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标准工作票编制审批入库执行管理规定
公司标准工作票编制、审批、入库、执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两票管理的有关规定,工作票的使用和管理要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立的标准工作票票库要有严格的编制、审批、入库、执行等程序,从而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防止误操作及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风厂。
第二章 标准工作票任务的提出
第三条 标准工作票的工作任务和任务顺序由负责设备调度管理的风厂提出,提出的任务和任务顺序均必须经风厂厂长核准。
第三章 标准工作票编制
第四条 标准工作票的编写格式应符合中国**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
第五条 标准工作票必须使用“调度操作标准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设备名称和编号),使用的设备双重名称必须经调度批准且与实际设备铭牌相符。
第六条 凡在工作过程中,使用的工作票任务名称相同,其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必须一致。
第七条 同一变电所中相同电气元件的回路,即使其设备配置完全相同也坚决禁止相互套用标准工作票,必须分别编写标准工作票,不能相互套用。
第八条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和《中国**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中明确规定以下工作内容应办理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需要做安全措施者。
第九条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和《中国**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中明确规定以下工作内容应办理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更换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照明灯泡的工作; 在变电站、变压器区域内进行动土、植(拔)草、粉刷墙壁、屋顶修缮、搭脚手架等工作,或在配电间进行粉刷墙壁、整修地面、搭脚手架等工作,不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需要作安全措施的。 第十条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和《中国**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中明确规定以下工作内容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一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发电厂的一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有效时间为48小时。 一级动火区系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其包括:燃油库(罐)区、燃油泵房及燃油系统、制粉系统、输煤皮带、变压器、配电间、6kv和380v高低压段、气瓶库、电缆间(沟)、电缆夹层及隧道、油码头、氢气系统及制氢站、汽轮机油系统、蓄电池室、控制室、调度室、脱硫系统的吸收塔和净烟气烟道、液化气站以及易燃易爆品存放场所;距氢气系统(含氢气管道、氢气瓶、贮氢罐、阀门、法兰等)、油罐10米及以内场所;油罐、卸油站、污油池、油泵房、油管道和油管道连接的蒸气管道;有油污存在的沟道及地势低洼的场所;各发电企业确认的一级防火部位和场所。
第十一条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和《中国**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中明确规定以下工作内容应办理二级动火工作票: 二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发电厂的二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有效时间为7天。 二级动火区系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重点防火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
其包括:汽机房、锅炉房应办理一级动火的设备、场所以外的所有部位和场所;输煤系统等。重点防火部位系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办理动火工作票: 1、油船、油车停靠的区域; 2、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 4、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5、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
第十二条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和《中国**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中明确规定以下工作内容应办理动土工作票: 动土工作票适用于发电厂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内动土作业,防止动土后造成地下电缆、光缆、管道以及其它设施遭到损坏,影响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和《中国**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中明确规定以下工作内容应办理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需拆开或恢复二次接线的工作; 需对二次回路进行短接或接线改动的工作(无论临时的还是长久的); 由于配合其它工作需对二次回路做临时措施的; 其它重要的二次回路及直流系统现场工作; 按本地区省级及以上调度部门规定执行的工作。
第四章 标准工作票审批
第十四条 工作票任务审批:标准工作票的任务和所需安全措施应由本风厂负责人审批,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第十五条 标准工作票审批:标准工作票编写完成后,由风厂内全体运行人员自审合格并由主值、值班长签名,然后由风厂厂长、风厂专工审核正确无误签名,审核人员对标准工作票的正确性负直接责任。标准工作票一式二份再交生产技术部分管运行和检修工作的管理人员审核签名,生产技术部分管运行和检修工作的管理人员对标准工作票的正确性负主要责任。
第十六条 标准工作票的审批工作一般应在编写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
第十七条 经生产技术部分管运行和检修工作的管理人员审核签名后的标准工作票,由生技部部长审定后,自审定合格之日起,标准工作票有效方可执行入库手续。
第五章 标准工作票入库
第十八条 合格的标准工作票由风厂厂长检查其批准手续完备后签发准许入库单,汇入标准工作票票库,标准工作票准许入库单在风厂存档备查。
第六章 标准工作票执行
第十九条 标准工作票在执行过程中要遵守“中国**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
第二十条 调用标准工作票前,风厂厂长、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必须认真审查所调用的标准工作票与所要进行的工作任务和所需安全措施完全一致,审查一致后方可调用此标准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风厂厂长对调用标准工作票的正确性负直接责任,工作许可人对调用标准工作票的正确性负主要责任,值班负责人对调用标准工作票的正确性负主要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规定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2篇 海龙供电公司资金管理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资金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不适用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会计制度》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3 职责
3.1 资金管理的一般原则
3.1.1遵纪守法原则。资金的筹措、运用和日常调度,必须遵守中央、地方政府的经济和财政法规、政策。
3.1.2集中统一管理原则。财权集中,财权与事权分离;资金管理由经理直接负责,分管经营副经理在资金管理上对经理负责;资金归口由财务部实行统一管理、综合平衡、统筹调度。
3.1.3讲求经济效益原则。资金筹集要力求降低筹资成本。资金使用上要力争实现综合经济效益最佳,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3.1.4 综合平衡原则。资金来源制约资金使用,来源要充分考虑经营积累,要有偿还能力保证;资金使用安排适度从紧,量力而行,留有储备。
3.1.5 优化投向原则。资金投向安排兼顾发展电力与公司多元化经营的关系。资金投向安排要充分考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资产运营环境、分散经营风险的要求。
3.1.6 预算管理原则。预算管理是资金管理的中心环节和主要实现形式。我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均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
3.1.7 大资金管理的原则。资金管理应当覆盖我公司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并对企业各项管理活动予以有效的支偿。
3.1.8 制约监督原则。通过资金管理组织体系、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管理运转机制建设,使参与资金管理的各级领导人员,各部室(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之间的管理行为均处于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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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职工代表大会依据有关规定审议通过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3.3 公司党委会、经理办公会对重大资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
3.4 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是财务预算管理的领导机构,依据公司《资金审批管理制度》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履行职责。
3.5 资金管理由经理直接负责,分管经营副经理及财务部主任协助经理负责资金管理工作。
3.6 财务部是资金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资金管理的综合归口部门。其资金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3.6.1 负责研究和执行国家、部、省、地方政府有关资金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
3.6.2 负责制订我公司关于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
3.6.3 负责提出折旧、工资、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用、营业外收支等财务预算资料。
3.6.3 负责审查汇总各有关部室提出的财务预算资料,进行预算平衡,汇总编制资本性收支预算、非资本性收支预算;根据资本性收支预算、非资本性收支预算汇总编制现金流量预算,就财务预算编制情况进行说明。
3.6.3 负责编制财务决算,并就财务决算完成情况进行说明。
3.6.6 负责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全面分析。
3.6.7 依据财务预算安排、组织资金的日常调度、控制平衡。
3.6.8 参与外投资、工程及其他重大资金支出项目的效益评价,并负责已确定的对外投资的具体操作事务。
3.6.9 归口实施现金流量控制管理。
3.7 企划部负责电网、电力基本建设项目及小型基建项目的计划管理(以上简称“基本建设项目”)。负责技术经济指标的管理。
3.7.1 负责提出110kv及以上输变电项目建议方案。
