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考核意见 第1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有2106个字,预计阅读时间为6分钟,共有112位用户关注,32人点赞!
一、建立基层党员干部每周固定日接待群众制度
1、明确接待主体。接待群众的人员为,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包村干部,各村“两委”成员。
2、统筹合理分工。每周,各村党组织书记要根据工作实际,选择确定一天接待群众;其他村“两委”成员组成1-2个小组,分别固定一天,分工做好接待群众工作,并逐一做好接待记录。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每人一天轮流在镇机关值班接待群众,遇到特殊情况由领导班子成员内部调整;每名包村干部每周也要确定一天,到所包村陪同村干部接待群众。在非固定接待时间,镇、村干部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有重点的约谈部分群众。
3、公示接待安排。每月要制定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接待群众值班表,在各村显要位置张贴公示。各村每周确定的接待日和接待人员,要提前一天通过广播喇叭进行公告,以方便群众反映问题。
4、明确接待要求。要依托“党员110”调度中心、群众工作服务站设立“群众接待大厅”;各村要依托党员服务站设立“群众访谈室”,并设置“群众诉求信箱”,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接待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接待日接待,耐心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并认真填写基层党员干部接待群众情况记录。
二、建立基层党员干部每月走访群众制度
1、制定分工计划。要结合镇领导班子成员包管理区、机关干部包村等情况制定分工计划,与村干部编组进家入户走访。各村要制定村“两委”成员进家入户走访群众的分工方案,将每户群众均纳入走访范围。村人口数超过1000人的,可吸收党员骨干参与走访群众。要在党务公开栏公示每名镇机关干部、村班子成员和党员骨干的走访范围,并制作一张包括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的“党群连心卡”,分发给每户群众。
2、明确走访要求。每名镇机关干部、村班子成员和党员骨干每月分工走访不少于10户,每半年共同完成遍访群众1次。对困难户、上访户和致富能人、老党员及老干部要重点家访。入户家访时,要重点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以及对党委、政府的意见、建议等。要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并认真填写基层党员干部进家入户走访群众民情日志。
3、搞好民情分析。每月,各村“两委”要会同包村干部定期召开民情分析会,对走访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社情民意进行梳理汇总,专题研究,建立民生档案;对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和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并积极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镇要按月调度汇总民情分析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准确掌握各村民情动态;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和共性问题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解决措施。镇、村两级要根据群众诉求,通过公开承诺的方式,集中办好就业、就医、上学、住房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
三、建立每季度公示群众意见办理结果制度
l、定期登记汇总。镇、村要把定期接待、走访群众时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根据问题的难易程度和职责权限,分现场办理、限期办理、转交办理等类型,及时登记汇总,定期分类统计,并填写群众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登记薄。
2、限时办结反馈。对属村“两委”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在收到反映问题之日起半月内办结并反馈;对属镇级工作职责范围解决的问题,应在一个月内办结并反馈;对需镇多个部门、单位共同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各管理区报送至党委,并由镇党委安排相关部门处理并反馈。对已办结事项,要填写群众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反馈单,通过电话、登门拜访、信函等方式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对需经一定时间才能处理的问题,要定期反馈处理进展情况;对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在一个月内向反映人说明情况。对承诺的民生实事,镇、村要明确时限和责任分工,限期办理,及时反馈。
3、公示办结情况。每季度,镇、村要分别召开专题会议,汇总分析本季度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办结情况,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对已办理、正在办理、未办理事项以及民生实事的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建立每半年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制度
l、民主评议时间及参评范围。每半年,对镇、村两级党员干部落实周接待、月走访、季公示制度情况组织一次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对机关干部的评议范围是全体机关干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对村干部的评议范围是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及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户代表。
2、民主评议内容。对镇、村及每名党员干部落实周接待、月走访、季公示制度情况,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同步组织民意调查,听取党员群众对镇、村干部落实周接待、月走访、季公示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最满意和最不满意的地方。
3、民主评议组织形式。每年7月份和12月份,由镇党委作出统一安排部署,将包管理区领导成员和包村干部交叉编组,成立民主评议小组,集中组织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并将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结果报党委备案。镇党委可视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核抽查。
五、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l、严格工作责任落实。镇党委要将建立落实四项制度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各包管理区的班子成员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好督促落实。要组建专门的督导工作组,划片抓好具体工作指导。各村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人,要认真制定本村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分工,务实具细地带头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村委会考核意见 第2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2468个字,预计看完需要7分钟,共有235位用户关注,21人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促进我县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浙委办《关于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加强村级民主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试点乡镇工作基础上,在全县各行政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和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在全县各行政村建立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体系,保障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利;形成对村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向村级组织延伸,促进渔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推进,着重把握以下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为中心,以切实保障渔农民根本利益为落脚点,着力提高村级组织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水平,推动渔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规监督。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调动村民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由村民广泛参与、依法监督、职责明确、程序完备、充满活力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
3、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积极探索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规律,总结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的运作机制,促进监督工作从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向村干部民主决策、履职情况延伸,不断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
三、具体做法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成
村务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成员2至4名,主任一般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成员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一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进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统一挂牌为“**县xx镇(乡)xx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根据实际需要,下设村务公开、财务监督两个小组,人员可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兼任。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一是本村村民代表,政治思想素质较好、遵纪守法、群众信任、熟悉村情;二是熟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涉渔涉农政策,协调议事能力强;三是能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心于公益事业等。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除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外,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文书、报帐员不得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产生
1、提名。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全体村民代表中产生,由村党组织提名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2、考察、审核、公示。候选人产生后,由乡镇纪委会同村党组织成立考察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方法,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交乡镇党委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天。
3、选举。将经考察、审核、公示未发现问题的候选人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差额人数不超过3人,当选人员按得票数从高到低确定,选举结果及时向村民进行公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从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中等额选举产生,过半数当选。
