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
巡查工作规程是一套详细的操作指南,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巡查活动,确保各项业务运行有序,安全风险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它涵盖了巡查的目的、频率、范围、内容、方法以及后续行动等多个方面,为巡查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引。
模板
1. 巡查目的:
- 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 监控作业流程合规性
- 预防和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
2. 巡查频率:
- 根据设施重要性设定定期巡查周期
- 对高风险区域增加随机巡查
3. 巡查范围:
- 全部办公区、生产区、仓储区
- 关键设施如消防系统、电气设备等
4. 巡查内容:
- 设施完好性检查
- 作业环境安全评估
- 员工合规操作观察
5. 巡查方法:
- 视觉检查
- 功能测试
- 记录与报告
6. 后续行动:
- 编制巡查报告
- 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 跟进问题解决进度
标准
1. 标准化流程:巡查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程执行,不得随意省略或改变步骤。
2. 客观记录:巡查记录需真实、详尽,不得捏造或遗漏信息。
3. 及时反馈:发现异常情况,须立即上报,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详细报告。
4. 持续改进:通过巡查结果,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5. 培训与考核:定期对巡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掌握规程,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6. 保密性:巡查过程中获取的信息应妥善保管,未经许可不得泄露。
巡查工作规程旨在建立一个系统化的监控机制,通过标准化的巡查活动,确保企业运营的安全、高效。每个环节都应严谨执行,以达到预期效果,提升企业整体管理质量。
巡查工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某物业管理员片区巡查工作规程
物业管理员片区巡查工作规程
1、目的
规范片区巡查工作,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员的片区巡查工作。
3、 职责
3.1助理负责楼宇巡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3.2各管理呐喊负责依据本规程实施片区巡查工作。
4、 程序重点
4.1助理应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查楼宇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负责区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内容等;
4.2.1 治安隐患的巡查;
4.2.2 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4.2.3 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4.2.4 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查;
4.2.5 装修违章的巡查;
4.2.6 消防违章的巡查;
4.2.7 利用巡查机会与住户沟通;
4.3 楼宇巡查的方法应包括看、听、摸、调查了解等。
4.3.1 看:通过观察发现楼宇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4.3.2 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4.3.3 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3.4 调查了解:向住户或员工调查楼宇及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4 房屋本体巡查的工作要领
4.4.1巡查楼梯间通道各项情况是否良好。
4.4.2 巡查逃生天台各项情况是否良好。
4.4.3 巡查电梯综合情况是否良好。
4.4.4巡查大堂、门厅、走廊综合情况是否良好。
4.4.5 巡查中发现楼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保安队或工程队进行检查;
4.5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的工作要领
4.5.1 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是否有异常情况。
4.5.2 巡查公共文体设施及园林绿化:
a)检查雕塑小品及文体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有安全隐患;
b)检查绿地、绿篱、乔灌木是否有枯死、霜病现象,是否有黄土裸露现象,长势是否良好。
4.5.3 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a)检查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b)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c)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6 巡查周边环境
4.6.1 检查小区内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4.6.2 检查是否有损坏公共设施、违章制造噪音、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4.6.3 检查是否有违章饲养家禽等现象;
4.6.4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7巡查违章装修:详见《装修管理作业规程》;
4.8巡查空置房:详见《空置房管理作业规程》
4.9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领
4.9.1 管理员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时,如本人有能力进行规劝、阻止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巡查记录表》中,巡查回来后报告助理解决;
4.9.2 助理视情况处理:
a)属公共设施设备破坏丢失的,按《报修管理作业规程》处理;
b)属其它部门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应通知其他相关部门主管前往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解决;特殊情况需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c)属住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住户违章处理作业规程》处理。
4.9.3 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管理员应及时向助理汇报,由助理处理;
4.9.4 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管理员应现场验证,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并且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4.10 《巡查记录表》、《巡查问题处理表》每月底汇总由客服中心归档保存,
