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分子会议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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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意见》(鲁组字〔2018〕63号)、《关于进一步从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试行)》(济组发〔2018〕35号)等有关要求,现将发展党员工作中5个阶段25个步骤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梳理如下。
一、申请入党阶段(2个步骤)
1.递交入党申请书
(1)申请入党条件。一是年龄在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二是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三是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四是愿意执行党的决议;五是愿意按期缴纳党费。
(2)申请书有关要求。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当有以下4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为什么要入党,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以及思想、工作、学习、作风方面的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主要写其职业、政治情况、与本人的关系等;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主要是写自己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明自己入党的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
(3)申请入党的途径。一是有工作、学习单位的人员,单位有党组织的,直接向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二是没有工作、学习单位的人员,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三是流动人员,应当向工作、学习单位的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没有建立组织的,可向居住地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的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出地已经在流入地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四是在校学生,应当向学校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五是离退休人员,原则上哪个单位管理,就向管理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生活、管理主要由原单位负责的,向原单位提出申请;生活、管理与原单位基本脱离关系的、主要活动在居住地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六是借调到外单位工作半年内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实际,向原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半年以上的,向原单位或借调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七是失业、待业、自谋职业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加入个体劳协的,向劳协或劳协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申请。八是下基层挂职、扶贫、支教半年以内的,向原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半年以上的,可以向基层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发展前必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
(4)不得发展入党情形:①不信仰马克思主义,笃信宗教、热衷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邪教的;②是非观念淡薄,在涉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原则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的; ③入党动机不纯、功利思想严重,一心想借入党捞好处的;④对群众缺乏感情, 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个人利益至上的; ⑤道德品行不端, 所作所为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⑥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且屡教不改的;⑦存在涉黑涉恶情形或霸痞行为的;⑧因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及因 “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不满2年的; 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正在执行刑罚或者刑罚执行完毕但不满5年的;⑩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接受处罚但不满5年的;⑪受开除党籍处分或脱党除名处置不满5年的。
(5)严把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入党。在符合接收入党申请书条件后,自接收入党申请书之日起,一般至少经过5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其中拥护党的领导、能改过自新、积极追求进步、工作实绩突出的,方可按程序发展入党。
注意事项:一是申请入党的人要结合自身工作学习情况和思想情况撰写入党申请书,不得抄袭;党支部要对入党申请书认真审核把关;二是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的人员递交申请书时,要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个人有关行为或经历;三是入党申请书要由党支部保存。
2. 党组织派人谈话。
(1)谈话时间。收到申请书后要在1个月内。
(2)谈话主体。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进行。
(3)谈话目的。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注意事项:一是谈话人员要认真审阅入党申请书,存在问题的要当面向申请入党人员指出;二是谈话结束后要整理形成书面记录,由党支部存档。
二、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教育(4个步骤)
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推荐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已派人谈话且连续培养考察满6个月以上,基本具备积极分子条件的人员。
拟确定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特别是与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还有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为积极分子前,党支部须书面向具有审批发展党员权限基层党(工)委书面报备。基层党(工)委应派人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出具书面意见。基层党(工)委备案同意的,方可履行后续程序。
(2)推荐方式:采取“两推荐一公示”方式进行。“两推荐”,即由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议,分别对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得党员赞成票超过全体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同时得群众代表赞成票超过实到会群众代表半数的,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一公示”,即由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可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推优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3)支部决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公示无异议的,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下同)会议研究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注意事项:一是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综合运用“两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二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书记要与他们逐一进行谈话,掌握思想动态、帮助端正入党动机;三是基层党(工)委应指派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员列席“两推荐”会议、支委会会议或群团组织推优会议,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四是基层党(工)委关于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批复、“两推荐一公示”、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由党支部存档;党支部关于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备案报告,由基层党(工)委存档。
4.上级党委备案。
(1)备案形式及内容。主要包括备案报告及台账:①备案报告应包括人员基本情况、谈心谈话和日常考察情况、“两推荐一公示”情况和支委会意见情况等。②台账应包括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学历、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联系方式等。
(2)审核重点及结果。基层党(工)委组织委员或组织员应认真审核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相应条件、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等。符合条件、程序规范的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写实簿》(以下简称《培养考察写实簿》),由党支部负责指导填写并保存。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工)委在发放《培养考察写实簿》时,建立发放台账;二是《培养考察写实簿》由党支部保存、存入党员档案,根据发展进程及时组织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进行填写,严禁突击填写、事后补填和他人代填等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党支部报送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情况备案报告和台账,由基层党(工)委存档。
5. 指定培养联系人。
(1)培养联系人数量。党组织应当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2)培养联系人任务。主要有4项。一是是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是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是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四是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注意事项:一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应由支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党员(培养联系人)本人同意;二是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发展对象近亲属党员、预备党员等不得担任培养联系人;三是培养联系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不适合继续联系培养的,党支部应及时更换。四是在填写《培养考察写实簿》培养联系人培养考察意见时,可由其中1名培养联系人主笔,由2名培养联系人共同签名;培养考察意见每季度填写1次。
6. 培养教育考察。
上级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培养教育考察。
(1)培养教育方式:主要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开展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培养教育;基层党(工)委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
(2)实行动态管理: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每年组织1次党员群众测评。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或有其他不合格表现,经教育引导仍无转变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基层党(工)委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培养教育考察。注重将不同群体、不同行业表现突出的入党申请人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适度规模。
(3)做好接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转交材料;接收单位党组织认真审查材料、做好接续培养,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注意事项:一是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二是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不得代替发展对象集中培训;三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确保“源头活水”充足;四是认定转入人员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应严格审核相关档案资料、经支委会集体研究并进行公示。
三、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5个步骤)
7.确定发展对象。
(1)人选条件。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以推荐为党员发展对象。
