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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规定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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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规定

第1篇 物业管理公司公章管理规定(9)

物业管理公司公章管理规定(九)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政管理,确保各类印章正确使用和保管,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印章的种类主要有行政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等,所有印章由行政部负责统计、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各类印章统一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行政和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经理负责保管。

第四条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可申请使用印章:

(1)公司内外经总经理批准的正式文件、制度;

(2)以公司名义签定有关合同、协议;

(3)上交各行政、税务、工商等主管单位报告、材料;

(4)其他需用印章的特殊情况。

第五条凡因公需要使用相应印章,应填写'用印申请审批单'(见 附表),写明用印部门、时间、种类、份数、事由、经办人、经部门经理、总经理签批意见后,连同经审核、定稿的文件文稿等交印章保管人用印。

第六条凡用印盖章时,印章保管责任部门经理应积极监督用印情况,凡因违规操作或私用印章,将追究部门经理和印章保管人责任;

第六条印章保管人对未经判行用印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将给予相应违纪处分;

第七条 发生盖章失误情况,应予以当面销毁,防止发生泄密或法律纠纷事故;

第八条各种印章及用印文档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应依法公告、作废,并视情节追究保管人责任;

第九条本管理规定由行政部贯彻执行,解释权在总经理;

第十条本规定自20__年5月13日试行。

签署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__年5月13日

附:《用印审批单》

用印审批单

编号: 年月日

申请用印部门经办人

拟用印章种类份数

事由

部门意见

总经理意见

第2篇 物业管理公司车辆管理规定-4

物业管理公司车辆管理规定4

一、为加强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申请及开车前后应办的手续,如检查、保养、修理及使用中交通法规的违规和车辆损害处理等。

三、本公司的所有车辆统一由行政部管理,并指派专职司机驾驶并负责保养。

四、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派车单》,经本部门经理核准后交行政部统一调派。行政部经理签字同意后交专职司机,司机必须按单行车,用车人不按派车单行驶,司机有权拒绝,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行政部。

五、用车原则:

1、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因工作需要可申请用车;

2、公司其他员工因工作急需用车者,需由部门经理核准,方可申请用车。

六、公司非公用派车:

1、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因私人性事务用车,需填写申请单后,经报总经理审批同意,行政部可根据公司用车情况进行调派。

经呈准的私人性事务用车,申请人应该负担使用里程的油资及过路桥费停车费及专职司机的误餐补助等其它相关费用。

原则上,公司私人性事务用车应由公司指定的专职司机或者有驾驶执照的公司员工(需经行政部及总经理同意)驾驶,非公司员工不得驾驶本公司车辆。

七、车辆的维修及保养

1、车辆需随时保持整洁,保证性能良好。车辆专任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的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的有关证照及保险资料统一由行政部保管,行政部统一建立汽车档案,并负责按时进行车辆的保养、年检及过桥费、养路费等定期费用的缴纳。

3、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原则上在公司指定厂家进行。如需大修要与厂家签定协议,车辆维修完毕需当场进行验车,确保维修质量,要求厂家出具修车费用决算单交回公司以便与厂方结算时对帐。

八、车辆安全

1、为保障行车安全,司机在行车前应注意休息并不得饮酒;

2、每次出车前应检查车况,如车灯、水箱、刹车系统、轮胎等,如发现损坏或其它问题应及时报告行政部.

3、节假日或夜间,公司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如遇特殊情况需停放在外,驾驶人应报告行政部。驾驶人应保障车辆的安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违规和事故的处理:

1、超速、超载、任意停放及违反交通规则之一切罚款由驾驶人自行负责。指定驾驶人如把车随便交由其他人驾驶而发生违规,车损等之罚款或损修全由指定驾驶人负责赔偿;

2、无照驾驶发生车祸全部赔偿由驾驶人自行负责;有照驾驶如系本身操作不当发生车祸全部由驾驶人自行负责。

第3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项目财务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项目财务管理规定

为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理顺工作关系,提高经济效益,根据集团财务制度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资金使用管理

一、公司资金采用集权管理原则,一切收入必须及时解入公司指定的银行或出纳,任何人不得挪用、截留或坐支,严禁各部门私设小金库。

二、现金使用范围:

1、员工工资、津贴及国家规定个人社保、福利、奖金等其他费用。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现金、借款的管理

一、企业的现金由公司出纳专人保管,未经公司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预支,不准白条顶库。

