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单位意见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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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考核评定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工作人员实绩为主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保证考核、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合理性。达到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三、实施方案
根据组人联字()号《关于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包括站)、县财政局各股室人、乡镇财政所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乡镇财政所人员由县农税局负责提供考核资料和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实行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⒈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于××年月日前上交局人教股。
⒉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地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于××年月日前分别上报局人教股和县农税局。
⒊××年元月日上午召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审核股室、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各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以及农税局推荐的乡财政所优秀人员名单(其中优秀所长人,优秀预算会计人,优秀专管员人)。
⒋××年元月日上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组人联字()号文件,局领导通报各股室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局机关优秀候选人员不少于名(不含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紧接着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意测评,推荐优秀候选人名单名,其中在职领导限名,然后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对象名,其中局领导名。如果县局获全县××年双文明一等奖,则优秀对象按县局总人数的%即名确定(含局领导名),根据投票结果,最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年度考核单位意见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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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模式”:一种公民导向的政府绩效评估模式
城市里占道停车位是太少了还是太多了?“有车族”、“无车族”对停车问题迥异的态度,成了解决“行路难、停车难”的一大障碍。杭州市2008年7月1日开始推行“停车新政”,其破解之道是:向上万名市民发放问卷、了解民意,5.9万个城区停车泊位全部都由社区市民和交警、城管部门“三位一体”共同划定认可。
“停车新政”的背后,是杭州市近年来“问需于民、问情于民、问计于民”的其中一项探索。要解决哪些民生难题、怎样更好地解决?杭州市的答案是:倾听民声、尊重民意。
2008年4月25日,杭州市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在《杭州日报》、“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杭州考评网”上,向社会公开了《2007年度杭州市直单位综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报告》,其中涉及的杭州市连续7年为群众“破七难”的民生工程,均是由群众直接“点题”,政府直接回应群众呼声,直面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最盼解决的现实问题。而这些民生问题解决得好坏,将成为杭州市直单位年度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依据。
“社会评价意见报告的公开发表,在全国是第一家,作为社情民意的白皮书,报告通报了2006年度市直单位对社会评价意见的整改情况,分析了200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谈起报告公开一事,杭州市综合考评办主任伍彬的脸上就溢满自豪的微笑。
首吃螃蟹者,媒体给予的关注往往很多。4月25日,新华社浙江分社发表了题为《杭州公开发表社会各界对市直单位的评价意见,在国内尚属首次》的新闻通稿,《中国青年报》、《新京报》、《成都晚报》、《南京日报》等国内多家平面媒体作了转载、报道。新华网、人民网当日在显要位置播发了新闻,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网易等国内知名门户网站在时政频道都及时刊登了新华社文章。
报告的,也引起了民众的共鸣。“该报告较政府审计报告更能直接反映群众真实意见,有利于推动、改进政府工作,希望杭州继续保持这一做法,形成特色‘品牌’。”新华社浙江分社记者方益波深有感触地说。
原杭州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方伯炎对公开报告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专门打电话给伍彬主任:“报告实事求是地反映了当前的民情、民意、民声,把百姓想说的话都讲出来了,原汁原味地反映百姓问题,非常了不起。”
