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考核办法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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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分行信贷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及运行情况
按照农发行总行转发了河北省承德市分行加强二级分行经营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大部分行是在二级分行现有的9 个职能部室的前提下, 分别组建贷款营销评估平台、 贷款审查审议平台、 风险案件管控平台、 资源配置考核平台和员工队伍建设平台, 5 个平台分别挂靠客户部、信贷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 计划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 其中, 贷款审查审议平台作为 5 大平台之一, 是全行信贷管理工作的基层和基础平台。
( 一 ) 审查审议平台建设进展情况 。一是构建了平台组织机构。 根据总行 《关于加强二级分行经营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行结合实际, 积极开展基础平台建设工作, 各行基本于 2010 年完成了二级分行贷款审查审议中心的分设工作。 江苏省二级分行均成立了贷款审查审议中心, 中心办公室设在信贷管理部门,除将信贷管理部人员作为平台基本构成人员外, 各二级分行均选拔了支行业务骨干, 将其充实到中心人才库, 中心的运行在组织和人力方面得到了保障; 浙江省分行下辖 10 个二级分行和省分行营业部,对二级分行推行了组织机构扁平化改革,在上收县级支行业务审批权限的同时, 逐步向二级分行下放评级、 授信和信贷审批权限, 实现二级分行从管理向经营管理转变; 湖南省于 2010 年 9 月底, 全面完成了 14 个二级分行的经营基础管理平台建设。 二是明确了平台工作职责。 各行基本按照承德市分行的模式, 明确了平台统筹辖内贷款审查审议工作的主要职责: 包括受理客户部门和县级支行报送的各项信贷事项; 根据国家金融、 产业和行业政策,结合当地实际, 拟订信贷业务发展指引;对审批权限内报批信贷事项的完整性、 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 出具审查意见;对 cm2006、 企业征信等信贷管理系统进行运维管理; 开展信贷资产运营管理的监测、 分析、 评价, 及时提示贷款风险; 组织贷款审查小组的工作, 履行贷审办职责, 发挥平台的整体优势。 三是建立了平台工作机制。 依照总行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 各行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了 “一体化”审查和运行管理工作机制, 建立了平台例会制度、 例会议定事项的督办制度、 平台集体学习和培训制度、 业务部门和上下级行的联动制度、 贷审委对客户的回访制度、 审查人才库管理制度、 贷款审查质量评价制度、 贷审委委员考核制度等等, 为贷审中心建设和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其中广西区百色市分行结合自身实际, 自2011 年下半年开始在二级分行平台设立贷款项目会审、 贷款发放支付、 审计检查把关等三个管控窗口, 建立健全 “三项制度、 两个台账、 一张审批单” 的审核机制, 得到了当地银监部门的肯定和认可。
(二 ) 审查审议平台运行效果 。 一是优化了资源配置。 通过贷审中心运行将信贷、 计划等资源, 按经营行的客户资源、业务发展、 内部管理、 经营绩效及专项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分配, 对符合国家农业政策取向、 社会效益明显、 还款来源有保障的重点项目予以信贷资金倾斜, 发挥计划资源配置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对全行合规经营有效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二是提高了工作质效。 由于贷款审查中心主任是由分管信贷后台工作的副行长兼任, 有利于审查审议工作的协调, 提高审查审议效率, 同时, 统筹调配使用人员的工作机制, 使审查审议工作质量得到了保证。 据四川省南充市分行反映, 实行《办贷时效管理办法 》 以来 , 办贷时间比原来缩短近 30 天, 贷款审批通过率超过96%。 三是锻炼提高了业务素质。 在贷审中心运行中, 县级支行向各中心推荐业务骨干, 中心为县级支行培养、 锻炼审查专业人才。 一些行通过培训贷审委委员, 帮助贷审委委员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 制度、 办法, 学习信贷业务相关知识, 提高了贷审委委员的业务素质, 提升了审议工作质量。 部分行通过推行贷审委委员考核制度, 促使贷审委委员更积极地参与贷款审议, 充分发表意见; 通过推行贷审委回访制度, 近距离观察企业经营情况, 了解客户心声, 使审议工作更具有针对性。
二、二级分行信贷管理基础平台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 审查审议平台与现有机构职能交叉重叠。 二级分行 “五大平台” 是建立在现有内设机构不改变、 人员不增加的基础上, 平台运作与现有机构职能也未有效融合。 我们对 18 个省进行了调查统计,其中有 6 个省的二级分行单独设立了信贷管理部, 与贷款审查审议平台、 贷审办是三块牌子一套人马; 9 个省的二级分行设立了信贷与风险管理部, 与贷款审查审议平台、 风险案件管控平台、 贷审办、 风险管理委员会五块牌子一套人马; 3 个省的二级分行设立了计划信贷部, 与贷款审查审议平台、 资源配置平台、 贷审办四块牌子一套人马。 另外内蒙古自治区等下属的个别二级分行, 信贷管理、 风险管理和客户部门统设信贷部; 广东省下属的个别分行, 将信贷管理、 风险管理、 资金计划、信息管理统设计划信贷部。 从 14 个重点联系行典型调查结果看, 有 5 个行单独设置信贷管理职能部门, 其余 9 个行设立信贷与风险管理部, 主要职能是信贷和风险管理, 该部门还同时承担贷审办、 信贷审查审议中心、 风险管控中心、 风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独立审查官 (挂靠) 等多项职责。 实际上多个机构多块牌子一套人马, 机构和职能重叠现象严重。
(二 ) 信贷人员配备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 全国二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 (含兼职) 人员 1130 人, 每个分行专职人员平均 2 人。 据对 14 个重点联系二级分行的典型调查, 平台专职人员最多的 5 人, 有的行没有专职人员, 全靠兼职与借调。 14个行平台平均抽调兼职人员 7 人, 其中属于贷款审查人才库的 3 人。 二级分行信贷管理队伍的年龄相对偏大、 员工整体素质不高。 如浙江省温州市分行信贷与风险管理部 6 人, 50 岁及以上的 3 人, 年龄结构明显老化, 还有 1 人是 2011 年刚调入的大学生, 信贷业务尚不熟悉。 随着商业性信贷业务的快速发展, 目前信贷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知识储备已难以适应业务发展需要。
(三 ) 平台人力资源统筹机制运转存在一定困难。 由于贷款审查审议中心是一个非常设的松散型组织, 人员大多靠借调县级支行业务骨干, 这种运行方式势必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 贷款审查人员抽调困难。 由于平台审查人员分布在各支行, 这些人员多为各行业务骨干, 平时调查与贷后管理工作任务相对较重, 在参与二级分行审查的同时, 仍需兼顾支行工作, 增加了工作任务, 且在审查期间只有问责没有奖励, 参与审查的工作积极性不高, 支行负责人也不愿业务骨干被抽调, 影响本行业务工作开展。 其次, 抽调人员工作质量难以保证。 临时借调或抽调人员参与审查审议工作, 工作缺乏连续性, 不同项目之间的审查标准也缺乏统一性, 贷款的审查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二级分行审查审议中心和调查评估中心抽调人员均来自县级支行客户部业务骨干, 难免存在重复抽调的情况, 审贷分离难以保证。 三是临时性工作缺乏相对固定的岗位考核机制, 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 县级支行抽调人员担心对兄弟行贷款审查过严、 过细会受到非议, 继而影响本行的信贷业务和客户关系, 难以形成客观公正的审查意见。
(四 ) 二级分行信贷管理基础不够扎实。 一是信贷管理职能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由于机构众多, 职能重叠交叉, 导致部分信贷管理工作未能有效落实到岗到人。 从调研情况看, 各二级分行主要精力和人力只能保证审查审议工作正常开展,其他如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监测分析、 检查评价等工作无力组织开展。 二是贷后管理工作力度不够。 二级分行是经营管理行, 贷后管理是其信贷业务经营与管理的重点工作, 但据调研反映, 部分行贷后管理形式重于内容, 大多局限于每年集中安排一两次检查了事, 系统的、 序时的检查工作未能有效开展, 风险分析例会制度坚持得好的行不多, 重贷轻管现象严重, 防控风险职能履行不够。 三是信贷信息质量不高, 基础薄弱。 尽管 2011 年推广了信贷信息系统, 对cm2006 系统数据质量核查提出了要求, 但由于部分基层行认为工作量太大, 系统过多, 重复录入操作意义不大, 坚持按要求严格核查的行较少。 二级分行对系统数据质量与操作合规性把关不严, 加之技术人才匮乏, 对系统流程业务 “一手清”、 代操作现象较为普遍, 核查系统作用并未有效发挥, 信息数据质量有待提高。 四是信贷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二级分行处于信贷管理的末端, 对信贷档案管理等时效性不太强的基础工作检查督促不够, 基层行管理不够规范, 留下信贷风险隐患。
三、多措并举,全力打造二级分行信贷管理基础平台
(一) 理清组织架构, 明确部门职责。组织机构和部门设置应立足于二级分行的职能定位及人力及各项资源调配能力。 从调研反映的问题来看, 二级分行组织机构及部门设置应做减法, 合理归并职能相同的机构部门, 梳理部门职责, 细化岗位设置, 明确岗位职责和兼岗条件。 在二级分行设立前、 后台信贷业务部门。 前台部门主要负责客户营销、 客户授信调查、 客户维护与管理等信贷业务; 后台信贷部门主要负责信贷审查审议、 作业监督、 信贷监测和检查、 电子化系统运行维护等信贷业务。 后台部门下设信贷审查中心和放款中心两个操作中心, 分别负责信贷审查和作业监督。 信贷放款中心, 履行作业监督职责, 专门负责对已获批准的信贷业务在发放环节的进行审核把关, 实现放款环节由前台转向后台, 使放款工作更加集中化、系统化、 专业化, 切实防范信贷操作性风险。
(二 ) 夯实管理基础 , 突出信贷管理重点。 一是做好信贷审查。 要不断提高办贷质量和效率, 做好本级行审批权限内报批信贷项目和报备项目的审查工作, 严把合法、 合规关, 进一步增强风险防控意识。 要加强报备审查, 改进报备管理, 加强贷款要素审查,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报备审查流程, 对部分重点信贷业务会同客户和计划部门共同进行审查把关, 规范报备档案。 二是落实监测检查。 切实加强贷后管理有关工作, 落实贷后尽职管理规定,密切关注企业经营情况, 定期监测分析企业物资流、 现金流变化, 盯紧抓住第一还款来源。 严控操作风险, 坚持重要岗位定期轮岗、 客户经理双人管户等制度。 充分发挥现场检查纠错查弊、 评价指导、 警示威慑的作用, 根据不同时期信贷管理要求, 结合信贷非现场监测信息和以往现场检查结果确定现场检查内容, 加强信贷后评价工作, 既要对以往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导, 又要避免重复检查。 三是抓好作业监督。 根据银监会 “贷放分控” 的原则以及总行出台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作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的要求, 在省级分行和二级分行的信贷管理部门设立作业监督岗位, 负责作业监督管理, 落实贷前条件, 审核合同文本, 进行支付审核, 发挥其防范操作风险作用, 有效解决农发行现存的 “重贷轻放”、 “贷款带病上岗” 等问题。
(三) 实施差别授权, 完善授信管理。要根据各行业务发展情况和信贷管理水平, 实施差别授权管理。 改进授信审批模式, 由目前单一授信额度控制向综合授信方案转变, 采取严授信、 宽用信的方式,由偏重风险控制向风险控制与融资服务并重转变。 二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在审批授信方案时, 设定品种、 额度、 期限、 担保等授信使用条件, 适度下放用信审批权限。 审批行根据审批的授信方案, 跟踪监测批复条件落实情况和用信进度, 按要求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审查调查考核办法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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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回顾及下半年工作安排(1)
