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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电机车是一种广泛应用于矿山、工厂和港口等场所的运输设备,主要用于牵引货物或人员。电机车的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启动与停止:正确启动和关闭电机车,确保安全启动和停车。
2. 行驶控制:掌握速度调节,保持稳定行驶,避免急加速或急刹车。
3. 线路检查:定期检查轨道状况,防止因轨道问题导致事故。
4. 信号识别:熟悉并遵守各种行车信号,确保通信畅通。
5. 载重管理:合理装载货物,不超过车辆承载能力。
6.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电机车的保养和维修,保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7. 应急处理:熟悉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如故障排除、火灾处置等。
目的和意义
电机车操作规程的存在旨在保障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预防设备损坏,提高运输效率,同时也有利于延长电机车的使用寿命。通过严格遵守规程,可以减少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降低生产风险,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此外,规范的操作也有助于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提高整个团队的工作素质。
注意事项
1. 操作前,务必穿戴好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和防滑鞋。
2. 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机车,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取得操作证书。
3. 行驶过程中,保持专注,禁止使用手机或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设备。
4. 遇到轨道异常、信号不明或前方有人时,应立即停车,并及时报告。
5. 装载货物时,应均匀分布,避免偏载,确保车辆稳定性。
6. 定期检查电机车的刹车系统、照明设备及警报装置,确保其功能正常。
7. 在进行维修或保养工作时,务必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8. 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按照应急预案执行,切勿盲目行动。
9. 不得超速行驶,特别是在弯道、坡道和视线不良的地方。
10. 每次作业完毕后,做好电机车的清洁工作,以便于下次使用。
电机车操作规程的执行需要每位操作者的自律和责任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每一位员工都应将规程内化为习惯,从而实现安全、顺畅的生产流程。
电机车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架线式电机车操作规程(二)
(5)若路滑、坡度大、车速快、 致使制动不够迅速时可同时撒沙。
(6)只有发生危急情况,用手闸不能避免事故时, 才允许使用电气制动,只有两台电机处于同时工作状态, 才能实现电气制动,电气制动一经使用,必须进行检查,并汇报区值班人员。
(7)制动距离要求运送物料及煤车时不得超过 40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
(8)手闸只准在列车惯性运行时<制动停车>使用,禁止列车运行时使用手闸来调速。
30.机车必须停在指定或安全地点,司机不准随意离开机车。
31. 司机离开机车或架空线突然停电,应关闭电源开关<总闸>取下手把刹紧车闸,但不要关闭车灯开关,离车时,必须随身携带手把。
32.行车途中,发生故障, 应报告调度室或区值班人员,联系不通时,应向两侧派出警戒。
33.除司机跟车工、电车实习人员外, 任何人不准乘坐机车头<抢救事故可例外>机车头不准超过三人。
34.列车尾部悬挂红灯<红灯由矿灯房供给>。
35.发车、停车、调车、司机必须听从跟车工指挥, 一哨声为信号<一声停、二声前进、三声后退>。
36.运煤车到主井车场后,向翻煤机倒煤列车时,要听从翻煤机司机的信号:
(1)一声铃响:停车
(2) 二声铃响:拉车
(3)三声铃响:顶车
在向后顶车时必须缓慢倒退,听到停车信号、立即停车、跟车工摘去连接销子并发信号开车离去。
37.在主井翻煤机出车处的空车道接空车时,必须将电机车先停在空车道上,迎候翻煤机出来的空车,相机挂钩,挂钩时打警铃(翻煤机司机不得翻车),并随翻煤机翻的过程向前运行,在翻最后一辆矿车时要配合翻煤机司机将矿车定位,只有当翻煤机司机发出行车信号<多声铃响>方可开车运行,
38.在拉运人车时,必须遵造《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运送人员的规程。
39.在送炸药或雷管时〈炸药和雷管禁止同车> 必须相隔一辆矿车的距离,装运炸药和雷管的车辆必须是专用木制箱。
40.运送材料时,装车必须符合规定,料车、设备车不准坐人。
第2篇 电机车电瓶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充电工必须熟悉矿灯充电设备及矿灯的工作原理。
2 、每班必须对卸载上架的电瓶,进行仔细清洗,检查连接线有无松动,电瓶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每班必须对卸载上架的电瓶,抽查电瓶电解液的比重,达到夏季1.25,冬季1.28,及时补液,在充电过程中勤检查,随时检查每组电瓶充电情况,对损坏电瓶及时更换。
4、加水或调配比重时,必须佩戴耐酸手套和平光眼境。
第3篇 电机车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1、电机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发证后,方可上岗。
2、电机车司机必须检查车闸(电气制动和手制动)是否正常,严禁带病运行。
3、平板车与前后连接应安全可靠,除了有正规的连接外,还应有链条作保险连接。
4、电机车运行时的各类物件(土箱、管片、散件)必须放置稳妥,捆绑安全,严禁超长超宽。
5、电机车严禁无措施的违章搭乘人员。
6、电机车必须限速10km/h,经过转弯处必须放慢速度。接近叉道后限速3km/h,下坡时要带制动,在靠近工作面100m距离时限速5km/h,并打铃警示,减慢速度。
7、电机车在启动和运行过程中,必须启动警铃、电喇叭等警示装置。同时,应运用监视器,密切注意机车行驶前方的动态。
8、司机不准擅离岗位,运行中严禁手头脚伸出车外,司机在离开岗位时必须排挡为零,切断电源,扳紧车闸,采取固定措施(限位和钢丝绳)。
9、电机车司机必须及时做好交接班记录,做好对机车的保洁工作。