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的人员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前,基层党(工)委要会同所在支部,对其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和考察,并将相关情况及党委意见书面报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审查,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后,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审查同意后,方可履行后续程序。
(2)人选确定。采取“两评议一公示”方式进行。在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两评议一公示”的方式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议,分别对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支部委员会根据听取意见和民主评议情况,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基层党(工)委备案审核。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工)委对拟发展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考察、审查均须形成书面材料,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二是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群众代表数量和对发展对象人选公示,参照“两推荐一公示”执行;三是基层党(工)委应指派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员列席“两推荐一公示”、支委会会议,并在会议纪律上签字;四是“两评议一公示”、支部委员会会议相关资料,由党支部存档。
8.报上级党委备案。
(1)备案形式及内容。主要包括备案报告及台账:①备案报告应包括人员基本情况、日常培养考察情况、“两评议一公示”情况和支委会意见情况等。②台账应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学历、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时间、联系方式、《培养考察写实簿》编号等。
(2)资格审查。基层党(工)委对党支部上报备案的发展对象人选,要统一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民族宗教、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意见;发展对象是企业或社会组织负责人的,还应征求税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意见。联审部门反馈意见应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反馈意见由基层党委填入发展对象《培养考察写实簿》。
基层党(工)委组织员应认真审核发展对象人选是否具备相应条件、程序步骤是否规范,并将审核意见填入发展对象人选《培养考察写实簿》。
(3)审核批复。基层党(工)委组织委员或组织员应认真审核发展对象人选是否具备相应条件、程序步骤是否规范,并将审核意见填入发展对象人选《培养考察写实簿》
对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基层党(工)委应在党支部进行报备后,详细分析该党支部党员构成,并安排专人对其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通过个别访谈、民意调查等方式,认真听取党员群众和各个方面意见。其中,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近亲属入党的,区级组织部门要安排专人会同街道党工委,对其进行实地考察;经区级组织部门批准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注意事项:一是经基层党(工)委批复同意的发展对象人选,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二是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近亲属、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未经区级组织部门批准的,不得确定为发展对象;隐瞒情况一经发现的,终止发展党员程序,已经发展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且2年内不得列为发展对象;三是党工委的备案意见应书面通知党支部,上级党工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四是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人选备案报告和台账,由基层党委存档。
9.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党员要有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可以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
注意事项:一是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必须经党员(入党介绍人)本人同意且经支委会研究确定;二是预备党员、发展对象近亲属、受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担任入党介绍人;三是介绍人工作变动的,还在原单位的,可以继续担任,离开原单位的,应重新指定;四是确定入党介绍人后,党支部书记要同入党介绍人谈话,明确培养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基层党(工)委应对党支部确定的入党介绍人进行业务培训。
10. 进行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的内容:一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二是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斗争中的表现;三是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四是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政治审查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还应对征求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注意事项:一是政审材料要出具明确意见,表述应清楚、明确,符合新精神、新论述;由具有发展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出具并加盖党组织公章。二是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指在政治、生活、思想上与其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以及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朋友、同事、同学、同乡等。具体工作中,并不需要调查上述范围的每一个人,主要是了解那些政治、经济上与发展对象交往密切的人。三是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情况形成结论,并如实填入《培养考察写实簿》;其他党组织反馈的发展对象近亲属政审材料,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四是未经政治审查或者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1. 开展集中培训。
(1)培训主体:区级党委组织部门或基层党(工)委
(2)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者24个学时。
注意事项:一是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二是党员发展对象经过集中培训后应参加政治理论测试,考试不合格的,一般取消党员发展对象资格。三是发展对象参加集中培训情况及测试成绩,由党支部如实填入《培养考察写实簿》。
四、预备党员接收(7个步骤)
12.支委会审查。
支部委员会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发展对象(拟接收为预备党员人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发展对象是否合格。
注意事项:一是对发展对象的公示、支部委员会审查会议记录扥档案材料,由党支部存档;二是党支部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材料至少应包括: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及结论性报告、《培养考察写实簿》、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情况综合报告等;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还应包括基层党委考察、县级组织部门审查意见书面材料。
13.上级党委预审。
主要包括基层党委预审和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复审,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审查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二是审查档案资料是否完备、填写是否规范;三是审查是否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四是审查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等人员是否履行相应程序等。
注意事项:一是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复审通过后,向基层党委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志愿书发放情况要同步登记备案;二是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14.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进行。填写《入党志愿书》前,要认真阅读填写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填写。
注意事项:一是填写《入党志愿书》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向党组织故意隐瞒有关问题;二是《入党志愿书》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妥善保管。
15.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条件。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
(2)支部大会主要程序。一是会议主持人讲明会议议题和发展对象推荐、培训、公示、考试等基本情况;二是听取发展对象汇报情况;三是听取入党介绍人汇报情况、表明意见;四是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五是与会党员进行充分讨论;六是与会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
注意事项:一是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须提前1周下发通知并向上级党(工)委报告;上级党(工)委要派人到会监督指导,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二是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要逐个讨论和表决;三是赞成人数超过全体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四是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考察写实簿》等,一并报上级党(工)委审批。支部大会决议应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五是党支部会议记录、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表决票及其他会议材料,由党支部存档。
16. 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1)谈话时间: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基层党委审批前进行;
(2)谈话主体:区级党委组织员、基层党委组织委员。
(3)谈话重点:重点了解其主要社会关系是否清楚、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入党程序是否规范、党的基本知识是否掌握以及日常表现是否符合党员标准等,讲明党规党纪,对做合格党员提出希望和要求。
注意事项:一是谈话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组织员将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如实记入《入党志愿书》和《党员发展对象有关情况登记表》;二是谈话中发现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近亲属入党未报批、入党动机不纯、隐瞒重大错误、程序违规等情况的,须及时核查处理;三是谈话人员应遵循回避原则。
17. 上级党(工)委审批。
(1)审批时限: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工作中,基层党委应在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当年度12上旬前完成审批工作。
(2)审批方式:审批必须采用集体讨论和表决的方式进行,会上,党委委员要逐人负责地发表意见。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前2天,要将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印送党委委员,并向区级组织部门报告;二是党委审批意见及时写入《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三是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18. 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1)备案目的:主要掌握预备党员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备案方式:一般以发展党员工作报告和花名册形式进行。花名册应包括预备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和申请入党人员花名册。
(3)花名册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吸收为预备党员时间、联系方式、所在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信息。
五、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7个步骤)
19.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对新接收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负责人要找其谈话,通知其入党时间、预备期限、党内有关生活制度、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等,进行政治生活新起点的教育,及时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吸收其参加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
