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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管管理办法11篇

发布时间:2022-12-29 20:48:15 查看人数:62

安管管理办法

第1篇 汽配交易中心治安管理办法

汽配交易中心(商城)治安管理办法

1、本市场治安主管部门是__派出所,市场内设有'交易中心治安办公室'。

2、凡入驻单位及人员不得扰乱市场的正常秩序,妨碍市场公共安全,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物。

3、凡进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及人员,必须服从本中心治安值勤人员的管理,因经营活动引发的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行为,情节轻微者,由本中心治安办调解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机关处理。

4、凡进场单位及人员不得寻衅滋事,结伙斗殴,严禁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公安部机关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枪械入场。

5、凡进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及人员严禁卖淫、嫖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严禁毒品交易及吸食毒品的活动。

6、凡进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不得随意占用消防间及通道,严禁故意损坏设施或其它公用设施。

7、进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及人员严禁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和场所;严禁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秽书籍、淫秽录像、光盘或其它淫秽物品。

8、严禁未经交易中心物管部批准,在市场通道上搭棚、设立广告牌、堆物或其它妨碍市场交通等行为。

9、以上各条款望各商家及人员遵守执行,如有违反者治安办将按《条例》及其它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2篇 公司治安管理制度办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治安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及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本项工作。

第四条 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江西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生产、生活区域范围内片的治安管理工作,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一律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在办公室、车间内吵架、闹事,致使工作(生产)不能正常开展,每人罚款50元;

(二)在公司及公司大型活动及其他公共场所扰乱秩序、影响集体活动,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挑拨是非、影响工作,责任人罚款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出入办公楼、生产区不按规定接受检查,每次罚款50元;

(五)纵容、包庇他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责任人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非法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其它管制刀具,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 有下列行为,除赔偿相应损失外,一律罚款200-50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其劳动合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致人伤残;

(二)盗窃公司、他人财物;

(三)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四)在禁止燃放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五)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恐吓他人;

(六)聚众赌博。

第七条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本制度行为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两人以上共同违反本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违反公司其它管理规定,又违反本制度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

第八条 对执行、协助和维护本制度的人员进行威胁、打击、报复的,罚款1000元,解除其劳动合同,造成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 公司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汇报工作、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打电话、写信、发短信和电子邮件,或到公司及公司办公室面谈等方式进行,不得聚众_,攻击公司及公司领导。

否则,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依法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 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其它规定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由公司、公司出具《治安处罚通知单》,所罚款项三日内交财务部门,逾期不交者加倍处罚;执行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安全保卫科出具书面调查材料,报公司或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 缴获赃物,依法上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违反本制度的处罚,由公司员工处罚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

第十四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办公室。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2022年1月1 日起执行。

印章业治安管理工作规范【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印章业治安管理,根据《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公章刻制业审批发证、公章准刻审批、印章业日常治安管理和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机构和个体工商户、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统称单位或者机构)的规范名称章,以及冠以规范名称的合同、财务、发票、法人等专用章。

(辉爱会计服务公司整理)

第四条 本省对公章实行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公章刻制企业安全许可条件

第五条 公章刻制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一)公章刻制企业必须《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齐全;

(二)工商注册资金在3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使用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并悬挂统一规范的外观标识;

(三)具备能够与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联网的计算机和制章设备,并确保计算机和制章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辉爱会计服务公司整理)

(四)企业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上,且有2名以上熟悉计算机操作的技术人员(计算机专业人员要有等级证书),并通过公安机关组织培训的技术人员;

(五)刻制的公章必须通过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符合国家标准ga241.9-2000的要求;

(六)使用河南嘉华网络系统有限公司研发的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制作软件、排版软件,并通过网络与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印章信息后台(中心)联网;

(七)企业经营场所符合国家消防和治安管理有关规定,应有保证产品安全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即具备保障公章制作过程、成品公章秘密和安全的专用设施(含保险柜、视频监控或入侵探测报警装置)、接待大厅,并配备专职人员;

(八)建立健全印章系统刻制企业可疑情况报告、承接、监制、保管、验证、登记、交付等规章制度;

(九)法人或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无诈骗、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记录,并有当地常住户口;

(十)达到上述标准并通过公安部《印章质量规范与检测方法》(ga241.9-2000)检测的公章刻制企业,由县级公安机关初审,经省辖市公安机关核实,报省公安厅审批,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并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从事私章刻制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十日内将字号名称、经营地址、负责人等情况报送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备案。

(辉爱会计服务公司整理)

第六条 申请办理公章刻制企业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开办公章刻制经营单位的申请报告;

(二)河南省公章刻制企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三)具备合法、固定、符合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设施的证明材料;

(四)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五)验证登记、安全保卫、可疑情况报查、财物保管等制度;

(六)法人或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户籍证明以及无相关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 公章的受理、备案、制作、缴销

第七条 需要刻制公章的单位,应将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和主管单位的证明信,以及公章的名称、形状、规格尺寸、材质、字体、排列顺序等内容,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受理、验证,经核实审批并将信息录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后,出具《准予刻制印章通知单》。

用章单位凭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刻制印章通知单》到指定的公章刻制企业刻制。

(一)纳入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公章范围。

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精神,纳入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公章,包括党政机关、各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机构和居(村)民委员会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法人章等。

个体工商户的法定名称章等相关印章,可以参照公章管理规定实施备案登记管理。

(二)公章备案的手续。

省、市、县(市)所属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机构以及其它组织的公章,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查备案,到指定的公章刻制企业刻制。

其中:党政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公章的,需持设立组织、机构的批准文本和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开具的公函(介绍信),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机构和村(居)民委员会需要刻制公章的,需持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无主管部门的,需持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三)需要跨省、市、县刻制公章的单位,须持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前款规定的有关材料,到刻制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

国家和军队以及省外驻豫单位需要刻制公章的,由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查备案,并指定公章刻制单位刻制;上级主管部门需要统一制作下发的成批公章,由制发单位的同级或上级公安机关统一审查备案,到指定的公章刻制单位刻制。

各县(市、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须经省辖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明确授权,可以承担公章备案任务;未经授权,不承担此项任务。

第八条 公章刻制企业刻制公章,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核实的、通过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传输的内容刻制公章,并将刻制公章的名称、数量、经办人姓名、刻章日期等内容存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二)承制的公章只能在公章刻制企业工厂车间内制作,不得转让、外加工刻制;刻制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审批的式样、数量、规格制作公章,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印章质量规范;成品章应当严格保管。

(三)不得以未经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核实和信息登录的材料刻制公章。

(四)不得未经批准跨行政区域承揽制作公章。

第九条 因单位名称变更或者公章损坏,需要重新刻制公章的,按照本规范第七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刻制手续;新公章刻制后,原有公章作废,并予以销毁。

公章被抢、被盗或者因其他原因丢失的,应当立即向原办理刻制公章审批手续的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如实报告,并在所在省辖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原公章遗失作废;需要重新刻制的,凭遗失作废声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办理刻制手续。