保存期两年;
4.11 本规程操作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 相关文件及记录
5.1 《巡查记录表》;
5.2 《报修管理作业规程》;
5.3 《装修管理作业规程》;
5.4 《住户手册》;
5.5 《住户投诉处理作业规程》
5.6《空置房管理作业规程》;
5.7《住户违章处理作业规程》。
第2篇 某物业保安员巡查工作规程
物业保安员巡查工作规程
1、保安人员应熟悉项目内一切消防、保安等设施,并按要求每班巡视项目一次,巡逻人员为2人一组,巡边员要新旧队员配搭好。巡逻员必须按照规定做好详细记录、签到。并将记录上交副队长。
2、副队长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巡视路线及内容,并应定时或不定期抽检、核实、跟进。
3、副队长对本班次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须注明原因和做好交接记录,并应提出合理化建议交队长批示意见。
4、保安巡查着重在公用地方的治安和消防,如门禁区、公共照明、消防通道、消防设备、电梯等。物业主任的巡查主要是跟进监督保安员的巡查、清洁卫生情况,装修房的施工情况及跟进住户的相关的投诉。
5、保安员根据规定定时巡视,并填写巡视记录表,保安巡视记录表早班11:00、下午5:00、夜班次日早上8:30分上交管理处物业主任。
6、管理员根据保安巡视记录,应跟进保安部反映情况。并每日巡视辖区,把检查情况填写工作日记连同辖区内需维修项目维修单、保安巡视记录表递交物业经理。
7、保安人员、管理员如发现项目内设施有任何损坏或潜在危险,应立即通知维修部抢修,及通知所属物业经理,以确保项目内一切设施运作正常。
8、对装修房的巡视,保安人员只负责一般安全检查,管理员负责是否按呈报装修图纸及一般施工要求进行检查,对专业性强项目有疑问,应联系公司工程部协同解决。检查后应作记录。
9、管理员对辖区保洁员、保安员的日常工作做出监督,(包括仪容仪表及绩效),对表现欠佳者,应记录在工作日记上,连同巡视表送物业经理处理。
第3篇 写字楼设施设备巡查、维修工作规程
为规范管理,保证写字楼各类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使客户有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以下规程。
1、维修项目信息的收集
日常维修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巡楼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和业主(租户)的报修两个渠道来收集。
2、维修项目责任的划定
1)物业公司承担写字楼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物业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及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修缮责任。
2)业主承担户门以内的墙面、天花板、管线线路、门窗、照明灯管等自用房屋部位和设施设备的修缮责任。业主可自行修缮,也可委托他人或物业公司修缮,修理费用由业主支付。物业公司负有检查监督的责任。
3)租户在租赁期间,因长期使用,非故意造成的墙面、天花板、管线线路、门窗、照明灯管等房屋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损坏或故障,应及时通知物业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因租户施工、装修不当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房屋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损坏和故障,租户应及时修理,或由物业公司代为修理,修理费用由租户承担。
4)如关于修缮责任在购房(租赁)合同中另有约定,则按合同约定执行。
3、报修任务的落实
1)物业科工作人员根据报修信息,通过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工作人员确认,按具体情况(业主、租户、公用设备设施、合同约定)开列报修单(或者物业管理处对客单上门服务)。
2)报修单由各级负责人签字后,由当日值班主管将报修单送至7f设备科。
3)涉及其他维修项目资金超过1000元以上的,需由设备部根据具体情况统一上报实业公司,审批后再实施。
4、维修项目的实施
1)业主(租户)自行装修部份和自用设备的损坏,由业主(租户)自行维修;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损坏,由业主(租户)或者巡楼工作人员报修。如属故意破坏,应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2)业主报修可以采用电话报修和到物业公司办公室报修的方式(设备部提供维修方案,由业主确认并承担费用)。
3)物业科工作人员对报修内容应予以登记,在《写字楼报修维修登记本》上如实填写,报修接待应为一年365天上班时间9:00至17:30(节假日由值班人员接待登记报修)。
4)接到报修后,物业设备科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内派维修人员上门勘查或维修。
5)报修项目完成后,由报修人现场验收,在报修单上签字确认,并在《写字楼报修维修登记本》上登记。
6)维修工作完成后,物业公司应及时做好回访工作,查验修理质量和效果。
7)报修项目分为急修项目和一般项目。对急修项目,应在接到报修后24小时内处理好;一般项目,应在接到报修后72小时内处理好(处理不了或需要审批的,必须向客户或业主说明所需工作日)。
第4篇 楼宇巡查工作管理作业规程
楼宇巡查工作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楼宇巡查工作,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服务中心的楼宇巡查工作。
三、职责
1、服务中心主管负责楼宇巡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2、服务中心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楼宇巡查工作。
四、程序要点
1、服务中心主管应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查楼宇工作方案,内容应包括责任区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内容等。
2、楼宇巡查的内容
(1)治安隐患的巡查。
(2)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3)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4)园林绿化维护状部的巡查。
(5)装修违章的巡查。
(6)消防违章的巡查。
(7)利用巡查机会与住户沟通。
3、楼宇巡查的方法应包括“看”、“听”、“摸”、“调查了解”等。
(1)“看”:通过观察来发现楼宇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2)“听”:从设施设备运行进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3)“摸”:通过用手触措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调查了解”:向住户或员工调查楼宇及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和了解住户对我们的服务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4、房屋本体巡查的工作要领
(1)检查水电表。检查水电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记录损坏的水电表情况。当
