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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库安全管理规定【16篇】

发布时间:2023-12-03 18:45:04 查看人数:57

油库安全管理规定

第1篇 油库安全管理规定

1、运输要求

(1)运载汽、柴油时要时刻注意行车安全,严格执行运载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2)选配政治素质好,技术熟练的驾驶员担当专职司机,按规定配备灭火机,危险品标志,防电设备和防火罩,会熟练使用灭火机。每次出车应认真做好自检,不准带病出车。

(3)运输途中,不准他人搭车,不准停在居民区或人员稠密的地方,驾驶员不准离车或在车上吸烟。

(4)途中行驶应文明、礼貌、中速,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和报警。

2、储存保管

(1)下油时,首先应接好接地线,下油桶时,下面应垫好橡胶垫,防止碰撞产生火花。

(2)库内应根据汽、柴油的特点,配足消防器材,电路设施符合防爆要求和具备通风防火措施,空气中的汽油分子含量不超过2.4%,温度控制在300c以下。

(3)露天存放汽油时,贮存器应完好无损,避免阳光直射,夏季高温期间要经常喷水降温,应经常测定存油量,夏季油罐存量不能超存油量的80%。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专人发放,不能叫人替代。

(5)油库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不准脱岗,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6)库内配备的消防器材,须妥善保管,定期检查,以防失效。加油时驾驶员不准离开,在10公尺范围严禁吸烟,发动机应熄火,加好油后立即驶离。

(7)在高温中午时间,雷雨时禁止加油,库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搞好环境卫生工作。(

第2篇 石油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石油库系指集团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的收发和储存原油、液化烃、液化石油气、汽油、煤油、柴油、喷气燃料、溶剂油、润滑油和重油等的仓库或设施。

第二条 石油库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符合gb50183《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炼化企业石油库符合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符合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 石油库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四条 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安全岗位),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第五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3、对重点防火部位,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各种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检查;

5、按《安全台帐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台帐、记录、档案,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6、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第六条 安全工程师(安全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参与制定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

3、负责安排、检查班组安全活动;

4、负责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制止“三违”作业;

5、参加事故调查,负责用火申请,落实用火安全措施;

6、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第七条 班组兼职安全员主要职责:

1、班组兼职安全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

3、负责班组的岗位安全教育,制止违章行为;

4、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及灭火器材。

第八条 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事故管理分别执行《安全教育管理规定》、《安全检查规定》、《事故隐患治理管理规定》和《事故管理规定》。

第九条 石油库应在大门明显处设置外来人员入库须知,内容为:

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入库;

2、禁止一切人员因私事入库、住库;

3、临时工入库应佩戴出入证;

4、外来人员因公入库应办理入库手续,并由库内有关人员陪同;

5、凡携带物品出入库人员,应履行检查、登记;

6、罐区、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移动通信设备。

第十条 石油库职工应遵守劳动纪律,认真交接班,严格遵守《人身安全十大禁令》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 入库车辆管理:

1、入库机动车辆应配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2、铁路机车入库,应符合安全规定,应加挂隔离车,不应顶车溜放作业,并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3、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不准在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库消防车外的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罐区;

4、油罐汽车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罐车的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

第十二条 巡回检查

1、严格执行岗位巡检制度,逐步实现智能巡检、打卡巡检,并纳入计算机监控系统;

2、巡检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并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人担任;

3、应制定责任明确的巡检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人员、巡检线路、时间要求和巡检内容;

4、认真填好巡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十三条 劳动保护

1、劳动保护应执行《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2、石油库清扫车、船的甲、乙类油品余油时,严禁进入车、船内作业。清罐作业按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石油库焊工、电工等工种作业时,应配戴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石油库锅炉烟囱应有消烟除尘装置,烟尘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产生噪音的设备或场所应采取隔音或消音措施,使噪声不大于国家标准要求。

第三章 防火防爆

第十四条 石油库防火、防爆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第十五条 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gb2894《安全标志》和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要求。

第十六条 库内用火应严格执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 储存、收发甲、乙、丙a类易燃、可燃液体的储罐区、泵房、装卸作业等作业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器,其设置数量应符合sh3063《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的要求。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标定。

第十八条 靠山修建的石油库、覆土隐蔽库应在库区周围修筑防火沟、防火墙或防火带,防止山火侵袭。每年秋季应对防火墙内的枯枝落叶、荒草等进行1次清除。

第十九条 防火堤内不应种植作物或树木,不应有超过0.15m高的草坪;防火堤外一侧不应种植油性树木,其他树木间距应满足消防操作要求;覆土罐顶部附件周围5m内不应有枯草。液化烃罐区防火堤内严禁绿化,应铺设水泥地坪。

第二十条 甲、乙类油品泵房应加强通风,间歇作业的室内油蒸气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4%;连续作业8h以上的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半地下式油泵房应设机械通风并定期排气。吸入口应接至半地下泵房地面不大于0.2m处,排出口应高于油泵房屋顶。付油亭下部设有阀室或泵房的,应做到敞口通风,不应设置围墙。

第四章 设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 石油库应根据“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第二十二条 完善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建造竣工资料、检验报告、技术参数、修理记录等;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检记录和定期检修计划等。

第二十三条 检测设备应满足检测环境的防火、防爆要求,经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级以上石油库和有条件的石油库应配置测厚仪、试压泵、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检测设备。

第二十四条 储罐及附件

1、新建或改建储罐应按国家规范、规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2、储存甲、乙a类油品的地上油罐,应采用浮顶或内浮顶油罐。新建浮顶罐应采用二次密封装置;