第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公章的备案、缴销和日常治安管理、检查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基础台账;公章刻制企业应建立完善公章的承接、制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基础台账。

第四章 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和应用

第十一条 凡经省公安厅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章刻制企业,必须纳入全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第十二条 印章系统承建单位负责网络系统软件开发、建设、维护等工作,确保印章系统正常运行。

负责向承担系统建设任务地方的公章刻制企业提供网络代码和印章原材料;公章刻制企业负责公章的承接和制作,所制作的公章必须按照要求全部录入印章系统,确保印章系统数据及时有效、完整可靠。

第十三条 全省公章刻制企业统一安装使用嘉华印章系统软件,并由河南嘉华网络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系统软件,由各地印章系统承建公司负责协助系统安装、调试和维护。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实施公章备案登记时,须将相关信息录入印章系统,按照相关规定核定印章规格、式样,生成原始印模,并出具《准予刻制印章通知单》。

承刻公章的经营企业凭《准予刻制印章通知单》,通过网络调取公章原始印模,完成制作后,将制作公章的相关信息通过网络反馈公安机关后台数据库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 除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部队系统外,企事业单位、院校、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机构刻制新公章时,一律通过系统完成大小、式样、规格的核定以及制作、建档等工作,并按要求制作印章编码,其中单位的钢、铜印章暂不使用印章编码。

第十六条 公章内容、式样及用章单位、公章刻制经营单位相关信息,统一传输到公安机关后台数据库,由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管理和使用。

未经公安机关同意,不得将公章内容、式样及用章单位、公章刻制企业的信息提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因办案需要进行印章查询、比对的,须持部门介绍信及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经省辖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查询;其他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人员需要进行印章查询、比对的,须持单位介绍信或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省辖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查询。

第五章 印章日常治安管理和监督

第十八条 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治安部门和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印章刻字业企业的检查监督和管理,指导落实各项治安管理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

对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详细记录,并按要求录入印章信息系统,实施信息化管理。

第十九条 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查处打击各类涉章违法犯罪活动。

对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从事公章刻制业务的,一律予以取缔。

对公章刻制经营单位伪造、变造公章或者多次违规承刻公章的,一律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取消其公章刻制资格。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逐步建立完善印章治安管理工作奖惩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民警,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因管理和检查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实行问责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范由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3篇 某医学院治安管理处罚办法

医学院治安管理处罚办法

为了加强我院治安管理,维护学院正常秩序,保证教学、科研、产业、医疗等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物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凡在本院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均可按照本办法进行处罚。处罚分为:警告和罚款。

第二条 本办法在执行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情节轻微并能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第三条 一人违反规定条款两条以上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二人以上共同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处罚。

第四条 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一)扰乱机关或单位秩序,致使教学、科研、医疗、产业等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在体育场(馆)、礼堂、教室、餐厅、商店、等公共场所扰乱秩序的;

(三)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它流氓活动的;

(四)谎报险情,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它方法煽动扰乱校园秩序制造混乱的;

(五)非法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它管制刀具的;

(六)酗酒闹事的;

(七)拒绝、阻碍保卫人员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第五条 有下列侵占公私财物或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偷窃、骗取、抢夺、敲诈勒索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写恐吓信或者用其它方法威胁他人安全,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四)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

(五)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六)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第六条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一)将消防器材和设备随意动用或移作它用的;

(二)侵占防火间距,随意搭棚,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的;

(三)在严禁烟火的地方吸烟、使用明火、随意焚烧树枝、树叶等杂物的;

(四)未经电力部门同意,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的;

(五)有重大火险隐患,经保卫部门通知不加改正的;

(六)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七条 学校严禁下列行为,违者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一)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二)制作、出租、传播、复制淫书、淫画、淫秽录像及光碟、软盘的。

第八条 有下列违反学院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一)出入校门拒绝门卫验证、检查,无理取闹、强行出入的;

(二)将校徽、证件转借给他人的,涂改或伪造证件,冒充我校人员混入校内的;

(三)未经学院批准,在校园内摆摊设点,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上门推销商品的;

(四)机动车辆违反校园车速规定,或在校园练车的;

(五)外单位人员未经学校同意、保卫处审批在校园内进行_、文娱、体育等活动的;

(六)未经学校批准、保卫处备案而举办收费的舞会、卡拉ok演唱会、播放录像等活动的;

(七)违反噪声管理规定,影响正常工作和他人休息而不听劝阻的;

(八)未经学院或单位同意,擅自在教学区、学生区、医疗区留宿校外人员的;

(九)下班后未锁门的单位或个人。

第九条 被处罚者应在3日内将罚款交保卫处。

第十条 罚款要开具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所有罚款全部上缴财务处。

第十一条 保卫处工作人员在执行本办法时,应严守法纪,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

第十二条 接受本办法处罚的单位、个人或者被侵害人,如不服裁决,可向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校保卫处执行。

z医学院保卫处

第4篇 汇景物业施工人员治安管理规定处理办法

汇景雅居关于施工人员治安管理规定及处理办法

为了加强物业小区内部治安安全管理,保证内部工作正常运行及各施工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内部管理规定如下:

1、在各物业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包括短期、临时装修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日常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施工单位进场时须到小区物业处办理申请手续,并交纳相应的押金,退场时需到小区物业处退还出入证及出示物品清单。

3、装修施工申请进场,需交纳2000 元施工保金,其中包括装修管理费(按 3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待施工队完工清场、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剩余保证金。

4、施工人员出入小区或在施工区内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及出入证,违者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元,经常未带者从重处理或清除出场。

5、施工人员施工不准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物)进入楼层,特殊情况经保安部同意后可少量带进,做到一日一清,并必须设专人管理。违者赔偿150元,屡教不改者送交公安部门从重处理。

6、施工人员之间纠纷引起打架斗殴损坏本公共财物者,除加倍赔偿外,肇事者双方需支付赔偿金200元,对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7、施工人员工作中不准饮酒,发现醉酒状态中有威胁他人安全的本物业公司有权将其约束到酒醒以后,并赔偿150元;施工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赤背、着短裤、穿拖鞋在小区公共区域行走。

8、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本公司有权将其送至公安部门处理。

9、对于施工的楼层部位,存在不安全隐患和不卫生状况,经小区保安部人员书面通知后,不按期整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令该施工单位(施工队)主管领导或负责人赔偿200元。

10、所有施工人员不经小区物业处批准,任何人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包括留宿其他人),发现一次赔偿50元,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理。经批准可在现场留宿的人员,晚10

第5篇 物业保安管理规定办法

物业保安管理规定【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公司保安人员的管理,使得保安人员的工作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管理处的所有保安人员。

第三条 严格遵守执行保安工作条例,思想业务素质过硬,自觉维护物业辖区内业主或用户以及设施的安全,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负责物业辖区门口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秩序,发现有人进行危险活动要及时进行制止。

