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制考核办法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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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厂党支部:
根据污水厂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明确全厂各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主要内容
(一)污水厂党支部主体责任
各支部对本区域、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1、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党支部书记是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支部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支部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4、污水厂党支部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在党内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半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自查,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污水厂党支部。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5、党支部要加强对本单位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会议等的管理。
6、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舆情日常监测应对机制,及时发现、研判、处置重大突发敏感舆情,及时清理有害信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网上信息和政策解读。
7、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妥善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8、严格追责问责,党支部对管辖范围内的领导班子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污水厂党支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党支部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和党支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2、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
3、对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积极回应,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4、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理论培训。班子成员要注重同党员群众以及各界人士交朋友,加强思想沟通,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5、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6、做好上级党支部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三、考核方式
污水厂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半年检查一次,年底进行年度考核。采取考评与自查相结合、书面检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检查组人员组成
污水厂党支部成立9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都由1名班子领导带队,另有成员4名,设组长1名,组长为污水厂党支部书记,其他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组人员构成也可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组统筹集成。
(二)检查步骤和方法
1、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政重大方针政策的履职情况落实情况。
2、对党支部的检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
3、查看报告:主要查看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报告。
(三)考核结果应用
将专题督查结果向党支部报告,并报党委宣传部;要把落实中央和市委、县委、镇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责任清单的贯彻执行。党班子成员要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加强联动协调。党支部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协商,形成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格局。
(三)严格追责问责。党支部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中央和市委、县委、镇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群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文件、通知、刊物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6、丧失对管辖范围内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责任制考核办法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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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推进依法治税,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将行政管理责任制作为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补充,将行政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并与领导干部连带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挂钩,克服各种不规范的行政管理行为。通过量化责任、硬化考核,在强化责任中规范行政管理,在规范行政管理中强化责任,形成互动效应,推动机关行政管理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促进依法行政,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和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行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的指导思想是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高行政管理水平,落实依法治税,促进行政管理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保证行政管理人员切实依法行政,依法实施行政管理。
第三条实行行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的主要依据是: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机关行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的组织实施。为贯彻行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保证评议考核的公平、公开、公正地实施,成立景县国家税务局行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孙宝安同志任组长,耿胜来、王宪浩、王志海、安朝霞、程发森同志任副组长,范福新、王占魁、付卫东、辛洪杰、白英博、郑文岩、王文全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行政管理责任制考核督查办公室(简称考核督查办公室),由安朝霞副局长负责,办公室、人教股明确一人负责该项工作。执行过程中,遇有争议的问题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考核督查办公室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定期对全局机关各股室共性目标进行检查、考核、督办,并视情节提出行政管理过错行为初审意见,定期组织公开评议,并将评议结果纳入考核内容。
第二章行政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评议
第五条机关行政管理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股室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团结协作、遵守纪律、环境秩序五部分以股室为单位全年起评分为100分(见附表一)。
