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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24-04-05 15:36:34 查看人数:67

乡镇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乡镇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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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区建成区面积逐步扩大,近年来。乡村功能日趋完善,旧的管理体制已越来越不适应城市建设、发展和管理的需要。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实施赶超战略,推进跨越式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我区进一步深化乡村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十七大演讲为指导。依照“整合资源、重心下移、明确责权、严格督查、堵疏结合、便民设点、全域覆盖、突出重点”原则,打破现有的乡村建设和管理体制,解决目前乡村管理重心偏高、权责不清、基层执法力量单薄等弊端,建立科学高效、保证有力的乡村建设和管理运行机制。

二、重心下移、整合资源。

也是解决“重审批、重处罚、轻管理”重安排、重部署、轻落实”关键所在各职能委局要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创新意识,重心下移、整合资源”当前乡村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通过重心下移、资源整合,不时增强基层乡村管理执法力量。

(一)重心下移”概念和范围、人数

依照“关口前移、属地管理”工作原则,概念:各乡村管理和执法部门。将局部执法管理人员分别下派到各镇办,借助各镇办乡村管理平台,依法实施全部或部分权限,实现对城市的集中、高效、科学管理。对下派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双重考核,其人事和工资关系继续保存在原单位,其执法主体仍为原单位。下派人员及其具体行政行为由所在镇办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共同负责。

派出人员应为本单位的业务骨干,范围和人数:涉及乡村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区行政执法局、建设局、商务局、卫生局、市政管理局、爱卫办等委局是此次重心下移的主要单位。各单位原则上依照总人数的30%左出人员。且必需保证本单位下移工作职责在每个镇办依法正常行使。区工商、公安、规划等垂直单位参照执行。

(二)坚持属地管理。

要强化属地管理,各镇办作为基层一级政府和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切实承担起辖区内乡村管理和服务的全部职能。各街道办事处要在现有创建办(市政所)基础之上,整合区下派人员、治安巡防队员等人力资源,并根据实际需要,依照辖区人口2‰-3‰的比例招聘乡村协管员,共同组建各街道办事处乡村管理服务中心。此外,发挥垂直单位基层站(所)作用,形成合力,实现综合执法。各镇要在不新增机构基础上,整合以上资源并入原创建办(市政所)

并对区级乡村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镇办相关机构或乡村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由相关镇办1名主要班子成员兼任,镇办相关机构或乡村管理服务中心履行镇办乡村管理工作的全部职责。副主任由区行政执法局下派中队中队长担任。下派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期限为1年)原则上不参与和下派职能无关的工作内容。

(三)明确责任主体在乡村管理方面的职责与管理权限

及时总结实践过程中的经验,区乡村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乡村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统一协调、指导、监督、考评、奖惩等方面工作。并逐步完善提高;区各职能委局负责做好对下派人员的管理,并协同区法制局共同做好对基层乡村管理服务中心、镇创建办(市政所)依法行政的监督、指导;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负责做好对基层行政收费、罚没收入的监督与管理。

要从实际出发,各镇办是本辖区范围内乡村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研究和制定相应的乡村建设和管理办法,顺应改革发展需要,并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乡村建设和管理工作。

以及道路两侧垃圾箱、果皮箱一是道路的清扫保洁、养护。

区管(区市政局、交通局管理)道路除外。装置与维护。

区管(区市政局、林业局管理)区域除外。二是道路两侧绿化带、林带的养护、管理。

乡村牛皮癣(小广告、胡喷、涂鸦等)清除,三是占道经营、突出店外经营的取缔。灯箱广告、门头匾额、软体广告的治理,限制养犬管理、油烟污染防治和环境噪声查处。

四是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停放。

五是集贸市场、五小店、建筑工地、社区、城中村、公共单位的规范管理。

以及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与养护。六是垃圾的收集、清运。

七是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八是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的监管与拆除。

九是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巡逻工作。

确保区级重大活动的实施。十是服从区乡村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调度。

三、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依照“设施配套、以人为本、方便群众、服务大众”原则。做到有规划、有步骤、有效果”

(一)对乡村道路管理范围的界定

每年年底前由区乡村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下年度管理变化范围。区机关周边及辖区主要过境道路(开元路、江山路全段、天河路)纳入区市政管理局统一管理。乡村三环和四环之间的长兴路、金杯路、英才街、文化路、迎宾路等20条道路由各镇办负责管理。根据乡村发展。

(二)以建设垃圾中转站为重点。

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是临时困扰乡村环境卫生状况的一大难题。区建设、爱卫、规划部门要重点抓好规划、设计工作,各镇办负责选址、建设好设施配套。

力争在11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一是垃圾中转站建设。各镇办年内要完成1座垃圾中转站建设任务。

要依照市政要求配齐垃圾箱、果皮箱。区管市政道路由区市政管理局负责配备,二是垃圾收集容器配备。各镇办辖区内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集贸市场、五小店等部位。区乡道路由区交通局负责配备,均可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实施,10月底前完成配备。

要依照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的规范,三是各镇办辖区内的所有村庄。建设配套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强化长效保洁机制,做到有制度、有人员、有投入、有垃圾处置场地”

必需通过其组织外运。严厉打击私设垃圾场和城市、市场垃圾入村行为。四是各镇办辖区内产生的所有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待垃圾中转站建成后。

(三)兴建一批公共厕所。

结合商业繁荣水平和人口密集水平,各镇办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本着“以人为本、服务大众”原则,规划、建设一批符合我区生态品位和当地实际的公共厕所。区建设、爱卫、规划部门做好指导、规划和设计工作,各镇办负责选址、建设,年底前建设不少于2座公共厕所。