4、村务监督委员会产生的相关会议由村党组织召集。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在村党组织领导下,配合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2、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有权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的村务会议,行使村务公开和财务监督小组的职责,对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用征收资金使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等村务、财务运行情况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
3、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组织开展各项民情沟通活动。
4、对应当依法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的,应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反映,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5、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查村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等,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财务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等。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运行方式
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常设机构,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对村民代表大会负责。原则上每季度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召集一次例会,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村财务监督小组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村级财务开支集体审核活动。
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对村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事前列席行政村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或村委会召开的重要村务会议,确定监督事项,启动监督程序;事中进行检查询问,并将查询结果向村党组织汇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查询意见;事后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向村民代表报告监督结果,重大更改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村民监督委员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行使权力。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自身制约机制和组织保障措施
村务监督委员会应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每半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每年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成员进行年度信任度测评,信任票达不到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一半的,责令其辞职,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按相关程序选举新的成员。
村党组织要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无法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可以向乡镇党委或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乡镇党委和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妥善处理和答复。
村委会考核意见 第3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2479个字,预计看完需要7分钟,共有272位用户关注,24人点赞!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全面解决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的意见》(组[2009]18号)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全面解决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的意见》(组[2009]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基本报酬考核管理工作由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实施,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负责考核管理宏观指导、检查和督促。
第四条考核坚持日常考核与目标管理考核、组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绩效挂钩、奖勤罚懒的原则。基本报酬发放要做到公开公正,阳光操作。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各乡镇党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结合本乡镇、村实际工作,制定《乡镇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考核细则》。
第六条主要考核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创业承诺、岗位目标职责、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和述职评议情况,其中要分别明确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职责任务,村委会主任要向村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接受党员、村民代表评议。重点考核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情况;当年经济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农民增收、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
第三章考核奖惩
第七条县、乡镇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考核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县考核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下称考核办)。
第八条考核采取召开会议、个人述职、量化打分、个别谈话、走访问卷、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1月份。
目标管理考核:主要考核各村与乡镇党委、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完成情况(各村年初召开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讨论制定当年本村各项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创业承诺目标以及完成任务时限,并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和个人负责的工作完成情况,根据《乡镇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
日常工作考核:主要考核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情况,乡镇党委、政府平时掌握的综合表现和请销假情况(乡镇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离岗外出请销假制度,离岗外出5-15天,要向乡镇党委主要领导请假;连续15天以上的必须书面请假,报乡镇党委主要领导批准,并妥善安排好工作,事后主动销假,请销假登记表归档)。
民主评议考核:分层次召开会议,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向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乡镇住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分别进行述职,参会人员根据其德、能、勤、绩、廉进行测评打分。
第九条考核等次按日常工作考核分(占20%),目标管理考核分(占60%)和民主测评分(占20%),计算确定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本乡镇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总数的30%。
凡本村相关工作被县、乡镇党委政府一票否决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考核等次不得评为优秀。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视情扣发其绩效报酬;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考核不称职的、因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组织分配工作任务或创业承诺事项的、长期外出(一年内累计3个月以上)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的、本村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违法违纪受到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处理的、以及其他方面存在突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等,要取消其当年基本报酬。
第十条考核结果经乡镇党委集体讨论审定并在一定范围公布、公示,由乡镇党委书记签字后,上报县考核办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在县、乡镇推优评先中应予以优先考虑;凡被评为不称职的,除取消基本报酬外,还要责令整改,连续二年以上(含二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
第四章报酬发放
第十二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基本报酬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基础报酬,占全年基本报酬的30%;二是绩效报酬,占全年基本报酬的60%,各乡镇按所享受基础报酬对象人均60%的金额计算总额,由乡镇党委按考核等次研究确定具体金额;三是奖励报酬,占全年基本报酬的10%,各乡镇按所享受基础报酬对象人均10%的金额计算总额,由乡镇党委根据考核对象年度综合表现等情况研究确定具体奖励额度。
第十三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基本报酬由各乡镇统一造册上报,并经县考核办审核同意后,由县财政以直接支付方式划入村干部个人账户。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由一人兼任(含跨村兼任)的,享受两个岗位的基础报酬,其他报酬只享受一个岗位;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不享受基础报酬,绩效报酬和奖励报酬按照考核等次金额发放;财政拨款在职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不享受基本报酬;财政拨款离退休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不享受基础报酬,绩效报酬和奖励报酬按照考核等次金额发放;主持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工作的负责人基本报酬按80%发放。
第十五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如病故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或职务变动、不符合发放条件的,次月起不计算基础报酬,绩效报酬由乡镇党委研究确定,并及时将变化情况上报县考核办审查、备案。
第十六条享受基本报酬的村主要干部,原则上不再发放误工报酬。如遇特殊情况,可由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视村集体经济情况,另行发放。
第十七条对在执行本《办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财政局、民政局负责解释。
村委会考核意见 第4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1571个字,预计看完需要4分钟,共有172位用户关注,47人点赞!