第四条 严格遵守外来人员进出物业辖区登记规定。保安人员要详细记录来人因何事要见何人,登记其所携带物品、电话。

第二章 保安人员内部管理规定

第五条 保安人员每周应进行开会小结,总结本周工作,对下一周工作内容进行合理安排,并做好签到记录以及会议记录。

第六条 保安人员担负着维护物业治安的义务,因此,工作安排上应有严格规定。保安人员请假1日以内,必须由所处岗位的负责人审批;请假1日以上,3日以内者,应报由保安主管批准;超过3日,须报经分管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保安人员请假超过1日以上者,应事先与其他保全人员协商顶班,并上报批准。

第八条 保安人员请假须续假时,应当及时告知并得到批准后方可续假,超假或者逾假不归者,按照情节轻重作出处罚,并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 保安人员值班室、宿舍只准张贴公司统一制订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常用规范、值(排)表等文件,张贴(悬挂)必须整齐划一。

第十条 桌面保持干净整齐,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桌屉里物品摆放有序。

第十一条宿舍的地面、门、窗应保持干净、无尘、无明显污迹,床铺上的被子、枕头必须摆放统一。

第三章 保安人员仪表规定

第十二条 注意仪表,制服要勤洗勤换,保持整洁,待人接物有礼貌。

第十三条 统一着装,配戴工作牌,不得配戴饰物,留长发、长指甲和蓄须;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穿拖鞋。

第十四条 言谈举止文明、大方、得体、态度和善、精神饱满。

第十五条 执勤过程中姿态良好,精神振作,不得前倾后仰、勾肩搭背、互相随意攀谈或使用手机、电话交谈;不袖手、叉腰或将手插入口袋中。

第十六条 保持值班室、住宿处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第十七条 执勤时不准喝酒。

第十八条 不准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利用娱乐之便赌博或变相赌博。

第十九条 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第二十条 自觉接受业主(住户)的监督和投诉。

第二十一条 做到微笑服务,对待业主(住户)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用语,对业主(住户)反映的情况不推诿、不回绝。

第二十二条 禁止其他有损保安人员形象的行为。

第四章 保安人员交接班规定

第二十三条 接班保安人员要做好更换制服工作,按规定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簿上记录接班时间。上岗领班要召开班前会议,布置当日工作。

第二十四条 交接的保安人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记事本向接班保安人员交待、移交清楚。

第二十五条 交接时,先查明下岗人员的手持对讲机是否损坏,如果损坏及时上报,然后进行岗位遗留问题的交接处理及记事本移交。

第二十六条 接班保安人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应由交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人员离开岗位后所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所有事项交待清楚后,交班保安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在登记簿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第二十八条 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即使没有发生问题,也要分别扣发两人的工资并通报批评。

第五章 保安人员奖惩规定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况下公司对保安人员给予奖励。

1.拾金不昧者。

2.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

3.积极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4.为搞好物业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显著者。

5.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

6.年终被评为“优秀员工”、“先进集体”。

第三十条 下列情况下公司对保安人员给予惩罚。

1.对公司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2.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3.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规定,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

4.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顶班者。

5.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

6.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7.值班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者。

8.擅离职守,经常迟到、早退者。

9.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者。

10.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者。

11.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

12.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

13.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赌博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

14.思想不纯,见利忘义,监守自盗或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

第三十一条 根据第二十四条中所列情节的轻重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对于一些性质恶劣者,影响极坏者应辞退或开除;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保安人员巡逻签到规定

第三十二条 巡逻路线的制定。巡逻路线及巡逻工作职责由经理制订,巡逻工作由保安主管安排巡逻力量和人员,并对巡逻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十三条 巡逻人员要做好各处角落的检查工作,做好签到记录,为下一批巡逻人员有据可循。

第三十四条 巡逻力量的组织。保安主管根据巡逻路线、巡逻密度、巡逻的内容确定巡逻组的配合、巡逻人员的搭配、巡逻人员的编组,分白班,夜班两班。夜班每组必须两人以上。

第三十五条 日常巡逻路线

1. 整治乱停乱放,确保停车秩序,保持道路顺畅。

2. 认真查看各条巷道的公共设施是否完整。

3. 细致检查各处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三十六条 巡逻要求

1.上岗前检查和配带对讲机,夜间巡逻根据需要还须配带械具。确保器材完好,接受领班工作安排,了解巡逻路线和当天工作要求。

2.根据工作要求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作好巡逻记录和到位点签到记录。

3.发现可疑的人、事、物及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用对讲机与监控室报告,并采取措施严密监视。

4.夜间巡逻发现安全防范漏洞既要及时处理,采取临时性措施,又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和落实。

5.巡逻时有礼有节,规范服务,文明执勤。

6.下岗前检查器械使用情况,写好工作记录和交接。

第三十七条 检查

1.保安主管在每个巡逻班次时间内检查不少于一次,每责任区提查一次,班长会面检查不少于两次,保安主管对夜间岗必须进行抽查。

2.保安主管每周必须检查各管理处巡逻队员巡逻棒的使用情况以及巡逻棒的数据。

3.凡检查巡逻棒数据发现漏检情况的,依照班次检查按漏检一次罚款两元。

第三十八条 收发、保管。由保安主管负责每周收发签到表或者巡逻棒一次上交到行政部门处理并且打印出有关巡逻数据进行查核。

第三十九条 责任。队员如果丢失或损坏公司财物一律按原价赔偿。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物业保安管理规定【2】

一、职业纪律:

1、严禁保安员执勤着装不整齐,不按规定着装佩带不全。

2、严禁保安员当班时看阅书报小说,玩游戏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禁保安员值班时打瞌睡或聚众聊天嬉闹。

4、严禁饮酒执勤或在商户门前及住宅区吸烟。

5、严禁交接班不清楚,必须搞好本班卫生

6、严禁非法扣留他人证件及物品或接受住户的钱物。

7、严禁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

8、严禁保安员之间,监守自盗,谋私,向住户收取费用。

9、严禁违反保安器材、消防器材的操作规定或转借。

10、严禁无故不参与保安会议培训学习训练及集体活动。

11、严禁拉帮结派、搞不团结、顶撞上级。

12、严禁未经批准缺勤和擅离岗位或请假不按时归队。

13、严禁隐瞒不向上级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可能造成的后果。

二、规范用语:

您好、请进、请讲、请稍等、请您出示证件、请您把车停好、请您登记、请问您找谁、 抱歉、对不起、谢谢、再见等。

三、岗位规范:

(一)门卫

1、按时到岗,交接后换岗,坚守岗位不脱岗。保持个人仪表整洁,门岗周围环境清洁、严格做好小区外来进出车辆及人员的登记工作;。

2、注意观察人员进出情况,发现疑点应当及时询问,阻止小商小贩进入小区叫卖等。

3、对进出小区的各类车辆进行有效疏导,保持出入口的整洁和畅通。

4、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方可进入小区,装修工人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施工。

