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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管理规定15篇

发布时间:2022-12-25 10:00:10 查看人数: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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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管理规定

第1篇 药品采购管理规定办法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加强监督与规范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以省级为主,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公开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组织协调,依法监督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正确履行职责,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药品集中采购的决策部署,检查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处理药品集中采购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基本职责。

第六条 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参与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察,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其他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执行入围结果、采购用药及履行合同等行为。

第八条 价格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的价格、收费行为。

第九条 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财政监督。

第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商业贿赂、非法促销、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一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依法对集中采购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 监督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第十二条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对象是:

(一)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

(二)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

(三)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执行上级部署、相互协作配合的情况;

(二)执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的情况;

(四)相关单位和个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从业的情况;

(五)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采购并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入围药品的情况;

(六)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参与竞标和履行采购配送合同的情况。

第十四条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是:

(一)组织网上监管、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

(二)受理投诉、申诉和举报;

(三)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通报典型案件;

(四)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依法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资料、账目、电子信息数据等,要求有关单位或人员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给予协助。

第四章 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

第十五条 负责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拒不执行上级机关依法作出的决策部署的;

(二)违反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规定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的;

(三)违反决策程序和规定,决定药品集中采购重大事项的;

(四)违法违规进行行政委托,或者设置歧视性规定、条款的;

(五)违反回避规定,或者操纵、干预药品集中采购的;

(六)泄露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秘密,或者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七)违规设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或者摊派的;

(八)索取或收受钱物,谋取单位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

(九)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 负责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违反药品集中采购方式、程序、时限要求和信息发布等有关规定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

(二)在文件材料审核、药品评审遴选等方面疏于监管或设置歧视性条件的;

(三)违反规定建设、管理和使用专家库的;

(四)违反有关信息维护和安全保障规定,或者谎报、瞒报、擅自更改药品采购数据信息的;

(五)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约情况调查处理不及时的;

(六)接受可能有碍公正的参观、考察、学术研讨交流等,索取或收受钱物,谋取单位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 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规避药品集中采购,擅自采购非入围药品,或者不按规定程序组织选购药品的;

(二)提供虚假药品采购信息的;

(三)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按时回款的;

(四)不执行集中采购药品价格,二次议价、变相压价,或者与企业再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补充性条款和协议的;

(五)在药品采购、销售、使用和回款等过程中收受回扣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 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二)采取串通报价、操纵价格等手段妨碍公平竞争,或者以非法促销、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三)公布药品采购品种后,非因不可抗力撤标或拒绝与医疗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

(四)不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的;

(五)在采购周期内,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的;

(六)擅自配送非入围药品,不按合同约定配送药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配送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 政府部门、单位和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的,应当责令其纠正错误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行政机关公务员、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相关人员、医务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纠办发〔2001〕17号)同时废止。

第2篇 原材料采购管理规定模版

原材料采购管理规定【1】

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规范采购行为,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本公司所有材料物资的采购均适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采购流程及职责分工

一、采购流程:

1、生产部根据设备状况滚动编制月度、季度、年度生产计划包括主要材料(玻璃、铝框、接线盒、背板等)月度、季度消耗总量、单位产品材料消耗量及原辅材料安全库存量,经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单位消耗量、安全库存量、实时库存量、采购周期及供求状况定期编制原辅材料采购计划,经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核准后进行询价;办公用品由需求部门申请,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采购,其余物资采购包括修理用备件、机器设备及工具、办公设备、家具、低值易耗品等由需求部门申请,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3、采购审批权限:公司原辅材料采购计划,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核准;其余物品采购计划或采购申请由需求部门申请,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核准后执行;大宗机器设备等巨额采购还需呈报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执行。

4、采购人员进行询价、议价、比较分析报审,原辅材料、修理用备件、机器设备及工具、办公设备、家具、低值易耗品等定价须经公司物资价格监查组审议通过后执行采购。

5、成立物资采购监查组。物资监查组的工作职责:参与公司供应商的选择;负责公司采购物资价格的审定等,监查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为成员的四人监查组。供应商评价采用现场考察和资质审查相结合,但参与现场考察人员和参与其资质审查人员不得重复;供应商评审采用比较记名投票方式,董事长一人两票制,其余人员一人一票制,全数为五票,少数服从多数。经监查组审查通过的采购价格才能执行。

6、定期或即时签订购销合同,日常由采购人员联系发货时间、发货数量及交货地点等事项。

7、仓库收货、品管人员现场验货。

二、职责分工:

1、销售部门负责公司月度、季度、年度销售计划的制定和修正;

2、生产部门负责公司月度、季度、年度生产计划的制定和修正;

3、采购部门负责公司所有材料物资的采购,同时根据生产计划、交货期限、实际库存数量及安全库存量定期或适时进行采购申请;

4、品管部门负责采购货物的质量参数以及进仓货物的品质检验;

5、财务部负责采购流程及购销合同、单据的审核,同时负责相关资金的落实安排;

6、仓库负责货物的数量验收、发放及实时库存数量反馈等;

7、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负责采购申请及其购销合同的签批,包括主要材料、修理备用件、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等货物采购供应商的选择及其接洽;

8、董事长负责机器设备、不动产购置、无形资产受让等非经常性物资采购的接洽、合同签批等。

第四条一般材料物资、备品的存量最高不得超过3个月的用量。

第五条供应商评定控制程序

1、主要材料的含义

主要材料是指构成产品的主体、产品之间可以分隔但不影响产品性能材料,主要包括玻

璃、铝框、接线盒、eva等,辅助材料就是主要材料以外的材料;