二、现金提取和解交单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有随员(男性)护卫。如金额巨大,单笔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有专车押运。

三、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办事,确需暂领现金的,领款人应填写领款单,经公司经理签字后方能借给,特殊情况,由公司经理授权由项目区域常务经理签字后方能借给。

●报销

一、出差回来或办事完毕后七天内,应做好报帐手续,结清暂领款。

二、因公出差、办事返回后,按规定应报销的各种票据分类整理贴好,由报销人填写《报销汇总单》由项目区域常务经理审核签字后,报公司经理批准,方可报销;特殊情况,由项目区域常务经理审核签字后,先行报销,待公司经理返回后补签手续。

三、器材及各类物品采购,按规定需要入库的,必须附验收人签字的入库单,无专人负责验收的,要经部门主管和经手人签字手续。

四、一切报销发票和外来原始单据,即要有:日期、本单位名称、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出票单位盖章、出票人签字,或写明支付事项内容。

●各项经费开支权限

一、日常办公、防暑降温、劳保等用品采购,金额在50元以下由部门主管批准,各部门自行采购;金额在50元以上由项目区域常务经理批准。

二、批量性物品采购,由项目区域汇总后报集团物业部审批。

三、管理处职能范围内的物业、水电维护及环卫绿化等工程正常开支,必须编出用款计划,分列明细金额(包括单项设备)。100元以下由部门主管审批,管理处自行采购;100元以上由项目区域常务经理审批;500元以上报辖区业主委员会审核,经公司经理批准。

四、宴请招待费(包括烟酒)应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请客送礼,但因工作关系确实需要宴请的,需由公司经理批准。

五、日常因工作关系需要的茶、烟招待费,要严格控制,如因确实要少量的茶、烟招待,由部门主管提出,项目区域常务经理统管掌握。

●其他规定

一、管理处在财务上建立相对独立的核算和管理体系,执行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和财务核算规范,并接受所管区域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二、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及公司授权,管理处安排好辖区管理年度财务计划预决算,在

报送公司的同时,报送业主委员会。

三、管理处与公司的内部往来业务(借款、拨付资金等)通过建立内部往来明细帐加以核算,内部往来业务须按财务管理规定及程序办理。

四、公司财务部门有权监督各管理处的帐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公司经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本规定与集团财务规定相抵触时,按集团规定执行。

第4篇 物业管理公司办公设备管理规定-12

物业管理公司办公设备管理规定12

为加强公司办公设备的管理,增加设备完善率,延长使用期限,特制定本规定:

一、办公设备为公司财产,任何人不得因私使用或故意损毁。

二、各部门必须定期对所属办公设备进行清洁、检查和保养,设备发生故障时,不得擅自拆装,应及时请专业人员维修处理,并做好质量记录。

三、办公设备分类使用规定如下:

电脑和电脑外设:电脑和电脑外设由各部门指定专人操作,操作者必须掌握基本操作程序,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各部门电脑须设置开机密码及屏幕保护密码,报部门经理及总办电脑室备案。

传真机:各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传真机的日常使用及保养,收发传真时须填写《传真收(发)文登记表》,并建立签收制度。

电话:上班时间不得拨打私人电话,非工作需要,禁止拨打声讯电话,打电话需言简意赅,凡因工作需要打长途电话者,须填写《申挂长话申请表》;电话机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更换消毒膜。

复印机:各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复印机的日常使用及保养,复印文件资料须填写《文件复印申请表》,大批量文件(月使用量在1000张以上)应尽量安排印刷,不得用公司复印机复印绝密文件和私人材料。

打印机:各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打印机的日常使用及保养,打印机的色带、墨盒或硒鼓应节约使用,无法使用时应及时更换。

碎纸机:各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碎纸机的保养,各使用人在使用时,应按使用说明操作,防止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故障。

对讲机:各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对讲机的日常使用、维护工作,具体使用规定参见《无线电通讯设备管理规定》。

电视机、影碟机、音响设备:各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电视机、影碟机、音响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工作,使用人须掌握基本操作方法和程序,按规定时间开启、关闭,选择合适的频道、内容及音量。

投影仪、投影幕:由前台接待员负责投影仪、抽影幕的日常保管工作,具体使用规定参见《投影仪管理规定》.