水表在无人居住的情况下运转时应关上该单位闸阀,预防水浸事故,并在该单位门品贴上相关告示;当发现电表异常运转(如倒转、有盗电嫌疑)时,应在《巡查登记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服务中心主管。
(2)巡查楼梯间:
a、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b、检查梯间墙身、天花批荡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片是否完整无损;
c、检查消防栓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安全疏散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3)巡查逃生天台:
a、检查逃生天台门是否能随手打开(严禁上锁);
b、检查天台护栏是否完好,避雷针、电视天线、隔热层是否完好;
c、检查有无违章占用逃生天台现象;
d、检查雨水管是否通畅;
e、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巡查电梯:
a、检查电梯的运行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b、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c、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5)巡查大堂、门厅、走廊:
a、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b、检查公共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c、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6)巡查中发现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保安部进行检查。
5、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的工作要领
(1)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
a、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b、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c、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是否配件齐全、标识完好。
(2)巡查公共文体设施:
a、检查雕塑小品是否完好,是否有安全隐患;
b、检查儿童游乐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
c、检查绿地、绿篱、乔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现象,是否有黄土裸露现象,长势是否良好。
(3)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a、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b、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c、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完好。
(4)巡查停车库、停车场、单车棚、摩托车场:
a、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b、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有损伤现象;
c、检查各类标识是否完好无损;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6、巡查周边环境:
(1)检查小区内及小区外周边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2)检查是滞有损坏公共设施、违章制造噪章、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3)检查是否有违章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4)检查小区内及小区外周边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7、巡查违章装修:详见《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8、巡查空置房:详见《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9、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领
(1)管理员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规劝、阻止、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巡查记录表》中,巡查回来后报告服务中心主管解决。
(2)服务中心主管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a、属公共设施设备破损丢失的,按《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b、属管理处其他部门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应通知其他相关部门主管前住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解决;特殊情况需经管理处经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c、属住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住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3)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服务中心主管应及时向管理处经理汇报,由管理处经理处理。
(4)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服务中心管理员应现场验证,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10、《巡查记录表》、《巡查问题处理表》每月25日前汇总由服务中心归档保存,保存期两年。
11、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五、记录
1、《巡查登记表》
2、《巡查问题处理表》
一、相关支持文件
1、《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2、《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3、《住户手册》
4、《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5、《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5篇 楼宇巡查工作管理标准作业规程(2)
楼宇巡查工作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二)
1.0目的
规范楼宇巡查工作,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共事务部的楼宇巡查工作。
3.0职责
3.1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楼宇巡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3.2公共事务部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定实施楼宇巡查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公共事务部主管应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楼宇工作方案,内容应包括责任区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内容等。