5、大型车辆严禁进入小区,必须进入的必须由物业经理批准方可进入。

6、对于装修业户进行查看、严禁私自对房屋承重墙进行改动,商网装修严禁私自卧地沟及封堵地沟口

7、装修用沙子、石子、必须装袋方可进入小区、刨墙废料由业主自行运出禁止长时间堆放在楼下、楼道属于消防通道严禁堆放一切物品。

(二)巡逻

1、增加巡逻时间、,要勤巡查,多看、多听、多问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发现匪警、火警等警情立即报警和报告负责人,。

2、对辖区设置的消火栓箱、雨水井盖、安全警示标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缺失、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应及时报告并记录。

3、发现业主、使用人在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行为的,要予以劝阻、制止;对劝阻、制止无效的,要及时报告公司负责人

四、监控

1、坚守岗位,不间断注视监视屏及控制柜的运行状况,记录准确和完整。发现周界报警、探头等监控设备故障,要及时报告小区维修人员采取措施消除故障,保持正常使用。

2、按规定保存监控录相、设备运行、排除异常情况等记录。

3、发现异常情况或匪警、火警等警情立即报警,同时报告小区负责人和相关处警单位,并监控处理过程。

4、监控室属于保密场所闲人免进!严禁带朋友和其他人等在监控室内会客及聊天,

(三)车管

1、正确引导辖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对违反车辆停放规定的业主进行劝导并协助整改。

2、保持车库、车棚整洁,车辆停放有序,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发现车辆门窗未关,漏油、漏水等情况及时通知车主,对漏油可能造成的危害做好防范措施。

考核标准

1 提前15分钟到岗并换好服装,由当班班长召开班前会。对上班情况进行了解,有无异常,写好班前记录。 迟到者罚款50元

2 交班前上一班人员要认真详细检查、并对本岗位的情况向下班人员讲清,并写好交接班记录。 违者罚款50元

3 上一班人员要将本岗位所有用具放到指定位置,室内卫生认真清扫干净后,经下一班检查同意后本班方可离岗。 未清扫者罚款50元

4 须在岗位上交接班,接班者不到岗位或交接班不清楚时,不得交接班。 违规者罚款50元

5 交班后对本岗位所管辖的部位认真检查,检查后要认真记录。 发现未记录者罚款50元 6 对待来公司办事人员态度要和蔼,讲究礼貌,文明执勤。 接到投诉罚款20元。 7 工作期间,当班人员必须着装整齐、整洁、不得着便装。 违者罚款20元。

8、发现脱岗、睡岗一次罚款50元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再做处罚。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开始实施希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物业保安管理规定【3】

保安员值班规定

1、保安员值班实行24小时三班轮值制,做好门前和小区内保卫纠察工作。

2、各岗位保安人员应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整个小区的治保安卫工作。

3、必须严格落实住宅小区、停车场、办公楼的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工作;

4、维护各出入门的进出秩序和小区内的清洁卫生;

5、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检查询问,并及时报告。

6、保安员在执行小区内巡逻期间,应负责检查小区的各项安全设施和公共照明;

7、维护小区内的正常生活秩序,禁止赌博、卖淫、打架斗殴等事件在小区内发生;

8、发现可疑情形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处理;

9、当值保安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各项任务,规范填写各种登记资料,做好交接班记录,向接班人员报告本班次的工作情况;

10、保安人员必须服从上级领导以及管理处领导的指示,非特殊情况需临时调动的,不得擅离职守。

保安人员纪律

1、必须一切行动听从指挥,不当面顶撞,不背后议论。

2、上岗执勤时,必须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

3、严格落实一日生活规定、请销假规定、学习培训规定、军事训练安排、工作例会规定、工作汇报规定、备勤规定。

4、每个保安员要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团结互助,不拉帮结派,不搞个人主义。

5、保安员在上岗执勤或班后备勤时不允许酗酒、不允许吃带异味的食物,保持好良好的精神面貌,以备随时调用。

6、积极参加公司及保安队组织的各种活动(学习、开会、训练、公差、劳动等),不挑剔、无怨言。

7、对待顾客及业主要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大方,做到以理服人。

8、保安队员不准组织、伙同他人进行其它破坏和干一些有损保安行业声誉的事情。

9、保安队员禁止穿拖鞋或光背在公共场所行走或进行其它活动。

保安人员工作行为规范

1、上岗执勤必须仪表整洁,着装整齐统一,戴工牌上岗。

2、不准留长发、胡须,要经常修剪,不留小胡子,不准留指甲。

3、上岗执勤时不准坐、卧、依靠、打盹、吸烟、唱歌、看书报、听收(录)音机以及做其它与值勤无关的事。

4、文明执勤,礼貌待人,遇到客户必须做到让道、微笑问好,与人谈话时要热情大方,语言要简洁,用词要适当。

5、有自我约束能力,不违章不违纪,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6、认真学习各项业务技能及相关专业知识,时刻注重公司和自身的形象。

7、当业户、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要机智勇敢、灵活妥善地采取紧急措施全力保护。

8、上岗执勤时,不准将帽子拿在手中,不准钩肩搭臂、手插口袋。

9、执勤时行姿步伐平稳,不左摇右晃,站姿保持全身正直,双手垂侧放或后握,不准抱臂,不准倚靠任何东西,不准攀扶建筑物、树木、汽车等一些与工作无关的物件。

10、同事之间要互帮互助,不争吵、不挑衅闹事,不做有违反公司规定、公司各项规章规定以及保安部所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的事。

11、认真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交接班规定

1.每班接班前十五分钟整理好自己的服装和各项配备物品及个人卫生,由带队人员带队由大门岗出发,绕百帝苑小区外围一周。然后回到大门岗进行交接;

2.由带队人员带队按规定顺序进行交接班,要求队伍动作整齐一致,岗位交接时实行双向敬礼形式;

3.在交接班过程中,队伍纪律要严谨、认真,严禁在队伍中出现一些不规范动作和出现聊天、打闹现象;

4.交班人员必须等接班人员验收后方可离岗,做到'三清三明',交接班中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人员承担;

5.巡逻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小区内所有消防设施、公共设施及事物的检查,如发现有疑问,及时向上一班核实,规定时间后发现的事情由当班人员自己负责(一般规定时间在半小时内);

6.交接班结束后,由交班带队人员,发出口令,整理队伍回宿舍,在上、下班途中必须着装整齐,不得不戴帽子或将帽子拿在手上,不准解领带、解衣扣、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或进行其它不规范的行为;

7.各交班人员应在回宿舍后,积极将交接班中出现的问题向上级领导反映,以便及时处理。

交接班操作规范

每班由班长带队到集合地点,检查当班着装仪容仪表是否附合要求,讲究当班期间注意事项并提出要求,带到达接班地点集体转体面向交班人员。由交班人员先敬礼,接班人员回礼。

交班班长:'上班时间无异常情发生,请接班!'接班班长下达左(右)跨一步走,并喊:'接班!'接班人员向岗上走,交班人员向接班人员位置走。然后相互转体,敬礼,交班班长下达向左(右)转,齐步走的口令,带队到指定地点集合,讲评当班情况对当班好的情况进行表扬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并提出整改意见,记录班务会日记存档。