门禁或考勤门禁系统管理操作由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保养维修由房管部负责。未经资产管理员同意,任何人都无权打开、移动系统设备的任意部位。

照相机、摄像机等:各部门须指定专人保管,经授权方可使用,使用人须掌握基本操作方法和程序。

四、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本部及下属各部门,由各部门经理负责贯彻执行,房产后勤管理部负责解释、检查和监督。

第5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要加强各类机动车辆的维修保养,保持良好的车况;加强驾驶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务质量与水平,确保顺利完成各项行车准备,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机动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的运行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条 各种机动车辆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集中管理,统一控制使用,并负责车辆的申领牌照、验车、更新等事宜。

第五条 公司机动车辆的使用应坚持最大限度利用现有资源,方 和满足工作需要,确保公司领导用车。一切与工作无关的,均不得使用公司车辆。凡路线较近、乘坐公交车比较方 的,一般不安排用车。

第六条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必须填写公司《用车登记 》,并于实际用车日的前一天15:00之前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统一安排用车。

第七条 行政人事部在安排用车时,将根据路线长短、携运物品、《用车登记 》送交的时间先后等情况进行合理调配、统一安排,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

第八条 如遇紧急情况需要用车,可由用车人向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提出口头申请。经情况核实后,行政人事部可以临时调整用车,并由该负责人直接通知驾驶员,说明用车人、用车时间、地点和路线。紧急用车人事后应补填《用车登记 》,并由驾驶员于第二天交办公室保存。

第九条 驾驶员必须凭《用车登记 》出车,用车人不可直接向驾驶员要车。

第十条 专职驾驶员出车前后应认真做好车况的检查工作,并在《用车登记 》备注中予以注明。

第十一条 员工因住院、婚丧等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公司车辆时,一般应尽量提前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在不影响工作用车的情况下,行政人事部将予以安排。

第十二条 外借机动车辆,应由我 位安排驾驶员驾驶,有特殊要求的,必须经地产常务副总经理批准,签订有关协议,并由驾驶员做好车辆的交接手 。外借车辆所耗用的汽油,一般由借车 位自行解决,或收取汽油费(票)。外借期间车辆若有损坏,由借车 位负责修复,并酌赔损失。

第十三条 机动车辆的年度检查,须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并做好档案记录。

第三章 机动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第十四条 要加强机动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雨后须及时清洗擦拭,车身常打蜡、座套常换洗,保持良好车况和整体清洁。

第十五条 各种车辆的大、中、小维修,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驾驶员不得擅自联系修理和自己采购配件。

第十六条 车辆的一、二级保养,由驾驶员按实际行驶公里数或规定时间进行。一般一级保养为10000 公里;或“一保”每季度一次,“二保”一年一次。

第十七条 公司每年进行一次车况考核评定,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

第四章 机动车辆的使用

第十八条 公司领导用车须确保。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应于实际用车日的前一天15:00之前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统一安排用车。

第十九条 行政人事部一般按各部门送交用车 时间的先后安排用车。如遇紧急要车,可临时调整,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路程较近、公交车辆比较方 的一般不安排用车。

第二十条 驾驶员须凭《用车 》出车,无《用车 》的一律不得出车。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住院、丧事等特殊情况需借用车辆,一般应提前1 天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在不影响公司工作用车的前提下,行政人事部将予安排。

第五章 驾驶员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条例》、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驾驶员操作规程,保证行程安全。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必须自觉参加规定的安全学习活动。学习出席率必须达到80%以上,在百日安全竞赛及审证期间则不低于90%。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应遵守市公安局规定的年度审证制度,无故逾期不办致使驾驶证自行失效的,后果自负。因保管不善而遗失驾驶证、行车证及车上物品等,由其自行补办各种手 ,补证费自理。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必须注意自身仪表举止,讲礼貌,守纪律, 从调度,文明行车;不得公车私开,不得索要礼品和其他费用(收受礼品一律上交公司)。无出车任务时,须在公司留守等候;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外出。

第二十六条 车辆行驶途中发生各种事故,驾驶员不得私自处理,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凡涉及人事故,须主动及时报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如拖延不报,造成后果自负。

第六章 安全行车

第二十七条 为加强安全行车管理,驾驶员须做到:

1、遵纪守法。行驶途中,礼让三分,不超速,不超载,不强行超车。

2、出车前须全面检查车况,作好各项行车准备工作,不带故障出车。

3、行车时要集中思 ,不和乘客闲谈,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不准叼着烟开车。

4、上班时间不喝酒,参加宴请不喝酒,有值班任务时不喝酒。

第二十八条、附则: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国家、企业权益,加强本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按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规范组织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按《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实施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