过错责任追究是指对所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人员,在评议考核制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章和行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具体包括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公务员考核、管理性处罚(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部分,并与领导干部连带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挂钩。区分行政管理不到位与越位,无意失职与主观故意,一般工作失职与造成严重后果,三个层次,分别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目标考核的要求:
1、办公室负责各股室机关值班情况和出勤情况的汇总、公布。负责上月工作完成进度和下月工作安排的汇总,作为评价业务职能完成情况和领导、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的依据。
2、人教股负责机关政治学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等情况的汇总。作为评价股室思想政治工作和团结协作的依据之一。
3、机关安全值班带班、值班人员因上岗迟到一次扣所属股室1分,带班、值班人员漏岗一次扣所属股室2分;值班人员没有履行交班责任而离岗,一次扣一分。
各环节都要实事求是,不许弄虚作假。各股室的共性目标完成情况将定期通过板报、公开栏等渠道通报,接受领导和各股室的监督。
第七条考核
1、股室共性目标的考核由办公室、人教股负责完成。
2、在考核中,对于违性目标的股室给予扣分,定期通报,年终总评;考核领导小组年终根据共性目标得分、评议考核及过错追究情况等综合评价,评选出3-4个先进股室。
第三章行政管理过错责任的追究
第八条行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应界定在党纪、政纪处分之前。行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的主要形式包括:
(一)经济追究。主要是对行政管理活动中有行政管理过错行为的予以扣发奖金的处罚,扣1分扣减过错责任人10元奖金。
(二)行政处理。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与行政考核和公务员考核挂钩,主要包括责令检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待岗培训、调离岗位等。
第九条将每个月的出勤补助及收取的追究款项作为行政管理奖励基金。
第十条行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中实施的经济追究所收取的款项,必须由财务部门依据《景县国家税务局行政管理责任追究处理意见书》向被追究人开具财务收据。收取的追究款项应全部纳入行政管理奖励基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景县国家税务局机关。
责任制考核办法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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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地考核各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确保2013年度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指标及记分
计划生育符合率100%,记40分;
综合避孕率达到80%,记20分;
透环妇检率100%,记20分;
综合决策达标(其中免费检测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以上),记20分。
二、扣分
1、夫妻双方均系干部、职工,并在同一单位工作的,出现计划外生育每例扣40分,不在同一单位工作的,出现计划外出生,男方所在单位每例扣15分,女方所在单位每例扣25分(包括半边户)。
以下各项指标本项扣完为止。
2、综合避孕率低于考核指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
3、透环妇检率低于考核指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4分。
4、综合决策对照达标要求酌情扣分。
三、考核办法:
1、考核由交通局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时限为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
2、各项指标考核:
(1)出生考核,各单位应提供2012年12月至2013年11月出生名单(包括男、女职工),附每个人的结婚证、生殖健康证、出生证复印件。
(2)综合避孕率考核,当年一孩放环核对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出生人数落实措施情况,二孩结扎核对2011年11月至2012年10月出生人数落实措施情况附证明以及卡片和其它资料。
(3)透环妇检率考核,查看各单位男、女职工透环妇检证明(一年两次)。
(4)综合决策考核,检查内容主要有:①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管理人员;②建立人口和计生工作管理制度、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一票否决”等制度,并执行良好;③建立育龄妇女信息卡和一年两次透环妇检回执单并内容齐全完整;④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测目标人群覆盖率达标;⑤对当年出生、落实节育措施等上门随访服务;⑥出台计划生育奖惩措施;⑦解决计划生育工作难点问题;⑧每季一次研究、布置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并有记录。达不到要求酌情扣分。
四、奖惩标准
经过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给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计生联络员发放奖金,其奖励标准为:职工人数300人以上,每分按30元计算;职工人数200—300人之间,每分按25元计算,职工人数100—200人之间,每分按20元计算;职工人数50—100人之间,每分按15元计算;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每分按10元计算。
责任制考核办法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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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发挥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推动和激励作用,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结合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其它有关要求,紧密结合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切实落实好各委办室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机关三个文明建设,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二、目标考核范围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机关各委办室及机关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
三、委办室考核标准
各委办室的目标管理考评,分为优秀、达标、未达标三个等次。
(一)优秀:按规定时限高质量地完成或超标完成全年工作目标。讲政治、讲正气,团结协作、工作创新务实,业绩突出;按时完成各项政治、业务学习任务;服务意识强,文明办公,办事效率高,表率作用好;无失泄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好;按时上报目标计划和月、半年、全年目标管理责任制自查执行情况;规章制度健全,无违章、违纪和工作差错。
(二)达标: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团结协作,工作认真,业绩明显;基本完成各项政治、业务学习任务;服务态度较好,办事效率比较高,无不良反映;基本按时上报目标计划与自查情况;无失泄密及安全责任事故;制度基本健全,无违纪和明显工作差错。
(三)未达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未达标
1、年度工作目标因主观原因有两项以上未完成;
2、工作有较大失误或未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工作人员有违章或违纪行为;
4、服务态度差;
5、办事效率低;
6、保密或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出现问题,被“一票否决”的;
7、领导小组认定其它影响工作的行为。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制定目标
1、各委办室的年度工作目标、月工作计划的制定应科学、合理、符合本部门实际,量化部分要细致、明确,并责任到人,不能量化的目标应具体、逐条、逐项写清楚。
2、各委办室的年度工作目标,月工作计划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查签发,年度工作目标应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上报备案;每月28日前将下月工作目标计划报机关目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3、报送目标计划和完成目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纳入考核范围;两次未按时上报者给予批评,3次按未达标处理。
(二)自查情况通报
1、各委办室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对工作目标组织一次自查,并填写《完成月工作目标情况表》。如工作目标未完成或出现其它问题,应在情况表中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每年2月起每月10日前必须将本委办室上月完成目标情况表报送机关目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2、目标管理办公室对各委办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和督办,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3、目标管理工作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委办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在全机关进行书面通报。