20.入党宣誓。
(1)时间节点:发展对象被基层党(工)委批准入党后1个月内。
(2)组织主体: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
(3)宣誓程序:一般包括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词、新党员宣誓、新党员代表发言、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并提出要求等,要做到场合正式、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凑。
21.继续教育考察。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基层党(工)委书记要在1个月内与新发展党员谈心谈话,基层党(工)委要对新发展党员在1年内组织不少于32学时的集中教育培训。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结果由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书记及时填写《培养考察写实簿》。
22. 提出转正申请。
一般情况下,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当在其预备期满后一个月内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转正申请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支部要建立提醒机制,对预备期满未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要及时提醒、提出要求;二是根据不同情况,对理想信念动摇、不愿继续留在党内,或经党组织提醒仍不提出转正申请的,经支部大会讨论,逐级报区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三是转正申请由预备党员本人手写,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
23. 支部大会讨论。
(1)前期准备:一是党小组提出意见;二是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对预备党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三是支部委员会审查,经集体讨论后,研究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2)程序步骤:预备党员转正要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程序步骤与接收预备党员的要求一致。注意赞成人数超过全体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预备党员转正会议可与接收预备党员会议同步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后,要在其所在单位党支部对本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要求与确定发展对象时一致。
注意事项:一是支部大会必须及时召开,不得无故拖延;二是预备党员预备期未满不得召开支部大会、办理转正手续;三是对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1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四是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6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五是上级党委要派人到会监督指导,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24. 上级党委审批。
党支部应向上级党委提供关于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的报告及预备党员档案;基层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后,及时向基层党支部书面反馈审批结果。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委应在3个月内进行审批;二是基层党支部应将审批结果反馈党员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三是党支部提供的关于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的报告,由基层党委存档;基层党委书面反馈的审批结果,由党支部存档。
25. 材料归档。
各级党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员档案整理和管理工作。党员档案填写、查阅或移交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防止丢失、污损和涂改。
(1)党员档案整理。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考察写实簿》等材料(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还应包括基层党委考察材料、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党支部应告知党员本人档案存放地点。
积极分子会议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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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福利院儿童送温暖,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活动总结
哈尔滨分中心党支部于11月末召开党支部会议,会议上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会议文件,充分学习党关于“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社会,服务发展”的精神。会议上,哈尔滨分中心党支部为加强对党员及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之规定,分中心党员全票通过于2018年12月5日开展“关爱福利院儿童送温暖,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本次活动由哈尔滨分中心党支部组织,分中心全体党员及积极分子共计20人参加。
哈尔滨儿童福利院为哈尔滨唯一一家儿童福利机构,收养哈尔滨地区内的弃婴,孤儿,目前共有170多名儿童,其中80余名残障儿童,福利院承担儿童的养育及教育工作,需要社会的关注与帮助。
积极分子会议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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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评选“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小组”活动,是深入开展工会“建家”活动,推进教工之家建设的深化和上台阶的需要。特别是学校教育教学事业面临着新一轮发展的良好机遇,要求工会工作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开展评选“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小组”活动,是切实履行工会维护教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客观需要,是提升教工综合素质的有效载体,是加强工会桥梁和纽带作用的客观需要。
开展评选“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小组”活动,是对工会开展合格教工之家实践经验的总结。各工会会员、干部、小组应抓住开展评选“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小组”活动为契机,在工会工作的过程中,紧紧依靠学校党政领导,切实发挥学校主人翁精神,把工会工作组织好、开展好,真正让工会成为广大教工满意的温暖之家。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小组”评选条件
1、信息畅通。组长及时把本组教工学历提升、职称晋升、评先竞赛、研讨会、公开课、论文等情况上报工会。组长及时将教工及其直系亲属结婚、生孩子、生病、死亡、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上报工会。组长及时把学校有关信息传达到工会小组每个教工。
2、运作规范。工会小组基础工作到位率高,无缺岗现象。工会小组有相关活动记录。工会小组内文体及相关教育教学竞赛活动形式多样,有内涵。积极组织基本功、论文、说课、公开课等竞赛活动,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
3、维权到位。精心组织健康体检、疗休养活动。关心组员生活,为组员排忧解难,女职工特殊保护措施落实。积极参加教代会,有教代会提案,积极参与校务公开、民主管理。
4、关系融洽,群众信赖。工会小组工作结合本组实际。组员关系协调互助,本年度获各级各类荣誉奖项。(人均分数、等级分数)小组成员对小组工作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工会组长评议信任率达80%以上。
(二)“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1、政治水平高。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工作勤奋、有实效;工作作风平易近人;工作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强烈;切实履行基本职责。
2、组织协调能力好。默契配合学校党政以及工会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党政决策;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会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好;积极组织、精心安排工会的各项活动。
3、常规工作规范。积极、准时参加学校工会干部例会,无无故缺席现象;对学校以及工会工作有合理化意见、建议;能把教工的继续教育类信息及时上报学校工会。
4、维权到位。切实关注青年教工成长;切实关注困难职工生活与工作;切实关注女教工特殊权益;能及时把教职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的特殊情况(生孩子、结婚、生病、意外死亡和意外伤害等)上报学校工会。
5、关心群众。热心为工会会员排忧解难,为教职员工办实事、好事;与广大教职员工关系融洽,群众基础良好;深受工会会员拥护,在年度工会工作评议中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政治水平好。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责任心强,有实绩;较好完成学校工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服务水平好。积极主动参加工会各项活动;热心为大家服务。
3、群众基础好。得到工会群众的认可;工会小组成员评议信任率80%以上。
4、有序参与好。积极参与学校、工会的各项建设事业;对学校、工会工作有合理化意见、建议。
5、工会好帮手。大力支持学校工会工作;大力协助工会干部工作。
二、评选程序、时间
(一)“优秀工会小组”
1、学校各个工会小组均有资格申报“优秀工会小组”;
2、工会小组申报“优秀工会小组”,应于每年12月30日前填写“____市第一中学校优秀工会小组”申报表,同时上交工会小组工作相关记录资料;
3、学校工会于每年1月初组织全体工会委员、组长、部分会员对“优秀工会小组”侯选小组进行检查、验收;
4、经检查、验收通过的申报小组,报请学校党委、行政讨论通过后,命名为“____市第一中学校优秀工会小组”。(工会小组的33%)
(二)“优秀工会干部”
1、凡本校内工会小组组长、工会委员均可申报评选“优秀工会干部”;
2、工会干部申报“优秀工会干部”,应于每年12月30日前填写“____市第一中学校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同时上交工会干部工作相关记录资料;
3、学校工会于每年1月初组织全体工会委员、组长、部分会员对“优秀工会干部”侯选人进行检查、验收;
4、经检查、验收通过的申报候选人,报请学校党委、行政讨论通过后,命名为“____市第一中学校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干部的30%)
(三)“工会积极分子”
1、凡本校工会会员,均可申报“工会积极分子”;
2、工会会员申报“工会积极分子”,应于每年12月30日前填写“____市第一中学校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同时上交工会会员相关活动记录资料;
3、学校工会于每年1月初组织全体工会委员、组长、部分会员对“工会积极分子”侯选人进行检查、验收;
4、经检查、验收通过的申报候选人,报请学校党委、行政讨论通过后,命名为“____市第一中学校工会积极分子”。(工会会员的10%--15%)
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小组的产生应由各工会小组提名推荐,工会经过考核公示,报党委通过,报市教育工会备案。
三、评选工作要求
各个工会会员、工会委员、工会小组要提高对深入开展评选“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小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行政领导的支持下,通过评选工作,推动工会组织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促进工会工作更扎实的发展。
各个工会会员、工会委员、工会小组要努力在评选活动中,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工,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责,维护教职工的政治、经济、精神文化和健康权益。通过努力,让我们的教职工更深刻的感受到工会组织这个“大家庭”的温馨、温暖、关爱。
____市第一中学校优秀工会小组申报表
工会小组
工会组教师人数 工会组工会会员人数
主
要
事
迹
及
荣
誉
(可附页)
工会
会员
(代表)
会议意见
同意申报人数 学校工会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党委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
____市第一中学校“优秀工会小组”评估考核表
工会小组
项目 内 容 标准 自评 考核
信息畅通 组长及时把本组教工学历提升、职称晋升、评先竞赛、研讨会、公开课、论文等情况上报工会(5)。 5
组长及时将教工及其直系亲属结婚、生孩子、生病、死亡、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上报工会(5)。 5
组长及时把学校有关信息传达到工会小组每个教工(5)。(缺1扣1分) 5
运作规范 工会小组基础工作到位率高,无缺岗现象。(5)工会小组有相关活动记录(5)。 10
工会小组内文体及相关教育教学竞赛活动形式多样,有内涵。(5) 5
工会组长准时参加工会干部例会,无无故缺席现象(5)。 5
积极组织基本功、论文、说课、公开课等竞赛活动(5),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5)。 10
维 护
合法权益 精心组织健康体检(4)、疗休养活动(4)。 8
关心组员生活(4),为组员排忧解难(4),女职工特殊保护措施落实(4)。 12
积极参加教代会(3),有教代会提案(5),积极参与校务公开、民主管理(2)。 10
关系融洽
群众信赖 工会小组工作结合本组实际(5)。 5
组员关系协调互助(5),本年度获各级各类荣誉奖项(5)。(人均分数、等级分数) 10
小组成员对小组工作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每减少2%,扣1分)。 10
填表人:
____市第一中学校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部 门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政治面貌 职称(职务)
优秀工会干部(√) 积极分子(√)
主
要
事
迹
及
荣
誉
工会会员(代表)
会议意见:
学校总人数
学校工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学校党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
____市第一中学校“工会积极分子”评估考核表
工会小组
项 目 内 容 标准 自评 考核
政治水平好 思想政治素质好6;业务工作责任心强,有实绩6;较好完成学校工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8。
20
服务水平好 积极主动参加工会各项活动10;热心为大家服务10。 20
工会好帮手
大力支持学校工会工作10;大力协助工会干部工作10。 20
群众基础好 得到工会群众的认可10;工会小组成员评议信任率80%以上10。 20
有序参与好 积极参与学校、工会的各项建设事业10;对学校、工会工作有合理化意见、建议10。 20
填表人:
____市第一中学校“优秀工会干部”评估考核表
工会小组
项目 内 容 标准 自评 考核
政治水平高 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3;思想政治素质过硬3;业务工作勤奋、有实绩;4工会工作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强烈4;工作作风平易近人3;切实履行工作职责3。
20
组织协调能力好 默契配合学校党政以及工会工作4;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党政决策4;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4;工会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好4;积极组织、精心安排工会的各项活动4。 20
常规工作规范 积极、准时参加学校工会干部例会,无无故缺席现象7;对学校以及工会工作有合理化意见、建议7;能把教工的继续教育类信息及时上报学校工会6。 20
积极分子会议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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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代表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表彰了一批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积极分子和办理市八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先进单位,目的是为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人大代表性质、地位、权利、义务和作用的认识,推动代表法的深入贯彻实施,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我市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加快推进我市依法治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为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获得市人大代表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和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先进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
**年换届以来,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办事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和代表法的规定,把代表工作作为经常性的基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代表开展经常性的活动,使代表工作有了较快的发展,特别是发挥代表闭会期间作用方面,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创造了许多好的形式和好的办法,从而使各级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自觉性、积极性越来越高,责任感和使命感越来越强,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绝大多数代表不负人民的信任和重托,积极出席代表大会会议,经常参加各项代表活动,围绕党委的决策、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开展视察、调研,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活动,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在我市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一大批积极分子。今天在大会上表彰的市人大代表积极分子,就是这个积极分子群体中的代表人物。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步深入人心,各级国家机关和党政领导干部越来越重视和支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使代表作用的发挥更加充分。我市参照省的做法,建立了快速办理代表重要建议和反映民意的“直通快车”制度,这样,代表就可以通过快捷的途径或约见有关领导的方式,及时反映民意,使反映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得到有效的解决。各级国家机关也越来越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把它作为接受监督、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重要措施来抓,有效地推动了工作,赢得了群众的赞誉。几年来,很多承办单位按照“三个代表”要求,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次会议上表彰的办理市八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先进单位,就是他们中的典型代表。
同志们,举世瞩目的党的十七大向全国人民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宏伟蓝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使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健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一条就是要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基础作用。我们一定要乘十七大东风,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按十七大精神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抓好代表法的宣传和贯彻。
1、各级领导要提高认识,把认真贯彻代表法,尊重和支持代表履行职责作为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措施来抓。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代表好、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当家作主就是这个利益的核心。因此,充分发挥好代表的作用,为人民当家作主创造条件,是我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宪法精神的重要体现。各级领导要从这个高度认识做好代表工作的意义,认真贯彻代表法,主动为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代表,支持人大代表工作的氛围。
2、各级人大代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敢于和善于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义务。要根据形势需要,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要时刻不忘自己肩上的重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行使好人民和法律赋予的权力,积极准确地反映群众的意见,了解人民群众的困难和疾苦,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并协助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当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积极协助政府推进工作,努力为人民服务,在我市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3、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切实抓好。代表法明确规定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常委会办事机构应当提供服务。要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改进和加强代表工作,健全代表工作制度,提高代表工作实效。积极探索和拓展新办法、新路子,抓好培训、服务、引导和监督四个环节,提高代表综合素质,进一步发挥代表的作用。对于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的决策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
积极分子会议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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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上报与执行情况
1、发展党员计划制定情况。2015年1月,在开展党员干部冬训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期间,各基层党支部集中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坚持党员推荐、群团推荐和支部推荐相结合,扩大推荐视野,坚持党员评议,确定上报对象。期间,共推选入党积极分子117名、群体组织推荐积极分子15名,推荐发展对象26名。3月25日,镇党委对推荐的发展对象进行了讨论研究,确定了沙智育等19名同志为2015年度发展对象。
2、发展党员计划报送情况。3月下旬,镇党委按要求已将2015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上报市委组织部党管科,并对发展对象进行了把关。
3、发展党员工作落实情况。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们严格做到坚持标准,慎重发展,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从实际出发,按照发展计划,不下达硬性指标,不突击发展,尤其不允许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
(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与要求情况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和源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质优量足,党员的质量才有保证。一方面,通过宣传教育,启发社会各个方面优秀分子的入党意识;另一方面,强化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把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作为党委和各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行“三级培考”制度,即入党积极分子由支部进行培养,在时间、材料、手续完备情况下,党委组织科负责考核,然后送党委审查。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都由各党支部安排2名党员负责培养教育,把培养教育情况作为年终评议和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党委每季度对支部培养的积极分子进行考察,把考察结果作为能否入党的依据,纳入党支部党员目标管理考评内容中。同时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到镇党校进行集中培训,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重点是抓好、系统讲话,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培训。并把参加集中培训做为能否入党的前提之一,实行“三不”制度。即没有参加集中培训不予研究,培训时间不足课时不予研究,考试达不到标准不予研究,起到了良好效果。
2、发展对象确定情况。一是所有发展对象全部在经过了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二是5月份参加了党委组织的集中培训,且考试成绩达到85分以上;三是发展对象经过了镇计生、农经、派出所、、监察的联合审查,审查期间,出现4名拟发展对象不符合相关规定情况,被取消了发展党员资格。拟发展对象,在党支部讨论同意后,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听到各方面意见,并进行政治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党委组织科初审。四是初审材料报市委组织部预审。12月份,全镇15名发展对象全部通过预审。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环节,各党支部都分别落实责任,形成全方位的责任保证体系。
3、预备党员接受情况。经市委组织部预审通过的15名发展对象,由各支部严格按程序接受为预备党员。一是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1至7页由发展对象本人填写,填写内容由支部把关,看是否真实,有没有与预审材料不致的地方,有没有向组织隐瞒的事项。二是公示。支部向社会公示近期可发展对象情况,时间不少于7天。三是召开党员大会并形成决议。通知所有党员参加会议,人数不足不开会;发展对象参加会议并汇报情况;入党介绍人介绍,并表明意见;支部报告审查的情况;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发展对象表态;与会党员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被介绍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四是谈话。镇党委组织科派员与发展对象谈话,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的真实动机,把关其是否入党。五是镇召开党委会并决议。对经各支部大会决议接受的预备党员,逐人进行讨论审查,并票决作出决议,同意接受15名同志为预备党员。六是入党宣誓。镇党委组织科,组织15名预备党员进行集中宣誓,并提出预备期间的要求。
4、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情况。2015年,我镇共有22名预备党员到期转正,19名同志按期转正,3名同志待讨论。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镇党委定期开展培训,听取思想汇报和考察报告,党支部跟踪预备党员进行考察。期满后,预备党员本人递交转正申请和一年工作思想汇报。党支部按照规范程序进行转正。一是公示。支部向社会公示预备党员情况,时间不少于7天。二是召开党员大会并形成决议。通知所有党员参加会议,人数不足不开会;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提出转正申请;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支部介绍对预