第四条 本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的根本依据是《会计法》、《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与地方财政部门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 财务部是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依照财务会计法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计划以及具体财务开支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核财务事项,对公司内部各有关部门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未经财务部审核,任何部门任何人员 不得自行决定财务事项,定期向集团公司报送公司财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和人员均应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按规范办理有关业务事项;认真配合财务部门落实财务管理,按规定要求做好财务会计的基础工作,准确、及时、完整填报各项原始记录及有关资料。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七条 财务计划是公司财务收支管理的主要依据,公司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财务预算方案安排年(月)度收支计划,确定各项控制定额、指标,作为执行、监督、考核、分析的依据。

第八条 收入管理。公司的营业收入、附营收入及营业外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结算制度及时收归公司财务部,各职能部门或人员对业务所涉及的一切应收账款必须由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除按经济合同执行或本公司特别规定外,一切赊欠款项须按审批权限报经批准。

第九条 支出管理。公司的生产、经营、办公、业务活动等正常费用的资金支付,应按不同性质、费用内容由相应的职能部门的经办人员签名,职能部门负责人证明或验收,经财务部门和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支付。属投资性开支项目、因定资产购置或超过投资计划须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与支付。

第十条 财产管理。公司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及其它材物料由所领(使)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其实物的保管、维护,定期盘点及按规定办理报废核销手续。

第十一条 采购、验收和领用。公司一切物品的采购应有计划或公司领导授权方可办理;所有购进物品须由经办人签名,仓管员验收,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方予支付;领用物品须凭有关计划定额或公司领导批示,由领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名后办理领用。否则,仓管员应予拒付,财务部门不予核销。

第四章 提留与摊销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在财务制度规定范围内,由财务部门提出具体的折旧年限,经集团公司决定后执行。

第十三条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办法,根据其单位价值、批量大小、使用期限及对当期财务状况影响程度,采取一次或分期摊销法。

第十四条 递延资产摊销,以五年期限按月平均分摊。

第十五条 职工奖励基金的提取与使用办法由集团公司决定。

第十六条 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等其它提留项目执行办法由集团公司决定。

第五章 奖惩办法

第十七条 公司对坚持原则、模范执行财务制度、厉行节约、堵塞漏洞、维护公司利益、贡献突出的部门和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八条 公司对违反财务制度、徇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奖罚实施办法由公司制订执行。

第7篇 物业管理公司坏帐存货报损处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坏帐及存货报损的处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坏帐损失和存货损失报损的核算行为,特指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坏帐损失,是指企业因无法收回应收款而产生的损失。包括:

(一)、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

(二)、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且具有明显的特征表明无法收回(如帐龄在3年或3年以上的)的应收帐款。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存货损失,是指公司在清仓盘点时,库存物资的实存数比帐面记录数少及发生毁损等的损失。

第四条企业发生的损失在报损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确实具备应收款无法收回的三个条件中任何一个,可提请报损,并需附经办人报告说明。

(二)、存货在缺少或毁损时,应由经办人填制物资报损清单,并写明损失原因,属于人为因素的还需按一定比例承担损失,报相关领导审核同意。

(三)、须报税务机关批准同意的损失则报请当地税务机关批准。

第五条对于按规定批准后的坏帐损失的帐务处理,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在确认坏帐损失时,直接冲减坏帐准备金,超过的部分应在年末时按规定予以补足。

第六条对于存货损失的帐务处理,首先应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然后根据其起因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属于定额内损耗的盘亏,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待处理财产损益'转入'管理费用'。

(二)、属人为因素的,应由过失人赔偿损失。挂'其他应收款'。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而发生的损失,从保险公司得到的赔偿收入作'营业外收入',超出赔偿所得部分的损失,按第四条执行,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第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第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8篇 物业管理公司安全管理规定(3)

物业管理公司安全管理规定(三)

一、公司来访人员统一在岗亭登记,如找人可用电话联系,私事可在非工作时间内接见,不得无故在公司或宿舍区域长期逗留。保安员或各部门有义务予以劝离公司。

二、凡离职人员,行政部将在离职当天下发名单至保安部,由保安部执行'离职人员一个月内不得进入公司所属区域'规定,违者将追究保安队员失职责任。

三、公司员工下班应主动接受安全检查和纪律监督,严禁在公共区域内(公司至停车场区域)衣冠不整(穿背心、短裤、拖鞋),下班后严禁在工作区域内逗留或未经批准进入公司禁区(配电房、电脑房、财务部、仓库及行政办公区),违者将追究当事人和区域负责人责任。