(三)半年初评、年终考评
1、半年初评、年终考评工作由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各委办室每年7月10日前写出自检报告送目标管理办公室,并准备好应检的各种资料。
3、每年7月底前,目标领导小组提出各委办室初评结果的建议。
4、年终目标考评工作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经目标考评领导小组评议,提出各委办室目标完成情况的等次,报党组审定。
五、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项目与评定标准
机关工作人员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主要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个人考核等次评定标准
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工作能力强,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能出色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比例掌握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30%以内。
称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成绩较突出,能够比较好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基本称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而且提高幅度不够大,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在工作作风和某些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人员,可视“称职”等次晋升级别和工资,但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通过诫勉谈话、离岗培训等方式促进改进提高。
不称职: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处理明显有误,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误。在年度考核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个人的能力和政治、业务素质明显不适应所在职位的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的;
2、因本人不负责任或其它主观原因,导致工作重大失误,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3、违反法律,受到法律制裁的;违反纪律,受到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4、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处分的;
5、,造成不良影响的。
6、一次无故旷工2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超假2天以上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4个工作日的;
7、一年中病假时间累计超过40天、事假时间累计超过1个月的;
8、值班、值宿无故漏岗2次以上的;
9、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以上,参加会议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的;
10、无故不参加全机关集中学习2次以上的;
11、无故不参加支部、各委办室组织的学习2次以上的;
12、因个人原因影响机关获得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好公仆活动等荣誉称号的;
13、无故不参加机关组织的义务共建、植树造林、扶贫解困、社会募捐、文娱体育等集体和社会活动的;
(二)个人考核办法及程序
1、平时考核
(1)自我考核:被考核人每月对本人出勤情况、完成本职位职责、工作任务及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原因等情况进行记实;
(2)组织考核:各委办室负责人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每月查阅被考核人的工作记实,检查其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
(3)各委办室负责人对被考核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每季度作出一次阶段
性评价。
(4)各委办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按季度汇总本委办室个人平时考核情况和填写有关统计表。
2、个人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被考核人的个人总结;
(2)进行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3)委办室负责人在听取群众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情况,对个人总结写出简炼评语,提出初定考核等次意见;
(4)机关年度考评小组对各委办室负责人提出的个人考核等次意见进行审核,委办室负责人的考核等次,先征求主管主任意见,再提出审核意见,报党组审定;
(5)对拟确定优秀等次人员进行公示。
六、组织领导
(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徐祥吉
副组长:刘雨记 安金玉
成 员:张新时、王建伟、庞贵斌、刘培江、李钐伟、唐 丹、 魏 华、杨 晓、王凤菊、金有权、王疏峰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管理和考核的日常工作。
各委办室设专人负责目标管理责任制日常考核写实和与机关目标管理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工作。
(二)工作任务
1、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机关的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
领导小组会议的任务是:(1)审议机关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2)组织半年和年终的工作目标考评 , 提出评优与奖惩的建议 ;(3)其它需要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2、机关目标管理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负责机关目标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1)汇总年度目标计划;(2)负责情况收集和信息反馈,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和目标完成情况;(3)组织检查或督办各委办室目标工作完成情况;(4)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责任制考核办法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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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行政执法工作,在县法制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修改完善行政执法方案,确保了全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了此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全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正常进行
一是进一步深入宣传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全体行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认识, 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并认真落实学习制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执法干部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追偿办法》及《**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全体执法干部在具体操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问题, 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 同时,配合县法制局搞好行政执法干部岗前培训和验证法律知识考试 ,努力提高全体行政执法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是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成立内部监督考核组织、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组织,逐级落实行政执法领导责任制 ,为有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三是结合工作实际, 强化政府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梳理行政法规 、分解执法任务、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确定考核目标。 坚持做到执法责任、监督机制和评议考核“三到位”, 努力创建主体明确、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新机制。
