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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发布时间:2024-03-15 10:49:01 查看人数:78

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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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进入攻坚阶段召开的一次非常及时、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时间紧,议程多,任务重,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

党中央、国务院对这次会议很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同志亲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黄菊同志的讲话,客观全面地分析了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黄菊同志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要求,切实落实各方面的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打一场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战;坚持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长治久安。黄菊同志的讲话,高屋建瓴,语重心长,充满着关爱和期望,使大家深受鼓舞和鞭策,对于进一步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打好攻坚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贯彻。

在这次会议上,淮南矿业集团等单位从不同角度介绍了瓦斯防治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有关专家分析了河南郑州大平煤矿、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三起典型事故案例,与会代表参观了淮南矿业集团瓦斯研究所、瓦斯监测监控信息联网、部分生产矿井和瓦斯利用现场等。

总的来说,这次会议富有成效,开得很成功,既坚定了信心,明确了任务,强化了责任,又总结了经验,查找了差距,并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形成了共识。我看,至少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点共识是,瓦斯防治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从煤矿事故统计分析看,特别重大事故几乎都是瓦斯爆炸事故。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事故19起,死亡3162人。其中,18起是瓦斯事故,死亡3052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95%和97%。2001~2005年2月底,全国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28起,死亡1689人。其中,瓦斯事故24起,死亡1558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86%和92%。我们必须把瓦斯防治放在突出位置,集中力量打一场攻坚战,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多发势头。

第二点共识是,煤矿事故频发是各种因素和矛盾叠加的结果。长期以来,我国煤矿事故尤其是瓦斯事故频发,究其原因,既是煤炭行业长期负重爬坡,各种矛盾长期积累的集中反映,也是近期煤电油运供求关系紧张、经济运行绷得过紧的突出表现;既有煤炭赋存和开采条件差,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多,瓦斯突出机理等许多重大技术难题需要攻关等因素,又有煤矿安全技术标准低,产业层次低,生产力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法律政策环境不完善等因素。但从主观上讲,违法违规开采,安全监管薄弱,特别是责任不落实,管理不严,投入不足,培训跟不上,也是煤矿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第三点共识是,煤矿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至少是可以大为减少的。典型单位的先进经验表明,只要我们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煤矿生产建设各项工作,树立积极、全面的瓦斯治理观,把安全生产措施与科技进步有机结合起来,建设安全高效的矿井,提高生产集中度,先抽采瓦斯,使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处于低瓦斯状态,再开采煤炭,就一定能够有效地防治煤矿瓦斯事故。其中,被实践证明了的有效做法是:“高投入、高素质、强技术、严管理、重利用”。“高投入”,就是要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不断完善安全系统,推进装备升级;“高素质”,就是要重视和加强对人才的引进和后续人才的培养,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素质;“强技术”,就是要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攻关,探索瓦斯防治的新措施和新方法,推进煤矿科技进步;“严管理”,就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坚持从严管理、精细管理,改变煤矿长期存在的粗放管理模式;“重利用”,就是要坚持“以抽保用、以用促抽”,化害为利,变废为宝,既保护资源,又保护环境,促进煤矿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第四点共识是,必须采取综合措施防治煤矿瓦斯。煤矿瓦斯事故原因的复杂性,决定了必须采用经济、技术、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整治。在经济方面,要坚持用资源市场化等手段,调节国家、行业、企业三者利益关系,形成煤矿良性循环机制;落实好煤矿安全改造的国拨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督促煤矿加大安全投入;完善煤矿事故伤亡保险制度,提高煤矿职工事故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等。在技术方面,要加强煤矿瓦斯突出机理等技术难题的基础性研究和科技攻关,逐步构建与煤炭生产和消费大国相匹配的煤炭科研、教育、装备制造体系,为煤矿瓦斯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在法规方面,坚持用严格的安全、技术、管理和准入标准,整顿和淘汰落后的煤矿生产能力,逐步构建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煤炭产业新秩序。在政策方面,要抓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逐步淘汰高耗能产业,构建节能型社会,减缓煤炭安全、生产和供应的压力等。

第五点共识是,必须为煤矿瓦斯防治创造宽松的环境。煤矿瓦斯防治需要高投入。长期以来,煤矿比较困难,自身资金积累少,对安全生产投入重视不够,安全欠账多,煤矿瓦斯防治缺乏明确的激励政策,瓦斯利用受到技术和价格等方面的限制。推进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工作,促进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一个宽松的、良好的外部环境。在煤炭价格方面,要尽快建立煤炭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实施电煤价格联动。在瓦斯利用方面,要从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制定激励政策,鼓励煤矿抽采和利用瓦斯,瓦斯发电优先上网,民用瓦斯价格要与天然气同质同价。各有关方面要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给予重视和支持,在技术改造、项目核准、资金筹措等方面,简化程序,特事特办。

以上几点共识,为我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突出矛盾,打好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指示和黄菊副总理的讲话精神,再强调几点:

一、坚持把煤矿瓦斯防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黄菊、曾培炎副总理、华建敏国务委员等,都先后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做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去年下半年,国务院连续数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能源发展、煤炭供应和煤矿安全工作。今年初,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2月23日,温家宝总理又主持召开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决定采取7项措施,集中进行瓦斯整治。3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部联合召开了全国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一个月以后,我们四部门又联合在淮南召开这次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在半年多时间内,为了防治煤矿瓦斯,减少瓦斯事故,国家连续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这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非常关切。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时刻牢记,抓好煤矿安全,是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迫切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衡量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志。尽快遏制瓦斯事故多发的势头,实现煤矿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保证国家一次能源稳定生产和有效供应,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要使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负责的态度和更有力的措施,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之以恒地抓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转贴于

二、坚持以科学的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以后,国家发展改革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建了《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编制领导小组、顾问小组和编写小组,并着手编制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3月上旬,总体方案框架性意见通过了专家审议。4月12日,总体方案通过了专家论证。目前,总体方案已分送部际协调领导小组联络员、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征求意见,且大部分意见已经返回。总体方案编写小组要根据这次会议精神,抓紧修改完善,进一步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尽快报批并下发实施,以指导全国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的深入开展。

《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提出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中长期任务和目标,重点是对近期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下一步,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还要组织编制“十一五”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规划,做好与总体方案的衔接工作。既要抓住当前,集中力量打一场瓦斯防治攻坚战,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本上制服瓦斯,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

各省(区、市)要以《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为指导,认真研究本地区、本单位的瓦斯防治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瓦斯治理与利用的总体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也要组织编制“十一五”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规划。各地制定的总体方案和规划,既要与全国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总体方案和规划相衔接,又要符合本地实际情况,有效指导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三、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煤矿生产力水平,是促进矿井安全、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科技专项行动”。以瓦斯灾害的监测、预测、抽采、利用等技术成果为核心,选择部分国有大型煤矿,进行安全诊断,集成现有技术,进行实地配套研究和综合示范,尽快形成适合不同地质条件的应用技术,加以推广和应用。要把瓦斯治理与利用的重大技术难题,列入国家“973”、“863”计划和“十一五”科技攻关计划,加强基础理论研究,为从根本上控制与减少我国瓦斯灾害提供科学防治方案。

第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瓦斯治理与利用的科研体系。尽快组建由煤炭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共同参加的,井上、井下相结合的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并以此为依托,组建瓦斯治理与利用部级研发基地,通过加强国内合作与国际交流,加快科技研发,培养部级瓦斯治理与利用研发队伍。

第三,要以装备现代化、控制自动化、管理信息化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高产高效矿井建设,提高生产集中度,发展先进生产力,走科技含量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煤炭工业化道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改造中小煤矿,鼓励资源储量可靠的中小煤矿进行资产重组和联合改造,整合煤炭资源,淘汰落后的开采方式,实行集约化生产。要搞好质量标准化建设,以“一通三防”为重点,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专业要全面提升质量标准化水平,推进煤矿科学管理。

第四,要加强煤矿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建立和完善正常的职工教育培训机构,有计划地进行强制性全员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防煤与瓦斯突出的专业人员等特殊工种岗位,必须做到持证上岗。重视抓好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职工培训、定向培养和继续教育,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各煤炭大专院校要把培养煤矿人才作为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的重点,研究增加煤矿主体专业设置,增强师资力量,满足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需要,为煤炭工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四、坚持按照“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加大煤矿安全投入

淮南矿业集团的经验证明,加大投入是煤矿瓦斯防治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要坚持“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加大对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的投入。

首先,煤矿企业要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4月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将吨煤提取安全费用的标准从2-10元提高到最高可达15元,并明确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提取标准,并报当地税务机关、财政部门、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这是一项实事求是的好政策,从某种程度上讲,用好、用足这一政策,煤矿企业的安全投入就有了可靠保障。煤矿企业要认真执行这一规定,根据需要提足安全生产费用,并确保全部用于安全改造和瓦斯防治。

第二,各级政府要支持煤矿瓦斯防治。2005年,国家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30亿元。其中,拨款补助资金14亿元,主要用于45户安全重点监控企业中经济较困难的煤矿;安排贷款贴息资金16亿元,用于支持煤矿安全改造贷款项目。以此为带动,预计今年煤矿安全技术改造投资可达150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商请由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贷方,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使资金尽快落实到位。为了尽快下达中央补助资金,通过调查研究,确定了第一批资金用于补助尚未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国有煤矿。目前,第一批资金计划正在会办之中,争取本月底前下达。对国家安排的国债拨款项目,地方财政也要安排配套资金,专项列支,并与中央资金同时到位。

第三,发挥好国家安全补助资金的作用。国家安全补助资金的使用,要在专家会诊的基础上确定投向。最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煤矿监察局与科技部一起,组织了11个专家组,4月20日在北京召开了煤矿安全专家会诊工作启动大会,计划到七月下旬,对45户安全重点监控企业中的瓦斯灾害严重和存在重大隐患矿井,逐一进行安全技术“会诊”。专家会诊的主要任务是,帮助煤矿企业完善瓦斯治理方案,并形成一批项目,确保安全投入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率。各类资金的投入要跟着项目走,真正做到成熟一批,下达一批,改造一批,尽快发挥效益。

五、认真抓好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这次会议以后,各省(区、市)和有关方面要立即专题研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方案,制定瓦斯治理工作的预案。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把瓦斯事故降下来。

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省(区、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联系,注重把握面上的煤矿瓦斯防治情况,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区和各煤矿企业瓦斯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强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的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措施,督促整改;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提高瓦斯治理与利用效率;还要抓好信息和简报工作,强化工作指导,推动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省(区、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在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战中肩负的责任更大。既要负责检查本地区对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情况,及时上报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又要做好本地区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和规划编制的指导工作,尽快报批下发实施。同时,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煤矿现场,抓指导,抓检查,抓落实,促整改,协调解决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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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6月21日全国煤矿推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和8月1日省长办公会议精神,省安监局党组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会议得到了**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安监局为会议的召开作了大量的工作,我代表与会同志表示感谢!我们要把这次会议开成一个务实的会议,解决问题的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8月1日省长办公会和8月4日全省安监局长座谈会议精神,动员各产煤市州县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瓦斯治理力度,加快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步伐,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控制煤矿瓦斯灾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下面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煤矿安全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和3月22日全国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以瓦斯集中整治为重点的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有效地促进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1、事故指标有所下降。1-6月,全省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50起,死亡56人,同比分别下降9.09%和20%。其中顶板33起34人,瓦斯7起12人,运输7起7人,放炮1起1人,其他2起2人。发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3人,重伤4人,

去年同期4起12人,同比均下降75%。

20**年下达的控制指标是135人,月平均数11.25人。1-6月死亡56人,比控制指标少死亡12人,下降17.6%。与去年同期70人相比,少死亡14人,下降幅度较大。

2、各地进展不平衡。荆门市8起9人,同比分别上升60%和80%;恩施州21起22人,同比分别上升31.25%和10%;黄石7起8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6.67%,死亡人数下降20%;宜昌13起16人,同比分别下降13.33%和11.11%;**1起1人,同比分别下降75%和85.71%;咸宁、荆州、十堰市未发生死亡事故。

总的看,取得的成绩是明显的,领导是满意的,这是大家努力工作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局党组向同志们表示感谢!**工作的主要成绩是:

(一)瓦斯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加强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3月14日,省政府成立了以任世茂副省长为组长的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省煤矿瓦斯督导工作方案》、《**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方案》。4月底,我局在**市召开了以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为重点的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安排部署了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各产煤市州、县(市、区)根据省政府要求,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加强瓦斯集中整治工作。

二是向重点矿区派驻安全督导组。各产煤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要求,组织本地区安全监管、煤炭管理、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组成瓦斯治理或安全督导组,进驻黄石工矿集团等高瓦斯矿区、煤与瓦斯突出矿区和水害威胁严重矿区,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特别是瓦斯灾害防范工作的督促检查。目前全省市州级督导组9个,县级督导组32个。省督导组两次组织专家赴黄石工矿集团进行瓦斯治理督导工作,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的意见。其中5月31日,任世茂副省长带队深入黄石工矿集团袁仓煤矿井下进行督查,对全省瓦斯整治工作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通过督导组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瓦斯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目前,已有黄石工矿集团袁仓煤矿等少数矿井在井下安装了移动式瓦斯抽放系统,尽管不是很理想,但在我省是个突破。全省67处高瓦斯矿井、11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均建立了瓦斯监控系统;绝大部分低瓦斯矿井,装备了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大冶市率先建立了高瓦斯矿井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建始县正在进行煤矿瓦斯集中监控系统建设试点的准备工作。宜昌市正在督促远安、长阳、五峰、秭归等重点产煤县筹措资金,建立煤矿瓦斯集中监控系统。武汉邮科院已编制出《**省县域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建议书》,并积极进行宣传推广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阳新县政府今年拨款150万元,聘请了8名安全专家和31名安全员对全县重点企业进行安全督查,专家负责查隐患,安全员负责督办整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开展了安全技术“会诊”工作。4月下旬,恩施州建始县安监局组织6人专家组,历时8天,对该县首批7家高瓦斯矿井从技术和管理层面展开现场检查、现场评估、现场会诊、现场指导相结合的专家技术“会诊”行动。通过“会诊”,共查出通风、瓦斯管理方面隐患93条。县安监局依法责令其中5家停产整改、2家限期整改。目前整改进展较快,效果明显。

远安县洪家垭煤矿“5.2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采取五大强硬措施,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对瓦斯隐患进行彻底治理。6月初,远安县从省、市聘请12名通风安全专家,分两个专班,对全县16家高瓦斯矿井现场“会诊”,指出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方案,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达标。同时要求6月底前,全县所有煤矿必须完善风电瓦斯闭锁装置,所有高瓦斯矿井的监测监控系统要严格按规定配置安装到位,确保健康运行,在此基础上要建立远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安装“电子警察”,全县集中监控;高瓦斯矿井的所有管理人员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改用双光源安全矿灯,严禁穿化纤工作服。