10、电机车驶入井口开口环区域,机车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进入隧道,严禁站在重物的下方。
第4篇 窄轨电机车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修理工必修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从事本工作。
第2条 修理工必修穿戴按规定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
第3条 修理工作必须在机车停止运行状态下进行。检修一般在机车库里进行,临时小故障处理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采取措施防止其他车辆冲撞检修车辆及检修人员。
第4条 被检修的机车停稳后,要将车可靠掩住,架线机车应拉下集电器,拉开总开关,切断机车架线电源。蓄电池机应拔开电池插销。
第5条 修理电器设备时,切断电源后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再进行对地放电。
二、检修操作前的准备
第6条 必修仔细检查各种起吊、搬运、装卸用工机具、绳索,确认安全方可使用。防护用品以及量具、仪器、仪表等,必修齐全、完好,备齐所需材料配件。
第7条 拆装电动机、减速箱、轮对、电源箱等重大部件时,应使用起重设备,并由专人指挥,起吊所用工、机具必须合乎要求,严禁在起重物下行走、站立。利用千斤顶升起重物件时必须注意使物体的重心作用在支点的中心范围之内,避免工件歪倒伤人。
第8条 修理人员应在安全位置操作,以免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工具对自身或他人造成伤害。
三、检修工作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9条 使用手锤、手钳、螺丝刀等手工工具时,应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0条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砂轮)应当注意电机外壳必须接地,并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1条 工件钻孔时应用夹具夹紧工件,严禁用手持工件钻孔。
第12条 从事电焊、气焊、喷灯焊接工作,要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操作。严格按烧焊措施进行烧焊工作。
第13条 操作大型专用机床要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才能进行操作。
第14条 拆卸轴承时应用退卸器;不能用退卸器的,可以用铜棒平衡敲打。安装轴承时应先将轴承在75~100℃的油加热10~15min再进行装配。
第15条 部件的拆装应按顺序进行,拆卸下来的零件应当加以标记,并用煤油清洗干净(轴承清洗后要用细白布檫干净)。清洗轴承箱、齿轮箱后,必须检查,防止留有任何杂物。
第16条 磨损超限未经修复的零件不得使用。轴与轴孔磨损后允许采用涂镀、电镀式喷涂工具修复;在满足强度要的条件下,也可以镶套处理,但不得用电焊修补。键槽之间不得加垫;平键槽磨损后,轮、轴键槽允许同时加5%。装配轴承时轴径不得冲麻面。
第17条 热装轮箍时,必须注意保护轮毂和轴及齿轮不受热,用小锤敲击的声音清脆为合格,沙哑为松动,不得装使用。
第18条 整流子面受损需要车削时,每次吃刀深度不得大于0.1mm。整流面车削完后,其绝缘云母槽深0.5mm。
第19条 同一台电机应用相同规格型号的炭刷。新炭刷装配前必须在整流子上或与其相同的圆柱面上用细砂纸打磨温和。
第20条 炭刷压力调整、集电弓接触压力的调整都应使用弹簧秤或其他方法测定。
第21条 防爆电器设备应符合gb3836.2-83的有关规定。
第22条 必须注意保护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而不受损伤。
第23条 机车检修质量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发现不合要求的部位重新检修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四、工作结束
第24条 检修机车经试运转合格后,要填写检修纪录,写明检修日期、检修部位、检修人、验收人等有关内容。
第25条 工作结束要清理工作场地,做到文明整洁;离开工作现场时要切断有关的风、水、电源。
五、有关说明
第26条 本规程只做为矿用窄轨14t一下点机车修理工操作依据。检修质量标准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执行。
第27条 本标准未尽部分按有关规定及产品说明书中要求进行。
第5篇 窄轨电机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上、下窄轨各类电机车司机。
二、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3条必须熟悉所使用电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保护的原理及检查试验方法,会按完好标准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本规程中未包括的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安全规定
第4条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第5条每班开车前必须对电机车的各种保护进行检查、试验;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第6条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非熔金属代替保险丝(片)。
第7条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第8条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机车或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
第9条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法制动电机车。
第10条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应按时充电补液,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第11条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措施,如借助复轨器等。
第12条车场调车确需用机车顶车时,严禁异轨道顶车;严禁不连环顶车。
第13条列车占线停留,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道岔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