二、严格执法程序 公开执法内容,提高执法质量
一是坚持实行“办、审、定 ”三分离制度,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准负责 ”的原则 ,进一步明确责权, 落实责任。二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要求各执法业务站所严格依照执法程序办事。在执法时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干部共同执法, 要事先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并按规定向当事人事先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在办理登记、许可审核、审批等环节上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在办理行政案件时 ,要认真调查取证,仔细制作并正确使用法律文书,规范文书管理制度 ,真正做到一案一卷 ,集中保管、专人负责 。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采取口头答复或书面公开等有效形式, 认真落实“六公开”制度, 即:公开法律依据, 让广大人民群众清楚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公开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 把办事条件、标准、要求和办事时限—一公开 使前来办事的人明白各项要求, 一次性把事情办好;公开收费和罚没标准 ,便于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 公开案件办理结果, 避免办人情案或循私枉法;公开文书档案资料, 允许相关人员的查证质询 ,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包括群众投诉办法及对不践诺、假公开、敷衍了事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的追究措施, 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 确保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
责任制考核办法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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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文教行政及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实行效益考核责任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专项资金实行效益考核责任制,是根据《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的一项重要改革,请结合本单位的情况依照执行。
文教行政及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实行效益考核责任制暂行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对社会文教行政及社会保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的适用范围
凡由市本级财政部门核拨给主管部门和单位的,单项在一定数额(具体项目数额由财政部门确定)以上的社会文教行政及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和专项补助,均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申报
凡向财政部门申请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均应就用款理由、计划规模、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事项写出专项申请报告,属年度预算安排的,由主管部门在编报年度预算时一并申报,属临时追加的,由主管部门专项申报,要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办事业的方针,对属于多渠道集资合办的项目在申报前,须先落实其他资金来源。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审批
市本级财政部门对主管部门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应根据工作任务,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统筹安排,在审批时应对申请项目的内容、计划规模、实施条件、项目概算、完成日期、预期效益等进行可行性综合评估,按照“集中资金,重点使用”的原则予以审定,审定后和主管部门或用款单位签订“专项资金使用合同书”并下达专项资金预算通知书。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用款单位要单独立项核算,因特殊情况需改变资金用途的,应书面报请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管理专项资金的财政部门要按照“专项资金使用合同书”的要求,会同主管部门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项目完成后,用款单位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专项资金支出情况和使用效益的文字报告,财政部门应会同主管部门对已完成的项目按合同规定及时进行效益考核和验收,当年不能完成的项目,其资金可结转下年续续使用。
第六条 奖惩办法
(一)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效益考核及项目验收认为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后,对凡由于加强财务管理,使专项资金发挥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用款单位予以适当奖励,奖励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具体办法如下:
1.专项资金数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以奖代补资金的比例不超过专项资金的10%。
2.专项资金数额100万元以下的,固定奖励(补助)不超过10万元。
3.以奖代补的资金可继续做为事业发展所需资金。
(二)凡由于管理不善,造成项目金额超支的,财政部门一律不予弥补,对虚报冒领,挪用专项资金和由于主观原因造成项目拖期或达不到预期目标的,财政部门在一定时期内暂停审批专项资金,同时根据《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责任制考核办法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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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交通建设与管理的法制化进程,强化对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实行目标考核,具体标准如下:共同目标:共计85分
一、法律法规的学习及宣传(共10分)
认真执行《xxx交通局行政执法学习宣传制度》
1、每2个月组织1次法规学习,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考核。(学习差1次扣0.5分,计划、记录、考核差1项扣1分)
2、全年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不少于2次;(差1次扣1分)
3、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参学率、合格率达100。(参学率少1个百分点扣0.1分,考试不合格1人次扣0.2分)
二、组织措施及制度建设(10分)
1、行政执法工作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考核、奖惩。(计划、检查、总结、考核、奖惩差1项扣1分)
2、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健全、基础台帐规范。(工作制度不健全扣2分,基础台帐不规范扣2分)
3、办事程序、处罚依据、收费标准公开上墙。(差1项扣1分)
4、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擅自厅外办理行政审批的1次扣3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的1次扣5分)
三、执法队伍建设和风纪管理(30分)
严格遵守《xx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风纪管理规定》
1、违反着装管理规定的每人次扣0.2—1分;
2、违反礼仪规定的每人次扣0.2—3分;
3、违反执法车辆管理规定的每人次扣1—2分;
4、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循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每人次扣10分;
5、吃、拿、卡、要的每人次扣10分。
四、执法监督检查(30分)
1、各单位每月开展1次执法监督检查,作好检查记录,纳入月考评或年度考评。(差1次扣1分,无记录扣0.5分,未纳入考核扣1分)
2、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局备案。(私自查处1件扣1分)
3、重大行政处罚案例符合案件质量管理规定。(退回1件扣1分)
4、重大行政处罚有专卷。(差1卷扣0.5分)
5、按时完成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督办的工作任务。(不完成1次扣1分,未按时完成1次扣0.5分)
6、按时报送各类报表、资料。(漏报1次扣1分,迟报1次扣0.5分)
7、对外规范性文件需经局法制科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1件扣1分)
8、无错案、行政败诉、行政赔偿案。(出现1例行政败诉案或赔偿案扣25分)
9、设立并对外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未设立扣1分)