**县坚持瓦斯检测日报制、采掘计划日报制、井下采掘图纸季报制、巡回检查督导制,集中治理煤矿瓦斯。

(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落实有进展。截止8月10日,全省已受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573份,其中煤矿企业52家和矿井521处,符合条件颁证164个,其中:矿井151个,公司13个,占应颁证矿井数的22.93%。其中黄石7个(企业1、矿井6),咸宁14个(企业1、矿井13),宜昌95个(企业9、矿井86),荆门17个(企业2、矿井15),荆州10个(矿井10),**14个(矿井14),恩施7个(矿井7)。

(三)“五整顿”“四关闭”联合执法工作已经起步。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五整顿、四关闭”的要求,我省正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工作,由各市州、县安监局进行调查摸底,及时确定整顿关闭矿井名单,8月25日前报省安监局。凡达不到法律法规确定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必须停产整顿或者关闭,并严防死灰复燃。省政府办公厅即将下发《**省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要会同煤矿安全监察、国土资源管理、煤炭行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环保、公安、电力等部门,组织开展对四类应予关闭矿井和五类停产整顿矿井的联合执法,确保整顿关闭到位。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牵头组织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

总的来看,今年的工作有进展,有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地方贯彻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不够有力,存在监管不扎实,执法不严格,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现象。一些煤矿企业的负责人,思想认识有差距,存在着等待观望、消极应付情绪,以种种借口拖延整改,推迟增加安全投入。

最近发生的事故再次表明,煤矿瓦斯治理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是一场攻坚战。近来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安全生产法》执法大检查,以煤矿安全生产为重点,对煤矿瓦斯治理提出了加快整改的要求。瓦斯灾害是煤矿安全的“第一杀手”。要扭转煤矿安全被动状况,必须突出瓦斯治理这个重中之重,紧紧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在瓦斯治理工作上,一定要有坚定的意志,清晰的思路,切实可行的办法,过硬的政府监管执法手段,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各地区、各单位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坚定信心,进一步抓好瓦斯治理工作。

二、提高认识,增强建设煤矿数字化瓦斯监控系统的积极性和紧迫感

推广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是国务院第81常务会议确定的“七项措施”之一,是贯彻实施“科技兴安”战略、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煤矿瓦斯灾害的有效途径。

数字化监控技术是信息产业和工业领域的一种先导性技术,是计算机网络和软件技术,以及数字通信技术、微电子技术的集成和发展。在煤矿安全领域引入这一技术,具有以下优点:

一是能够及时并且非常直观地得到煤矿安全与生产信息,便于进行监督管理。该系统能够在数字化采掘工程图上透明叠加工作面生产信息图层、通风系统与设施图层、瓦斯检查和瓦斯实时监测数据图层和隐患分布图层等各种信息图层,可直接在图上查询和分析各种信息,整个生产与安全状况一目了然,十分直观,能够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容易跟踪整改过程和进行监察督办。

二是能够在中心控制室远程实时实地监测任意联网煤矿的瓦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系统能够对所有装备矿井监控系统的煤矿实现地面联网远程监测功能,每个煤矿实时将监测数据上传到中心服务器中,提供网上实时在线远程监测。所有监测信息和设备开停控制状态在数字采掘工程图上显示,非常直观,具有较强的历史数据统计分析功能。同时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地面联网远程监测功能有效解决了安监部门因人员不足,难以掌握煤矿瓦斯实际状况的问题。

三是能够进行采掘工程图动态跟踪,有效解决越界开采等问题。系统能够锁定采掘工程图状态,并提供安全功能,例如调看相邻煤矿的采掘工程图,查看和测量距离,调看历史图对比分析等等,为解决越界开采和贯通安全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手段。

四是成为煤矿安全数据收集的“黑匣子”,提高了煤矿自身安全意识。乡镇煤矿管理人员大多素质低,受利益驱动,依靠侥幸心理,盲目追求利润,往往忽视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该系统正好弥补了因安监人员少,无法及时到位跟踪检查所造成的事故隐患,成为了煤矿管理人员看不到的监督员,提高了矿井安全系数,减少事故的发生。

总而言之,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通过在集团公司、市县等一定范围内的联网,可以对区域内所有煤矿瓦斯防治情况,包括井下瓦斯浓度、风机开停状态及设备送电断电情况等,实施集中监控、远程监控和实时监控,针对突况及时采取调整作业方式、停止生产、人员撤离等措施。同时,通过监控系统,还可以对井下采掘工作面的位置进行跟踪,防止超层越界开采。目前全省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都装备了安全监控系统。大冶市实现了产煤县(市)范围内的高瓦斯矿井联网。**、建始、远安等县正在筹资进行远程监控系统建设。

外省的经验表明:建立这样一个系统,就等于为瓦斯防治和煤矿安全工作配备了“千里眼”,设置了“电子警察”;就能够切实有效地控制煤矿瓦斯灾害,遏制瓦斯事故多发势头。黑龙江省自2002年10月起开始筹资建设“防止煤矿瓦斯爆炸实时监测管理系统”,目前已经覆盖全省800多处矿井。通过系统,平均每月接到和处理瓦斯超限、风机停运等警报数千起,大大减少了瓦斯事故的发生。

推广数字化监控技术的工作虽然有所动作,但差距是非常大的。一些地方和单位进展迟缓,有的直到现在也没有拿出实施的计划方案。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比如资金渠道问题,个别煤矿经济能力问题,缺乏技术和人才问题,以及对监控系统的技术性能和可靠性存在疑虑等问题。但是最重要的,还是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主观努力不够。我省工作滞后,与思想认识有很大关系,说严重一点,就是政治敏感性不强。因此,推广煤矿瓦斯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必须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

国家总局**局长多次强调,煤矿瓦斯数字化监控系统是拯救生命的工程,早一天建成和运行,就少一些伤亡。这件事情刻不容缓,必须有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以超常规的精神、超常规的节奏狠抓落实。任何推诿拖延,都是对煤矿工人生命安全的冷漠无情,都是不允许的。这件事情抓好了,防范瓦斯事故就有了一个可靠的基础。8月1日,省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了这项工作,并作出了部署,要求重点产煤市、县领导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希望各地政府、各煤矿企业一定要从事关矿工生死、事关企业生存发展、事关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高度,充分认识推广和建立煤矿瓦斯数字化监控系统重要性,学习黑龙江、山西等地的经验,强化责任心,建立责任制,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把这方面的工作抓紧,抓好,尽快抓出成效。

三、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煤矿数字化瓦斯监控系统建设

根据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和6月21日全国煤矿推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年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推广工作要达到以下两个目标:一是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全部建立并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二是原国有重点煤矿企业要实现矿务局(集团公司)内部联网;国有地方煤矿、乡镇煤矿要实现县(区)范围内联网。

为了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必须切实抓好以下四个环节的工作:

(一)落实责任,把工作抓实。建立煤矿瓦斯数字化监控系统是一项很实际的工作,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都需要付出实实在在的努力,必须明确责任,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

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也是煤矿瓦斯数字化监控系统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从组织领导、资金投入、人员力量等各个方面予以保障。所有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都要明确一名副职负责具体抓这项工作。**、宜昌、恩施、黄石、咸宁市(州)安监局,**等9县(市)安监局要明确专人抓这项工作,并及时向省局通报进展情况。

省局高度重视这一工作。詹才泳局长亲自向省政府汇报,亲自研究部署督办。我具体抓落实。各县(市)安监局领导同志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认真抓好抓实。要主动向当地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取得政府领导的支持。我相信只要我们安监部门的工作到位,地方政府及领导一定会高度重视给予支持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制定方案,落实规划,落实资金,确保系统建设和联网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机构的“一把手”,要亲自动手抓。要明确关键点和要求,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周一检查,每月向省安全监管局报告一次进度。省局定期向省政府和国家总局作出书面汇报。完不成工作进度的要查找原因,严重滞后的要追究有关部门、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大投入力度,保障系统建设所需资金。要疏通资金渠道,建立省、地方和企业共同投入、以企业投入为主的投入机制,解决监控系统建设资金问题。

一是企业自筹。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根据《安全生产法》,所有企业都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自主负责、全面负责。加大安全投入,改善技术装备条件,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在目前煤价持续上扬、煤矿普遍效益较好的情况下,应该没有问题。所有煤矿要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安监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鄂财企发[20**]17号)要求,按规定足额提取。国家要求要作专项检查和监察。省局已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文件,希望各地认真做好工作。需要的资金应采用强制的行政手段从提取的安全费用中解决。

二是地方政府扶持。地方各级政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必须对辖区范围内各类煤矿的安全生产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有责任、有义务帮助煤矿解决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切实履行政府对安全生产投入的责任和义务。

三是省政府支持。省政府领导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高度重视,8月1日的省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省财政为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安排补贴资金300万元,支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这点资金对于监控系统建设来说,是杯水车薪,只能表明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我们将根据各地资金到位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下拨。

(三)搞好系统建设和管理维护,保证正常运转。要严格建设项目管理,在系统设计上,要认真进行论证,优化方案,并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目前国内数字化监控技术的种类型号较多,质量和性能参差不齐。在筹建系统时,要从瓦斯防治的实际需要出发,选择那些性能稳定、成熟可靠、既先进又适用的技术和设备。

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应满足以下基本技术要求:

1.网络采用b/s模式,包含瓦斯、通风监测等全部数据内容。

2.采用统一规范的数据通讯协议,网络联结遵循下级用户服从上级用户、上级用户提供数据格式与传输技术的原则。

3.网络应用软件系统应具备自动搜索跟踪瓦斯超限、停风区域,监测显示瓦斯浓度和区域断电报警;综合实时监测报警,直观显示监测、控制设备位置、运行及控制状态;隐患报警、网络跟踪调度;分类查询、汇总;联网通讯中断自动监测;应用权限分级管理;防病毒和数据安全保护等功能。

4.系统结构、功能及各类传感器的安装、检验和校验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其他安全技术规定。

在系统建设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严把质量关。系统建成后要经过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建成的监控系统,必须达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推广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的通知》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安全可靠。系统建成和投入运行之后,要加强管理和维护。现在一些煤矿尽管建立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但管理跟不上,维护不及时,使用不正常,照样发生事故。5月29日,远安县洪家垭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人,重伤6人,轻伤2人,间接原因之一是该矿对监控系统经常因瓦斯超限发出报警和断电影响生产产生反感,人为地将瓦斯传感器移到进风巷,致使监控系统失去作用,井下瓦斯长时期超限,工人长期冒险作业,酿成惨祸。

要认真吸取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加强系统的管理和维护。一是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对在用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查和评估。及时标校传感器,淘汰达不到标准要求、功能不全、运行不正常的设施设备。二是健全完善系统管理运行机制。各煤矿以及实现煤矿联网的地方,要建立监控中心,配置专门人员负责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管理,而且要有责任制。要按照“分级监管,分级响应”的原则,建立非正常情况处置程序和应急预案。三是加强培训。针对监测监控人员配备不足、没有经过正规培训、系统出现问题不会或不能及时处理等问题,地方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培训,所有煤矿数字化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四是乡镇煤矿相对集中、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的地区,地方安监部门应当主动联系生产厂家,利用他们的技术力量,组织建立区域性的服务机构和队伍,为煤矿提供监测监控技术服务。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是我省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单位,技术力量强,在国内外都很有影响,经国家局、省发改委批准研究开发的“煤矿瓦斯集中在线监控系统”项目已在去年通过评审鉴定,日趋完善和成熟,涉及地域的信号稳定和整个系统的保障以及相关的兼容性,采用统一的软件有利于全省联网建设的规范化和整个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对接。

(四)加大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强力推进瓦斯监控系统建设和瓦斯治理各项工作。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推进瓦斯监控系统建设和煤矿安全工作。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煤矿企业,加强监管,敦促基层政府和煤矿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加快瓦斯监控系统建设和瓦斯防治各项工作的进度。对工作进展迟缓的,要采取措施督办。凡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应责令停产整顿;凡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年底前仍未联网的,应责令停产整顿。

四、认真吸取**兴宁煤矿透水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23人被困,是今年以来全国第二次涉难百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损失惨重,影响恶劣,教训非常深刻。

我们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切实做好“五整顿、四关闭”工作。到目前为止,全省属于“五整顿、四关闭”的煤矿底数不清,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得不到位。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进行调查摸底,8月25日前将停产整顿矿井的名单及其停产整顿的期限,报省安监局。自8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上报停产整顿矿井本月的整改落实情况及下月的整改计划。省安监局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二是对停产整顿的煤矿要及时下达指令,明确期限,加强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应予停产整顿的矿井,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要依法下达停产整顿指令。停产整顿矿井要制定整顿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对停产整顿要规定最后期限,最迟不得超过今年年底,对超过期限,仍不能达到安全许可标准,坚决关闭。

(二)做好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工作。省政府即将批转省安监局、省经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等部门制定的《**省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实施意见》。这项工作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地要认真贯彻六部委《通知》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迅速开展起来。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与国土资源、煤炭行业管理、财政、工商、公安、电力、环保、行政监察等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协调。要主动向政府汇报,取得领导支持。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千方百计把联合执法开展起来,在实践中探索、形成联合执法机制。

(三)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各地要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矿井进行登记建档,凡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矿井必须委托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检测、评估,编制评估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监控措施;要督促辖区内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矿井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井,要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结束后要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当及时予以书面确认并注销;验收不合格的,要责令重新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

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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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回顾今年上半年工作,研究安排下半年任务。昨天,各县区对上半年工作和煤矿重点基础工作交叉检查情况作了全面汇报。总体上,各县区对交叉检查工作十分认真,对几项重点基础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上半年工作的总结全面客观,存在问题的查找准确,下半年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具体。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

今年以来,全市煤炭行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市政府第七次全会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确保安全,确保增长”为主线,以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和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正视困难,振奋精神,奋力勇为,较好地推进了全市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1—6月,全市煤炭行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亿元、同比增长57.2%;共生产原煤504.06万吨,同比减少74.19万吨、下降12.83%;实现工业产值12.45亿元,同比减少3.53亿元、下降22.09%;实现工业增加值5.98亿元,同比减少1.69亿元、下降17.48%;实现销售产值14.59亿元,同比下降6.53%;洗精煤14.11万吨,实现产值0.83亿元。全市共发生煤矿事故14起、死亡25人,同比减少9起、下降39.13%,少死亡14人、下降35.9%;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4.96,比去年同期的6.74下降了26.41%。

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及早研究部署,分解落实任务。我们认真贯彻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市政府第七次全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于1月7日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月9日下发《××市煤炭工业局2009年工作意见》,对2009年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在此基础上,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产煤县区,与各产煤县区煤炭主管部门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

(二)扎实开展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安全工作。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年初下发文件,对全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安全工作作出部署。并于2月27日召开全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动相关工作。二是加强统计调度。建立了煤矿节后复工复产情况日报制度和“两会”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掌握煤矿复工复产进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三是强化督查检查。于2月23日至3月5日对各县区开展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五个从严”要求,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口,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