3.7.2 负责提出电力基建项目及小型基建项目建议方案。
3.7.3 负责编制售电量、线损率计划。
3.7.4 负责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控制和考核。
3.7.5 负责提出网改工程年度计划。
3.8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电费、电价管理;节能改造项目及用电更改工程项目的管理。
3.8.1 负责依据集团公司、济南供电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制定电费、电价管理制度。
3.8.2负责提出售电量结构、电价销售收入等财务预算资料。
3.8.3 负责组织实施电费电价管理和电费回收工作。
3.8.4 负责对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售电量结构变化情况、电费回收情况等进行分析、控制。
3.10人事部负责劳动工资的管理,提出年度职工培训教材及培训费用和有关单项奖的分配方案。
3.10.1 负责依据集团公司和济南供电公司有关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提出劳动工资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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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2 负责对工资基金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控制和考核。
3.11 人事部负责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3.11.1 负责依据集团公司和济南供电公司有关规定提出养老、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资金管理制度。
3.11.2 负责养老、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帐户的管理。
3.11.3 负责按集团公司和济南供电公司社保中心要求,按期编制、报送养老、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报表。
3.11.4 负责编制养老、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年度收支预算。
3.12 审计部负责资金管理的审计监督工作。
3.12.1 负责依据集团公司及济南供电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资金管理审计监督的规章制度。
3.12.2 负责监督各部门执行本管理办法及其他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况,并提出考核和加强管理的意见。
3.12.3 负责对财务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进行全面审计和专项审计。
3.13 生产部负责汇总编制年度更改、大修、业扩等工程支出计划及科技开发费支出预算。
3.14 基建部负责按电力基建计划和审批后的工程预算,提出分项工程进度用款计划。
3.15 公司卫生所负责提出医疗器械、设备购置的建议方案。
3.16 权限
3.16.1 财务部对违反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付款。
3.16.2 对无计划或计划外的开支项目,未经领导和有关部门批准,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
3.16.3 对超计划的开支,有权查明原因,无正当理由或批准的调整计划,财务有权拒绝付款。
3.16.4 对资金不落实的开支项目,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更改、大修、业扩资金的管理
4.1.1各基层单位提出本部门的改造、扩建、购置、大修等单项的年度用款计划及预算草案,报公司生产技术部。
4.1.2 生产技术部负责汇总编制年度工程支出计划及财务预算,报分管经理审查。
4.1.3 分管经理召开会议研究后,报相关部门批准,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实施。
4.1.4 公司财务部监督、管理资金运用。
4.2 城网改造资金的管理
4.2.1公司生产技术部城网管理专责人提出网改工程年度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查并提报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后,转报市经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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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批准的网改工程计划由分管总工组织实施。
4.2.3 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控制开支。
4.3 电力基建资金和小型基建资金的管理
4.3.1电力基建资金由基建部按电力基建计划和审批后的工程预算,提出分项工程进度用款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查同意后,提报资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4.3.2电力基建工程由基建部组织实施,并进行单项工程预决算的审查和汇总编制工程总决算。
4.3.3小型基建资金由公司章源电力公司提出资金安排计划草案和单项预算,报分管经理审查后提报资金管理委员会平衡、批准。
4.3.4 工程由分管经理和章源电力公司组织实施。
4.3.5 审计部负责审计工程预决算。
4.3.6 财务部负责监督控制开支。
4.4 工资基金的管理
4.4.1 企划部和人事部负责研究提出年度工资、奖金支出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查后,上报资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4.4.2 由人事部和企划部按批准的计划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组织实施。
4.5 生产成本的管理
4.5.1 财务部负责年度总成本计划,根据与济南供电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总额,提出年度层层分解的内部承包合同计划,报分管经理组织审查后,上报资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4.5.2由财务部组织,实施并监督、控制和考核。
4.8 福利费、公积金、公益金等资金的管理
年度用款计划由分管经营经理组织财务及有关管理人员,根据需要,研究提出使用方案,报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4.9 货币资金的管理
4.9.1 财务部提出月度现金流量计划,提报分管经营经理审查批准。
4.9.2 由财务部组织实施。
4.9.3 较大额度资金运作事前应经资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3篇 公司印章管理标准
公司印章管理标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总部印章的刻制、印章的启用
(更换)、作废、印章的保管、印章的使用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印章管理工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印章
本标准所提及的印章是指公司公章、人名章、部门名章以及公司各类业务专用章。
公司公章
是指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包括公司法定名称章
(简称公司名章)、公司董事会印章和公司党委印章。
人名章
是指有法定效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
部门名章
是指冠以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
公司业务专用章
是指用于公司对外开展各类具体业务时使用的印章,业务专用章只用于该章所标示的具体业务。
电子印章
电子印章技术以先进的数字技术模拟传统实物印章,其管理、使用方式符合实物印章的习惯和体验,其加盖的电子文件具有与实物印章相同的外观、相同的有效性。
职责
公司领导
负责对重要用章事宜的审批。
印章的管理和使用部门
综合管理部
负责公司总部各部门的印章启用
(更换)、刻制、作废管理。
负责公司公章
(包括公司名章、公司董事会印章和公司党委印章)的使用管理。
负责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
(用于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后的相关业务工作)的使用管理。
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管理。
负责机关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用于本部门业务的法定代表人名章的使用管理。
负责对公司总部、各单位各类印章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考核。
纪委监察部
负责内蒙古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监察部名章的使用管理。
工会
负责内蒙古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
财务资产部
负责公司财务专用章和用于本部门业务的法定代表人名章的使用管理。
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部各业务专用章和用于本部门业务的法定代表人名章的使用管理。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负责住房资金管理各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管理。
总部各部门
负责本部门名章的使用管理。
所属各单位
负责本单位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
管理活动的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所依据的流程
本标准所依据的包括:
q/nd 21501 06-lc 01- 公司公章使用审批流程
(附录图a.1);
q/nd 21501 06-lc 02- 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使用
(工程项目相关业务)审批流程
(附录图a.2);
q/nd 21501 06-lc 03- 印章启用
(更换)作废流程
(附录图a.3)。
印章刻制
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公司各类业务专用章需经当地公安机关核准备案,到指定单位刻制。公司各部门名章需到公安机关指定单位刻制。印章的规格、样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因业务需要、机构变动、印章磨损等原因需要刻制印章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内蒙古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刻制审批单》
(附录表b.1),经使用部门领导同意签字,送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必要时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刻制。
各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印章。
印章的启用
(更换)、作废
印章启用、作废时,需由印章的管理和使用部门下发启用、作废通知,明确启用日期、主送单位、启用印模,更换印章的需同时附作废印模,业务专用章启用、作废通知需抄送业务相关单位并告知本单位业务相关部门。
各部门应在印章启用、作废通知发布的五个工作日内将作废的印章交由综合管理部封存。综合管理部对交回的公司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公司各类业务专用章要登记造册,并于十五日内交回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对交回的部门名章移交档案部门存档。
人名章按其干部任免规定时间启用、废止。
印章保管
各印章的管理和使用部门必须按相应管理职责设专人保管印章。
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必要时须配备保险箱等硬件设施。
印章保管人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使用后和下班前查看是否已将印章妥善存放。