四、履行物品进出、领用程序,防止公司财物流失或可疑物品进入,凡从各通道进出商品、货物或其它包裹均需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保管或部门经理),保安员必须严格检查,否则发现漏检一次或手续不齐处罚当班保安5-20元,保安部负责人负20%的连带责任。发生财物流失损失,由当班人员负责赔偿,部门经理负20%的连带责任。

五、各部门由于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公司人身、财物损失按《安全经营责任状》进行处理。

六、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加强对本部门员工公共区域的安全操作督导和检查,如因高险、地湿、失火或其它工作失误发生客人、员工人身财产损失,由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全体员工要积极发现、检查、举报和制止各种安全隐患,对维护公司人身和财产安全作出重大贡献者,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签署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9篇 物业管理公司外出人员差旅费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外出人员差旅费规定

(五)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需要,完善出差活动接待制度,按照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差旅费是指离开长沙市城区(含望城、宁乡、浏阳、长沙县)开展工作所必需的费用(不含出国出境),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杂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除

第五条中表列

一、二类人员凭据按实报销外,对其余人员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

1、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或高铁)和住宿的等级标准(见下表)。

类别 项目职务 火车 轮船 飞机或高铁 其它交通工具 住宿费限额标准(元)一类 总经理 软卧 一等舱 经济舱 按实报销 四星按实二类 部门经理(含副) 硬卧 二等舱 经济舱 按实报销 三星按实三类 其余人员 硬座或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按实报销 省外200省内150 2、表列其它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车。

交通费开支规定:总经理出差,因工作需要,可以乘坐一等软座(软卧),费用按实报销。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凭据报销。

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早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白天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买同席卧铺票。

员工出差期间,不分职务,一般每人每天市内交通费30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市内交通费。

夜间乘坐长途汽车(不含长途卧铺汽车)或轮船(统舱)超过6小时的,每人每夜加发一天伙食补助费20元。

凡符合“

第六条3”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

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住宿费开支规定:员工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

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低于规定标准的部分,将其差额的50%发给个人;

特殊原因住宿费超过规定标准,应由总经理审批报销。

去公司有项目的所在地出差,提倡尽量住项目接待处,凡在此住宿的票据实报实销,不进行差额提成。

员工出差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票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员工出差外出参加会议,若住宿费超过本规定的开支标准,应该由总经理签字后报销,会议费中包括住宿费,报销时不再报销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开支规定及标准:员工出差的伙食补助费,以住宿费票据为凭,按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标准省外为80元,省内为50元。

出差人员如当天来回的,可凭车、船等交通票据(如自备车出差,则需以该车辆出差途中的过桥过路费票据为凭。

确无票据可凭的,需经总经理批准)报销当天的伙食补助费。

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对连续乘坐火车超过10小时(含10小时)的,可凭车票增加伙食补助费20元;

在此基础上连续乘坐时间每满6小时可再增加20元,依此类推。

员工出差需发生业务招待费的,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可根据餐费票据实报实销,同时按伙食补助标准的50%扣发当天的伙食补助费。

杂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及通讯费等)开支规定及标准:员工省外出差,杂费在每人每天50元的最高限额内开支并凭据报销;

省内出差,在每人每天30元的限额内开支并凭据报销。

外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的民航专线客车费用,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可在以上限额之外再凭据按实报销。

杂费可含出租车费,并以住宿费标据为凭,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报销。

附则本办法适应于公司各部门。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20 执行。

第10篇 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室管理规定(3)

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室管理规定(三)

1、员工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上午须提前十五分钟到岗,及时清洁办公环境应保持办公室整洁,不在室内放置杂物,办公桌上的物品应摆放有序;

2、办公室内严禁吸烟(接待客户除外)、食用食物;

3、办公室墙壁上不准乱贴、乱挂;

4、中午休息时,不得横卧在椅子或桌子上;

5、办公室内禁止闲聊和大声喧哗;

6、严禁用电脑玩游戏、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不得随地吐痰、扔垃圾,保持办公场所清洁;

8、员工不得使用公司一次性纸杯;

9、下班或因事离开办公室时,应人走灯熄,关好门窗、电脑、空调、饮水机,并将座椅贴靠办公桌面放好;