3、油罐应按规范要求,安装高低液位报警、高高液位报警和自动切断联锁装置;

4、新建储罐应3年进行1次清罐检查和钢板测厚。投产5年以上的储罐,应结合清罐检查底板锈蚀程度。在用储罐应视其腐蚀严重情况增加检测次数;

5、罐体无严重变形,无渗漏。罐体铅锤的允许偏差不大于设计高度的1%(最大限度不超过9cm)。罐内壁平整、无毛刺、底板及第一圈板50cm高度应进行防腐处理。罐外表无大面积锈蚀、起皮现象,漆层完好;

6、储罐附件如呼吸阀、阻火器、量油口等齐全有效;储罐阻火器应为波纹板式阻火器。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接地装置有效;储罐进、出口阀门和人孔无渗漏,各部件螺栓齐全、紧固;浮盘运行正常、无渗漏;

7、储罐第一道进出油阀门宜安装阀门锁。输送不同介质的两条管道的连接部位,应安装隔离盲板;

8、液化烃类储罐脱水应采用二次脱水装置,储罐根部阀不能常开,脱水系统应有拌热线;

9、储罐进出物料时,现场阀门开关的状态在控制室应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免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的检测、安全自保等措施,防止物料超高、外溢;

10、储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应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除报警。

第二十五条 液化石油气球罐

1、球罐的选材应有明确的技术要求。采用低合金高强钢应标明腐蚀介质的适用浓度,工艺上应严格执行腐蚀介质的控制浓度,不应超浓度使用;

2、球罐底部接管的第一道阀门、法兰、垫片的压力等级应比球罐提高一个压力等级,按2.5mpa等级选用,垫片应选用带有金属保护圈的缠绕垫片,法兰应选用对焊法兰;

3、球罐应设两个安全阀,每个都能满足事故状态下最大释放量的要求:安全阀应设手动切断阀,切断阀口径与安全阀一致,并保持全开状态;

4、球罐应设高低液位报警和带连锁的高高液位报警;

5、球罐底部出入口管道应设紧急切断阀,入口紧急切断阀应与球罐高高液位报警连锁;

6、安全阀释放和气相放空的液化气应引至安全地点排放;

7、球罐切水应遵循安全可靠,操作简便的原则,减少过多的设施和阀门。宜在紧急切断阀后安装切水阀。

第二十六条 泵

1、严格执行泵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严禁带故障运行;

2、加强泵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做好泵运行记录;

3、新安装的泵和经过大修的泵,应进行试运转,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泵及管组应标明输送液体品名、流向,泵房内应有工艺流程图;

5、泵联轴器应安装便于开启的防护罩。

第二十七条 管道

1、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管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2、使用中的管道应结合储罐清洗进行强度试验;

3、加强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清除杂草杂物,排除管沟内积水;

4、穿越道路、铁路、防火堤等的管道应有套管保护;

5、管道应有工艺流程图、管网图,埋地管道除应有工艺流程图外,还应有埋地敷设走向图。图中管道走向、位置、埋设深度应准确无误;

6、管道应按规定进行防腐处理,埋地管道时间5年以上,每年应在低洼、潮湿处开挖检查1次;

7、管道穿过防火堤处应严密填实。罐区雨水排水阀应设置在堤外,并处于常闭状态。阀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8、石油库内输油管道管沟在进入油泵房、灌油间和油罐组防火堤处,应设隔断墙,石油库内输油管线管沟应全部用砂填实。

第二十八条 锅炉等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和维修,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电气装置

第二十九条 设置与管理

1、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元器件及线路应符合该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设置在火灾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保护要求;设置在一般用电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长期安全运行要求;

2、禁止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油罐区、桶装油品区、收发油作业区、油泵房等危险区域的上空。通往上述区域的线路,应采用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钢管配线;

3、电缆穿越道路应穿管保护,埋地电缆地面应设电缆桩标志。通往趸船的线路应采用软质电缆,并留有足够的水位变化余量;

4、架空线路的电杆杆基或线路的中心线与危险区域边沿的最小水平间距应大于1.5倍杆高;

5、在危险区域内使用临时性电气装置(包括移动式电气装置)应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电作业票。

第三十条 运行管理

1、石油库应有完整的电力电缆分布情况和变配电、发电设施、输电线路等电器设备记录;

2、变、配电所宜建立电工值班制度,且每班不应少于2人;当不设专职值班电工时,应进行定期巡视(每周至少巡视2次);

3、自备发电机每周至少起动1次,每次运转时间不应少于15min;

4、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缆、高压器具及继电保护装置应按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低压电缆每年应测量1次绝缘电阻并做绝缘分析。油浸式电缆应检查终端头的渗漏情况并及时处理;

5、高压配电装置的操作应按规定填写操作票,由一人监护,另一人按操作票规定的程序执行,禁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

6、线路、设备突然停电后,应迅即分断其电源开关并查明原因,禁止强行试送电。

第三十一条 检修管理

1、对架空线路应定期进行巡检,并注意沿线环境情况,遇异常气候时应作特殊巡检;

2、线路停电检修前,应填写停电通知单,停电线路的开关上应悬挂警示标志牌。对高压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须按电业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

3、当在被检修的停电设备附近有其他带电设备或裸露的带电体时,应保持足够的电气间距或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屏障保护措施;

4、在爆炸危险区内,禁止对设备、线路进行带电维护、检修作业;在非爆炸危险区内,因工作需要,应进行带电检修时,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第三十二条 防雷、防静电