印章保管人如因请假、休假等原因不在岗时,需指定其他人员代管印章,印章保管人与代管人交接工作时应说明注意事项,并填写《内蒙古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管理交接单》
(附录表b.2)。
印章保管人离职或调离工作岗位后,必须将印章管理工作全部交接,并填写《内蒙古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管理交接单》
(附录表b.2)。
印章不得转借,一般不得带离保管场所,如需带出应在《内蒙古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使用登记审批表》
(附录表b.3)注明外出使用,同时由印章携带人填写《内蒙古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外出使用登记审批表》
(附录表b.4)。印章携带人应妥善保管印章,办理完毕后应立即返回。
公司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公司各类业务专用章丢失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并立即公告印章作废,同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和业务相关单位,按上述规定重新履行印章刻制手续。其他印章丢失时,应立即公告印章作废,按上述规定重新履行印章刻制手续。
印章使用
印章使用总体原则
贯彻“一口对外”的原则,凡以公司名义对外联系的事宜,必须使用公司公章或公司各类业务专用章。
印章的管理和使用部门应严格把关用印事宜,遵循使用审批流程,逐级审批后方可用章。对用印手续不全的,坚决不予用印。
内蒙给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监察部名章的管理和使用可参照本标准制定相应管理规范。
内蒙古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名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可参照本标准制定相应管理规范。
公司公章的使用
公司名章
公司发文加盖公司名章。
凡需加盖公司名章的材料,需填写《内蒙古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使用登记审批表》
(附录表b.3),经主办部门
(单位)、业务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必要时送公司领导审批后用印,并由印章保管人登记并留存审批资料。
凡在介绍信上加盖印章时,需经介绍信使用部门、单位负责人批准,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必要时填写《内蒙古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使用登记审批表》
(附录表b.3)后,方可在介绍信上加盖印章。
一般不得在介绍信、便函、材料证明等空白纸页上加盖印章。如需加盖须在《内蒙古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使用登记审批表》
(附录表b.3)上特别注明加盖原因,并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必要时请示公司领导后方可用印。
盖章材料必须与审批表上登记内容一一对应,并严格按照印章使用范围用印。已加盖公司名章需替换的材料,需附情况说明,必要时重新履行印章使用审批流程,并将原加盖印章的材料交回后,方可用印。
凡公司总部职工个人因私出境、出国等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司名章的,需填写《内蒙古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使用登记审批表》
(附录表b.3),经本部门领导审核,公司厂局级领导人员和总部部门及挂靠单位处
(科)级管理人员
(含
四、 五级职员和相应退二线人员)由公司组织部、干部管理部登记备案用章事宜,公司总部、挂靠单位处
(科)级以下职工因私出国
(境)由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用章事宜,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用印,并由印章保管人登记并留存审批资料。
办理授权委托相关业务需加盖公司名章的,需在公司法律事务信息系统中履行授权委托审批流程,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加盖。
除对外投资、担保类合同经法律事务室审批后可加盖公司名章外,其他合同不得加盖公司名章。
公司董事会印章
董事会发文、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履行所出资企业章程中规定的股东职权相关文书,需经董事长审批,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
公司党委印章
公司党委发文加盖公司党委印章。
凡需加盖公司党委印章的材料,需填写《内蒙古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使用登记审批表》
(附录表b.3),经主办部门、业务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必要时送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用印,并由印章保管人登记并留存审批资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
如遇法定代表人外出等特殊情况,可经法定代表人对相关工作事项进行口头授权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登记备案后加盖。
涉及工程备案等业务需加盖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的,需由工程项目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填写《__ __ 工程备案申请表法人签字表单》
(附录表b.5)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及材料,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法定代表人审批后加盖印章。
公司财务资产部使用的法定代表人名章,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授权取得,是内蒙古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预留印鉴
(主要用于账户开立、撤销、变更、日常对账及银行柜台业务)、支票签发、承兑汇票背书以及公司收付款业务等的使用。由财务资产部制定相应管理规范,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管理使用。
公司人力资源部使用的法定代表人名章,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授权取得,是内蒙古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以及内蒙古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银行账户预留印鉴
(主要用于账户开立、撤销、变更、日常对账及银行柜台业务)、支票签发以及该账户下的收付款业务等的使用。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相应管理规范,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管理使用。
公司综合管理部机关财务处使用的法定代表人名章,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授权取得,是内蒙古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关财务部银行账户预留印鉴
(主要用于账户开立、撤销、变更、日常对账及银行柜台业务)、支票签发以及公司收付款等业务的使用。由综合管理部制定相应管理规范,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管理使用。
各法定代表人名章管理和使用部门需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名章印模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公司业务专用章
公司各类业务专用章,由印章的管理和使用部门制定相应管理规范,建立逐级审批流程,涉及一般业务事项需加盖印章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用印;涉及公司重大业务事项需加盖印章的,需逐级审核,经公司分管、主要领导审批后用印。
凡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各类对外协议、合同,应使用公司合同专用章,并在履行法律事务信息系统相应审批流程后加盖。
部门名章
部门名章仅适用于以本部门名义印发的文件以及本部门与其他业务相关部门、系统各单位工作联系等事宜。
部门名章一般不得用于对外签订协议、合同,不得用于对外提供担保、承诺和开展经营活动,不得用于对外回复、答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事宜。
部门名章均由各部门自行管理,各部门需根据本标准制定本部门印章管理标准。
电子印章的使用
电子印章使用管理流程与其对应的实物印章一致。
印章使用考核
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标准所规定事项,公司综合管理部将按照业绩考核细则考核各部门、单位执行情况。
检查与评价
电力公司综合管理部对本标准规定的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并对表1所列的指标进行系统性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提出考核意见,各部门、单位负责对本部门、单位内部进行指标评价。
评价项目与指标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指标
责任部门
评价部门
1严格程序、规范用印情况
差错次数
印信保管人
相关部门
(单位)负责人
2用印登记和用印台账使用情况
台账完整率
印信保管人
相关部门
(单位)负责人
3印章废止、启用情况
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手续
综合管理部
和相关部门
分管领导
报告和记录
表2给出了执行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报告和记录
序号
名称
填写部门
保存地点
保存期限
1内蒙古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刻制审批单
相关部门
(单位)、
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
长期
2内蒙古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管理交接单
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
长期
3内蒙古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外出使用登记审批表
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
长期
4内蒙古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使用登记审批表
相关部门
(单位)、
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
长期
5__ __ 工程备案申请表法人签字表单
相关部门
(单位)
综合管理部
长期
_ 见文件
第4篇 某化工有限公司班组安全管理标准
班组是企业细胞,班组的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影响企业的综合效益;搞好班组安全管理,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
《山西美锦煤化工有限公司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内容包括安全教育、班前会、周一安全 活动、安全检查、人员互保和联保、填写安全台账等9项“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美锦煤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班组,包括行政班组,自然班组和 临时组建班组。
第二章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第三条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第四条 班组必须设1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长必须明确代管人员。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第五条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摊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第六条 班组必须实行安全轮流值日制度,除学徒工外,每天或每周轮换 1人进行安全值日,安全值日员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长、安全员开展好日、 周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 班组安全教育标准