2、对供应商的评价

2.1、采购部根据同类材料的无差异控制要求,结合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期等比较,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填写《供应商选择评定记录表》。在无差异或差异可控的基础上,对同类材料供应,应尽量选择几家合格的供应商。经采购部、监查组等相关机构审查通过后,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中材料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材料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2.2、评价供应商时一般可考虑以下因素:

a、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价格及付款条件、售后服务、历史业绩等;

b、质量保证能力,即质量控制体系;

c、业内评价、第三方认证等;

d、满足法规的要求,采购产品涉及强制性认证的,应具有相关认证的证书和质量证明等

2.3、对第一次供应材料的供应商,除提供充分的背景证明材料外,还需经样品测试及小

批量试用,经测试合格后才能供货:

a、新供应商根据相关要求提供少量材料;

b、交生产车间试用,并填写《供应商评定记录表》中相关栏目,结果反馈给采购部;

c、小批量进货验证或试用不合格则取消其供货资格。小批量试用合格的,必要时再经试用,均合格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3、供应商的日常管理

3.1、采购部应对供应商的供货业绩进行跟踪,及时与品管部进行沟通。供应商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采购部应及时向供应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如两次发出“通知单”但质量仍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3.2、采购部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至少进行两次跟踪复评,填写《供应商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50%,交货期评分占10%,价格及售后服务占40%。评定标准为:一年中平均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的给予满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5分,但质量评分不能低于35分;交货期都准时交货的给满分,经常送货不及时的,给5分以下;在同等质量的基础上价格在业内最低的,给35分以上。总评分不能低于80分,若低于80分或质量评分低于35分,应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总经理批准,但应加强对其的检验或验证工作。

3.3、采购人员保持与供应商及时沟通,当供应商的供货变化会影响获证产品一致性时,采购部应采取相关措施,以确保该变化符合认证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供应商的选择所有物品采购供应商采购部门必须建立其背景资料档案库,同类

物品采购至少准备两家或以上数量供应商,以确保供应渠道的顺畅,供应商的选择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择优录用;

第七条价格确认

1、已经核定的物料,采购人员应注重分析,收集信息资料以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其他部门人员若有相关信息应尽可能提供采购人员,以供参考;

2、最新采购物品或最新供货的供应商其供货价格须报请物资采购监查组进行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已经核定物料采购价格通知上调时,须附价格上调原因,采购部报请物资采购监查组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询价、比价、竞价

1、根据物料采购的需求,采购人员应至少选择三家适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询价的内容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报价的有效期限、交货日期、结算方式、合同形式(长期合同或即时合同)等;

2、采购部在收到供应商反馈信息后,采购人员据此分别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期、售后服务等进行比较分析,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招投标,公开竞价;

3、物资采购监查组审议价格的过程严肃认真,审议的方法是评定计分制,审议的地点必须是公司注册地,审议的依据是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书或报价单等。

第九条执行采购

1、采购人员接到经核准的“请购单”后,应与供应厂商进一步接触,进行正式的质量、价格和后续服务谈判材料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文章材料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对金额较大的或批量采购,应到供方生产工厂进行实际考察,以充分了解供方的资信程度、供货能力和现货品质等,向对方明确订货意向。

2、在采购作业所需的全部条款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采购人员应准备相应买卖合同四份,经授权签字盖章后生效,供方留存两份,需方留存两份,其中一份采购部、一份财务部,合同需要列明至少下列条款:

2.1、供应商资料: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2、采购物料的详细描述: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等,如有超出标准的特殊要求需特别注明;

2.3、订单所采购的数量/重量:单位包装数量/重量;包装件数;

2.4、价格:单价,合计价、合同总额,定金或预付款

2.5、交货日期:分批交付时应明确每批的交付时间和交付数量。

2.6、付款方式

2.7、所需的质量证明资料(检验单、质保单、出厂证明单、化验报告等)。

2.8、质量保证条款:发生质量问题时进行退换或其他处理方法。

2.9、运输方式和销售发票的要求。

3、属于分批交货的货物,采购人员根据实际需求,出具交货通知单经采购部门经理审核,加盖公章后由采购人员通知供方发货,

采购人员应跟踪控制材料物料交货,及时向供应商跟催交货进度。

4、发货前要求供应商在其“送货单”上注明“订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以便验收确认。5、采购部门接到生产部门紧急采购案件,应立即进行询价、议价,按采购程序指明专人迅速办理。

6、阶段控制及沟通

6.1、采购过程分为请购、询价、订购、交货四个阶段,采购部应协调控制采购作业每个阶段的进度。

6.2、采购人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作业时,应将异常情况反馈给主管上级,说明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以便拟订对策处理。

7、采购作业方式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采购部门可依据材料物资使用情况和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7.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物资,可以集中采购计划交货的,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生产等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7.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大宗材料物资,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货价格,报批准后通知各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计划。

8、退货

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物资需要退货时,仓库应出具红字“材料入库单”或拒绝入库,同时书面通知采购人员并附有关“材料检验报告”,采购应及时同供应商沟通进行后续处理。

第十条货物验收及付款

1、供应商交货时采购部应通知仓库,对实物清点件数或称重,随货同行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实物与请购单或采购合同内容核对相符后签收,仓库出具入库单,库管员签字确认,如发现不符时,即通知采购部会同处理。

2、对有质量参数要求的材料物资,品管部派员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仓库出具入库单,同时品管人员和库管员必须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付款结算

1、采购款项必须按采购合同所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由财务部统一安排支付。

2、付款申请由采购人员提交,提交的内容包括:送货单、入库单、对方开具的发票、检验报告等,申请付款应严格按照相关合同要求进行,分清轻重缓急材料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采购管理。申请付款单上应注明交货日、开票日、预付款、已付款、余款等。按审批权限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3、只有在出现以下情况时才可由采购人员借款或垫款进行直接支付:

3.1、紧急采购且不能及时办理财务付款手续;

3.2、外埠采购且供应商要求立即付款时;