走公厕建设与商业销售点联姻的模式,鼓励各镇办结合实际。吸纳民间资本,降低政府投资本钱。

(四)堵疏结合。

做好服务进社区工作,各镇办要以社区为单位科学规划便民服务网点。将路边摆卖的游商”引入经营,合法合理地安排小商小贩出路,方便群众,杜绝流动摊贩乱摆乱放问题。区商务、建设、规划部门协助做好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刘寨街道办事处的社区,年底前要完成便民服务网点的选址和建设,其他镇办在有条件的社区选址、建设,力争年底前有所突破。

四、明晰乡村建设和管理投入。

(一)区级财政承当的支出

以后逐年增加区级管理的道路。一是主干道()清扫保洁与养护费用。

由区乡村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质量和效果,二是各镇办负责管理道路涉及到清扫保洁、养护、绿化带的管理等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

其中:垃圾中转站、公厕建设费用实行奖补政策,三是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对于本文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奖补总费用的85%;对于4个月内全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奖补70%;超越4个月完成或未完成的区级财政不再给予奖补,并对单位主要领导通报批评。

由区、镇办、村三级承担。区级财政依照镇办总人数3‰的比例,四是村级清扫保洁队员工资支出。承担补贴150元/人?月。

依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比例奖补。五是对镇办招聘的乡村协管员。

(二)镇办承担的财政支出

区级财政奖补之外的费用。一是各镇办负责管理道路的清扫保洁、养护、绿化带管理等。

二是承担区级财政奖补之外的垃圾中转站、公厕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由镇办财政部分或全部承担,三是村级垃圾基础设施建设费用。集贸市场、五小店等场所的垃圾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镇办自行解决。

四是街道乡村管理服务中心、镇创建办(市政所)工作人员的办公经费、福利待遇以及工作车辆配置费用等。

承当150元/人?月村级清扫保洁队员的工资支出,五是依照镇办总人数3‰的比例。缺乏局部由镇办和村协商解决。

六是承担除区级财政奖补资金以外的招聘乡村协管员费用。

(三)垃圾收集、清运、处置费用支出

依照“村收集、镇办集中、区外运”原则处置生活垃圾。垃圾外运至垃圾处置场所需费用由区财政承担,各镇办垃圾中转站建成后。镇办收集垃圾和运送到垃圾中转站的费用,由镇办财政承担,村收集垃圾由村级保洁队伍组织实施。

五、以数字化管理系统为平台。

对于提高乡村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乡村品位、改善乡村环境、创新乡村管理模式具有重大意义。数字化乡村管理是乡村现代化、信息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更高目标。

(一)成立区乡村管理服务中心

将区爱卫办、行政执法局涉及乡村管理的相关职能统一整合,结合数字化乡村管理系统建设。成立区乡村管理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等部门派驻人员入驻办公,负责联系、协调、解决本部门应负责的有关问题。

(二)加强统一管理。

对城市管理的部件和事件进行调查、命名、梳理、定责,积极推进网格化乡村管理系统。构筑“责权明确、分工合理、体系完备、制度严密、运转高效”乡村管理长效新机制,努力实现“以区为中心的统一管理、以镇办为重点的属地管理、以社区(村)为基础的自治管理”乡村管理新格局。区乡村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区乡村管理工作进行有效指挥、协调和督查;负责对重大事项或紧急问题进行快速处置;负责对各街道乡村管理中心、镇创建办(市政所)进行统一调度、业务培训;负责乡村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等。

落实区乡村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指令,各街道乡村管理中心、镇创建办(市政所)负责辖区内的乡村管理工作及对社区(村)乡村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区乡村管理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实行网格化乡村管理模式。

六、建立健全乡村建设和管理工作考核、奖惩激励机制

(一)建立健全多层次参与的监督网络

进行日常监督;二是区乡村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三是区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纪委等部门的效能监督;四是区四大班子领导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指导。一是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群众中选聘局部义务监督员。

乡镇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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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村级专干考核细则一为了明确计划生育专职人员的管理职能,充分发挥计划生育专职人员的作用,顺利摆脱目前我乡被动落后的计生工作局面,经研究,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计生专干每月考核采用个人实绩考核与各村实绩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其中个人实绩考核占60%,各村实绩考核(驻村干部平均值)占40%。

二、个人实绩考核内容:

1、应对上级考核的奖惩

被省市县暗访或考核,顺利通过的,奖500元,顺利通过且成绩列全县前三名的,奖20xx元;暗访或考核过程中发现业务工作差错或与部门间沟通不好,导致全乡倒数三名的,扣3个月考核奖,导致一票否决的,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扣6个月考核奖,取消年终奖,同时按青委办[20xx]16号文件进行处理。

2、经常性工作的奖惩

①人口出生与上报。做到每月与公安户口、民政结离婚登记,每周与卫生院出生登记、预防接种等26种资料的核对,全面收集出生信息,做到当月出生人口当月上报,否则,计划内出生漏报一例扣100元,计划外出生漏报一例扣300元。

②孕环检工作。按县考核时间达到96%以上的,奖1500元,否则,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00元,孕环检率低于90%的不奖不罚。另外,孕环检对象到乡参检,无故推脱不检的,发现一次扣50元;孕环检对象参检后未登记的,发现一例扣100元;孕环检时查出计划外怀孕的对象未及时向片里汇报落实人员监管致使怀孕对象逃脱的,该怀孕对象由责任人自行追回落实补救措施(费用自理),如追不回的,扣责任人500元,若怀孕对象计划外生育的,责任人承担三分之一的社会抚养费,逐月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并通过评估从严追究责任。