报告还引起了市直单位的重视,杭州市综合考评办秘书处干部杨介绍说:“在2007年度报告中,百姓关于公共服务和垄断行业的意见比上年上升较多,像移动公司增加141.7%,电力公司增加38.27%,报告出来后,这些单位就来电详细询问报告中群众反映的意见,哪些指标低,怎么改进。”
据了解,在2007年度市直机关综合考评社会评价中,共收到9个层面14762名参评代表各类意见和建议10630条,经过梳理合并同类项后为5122条,杭州市考评办从中确定了261项群众意见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作为2008年度重点整改目标,分解到85个市直单位,力求当年解决或取得明显成效。这些问题涵盖了“行路停车难”、“住房难”等难点,物价上涨、垄断行业和公共服务、社会治安等热点,新杭州人、“夹心层”家庭等盲点,提高人民群众经济、文化、政治、社会、环境五大生活品质等重点。这些重点整改目标现已公布,并设专线85253000,接受群众监督。
“网上公布的文件将我们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都列出来了,市直单位能够倾听老百姓的心声,重视老百姓的意见,这一点是非常好的。我们市民也是非常希望能够和政府、市直机关沟通、交流,毕竟建设美丽的杭州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啊!”市民张建对这一做法表示很满意。
“社会评价体现综合评价的群众导向,可以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而公开整改目标,能够建立‘评判―整改―再评判―再整改’的工作机制,使市直机关真正将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整改落实好。”伍彬主任对目前的工作模式充满信心。
如何做到结果的公正、客观
满意不满意单位评选,老百姓关心结果,更关心这个结果产生的过程。“这个评选是以什么样的标准评定的?有没有透明度?”很多市民都有这样的疑问。
“其实,从2000年评选的第一年起,这个评选标准就在实践中不断完善。2005年的评选采取的新考评办法,是由社会评价、目标考核和领导考评三个部分组成,社会评价也就是满意不满意单位评选。其中社会评价占50分,目标考核占45分,领导考评占5分,总分为100分,达标线为82分。”下过阵雨的午后,在美都大楼六层的杭州市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里,伍彬主任娓娓道来。
据了解,社会评价是由市民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直机关、老干部、专家学者、行风评议代表,区、县(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区县(市)的部委办局及街道(乡镇)党政(包括人大)负责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负责人,企业代表等9个投票层面,对综合考评参评单位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办事公正和廉洁自律,工作实效和社会影响”进行评价。
其中,市民代表的确定,是统计局按照统计法,通过计算机在民情调查户中筛选而成的。“我们筛选市民代表的具体方法是:一、全市所有的区都有市民代表参加,而且对市民代表的年龄、职业没有限制;二、市民代表的产生,不是以姓名出现,而是以住址(门牌号码)出现。当确定这一户门牌号码,那么这一户的家庭就是我们所选定的市民代表,就请这一户家庭的成员来填写选票,如果这一户家庭的人都不愿填写,可以委托他人填写(当然允许放弃),但必须反映这户家庭的真实意志。”伍彬主任介绍说。
但是,随机筛选市民代表的模式,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有的市民很想参与,却拿不到选票,被抽到的又可能不愿参与。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考评办采取了“依托市民邮箱,试行网上评议”的新举措。
“用一般的邮箱进行网上投票,显得太随意,真实性无法控制,所以我们采用市民邮箱。市民邮箱是由市政府配发的,采用实名制,每个账号只能投一次票,来确保真实性。”
目前,网上评议的结果还不能计入社会评价总分,但对于群众通过网上评议系统提出的意见建议,经过梳理汇总后,将一并纳入社会评价意见整改范围。这一做法为广采民意奠定了基石。
作为杭州的建设者,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为杭州的发展作出贡献。在2007年度的社会评价中,外来务工人员也有一定的投票权重。
“将投票权赋予外来务工人员,请他们和杭州市民一起评判政府,享有一样的政治话语权,杭州的做法在全国还是首创。”杭州市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评选工作处副处长叶冰说,考评办采取按行业分类抽样入户(企业)调查方式,从服务业、制造业、建筑业等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行业随机抽取1000名外来务工者,请他们和10000多名杭州市民一起,代表700多万杭州人民来共同行使评判权力。
“很感谢杭州能给我们这些外来务工者这个投票机会,这一方面说明杭州尊重我们这些非杭州人,也肯定我们的成绩,另一方面也反映一个大都市应有的气魄。我们也会行使好这个权利,把我们广大外来务工者的意见真实地反映出来。”一位参与投票的外来务工者代表满怀激情地告诉记者。
考评体系 不断完善
“社会评价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伍主任道出社会评价中存在的“硬伤”,“评价者,特别是市民代表,对机关工作不了解,有过接触的还好,没接触过的,不了解,怎么客观评价?”
据了解,2007年度参与综合考评的市直单位共114家,其中参加社会考评的71家,由于老百姓对71家参评单位不可能都了解,将交警的考评内容挂到公安名下,将城管的职责归入环保的范围……诸如此类张冠李戴现象的存在,也的确影响了社会评价来源的真实性。
“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些与百姓接触多的窗口单位,评价不高,而接触不多的单位,评价都还不错。”伍主任讲道,“这就导致一些单位不服气,觉得不公平,明明不是我的问题,为什么由我来背这个黑锅?”