第七条 教育内容为:
(一)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 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二)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三)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厂安全通则、职工安全守则;通 用和相关 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四)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五)各种事故的处理、紧急救护知识;
(六)公司及本单位的安全动态。
第八条 教育要求:
(一)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测试。
(二)新职工、换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 40学时。
(三)对休假1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已(未)遂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规程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4小时以 上。 其他休假在7天以上不满1个月的复工人员,复工前的安全教育时间必须 在2学时以上。
(四)安全规程考试10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独立操作。教育内容、考试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账”,及时转递三级教育卡片。
(五)对受安全教育后的人员,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 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1周以后1个月以内复查。
第四章 班组班前会标准
第九条 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检修)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安全工作,并明确安全值日人。
第十条 根据每一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季节变化,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第十二条 学习、抽考职工安全规程。
第十三条 班前会情况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第五章 班组周一安全活动标准
第十四条 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活动时间应安排在周一,如遇特殊情况,经车间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在本周其它时间补上;
第十五条 安全活动内容:
(一)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二)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系统学习安全规 程;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揭露不安全隐患和提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交流安全生产经验以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第十六条 每次活动必须有发言。
第十七条 对因故没有参加活动的人员,班组要将主要精神及时传达,并在活动记录结束处加以注明。
第六章 班组安全检查标准
第十八条 班组长要组织进行班前和班中检查。班前检查可结合交接班进 行,对设备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交接, 有问题要交接清楚。各岗位在班前要对 所管区域、所用设备、使用工具进行检查,包机人要对所包设备重点检查。班 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安全装置完好情况及设备是否有不 正常现象等。
第十九条 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 值日人员应督促本班组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防用品,检查各岗位执行安全规程情况,检查各岗位查出问题整改及上报情况。
第二十一条 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应记入安全值日栏内,未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并注明整改情况和报告部门名称、接受报告人姓名及职 务。
第七章 班组安全规程与制度管理标准
第二十二条 班组的每个岗位、工种和所操作的机电设备、工具都必须有 健全的“安全规程”并达到统一版本,字迹清楚,人手一册,人人熟知,严格执行。
第二十三条 班组要根据生产设备等因素的变化,事故教训等情况及时检 查现有规程制度是否健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上报批准 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 凡检修、抢修及临时性工作,班组都必须提前制定出书面安 全措施,并由车间主管领导审批,大、中修安全措施逐级把关、审批。所有安全措施都必须在检修、抢修施工前认真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临时安全措施中要结合现场、环境、季节、施工方案、危险区域、重点部位、互保联系信号、标志等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十五条 凡上级颁发的与本班组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操作证、票、表,在班组内必须健全,并妥善保管,经常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十六条 班组要保证每周必须抽考安全规程,抽考规程要全面,全班组每月每人至少被抽考2次。抽考范围是厂安全通则、岗位安全规程、相关通用安全规程、相关规章制度,危险源控制措施、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第二十七条 结合当天工作实际,应学习、抽考相关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 和相关的其它规程。
第二十八条 班组应适时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反事故演习,掌握处理各种故障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九条 班组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守。
第八章 班组人员互保、联保标准
第三十条 班组必须实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有图表或文字确认。
第三十一条 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不得遗漏。
第三十二条 在每一摊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联保,应履行互 保、联保职责。
第三十三条 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 互相,即:
(一)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 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二)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三)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 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四)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施工)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第三十四条 班组各互保对象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要实行联保。联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 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二)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三)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 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第九章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
第三十五条 班组内的机电设备、工具、车辆及工作现场等都必须做到无隐患。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并符合“六有”规定,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第三十六条 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杜绝疲劳作业。
第三十七条 班组内每项操作,每个职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
第三十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学习证
人员必 须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的监护下工作。 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第三十九条 班组要严格执行“三不放过”、“联系确认”、“操作牌(票)”以及交接班制度。
第四十条 新上岗职工(含换新工种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1个月。
第四十一条 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整的“危险源”控制图(或表)。每 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
第四十二条 要根据生产工艺、环境等的变化,及时对“危险源”进行核 实,根据已根除的“危险源”情况和新发现认识的“危险源”情况等,及时修 改、补充“危险源”控制图(或表)。并使职工及时熟知。
第十章 班组安全台账标准
第四十三条 每个班组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要求记录清楚、字迹工整、 内容齐全、保存完好。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各车间可参照本标准制定各自的班组安全管理标准。
第四十五条 本标准如有与上级有关法令、法规相抵触时,执行上级有关 规定。
第5篇 客运公司标准化管理流程
景区客运公司标准化管理流程
为规范公司的管理行为,明确各部门管理责任,提升公司的管理能力,改进公司管理质量,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增强公司的执行力,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上一个新台阶,推动和促进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公司结合实际,对所有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包括公司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运营管理、机务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制定了《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化管理程序管理。