4.2楼宇巡查的内容
4.2.1治安隐患的巡查。
4.2.2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4.2.3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4.2.4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查。
4.2.5装修违章的巡查。
4.2.6消防违章的巡查。
4.2.7利用巡查机会与住户沟通。
4.3楼宇巡查机会与住户沟通。
4.3.1“看”:通过观察来发现楼宇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4.3.2“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4.3.3“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3.4“调查了解”:向住户或员工调查楼宇及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4房屋本体巡查的工作要领
4.4.1检查水电表。检查水电是否处于正常状态,记录损坏的水电表情况。当水表在无人居住的情况下运转时应关上单位法门,预防水浸事故,并在该单位门口贴上相关告示;当发现电表异常运转(如倒转、有盗电嫌疑)时,应在《巡查登记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公共事务部主管。
4.4.2巡查楼梯间:
检查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检查梯间墙身、天花批荡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片是否完整无损;
检查消防栓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3巡查逃生天台:
检查逃生天台是否能随手打开(严禁上琐);
检查天台护栏是否完好,避雷针、电视天线、隔热层是否完好;
检查有无违章占用逃生天台现象;
检查雨水管是否通畅;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4巡查电梯:
检查电梯运转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5巡查大堂、门厅、走廊:
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检查公共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6巡查中发现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保安部进行检查。
4.5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的工作要领
4.5.1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
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是否备件齐全、标识完好。
4.5.2巡查公共文体设施:
检查雕塑小品是否完好,是否有安全隐患;
检查儿童游乐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
检查绿地、绿篱、乔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现象,是否有黄土裸露现象,长势是否良好。
4.5.3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完好。
4.5.4巡查停车库、停车场、单车棚、摩托车场:
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有损伤现象;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6巡查周边环境
4.6.1检查小区内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4.6.2检查是否有损坏公共设施、违章制造噪音、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4.6.3检查是否有违章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4.6.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7巡查违章装修:详见《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8巡查空置房:详见《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9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领
4.9.1管理员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规劝、阻止、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巡查记录表》中,巡查回来后报告公共事务部主管解决。
4.9.2公共事务部主管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属公共设施设备破损丢失的,按《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属管理处其他部门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应通知其他相关部门主管前往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解决;特殊情况需经管理处经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属住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住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9.3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公共事务部主管应及时向管理处经理汇报,由管理处经理处理。
4.9.4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应现场验证,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牵=签字认可。
4.10《巡查记录表》、《巡查问题处理表》每月底汇总由公共事务部归档保存,保存期两年。
4.11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巡查登记表》
5.2《巡查问题处理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
6.3《住户手册》
6.4《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6.5《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6篇 物业日常巡查工作规程办法
1.清洁
1.1楼宇大堂、走廊、消防通道、地面、墙壁、天花、灯饰、玻璃、幕墙及门、门框、垃圾桶等项目。
1.2公共卫生间:地面、壁面、窗框、玻璃、门、门框、天花灯饰、蹲厕、小便器、洗手盆以及其它卫生洁具。
1.3外围:地面、绿化带、盆景、围栏、路灯、垃圾桶。
1.4车库:地面、壁面、天花、灯饰、指示牌。
1.5电梯:轿厢地面、轿厢门、门框、壁面、天花、灯饰、按钮、踏板。
1.6标牌:指示牌、公告栏、信箱。
1.7管理中心办公室及其他因管理工作需要的设备设施、场所场地。
1.8具体清洁执行检查标准请参照附件《日常清洁执行及清洁标准》及4.12清洁工作检查规程.