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与会党员发表意见;与会党员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按期转正的决议;三是镇召开党委会并决议。逐人进行讨论,并票决作出决议;四是材料归档。
1、发展党员有计划。每年年初,我镇均按照市委组织部发展党员规划和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制定本镇工作计划,明确发展党员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发展数量、社会分布、具体措施等等,使得发展党员工作思路更加清晰,重点更加明确,措施更加具体,突出工作的目标性和可操作性。
2、教育培训多层次。一是搞好党组织书记培训。每年我们都举办一些有针对性的党组织书记培训,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使得基层党组织书记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标准、程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在源头上控制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二是加强材料员的培训。在发展党员过程中,我镇选派熟悉业务、政治素质好的同志到各支部担任材料员,协助党组织书记把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条件和程序,确保发展党员材料的质量。三是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避免重发展、轻教育、松管理的错误做法,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3、重点难点多把握。当前,重点和难点就是入党积极分子数量严重不足,部分支部多年不发展党员,党员年龄老化,支部缺乏带头人。一方面,通过宣传教育,启发社会各个方面优秀分子的入党意识;另一方面,强化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一是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社、非公企业等生产第一线,向优秀的回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倾斜;向文化程度比较高,带头致富并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青年,特别是合作社带头人或骨干倾斜;向非公经济组织生产经营一线,特别是关键岗位的青年骨干倾斜;同时,向优秀的妇女同志倾斜。二是注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主动出击,启发广大青年政治意识,把优秀分子吸引到党组织的周围。三是发挥工会、妇联、团委等组织独特作用,大力开展推优活动;四是注重结构比例,及时调整优化积极分子队伍。
积极分子会议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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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两委班子运行情况
(一)班子结构
我镇共有7个村,共有村两委干部48人。年龄最大的62岁,年龄最小的24岁。男女比例4:1。文化程度大专以上7人,中专及高中以上21人。有产业种植能手12人,能够带领广大村民勤劳致富。
(二)工作能力
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村两委班子运作顺畅;村级“一把手”驾驭全局,善于调动和激发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其他班子成员摆正角色位置,村级班子有合力;村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健全,班子成员值班制、学习制度等规章制度执行落实。
(三)村干部遵守制度情况
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7个村均认真落实村党支部委员会议、村班子会议、村党员大会及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有会议记录,较为规范;村级议事决策程序规范、民主;同时认真落实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民利;落实发展党员和后备干部计划,执行民主推荐、考察培养、公示票决等有关规定。
(四)村干部工作实绩情况
村两委均制订落实了村级班子年度工作目标承诺制、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并向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加强社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维护各村和谐稳定。
(五)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解决后继无人的问题,各村至少培养1名后备干部。尤其是建强村存在村支书、村主任一肩挑的情况,更是积极无色与培养村委后备人才。
(六)镇党委对各村两委班子综合评价
全镇7个村两委班子运行基本健康,能够贯彻中、省、市、区制定的方针、政策,能够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带头作用,能较好地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谋划,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积极配合,能够领导群众发展产业,干群干洗和谐。在复兴村村支部书记生病住院期间,村两委班子能够及时相互补位,推进各项工作推进。郑湾村在今年被评为后进村,在镇党委的积极指导下,在第一书记的扎实领导下,基层战斗堡垒功效不断展现,工作业绩突出,各项业务水平可圈可点。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班子配备不齐。目前,全镇班子配备不齐的有建强村,村支书与村主任工作由现任女村长一肩挑,村支书位置空缺。
二是工作创新意识不足。一些干部理论学习不深入,思想观念不够先进,工作方法不够灵活,发展意识较差,工作按部就班。存在只能完成镇上工作安排,不立足本村实际,积极进取。在积极发展上无长远规划,存在“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三是服务意识不强。一些村委班子服务意识不够强,工作标准不够高,存在优亲厚友的症状。
四是个别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不强,难以及时有效地解决村内发生的各种纠纷和突发事件,班子成员之间不能有效的协调配合,导致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村级两委班子。结合明年的村级两委班子换届工作,在选人上拓宽视野,选拔出德才兼备额人选担任村级两委班子成员。
二是加强农村干部培训。以提升整体素质为目的,已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大力举办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村两委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能力,提升整体素质。
积极分子会议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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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申请
申请入党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必须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包括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纪等方面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本人主要表现及存在的主要优缺点的认识和分析;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的职业及政治历史情况;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受过的奖励及处分情况。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党支部要为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建立档案,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培训成绩、组织调查等有关材料应及时归档。
2、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派人与申请人谈话(一般在半月内),了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个人经历和家庭情况,鼓励他们在政治上进步。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定时间培养考察的入党申请人(一般在一年以上),由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推荐情况和本人表现研究确定。一般情况下,推荐票达到半数以上的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党支部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本人的基本情况报送组织人事处备案,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
5、党支部派人同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党支部应及时派人同已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通知他们正式进入考察期,要求他们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至少每半年向党支部进行一次书面汇报。
党支部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及时指定一至两名党员先进性强的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由支部组织委员提出人选,支委会研究同意后,通知联系人和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鼓励并帮助他们积极上进,不断端正入党动机;定期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培养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每半年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在入党积极分子基本符合条件时及时建议党小组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2、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党支部要结合党的中心任务,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知识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
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地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积极地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党课及有关党内活动,扎实地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主动地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要有书面汇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定期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情况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等情况。特别注意动态地考察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的变化情况。
4、入党积极分子毕业离校或工作调动时,原单位党支部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组织意见等有关材料转入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到达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本人的有关情况报告给原单位党支部。
四、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方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党小组建议。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党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教育情况,进行评议,形成一致同意后,向党支部提出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2、征求群众意见。党支部可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意调查等方式,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得到绝大多数党员、群众认可的积极分子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对在校大学生、中专生来讲,征求系(部)团总支、政治辅导员、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两委会和本班全体学生的意见,是征求群众意见的必要途径。
党支部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群众和本人反馈。本人对群众反应的意见要有正确的认识。
3、政治审查。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前党组织必需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在和1989春夏之交以及1999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斗争中的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以及其它政治方面的问题。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审查中要注意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不仅要审阅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还要索取必要的证明材料。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4、支委会讨论确定。党支部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汇报和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形成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决议。设有总支部委员会的,报总支部委员会审议。党员发展对象必需是列入党员发展计划的、要求入党迫切的、表现好的、培养教育期满的入党积极分子。
