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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门店零售商促销活动管理办法
门店零售商促销活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时刻把安全问题放在各项工作首位,门店要按照国家商务部《零售商促销活动管理办法》来指导促销活动的开展,规范操作,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各门店在开展各类促销活动时应全力做好以下安全工作:
1.重大促销活动(涉及促销商品面较广,价格非常惊爆,易造成客流大量增加,或重大节庆庆典等活动)必须提前一周将活动举办时间、活动内容、促销形式、安全管理措施向当地警方和行政部安保防损科报备。争取当地警方的重视和支持。
2.在举办重大促销活动或庆典前,应重点确保现场安全,落实相关安全责任人和负责区域,安排充足的安全保卫力量(可向当地警方申请警力支持,也可在区域内门店进行防损力量调度)。
3.在举行促销活动之前,门店必须制定现场保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内容详见附件)
4.做好各种促销活动的宣传工作,促销内容、促销时间、促销方式以及促销位置应在明显处公示顾客,广告或宣传信息应保持与现场销售一致。
5.各种惊爆商品促销活动应避免集中摆放,应分散设置促销区域(尽量选择开阔地域),周围避免设置障碍物,各疏散通道保证畅通。
6.从商场入口到促销区域,人流线路上的电扶梯、道口、楼梯等应设置专人职守,负责人员疏导和安全提示。
7.惊爆促销区域应安排人员设置好顾客排队的进口和出口,不得重叠和较叉,应利于快速通过。
8.针对限量销售的惊爆商品可另行提前安排发放票据和凭证,并保证商品销售数量与宣传信息相符,避免集中哄抢。
9.针对限时销售的惊爆商品,应提前准备好现场销售区域的位置,商品销售数量要准备充足,安排保卫人员到位后进行。
10.一些零散、需称重的商品应提前包装,称好,利于快速发放。易碎商品应安排专人发放。
11.促销活动赠品发放和换购商品应避免和销售商品在同一区域进行,应另行安排场地发放(尽可能在收银区和出口以外),同时做好宣传和指引工作。
12.促销活动期间的每天早晨,门店应提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值班店长和防损人员至外场观察客流情况,发现客流人数众多(超过平时客流)并不断快速增加时应提前开门营业。
13.门店防损人员应在开门前先行到达入口门外,将顾客与入口门隔开一段距离,避免开门时客流一起涌入,发生顾客摔倒,碰撞挤伤或撞击卷帘门、玻璃门。
14.当客流量大增,电扶梯接近饱和时,应安排人员节流,有其它通道的,引导从其它通道进入。避免应电扶梯超负荷出现故障,或拥挤造成扶梯玻璃损坏扎伤顾客。
15.促销活动前要检查商场出入口、安全出口、门窗、电扶梯等相关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各区域地面是否有积水或不利于疏散的障碍物。
16.一旦发生顾客受伤事故,应第一时间将伤者带离现场送医院治疗,维持现场秩序,防止意外发生。
附件:1:现场保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应包括:
a.促销活动的时间。
b.现场安全保卫组织机构(总指挥、各区域负责人)。
c.总指挥、各区域负责人安全职责。
d、各重点区域保卫力量配置情况。
e.促销活动现场安全措施,应急疏散线路的确定。
f.发生意外事故后的处置方案。
g.活动现场负责人的通讯联络方式。
第2篇 门店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门店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范例
一、基本原则
1、门店总体提成原则。即奖励政策、提成品种的提成比例对门店执行,各门店店长在综合考虑管理需要、收银人员的奖励、管理人员的奖励及日常管理考核等因素后,确定具体的奖励办法,并在门店内部进行公示。
2、店长、组长二次分配原则。各门店店长、组长(仅限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员工表现情况和业绩完成情况,确定员工绩效奖金分配方案,在报经营运部同意后,正式执行。
3、销售任务优先原则。即本方案中的提成、奖励兑现的前提是整体销售任务指标完成率在80%以上;任务量确定原则为20__年度任务量的80%等于20__年度同期的销售总额,个别门店可以进行调整。整体销售任务完成率超过100%的,商品销售提成按照超额情况同比例兑现。整体销售任务指标由营运部根据20__年度实际销售情况及门店发展潜力情况在 20__年12月26日前确定。
二、门店员工报酬
1、门店员工报酬构成:基本工资+商品销售提成+辅助整体奖励+管理处罚+岗位津贴(限收银员)。
2、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星级确定,详见星级管理制度。
3、商品销售提成:根据公司商品总体规划,在现有商品中确定部分品种为a类商品和b类商品,其中a类商品的提成为销售额的6%,b类商品的提成为销售额的3%。
a类和b类品种的明细在每月24日前确定后下发给门店,自当月26日起执行。没有下发的,继续沿用上月品种明细。
