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管理节约用水规定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物业管理公司节约用水规定
1、贯彻执行国家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公司本部及各管理处内的供水系统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要求的设备,任何人不得私自改接供用。
3、定期检查维修供水设施,减少水的漏损量,遇有客户投诉及时解决。
4、使用自来水要随手关闭水龙头。
5、提高水的重复使用率。
6、公司所辖物业之绿地、树木、花卉采用节水灌溉方式,不得大水漫灌。
7、管理部负责检查,如发现以大水漫灌方式浇灌绿地、树木、花卉的,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8、绿地、道路应当建设低草坪、渗水地面,使用透水性能好的材料。
9、公司本部及各管理处应当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
10、各管理处应积极开展节约用水的宣传工作,总结、推广节约用水的先进经验。
第2篇 顾问物业治安消防交通管理规定
顾问项目业主临时公约附件三:
顾问项目治安、消防、交通管理规定
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全体业主共同定立本规定,并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不利用房屋窝藏犯罪人员和赃物或其他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和犯罪行为及时举报。
2、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行为可疑人员应及时与物业管理部门联系。
3、业主出租房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告知物业管理部门。
4、对易坠落的物品妥善保管,严禁高空抛物。
5、爱护防火设施设备,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部门。
6、不对楼层防火门私自加锁。
7、不在公共部位搭建或安装、放置任何物品阻塞消防通道。
8、公共天台是发生火警或紧急事故时逃生的场所,非上述情况不得使用公共天台作任何其他用途。
9、管理好电炉、燃气用具。使用电炉、燃气炉时勿外出。
10、道闸一次起落放行一台车,进出停车场出入口时勿尾随。
11、车辆应停放在停车场或指定的停放地点,防止随意停放而影响公共交通秩序。
12、业主离车后应锁好车门,关闭车窗,车辆出入凭证随身携带,勿将贵重物品存放车内。
13、不在本物业内修理、清洗车辆,车辆漏油造成地面污迹应及时自行清理。
14、不在本物业内试车,练车。
15、不在本物业内鸣喇叭,车辆停放时应当及时关闭发动机。
16、机动车辆停放期间,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报警产生噪音应迅速解除。
17、应当按照停车场收费标准交纳停车费。
18、应当爱护停车场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9、车位是停放车辆的地方,不堆放杂物、安装设施或改作他用。
20、不在物业停车场车位上长期停放极度破残,以至影响本物业环境和容貌的车辆。
21、行驶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标识的要求。
22、非机动车辆自行锁好,在物业内固定停放处停放,长期不使用的应及时处理。
第3篇 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信息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佛山分公司管理制度
--物业服务中心信息管理规定
一、目的
加强服务中心信息及时上传下达,使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达到及时、准确、流畅、有序、规范。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花城物业服务中心。
三、职责
3.1部门负责人:负责上报信息的最后审批;运营平台工作验证、审核。
3.2部门信息员:公司负责部门内部信息运营管理平台推广和对接;上报公司;报刊、互联网信息收集;各类信息传达到各相关人员。
3.3各业务主管/主办(班组长):负责班组内的信息上报信息员;将公司及服务中心的信息传达到本班组内的所有员工;运营平台工作完成情况反馈。
3.4每一位员工有义务就本班组发生的各类信息及时主动向主管/主办(班组长)反映。
四、方法与过程控制
4.1总则
4.1.1每位员工均有就服务中心工作及本职工作相关而收集、反馈、发布信息的权利与义务。
4.1.2所有信息均要做到真实、及时、详细。
4.1.3以公司体系文件《信息传递管理程序》为基准,所有对公司、对住户、对外界发布的信息,必须经相应的审批方可发布。
4.1.4物业服务中心自行收集顾客信息:即物业服务中心因各种需要采用书面调查、口头访问、召开顾客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到的客户服务信息。
4.1.5以调查表、顾客恳谈会的形式所获取的顾客意见和建议,由客户服务部协调落实并回复顾客。
4.1.6部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控制中心需一小时内电话报送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各职能部门第一联系人,涉及公司员工的突发事件还需电话报送人力资源部;部门信息员或承办人员需一个工作日内填写事件及现场处理情况,主送部门负责人审核,抄送品质管理部负责人、品质部主管、安委会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及运营主管、公司信息管理员。
4.1.7物业服务中心收到业主对员工的表扬信,报部门负责人审批,由部门负责人确定是否在小区宣传栏和公司网站公布。交由人事登记并保存复印件,原件交由资料室存档
4.2电子显示屏
4.2.1 电子显示屏用于向业主发送日常信息(如天气预报、节日问候等),以及非正式的通知通告。
4.2.2 除信息员和中心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通过电子显示屏发布信息。
4.2.3 由信息申报人领取并填写《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表》,之后由该班组负责人修改审核,再交由客户服务负责人审批,即可交中心当值人员发布,发布后统一存档。