夏至已至,2017年上半年即将结束,法制办的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疏漏补缺,按照县领导的要求,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法制办特此汇报。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年初的工作分工安排,我办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基本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主要工作如下:
(一)重点工作
1.制度建设。我办制定实施了《霍邱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霍政〔2017〕33号),上半年应诉案件6件,分析形成《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通报》,督查督查全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制定《霍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霍政秘〔2017〕91号),对照编写《2017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目前常务会议已经学法7次;
上半年,通过法制监督平台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报备率100%,实现应报尽报。
2.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办理上一年结转案件2件,新受理案件9件,办结6件,涉及土地、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等领域。
3.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推行法制监督平台运用,上半年我办共办理发放执法证294份,审查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报名218人。
上半年顺利完成执法证年审,涉及24个行政执法单位,共计1118个证件,其中第二年度273个,第三年度439个,过期369个,人员调离34个、受刑2个、死亡1个,正在陆续注销清理。
4.合法性审查。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等议事规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办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上半年,审核文件74份。
5.征求意见函回复。收到征求意见稿75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以县政府名义回复征求意见函72件,以法制办名义回复3件。
(二)日常工作
1.参加会议。按照会议要求参加会议40余次,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2. 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布30条,公开各类法制信息70条。
4.县政府办、县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存在的差距和主要问题
虽然上半年的工作基本完成并卓有成效,但是由于人手、、工作难度等原因,仍然有需要提高的地方,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忙于事务性工作,政府依法行政参谋助手工作发挥不够,平常事务比较繁忙,多是被动完成工作任务,缺少主动发挥辅助作用。将通过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做好政府参谋角色。
2.我办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政府相关工作的法律知识储备还不够,要细化学习内容,需加强学习。
3.某些工作开展不到位,因人员不足,分身乏术,工作应接不暇,例如关于抽查行政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情况的方案早已拟定,但是迟迟未付诸实施。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7月份。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大调研”的通知》要求,完成对县直单位、乡镇法制工作的调研,并做好准备迎接省、市调研;完成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申报、审核、公示工作;进行第一次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情况抽查活动;我办县政府出庭应诉1件案件的相关工作。
2.8、9月份。抽调人员参与市、县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审查工作;计划起草有关重大决策的文件。
3.10、11月份。计划启动历年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安排一次法院旁听学习活动。
4.12月份。做好年终各项总结、考核工作。
5.下半年。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执法证审核、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报备等工作贯穿每一天。
法制办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回顾及下半年工作安排(2)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党的召开之年。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半年来开展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扎实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
县法制办认真履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职责,出台了《2017年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的通知》,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9件,其中,2件未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及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7件,同时完成网上备案7件。起草了《建立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面完成“新两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事项1001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00余条。实现了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依法审大事项32件,提出意见和建议20余条。
(二)有序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清理工作,完成2013年12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留78件,修改4件,废止33件,出台了《关于公布2017年以前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办〔2017〕23号),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二是组织学习《实施纲要》及省、市政府《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印发了《xx人民政府法制办2017年法制工作要点》。三是积极办理县政府涉法事务,为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指导。目前接受有关部门涉法业务咨询20余次,并及时提供意见和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完成对 96件林权确权登记(初审)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78条。
(三)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实施方案》的部署,起草了《xx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征求意见稿)》,推进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覆盖。组织开展了环保、市场监管、卫计等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全面了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情况,推动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开展,加快法制政府建设进程,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政府法制工作大调研的通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四)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全力化解行政争议。上半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 件(其中:未结案2件 ),严把案件“事实关”和“法律关”,坚持有错必纠,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1 件,经调解后变更1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起草了《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起草了《xx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认真做好县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联络协调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一是规范合法性审查流程,按照《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通知》(黄政〔2017〕44号)文件规定,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规范送审环节,严格执行审查期限,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做好与县政府重大决策支持系统的对接。二是建立合法性审查清单制度。严格界定合法性审查范围,对合法性审查事项采取清单化管理,制定不属于合法性审查的事项清单,有效释放审查资源,解决审查范围过宽过广的问题。三是推进全县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继续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建立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的督促与指导,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不断提高各乡镇和各部门合法性审查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实施方案》的部署,出台《xx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推进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覆盖。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黄府法〔2017〕31号)文件要求,组织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机考。拟在9月份,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年度依法行政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个案监督,纠正违法执法和行政不作为案件。
审查调查考核办法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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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案业务培训制度