2.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3.应停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第14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四、操作准备
第15条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列车运行、信号、线路状况(交班司机要主动交待清楚),并对电机车认真进行如下检查:
1.司机室的顶棚和门是否完好。
2.连接器是否完好。
3.手闸(风闸)及撒砂装置是否灵活有效,砂箱是否有砂。
4.照明灯及红尾灯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是否清晰、宏亮。
5.通讯装置是否正常。
6.蓄电池电压是否符合规定,防爆部分是否有失爆现象。
7.蓄电池箱安放是否稳妥,锁紧装置是否可靠。
8.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控制器换向手把是否灵活,闭锁是否可靠。
9.集电弓起落是否灵活。
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应记入交接班记录簿中。
第16条机车各注油点应按注油表的规定加注适量的合格润滑油;砂箱内应装满规定粒度的干燥细砂。
第17条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等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车的连接不正常。
2.牵引车数超过规定。
3.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牵引机车的轮廓尺寸。
4.运送物料的机车或车辆上有搭乘人员。
5.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或车上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的物品等。
6.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车辆的组列、装载或使用等不符合规定。
7.存在其他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五、操作顺序
第18条按顺序接通有关电(气)路,点亮红尾灯。
第19条接到发车信号后,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松开车闸,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
第20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脉冲调速操作手把允许转至60°),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放松连接链环,然后重新撒砂启动。
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施闸启动。
第21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一般应有3秒左右的时间间隔(初起动时可稍长)。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脉冲调速操作手把应连续缓慢转动)。
六、正常操作
第22条正常操作时应保持的姿势是: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或右脚踏刹闸阀。
制动手轮停放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内。
第23条运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留。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在这些位置,避免过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过热。
第24条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手闸(风闸)控制车速。
第25条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推行车辆,必须听从调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列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
第26条行驶中,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线路上的障碍物等,注意各种信号、仪表、仪器的显示。
第27条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第28条列车行驶的速度: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4米/秒;运送爆炸材料或大型设备、材料时,不得超过2米/秒;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米/秒。
第29条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风闸),并酌情辅以撤砂。禁止拉下集电弓减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
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缓慢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风闸)停止机车。
七、特殊操作
第30条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较大处,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第31条机车通过施工区段时,必须服从现场施工人员的指挥,准许运行时方可慢速通过。
第32条需要司机扳道岔时,必须停稳机车、刹紧车闸、下车扳动道岔,严禁在车上扳动道岔,严禁挤岔强行通过。
第33条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将控制器手把转回零位,然后重新启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机车运行中集电器脱落时,必须将操作手把转回零位,刹紧车闸,确认无误后方可处理。
第34条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立即紧急停车。