目标考核中也同样存在着问题。
目标考核由市目标办组织进行,采取机关内部管理的方式。目标办是非常设机构,由机关部门人员临时组成,由于成员都是政府综合部门的相关人员,对机关情况比较了解,对单位考核比较准确。
但正是因为同在一个“屋檐”下工作,“低头不见抬头见”,“考核起来,不大拉得下脸,明明看到问题,对方一解释,原来要扣分的,领导一说,就算了,部门之间不大拉得开分数,扣分扣不下去。”伍主任说道。
如何确保考评结果的公平、公正、客观,形成良性循环的促进机制,相关部门一直在思考、探索解决之道。
对市直单位依据工作性质分为三类,并设定不同的评选系数是解决问题的路径之一。对于社会服务较多的部门,其系数是1.05,社会服务相对较少的部门,其系数是1.01,第三类党群系统,其系数是1.00。
“这些系数是由考评办结合专家组通过调研、模拟得出来的,从2007年度实行的情况来看,效果是好的,一些参评单位的抱怨声减少了。”伍主任介绍说。
设置创新创优目标,对综合考评的加分项目,实行绩效评估,也是提升综合考评的民主性、公正性、科学性的方式之一,为此,杭州市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专门成立杭州市绩效评估专家库,向全市公开招聘绩效评估专家。
每年绩效评估期间,由市考评办根据工作需要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干名,组成绩效评估专家组,对市直单位创新创优目标进行绩效评估。
在以往的考核中,被考评单位只要目标任务完成就能得满分,但引入绩效考核方式后,要得满分就不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在现行的评价体系中,不仅要看任务有没有完成,还要看取得的实际效果、百姓的满意度以及投入产出比。
“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即使任务完成了,成绩也不错,但投入太高,这样也是不行的。”伍主任说道,“虽然绩效考核的门槛高了,但由于是加分项目,被考评单位的积极性还是挺高的。”
另一解决方式就是进行程序上的改进,这一改进在目标考核中体现尤为明显,具体又是通过“实际操作明文化”和“增强透明度”两方面来实现。
为了改变以往目标考核中所采取的目标办开会、打分,对被考评单位完全保密,结果导致其不服、告状到市领导的现象,市考评办采取了在考评网上公示考评初步结果,与被考评单位见面,送达考核情况告知书,允许被考评单位3天之内申诉、进行复议等措施。
“在复议过程中,对于一些单位存在的特殊情况,经过解释,认为理由充分的,可以采纳;对于理由不充分的,则维持原来的结果。”伍主任说,“这样的结果出来后,一方面能使被考评单位心服口服,另一方面也确实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先哲的教诲于此处也有启迪意义。要使综合考评发挥其应有作用,考评体系的公平、公正、科学是前提和基础,而其落实,仍需在实践中渐趋完善。
相关链接:杭州市绩效考评系列举措
1. 对市直各单位依据工作性质加以分类并设定不同的评选系数;
2. 依据信息对称原则,界定三类考核的不同主体和考核的具体内容并规定不同权重;
3. 在社会评价中,按照适宜度原则确定考评主体,并对不同考评主体规定不同的评价权重;
4.用科学抽样方式确定市民和企业的参评人员和单位,对除市民和企业之外的参评主体实行人员选择和投票结果统计的两次80%抽样;
5. 动态设置达标线;
6. 在综合考评中,专门设置了创新创优目标,各部门自愿申报,由专家组独立进行绩效评估,进行加分或倒扣分。
相关链接:杭州综合考评三个阶段
杭州综合考评2005年以前由市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社会各界参与的“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两部分组成;2005年,增加了“领导考评”,并正式使用“综合考评”这一名称。其发展主要经过以下三个阶段:
一是前综合考评时期(1992―2000年),为单一目标考核阶段。1992年,在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的背景下,杭州市在市直单位推行了目标管理责任制,一方面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另一方面,通过实施考核奖励,激发广大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年度考核单位意见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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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务晋升审核备案工作
1、市级各参照管理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机关工作者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晋升,需向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备案;破格或越级晋升职务的(式样见附件一)须事先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2、各单位来文后,承办人员要认真登记,并按照机关工作者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职数限额及拟晋升职务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核:
3、对在职数限额内且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在收文之日起10日内由承办人员提出意见,经研究同意后,正式复函答复;破格或越级晋升职务的,由分管部长审核,并提交会议研究审批(式样见附件二)。各单位依据复函或批复,按照机关工作者管理权限办理任职和增资手续。
二、年度考核审核备案工作
1、党群系统各单位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在进行机关工作者年度考核后,于次年3月15日前向市委组织部进行备案(式样见附件三、四);
2、各单位来文后,由承办人员认真登记,并对优秀等次的比例及被考核人员的情况进行审核后,提出审核备案意见;
3、对年度考核符合规定的,在收文之日起10日内,经研究同意后,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签注审批意见并向备案单位出具《机关工作者年度考核备案通知书》(式样见附件五);
4、年度考核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备案,与考核相关的调资不与进行。
三、晋升工资审批工作
1、在职务晋升审核和年度考核备案的基础上,市级参照管理单位机关工作者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的晋升,须在每月1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审批;
2、对符合规定的,由承办人员提出意见,科长签字同意后,具体办理增资手续;
3、不符合增资规定的,不予办理。
四、补充录用工作人员工作
1、市级参照管理单位在编制限额内出现职位空缺需选调补充工作人员的,应按照《延安市市级党政群机关人员调配管理办法》,先与市委组织部沟通,然后到编办领取“编制控员通知单”,提出具体进人申请,一并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干部调配科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提交会议研究,同意后办理调配手续;
2、机关工作者的考试录用工作程序,按中共**西省委组织部《党群机关和人大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录用工作实施意见》(**组发[1997]54号)、《**西省人民法院招考录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高法发[2002]4号)、《**西省检察机关录用工作人员办法》(**检发[2002]5号)文件所规定的程序办理;
3、党群系统事业单位选调补充工作人员,需按照《延安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试聘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办理。各单位来文后,承办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提出办理意见;对符合条件者,经会议研究同意后,办理有关调动和录用手续;
4、对符合条件、新进入参照管理单位的人员,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省级机关推行及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后进入的人员身份确认问题的通知》(**人发[1999]22号)的规定,办理机关工作者身份确认手续。
五、参照管理的范围及非领导职务职数的审批工作
1、列入参照管理的范围由市委组织部转呈省委组织部研究审批;各单位非领导职务职数的设置,需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2、列入参照管理范围的审批,由单位根据本单位“三定方案”提出申请,干部调配科根据有关规定提出意见,经会议研究同意后,以市委组织部名义上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3、非领导职务职数的设置,由承办人员根据单位申请和有关规定提出意见,会议研究同意后,以市委组织部名义批复。其中:处级非领导职务职数的设置,由分管部长审核,提交部务会议研究;科级以下(含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的设置,报分管部长审定。