**根据全国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不断推进“三级联创”活动的通知》(浙组〔**〕18号)、《中共温州市委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的意见》(温委发〔2003〕95号)和《中共文成县委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的意见》(文委发〔2003〕116号)要求,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创优评星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不断完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切实加强“五好”乡镇党委和“五好”村党组织创建工作,积极营造创优争先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建设“三个文成”、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考核原则。紧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好”内容,对农村基层组织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评定相应星级。“五星”农村基层组织对应“五好”农村基层组织。
2、坚持动态定级原则。每年对农村基层组织进行一次考评,对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予以降级,对工作成效明显、符合升级标准的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升级,不搞“终身制”。
3、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标准,不搞平衡照顾,未达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不予评定相应星级,要求其继续创建。“五星”农村基层组织是创优评星的最高级别,起着示范作用,严格把关,确保达到要求。
4、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根据评星对象的基础条件、经济人口规模等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考核指标,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统筹规划、分类创建、整体推进,不搞“一刀切”。
三、工作方法
1、评星对象:全县所有乡镇党委、村党组织。
2、评星标准。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新形势下农村党的建设和农村工作实际,制定考核内容和标准,具体为“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新农村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等5项考核内容(详见附件),每项考核内容以百分制计,达到80分的得1星,5项考核内容得分都达到80分的得5星。
3、评星程序。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1)“五星”乡镇党委。乡镇党委申报,县委考核定级、并在本县一定范围内公示3日后,报市委组织部验收。(2)“五星”村党组织。村党组织申报,乡镇考核定级、并在本乡镇公示3日,经县委组织部验收后报县委审批公布。(3)“四星”及以下乡镇党委。县委组织部组织考核定级并发文公布。(4)“四星”及以下村党组织。乡镇党委考核定级并发文公布。
4、创建规划。各乡镇在全面评估本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制定5年创建规划和年度创建计划。从**年开始,“五星”乡镇党委和“五星”村党组织年度创建名额及创建名单每年年初上报县委组织部。
四、结果运用
1、星级评定结果与党建考核评先挂钩。星级评定结果作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被评为“五星”乡镇党委、村党组织的,对其相关负责人给予适当奖励;“五星”村党组织达不到年初创建目标的乡镇一般不能评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乡镇,被评定为“三星”及以下的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当年一般不能被评为年度考核先进,两年内一般不能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实行升级表彰、降级通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年初对升级的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进行通报表彰,对降级的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
五、其他
**对农村基层组织进行创优评星,是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有力抓手,直接关系着我县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巩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各乡镇要结合《中共文成县委关于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实施“双十双百”计划的实施意见》(文委发〔2005〕76号)文件要求,从贯彻落实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创优评星工作。
村委会考核意见 第5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696个字,预计看完需要2分钟,共有276位用户关注,20人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村级管理体制,激发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2010年度村级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现就2010年度行政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三部分。一是综合部分。具体从农业经济、工贸经济、安全生产、村镇建设、社会事务管理、劳动保障、综合治理、党建群团、人大政协等方面(见附件1)进行考核。二是奖励部分(见附件2);三是扣分部分(见附件2)。考核内容按各办、所、中心、线的定性指标进行落实。
二、考核标准
各行政村根据完成实绩,在自评的基础上,镇实行分线考核计分,
总分相加。综合部分满分为1000分,年度考核奖参照陆党发[2008]61号文件执行。其中奖励工资以考核结果为依据,每10分奖励额3—6元,最
高额为600元。月奖励工资额结合村总人口数确定发放标准,总人口在1500人(含)以下的村,每10分为3元月考核奖发放标准;总人口在1500—3000(含)人的村,每10分为4元月考核奖发放标准;总人口在3000—6000(含)人的村,每10分为5元月考核奖发放标准;总人口在6000人以上的村,每10分为6元月考核奖发放标准。
三、组织领导
镇党委成立行政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蔡柏灿任组长,周烈钢、毛善庆、黄万灿、沈小坤任副组长,其他班子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岑斌兼任,具体由组织办牵头负责实施。
四、考核办法
1、自评:年终各行政村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考评,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填写好自查打分表,报镇党委组织办。
2、考评:先由各办、所、中心、线对每个村的工作实绩逐项进行评比打分,并将考核测评表报镇党委组织办。
村委会考核意见 第6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2790个字,预计看完需要7分钟,共有152位用户关注,28人点赞!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推行农村干部全日工作制,逐步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能脱产从事村级公共事务管理服务的干部队伍,健全完善管理、培训、考核等方面配套制度,逐步完善村干部经济待遇和工作管理、村务运行机制,加快推进美丽西坞乡村和文明街道建设。
二、积极推行农村干部专职化管理
农村专职干部是指专门在行政村从事农村建设、管理和服务,并实行全日制上班制度的工作人员。农村专职干部分农村专职主要干部和专职非主要干部两类。