第35条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迅速将控制手把转至零位,电闸与手闸(风闸)并用,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第36条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致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时,应迅速松闸,缓解后重新施闸。
第37条制动结束后,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
第38条途中因故障停车后,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在设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必须在机车(列车)前后设置防护后,方可检查机车(列车),但不准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八、收尾工作
第39条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6篇 电机车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1、电机车必须有完整的安全装置,铃、灯、防护罩、制动闸、联接器和漏电、电路保护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均不得运行。
2、开车前,必须进行前后检查,发出信号,以免伤人或压断各种管路、线路。
3、电机车司机必须遵守各种信号、听从指挥,严禁酒后开车,电机车运行时,人、物各部件不得外露。
4、严禁开快车。遇弯道、出硐、施工地点或前方有人时,要减速慢行并发出信号。
5、电机车运行途中掉道,应立即发出信号,处理人员必须选择安全位置及联系信号,并统一指挥进行处理。
6、电机车必须额定牵引、运输不得超载、超宽、超长。
7、机车运送爆破器材,必须遵守爆破物品运输规定。
8、机车运送人员必须在开车前,认真仔细检查连接器、制动器及部件的完好,车内严禁易爆、易燃及货物混装,严禁中途扒车。
9、电瓶车两头严禁站人,以防挤(撞)伤。
10、卸渣时,停车场,调头处应设有挡车防护设施,以防掉道。
11、经常检查,保持机车清洁,做好文明开车,司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刹紧车闸,停车在安全线上,并有良好的照明和警告标志。
第7篇 电机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必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从事本工作。
2. 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操作。
3. 修理工作必须是在机车停止运行的状态下进行。检修一般在机车库内进行,临时小故障处理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要采取措施,防止其他车辆冲撞检修车辆及检修人员。
4. 被检修的机车停稳后,要用止轮器、木楔等将车稳住。架线机车要落下集电器,拉开总开关,切断机车架线电源;蓄电池机车要拨开电池插销。
5. 修理电器设备时,要切断电源后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再行作业。井下蓄电池机车的电气设备只允许在车库内打开检修。
6. 修理人员在对电机车检修前必须仔细检查各种起吊、搬运、装卸用工机具、绳索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防护品以及量具、仪器、仪表等,必须齐全、完好,并备齐所需材料配件。
第8篇 电机车操作指导规程
1、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和撒砂装置必须齐全。符合使用要求。开车前必须检查。
2、开车前必须发送开车警号,停车时不得关闭车灯。
3、单机和列车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4、列车运行中,司机不得将头或身体探险出车外。
5、工作中,司机不得离开座位,如必须撤离,司机要煞紧车闸,将控制手柄取下来保管好,切断电源,但不得关闭车灯。
6、除调车和处理事故,列车只准牵引不准推广推进。列车接近较大的下坡、道岔、弯道,或有障碍物时,必须减速,并且发出警号。
7、摘挂钩人员不得在弯道内侧或空、重线之章进行工作。司机未与摘挂车工人联系好之前,不得发送开车警号。
8、机车运行时,不得摘挂钩,不得上下人员,装卸材料。
9、重车时速不得超过十二公里,空车不得超过十五公里。道口人员稠密处时速不得超过行人速度,弯道上行驶时速减半,并响铃示警。
10、机车严禁乘人,列车严禁蹬钩。
11、两辆列车同向行驶,必须保持不少于一百米距离,并且必须减低速度。
12、机车掉道时,不得硬拉,应利用杠杆抬起车轮,并用方木垫平使其上道。
第9篇 电机车登勾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接班后必须认真检查车场道岔及轨道线路是否处于良好状态,经常保持道岔处无浮煤,浮货等杂物。
二、机车进入车场底弯道时注意两侧是否有障碍物。
三、按规定拉车数执行,摘挂链环时在机车停稳后在操作,摘挂链环时只许两臂倾斜伸入操作,严格头身进入道心摘挂。
四、摘能自动滑动的坡的上停放车,必须用可靠的自动器或木楔稳住。
五、在坡道上放车时,必须在矿车后两个车轮插木 棒或使用阻车器。
六、不准站在掉道的重车两侧抬车,严禁井下睡觉。
第10篇 矿井维修电工窄轨电机车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电机车修理工必须熟悉电机车、架线牵引网络的性能、构造原理及施工设备的正确使用。
3、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有关作业规程。
4、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检查、试验。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5、检修机车一般在机车库内进行检修。临时小故障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要在施工地点两端40米外设好警戒,车辆通过时严禁作业。
6、检修前,必须将机车可靠的闸住,并要检查检修地点的瓦斯和氢气的浓度,超限严禁作业。
7、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机车电源, 并要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作业。
8、检修架线牵引网络设备时必须停电、验电,做好短路接地,确认无电后挂好停电牌方可进行。
9、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大风大雨天,禁止高空作业。
10、拆装重大部件时,设专人指挥,起吊过程中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行走或作业。