4.2.4 所发布信息均用首发日期(六位数字)作文件名保存在电脑里,天气预报统一只用一个文件,每日更新内容即可,由中心值班人员定期整理所有文件并于每月5日将上月发布信息电子文档发送资料室存档。
4.2.5 中心值班人员负责每天早上七点发布当日天气预报信息,以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为准,无需审批,当天十点前撤下天气预报,换上日常信息或关闭电子显示屏。
4.2.6 若有重要通知通告急需发布经审批后交中心当值人员发布,可与天气预报一同滚动发布。
4.3小区广播
4.3.1对于突发事件等紧急的通知通告,如果情况紧急,可以在不通知客户服务负责人的情况下播出;如果情况允许,需取得客户服务负责人的口头同意。
4.3.2 小区广播必须在情况解除后及时向住户发出通知,做出相应的解释。
4.4小区宣传栏
4.4.1小区宣传栏用于张贴服务中心向业主发布的通知、通告等,所有内容及版面设计,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盖公章后由当班安全班长统一张贴,以及回收归档。
4.4.2 信息员需对每次发布及张贴的通知、通告等,针对张贴的美观度和及时性进行适时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并通报情况。
4.4.3其他任何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宣传栏内张贴和撕毁通知、通告。
4.5公司内部网站实时公告
公司职能部门发布在内网中的信息,发送的重要邮件,物业服务中心信息员应根据网上所注明的传送级别,分别以邮件、打印、张贴、传阅或是会议等形式传达到部门内相应级别并进行跟踪反馈,直至信息落实到位。对于完成时间在24小时以内或重大节假日前一天的重要邮件,须口头或电话提醒相关责任人。如向公司内部网站发布实时公告,由部门信息员直接发布。
4.6公司内部网站网页
部门信息员负责对部门内网页面进行修改和维护,将各功能板块充分利用起来,对各功能板块可以提出删除或增加的要求,总办it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公司内部网站网页主要发布内容:信息月报、管理服务报告、业务信息等按公司规定时间上报。信息月报、管理报告由各班组负责人交信息管理员汇总、整理录入,经客户服务负责人审阅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发布;业务信息由信息员记录、整理报客户服务负责人审阅后发布,业务信息主要发布服务中心重大活动信息,由各活动负责人自行组织、编辑,并尽可能做到及时和附有图片,信息员负责发布。
4.7对内信息发布
4.7.1 根据工作需要,可在服务中心内部发布相关信息,采用口头通知、电子邮件,也可在以下地点张贴:办公室公共信息栏、员工活动室、培训室、技术员值班室、各员工宿舍等;
4.7.2 公司发布信息,如通知通告等,可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直接在服务中心内部发布;
4.7.3 公司和服务中心内部的重要通知通告,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在内部进行传阅并签名,完毕后交资料管理员存档;
4.7.4 服务中心对内发布的信息,须经行政主办许可,方可发布。
4.8 本规定未尽事项,按照公司体系文件**wy5.5.3-z02《信息传递管理程序》和**wy6.3-z01-02《电脑及网络系统管理规定》执行。
4.9公司运营平台信息管理
4.9.1 部门信息员为公司运营管理平台推广对接人。运营管理平台主要发布内容:年度计划、例常工作、工作计划及工作完成反馈、会议纪要等按公司规定时间报批发布。信息员每月及时建立、填写并提醒部门其他同事填写月度计划,各班组负责人及时在运营管理平台里填写每月工作计划及反馈工作完成情况。信息员及时关注运营平台内部门任务执行情况,提醒部门其他同事及时完成任务,提醒部门其他同事反馈信息;重要会议的会议纪要由信息员记录、整理,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在运营管理平台发布;每月对部门运营平台任务执行情况汇总,反馈到责任主管处。
4.9.2各业务负责人需经常查阅内
网运营平台,及时反馈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未按时完成的工作如实填写,并跟踪反馈。
五、支持性文件
**wy5.5.3-z02 《信息传递管理程序》
**wy6.3-z01-02 《电脑及网络系统管理规定》
六、质量记录表格
第4篇 物业辖区机房卫生管理规定2
物业辖区机房卫生管理规定(二)
1、由运行技工每天对设备房进行清洁。
2、机房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及照明设施完好,应急灯可正常使用,门窗开启灵活。
3、设备房内禁止吸烟和吃东西。
4、保持清洁卫生,地面、墙壁、门窗、设备及其它附属设施无积尘,无水渍。
5、严禁小动物进行机房内,机房内没有任何粪便。
相关文件记录:无
第5篇 xd物业保洁员工作管理规定
物业保洁员工作管理规定
1、统一要求,分片管理,责任到人。
物业服务中心保洁员日常具体工作由保洁主管负责,保洁主管全面负责项目公共设施及区域的清洁卫生的管理控制。根据项目区域合理安排,制定《清洁区域分工一览表》,明确责任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对保洁员实施绩效考核 ,奖优罚劣。保洁主管需对辖区清洁卫生对照《保洁员作业标准》检查每天不少于两次,物业管理员每周不少于两次,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每周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填写《保洁员工作检查表》。
2、对公共区域的清洁
2.1备用工具、材料如:吸尘机、尘推、扫把、抹布、水桶、垃圾铲、鸡毛掸、清洁剂等。
2.2工作程序:
到达岗位后先用扫把清扫清理大堂地面,清理烟盅杂物。将干净的尘推或拖把平放在地面上,直线来回推尘,除去地面尘土。擦拭云石台面、玻璃门窗、各类标牌、开关、休息椅子、花盆、花架、防火门、消防栓柜,保持以上各处干净无积尘。留意空调风口、天花板、灯罩、射灯、边角位是否有蜘蛛网和积尘,及时用鸡毛掸扫除,每月擦拭天花、灯罩、空调风口一次。每3小时内对大堂进行2-3次保洁,用尘推或拖把进行去尘,及时清理烟箱内烟头、纸巾等杂物,视污渍情况及时进行擦拭、清洗。
2.3卫生标准:
地面无烟头、纸屑、杂物、污渍,地面、墙面干净有光泽。公共设施表面无明显灰尘,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渍。立面没有'牛皮癣'及乱涂乱画字迹。
3、住宅区卫生管理规定