1、石油库防雷、防静电的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石油库应绘制防雷、防静电装置平面布置图,建立台帐;

3、石油库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年进行2次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接地线应做可拆装连接;

4、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当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设共用接地装置时,按最小值考虑,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5、铁路装卸油设施钢轨、输油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作3处以上等电位跨接并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6、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罐区不宜装设消雷器;

7、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做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油品;

8、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应猛拉快提;

9、在爆炸危险场所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不准梳头、穿脱、拍打及摩擦衣物;

10、不准在爆炸危险场所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

11、不准用压缩空气吹扫甲、乙类油品管道和储罐;

12、油罐、油轮等容器内,禁止存在任何未做电气连接(即跨接)的浮动物和悬挂物;

13、储存甲、乙、丙a类油品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入口处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

第六章 消防管理

第三十三条 石油库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企业消防达标标准》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职消防与义务消防相结合的原则,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第三十四条 消防组织

1、石油库应设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工作,并指定防火责任人;

2、石油库按有关规定成立专职消防队或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业务培训、消防演练。

第三十五条 消防设施配置

1、消防设施、装备、器材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各作业场所和辅助生产作业区域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露天设置的手提式灭火器应安放在挂钩、托架或专用箱内,并应防雨、防尘、防潮。各类灭火器应标识明显,取用方便,并按期检验、充气、换药,不合格的灭火器应及时报废、更新;

3、石油库应安装专用火灾报警装置(电话、电铃、警报器等),爆炸危险区域的报警装置应采用防爆型。保证及时、准确对外报警;

4、按有关规范配置消防车。消防车辆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接到火灾报警后,5min内到达火场;

5、通信、灭火、防护、训练器材和检测仪器等,应满足防火灭火的需要。

第三十六条 制定灭火作战方案、应急预案,绘制水源分布图、消防器材配置图等。

第三十七条 供水系统

1、消防水池内不应有水草杂物,寒冷地区应有防冻措施;

2、系统启动后,冷却水到达指喷淋罐冷却时间应不大于5min;

3、地下供水管道应常年充水,主干线阀门保持常开,管道每半年冲洗1次;

4、定期巡检消火栓,每季作1次消火栓出水试验。距消火栓1.5m范围内无障碍,地下式消火栓标志明显,井内无积水、杂物;

5、消防泵应每天进行盘车,每周应进行1次试运转,系统设备运转时间不少于15min;

6、泵房内阀门标识明显,启闭灵活;

7、消防水带应盘卷整齐,存放在干燥的专用箱内,每半年进行1次全面检查;

8、固定冷却系统每季应对喷嘴进行1次检查,清除锈渣,防止喷嘴堵塞。储罐冷却水主管应在下部设置排渣口。

第三十八条 泡沫灭火系统

1、系统启动后,泡沫混合液从指定油罐泡沫产生器喷出时间应不大于5min;

2、泡沫液应储存在0℃~40℃的室内,每年抽检1次质量;

3、空气泡沫比例混合器每年进行1次校验;

4、泡沫产生器应保持附件齐全,滤网清洁,无堵塞、腐蚀现象,隔封玻璃完好有效;

5、各种泡沫喷射装备应经常擦拭,加润滑油,每季度进行1次全面检查;

6、泡沫管道应加强防腐,每次使用后均应用清水冲洗干净,清除锈渣;泡沫支管控制阀应定期润滑,每周启闭1次。

第三十九条 消防系统主要组件涂色

1、消防水泵、给水管道涂绿色;

2、泡沫泵、泡沫管道、泡沫液储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器涂红色;

3、当管道较多,与工艺管道涂色有矛盾时,也可涂相应的色带或色环。

第七章 装卸作业

第四十条 装卸作业是指石油库码头、铁路、公路的油品收发作业。

第四十一条 装卸作业设施建设、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第四十二条 装卸准备

1、应编写装卸作业指导书,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2、严禁2条(包括2条)以上危险化学品船舶同时停靠同一趸船泊位进行装卸作业;

3、铁路槽车入库后,应及时安放铁鞋,防止溜车;

4、认真核对车船号、油品品名、牌号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检查车船技术状况和铅封情况。及时采样、化验、计量,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 装卸作业

1、遇有强雷雨天气时,应暂停收、发、输转作业;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严守岗位,防止跑油、溢油、混油等事故;

3、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使用工具应符合防爆要求;

4、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作业;

5、铁路罐车、汽车罐车、油轮、油罐等装储容器,卸油前和装油后均应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取样、拆除接地线等作业;

6、公路装卸应有防静电防溢油的连锁措施。静电接地线应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上,严禁接在装卸油口处;

7、严禁喷溅式装卸油作业。装车鹤位应插到罐底部不大于0.2m处。装车初速度不宜大于1m/s,装车速度不应大于4.5m/s。应有防止超装的措施;

8、储罐储液不应超过安全高度;

9、装卸完毕,严禁鹤管猛拉快提,防止火灾爆炸事故。

第3篇 油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 油库建筑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 库外十五公尺范围内不得吸烟和生明火,要有“严禁烟火”的醒目标志。

3) 要随时检查油桶是否漏油,要及时清除积油和油。

4) 油库内不得使用任何能产生火花的开启工具。

5) 照明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6) 油库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第4篇 柴油库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油库管理,防止浪费和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油库管理

3.职责

仓储部为油库的主管单位负责管理油库。

安全规定

1、仓库主管为油库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检查油库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油库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专职管理人员要准确、完整地做好进出油的明细帐,并定期盘点库内油品、油量,发现库存不足及时补给。