4、辅助整体奖励。主要分成客单数(期间总计发生交易的来客数,以小票流水数为准)超额提成、客单价(期间总计销售额除以期间小票数)超额提成、客单量(期间总计销售件数除以期间小票数,中药方剂除外)超额提成三个类别。凡客单数、客品数超过上一年度同期水平的,按照每单(品)0.2元奖励门店;销售额超过上一年度同期水平的,按照超额部分0.1%奖励门店。
各门店兑现到班组或员工的标准,由各门店自行确定。此项提成以三项指标均不低于门店标准要求为前提,单项指标低于门店标准的,不提成。
5、管理处罚。主要是由营运部根据门店商品陈列、员工培训、促销政策宣传到位情况、安全情况等,确定具体的处罚标准,并监督执行,扣罚到门店。
三、绩效奖金计发流程
1、营运部自系统中导出各门店相关数据。时间为当月28日――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2、营运部将数据交财务部核查,同时下发各门店店长核对。1工作日内。
3、财务部及各门店根据营运部数据核对数据。 5工作日内。
4、营运部根据反馈意见查明情况,调整数据。5工作日内。
5、营运部根据整理完毕的数据与财务部共同计算绩效奖金。2工作日内。
6、营运部将各门店绩效奖金总额数据给各门店店长。1工作日内。
7、各门店根据绩效奖金总额确定班组或者员工的分配方案,交营运部。2工作日内。
8、营运部审查通过各门店员工奖金分配方案。2工作日。
9、营运部将各门店员工奖金分配方案交财务部执行。
四、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等门店店长的绩效奖金按照员工的3倍计算,组长按照员工的2倍计算。例,门店总人数9人,其中组长2人,店长1人,绩效奖金总额13000元,则店人均绩效奖金为13000/(1_3+2_2+6_1) =13000/13=1000,店长的绩效奖金为3000元,组长的绩效奖金为2000元。
2、其他门店店长的绩效奖金按照员工的2倍计算,计算方法同上。
第3篇 连锁门店发票收据的管理办法
连锁门店发票及收据的管理办法
发票作为交易的合法凭证、销售收入的主要依据,在购销的环节都是最重要有效凭据之一,为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必须加强对发票的购买、领用、保管的管理,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现制定如下操作规定和管理办法,望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执行规范流程和遵守发票管理制度。
一、费用发票的管理
1、定义。费用发票指因购管理用品或获取的劳务(各种费用)而取的的发票。
2、管理规定。
1)凡购管理用品或获取的劳务(各种费用)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取得的发票根据费用性质粘贴于公司印制的相应报销凭证后。
2)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完整、计算有误的发票,应将其退回经办人,由其负责将发票调换后再行报支报销。
3)收到真实、合法、合理的发票,但发票金额小于报支金额的,按发票实际金额报支。
4)收到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财务必须拒绝报支。
5)财务将费用凭证和原始发票作为入帐的依据和附件,与记帐凭证装订成册,按规定年限保管。
3、禁止条例。
1)对于无法提供合法正确的原始发票的费用,不得报销;对于无法取得发票的,必须经主管部门经理证明,财务部门审核、相关领导人员审批后方可报支。
2)对于无原始凭证的付款凭证(修正分录除外),不得进行帐务处理,即不得虚列支出。
4、处罚条例。
1)费用申报人提供虚假发票且造成公司损失的,除全额补偿公司损失外,另处损失金额30%且不低于100元的罚款。
2)现金出纳不严格保管原始发票,使费用申报人无法进行报销的,由出纳承担该笔费用。
二、销售发票的管理
(一)定义。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后向客户开具的发票,公司销售发票主要指代理费发票。
(二)换票。
1)换票指客户需要增值税发票,但因条件限制无法当即开出,或事后客户要求换票的,先给客户小票,等增票开具后再换回小票的行为。
2)对顾客要求开具的增票,自收到日起,保管期最多为二个星期,二星期内顾客未换取的,将增票还与开票人,不得积压。
3)小票的换票期限为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的不得更换。
4)门店应在收银台显要位置张贴以上二项须知。
5)对于换回的小票,应进行红冲,并将原小票贴粘于红冲发票后,红冲发票记帐联与增票记帐联捏对,随对帐单上交财务。不得将原小票与增票直接捏对。
6)门店收到待换增票,需进行登记,交付客户时,由其在登记簿上签收。
7)换票工作由门店财务主管操作,门店财务主管严格保管增票,不得有遗失现象。
(三)发票和收据的管理
1、购买。
1)发票和收据由指定会计购买,财务人员根据实际用量进行购买,其他任何人员无权购买;
2、分公司领用。
1)管理发票的会计必须设置“发票领用收回登记簿”。
2)发票由管理发票的会计负责发放,若发票管理员不在应授权指定人进行发放工作。
3)分公司要领用和开具发票必须事先通知总部相关人员。
4)门店领用发票后,必须由领用人在“发票领用收回登记簿”上签收。
5)发票应由门店财务主管(无财务主管的,由台账负责,下同)进行领用,填写“小票申领单”,若无法直接亲自领用的,必须在申领单上注明授权人,经授权的人员方可进行代为领用,否则发票管理不得发放。独立核算门店若小票购买、印制后存放于门店的,可不必填写“小票申领单”,若由分公司统一保管的,也需填写“小票申请单”。