③帐册管理。要求:一是3月底前完成18-49周岁育龄人员管理档案(分未婚男性、未婚女性、孕环检、结扎四类)的清理和与卫生院01-20xx年出生情况的核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无差错的,奖1300元,漏管或多管1例扣100元,二是4月份起,要求当月发生的新婚、离婚、四术、出生等情况及时上册上网,同时将情况全部反馈给驻村干部,做到信息准确率100%,统计误差率为0,否则,因信息动态管理不及时或因操作不当影响工作的,一次扣200元,每少上册上网一例或少反馈一个扣50元。

④宣传摸底。要求每月提供宣传资料帮助驻村干部或计生服务员更新村计生宣传栏;每半年每村育龄妇女大会至少要参加1次以上;科普知识宣传资料每村每半年至少要发放1次以上;每月进村入户调查摸底、随访时间不少于8天(每村至少一天);每月对村级服务员培训至少一次以上;否则,每少一次扣50元。

⑤行政执法。要求对违法生育对象立案及时,执法文书规范,起诉结案按时,否则,一例扣50元。

⑥公章管理。要求公章按乡政府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一是公章实行经办人签名登记;二是需要用章的一律先由村委、驻村干部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办理盖章;否则,属违约、应征、应落实措施、应孕环检对象相关工作未落实到位,擅自盖出的,除一次性扣工资200元外,应交金额由盖章人承担,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⑦流动人口管理。一是外出对象管理率98%以上;二是外来对象信息反馈率达95%以上;三是外出违法怀孕对象,接到通报后汇报及时;否则,每低一个百分点的扣50元,不及时汇报的每例扣50元。

⑧乡村基层。要求村村建立计生领导小组和计生协等组织;计生活动室规范;建立好党员联系重点户制度;否则,少一项扣50元。

三、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乡镇村级专干考核细则二各村(社区、管理处):

为了切实加强我镇村级计生专干队伍建设,提高专干的综合素质,督促村专干履行职责,充分调动村专干工作的积极性,夯实村级人口计生基础工作,特对村级计生专干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政策工作(10分)

1.学习和宣传政策情况(5分)。主动学习计生政策法规,并能够熟悉地掌握相关知识,大力宣传,使群众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大力便捷育龄群众的,记满分。因政策掌握不全,解释宣传不到位,造成群众到镇办理业务引起不满,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例扣2分,造成上访现象的,每例扣5分。

2.工作作风(5分)。能够经常主动深入群众当中了解情况,特别是对重点育龄群众,做到情况熟悉,底细清楚,政策宣讲到位,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记满分。不经常深入群众,底细不清的,每例扣1分。不为群众办实事,群众反应强烈的,每例扣2分。

二、日常工作(10分)

1.卫生工作(2分)。能够经常保持办公室、服务室、人口学校等办公场所清洁卫生,干净整齐的,计满分。办公场所布满灰尘,物品摆放无序,杂乱无章的,每次扣1分。

2.资料管理(4分)。能够及时完善好相关资料,分年度做好资料并入档整理,且保存完整的,记满分。年度资料整理不规范,不齐全,造成资料遗失的,每次扣1分。重要机密资料乱放,造成泄秘,影响工作成绩的,每次扣4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理。

3.到岗履职(2分)。能够认真遵守村级规定,按时到岗,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群众反应良好的,记满分。不遵守工作要求,不按时上班,干部群众反应差的,每次扣2分。

4.服从安排(2分)。能够主动向村两委领导汇报全村计划生育情况,平时能够争取领导的支持,工作服从领导安排的,记满分。工作不主动,汇报不及时,领导不支持的,记0分。

三、业务工作(50分)

1.工作报表(10分)。能够按照全镇统一的时间参加报表,做到信息准确及时,无漏报、瞒报、错报等现象的,计满分。每错报一例信息的,扣2分。每漏报一例新婚的,扣2分,漏报一例出生的,扣3分,漏报一例节育措施的,扣1分,漏报一例孕情的,扣1分,漏报一例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的,扣1分。本月的漏报、瞒报、错报信息计算日期以下月报表日期为截止时间。

2.信息完善(10分)。认真做好各项信息记录的完善工作,计生办每月在工作例会上进行检查,工作手册能够按月在报表前填写完善的,记满分。不能按月填写的,每次扣2分,错登、漏登或不符合逻辑的,每处扣1分。

3.流动人口管理(10分)。认真做好流动人员调查摸底,督促流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且定期寄回环孕检证明,加强对流入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进行环孕检的,记满分。对流动人员底细不清,每出现漏报一例的,扣1分,出现信息错误的,每例扣0.5分。

4.技术服务(10分)。加大技术服务宣传力度,及时督促计生对象落实节育措施,认真组织重点管理对象按时参加环孕检,切实做好药具管理的,记满分。除生理情况或其它原因以外,落实节育措施不及时的,每例扣1分,因为宣传工作不够,避孕节育措施不到位,造成政策外怀孕的,每例扣1分。组织环孕检工作不力,不及时向镇计生办报告,造成重点管理对象政策外生育的,每例扣5分。药具管理不到位,发现有过期变质的,每次扣1分。

5.利益导向(10分)。大力做好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落实,能够按照镇计生办的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使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的,记满分。凡是因计生专干工作不到位,底细不清,造成符合条件的对象不能享受优惠政策,以及虚报、错报骗取政策资金的,每例扣3分,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加重扣分。

四、工作纪律(30分)

1.参加会议情况(5分)。能够按照统一要求,按时参加镇计生办组织的例会或其它业务工作会议的,记满分。无故缺席的,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

2.工作落实情况(10分)。镇计生办交办的工作能够及时、按质按量完成的,记满分。工作拖拉,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连续三次的扣10分,并在全镇予以通报。

3.配合工作情况(10分)。积极配合镇计生办、执法队开展各项工作,能够按要求认真组织且效果较好的,记满分。工作不配合或组织不得力,影响工作成效的,每次扣2分,造成工作被动的,每次扣4分,造成负面影响的,加重扣分。