为保持住宅区干净、整洁、使业主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物业服务中心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令和《武汉市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司标准进行清洁卫生服务。
3.1 本辖区的垃圾清运及消杀工作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积极配合环卫、环保、卫生防疫部门,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使大家树立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的良好风气。
3.2 为了加强卫生管理,全项目业主监督,物业服务中心制定清洁卫生责任条例。
3.2.1 保洁员作时间:
7:00-11:00、14:00-18:00由每个保洁员清扫划分的责任区域。
3.2.2 每天清扫住宅区道路、绿化带二次,并随时保持住宅区各公共场所没有纸屑、烟头、痰迹、污迹等。
3.2.3 每天16:00-17:00清运垃圾一次。
3.2.4 每天清扫一次楼梯间。
3.2.5 每周清洗二次建筑小品、信箱、消防栓、防盗门、并保持干净。
3.2.6 每周检查楼道灯、住宅区道路灯、开关、消防栓、防盗门、玻璃门、玻璃窗、内墙等完好情况。
3.2.7 根据不同季节,经常用药物喷杀蚁、蝇、虫、鼠,主要在垃圾池、明暗沟、渠污水井等周围。
3.2.8 每年疏通下水道、化粪池二次。
3.3保洁员是保持本区清洁卫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凡是物业服务中心员工均有维护本区卫生的义务,对不卫生现象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的将被视为失职,物业服务中心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甚至辞退。
3.4本区业主、居民和进入本区的访客等均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本区卫生,严禁下列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
3.4.1随地吐痰,随地丢果皮、烟头、废物、杂物,随地倾倒垃圾(业主的生活垃圾须装入袋中放在指定地点)。
3.4.2随地大小便。
3.4.3饲养小鸟和家禽。
3.4.4乱竖广告牌,乱贴(写)标语、广告、启事。
3.4.5乱堆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
3.4.6搭建各类违章建筑。
3.4.7在公共场地、花木间拉绳晾晒衣物。
3.4.8攀登、涂污园林雕塑小品。
3.4.9从楼上往下抛洒杂物、泼水。
3.4.10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等处堆放杂物。
3.5项目内商业网点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廓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场地扩大营业场地,经营店主须做好 '门前三包'的卫生工作。
4. 物业服务中心接待来访投诉定期回访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物业服务中心与广大业主的联系,及时为业主排忧解难,把管理工作置身于业主监督中,从而集思广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将建立接待来访投诉定期回访制度。
第6篇 某物业服务中心电瓶车管理规定怎么写
物业服务中心电瓶车管理规定
一、目的规范电瓶车驾驶和维修,杜绝安全事故,延长电瓶车使用寿命。
二、使用范围适用于花城物业服务中心
三、方法与过程控制1.电瓶车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经房管部车队长、安全主管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驾驶职责。
2. 驾驶员须保持中速行驶,注意车辆起步时缓慢前进,不得突然提速,防止客人从车上跌落。
3. 电瓶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行驶中不得超越其他机动车辆,并注意避让行人,严禁带故障行驶。
4. 电瓶车服务的对象为看楼客户,严禁无关人员搭乘电瓶车,特别是公司内部员工。
5.驾驶员不得坐在车上候客、不得在车上吃东西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应站立于驾位左侧,并礼貌提示所有上车客户注意'不要将头、手、腿等身体部位超出车外,小孩必须在大人的监护下方可允许上车,下车时必须待车停稳后方可下车等',提示完毕后待客坐稳时方可缓慢启动。
6. 驾驶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或行驶路线进行行驶,下班后必须将车停放在指定的区域进行充电,做好电瓶车外观的清洁,确保第二天能正常使用,并与当班安全员做好交接,将钥匙移交到控制中心保管。
7. 司机为电瓶车的最终责任人,必须保持车体卫生及日常保养工作,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8. 技术组必须安排专人每周对电瓶车进行保养一次,每半月请房管部车队长,对车辆状况进行检验并提供专业意见。
9.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开车的过程中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值司机个人承担。
第7篇 某物业部家访管理规定
物业部家访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家访工作,及时验证管理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确保管理服务工作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效果的回访。
3.职责
3.1 物业部经理任负责重大投诉的家访工作。
3.2 客服组主任负责制定家访计划和组织、安排一般回访工作。
3.3 物业助理负责依照本规定实施具体家访工作。
4.程序要点
4.1 客服组主任制定家访计划,安排家访。
4.2 客服组主任依照计划,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家访,家访人员应到客服组领取《业户意见征询表》,并在《业户意见征询表》上签收。
4.3 家访人员在限定时效内进行家访,家访工作一般采用与业户面谈,并请业户对记录内容签名确认。
4.4 家访人员在《业户意见征询表》上签名确认,并将表格交回客户服务部。