(三)克难攻坚,继续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我们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工作的意见》,把瓦斯治理作为煤矿安全生产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力推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小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与市发改委、能源局、煤监××分局联合制定了《××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加大力度推进煤矿瓦斯远程监控联网工作。目前,全市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了应装尽装,镇雄县、威信县共有48个煤矿实现了矿、县、市三级联网,市级监控平台与省实现了瓦斯实时监控数据联网传输。其他县区正积极推进县、矿联网工作。三是深入开展高瓦斯、煤与瓦斯诊断治理,督促高、突矿井开展瓦斯治理专项设计,制定治理方案。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四是在全市范围内确定12对矿井,启动了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五是邀请重庆煤科院瓦斯治理专家,开展了全市煤炭主管部门领导、技术人员和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参加的瓦斯治理技术专题讲座。并于6月5日与重庆煤科院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座谈,拟加强合作,充分利用其人才资源和技术优势,推进全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六是全力推进煤矿技术管理。启动了全市煤炭行业专家人才库和煤矿技术档案建设工作。开展规范煤矿采区设计和图纸交换工作专项培训,共培训了4期、406人。

(四)全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在2008年各县区煤炭资源整合方案通过省级审批的基础上,切实加大督促和指导力度,分别于4月、6月开展了两次专项督查,多次深入重点县区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专题调研和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整合方案实施。各县区根据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公告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制定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目前,全市共有13个煤矿变更了企业名称、34个煤矿变更了采矿许可证、173个煤矿签订了整合协议、9个整合主体煤矿与政府签订了整合工作协议、138个煤矿启动了地质勘查工作(其中50个煤矿已完成)、82个煤矿启动了矿井初步设计(其中5个煤矿已完成)。

(五)深入开展杜绝煤矿较大以上事故专项整治活动。根据3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我们制定了《杜绝较大以上煤矿事故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以“铁腕整治安全隐患,创建平安和谐煤矿”为主题,以“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从4月10日至7月底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杜绝较大以上煤矿事故专项整治活动。各县区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了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为推进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我局牵头,与煤监××分局、国土局、公安局、安监局共同组成7个工作组,从4月7日至17日深入7个重点产煤县区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共检查煤矿矿井40对,下达执法文书38份,查出隐患284条(其中:“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132条、顶板管理88条、机电运输37条、其他27条),督促相关县区落实责任人,对查出的煤矿隐患和问题切实加强了整改。

(六)深刻吸取镇雄县茶山煤矿“5·15”重大事故教训,采取紧急措施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镇雄县茶山煤矿“5·1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我们认真贯彻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和批示、5月16日镇雄五德会议、5月18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和市政府昭政电〔2009〕11号《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市政府办昭政办发〔2009〕7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迅速采取紧急措施,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一是与煤监××分局联合组成4个工作组,对各县区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共检查矿井29对,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266条,下达执法文书34份,对2个煤矿实施了经济处罚,有力促进了大检查活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二是于5月25日将省联合调查组关于茶山煤矿“5·15”重大事故防范措施转发各县区,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整改突出问题,确保安全生产。三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和“三项行动”的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年和“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再掀整治风暴,全面深化煤矿安全整治,严查安全隐患、严处违法行为,对存在安全问题的矿井坚决停产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坚决停产整顿。四是开展清理打击煤矿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清理整治煤矿通风安全隐患、清理打击煤矿“三超”“三违”行为等“三项清理”。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五是下发昭煤发〔2009〕31号《关于建立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对各级监管部门开展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的内容、时间安排等作了全面系统的规范。下发昭煤发〔2009〕39号《关于在全市煤矿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的通知》,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六是切实加强了汛期煤矿安全工作,严防发生水害事故。七是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于6月18日至7月2日组织县、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领导和监管员共167人进行了以煤矿“一通三防”隐患识别为主要内容的监管业务培训。

(七)统筹兼顾,全面推进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相关工作。一是加大力度开展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托市县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共开展培训97期、9307人次。其中:特员培训9期、994人;煤炭专业函授大专班3期、319人;瓦斯监控系统操作员培训6期、617人;新工人岗前培训79期、7377人次。二是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煤矿转让承包审查程序实施意见》,组织各县区开展了煤矿转让承包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并组成4个工作组,于5月6日至5月11日对各县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目前全市共有119个煤矿存在转让行为、1个煤矿有承包行为,其中:入股38个、收购49个、联合4个、重组28个;已办理相关转让手续的108个、未办理相关转让手续的11个。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让手续的煤矿,各县区正督促抓紧办理。三是开展2009年度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与市财政局、市经委联合发文,及时组织各县区申报2009年度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资金项目,共汇总上报了38个项目,申请补助资金3113万元。四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对镇雄县煤炭产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推进镇雄县煤炭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五是积极为煤电、煤化工重点项目建设(筹建)提供及时、优质服务,推进项目建设(筹建)工作。

今年以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受金融危机冲击,煤炭市场走低,导致煤炭产量、产值下滑。二是煤矿重点基础工作未能按计划推进,煤矿办矿水平提升缓慢。三是煤炭资源整合推进迟缓,工作中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三是煤矿事故仍然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这些存在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认真解决。

二、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主攻薄弱环节,扎实推进产业发展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当前,全市正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键在于领会其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整改存在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上半年,全市原煤产量仅占全年计划数1500万吨的33.6%,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占了全年计划控制目标45人的55%,下半年工作任务艰巨、压力巨大。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下大决心,用硬措施,突出工作重点,主攻薄弱环节,确保圆满实现全年工作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是市政府王市长在镇雄县五德会议上提出的重要要求,是监管手段的根本性创新。抓好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必将极大地推进煤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遏制煤矿事故发生。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把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在7月底前全部完成辖区内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的签订工作,并报市局备案。要从今年7月1日起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事故的,由事故煤矿按每死亡1人10万元的标准向政府交纳违约金;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由事故煤矿按每死亡1人20万元的标准向政府交纳违约金,并对事故煤矿实施关闭(停);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事故的,除向政府按每死亡1人交纳20万元的违约金外,关闭事故矿井。

(二)严格执行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王市长镇雄五德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局建立了全市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这一重要制度目前在一些县区煤炭主管部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落实效果不好。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一通三防”是煤矿瓦斯治理的治本措施,“一通三防”基础薄弱,是当前我市煤矿事故多发的根本原因,根本不治、事故难控。这次会议结束后,市局将按照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的规定,开展第二季度的督查检查工作。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务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辖区内煤矿“一通三防”突出问题的不断解决。

(三)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当前,全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采矿权变更处于停滞状态,严重影响了整合工作进度。二是个别县区对省、市政府关于煤炭资源整合的政策要求没有吃透,不按规定程序推进相关工作,上报整合方案前未组织煤矿签订整合协议,增大了工作难度。三是在编制上报整合方案前,调查研究不深入,对相邻重组型煤矿存在的地质灾害、股权纠纷等问题估计不足。四是多数整合矿井现有地质勘查成果难以满足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安全准入和矿井初步设计的要求。针对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按照“围绕一个目标,统一一个思想、防止两种不良倾向、注意三种特殊情况、抓好四项基础工作”的要求,加大力度推进整合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顺利完成任务。

围绕一个目标,即:通过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实现产能提升、安全提升、企业做大、产业做强的目标。

统一一个思想,即: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省政府云政发〔2007〕151号文件上来,统一到省、市政府关于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认清煤炭资源整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到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防止两种不良倾向,即:一是防止整合主体矿井牵制被整合矿井,不按政策和要求实施整合的不良倾向。对整合主体矿井钻政策空子、对被整合矿井实施不公正待遇的行为,必须坚决防止、严厉打击。二是防止被整合矿井不积极配合整合工作,甚至在整合协议中提出无礼要求、漫天要价、拖延整合关闭等不良倾向。

注意三种特殊情况,即:一是因开采导致地质灾害的问题。因矿井开采导致地质灾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必须妥善处理,防止引发社会热点。二是对2009年应整合关闭矿井的按期关闭工作难度大,要精心计划、周密安排、依法实施、强力推进,确保按期关死关实。三是整合工作涉及煤矿业主的切身利益,在工作推进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因素干扰。工作中要动作快、出手快,排除各种因素干扰,确保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抓好四项基础工作,即:一是尽快组织煤矿企业签订整合协议。签订整合协议是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关键环节。当前部分相邻重组型矿井尚未签订整合协议,任务艰巨,必须加快进度。二是抓紧做好地质勘查。整合协议签订后,要抓紧启动地质勘查工作,为开展后续各项工作打好基础。三是抓紧做好矿井初步设计或技术改造方案,尽快启动整合技改工作。四是抓好安全基础管理,强化对应整合关闭矿井的安全监管,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强力推动煤矿重点基础工作,提升产业发展水平。2005年以来,我们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需要,认真组织开展了采煤方法改革、支护方式改革、通风和机电质量标准化建设、装备建设、采区设计和图纸交换等煤矿基础管理重点工作,但推进效果不理想,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全市煤矿的总体办矿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还很差。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推进重点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务必按要求、按标准、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10月份左右,市局将组织对以上几项重点基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继续深入推进瓦斯治理攻坚战。“瓦斯不治、矿无宁日”。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把瓦斯治理作为扭转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抓手,多管齐下,强力推进,力争全年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在上年基础上大幅度下降。

1.扎实推进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为着力构建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国务院安委办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瓦斯治理“双百工程”建设,到2010年建成100对示范矿井和100个示范县。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局的部署,结合××实际,市局下发昭煤发〔2009〕45号《关于印发××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市煤矿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作了安排部署,到2010年底,全市建成省确定的镇雄县大顺煤矿、威信县水洞坪煤矿2对“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同时建成市级规划的10对示范矿井,其中:镇雄县3对,威信县2对,彝良、昭阳、盐津、绥江、大关县各1对。在此基础上,到2011年,完成瓦斯等级鉴定相对涌出量达8m3/t以上的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建设;到2012年完成其他矿井的建设。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按照上述规划,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领导组,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也要相应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机构,为推进“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提供领导和组织保障。二是各相关县区按市局下达的计划,尽快确定第一批示范矿井,报市局备案,并立即启动建设。三是要积极配合重庆煤科院专家组的工作,尽快完成专家会诊和编制“一井一策”的矿井瓦斯治理方案,在专家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四是建立月报制度,强化动态跟踪管理。各县区每月底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市局。市局每季度通报一次全市工作进展情况。五是要全面落实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各县区要督促各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瓦斯治理主体责任,保证瓦斯治理投入,按要求、按标准、按时限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凡不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不能按质按期达标的,一律停产整顿。

2.认真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市局已下发昭煤发〔2009〕46号《关于开展2009年度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通知》,对今年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全市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由市局组织××大地工程开发公司和云南煤矿安全技术中心两个具备资质的单位负责开展鉴定工作,到9月底前完成。各县区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努力提高瓦斯等级鉴定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开展瓦斯治理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六)强力整治煤矿安全隐患。隐患是事故之源。下半年,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狠下功夫,强化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密防范事故发生,确保顺利实现全年煤矿安全控制目标。一是要认真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工作措施落实,严查安全隐患、严处违法行为,煤矿不安全坚决不准组织生产。二是深入开展煤矿违法违规建设、“三违”“三超”、煤矿转让承包“三项清理整治”,着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督促煤矿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安全员和特员跟班、“敲帮问顶”等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四是严格实行隐患排查挂牌、整改“销号”制度,隐患未整改完毕不摘牌。五是强化监管执法。监管执法失之于软,是目前煤矿安全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务必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对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直至依法关闭矿井,强力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人力、物力、资金投入,提升煤矿保障水平。

(七)加大力度开展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监管能否到位,从业人员素质好坏直接影响煤矿生产是否安全。各县区、各煤矿企业务必充分认识抓好人员培训的重要性,按要求、按标准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一是煤矿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送培矿长、副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工人岗前培训规定,强化班前培训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切实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继续培训,确保应知应会。二是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采取外出培训、现场操作培训等形式,切实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八)切实抓好国庆期间煤矿安全生产。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节期间全国各地将举行庆祝活动,我们必须坚决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确保安全不添乱。一是要落实好各级领导负责制。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研究安排国庆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二是要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保证安全的煤矿必须停止一切作业,安排专人严密监控,防止擅自违法违规组织生产酿成事故。三是要加强应急值守。国庆节期间,各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要建立国庆节期间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预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要加强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三、进一步总结经验,创新思路,改进方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近年来,全市煤炭系统在推进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也经历了不少教训。我们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方法,把抓落实作为首要的任务来完成,才能不断促进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借此机会,对各县区煤炭系统的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领导提几点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安全生产。推动煤炭工业科学发展,关键是要以人为本,实现安全发展。如果煤矿事故频繁发生,煤炭产量、产值即使大幅上升,也不是成绩。必须明确,有安全才会有发展。市政府王市长明确提出,我们不要带血的gdp,给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因此,大家必须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紧扣安全生产这个主题来研究工作思路、部署和落实工作措施。要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考核下级政绩的首要指标,安全抓好了,就是最大的政绩;安全出了问题,就要从严处理。要牢固树立“100—1=0”的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若差一个环节出现疏忽,发生了事故,一切努力都是白废。

(二)坚决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和部署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这些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解决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问题、部署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对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各县多煤炭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实际成效,但也还存在工作不够到位、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问题。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既是工作任务,更是政治任务。实践证明,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局的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得好的县区,工作效果就明显,特别是安全生产就比较平稳,反之,工作就会流于一般化、起色不大。因此,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务必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局工作安排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不断取得新的工作成果。

(三)创新思路、改进方法,严格管矿,依法管矿,管住煤矿。当前,煤炭行业管理政策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一些煤矿企业严重地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不到位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作为直接管理煤矿企业的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矿不严、管不住煤矿的问题。我们管不住煤矿,煤矿就会给我们带来麻烦,甚至受纪律处分、丢掉职务、丢掉公职、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的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不断不断学习借鉴,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找准依法管矿和严格管矿的结合点,牢固树立监管权威,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管好煤矿、管住煤矿。

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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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回顾今年上半年工作,研究安排下半年任务。昨天,各县区对上半年工作和煤矿重点基础工作交叉检查情况作了全面汇报。总体上,各县区对交叉检查工作十分认真,对几项重点基础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上半年工作的总结全面客观,存在问题的查找准确,下半年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具体。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

今年以来,全市煤炭行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市政府第七次全会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法律危机的冲击,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确保安全,确保增长”为主线,以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和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正视困难,振奋精神,奋力勇为,较好地推进了全市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1—6月,全市煤炭行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亿元、同比增长57.2%;共生产原煤504.06万吨,同比减少74.19万吨、下降12.83%;实现工业产值12.45亿元,同比减少3.53亿元、下降22.09%;实现工业增加值5.98亿元,同比减少1.69亿元、下降17.48%;实现销售产值14.59亿元,同比下降6.53%;洗精煤14.11万吨,实现产值0.83亿元。全市共发生煤矿事故14起、死亡25人,同比减少9起、下降39.13%,少死亡14人、下降35.9%;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4.96,比去年同期的6.74下降了26.41%。

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及早研究部署,分解落实任务。我们认真贯彻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市政府第七次全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于1月7日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月9日下发《昭通市煤炭工业局2009年工作意见》,对2009年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在此基础上,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产煤县区,与各产煤县区煤炭主管部门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

(二)扎实开展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安全工作。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年初下发文件,对全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安全工作作出部署。并于2月27日召开全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动相关工作。二是加强统计调度。建立了煤矿节后复工复产情况日报制度和“两会”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掌握煤矿复工复产进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三是强化督查检查。于2月23日至3月5日对各县区开展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五个从严”要求,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口,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