加强执法办案人员的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具备报考条件的新招队员参与全省执法资格考试,努力争取实现人人持证上岗、人人执法办案。同时,加强对各执法中队的案件主办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调查取
证技巧、与当事人沟通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提升执法队员的办案水平。
二、案件审核把关制度
在各执法中队分别设立案件主办人员和案件审核负责人,加强对各案件经办人员的指导,并对拟上报局里审批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对,特别是严格审核相关证据资料。加强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案件终结等环节的审核监督,实行大队分管领导定期抽查和中队直接负责人日常审查的方式,对案件质量实行监管。
三、案情分析交流制度
在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评议制度的基础上,要求各中队定期召集队员进行案件“会诊”,对照标准,集思广益,多想办法,多出主意解决执法办案实务。同时大队不定期召开办案工作经验交流会,把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性案例在大队内部及各中队相互之间进行交流和探讨。
审查调查考核办法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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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法官业务素质考评及案件质量评查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长期以来,法院对法官的管理一直参照国家公务员沿用行政化模式,一般只是每年年底进行一次例行考核,按照“德、能、勤、绩”的标准评定为“优秀、称职、不称职”等三个等次。但是,由于我们的考核内容往往偏重于定性分析,考核标准趋向概念化、抽象化,对法官的评价往往较为笼统,给人的感觉较为模糊,不能体现法官的真正水平和相互间的素质差异。
由于缺乏一整套系统化、科学化的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平时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法官素质考评体系,在具体操作上,往往是你好我好大家称职,在评先评优时或投票选举,或领导拍板,有的部门甚至搞平衡照顾、轮流“坐庄”,导致考核部门对每个法官的真实水平了解不多、不准,评选出来的优秀因而也缺乏很强的说服力。在现行的法官考核机制下,法官个体的工作好坏难以体现,能力高低无从区分,一方面使勤于钻研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法官难于脱颖而出,成为真正的业务带头人,久而久之可能会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上进心;另一方面,个别业务能力不强、责任心较差的人由于缺乏应有的鞭策机制,继续抱着混一天算一天的思想,不思进取,应付工作,拖了法官队伍建设的后腿。因此,突破公务员考核的传统模式,建立健全具有法官职业特点的考核体系,是法院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和大势所趋,也是法院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核是管理体制中的监督和验证系统,没有完善有效的考核,就不可能有科学的管理。特别是在法院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合议庭功能的强化、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选任、法官助理制度的施行以及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求对法官的管理必须建立起一套能够反映其业绩和综合能力的考核体系,实现“优胜劣汰”,保证法官队伍的高素质。法官考核重在经常,只有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建立起完善的考核机制,干部部门才能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准确地掌握法官的基本情况,为法官的管理和任用提供依据。
法官工作的专业性较强,虽然各项具体的审判业务有所不同,但仍具有相对的可比性,通过对办案质量、效率及办案效果的比较,能够反映出法官的素质高低、能力大小以及业绩水平。同时,办公自动化进程的加快,计算机技术在法院管理工作中的大量应用,也为法官以及其所办案件质量的动态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持。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法官考核体系,正确评价法官,并以此作为法官奖惩、培训、辞退以及晋升等级和工资的依据,不仅非常必要,而且切实可行。
二、突出职业特点,设置考核内容。
根据法官法的规定,对法官的评价、考核内容包括审判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审判业务、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细分起来,其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办案数量。首先应当区别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几类不同的案件。还应当区分一审、二审、审判监督和减刑假释案件等。具体内容应包括审结案件数、审限内结案率、当庭宣判率以及上述指标在本庭的排列名次。二是案件质量。法院应当建立必要的案件质量评查机构,对法官所审案件进行必要的抽查和重点检查。抽查可采取法官自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重点检查的范围是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再审改判案件和法定审限内未能结案的案件包括经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三是裁判文书质量。裁判文书虽然是案件质量的载体和表现形式,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件裁判正确、程序合法的案件,其裁判文书不一定是优秀的。裁判文书质量的高低往往反映出法官的法学理论功底、逻辑推理能力、认知水平和社会责任心。裁判文书不仅要记录裁判过程,而且要进行分析、论证,增强说理性,这是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保证。四是创造性思维能力。在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可以适用的情况下,法官能否综合运用法学理论、立法精神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做出合法合理的评判。这反映出法官在立法滞后的情况下解决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由于对此类案件的有无、多少不好事先预知,因而可采取个人申报、有关部门评定案件影响性和复杂程度并进行记载、加分的办法。五是调研能力。法官不仅要善于办案,而且要善于总结审判规律及经验,完成从理论到实践又到理性认识的过程。对法官调研能力的测评,可从完成集体调研课题、参加学术研讨会是否获奖、在学术刊物上的数量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定,可采取适当的加分制。六是审判作风和廉政建设情况。主要考查其是否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审判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工作作风是否扎实,对待当事人的态度如何,仪表举止如何等。
三、建立一套完整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
由于法官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法官的考核尤其要注重对其审判业务素质及审判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而这种考核应当是基于一定的量化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定性分析,应当具有可比性,包括纵向、横向的比较,具有说服力。应当避免靠印象打分或以偏概全的做法,代之以数字和事实说明问题。因此,对法官的考核应当制度化、数字化、定期化。就法院内部而言,明确案件质量评查机构,建立一套完整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是十分必要的。这无论对于完善法院的内部监督、保证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还是对于全面、客观评价法官,为法官的考核任用、晋职晋级、评选评优提供依据都是十分必要的,可谓一举两得。
(一)明确案件质量评查机构,配齐配强质检人员,赋予其对全院案件进行定期检查的职责。我院已经成立了审判督察办公室,应该赋予其对全院案件进行质量评查的职责,实现质检办和审判督察办公室合并办公,对我院案件质量进行严格审查和监督。质检办可以对我院各类审判案件和执行案件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必要时可以对辖区基层法院的案件组织自查、交叉检查和专项检查。质量评查原则上一个季度进行一次总结、回顾和反馈。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和再审改判案件则是结案后随时登记,随时评查,随时反馈。同时要建立每季度质量讲评会制度,由质检办对每季度抽查案件、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再审改判案件和专项检查案件在全院法官大会上进行讲评,以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统一同一类案件的执法尺度。为便于开展工作,应将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充实到质检办,质检办的人员可采取两年一轮换制,以保证从事质检工作的法官不至于长期脱离审判第一线。
(二)建立科学、规范的质量评估体系。要对法官有一个全面、客观的评价,就必须有一套科学、规范的质量评估体系。对案件质量的评估应建立在合议庭及承办法官的基础之上,内容涵盖收案数、结案数率 、判决数率 、调解数率 、撤诉数率 、上诉数率 、上诉改判重审数率 、申诉数率 、进入再审数率 、再审改判重审数率 、案件差错数率 、裁判文书差错数率 等。该质量评估体系应该能全面反映合议庭及承办法官在办案数量、质量、社会效果、审判作风以及工作责任心等方面的综合情况。每个季度,质检办应对各合议庭及承办法官的上述质量指标情况进行综合评查,并予以汇总公布。在分析相关数据后,从案件调解撤诉率、上诉申诉率、进入再审率、再审改判重审率、案件及裁判文书差错率等五个方面,按由高至低的百分比顺序,排出每季度全院每个法官所办案件质量位居何位的名单。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建立将实现对办案质量不同层面的立体监督,全面客观地评价一个法官的综合执法水平,发挥科学的目标导向作用。
审查调查考核办法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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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在县公安局的领导下,我始终坚持“为民警负责、为群众负责、为法律负责”,在法制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工作部分:
一、加强案件审核,确保案件质量。法制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自从我从事公安法制工作以来,始终牢记着这个宗旨,今年以来,我继续狠抓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对于每一起报送回来的案件,都逐一的进行审核,认真查找案件办理当中的问题,在审核工作中,我坚持做到案卷不看完不放手,问题不找准不放过,事情不解决不放下。在案件审核当中,共发现各类问题/处,对于这些问题,我都逐一列出清单反馈回案件办理单位。今年,共审核各类案件/案,按照案件审核标准,评查合格案件/案,依照规定退查/案,通过我审核的案件,没有被相关机关退查的问题发生。在案件的研究中,我认真履行法制审核部门的职权,及时提出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当前,随着对公安执法工作要求的越来越严格,有一些办案民警还有些不适应的地方,个别民警对案件的审核把关还有不理解的地方,认为法制部门是在挑刺、找毛病,对此,我总是认真的进行解释,结合现状,在案件的审核过程中,我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能通过弥补解决的坚决不退查,能现场解决的坚决不发评查通知书,对于一些不大的问题,我多次亲自找到办案人员,进行耐心的讲解,帮助办案人员解决问题,还多次会同办案人员一同进行调查取证,既保证了案件的质量,又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办案民警对案件审核评查的抵触情绪。5月份,我还组织各办案单位,进行了案件交评比活动,达到了相互交流、相互提高的目的。
