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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什么内容
本规程旨在规范收费工作的流程,确保收费作业的准确性和效率。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收费人员职责与行为准则
2. 收费流程及标准
3. 特殊情况处理
4. 系统操作与设备维护
5. 财务记录与核对
6. 审计与监督
7. 客户服务与纠纷处理
编制指南
1. 收费人员职责与行为准则:收费人员需保持专业形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时收取费用,确保资金安全。在收费过程中,应礼貌待客,解答客户疑问,提供清晰的收费信息。
2. 收费流程及标准:收费流程应包括验证客户身份、计算费用、收取款项、出具收据。收费标准应依据公司定价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3. 特殊情况处理:遇到未缴费、欠费或优惠等情况,须严格按照公司政策执行,如有疑问,及时向上级汇报。
4. 系统操作与设备维护:熟练掌握收费系统操作,定期检查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发生故障时,立即启动备用方案,如手工收费,并报告维修。
5. 财务记录与核对:每日工作结束后,详细记录收费情况,与系统记录进行核对,确保无误。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财务盘点。
6. 审计与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收费工作进行审查,确保合规。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7. 客户服务与纠纷处理:对客户投诉或纠纷,保持冷静,耐心解释,及时解决。复杂问题上报管理层,确保客户满意度。
复审规定
为确保规程的有效执行,以下复审规定必须遵守:
1. 每半年对本规程进行全面复审,评估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2. 若业务环境、法规政策或公司策略发生变化,应即时修订规程。
3. 复审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牵头,收集员工反馈,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4. 修订后的规程需经管理层批准后发布,旧版规程随即废止。
5. 员工需定期参加规程培训,确保对最新版本的规程充分了解和执行。
请注意,本规程旨在提供指导,具体操作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确保收费作业的顺利进行。
收费作业规程范文
第1篇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5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规范服务费用的收缴工作,确保如数、及时、安全地收回各项费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服务费及其他各项有偿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3.0职责
3.1财务部收费员负责按本规程办理各项费用的银行托收及现金收取工作。
3.2各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相关有偿服务项目计费与审核。
3.3财务部负责各项有偿服务费用的计算及填制收费通知单。
3.4管理部管理员负责通知单的派发及催缴工作。
3.5财务部主管负责费用收缴工作的监督。
4.0程序要点
4.1费用收取的范围。
4.1.1管理服务费。
4.1.2家庭维修、清洁、绿化等各项特约服务费。
4.1.3代收代缴的水、二次供水费用。
4.1.4家政服务费用。
4.1.5其他各项多种经营服务费用。
4.1.6停车费用。
4.2管理费的收缴。
4.2.1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含电梯费、公用水、电费)
a)住宅:0.9元/
第2篇 某物业管理处收费作业规程
物业管理处收费作业规程
1、目的
规范服务费用的收缴工作,确保如数、及时、安全地收回各项费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物管费及其它各项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3、 职责
3.1 收银员负责各项服务费用的计算、填制收费通知单和费用收取;
3.2管理处管理员负责通知单的派发及收缴工作;
3.3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相关有偿服务项目计费与审核;
3.4财务部经理和管理处主任负责费用收缴工作监督管理。
4、 程序要点
4.1费用收取的范围
a)管理服务费;
b)工程、保洁、绿化等各项特约服务费;
c)设施、设备的维修基金;
d)停车场收费;
e)代收代缴的水、电、气、电话等费用;
f)其它各项经营服务费用。
4.2管理费的收缴
4.2.1 管理费的收缴程序
a)从业主交房之日起计收物管费;
b)收银员应于每季定期根据业主资料编制下季《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内容包括:编号、房号、业主姓名、房屋面积、管理费标准、应收金额、上季欠费、滞纳金、本季应收等;
c) 收银员将《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于每季定期报助理审核,如审核有差错,应及时更正;
d)审核《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后,收银员填写《收费通知单》,并于每季定期交客服中心审核,经审核有误的,应及时查明予以更正;
e) 收银员在每季定期将《收费通知单》交客服中心由管理员派发;
f) 各管理员根据住户资料填写信封,装入《收费通知单》,视住户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派送方式;