1、专职干部的选用条件。专职干部的选用应按照专职化要求,从政治素质、能力作风、群众公认度以及任职年龄、工作精力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定,包括以下7项:
①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各项决定、决议;
②群众公认度高,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自律;
③工作作风务实,责任心强,热心为村民服务;
④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致力发展村级经济,善于做群众工作,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⑤能胜任农村工作,身体健康,精力集中;
⑥能保证全日制工作时间,并作出全日制上班承诺,全身心投入村级各项工作;
⑦年龄要求一般为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不宜被选用为专职干部的对象包括:
①自身没有精力到村担任农村专职干部的;
②身体素质较差,不能胜任农村专职干部的;
③受过治安拘留、管制及以上等行政处罚期满不足三年的,或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党纪处分不满三年的;
④街道党工委认为不宜作为农村专职干部的。
2、专职干部的选用程序。
(1)专职主要干部的选用程序:先由各行政村主要干部结合本村、本人实际情况对照农村专职干部选用条件向所在农村总支提出专职化申请;农村总支综合现村干部平时工作情况,提出选用人选初步意见,报请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后,确定专职干部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村主要干部可在村级组织换届后向街道提出任职专职化的申请,即三年申请一次;在届期内,街道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对专职干部选用对象进行适当调整。
(2)专职非主要干部的选用程序:由各行政村党组织具体负责实施。专职人选由村两委会提出初步意见,可优先从村两委会成员中选用,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从村两委会成员以外选用。专职人选须经村“五议二公开”程序确定,并报相应农村总支和街道组织办备案。专职期限参照村专职主要干部执行。期限内,各村党组织可根据选用人员平时工作表现情况作适当调整,并报街道组织办备案,由街道党工委核定非主要干部的职数,大学生村官不占村专职干部职数。
三、全面实行农村干部上班固定工时制
专职干部应实行全日工作制,非专职干部应实行半日工作制。在出勤考勤上,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即每名村干部从周一至周五实行上班考勤,逢节假日有人值班,并认真履行签到手续。同时,建立村干部去向告知制度,即在办公室外设置“去向告知牌”,在工作时间内,在干部去向告知牌中标明办公、开会、外出、请假等情况。
四、切实加强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运行
要结合农村专职干部的选用,选好配强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一人多岗、交叉兼职,要明确具体的岗位职责,正常性地开展民政残联救助、劳动就业保障、卫生计生、外口管理服务等便民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村文书、妇女主任、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原则上都应该在便民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办公,并做好服务事项登记记录。同时各村可通过发放《致村民一封信》、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公布中心服务热线等形式,加大对服务中心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村民群众对中心的知晓率,切实提升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使用率和实效性。
五、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干部考评机制
1、实行农村主要干部“三百”考核制。对村主要干部的考核实行行政村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工程项目考核和干部个体考核三个百分制考核办法。
(1)目标责任考核。根据街道党工委年初制订的《关于对农村主要干部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的意见》,对各村党建、维稳、计划生育等方面进行全面量化明细,实行百分制考核。
(2)重点工程项目考核。对纳入街道年度重点工程项目、本村今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项目及实事工程项目,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项目运行、进展、完成情况,给予考核评分。
(3)干部个体考核包括街道评价和群众代表评议,分别由街道班子领导和党员村民代表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村主要干部进行实绩评定,量化后按照街道考评分占40%、党员村民代表考评分占60%的权重,计算确定村干部个体的综合考评得分。
2、规范农村主要干部考评程序
一是开展自查自评。村两委班子根据街道党工委年初考核目标,在严格对照街道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打出本村目标责任考核的自评分数。
二是村干部述职述廉。按照村干部“双述双评”要求,村两委会成员特别是主要干部应向街道及村党员、村民代表进行口头或书面的个人述职述廉,村党组织书记还应就村级班子整体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是开展质询。针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使用,救灾款物的发放及群众关心的各种公共事务和热点难点问题向村干部进行询问和质询。
四是考核评分。街道根据行政村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重点工程项目考核办法,对行政村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发放街道班子领导评价和党员村民代表评议表,对村干部个体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同时,按照“三百”制考核办法确定村主要干部综合考评得分。
五是公示考核结果。行政村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和村干部个体综合考评得分要在村两委及村民代表中公开,并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村民或考核对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书面或口头向街道提出。街道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作出相应处理。
六是考评结果运用。考评所得的村主要干部奖金系数应与村干部考核奖金直接挂钩。
非主要干部年终考核由各行政村具体负责。
六、规范专职干部薪酬标准
1、农村主要干部薪酬由基本报酬、绩效考核奖金等组成。
(1)基本报酬。基本报酬标准仍按现行村干部报酬政策确定,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为报酬基数的100%,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为报酬基数的80%。其中,专职干部另设全日制津贴600元/月(从实施之月起执行),非专职主要干部不享受该项报酬。
(2)绩效考核奖金。村主要干部的绩效考核奖金由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和重点工程项目考核奖两部分组成,将适当拉大奖金差距,全面客观反映农村主要干部的工作实绩。目标责任考核奖按街道《关于对农村主要干部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的意见》标准执行,目标责任考核最终得分,以行政村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和村干部个体综合考评得分,按照7:3的权重比例计算确定。重点工程项目考核奖根据考评结果,由街道另行予以奖励,确保优秀专职村党组织书记的年均收入不低于3万元。
农村主要干部的基本报酬,由市财政统一列支,年度绩效考核奖金由街道财政列支。
村委会考核意见 第7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5449个字,预计看完需要14分钟,共有257位用户关注,26人点赞!