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执法水平。今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刑事案件现场勘察规定》《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暂行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培训工作,先后进行了3次测试,并举办了知识竞赛活动。日常工作中,我坚持把培训和案件审核工作结合起来,在评查案件中以案说法,加深了民警的印象。在6月份开办的警察夜校上,我就公安机关办理案件中应当注意的基本问题进行了讲解,帮助民警正确的处理办案当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在每周三的法制学习日,我都是精心准备,采取多种方法,强化学习效果,对一些典型案例,积极引导民警进行讨论,一年来,共组织学习40多次,学习各类篇目100余篇。对一些存在典型过错的案件,我认真进行剖析,在对交警大队违规处罚违章一案进行剖析以后,引起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立即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规范执法讨论活动,深刻分析民警思想深处的原因,完善了一批执法制度,推动了全局规范执法建设的步伐。
三、坚持执法检查制度,及时查纠执法当中存在的问题。继续严格执行县局每季度一次的执法检查制度,检查中,我注意与办案民警深入交流,边检查边讨论,共同学习提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查纠。结合今年开展的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活动,我与其他民警一道,对各单位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了一次彻底复查,纠正了一批问题。为了找准我们在执法办案当中存在的问题,我与其他民警一道,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包括曾经受到打击处理的人员1000多人,征求各类意见和建议/条,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分类和分析,提出了可供参考的意见。积极参与到违规案件的清理活动当中,对近年来办案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清收违规收取的费用/元。
四、适时提前介入,为办案单位提供法律援助。对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根据领导安排,我积极地介入,为办案单位提供法律援助。在办理诉民警违法办案一案中,局领导安排我介入此案协助调查,帮助案件的把关,经过半个月的努力,终于查清了案情,还民警了清白。“12.”故意杀人案件发生以后,我再次领命提前介入,负责各材料的整理把关,使案件得到了顺利。今年/月,地发生一起涉及200多人的,外地200多民工围攻打砸当地乡政府,案件的处理政策性很强,一旦处置不慎,即有可能引发更大的冲突,在案件的调查中,我认真查阅调查回来的各类材料,提出很多调查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终于将案件查清,使肇事者得到了严惩,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当然,在今年的工作中也有一些不足:
审查调查考核办法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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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对象:
全局各科、室、中心。
二、考核原则:
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量化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一)采用百分制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及分值分配如下:
1.业务科室(中心):
(1)招商引资工作(5分);
(2)精神文明建设及纪律遵守情况(5分);
(3)审计计划完成情况(10分);
(4)审计项目质量情况(10分);
(5)审计成果(20分);
(6)审计信息化建设情况(20分);
(7)信息宣传工作(10分);
(8)审计文书和档案管理(10分);
(9)审计科研工作(5分);
(10)领导交办工作完成情况(5分)。
2.办公室:
(1)招商引资工作(10分);
(2)精神文明建设及纪律遵守情况(5分);
(3)审计统计工作(10分);
(4)信息宣传及政务公开工作(20分);
(5)及时做好各类文字工作(10分);
(6)做好文书复核及法制审理工作(10分);
(7)做好后勤服务工作(10分);
(8)审计档案管理(10分);
(9)审计科研工作(10分);
(10)领导交办工作完成情况(5分)。
(二)计分方式
采用得分、扣分、加分三种形式。
1.得分和扣分按各具体考核项目的目标完成实绩计算,加分是对工作完成特别突出或超额完成任务的额外加分。
2.项目扣分不超过被扣分项目的基本分值,扣完为止。
3.对不同项目采取不同的考核计分办法。
(1)考核项目和内容的具体分值分配和计分标准,详见《区审计局2013年科(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
(2)逾年度事项(如审计信息上稿;工作表彰;违纪资金入库、案件线索被立案等),列入次年度计分。
(三)综合加分项目。
1.凡引进招商引资项目的,按照局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的规定,在科室考核总分基础上另加分,加分不封顶,并按规定给予引资人奖励。
2.对联合审计组完成的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或跨科室完成的ao实例或审计方法,按照项目主审或主编2份、成员1人1份的权数,将审计项目、入库金额、ao实例或审计方法分别计入各科(室)目标。
3.某项创新属市以上首创,取得突破性成绩且产生较大影响的,并取得较大荣誉的,经考核组推荐,局长办公会认定,给予特殊奖励,并可以在总分基础上加5分。
4.工作中获奖或创建达标的,在目标考核总分基础上直接加分:党委政府颁发的按部级15分、省级10分、市级6分、区级3分;党委政府组成部门颁发的按相应级次的80%加分;若个人获奖的分别按以上级次的80%加分。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
成立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全局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做好考核台账。
(二)考核程序。
1.自查。各科(室)要按照目标考核内容及要求,不断加强工作目标管理。年终,要对照目标考核内容自行检查,写出自查报告,并向考核组报送。有关事项要在自查报告中加以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未说明或未提供资料的,考核组不予承认。对提供虚假资料或谎报成绩和隐瞒问题的,所涉事项作零分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被考核资格。
2.专项检查。考核组可根据局主要领导安排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某些工作进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或抽查,作为年终总评的依据或参考。
3.综合检查。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考核组对科(室)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4.总评。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形成考核意见,报局长办公会审定。
五、奖惩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奖罚分明,不打和牌。
(一)奖励
1.设目标考核综合奖一、二等奖及目标完成奖: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目标考核得分80分以上的科室参与评奖,按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确定。
2.设目标考核专项奖:审计项目质量奖、审计成果奖、信息宣传奖、信息化建设奖、创新创优奖、特殊贡献奖。
3.设先进工作者6名。
4.基本奖为考核得分乘以相应分值。
(二)处罚
1.对年终综合考核得分在70-80分的科室,基本奖下浮20%;年终综合考核在60-70分的科室,基本奖下浮50%;目标考核为末位且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科室,取消基本奖,同时科室负责人作书面检讨。
2、对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重大问题的,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并对科室负责人给予处罚。科室人员被市、区两级及本局查到违反软环境治理规定的,除按纪委规定进行处理外,查到一次,罚款200元;被查到两次,罚款400元;被查到三次以上的,除罚款500元外,科室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并向全局作出检讨,在考核总分基础上另减5分,取消本人和科室负责人全年基本奖,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考核时间:
审查调查考核办法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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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起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定市政府各部门以及经行政授权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入中心的方案,组织、协调中心各窗口单位的有关审批事项,制订有关行政审批规则,指定联办事项的受理窗口,组织窗口单位联审会议,并监督执行中心的协调意见和联审决定。
(三)负责对各窗口单位行政审批工作的考核,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四)负责监督检查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审批行为;负责受理、核实和协调处理服务对象对中心成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影响、妨碍经济发展或损害其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
(五)调查研究经济发展环境情况,综合分析投诉案件信息与动态,拟制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建议。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心设3个职能科室。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设在中心,与中心督查科合署办公,受市纪委(监察局)和中心双重领导。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协调各科室及中心工作关系,负责中心重要会务工作,承担中心文秘、档案、财务、财产管理、车辆调度、设施设备维护、安全保卫等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政府行政审批信息简报工作,负责中心组织人事、工资编制等工作,负责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业务科
负责制订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制订联审规则和确定联审事项,负责协调市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和协调中心各窗口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中心窗口的设立与调整,负责政策研究工作,负责中心的审批事项统计、信息和网络管理,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督查科