(三)克难攻坚,继续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我们认真贯彻《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工作的意见》,把瓦斯治理作为煤矿安全生产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力推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小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与市发改委、能源局、煤监昭通分局联合制定了《昭通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加大力度推进煤矿瓦斯远程监控联网工作。目前,全市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了应装尽装,镇雄县、威信县共有48个煤矿实现了矿、县、市三级联网,市级监控平台与省实现了瓦斯实时监控数据联网传输。其他县区正积极推进县、矿联网工作。三是深入开展高瓦斯、煤与瓦斯诊断治理,督促高、突矿井开展瓦斯治理专项设计,制定治理方案。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四是在全市范围内确定12对矿井,启动了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五是邀请重庆煤科院瓦斯治理专家,开展了全市煤炭主管部门领导、技术人员和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参加的瓦斯治理技术专题讲座。并于6月5日与重庆煤科院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座谈,拟加强合作,充分利用其人才资源和技术优势,推进全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六是全力推进煤矿技术管理。启动了全市煤炭行业专家人才库和煤矿技术档案建设工作。开展规范煤矿采区设计和图纸交换工作专项培训,共培训了4期、406人。

(四)全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在2008年各县区煤炭资源整合方案通过省级审批的基础上,切实加大督促和指导力度,分别于4月、6月开展了两次专项督查,多次深入重点县区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专题调研和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整合方案实施。各县区根据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公告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制定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目前,全市共有13个煤矿变更了企业名称、34个煤矿变更了采矿许可证、173个煤矿签订了整合协议、9个整合主体煤矿与政府签订了整合工作协议、138个煤矿启动了地质勘查工作(其中50个煤矿已完成)、82个煤矿启动了矿井初步设计(其中5个煤矿已完成)。

(五)深入开展杜绝煤矿较大以上事故专项整治活动。根据3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我们制定了《杜绝较大以上煤矿事故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以“铁腕整治安全隐患,创建平安和谐煤矿”为主题,以“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从4月10日至7月底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杜绝较大以上煤矿事故专项整治活动。各县区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了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为推进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我局牵头,与煤监昭通分局、国土局、法律局、安监局共同组成7个工作组,从4月7日至17日深入7个重点产煤县区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共检查煤矿矿井40对,下达执法文书38份,查出隐患284条(其中:“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132条、顶板管理88条、机电运输37条、其他27条),督促相关县区落实责任人,对查出的煤矿隐患和问题切实加强了整改。

(六)深刻吸取镇雄县茶山煤矿“5·15”重大事故教训,采取紧急措施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镇雄县茶山煤矿“5·1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我们认真贯彻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和批示、5月16日镇雄五德会议、5月18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和市政府昭政电〔2009〕11号《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市政府办昭政办发〔2009〕7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迅速采取紧急措施,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一是与煤监昭通分局联合组成4个工作组,对各县区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共检查矿井29对,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266条,下达执法文书34份,对2个煤矿实施了经济处罚,有力促进了大检查活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二是于5月25日将省联合调查组关于茶山煤矿“5·15”重大事故防范措施转发各县区,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整改突出问题,确保安全生产。三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和“三项行动”的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年和“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再掀整治风暴,全面深化煤矿安全整治,严查安全隐患、严处违法行为,对存在安全问题的矿井坚决停产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坚决停产整顿。四是开展清理打击煤矿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清理整治煤矿通风安全隐患、清理打击煤矿“三超”“三违”行为等“三项清理”。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五是下发昭煤发〔2009〕31号《关于建立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对各级监管部门开展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的内容、时间安排等作了全面系统的规范。下发昭煤发〔2009〕39号《关于在全市煤矿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的通知》,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六是切实加强了汛期煤矿安全工作,严防发生水害事故。七是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于6月18日至7月2日组织县、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领导和监管员共167人进行了以煤矿“一通三防”隐患识别为主要内容的监管业务培训。

(七)统筹兼顾,全面推进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相关工作。一是加大力度开展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托市县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共开展培训97期、9307人次。其中:特员培训9期、994人;煤炭专业函授大专班3期、319人;瓦斯监控系统操作员培训6期、617人;新工人岗前培训79期、7377人次。二是认真贯彻《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通市煤矿转让承包审查程序实施意见》,组织各县区开展了煤矿转让承包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并组成4个工作组,于5月6日至5月11日对各县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目前全市共有119个煤矿存在转让行为、1个煤矿有承包行为,其中:入股38个、收购49个、联合4个、重组28个;已办理相关转让手续的108个、未办理相关转让手续的11个。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让手续的煤矿,各县区正督促抓紧办理。三是开展2009年度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与市财政局、市经委联合发文,及时组织各县区申报2009年度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资金项目,共汇总上报了38个项目,申请补助资金3113万元。四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对镇雄县煤炭产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推进镇雄县煤炭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五是积极为煤电、煤法律重点项目建设(筹建)提供及时、优质服务,推进项目建设(筹建)工作。

今年以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受金融危机冲击,煤炭市场走低,导致煤炭产量、产值下滑。二是煤矿重点基础工作未能按计划推进,煤矿办矿水平提升缓慢。三是煤炭资源整合推进迟缓,工作中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三是煤矿事故仍然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这些存在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认真解决。

二、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主攻薄弱环节,扎实推进产业发展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当前,全市正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键在于领会其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整改存在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上半年,全市原煤产量仅占全年计划数1500万吨的33.6%,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占了全年计划控制目标45人的55%,下半年工作任务艰巨、压力巨大。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下大决心,用硬措施,突出工作重点,主攻薄弱环节,确保圆满实现全年工作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是市政府王市长在镇雄县五德会议上提出的重要要求,是监管手段的根本性创新。抓好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必将极大地推进煤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遏制煤矿事故发生。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把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在7月底前全部完成辖区内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的签订工作,并报市局备案。要从今年7月1日起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事故的,由事故煤矿按每死亡1人10万元的标准向政府交纳违约金;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由事故煤矿按每死亡1人20万元的标准向政府交纳违约金,并对事故煤矿实施关闭(停);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事故的,除向政府按每死亡1人交纳20万元的违约金外,关闭事故矿井。

(二)严格执行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王市长镇雄五德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局建立了全市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这一重要制度目前在一些县区煤炭主管部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落实效果不好。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一通三防”是煤矿瓦斯治理的治本措施,“一通三防”基础薄弱,是当前我市煤矿事故多发的根本原因,根本不治、事故难控。这次会议结束后,市局将按照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的规定,开展第二季度的督查检查工作。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务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辖区内煤矿“一通三防”突出问题的不断解决。

(三)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当前,全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采矿权变更处于停滞状态,严重影响了整合工作进度。二是个别县区对省、市政府关于煤炭资源整合的政策要求没有吃透,不按规定程序推进相关工作,上报整合方案前未组织煤矿签订整合协议,增大了工作难度。三是在编制上报整合方案前,调查研究不深入,对相邻重组型煤矿存在的地质灾害、股权纠纷等问题估计不足。四是多数整合矿井现有地质勘查成果难以满足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安全准入和矿井初步设计的要求。针对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按照

“围绕一个目标,统一一个思想、防止两种不良倾向、注意三种特殊情况、抓好四项基础工作”的要求,加大力度推进整合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顺利完成任务。

围绕一个目标,即:通过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实现产能提升、安全提升、企业做大、产业做强的目标。

统一一个思想,即: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省政府云政发〔2007〕151号文件上来,统一到省、市政府关于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认清煤炭资源整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到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防止两种不良倾向,即:一是防止整合主体矿井牵制被整合矿井,不按政策和要求实施整合的不良倾向。对整合主体矿井钻政策空子、对被整合矿井实施不公正待遇的行为,必须坚决防止、严厉打击。二是防止被整合矿井不积极配合整合工作,甚至在整合协议中提出无礼要求、漫天要价、拖延整合关闭等不良倾向。

注意三种特殊情况,即:一是因开采导致地质灾害的问题。因矿井开采导致地质灾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必须妥善处理,防止引发社会热点。二是对2009年应整合关闭矿井的按期关闭工作难度大,要精心计划、周密安排、依法实施、强力推进,确保按期关死关实。三是整合工作涉及煤矿业主的切身利益,在工作推进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因素干扰。工作中要动作快、出手快,排除各种因素干扰,确保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抓好四项基础工作,即:一是尽快组织煤矿企业签订整合协议。签订整合协议是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关键环节。当前部分相邻重组型矿井尚未签订整合协议,任务艰巨,必须加快进度。二是抓紧做好地质勘查。整合协议签订后,要抓紧启动地质勘查工作,为开展后续各项工作打好基础。三是抓紧做好矿井初步设计或技术改造方案,尽快启动整合技改工作。四是抓好安全基础管理,强化对应整合关闭矿井的安全监管,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强力推动煤矿重点基础工作,提升产业发展水平。2005年以来,我们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需要,认真组织开展了采煤方法改革、支护方式改革、通风和机电质量标准化建设、装备建设、采区设计和图纸交换等煤矿基础管理重点工作,但推进效果不理想,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全市煤矿的总体办矿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还很差。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推进重点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务必按要求、按标准、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10月份左右,市局将组织对以上几项重点基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继续深入推进瓦斯治理攻坚战。“瓦斯不治、矿无宁日”。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把瓦斯治理作为扭转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抓手,多管齐下,强力推进,力争全年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在上年基础上大幅度下降。

1.扎实推进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为着力构建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国务院安委办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瓦斯治理“双百工程”建设,到2010年建成100对示范矿井和100个示范县。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局的部署,结合昭通实际,市局下发昭煤发〔2009〕45号《关于印发昭通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市煤矿瓦斯治理

“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作了安排部署,到2010年底,全市建成省确定的镇雄县大顺煤矿、威信县水洞坪煤矿2对“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同时建成市级规划的10对示范矿井,其中:镇雄县3对,威信县2对,彝良、昭阳、盐津、绥江、大关县各1对。在此基础上,到2011年,完成瓦斯等级鉴定相对涌出量达8m3/t以上的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建设;到2012年完成其他矿井的建设。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按照上述规划,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领导组,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也要相应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机构,为推进“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提供领导和组织保障。二是各相关县区按市局下达的计划,尽快确定第一批示范矿井,报市局备案,并立即启动建设。三是要积极配合重庆煤科院专家组的工作,尽快完成专家会诊和编制“一井一策”的矿井瓦斯治理方案,在专家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四是建立月报制度,强化动态跟踪管理。各县区每月底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市局。市局每季度通报一次全市工作进展情况。五是要全面落实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各县区要督促各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瓦斯治理主体责任,保证瓦斯治理投入,按要求、按标准、按时限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凡不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不能按质按期达标的,一律停产整顿。

2.认真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市局已下发昭煤发〔2009〕46号《关于开展2009年度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通知》,对今年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全市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由市局组织昭通大地工程开发公司和云南煤矿安全技术中心两个具备资质的单位负责开展鉴定工作,到9月底前完成。各县区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努力提高瓦斯等级鉴定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开展瓦斯治理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六)强力整治煤矿安全隐患。隐患是事故之源。下半年,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狠下功夫,强化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密防范事故发生,确保顺利实现全年煤矿安全控制目标。一是要认真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工作措施落实,严查安全隐患、严处违法行为,煤矿不安全坚决不准组织生产。二是深入开展煤矿违法违规建设、“三违”“三超”、煤矿转让承包“三项清理整治”,着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督促煤矿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安全员和特员跟班、“敲帮问顶”等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四是严格实行隐患排查挂牌、整改“销号”制度,隐患未整改完毕不摘牌。五是强化监管执法。监管执法失之于软,是目前煤矿安全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务必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对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直至依法关闭矿井,强力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人力、物力、资金投入,提升煤矿保障水平。

(七)加大力度开展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监管能否到位,从业人员素质好坏直接影响煤矿生产是否安全。各县区、各煤矿企业务必充分认识抓好人员培训的重要性,按要求、按标准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一是煤矿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送培矿长、副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工人岗前培训规定,强化班前培训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切实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继续培训,确保应知应会。二是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采取外出培训、现场操作培训等形式,切实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八)切实抓好国庆期间煤矿安全生产。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节期间全国各地将举行庆祝活动,我们必须坚决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确保安全不添乱。一是要落实好各级领导负责制。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研究安排国庆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二是要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保证安全的煤矿必须停止一切作业,安排专人严密监控,防止擅自违法违规组织生产酿成事故。三是要加强应急值守。国庆节期间,各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要建立国庆节期间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预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要加强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三、进一步总结经验,创新思路,改进方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近年来,全市煤炭系统在推进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也经历了不少教训。我们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方法,把抓落实作为首要的任务来完成,才能不断促进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借此机会,对各县区煤炭系统的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领导提几点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安全生产。推动煤炭工业科学发展,关键是要以人为本,实现安全发展。如果煤矿事故频繁发生,煤炭产量、产值即使大幅上升,也不是成绩。必须明确,有安全才会有发展。市政府王市长明确提出,我们不要带血的gdp,给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因此,大家必须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紧扣安全生产这个主题来研究工作思路、部署和落实工作措施。要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考核下级政绩的首要指标,安全抓好了,就是最大的政绩;安全出了问题,就要从严处理。要牢固树立“100—1=0”的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若差一个环节出现疏忽,发生了事故,一切努力都是白废。

(二)坚决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和部署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这些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解决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问题、部署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对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各县多煤炭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实际成效,但也还存在工作不够到位、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问题。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既是工作任务,更是政治任务。实践证明,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局的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得好的县区,工作效果就明显,特别是安全生产就比较平稳,反之,工作就会流于一般化、起色不大。因此,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务必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局工作安排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不断取得新的工作成果。

(三)创新思路、改进方法,严格管矿,依法管矿,管住煤矿。当前,煤炭行业管理政策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一些煤矿企业严重地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不到位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作为直接管理煤矿企业的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矿不严、管不住煤矿的问题。我们管不住煤矿,煤矿就会给我们带来麻烦,甚至受纪律处分、丢掉职务、丢掉公职、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的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不断不断学习借鉴,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找准依法管矿和严格管矿的结合点,牢固树立监管权威,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管好煤矿、管住煤矿。

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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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宣传两个重要文件。分局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印制800份,免费发放给623家煤矿、91乡镇、13个县、2个产煤地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从政策上积极引导。

二是宣传二个攻坚战。把三年基本解决小煤矿问题、两年内大幅度降低瓦斯重、特大事故两项任务,通过转发文件、网上公告、召开会议,矿区宣讲等途径和方法,及时传达到所有产煤县市和煤矿企业,并印制《告煤矿企业书》下发到辖区所有煤矿,做到家喻户晓。

二、摸清家底,分类排队

一是对辖区内煤矿进行全面摸底。摸清了五类矿井的名单:一类是不执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擅自违法组织生产,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井;二类是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水害威胁严重矿井;三类是严重威胁国有和相邻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超深越界开采或超深越界开采屡禁不止,拒不退界矿井;四类是矿区范围内煤炭资源枯竭的矿井;五类是停产整顿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擅自违法组织生产的矿井。

二是对五类矿井进行科学排队。按照矿井的灾害程度,分类进行排队,从中确定关闭的重点对象。六月份,对辖区范围内现有的546处煤矿向娄底、邵阳市提出了20__年一揽子解决小煤矿问题的排队摸底初步名单。