年度考核单位意见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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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在册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等次、标准及确定办法
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种,各个等次的基本标准如下:
优秀
----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领导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清政廉洁。在民主测评中优秀票数达到40以上,同时不称职票数在20以下或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数共计在20以下。
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组织能力较强,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比较扎实,工作实绩比较突出,能做到廉洁自律。
基本称职----思想素质一般,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不足,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在民主测评中得基本称职票和不称职票数共计超过40。
不称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②组织能力或业务工作能力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岗位;③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④因工作不负责任,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⑤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工作实绩差,在民主测评中得不称职票数超过30或得基本称职票和不称职票共计超过50;⑥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单位负责人不得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其确定办法为:平时考核分60和群众测评分40,按百分制折算。成绩在59分以下者,定为不称职等次;60?70分(不含70分)定为基本称职等次,70分以上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按参加考核人数的13确定,根据比例干部优秀等次人数为6名,工勤人员优秀等次为3名,优秀等次的名额按高分优先的原则,依次确定并报中心党总支评定。
四、考核办法及步骤
(一)考核办法。考核分两部分同时进行,一是机关人员为单位进行考核,二是以站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今年的考核工作采取平时考核、群众测评与领导审定相结合以打分为主的定量考核办法。1、平时考核。平时工作考核得分采用“基分浮动法”确定。既先为每个被考核人确定60分为基本分,然后由单位考核小组根据每个被考核人年度实际任务完成情况,在认真听取本人汇报的基础上,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评定给分。2、群众测评。各单位组织群众参照“德、能、勤、绩”四个标准,直接为被考核人打分,对测评中出现的满分、零分、负分予以舍弃,视为废票,不计加权平均数。3、不准打恶意分,群众测评表中打的最高分(最后平均分)与最低分差不能超过50分,超过即视为废票,不计加权平均数。4、单位负责人评鉴。按照平时工作考核分和群众测评分的原则,两者相加成绩排列出被考核人在单位内得分的高低顺序,结合等次确定标准核定该单位优秀等次名额,由单位负责人为被考核人签署评鉴意见。5、考核小组初审。中心考核小组依据被考核人平时工作考核分、群众测评分及单位负责人的评鉴意见,按照合计分数较高优先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原则,确定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等次意见,并报人事局审核备案。6、书面通知考核结果。由本人在“考核登记表”上就考核结果签署意见。如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5日内向所在单位提出复核申请。对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应在确定优秀等次前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二)考核步骤:
1、宣传准备阶段(1月9日前)
⑴召开中心总支及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年度考核工作。
⑵根据中心统一部署对照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
2、实施阶段(1月11日?15日)
⑴各单位对被考核人进行年度考核时,要先按“基分浮动法”确定每位工作人员平时工作考核分,然后再组织群众测评。
⑵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填写《考核登记表》,由单位负责人为被考核人签署等次意见。
⑶单位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综合得分,单位负责人评鉴意见确定单位优秀等次名额,提出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等次意见,报中心考核领导小组审查。
⑷中心考核小组对所属各考核单位上报的考核等次结果进行审查,对优秀等次按不挤不占和高分原则进行综合平衡,对每个被考核人的年度考核情况提出审查意见,报市人事局审查备案。
3、总结阶段(1月17日?21日)
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向中心上报以下材料,由中心人事科审核备案:
⑴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总结一份;⑵《**市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统计表》一份;⑶**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备案表”一份,只填写优秀、不称职,未参加考核的不定等次,对于未定等次和未参加考核的,书面报送情况说明书一份;⑷中心领导述职报告一份。
各单位要写出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填写《备案表》,连同《考核登记表》、《群众测评表》报中心办公室,考核等次经中心考核小组审查后,报市人事局备案,考核结束后,中心办公室将考核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商务局。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年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王清明,副组长:龚如龙、计建荣,
成员:李小华、高勇、吴慧。中心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中的群众代表必须经民主选举产生,人数不少于年度考核小组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考核工作由人事科总体负责组织实施。
六、考核注意事项
1、严格考核纪律和考核程序,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降低考核等次直至党纪政绩处分。
2、《年度考核登记表》不能复印使用,必须用原表填写,文字书写要工整、清晰,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色笔填写。
年度考核单位意见 第5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859个字,预计看完需要3分钟,共有112位用户关注,45人点赞!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考核评定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工作人员实绩为主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保证考核、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合理性。达到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__x任组长,__x任副组长,__x、__x、__x、__x、__x、__x为成员,__x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三、实施方案