3.3、现场调试期间临时急需材料采购;

3.4、1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购

第十二条进度控制及异常反馈

1、采购部应注重合同或协议的到货时间要求,掌握到货进度。

2、采购人员发现供货方交货日期有延误时,应主动与供货厂商联系催货,对异常原因及处理对策,通知生产部协调处理。

第十三条质量评价

就公司所耗用的材料物资质量予以关注,根据使用效果分别材料、分别供应商作出质量评价,以利于供应商的优选。

第十四条参与采购过程的各相关部门,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互相配合,发挥互相督促的作用,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十五条参加采购的人员要严格自律,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任何人不得私下收受回扣或佣金,虚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日起执行

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2】

为加强原材料采购的管理,根据股东会决议,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材料科是原材料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材料科会同财务科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公司各股东都可向市场询价或介绍价格低廉的原材料,原材料价格采用阶段浮动价。供货商不得恶意竞标已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永不合作。

三 、对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生产需要。

确定材料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对紧缺原材料及时掌握信息,及时采购或积压原材料。

四、生产用原材料设专人管理,原材料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核实方量手续。对不合格的原材料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收料单必须由门卫及专职人员二人签字,并及时把材料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五、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六、财务科严格对进场原材料进行监督和检查核实,确保生产成本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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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_公司采购管理规定

公司比价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管理和控制公司采购物资的质量和价格,规范公司的采购管理行为,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有效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比价采购管理的实施原则:

公司的比价采购管理要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决策民主化;

(2)操作透明化;

(3)权力分散化;

(4)采购规范化;

(5)效益最大化。

在此基础上构筑全公司的比价采购管理体制。

2、公司实行集团公司和各分公司、子公司三级管理的比价采购管理模式。

具体分工办法如下:集团公司成立采购管理办公室,由公司总工程师分管领导,与各分公司的采购管理部门按采购效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分工管理。集团采购办公室具体负责经办由集团集中统一采购的材料物资如:各分公司、子公司共用的白糖、香精等大宗常用原辅材料。

(3)提出制定和调整采购物资控制价格的建议;

(4)对供货单位和价格有否决权;

(5)检查处理违反公司比价采购管理制度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市场信息及时提供价格建议;

(2)严格控制和执行比价采购小组确定的采购价格;

(3)自觉接受比价采购管理小组的监督,按程序开展工作;

(4)建立价格信息网络及台账;

(5)采购人员随时注意市场价格的变化,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比价采购管理小组。

4、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当比价采购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时,比价采购管理小组无法裁定的,上报公司总裁,由总裁依据公司比价采购管理的实施原则进行裁定。

四、比价采购管理程序

1、由各物资使用部门在保障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的前提条件下做好采购计划,并建立健全计划管理工作,将物资采购计划与财务预算管理统一起来,以公司预算为前提和依据,按月制定采购明细计划,按比价采购的分工上报各级比价采购管理办公室,经比价采购管理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比价采购。

2、采购部门在采购前,必须先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然后由比价管理小组召集有关成员,集体研究,对所采购的物资货比三家,进行综合评价,统一意见。坚决杜绝采购中的权力行为和个人行为。采购部门根据研究的结果,在比价采购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采购物资价格审核单>后具体执行。

3、各类物资采购不论签订合同与否,都按此程序办理。

4、对于价格低、采购量不大且不经常使用的物资,暂不按比价采购程序管理。但必须事先经过比价采购办公室确认。

5、在比价采购工作中,要逐步实行公开招标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为此,公司要求,只要具备条件,各分、子公司对大宗物资的购置及其它经营活动所需物资都要进行公开招标,公司总部比价管理小组将指导和配合企业的招标活动。

6、对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采购的材料物资,分别付款的管理办法。由公司采购部门统一进行采购统筹管理,各分公司和子公司分别进行付款。对各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物资采购计划实施网络化的适时管理,在保障生产经营前提条件下,以最近的距离和最短的采购时间统一要求供货商配送物资材料。由各使用单位按照约定的付款期限进行付款。

7、对集团所属分公司及集团总部所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清扫用品以及劳保用品,统一归口到公司采购办公室进行集中采购,在货比三家的基础上实行定点采购,以取得规模采购效益,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

五、采购部门要建立<物资采购分类流水台账>,详细记录供货单位的全称、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价格、付款条件、联系电话 及联系人等情况,随时备查。

六、违反比价采购管理处罚规定:

1、不按比价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的;

2、不按比价采购制度进行集体讨论研究,私自进行采购的。

第4篇 物业服务中心食堂物品采购管理规定怎么写

物业项目服务中心食堂物品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湛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城服务中心食堂(以下简称:食堂)的物品采购管理程序,保证所采购物品符合质量要求,特制定城服务中心食堂物品采购管理规定。

第二条服务中心是负责物品采购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城服务中心。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分管领导、服务中心经理逐级负责物品采购的审批。

第五条分管领导负责对所有物品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管。

第六条食堂主管负责制定月度采购计划及零星、急需物品采购计划。

第七条食堂仓管员负责采购和验收工作,包括与供方联络供货、验货、费用结算等工作。

第三章采购计划审批

第八条采购员负责于每月月底,根据仓管员的《库房物品盘点清单》制定下个月物品采购计划,填写《物品需求计划表》,报食堂主管处审批。

第九条食堂主管将所报采购计划汇总后,按审批程序审批后,由采购员通知合格供货商供货。

第十条对于零星、急购的物品,部门可即时填写《物品需求计划表》,并于'备注'栏中注明'零星、急购'字样及申购原因,经授权人口头同意后实施采购,次日按规定补办采购申请手续。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采购以报告形式逐级上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西丽山庄管家服务中心负责统一采购。