三是对五类矿井依法处理。上半年,分局按照国办82号文件的要求,凡是属第一类、第二类矿井的,由分局直接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关闭,已提请关闭42对;属第三类、第四>;,!国土资源部门核实情况后,提请关闭;属第五类矿井的,按446号令的规定,发现一个提请关闭一个,已提请关闭4对。

三、依法监察,促进关闭

一是突出监察重点。分局始终坚持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水害威胁矿井实施重点监察的原则,通过监察,及时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通报给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为了打好两个攻坚战,年初,我们将辖区内第一、二批整合矿井98对列入了重点计划监察内容,为防止假整合真生产、边整合边生产,分局采取了暂扣整合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凡是安全专篇没有经过审查擅自组织施工的、边整合边生产的,一律给予经济处罚,并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在确定第三批关闭矿井名单时予以重点考虑。

二是以监察促进整顿关闭。对20__年两批关闭整合矿井,分局开展了专项执法,共查出严重影响安全生产问题100余条;对资源整合的41对矿井下达了执法文书,对存在违法生产的24对矿井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分局以文件形式向娄底、邵阳两市提出了《关于规范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函》和《关于加强资源整合矿井和停产整顿矿井安全监管工作的监察意见》,通过执法,确保了关闭矿井关闭到位,杜绝了死灰复燃;打击了资源整合矿井违法组织施工、非法组织生产的行为,防止了整合矿井两套生产系统,两个法人主体的“假整合”现象。

四、密切配合,严格执法

一是密切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对20__年第一批关闭矿井,分局根据监察中发现的情况,组织3个组对娄底市58处关闭矿井、42处整合矿井进行了明查暗访,并将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关闭矿井关闭质量不高、部分非法组织生产的问题,整合矿井未签订整合协议、被整合矿井开足马力疯狂生产的问题,一一列出矿井名单及时向娄底市人民政府进行反馈,得到了娄底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政府两位分管领导,在涟源市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解决我局反映的问题,确保了第一批关闭矿井基本关闭到位,被整合矿井实行了“二停一锁一拆”,部分整合矿井达成了整合协议,制订了整合方案。

二是密切配合地方人民政府树立典型,组织推广。第二阶段整顿关闭期间,地方各级政府遇到了重重困难,整顿关闭工作进展异常缓慢,我局通过督查,发现辖区内新化县工

作主动,该关的已关死,该整的已整活。针对上述情况,我局及时向娄底市人民政府领导汇报了新化县的成功做法,建议娄底市政府在新化县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学习典型,推广经验。新化县在整顿关闭工作机制上采取“县里领导、乡镇为主、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机制,在确定关闭名单上实行“严格政策、全县平衡、民主评议、上下结合”的政策,在关闭资金补偿上实行“统一筹资、分类管理、以矿关矿、适当补偿”的办法,在关闭整合的工作方法上实行“领导负责、责任包干、限期完成、严格奖罚”的办法。通过现场会议,各县学习新化经验,有力地推进了第二阶段整顿关闭工作。三是密切配合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好20__年关闭矿井名单。省政府13号明电下达后,分局先后参加了娄底市、邵阳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整顿关闭工作会议,积极配合制订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方案,具体督促落实整顿关闭工作要求,对20__年一揽子解决小煤矿问题向两市政府提交了我们认为必须关闭的矿井名单,我们充分发挥分局在技术、人才方面的优势,为各级政府整顿关闭、扩能技改提供指导和服务,并从今年元月开始,就对按规定要求必须关闭的矿井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上把住了关口,给予不予延期许可的决定;对3万吨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律不得进入“三同时”审查程序;从5月开始,将所有初步确定的关闭矿井列为重点监察对象,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到目前为止,两市整顿关闭的前期准备工作比较扎实、稳妥。

五、抓住重点,积极推进

一是强力推行“先抽后采”。首先开展了对涟邵矿业集团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治理情况的监察,重点监察煤矿瓦斯治理和专家技术会诊措施落实情况,监察突出矿井建立地面永久性抽放系统。其次把瓦斯抽放作为瓦斯集中整治的重点,要求所有突出矿井都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否则,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涟源市个体小煤矿力达煤矿率先在地面建立了永久性抽放系统,实施“先抽后采”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我们目前已在涟源市马兴、冷水江市堑子口、隆回县斜岭等部分重点产煤地区推广以地面抽放为主要内容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准备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向所有煤与瓦斯突出严重矿井全面推广。

二是强制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去年底以前已全部安装了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但系统大部分存在运行不正常,通过与各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联系,目前有8个县市建立了瓦斯监控系统技术服务机构,专门为煤矿的监控系统轮流服务,这对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同时加快了煤矿瓦斯数字化监控联网建设,目前,10个重点国有企业和3个产煤县市完成了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县级平台建设。今年年初,我局以文件形式要求所有低瓦斯矿井也必须安装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到目前为止,已有70的低瓦斯矿井已安装到位。

三是严格落实“以风定产”。要求所有乡镇煤矿在井口公示经监管部门核定的采掘头面、通风量、核定下井人数等有关信息,分局现场监察时,发现与井下实际不相符的或超能力的,依法予以处罚。凡是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风量不足的矿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凡生产能力3万吨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地面主扇功率不得小于30kw,每小班下井人员控制在30人以内。

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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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在许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坚持以最有力的领导、最严厉的措施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制度,强化目标管理,加大整顿力度,完善监督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技术装备水平、从业人员的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时刻保持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加大领导力度。

(一)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的监管组织。在2003年成立禹州市安监局的基础上,我们又对市安委会进行了调整,提高规格,安委会主任由过去的安全生产主管副市长改为市长亲自担任,成员单位也由38个扩大到41个。并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各部门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组织和监督有关部门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2004年以来,全市共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会议60余次,以不同形式下发文件和纪要120余份。专门在监察局设立了煤矿安全督查员办公室,从市直单位和乡镇政府抽调500余名同志,分包全市所有煤矿,实行24小时驻矿监督。2004年,向社会公开选拔了12安全技术副乡镇长,充实到12重点产煤乡镇,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在过去已有的市、乡、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基础上,将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延伸到了村一级,按照有机构、有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有公章、有车辆的“六有”标准,在各行政村建立由1-2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室。目前,全市41个安委会成员单位都专设或兼设了安监科;26个乡镇(办)都设立了安监站,配备3名以上的专职安监员;655个行政村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室,配备了安全专干:1000多家企业按照规模大小,设立了安全生产机构或配备安全专干,全市安全生产管理专职兼职人员已达4500多人。

(二)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责任。2004年7月30日,市安委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的通知》(禹安〔2004〕40号),明确了从市政府各位市长到乡镇政府各位乡镇长和各局委局长、主任的“一岗双责”安全工作目标。不管是四大班子领导、乡镇和部门领导同志,都必须坚持发展、安全“两手抓”,落实“一岗双责”。建立政府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年底,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行政正职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我们还制定了“政府班子成员不定期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定期下井检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领导包案制度”、“煤矿安全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等。市政府通过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等形式,不定期听取政府各口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使每一位领导都把抓安全生产作为一项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半年下井检查一次,分管领导每季度下井检查一次,有关主要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每月下井一次,各部门和各乡镇分管领导每半月下井检查一次,并形成一种制度,督促安全生产。对查出的重大隐患按照领导分工进行包案,限期整改,严格验收,切实做到“标准、时限、资金、措施、责任”五到位,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初,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做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原创:“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检查”和“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指标如期实现”等6项内容,全部细化分解到各有关单位,特别是将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和矿山等高危行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列入目标管理。各单位根据责任书中各自承担的责任,将目标责任分解到下属单位和责任人,使责任书签订到车间、班组、岗位。同时,严格督促目标落实。一方面,每月“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控制耗用情况通报”,对指标控制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差的进行批评。另一方面,根据目标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实行半年一考评,年终一总评,考评结果列入全市社会经济责任的大目标之中,实行综合评比、评优。2004年,我们对19个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单位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对39个先进个人分别奖励2000元。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较差的一个镇和3个市直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在干部的任免使用上坚决实行了“一票否决”。

二、深入开展煤矿安全整治活动

(一)不断强化煤矿安全检查工作。一是坚持每季度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每季度都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结合各阶段矿井实际,采取先检查后督查的方式,全面认真、广泛深入、一矿不漏地开展检查活动。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纪律,查找隐患,积极整改。同时,根据不同时期国家、省及许昌市有关要求和会议精神,对全市所有煤矿开展以“一通三防”、“雨季三防”、“防水害”、“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为主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制订各类专项整治技术和管理措施,逐矿逐条认真细致地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限期进行整改,加大复查力度,对不能按时整改到位的,当场下发停产整顿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强制断电。去年以来,全市共开展不同形式的专项治理整顿11次,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0968条,其中,涉及“一通三防”3078条、“机电运输”3388条、工程方面2278条、其它类2124条,并对存在问题较大或不能按时整改的21处矿井现场下达了处理决定书,对5家矿井采取了切断高压供电的措施。二是坚持搞好特殊时期的安全检查。坚持在“双节”、“两会”、“五一”黄金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开展安全检查。2004年以来,在“双节”和“两会”专项检查中,共出动车辆230多次,检查煤矿568矿次。对检查中发现的3家违规偷生产的煤矿关闭井口、切断电源。在“五一”黄金周和“安全生产月”期间,共检查煤矿企业546家,查出各类隐患2350余处,下发执法文书78份。三是搞好煤矿批准维修和停产整顿期间的安全检查。在煤矿维修期间,我们组织乡镇政府、市政府主管部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全市所有乡镇煤矿进行不定时的拉网式大排查,要求被批准维修的矿井严格按照维修方案进行维修,下井维修人数不准超过9人,并实行维修日报制度,对“未批准维修而私自维修、批准维修而私自生产、未被受理应停产整顿而疯狂生产”的三类矿井,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在停产整顿期间,要求煤矿认真排查各种隐患,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标准进行整改,对批准维修的矿井检查看是否按照维修的方案进行维修,对没有批准维修的矿井主要检查是否有偷维修现象。四是强化领导督查。坚持把领导带头暗访做为一项制度,加强平时的督查,采取不打招呼、不带工作人员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暗访,抓住典型,举一反三,完善措施,排除隐患。同时,积极开展各种临时督查活动,每逢节假日和专项整治活动,市政府班子成员都必须暗访一次,全面掌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五是开展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关闭,两年多共关闭小煤矿124对,使全市煤矿数量由2003年的343对减少到目前的219对,近期,将对在联打期间排查出的12对煤矿,按照标准实施关闭。按照上级关于联合执法的要求和部署,深入开展“五整顿、四关闭”活动。目前,此工作已进入排查摸底阶段,“五整顿、四关闭”矿井名单基本确定。今年元至7月,共检查煤矿850余对次,下达整改指令书480多份,查处违规矿井60对次,排查安全隐患580余处。六是加大打击违法小矿主的力度。03年以来,共打击非法矿主37名,其中治安拘留11人、刑事拘留26人、批捕20人、判刑16人。

(二)不断加大投入力度。2004年先后投入资金约1亿元,在国有煤矿和国有改制煤矿企业,上马综合机械化采煤技术,提高了矿井生产的机械化水平。乡镇煤矿在近几年已经投入资金4.7亿元,全部安装使用安全监控系统、双回路供电、15kw以上主扇、探水钻、风电闭锁、绞车后备保护装置等,改造了运输、通风、排水、顶板支护、洒水防尘等系统,推广了壁式采煤新工艺,完善了矿井的测量仪器仪表,配备了煤矿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不断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加强煤矿管理人员培训。先后举办了2期安全监察人员培训班、3期《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2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培训班。并将7月份列为安全生产法规培训月,组织人员编印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汇编》,下发5000本。二是加强安全矿长培训。公开在社会上招聘煤矿安全专业技术人员342名,通过笔试、面试、培训等程序,委派到乡镇煤矿作为安全副矿长。对一年内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安全副矿长,建议发证部门吊销其任职资格证。仅2004年,全市就举办违规、违纪矿长培训班13期,处理矿长、安全副矿长89人,解聘安全副矿长10人。三是加强特殊工种和新工人培训。我们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集中办班与深入现场开展安全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特殊工种和新工人的培训,去年以来共培训3万多人。

(四)严格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聘请大专院校的专家教授,对参加办证人员集中进行了培训,全面系统学习《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河南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指南》等,结业后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准参与这项工作。同时,严格要求每位参加《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检查验收工作人员的秉公执法,并发放“廉政建设征求意见表”,组织“申办工作廉政监督员”进行监督。截至今年7月底,我市共上报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206对,其中受理197对,通过核查验收61对,获准发证46对,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三、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

(一)认真实行“两包一驻”制度。“两包一驻”制度是指:“四大班子领导分包产煤乡镇,市直部门分包全市煤矿,驻矿员驻矿”。市四大班子领导每月到分包乡镇督促、指导煤矿安全工作不少于3次;市直部门分包全市所有煤矿,督促、指导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和安全督查员的驻矿监管情况。同时,建立了驻矿员制度。我们于2002年起,就开始实行驻矿员制度。由市直部门和产煤乡镇各派出一名人员到煤矿,实行24小时驻矿监管。驻矿员由驻矿员办公室实行统一管理,凡是发现驻矿员不履行职责、擅离职守,导致煤矿偷生产现象发生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切实强化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制。按照“哪一级政府管的煤矿,就由哪一级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一级政府领导人的责任”的原则,要求产煤乡镇切实负起责任,明确规定乡镇党政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主管副职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大对煤矿停产整顿期间的监管力度,真正把政府监管措施和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三)加大部门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安监、煤炭、国土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对全市煤矿实行划片、分包,实行监督,督查的重点主要是分包煤矿的乡镇班子成员履职情况和督查驻矿员的监管情况以及督查煤矿有没有违规偷生产的情况。同时,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对驻矿员和煤矿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督查,依法严肃处理失职、渎职、弄虚作假、或的行为。

(四)严格坚持煤矿企业市场准入制度。一是严把管理人员准入关。要求煤矿企业必须聘请安全矿长、技术矿长、机电矿长,并由安监、煤炭两个部门对安全、技术、机电矿长的资质进行认证,加强管理。二是严把下井矿工准入关。要求下井矿工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年龄必须严格执行煤炭行业相关规定,必须经过煤炭主管部门的培训,持证上岗。三是严把资源整合准入关。对2005年8月20日之前未签署资源整合协议、没有准备好材料的,一律取消资源整合资格,对煤矿予以关闭。整合后,年生产能力达不到15万吨的小煤矿,一律关闭。四是严把保险金准入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适时提高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人身以外伤害保险金、工伤保险金“三金”标准,各煤矿企业必须及时、足额缴纳。五是严把证件办理准入关。由工商、煤炭、安监、国土等管理部门严把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发放关,严格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证照管理工作。

四、严格责任追究。

从2004起,我们对煤矿事故处理作出严格规定:凡乡镇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人事故,停产整顿半年;发生一次2人死亡事故,停产整顿一年,乡镇矿山站站长、安监站站长免职,分管副乡镇长引咎辞职;发生一次3人或3人以上死亡事故和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的,一律吊销所有证照,予以关闭,乡镇矿山站站长,安监站站长撤职,乡镇长引咎辞职,从重处理分包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的局(委)领导班子成员。