3、油库禁止一切人员因私事入库,严禁携带易爆易燃物品入库,严禁在油库吸烟和使用明火。油库周围不要堆放柴草及其它易燃物品。

4、油库必须按设计和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通风设备,并定期检查。

5、油库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使用防爆开关,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6、油库必须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冬季,对油桶、管路,要采取适当保温措施,防止冻裂。夏季,要做好防胀、降温工作,防止发生爆炸事故。

7、油库专职管理人员发现库内油品蒸汽浓度超过规定时,要加强通风。

8仓库主管要对油库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限期整改完毕,存在重大隐患的可暂时停止使用,待整改完毕方可使用。

第5篇 浅淡原油库安全质量管理——外界因素对油库安全质量的影响及对策四

气候、亮度及操作人所处的环境都会对油库安全质量产生影响。如计量交接中,气温的高低对油温、液位的影响,夜间检尺的误差率比白天高等。对此,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a) 改善不良的工作环境条件,如采取通风措施,降低作业场所湿度、温度及油气浓度;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减轻噪声对人的干扰;增强油库库区照明,并合理布置,减少因亮度影响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

b) 根据所处位置的自然环境特点,有针对性地搞好安全质量工作。如沿海建造的油库,湿度比较大,设备容易腐蚀,防腐工作一定要做好。针对气温对计量的影响,我们可以选取气温变化不大情况下进行计量交接。(丁华清 李关)

第6篇 油库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减少油库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

高度在2-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5-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15一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三条 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见附件)。高处作业许可证由作业负责人填写,经油库负责人审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

第四条 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五条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六条 因事故或灾害需进行特殊高处作业,包括强风、异温、雨天、雾天、夜间、带电、悬空和抢救高处作业,要制定作业方案,并经油库负责人审批。紧急情况为抢救人员时,可由施工负责人或其他领导在保护救护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口头批准,作业后立即报油库负责人。

第七条 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法令、法规执行。

第7篇 某油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 油库建筑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 库外十五公尺范围内不得吸烟和生明火,要有“严禁烟火”的醒目标志。

3) 要随时检查油桶是否漏油,要及时清除积油和油。

4) 油库内不得使用任何能产生火花的开启工具。

5) 照明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6) 油库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第8篇 浅淡原油库安全质量管理——引言一

原油库作为服务性企业,其一切经营活动以满足顾客的全部合理要求为目标,生产的目的就是确保原油的计量、时限和质量,以满足客户要求,并使原油装卸、输存和输转过程能够按照策划要求进行。

为了保证原油库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搞好安全质量管理至关重要。油库的安全质量管理中存在的常见问题有:①设备的跑、冒、渗、漏现象。②原油损耗超标。③原油装卸、储存和输转中油量及油品质量未达到客户要求。④设备完好率未达到要求。⑤生产事故。造成这些生产质量的不合格品主要包括人、设备及外界因素3方面,其中人是最活跃的因素,也是油库生产质量的主导因素。因此油库安全质量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抓好作业人员的安全质量管理,提高油库生产质量。

第9篇 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近年来,随着石化工业的发展以及国家原油战略储备库项目的实施,油罐的大型化将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 10万m的储罐已经屡见不鲜。油库火灾、事爆炸故已成为石油化工行业的主要危害。油库中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防爆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可能会导致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下降,甚至使防爆性能丧失。一旦发生故障,产生火花、电弧或其他热效应,极易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下面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比较具代表性的石油化工生产企业为例,具体探讨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加强油库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存在的问题

一、电气设备选型不对,防爆等级低,不适合油库使用。油库各危险场所应选择相应防爆级别的防爆电气设备,最低为“dliat3”型(据gb50058- 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但是,目前油库还有使用煤矿用的“kb ”型防爆电气设备,有的甚至还使用普通非防爆电气设备,有的油库虽然选用了防爆等级较高的“dlibt4 型电气设备,但由于整体防爆性处理欠完善,每一个危险场所总有一 两种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不够,或者安装工艺不符合防爆要求,使整个场所仍然具有危险性。

二、危险场所的建筑物结构 。平面布局不合理,使部分非防爆电气设备工作在危险场所。例如:泵房动力配电阃与装车栈桥距离小(应大于1 5m,《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 84)、与泵房的隔墙不密封、门窗位置不当等,使动力配电间成为爆炸危险场所。有的轻油洞库设置配电间而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所有这些,都增加了油库的不安全因素。

三、安装不合格 ,使用维修不当,损坏严重。由于缺乏防爆知识、对防爆电气设备使用维修不当,造成大量防爆电气设备损坏。例如:当电机轴承发热,使用人员不去寻找发热原因,从根本上排除故障,而是用冷水冷却,结果使电机进水,端盖严重锈蚀;没有建立健全的维护保养制度,电机安装后没有维护检查,平时只是进行表面除尘,使一部分电机的防爆面严重锈蚀;库存的防爆电气设备没有保养,有的电机由于润滑油变质而使轴承生锈,电机转不动;有的不按规定修理防爆电气设备,结果在修理时将设备损坏。

加强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油库防爆电气设备事关油库的安全大计,一次小小的疏忽很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对于油库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严格进行安全管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防止油库爆炸事故的发生。