11、检修完毕后要进行试运转,试车时要在安全地段进行。
12、清理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检修中重物下落、倾倒、触电、试车操作不当等伤人。
2、 起吊作业时,应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做好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3、 修理架线时,必须停电、验电,做好短路接地,并对电源及现场设好监护人。
4、 试车时,要与机车司机说明检修情况,并在安全地段进行。
第11篇 电机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电机车司机必须熟悉和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
第2条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并应持证上岗。
第3条操作时,司机保持的正常姿势应当是: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制动手轮停放的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
第4条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体。
第5条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在有坡度的地方,必须将车辆掩住。
第6条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第7条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防倒、防跑措施、严禁硬拉复位。
二、开车前的准备
第8条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详细了解列车运行状况、信号及线路状况、存在的问题等,并对电机车进行认真检查:
1司机室应有完好的顶蓬和门。
2连接器应良好。
3手闸及撒砂装置应灵活有效。
4照明灯应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应清晰、宏亮,红灯正常。
5通讯装置正常。
6蓄电池电压符合规定。
7蓄电池箱应固定稳妥,锁紧装置应可靠。
8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转动控制器,换向和操作手把应灵活,闭锁应可靠。
9集电器起落灵活不偏斜。
第9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第10条按规定向机车各注油点加注适量的润滑油;沙箱内应装满符合规定粒度的干燥的细沙。
第11条开车前应和跟车工一道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牵引车数和车辆连接不符合规定。
2装载的物料、设备超宽、超长、超高或重心不稳,封车不牢。
3机车或列车车辆上搭乘非工作人员。
4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或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
5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车辆的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
6有其他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第12条进行特殊运输时,应执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三、启动
第13条按顺序接通有关电(气)路,启动相应的电(气)仪器、仪表,打开照明灯、红尾灯。
第14条启动前,必须向调度申请发车,接到发车信号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上(“向前”或“向后”)。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松开手闸,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第15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触动放松连接链环,然后重新撒砂启动。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施闸启动。
第16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一般应有3s左右的时间间隔(初起动时可稍长)。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
四、运行
第17条运行中,严格按信号指令行车。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放。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避免因过久停留而过热。
第18条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使用制动闸控制车速。
第19条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如确需顶车调车或处理事故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司机必须听从跟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顶车速度不得超过1m/s。
2必须连车顶车。
3跟车人应在列车前巡视。
4对车顶车时,司机要集中精力操作,随时注意连车人的安全。严禁强行推顶。
5严禁异线顶车。
6顶车时列车两侧严禁站人。
第20条行驶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瞭望。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有无障碍物等情况,注意各种仪表、仪器的显示,细心操作。
第21条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间距。
第22条列车行驶速度:运人时不得超过4m/s;运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m/s;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m/s。
第23条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双轨对开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第24条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当将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转回零位,然后进行检查,重新启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