五、对外宣传(5分)
切实抓好通讯联络工作,全年在电视、报刊、法制信息上对本行业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不少于6次,电视、报刊报道不少于2次。(差1次扣1分)
单项目标(行业管理):共计15分
一、交管所:
1、强化客运、货运、汽车维修、搬运装卸、驾驶员培训和运输服务等行业管理,客运市场规范有序,建立健全基础资料和从业人员档案;(未做到1项扣2—5分)
2、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未查处1件扣3分)
二、港航处:
1、强化航政、港监、船检及船舶修造、港口、渡口、危险物品装卸、储存等行业管理,规范水运市场,建立健全水运从业人员和船舶档案;(船舶证明照过期或不齐扣2分;从业人员证照不齐扣5分,档案不齐扣5分;未查处船舶私修滥造1件扣5分)
2、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杜绝“三无”船舶出现;(发现“三无船舶”不处理1艘扣5分)
3、强化安全管理,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不突破下达的控制目标。(安全事故突破控制目标扣15分)
三、路政大队:
1、路产路权完好,路产路权受损查处率达95以上;(少1个百分点扣1分)
2、特殊占、利用公路的管理规范、手续齐备,建立基础台帐;(特殊占利用公路手续不齐扣5分)
3、确保公路畅通;(公路上有擅自乱堆乱放物品,造成公路堵塞未查处1次扣5分)
4、协查国、省、县、乡公路“三乱”现象;(协查不力的每次扣2分)
5、加强公路两侧控制区的管理。(发现违章修建不查处,1件扣5分)
6、维护公路、公路渡口的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未做到1次扣5分)
7、对收费路桥的路政管理有机构、人员和制度。(未做到扣5分)
加分项目:
1、单位法制工作获全国表彰的加10分;
2、单位法制工作获省级表彰的加5分;
3、单位法制工作获市级表彰的加3分。
责任制考核办法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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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目标责任制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机关服务、为领导服务的思想,谦虚谨慎、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每位驾驶员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维护领导及自身形象,不应有任何有损于机关形象的言行,严守机关保密条例,不道听途说。
(三)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谨慎驾驶,警钟长鸣、安全第一,做到“安全正点、准确及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四)自觉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安全学习,及时总结安全行驶经验,交流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熟悉和掌握车辆性能,做好日常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及时排除故障,按时完成车辆年检,确保车辆良好性能状况。
(六)精心爱护车辆,按规定停放车辆,不无故在外乱停放及过夜。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私自转借或公车私用,如有特殊情况用车,应事先向局或处领导请示并征得同意。
(七)服从车辆调度,如遇本人身体不适或车况不佳,应及时汇报,以免影响出车任务。
(八)相对固定的车辆,如领导较长时间出差在外,此期间驾驶员及车辆由车管处统一安排使用。
(九)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做好出车前、归队后的检查,做到车况不好不出车,安全系数不达到不出车。
(十)遵守劳动纪律,提前上班到岗,做好随时出车准备,必须车等领导,不能领导等车。
二、考核办法
(一)驾驶员采用百分制考核办法,由车管处领导考核登记,并与年终岗位责任制奖金挂钩,按比例奖罚。全年完成岗位目标责任制得100分。
(二)凡有下列情况的予以加分:
1、全年安全无事故,没有发生因主观原因造成人身或车辆损害的,加5分。
2、服从领导,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出色,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机关工作人员形象,加5分。
3、有其它突出成绩的酌情加分。
(三)凡有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损)害的,每一成责任扣5分。
2、不服从领导和调度,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损于机关工作人员形象,违法乱纪行为的,一次5分。
3、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等处罚的,一次扣1分,罚款以上处罚的,一次扣2分。
4、服务态度不好、质量不高,接到投诉,调查属实的,一次扣2分。
5、未经批准,将车辆转借给他人,或公车私用的,一次扣2分。
6、未按要求做好车辆保养、保洁工作,或因主观原因造成车辆机件损坏的,一次扣1分。
7、因主观原因,影响出车任务的,每次扣1分。
8、无故不参加局或处组织的学习、会议的,每次扣1分。
9、相对固定车辆驾驶员在领导外出期间,未按规定到车管处报到的,发现1次扣2分。
10、凡在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的,出现1次扣15分。
11、机关大院内乱停、无序停车,每次扣2分。
12、有其它违规行为的酌情扣分。
(四)考核考评及奖扣
1、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公安交警罚款的,不论金额多少,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责任制考核办法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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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促进居民住房消费,保持房地产投资增长,建立健全各乡镇在廉租住房工作方面的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推动全县住宅与房产工作加快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范围
与县政府签定2015年度廉租住房目标责任书的各乡镇。
三、考核内容
(一)按要求完成廉租住房补贴户数,做到应保尽保,确定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要进行入户调查,入户率达到100%。有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的乡镇(20分);无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的乡镇(30分)。
(二)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明确一名副职负责此项工作;设立专门办公室,有廉租办牌子,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的乡镇(10分);无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的乡镇(20分)。
(三)按时参加县廉租住房工作方面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10分)。
(四)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报表,建立健全资料档案。有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的乡镇(10分);无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的乡镇(20分)。
(五)无上访案(事)件发生。(20分)
(六)廉租住房建设工作。(30分)
其中,廉租住房建设任务(20分),选址、征地工作(4分),周边环境治理工作(6分)。
四、考核办法
(一)完成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目标的计该项分值的满分,每超额目标1%奖该项分值的1%,每差额目标1%扣该项分值的2%,目标完成低于60%(含60%)的将该项分值扣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调查入户率达到100%的计该项分值的满分,每超额目标1%奖该项分值的1%,每差额目标1%扣该项分值的2%。
(二)明确一名副职分管此项工作,成立专门办公室,有廉租办牌子,并制定相关制度,有专职工作人员的计该项分值的满分;没有明确副职分管此项工作的扣4分,没有成立专门办公室,没有挂廉租办牌子的扣2分,没有制度的扣2分,没有专职工作人员的扣2分。
(三)按时参加县廉租住房工作方面会议,能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搞好政策宣传的计该项分值的满分;每少参加1次会议扣4分。
(四)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报表,建立健全资料档案的计该项分值的满分;未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报表的每次扣4分,资料档案不健全的扣4分。以上所有扣分加在一起为本项目标扣分。
(五)全年无上访案(事)件的计该项分值的满分,发生上访案(事)件的将该项分值扣完。
(六)完成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的计该项分值的满分,未完成目标且完成工程量在60%(含60%)以上的扣该项分值的40%,完成工程量在60%以下的将该项分值扣完;完成建房选址、征地工作的计该项分值的满分,未完成的将该项分值扣完;完成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计该项分值的满分,周边环境治理较差的扣2分,出现1次因环境治理不到位造成停工、阻工现象的扣2分,出现2次以上(含2次)的将该项分值扣完。
五、组织实施