一、合理选择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应根据具体场所的危险等级及工作环境,选择合适的防爆电气设备类型。同时根据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选用参数相匹配的设备,既要避免大马拉小车造成资源浪费,也要避免容量过小引起发热烧毁设备等恶性事故。在选择购买防爆电气设备时,还应注意防爆电气设备的质量问题。个别商家为了谋利,其产品的各项参数并未全部达到规定要求,甚至市场还出现了铭牌上无防爆合格证号、无生产厂家以及假冒其他厂家的伪劣产品。因此,在购买时应选择正规厂家以及信誉好的厂家的产品。

二、严格按油库防爆电气设备规程操作。严格按规程操作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基础。油库收、储、发油场所众多,防爆电气设备很多。由于结构、工作原理、用途及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各不相同,每l台设备的操作方法也不尽相同,但它们的操作都具有一定的规律。如果操作人员不掌握这些规律,盲目操作,会使防爆电气设备在非正常条件下运行,易引发事故。因此,油库针对每台防爆电气设备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程,并要求操作人员工作时严格按规程操作。为保证操作人员能够严格按规程操作,油库业务部门要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宣传教育关。通过开展安全规程知识竞赛、操作技能比武、安全月等活动进行宣传教育,使操作人员充分认识严格按规程操作的重要性;二是把好考核关。通过业务考核及相关的奖惩措施,促使操作员不断学习,提高专业技能;三是把好检查关。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章现象,促使其严格按规程操作。

三、提高油库防爆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素质。采取措施提高操作人员素质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关键。操作员在上岗前一定要经过严格的专业技能培训,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通过培训,使操作人员牢记电气设备操作规程,熟悉电气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掌握电气设备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方法。除此之外,操作人员应通过自身努力,不断积累设备的运行经验,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中逐渐培养“望、闻、听、记” 能力。望,即能够通过观察设备震动、温度及各项参数变化判断设备运行是否正常;闻,即能够闻气味判断设备是否发生故障;听,即能够通过听设备运转时发出的声音判断设备是否正常;记,即记录设备运转情况、故障情况、保养及维修情况等,并将其定期归档,留做以后参考。通过这些能力的培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另外,还要在思想上加以重视,杜绝设备运行中的不安全隐患。

四、定期维护保养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手段。受到防爆电气设备制造工艺、使用年限、使用环境和条件等内在、外在因素的影响,在使用过程中,防爆电气设备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部件磨损、老化、电气绝缘变差、防爆性能降低等现象。为了使防爆电气设备保持良好的电气性能及保证各种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证油库的安全,油库对防爆电气设备要按规定检修和维护保养。设备检修分为二种:一是故障检修,寻找并修复故障部位,这是有针对性的,也是必须的;二是定期检修,即对电气设备进行预防性的检查修复,目的是在设备发生故障前发现设备缺陷,及时进行修复。设备检修应该在设备正常运行达到检修周期时进行,不能等设备出现故障后才进行检修。因为那样的话,设备势必已经带病运行了一段时间,这对于设备的磨损程度是比较严重的,还加速了其他损坏。设备维护保养可随时进行。每次关机后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擦拭或吹扫,使设备保持清洁。每次运行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外壳有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变形,各部件是否齐全,保护装置是否完整。

五、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良好的工作环境是设备安全运行的保证。防爆电气设备工作在易燃、易爆场所中,对周围环境的要求非常严格。工作环境的好坏对防爆电气设备能否安全运行影响很大。良好的工作环境能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但如果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太差,会导致设备防爆性能下降,甚至丧失。例如:如果环境中湿度太大,容易造成设备金属部件锈蚀,绝缘性能迅速下降,会降低防爆性能;如果环境温度太高或太低,会引起机构比较剧烈的热胀冷缩变化,也会降低设备的防爆性能;如果环境中灰尘密度较大,则容易在设备的内、外部堆积,也会降低设备的防爆性能。因此,需要采取增高设备离地距离或局部降湿、局部降温或升温、加防尘罩等措施,使环境满足设备使用和保管的要求,使防爆电气设备安全地运行。

加强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安检和维护,防范爆炸事故发生。

第10篇 石油库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石油库系指集团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的收发和储存原油、液化烃、液化石油气、汽油、煤油、柴油、喷气燃料、溶剂油、润滑油和重油等的仓库或设施。

第二条  石油库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符合gb50183《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炼化企业石油库符合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符合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  石油库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四条  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安全岗位),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第五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3、对重点防火部位,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各种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检查;

5、按《安全台帐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台帐、记录、档案,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6、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第六条  安全工程师(安全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参与制定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

3、负责安排、检查班组安全活动;

4、负责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制止“三违”作业;

5、参加事故调查,负责用火申请,落实用火安全措施;

6、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第七条  班组兼职安全员主要职责:

1、班组兼职安全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

3、负责班组的岗位安全教育,制止违章行为;

4、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及灭火器材。

第八条  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事故管理分别执行《安全教育管理规定》、《安全检查规定》、《事故隐患治理管理规定》和《事故管理规定》。

第九条  石油库应在大门明显处设置外来人员入库须知,内容为:

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入库;

2、禁止一切人员因私事入库、住库;

3、临时工入库应佩戴出入证;

4、外来人员因公入库应办理入库手续,并由库内有关人员陪同;

5、凡携带物品出入库人员,应履行检查、登记;

6、罐区、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移动通信设备。

第十条  石油库职工应遵守劳动纪律,认真交接班,严格遵守《人身安全十大禁令》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  入库车辆管理:

1、入库机动车辆应配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2、铁路机车入库,应符合安全规定,应加挂隔离车,不应顶车溜放作业,并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3、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不准在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库消防车外的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罐区;

4、油罐汽车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罐车的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