4.5 客服组主任对处理完毕的《业户意见征询表》进行审核,并加注意见。对于家访内容反馈为不合格的事件应上报物业部经理,按《业户投诉处理规定》办理,并将处理意见记录在《业户意见征询表》上。
4.6 物业助理每半年对家访结果以《业户意见征询统计表》形式进行统计、分析,并写成统计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经客服组主任审核后,报物业部经理办理。
4.7《业户意见征询表》于每半年统一交由物业部存档保管2年。
4.8 本规定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5.记录
5.1《总体服务意见问卷调查》
5.2《业户意见征询统计表》
第8篇 某学校物业公共楼宇部资产管理规定
学校物业公共楼宇部资产管理规定
(一)楼内资产管理
1.楼长作为楼内的资产管理员。
2.为各类资产,包括办公设备、三轮车、微波炉、梯子等建立资产档案。
3.楼内资产使用人应爱惜使用,妥善保管,资产不得随意损坏、外借。
4.楼长协助公司做好内部的清查、核对、报表等相关工作。
(二)部门资产管理
(1)区长负责区域内资产的统计建档,三区合计为部门资产总量。
(2)由主管领导掌握部门资产情况,并负责相关的资产管理工作。
(3)楼宇之间因工作需要转移资产时,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4)主管领导按相关要求进行资产报废工作。
(三)劳保消耗品的使用管理规定
序号名称情况说明月用量年用量备注
第9篇 某物业项目安全管理防范规定
物业项目安全管理防范规定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要求,适用于zz湾项目中心的安全防范。
2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2.1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总则
3.1本规定旨在确保各重点区域、时段的公共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各级员工均应严格贯彻执行。
3.2小区的公共安全安保工作的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内外有别,全员参与'。
3.3各部门、物管中心经理人为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对本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各级员工对本人工作范围内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
3.4全体员工均有保守秘密,消除不安全隐患,报告异常现象的义务和责任。
3.5物管中心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重点区域的布防,以及各部门安全防范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3.6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物管中心安全防范工作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各办公室的安全防范
4.1各办公室全体员工应随时提高警惕,做好本办公室的安全管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4.2对文件、档案、重要资料、信件、物品、单据票证、帐簿等必须放入柜内或抽屉内,要妥善保管,不得乱丢、乱放,钱财必须放入保险柜内,以防丢失和被盗。
4.3严守机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涉及机密事项,认真掌握传阅文件范围,不扩大,确保文件安全及时传送。
4.4掌握一般的防火知识,知道灭火器材位置,并会使用,做到以预防为主,紧急情况下,能沉着报警(报火警电话119),且能自救,控制火势的蔓延。
4.5因工作需要夜间在办公室留宿,必须经部门经理同意批准,下班后不得召集非本部门的员工在办公室停留玩耍、娱乐等活动。
4.6办公室员工要注意检查门窗插销、文件柜、保险柜、抽屉、门锁,发现损坏及时报请修理和更换,钥匙丢失应及时更换或更换锁芯。
4.7办公室员工下班离开时,要将门窗、文件柜、保险柜、抽屉等锁好,并保管好钥匙,不得有误。
4.8因工作需要安装电源、电线时,需经工程专业人员安装,不得私自安装。
4.9财务办公室宜加装报警装置,由中控值班员严格控制。
5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公共制度)
5.1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应本着'先审后用'的原则,经政治审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5.2重点部位包括:财务室、平台、配电室、发电机房、中控室、煤气表房、水泵房、生活水箱机房、空调机房、锅炉房/热力站、地下车库、油料/化学品仓库、电梯机房、卫星机房、综合布线房、厨房、物资仓库等。
5.3建立重点部位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凡因工作需要进入配电室、发电机房、中控室、煤气表房、水泵房、生活水箱机房、空调机房、油料/化学品仓库、电梯机房、卫星机房、综合布线房、物资仓库等重点部位的人员,应详细登记日期、姓名、进出时间、进入原因等项目。
5.4严禁在重点部位接待亲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重点部位;当班人员下班后,不得在重点部位区域内滞留(工作需要除外);不得穿便装进入工作区域。
5.5外部门、外单位人员到重点部位参观、学习、培训等,须经物管中心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5.6严禁在工作区域内吸烟。
5.7严禁当班期间饮酒或酒后上班。
5.8严禁在工作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私人物品。
5.9重点部位发生、发现的带有政治色彩的问题、事故、事件、案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立即报中控室及物管中心负责人。
5.10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如发生因技术、设备问题引发的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物管中心(处)领导,同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5.11消防设施、器材应定点存放并保持良好状态;不准在工作区域内乱拉电线,安全使用电热器;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火知识、报警程序,并会使用灭火器材。