外单位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已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接收单位的党支部,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其已具备党员条件的,按程序可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5、公示。对于研究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以及其它需公示的情况,时间一般为七天。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应。
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应。
6、集中培训。列入党员发展对象的人员,入党前要参加学院党委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学时)。培训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等。培训结束时进行综合考试,受训人员要做好个人总结。
没有经过培训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1、党委预审。确定预备党员,要将党员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推优材料、计生证明、培训考试、政审材料、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上报学院党委预审,审查合格的方可由支部大会开会讨论。
2、确定入党介绍人。按照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讲解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教育帮助,并定期向党组织进行汇报。
3、填写入党志愿书。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组织委员和入党介绍人向发展对象详细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内容和要求。发展对象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4、支委会审查。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会议的主要程序:
①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
②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长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③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发表意见。
⑤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一般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⑥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⑦发展对象表态,谈自己对大家提出的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2)注意事项:
①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少于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或虽然超过半数,但缺席的人数比较多,支部大会一般应改期召开。
②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③经上级党组织授权的党总支可以接收预备党员。
④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预备党员。
(3)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及培养教育等材料报党委审批。
6、党委派专人谈话
党委在审批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成员、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着重考察其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觉悟情况,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帮助其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继续努力的方向。谈话后,谈话人认真地将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签名盖章,向党委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发展的建议。
7、党委审批。党委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六、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
(1)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实行教育和考察。
(2)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由组织人事处或党总支(支部)组织进行。党总支(支部)组织进行的,学院组织人事处可派人参加。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是:
①唱国际歌。
②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③新党员宣誓。
④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⑤党员代表讲话。
⑥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3)入党介绍人负责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4)预备党员毕业离校或工作调动时,如预备期已满,原单位应抓紧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期限未满的,原单位党支部应将其在本单位的培养教育情况连同等有关材料,按规定及时转给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预备党员到达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本人的有关情况报告给原单位党支部。
2、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满时,预备党员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对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思想收获和主要优缺点等情况作出书面汇报。
(2)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讨论,形成一致同意提交支委会。
(3)支委会审查。支委会接到党小组提出的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及时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党小组意见、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和预备期间对其进行考察教育情况,召开支委会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会议的主要程序:
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书》。
②党小组长介绍时申请转正预备党员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转正表明意见。
③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转正预备党员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转正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讨论。
⑤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一般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逐个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⑥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⑦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自己的态度。
(2)上报党委审批。支委会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经支部书记签名后,报学院党委审批。
积极分子会议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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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xxx年xx月xx日
地 点:xxx党支部会议室
主持人:xxx(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记录人:xxx
参会人员:应到会支部委员x人,实到会支部委员x人。(后附参会人员签名)
缺席人员:xx(原因)
会议内容:讨论确定xx、xx为入党积极分子
议程:
1:主持人介绍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个人简历、递交入党申请
书时间、个人现实表现)。
2:参会人员讨论、发表意见、并进行票决。
3:形成决定,并报上级党(工)委备案。
与会人员签字:xx、xx、xx(必须由本人在会议记录当页签字,不得代签)
积极分子会议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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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入党程序范文一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1、年满十八岁的劳动者。
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既是申请入党的条件,也是做一名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这条规定,贯穿着无产阶级建党学说的一些重要原则。要求入党的同志不但要了解这些规定,而且应当弄清楚党章为什么要这样规定。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这句话有三层含义:第一,加入党组织必须年满十八岁。强调这一点,是因为一个人到了十八周岁才算成年,才能有比较确定的政治判断力,以确立自己的政治信仰和终身志向。第二,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没有中国国籍的人不能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三,加入党组织必须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因为作为以消灭一切剥削和压迫、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工人阶级政党,是不允许剥削分子进入党内的。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党章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作为申请入党的条件,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不是单个党员的简单组合,而是根据党的纲领和章程,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是思想上政治上高度一致的革命者的政治组织。党的纲领,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最高准则,它包括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最终目标,党在当前历史阶段的总任务和基本政策,以及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等。党的章程,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党内政治生活和处理个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党纲党章的这种性质和作用,决定了它是党建立、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党员承认党纲党章,是党在组织上一致的前提。如果党员在党纲党章上的思想一致被破坏了,党也会从组织上瓦解。因此,每个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承认党纲党章。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承认,不仅是口头上的拥护和接受,更重要的是有实现党的纲领、执行党的章程的决心和行动,立志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是指共产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过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对于这个问题,列宁在1920xx年7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同马尔托夫展开过激烈的斗争。马尔托夫主张,只要承认党纲党章,就可以做党员,不必参加党的一个组织,甚至提出每个罢工者都可以自行列名入党。列宁坚决反对这种主张,认为党员不仅要承认党纲党章,而且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他尖锐地指出,按照马尔托夫的党员条件发展党员,只能模糊党和阶级的界限,改变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使党变成一个涣散的俱乐部。
我们只有按照列宁提出的原则建立党,才能使党真正成为无产阶级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保证党的思想统一和组织统一;才能使党作为坚强有力的战斗集体来行动,从而肩负起伟大的历史使命。要求入党的同志,要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参加党的一个组织的必要性。 积极为党工作,是指党员有义务担负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并且尽心尽力地把它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主要包括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例如,参加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工作,参加党内教育工作,参加联系群众的工作及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和各种群众团体的工作及社会工作等。党组织要根据具体情况,给每个党员分配适当的工作,并进行检查和指导。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接受并努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愿意执行党的决议。