第五章采购实施与验收

第十二条 根据经批准的《物品需求计划表》,采购员通知指定的合格供方进行供货。

第十三条 无法在合格供方处购到的零星、急需物品可在其他供方处对实物质量验证后实施采购,但其后补签的《物品需求计划表》需经管理中心审价。

第十四条 采购物品由仓管员与相关专业人员联合进行验收,合格物品入库。

第十五条 验收时根据公司发放的供方价目表对价格进行核对,验收结果记录在《物品验收记录表》中。

第十六条 《物品验收记录表》由仓管员保存,对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验收人员及时标识和隔离,更换或退货。

第六章物品领用与费用结算

第十七条 由申领人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的《领料单》到仓管员处领取相关物品。

第十八条 仓管员需建立物品管理台帐,对物品的进库、出库、库存状态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 确定合格供货商的物品采购由管理中心与合格供货商每月结算一次,由仓管员核实供方提供的送货清单、核实无误后,仓管员在《付款申请清单》上签字确认,由合格供方提供每月发票、送货清单及经签字确认的《付款申请清单》交给出纳,经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审批,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交公司财务部付款。

第二十条 在临时供货方处进行的零星、急需物品采购,由采购部门与临时供货方即时结算,经办人以临时供方为单位填制报销凭证,附发票、送货清单、经审批的采购计划,按原批准程序进行审批,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交公司财务部付款。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西丽山庄管家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第5篇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采购物资的管理,统一采购物资的进货渠道和价格,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特制订本规定。

一、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包括各类原材料、辅助材料(包括设备配件);办公用品及职工福利、劳保用品等各类采购物资。

二、采购计划

1、根据办公与生产需求情况,每周一、周四上午由相关负责部门提报采购物资需求计划,经有关副总审批后,报财务部门。采购物资需求计划中要明确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以及需求到位时间。一般物资需求计划应于一周前提报;特殊物资(涉及需加工制做的非标件等)应提前15 天提报。

2、劳保类用品(如:手套、口罩、扫帚、笤帚、棉纱、拖把等)以及日常消耗类(如:电焊条、切割片、节能灯、生料带、常规螺栓、螺帽、发货托盘等)由仓库部门根据日常消耗量及库存情况提报计划。其它部门不再提报此类物资的采购计划。

3、财务部门于周一、周四下午汇总各部门提报的采购物资需求计划,报审计部门审批后(审计部门原则上在一个工作日完成审批),转入供应部组织实施。

4、各单位对于无计划又因特殊情况需求的物资,应及时提报需求计划并经分管副总审批后,报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及时报审计部门审计。审计部门及时进行审批后转供应部采购。供应部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及时安排采购,确保物资供应。确因紧急情况的,在分管副总同意后,在供应部的指导下,物资使用部门可直接采购,以确保生产经营的物资需求,随后办理相关采购手续。

5、各单位要加强物资申报的计划性,及时搞好仓库物资的清查和盘点,确定合理、科学的常用物资库存量;除设备损坏、项目建设等特殊情况外,要严格控制急需物资的申报。

6、对于不按程序或不按时申报采购计划而影响生产的,由各单位有关责任人承担责任。

三、采购物资的价格管理

1、对于公司稳定需求的各类物资,供应部应确定相对固定的供货单位(一般规定每种物资应至少有两家供货单位),与其签订供货协议。其采购价格经审计部门审批后执行。

2、对于公司非稳定需求的各类物资,供应部在采购时应做到货比三家,质优价廉。其采购价格必须由审计部门审批,对于采购物资价值较大的,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供应部应随时了解各类物资的同行业价格,积极向公司推荐新的合格的供应单位,在供应单位中进行优中选优,尽最大限度的提高采购物资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四、采购物资的库存管理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检验入库

物资采购到厂后,应由仓库保管员与计划提报单位的人员联合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仓库保管员侧重于物资数量方面的验收,计划提报部门侧重于物资质量的验收。

六、不合格品的处理

1、供应部应及时将公司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退(换)货处理,原则上入厂检验不合格的物资退换不得超过3 天;必要时按供货协议对不合格品进行索赔,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退换或索赔不超过7 天;确保采购物资合格有效。

2、对于误报的采购供应物资,生产不能使用且采购部门不能退货的,其损失由申报部门和责任人承担,由此造成生产损失的,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七、发票入帐管理

所有采购物资的发票必须附入库单(液体附过磅单),入库单需由经办人、质量检查人员、供应部负责人、仓库保管及有关领导全部签字后方为手续齐全,否则财务部门不予入帐。

八、采购人员的工作纪律

1、采购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纪律,按质按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禁假公济私现象的发生。如有假公济私现象,一经公司查出,公司除做出经济处罚外,还将给予开除处理。

2、采购人员绝不允许出现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一经公司查出,公司将做出开除处理。

3、对于有采购需求,因人为因素导致采购物资不按时到位,影响生产和有关管理的,公司将视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6篇 中国石化炼化三剂和油田化学剂采购管理规定

1 基本要求

1.1 管理范围界定

1.1.1 管理范围为《中国石化物料分类与代码》第10大类炼化三剂与油田化学剂(以下简称“三剂”)

1.2 管理原则

1.2.1 充分发挥总部、企业两个积极性,坚持生产技术机动使用及物资供应等相关部门协同管理的原则。

1.2.2 科学理性采购,保证安全及时经济供应,坚持性价比最优、综合成本最低、使用效果最佳的采购管理原则。

1.3 管控方式

1.3.1 运用集团化采购和企业自采方式,采取科学协调的运行机制,实现信息化监督管理。

1.3.2 采取分层管理区别控制的方式,提升集团化采购优势,增强资源获取能力;提高企业自采管理效率,降低采购管理成本。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总部部门职责