廉租住房责任目标考核由县廉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听汇报、看资料、调查、核实等方式对各乡镇年度廉租住房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有关发放户和住房困难户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责任制考核办法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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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应解决的几个问题
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目的是通过制度本身所具有的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改变单纯靠党组织主要责任人重视党的建设工作,依靠领导者个人素质的高低和思想重视程度来决定党建工作位置的现象,为长期抓好党的建设提供根本保障。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解决好几个问题,从制度上建党、管党,切实提高责任制的规范性和约束力。
(一)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原则。党的建设和经济建设,既相互关联,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经济建设是全党工作的中心,党的建设为经济建设提供组织保证,经济的发展对党的建设起促进作用。所以,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必须紧紧围绕并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把党的建设和经济建设目标和责任紧密结合起来,用经济建设的成果来检验党的建设工作成效,避免就党建抓党建,就经济抓经济,保证“两轮”驱动,同步运筹,促进党的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2.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一致的原则。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必须从战略全局的高度来考虑,把党建工作长远规划目标与现阶段目标任务相结合,不仅要在理论上进行科学论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更要结合实际情况,删繁就简,在责任制可操作性上下功夫,否则,党建工作责任制只能是纸上谈兵,无法真正落到实处。
3.系统性原则。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必须统一考虑、同步运作与之相配套的考核办法、奖励措施和监督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党组织虽然制定了责任制,但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导致无法考核,也有少数党组织注重了考核,但事前未制定目标责任制,使考核缺乏公正、公认性,考核结果也难以运用,最终导致管理无绩效。因此,只有做到层层有责任、考核有标准、检查有依据、奖惩有办法,才能保证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效运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4.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求实创新是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生命力之所在。近年来,一些地方虽然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办法,使党的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这些责任制和考核办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需要在继承好传统、好做法的基础上,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拓宽责任制范畴,不断补充完善责任制具体内容,不断增强责任制考核的科学性、有效性,积极探索责任制实施的新途径,使党建工作常抓不懈、常抓常新。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党建工作责任制主要包括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三个方面的内容。
1.目标任务。目标任务包括总体目标任务、具体目标任务、个体目标任务三个方面内容。总体目标任务,是依据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规划和上级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本组织党的建设提出的总要求和总方向。具体目标任务是在总体目标任务的指导下,结合各级党组织工作的现状提出的具体的、可以量化的目标要求。个体目标任务是在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的双重指导下,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在党内的不同分工和不同辖属的实际情况,分解出的不同区域的目标和要求,党员的个体目标则根据其不同的岗位职责而定。
2.工作职责。工作职责包括县级党委、基层党委、总支、支部自身的职责和各级党组织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及其他班子成员的不同职责内容。县委、基层党委、总支、支部的职责,要根据其不同的地位和职能作用制定,它们应履行的基本职责有:①制定党建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②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③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按照本级党建工作区域,给每个班子成员划分出“责任区”,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④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组织党建工作。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基本职责有:①主持制定、实施本级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具体目标任务,指导各领导班子成员完成个体目标任务;②定期主持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分析党建形势,及时确定党建工作的发展方向,提出指导性意见;③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④总揽全局,协调各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齐心协力抓好党的建设。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的基本职责有:①具体制定本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具体目标任务;②具体督促、指导并组织实施本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具体目标任务;③全面了解掌握权属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具体情况,及时向本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当好参谋助手;④负责日常性党务工作。各级组织其他班子成员的基本职责有:①树立抓党建的意识,找准党建与经济工作的结合点,正确处理好二者关系;②加强对“责任区”党建工作的领导,指导他们制定和实施具体目标任务;③结合各自的工作,抓好联系点党建工作。
3.运行机制。县级党委、基层党委、总支、支部的党建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具体目标任务、工作职责由本级党组织讨论提出方案,上级党组织审定下达;县级党委、基层党委、总支、支部班子成员共性目标任务、工作职责由本级党委或支委会研究确定;各级组织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工作职责,由本级党组织提出初步方案征求本人意见后,由党委或支委会讨论审定。责任书以书面形式确定下发,各级组织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别与班子成员和下属基层组织答订责任书。一般按照县级党委与基层党委、基层党委与党支部、党支部与不同岗位的党员个人三个层次签订。同时,各级党组织都要制定与责任书相配套的考评考核本级组织班子成员、下属党组织和党员的考评考核细则。
(三)党建工作责任制需建立的立体构架体系。
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纵向上发挥县级党委的关键作用,建立县级党委管党责任制。发挥基层党委的龙头作用,建立基层党委责任制。发挥总支、支部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建立总支、支部责任制;横向上发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建立以各级党组织“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为重点的领导责任制。具体为县级党委,县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组织部长是具体责任人。基层党委,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务专职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党务专干是具体责任人;主体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党员岗位目标责任制;格局上形成从县级党委到基层党委,从基层党委到总支、支部,从各类支部到党员的逐级负责、责任共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责任制立体构架体系。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落实应把握的几个关键环节
