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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建筑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
1.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材料采购部门提供材料需要计划,企业 材料供应部门应制定采购计划,订货或市场采购,按计划供应给项目经理部,采购供应部门应对供货方进行考核,签订供货合同,确保供应工作质量和材料质量。
2.材料供应部门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材料。
3.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标识,不合格的材料应更换、退货。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4.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有资质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5.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备案证明书(重印件)和材料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数据)和出厂合格证,要求复试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
6.材料储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入库材料应按型号、品种分批堆放,并分别编号、标识。
(2)易燃易爆的材料应专门存放,派专人负责保管,并有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
(3)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并做好标识。
(4)有保持期的库存材料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并做好标识。
(5)易损坏的材料应保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
7.应建立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超限额的用料,用料前应办理手续,填写领料单,注明超耗原因,经有关人员批准。
8.建立材料使用监督制度,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建立监督记录;对存在问题应及时分析处理。
9.建立材料使用台账,记录使用和超节状况。
10.办理剩余材料退料手续。设施用料,包装物及容器应回收,并建立回收台账。
11.建立使用工具发放回收记录,应有发放记录内容,发放日期、价值,接收人签字,回收日期。对于丢失损坏按价值由责任人赔偿。
第2篇 原材料安全库存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达到客户满意, 特针对采购周期超过30天的物料建立安全库存。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正常采购周期超过20天的原材料。
3、术语和定义
安全库存:是指当不确定因素而导致更高的预期需求或导致完成周期更长时的缓冲存货,安全库存用于满足提前期需求 。
4、职责
4.1仓储科负责编制原材料安全库存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输入到erp系统。
4.2库管员负责根据安全库存表管理库存。
5、作业程序
5.1库管员每日根据安全库存表检查库存数量,发现库存数量小于订货点时应立即填写采购申请单。
5.2采购收货时如超出库存上限时,需及时报主管领导处理。
6、安全库存设定标准
6.1、结合采购周期、生产计划以及车间的产能制定。
6.1.1、采购周期为:邢钢采购周期为20天
杭钢采购周期为30天
宝钢φ20以下的采购周期为30天,
宝钢φ20以上的采购周期为60天
6.1.2、安全库存周转日期为15天
例如:邢钢φ10日平均消耗量为1吨
1) 则库存下限计算公式为:1吨_20天采购周期+15天安全库存周转日期=35吨 ;
2) 库存上限计算公式为:库存下限35吨+(20天采购周期+30天生产消耗)_日均消耗量1吨 =85吨。
6.2、为了控制库存,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采购周期和以往客户订单的规律,每季度适当调整安全库存量。
7、安全库存的原则
7.1、不缺料导致停产
7.2、在保证生产的基础上做最少量的库存
7.3、不呆料
第3篇 原材料安全库存管理办法范本
1、目的
为了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达到客户满意, 特针对采购周期超过30天的物料建立安全库存。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正常采购周期超过20天的原材料。
3、术语和定义
安全库存:是指当不确定因素而导致更高的预期需求或导致完成周期更长时的缓冲存货,安全库存用于满足提前期需求 。
4、职责
4.1仓储科负责编制原材料安全库存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输入到erp系统。
4.2库管员负责根据安全库存表管理库存。
5、作业程序
5.1库管员每日根据安全库存表检查库存数量,发现库存数量小于订货点时应立即填写采购申请单。
5.2采购收货时如超出库存上限时,需及时报主管领导处理。
6、安全库存设定标准
6.1、结合采购周期、生产计划以及车间的产能制定。
6.1.1、采购周期为:邢钢采购周期为20天
杭钢采购周期为30天
宝钢φ20以下的采购周期为30天,
宝钢φ20以上的采购周期为60天
6.1.2、安全库存周转日期为15天
例如:邢钢φ10日平均消耗量为1吨
1) 则库存下限计算公式为:1吨_20天采购周期+15天安全库存周转日期=35吨 ;
2) 库存上限计算公式为:库存下限35吨+(20天采购周期+30天生产消耗)_日均消耗量1吨 =85吨。
6.2、为了控制库存,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采购周期和以往客户订单的规律,每季度适当调整安全库存量。
7、安全库存的原则
7.1、不缺料导致停产
7.2、在保证生产的基础上做最少量的库存
7.3、不呆料
第4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
1.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材料采购部门提供材料需要计划,企业 材料供应部门应制定采购计划,订货或市场采购,按计划供应给项目经理部,采购供应部门应对供货方进行考核,签订供货合同,确保供应工作质量和材料质量。
2.材料供应部门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材料。
3.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标识,不合格的材料应更换、退货。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4.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有资质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5.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备案证明书(重印件)和材料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数据)和出厂合格证,要求复试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
6.材料储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入库材料应按型号、品种分批堆放,并分别编号、标识。
(2)易燃易爆的材料应专门存放,派专人负责保管,并有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
(3)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并做好标识。
(4)有保持期的库存材料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并做好标识。
(5)易损坏的材料应保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
7.应建立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超限额的用料,用料前应办理手续,填写领料单,注明超耗原因,经有关人员批准。
8.建立材料使用监督制度,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建立监督记录;对存在问题应及时分析处理。
9.建立材料使用台账,记录使用和超节状况。
10.办理剩余材料退料手续。设施用料,包装物及容器应回收,并建立回收台账。
11.建立使用工具发放回收记录,应有发放记录内容,发放日期、价值,接收人签字,回收日期。对于丢失损坏按价值由责任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