备勤规定

1.备勤时间规定每班上班一班为备勤时间。

2.备勤人员时入备勤时间内应穿着整齐在宿舍内,以便随时调动。

3.备勤时间内严禁赌博、酗酒、打架闹事;

4.备勤人员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影响其它人员;

5.备勤人员应听从各种调配指令,积极协助其它职能部门的工作;

6.备勤人员在接到各种突发事件指令时,必须迅速动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地点(一般为3分钟);

7.备勤人员非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外出;

8.所有备勤人员严禁在岗上聊天,不得穿着制服在小区内随意行走;

9.备勤班班长应协助部门做好人员管理工作和安排打扫卫生人员;

10.各备勤班班长应负责落实部门当日安排的军事训练工作。

11.违反以上者发现一次扣 2 分。

会议规定

1.小会:每天下班后进行讲评、总结,由班长主持

2.周会:每周星期日晚19:00队会,队长主持。主要讲评上周工作和存在的问题及布置下周工作。

请销假规定

按公司请销假规定,在部门填写申请表,由班长、队长签字后,到管理处主任签字方能生效。时间不能超过一天,超过一天需到公司行政部门同意。

换班规定

非特殊情况,队员不允许换班。换班前,填写《换班申请单》,由班长、主管签字,每人每月不能超过两次(含两次)

第6篇 医院治安管理制度办法

为强化医院安全防范工作,需加强对医院治安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医院治安管理制度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医院内部治安管理制度【1】

1、严禁在院内从事危害社会和违法犯罪活动,违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严禁损坏院内消防,水电等公共设施,违者,限当日内修好,造成损失概由本人负责,并处以等额罚款。

3、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罚款。

4、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等,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

5、注意防火防盗,严禁在院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6、凡户口属外县市需在医院内暂住一月以上的外来人口,须到保卫科进行暂住登记。

7、严禁在院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扰乱公共秩序。

医院内部治安管理制度【2】

为 加强医院内 部治安管理工作、 维护医疗工作的正常秩序, 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保障医院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本条例适用 于医院各科室及各岗 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二条 医院治安管理工作, 必须遵照“谁主管、 谁负 责” 的原则, 贯彻依靠群众,预防为主, 确保重点, 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以岗 位责任制为中心的治安保卫责任制。

第三条 医院的治安保卫工作, 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没的重要内容, 是医院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医院领导负 责, 纳入医院管理范围。

第四条 实行治安管理工作责任人制度。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是医院的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 对医院的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 责。

医院实行分级管理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科室负 责人是同 级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

第五条 医院应根据实际需要, 设立保卫机构,组织护院力 量, 同 时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

第六条 医院、 各科室应做好以下工作:第七条

1、 对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增强法制观念, 做到遵纪守法。

2、 对职工开展、 防火、 防盗、 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 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 增强防范观念,做好防范工作。

医院、 各科室应做好以下工作:第七条3、 鼓励职工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 做好各类纠 纷的调解和转化工作, 防止因此引 起的案件发生。

5、 向病人、 陪护人员 进行防火、 防盗、 防事故的宣传, 提高其防范意识, 严禁在病房吸烟和大功率电器、 酒精炉的使用 , 不要将大量现金, 有价征券, 和贵重物品带到病房, 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和丢失被盗。

第七条

6、 组织文体活动, 要符合安全规定和要求,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原则是“谁主管、 谁负责” 。

7、 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 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一时无条件整改的,应将情况报告给医院治安负 责人, 并采取措施,保障安全。

8 、 对医院内 发生的刑事案件、 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应保护现场, 抢救受伤人员 和财产, 及时报医院保卫科。

12建立以下的制度。

第八条

1、 门卫、 巡逻、 值班制度 。

车辆管理组负 责指挥安排好医院出 入车辆,维持车辆停放秩序。

巡防警员 巡逻负 责维护医院内 的治安和正常工作秩序。

13建立以下的制度。

第八条2、 防火制度要坚持开展防火教育, 消防设备、 设施、 器材要定期检查维护、 更换, 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 火源、 电源要经常检查, 一经查出 隐患,要及时整改、 消除隐患, 防止发生火灾, 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14建立以下的制度。

第八条3、 保密制度要经常开展保密教育和保密工作检查, 加强对机密文件、 资料和重大科研成果的保管、 保密工作。

对外科技交流涉及的内 容, 参观范围等, 应按国家有关部门 的规定执行, 严防失密和窃密事件的发生。

15建立以下的制度。

第八条

4、 易燃、 易爆、 腐蚀性、 剧毒、 麻醉、 放射性等物品要严格购销、 运输、 储存和安全使用 ,要有专门 的存放地点并且安全, 有明显的标志和防范措施, 专人保管, 制度上墙。

16第九条医院保卫科是在医院党政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的保卫基层组织。

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负 责人, 授权对医院各部门 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违反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和规定或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保卫科有权提出 批评或责成限期整改, 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17第十条医院保卫科应在医院党政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 认真履行职责, 做好本职工作, 维护秩序, 保障安全。

18第十一条违反责任管理细则 的科室和岗 位人员 , 治安保卫工作不落实, 存在重大治安隐患, 经指出仍不整改, 导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 给医院、 职工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 取消当 年评选精神文明和先进集体和个人资格并给以适当 的行政处分, 触及法律的, 提请司 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9第十二条本责任制由医院保卫科解释。

第7篇 企业治安管理制度办法

内部治安安全防范管理制度【1】

一、公司必须按要求设治安保卫机构和相应组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安全人民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

二、各项治安管理工作制度齐全,有专人检查、落实。

三、不得雇佣无户人员,年老体弱人员担任警卫编外人员担任警卫工作。

四、厂部警卫,夜勤人员按要求配齐电话、照明、报警装置和值班记录册。

五、警卫、值班人员发现必须按时到岗、认真交接、坚守岗位、加强检查、严禁迟到、早退、睡觉、脱岗或酒后上岗。

六、警卫、值班人员发现隐患和险情要及时报告处理,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七、警卫、夜勤人员严格执行出入厂手续,做好人、车、货物的登记,查验证制度。

八、公司每月至少对所辖内的治安安全防范情况做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听劝说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学校治安安全管理制度【2】

1、对会见领导的客人要求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

2、门卫人员要严格执勤、文明执勤,对出入人员要注意盘查,对出入的车辆要认真检查,对携带公共财物出校门者,没有手续一律不准放行。严格落实来客登记制度,如有意外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随时报告。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规定时间关、开大门;并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美观。

4、严格落实夜间值班制度,按时对学校情况进行巡查,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5、骑自行车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因公(或非因公)机动车辆要求进入学校大门,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或说明原因,经值班人员同意后将车辆停放院内指定位置。

6、学校各机房门窗要加固,门锁钥匙由专人管理,不准交给学生开门代替。

7、加强在校学生管理和教育,避免打架斗殴现象发生,如有社会人员参与在校生打架现象,应及时与所辖区派出所联系,进行制止。

公司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制度【3】

1、健全综治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每年根据公司领导人员和机构调整,重新组建、调整综治领导成员及职责。公司的党委书记必须担任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副书记和工会主席必须担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必须担任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政工部、工会、工资、计生等部室的人员是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成员。