负责监督和检查市行政审批工作与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对中心各窗口单位行政审批工作的考核、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负责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督促检查联审会议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负责办理服务对象的投诉,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审查调查考核办法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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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人民法院构建“四位一体”的审判监督机制的调查
xx县人民法院认真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高度重视审判质量监督管理,以监督求公正,以监督保质量。按照“从严治院、制度建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思路,确立了制度建院的理念,修改完善了37项管理制度,给干警建立了《案件质量档案》、《机关效能建设档案》、《廉政建设档案》,基本形成了案件流程管理体系、案件质量监督体系、机关效能考核体系、廉政建设管理体系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有效地规范了审判行为。
xx县辖区面积1599平方公里,共辖5个乡镇、2个农牧场,1个街道办事处,2个工业园区。xx县人民法院有在编干警62人,平均年龄41岁。20xx年,xx县法院确定为“制度建设年”,20xx年确定为“案件质量年”,并以此平台,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了监督管理机制。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勤廉自律保证金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施办法》等30余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符合xx县法院审判工作实际、体现审判工作特点的监督管理模式,形成了人人有目标、事事有监督、层层抓落实的制度体系,促进了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连续四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政法综治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被xx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集体。20xx年以来,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二等功、被评为“银川市文明单位”、“银川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银川市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银川市总工会职工之家”、“xx县实绩工作突出单位”。
xx县法院“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的建立,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它是把对内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职责融为一体,是一个以提高审判质量为目的,以审判工作规律为依据,以指标体系为导向,以考评机制为动力,将案件流程管理、违法审判监督管理,法官岗位目标管理和法官考评管理等加以有机整合的综合性审判监督机制。
一、审判流程管理体系。
xx县法院制定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执行流程管理制度》、《立案规则》、《信息输录管理办法》、《审判公开、执行公开实施意见》等制度,完善审判流程管理体系。
一是发挥立案庭、审监庭的职能作用,做到“卡两头、抓中间、重协调”,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立案庭就案件的审限、程序等进行审核,强化审判人员的审限意识、程序意识。审监庭建立健全法官审判质量档案和书记员技能考核档案,做好案件评查工作和法律文书评比工作,强化审判人员质量意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把“八率”作为考核重点“抓中间”。即将依法公开开庭率、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率、调撤率、结案率、执结率、服判率、上诉率、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做为各庭半年、年终考核依据,实行了月统计、月分析、月通报,以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重协调”,坚持全院工作一盘棋的原则,建立了各庭之间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整体合力。
二是通过将审判流程管理的实施与法院信息化建设有机结合,通过电脑网络对立案、送达、开庭、结案等审判、执行流程环节进行有效的跟踪管理,规范了审判、执行程序;庭审记录实行了计算机录入,庭审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同步阅读书记员的记录,保证了书记员记录的准确性。
三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公开、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从立案到执行全面实行阳光审判、阳光执行,给当事人免费发放诉讼指南、风险告知书,公开法院办事程序及本院相关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增加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
四是强化了审判监督庭的职能作用,完善申诉、申请再审监督机制,实行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登记制,及时调卷复查,对确有错误的裁判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依法纠正,对申诉无理的依法驳回。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听证制度,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20xx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7件,进入再审程序的有6件,占85.7%,现已审结6件,结案率为100%。
五是建立健全执行工作监督机制。成立执行局,实行监督权、裁决权、执行权相分离的工作机制,针对执行人员执行不力、执行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制定《执行合议制度》、《委托评估拍卖制度》、《构建执行大格局制度》等制度,采取内部交叉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更换承办人、严格执行款物管理等措施,加强对执行人员的监督,规范了执行行为。
二、案件质量监督体系。
1、案件质量评查监督。xx法院制定《案件质量评比办法》,对案件实行 “三评查”原则(即审监庭评查、专职审委会委员复查、审判委员会抽查)。设置包括调阅卷宗、填写评查表、责任认定、案件通报以及异议、反馈在内的 一系列程序,使案件评查工作由抽象变具体,由概念变数字,保证评查工作的客观公正和可操作性。
一是立案庭、审监庭常规评查。各业务庭当月审执结的案件必须于当月的25日前交立案庭报评,由立案庭对案件程序性事项进行审核,无超期报评及超审执限等情况的,转交审监庭参评,审判监督庭每月对全院审结、执结的案件逐案进行评查。经审监庭评查后,对照本院《案件质量评比办法》的评查标准打分确定等级,常规评查材料包括评查标准、案件质量百分考核登记表、补正通知书、案件评查归档表四种。
常规评查的标准是对存在的问题按百分制采用累积扣分制,不计上限,根据问题的程度,分别扣2分至10分,得分为85分以上的为一类案件,70分至84分的为二类案件,70分以下的为三类案件。另外规定了直接确定为三类案件的18种情形。在评查中,如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或存在质量问题,由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类别。
案件质量百分考核登记表记录的是评查中发现的审判质量及不规范的问题,比照本院制定的评查标准逐项列举并扣分。补正通知书是对列举出的问题以通知的形式下发各业务庭,限期对存在的不规范的问题予以补正,但对于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则严格按照评查标准予以扣分确定类别。案件评查归档表是将评查完毕的案件登记并归档,未经审监庭参评的案件不得归档。
二是专职审委会委员复查。xx县法院为进一步加强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力度,每月由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对审监庭参评的案件进行复查,发现问题报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并对承办人处罚,对审监庭双倍处罚的评查方式。20xx年以来,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对1672件案件进行复查,切实增强了案件承办人的办案规范,强化了审监庭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三是审判委员会抽查。审判委员会针对审监庭每月评查卷宗,对已参评归档的案件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查,确保案件质量。对抽查出现问题的卷宗,不仅对案件承办人进行处罚,还要按照规定双倍处罚审监庭,通过严格案件评查制度,杜绝了案件“带病”归档。同时为确保案件质量,对发回、改判、再审案件实行审委会复查制。主要针对发回重审、改判、再审等案件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进行的评查。为确保遗漏,各业务庭发回重审、改判、再审案件由立案庭登记。所有发回、改判、再审案件先由庭室、承办人自查,再由审判监督庭核查,最后由案件承办人提交审判委员会复查讨论决定,追究责任。20xx年以来共有发回、改判案件 件,经过复查共有 件发回、改判案件被审委会确定为三类案件,并对 名审判人员进行了经济处罚,有效地避免了定类的随意性。
2、审判质量跟踪监督。xx县法院以《审判流程管理办法》、《裁判文书评比办法》及《庭审考核实施办法》为标准,在案件流程中设多个监督点进行跟踪,形成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动态监控机制。
一是定期开展法律文书评比。每月由审委会委员对当月参评案件的法律文书进行评查,评查出合格法律文书、优秀法律文书或最差法律文书,对评选结果进行通报,对优秀法律文书予以展示并奖励,对最差法律文书进行处罚,杜绝裁判文书带“病”出门。
二是开展庭审评议活动。成立由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组成的庭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庭审考核工作,开展形式分为现场观摩、网上查看和对庭审过程全程录像,由审委会委员及中层领导干部定期观看。评议的内容主要是对庭审礼仪、庭审内容、庭审效果等进行考核,看审判人员和书记员是否按照到庭,着装是否规范,语言是否简炼,庭审是否清晰等,对庭审不规范行为提出指正,规范庭审活动,增强司法透明度。
三是开展查案件讲评活动。由审委会委员定期结合本院发回、改判、再审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讲评,提出整改意见。由审判监督庭总结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带着问题组织法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分别学习,从而使暴露的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现的错误随时得以纠正,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四是制定《案件质量责任倒查办法》,认真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对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经本院评查发现有瑕疵等十类案件列入倒查范围,实行案件责任终身制,坚持围绕案件查问题,围绕问题找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对出现问题的案件追究承办人、庭长、审委会委员、执行人员、主管院长的相应责任,并成立案件质量考评委员会,负责案件责任倒查工作。今年结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对历年旧存积案逐庭进行了清理,对查出的14件积案,严格督办,已全部清结,对存在拖案、压案的审判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交相关部门进行责任倒查。