今年,又再次加大了对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明确规定:凡发现煤矿违规(偷)生产,责令煤矿停电、停产整顿,乡镇政府及所包该矿的市直部门组织职工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对矿主依法拘留,对煤矿罚款50万元,并由工商、国土、煤炭、安监等部门依法吊销所有证照,炸毁井筒,拆除设备,拆除房屋,恢复地貌,依法关闭。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对乡镇党政一把手、主管副职就地免职;对包矿的市直部门一把手、市煤矿安全督查员办公室主要责任人、煤炭、安监、国土、工商、公安、电力等相关部门的相关领导、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驻矿督查员开除公职。

自2004年至目前,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对17起事故的28名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了党政纪处分,其中5名是科级干部

五、加快煤炭资源整合步伐

按照省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对我市的批复,我市小煤矿整合规划方案是:2006年底规划保留小煤矿总数81个,其中,176处小煤矿经整合重组为62个,独立块段19个,1个单独保留煤矿,关闭小煤矿9个,8个小煤矿经整合改造形成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生产能力矿井4个。被国有煤矿整合的小煤矿7个,其中:平煤集团整合4个,鹤煤集团整合1个,中锋集团整合2个。

目前,我市25家煤矿企业作为第一批首先进入采矿许可证换发程序,共需换发核发新采矿许可证12个(其中,9个新整合重组企业已报省厅,2个独立块段矿井,1个国有煤矿整合矿井);第二批有21家采矿许可证换发企业,涉及整合企业52个(独立块段2个,国有煤矿整合小煤矿1个),近期即将上报;拟关闭的9处小煤矿已关闭4处,其它矿井按采矿证的到期时间按期关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越层越界的、证照不全的小煤矿,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关闭。

对需要生产系统改造的煤矿,在生产系统改造期间,除保留一套生产系统用于改造外,其余生产系统一律关闭;单独保留的小煤矿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改造为年产15万吨以上能力的坚决予以关闭;处于独立块段的小煤矿,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所有证照不再延续,按期关闭;对该整合而不参加资源整合和规定生产系统改造而不改造的小煤矿,必须坚决予以关闭。没有整合之前的小煤矿,一律不得生产。

六、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虽然我们制定了很多措施,投入了很多精力,但由于个别监管人员工作不到位,部分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我市先后发生了“4.23”煤矿火灾事故和“8.02”煤矿瓦斯突出事故,使得我市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陷入极其被动的局面。为了迅速扭转这一局面,我市近期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采取必要的手段,立即使煤矿企业停下来。目前,各产煤乡镇已相继采取堵井口、锁绞车、贴封条、拆道轨、焊井架等措施,使所有的乡镇煤矿立即停下来。第二,增加驻矿员力量。从乡镇政府或市直部门再抽调一名同志补充到驻矿员队伍中,由过去每个煤矿两名驻矿员,增加到三名(其中一名必须是副科级干部),实行每人8小时轮班制度,确保24小时监管到位。第三,进一步明确乡镇属地管理责任。通过正式文件明确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产煤乡镇要继续实行乡镇政府领导班子包矿责任制度,班子成员直接分包煤矿,负责所包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旦发现违规偷生产等现象,第一个追究的就是分包该煤矿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第四,加快筹备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稽查局。根据许昌市领导的要求,我市积极筹备,拟成立煤矿安全生产稽查局,属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规格,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核定编制30名。目前,该局负责人已经明确,其他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

为从根本上解决小煤矿偷生产、事故频发的问题,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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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回顾今年上半年工作,研究安排下半年任务。昨天,各县区对上半年工作和煤矿重点基础工作交叉检查情况作了全面汇报。总体上,各县区对交叉检查工作十分认真,对几项重点基础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上半年工作的总结全面客观,存在问题的查找准确,下半年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具体。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

今年以来,全市煤炭行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市政府第七次全会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法律危机的冲击,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确保安全,确保增长”为主线,以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和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正视困难,振奋精神,奋力勇为,较好地推进了全市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1—6月,全市煤炭行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亿元、同比增长57.2%;共生产原煤504.06万吨,同比减少74.19万吨、下降12.83%;实现工业产值12.45亿元,同比减少3.53亿元、下降22.09%;实现工业增加值5.98亿元,同比减少1.69亿元、下降17.48%;实现销售产值14.59亿元,同比下降6.53%;洗精煤14.11万吨,实现产值0.83亿元。全市共发生煤矿事故14起、死亡25人,同比减少9起、下降39.13%,少死亡14人、下降35.9%;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4.96,比去年同期的6.74下降了26.41%。

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及早研究部署,分解落实任务。我们认真贯彻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市政府第七次全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于1月7日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月9日下发《昭通市煤炭工业局2009年工作意见》,对2009年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在此基础上,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产煤县区,与各产煤县区煤炭主管部门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

(二)扎实开展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安全工作。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年初下发文件,对全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安全工作作出部署。并于2月27日召开全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动相关工作。二是加强统计调度。建立了煤矿节后复工复产情况日报制度和“两会”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掌握煤矿复工复产进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三是强化督查检查。于2月23日至3月5日对各县区开展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五个从严”要求,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口,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

(三)克难攻坚,继续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我们认真贯彻《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工作的意见》,把瓦斯治理作为煤矿安全生产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力推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小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与市发改委、能源局、煤监昭通分局联合制定了《昭通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加大力度推进煤矿瓦斯远程监控联网工作。目前,全市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了应装尽装,镇雄县、威信县共有48个煤矿实现了矿、县、市三级联网,市级监控平台与省实现了瓦斯实时监控数据联网传输。其他县区正积极推进县、矿联网工作。三是深入开展高瓦斯、煤与瓦斯诊断治理,督促高、突矿井开展瓦斯治理专项设计,制定治理方案。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四是在全市范围内确定12对矿井,启动了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五是邀请重庆煤科院瓦斯治理专家,开展了全市煤炭主管部门领导、技术人员和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参加的瓦斯治理技术专题讲座。并于6月5日与重庆煤科院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座谈,拟加强合作,充分利用其人才资源和技术优势,推进全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六是全力推进煤矿技术管理。启动了全市煤炭行业专家人才库和煤矿技术档案建设工作。开展规范煤矿采区设计和图纸交换工作专项培训,共培训了4期、406人。

(四)全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在2008年各县区煤炭资源整合方案通过省级审批的基础上,切实加大督促和指导力度,分别于4月、6月开展了两次专项督查,多次深入重点县区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专题调研和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整合方案实施。各县区根据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公告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制定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目前,全市共有13个煤矿变更了企业名称、34个煤矿变更了采矿许可证、173个煤矿签订了整合协议、9个整合主体煤矿与政府签订了整合工作协议、138个煤矿启动了地质勘查工作(其中50个煤矿已完成)、82个煤矿启动了矿井初步设计(其中5个煤矿已完成)。

(五)深入开展杜绝煤矿较大以上事故专项整治活动。根据3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我们制定了《杜绝较大以上煤矿事故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以“铁腕整治安全隐患,创建平安和谐煤矿”为主题,以“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从4月10日至7月底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杜绝较大以上煤矿事故专项整治活动。各县区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了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为推进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我局牵头,与煤监昭通分局、国土局、法律局、安监局共同组成7个工作组,从4月7日至17日深入7个重点产煤县区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共检查煤矿矿井40对,下达执法文书38份,查出隐患284条(其中:“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132条、顶板管理88条、机电运输37条、其他27条),督促相关县区落实责任人,对查出的煤矿隐患和问题切实加强了整改。

(六)深刻吸取镇雄县茶山煤矿“5·15”重大事故教训,采取紧急措施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镇雄县茶山煤矿“5·1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我们认真贯彻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和批示、5月16日镇雄五德会议、5月18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和市政府昭政电〔2009〕11号《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市政府办昭政办发〔2009〕7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迅速采取紧急措施,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一是与煤监昭通分局联合组成4个工作组,对各县区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共检查矿井29对,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266条,下达执法文书34份,对2个煤矿实施了经济处罚,有力促进了大检查活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二是于5月25日将省联合调查组关于茶山煤矿“5·15”重大事故防范措施转发各县区,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整改突出问题,确保安全生产。三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和“三项行动”的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年和“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再掀整治风暴,全面深化煤矿安全整治,严查安全隐患、严处违法行为,对存在安全问题的矿井坚决停产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坚决停产整顿。四是开展清理打击煤矿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清理整治煤矿通风安全隐患、清理打击煤矿“三超”“三违”行为等“三项清理”。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五是下发昭煤发〔2009〕31号《关于建立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对各级监管部门开展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的内容、时间安排等作了全面系统的规范。下发昭煤发〔2009〕39号《关于在全市煤矿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的通知》,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六是切实加强了汛期煤矿安全工作,严防发生水害事故。七是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于6月18日至7月2日组织县、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领导和监管员共167人进行了以煤矿“一通三防”隐患识别为主要内容的监管业务培训。

(七)统筹兼顾,全面推进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相关工作。一是加大力度开展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托市县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共开展培训97期、9307人次。其中:特员培训9期、994人;煤炭专业函授大专班3期、319人;瓦斯监控系统操作员培训6期、617人;新工人岗前培训79期、7377人次。二是认真贯彻《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通市煤矿转让承包审查程序实施意见》,组织各县区开展了煤矿转让承包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并组成4个工作组,于5月6日至5月11日对各县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目前全市共有119个煤矿存在转让行为、1个煤矿有承包行为,其中:入股38个、收购49个、联合4个、重组28个;已办理相关转让手续的108个、未办理相关转让手续的11个。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让手续的煤矿,各县区正督促抓紧办理。三是开展2009年度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与市财政局、市经委联合发文,及时组织各县区申报2009年度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资金项目,共汇总上报了38个项目,申请补助资金3113万元。四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对镇雄县煤炭产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推进镇雄县煤炭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五是积极为煤电、煤法律重点项目建设(筹建)提供及时、优质服务,推进项目建设(筹建)工作。

今年以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受金融危机冲击,煤炭市场走低,导致煤炭产量、产值下滑。二是煤矿重点基础工作未能按计划推进,煤矿办矿水平提升缓慢。三是煤炭资源整合推进迟缓,工作中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三是煤矿事故仍然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这些存在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认真解决。

二、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主攻薄弱环节,扎实推进产业发展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当前,全市正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键在于领会其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整改存在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上半年,全市原煤产量仅占全年计划数1500万吨的33.6%,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占了全年计划控制目标45人的55%,下半年工作任务艰巨、压力巨大。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下大决心,用硬措施,突出工作重点,主攻薄弱环节,确保圆满实现全年工作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是市政府王市长在镇雄县五德会议上提出的重要要求,是监管手段的根本性创新。抓好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必将极大地推进煤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遏制煤矿事故发生。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把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在7月底前全部完成辖区内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的签订工作,并报市局备案。要从今年7月1日起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事故的,由事故煤矿按每死亡1人10万元的标准向政府交纳违约金;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由事故煤矿按每死亡1人20万元的标准向政府交纳违约金,并对事故煤矿实施关闭(停);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事故的,除向政府按每死亡1人交纳20万元的违约金外,关闭事故矿井。

(二)严格执行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王市长镇雄五德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局建立了全市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这一重要制度目前在一些县区煤炭主管部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落实效果不好。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一通三防”是煤矿瓦斯治理的治本措施,“一通三防”基础薄弱,是当前我市煤矿事故多发的根本原因,根本不治、事故难控。这次会议结束后,市局将按照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的规定,开展第二季度的督查检查工作。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务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辖区内煤矿“一通三防”突出问题的不断解决。

(三)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当前,全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采矿权变更处于停滞状态,严重影响了整合工作进度。二是个别县区对省、市政府关于煤炭资源整合的政策要求没有吃透,不按规定程序推进相关工作,上报整合方案前未组织煤矿签订整合协议,增大了工作难度。三是在编制上报整合方案前,调查研究不深入,对相邻重组型煤矿存在的地质灾害、股权纠纷等问题估计不足。四是多数整合矿井现有地质勘查成果难以满足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安全准入和矿井初步设计的要求。针对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按照

“围绕一个目标,统一一个思想、防止两种不良倾向、注意三种特殊情况、抓好四项基础工作”的要求,加大力度推进整合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顺利完成任务。

围绕一个目标,即:通过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实现产能提升、安全提升、企业做大、产业做强的目标。

统一一个思想,即: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省政府云政发〔2007〕151号文件上来,统一到省、市政府关于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认清煤炭资源整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到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防止两种不良倾向,即:一是防止整合主体矿井牵制被整合矿井,不按政策和要求实施整合的不良倾向。对整合主体矿井钻政策空子、对被整合矿井实施不公正待遇的行为,必须坚决防止、严厉打击。二是防止被整合矿井不积极配合整合工作,甚至在整合协议中提出无礼要求、漫天要价、拖延整合关闭等不良倾向。

注意三种特殊情况,即:一是因开采导致地质灾害的问题。因矿井开采导致地质灾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必须妥善处理,防止引发社会热点。二是对2009年应整合关闭矿井的按期关闭工作难度大,要精心计划、周密安排、依法实施、强力推进,确保按期关死关实。三是整合工作涉及煤矿业主的切身利益,在工作推进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因素干扰。工作中要动作快、出手快,排除各种因素干扰,确保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抓好四项基础工作,即:一是尽快组织煤矿企业签订整合协议。签订整合协议是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关键环节。当前部分相邻重组型矿井尚未签订整合协议,任务艰巨,必须加快进度。二是抓紧做好地质勘查。整合协议签订后,要抓紧启动地质勘查工作,为开展后续各项工作打好基础。三是抓紧做好矿井初步设计或技术改造方案,尽快启动整合技改工作。四是抓好安全基础管理,强化对应整合关闭矿井的安全监管,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强力推动煤矿重点基础工作,提升产业发展水平。2005年以来,我们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需要,认真组织开展了采煤方法改革、支护方式改革、通风和机电质量标准化建设、装备建设、采区设计和图纸交换等煤矿基础管理重点工作,但推进效果不理想,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全市煤矿的总体办矿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还很差。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推进重点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务必按要求、按标准、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10月份左右,市局将组织对以上几项重点基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继续深入推进瓦斯治理攻坚战。“瓦斯不治、矿无宁日”。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把瓦斯治理作为扭转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抓手,多管齐下,强力推进,力争全年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在上年基础上大幅度下降。

1.扎实推进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为着力构建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国务院安委办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瓦斯治理“双百工程”建设,到2010年建成100对示范矿井和100个示范县。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局的部署,结合昭通实际,市局下发昭煤发〔2009〕45号《关于印发昭通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市煤矿瓦斯治理