5.12重点部位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下班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门锁是否牢固。
5.13各重点部位的部门领导应监督、检查本部门重点部位的员工,安全防范规定,确保安全。
6平台的安全防范
6.1对非消防逃生、避难平台,实行封闭管理,钥匙由监控中心/消防中心统一管理。
6.2不能实行封闭管理的休闲观光平台应在明显位置悬挂安全警示牌,公告禁止行为。安管员加强重点巡视,禁止存放或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攀爬工具入内,在平台上奔跑打闹或攀坐女儿墙等不安全行为。
6.3对消防逃生、避难用平台,实行重点监控和限制出入管理,即非工作许可和紧急状态,不得随意出入平台。
6.4在公开文件中告知客户无故不得随意出入平台,并在平台入口处或防火门上张贴温馨提示,告之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开此门,否则会引起消防报警。
6.5安管员定时(一般每2-4小时一次)对平台安全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和处理。
6.6遇强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安管员及时进入平台检查设施、设备固定情况和地漏排水情况。
6.7遇参观、拍摄等平台活动,安管员或管理人员全程陪同,负责开启期间的安全工作。
6.8业户进入平台查看其设备,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由安管员负责开关门,并做好陪同工作。
6.9平台进行高空作业(如维修、外墙清洗等),须由操作部门/单位专人负责高空作业现场安全,使用符合规范的吊篮设备、保险绳。
6.10平台施工后及时清理遗留物品,防止高空坠物。
7奖惩
7.1上述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7.2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条文进行处罚。
8记录
无
第10篇 某物业公司费用收取管理规定
zh物业公司费用收取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分公司费用收取工作,以明确各部门、机构及员工的权责关系,提高费用的收取效率,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代收水电费、本体维修基金及有偿服务费用等。
第三条分公司的费用统一由财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人员以分公司名义,使用合法的发票(单据)收取。严禁任何部门、人员以部门或个人名义私自收款。
第二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
第四条分公司的物业管理费须按政府有关规定和与业主协商的标准收取,水电费(未抄表到户部分)属代收缴性质,须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制订的标准收取。
第五条分公司于每月中旬收取上月水、电费及当月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金,鼓励采取委托银行收款及收取支票的方式收取费用。
第六条每月底,各部门将当月水电表数及业主(客户)的变动资料送交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于下月初根据资料开据发票(收据),并将单据的通知联送交业主(客户),于月中收取该费用,然后将发票(收据)收款联送交业主(客户)。
第七条每月收款后,收款人员应将拖欠费用情况及时反馈给部门,由部门填写催欠款通知单,通知业主(客户);对于长期拖欠者,由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催欠。
第三章其它费用的收取
第八条有偿服务费应按保本原则制订收费标准,并按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第九条停车费按政府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收取。
第十条其它各种配套经营收入,应按保本微利,弥补物业管理费不足的原则,于每项经营活动结束后收取。
第十一条对于因员工失误而造成费用不能收取的,有关员工须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并赔偿该笔款项(全部或部分)的费用;因其它原因造成拖欠的,相关人员须采取相应措施催收;催收不力者,将视其情节的轻重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多收业主(客户)费用,财务人员须将多收的款项退回,并由有关人员赔礼道歉。
第十三条对于未按本规定收取费用者,分公司将从严处理。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分公司财务负责解释。
第11篇 物业公司奖惩管理规定12
物业公司奖惩管理规定(十二)
为加强公司的管理,规范员工言行,做到有章可循,有例可依。本着弃劣择优、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奖惩管理规定:
一、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奖励:口头表扬、大会表扬、书面通报表扬、物质奖励。
1、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2、工作责任心强、有突出贡献者;
3、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4、为保护公共财产、保护业主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5、敢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揭发举报者;
6、服务热情受到业主表扬者;
7、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8、拾金不昧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初犯者给予口头警告,二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三次犯过签发过失通知单并存放在个人档案内),并处5元至20元不等的罚款。