10、白天办公室正常情况下不要开灯;室内温度在15-30度时,严禁使用空调,空调在使用过程中,制冷应控制在26度以上,制热应控制在22度以下。

第11篇 物业管理公司物资管理规定(3)

物业管理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财产物资的管理与监督,保障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健全物资在采购、仓储、使用与处置等环节的责任体系,并加速资金的周转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物资,是指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为达到某种目的或满足某种需要而置存的各种存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

上述所称的存货,不包括:

(一)、为建造固定资产等的基建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

(二)、各类书籍(工具书)等资料。

(三)、个人使用的通讯工具、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如计算器、箱、包等)

(四)、小车装饰品、装饰材料。

(五)、销售抵回物资。

上述物资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物资管理,是指对公司在采购、仓储、使用等环节中的行为进行规范。

第二章采购程序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采购,是指企业为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需要,按确定的、规范的方式和程序,购买存货的行为。不包括:

(一)、书籍(工具书)。

(二)、个人使用的通讯工具、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

(三)、小车装饰品、装饰材料。

第五条物资采购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及保证采购效率与坚持价、质优先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须设立采购组,并设立采购负责人。采购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各部门上报的经综合部综合平衡后、报总经理批准后的材料采购计划,按时间顺序进行采购。

(二)、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

(三)、采购。

(四)、其他相关事务。

第七条计划外急需(无库存或库存不足)的物资,则必须由需用部门提出书面的申请,填写《临时采购申请表》,报预算(或计划)部门平衡,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组采购。确实急需的可先采购,但事后必须补好相关手续。

第八条在进行物资采购时,必须坚持:

(一)、随时把握及根据库存情况,按计划采购,少进勤进。

(二)、按规定的质量标准优中选优。

第九条对于需求量大,又易于出现缺口的物资,采用招标、长期的定点与定量供应等方式。

第十条关于供方的确定原则

1、竞争原则:即经多方选择(至少比较三家单位),择优采购;

2、多因素原则:既要全面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和采购距离等方面因素,做到优质优价;

3、相对稳定原则:即供方一旦确定,要立足于长期、稳定,并对其质保能力进行不断开发;

第十一条关于招投标原则和程序

㈠原则:'三公开、三必须':品种、数量、质量指标公开,参与竞争的客户和价格竞争程序公开,竞标完成后的结果公开;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必须按竞标最低价采购,必须按规定程序采购,必须按要求签订合同(协议)采购。

㈡程序:

1、采购部门应会同质量、使用部门在对潜在供方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形成报告经总经理审核后,按定点原则由三家以上供方参加竞标;

2、有必要的情况下,初步确定的供方须交纳保证金后,才允许参加招投标;

3、采购部门应在招投标会前5天向有竞标资格的单位发出招标书,并告知招标会时间、地点;

4、采购部门根据各竞标单位递交的竞标书组织招标会,质量、使用部门参与,当场揭标;

5、招投标过程采用循环制,下一轮报价必须低于上一轮最低价。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经招标会当场二次报价后的最低价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6、采购部门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由供方按确定价格质量供货。

第十二条关于采购的监控

㈠价格监控

1、参加竞标的各供方应提供产品价格构成明细,由采购部门负责价格核实及付款方式的评审把关。

2、结合市场行情价格动态,必须定期竞价一次(16个月),具体由采购部门确定。

㈡合同、协议监控

1、合同、协议的评审由采购部门(临时经办人)经办。

2、合同的格式、条款由合同管理员把关、修改完善。

3、综合评审价格及付款方式条款、质量保证条款,总经理确认后,经办人交综合部存档一份。

第三章采购物资的验收及价款支付

第十三条对于采购物资的验收入库,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材料的入库必须有质检员检验后,仓管员凭质检单才能入库,并且保证数量、质量的正确无误。

(二)、质检员在验收中,发现物资缺损、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等情况,应及时报有关责任部门研究处理。

(三)、验收合格后,按相关程序进行支付。

第四章物资管理

第十一条物资在验收入库后,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一)、各种物资的存放力求按类分区,尤其是食物与日用品的存放要分开。

(二)、仓库要有必要的消防器材,仓管员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杜绝隐患。

(三)、实行日清月结,半年或年终进行清仓盘点。发现损坏、变质、积压等情况应查清原因,由财务部负责,其它部门配合。

(四)、坚持定期盘点的制度,保持帐物一致。

(五)、登记好物资进、出明细帐。

第(四)、第(五)条由材料会计督促做好。

第十二条对于物资的使用,必须按下列标准进行:

(一)、物资领用前,使用部门必需提供内容完整、准确、手续规范齐全的领用凭证,仓管员方可发货,其中单价物资在100元以下(含100元)由本部门经理签名即可,单价在100元以上的物资领用须总经理签名方可发货,办公用品还需由综合部经理签名后方可发货。

(二)、仓管员应严格审核上述领用凭证,并严格按照领用凭证及时发放,不得随意少发、多发和随意调换。同时,灯泡、灯管、水笼头、球阀、门锁等物资的领用,必须按照'以旧换新'的原则,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

(三)、领发时,双方应当认真核对清楚物资的品名、数量、规格等内容,且办理好相关手续,以明确责任。

第十三条不允许出现出借物资情况的发生。

第五章奖惩

第十四条对于在物资采购、处置过程中有舞弊

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对于库存物资的资金占用,按《万向集团占用资金项目考核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六条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的原因,导致物资毁损或失窃等不合理现象的产生,对仓管员处以物资毁损或失窃价值60%的赔偿,主管的部门经理处以40%的赔偿。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本司综合部。

第12篇 物业管理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三)

一、公司来访人员统一在岗亭登记,如找人可用电话联系,私事可在非工作时间内接见,不得无故在公司或宿舍区域长期逗留。

保安员或各部门有义务予以劝离公司。

二、凡离职人员,行政部将在离职当天下发名单至保安部,由保安部执行'离职人员一个月内不得进入公司所属区域'规定,违者将追究保安队员失职责任。

三、公司员工下班应主动接受安全检查和纪律监督,严禁在公共区域内(公司至停车场区域)衣冠不整(穿背心、短裤、拖鞋),下班后严禁在工作区域内逗留或未经批准进入公司禁区(配电房、电脑房、财务部、仓库及行政办公区),违者将追究当事人和区域负责人责任。

四、履行物品进出、领用程序,防止公司财物流失或可疑物品进入,凡从各通道进出商品、货物或其它包裹均需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保管或部门经理),保安员必须严格检查,否则发现漏检一次或手续不齐处罚当班保安5-20元,保安部负责人负20%的连带责任。

发生财物流失损失,由当班人员负责赔偿,部门经理负20%的连带责任。

五、各部门由于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公司人身、财物损失按《安全经营责任状》进行处理。

六、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加强对本部门员工公共区域的安全操作督导和检查,如因高险、地湿、失火或其它工作失误发生客人、员工人身财产损失,由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全体员工要积极发现、检查、举报和制止各种安全隐患,对维护公司人身和财产安全作出重大贡献者,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13篇 物业管理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zz物业[20__]03号

关于印发《公章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部(室)、物管中心、各管理处:

为加强公司的公章使用和管理,现将《公章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0__年一月二十一日

抄报:集团公司郭副总、李副总、人事部

__市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0__年一月二十一日发(共印22份)

__市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公司公章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章使用管理,根据公司实际,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使用范围

1、公司公章使用范围: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合同、协议书、报表、证明等对外公文以及公司经理认为必要的文件、文字资料。

2、公司办公室公章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公司内部发文、请示、报告、报表、工作证以及其他需加盖公章的文字资料。

3、管理处公章使用范围:主要用于装修工临时出入证、住户证明。

二、使用权限

1、管理权限

公司公章由集团公司人事部管理,办公室公章由公司经理指定专人管理,管理处公章由管理处主任管理。

2、审批权限

使用公司公章由分管物业副总或经理批准;使用办公室公章由经理批准;使用管理处公章由管理处主任批准。

三、使用方法

1、使用公章由部门经办人填写《公章使用审批表》(见附表),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送公章管理人员核验盖章。

2、公章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需办理公章移接交手续。

四、本规定自二o__年一月二十一日起执行。

二o__年一月二十一日

第14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内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5)

物业管理公司内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五)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小区巴士归口管理责任部门为所在管理处,工具车由综合部归口管理,并由综合部统一调度。

第三条公司车辆主要用于:

一、外出采购物品或装运花木;

二、员工外出办公事用车;

三、公司来客接送用车;

四、员工因私用车:如结婚、重病、孕(产)妇去医院等用车;

五、其它特殊情况用车。

第四条使用车辆的申请审批程序:

一、各部门因事需使用车辆时,必须填写《小车使用申请单》,写明用车事由、办事地点、出发时间和返回时间,必要时写明车号;