第十二条  巡回检查

1、严格执行岗位巡检制度,逐步实现智能巡检、打卡巡检,并纳入计算机监控系统;

2、巡检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并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人担任;

3、应制定责任明确的巡检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人员、巡检线路、时间要求和巡检内容;

4、认真填好巡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十三条  劳动保护

1、劳动保护应执行《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2、石油库清扫车、船的甲、乙类油品余油时,严禁进入车、船内作业。清罐作业按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石油库焊工、电工等工种作业时,应配戴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石油库锅炉烟囱应有消烟除尘装置,烟尘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产生噪音的设备或场所应采取隔音或消音措施,使噪声不大于国家标准要求。

第三章 防火防爆

第十四条  石油库防火、防爆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第十五条  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gb2894《安全标志》和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要求。

第十六条  库内用火应严格执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  储存、收发甲、乙、丙a类易燃、可燃液体的储罐区、泵房、装卸作业等作业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器,其设置数量应符合sh3063《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的要求。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标定。

第十八条  靠山修建的石油库、覆土隐蔽库应在库区周围修筑防火沟、防火墙或防火带,防止山火侵袭。每年秋季应对防火墙内的枯枝落叶、荒草等进行1次清除。

第十九条  防火堤内不应种植作物或树木,不应有超过0.15m高的草坪;防火堤外一侧不应种植油性树木,其他树木间距应满足消防操作要求;覆土罐顶部附件周围5m内不应有枯草。液化烃罐区防火堤内严禁绿化,应铺设水泥地坪。

第二十条  甲、乙类油品泵房应加强通风,间歇作业的室内油蒸气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4%;连续作业8h以上的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半地下式油泵房应设机械通风并定期排气。吸入口应接至半地下泵房地面不大于0.2m处,排出口应高于油泵房屋顶。付油亭下部设有阀室或泵房的,应做到敞口通风,不应设置围墙。

第四章  设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  石油库应根据“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第二十二条  完善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建造竣工资料、检验报告、技术参数、修理记录等;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检记录和定期检修计划等。

第二十三条  检测设备应满足检测环境的防火、防爆要求,经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级以上石油库和有条件的石油库应配置测厚仪、试压泵、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检测设备。

第二十四条  储罐及附件

1、新建或改建储罐应按国家规范、规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2、储存甲、乙a类油品的地上油罐,应采用浮顶或内浮顶油罐。新建浮顶罐应采用二次密封装置;

3、油罐应按规范要求,安装高低液位报警、高高液位报警和自动切断联锁装置;

4、新建储罐应3年进行1次清罐检查和钢板测厚。投产5年以上的储罐,应结合清罐检查底板锈蚀程度。在用储罐应视其腐蚀严重情况增加检测次数;

5、罐体无严重变形,无渗漏。罐体铅锤的允许偏差不大于设计高度的1%(最大限度不超过9cm)。罐内壁平整、无毛刺、底板及第一圈板50cm高度应进行防腐处理。罐外表无大面积锈蚀、起皮现象,漆层完好;

6、储罐附件如呼吸阀、阻火器、量油口等齐全有效;储罐阻火器应为波纹板式阻火器。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接地装置有效;储罐进、出口阀门和人孔无渗漏,各部件螺栓齐全、紧固;浮盘运行正常、无渗漏;

7、储罐第一道进出油阀门宜安装阀门锁。输送不同介质的两条管道的连接部位,应安装隔离盲板;

8、液化烃类储罐脱水应采用二次脱水装置,储罐根部阀不能常开,脱水系统应有拌热线;

9、储罐进出物料时,现场阀门开关的状态在控制室应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免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的检测、安全自保等措施,防止物料超高、外溢;

10、储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应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除报警。

第二十五条  液化石油气球罐

1、球罐的选材应有明确的技术要求。采用低合金高强钢应标明腐蚀介质的适用浓度,工艺上应严格执行腐蚀介质的控制浓度,不应超浓度使用;

2、球罐底部接管的第一道阀门、法兰、垫片的压力等级应比球罐提高一个压力等级,按2.5mpa等级选用,垫片应选用带有金属保护圈的缠绕垫片,法兰应选用对焊法兰;

3、球罐应设两个安全阀,每个都能满足事故状态下最大释放量的要求:安全阀应设手动切断阀,切断阀口径与安全阀一致,并保持全开状态;

第11篇 油库的安全运行与节能管理

摘 要:安全管理是现在的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油库的安全运行与其安全管理密不可分,再者节能作为现当代的热门话题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节能管理是油库管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关键词:油库 安全 节能 管理 模式

一、油库安全管理

1.油库安全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

对于油库的安全,重要的是找出油库事故发生的规律,了解油库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从而做到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采取相关的措施解决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和实时评价,有效的解决问题。油库安全管理是将油库作为一个系统,为实现油库安全而进行的有关决议、计划、组织、控制等相关方面的活动。在这项管理活动中,多数油库不同范围、程度、时期的存在若干问题。其主要表现为:

1.1安全管理结构的缺陷

有些油库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只是一种形式,应付态度缺乏针对性。新进员工没有建立培训制度和培训档案,即来即用诸多,使一些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仓促上岗作业,加大了因违规操作而带来的事故隐患。有的油库开展了安全知识培训,但大多形式比较单一。只是一味的要求员工牢记安全职责、熟读操作规程并没有以理论联系实际,结果造成员工的安全知识考试成绩优秀,但安全意识依旧很差,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缺乏了解。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都是以改革为手段的,人事制度改革是其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些油库开始对原有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裁减,因为如此引发了安全管理技术人员的结构性矛盾,经验型人才比专业型多,高学历、高级人才少;无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多,非安全专业的人才多,单一型人才多,复合型人才少。由于油库原有的员工变动、调岗、离岗、返岗的流速加快,使得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弱化。