一、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管理创新”的经营理念,秉承“服务游客、有求必应”的服务承诺,以强化公司的人性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为目标,确实提高公司管理效能,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上一个新台阶。
二、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的目标:
规范公司的管理行为,明确各部门管理责任,提升公司的管理能力,改进公司管理质量,增强公司的执行力,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以推动和促进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
三、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的原则:
制度化原则,标准化体系要进入公司制度体系;
简洁化原则,标准化体系要简洁、明确、通俗易懂;
统一性原则,标准化体系要和公司其他制度不相冲突;
适用性原则,标准化体系要符合岗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四、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的范围:
涉及到公司的所有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包括公司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运营管理、机务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都必须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
五、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的模式:
公司的标准化体系实行归口管理、层层负责、环节清晰、责任明确、和公司管理相统一的模式。在表述模式上采取文字条款表述和流程图表述相结合的模式。
六、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内容
1、行政管理
a.发文处理标准程序;
b.收文处理标准程序;
c.办公用品管理标准程序;
d.来电处理标准程序;
e.会务处理标准程序;
f.领导视察接待标准程序;
g.公关接待工作标准程序;
h.办公车辆调度标准程序;
i.办公车辆维修标准程序;
j.出差管理标准程序;
k.机关考勤管理标准流程;
l.办公室内务管理标准。
2.人事管理
a.人事异动管理标准程序;
b.人事考评管理标准程序;
c.员工奖惩标准程序;
d.员工食堂管理标准;
e.人事调查处理标准程序;
f.员工宿舍内务管理标准;
g.员工着装管理标准;
h.员工休假管理标准程序;
i.员工培训标准程序。
3.财务管理
a.财务开支管理标准程序;
b.费用报销标准程序;
c.成本控制管理标准程序;
d.燃油管理标准程序;
e.现金(帐户)管理标准程序;
f.车辆运行统计管理标准程序;
g.材料核算管理标准程序;
h.工程资金拨付管理标准程序;
i.资金回笼管理标准程序;
j.物资采购管理标准程序。
4.安全运营管理
a.安委会年度安全管理标准程序;
b.驾驶员安全行车工作标准;
c.驾驶员日常工作标准流程;
d.交通违章处理标准程序;
e.事故处理标准程序;
f.黄金周接待工作标准流程;
g.运营车辆调度标准流程;
h.站场工作人员服务标准;
i.游客投诉处理标准程序;
j.游客丢失物品寻找及处理标准程序;
k.应急处理标准程序;
l.vip接待管理标准程序;
m.安全运营稽查标准程序;
n.驾驶员行车里程统计标准流程;
o.gprs监控标准流程;
p.热线管理标准程序;
q.技术维护及抢修标准程序;
u.保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程序;
r.营运车车辆移交标准程序;
s.监控中心接待流程。
5.机务管理
a.分队长机务管理流程和标准;
b.驾驶员日常机务保养标准程序;
c.车辆维护保养标准程序;
d.车辆维修管理标准程序;
e.零配件(轮胎)采购管理标准程序;
f.维修成本控制标准程序;
g.维修工日常操作标准流程;
h.车辆外修管理标准程序;
i.配件临时采购管理标准程序;
j.废弃物处理标准程序。
6.工程管理
a.工程管理标准程序;
b.工程项目审批标准程序;
c.工程招(邀)标标准程序;
d.合同管理标准程序;
e.工程变更审批标准程序;
f.工程结算审核标准程序;
g.停水停电应急处理标准流程。
第6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工作标准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工作标准
1.会计核算工作能有条不紊地进行。(即从收支两条线分别来看,收入方面从款项取得直到交纳税款、报表反映;支出方面从款项提取至报表反映,中间各个环节环环相扣,每个环节操作正常以保证整个过程按会计核算的要求进行。)
2.及时准确地提供各项财务信息,包括收入情况、支出情况及银行存款余额情况或某项经济业务的效益情况。
3.及时准确地编制会计报表及报表说明、财务分析报告。
4.加强收入的管理,保证公司收入不流失。
5.加强支出管理,保证一切支出都在受控制状态,包括工资性支出以及水、电、维修材料、办公用品等费用的支出。
6.加强预算管理,保证日常的收支状况与财务预算基本一致。
7.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并对部门内员工进行岗位培训与指导,保证部门员工基本上能履行各岗位的职责。
8.与税务、金融等部门沟通良好,不因为公关工作不到位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失。
第7篇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班组建设和管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较高的班组群体,提高班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基层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班组是指“为了完成某项工作任务,实现共同的工作目标,按照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原则,由一定数量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集体”。
第四条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各项工作的基础和落脚点,是三个文明(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第一线,加强班组标准化管理是集团公司系统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到安全管理规范化,生产管理精细化,综合管理简易化,职工培养个性化,业绩考核指标化,全面推行标准化作业,努力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实现社会、企业、员工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 班组标准化管理目标
(一)遵纪守法:遵守党纪、国法和厂纪、厂规,无职工受到刑事拘留及以上处罚和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无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
(二)安全生产:职工控制差错,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人身轻伤和障碍,建设无违章班组。
(三)标准化作业: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本企业发布的企业标准、“两票”(工作票和操作票)、“三制”(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定期试验切换制度)和设备缺陷管理等规章制度,两票合格率100%,班组所辖一类设备完好率和消缺率100%。
(四)定置管理:班组台帐、记录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文件资料分类管理;桌椅物品、工器具、备品备件摆放整齐,放置有序,实行定置管理;现场检修实行定置管理。
(五)清洁生产:班组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进入生产现场正确规范地佩戴安全帽;作业环境符合职业健康卫生要求,推行清洁生产,现场和维护室等环境清洁;出勤率达95%以上,全面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六)职工培训:全员岗位培训率100%,各工种持证上岗率100%,年度安规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建设学习型班组;
(七)人才开发:建立班组梯队建设,充分调动班组长和员工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提供锻炼的舞台,为班组建设提供良好的氛围。
(八)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关心员工职业压力和身心健康,实行民主管理,建设文明班组。
第二章 机构与管理职责
第七条 集团公司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借鉴“三标一体化”(iso9000/14000和ohsas18000)等现代化管理理念,指导系统各企业班组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八条 分支机构、子公司负责督促、指导、检查、考核所管理企业班组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九条 基层企业负责制定本企业班组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班组管理激励和约束机制,组织开展班组综合评比。
第十条 车间(或部门,下同)按照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和本企业对班组建设的各项要求,负责制定班组管理细则、工作定额、质量标准和业绩目标,组织班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检查、指导班组管理工作,督促班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互查和整改,组织班组管理经验交流、业绩考核和奖惩。
第十一条 班组负责执行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和本企业制订的管理制度和企业标准,以及本车间的各类管理办法。落实岗位职责,规范过程控制,强化目标考核,全面推行标准化作业。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
第三章 班组长职责
第十二条 根据发展战略和管理制度,按照有利于组织生产、方便专业化管理的原则,系统各企业负责本企业班组的总体设置,确定班组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根据本企业班组的总体设置要求,车间负责班组的组建和管理。成立以班组长为首,包括副班组长或技术负责人、党小组长、工会小组长、团小组长为成员的班组管理集体。班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兼职的“六大员”:标准化管理员、安全员、培训员、材料员、考勤员和政治宣传员。“六大员”的产生由班委会提名,班组成员讨论通过,也可直接由群众选举产生,共同参与班组的管理。
第十四条 班组长任职条件
(一)三个能力。一是现场指挥能力,能带动班组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班组始终保持昂扬的战斗力。二是组织管理能力,使班组成为以人为本、具有较强凝聚力的集体。三是创新能力,学习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具,不断提高班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
(二)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办事公道;
(三)具有3-5年工作经验,熟悉本班组相关专业和所管辖的设备系统,具备中级工以上水平或初级以上职称,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
第十五条 班组长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和本企业管理制度和企业标准,组织制定、落实本班组管理办法、操作细则和工作计划;
(二)在车间的领导下,负责班组的生产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班组生产任务的实际需要,负责班组人员工作安排和生产中工器具的调配使用,全面完成班组生产、经营、管理目标;
(三)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岗位练兵、安全分析、事故预想、缺陷管理、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节能降耗、成本核算等活动,加强班组团队精神和文化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班组经济效益;