“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作了安排部署,到2010年底,全市建成省确定的镇雄县大顺煤矿、威信县水洞坪煤矿2对“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同时建成市级规划的10对示范矿井,其中:镇雄县3对,威信县2对,彝良、昭阳、盐津、绥江、大关县各1对。在此基础上,到2011年,完成瓦斯等级鉴定相对涌出量达8m3/t以上的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建设;到2012年完成其他矿井的建设。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按照上述规划,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领导组,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也要相应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机构,为推进“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提供领导和组织保障。二是各相关县区按市局下达的计划,尽快确定第一批示范矿井,报市局备案,并立即启动建设。三是要积极配合重庆煤科院专家组的工作,尽快完成专家会诊和编制“一井一策”的矿井瓦斯治理方案,在专家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四是建立月报制度,强化动态跟踪管理。各县区每月底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市局。市局每季度通报一次全市工作进展情况。五是要全面落实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各县区要督促各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瓦斯治理主体责任,保证瓦斯治理投入,按要求、按标准、按时限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凡不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不能按质按期达标的,一律停产整顿。

2.认真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市局已下发昭煤发〔2009〕46号《关于开展2009年度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通知》,对今年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全市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由市局组织昭通大地工程开发公司和云南煤矿安全技术中心两个具备资质的单位负责开展鉴定工作,到9月底前完成。各县区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努力提高瓦斯等级鉴定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开展瓦斯治理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六)强力整治煤矿安全隐患。隐患是事故之源。下半年,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狠下功夫,强化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密防范事故发生,确保顺利实现全年煤矿安全控制目标。一是要认真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工作措施落实,严查安全隐患、严处违法行为,煤矿不安全坚决不准组织生产。二是深入开展煤矿违法违规建设、“三违”“三超”、煤矿转让承包“三项清理整治”,着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督促煤矿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安全员和特员跟班、“敲帮问顶”等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四是严格实行隐患排查挂牌、整改“销号”制度,隐患未整改完毕不摘牌。五是强化监管执法。监管执法失之于软,是目前煤矿安全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务必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对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直至依法关闭矿井,强力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人力、物力、资金投入,提升煤矿保障水平。

(七)加大力度开展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监管能否到位,从业人员素质好坏直接影响煤矿生产是否安全。各县区、各煤矿企业务必充分认识抓好人员培训的重要性,按要求、按标准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一是煤矿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送培矿长、副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工人岗前培训规定,强化班前培训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切实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继续培训,确保应知应会。二是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采取外出培训、现场操作培训等形式,切实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八)切实抓好国庆期间煤矿安全生产。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节期间全国各地将举行庆祝活动,我们必须坚决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确保安全不添乱。一是要落实好各级领导负责制。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研究安排国庆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二是要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保证安全的煤矿必须停止一切作业,安排专人严密监控,防止擅自违法违规组织生产酿成事故。三是要加强应急值守。国庆节期间,各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要建立国庆节期间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预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要加强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三、进一步总结经验,创新思路,改进方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近年来,全市煤炭系统在推进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也经历了不少教训。我们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方法,把抓落实作为首要的任务来完成,才能不断促进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借此机会,对各县区煤炭系统的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领导提几点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安全生产。推动煤炭工业科学发展,关键是要以人为本,实现安全发展。如果煤矿事故频繁发生,煤炭产量、产值即使大幅上升,也不是成绩。必须明确,有安全才会有发展。市政府王市长明确提出,我们不要带血的gdp,给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因此,大家必须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紧扣安全生产这个主题来研究工作思路、部署和落实工作措施。要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考核下级政绩的首要指标,安全抓好了,就是最大的政绩;安全出了问题,就要从严处理。要牢固树立“100—1=0”的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若差一个环节出现疏忽,发生了事故,一切努力都是白废。

(二)坚决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和部署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这些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解决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问题、部署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对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各县多煤炭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实际成效,但也还存在工作不够到位、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问题。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既是工作任务,更是政治任务。实践证明,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局的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得好的县区,工作效果就明显,特别是安全生产就比较平稳,反之,工作就会流于一般化、起色不大。因此,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务必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局工作安排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不断取得新的工作成果。

(三)创新思路、改进方法,严格管矿,依法管矿,管住煤矿。当前,煤炭行业管理政策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一些煤矿企业严重地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不到位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作为直接管理煤矿企业的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矿不严、管不住煤矿的问题。我们管不住煤矿,煤矿就会给我们带来麻烦,甚至受纪律处分、丢掉职务、丢掉公职、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的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不断不断学习借鉴,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找准依法管矿和严格管矿的结合点,牢固树立监管权威,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管好煤矿、管住煤矿。

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第8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8931个字,预计看完需要23分钟,共有295位用户关注,42人点赞!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回顾今年上半年工作,研究安排下半年任务。昨天,各县区对上半年工作和煤矿重点基础工作交叉检查情况作了全面汇报。总体上,各县区对交叉检查工作十分认真,对几项重点基础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上半年工作的总结全面客观,存在问题的查找准确,下半年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具体。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

今年以来,全市煤炭行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市政府第七次全会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确保安全,确保增长”为主线,以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和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正视困难,振奋精神,奋力勇为,较好地推进了全市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1—6月,全市煤炭行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亿元、同比增长57.2%;共生产原煤504.06万吨,同比减少74.19万吨、下降12.83%;实现工业产值12.45亿元,同比减少3.53亿元、下降22.09%;实现工业增加值5.98亿元,同比减少1.69亿元、下降17.48%;实现销售产值14.59亿元,同比下降6.53%;洗精煤14.11万吨,实现产值0.83亿元。全市共发生煤矿事故14起、死亡25人,同比减少9起、下降39.13%,少死亡14人、下降35.9%;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4.96,比去年同期的6.74下降了26.41%。

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及早研究部署,分解落实任务。我们认真贯彻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市政府第七次全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于1月7日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月9日下发《*市煤炭工业局2009年工作意见》,对2009年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在此基础上,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产煤县区,与各产煤县区煤炭主管部门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

(二)扎实开展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安全工作。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年初下发文件,对全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安全工作作出部署。并于2月27日召开全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动相关工作。二是加强统计调度。建立了煤矿节后复工复产情况日报制度和“两会”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掌握煤矿复工复产进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三是强化督查检查。于2月23日至3月5日对各县区开展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五个从严”要求,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口,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

(三)克难攻坚,继续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我们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工作的意见》,把瓦斯治理作为煤矿安全生产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力推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小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与市发改委、能源局、煤监*分局联合制定了《*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加大力度推进煤矿瓦斯远程监控联网工作。目前,全市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了应装尽装,镇雄县、威信县共有48个煤矿实现了矿、县、市三级联网,市级监控平台与省实现了瓦斯实时监控数据联网传输。其他县区正积极推进县、矿联网工作。三是深入开展高瓦斯、煤与瓦斯诊断治理,督促高、突矿井开展瓦斯治理专项设计,制定治理方案。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四是在全市范围内确定12对矿井,启动了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五是邀请重庆煤科院瓦斯治理专家,开展了全市煤炭主管部门领导、技术人员和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参加的瓦斯治理技术专题讲座。并于6月5日与重庆煤科院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座谈,拟加强合作,充分利用其人才资源和技术优势,推进全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六是全力推进煤矿技术管理。启动了全市煤炭行业专家人才库和煤矿技术档案建设工作。开展规范煤矿采区设计和图纸交换工作专项培训,共培训了4期、406人。

(四)全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在20*年各县区煤炭资源整合方案通过省级审批的基础上,切实加大督促和指导力度,分别于4月、6月开展了两次专项督查,多次深入重点县区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专题调研和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整合方案实施。各县区根据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公告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制定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目前,全市共有13个煤矿变更了企业名称、34个煤矿变更了采矿许可证、173个煤矿签订了整合协议、9个整合主体煤矿与政府签订了整合工作协议、138个煤矿启动了地质勘查工作(其中50个煤矿已完成)、82个煤矿启动了矿井初步设计(其中5个煤矿已完成)。

(五)深入开展杜绝煤矿较大以上事故专项整治活动。根据3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我们制定了《杜绝较大以上煤矿事故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以“铁腕整治安全隐患,创建平安和谐煤矿”为主题,以“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从4月10日至7月底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杜绝较大以上煤矿事故专项整治活动。各县区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了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为推进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我局牵头,与煤监*分局、国土局、公安局、安监局共同组成7个工作组,从4月7日至17日深入7个重点产煤县区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共检查煤矿矿井40对,下达执法文书38份,查出隐患284条(其中:“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132条、顶板管理88条、机电运输37条、其他27条),督促相关县区落实责任人,对查出的煤矿隐患和问题切实加强了整改。

(六)深刻吸取镇雄县茶山煤矿“5·15”重大事故教训,采取紧急措施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镇雄县茶山煤矿“5·1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我们认真贯彻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和批示、5月16日镇雄五德会议、5月18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和市政府昭政电〔2009〕11号《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市政府办昭政办发〔2009〕7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迅速采取紧急措施,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一是与煤监*分局联合组成4个工作组,对各县区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共检查矿井29对,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266条,下达执法文书34份,对2个煤矿实施了经济处罚,有力促进了大检查活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二是于5月25日将省联合调查组关于茶山煤矿“5·15”重大事故防范措施转发各县区,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整改突出问题,确保安全生产。三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和“三项行动”的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年和“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再掀整治风暴,全面深化煤矿安全整治,严查安全隐患、严处违法行为,对存在安全问题的矿井坚决停产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坚决停产整顿。四是开展清理打击煤矿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清理整治煤矿通风安全隐患、清理打击煤矿“三超”“三违”行为等“三项清理”。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五是下发昭煤发〔2009〕31号《关于建立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对各级监管部门开展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的内容、时间安排等作了全面系统的规范。下发昭煤发〔2009〕39号《关于在全市煤矿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的通知》,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六是切实加强了汛期煤矿安全工作,严防发生水害事故。七是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于6月18日至7月2日组织县、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领导和监管员共167人进行了以煤矿“一通三防”隐患识别为主要内容的监管业务培训。

(七)统筹兼顾,全面推进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相关工作。一是加大力度开展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托市县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共开展培训97期、9307人次。其中:特员培训9期、994人;煤炭专业函授大专班3期、319人;瓦斯监控系统操作员培训6期、617人;新工人岗前培训79期、7377人次。二是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煤矿转让承包审查程序实施意见》,组织各县区开展了煤矿转让承包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并组成4个工作组,于5月6日至5月11日对各县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目前全市共有119个煤矿存在转让行为、1个煤矿有承包行为,其中:入股38个、收购49个、联合4个、重组28个;已办理相关转让手续的1*个、未办理相关转让手续的11个。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让手续的煤矿,各县区正督促抓紧办理。三是开展2009年度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与市财政局、市经委联合发文,及时组织各县区申报2009年度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资金项目,共汇总上报了38个项目,申请补助资金3113万元。四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对镇雄县煤炭产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推进镇雄县煤炭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五是积极为煤电、煤化工重点项目建设(筹建)提供及时、优质服务,推进项目建设(筹建)工作。

今年以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受金融危机冲击,煤炭市场走低,导致煤炭产量、产值下滑。二是煤矿重点基础工作未能按计划推进,煤矿办矿水平提升缓慢。三是煤炭资源整合推进迟缓,工作中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三是煤矿事故仍然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这些存在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认真解决。

二、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主攻薄弱环节,扎实推进产业发展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当前,全市正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键在于领会其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整改存在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上半年,全市原煤产量仅占全年计划数1500万吨的33.6%,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占了全年计划控制目标45人的55%,下半年工作任务艰巨、压力巨大。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下大决心,用硬措施,突出工作重点,主攻薄弱环节,确保圆满实现全年工作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是市政府王市长在镇雄县五德会议上提出的重要要求,是监管手段的根本性创新。抓好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必将极大地推进煤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遏制煤矿事故发生。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把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在7月底前全部完成辖区内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的签订工作,并报市局备案。要从今年7月1日起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事故的,由事故煤矿按每死亡1人10万元的标准向政府交纳违约金;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由事故煤矿按每死亡1人20万元的标准向政府交纳违约金,并对事故煤矿实施关闭(停);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事故的,除向政府按每死亡1人交纳20万元的违约金外,关闭事故矿井。

(二)严格执行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王市长镇雄五德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局建立了全市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这一重要制度目前在一些县区煤炭主管部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落实效果不好。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一通三防”是煤矿瓦斯治理的治本措施,“一通三防”基础薄弱,是当前我市煤矿事故多发的根本原因,根本不治、事故难控。这次会议结束后,市局将按照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的规定,开展第二季度的督查检查工作。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务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辖区内煤矿“一通三防”突出问题的不断解决。

(三)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当前,全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采矿权变更处于停滞状态,严重影响了整合工作进度。二是个别县区对省、市政府关于煤炭资源整合的政策要求没有吃透,不按规定程序推进相关工作,上报整合方案前未组织煤矿签订整合协议,增大了工作难度。三是在编制上报整合方案前,调查研究不深入,对相邻重组型煤矿存在的地质灾害、股权纠纷等问题估计不足。四是多数整合矿井现有地质勘查成果难以满足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安全准入和矿井初步设计的要求。针对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按照“围绕一个目标,统一一个思想、防止两种不良倾向、注意三种特殊情况、抓好四项基础工作”的要求,加大力度推进整合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顺利完成任务。

围绕一个目标,即:通过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实现产能提升、安全提升、企业做大、产业做强的目标。

统一一个思想,即: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省政府云政发〔2007〕151号文件上来,统一到省、市政府关于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认清煤炭资源整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到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防止两种不良倾向,即:一是防止整合主体矿井牵制被整合矿井,不按政策和要求实施整合的不良倾向。对整合主体矿井钻政策空子、对被整合矿井实施不公正待遇的行为,必须坚决防止、严厉打击。二是防止被整合矿井不积极配合整合工作,甚至在整合协议中提出无礼要求、漫天要价、拖延整合关闭等不良倾向。

注意三种特殊情况,即:一是因开采导致地质灾害的问题。因矿井开采导致地质灾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必须妥善处理,防止引发社会热点。二是对2009年应整合关闭矿井的按期关闭工作难度大,要精心计划、周密安排、依法实施、强力推进,确保按期关死关实。三是整合工作涉及煤矿业主的切身利益,在工作推进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因素干扰。工作中要动作快、出手快,排除各种因素干扰,确保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抓好四项基础工作,即:一是尽快组织煤矿企业签订整合协议。签订整合协议是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关键环节。当前部分相邻重组型矿井尚未签订整合协议,任务艰巨,必须加快进度。二是抓紧做好地质勘查。整合协议签订后,要抓紧启动地质勘查工作,为开展后续各项工作打好基础。三是抓紧做好矿井初步设计或技术改造方案,尽快启动整合技改工作。四是抓好安全基础管理,强化对应整合关闭矿井的安全监管,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强力推动煤矿重点基础工作,提升产业发展水平。2005年以来,我们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需要,认真组织开展了采煤方法改革、支护方式改革、通风和机电质量标准化建设、装备建设、采区设计和图纸交换等煤矿基础管理重点工作,但推进效果不理想,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全市煤矿的总体办矿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还很差。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推进重点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务必按要求、按标准、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10月份左右,市局将组织对以上几项重点基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继续深入推进瓦斯治理攻坚战。“瓦斯不治、矿无宁日”。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把瓦斯治理作为扭转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抓手,多管齐下,强力推进,力争全年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在上年基础上大幅度下降。