1、工作态度不认真(如工作时间打磕睡、听收录机、看报纸、喧哗、吃零食等);
2、当班时不按要求穿制服或衣服不整、不佩戴工作牌;
3、不修饰仪容、仪表;
4、上、下班不按时签到、无故迟到早退;
5、在公共场合污言秽语;
6、随地吐痰或丢弃废物;
7、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8、使用公务电话干私人事务;
9、高声与业主对话;
10、不正确使用设备用具或违反安全守则。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纪律处分:初次给予书面警告并扣发当月20%的工资、二次记小过并扣发当月50%的工资、三次记大过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屡教不改者公司解雇。
1、擅离工作岗位或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
2、对上司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主管或上司合理的工作指令;
3、对业主粗暴不礼貌;
4、消极怠工、旷工一天者;
5、要求别人或代别人打卡;
6、未经批准私自装配公司使用的钥匙;
7、拾遗不报;
8、员工蓄意或疏忽损耗、毁坏公司财物、损失不大的。
四、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时解雇:
1、工作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者;
2、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
3、利用工作之便接受贿赂者;
4、煽动员工、业主搞群众*或闹事;
5、威吓、恐吓、打架、斗殴、危害同事者;
6、泄露公司有关机密;
7、偷取公司、业主、同事财物;
8、参与黄、赌、毒者;
9、违反国家法令或触犯国家法律者。
五、员工必须在发出的通知书上签名承认所犯的过失,如拒绝承认将由行政管理部或主管部门作出最后调查,证实犯过属实,对拒不签认,立该开除。
六、员工有上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处分或处理意见不服时,有权向物业经理或行政管理部投诉,以便妥善解决。
第12篇 a物业设施修缮和养护管理规定
为维持和恢复物业原有质量和使用功能,保障住用安全和正常使用,控制和减缓房屋的损耗速度,延长使用年限和美化环境,体现物业服务公司的良好形象及优质服务,特制定物业修缮和养护管理制度,具体实施可依据物业情况和管理处配备的技术力量,组织技术员或外判专业单位进行修缮和养护工作。
1、结构工程
由于不均匀沉降或其它原因引起上部结构或砌体弓凸、倾斜、开裂或变形的情况,需征询原设计院、施工队及相关单位共同查清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加固、拆砌或补强,确保结构的承载力和抵御风雨的能力。
2、门窗工程
所有的门窗应开关灵活、不松动、不透风,外观平整、美观,玻璃无破损或开裂现象,锁、把手、搭扣、百页等五金件完整,无损缺,功能完好。
3、地面工程
公共区域的地坪、地砖、大理石、地毯、木地板或人造石无破损,无严重裂缝,修补后昼量无色差。水泥地面应平整、不开裂、不起壳、不松动、不剥落。
4、屋面工程
屋面应牢固安全,隔热保温层完好,防水层无破损,无漏水现象,排水管和渠沟畅通。
5、外墙工程
外墙上的玻璃无破损、裂缝,面砖无脱落,涂料及油漆的外墙,视情况二至三年做一次粉刷或油漆。
6、内墙工程
公共大堂由大理石墙面无严重裂缝、无脱落,墙纸无起壳、无破损,抹灰墙面接缝平整,色泽协调,无起壳、无剥落,粉墙面无严重变色、起壳和剥落。
7、楼梯工程
楼梯台阶及楼梯边角线无缺损,扶手无断裂、毛刺,墙面无污迹。
8、油漆粉刷工程
所有油漆和粉刷工程不起壳、不剥落、无锈迹,色泽均匀,尽量保持和原色调一致,油漆和粉刷通常二年做一次周期性保养。
9、金属构件
金属构件应保持牢固、安全、灵活,发生锈蚀的要及时处理或更换,缺损的要配齐,破损严重的要更换,无保留价值的应拆除。
10、小区环境工程
小区的围墙、栏杆、大门、道路、沟渠、下水道、窨井、化粪池、照明灯及小品等有损坏、堵塞或缺损,应及时修复、疏通或补齐(尤其在刮大风及雷暴雨前)。
11、标志铭牌工程
物业内所有的标志、铭牌应完整,字迹清晰,无缺损,地面、地库行车标志二年一次翻新油漆。
第13篇 某物业区域公共用电管理规定
物业区域公共用电管理规定
1公共用电以方便客户、有利形象、满足需要和节约用电相结合。
2公共用电由工程部门综合各方面意见,根据不同季节制定适当的开关时间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3公共用电的开关需明确责任人一名或两名,责任人由有电工操作证或经过类似培训的人员担任。
4公共用电应装设准确的计量仪表,每月抄表统计一次向领导汇报。
5临时性的公共用电(如节假日等)须经部门主任同意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同
时由值班人员作好记录。
6公共用电设备、设施应按维保计划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安全。
第14篇 物业消防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住户)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东省有关消防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指定防火人和义务消防员,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组织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
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4、监护动火作业;
5、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楼梯)要时刻保持畅通;
6、定人、定时、定期检查,同时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备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第二条 实行业主(住户)防火责任制,各业主为自然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条 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家具和其他杂物。