4.坚持原则情况(5分)。工作中能够讲原则顾大局,全面掌握所有育龄群众基本情况的,记满分。在办证或证明时,把关审核不严,造成计生办发证错误的,或在工作中讲人情,出具虚假证明的,每查处一例,扣5分,并予以全镇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奖惩情况

1.做好上级迎检工作。认真组织安排,完善工作内容,充分做好上级的各种检查、调研等工作,顺利接受省、市、县检查且各项指标达标的,分别加9、6、3分。受到上级书面表彰的,再分别加5、3、1分。

2.做好剖腹产结扎动员工作。凡是通过思想动员,使生育二胎的育龄妇女因剖腹产在手术中自愿落实结扎措施,且所落实结扎手术的育龄妇女占全村剖腹产应结扎手术对象50%以上的,每例加1分,达到60%及以上的,每例加2分。其中纯女户剖腹产结扎的,每例增加2分。(政策外对象除外)

3.纯女户结扎工作。主动做好纯女户思想工作,每落实一例纯女户结扎的,加2分(政策外对象除外)。

4.发现政策外怀孕且外逃对象,并及时向镇计生办报告,经过思想动员使其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每例加5分。

5.在省、市、县工作检查中,因工作指标不达标,造成不良影响的,分别扣9、6、3分,受到通报或处分的,直接评定为不称职专干,并予以相关组织处分,且所在村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

6.凡是群众举报经查实大月份政策外怀孕对象,而村计生专干未上报的,每例扣5分,两例扣15分,三例扣30分。

7.宣传报道工作。各村要认真细致的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亮点并加以宣传报道,奖励方式参照镇级目标考核方案。

8.各村计生专干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打造福田特色。如开展的工作被省、市、县认可并被推广的,年终考核分别加30、20、10(分),并按层级奖励村级专干3000元、20xx元、1000元。

六、考核使用

1.由镇分管领导和镇计生办主任、执法队队长以及相关业务人员,根据各村(社区、管理处)计生专干平时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2.本考核方案每季度汇总评比一次,评出优秀、称职、一般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总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档次,总分在7585分之间的为称职档次,总分在6075分之间的为一般档次,总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档次。年终进行一次大评比,评出年度工作优秀、称职、一般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比参照季度考核结果,结合镇计生办、执法队对每位村计生专干的民主测评而确定。

3.评比结果与村级计生专干津贴、工资等挂钩。①每季度评定的前三名优秀档次的计生专干,由镇计生办奖励300元/人,其它优秀专干奖励100元/人;对一般档次的计生专干由分管领导分别找计生专干以及所在村支部书记、主任进行警示谈话;对不称职档次的计生专干扣发每月的计生津贴,并在全镇予以通报。连续两次评为不称职档次的计生专干,直接评定为年度不称职计生专干。②评为前三名年度优秀档次的计生专干,所在村在目标管理考核中加3分,由镇计生办奖励500元/人,其它年度优秀档次的计生专干,所在村在目标管理考核中加2分,由镇计生办奖励300元/人。对评为年度一般档次的计生专干,停发计生津贴200元;评为年度不称职档次的计生专干,所在村在目标管理考核中扣3分,停发计生专干全年计生津贴。③所有考核结果且作为计生专干本届的主要工作表现存档。

乡镇村级专干考核细则三为加强扶贫专干队伍建设,扎实推进该镇脱贫攻坚工作,近日,千人桥镇制订《舒城县千人桥镇村级扶贫专干选拔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要求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三个考核小组,对各村推荐的21名扶贫专干候选人进行考核。

乡镇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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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对象及分类

按照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将20个乡镇划分为a、b、c三类进行考核。

a类:西屏镇古市镇象溪镇大东坝镇望松乡

新兴乡赤寿乡

b类:玉岩镇斋坛乡叶村乡樟溪乡枫坪乡

裕溪乡

c类:三都乡四都乡竹源乡新处乡谢村乡

板桥乡安民乡

二、考核内容

考核采取量化考核和非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基本分100分,其中经济工作占70分,其他工作占30分,另设倒扣分项目和加分项目若干个。

1、经济工作(70分),包括:

工业经济(a类35分,b类25分,c类10分);

新农村建设(a类25分,b类35分,c类50分);

财政综合管理(5分);

项目推进(5分)。

2、计划生育(6分)。

3、平安、综治、维稳工作(7分)。

4、工作(6分)。

5、旧村改造工作(4分)。

6、垦造耕地、建设用地复垦工作(3分)。

7、生态县建设(2分)

8、综合评议(2分)。

9、扣分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以及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各单项责任书工作及督查等工作实行倒扣分。

10、加分项目。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重点工程政策处理、工业功能区块建设、旅游工作、中心镇建设、省级中心村建设、安置小区建设、人口普查等工作单列加分项目。

各考核项目的牵头组织考核单位见附件1。

三、考核程序和办法

1、各考核项目分别由相关组织单位牵头制定考核细则并实施考核,考核意见下发后20日内,各考核牵头组织单位拟订考核细则,送分管县领导审阅后报县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考核责任单位要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掌握考核对象的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建立台帐,进行动态管理,以此作为全年考核的重要依据。年终综合考核组单位由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办、经贸局、计生局组成,其它考核项目确需赴乡镇考核的,需报县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四、奖惩