第25条列车出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紧急停车。
五、减速停车
第26条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风闸),并酌情辅以撒砂。禁止拉下集电器减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缓慢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风闸)停止机车。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法制动电机车或改变电机车的行驶方向。
第27条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镇定,迅速地将控制器操作手把转至零,电闸、手闸(风闸)并用,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第28条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容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致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应迅速松闸缓解而后重新施闸。
第29条制动结束,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操作手把转至零位。
第30条列车制动距离:运人时不得超过20m;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
第31条途中因故停车后,司机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在没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应首先在机车(列车)前后40m处设置防护,然后才能检查机车(列车),但不允许在井下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第32条列车占线停留,在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道岔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
2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3应停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第33条运输过程中两列车会车时,道上有行人时空车道车应停车等候,让重车道车车先行。运送人员的机车必须在规定的停车位置停车,保证控制手把和换向手把打到零位,然后人员方可上下车。
第12篇 电机车检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1、必须遵守矿山一般安全规程。
2、使用通用设备、工具必须遵守其安全规程。
3、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机车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技术标准。
4、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车检修技术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
第二章 操作规程
第一节 一般要求
1、机车入库检修时,未经检查员检查及下达工作票,检修人员不准擅自上车进行修理或操作各种手柄
2、检修作业前,必须将使用的设备、工具、工件准备齐全,并放到指定的安全地点,检查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检查作业现场有无影响正常作业的障碍物等,检查机车的牵引线是否拆除,检查走台等处是否有冰、雪或油脂等易滑物,确认无误后,方可上车作业;作业时,应选择好站立点,站稳扶牢。。
3、在库外上机车顶部作业时,必须将机车的正、侧集电器落下,关闭气路塞门,取下控制箱钥匙,必须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4、上下车时,应先检查车梯扶手、踏板有无断裂、开焊、变形等缺陷,有无冰、雪、各种油脂等易滑物,
5、待安装或拆卸下来的各种设备、设施及备品、备件必须放置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且必须放置稳妥,避免影响检修作业及防止倾倒伤人。
6、一人搬动或移动工件时,应站稳抓牢,防止工件脱落伤人,禁止用力过猛。
7、车上、车下多层多工种同时进行作业时,必须制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车下人员必须佩带好安全帽,互相之间应做好联系确认,呼唤应答。
8、使用高脚凳子时,应先检查凳子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有无断裂等缺陷,放置时底脚放置平稳,。
9、送电试车时,必须测好各部绝缘,必须由检查员指挥送电试车,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检查员的指挥。
10、检修完毕后,应先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检查员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收工。
11、修理现场禁止堆放影响作业的杂物,各种工具、工件等物品必须放置到指定地点整齐存放,且有专人保管。
12、当天工作结束后,必须详细清点各种工具、工件、材料等物品,防止遗落到电机内或机械内,将作业现场清扫干净,做好文明生产。
第二节 吊装作业时
1、使用起重设备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由专人负责指挥和安全监护,吊装工具必须符合使用要求,并按规定进行绑挂。
2、吊装时,指挥人员与天车工应密切联系,传递的信号应准确无误,认真做好联系确认,呼唤应答。
3拆装重量超过20公斤以上的工件必须使用起重设备或两人以上搬动,搬动时,动作应协调一致,互相联系确认彻底,做好呼唤应答。
4、装卸较大、较重物件时,物件两侧必须栓挂绳索,用于牵引调整。
第三节 支架机车时
1、使用电动架检台前,应先检查工作台各电气、机械等部件是否正常,定位销是否拉出,接地(接零)线有无缺陷,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