(四)负责班组安全管理和生产管理,主持班前会和班后会,杜绝和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实施文明生产和标准化作业;
(五)负责班组的定置管理。所有物品摆放有序,标识清楚显眼;
(六)实施班组民主管理,按照班组内部考核规定,搞好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金分配,做到公正、公平、合理、公开。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本企业和本车间“两措”(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下同)计划及安全性评价整改计划,班组安全工作做到“六同时”(计划、部署、实施、检查、改进、考核生产工作时有安全内容),对安全生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确保班组无违章行为。
第十七条 加强人性化安全教育。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做到人人事事保安全。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的转变, 尽快做到“我会安全”。
第十八条 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班组人员要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对危险点(源)进行辩识,建立班组较大危险源(危险点)库,对安全隐患和习惯性违章现象进行分析和监控,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实施系统预防,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夯实班组安全基础。
第十九条 班组安全、起重工器具(电气绝缘工器具、手持电动工具、安全带、安全帽、手动葫芦、千斤顶、钢丝绳扣、u型环等)、仪器、仪表按规定正确使用,保存完好,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要有检验合格证且放醒目处。电气作业、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焊接作业、机械作业、特种作业、水上和水下作业、泄洪和溢流等特殊作业规程规范齐全并严格遵照执行。特殊作业人员应接受严格的职业培训,并具有相应的有效资格证书。
第二十条 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运行班组每个轮值进行一次安全活动),传达、学习有关法规、制度、规程、标准等,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讲评本班组近期安全工作情况,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部署近期安全工作计划;其内容还可以安排检查安全工器具、作业环境,收编危险点,评价个人差错控制情况,采取安全知识现场抽问、演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内容。车间及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活动要联系实际,注重实效。
第二十一条 班组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运行和检修班组要结合本地区季节特点和事故发生规律,开展春、秋等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查思想、查《规程》、查习惯性违章、查隐患、查标准化作业的薄弱环节,认真落实安全性评价、经济性评价整改要求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整改要求。
第二十二条 开展安全性评价。定期对班组作业环境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条件、工器具性能、人员精神状态等潜在因素进行分析、排查,并积极整改,使安全状况始终做到可控、在控。
第二十三条 严格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器材、设施齐全,设计、安装、保管、试验、维护符合有关标准要求。重点部位(汽机油系统、燃油系统、电缆沟、氢气系统、锅炉制粉系统、电气设备、蓄电池室、氧气、乙炔、化学药品存放场地、煤场及输煤系统、集控室、计算机房、通信系统、档案室等)防火措施完善,并具有相应的功能和容量,处于正常备用状态。班组成员要全部学会并掌握使用消防器材,义务消防队员按要求定期参加消防演习和训练。
第二十四条 重视职业健康卫生和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卫生和劳动保护是班组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要积极做好职业健康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以防尘肺病、防噪声、防触电、防高温中暑、防射线伤害等为重点,严格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管理,按规定为职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完善各类防护措施,做好职业病的群防群治工作,保护职工身心健康。
第二十五条 班组新入厂人员(学校毕业生、复退军人、调入职工、新工人、代培生、实习生等)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实习,新上岗和换岗人员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外包工程人员同样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两票”管理规定。企业和车间应明确工作票签发资格和操作票批准权限,明确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和工作人的安全责任,明确操作票批准人、监护人、操作人的安全责任。班组要坚决杜绝无票作业、有票不遵、违规操作和习惯性违章行为。
第二十七条 认真执行“三制”管理规定。运行班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对设备巡回检查,做到设备缺陷从发现到登录直至消除及验证的闭环管理。交接班前,各岗位值班人员应对所管辖的设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交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情况。要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和轮换,做好事故预想,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第五章 现场“5s”管理
第二十八条 班组生产现场推行“5s”管理(整理、整顿、清理、清洁、素养):
(一)及时把工作场所内与班组生产、管理无关的物品坚决清理掉;
(二)工作场所内所有物品保管整齐有序,并进行必要的标识,严格核算、保管、发放(借用)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集中控制室和所有值班岗位的物品、工器具、家具、文件、资料、记录实行定置摆放、定员管理;
(三)班组值班室、交接班室、维护室、休息室做到“五净”(门窗、桌椅、文件柜、地面、墙壁干净),所辖生产区域现场管理无卫生死角,无积灰、积水、积油,无烟头、痰迹、杂物,设备、仪器、工器具、材料等保持清洁的状态;
(四)发现异常设备应及时修理并恢复正常,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
(五)不断提高职工综合素养,具备过硬的岗位工作技能。
第二十九条 设备检修和消缺做到“三无”(无油迹、无水、无灰)、“三齐”(拆下零部件摆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三不乱”(电线不乱拉、部件不乱放、杂物不乱丢)。检修现场每天打扫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六章 生产管理
第三十条 实行班前会、班后会制度。
(一)、运行值(班)接班前,要熟悉当值(班)的工作任务和设备运行方式。安排本值(班)操作任务时,要做好危险因素分析,安排安全防范措施。针对设备系统存在的缺陷,要加强巡视并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和危险点分析情况。检修班组在班前会上布置工作任务的同时,要交代安全防护措施和要求,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预控工作。
(二) 运行班后会要认真评价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规章制度、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检修班后会要认真总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安全、标准化作业、防护用品、工器具使用情况,以及安全保障和监督措施执行情况,查找问题和差距。班后会要对优秀作业职工进行表扬,对不安全问题和不规范作业及违章行为提出批评、整改。
第三十一条 运行班组当班出现异常以上的不安全问题,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运行分析制度的要求,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并将有关情况与接班班组交接清楚,应及时向车间汇报。
第三十二条 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班组定期做好设备保养和清洁工作,责任到人,及时发现设备缺陷,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设备缺陷,防止缺陷扩大,防范因缺陷导致的设备事故。对设备健康和缺陷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和监控。
第三十三条 建立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设备变更后,班组应及时做好记录,组织学习相关技术资料和运行人员技术交底,必要时应开展针对性培训工作。
第三十四条 加强经济性管理。车间要建立设备运行经济指标管理和考核体系,推行在线耗差分析和设备检修定额管理,逐级、逐项分解运行指标,组织班组开展小指标竞赛,切实整改经济性评价查出的问题。运行班组至少每月开展一次经济分析活动,努力降低能源消耗和发电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水平。
第三十五条 加强可靠性管理。车间要加强设备可靠性信息收集和分析,加强技术监督,研究影响机组可靠性和导致强迫停机的主要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班组要加强所辖设备运行维护和技术改造,提高设备可靠性,降低机组非计划停运次数和停运时间。
第三十六条 全面推行文明清洁生产。班组要加强所辖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达到设计出力,将污染消灭在生产过程之中,从源头抓起,保证设备清洁生产。
第三十七条 科学检修管理。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开展状态检修。在全面准确掌握设备状况的基础上,企业要积极推行“点检定修”等有效、实用、可靠检修技术。
(一)车间要对检修任务、检修准备、检修工艺和工序、检修过程、质量管理、修改调整、设备试运、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规程要求的情况和违规操作,应及时制止和纠正。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班组要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和检修工序工艺卡等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设备检修质量。
(二)检修班组要树立市场观念和效益意识,严格检修项目预、决算管理。在确保检修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核定检修作业所需工时,修旧利废,避免大拆大换,努力降低检修成本。
(三)检修工作结束后,车间应组织检修班组全面总结,评价检修质量,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检修技术和管理水平。
(四)车间要全面掌握设备原始技术资料、历史检修情况和现有健康状况,提出经济合理备品备件储备(包括轮换性备品、事故性备品等)计划。班组要协助车间编制物资储备定额,加强备品备件管理。
第三十八条 加强质量管理。班组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和本企业质量管理标准,组建qc小组,开展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积极推广适用于本班组的“零”缺陷管理等现代化管理方法。
