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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什么内容
本规程旨在确保员工在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工作环境的卫生标准与维护。
2. 员工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3. 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措施。
4. 应急处理程序及事故报告机制。
5. 定期健康检查与职业健康教育。
编制指南
1. 工作环境卫生:定期评估工作场所的空气、噪音、照明、温度和湿度等条件,确保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对有害物质的排放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如安装通风设施,定期清理和维护。
2. 个人防护:为员工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并确保其正确使用。员工应接受培训,了解何时、如何佩戴及保养这些设备。
3. 职业病预防:识别可能的职业危害,制定预防策略,如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提供安全操作指导,减少暴露于有害因素的机会。
4. 应急处理:设立清晰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流程、急救措施及疏散路线。所有员工应熟悉并定期演练这些程序。
5. 健康教育: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职业卫生的认识,鼓励他们参与改进工作环境的建议和行动。
复审规定
1. 本规程应每年至少复审一次,以确保其持续符合最新的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当新的工作流程、设备或材料引入时,应及时更新规程。
2. 复审由人力资源部与安全管理部门共同进行,结合员工反馈和事故记录,评估规程的有效性,并作出必要的修订。
3. 修订后的规程需经管理层批准后公布,并确保所有员工知悉变更内容,必要时进行再次培训。
本规程旨在保护每一位员工的健康与安全,我们期望每位员工都能理解和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任何关于规程的问题或建议,欢迎向人力资源部或安全管理部门提出。
职业卫生作业规程范文
第1篇 粉尘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程规范
一、总 则
1.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粉尘作业职业卫生管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消除粉尘危害,防止发生尘肺病,结合铜鼓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2.本规程规定了公司球磨、混批包装、仲钨酸铵煅烧等粉尘作业职业卫生管理的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
二、引用标准
tj3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5817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三、粉尘的理化性质、浓度及特征
钨属重金属,钨及其化合物属微毒和低毒。虽然其中毒机制尚不很清楚,但是钨酸盐能干扰人体钼的正常代谢;接触钨粉尘可引起轻度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干咳、呼吸困难、发热、心悸、头晕、食欲缺乏和嗅觉障碍等症状。
四、术语
1.生产性粉尘
粉尘是指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2.作业场所
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3、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
工作在生产性粉尘的作业场所,从事生产劳动的作业。
4.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仲钨酸铵含量
生产性粉尘中含有游离二氧化硅、仲钨酸铵的质量百分比。
5.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
系指工人在1个工作日的接尘时间内,实际吸入含有生产性粉尘的空气总体积。
6.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作业地点生产性粉尘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
7.致癌性
生产性粉尘具有致癌作用的特性。
8.尘肺病
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五、粉尘侵入人体的途径
主要有呼吸系统、眼睛、皮肤等,其中以呼吸系统为主要途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粉尘对人体各系统的危害表现如下:粉尘侵入呼吸系统后,会引发尘肺、肺粉尘沉着症、有机粉尘所致的肺部病变、呼吸系统肿瘤和局部剌激作用等病症;如果粉尘侵入眼睛,便可引起结膜炎、角膜混浊、眼睑水肿和急性角膜炎等症状;粉尘侵入皮肤后,可堵塞皮脂腺、汗腺,造成皮肤干燥,易受感染,引起毛囊炎、粉刺、皮炎等。
六、根据粉尘的种类、浓度、接尘时间,国家标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gb5817-86) 规定,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共分为五级: 0 级 ( 符合卫生条件), i 级 ( 轻度危害 ),ⅱ 级 ( 中度危害 ),
ⅲ级 ( 高度危害 ),ⅳ级 ( 极度危害 )。
七、粉尘防护
目前,粉尘对人造成的危害,特别是尘肺病尚无特异性治疗,因此预防粉尘危害,加强对粉尘作业的劳动防护管理十分重要。粉尘作业的劳动防护管理应采取三级防护原则:
一级预防 主要措施包括:综合防尘,即改革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尽量将手工操作变为机械化、自动化和密闭化、遥控化操作;尽可能采用不含或含游离二氧化硅低的材料代替含游离二氧化硅高的材料;在工艺要求许可的条件下,尽可能采用湿法作业;使用个人防尘用品,做好个人防护。