“四民主一考核”是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暂行规定》的核心内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是一个难得的机遇,有利于引导广大农村干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治村理事能力,为加快推动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下面,我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和党委研究的意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强化意识,充分认识深化实施“四民主一考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民主一考核”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综合考核,是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和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近年来,镇党委、政府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社会稳定和计划生育两个关键,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村级规范化建设三大工程”总体布局,以“树立旗帜,定准《标尺》,叫响口号,营造氛围”为目标,以加强村级组织和农村工作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村级操作规程《标尺》为突破口,狠抓村级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壮大农村党员队伍,创新农村社区组织建设和“效能服务联系点建设”,完善村级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拓宽民主参与渠道,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基础,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但我们也要看到,在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方面仍然程度不同地存在不够系统、不够健全、不够规范的问题。有的党支部习惯于传统的领导方式方法,忽视村民自治机制的作用;有的村委会片面认为村民自治就是村委会说了算,不能正确处理村民自治和党的领导的关系;一些村干部盲目决策违背群众意愿,事情没有办好,造成干群关系紧张;有些村没有认真实行村民自治,党组织威信和战斗力下降,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受到削弱。这些问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削弱了党的执政基础。加强村级治理机制建设,深化实施“四民主一考核”,对引导农村基层组织、党员干部,适应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提升农村基层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民主一考核”贯彻了中央和省委对建立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是加强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规章。一是有利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核心地位。二是有利于维护广大农村群众的知情权、参政权、监督权、话语权。“四民主一考核”的实施,尤其是关于村务、党务、财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关于召开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议定村级重大事务的规定,有利于广大群众充分发挥自身的参政权和话语权;关于民主监督的相关规定,则有利于保障群众的监督权。三是有利于推动村级事务、财务、党务的公开,促进农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四民主一考核”的深化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村务、财务、党务公开的规范化进程,对于促进农村事务的公开化、透明化,推动农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有重要意义。
二、扎实推进落实,确保实施活动效果
加大宣传教育,夯实群众基础。去年12月,《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暂行规定》下发后,镇党委按照上级要求,召开了村两委成员参加的培训学习会议。“四民主一考核”是贯彻落实《暂行规定》的核心内容,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深入学、反复学,力求学深、学透。我们今天在座的同志都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不但要学习其基本内容,还要力争将一些重要规定和程序熟记于心,达到运用自如,融会贯通。要把宣传落实“四民主一考核”与本村实际情况、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弄清楚村级工作应该怎样开展,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可以做、应该怎样去做,努力营造守制度、讲规范、重程序的浓厚氛围。各村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宣传培训。一是利用广播喇叭、宣传栏、标语、过街布帘子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四民主一考核”,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确保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群众、四支队伍了解、掌握、熟知。二是依托远程教育阵地,组织党员干部群众收看专题片《大家的事情大家办――村民自治》,村级工作规范课件《标尺》;创新建立“网上为民服务大厅”,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可以通过远程教育网随时查看村级重大事务、党务村务公开、重大政策规定等各项内容,畅通党员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渠道。三是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优势,成立宣传“四民主一考核”指导组、宣讲队,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和进村入户等宣传方式,深入宣传“四民主一考核”的主要内容、基本程序和操作办法,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清楚、弄明白。让广大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受到教育,为深化实施“四民主一考核”夯实群众基础。
完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抓落实。深化实施“四民主一考核”,关键是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结合当前开展的各项工作,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切实保障农村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话语权,全面落实好“四民主一考核”。
一是学好用好《标尺》,在规范决策程序上下功夫。自镇党委政府推行十一项农村操作规程以来,全镇形成了“按程序办事,用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目前的农村基层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更多,工作要求更高,这就要求我们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必须有严格的程序作为保障。今年我们将在学好用好标尺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村级重大事务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例如村集体资产处置、宅基地规划、土地调整、兴办集体项目等,在进行决策时都要实行重大事项提报、调查分析、风险评估。各村在开展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前一周,召开村党组织或村“两委”会议,研究拟定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填写《村级重大事项申报表》,报管理区审核把关,管理区书记签字后提报评估办公室,进行风险评估;镇评估办公室就拟决策事项通过进村入户、实地查看、征求意见、结果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可以实施、暂缓实施或不能实施的建议,形成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报告,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后,形成相应的实施意见。为确保村级重大事务风险评估机制的落实,同时建立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重大责任追究四级风险责任追究制度,以此严格程序,实现村级决策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是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在完善管理制度上下功夫。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就要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村规民约》是实现村民自治的一种有效途径。其内容一般包括村庄规划、土地管理、经济发展、财务管理、社会治安、婚姻家庭等方面,各村要组织全体村民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实施是村民自治的重要表现,村民委员会是村规民约的组织实施者,对违反的村民要按照《村规民约》进行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久而久之,广大农民群众就会形成一种按章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我管理。08年我镇各村制订了计划生育方面的村规民约,经过近两年的施行,收到了良好的成效。每个村都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本村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内容,建立健全村级各项事务管理制度。如合理确定村干部集体办公、共同研究和处理村务、及时答复群众疑问等制度,规范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制定完善集体资产监管办法等。