6)门店财务主管应注意发票的用量和库存,制定小票安全库存量(库存足以满足3天以上销售需要),对于低于安全库存量的应立即提出申领。
7)门店财务主管根据销售需要(满足2天的销售量),向收银发放小票,必须由收银在“门店发票领用收回登记簿”上签收。台帐根据后台开票需要按需领用,即开具几份领用几份,办理签收。除收银、台帐外,其他人一律不得领用。
8)收银领用小票后应登记“发票领用归还登记簿”,登记领用日期、小票号码、份数或本数。
3、开具。
1)小票实行“谁领用谁开具”,不得互相借用,收银应直接向门店财务主管领用。
2)使用机打小票的,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开具,有赠品的应注明,赠送礼金券或让利必须加以注示,机打小票不得手工涂改,凡涂改的发票一律无效。
3)手工开票的,严格按规定开具,开票内容必须齐全,准确填写商品id、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营业员、收款人,大小写金额一致,有赠品的应注明,赠送礼金券或让利必须加以注示。
4)小票必须按真实的销售单开具,不得虚开小票,对于不符规定的销售单或违规开票指示,收银必须拒绝,并向门店财务主管汇报。
5)收银开具小票同时必须保证货款全额收到,对于预收款的一律不得开具,严格禁止应收款销售。
4、小票的红冲与作废
基本同增票,对于不提供原始小票的,不得开具红字小票。
5、保管。
1)发票管理员和门店财务主管必须严格保管未开具的小票,并根据使用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小票必须存放在带锁的房间或桌柜内,不得随意摆放。
2)营业终了,对于未开具的小票应存放在财务室内,不得放在收银台,各门店财务室应提供带锁的柜子供收银存放,门店财务主管(或台帐)必须每天对发票进行清对,为明确各收银责任,对未开具的小票应包扎后存放,注明收银员姓名,收银应自行进行登记存放数量。次日领取时,收银进行检查封口和实际数量的完整性。
3)收银将一批次已开具完小票存根联交回门店财务主管,机打小票每100份为一册,装订成册,加盖封面;门店财务主管审核发票的连续性、开票的规范性,审核无误在收银的“发票领用归还登记簿”上签收,同时在自身的“门店发票领用收回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工作。
4)门店财务主管对于收回存根联按序排列,并按月按号存放。小票存根联在门店的保管期限为半年至一年,半年后将小票上交公司发票管理员,上交小票时排列必须与领用时的批次一致,以便于勾销登记。上交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例:3月份上交上年4月至9月的小票
5)公司发票管理员按门店按序号存放存根联,便于以后查用。
6)公司发票管理员和门店财务主管每日必须清点库存小票与登记簿库存是否一致,发生不一致必须查明原因,发生遗失必须立即报分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核算)。
7)小票遗失必须立即发布公告,通知相关仓库人员,严密注意遗失小票,防止虚假提货现象,发现用遗失小票提货的,立即通知门店经理和财务主管,仓管人员对异常提货人员、一次性提货在三件以上的,应及时和收银人员核实,收款情况;如属支票付款的,必须在财务主管签字确认支票必须到帐后,方可发货。
(四)奖惩条例
1、奖励条例
1)每年对门店进行发票管理检查,门店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安全有序完整的保管发票,发票的收发领用和监控严密清晰,发票库存与登记簿一致,严格执行增票的调换工作,小票不缺号、填写准确完整、装订整齐,查询方便,且门店从不发生发票管理不善状况的,对门店财务主管奖励500元,由分公司财务副经理(分管核算)签发;受奖励的门店中,若收银、台帐积极配合财务主管做好相关的工作的,对门店收银和台帐奖励100元,由门店财务主管提出申请,由分公司财务副经理(分管核算)签发。
2)发票管理员严格保管各类发票存根联、抵扣联,并对门店加强监控,存根联保存有序、整齐,发票库存量与登记簿一致,当年未发生发票遗失现象,对发票管理员奖励500元。
2、处罚条例
1)不按实、完整、连续进行发票收发领用的登记工作,每发现一次对相关登记责任人(发票管理员、财务主管、收银)扣罚100元,发现三次以上予以除名。
2)未开具的发票随意摆放,每发现一次,对保管责任人扣款100元,发现三次以上予以除名。
3)发票存根联保管凌乱、不按序排号、装订的,每发现一次,根据情节对门店财务主管扣罚50―100元,发现三次以上予以除名。
4)发生小票遗失的,对责任人每缺一份处100元以上罚款;造成公司损失的,必须全额赔偿,情节严重的直接除名。
5)虚开发票,对开票人和开票指示人各处罚500元以上罚款,并除名。
6)开票不规范,视情况对开票人扣款10~100元,造成损失的,除补偿损失外,处损失金额30%以上不低于100元罚款。
7)门店财务主管不按规定进行增票换票工作和保管待换取的增票的,每发现一次,对台帐扣款100元。
8)增票未经客户或供应商签字就交付的,对责任人扣款50元。
三、适用与执行
1、外省分公司门店财务主管一般为主办会计或台账。
2、上述规定均以商业类核算分公司为基础,其他行业分公司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