2、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综合治理。通过召开党委会议、行政会议、支委会及支部大会等,在这些会议上研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布置和检查综合治理具体工作,开展综合治理方面教育。

3、加强与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等机关联系,进行警民共建。

4、聘请局法律顾问处的同志定期到公司做法制报告、讲座,定期召开法制教育主题会,定期出版法制教育板报,定期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宣传。

5、定期与各支部签定综合治理责任状,明确责任与义务。

6、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做到落实责任人,备齐各种物品,制定好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安全防范检查,检查公司内的安全隐患,做到隐患随检随除,化学物品的灭火器材必需按规定定期更新。

7、加强公司机关及矿区周边环境的整治。注意协调与公司机关及矿区周边各单位的关系,发现公司机关及矿区周边有影响公司正常秩序的不安全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顿工作。

8、落实“不放心人”转化工作。定期进行“不放心人”情况统计,定期进行“不放心人”帮教,定期进行“不放心人”帮教转化经验交流。

9、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公司外来人员管理,加强对公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加强矛盾纠纷的发现、排查与调解。坚决把矛盾与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10、各单位、各部室要抓好责任范围内综合治理工作。关锁好各办公室和库房的门窗,保管好公私贵重物品。

11、库房、档案室等地方必须安放灭火器,防止触电起火等事故发生,做到人人懂“五防”知识,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

12、对机关重要部门加固防护窗栏和防盗门,防止偷盗案件发生,以避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13、经常对门卫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4、门卫室要强化门卫的职责,加强封闭管理,严格人员出入,严格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对公司的物资进出要严格检查,加强巡逻,确保公司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15、门卫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机关下班以后门卫值班人员要对办公楼周围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第8篇 商场保安管理规定办法

商场保安管理规定【1】

1、当值期间必须着装整齐、仪表大方、站姿、坐姿符合要求,不许抱胸插手。

2、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佩戴工牌,经员工通道出入,同时打卡备案。

3、做到无条件服从上级分配,听从上级管理。

4、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下一班未接班时,当值不准离岗)。

5、熟练掌握保安部岗位工作特点、职责与要求。

6、接触客人要十分有礼貌,并注意语气态度。

7、处理问题时,力求做到容忍宽大,以理服人。

8、当值时不得聊天、阅书报、写私函、听耳机、吸烟、吃零食、打私人电话,并谢绝来访,如属要事,要保安部当值负责人批准方可。

9、当值时只能与客人保持一种工作上的关系,不得在岗上与客人拉扯、闲聊。

10、当值时不得利用个人职权与客人进行任何私人交易。

11、当值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客人索要小费或礼物。

12、当值时不准睡觉、不得带有醉意。

13、严禁当值时随意离岗,如需吃饭、喝水、去卫生间,需领班批准并派他人替岗后,方可进行。

14、殊情况,严禁使用酒店客用设施。

15、熟悉本酒店各种报警装置及消防器材的位置,并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

16、一旦发现火警,无论程序大小,都必须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并立即采用有效措施。

17、熟悉酒店各部门出口通道,包括员工通道、客用通道、消防通道等。

18、无特殊情况,不得私入客房、仓库、办公室、厨房、服务员工作间等。

19、不得谋私或者做任何有损酒店名誉的事情。

20、当值期间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包庇、掩护违法犯罪分子。

商场保安管理规定【2】

一、保安员条件

1、政治可靠,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热爱保安工作。

2、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遵纪守法,服从命令。

二、职责

1、文明执勤,礼貌待客,树立“信誉第一,顾客至上”的思想,提供优质服务。

2、保安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全部标志和装备器械,精神饱满,衣着整洁,形象庄重,姿态良好。

3、值勤期间,保安员要随时准备处理各类突发情况。

4、保安员自身要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而且对违反规定的人不徇私情,照章办事,及时上报。

5、保安员有责任在出现紧急情况时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上报。

6、保安员在巡逻时,必须随时检查所有的门窗、出入口、院墙、停车场、建筑物等地方的安全设施。

三、工作秩序

1、保安员值勤期间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商场及相关业务单位主管领导。

2、如遇各类事故现场,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处理或离开。

商场保安管理规定【3】

为了加强商场保安队员的工作责任心,促使保安队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公司各项管理规定,使保安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特制订本考核暂行规定。

一、考核办法

根据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保安工作职责、工作规范,行政人事部对全体保安队员实行月百分制扣分加奖励的考核,并与队员的当月工资标准挂钩,实行工资浮动。

队员当月被扣分每达100分,其当月的工资标准下浮100元,依此类推,直到扣到保底工资700元。次月若被扣分少于50分时,再恢复到原工资标准。若连续2个月被扣100分的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将考虑解除劳动关系。

保安队长、副队长由行政人事部领导进行考核,队员由队长、副队长进行日常考核,行政人事部领导进行不定期抽查。队长、副队长应做好日常检查考核的记录,并对被扣分队员告知扣分原因,以引起被扣分人重视和纠正。

二、 考核细则:

1、扣分

⑴ 发生盗窃案件没能发现的在班人员每人扣100分。

⑵ 值勤时与他人闲聊,阅读书报,每次扣10分。

⑶ 夜班未按巡逻次数和巡逻路线巡逻每次扣20分。

⑷ 对公司突发事件不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制止、避免,出现失职的班人员每人扣50分。

⑸ 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0分。

⑹ 交接班不交待当班情况,或交班后还遗留在班时应完成而没完成的事情的每次扣20分。

⑺ 在班时着装不规范有损公司形象的每次扣10分。

不按规定时间要求站岗的每次扣15分,站姿不端正的扣10分

⑻ 未按公司规定对进出门车辆、人员登记、检查的每次扣10分,造成后果的每次扣2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0分。

⑼ 未登记来信来函邮件或不按时送报或少报、漏物的每次扣20分,造成丢失的每次扣50分。

⑽ 不按值日表打扫卫生的每次扣20分,打扫不干净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10分。值日生有权督促其他人员整理好本人床铺卫生及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服从管理的每次扣20分。

⑾ 上班时间睡觉、酗酒、无故脱岗的每次扣50分,造成后果的扣100分。

⑿ 当班时发现异常情况不及时处理和上报的每次扣20分,造成后果的扣50分。

⒀ 对安全系统发出警报不及时处警的每次扣20分,发生可以通过对安全系统的查看处理情况而没有查看和处理的每次扣50分。

⒁ 值班时态度不好,对待来宾无礼貌的每次扣15分,情节严重的扣30分。

⒂ 有意损坏公司财物、值班设备、器具的,除扣50分外,对损坏的物品照价赔偿。

⒃ 不按要求定时喂狗或打扫狗圈每次扣20分,打扫不干净的扣15分。

⒄ 没及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任务的每次扣20分,消极抵触不服从临时工作安排的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有明显顶撞的扣100分直至除名。