(一)奖励

设乡镇目标管理先进单位6名,产生办法:a、b、c三类乡镇考核总分排名第1名的直接获得“乡镇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再按各乡镇考核得分总排名从高到低取3名,从这6名中按得分从高到低取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设优胜奖四名,产生办法:除获得乡镇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6个乡镇外,按各乡镇考核得分总排名取第7名至第10名为优胜奖乡镇;其它乡镇(受到黄牌警告、年度效能排行末位的除外)为达标乡镇。对获一、二、三等奖的乡镇,由县委、县政府授予“乡镇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分别奖励班子成员(年度在该乡镇任职须满半年以上)人均工作经费4000元、3500元、3000元,同时,干部年度考核评定优秀等次的比例可按20%掌握,并作为领导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获得优胜奖的乡镇,奖励班子成员人均工作经费2000元;对达标乡镇,奖励班子成员人均工作经费1500元。对获得一等奖的乡镇,分别再奖励乡镇书记、乡镇长工作经费4000元,对获得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乡镇,分别再奖励乡镇书记、乡镇长工作经费2500元、2000元和1500元。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乡镇,根据乡镇财力,可自筹资金奖励除班子成员以外的干部人均工作经费1500元;其它达标乡镇,根据乡镇财力,可自筹资金奖励除班子成员以外的干部人均工作经费1000元。

(二)惩处

⑴年度综合考核总分排名最后一位的乡镇,予以黄牌警告。

乡镇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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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缴款方式

每个乡镇向县缴纳粮食生产任务保证金5000元,在递交粮食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时一并缴纳;每个村按上年度本村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5%向乡镇缴纳粮食生产任务保证金。

二、管理办法

1.对乡镇。按照2010年度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县对乡镇考核细则中的规定,对各乡镇的粮食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的乡镇,扣除全额保证金;对85分以上的乡镇,返回全额保证金;对70-85分的乡镇,按测算比例扣除保证金。对双季稻生产重点示范片内任务完成比例在90%以下的乡镇,扣除40%保证金。另外,对年内受到县里督查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和受到省市通报批评1次以上的,扣除全额保证金。对返回乡镇的保证金用作奖励乡镇粮食生产有功人员。:

2.对村级。对村级的管理,以乡镇为主,县农业局和财政局加强监管。在具体的操作上,做到三点。一是严明考核细则。各乡镇要参照县对乡镇的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定对村级的考核细则。对双季稻扩面、非农用地与常年抛荒综合整治、种粮大户扶植、种粮补贴据实发放、农业生产指导服务、粮食生产组织领导等六大方面量化记分。其中,双季稻扩面的分值要占到50分以上。各乡镇对村的考核细则在3月30日前报县农业局备案。二是强化督查管理。严格实行乡镇干部包村负责制,切实加强对村级粮食生产的领导、督办与服务。各乡镇要成立3-5人的粮食生产督查考核小组,建立村级粮食生产管理台帐,年内开展4次以上生产情况督查,在年终再进行全面综合考评。每次督查与考评结果均报县农业局,县农业局再会同相关部门抽查,对督查与考评结果不实的,责令乡镇及时改正。三是规范奖惩措施。以乡镇为单位,兑现奖惩。对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的村,扣除全额保证金;对85分以上的村视为合格村,如数返回保证金;对70-85分的村按测算比例扣减保证金。所扣减的保证金直接冲减村干部的工资,在分摊上,村支书和村主任各承担不少于30%(支书、主任为同一人的,承担不少于40%)。同时,对先进村进行奖励,具体的奖励名额与金额由各乡镇自行确定。对全县双季稻生产重点示范片内工作任务完成比例在90%以下的村,扣除40%保证金。

乡镇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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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责任单位

(一)一类单位(15个)

安监局、公安局、住建局、质监局、交通局、教体局、城管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供电公司。

(二)二类单位(17个)

环保局、发改局、人社局、卫生局、工商局、粮食局、气象局、国土局、文广新局、农牧局、水利局、林业局、食药监局、商务局、县社。

(三)三类单位(5个)

监察局、财政局、宣传部、工会、电视台。

二、考核时限

半年考核7月5日前进行,年终考核次年1月5日前进行。

三、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包括控制目标、管理目标和综合评价三个方面。

四、考评办法

采取半年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各责任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执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并由责任书签订人签字后报县安委办。县安委会每半年组成考核组,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一)半年考核:县安委会组织县政府督查室、监察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半年考核组,按照每半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违法违规情况、事故情况、现场抽查情况、综合情况等六项内容,对乡镇部门内业管理和现场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由县安委办汇总,报县安委会领导审查后,予以通报。

(二)年度考核:由县安委会组织县政府督查室、监察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被考核单位内业管理进行考核,并抽查企业现场管理情况,同时,结合半年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结果,报县政府审定后兑现奖惩。

五、考核奖惩

(一)考核采取千分制。原则上半年考核占400分,年终考核占600分。对获得市级以上涉安奖励的,由考核组对有关单位提出奖励加分意见。此外,县安委会单独设立综合评价100分(不列入千分以内,单独记分)。

乡镇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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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xx同志“xxxx”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落实中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决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切实加强乡镇机关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乡镇机关财务收支行为,管好用好各类财政资金,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建立精简、高效、廉洁、务实的政府机构,将反腐纠风工作引向深入。

(二)基本原则

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原则;

2、合理安排支出,有效调剂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

3、精简人员、规范管理、简化程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原则;

4、正确处理单位财务管理与会计集中核算的原则;

二、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工作范围

(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目前财政管理体制状况,本次纳入乡镇会计集中核算的范围是财政全额供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具体包括:乡镇政府机关、财政所、土管所、教育办公室、文化站、广播电视工作站、计生办、民政办、企业办、计生服务站、林业站、农技站、经管站、水管站、畜牧站、扶贫分社等单位。

(二)纳入乡镇会计集中核算的资金范围有四部分:一是财政拨款,包括行政经费、事业费及专项经费;二是专项拨款;三是预算外资金;四是其它收入等。

三、乡镇会计集中核算的基本运作方式

会计集中核算是在单位资金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情况下,由会计核算中心核算、监督和管理各单位纳入财政预算范围的各类资金,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一)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办法