2.消防、公共设施设备。
2.1空调:风量、温度、噪音、异常情况。
2.2灯光:亮度、维修、调整与更换。
2.3电梯:异常情况、灯光、通风。
2.4疏散指示:灯光指示保持常亮。
2.5防火门:常闭,不能上锁。
2.6给水管道:滴、漏、锈蚀。
2.7排水口、管道:滴、漏、堵。
2.8消防管道、消防栓:滴、漏、锈蚀。
3.住户有违反管理公约、业户指南规定及《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事项。
3.1大门口、走廊或公共场所摆放或移置物品、杂物、垃圾。
3.2因装修改变房屋结构、用途。
3.3高空抛物。
3.4外墙面贴挂标语、衣物或其它物件。
4.其它
包括本小区辖内的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等附属设施。
第7篇 荔园物业巡查工作规程
荔园物业巡查工作规程
1 目的
规范物业助理工作内容,适用于物业助理。
2 内容
2.2 每天巡楼时,带上所需的记录表及必要的工具,做到及时记录,及时处理。
2.3 制定巡楼计划及巡楼顺序,每次按计划进行巡楼并签到。计划包括每次巡楼的栋数、楼层数、房数及配套物业等。
2.4 遇有商铺的栋别,商铺巡查跟楼层同步。
2.5 每周两遍巡完责任区域所有楼层及其配套的场地,绿化公用设施、设备等。
2.6 每次巡楼检查公用设施,发现设施有不正常工作或损坏的,填写在《公共区域现场巡视表》上,2小时内报告工程维修部。
2.7 每次巡楼检查公共地方(小区内道路、停车场、绿化、各种管井、小区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表面等)的清洁情况,并填写《清洁工作检查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8 掌握小区正装修的房号,利用巡楼时机检查、监督装修操作有无违章,对违规者按违约标准处理及时填写《装修违章情况记录表》。
2.9 巡查中发现楼层有机房、管井房、风机房,电讯房等有门打开的现象及时关上,有损坏门锁的要及时填写物业巡查表,1小时内知会工程部进行维修或更换。
2.10 每次巡查过程中,注意住户房内及门、窗、阳台等有无安全隐患,若有发生纠纷,聚众闹事、赌博等情况,及时报告公司经理。若有安全隐患的作为物业巡查记录的同时,立即采取先通知业主,再妥善处理的办法排除隐患。
2.11 每天定时(一般下午)抽出1-2小时对昨天的维修情况进行检查,填写报修登记;投诉事件处理完毕三天内进行回访。
2.12 每月与财务部做好住户欠缴的管理费等费用的催交工作,每月催交费用采取先逐户电话联系,再利用巡楼的机会逐一登门拜访,让其自觉交费,保证费用催交率有90%以上。
2.13 每半月将小区空置物业分期分批交由环境部进行地面、墙面及设施、洗手间、窗户等清洁一次,有设施损坏的报工程维修部维修。
2.14 专业消杀公司来小区消杀时,亲自跟踪检查,对有漏喷药的现象或消杀不到位的,责令其返工,直至返工合格,方在消杀记录卡上签名。
2.15 巡查中发现有扔果皮、纸团、践踏绿地,折枝、乱停车、乱摆卖、占用消防通道等违章现象,及时填写《公共区域现场巡视表》,做好解释、劝导工作,必要时在小区宣传栏爆光,达到制止违章现象的目的。
2.16 利用巡楼机会,更好地与住户加强沟通,及时帮助住户解决力所能及的事情,听取住户对小区各项管理的意见,认真做好记录,便于提高我们的管理服务水平。
2.17 绿化巡查按绿化组工作程序进行,并记录在物业巡查表上。
3附表
3.1 《装修违规情况记录表》
3.3 《清洁工作检查记录表》
第8篇 某某广场物业巡查工作规程
某广场物业巡查工作规程
1.1目的: 物业部的巡查工作重点是监督物业部下属部门的运作情况;商户遵守《业主公约》的经营情况,及时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
1.2巡查工作的要求:
1)物业助理在巡查中应详细观察、认真记录,每两小时对广场进行一次巡查。
2)负责巡查的物业助理应携带对讲机、《巡查表》、违规处罚单等前往巡查。
3)为了做好巡查工作,物业助理必须掌握、了解巡查的各项检查标准。
1.3巡查内容
1.3.1对物业部下属部门巡查内容:
1)仪容仪表:着装整洁、佩戴工牌。
2)服务态度:说话和气,使用文明用语,不与商户发生争吵。
3)工作纪律:巡查各岗位到岗情况,上班不闲聊。
1.3.2 对广场巡场检查内容:
1)房管:查违章,如:有无乱搭、乱建、违章装修,墙壁有无乱画、乱张贴,区内有无乱摆买;有无擅自转租或改变申报经营范围等。
2)维修:是否有不安全隐患,如:房屋出现破损、消防通道是否被堵、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有无临时乱拉接电线;公共及通讯设备有无损坏,室内外上下水管有无渗漏,道路、人行道等有无损坏,道路栏、路障是否完好无损等。
3)治安:有无可疑人员在区内游荡,乱张贴广告和其他的治安可疑情况等。
4)车辆管理:有无车辆乱停乱放,车场管理和车辆摆放是否有序。
5)清洁:有无垃圾乱堆放,垃圾房是否及时清理,室外污、雨水管,化粪池、沙井是否有堵塞现象,是否及时疏通、清理,楼道、大堂是否按规定进行清洁等。
6)绿化:树木花草有无损坏、是否及时进行修剪和除杂草、病虫害。
第9篇 写字楼设施设备巡查维修工作规程