1.2重效率,轻安全

近年来,石化企业大都出现了强调竞争、经营活动的一些硬性利润指标,忽视安全生产。盲目抓销售、抢市场、争效益,在安全管理中忽视管理和人的因素,忽视健全的约束机制造成了许多不良的后果。安全第一的呼声已淹没在抢市场、争效益的狂潮中。尽管工作安排也会提及关于安全工作的的开展,但实际上市场占有率、效益是首要的。

当安全与效益相互矛盾,结果安全为效益让了步。一些单位还有领导为了追求短期效益,撤并了原有安全管理机构,出现了取消专职安全员的现象;一些单位虽然保留了原有的安全管理机构,但具体人员身兼数职,原有的安全管理机构实质上有名无实,在那些保留了原有安全机构和编制的单位里,具体管理人员素质也良莠不齐。参差不齐的人员,日渐繁多的事物大大削弱安全管理的主体力量。

2.如何提高安全性

首先明确影响油库安全的主要因素,可以采用合理、科学且适合本油库企业的安全评价手段和方式评价油库安全。坚持“软件”、“硬件”一起抓的思想,打牢各项基础工作,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物质基础和技术基础,做到统筹兼顺,协调发展,确保油库的安全稳定,从根本上提高油库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油库的运安全行。还有一点就是对安全控制实行全过程监控和控制,这样不仅可以使不安全隐患发现在萌芽状态,还能及时发现、决策、处理并反馈信息,进行安全评价,最终有效保证油库的安全生产。

二、节能节约

1.节能意识

节能工作的有效开展首先是要具有节能意识并进行广泛的宣传,比如利用职工大会、周例会、经营分析会等组织职工学习相关的方式方法,号召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勤俭节约从而形成“节约资源,人人有责”的风气。油库的水龙头、电器开关、空调等贴上宣传标语贴画,宣传节能措施和注意细节,积极的营造节约浓烈的氛围。

2.实践措施

强化资源节能管理需要使油库向节能降耗型转变。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经营管理三个方面。现主要探讨节水、节电,节油的相关措施。

节水:对机组汽、水系统所属阀门、管道等部件进行检查,及时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每天重点要对汽、水系统所属疏水阀门内漏的相关情况进行检查查看,采取防范措施,有必要的时候还要彻底处理。对冲灰泵、冲渣泵、灰渣泵、废水回收泵进行检查,确保设能够的稳定运行。同时对冲灰、冲渣、废水回收系统管道、阀门、喷嘴进行检查,做到杜绝泄漏、堵塞现象的发生。

节电:提高辅机的维护质量,把缺陷消除在摇篮中,使辅机设备能够经济、安全、稳定运行。对磨煤机、送风机、一次风机、吸风机、循环泵、凝结泵、给水泵等6kv转机电机每天巡检不能少于2次。电缆沟、电缆夹层照明无人工作期间要能全部关闭。对班组所属低压电机要定期巡检,如果发现不良状况要能尽快及时消除。要巡检消除现场的照明、电焊机接线等缺陷,从而保证稳定、可靠投运,防止接地、短路及发热现象的发生。

节油:要做到对无备用辅机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防止由于没有备用辅机停运导致锅炉投油现象的发生,如果出现缺陷要及时汇报及消除。对燃油系统进行检查的时候,要防止阀门、管道泄漏。还有一点就是加强对油库的维护,使得漏点发生的可能性为零。使用过的油枪要及时进行清洗,防止油枪堵塞。最后要加大定期巡检、维护制度的力度,提高检修质量。

三、结束语

确保燃料等成本控制,使得油库安全运行的同时实现节能化,要积极开展“两项活动” 即开展立足实情、全面动员,稳固开展节能降耗活动;宣贯企业良好文化,改变传统的粗放管理,树立强烈的细节意识,从而提高各项工作的管理水平,理论联系实际,从人员管理、设备管理、经营管理三个方面制定“节能降耗”实施方案。对于油库未来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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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劲超. 浅谈油库的安全管理[j]. 湖南安全与防灾 , 2007,(12) .

[3]王春华. 油库的安全管理[j]. 安全与健康 , 2006,(23).

第12篇 地下油库安全管理要求

1. 严禁闲人进入院内和油库。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由保管员配合方可进库。

2. 油库和院内严禁烟火,并禁止放置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除汽车进院上油外,禁止其它带电和易发火星的机动设备、工具、电器等在院内操作。必要时,要经有关部门研究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方可工作。

3. 油料发放设备,只许保管专人操作,不准他人乱动。操作者在放发时,要集中精神细心地看准油门、气阀,不得麻痹大意。

4. 在交接班时,必须有两人配合,进行油库上下和院内各角落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各个油门、气动阀门和油柜、气包、管路是否漏油、漏气)。如发现一般问题,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本部门领导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并将每天检查情况和发生的一切问题详细纪录。

5. 工作前,必须将气包灌好,同时检查安全阀、气压表的灵敏情况(绝对不准超过气压规定负荷)。下班时要将气包、油柜内的空气全部放出,并将各部位油门、气阀关紧,拉下总电门,关好门窗,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6. 油库工作人员,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喝酒上班,不准穿戴钉鞋进库,防止事故发生。

第13篇 油库临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油库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油库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清罐、动火和施工等临时用电。