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办法。会计核算与单位分离,统一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原单位一律取消会计岗位,撤销银行账户,其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结算和行政经费、事业经费、专款的拨入、支出、往来款项的收付以及日常会计核算、监督、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统一由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和承担,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报账人员具体办理报账结算业务。

(二)乡镇会计集中核算设置

1、会计核算中心采取向外敞开办公,地点设在各乡镇财政所。中心设主任一名,主管会计、稽核会计和记账会计各一人。

2、会计核算中心暂实行手工记账,条件许可的乡镇可进行计算机记账,逐步过渡到全面实行会计业务电算化。

3、现金、转账、汇兑业务统一由各乡(镇)信用合作社承担办理。

(三)乡镇会计集中核算的业务流程

1、资金流入:属于财政拨款,由财政所根据单位年度预算及其提出的拨款申请,按执行进度通知金库,将款项直接划拨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开户账内;属于专项拨款,由上级拨款单位将款项直接下拨各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账户;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它收入由执收单位直接缴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账户,再由会计核算中心上解乡镇财政专户或金库。

2、资金使用:单位正常的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业务招待费、其它费用等,按规定由单位审核批准后,直接到会计中心报账,托收无承付的水费、电费、邮电费等由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并征得单位同意后支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按现行办法执行。

3、固定资产及物资核算管理:单位原有的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中心按明细入账;单位购置的材料等各项财产物资,会计核算中心根据有关原始单据记账,进行数量、金额控制;同时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及材料登记薄,并定期与会计核算中心核对,保证账实相符,保证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四、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责

(一)单位职责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预算,依法组织收入,积极筹集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资金需要;根据预算和单位用款计划及资金结余情况,及时申请财政拨款;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规定审定、报送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其流失。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原单位的会计工作交由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承担后,资金筹措、分配和使用及固定资产管理等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单位负责人应维护会计核算中心会计依法履行职责,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责

1、会计核算中心要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和有关法规制度,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及时记录、计算和报告单位各种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2、会计核算中心每旬要为集中核算单位提供资金收支结余情况表;每月终了3日内向单位提供月份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支出明细表等;每季终了5日内向单位提供季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等;每年终了10日内向单位提供年度决算,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附表、报表说明书或财务情况说明书。除定期提供上述报表外,根据核算单位管理需要,会计核算中心还应适时向单位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3、会计核算中心要协助单位编好预算和做好财务分析、考核等管理工作,要依法监督单位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好单位会计资料和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4、会计核算中心要对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树立服务观念,在日常工作中处理好服务与监督的关系,处理好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与会计集中核算的关系,处理好与各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关系。

五、会计人员的管理

1、人员来源: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人员从财政系统现有会计专业人员中选调。具体由县财政局组织实施。

2、人事管理:乡镇会计核算中心选调的会计人员统归县财政局管理。会计核算中心要建立健全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并实行定期轮岗。

3、工资福利待遇:凡选调到会计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比照基层财政干部执行。

4、纪律约束:会计核算中心要制定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纪律约束。制定会计核算中心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专职报账员管理办法、工作人员考勤办法、考核奖惩办法、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规定等。要定期对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执行财经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职业道德、知识更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比。凡被评为不合格者,取消其会计执业资格。

六、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实施步骤及组织领导

(一)实施步骤

1、选调会计人员

按照乡镇会计核算中心会计人员选调办法的要求,于12月20日前由乡镇财政所提出意见,经县财政局审核报编制人事部门备案,选调会计人员统一进行岗前业务培训。

2、办理会计移交手续

各单位要按照会计移交办法的要求在200x年12月31日统一轧账,注销原银行账户,统一于200x年元月5日前办理完移交手续。

3、各核算单位确定报账人员

乡镇各核算单位要在办理会计业务移交前,根据单位实际业务量大小,确定一名具备一定财会知识、工作认真负责的专职(或兼职)报账员,具体办理本单位的会计报账业务。

4、正式运行

200x年元月1日各乡镇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工作正式运行。

5、组织审计

各核算单位进入会计中心集中核算后,其移交的会计账务由审计部门进行统一审计,并以审计结论作为会计移交的正式依据。

乡镇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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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长年薪组织结构

院长年薪仍然由三部分构成坚持工作业绩、经营成效、兼顾公平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责任与利益、风险与报酬相一致的原则,坚持有利于调动院长和职工两方面积极性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全区各乡镇卫生院协调发展的原则,结合事业单位“工改”,调整原乡镇卫生院院长年薪由基本薪金、风险薪金、奖励薪金三部分为由基本薪金、绩效薪金、奖励薪金三个部分构成。

二、调整了三部分的内涵和考核指标

原来院长年薪制中,基本薪金是院长收入的基本保障,风险薪金偏重于体现乡镇卫生院的效益,奖励薪金是促使乡镇卫生院积累而提高抗风险能力。我们尊重乡镇卫生院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乡镇卫生院筹资已经从首要任务转变成了任务之一的实际,调整院长年薪构成的内涵,以充分借助分配的杠杆作用,引导乡镇卫生院全面履行职能。

(一)为院长提供基本保障的基本薪金。基本薪金主要根据全区乡镇卫生院院长档案工资中岗位工资的平均数确定,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通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基本薪金分别为每月700元、600元,由农村卫生事业费预算解决,不以考核结果为依据,按月发放。

(二)体现院长全面履行职能的绩效薪金。以全区乡镇卫生院职工现行档案工资总额减去岗位工资总额后的平均数作基数,根据对工作业绩指标的百分制量化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绩效薪金为1倍;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的,按基数的1—4倍兑现绩效薪金。