根据x组人联字(20__)__号《关于做好20__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包括契税站)、县财政局各股室__人(包括内退人员x人、20__年7月以后退休人员x人)、乡镇财政所__x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乡镇财政所人员由县农税局负责提供考核资料和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实行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1、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于20__年12月25日前上交局人教股。
2、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地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于20__年1月5日前分别上报局人教股和县农税局。
3、20__年元月8日上午召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审核股室、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各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以及农税局推荐的乡财政所优秀人员名单__名(其中优秀所长x人,优秀预算会计x人,优秀专管员x人)。[本文出自文秘站网-]
4、20__年元月10日上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x组人联字(20__)01号文件,局领导通报各股室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局机关优秀候选人员不少于x名(不含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紧接着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意测评,推荐优秀候选人名单__名,其中在职领导限x名,然后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对象x名,其中局领导x名。如果县局获全县20__年双文明一等奖,则优秀对象按县局总人数的15%即__名确定(含局领导x名),根据投票结果,最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年度考核单位意见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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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为规范我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近几年年度考核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所有的在职人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人)均属考核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入新单位不足半年的,一律由原单位书面通知本人回原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对个别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原单位参加者,可由本人撰写书面述职,交原单位政工(人事)部门负责。新调入机关、事业单位不满半年,参加工作见习期未满,年度内累计请病假、事假三个月以上(法定的产假、探亲假不作事假处理;因血吸虫病住院的可以从病假中减除一个月,不作病假处理)的人员,只进行个人总结,不评考核等次。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能,是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精神;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和贡献。)重点是考核工作的实绩。要把平时考核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运用平时考核积累的成果,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考核结果: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和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基本熟悉业务,工作责任感一般,基本能完成工作任务。
不称职(不合格):政治、思想、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造成较严重的失误。
在实施考核时,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10—13%以内,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控制在15%以内。各职务、职称层次人员要分开计算,各占其总数的10—15%,不能互相挤占。具体掌握如下:凡本年度被市委、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的,优秀比例为14—15%,其他单位一般控制在10—13%以内。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按10%以下标准确定优秀比例。优秀等次的确定,原则上由单位提出,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或审批。
三、考核办法、程序及考核等次的确定
(一)考核办法:要坚持客观公正的考核原则,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办法,考核时要特别注重群众公认和工作实绩。
(二)考核程序
年度考核程序分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主管领导评鉴、考核委员会(小组)审核、单位负责人签署确定等次意见、审批归档及书面通知考核结果等七个步骤进行。
(三)考核等次的确定
1、优秀等次的确定
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分领导班子成员(党政正副职、纪委书记、担任实职的委员,乡镇办含人大、政协正副职)和一般工作人员,各层次人员都必须在各自规定的优秀比例内,同一层次优秀票达到40%以上的人员超过了该层次的优秀比例,优秀等次的人员原则上由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评定后上报。同时,本人所得的优秀票一般应达到参加测评总人数的40%。凡个人优秀票比例达不到40%者,即使有优秀名额,也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2、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确定
在正常情况下,民主测评中所投不称职(不合格)票数达到实际参加测评人数的1/3及以上者,可以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应直接定为不称职。
3、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确定
民主测评中所投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与不称职(不合格)票数之和达到实际参加测评人数的1/3及以上者,可以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4、称职(合格)等次的确定
按上述办法既不能确定为优秀,也不能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可以定为称职(合格)等次。
四、考核中具体问题的处理
(一)对本人不愿意参加考评的,按放弃考评资格对待。
(二)对脱产参加学历培训半年以上的人员,本年度不参加考评。
(三)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和市直部办局正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的评定办法。
1、由所在单位按程序评定后上报;
2、市委组织部根据呈报单位意见和平时考核的情况,提请市委常委审定。
(四)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和市直部办局其他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的评定办法。
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和市直部办局其他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由所在单位按程序评定后上报,市委组织部根据呈报单位的意见,分别征求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员会和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意见之后审批。
(五)受党纪处分人员确定年度考核等次问题。