五是注重总结、利用案件监督管理成果,每月编发通报,包括案件审限情况通报、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裁判文书评查情况通报、庭审考核情况通报、案件质量倒查情况通报等六种。案件审限情况通报是案件报送立案庭后,由立案庭对案件送达、开庭审理、宣判等是否超期或超审限进行审核,对超期限或超审限的予以通报并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是审监庭每次常规评查后,根据评查情况,将各种审判质量问题向全院予以通报,供全院干警查阅补正,并引起重视。裁判文书评查情况通报和庭审考核情况通报是审判委员会根据对裁判文书的抽查情况和对庭审考核的情况,对法官裁判文书和庭审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提出需规范和整改的意见。案件质量倒查情况通报,
对出现问题的裁判文书,追究撰稿人、签发人的责任,并连带处罚;对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实行复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兑现奖惩,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实行审判管理通报制度,每月对全院收结案情况,审判人员个人办案数、调撤率、服判率、实际执行率等指标进行动态分析,审判委员会委员将裁判文书考评情况和不定期抽查庭审情况向全院干警通报,便于领导、庭室和法官了解审判工作动态,加强监督管理。
三、效能考核体系。
制定了《岗位管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优化司法环境实施意见》、《禁酒令及执行办法》、《考勤制度》等制度,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效能考核管理体系。
一是建立“三个档案”。建立干警业绩考核体系,不断完善干警业绩评价办法,建立审判人员案件质量和书记员技能、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三个档案”, 做到一人一档,做为对干警考核、晋升的依据。
二是层层签定责任书。将工作要求、目标任务、职责要求和制度要求等内容分解量化到《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层层签定责任书。庭室考核主要内容包括队伍建设、司法为民、内务管理和审判业务四项,其中队伍建设、司法为民、内务管理占30%,审判业务占70%,审判庭和综合部门分别考核。实行季度检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奖惩,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任务的责任网络体系。
三是实行末位整改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制。法院依据三个档案记载数据,客观公正地评价干警工作业绩,真正把考核结果作为对法官立功受奖、评先选优、提职晋级、经济奖惩的主要依据,激励大家勇于争先。无论是案件审理、执行,还是宣传、调研工作,干警在完成基本任务后,超额完成部分都可以得到奖励。同时结合相关制度,定期考核、定期通报。
四、廉政建设管理体系。
xx县法院把廉政监督机制摆在突出位置,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贪赃枉法的人和事,维护司法廉洁,逐步健全完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
一是年初与干警、干警家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家庭助廉责任书》,召开家庭助廉会议,加大落实力度,将党风廉政工作的各项要求量化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规范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接受当事人邀请出入娱乐场所、接受吃请等不廉洁行为。
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召开庭室负责人会议讨论制定了院长、副院长、专职审委会委员、庭长工作职责,明确了院长、庭长抓工作、管队伍的双重职责,强化了审判管理、行政管理和队伍管理。制定《审委会议事规则》强化了审委会对案件监督,明确了审委会、主管院长、合议庭、独任审判员职责,理顺案件审判监督关系。
三是通过聘请执法监督员、设置监督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实现社会监督,形成了纪检部门、监督员、当事人三位一体的党风廉政监督联动机制。完善对当事人投诉审判人员的处理工作机制。对当事人的投诉要求纪检组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对投诉属实的,坚决追究责任;不属实的,及时向当事人告知结果,并尽快还被投诉人一个清白。
审查调查考核办法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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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目标考核管理的基本做法
1、建立基本符合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
中西部高级法院按照“突出以人为本、审政务分开、定量定性结合、序列分类管理、平时考核为主、奖惩兑现”的原则,建立起基本符合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该机制注重考评指标的科学性、针对性、可量化性及运用的便捷性;建立了以岗位目标绩效考核与奖惩办法为核心的,内容涵盖审判管理、队伍管理、行政管理、涉诉、宣传调研等法院工作各个方面的绩效考核体系。在日常考评中,一是把各项任务量化为不同指标,工作责任明确到部门和个人,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确定了专职考核员,各部门设立兼职考核员。实行部门自查、考核办每月考核、院领导定期抽查的三级互动监督考核体制。二是目标任务和案件质量考评关口前移,由政治部牵头,院办公室、立案庭、审监庭、政工科和监察室配合,各负其责,形成了较完整的全面监控、全院参与、部门联动的岗位目标绩效管理长效机制,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在加强职能目标运用监督的同时,充分发挥审委会监督、立案庭程序监督、审监庭质量监督、院庭长领导监督和纪检监察部门法纪监督的作用,确保了绩效考核体系的有效运转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2、规范运行岗位目标考核工作
为了增强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和透明度,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各法院普遍制定了《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对岗位目标考核的对象、考核内容、考核原则、考核程序、评分标准、考核等级、奖惩办法做了明确规定,做到了指标科学设定、责任落实到人、考核公正透明。一是规范目标任务设置。具体明确目标任务,使干警看得见、摸得着,用制度来规范有所为、有所不为,形成了统一的行为准则。同时,能及时发现整体工作运行中的薄弱环节,把握工作运行态势,有针对性进行决策指导,促进工作的科学管理。二是规范岗位责任。有效解决了审判管理工作中重点不明确、标准不统一、规范不到位的问题,促进了各层次管理主体的协调互动,做到职责分明,分工清楚。
三是规范岗位目标考核操作程序。实行“两个评价体制”即部门评价体制和个人评价体制,建立了部门和个人二个业绩档案。部门目标任务考核实行双百分制,其中职能目标100分,精神文明建设100分。个人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按照“减分下不保底,加分上不封顶”的原则,由考核办硬打硬算积分情况。同时做到“考核公开”,即考核的项目、方法、结果、奖罚公开,对考核结果和排序有异议的,实行限期复议制度,既体现了工作成绩的全面性、客观性、公开性,又调动了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通过个体的进步促进了全院整体水平的提高。
3、加强岗位目标考核工作的制度建设
为了确保岗位目标绩效考核体系的顺畅运行,中西部高级法院切实加强岗位目标考核工作的制度建设,制订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奖罚规定》、《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末位处理办法》、《民主评议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案件审判质量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制度,还建立和完善了领导议事决策制度、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制度、接处制度、司法行政管理制度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在考核体系运行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促进作用,有效促进岗位目标考核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岗位目标考核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1、切实提高领导司法决策水平
中西部高级法院领导普遍注重运用审判质量效率指标数据分析审判工作态势,明确坐标,总结经验,查找差距,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决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2、切实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在以评估指标体系为导向的审判管理机制的引领和支撑下,审判工作进一步朝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在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统筹兼顾难度日益加大的情况下,反映法院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的一些关键指标结收案比、被改判发回重审率、民事案件调撤率、执行标的额到位率、申诉、申请再审率逐年改善,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产生了良好的作用。
3、切实提高了法官队伍的业务素质
新的审判管理机制是审判质量效率管理与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和岗位目标考核管理、考评成果综合利用的有机结合,促使法官认真做好审判工作。广大法官增强了危机意识,提高了自身要求,注重业务学习,研究审判工作规律,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法官队伍的业务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4、切实提高了司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中西部高级法院以规范司法行为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证,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和审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司法环节和其他各项工作中建立起一整套“制度严密、管理严格、运作规范、廉洁高效”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5、切实提高了审判管理工作水平
岗位目标考核管理工作的实行,切实提高了审判管理工作水平,呈现“四个转变”:一是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主动抓管理的积极性明确增强。二是由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的转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管理职能分散、协调环节过多、综合效能不高的问题,使得审判管理日趋专门化和专业化。三是由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注重苦练内功,提升管理水平。四是由模糊管理向清晰管理的转变,使得审判管理的目标更加明确,决策部署更加尊重审判规律,审判管理的司法性特征越来越明显。
6、切实提高了法院整体工作水平