党的决议,是为完成党的总目标、总任务,在某一个时期对某一项工作或某一件事情,经过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党的代表会议或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全体党员必须贯彻执行的事项。党的决议代表党员的意志,必须贯彻执行。如果对党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执行,不能采取各取所需和阳奉阴违的态度。如果每个党员可以自行其事,那么党的团结统一就会受到破坏,党就没有战斗力。所以,申请入党者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才能加入党的组织。不愿意执行党的决议的人就不能当党员。
5、愿意按期交纳党费。
为什么把愿意按期交纳党费作为申请入党的条件之一呢?因为,党员按期交纳党费,不仅是从经济上帮助党,更重要的是,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表现,也是检验党员是否具有组织观念的一个标志。在艰苦的战争年代里,许多党员省吃俭用,领到一点津贴,首先想到的是交纳党费。有的党员牺牲前还把身边仅有的遗物作为向党交纳的最后一次党费;表现了共产党员高度的组织观念和对党的无限忠诚。在和平的环境里,也有许多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他们当中有的在临终时嘱托亲属将自己的毕生积蓄作为党费交给党,有的将自己劳动致富所得作为党费交给党组织。要求入党的同志应当充分认识按期交纳党费的重要意义,在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应当自觉地按期交纳党费。如果党员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应当受到严肃的批评教育,甚至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作出决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对于党章第一条的上述内容,共产党员和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该明确并正确理解,而且下决心去做。因为这是对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
部队入党程序范文二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递交入党申请书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二)、党章学习小组、党校学习
由基层党组织根据自愿的原则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学组成党章学习小组进行短期培训。对于党章学习小组考核合格的同学,党支部将择优推荐去参加党校学习,进一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党章学习小组考核没通过的不能参加党校学习。党校学习,是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内容是党的理论知识。没有参加党校学习并通过的是不能发展入党的。
(三)、团员推优
团员推优全称叫做: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措施。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的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简单来说,首先由班级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讨论审定名单然后上报经管学院团总支,经过审核,由本人填写团员推优表并由班级团支部、学院团总支、党总支签署意见。
(四)、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建卡)
入党申请人经团组织(班级团支部)推荐、党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下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同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这里要注意,只有填写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的同学才能算是入党积极分子,以往有很多同学认为只要递交入党申请书或者参加了党校学习的就是入党积极分子,这是非常错误的,一定要了解清楚。
(五)、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一般来说党支部会通过召开辅导员座谈、学生代表座谈来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同时要求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每一个季度应该向党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也就是说每个学期至少应该递交两份思想汇报。
(六)、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包括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内团组织和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总支讨论,决定近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可列为发展对象,并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在我们学院确定发展对象首先是要建卡满一年,其次班级团支部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德育答辩会,让建卡满一年的同学在台上讲一讲自己一年以来的表现,然后班级投票,选取一定名额的同学上报学院党总支,再由党总支讨论审核确定发展对象。
(七)、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在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这里,我们的同学都很年轻一般不涉及到重大政治历史或政治斗争,所以主要调查同学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通过发函到被调查人所在地党组织调查情况。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到时候会由介绍人指导填写。
(十)、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十一)、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上级党组织要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二)、党委审批
(十三)、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
(十五)、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十六)、预备期满
如果考察合格,则可以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上级党委审批。
如果考察不合格,可以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等及时存入本人档案中。
部队入党程序范文三
(一)积极分子培养阶段
1、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在收到其申请的一个月内,支部负责人找其谈一次话,给予鼓励。
2、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由所在党支部决定。党支部每年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委派人参加,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经党员大会推荐、支部考察,支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要向全体党员公示。确定为积极分子后,支部向直属机关党委申报并领取《入党培养对象登记表》。直属机关党委根据发出的登记表建立积极分子名册。
3、党支部应定期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要通过每年的民主评议活动,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淘汰,符合条件的及时补充。支部要根据积极分子成熟情况向党委汇报次年的发展计划。
4、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联系人应定期找积极分子谈话,落实帮教责任制,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培养工作,做到包教育、包培养、保成熟,负责填写好考察记录,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
5、各基层党组织要利用党校等阵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系统教育。党支部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党委要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有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6、建立和坚持发展对象公示制。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支部一年左右的考察培养,对各方面条件基本成熟,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培养考察情况及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要在公开栏、学习园地等公共场所,以书面形式向群众公示,接受监督。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支部或所在上级党委提出,书面意见要签署真实姓名。党委和支部对举报的问题,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
7、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支部要负责做好政审工作。政审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政审要形成综合性材料。
8、支部在做好发展对象政审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让群众进行评议.并做好评议记录。还要通知发展对象,写好自传和近期思想工作汇报。团员入党的,让团组织完备其推优手续。
9、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参加省直党校的集中培训,培训的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培训内容主要是特色理论和党章。培训结束后,由省直党校统一进行考试。凡不经短期集中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入党。培训合格证由省直党校统一制发。
10、在培养成熟、材料齐全之后,党支部应将发展对象的考察材料及政审材料交直属机关党委,并提出发展为预备党员的申请报告。
材料应包括:(1)入党申请书;(2推荐评议材料;(3)近期思想工作总结;(4)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5)政审报告及材料;(6)党校培训学员鉴定表; (7) 其他有关材料。
(二)预备党员接收阶段
1、直属机关党委收到支部要求发展预备党员的报告后,要认真审查考察材料,把好预审关。预审通过后,核发申请人《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2、申请人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应向其解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发展入党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好后交支部审阅。
3、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如果一次会议同时讨论两名以上的申请人入党,要逐个讨论表决。
4、根据支部大会决议,如同意接受申请人入党,支部将决议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支部和支部书记盖章签字后,报党委审批。(设总支的单位,要经总支审查签署意见后再报党委审批。
5、党委审批前,要由党委委员与新党员谈话。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时,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党委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返回支部复议,重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如在一次党委会上同时审批几个人入党,要逐个审批。表决时,同意的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方为通过。
(三)预备党员考察阶段
1、党委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直属机关党委应及时将接收预备党员通知单交给所在党支部,参加本支部的组织生活。
2、入党介绍人(或联系人)具体负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里的教育、考察,及时填写考察记录。
3、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要通过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使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4、党委对预备党员应继续开展短期培训,进行党员标准再教育。
5、预备党员,必须进行入党宣誓。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进行。可结合七一纪念活动和预备党员培训班时进行。
6、预备期满,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讨论前,支部要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后报党委审批。
积极分子会议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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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以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素质,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壮大农村党员队伍为目标,通过“三推五审四公示”,进一步创新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农村发展党员的质量,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为全乡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三推三定”,民主公开确定发展对象