1、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3、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4、受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受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6、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检查的,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其受检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分别按上述1、2、3、4、5条的规定办理。
7、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只受政纪处分的参照党纪处分执行。
五、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
年度考核单位意见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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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范围
2011年12月31日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单位中,2011年12月31日在册且2011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列入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范围。
二、晋升办法
符合这次正常增加薪级工资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在其2011年12月31日所执行薪级工资标准的基础上,从2012年1月1日起正常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三、有关规定
(一)2011年12月31日前,由较低等级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2012年1月1日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二)事业单位2011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离退休(退职)手续或虽未办理退休手续但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的人员,均不列入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范围。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1年未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未确定等次或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不列入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范围。
(四)调离事业单位的人员,符合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由调出单位调整其薪级工资,手工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审批表》(附后),补发调出前的工资差额,并将调整后的工资介绍给调入单位。
(五)2012年1月1日以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须手工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审批表》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改变退休费审批表》(附后)。
四、经费来源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所需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属财政负担的,由各级财政按收支统管的原则,从年度预算解决;属单位负担的,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年度考核单位意见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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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200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现对二oo年度考核工作汇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在册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等次、标准及确定办法
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种,各个等次的基本标准如下: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领导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清政廉洁。在民主测评中优秀票数达到40%以上,同时不称职票数在20%以下或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数共计在20%以下。
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组织能力较强,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比较扎实,工作实绩比较突出,能做到廉洁自律。
基本称职----思想素质一般,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不足,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在民主测评中得基本称职票和不称职票数共计超过40%。
不称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②组织能力或业务工作能力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岗位;③有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④因工作不负责任,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⑤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工作实绩差,在民主测评中得不称职票数超过30%或得基本称职票和不称职票共计超过50%;⑥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单位负责人不得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其确定办法为:平时考核分60%和群众测评分40%,按百分制折算。成绩在59分以下者,定为不称职等次;60—70分(不含70分)定为基本称职等次,70分以上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按参加考核人数的13%确定,根据比例干部优秀等次人数为6名,工勤人员优秀等次为3名,优秀等次的名额按高分优先的原则,依次确定并报中心党总支评定。
四、考核办法及步骤
(一)考核办法。考核分两部分同时进行,一是机关人员为单位进行考核,二是以站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今年的考核工作采取平时考核、群众测评与领导审定相结合以打分为主的定量考核办法。1、平时考核。平时工作考核得分采用“基分浮动法”确定。既先为每个被考核人确定60分为基本分,然后由单位考核小组根据每个被考核人年度实际任务完成情况,在认真听取本人汇报的基础上,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评定给分。2、群众测评。各单位组织群众参照“德、能、勤、绩”四个标准,直接为被考核人打分,对测评中出现的满分、零分、负分予以舍弃,视为废票,不计加权平均数。3、不准打恶意分,群众测评表中打的最高分(最后平均分)与最低分差不能超过50分,超过即视为废票,不计加权平均数。4、单位负责人评鉴。按照平时工作考核分和群众测评分的原则,两者相加成绩排列出被考核人在单位内得分的高低顺序,结合等次确定标准核定该单位优秀等次名额,由单位负责人为被考核人签署评鉴意见。5、考核小组初审。中心考核小组依据被考核人平时工作考核分、群众测评分及单位负责人的评鉴意见,按照合计分数较高优先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原则,确定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等次意见,并报人事局审核备案。6、书面通知考核结果。由本人在“考核登记表”上就考核结果签署意见。如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5日内向所在单位提出复核申请。对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应在确定优秀等次前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二)考核步骤:
1、宣传准备阶段(1月9日)