⒅ 不按规定参加每月1日升期仪式的扣50分。

⒆ 在卖场打架的每次扣100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给以除名。

2、 奖励

⑴ 工作中认真负责,每季度扣分最少的给予奖励50元。

⑵ 及时发现险情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除或及时报告为公司避免损失的,经查实后视情况给予奖励200-500元。

⑶ 工作中抓获不法分子或提供有效线索为公司避免经济损失的视情况给予奖励200-1000元。

⑷ 其他情况下对公司作出有贡献业绩的视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本规定自20__年8月1日起执行。

第9篇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办法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1】

为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证学院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园实行半封闭管理。在白天上课时间、晚自修时间及每晚10点至次日晨6点时段,校园对学生实行封闭,闭校时间学生不得擅自进出校门。

二、校内各教学用房实行相应的楼禁制度。除教学、实验、阅览、_等活动需要而开放外,其它时间实行楼禁,学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楼禁时间非法进入。

三、学生宿舍楼按男女生分楼住宿管理,异性禁止入内。上课和晚自修时间学生宿舍实行楼禁。楼禁时间内,寄宿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出的,须经住楼生管老师同意并进行登记。

四、学校对重点部位(如学生宿舍、财务室、食堂、仪器器材室、实验室、档案室、图书馆、有毒化学药品室等)应加强监管,重点部位的管理员为该部位的安全责任人,应针对本部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防火、防盗和其它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机防(报警器、灭火器等)配置的部位,管理人员还应注意保护安全装置,保持其良好的工作性能,防范安全事故,保证钱物安全。

五、全校师生员工有责任维护校园正常工作、教学秩序。不引带外人进校游玩和挤占学生的活动场所进行活动,避免产生磨擦、纠纷。学生进出校门应佩戴胸卡、校徽,服从门卫管理,不准硬闯门房,借机生事,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六、学校、年段、班级开展各项文化、娱乐、体育、联欢等活动和演出,师生应积极参加,但不得引带外人进校观看,避免意外纠纷,影响校园治安秩序。

七、学校各部位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持身份证与学校签订用工合同。学校按照《福建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临时工及其家属进行登记,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管理。临时工及其亲属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制度。

八、因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需要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应由校相关处室负责填写《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申报表》,报请校长批准后,布置年段组织进行。班级不能组织外出活动。年段原则上不宜组织外出活动,如确有必须外出的课题,段长作为责任人应详细填写申报表,校长批准后才能组织出行。外出活动的责任人和组织者,必须确保学生在活动全过程的安全。并共同对活动安全负责。

九、师生外出活动及节、假日回家、返校,应注意交通安全。不得乘坐无牌无证车、船,不搭乘柴三机、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不得无证驾骑摩托车,路上应自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十、寄宿生应在学校食堂就餐,租住校外的寄宿生应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防止食物中毒。全校师生员工有责任做好个人和环境卫生,防止疾病的流行和传播。

十一、除学校组织之外,学生要求_的,必须经学生会向学校提出申请,批准后才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学生会与学校相关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到场维持好_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二、教职员工不准私自带领或组织学生下河游泳和远足、旅游,不得涉足黄、赌、毒场所活动。严禁师生参与社会帮派组织活动。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2】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 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 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 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 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莲~山 课件 >

5、 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 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 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 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 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 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 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 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 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 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 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 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 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 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 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 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 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 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 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 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 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 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 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 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 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 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 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 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 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 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 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 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 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 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 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 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 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 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3】

第一条 为了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以下统称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三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第五条 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第六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第七条 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第八条 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三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 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辑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第十条 在旅馆内开办舞厅、音乐茶座等娱乐、服务场所的,除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当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十一条 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第十二条 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 旅馆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旅客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转让床位。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职责是,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严格依法办事,要文明礼貌待人,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办旅馆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造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旅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其所经营的旅馆已成为犯罪活动场所的,公安机关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对该旅馆还应当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十一、十二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处罚有关人员;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1年8月15日公布的

《城市旅栈业暂行管理规则》同时废止。

第10篇 幼儿园治安管理制度办法

幼儿园安全防范制度【1】

一、幼儿园建立安全防范领导组:(略)

二、任务

1.保护园舍设备、财产和师生的安全。

2.防火、防盗、防毒、防污染、防事故。

3.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安排值勤、值班。

制订安全防范公约,检查安全设施,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三、措施

1.坚持值日制度:每天由一名领导带班,两名教师值日。

2.坚持星期日和节假日值班制度,星期六和星期天由园领导轮流值日,节假日由领导带班,每天安排两名教师值班。

3.每年定期对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四次检查,每学期开学初和期末各进行一次,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四、制度和公约

1.防火制度

(1)任何人不准随意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幼儿园。

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采取确实可行的措施,妥善保管,严防事故发生。

(2)任何人不准随意拆装电器设施,玩弄电线,严防触电和引起火灾。

(3)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取暖、煮饭等,严防火灾、浪费电力。

2.防盗制度

(1)各教室、办公室都须有防盗门锁,要随手关门、锁门。

(2)各室、各班都必须负责保管室内财产和个人钱物。

贵重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幼儿园存放。

(3)财务室、会计室、重要库房,都必须具备有效的防盗措施。

现金、票据、账簿都必须按规定存入保险柜,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送银行保管。

(4)送取现金,必须有两人以上财务人员共同去银行办理。

绝不允许单人送取千元以上现金。

否则,一旦丢失或发生意外,由承办人自己负责。

(5)园内住宿的职工要负责幼儿园夜间的安全,严防盗窃事故的发生。

3.防事故制度

(1)全园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2)全园工作人员,要通力合作,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幼儿园安全防范保护制度【2】

1、在幼儿来园或离园接送时间内,门卫必须在园门口值勤。

2、中午有事要求离园的幼儿,由门卫问清情况,家长方可人园接孩子,并登记。

3、下午班教师离岗时,必须收拾好各类用具,关好教室门窗水电。

后勤人员离岗时关好水、电。

4、门卫每天下午六点以后,必须检查教学楼中所有教室门窗、水电开关是否关好,并作记录。

5、教师的办公桌内不得摆放贵重物品,钱物要上锁。

6、园内所有运动器具每学期大修一次,每二周检修一次,运动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损坏情况,所有职工有责任及时报修,排除事故隐患。

7、保教人员带领幼儿户外活动时,首先检查幼儿的鞋带、衣裤、运动器械,组织活动时教师不闲谈,不袖手旁观,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叉腰,或双手抱臂,不插口袋,不靠器具,防止发生意外。

8、一日活动中时时渗透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9、按时进教室接班,带班时不打电脑,不练琴,不看报刊、杂志、小说,不接电话,不与其他工作人员闲谈,注意照顾到全体幼儿,不和个别家长长时间闲谈(特殊原因例外)。