2.1.1 科技开发部负责制定三剂产品技术标准,建立产品准入制度;引导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督促指导企业做好产品质量检验;负责编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三剂年度需求计划,牵头组织重要国产三剂和进口三剂的审批工作。

2.1.2 炼油事业部负责炼油助剂产品技术认证和化工装置三剂产品消耗控制以及使用效果评价工作,对重要三剂和进口三剂计划提出意见。

2.1.3 化工事业部负责化工助剂产品技术认证和化工装置三级产品消耗控制以及使用效果评价工作,对重要三剂和进口三剂计划提出意见。

2.1.4 石油工程管理部、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分别负责油田钻井助剂、采油及压裂助剂产品技术认证以及产品消耗控制与使用效果评价工作。

2.1.5 物资装备部负责建立三剂产品供应商网络并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察,按照总部集团化采购要求,负责组织企业联合谈判、签订框架协议。

2.2 企业职责

2.2.1 编制本企业三剂需求计划,组织技术与商务交流,配合集团化采购的同时实施自采品种采购。

2.2.2 建立在用三剂采购及使用分析、考评、考核机制,制定三剂质检大纲和入库检验流程。

2.2.3 运用三剂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横向比较,选择优势产品分析研究,优化三剂采购、使用方案。

3 管理规则与程序

3.1 建立上下沟通快捷高效的三剂采购管理制度,制定实用方便的操作控制流程。

3.2 授权集中采购中心及时搜集三剂市场行情,编报月度市场分析报告,提出采购策略及价格调整建议。

3.3 物资装备部根据上报的采购策略及价格调整建议按月发布采购执行价格和市场参考价格,指导需求共性企业适时优化采购。

4 重点管控内容

4.1 计划编制

4.1.1 企业需求计划应兼顾中国石化内部、外部资源,坚持实行重要国产三剂采购与进口三剂引进申报制度;对同类装置、同品种三剂优选两种以上可相互替换品种,避免造成独家采购。

4.1.2 企业采购计划应与每年底通过中国石化三剂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物资装备部,并在次年一季度末做好采购计划调整工作,以提高采购计划准确率。

4.2 供应商管理

4.2.1 集团化采购供应商管理

4.2.1.1 集团化采购供应商管理由物资装备部委托授权集中采购中心组织相关企业每两年进行一次现场考察。

第7篇 _物业小区管理处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物业小区管理处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管理处对物资采购的管理,采购资金合理周转,提高工作效率,使物资采购过程程序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1.物资采购的申请:

1.1.物资采购申请有三种:

1.1.1.每月由仓管员根据仓库中受用物资消耗情况,填写的《物资申请单》;

1.1.2.由各部门主管根据经理安排的整改计划所需材料,填写的《物资申请单》,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或设备及配件须附《物资申请报告》;

1.1.3.工作人员因处理突发事件所需材料,填写的《物资申请单》;

1.2.仓管员填写的常用物资的《物资申请单》必须于每月25日前报采购员处,整改项目及突发事件所需物资的《物资申请单》可随报采购员;

1.3.各部门填报的《物资申请单》上必须写明所需物资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用途及需要时间。

2.物资采购申请的批准:

2.1.采购员在收到由管理处经理审批过的《物资申请单》方可予以采购;

2.2.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或设备及配件,将《物资申请单》报告递交公司人事行政管理部审核,按体系要求的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采购;

2.3.若属紧急采购,经理不在时,须与经理联系同意后,先行采购之后填补《物资申请单》说明购买原因,由经理审批。

3.物资的采购:

3.1.a类物资必须到公司指定供应商处采购;

3.2.b类物资的采购应按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处采购;

3.3.单品种商品采购资金达1000元以上的,不能使用现金,必须使用转帐支票支付。

3.4.物资采购申请在获得经理批准之后,采购员必须在一周内完成采购任务,紧急采购需当天完成,物资采购均由专职人员执行,非专职人员采购的物资,原则上将不予报销;

3.5.采购员应以供应商所售商品的质量、品牌、规格、价格进行详细的了解,与《物资申请单》上该商品的质量要求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购买。

4.采购物资的验收:

4.1.物资采购完成后,采购员应及时通知各类物资的专项检验员、仓管员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及时填入《物资申请单》或《物资申请报告》中交资料室归档;

4.2.各物资的专项检验员负责对物资的质量进行验收,对于包装物资出现无标志、有受潮、水迹、破损等异样,必须打开包装进行验收,如出现不合格物资,由所验物资的专项检验员填写《不合格物资处理单》并呈请部门经理审批,不合格物资的处理由采购人员按部门经理意见执行;

4.3.仓管员按照《物资申请单》上的要求及经理的批复对采购回来的商品数量进行验收,按重量计算的全部过秤,按件数计算的全部点数,按理论换算的,全部检尺换算,以实际检验结果数量为实收数量,并填写《物资入库单》,将商品入库;

4.4.采购员凭《物资申请单》、采购商品发票和《物资入库单》到财务人员处报销;

4.5.采购完成后,采购的有关文件记录交资料室存档,以备查询。

第8篇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基本建设的经营、财务管理,规范采购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采购工作效率,使之更好的为公司基建施工提供物资供应保障,根据公司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煤矿自购物资由集团公司设立专职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采购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综合科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流程,本着服务煤矿基建的宗旨,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煤矿的所有采购合同进行审核、监督,保证公司所有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和经济性。计划科负责对采购计划的审批,确保采购行为的合理和采购资金的落实。

3、收集公司基建所需的物资、设备(公司集中控制的)采购需求,编制各期采购计划,上报公司财务科审批并执行。

4 、按时完成各期采购计划和零星采购计划,保质保量、及时准确地为基建施工提供采购服务,并就供应的物资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价格、交货期等要素及时征求施工单位的意见,改进不足。