⑴召开中心总支及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年度考核工作。
⑵根据中心统一部署对照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
2、实施阶段(1月11日—15日)
⑴各单位对被考核人进行年度考核时,要先按“基分浮动法”确定每位工作人员平时工作考核分,然后再组织群众测评。
⑵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填写《考核登记表》,由单位负责人为被考核人签署等次意见。
⑶单位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综合得分,单位负责人评鉴意见确定单位优秀等次名额,提出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等次意见,报中心考核领导小组审查。
⑷中心考核小组对所属各考核单位上报的考核等次结果进行审查,对优秀等次按不挤不占和高分原则进行综合平衡,对每个被考核人的年度考核情况提出审查意见,报市人事局审查备案。
3、总结阶段(1月17日—21日)
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向中心上报以下材料,由中心人事科审核备案:
⑴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总结一份;⑵《十堰市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统计表》一份;⑶十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备案表”一份,只填写优秀、不称职,未参加考核的不定等次,对于未定等次和未参加考核的,书面报送情况说明书一份;⑷中心领导述职报告一份。
各单位要写出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填写《备案表》,连同《考核登记表》、《群众测评表》报中心办公室,考核等次经中心考核小组审查后,报市人事局备案,考核结束后,中心办公室将考核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商务局。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年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王清明,副组长:龚如龙、计建荣,成员:李小华、高勇、吴慧。中心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中的群众代表必须经民主选举产生,人数不少于年度考核小组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考核工作由人事科总体负责组织实施。
六、考核注意事项
1、严格考核纪律和考核程序,不得、弄虚作假、打击报复,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降低考核等次直至党纪政绩处分。
年度考核单位意见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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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组织召开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力度,迅速把我市年度工作综合考核深入扎实地开展起来。刚才,大家对年度工作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年度工作综合考核评分办法进行了审议,就改进和加强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根据市委的总体安排部署,我就做好20*年的综合考核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从20*年开始,市委为了公正有效地评价市直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建立争先创优的驱动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的意见》,对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的年度工作分项进行量化考核,对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排名末位的给予通报批评。两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通过开展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激发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热情,增强了责任意识、竞争意识和效率意识,把全市上下的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到了干事业、讲奉献上来,出现了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做一流贡献的良好局面。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新问题,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年度综合考核工作也存在着不适应的地方。有些目标不够明确,重点不够突出,责任不够具体,考核指标的体系设计还不够完善科学,等等。围绕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教材考核评介试行办法》,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体系科学、标准统一、注重实效、综合评价为了公正有效地评价市直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建立争先创优的驱动机制,制定并下发了《*市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实施意见》,对考核方式进行了大的调整,首次对县(市、区)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对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分组分类考核,目的就是要体现奖罚分明,真正形成一个主动加压、不甘落后、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确保各项工作快速推进。今年的考核体系中充实了一些新的内容,总体指标设计比较合理,科学,也是比较符合*实际的。在新的实施意见的指导下,做好今年的综合考核工作,对于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建立争先创优的驱动机制;对于激发各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营造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的良好工作氛围;对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宏观驾驭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都将起来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承担着组织、协调、管理和实施考核的具体职责,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进行强化,通过共同努力,确保把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的年度工作考准、考实,考出真正水平,考出新的干劲。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扎实履行好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做好年度综合考核工作,要求高,任务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实施意见》确定的指导思想、考核原则,认真学习和研究各项考核指标,抓紧制定各自所承担的共性指标考核内容、考核细则及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目标责任书。对于共性指标,要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保证考核的公正公平性;考核细则要按照便于考核、利于考准的要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既要防止因大而化之而造成的操作难问题,又要防止因过细过全而有可能造成的以偏概全、主次不分的问题。对于业务指标,要深入下去,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把情况摸准摸实,根据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就一此重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重点基础上、重点工作等任务进行量化分解,确保指标任务分解的真实性、科学性和竞争性。对于突破性指标,既要注意收集各地各单位自行开展的创新性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也要注意将市委、政府及相关业务部门年初下达的突破性工作任务纳入考核细则中,既看自我创新、自我发展情况,又看工作推进、任务完成情况。对于评价体系中干部群众认可度、领导评价信任度、单位形象改观度三个指标,也要予以定性量化分解,将抽象的表述变为具体的考核内容。在具体考核指标和内容的设定上,要充分借鉴以往我们的成功做法和外地的好经验,让干部群众广泛地参与进来,进一步提高年度综合考核的民主参与度。要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力求更准确、更客观地对每一个县(市、区)、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乡镇的年度工作作出公正的评议。同时,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互之间要加强协调、加强沟通,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推进综合考核工作均衡进展。21写作秘书网