-需要直接送达的,管理员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送交住户家中,并请住户签收;
-如住户家中无人接收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送进住户信箱;
-如需要邮寄的,管理员应贴呈邮资,并在二个工作日内到邮局递送。
g) 管理员应详细记录《收费通知单》的派发情况,并报告助理;
h) 在业主缴纳物管费的时期内,管理员应根据《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及时同收银员核实业主缴费情况,并作好记录;
i) 收银员收到当日现金后,每日将现金存入公司指定帐户;
j) 收银员应及时编制《费用收缴明细表》,交管理处审核,经审核存有疑问的,应及时查明,予以更正,经审核无误的应在审核栏内签署姓名及日期;
k) 对未能收取的费用,收银员应根据欠费资料填写《首次催款通知单》,收银员填好《首次催款通知单》后,经助理审核无误后,交管理处文员加盖公章,并交管理员派发;
l) 管理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催款通知单送交业主或家人手中,并让接收人签收,特殊情况无法亲自交与住户及家人的,应将催款通知单用邮寄的方法寄交住户;
m) 业主收到催款通知单后,在10日内仍未结清费用的,由管理员填写《第二次催款通知单》送助理审核无误后,进行派发;
n) 业主收到《第二次催款通知单》后在10日内仍未结清费用的,填写《最后催款通知单》,经审核无误的,交各管理员派发;
o) 业主收到《最后催款通知单》后在10日内仍未结清费用的,收银员将欠费资料汇总上报管理处主任处理。并可根据业主实际情况,实行一般性追讨;针对性追讨;区别性追讨。
4.3有偿服务费用的收缴
4.3.1工程队、保洁队等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为住户提供各项有偿服务时,应根据有关服务的收费标准,并请住户对收费项目进行签字确认,方可动工。服务完毕请住户对服务项目进行签收,在服务单上签字确认;
4.3.2各部门主管根据用户签字后的服务单对本部门员工计费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在部门审核栏内签名确认;
4.3.3各部门应将服务单在一个工作日内交给收银员;
4.3.4收银员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根据《服务单》上的有关记录对其进行收费。
5、记录
5.1 《缴费通知单》;
5.2 《费用催收通知单》
5.3 《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
5.4 《费用收缴明细表》;
第3篇 物业管理收费作业规程范例
1.0目的
规范服务费用的收缴工作,确保如数、及时、安全地收回各项费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租金、服务费及其他有偿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3.0职责
3.1出纳员或收费员负责按本规程办理各项费用的银行托收及现金收取工作。
3.2各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相关有偿服务项目计算与审核。
3.3财务部会计负责各项有偿服务费用的计算、租金及填制收费通知单。
3.4管理部管理员负责通知单的派发及催缴工作。
3.5财务部主管负责费用收缴工作的监督。
4.0程序要点
4.1费用收取的范围。
4.1.1 租金。
4.1.2管理服务费。
4.1.3机电维修、清洁、绿化等各项特约服务费。
4.1.4代收代缴的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
4.1.5兼营的餐饮、娱乐等各项服务费。
4.1.6其他各项多种经营服务费用。
4.2滞纳金的计算方法。
4.2.1对每月银行第二次托收未果,也未到物业管理公司用现金交纳费用的客户,公司财务部应自每月一日起按_%0计收其滞纳金。(_为滞纳金基数,按合同收取,若合同没有约定,每日按1%0计收)。
4.2.2滞纳金的计算公式:本金_(1+_%0)n;(n为滞纳天数)。
4.3各项费用的收缴。
4.3.1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a)写字楼:2.00元/(月.平方米);
4.3.2租金、服务费、水、电费用的收缴程序。
a) 公司财务部从客户签定合同约定之日起开始计收租金及管理费。
b) 工程部电工每月3日前应根据客户实际用水、电进行抄表工作送至财务部会计。
c) 财务部会计每月5日前应根据客户资料编制下月《应收费用明细表》,内容包括:编号、房号、姓名、房屋面积、租金、管理费标准、应收金额、上月欠费、滞纳金、本月应收等。
d) 财务部会计将《应收费用明细表》于每月5日报财务部主管审核,经审核如有差错,应及时更正;如无疑问,财务部主管在财务审核栏内签署姓名、日期。
e) 财务部主管应在7日前将审核无误后的《应收费用明细表》交财务部会计打印《收费通知单》。
f) 财务部会计应在每月9日前将有效的《收费通知单》交财务部主管审核。经审核有误的,应及时查明予以更正。
g) 财务部主管在每月10日前将有效的《收费通知单》交管理部管理员派发。
h) 管理部的管理员根据客户资料填写信封,装入《收费通知单》,视客户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派发方式。
----需要直接送达的,管理员应在2个工作日内送交客户单位,并请客户签收;
----如客户单位无人接收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送进客户信箱。
----需要邮寄的,管理员应
贴足邮资,并在2个工作日内到邮局发送。
i) 管理部管理员应详细的记录《收费通知单》派发情况。
j) 出纳员根据《应收管理费收缴明细》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及相关资料,在银行规定的托收日期前一日送交开户行。
k) 出纳员在银行每次托收后的2日内到银行读取已托收数据,并根据托收情况向已全额托收的客户出具加盖“转账收讫”章的有效收款收据。