三是拓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渠道,在强化民主监督上下功夫。村级民主监督作为村民自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基层民主的保障。要求各村成立党务村务监督小组,明确成员职责。认真落实党务、村务公开制度,设立党务村务公开栏,明确党务、村务公开内容,每月10日为公开日,重要事项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镇党委政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信箱,每年对党务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村民反映的问题经查属实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各村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认真落实财务全程公开制度,尤其是每月的财务收支、村招待费、交通费等都要在村务公开栏单列,逐笔公布。实行财务双向公开制度,一要在镇政府公开栏张榜公布,二要在村公开栏张榜公布,合并村的同时在村中心公开栏和大组分公开栏张榜公开。进一步加强财务、资金、公章、合同四代管,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推进村务事项从实施结果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建立村民代表联户村干部包户制度,协调所联系户、所包户认真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难点工作,并将所联系户、所包户的意见建议反馈给村两委,以此拓宽村民知情渠道,形成网格化监督管理机制。建立民主决策听证制度。通过召开由四支队伍负责人、老党员代表、离退休干部代表等参加的民主听证会,监督村级民主决策情况,促进监督工作从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向村干部民主决策、履职情况延伸,不断完善村级民主监督制度。
四是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在健全村级班子管理约束机制上下功夫。村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村子强不强要看“领头羊”。在09年12月19日的全县《暂行规定》培训班会议上,县委书记马书记要求我们村干部关键做到:开阔眼界,解放思想;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会干敢干,干就干好;忠于使命,无怨无悔。我镇的绝大部分农村干部,工作认真负责,干出了成绩,干出了口碑。但是,也有极少数农村干部工作消极,疲于应付,甚至私欲膨胀,主要表现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这种现象严重危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的形象。因此,建立健全村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好村干部的工作责任,加强对村干部工作行为的监督检查显得尤为重要。根据“四民主一考核”要求,镇党委加大考核监督力度,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对村“两委”班子,重点考核履行职责情况、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为民办实事情况,重点是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实行过错问责;对村“两委”成员,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是工作实绩。实行工作责任履职承诺制,每年年初,村“两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年内拟为群众办的几件实事,报经乡镇党委审核后,由镇党委与村党支部书记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由镇党委在年底进行考核,与干部的工资待遇、表彰奖惩相挂钩;两委干部要对工作任务作出书面承诺,并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上公开承诺,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内张贴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民主评议制,民主评议对象为村两委班子及成员,每年评议一次,一般在年底进行。民主评议由镇党委统一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在村“两委”成员人人述职的基础上,对村干部的综合表现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评价。凡评议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由乡镇党委谈话诫勉;不称职票超过二分之一的,是党支部成员的,予以免职;是村委会成员的,劝其辞职,劝而不辞的,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依法罢免。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将参照镇党委政府制定下发的《中共镇委镇人民政府农村干部月度考核暂行办法》和《中共镇委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工作考核意见》文件执行。
实施典型带动,全面提升村级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村级治理机制建设,深化实施“四民主一考核”,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至关重要。从我镇实际情况看,推进“四民主一考核”机制的规范运行,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其中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是一个重要的方法。为此,镇党委研究决定,确定后、、、、、、等村为推行“四民主一考核”示范村,通过强化领导力量;加大工作措施,深入研究解决“四民主一考核”实施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深入探索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做法,着力培养选树一批落实“四民主一考核”机制的“样板村”,总结推广一批推进“四民主一考核”机制落实的有效经验,有效推进全镇“四民主一考核”机制规范运行,提升全镇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
三、切实抓好组织领导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镇党委把深化实施“四民主一考核”作为推动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领导组织,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书记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村党支部书记落实好“具体责任人”的责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要紧紧围绕“四民主一考核”,严格抓好组织实施,推动村级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实现农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综合考核,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确保“四民主一考核”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指导监督。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办牵头抓总,经管站、民政、农业综合服务站等涉农部门共同参与的村级治理机制。积极举办培训班,通过印制工作流程图、记事本、小册子等相关材料,指导各村党员干部熟悉掌握主要环节和操作步骤,规范实施“四民主一考核”。定期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组织参观学习,提高镇、村党员干部推行实施“四民主一考核”的水平。加强检查督查,定期督导通报情况,严格农村年度目标工作考核奖惩。加强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要完善机制,巩固提高。镇党委要把深入推进实施“四民主一考核”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载体,作为扩大基层民主、夯实组织基础的重要抓手,在全镇39个行政村和后社区全面铺开,结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农村工作规范化建设,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大力推进,在组织实施中逐步完善提高,使其成为农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生机活力的村级治理新机制,提高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村委会考核意见 第8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3404个字,预计看完需要9分钟,共有155位用户关注,58人点赞!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7〕67号)、《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湘办发〔2011〕3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镇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整合村级纪检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三方力量,构建起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一体化监督模式,切实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缺位、虚位、越位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为目标,以完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为核心,不断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二)基本原则。
1、村务监督委员会能真正发挥作用,不流于形式;
2、不增加村级工作负担和财务负担;
3、人员大稳定、小调整。
(三)工作目标。所有行政村(社区),建立权责明确、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
规范建设好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
(1)机构简况: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主任1名,主任原则上由党员担任,其中应当有具备财务、管理知识的人员,提倡老中青搭配。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接受镇纪委和村级党组织双重领导,以镇纪委为主。