为规范管理,保证写字楼各类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使客户有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以下规程。
1、维修项目信息的收集
日常维修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巡楼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和业主(租户)的报修两个渠道来收集。
2、维修项目责任的划定
1)物业公司承担写字楼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物业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及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修缮责任。
2)业主承担户门以内的墙面、天花板、管线线路、门窗、照明灯管等自用房屋部位和设施设备的修缮责任。业主可自行修缮,也可委托他人或物业公司修缮,修理费用由业主支付。物业公司负有检查监督的责任。
3)租户在租赁期间,因长期使用,非故意造成的墙面、天花板、管线线路、门窗、照明灯管等房屋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损坏或故障,应及时通知物业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因租户施工、装修不当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房屋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损坏和故障,租户应及时修理,或由物业公司代为修理,修理费用由租户承担。
4)如关于修缮责任在购房(租赁)合同中另有约定,则按合同约定执行。
3、报修任务的落实
1)物业科工作人员根据报修信息,通过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工作人员确认,按具体情况(业主、租户、公用设备设施、合同约定)开列报修单(或者物业管理处对客单上门服务)。
2)报修单由各级负责人签字后,由当日值班主管将报修单送至7f设备科。
3)涉及其他维修项目资金超过1000元以上的,需由设备部根据具体情况统一上报实业公司,审批后再实施。
4、维修项目的实施
1)业主(租户)自行装修部份和自用设备的损坏,由业主(租户)自行维修;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损坏,由业主(租户)或者巡楼工作人员报修。如属故意破坏,应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2)业主报修可以采用电话报修和到物业公司办公室报修的方式(设备部提供维修方案,由业主确认并承担费用)。
3)物业科工作人员对报修内容应予以登记,在《写字楼报修维修登记本》上如实填写,报修接待应为一年365天上班时间9:00至17:30(节假日由值班人员接待登记报修)。
4)接到报修后,物业设备科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内派维修人员上门勘查或维修。
5)报修项目完成后,由报修人现场验收,在报修单上签字确认,并在《写字楼报修维修登记本》上登记。
6)维修工作完成后,物业公司应及时做好回访工作,查验修理质量和效果。
7)报修项目分为急修项目和一般项目。对急修项目,应在接到报修后24小时内处理好;一般项目,应在接到报修后72小时内处理好(处理不了或需要审批的,必须向客户或业主说明所需工作日)。
第10篇 物业助理日常巡查工作规程
物业助理日常巡查工作规程
一.清洁
1.大堂、走廊、消防通道:地面、墙壁、天花、灯饰、玻璃、幕墙及门、门框、垃圾桶等项目。
2.卫生间:地面、壁面、窗框、玻璃、门、门框、天花灯饰、蹲厕、小便器、洗手盆以及其它卫生洁具。
3.外围:地面、绿化带、盆景、围栏、路灯、垃圾桶。
4.车库:地面、壁面、天花、灯饰、指示牌。
5.电梯:轿厢地面、轿厢门、门框、壁面、天花、灯饰、按钮、踏板。
6.标牌:指示牌、公告栏、信箱。
7.管理公司办公室及其他因管理工作需要的设备设施、场所场地。
8.具体清洁执行检查标准请参照附件《日常清洁执行及清洁标准》及4.12清洁工作检查规程.
二.消防、公共设施设备。
1.空调:风量、温度、噪音、异常情况。
2.灯光:亮度、维修、调整与更换。
3.电梯:异常情况、灯光、通风。
4.疏散指示:灯光指示保持常亮。
5.防火门:常闭,不能上锁。
6.给水管道:滴、漏、锈蚀。
7.排水口、管道:滴、漏、堵。
8.消防管道、消防栓:滴、漏、锈蚀。
三.是否有违反管理公约、指南规定及《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事项。
1.大门口、走廊或公共场所摆放或移置物品、杂物、垃圾。
2.因装修改变结构、用途。
3.高空抛物。
4.外墙面贴挂标语、衣物或其它物件。
四.其它
包括本辖内的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等附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