第三十九条 车间要建立健全运行设备的事故预想,组织班组定期进行演练和考评。运行和检修班组人员应熟悉、掌握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和处置设备的异常运行状况,做到处变不惊、指挥有序、处置得法。
第四十条 运行和检修班组应配备常用救护药品和器材,班组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紧急救护和心肺复苏技术和操作方法,并经过模拟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七章 信息管理
第四十一条 文件资料记录简易化、档案化管理。班组应备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文件、资料、记录齐全,使用方便,查阅快捷。
运行和检修班组应配置以下法律、制度、标准、文件、资料: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集团公司和本企业颁发的相关管理制度、企业标准等;
(二)电力生产“两票”、“三制”等管理制度;
(三)电力运行规程;
(四)电力检修规程。
(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六)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七)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定;
(八)集团公司危急事件管理规定;
(九)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办法等。
运行和检修班组应配置以下台帐、图纸、资料:
(一)设备台帐和设备检修台帐;
(二)工器具台帐;
(三)备品备件台帐;
(四)设备系统图;
(五)检修图纸和资料;
(六)班组人员综合一览表等。
运行和检修班组要做好以下生产、管理活动记录:
(一)机组运行日志(运行班组)和班组工作日志(检修班组)(包括班前会、班后会等);
(二)班组人员考勤记录;
(三)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四)班组技术活动记录(包括技术培训、技术竞赛、技术讲课、技术交流、技术分析等);
(五)班组管理会议记录(包括班委会、民主生活会、政治学习等)。
第四十二条 加强班组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管理。集团公司建设统一、高效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班组标准化作业数据库,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定期发布重要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安全生产信息,组织网上反事故演习,组织班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交流,对系统各企业的班组建设实施集团化管理。
第四十三条 系统各企业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组织班组开展网上安全技术培训、事故分析等。“两票”、“三制”、作业指导书、操作卡等作业程序、作业标准、工作记录等,要因地制宜、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班组法律、法规、文件、标准、资料等鼓励实行计算机档案管理,方便查阅和使用,提高班组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八章 员工培养
第四十四条 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需要,提出职工分类培养目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持证上岗;组织班组技能比赛,为人尽其才、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第四十五条 根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战略,结合企业发展要求和职工个人能力、特点和意愿,积极开展职工职业生涯设计;开展职业压力管理,加强交流与沟通,融炼企业文化和团队精神;结合生产需要,加强职工岗位培训和综合素质培养,选拔技术能手,培养复合型生产、经营、管理人才,使职工每3-5年平均提高一个技术等级,为职工职业生涯发展和潜能发挥创造条件。
第四十六条 车间要加强班组长培训,不断提高班组长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督促班组长积极履行职责,鼓励开展特色班组建设。车间和班组要积极组织职工学习法律、法规、标准、技术、管理等知识,按计划完成月度、季度和年度技术培训任务。班组人员全部按要求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持证上岗,做到“四熟”(熟悉设备系统,熟悉操作方法,熟悉岗位规范制度,熟悉作业标准)和“三能”(能分析设备运行状况,能及时发现设备故障缺陷,能正确迅速处理事故),熟知并准确识别和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十七条 班组人员工作岗位变动或新职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集团公司和本企业发布新的管理制度和标准,或原管理制度和标准经过修订的,必须对班组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鼓励班组开展竞争上岗和部分岗位定期轮换,培养职工竞争意识,拓展职工的知识面和多岗位就业技能。
第九章 民主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
第四十八条 民主管理。班组每月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听取班组长工作汇报,组织政治、业务、安全学习,贯彻企业职代会有关决议,落实车间工作计划要求,完善班组管理制度和经济责任制等。
第四十九条 班务公开。班组计划安排公开,考核和奖惩公开,安全情况公开,劳动竞赛公开,好人好事公开,评比先进公开,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班组凝聚力,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五十条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班组要定期组织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企业文化教育、厂规厂纪教育,关心职工生活,用高尚的精神培育人,用正确的理论引导人,创造和谐、愉快、高效的工作氛围,将班组建设成为具有奉献精神,纪律严明,技术过硬的战斗集体。
第十章 考核和评比
第五十一条 系统各基层企业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企业班组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每年定期对班组进行考核和评比,评选本企业的先进班组,对先进班组和班组长进行适当奖励和鼓励。
第五十二条 班组的考核和评比活动,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既要与集团公司系统内外班组进行同类比较,也要注重培育本企业班组管理的特色,鼓励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
第五十三条 集团公司每年开展一次集团公司年度先进班组评选活动。连续三年被评为集团公司先进班组,集团公司将颁发奖牌,以资鼓励。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集团公司系统非生产性班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市供电公司低压配电设备定级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龙海市供电公司供电所管理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适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 设备定级的级别界定
3.1 一类设备:设备符合运行标准要求,标志及运行、检修、试验等基础资料齐全并与实际相符。
3.2 二类设备:设备存在一般缺陷,但不影响安全运行,基础资料基本齐全。
3.3 三类设备:设备存在重大缺陷,直接影响运行和人身安全,必须尽快处理的设备。
4 设备评定级周期
对农村低压电力设施(配电设备、配电室、低压线路、接户线、集表箱),评级周期为每年一次,在秋季或冬季进行。由乡村电管部组织,供电所负责实施。
5 设备评定级的原则
5.1 设备评定级单元划分原则
5.1.1 配电变压器以台为单元。
5.1.2 补偿电容器以个为单元。
5.1.3 接地装置以处为单元。
5.1.4 配电室(箱)以座为单元。
5.1.5 低压电力线路以条为单元。架空线路的条数是指从配电室(箱)外,第一基电杆的出线回路数。同杆架设的多回路线路,以每一回路为评级单元。地埋线路的条数是指从配电室(箱)直接引出的回路数。按公里计算完好率。
5.1.6 接户线:以条(回路数)为单元,按公里计算完好率。
5.1.7 集表箱:以个为单元。 对每个单元按照标准进行评价。
5.2 一个单元内重要设备元件同时有一、二类者应评为二类设备。
5.3 一个单元内重要设备元件同时有二、三类者,应评为三类设备。
6 设备评定级标准
6.1 配电设备
6.1.1 配电变压器
6.1.1.1 一类配电变电器
a、能持久达到铭牌出力;
b、变压器额定电压等级不低于运行电压;
c、线圈套管和绝缘油试验符合规程要求;
d、接地线连接良好,熔丝配置正确;
e、上层油温不超过85度;
f、技术资料正确齐全;
g、油位正常,无漏油现象;
6.1.1.2二类配电变压器
a、能达到一类a~e条标准;
b、技术资料基本齐全;
c、设备检修超周期,但不超过三个月者;
d、油位偏低,渗油较严重,但仍能看到油位。
6.1.1.3三类配电变压器
达不到二类配电变压器标准的。
6.1.2 补偿电容器
6.1.2.1一类补偿电容器
a、按照规定,定期进行了试验,并符合规程要求;
b、密封良好,外壳无渗油,无变形,无锈蚀,油漆完好;
c、资料齐全、正确,与现场实际相符;
6.1.2.2二类电力电容器
a、试验数据稍有变化,但符合规程规定;
b、电容器有轻微渗油和轻微变形。
6.1.2.3三类电力电容器
达不到二类设备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介质绝缘不良,超出试验标准;
b、漏油严重或有明显变形。
6.1.3 接地装置
6.1.3.1一类接地装置
a、接地引线和接地体连接紧固,接地体不外露残缺;
b、接地电阻定期测试,测试结果符合规程要求。
6.1.3.2二类接地装置
a、接地引线一般锈蚀,未固定牢固;
b、接地电阻基本符合规程要求,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
6.1.3.3三类接地装置
达不到一、二类标准的。
a、接地引线严重锈蚀或残缺不全;
b、接地电阻大于规程规定。
6.2配电室(箱)
6.2.1一类配电室(箱)
a、门窗完整,室内走道合乎要求;
b、进出线电气距离合格,导线绝缘良好,固定牢固;
c、一、二次配线整齐,截面合格,绝缘良好;
d、开关、熔断器容量配套,接触良好,元件无损坏;
e、接地装置合格;
f、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
g、表计齐全,接线正确,计量准确;
6.2.2二类配电室(箱)
不够一类标准,又不存在三类缺陷者
6.2.3三类配电室(箱)
a、漏雨、缺门窗;
b、进出线绝缘老化、露芯、对地距离低于2m;
c、一、二次配线露芯,接头裸露,截面不符合要求;
d、闸刀开关无把手,瓷底胶盖破损,接触点严重烧伤,螺栓无法紧固;
e、保护设施不合格,影响人身、设备安全;
f、应接地部分未接地;
6.3低压电力线路
6.3.1一类低压电力线路
6.3.1.1架空线路
a、水泥电杆混凝土无严重脱落、露筋;
b、导线截面和弧垂符合要求,每档内一根导线的接头只能有一个;
c、导线束型号及技术参数能满足运行需要,无过热现象;
d、导线束外皮无机械损伤,绝缘良好;
e、横担符合规程要求,上下倾斜不超过30mm,横担无严重锈蚀;
f、瓷瓶无破损和歪斜,绑线无松脱;
g、拉线无严重锈蚀、断股、有拉线绝缘子;
h、线间、交叉跨越及对地距离符合要求。
6.3.1.2地埋线路
a、分线箱安装牢固,所装设备符合要求;
b、露出地面部分有保护。
6.3.2二类低压电力线路
达不到一类标准,又不存在三类缺陷者。
6.3.3三类低压电力线路
6.3.3.1架空线路
a、水泥电杆混凝土严重脱落、露筋;
b、导线用破股线或铁线,导线断股一处超过两股,弧垂不平衡,有混线的可能;
c、导线束型号及技术参数不能满足运行需要,有过热现象;
d、导线束外皮有机械损伤,绝缘层有破损现象;
e、拉线断股并严重腐蚀,未装绝缘子或绝缘已破损失去绝缘作用;
f、导线对地距离低于规定值的80%,交叉跨越不符合规程要求。
6.3.3.2地埋线路
a、接线箱漏雨,电器设备破损;
b、出土外露部分无保护。
6.4、接户线
6.4.1一类接户线
a、导线截面符合标准,绝缘良好;
b、横担牢固,绝缘子完好;
c、档距、线间距离及导线对地距离符合标准。
6.4.2二类接户线
达不到一类标准,又不存在三类缺陷者。
6.4.3三类接户线
a、导线截面小于2.5mm 2,绝缘老化并有露芯;
b、无支持绝缘子,或绝缘子破损;
c、线间或与广播线、有线电视线、电话线等有搭连;
d、导线对地距离小于2m,又无防护措施;
e、挂钩接线。
6.5集表箱
6.5.1一类集表箱
a、表箱固定牢固,无锈蚀,距地面距离合格,接地良好;