第四条 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风设施。
第五条 住户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第六条 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气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切勿明火试漏。
第七条 本小区内任何商铺必须按每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灭火器1只,小于30平方米配备1只,大于30平方米配备2只以上,并放置于易取的固定位置。
第八条 小区范围内公共地方均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及其它废 弃物品,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第九条 业主(住户)进行室内装修::,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先经物业公司批准并保证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并按规定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1只灭火器(小于50平方米配备1只,大于50平方米配备2只以上);如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广州市消防管理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并按每100平方米配备3只灭火器。(小于100平方米配3只,大于100平方米配3只以上)
第十条 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第十一条 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物业公司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源总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迅速离开住所;住户及其他人员应迅速有序地从楼梯疏散,切勿惊慌拥挤。
第十二条 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之一,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者处以警告或500元-1000元以下的罚款。
1、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有禁火标志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存放场所使用明火、电热器具或夹带火种进入以上场所的;
2、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造成火险的;不具有专业合格证进行电业、电气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的;
3、负责监控用火、用电和使用危险品的人员擅离职守的;
4、挪用、损坏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及消防安全标志的;
5、不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及消防安全标志的;
6、拒绝、刁难消防监督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的;
7、故意阻碍消防车、船执行任务或扰乱火场秩序,影响灭火救灾的;
8、隐瞒火灾事故真相或提供假情况的;
9、其他影响消防安全,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的行为。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构成刑事责任的,对责任者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1、发生火灾后,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查清起火原因便擅自清理火灾现场的;
2、涂改、转借、出租消防安全许可证的;
3、宾馆、酒店、商场和公共娱乐场所使用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装修材料的;
4、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可燃工棚等建筑物::,造成火险隐患的,或占用防火间距,阻塞消防通道的;在灭火、抢险的紧急情况下,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的指挥,
5、影响灭火救灾的;
6、谎报火警的;
7、发生火灾后不报警、延误报警、阻拦报警的;
8、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批准,从事生产、维修消防产品的;
9、擅自销售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质量鉴定和认证的消防产品的;
第十四条 本规定如有不尽事项,按《消防法》和《广东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消防专用章管理
1、物业集团及其所属各单位内部使用须由工程维护部经理批准。
2、集团公司各部(室)及各下属公司使用须由物业集团所属各单位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
3、对园区内业主/住户的使用须由物业集团所属各单位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
第15篇 某房地产公司物业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规定
(一)、物业管理的前期介入,即从物业管理的角度对建筑结构、建筑材料、水电空调、保安消防、办公通讯、绿化环保、楼宇管理、配套设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基于自身的物业管理经验对大楼物业管理的组织结构、岗位设置、人员培训计划、管理计划、各岗位的工作流程和岗位责任制的制定。
(二)、前期物业管理的工作设施方式