5 、积极参与集团公司,煤矿组织的大宗物资采购及招标工作,并提交合理化建议。

6、采购合同的签订:

初步确定供应商和待采购物资、设备的市场价格后,集团公司供应科、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和相关供应商开展关于采购物资、设备的价格谈判,签订采购意向合同、协议。

公司供应科、办公室将采购合同、协议以及采购计划报公司计划科审核,经事前审计、确认其合法、经济后,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许可后,和相关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协议。

7、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原则和注意事项自主、自愿,平 等协商是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基本原则。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注意事项为:

合同、协议的条款、内容以及履行方式等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合同、协议的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的利益,或与公司的利益没有抵触。

合同、协议的履行条件及履行方式必须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确定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的纠纷。

第9篇 食堂采购管理规定办法

食堂物资采购管理职责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堂物资采购管理,真正从源头上杜_品安全事故发生,严格把关物资采购的质量,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明确各方职责,构建食堂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机制,特制定此规定。

一、职责要求:

1、各食堂班长和事务室工作人员是食堂物资采购的直接参与人和管理者,要始终树立安全为首、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做到食堂物资管理万无一失。

2、各责任人要认真做好物资的采购、验货、登记等工作,严格检查进货质量,核定比较价格,坚决杜绝问题物资入食堂。

3、事务室工作人员要不定时到食堂了解同类物资当天采购情况,重点是检查质量和询问价格,并作好记载。

4、食堂物资价格波动性大,事务长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考察了解市场,防止价格出现大的偏差。在食堂醒目位置设置“今日菜价”专栏,每天安排专人如实填写采购价格。

5、小菜等食堂非统购物资有临时送货人送货时必须报分管责任人和事务长俩人同意,并实行谁答应谁负责的办法。

6、学校统购物资的价格和供货人发生变动时要及时上报总务处,总务处再将变动情况上报分管领导。

7、各托管食堂要坚决服从学校关于统购物资的管理规定,并对统购物资的质量、价格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改进的办法。

8、事务室要经常研究种类物资采购的管理办法,针对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具体分工:

1、事务长:分管6个食堂米、面、食用油、猪肉等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2、事务会计:分管一、二食堂肉鸡、干货采购和其它食堂肉鸡、干货管理。

3、采购员:分管除上述以外的一、二食堂物资采购及其它食堂同类物资管理。

4、食堂班长:一、二食堂班长轮流与事务室管理人员外出采购小菜、干货等物资,托管食堂的班长负责学校统购物资以外的物资采购。

三、连带责任划分:

统购物资的分管人和当天验货签字人是物资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供货、价格、质量、安全管理,提出物资采购的意见和建议方案,事务长为第二责任人;非统购物资直接采购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人是第二责任人,事务长为第三责任人。

四、监管责任:

总务处是食堂物资采购的监管部门,要经常进入食堂了解、询问食堂物资采购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探索物资采购管理新方式。每年初组织食堂大宗物资招标工作,年终对供货人组织考核评议,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分管校长。对违犯采购规定的责任人第一次发现进行谈话,第二次发现上报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第10篇 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管理规定

1 公司采购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工作。采购前应网上填报信息,并向区安监局申请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证明。购买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购买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我公司需提供材料: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书面申请(注明品种、数量、用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发生火灾、被盗等事件时的安全处置预案;购销合同。

销售单位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固定、移动联系电话;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2办理购买备案证明需进行网上申报。

3购买使用时应当:

3.1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使用台账(出入库登记),如实记录购进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使用情况和库存等,并保存二年备查。

3.2应当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购买使用情况报区公安局备案。

3.3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于每年1月10日前向公司易制毒办公室报告,并由易制毒办公室汇总向区安监局报告上一季度、上年度的易制毒的购买使用情况;

4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易制毒化学品的包装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

5双方签订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明确签订易制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6对采购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有验收记录,并对其质量负责。

7对易制毒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第11篇 采购管理规定范例

采购管理规定范本

一、目的

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三、职责

3.1市场部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3.2生产技术部根据市场部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

负责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外协业务采购申请及计划的编制。

3.3供应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3.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申请计划。

3.5设备工程部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用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3.6各物品、劳务需求部门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3.7分管副总负责权限内的采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采购初审,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计划的审批。

3.8财务部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负责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采购组织或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招标。

3.9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设备部会同生产技术部负责备品备件、设备、监视和测量工具及维修等劳务的验收。

3.10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采购作业操作规程

4.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4.1.1授权的请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副总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副总审批后执行。

4.1.3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1.4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5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

4.2采购比价

4.2.1采购部门在采购前须将采购计划或申请,交财务部进行比价;在提交采购计划或申请的同时,采购部门应对新采购物品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有财务部队提供的供应商(但不仅限于)进行询价或实地调查。

4.2.2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维修、服务等劳务、5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的采购需召集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进行比价;1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

4.2.3对常用大宗原辅材料实行招标比价采购,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每年至少举行2次招标,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一经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只能在定标价格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下调,不能上浮;如属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所致采购价格上涨,并且采购物资属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价格可以上调,但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才能执行。

4.2.4国家明码标价垄断经营的特殊商品采购以及政府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不实行比价程序,物价审计只对采购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收费标准、数量、质量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2.5所有采购业务应景物价审查后方可报总经理签批报销。

回复1:全面点的采购管理制度

4.3采购实施及物资验收

4.3.1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供应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4.3.2供应部门应根据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原辅材料需用计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4.3.3供应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与财务部、质量部、生产技术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

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4.3.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供应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开具《请验单》交质量部或设备部进行质量检验,质量部、设备部在验收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组织物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4.4结算

4.4.1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不能取得的,价格按扣除增值税以后执行。

4.4.2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4.4.3财务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单》、《采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4.4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全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五、责任