2、架检台必须放置平稳,台架与机车必须保持全接触,接触处应加垫木板,台架与台车应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3、抬落机车时,机车上下位置应对正,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和安全监护,先检查机车有无联接处,周围有无障碍,其他工作人员应离开机车1.5米以上,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4、所有台架应一同起落,台架起落应平稳,高度差不得超过50毫米。
5、机车抬起后,先将机车上的台车推出,后将检修台车推到机车支承处,垫好木板,再将机车车体落在检修台车上,同时对检修台车采取止轮措施。
6、机车架起一端时,若机车台车不能推出,必须用止轮器将车轮掩好,防止台车移动;若车体须落在台车上时,必须使用木板垫好。
7、机车架起未稳固、定位销未插放稳妥及未切断电源时,禁止进行检修作业。
8、使用完毕后,必须将电动架检台放到指定安全地点。
第四节 电气设施检修作业时
1、修理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开关,如必须带电作业,应制定和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两人以上进行作业,相互之间做好联系确认,呼唤应答。
2、修理完正、侧集电器进行通风试验时,应选择安全的地点观察集电器的工作情况。
3、使用摇表测量控制回路电阻时,必须将控制屏中电压调整器切除,防止将其它电气元件损坏。
4、修理电控接触器和处理触头时,必须关闭气路,放空风管内压缩空气后,方可拆除、更换。
5、修理控制器时,禁止其他人员搬动控制器手柄;如果必须搬动控制器手柄时,必须通知其他修理人员,得到许可后方可操作,互相联系确认好,做好呼唤应答。
6、修理各种电动机时,必须将电动机放置稳妥,防止倾倒伤人;各种工具、工件放置到安全地点,防止掉入电机内或遗忘在电机内,在车下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7、修理电气部件拆除线头时,必须将拆除的线头名号标记准确,以免造成混线。
8、修理主电阻时,禁止用脚踩踏云母片或电阻片,更换电阻片应检查绝缘杆是否良好,组装时,不得损坏绝缘杆或电阻片。
五、机械设施检修作业时
1、修理各种气阀和制动装置时,必须将总风缸压缩空气排空,关闭副风缸塞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2、修理制动机各部时,禁止其他人员搬动控制手柄,进行试验时,必须与车下作业的修理人员互相联系好,得到许可后,方可进行试验。
3、修理撒砂装置时,必须将气路关闭,修复后应进行通风试验。
4、修理各气路及排水装置时,必须排除残存的压缩空气。
5、修理制动器调整螺丝或闸瓦部分时,必须将被帽拧紧,闸瓦销插好。
6、组装、拆卸各种弹簧时,操作人员必须位于弹簧弹处方向的侧面,禁止对准其他作业人员,紧固弹簧的螺栓必须拧紧,且应进行详细检查,放止弹簧弹出伤人。
7、装卸主轴瓦及垫板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8、压装缓冲器时,必须使用木垫。
9、使用轮箍加热器时,应先检查加热器各电气线路、接线、电气部件及各机械部件等是否正常,有无缺陷;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有无缺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10、吊装轮箍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吊具或钢丝绳索必须按规定绑挂牢靠,平稳作业,不得砸碰铁芯和线圈等其它设备部件。
11、轮箍加热时,控制箱必须由一人控制,操作者必须听从装轮箍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离岗,及时停送电;装轮箍人员应随时检查温度,观察轮箍表面色变,不能使轮箍过热;若发现异常应立即停电检查,加热器停止工作后必须切断电源开关。
12、使用撞杠(悠锤)击打工件时,上下悬挂必须牢固可靠,作业人员必须互相联系确认彻底,动作协调一致,手及身体其他部位必须远离工件击打部位,站稳扶牢,准确对正击打部位,击打一次联系确认一次,禁止未经联系确认连续击打,禁止用力过猛,其他作业人员必须远离悬空悠锤的移动范围。
13、检修工作台上的待修工件、工具必须放置稳妥,禁止一端悬空,防止坠落伤人。
第三章 安全技术规程
1、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检修作业现场。
2、禁止使用有缺陷的各种吊装工具。
3、抬落机车时,车上、车下禁止有人作业,禁止使用金属铁块垫车,禁止与其它车辆连挂。
4、起吊物上、下禁止有人作业、停留或通过,起重设备禁止从作业人员及设备上方通过。
5、禁止将摇表的表线对准其它工作人员,测量结束后应对地放电。
6、修理各气路,禁止带压作业。
7、装卸主轴瓦及垫板时,禁止用手操作。
8、压装缓冲器时,禁止使用其它易滑脱的金属物件等。
9、上下车时,禁止跳上跳下。
10、禁止使用有断裂等缺陷的高脚凳子,高脚凳子上有人作业时,禁止移动梯子。
11、禁止手持工具、工件上下车或攀登作业。
12、车上、车下禁止抛仍工具、工件等物品。
13、禁止跨越地沟等设施、设备。
14、使用各种工具作业时禁止用力过猛,防止滑脱坠落伤人。
15、作业时,禁止靠近或触碰未加防护设施的机械转动部位和带电明线及绝缘不良处。
16、使用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物品时,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吸烟或动用明火,盛放易燃物的容器必须放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存放。
第13篇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14吨及以下窄轨各类电机车修理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3条必须熟悉电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掌握电机车的修理工艺和有关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认真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
本规程中未包括的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安全规定
第4条修理工作必须在机车停止运行的状态下进行。检修一般在维修车间(硐室)内进行,临时小故障的处理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必须切断架空线电源,并采取防止其他车辆冲撞检修车辆及检修人员的措施。
第5条被检修的机车停稳后,要用止轮器或木楔等将机车稳住。架线机车要落下集电器,拉开总开关;蓄电池机车要拔开电池插销。
第6条修理电气设备时,要切断电源并按规定程序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7条井下蓄电池机车的电气设备,必须在车库内打开检修。