在确定发展对象的过程中,各村党支部要负责组织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真正把农村那些群众信得过、个人有本事,发展有前途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党组织周围,具体讲,就是要通过开展“三推三定”,在农村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1、推荐条件:四项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两委”领导,支持村内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2)带头勤劳致富,热心为民服务,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3)政治上要求进步,有一定的培养前途,有一技之长的退伍军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外出务工经商的优秀青年和农村各类“土专家”、“田秀才”可优先提名;(4)大局意识较强,公道正派,有较强的无私奉献精神。五项否决条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推荐为优秀村民,更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1)参加宗教组织,有的;(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进行过组织处理的;(3)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处罚或别事处罚的;(4)参加“__功”等组织的;(5)不配合村内工作,闹派性,搞团团伙伙,搬弄是非,挑拔离间,甚至组织、策划、煽动和参与群众越级上访,破坏村内稳定大局的。
2、“一推一定”由群众推荐确定优秀村民。优秀村民的推荐,由包片领导派人参加指导,村级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要坚持扩大民主方针,根据各村情况,按照“一人一票”或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票决的方式进行推荐。村委换届时,可根据换届选举中第一次投票的结果,按照主任、副主任、委员三个职位,每个职位取得票数的前三名,作为优秀村民,不取党员,村党组织要在包片领导的指导下,对推荐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按得票多少,选定5—10名公推对象为本村的优秀村民。推选优秀村民得票数一般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半数。
3、“二推二定”,由党员推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一推”产生的优秀村民及其基本情况进行说明,对符合《》规定,主动申请入党,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优秀村民,以无记名投票形式在全体党员中进行民主推荐,并当场唱票、计票、公布计票结果,择优选择3—5人,确定为本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
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负责进行培养教育,这是把好“入口关”,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基础。首先,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及时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教育入党的同志要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帮助,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验、经得起党组织的考验。其次,要拟订计划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逐步懂得党的性质、纲领、路线、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纪律和党员的标准,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第三,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具体的帮助和教育。第四,将入党积极分子编入党小组,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进行初步的培养,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记录表》。
4、“三推三定”,党员票决确定发展对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小组讨论推荐、支委会集体研究。综合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情况,提出发展对象建议名单,报党委审核。包片领导参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党支部提出的发展对象建议名单进行酝酿讨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当场唱票、计票、公布计票结果。从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择优选择1—2人确定为发展对象。
5、党员票决,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党委审定发展对象后,通知基层支部履行入党手续。党支部为入党申请人确定介绍人,对申请人进行具体帮助。在介绍人、党小组、支委会相继对申请人提出发展意见后,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讨论接收申请人入党。会议的主要议程有:(1)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和会议是否有效;(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和思想汇报;(3)介绍人介绍情况,发表意见;(4)党小组介绍情况,发表意见;(5)与会党员分组讨论,发表意见;(6)支委会综合讨论意
见;(7)全体党员票决,形成决议;(8)被发展对象表态。6、基层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党委对经县委组织部同意的发展对象,提交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后,下达同意接受为预备党员的批复。各村党组织要召开党员大会,宣读接受预备党员的批复、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仪式。同时制定预备党员培养措施,定期考察并做出结论,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二)“五审五关”,严格程序,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7、“一审”审政治,党委严把发展党员“预审关”。党委要在各农村基层党支部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考察,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政法、计生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与执法监督部门联审制度,征求执法监督部门对发展对象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意见,经查实,如有问题的要坚决不予研究,把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要暂缓研究。
8、“二审”审结构,县委组织部严把发展党员“规划关”。党委要对经过预审的发展对象进行汇总,于每年3月底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根据年度发展规划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符合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发展对象的年龄和文化结构是否合理;发展对象的分布是否合理;发展工作重点是否得到有效保证;发展对象是否成熟,做到总体规划、微观计划与“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有机结合。
9、“三审”审素质,党委严把发展党员的“培训关”。党委对组织部审核批复后的发展对象要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学时不少于40学时,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结束后,党委要组织发展对象进行考试,学员个人要就培训情况向党支部上交专题思想汇报,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0、“四审”审材料,组织员严把发展党员“程序关”。党委在收到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后,要进行审核把关,并请县委组织员对发展对象进行谈话考察,考察中要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全部材料。主要包括政审材料,培养、教育、考察的全部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主要查看入党材料是否齐全、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入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组织员要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并进行再教育,最后对谈话情况总结整理,形成意见,提交组织部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11、“五审”审表现,基层党支部严把预备党员“转正关”。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后,基层党支部要对预备党员预备期内的表现进行全面审查,严格把关,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1)介绍人、党小组对其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要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报告党支部;(2)支委会要根据预备党员个人申请报告、党小组、介绍人的考察意见,对照党员条件,进行全面衡量,综合分析,讨论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在党委指导下组织公示;(3)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对公示后无异议的进行票决,对有意见的,要综合考虑,按照规定酌情处理;(4)各党支部要将票决情况上报党委,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后,下达同意接收为正式党员的批复;(5)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党委审批结果,并将新党员的入党材料逐级归档。
(三)全程“四公示”,保证发展党员全过程的民主、公开
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透明度,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监督的广泛性,对发展党员要进行全程公示,具体讲就是要做到“四公示”。
1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公示”。就是在召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联席会议后,由村党支部对经过“二推”产生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个人的基本情况、入党积极分子近年来在村中的主要表现,二次推荐结果及其它需要公示的情况,公示时间为一周。
13、确定发展对象“二公示”,就是对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的培养、考察情况、政审情况以及其它需要公示的情况。公示时间为一周。
14、确定预备党员的“三公示”。就是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后,要以对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入党介绍人情况、支部大会票决情况以及其它需要公示的情况。公示时间为一周。
15、预备党员转正的“四公示”。就是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后,要对预备期限的考察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预备党员基本情况。入党时间,一年以来的考察情况以及其它需要公示的情况。公示时间为一周。
各级党组织都要认真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公示过程中群众反映的情况要高度重视,并逐一进行调查核实,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一是推荐优秀村民的“一推”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二推”工作和确定发展对象的“三推”工作,党委要在每年春节前后集中时间,统一进行。
二是对原来培养时间达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这次按新机制重新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支委会讨论可以列为和近期发展对象予以重点培养;对原来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的,在推荐中没有被确定为积极分子的,不再视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是要正确对待和把握各种会议参会率问题和民主测评票问题。符合各种会议的相关要求方可进行。推荐优秀村民,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对象的会议,参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应参会人数的4/5。发展党员时,参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参会人数的4/5。
四是每年的优秀村民没有被吸收为预备党员的,次年不直接作为优秀村民,要继续参与推荐。
1、加强领导。实行“三推五审四公示”办法创新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机制,是新时期改进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有效举措,各村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要把“三推五审四公示”工作作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必备环节,认真组织开展。
2、落实责任。“三推五审四公示”发展党员一项创新性的工作,环节多,任务重,工作中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整体推进。村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实施“三推五审四公示”工作,把好各个环节,认真审查申请入党人的条件、入党程序和各种材料,及时上报党委,对2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农村党支部,党委将以通告书的形式给予警示,要求限期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凡是没有正当理由3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党委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