5.1不按规定程序未经审批采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已经与供方签订购销合同,导致公司因不能履约而发生的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额承担。

5.2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申请,负责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采购期限内采购到位,因没有人到责任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正常经营的,没发现查实一次罚款1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确定损失额的40%。

5.3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的,采购价格明显高于比价结果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

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经查实后采购人员承担相应损失,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的责令其下岗。

5.4物品使用部门(车间)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按照4.1.5条之规定填制购物申请单。

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采购部门有权拒绝采购。

采购计划及申请必须由请购部门主管签字,无请购部门主管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

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5.5供应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

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

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采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清收责任。

5.6财务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7验收部门必须对所有运抵本公司的采购物品,依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验。

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处理。

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入库。

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8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

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

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12篇 物业公司分级采购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分级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一、目的:

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及时有效地满足服务需求。

二、范围:

1、二级采购是指对各管理中心(处)日常服务所需的零星低值、易耗物品以及突发性事件所需的物品采购。

2、一级采购指有一定需求周期可预计的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采购的批量物品,含特约委外服务采购。一级采购执行公司质量手册zswy/zc-08、b/0《采购控制程序》。

三、职责:

1、管理中心(处)负责二级采购,(详见二级采购目录)。物品检验员(兼职)负责采购和物品验证及物品的发放登记。二级采购申请仍需公司职能部门及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批准。

2、二级采购人员职责:

(1)负责管理中心(处)办公、工程、保安、保洁用品的采购、登记和领发工作。

(2)掌握各类采购物品的性能用途。

(3)及时了解各类采购物品的市场价格行情。

(4)及时了解管理中心(处)的采购需求情况,并根据需求提出采购建议。

(5)负责建立本单位的物品采购台帐、物品供应商档案等。

(6)积极参加公司及外部开展的采购培训课程,提高采购业务水平。

(7)协助公司一级采购人员完成公司一级采购任务。

四、二级采购程序规定:

1、各部门、管理中心(处)每月25日前将采购计划报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由管理中心(处)派专人到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各部门、管理中心(处)质检员验证、验收必须将合格证明贴在采购任务单检测结论栏进行物品登记、发放,每月25日盘存一次,详见采购流程图,建立物品进、出、存二级台帐。

2、采购方式:

(1)通知公司确定的合格供方配送。

(2)到最近的经销商或百货批发市场采购(必须符合合格供方条件)。

3、采购物品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检验合格证。

4、采购人员必须对采购物品进行验证、及时登记,填写《物品登记表》、《物品发放验收表》。

5、管理中心(处)可自选供应商,但必须提前将供应商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进行合格供方评审,合格供方评审执行《采购控制程序》4.2、4.2.1、4.2.2条款。

6、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每月1-2次,管理中心(处)经理、主任每月2-4次凭采购计划对采购工作进行监控、检查,填写《采购监控检查表》。

7、每月25日前将当月一级、二级采购物品的《采购任务单》、《物品发放验收表》原件,购货发票交至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备存、审核。各管理中心(处)负责人在采购任务单签字有效,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实行统一报销。

8、各管理中心(处)不得擅自超限额采购物品,若经检查发现严肃查处。

(1)限额:二级采购金额:写字楼每月不得超过500元;住宅小区每月不得超过300元。

(2)罚责:第1次罚款50元,第2次罚款100元,第3次罚款500元,3次以上责任人降薪一级。

五、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2004年3月1日起执行。

附:1、采购流程图

2、一级采购物品目录

3、二级采购物品目录

4、二级采购物品参考价格一览表

5、《采购任务单》

6、《__采购计划表》

7、《物资发放验收表》

8、《工具领用登记表》

9、《采购监控检查表》

第13篇 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管理规定

1 公司采购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工作。采购前应网上填报信息,并向区安监局申请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证明。购买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购买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我公司需提供材料: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书面申请(注明品种、数量、用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发生火灾、被盗等事件时的安全处置预案;购销合同。

销售单位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固定、移动联系电话;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2办理购买备案证明需进行网上申报。

3购买使用时应当:

3.1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使用台账(出入库登记),如实记录购进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使用情况和库存等,并保存二年备查。

3.2应当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购买使用情况报区公安局备案。

3.3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于每年1月10日前向公司易制毒办公室报告,并由易制毒办公室汇总向区安监局报告上一季度、上年度的易制毒的购买使用情况;

4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易制毒化学品的包装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

5双方签订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明确签订易制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6对采购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有验收记录,并对其质量负责。

7对易制毒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第14篇 物业公司采购管理规定(13)

物业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十三)

1.0目的

保证供方提供的物资和服务符合组织要求达到的规定标准,对产品服务的最终实现提供优质保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物资采购的控制及对评价、选择供方服务的管理;

3.0职责

3.1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物资供应商和供方,并进行供方评审确定物资供应商和供方名单;

3.2办公室负责员工标识、办公用品等物资的采购,管理部负责其它物资的采购;并分别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单》;;

3.3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物业管理过程供方提供服务的控制;

3.4各仓库由各部门(管理处)负责管理,仓管员负责各类已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验收及采购物资的保存;

3.5总经理负责审批《物资采购计划单》;

4.0程序

4.1供方评审

4.1.1相关专业人员配合管理部选择物资供应商或服务供方,选择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a)公司现状及发展目标;

b)供方基本情况,例如服务态度、营业执照及地理位置等,服务供方还应考察人员基本素质及服务水平是否能达到公司要求;

4.1.2管理部组织人员进行供方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营业执照和产品经营资格证书或执业资质证书;

b)顾客满意率及行业中的声誉和口碑;

c)有人员和设备能保证及时提供配件和售后服务,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合格;

d)评审时的物资样品质量达到100%,现场操作人员服务质量达到100%的合格;

e)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考虑价格;

f)评审完毕,管理部填写《供方评审报告》;