统一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的运行,如何客观、全面评价一个法院、一个法官的绩效考核被提上议事日程,从而引发对于法院和法官考核机制的改革,带动和促进了法院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法院工作态势由此也呈现“三个更加突出”,即审判工作在法院整体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更加突出,法官在法院队伍中的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审判管理在法院管理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更加突出。
三、岗位目标考核管理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1、流程管理不够严密,存在着一些案件信息录入不全,个别案件结案信息不及时录入,有正当理由扣除审限没有及时录入扣除等问题。
2、案件质量评查还存在以程序审查为主,双向评查等约束机制没能充分发挥、与责任追究结合欠紧密。
3、宏观管理上不同程度地存在审判管理部门单打独斗,业务庭长参加审判管理的作用发挥不够。
4、审判质效评估还是停留在应付向上级法院报送相关数据的层面上,没有形成相对完整评价机制和具有可以操作性的评估指标体系,没有开展审判数据对比分析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工作,评价和激励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5、随着审判质效评估工作逐渐规范,任务将日趋繁重,审判管理人员不足与管理任务繁重的矛盾日益突出,急待增加法院审判管理人员。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1、制定《人民法院审判质量效率评估试行办法》,对各审判庭室的审判质量效率进行综合评估。按照评估办法,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估工作,年底进行一次综合评估排序,并将法院审判质量效率评估排序情况通报给当地党委,以促进审判工作开展。
2、结合审判管理的实际情况确定评估指标。目前对于反映审判效率方面的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延长审限率、超审限率三个指标,反映审判质量方面的调解率、撤诉率、上诉率、改判率、发回率、申诉和申请再审率六项指标已基本具备评估条件,可以设置指标权数比例进行评估操作。
3、用好评估结果,要定期对各院、各业务部门审判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排序,通过通报的形式使院长、副院长、庭长掌握情况,形成多头齐管的运行态势。在此基础上,将审判质量效率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适时向当地党委提出人员使用建议。要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作为评先选优和使用干部的主要依据。
4、加强对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对案件信息录入工作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实地抽查案件卷宗与录入信息对比的方式进行,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以此确保案件评估数据的准确性。此外,还要对录入信息内容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系统中规定的非必填项目和证据、笔录等信息要求全部录入,保证信息录入内容全面完整,为进一步开展评估工作奠定基础。
审查调查考核办法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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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律师协会
关于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受疫情影响,2019年度我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考核工作延期至2020年5月开始。为做好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河北省司法厅核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和核准执业的律师(包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兼职律师,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二、考核时间及分工
我市2019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集中检查考核工作将于5月20日开始,6月24日结束。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负责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考核并确定结果;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由本单位考核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主管律师协会确定考核结果。
三、考核内容和程序
考核工作按照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河北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和河北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的内容和程序进行。
结合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专项调研检查,2019年度检查考核工作重点考核以下内容:
(一)党建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章程》修订情况,党组织建立、换届情况,党组织参与律师事务所决策、培养优秀律师入党情况,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员律师组织关系接转、党费交纳及使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配备和履职情况以及为党建工作开展活动提供场地、人员、经费支持等情况。
(二)资质管理合法合规情况。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依法进行执业资质审批备案情况,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法定设立条件,是否依法履行了章程、合伙协议、负责人、合伙人、住所、分所派驻律师等各项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是否存在另设办公场所问题,是否存在名为合伙所实为个人所问题,是否存在有名无实的“空壳所”、“僵尸所”问题,是否存在专职律师、兼职律师不符合法定执业条件的问题等。
(三)规章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建立和落实合伙人会议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制度、统一收案收费制度、利益冲突审查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纳税申报制度、印章及档案管理制度、三项基金提取制度、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管理制度、新执业律师资质审核制度、青年律师培养制度、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监督考核制度、律师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律师执业过错赔偿制度等情况。
(四)所务管理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及党员活动室、财务室、档案室建设配备情况,律师事务所主任履行职务情况,建立决策、监督、执行工作机制情况,依法纳税情况,律师社会保障情况,信访投诉处理情况,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情况,组织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和涉法涉诉信访值班、精准扶贫脱贫等情况。
(五)人员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的情况,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对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管理和指导情况。
(六)业务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统一接案收费登记批准情况;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群体性案件、涉黑涉恶案件集体研究及报备情况,规范开展业务推广和制止不正当竞争情况,业务档案保管情况,公章、财务章、空白合同、公函管理使用等情况。
(七)接受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和监督情况。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贯彻执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三条底线”情况,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情况,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安排部署的的重要决定、重要活动情况,接受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年度考核情况,开展业务统计报表等日常工作情况。
四、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可以采用书面审查、实地检查或其它有效方式进行。与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专项调研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密切衔接,根据律师事务所自查整改情况,市局及各县市区司法局按照“全覆盖、无遗漏”要求,组织力量逐一对所属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检查,在实地检查过程中,要同步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检查律师事务所数量分配见附件8。对于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可以简化考核形式。
五、考核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考核程序
1、总结报送 各律师事务所按照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专项调研检查要求完成自查整改后,对本所2019年度执业和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完成对本所律师的执业年度考核。将律师事务所参加年度考核的有关材料报主管司法局审查。本所律师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及材料报市律师协会审查评定。市律师协会在评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等次后,将考核结果报市司法局备案审查。上一年度因变更执业机构新转入的律师,应当提交变更前所在律师事务所对其执业表现的鉴定意见。现执业律师事务所综合其在两所的执业表现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2、初审阶段 县(市)区司法局收到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材料后,应当采取实地考察、查验资料等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连同律师事务所报送的全部材料,一并上报市司法局。