自房产公司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前期参与管理协议生效之日起,物业公司负责组织专家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针对广场项目的具体问题提出有关的服务计划,并按双方认可的计划书进行实施,定期派人员参加房产公司的重要工程会议,必要时应常驻房产公司。物业公司提供的意见和建议一般以文字材料为准,并要求有较强的时效性,合作双方共同建立前期物业管理档案。
(三)、物业公司提供前期物业管理的内容
1、通过对市场的调研和周边楼宇的比较,提出广场功能设计定位的建议。
2、按照广场的市场定位,提出标准层楼面布局、不同结构楼层的分配比例、管理用户位置、设备安置位置设计建议和依据。
3、对整幢从结构构造,到材料选购、装饰、装修、设备的安装,从大楼的使用者和管理者的角度提出建议。
4、从实际出发,对原设计中可能存在的缺项、漏项和最优化处理及有碍整体协调的部分,提出补充建议和改进建议。
5、对大堂、商场、餐厅、设备层、控制室、管理办公室的分布和布置等提出优化改进的建议。
6、对广场的配套部分,包括客户的进出通道和车道、工具间等设置提出建议。
7、结合物业管理的实际经验、对**广场订购的设施设备的型号、质量、性能等提出参考意见,并配合房产公司进行验收、包括;检验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有无质检合格证;配件是否齐全;安装是否平整;是否便于维修;各种仪器、仪表是否灵活、灵敏、安全、精确;运转是否正常;辅机和工具是否安全。
8对工程后期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隐蔽工程提出意见和建议。
9、从实用性的角度对智能化设计提出补充和修正性建议。
10、协助业主做好验收和接管工作,制定验收表格,清点物品数量,检查施工质量。例如验收工作内容主要有;
(1)主体结构;地基沉降不得超过规定要求允许的变形值,裂缝不能超过国际标准,外墙不得渗水;
(2)屋面和楼地面;各类屋面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表准的规定,排水畅通,无积水不渗漏,注意检查裂缝、脱皮、起起砂现象。卫生间和阳台、厨房的地面不允许倒流水和渗漏;
(3)装修;对门窗、玻璃、开门进行检查;
(4)电气:线路要求平整、顺直、牢固,过强和联接符合要求,支架和悬挂牢固,接触良好,避雷装置符合国家标准,各种电器运转正常,噪声振动不能超标,图纸资料和记录档案材料一应齐全;
(5)水、卫、消防、采暖管道应安装牢固,控制部件启闭灵活,无滴、漏、跑、冒现象。卫生间、厨房间排水管应分设,出入采用陶管、塑料管;地漏、排水管接口不渗漏,管道排水流畅。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有消防部门检验合格证;
(6)附属工程及其他:如室外排水系统的标高,窖井的设置,管道坡度、管位,化粪池等必须符合要求。另外,还包括场地清除、临时设施与过渡房拆除清理完毕,相应市政、公建配套工程和服务设施也应达到质量要求。
11、自工程竣工前三个月起,物业公司即派出专门的管理班子着手为大楼的正式开业做准备工作,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1)提出管理的财务预算,进行运营成本的测算和管理成本的测算;
(2)设计管理公司的组织机构、制定人员编制、管理人员和部门设置;
(3)提交全套的管理方案,其中包括员工管理制度、员工守则、劳动条例、福利制度、奖惩条例、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4)提交各岗位的制作范围和责任制度,及工作流程;例如:总经理、部门经理、办公室、后勤、保安消防、楼层管理、大堂服务、卫生、绿化、工程维护等等;
(5)建立值班制度和检查制度,设计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处理规程;
(6)设计开办费用计划,协助房产公司落实采购任务,确保开业所需各类物资到位;
(7)协助房产公司组织开业庆典。
12、协助房产公司制定《租赁合同》、《管理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等文书条例,为住户办理入住手续。
13、代理房产公司办理大楼保险,按房产公司要求代理协调与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
(四)、房产公司应尽的义务
1、房产公司应尽最大努力来配合前期物业管理工作的进行,及时为物业公司提供有关材料并清洗地表述其要求,尽最可能为物业公司工作提供方便。
2、房产公司在工程遇到具体问题或有与物业管理有关的问题,理应及时通知物业公司。
(五)、付款方式
本规定所涉及的付款及其方式按双方备忘录承诺的形式支付。
第16篇 某物业交接班岗管理规定
华月物业交接班(岗)管理规定
1.0目的
通过制定严格的交接班(岗)制度,明确交接岗双方责任。
2.0范围
适用于**集团大厦保安部交接班工作。
3.0职责
3.1保安员负责做好岗位的交接班(岗)工作。
3.2保安领班负责做好班的交接工作,主持班前班后会,全面督促队员交接情况,详细、真实记录当天发生事项。
3.3保安部长根据各班记录,做出跟进,发出指令,处理上报事项,协调各班运作。
4.0工作程序
4.1保安领班
4.1.1主持每天班前班后会,进行班前工作布置和班后工作总结,早班、中班接班时由领班负责带队到各岗位依次交接。
4.1.2做好每班的交接工作,不互相推卸责任,发现问题,本着'先解决问题,后追究责任'的原则进行处理。
4.1.3将当值发生以及需要跟进事项详细记录于《保安工作记事本》,以便下班查阅并跟进。
4.1.4接班时详细查阅上班日常记录,对需跟进的事项应于本班次完成,不能完成应有说明。
4.1.5对违反交接班制度的队员作出教育、批评,以及处理的意见。
4.1.6按照保安仪容仪表标准,对上岗前队员进行检查、纠正。
4.2保安员(含车场管理员)
4.2.1每天上班须提前20分钟、下班后参加班前班后会。
4.2.2认真参加班前会,服从领班的工作安排,明确接岗位置,做好岗位交接准备工作。
4.2.3接岗时,须提前5分钟进入岗位,仔细检查接班(岗)物品(如对讲机、警械等)以及岗位设施设备、环境卫生情况,了解岗位有关事项。
4.2.4交接时,双方须互相敬礼并致问候语,接岗者应用规范的语言:你好,某班某某人前来接岗;交岗者应说:你好,本岗共有某事……。
4.2.5交接双方在未办好手续时,交岗者不得离开岗位,否则,由交岗者负责一切后果。
4.2.5交接时,交岗者须将当值时发生的事项以及需要跟进的事项向接岗者逐一说明。
4.2.6交接的物品由双方当面清点,若发生在接岗后物品缺少或损坏等情况,则由接岗者负主要责任。
4.2.7在交接时,若遇紧急情况或必须马上完成的工作,交接双方必须共同完成后才能办理交接手续。
4.2.8交接完毕后,接岗者须向领班报告交接情况。
4.2.9交岗后,须参加本班的班后总结会以及领班有关技术讲解,在未得到领班同意前,不得擅自换下制服。
5.0相关记录
5.1《保安部工作记事本》qr/gr-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