(2)准入标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接受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②依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全年常住在本村(社区);③熟悉村情,协调议事能力强,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④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限定,身体健康。⑤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人选审查严格按照村级组织成员“九不选”要求进行,不得把“两委”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安排进入村务监督委员会。
(3)产生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产生实行“两推一选”。镇纪委、村党组织要把好人选关,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2019年10月底之前完成全镇所有村(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规范建设,对符合标准、运转良好的,应规范管理,对明显不符合标准的、运转不正常的应依法依程序重新改选。
(二)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1.监督民主决策。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以列席村支两委成员会议,主要监督“四议两公开”程序到位;重点监督惠农强农政策落实、支农资金物资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精准扶贫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的民主决策。
2.监督“三资”管理。监督制定村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村财务事项按月进行审查。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的票据不得入账;对有争议的票据,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当场提出质疑,可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配合镇按规定组织会审、检查村“三资”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
3.监督村务公开。审查村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符合规定或村民有合理要求的,应督促及时重新公开。
4.监督工程项目。对村、组两级工程项目从立项、招投标、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以及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
5.监督廉洁履职。主要监督“两委”干部是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存在工作态度蛮横粗暴,工作纪律散漫随意,生活作风腐化堕落等问题。参加对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年终考核考评工作,在村民代表会议上主持对上述人员公开进行民主评议。
(三)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方式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须按照职责权限、工作内容进行履职,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决策和管理,不干预村(社区)“两委”日常工作。
1.密切关注,收集意见。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对监督职责所涵盖的内容保持时刻关注,尤其是对于涉及村级问题决策、村组干部任免、项目工程以及1000元标准以上资金使用等内容要重点关注。同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2.定期商议,提出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时间每周至少要有一天,全体会议应每月定期一天,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召开工作月例会,定期对村务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和梳理村务、财务等情况,并围绕监督事项,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收集到的意见,提出工作建议。
3.严加监督,事前提醒。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和村(社区)“两委”干部履职情况应严加监管;对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应要及时掌握情况,及时提醒,加强疏导,督促解决;对于既成事实的有关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督促有关方面立即整改,对应当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向村党组织、镇纪委反映。
4.及时报告,通报反馈。对于获准公开的各项监督事务,村务监督委员会可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等形式,及时通报反馈监督结果。对于群众反响的信访问题,尤其是涉嫌贪腐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党组织、镇纪委报告。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一次向镇纪委报告监督工作情况;每半年向村党组织汇报一次村财务监督情况;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未经镇纪委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监督掌握情况,不得煽动群众与基层组织对立。
(四)组织开展考核评估
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半年度工作检查和全年工作考核。半年度工作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走访调查的方式进行,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年终考核内容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日常基础工作考核50分;二是民主测评50分(其中镇纪委测评20分,村(社区)“两委”干部评分10分,村民代表测评20分);评议和考核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结果划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评议和考核情况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岗位补贴相挂钩。
1.日常基础工作考核(50分)
①监督民主决策(10分):实行倒扣分制,扣完本项10分为止。
一项惠家强农政策未按政策落实扣2分,一项支农资金物质使用未按政策落实扣2分,一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未按政策落实扣2分,一户农村危房补助对象未按政策落实扣2分,一项精准扶贫政策未按政策落实扣2分。
②监督“三资”管理(10分):实行倒扣分制,扣完本项10分为止。
未制定村财务计划扣2分,未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扣2分,未按月对村财务事项进行审查每次扣2分,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的票据入账每次扣2分,未配合镇按规定组织会审、检查村“三资”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每次扣2分。
③监督工程项目(10分):实行倒扣分制,扣完本项10分为止。
立项未监督每次扣2分,招投标未监督每次扣2分,建设工程未监督每次扣2分,质量验收未监督每次扣2分,资金预决算未监督每次扣2分,资金支付未监督每次扣2分。
④监督村务公开(10分):实行倒扣分制,扣完本项10分为止。
未审查村务公开的内容每次扣2分,未按时间张榜公布每次扣2分,未按程序村务公开每次扣2分。
⑤监督廉洁履职(10分):实行倒扣分制,扣完本项10分为止。
村(社区)“两委”干部有违纪违规被查处的每人次扣10分,未主持村“两委”成员民主评议的每次扣5分。
2.民主测评。(50分)
由镇纪委、村(社区)“两委”干部、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和民主评议。
①镇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的评价计分(20分)。测评综合满意率在85%以上的得20分,75%-84%得16分,60%-74%得12分,59%以下不得分。
②村(社区)“两委”干部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的评价计分(10分)。测评综合满意率在85%以上的得10分,75%-84%得8分,60%-74%得6分,59%以下不得分。
③村民代表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的评价情况(20分)。测评综合满意率在85%以上的得20分,75%-84%得16分,60%-74%得12分,59%以下不得分。
3.一票否决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当年绩效奖金。
①不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干部群众意见较大,引发因村务管理问题的越级访、集体访或恶性事件的。
②不充分履行监督职责,致使村经济遭受重大损失或村监会成员违法违纪被查处的。
③村监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
④连续三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
⑤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低于60分的。
4.考核结果的确定和使用
(1)考核结果的确定。考核共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85分以上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的使用。实施奖惩机制,年底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中评选出若干“村务监督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劝退辞职或依照规定程序予以罢免。
(五)明确相关经费保障
村委会考核意见 第9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606个字,预计看完需要2分钟,共有132位用户关注,46人点赞!
