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什么内容
1. 案件报告与记录
2. 现场保护与证据收集
3. 协调警方介入
4. 伤员救助与疏散
5. 后续安全防范措施
编制指南
1. 案件报告与记录:一旦发现任何可疑活动或犯罪行为,员工应立即通过内部通讯系统报告,并详细记录事件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初步情况。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避免误导后续调查。
2. 现场保护: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封锁案发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破坏现场。使用警示标志和隔离带进行标记。
3. 证据收集:如有可能,收集并保存任何可能的物证,如监控录像、照片、物品等,但不得擅自移动重要物证。
4. 协调警方介入:拨打110报警,向警方提供详细情况,协助警方到达现场。与警方保持沟通,提供所需支持。
5. 伤员救助与疏散:如有伤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程序,提供基本急救,同时组织安全疏散人群,避免二次伤害。
6. 后续安全防范:事件解决后,评估并改进安全措施,如增加监控、巡逻频次等,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复审规定
1. 每季度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检验处理流程的有效性,及时调整不足之处。
2. 对所有涉及案件处理的员工进行定期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能执行本规程。
3. 案件处理后,进行案例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更新处理策略。
4. 年度安全审查时,复审并更新整个刑事事件处理流程,确保其与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保持一致。
本规程旨在为正苑广场的日常安全管理提供指导,以专业且有效的方式应对可能的刑事案件。所有员工应熟知并遵守这些规定,以维护广场的安全环境。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或特殊情况,应向上级管理人员咨询,确保行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正苑广场常见治护刑事案件处理作业规程范文
佳苑广场常见治护刑事案件的处理作业规程
1.1发生斗殴的处理
1.1.1耐心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有违反治秩序维护理行为甚至犯罪倾向,应将行为人扭送公护机关处理。
1.1.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偷拿财物。
1.1.3说服群众离开,保证责任区的正常治护秩序。
1.1.4协助公护人员勘查打斗现场,收缴打斗凶器,辩认为首分子。
1.2盗窃的处理
1.2.1发现盗窃分子作案,应立即当场抓获,报告公护机关,连同证物送公护机关处理。
1.2.2保护案发现场,不能擅自让他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
1.2.3对重大可疑发现场,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公护机关作出详细报告。
1.2.4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约束,并报告或移交公护机关处理。
1.3发生刑事案件和恶性事故的处理
1.3.1值班员迅速向服务部报告和向公护机关报案。如有伤员迅速送附近医院救治。
1.3.2保护案发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以免破坏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影响公护人员勘探现场,收集证物和线索。
1.3.3登记发现人和事主的情况,抓紧时间向发现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案件发生、发现经过,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
1.3.4向到达现场的公护人员认真汇报案情,协助破案。
1.4在执勤中遇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强行掠取或毁坏公司和业主(住户)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秩序维护员职责,立即进行处理:
1.4.1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镇静,密切注视事态的发展,见机行事,设法制服罪犯,并应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秩序维护员或群众支援。
1.4.2若在楼内遇到犯罪分子抢劫,应立即通知大门或小区岗严加防守,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的要设法看清人数、衣着、面貌、身体特征,所用的交通工具
等特征,并及时报告服务部或公护机关,也可拨打110报警。
1.4.3有案发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没有案发现场的,对罪犯遗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物品,应该用钳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纸内妥善保存交公护机关处理,切不可将秩序维护员或其他人的指纹痕迹弄到遗留物上。
1.4.4访问目击住户,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护机关,在公护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1.4.5事主或在场住户如有受伤的要立即设法尽快送医院抢救,并迅速报告公护机关。
1.5附表
1.5.1《案件受理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