10、幼儿午睡时不擅自离开教室、不关教室门、不和其他工作人员交谈,保持教室内安静的午睡环境。

午睡前要观察幼儿神态、是否有异物或者是玩异物:防止把异物吞入肚子,放人鼻子,包括幼儿首饰。

幼儿入睡时痴强巡视,入睡后也要巡视空调温度、盖被情况、出汗情况,以便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1、午餐、点心分发时要注意食品的安放位置,汤、菜、豆奶、开水不得放在地面和靠近幼儿活动区的地方,包括洗手水池、洗碗池。

12、热爱幼儿,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现象。

13、加强早晚护导工作,安排好幼儿离园活动内容。

保育员、教师在门口做好离园工作。

14、加强门卫责任制,防止幼儿走失和冒领事故发生,对有疑点的对象及时向园领导报告。

15、发生中、大事故要立即向领导报告,不得隐瞒。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3】

一、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

(1)推进安保工作。

聘用正规保安人员或选用年富力强、责任心强、防范能力强的男同志担任门卫,同时安排教职员工在上学、放学学生集中出入时,到校门口维持秩序。

(2)完善安保设备。

在校门口、学生宿舍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安排人员在后台值守,及时处置异常情况。

为值守保安和门卫配备橡皮警棍、防割手套等必要的防护器械,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3)落实管理措施。

健全门卫制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准入制度。

寄宿制学校要加强晚间校园管理,加大校园巡查力度,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保卫学生宿舍,坚持晚点名、查铺登记、值守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安全。

(4)加强值班巡逻。

各学校每天要有一名学校领导值班,值班学校领导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同时要安排一定数量的教职员工及保安值班,做好校内巡逻工作,遇有情况,能及时处理。

上学、放学时段,当日值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必须在校门口值守,有序引导、护卫学生。

在校门口及校园周边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

学校放学以后,须检查教室及校园内有无学生逗留,发现有学生逗留的,须及时通知班主任教师做好学生离校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与其它学校密切配合安全保卫工作,并学习其它兄弟学校优秀的安保经验。

2、主动邀请公安派出所干警协助,认真查找学校安全保卫方面存在的问题与隐患,堵疏补漏,防患未然。

3、做好校园管制刀具的排查收缴、校内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周边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

同时,认真对学校防范设施设备和制度措施进行排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4、对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在上学、放学等时段,主动邀请交警部门派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交通秩序,引导安全通行,严防交通事故。

三、进一步深化安全防范教育

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和安全防范教育,围绕一些涉校涉生典型案件,开展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防范教育,切实将防范技能、安全常识传播到每一位师生,提高广大学生和教师的自防能力。

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家校通、发放给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家长特别是低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家长增强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做到按时接送学生上放学。

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进一步完善涉校涉生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涉及在校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事故,警校双方能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全力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切实将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加强学校幼儿教师管理规定

1、值班教师必须提前四十分钟到校开门,在教室门口迎接每个幼儿的到来。

上课之前,必须清点人数,对没

第11篇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办法

校园治安管理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校园治安管理制度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1】

一、学校成立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全校的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全校师生的利益。

二、节假日及其它重要期间,学校安排专人值班巡查,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确保学校公共财物免受损失。

三、学生家长每天接送孩子上学放学,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四、教室、办公室等重要场所,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上锁,防止坏人入内,本校学生亦不许采用非法手段进入。

五、平时上课时间发现陌生人在校园内活动,要进行查问,形迹可疑者应及时向校长报告。

六、严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为,坚决做到不在教室办公室内生火,不准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进公共场所,不准爬越攀登危险物,不准逞强斗殴,不准单独游泳,不准在校内打弹弓,放鞭炮。

八、在校学生禁止抽烟、赌博,禁止进入营业性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2】

1、对会见领导的客人要求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

2、门卫人员要严格执勤、文明执勤,对出入人员要注意盘查,对出入的车辆要认真检查,对携带公共财物出校门者,没有手续一律不准放行。

严格落实来客登记制度,如有意外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随时报告。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规定时间关、开大门;并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美观。

4、严格落实夜间值班制度,按时对学校情况进行巡查,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5、骑自行车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

因公(或非因公)机动车辆要求进入学校大门,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或说明原因,经值班人员同意后将车辆停放院内指定位置。

6、学校各机房门窗要加固,门锁钥匙由专人管理,不准交给学生开门代替。

7、加强在校学生管理和教育,避免打架斗殴现象发生,如有社会人员参与在校生打架现象,应及时与所辖区派出所联系,进行制止。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3】

为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证学院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园实行半封闭管理。

在白天上课时间、晚自修时间及每晚10点至次日晨6点时段,校园对学生实行封闭,闭校时间学生不得擅自进出校门。

二、校内各教学用房实行相应的楼禁制度。

除教学、实验、阅览、_等活动需要而开放外,其它时间实行楼禁,学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楼禁时间非法进入。

三、学生宿舍楼按男女生分楼住宿管理,异性禁止入内。

上课和晚自修时间学生宿舍实行楼禁。

楼禁时间内,寄宿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出的,须经住楼生管老师同意并进行登记。

四、学校对重点部位(如学生宿舍、财务室、食堂、仪器器材室、实验室、档案室、图书馆、有毒化学药品室等)应加强监管,重点部位的管理员为该部位的安全责任人,应针对本部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防火、防盗和其它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有机防(报警器、灭火器等)配置的部位,管理人员还应注意保护安全装置,保持其良好的工作性能,防范安全事故,保证钱物安全。

五、全校师生员工有责任维护校园正常工作、教学秩序。

不引带外人进校游玩和挤占学生的活动场所进行活动,避免产生磨擦、纠纷。

学生进出校门应佩戴胸卡、校徽,服从门卫管理,不准硬闯门房,借机生事,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六、学校、年段、班级开展各项文化、娱乐、体育、联欢等活动和演出,师生应积极参加,但不得引带外人进校观看,避免意外纠纷,影响校园治安秩序。

七、学校各部位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持身份证与学校签订用工合同。

学校按照《福建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临时工及其家属进行登记,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管理。

临时工及其亲属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制度。

八、因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需要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应由校相关处室负责填写《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申报表》,报请校长批准后,布置年段组织进行。

班级不能组织外出活动。

年段原则上不宜组织外出活动,如确有必须外出的课题,段长作为责任人应详细填写申报表,校长批准后才能组织出行。

外出活动的责任人和组织者,必须确保学生在活动全过程的安全。

并共同对活动安全负责。

九、师生外出活动及节、假日回家、返校,应注意交通安全。

不得乘坐无牌无证车、船,不搭乘柴三机、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

不得无证驾骑摩托车,路上应自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十、寄宿生应在学校食堂就餐,租住校外的寄宿生应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防止食物中毒。

全校师生员工有责任做好个人和环境卫生,防止疾病的流行和传播。

十一、除学校组织之外,学生要求_的,必须经学生会向学校提出申请,批准后才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学生会与学校相关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到场维持好_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二、教职员工不准私自带领或组织学生下河游泳和远足、旅游,不得涉足黄、赌、毒场所活动。

严禁师生参与社会帮派组织活动。

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安管管理办法11篇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1】为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证学院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校园实行半封闭管理。在白天上课时间、晚自修时间及每晚10点至次日晨6点时段,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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