二、租赁车辆须事先提出租赁申请,经综合部审核并由总经理同意后,写明车主及车牌号(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并据《小车使用申请单》结算运费;

三、员工因私用车,申请人填好申请审批单后,须经部门负责人、综合部审核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有车;

四、除规定驾驶员外,其它员工一律不得私自驾驶公司车辆;

六、星期天、节假日、中夜班等非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安排用车,确有特殊情况,则由申请部门填写好申请审批单后报总经理审批;突发事件应急用车,事前可以无申请审批单,但事后必须补上;

第五条调度员须根据审批有效的申请审批单调度车辆。出车单开出后,申请人应及时交给司机,以便司机做好出车准备;

第六条车辆(包括班车、巴士)用后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的地点,夜间严禁在公司外擅自停放。

第七条车辆在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车辆维修前驾驶员须填写送修单,由所在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综合部审批后方可进行修理。

第八条 为尊重员工,确保安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车辆在上班前15分钟、下班后15分钟内一律避让员工先行,严禁进出大门。

二、员工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一律推行进出大门。

第九条驾驶员、调度员及员工未遵照规定执行的,视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5篇 物业管理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4

物业管理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4

一、根据公司不同业务的工作需要,公司印章有不同的使用范围。为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杜绝失误发生,特规定如下印章使用办法。

二、印章刻制按公司业务需要由部门提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总经办统一办理。印章刻好后由总经办办理印章登记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附表1),备案并留好印章样图。

三、总经理通过授权赋予一些部门对其部门(专业)印章的保管权和使用权。由被授权人在总经办签字领取印章,指定专人保管。

各部门在使用印章时应严格遵守印章授权使用范围、期限等规定。

四、公司印章使用范围、保管人、使用印章审批人等规定见下表:

序号印章

名称使用范围保管

部门使用审批人使用规定备注

1公章公司对外所有正式文件,

对内通知等正式行文 总经办总经理或授权人

2财务

专用章公司正式财务文件、报告、证明、票据等财务

会计部财务会计部经理财务报表使用时,由财务会计部经理审批,除支票用印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外,其余均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

3合同

专用章公司各类合同总经办参见<<合同管理规定>>参见《合同管理规定》财务合同需总经理核准

4法定代表人印(支票)支票财务

会计部见《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见《财务制度》有关规定

5法定代表人印(除支票外)公司正式的合同,财务报表文件、票据总经办总经理或授权人《合同管理规定》

6行政部章公司物品进出证明行政

管理部行政部经理

7人力资源部章公司人事证明

_员工聘用、解聘等各类通知

_工资发放,调整通知

_对口单位函件往来人力

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经理重大事项与外单位人员出具证明,需总经理审批

8工程专用印章工程施工告示

_工程建设中与相关单位的非正式函件往来工程建设维护中心工程建设维护中心负责人

9客服中心印章_用户通知、告示

_客户申述处理的回复客服

中心客服中心

经理

五、印章由指定保管人专人妥善保管。保管人对所负责的印章丢失或盗用,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负全部责任。

六、当印章管理人变动或印章在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调走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

七、印章的使用

1、每枚印章使用前要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附表2),并经指定的审批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人要按公司有关规定审查要加盖印章的文本内容是否在授权的范围内,审批通过后通知印章保管人员后,方可使用印章。审批人对文本加盖印证后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义务负主要责任。印章保管人须将加盖印章的文本连同《印章使用审批单》归档保存。

2、公司印章原则不允许携带外出,如确系特殊需要须经部门经理提出书面借用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走,借用时须填写《印章借用申请表》(见附表3),并必须两人以上一起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登记表上签字。原则上借出的印章当天归还,不得延误。印章外借期间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3、员工如需要公司出具有关证明,本人应先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办签字后方可盖章。

八、责任

1、印章使用责任人(签字人)对印章负有经济、行政、法律责任。监印人员对违反规定的签印有权拒绝用章,印章保管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印章。若非法使用印章,一经查出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序给予严厉的行政处分或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2、若印章在使用、保管过程中不慎遗失,则追究责任人相应的行政、经济责任,给予严厉的处分,并赔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物业管理公司规定15篇

物业管理公司行政工作管理规定(九)第一条为保证公司生产和经营活动的连续性、持续性和高效性,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日常工作行为,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特制订本行政工作管理规定。第二条公司日常行政工作人员行使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五大管理职能,包括总经理、公司办公室及各职能部门、各服务部门经理。第三条行政管理工作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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