定期检测 即对作业环境的粉尘浓度实施定期检测,使作业环境的粉尘浓度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允许范围之内。
健康体检 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人进行就业前的健康体检,对患有职业禁忌症、未成年人、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禁忌范围的工作。
宣传教育 普及防尘的基本知识。
加强维护 对除尘系统必须加强维护和管理,使除尘系统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二级预防 其措施包括建立专人负责的防尘机构,制定防尘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新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对在职的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不宜从事接尘工作的职工,要及时调离。
三级预防 主要措施为:对已确诊为尘肺病的职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安排合理的治疗或疗养,患者的社会保险待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八、作业管理
1、生产环境内的浓度,常与清扫制度有关,故注意环境的清洁工作,推行实施清扫能有效地降低粉尘浓度。粉尘作业场所的生产设备、除尘设备和地面的积尘,必须每班进行清扫,并定期进行大清扫。清扫时,要先洒水或水冲地坪,严禁采用压缩空气吹扫。
2、在操作产尘物品时,注意避免二次扬尘。
3、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必须符合tj36的规定。
4、防尘设备必须与主体设备同时运行,同时检修,同时维护,保证除尘率、设备完好率和同步运转率。
5、粉尘作业职工严格执行“先开防尘设备后开生产设备,后停防尘设备”以及湿式除尘器要先送水,后送风的操作规程。
6、加强个人卫生防护,从事粉尘作业者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减少身体暴露部位,要根据粉尘的性质,选戴多种防尘口罩,以防止粉尘从呼吸道吸入,造成危害。
7、禁止在粉尘作业现场进食、抽烟、饮水等。
8、定期体检的目的在于早期发现粉尘对健康的损害,发现患有不宜从事粉尘作业的疾病时,应及时调离。离岗时也要体检。确定有无受到粉尘危害。
9、注意营养、加强锻炼,以增强体质。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2篇 粉尘作业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为搞好本单位粉尘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使本单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要保证生产车间粉尘吸收装置的良好运行,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
5、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企业对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对生产过程,应逐步实行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8、粉尘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9、企业应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编制好《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企业应安排接触粉尘作业的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第3篇 涂装作业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涂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应掌握本工种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对使用的涂料性能及卫生措施应有基本了解。
1、 涂料的调配必须在专门的调配间内进行,调配作业时,必须先打开通风装置后再作业,调配作业结束后通风装置应继续运行3至5分钟后关闭。
2、 涂覆作业应在喷漆室或喷漆房(间)内进行。涂覆开始时,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环境及设备情况,确认符合作业条件后,应先打开通风装置,喷涂作业结束后通风装置应继续运行5至10分钟。
3、 完成每批的涂料调配作业和涂覆作业后,必须搞好所在岗位的清洁工作,将用完的废旧物品集中放置在专用器具内,不得乱扔乱放。不应用汽油或大量的有机溶剂直接喷洒在地面上清除涂料残留物。
4、 涂料及有机溶剂的储存必须密封,并存放在专门的仓库内。不应直接将残余的或废弃的涂料倒入下水道,废弃物的处置时应符合环保标准的要求。
5、 生产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标准gb/t11651规定给涂装作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保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6、 涂覆作业人员如发现头晕恶心,应立即停止作业,到户外通风处换气休息,如情况较为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去检查。
7、 涂料或有机溶剂如不慎溅入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应立即就医。与皮肤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加清水清洁。
8、 涂装作业场所应根据国家标准gbz1、gbz2的要求定期检测危害职工卫生的有毒有害因素,如有超标,应采取整改措施。
9、 生产场所应根据国家标准gbz158的要求设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