各县(市)区司法局应当结合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专项调研检查要求进行实地考核验收,认真查找律师事务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考核评定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收到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材料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备案材料后,进行全面审查,评定律师事务所考核等次,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备案,并将考核结果在市司法局及市律师协会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审查中,若发现报送的材料以及律师的考核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收到相关投诉、举报的,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或者责成主管司法局重新进行审查,根据调查核实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二)考核时间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将于2020年5月20日开始集中对全市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同时收取2019年度考核备案材料(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可在6月17日集中确定考核等次、加盖考核专用章阶段提交)。各单位务必在5月20日前报送考核材料电子版,待审核完毕后集中确定考核等次、加盖考核专用章。
各单位实地检查时间安排如下:
5月20日靖民、华岩;
5月21日保邦、万春;
5月22日华夏中天、佳诚信和;
5月25日北辰、卓远;
5月26日三和时代(唐山)、渤澳、陈大为;
5月27日京师(唐山)、冀华(唐山);
5月28日得法、经广;
5月29日高阶、天壹、陈建仲;
6月1日 秉信、行通(唐山);
6月2日 唯实、冀信(唐山);
6月3日 蔺和刚、冀航、仲浩;
6月4日 鸿翔所、唐正、正一、青水;
6月5日 遵化;
6月8日 开平、丰润;
6月9日 玉田、路南;
6月10日滦县、古冶;
6月11日曹妃甸、路北;
6月12日迁西、迁安;
6月15日丰南、汉沽;
6月16日滦南、乐亭。
集中确定考核等次、加盖考核专用章时间安排如下:
6月17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靖民、华岩、保邦、万春;
6月18日华夏中天、佳诚信和、北辰、卓远、三和时代(唐山)、渤澳、陈建仲、陈大为;
6月19日京师(唐山)、冀华(唐山)、唯实、经广、行通(唐山)、仲浩、蔺和刚、冀航;
6月22日冀信(唐山)、正一、唐正、青水、高阶、天壹、得法、秉信、鸿翔所;
6月23日上午:开平、丰润、玉田、遵化;
下午:迁西、滦县、乐亭、滦南;
6月24日上午:曹妃甸、路南、丰南、迁安;
下午:汉沽、古冶、路北。
注:集中确定考核等次、加盖考核专用章需提交已缴纳2020年度会费证明。
六、年度考核需提交的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或分所参加年度检查考核,应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考核结果汇总表》;
2.《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登记表》;
3.《唐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4.《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情况统计表》;
5.《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情况统计表》
6.《律师事务所花名册》;
7.《律师事务所、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公告》;
8.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情况报告;
9.律师事务所主任述职报告;
10.《2020年会费缴纳明细》;
1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律师事务所分所参加年度检查考核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总所对分所的考评意见和总所已经通过年度检查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律师参加执业年度考核应提交以下材料:
1.《社会律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2.《2019年度专职兼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3.律师执业证书。
(三)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考核,由所在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单位、公司律师单位统一组织,提交以下材料:
1.《法律援助、公职、公司律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2.《2019年度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3.律师工作证书。
所有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正反面打印。凡填写不符合要求一律退回重填。除上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提交的考核材料外,各县(市)区司法局还应当向市司法局提交本地开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备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考核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着重报告考核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未参加考核、暂缓考核的机构和人员情况。
七、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律师证件的“有效期”问题。参加了2018年度考核的律师,证件考核备案页加盖了标有“有效期”字样的印章。此处“有效期”是指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的有效时间,不是律师证件的使用期限。2019年度考核时间较往年有所推迟,考核工作结束前2018年度考核结果仍然有效。
(二)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考核前的准备工作。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加考核前,应当办结申请的审批事项。同时,应当准确填写并向考核机关提交《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登记表》《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由考核机关作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档案予以保存。
(三)证件换发工作安排。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统一收集需要换发的证件,随年检材料一并报送予以更换。换发律师执业证,要提交原律师执业证和小二寸蓝底近期证件照一张。同时,各所要填报《律师执业证换发登记表》。对于证件毁损、内容不全、丢失的,按照补办证件程序办理。
(四)关于2020年会员费减免政策。办理年度检查考核时,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应当履行会员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律师协会团体会费和个人会费。受疫情影响,根据省、市律协减免政策,会费缴纳做如下调整:市直所及公司律师部团体会费8000元;县(市)区所团体会费7000元。市直所专职律师个人会费1000元;区、县级市所专职律师个人会费850元;县所专职律师个人会费600元;兼职律师1240元。2019年新执业律师及2020年第一季度新执业律师,免缴2020年度全年个人会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2020年度个人会费调整至200元。个人会员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系支援湖北抗击疫情的医护人员的,免缴2020年度全年个人会费。参加2020年“1+1”法律援助和援藏的律师,免缴2020年度全年个人会费。
(五)律师事务所不按规定参加考核的,由市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处理,直至收回其执业许可证,上报省司法厅办理注销手续;执业律师无故不参加考核的,按照《河北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给予“不称职”的考核结果,同时建议所在律师事务所与其解除聘用合同。该律师的考核结果一并报省司法厅备案,省司法厅将根据《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适时作出处理。
(六)对于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查处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当暂缓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待有查处结果时再予审查通过;律师事务所因种种原因暂缓进行年度考核的,该所的律师原则上暂缓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待律师事务所开展年度考核时再予审查通过。
六、工作要求
(一)统筹做好工作安排。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科学谋划、周密部署本地考核工作。要统筹安排考核工作与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调研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细化完善检查考核内容和标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要按照考核规定要求,结合日常监管情况,特别是上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受到有效投诉、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情况,客观准确的作出考核评价。除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机构和人员外,其他已确定考核等次、暂缓考核和未参加考核的机构和人员信息均应记录在考核结果中。考核结果要在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网站长期公示,成为群众选择法律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重要参考,借此形成优胜劣汰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要在考核中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原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严禁接受考核对象的财物或宴请。
请各所在市律协公共邮箱tangshanlvshi@163. com(密码:2801398)自行下载考核文件和表格电子版,并于5月20日前将考核备案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律协邮箱:tsslsxh@126。
会费缴纳地点:东旭大厦19层律师协会
联系人:牛雅慧联系电话:2819619
确定考核等次、盖章地点:西山道7号5号楼司法局3层会议室
联系人:徐辉联系电话:2854570
李梦婷联系电话:2801398(律协)
附件:1.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登记表
2.2019年度专职兼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3.2019年度公职公司法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4.律师事务所考核结果汇总表
5.社会律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6.法律援助、公职、公司律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7.律师执业证换发登记表
8、县市区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检查律师事务所数量分配表
9、律师事务所、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公告
10、律师事务所花名册
11、唐山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12、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情况统计表
13、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情况统计表
14、2020年律师会费缴纳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