一、用对核心指标进行考核的办法来考核院长工作业绩、履行职能的情况。

核心指标由三类19个组成。一类是公共卫生工作核心指标10个,即免疫规划接种调查吻合率、结核病人转诊率、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慢非病规范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报告传染病发病率、食品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农村家庭宴席卫生规范化管理率。二类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核心指标4个,即卫生服务质量、基本卫生服务满意度、基本卫生服务满足度、新农合医疗服务。三类是社会卫生管理核心指标5个,即村卫生室建设情况、村卫生室人员管理情况、村卫生室药品管理情况、村卫生室新农合医疗服务管理情况。19个核心指标分别确定了分值,共100分。每年可根据工作重点调整核心指标的权重。与此同时,还设定7个扣分指标,即发生预防接种事故、发生责任性孕产妇死亡、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影响较大的医疗纠纷和医疗责任事故、违反新农合有关规定、乡镇卫生院或院长被区卫生局通报批评。扣分指标也分别给予了2-5分不等的分值。

二、改变原来对年度目标责任书、院长任期阶段目标内容进行考核

绝大部分指标依据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得出结果,如免疫规划接种调查吻合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由每季度的调查结果确定,卫生服务质量由每年的两次外部评价结果确定;部分指标根据日常管理确定;只有基本卫生服务满意度、基本卫生服务满足度等少部分指标需要通过年终考核时通过问卷调查确定。采用核心指标考核,考核工作量大大减少,考核分值的随意性降低。

三是绩效薪金纳入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年度支出预算,年底经考核、审定后一次性兑现。

乡镇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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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内容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政发<>;28号)、《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政办发<>;23号)等文件精神进行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

(二)依法行政职能履行情况;

(三)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四)依法行政监督制度;

(五)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情况。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县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细则(一)》(附后)确定的基本内容进行考核;县政府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按《县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细则(二)》(附后)确定的基本内容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县政府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进行。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组织专班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以自查和重点抽查为主。先由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对照考评细则进行自查打分和总结,并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和自查打分表报县政府法制办。然后由县政府组织专班对被考核对象进行随机抽查考核。评议考核主要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看原始资料、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考评结束后,县政府将根据各单位的考评情况进行通报表彰。

三、考核对象

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包括国家、省垂直管理的单位(名单附后)。

四、考核时间

从年月下旬开始到年月中旬结束,其中:年月25日至月5日为自查阶段,年月6日至月15日为考核汇总阶段。

五、具体要求

乡镇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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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对重点工作实行月考核季讲评半年观摩制度,考核的对象是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第二条重点工作内容的确定

县重点工作促进办会同县考委办依据市上下达的县级领导任期目标,县委全委会、人代会确定的年度工作总体目标,提出考核讲评观摩的重点工作项目,经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定后,由相关职能部门按月进行量化分解,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考委办联合发文下达到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实施。

纳入月考核、季讲评、半年观摩的重点工作项目为招商引资、工业和民营经济、重点项目建设、财税工作、劳务输出、奶畜产业化、蔬菜产业化、果业产业化、环境卫生、社会稳定以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阶段性重点工作。对季讲评和半年观摩的具体项目由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县考委办按季度确定。

第三条组织实施

1、县上成立重点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月考核、季讲评、半年观摩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宏观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副县长,副县长,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担任,成员为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重点工作促进办。

2、成立单项重点工作考核小组。组长由分管县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单项工作业务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各业务主管部门2-3名工作人员。对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阶段性重点工作和其它重点工作也由县级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牵头或业务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

3、单项重点工作考核小组的职责

(1)负责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与量化;

(2)负责考核实施细则的制订、实施与解释;

(3)负责月考核工作;

(4)负责季讲评材料的起草。

第四条制订考核实施细则的原则

1、简单易行原则。考核要突出加压紧逼、跨越发展的主题,内容要少而精,方法要简便。

2、客观公正原则。考核指标要量化具体,多算少评,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准确。

第五条月考核工作

1、考核工作原则上要采取听、看、算的办法进行,听取被考核单位对目标执行情况的汇报,查看现场,验证汇报内容的真实性,以真实的执行数据,比照目标量和目标基分确定得分,排出名次。

2、考核小组要依据考核实施细则,按照上款所列办法,每月深入实地不少于1次,对被考核单位目标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工作要坚持原则,透明操作,反对弄虚作假,平衡照顾。

各考核小组要注重平时考核资料的收集整理,使考核结果建立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为季讲评提供翔实依据。

3、考核小组要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核结果按得分进行排名,并报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县考委办,同时附考核依据的书面材料。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县考委办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考核结果通报全县。

4、被考核单位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在通报公示送达之日起1日内将书面材料报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县考委办,由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考委办进行复查,并作出结论。

第六条季讲评工作

1、季度考核结果。各考核小组要将本季度三个月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汇总,拿出季度考核结果的意见,报县级主管领导审核,于下季度首月5日前报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县考委办。

2、讲评分析材料。各考核小组要依据季度考核结果,认真拟写出有问题、有分析、有改进意见的讲评分析材料,经县级主管领导审定后,于下季度首月5日前报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县考委办。

3、讲评会议。每季度首月10日前召开上季度全县重点工作讲评会。会议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县考委办组织召开。会议按下列议程进行:

(1)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汇报各项重点工作目标执行情况(有关数据事实必须与季末当月向考核小组的汇报相一致),汇报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介绍经验与表态发言的单位可不汇报。

(2)分管领导通报单项重点工作季度考核结果,并就分管单项重点工作进行讲评。

讲评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0分钟以内。讲评内容要注重从全县整体角度把握重点工作的实施情况,查摆问题要准确,剖析原因要从造成问题的主观因素入手,做到透彻明晰,提出的改进措施要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3)奖惩兑现

(4)介绍经验与表态发言

每季度重点工作考核第一名的乡镇、部门主要领导介绍经验,最后一名的乡镇、部门主要领导表态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介绍经验与表态发言材料须于讲评大会召开前3日报县级分管领导、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县考委办审核。