第8条作业时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9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四、操作准备
第10条必须仔细检查各种起吊、搬运、装卸用工机具、绳索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防护用品以及量具、仪器、仪表等,必须齐全、完好,并备齐所需材料配件。
五、正常操作
第11条拆装电机、减速箱、轮对、电源箱等重大部件时,应使用起重设备,并由专人指挥,起吊所用工、机具必须符合要求,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站立或行走。利用千斤顶升起重物件时必须使物体的重心作用在支点的中心范围之内,避免工件歪倒伤人。
第12条修理人员工作时的位置应能防止因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或工具对自身或他人的伤害。
第13条使用手锤、手钳、改锥等手工工具时,应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4条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砂轮等)前必须检查电机外壳接地是否良好,并按其使用要求操作。
第15条工件钻孔时应用夹具夹紧工件,严禁用手持工件钻孔。
第16条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方可操作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等。在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等,必须制订安全措施,经批准并认真学习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17条操作大型专用机床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
第18条拆卸轴承时应使用退卸器,不能用退卸器的,可以用铜棒平衡敲打。安装轴承时,应先将轴承在75~100℃的油中加热10~15分钟再进行安装。
第19条部件的拆装应按顺序进行。拆卸下来的零部件应当加以标记,并清洗干净(轴承清洗后要用细布擦拭)。清洗轴承箱和齿轮箱后,安装时必须认真检查,防止留有杂物。
第20条磨损超限未经修复的零件不得使用。轴与轴孔磨损后允许采用涂镀、电镀式喷涂工艺修复,在满足强度要求的条件下,也可以镶套处理,但不得用电、气焊修补。键槽之间不得加垫,平键槽磨损后,轮、轴、键槽允许同时加宽5%。装配轴承时轴径不得冲麻面。
第21条热装轮箍时,必须注意保护轮毂、轴及齿轮不受热。热装轮箍用小锤敲击声音清脆为合格,声音沙哑为松动,不得装车使用。
第22条整流子面受损需要车削时,每次吃刀深度不得大于0.1毫米。
第23条同一台电机应用规格型号相同的炭刷。新炭刷装配前必须在整流子上或与其相同的圆柱面上用细砂纸打磨吻合。
第24条炭刷压力的调整与集电弓接触压力的调整都应测定压力。
第25条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gb 3836.2的有关规定。
第26条必须注意保护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面。防爆面可以化学处理或定期涂防腐油脂,但不得涂油漆。
第27条机车检修质量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部位须重新检修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六、收尾工作
第28条检修过的机车经试运转合格后,要填写检修记录,写明检修日期、检修部位、检修人、验收人等有关内容。
第29条工作结束后要清理工作场地,做到文明、整洁,待切断有关的风、水、电源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第14篇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电机车修理工必须熟悉电机车、架线牵引网络的性能、构造原理及施工设备的正确使用。
3、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有关作业规程。
4、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检查、试验。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5、检修机车一般在机车库内进行检修。临时小故障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要在施工地点两端40米外设好警戒,车辆通过时严禁作业。
6、检修前,必须将机车可靠的闸住,并要检查检修地点的瓦斯和氢气的浓度,超限严禁作业。
7、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机车电源, 并要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作业。
8、检修架线牵引网络设备时必须停电、验电,做好短路接地,确认无电后挂好停电牌方可进行。
9、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大风大雨天,禁止高空作业。
10、拆装重大部件时,设专人指挥,起吊过程中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行走或作业。
11、检修完毕后要进行试运转,试车时要在安全地段进行。
12、清理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第15篇 电机车操作规程
1、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和撒砂装置必须齐全。符合使用要求。开车前必须检查。
2、开车前必须发送开车警号,停车时不得关闭车灯。
3、单机和列车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4、列车运行中,司机不得将头或身体探险出车外。
5、工作中,司机不得离开座位,如必须撤离,司机要煞紧车闸,将控制手柄取下来保管好,切断电源,但不得关闭车灯。
6、除调车和处理事故,列车只准牵引不准推广推进。列车接近较大的下坡、道岔、弯道,或有障碍物时,必须减速,并且发出警号。
7、摘挂钩人员不得在弯道内侧或空、重线之章进行工作。司机未与摘挂车工人联系好之前,不得发送开车警号。
8、机车运行时,不得摘挂钩,不得上下人员,装卸材料。
9、重车时速不得超过十二公里,空车不得超过十五公里。道口人员稠密处时速不得超过行人速度,弯道上行驶时速减半,并响铃示警。
10、机车严禁乘人,列车严禁蹬钩。
11、两辆列车同向行驶,必须保持不少于一百米距离,并且必须减低速度。
12、机车掉道时,不得硬拉,应利用杠杆抬起车轮,并用方木垫平使其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