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保证。要把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党建工作的成效考真、考实、考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准确把握考核对象层次性定位、考核指标设置、考核的程序和方式方法、考核档案的建立和考核结果的运用等关键环节。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对象层次性定位。
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对象,基于党建工作的客观需要和按照“纵向”与“横向”考核相结合的基本要求,从纵向上看,主要应对各级党组织进行考核,具体为县级党委、基层党委、总支、支部,责任主体为党员;从横向上看,主要应对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进行考核,责任主体为各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附表1)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价标准的确定。
1.考核指标的设置原则。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指标是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主要载体,它的设置应坚持五项原则。
(1)导向性原则。考核项目、定量要求、定性分析和具体指标,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体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引导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把握和正确处理党的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
(2)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各级党组织进行责任制考核,要依据党的农村、机关、学校、企业、社区、新经济组织等中的党组织在基层单位中发挥作用的不同,考核指标的设置要结合实际应各有侧重,具体量化指标应根据有关规定而确定;对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及班子成员考核指标的设置,要根据他们不同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既要注重看党员领导干部在抓党建工作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负责态度和创造精神,又要看他们抓党建工作在社会上的反映和群众公认程度;党员责任制考核指标的设置,要结合党员不同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和党员个体能力素质综合情况予以合理确定。
(3)可行性和超前性相统一原则。指标定的太低,不利于调动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各方面的积极性,定的太高,目标无法实现,就会失去责任制考核的意义。只有按照“跳起来摘桃子”的定律,既注意指标的可行性,又兼顾指标的适度超前性,达到基本保证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通过主观努力能够实现为前提,考核指标的设置、评价标准的制定才具有科学性和实践性。
(4)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把考核指标科学量化,是保证考核质量、拉开考核档差和公认程度的关键。客观上要求指标能够量化的必须量化,但党建工作中有很多内容都是无法量化的,因此,对这些难以量化的内容,必须辅之以定性分析,提炼出精练准确的质量要求,不定抽象或模糊的标准,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才能真正增强考核指标的可操作性。
(5)突出重点、简便易行原则。党的建设工作内容丰富,头绪很多,因此,必须抓住能够客观反映一个地方党的建设的主流、本质和真实水平的关键项目,坚持全面考虑和简便操作的办法,针对不同阶段和不同考核内容保证重点突出,防止党建工作考核指标设置“胡子眉毛一把抓”,不分主次,导致难以操作运用。
2.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指标的设置。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指标应设置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民主集中制、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五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以党建工作考核为主体,以经济工作为考核党建工作的参考系,并行设置经济工作考核指标。
(1)思想政治工作方面:①领导班子及成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及其他领域知识的情况;②中心学习组制度及执行效果;③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培训落实情况;④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和阵地建设情况。
(2)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①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情况;③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3)民主集中制建设方面:①领导班子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整体功能发挥情况;②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的制定及落实情况;③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执行情况。
(4)基层组织建设方面:①党的基层组织覆盖和活动情况;②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建设情况;③后进基层组织转化情况;④发展青年、一线党员和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情况。
(5)党风廉政建设方面: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②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③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情况。
经济工作方面:①国内生产总值;②地方财政收入;③人均纯收入;④经济运行质量。(附表2)
3、考核评价标准。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之后,就必须要依据这一指标体系来评价和认定党建工作水平和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抓党的建设工作发挥作用的水平。
(1)指标权重的确定。坚持把党的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安排、同步检查,“捆绑”式考核,实行“双百”分制。即党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民主集中制、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五大方面的内容所含项目和指标按照2:2:2:2:2的比例以100分的基础分进行定量赋分。经济建设所含国内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人均纯收入、经济运行质量四个主要项目和指标按照2:3:3:2的比例以100分的基础分进行定量赋分。乡镇、县直部门和上级直属单位、工矿企业及商贸流通三大块,经济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及考核得分由统计部门和经济考核部门提供权威依据。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最终得分,根据“双百”分按6:4的权重比例折合为100分计算确定。对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考核要根据具体分工和职责要求来确定权数。在具体权数划分上,“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抓党建工作的权数应大于兼管、协管及其成员抓党建工作的权数。
(2)设立奖励分。在考核的基本分之外,若考核对象的党建工作、经济工作及其他工作受到上级表彰应适当给予奖励分,并加计于总分之中。奖励分标准应根据获奖级别的不同来确定。一切奖励均以文件、证书档案记录为准。同类工作受多级表彰应取最高级别奖励分,不累计加分。
(3)实行经济工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个“一票否决”。对涉及经济目标考核的党组织,经济工作考核得分未达到标准分值70分的且在本考核区域位居后三名的,实行一票否决;计划生育未完成规定质量指标,综合考核在本考核区域位居后三名的,实行一票否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得分未达到标准分值70分的且在本考核区域位居后三名的实行一票否决。
(4)评价档次定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划分为先进组织、中间状态组织、后进组织三个档次;对责任人的考核划分为与之相对应的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按照综合折算百分制评价,评为先进组织、优秀个体的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评为中间状态组织、称职个体的得分应在70-90之间;评为后进组织、不称职个体的得分应在70分以下。凡被一票否决的党组织,不能进入先进行列,党组织责任人不能评为优秀格次。
(三)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基本程序和方式方法。
1、考核的基本程序。