l) 未办理银行托收的客户租金、管理费,由客户到公司财务部用现金支付。出纳员在收取客户用现金交纳的费用时应按《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收取。
m) 出纳员应于规定收费日后的5日内编制《费用收缴明细表》报财务主管审核。经审核存有疑问的,应及时查明,予以更正;经审核无误的应在财务审核栏内签署姓名及日期后交财务部会计。
n) 财务部会计将已全额收回的管理费用按《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进行账务处理;对未能收取的费用,应在银行第一次托收后的3日内根据欠费资料填写《管理费用催缴通知单》。
o) 《催缴通知单》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无误后,交管理部在3日内派发。
p) 管理部原则上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催缴通知单送交客户或其单位人手中,并让接收人在回执上签收;特殊情况无法找到客户及其单位人的,应将催缴通知单用邮寄的方法寄交客户。
q) 管理部应做好送达、邮寄的派发记录,保管好客户签收的回执,并将派发情况向部门主管汇报。
4.4有偿服务费用收缴。
4.4.1机电维修部、保洁部、园林绿化部等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为客户提供各项有偿服务时,应根据相关服务的收费标准计费,并请客户对服务项目进行验收,在服务单上签字确认。
4.4.2各部门主管应根据用户签字后的服务单对本部门员工计费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在部门审核栏内签名确认。
4.4.3各部门主管应在每月25日前将服务单汇总后交财务部会计。
4.4.4财务部会计在2个工作日内根据《服务单》上的相关记录本填写《收费通知单》。
4.4.5财务部会计应在28日前将《收费通知单》交财务部主管审核,经审核存在疑问的,应及时查明予以更正;如经审核无误的,交管理部在3个工作日内向客户派发。
4.4.6委托银行代收的,出纳员应于银行每次托收后的两日内,到银行抄录收缴数据,并向客户提供填制完整的、加盖“转账收讫”章的收款凭据;收取现金的,由出纳员按照《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4.7出纳员在规定交费期限后的3日内,编制费用收缴明细表》报财务负责人。
4.4.8财务部主管对费用收缴明细表进行审核,经审核存有疑问的,应及时查明予以更正,经审核无误的,对已交纳的费用按照《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处理,对尚未交纳的费用,按照《应收账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5气、电话费用的代收代缴。(暂无)
4.5.1对已办理银行划账手续的客户,出纳员应及时到银行抄录托收记录。
4.5.2对未办理银行划账,需用现金代缴的客户,出纳员应在煤气公司或电信局等相关部门规定的交费日期到相关单位去交纳相关费用。 4.5.3财务会计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收费单据,填制《收款通知单》。
4.5.4收款通知单经财务经理审核,如有疑问应及时查明予以更正;如无疑问,加盖财务专用章后交管理部有关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向客户派发。
4.5.5客户用现金缴煤气、电话费用时,出纳员在向客户提供煤气、电信等公司的收费凭据的同时,还应按《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向客户开具收款收据。
4.5.6出纳员应在规定交费日后的三日内编制《费用收缴明细表》报财务部主管审核。
4.5.7经审核,如存有疑问,应及时查明并予以更正;如经审核无误的,对已如数收回的费用按照《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对尚未收回的费用,按照《应收账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关的催缴工作。
4.6兼营的餐饮、娱乐等服务费用的收缴。(暂无)
4.6.1餐饮、娱乐部门的服务员应在客户消费时开具消费项目清单(四联)。
4.6.2该部门的收费员应根据各项服务收费标准对消费明细单上的消费项目进行准确计费、收费。
4.6.3收费员应于每日下午3时前将当日(前日下午3时―当日下午3时)的收取的款项填制收款清单,交财务部出纳员处;收费员同时应将消费清单的财务联交财务会计按照《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4.6.4每月31日,收费员应将当月1日―31日的收入明细汇总后交财务部经理审核,如经审查核存有疑问,应及时查明予以更正;经审核无误,应根据《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4.7费用收缴资料的保管。
4.7.1财务会计应于每月末将费用收缴资料汇总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后交财务部经理审核。
4.7.2财务部主管经审核存有疑问应责令会计及时更正;如无疑问应将收费资料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8本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为财务部相关人员的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4.9管理服务费用收缴率原则上应达到98%,费用收
缴的情况作为管理部相关人员的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缴费通知单》。
5.2《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
5.3《费用收缴明细表》。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6.1《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3《应收账管理标准作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