(5)县委、县政府领导讲话。

第七条半年现场观摩

1、观摩点的确定。各单位要将各项重点工作在二、四季度最后1个月的15日前向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县考委办申报观摩点,每个单位不得少于2个,已观摩的点不得重报。县重点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观摩点进行初步筛选后,提出初步名单,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

2、半年观摩时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主要领导简要汇报本乡镇、本部门半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3、确定有观摩点的单位,要精心撰写观摩点的简介材料,积极做好观摩的各项准备工作。无观摩点的乡镇、部门主要领导要在观摩会上作表态发言。

第八条月季考核结果规定

月、季各个单项重点工作的考核结果在排名上,第一名和最后一名不出现并列名次。

第九条奖惩兑现

对季讲评中单项工作考核第一名,并且完成季度任务的奖励1000—2000元,奖金由县财政支付;对单项工作考核最后一名处罚现金200—500元。同时,对季讲评中单项工作第一名的单位颁发流动奖牌一面,最后一名颁发流动警示牌一面。

1、奖金和罚金一律由各乡镇、各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分别按比例获得或承担。

2、奖金和罚金在全县讲评大会现场兑现。罚金不得报销。

第十条月考核季讲评半年观摩制度执行中,考核结果要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督查落实

1、每月各单项工作考核后,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县考委办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抽查,并将进度情况进行通报。

2、讲评大会后3日内,各项重点工作考核最后一名的乡镇、部门要将改进措施书面报送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县考委办,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县考委办据此督查落实。

3、县重点工作促进办和县考委办在讲评大会后及时检查各乡镇、各部门流动奖牌和流动警示牌是否在显著的位置放置,本单位各项重点工作考核名次是否在公示栏公示。

乡镇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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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全面解决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的意见》(组[2009]18号)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全面解决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的意见》(组[2009]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基本报酬考核管理工作由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实施,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负责考核管理宏观指导、检查和督促。

第四条考核坚持日常考核与目标管理考核、组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绩效挂钩、奖勤罚懒的原则。基本报酬发放要做到公开公正,阳光操作。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各乡镇党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结合本乡镇、村实际工作,制定《乡镇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考核细则》。

第六条主要考核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创业承诺、岗位目标职责、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和述职评议情况,其中要分别明确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职责任务,村委会主任要向村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接受党员、村民代表评议。重点考核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情况;当年经济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农民增收、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

第三章考核奖惩

第七条县、乡镇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考核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县考核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下称考核办)。

第八条考核采取召开会议、个人述职、量化打分、个别谈话、走访问卷、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1月份。

目标管理考核:主要考核各村与乡镇党委、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完成情况(各村年初召开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讨论制定当年本村各项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创业承诺目标以及完成任务时限,并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和个人负责的工作完成情况,根据《乡镇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

日常工作考核:主要考核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情况,乡镇党委、政府平时掌握的综合表现和请销假情况(乡镇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离岗外出请销假制度,离岗外出5-15天,要向乡镇党委主要领导请假;连续15天以上的必须书面请假,报乡镇党委主要领导批准,并妥善安排好工作,事后主动销假,请销假登记表归档)。

民主评议考核:分层次召开会议,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向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乡镇住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分别进行述职,参会人员根据其德、能、勤、绩、廉进行测评打分。

第九条考核等次按日常工作考核分(占20%),目标管理考核分(占60%)和民主测评分(占20%),计算确定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本乡镇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总数的30%。

凡本村相关工作被县、乡镇党委政府一票否决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考核等次不得评为优秀。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视情扣发其绩效报酬;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考核不称职的、因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组织分配工作任务或创业承诺事项的、长期外出(一年内累计3个月以上)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的、本村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违法违纪受到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处理的、以及其他方面存在突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等,要取消其当年基本报酬。

第十条考核结果经乡镇党委集体讨论审定并在一定范围公布、公示,由乡镇党委书记签字后,上报县考核办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在县、乡镇推优评先中应予以优先考虑;凡被评为不称职的,除取消基本报酬外,还要责令整改,连续二年以上(含二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

第四章报酬发放

第十二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基本报酬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基础报酬,占全年基本报酬的30%;二是绩效报酬,占全年基本报酬的60%,各乡镇按所享受基础报酬对象人均60%的金额计算总额,由乡镇党委按考核等次研究确定具体金额;三是奖励报酬,占全年基本报酬的10%,各乡镇按所享受基础报酬对象人均10%的金额计算总额,由乡镇党委根据考核对象年度综合表现等情况研究确定具体奖励额度。

第十三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基本报酬由各乡镇统一造册上报,并经县考核办审核同意后,由县财政以直接支付方式划入村干部个人账户。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由一人兼任(含跨村兼任)的,享受两个岗位的基础报酬,其他报酬只享受一个岗位;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不享受基础报酬,绩效报酬和奖励报酬按照考核等次金额发放;财政拨款在职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不享受基本报酬;财政拨款离退休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不享受基础报酬,绩效报酬和奖励报酬按照考核等次金额发放;主持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工作的负责人基本报酬按80%发放。

第十五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如病故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或职务变动、不符合发放条件的,次月起不计算基础报酬,绩效报酬由乡镇党委研究确定,并及时将变化情况上报县考核办审查、备案。

第十六条享受基本报酬的村主要干部,原则上不再发放误工报酬。如遇特殊情况,可由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视村集体经济情况,另行发放。

第十七条对在执行本《办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财政局、民政局负责解释。

乡镇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随着我区建成区面积逐步扩大,近年来。乡村功能日趋完善,旧的管理体制已越来越不适应城市建设、发展和管理的需要。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实施赶超战略,推进跨越式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我区进一步深化乡村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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