(1)制定印发责任制和考核办法。每年年初,各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结合实际,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方法,研究制定印发《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确定年终考核的内容、依据和办法。
(2)成立考核机构,设计实施方案。组建成立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工作机构,制定考核实施方案。
(3)实施考核。考核机构根据需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和途径,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建责任人完成目标任务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方位考核评估。
(4)总结反馈。考核机构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挤干水分,去伪存真,审核平衡,撰写考核情况报告,反馈考核结果,通报有关情况,最后将考核材料整理归档。
2、考核的主要方式方法。根据考核工作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主要可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调查核实、实地查看和专项调查、比较分析等五种方式方法进行考核。
(1)召开座谈会。考核工作人员要参加被考核单位党组织组织召开的党建工作汇报会,听取党建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增强考核主体对考核对象的感性认识。
(2)个别走访。考核工作人员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群众,听取他们对考核对象完成目标任务和履行职责情况的真实评价,了解掌握群众的公认程度。
(3)调查核实。考核工作人员按照考核方案的要求,对考核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座谈中反映的情况及问题,要通过查阅资料或到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如对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到宣传部核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到纪委核实。
(4)实地查看和专项调查。对考核过程中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和重要情况,要采取实地了解、随机询问、明察暗访等方法和途径进行全面掌握,避免弄虚作假、应付检查考核现象的发生,为全面考核提供准确依据。
(5)比较分析。考核工作人员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调查核实了解总体情况之后,可将考核对象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同类横向比较,自我进行纵向比较,特别是对一些非量化性的指标必须进行科学的评析论证,经过对比分析综合评估后,再给予准确评价定位。
(四)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档案的建立和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档案的建立。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档案,是考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考核档案客观、真实地记载着党建的基本情况和重要依据,建立规范的材料档案,对促进科学转化和运用考核结果,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同时,它作为一种历史的资料,蕴藏着丰富的信息,对党的建设各个阶段的成就、经验、得失的评判,对各级党组织的实绩考核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1)责任制考核档案的分类。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和便于提取资料、信息的需要,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要,按照综合分类和专项分类相结合的方法,建立科学规范的档案。综合分类可分为党组织考核档案、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人考核档案和文书档案三类。专项分类是在综合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考核内容,按照分级、分层、分类的办法,可分为若干专卷。党组织考核档案是反映各级党组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党组织的基本情况、责任制考核材料、奖励和惩处情况、以及其它相关材料;党建工作责任人考核档案是反映各级党组织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及其它班子成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各种材料,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责任制考核材料、奖励惩处材料和其它相关材料;文书档案是反映整个建立、落实责任制及考核办法的各种材料,主要包括各项规章制度、阶段考核材料、责任制考核调研材料和其它相关材料。
(2)加强档案管理。县级党委、基层党委、总支、支部负责对本级文书档案、下属党组织和责任人考核档案及党员岗位目标管理考核档案的管理。各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别、保管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档案材料的收集管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的运用是实施考核的最终目的,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则是搞好考核的关键环节。
(1)运用考核结果,实施奖惩措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按照以精神鼓励为主,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责任制考核成绩突出的党组织和个人,采取通报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金等形式予以奖励。对考核成绩落后的后进党组织,予以通报批评,对其主要责任人要进行组织调整或诫免。
(2)运用考核结果,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排队,找准存在问题,分析原因,为决策者提供依据,以便“对症下药',不断改进工作,增强指导全面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促进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上台阶。
(3)把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单位综合考核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实施财政拔款、领导干部升降去留、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优树模“四个挂钩”。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应采取的配套措施
党建工作责任制及考核办法是一个既具稳定性又具动态性的较为复杂的系统。各级党组织只有不断统一思想认识,从落实领导责任入手,把工作着力点放在责任制考核管理的运行监控和落实上,并建立相匹配的各项规章制度,才能确保责任制建立的科学性和考核的公认性,有效推动党建工作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一)抓统一思想,增强责任制考核管理的自觉性。为了使中央关于“各级党委都要健全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成为各级党组织的自觉行动,必须要针对一些党务和组工干部对责任制考核管理认识不深,缺乏应有的政治责任感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认识水平。一是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党的建设是事关党的各项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只有实行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管理,才能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整个工作之中和各个环节中去,才能全面贯彻实践“*”重要思想,才能确保党的执政基础坚如磐石。二是利用联系的观点来认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经济建设都不是绝对孤立的,只有实行责任制考核管理,自觉地把党建与经济建设联系在一起,做到两项目标同订、两项任务同下、两项监控同抓、两项职责同查、两项工作同奖惩,才能真正围绕经济抓好党的建设,以抓好党的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三是要从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机制的需要来认识。随着世界局势的多极化,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和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形成、完善,党建工作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只有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建立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用制度规范党建工作,才能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