年度考核单位意见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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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和我市一系列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2012年的总体工作安排,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狠抓工作落实,奋力争先创优,积极创建高绩效机关,努力推动劳动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围绕“转方式、调结构”的总要求,加快推进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高绩效机关建设。
2、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
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严格标准,公正定论。
4、因事制宜,各有侧重,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坚持日常业务和专项工作考核、奖惩相结合,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考核范围和对象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劳动保障所(以下统称各单位);全系统工作人员(技校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由技校单独制定)。
四、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职能工作、日常专项工作、民主评议、工作创新、约束五项。年终综合考核按业务职能工作目标占60%、专项工作目标占20%、民主评议占20%的比例计算,工作创新、约束按实际所得奖扣分数计入总分。
1、业务职能目标考核
主要依据市和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局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和各单位的本职业务工作,对完成情况逐项进行考核,设定基本分值为100分,年终考核按60%计入总分。(详见附件2)
2、日常专项工作目标考核
基层党建、反腐倡廉建设、宣传思想与精神文明创建等13项内容列入对全局各单位、科室(所)的考核,设定基本分值为100分,年终考核按20%计入总分;创城、计划生育、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只列入对部分单位(科室)的考核,无分值。(详见附件4)
3、民主评议
年终组织系统全体职工(技校除外)为每个工作人员评议打分。评议票分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类,分别得20分、16分、12分、8分,按得票情况加权计分,并计入年终考核总分。
3、工作创新奖励
考核各单位2012年度表彰奖励、经验推广、领导批示、信息新闻宣传四个方面,按照实际得分计入年终考核总分。(详见附件5)
4、约束
(1)凡在廉洁从政、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应急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等方面,每被上级和市直有关部门通报一次,在年终考核总分中(下同)扣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2分,因通报导致我局在综合考核中被上级扣分的,直接责任人加扣所扣分数的10倍,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含科长)加扣所扣分数的5倍,局分管领导加扣所扣分数的2倍;直接责任人年终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局分管领导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年终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不授予任何荣誉称号。
(2)凡本单位干部职工被举报投诉的,一次扣1分;违纪违规的,或被举报投诉经查实的,或被局党委或被市级及以上部门处分通报、处理的,在年终综合考核中扣本人5分,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不授予任何荣誉称号;同时,扣责任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含科长)2分。本单位工作人员年内被投诉3次以上(含3次)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年终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不授予任何荣誉称号。
五、考核对象及分数确定
局考核领导小组对转移办、技校、四个保办和局属科室、劳动保障所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转移办、技校、四个保办所属科室由各单位进行考核,各单位、各科室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细则报局党委备案。各单位、各科室工作人员由各科室负责考核(单位、科室人员的人均考核得分不得高于考核领导小组对单位、科室考核得分),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复核确定。年终考核得分最高者为100分,超过100分按得分最高者同比进行浓缩。
六、奖励
(一)、根据综合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一、二、三档单位,其中转移办、技工学校和四个保险办为a类单位,设一档二名,二档二名,三档二名;局机关科室和9处劳动保障所为b类单位,设一档五名,二档八名,三档二名。获得a类一档单位的,由局党委授予“2012年度先进单位”称号;获得b类一档单位的,由局党委授予“先进科室(所)”或“党员示范岗”称号;a类单位被考核为一档的,内设科室按30%的比例评选优秀科室或党员示范岗、先进个人,被考核为二、三档的,内设科室按20%、15%的比例评选优秀科室或党员示范岗、先进个人,由局党委授予相应称号。
(二)、按照市委市政府考核奖励在编干部的各档奖金标准,在不突破市确定奖金数额的前提下,工作人的奖金发放:按市委市政府年终考核核定的奖金总额÷全局工作人员总权数×年终考核所得分数计发;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奖金发放:按市委市政府核定的个人奖金标准×(分管单位的加权平均分-约束项扣分)+市委市政府规定的单项奖金(减去奖励有功人员部分)发放;局属单位负责人(含技校校长、转移办副主任、局长助理)的奖金发放:按市委市政府核定的个人奖金标准×考核浓缩得分发放(以最高得分者为浓缩系数进行浓缩);其他副局级以上干部(不含技校副校长)和退居二线人员按市委市政府核定的标准发放。各保办副职按所分管科室负责人的110%发放;科室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职等人员)按本科室人均奖金数115%、副职按110%发放。争先创优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加分并奖励的,奖金的30%用于奖励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有功人员,该项奖金的分配由分管领导和有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研究确定。
年终各类先进个人的评比由局党委根据各单位在编人数和不同档次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先进名额,具体名单由各单位提报。
七、组织领导
1、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局成立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2、各单位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制定内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将工作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