1.扎实推进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为着力构建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国务院安委办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瓦斯治理“双百工程”建设,到2010年建成100对示范矿井和100个示范县。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局的部署,结合*实际,市局下发昭煤发〔2009〕45号《关于印发*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市煤矿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作了安排部署,到2010年底,全市建成省确定的镇雄县大顺煤矿、威信县水洞坪煤矿2对“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同时建成市级规划的10对示范矿井,其中:镇雄县3对,威信县2对,彝良、昭阳、盐津、绥江、大关县各1对。在此基础上,到2011年,完成瓦斯等级鉴定相对涌出量达8m3/t以上的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建设;到2012年完成其他矿井的建设。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按照上述规划,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领导组,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也要相应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机构,为推进“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提供领导和组织保障。二是各相关县区按市局下达的计划,尽快确定第一批示范矿井,报市局备案,并立即启动建设。三是要积极配合重庆煤科院专家组的工作,尽快完成专家会诊和编制“一井一策”的矿井瓦斯治理方案,在专家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四是建立月报制度,强化动态跟踪管理。各县区每月底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市局。市局每季度通报一次全市工作进展情况。五是要全面落实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各县区要督促各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瓦斯治理主体责任,保证瓦斯治理投入,按要求、按标准、按时限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凡不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不能按质按期达标的,一律停产整顿。

2.认真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市局已下发昭煤发〔2009〕46号《关于开展2009年度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通知》,对今年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全市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由市局组织*大地工程开发公司和云南煤矿安全技术中心两个具备资质的单位负责开展鉴定工作,到9月底前完成。各县区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努力提高瓦斯等级鉴定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开展瓦斯治理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六)强力整治煤矿安全隐患。隐患是事故之源。下半年,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狠下功夫,强化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密防范事故发生,确保顺利实现全年煤矿安全控制目标。一是要认真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工作措施落实,严查安全隐患、严处违法行为,煤矿不安全坚决不准组织生产。二是深入开展煤矿违法违规建设、“三违”“三超”、煤矿转让承包“三项清理整治”,着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督促煤矿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安全员和特员跟班、“敲帮问顶”等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四是严格实行隐患排查挂牌、整改“销号”制度,隐患未整改完毕不摘牌。五是强化监管执法。监管执法失之于软,是目前煤矿安全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务必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对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直至依法关闭矿井,强力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人力、物力、资金投入,提升煤矿保障水平。

(七)加大力度开展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监管能否到位,从业人员素质好坏直接影响煤矿生产是否安全。各县区、各煤矿企业务必充分认识抓好人员培训的重要性,按要求、按标准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一是煤矿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送培矿长、副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工人岗前培训规定,强化班前培训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切实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继续培训,确保应知应会。二是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采取外出培训、现场操作培训等形式,切实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八)切实抓好国庆期间煤矿安全生产。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节期间全国各地将举行庆祝活动,我们必须坚决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确保安全不添乱。一是要落实好各级领导负责制。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研究安排国庆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二是要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保证安全的煤矿必须停止一切作业,安排专人严密监控,防止擅自违法违规组织生产酿成事故。三是要加强应急值守。国庆节期间,各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要建立国庆节期间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预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要加强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三、进一步总结经验,创新思路,改进方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近年来,全市煤炭系统在推进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也经历了不少教训。我们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方法,把抓落实作为首要的任务来完成,才能不断促进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借此机会,对各县区煤炭系统的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领导提几点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安全生产。推动煤炭工业科学发展,关键是要以人为本,实现安全发展。如果煤矿事故频繁发生,煤炭产量、产值即使大幅上升,也不是成绩。必须明确,有安全才会有发展。市政府王市长明确提出,我们不要带血的gdp,给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因此,大家必须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紧扣安全生产这个主题来研究工作思路、部署和落实工作措施。要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考核下级政绩的首要指标,安全抓好了,就是最大的政绩;安全出了问题,就要从严处理。要牢固树立“100—1=0”的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若差一个环节出现疏忽,发生了事故,一切努力都是白废。

(二)坚决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和部署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这些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解决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问题、部署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对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各县多煤炭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实际成效,但也还存在工作不够到位、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问题。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既是工作任务,更是政治任务。实践证明,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局的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得好的县区,工作效果就明显,特别是安全生产就比较平稳,反之,工作就会流于一般化、起色不大。因此,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务必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局工作安排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不断取得新的工作成果。

(三)创新思路、改进方法,严格管矿,依法管矿,管住煤矿。当前,煤炭行业管理政策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一些煤矿企业严重地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不到位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作为直接管理煤矿企业的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矿不严、管不住煤矿的问题。我们管不住煤矿,煤矿就会给我们带来麻烦,甚至受纪律处分、丢掉职务、丢掉公职、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的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不断不断学习借鉴,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找准依法管矿和严格管矿的结合点,牢固树立监管权威,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管好煤矿、管住煤矿。

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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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半年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一)产量指标

1-6月,全县乡镇煤矿原煤产量45.5万吨,同比减少75.93万吨,下降62.5%。其中:烟煤产量7.96万吨,同比减少3.74万吨,下降31.9%。褐煤产量37.5万吨,同比减少72.2万吨,下降65.8%;焦煤产量18.48万吨,同比增加4万吨,增长27.6%。

(二)经济效益指标

1-6月,全县煤炭产业实现销售产值21196万元,同比增加了1619万元,增长8.2%。其中:原煤销售产值4964万元,同比减少3037万元,下降37.9%;焦炭实现销售产值16232万元,同比增加4656万元,增长40%;实现上缴税金2815.9万元,同比减少1778.1万元,下降38.7%。

(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6月,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全县煤矿共发生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减少了1起,死亡人数减少了1人。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经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学习贯彻。

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煤炭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将煤炭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了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煤矿矿长(法人)月会制度、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等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坚持每年年初组织召开一次煤炭工作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煤炭安全生产联席会议、每月26日矿长月会及不定期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1-6月,共组织召开各类煤炭安全生产会议26次,制定下发安全工作文件13份,印发安全生产工作资料2000余份,抓好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切实增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考核,明确责任,抓好煤炭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坚持以“具体、现实、可衡量、有时间限制”为标准,针对去年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结合平时的检查督查情况和是否发生安全事故等内容,对各监管小组和各煤矿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细致的考核。于2月16日下午组织召开了全县2009年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总结部署全县煤炭安全生产工作,表彰了20*年度煤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层层签定了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意见》(云政发[20*]178号)精神,结合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岗位工作要求,制定了局长、副局长和各科室岗位责任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细化岗位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煤矿安全监管会议制度》、《煤矿安全检查工作制度》、《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跟踪督查工作制度》等七项制度(弥煤发[2009]11号),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我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为了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产检查验收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3月20日下午召开的第一季度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分析会,县政府张春泽副县长同我局局长、局长同分管副局长、分管副局长同各监管小组组长、各监管小组组长同各煤矿法人层层签订了2009年*县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安排的落实。

(三)统一标准,严格要求,狠抓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了“春节后煤矿恢复生产检查验收”、“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雨季三防”、“瓦斯治理”、“防雷减灾”、“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六月安全生产月”、“矿井安全评价”等专项行动,坚持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整合内部人力资源,调整充实煤矿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工作责任和要求,坚持每月不少于两个轮次的检查频率,逐矿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跟踪督促指导,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1-6月,共检查煤矿267矿(次),查出事故隐患和问题2167条。对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及违章行为坚持惩罚与教育结合的方式,对3家煤矿实施了4.6万元的经济处罚;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处理决定全部记入煤矿安全检查台帐,实行跟踪问效,并对重点矿井有针对性地开展督促指导整改,共督促各煤矿投入安全整改资金600余万元,抓好隐患的排查整改,整改率达92%,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及事故防范能力。

在节后复产验收工作中,组织督促各煤矿企业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复产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规定,按照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我局各监管小组认真做好检查指导工作,对拟申请复产验收矿井坚持“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严把检查验收关。对重大隐患要求各煤矿企业法人、矿长签订事故隐患治理保证书,严格按“四定”(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原则进行整改。目前,全县春节期间放假及停产的23家煤矿,有18家通过检查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经验收同意恢复生产;在汛期煤矿“雨季三防”工作中,督促各煤矿结合实际,制定“雨季三防”工作方案和措施,配齐“雨季三防”物资,加强雨季矿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防范工作。6月份,根据暴雨持续的紧急情况,我局两次电话通知各煤矿企业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在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中,组织24家井工煤矿进行了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为22家低瓦斯矿井,2家高瓦斯矿井。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两家高瓦斯矿井已委托云南省地方煤矿技术服务中心和昆明煤炭科学研究院编写《瓦斯治理方案》。并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对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施、仪器仪表进行检查、检验和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是第八个“六月安全生产月”,其主题是“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局早安排,早部署,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并印发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内容及工作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悬挂横标、出黑板报、制作宣传图片、播放安全生产警示录像、举行安全知识竞赛、举办讲述煤矿安全事故主题报告会、参与县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广泛宣传到全县煤炭行业干部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中。在整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煤炭局机关在显著位置悬挂横标两条,出黑板报两版,制作安全宣传展板4板;组织7人参加了县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人员较为集中的佛城农贸市场门口,展出了精心制作的安全宣传展板4板共54幅图片;散发《煤炭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规、法规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等问题的咨询100余次。全县各煤矿企业也结合实际,纷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各煤矿企业共悬挂横标50条,张贴标语1000余条,出黑板报25板,播放安全教育录像70场次,2000余名煤矿从业人员参加了安全知识竞赛。特别是6月16日在金鼎大酒店二楼电教室举办的“讲述煤矿安全事故,推动*煤炭产业安全发展”主题报告会,通过事故单位讲述拖白煤矿20*年“10·12”、小旧龙煤矿2009年“4·10”两起顶板事故案例,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使参会者深受启迪,思想认识有了很大提高。

同时,为提高煤矿职工综合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煤矿抗灾应变能力,我局积极督促、组织和落实好各煤矿新(老)工人、矿长、技术负责人的培(复)训工作。1—6月,共组织新老工人培(复)训10期781人,组织矿长、副矿长、安全技术负责人培(复)训9期29人,组织特员培(复)训5期128人,严格禁止各煤矿安排未经培训取得合格证的工人下井作业。组织24家井工煤矿的机电技术人员,参加了云南省工业高级技工学校举办的煤矿安全供电技术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技术工作水平。

(五)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抓好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革新。

由于受自然条件限制,我县辖区内所有煤矿均采用穿巷式采煤法。按照省局有关文件要求,为在全县逐步推行壁式采煤法,淘汰落后的穿巷式采煤法,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我局积极做好沟通协调,今年2月、3月组织部份骨干煤矿法人、矿长、技术负责人及局安全生技科工程技术人员到罗平县、泸西县和圭山煤矿考察学习壁式采煤工艺及风井改造技术。结合矿井实际,组织各煤矿制定出采煤工艺改革的实施方案和技术保障措施,切实加强技术指导。1-6月全县煤矿共投入350余万元资金进行回风井井口及风机房、地面设施的改造,目前已有14家煤矿完成改造,有6家煤矿正在改造中,3家煤矿正在进行改造方案的编制工作。通过改造,大大提高了我县煤矿生产力水平,提高了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六)加强协调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

*县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07]151号)精神,我县的煤炭资源整合方案于20*年7月经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以“云煤整合[20*]16号“文件《关于红河州*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通过。整合方案批复后,县人民政府在*县电视台进行了公告。我局在4月26日矿长月会作了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动员,5月20日组织参与整合煤矿企业的整合主体及被整合对象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了整合工作的进度安排和各煤矿签订整合协议的时间,了相关要求。同时积极督促整合煤矿与地勘部门、煤矿设计部门协商,组织完成了麻梨坡、泥脖子、中山、小平坎、北头凹子等5家整合煤矿与相关地勘、设计部门签订了地质勘查及矿井设计协议;并积极配合县国土、发改等部门加快完善整合矿井矿界、矿权变更等相关后续工作,保障整合工作的顺利推进。

(七)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煤炭市场管理,规范煤炭经营秩序。

认真贯彻《煤炭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等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炭行业及非

煤矿山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积极协助配合有关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非法开采。1-6月,全县共取缔炸封非法开采小煤矿144口(次),使用炸药2618公斤,出动人员3063人(次),出动车辆540辆(次),行政拘留非法开采人员63,没收生产工具250余件。同时,为从源头上遏制小煤矿非法开采,我局领导班子通过认真研究,深入实际实地勘查无证运煤车辆的运输路线,及时调整布置设卡堵截路线,对重点路段坚持24小时不间断查堵,严格煤炭票证调运制度,严防严查,盯死盯牢,加大对“重点户”、“钉子户”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拉运、无证经营煤产品的行为。1-6月,共查处非法运煤车辆38辆(次),没收煤产品100余吨,有效遏制了县境内非法开采的蔓延势头。6月11日,联合县国土、弥阳镇等部门,组织全县煤矿企业、煤炭经营户负责人召开了规范煤炭经营秩序工作专题会议,同25家煤矿企业法人及8家持有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公司负责人分别签下了依法生产、规范经营保证书,齐抓共管整治非法开采。

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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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今年来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次专题会议。省直有关部门、省煤炭集团、各产煤市(县、区)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五个重点产煤县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领导以及150多名煤矿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下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乡镇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交流规范煤炭开发秩序工作经验,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参观了小坑井煤矿、鑫源煤矿五号外等四对永定县乡镇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样板矿井。

截止目前,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福建省煤矿整顿关闭任务按国家要求和省里规划的序时进度全面完成。2005年度和2006年度确定关闭的邱家关闭矿井严格按照六条标准关实、关死,刘达不到颁证条件的483个挂靠井(硐)进行清理和关闭,促使挂靠井(硐)自行淘汰和进行资源整合、技术改造。

去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有所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其中永定县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规范煤炭开采秩序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和工作力度,发送手机短信2万条以上,寄送、张贴《致上证煤矿业主一封信》3000份以上,营造了强有力的舆沦氛围;企业积极性较高,加大了安全投入;县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鼓励机制,拨出专款300万元,专项用于10个矿井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为全面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规范煤炭开采秩序、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方面,全省各产煤设区市都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及早部署、积极推进、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其中,大田县在全省率先完成了42家煤矿的经济实体整合工作,矿井安全整体水平有所提高。

由于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去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全省自产煤炭1773万吨,同比上年度增产12.2%,全年共发生煤矿死亡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4.87%和47.37%,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下降3.19,下降比率达53.08%,比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下降51.4%,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提前完成了国家“十一五”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得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但也存在煤矿整顿关闭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繁重,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发展不平衡以及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等困难和问题。

会议指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改变乡镇煤矿落后面貌、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的有效途径和必由之路。福建省煤矿尤其是乡镇煤矿的安全基础管理们十分薄弱,但是永定县开展乡镇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试点经验说明,乡镇煤矿同样可以建设成高标准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会议要求,2007年,要根据国家、省政府对煤炭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的要求,制定煤炭生产开发“十一五”规划。抓好关闭整顿、建设项目清理、资源整合工作,强化产能控制。要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煤炭行业有序健康安全发展。

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这次会议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进入攻坚阶段召开的一次非常及时、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时间紧,议程多,任务重,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 党中央、国务院对这次会议很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同志亲临会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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