第三条 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1.一般不允许在运行的油罐区等要害部位内接临时电源。确属作业必须时,临时用电要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2.库区的临时用电,须由具有电工证书资格的电工作业,并报告油库负责人批准,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3.外单位需临时用电的,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执照、施工许可证等到油库办公室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并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施工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四条 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所在作业区域和油库有关人员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第五条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书可施工。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第六条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第七条 关电前,库区负责人要对临时用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第八条 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

第九条 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供电执行部门有权予以停止供电。

第十条 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部门应及时通知库停电,由临时用电部门拆除用电线路,其他部门不得私自拆除。如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 临时用电部门不得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电。

第14篇 油库油罐安全管理规定

一、安全组织

1、 油库(罐)设立安全员,负责检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2、 油库(罐)有定时的寻检人员,负责库区的设备巡查。

3、 油库(罐)有消防人员,负责编制消防应急预案,普及消防知识学习,加强消防预案演练,做到使人人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并会使用。

二、安全教育

1、安全员每月对油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每季度对油库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考核。

三、安全措施

1、库区内应有明显的安全警语、警示标牌。

2、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卸油作业。

3、制定“进库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 库区内严禁烟火

(2) 严禁在库区内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3) 加油车辆的司机进入库区内不应影响库区安全。

(4) 所有加油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5) 严禁在作业现场穿、脱、拍打化纤衣服。

四、消防管理

1、库区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2、库区各种消防器材应按有关规定配置,且摆放合理,取用方便。

3、消防器材定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五、安全检查

1、 库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

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2、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有无渗漏、电器接线螺栓是否牢固、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可靠、灭火预案演练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自己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自己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15篇 浅淡原油库安全质量管理——人对油库安全质量的影响及对策二

1.1 人影响安全质量的因素

a) 个性对安全质量的影响:人的个性,指人与人之间在特征上的差别,主要包括人与人之间性格差异、能力差异和气质差异个方面。这三者组合在一起,使人在具体的生产活动中带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倾向性,对安全质量有较大的影响。如“心细”的人在流程操作票填写、审核中比较细致,能够及时发现错误,避免误操作发生。

b) 态度对安全质量的影响。主要包括认识的因素、感情的因素和意向的因素。一个正确的态度有利于生产质量的提高。如油库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大部分作业人员认识到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态度比较端正,能够自觉地遵照执行。但还有少部分作业人员怕麻烦,在具体执行中,能省则省,抱有侥幸心理,直至发生事故,才后悔莫及。这部分人对规章制度的态度就会给安全质量带来威胁。

c) 动机对安全质量的影响:人的行为来自于动机,而动机产生于需要。如人有希望不受工伤和职业病的危险是“安全需要”,人生活在社会中有“荣誉”需要,希望通过精心的操作得到领导的好评。

d) 生理状况对安全质量的影响:疲劳过度、生物钟紊乱、噪声、毒物、周围环境等因素都可能对人生理状况产生影响,从而对安全质量产生威胁。

1.2 消除人对安全质量影响的对策

a) 知人善用。油库管理者在人员使用中要了解人员的气质、能力、性格和业务水平,根据每个人的长处和短处,进行合理的任务分配,达到优势互补,以有效地避免一些潜在的事故因素。

b) 加强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端正态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养成良好的安全质量习惯。

c) 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纠正不安全行为。

d) 根据人的生物钟合理调节油库生产作业制度。如在交接班期间、吃饭时间和后半夜时间不安排或少安排流程切换作业。

e) 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提高油库的安全质量。

f) 采用先进的操作方式和管理制度,消除无法制约的人生理本能对安全的威胁。如在流程切换中监护制度的改进,采用三对比对油品的计量差和原因进行统计分析。

g) 正确运用安全标志可以在无人监督下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事项,减少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

第16篇 油库安全管理监督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确保公司油库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综合处、仓储部、配送部、市场部、运输部、贸易公司、基建处、设备物资管理处。

第三条公司成立油库安全管理联合监督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王杰伟

成员:朱俊国、黄华杰、张涛、李贝贝、赵晶华、赵锦安、龙振伟、陈福兰、张文文。

联合监督考核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地点设在安全生产管理处。

第四条职责划分

设备物资管理处对油库的安全管理负总责。油库值班员每日24小时值班(白天3人、节假日及夜班1人),负责对库区设备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和油量发放,做好检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报告部门领导,由部门领导协调解决。

联合监督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库区的综合管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违规的人员进行考核。

第五条考核

设备物资管理处油库值班员负责对进入库区的车辆、人员进行监督,领取油料的单位对油库值班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凡发现下列违规现象,必须立即报告联合监督考核领导小组,由联合监督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经济考核,并下发通报,同时给举报人员罚款额度一半的奖励,考核款项上缴公司财务处。由于违规而发生安全事故或影响油库正常经营秩序,除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外,公司将追究其与相关领导的责任。

1、进入库区吸烟者,一次罚款500元人民币;

2、在库区内故意乱扔杂物者,一次罚款400元人民币;

3在库内接打手机者,一次罚款300元人民币;

4、车辆不熄火不准加油,若值班员加油,一次罚款200元人民币;对加油期间发动车辆的司机,一次罚款400元人民币;

5、对不服从值班员管理、影响油库正常经营秩序的人员,一次罚款800元人民币;

6、油库值班员服务不到位,一次罚款100元人民币;

7、油库值班员对发现的违规现象不举报,一次罚款与违规现象等同数额的人民币。

第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威海国际物流园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油库安全管理规定【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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