4.1.3评审合格的物资供应商在《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中登记,合格服务供方在《合格供方名单》中登记。不合格者,由管理部填写《不合格报告》不予登记,《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和《合格供方名单》由管理部编制,总经理审批;

4.1.4管理部对评审合格的物资供应商和供方每年进行复评,填写《物资供应商评价报告》和《供方评价报告》以保证其持续提供合格产品的能力,复评不合格者,应从《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和《合格供方名单》中除名。

4.2各部门、小区与合格的服务供方签订服务分包合同时在合同中应明确:

a)提供服务的范围、期限、质量要求;

b)公司对供方所提供服务的监督方法和供方的保证措施;

c)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d)违约责任,赔偿等事项;

4.3当合格物资供应商和供方在提供产品或服务中出现问题时,各责任部门应会同采购人员采取以下措施,以保证产品、服务符合要求:

a)与供应商或供方沟通,要求其采取纠正措施将出现不合格产品的机率降至最低,必要时向其提供一定的帮助。

b)严密采购的验证或检验过程,严格监控供方提供服务的过程。

c)根据合同限制或停止物资供应商供货/供方的服务,并从《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和《合格供方名单》中另选供应商或供方以保证产品实现。

4.4 采购

4.4.1每月底各部门(管理处)制定下月《物资需求计划》交综合办;

4.4.2综合办根据各部门(管理处)的《物资需求计划》制定公司下月,

《物资采购计划单》,《物资采购计划单》应包括:采购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所购物资的质量等级和要求;

4.4.3采购人员根据《物资采购计划单》内容在《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中选购,如果该物资无法在合格的物资供应商中选购时,采购人员应上报综合办经理,由综合办经理组织人员重新选择物资供应商进行临时评审,临时评审准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至少应包括供方评审内容中的'a、d'项;

4.4.4各部门(管理处)每月初按本部门(管理处)本月《物资需求计划》到公司仓库领取本月所需物资,如遇突发事件需另外购买时,部门(管理处)负责人可决定临时购买,但应向综合办经理说明,各小区管理处主任可决定单价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物资的采购,大厦管理处主任可决定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物资的采购;

4.4.5服务供方项目应由相关部门根据顾客要求进行评审,并填写《服务分包申请计划》、《服务分包申请计划单》包括:服务项目范围、质量要求、期限等,经授权人审批后报管理部。

4.4.6综合办根据《服务分包申请计划单》内容在合格的供方名单中选择适当的供方。

4.5物资的验证与接收。

4.5.1所有采购的物资,由有关采购部门或申购部门根据具体产品验收的必要性和采购文件、资料和验证标准分别对产品进行验证,并记录验证结果,及时通知仓管员进行检验和入库,仓管员按《采购物资检验规程》进行验收。

4.5.2如果有必要在供方现场检验时,应检验合格后进行记录才给予放行。

4.5.3对于服务分包项目应由分管部门在服务过程中对其服务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其中属一次性分包服务项目如:外墙清洗,管理处必须加强过程的连续监控和采取竣工验收,明确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合同的要求。

5.0相关文件

a)《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qr-c

b)《合格供方名单》qr-c

c)《服务分包合同》

d)《物资供应商评价报告》qr-c

e)《供方评价报告》qr-c

f)《物资采购计划单》qr-c

g)《服务分包申请计划单》qr-c

h)《采购物资检验规程》

i) 《供方评审报告》qr-c

第15篇 采购管理规定及流程办法

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资源简介(以下内容从原文随机摘录,并转为纯文本,不代表完整内容,仅供参考。)

1、采购总则

1、1为规范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分公司的商务采购活动。

2、采购原则

2、1、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进行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2、大宗材料、特殊材料或技术要求比较复杂材料的采购,必须经过工程技术部、生产部、销售部和客服部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方可实施采购。材料采购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相关部门不得找理由拒绝。

2、3、采购人员必须参与货物和服务的验收,采购货物质量、数量、交货期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2、4、采购人员采购的材料或服务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采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将信息反馈给销售、客服或工程技术部供更改采购单作参考。

2、5、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廉洁制度:

2、5、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5、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2、5、3廉洁自律,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2、5、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2、5、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2、5、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及市场信息。

3、采购程序

3、1供应商的选择

3、1、1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相关资质及履约能力。

3、1、2对于经常使用的材料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管理状况、质量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记录,会同客服、销售、生产、工程技术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1、3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3、1、4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3、2采购程序

所有的材料或设备的采购,如没履行以下相关手续,采购部有权拒绝采购。

3、2、1工程材料或外销成品所用材料须由合同当事人将所需材料报各公司采购助理。由采购助理与合同当事人确认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后填写采购申请单发财务部,财务部在确认收到客户订金后将采购申请单电子版发采购部,采购部在收到采购申请单,销售合同复印件后方可进行材料的采购。采购申请中如果没有填写项目编号/合同编号,应退回。

3、2、2固定资产及大型生产设备的采购,由各使用部门报综合管理部统一申请。报请总经理审批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3、2、3车间零星物品采购,由各使用人员据实填写采购申请单,由生产厂长审批,最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3、2、4工地急用或零星材料,由工地项目负责人或安装单位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直接就近采购,事后报采购部备案。

3、2、5采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采购部门协调工程技术部、财务部及销售或客服部共同完成,报公司领导审批。工程技术部、使用部门负责采购物品的适用性,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控制、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综合管理部负责合同风险条款的审查。采购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采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息的收集。同时,与供方和生产厂家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情况、质量反馈及确认售后服务事宜。

3、2、6采购过程中发生变化时,销售部或需求部门出具采购变更申请,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采购部执行。

采购管理管理规定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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