一、考核对象
全镇8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两委”班子。
二、考核内容
坚持工作重在基础、重在平时、重在实效的指导原则,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两个部分。
(一)年末综合测评(50分)
1、群众民主测评(30分)
2、镇领导打分(10分)
3、驻村(居)干部打分(10分)
群众民主测评考核方案另文下发。群众民主测评满意率在90%(含90%)以上记满分30分,满意率在80%--90%(含80%)按比例计算,满意率在80%以下不计分,镇领导和驻村(居)干部打分满分为10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二)村(居)日常事务(50分)
1、轮班情况(15分)
2、基层组织建设(15分)
3、工作作风(20分)
考核细则见附件二。
三、考核实施
镇党委、政府成立村(居)班子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一),负责本考核办法的组织实施。
1、自评。督促村(居)“两委”班子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评。
2、测评。召开党员、村(居)民代表及人大代表参加的大会,对村(居)“两委”班子进行测评打分。测评结果作为镇考核组评价考核村(居)“两委”班子绩效的重要参考依据。
3、评定。村(居)班子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初评结果提交镇党委、政府讨论、确定。镇党委召开镇党政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扩大会议,研究讨论村(居)“两委”班子的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结果。经镇党政班子集体讨论通过的村(居)“两委”班子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要在镇、村(居)公示,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村委会考核意见 第10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932个字,预计看完需要3分钟,共有257位用户关注,52人点赞!
1.三提三审一承诺。各乡镇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积极为民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常抓党的建设、勤奋廉洁干事等六个方面,抓岗位定责。年初村'两委'换届后。采取党员群众提、干部个人提、乡镇党委提的方式,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提出了村党组织书记任期目标和年度岗位目标。由乡镇党委主持,通过村'两委'会议初审、党员群众代表复审、乡镇党委会议终审,层层审议确定了任务具体、重点突出、奖惩明确、切实可行的任期目标责任书和年度岗位目标责任书,并由乡镇党委书记与村党组织书记签订生效。各乡镇还结合实际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制定了'岗位目标承诺书'和'履行承诺监督卡'统一在各村党务政务公开栏中长期公开,接受监督。全市59名村党组织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公开岗位承诺达到100%
2.双述双评一公示。并以召开讲评会、现场督查、观摩交流等形式,抓评议监督。指导各乡镇普遍建立了领导干部包村挂项、站所股室结对帮扶、机关干部驻村蹲点等长效机制。督促指导村党组织书记勤奋工作、认真履职。结合乡镇党委换届和创先争优群众评议活动,各乡镇突出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和廉洁自律三项重点,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向乡镇党委或党代会述职并接受民主测评,党员群众大会上述职并接受民主评议,乡镇党委综合述职评议情况,确定评议满意度排名,并向党员群众公示。同时,明确要求乡镇党委在村党组织书记任期届满时,根据年度考评情况、任期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村党组织书记任期满意度排名,并向党员群众公示。今年,全市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乡镇党委满意度、党员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2%以上。
3.一考两问三挂钩。抓考核奖惩。年底。综合岗位责任书考核和'双述双评'情况,由乡镇党委组织年度考核。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同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排名末尾、党员群众评议满意度低于80%由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问效;对造成重大失误、违纪失责的进行专门问责,给集体或群众造成损失的还要处罚赔偿。
坚持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评优树模、工资待遇相挂钩,对实绩突出、考核优秀的优先推荐考录公务员、担任'两代表一委员'评树先进、全额发放绩效工资和奖金;对考核不称职、群众意见大的扣除部分绩效工资和奖金,并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考核排名末尾、群众反映强烈的提请党员大会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