b、表计齐全,接线正确,计量准确;
c、配线整齐,导线截面合格,导线敷设固定可靠,标志清晰,绝缘良好;
d、漏电保护器动作灵敏可靠;
e、刀闸、熔断器容量配套,接触良好,元件无损坏。
6.5.2二类集表箱
达不到一类标准,又不存在三类缺陷者。
6.5.3三类集表箱
a、表箱锈蚀严重、漏雨;
b、配线绝缘老化、露芯、接头裸露,截面不符合要求;
c、刀闸开关,接触点严重烧伤,螺栓无法紧固;;
d、漏电保护器动作不可靠,影响人身、设备安全;
e、应接地部分未接地。
7设备评定级的程序及注意的事项
7.1供电所按公司下发的设备评定级工作计划和评定级标准,在乡村电管部组织下,各供电所所长、安全员、技术员等组成的设备评定级小组,按周期对所管理的低压设备进行评定级,并计算设备完好率。
7.2根据设备状态情况填写设备定级记录,其主要内容有:变压器容量、补偿电容容量、接地电阻、低压线路长度、配电室(箱)个数、接户线长度、集表箱数量及状态等情况。
7.3评定级记录及台帐中所有线路设备参数必须与实际相符,并与现场保持一致。
7.4每个设备单元评定结束后,根据设备评定级记录按照本设备定级标准对设备进行定级。
7.5设备评定级时要充分考虑设备实际运行状态,使一、二、三类设备与定级管理办法中标准保持一致(如设备上存在紧急、重大类缺陷的则不能评为一类等)。
7.6在设备评定级时如果发现三类设备,要及时消除或上报升级计划,同时要向公司乡村电管部、安质部上报三类设备明细表。
7.7设备评定级结束后,及时对设备完好率、设备缺陷进行统计,并将有关设备评定级报表及时上报公司乡村电管部,报表应与记录中内容相一致。
7.8根据设备评定级中发现的设备缺陷,编制升级计划上报乡村电管部,乡村电管部综合平衡,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下达改造计划,供电所根据公司下达的改造计划,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进行改造,使设备完好率达到100%的要求。
第9篇 市供电公司科技工作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技部专责人、各部室、供电所科技专责人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2 职责
2.1职能关系
2.1.1公司成立由公司经理负责的科技工作管理小组,决策批准较大科技成果的成果评定,奖励意见,生技部为日常业务管理部门。
2.1.2生技部、各部室、所及主要生产班组应制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开展科技管理工作。
2.2生技部专责人的主要职责
2.2.1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受上级部门的指导。
2.2.2负责编制科技工作年度计划,经专业技术小组评议,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2.2.3在实际中有关合同、协议的签订等,见龙海市供电公司《科技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科技成果推广及转化管理办法》、《科技进步奖励办法》。
2.2.4负责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
2.2.5负责组织公司技术革新和科研项目研究、申报、立项和分工协调,协助项目实施单位解决有关问题。
2.2.6受理生产方面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革新申请,及时提请公司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审理。
2.2.7受理科技论文的整理、汇总并组织评审。
2.2.8组织国家、省、市及公司内部科技成果在我公司的推广应用。
2.2.9参加科技成果的验收鉴定和评审工作。
2.2.10受理电力科技情报的日常工作。
2.2.11按上级要求,填报各种报表,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2.2.12负责组织公司科技先进个人与先进单位的评比工作。
2.3部室、所科技专(兼)责人职责
2.3.1在部室、所领导下开展工作。
2.3.2负责征集上报本部门的技术改进、革新项目和年度工作计划,经部室、所审核报公司,并根据下达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按照《科技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向生技部报技术资料。
2.3.3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
2.3.4负责办理部室、所科技项目的分工协调,协助项目承担班组解决有关问题。
2.3.5负责办理部室、所科技成果的申报,参加成果的验收,并协助奖励评审工作。
2.3.6受理部室、所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革新申请,及时提请部室、所审议后报公司。
2.3.7按公司要求报各种报表。
3.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与方法
3.1电力科技管理内容
3.1.1赶超国际国内供电技术水平。
3.1.2合理开发利用能源,节约水、油、电。
3.1.3增强供电现代化与自动化水平。
3.1.4解决电力生产、基建、用电工程的技术关键。
3.1.5改进设备、仪器、工具、材料,提高装备水平。
3.1.6降低劳动强度,改善劳动环境和职工安全、卫生条件。
3.1.7提高设备安全与经济运行水平。
3.1.8实现管理现代化,用科技手段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1.9安全文明生产治理整顿,防止环境污染。
3.2科学技术计划管理
3.2.1管理任务
3.2.1.1从供用电实际出发,确定科学发展方向及近期科技攻关项目。
3.2.1.2合理使用科技经费。
3.2.1.3组织好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协调。
3.2.1.4安排好科技香米的开发、引进、推广和协作。
3.2.2编制科技计划的依据
3.2.2.1国内外电力工业科技发展动向和我省、市的主要技术政绩。
3.2.2.2为我公司电力生产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3.2.2.3以龙海电网科技发展规划为依据,开展课题攻关。
3.2.2.4协作部门研究的课题项目。
3.2.2.5群众性科技项目和合理化建议。
3.2.2.6现代化管理中科技配合的部分。
3.2.2.7生产中遇到的技术管理关键。
3.2.2.8需要通过科研解决的设备缺陷,设备增容和设备完善化。
3.2.2.9提高安全性、经济性科研项目。
3.2.2.10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项目。
3.2.2.11完善测试手段和提高测量精度的科研项目。
3.2.2.12生产辅助部门提出的科研课题。
3.2.3科技计划管理
3.2.3.1编制科技计划时,项目应具有可靠性和必要性,效果和经济效益明显,投资要节约,技术要先进。
第10篇 海龙供电公司干部管理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干部管理职能、干部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干部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适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通知》
济南供电公司《干部管理标准》
3 管理职能
3.1 主管部室
人事部是公司干部管理的主管部门。
3.2 职责
3.2.1 负责中层干部的考察和任免工作。
3.2.2 负责干部调配工作。
3.2.3 负责干部奖惩工作。
3.2.4 负责干部培训工作。
3.2.5 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3.2.6 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3.2.7 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拨、上报工作。
3.3 权限
3.3.1 有权了解干部的德才等各方面的情况。
3.3.2 有权提出干部任免、调配、奖惩的意见。
3.3.3 有权提出调整和充实领导班子的意见。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干部任免
4.1.1 中层干部由经理提名或党委推荐人选,经人事部考察,竞争上岗的中层干部由参评小组提出意见,并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交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行政中层干部由经理聘任,以公司行政文件公布,党群中层干部由党委任命,以公司党委文件公布,然后报市公司人事部备案。
4.1.2 干部任免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4.2 干部调配
龙海市供电公司2006-12-01发布 2007-01-01实施
q/302z-203.001-2007
4.2.1 本单位内部的干部调出,首先由本人申请,说明原因,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部核实,然后经公司党委会或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报市公司人事部批准,方可办理调出手续。
4.2.2 本单位内部干部调动,首先由需要调入或调出的单位,提出意见报人事部,人事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意见征得分管领导的同意后由公司党委会或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后,方能办理调动手续。
4.2.3 人事部每年向市公司人事部提出大、中专生需求计划。根据市公司下达的大、中专生分配计划,接收和安排大、中专生的工作。
4.2.4 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士兵由龙海市安置办负责分配,人事部按照市公司下达的接收计划进行接收安置。
4.3 干部考察
4.3.1 干部考察是经常性的工作,通过不同形式和渠道,随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状况和表现,考察工作是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4.3.2 干部考察主要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表现。考察分为平时考察、集中考察、跟踪考察和年度考核。
4.3.3 干部考察工作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了解干部的实际表现,防止偏听偏信,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4.4 干部奖惩
4.4.1 中层干部奖惩事项由分管领导提出,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核查并提出奖惩意见,提交党委会或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中层干部的经济处罚、政纪处分提交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诫勉、责令辞职、免职、党纪处分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
4.4.2 干部奖惩的材料及时存入本人档案。
4.5 干部培训
4.5.1 负责按照上级布置,组织干部参加各类培训。
4.5.2 配合有关部室提出年度干部培训计划。
4.6 干部考核
4.6.1 按照干部年度考核制度的规定,由本人写出年度述职报告,分别由分管领导填写意见并经公司党委研究后,做出考核结论。
4.6.2 按照中层干部离任审计的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对工作调动,职务变动的干部进行离任审计。
4.6.3 干部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依据。
4.7 干部统计
4.7.1 负责每年一次的干部年报工作。
4.7.2 统计工作要做到数字准确,分类清楚,上报及时,符合上报规定。
龙海市供电公司2006-12-01发布2007-01-01实施
q/302z-203.001-2007
4.8 档案管理
4.8.1 干部档案由人事部负责管理。
4.8.2 干部档案的保管工作,主要是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和补充。
4.8.3 负责建立干部档案借阅制度,严格借阅手续。
4.9后备干部管理
4.9.1 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民主推荐提出名单。
4.9.2 人事部将进行全面考察,写出考察材料并征求公司领导意见后报公司党委集体讨论,确定公司级后备干部名单及中层后备干部名单。
4.9.3 按照市公司要求呈报人事部,同时有侧重的培养、锻炼。
4.9.4 人事部结合每年考察领导班子,对后备干部重点考察,提出使用意见,并根据考察情况进行调整充实后备干部名单。
4.9.5 建立后备干部考核档案,后备干部的各种表格、材料齐全。
4.10 干部日常管理工作
4.10.1 负责办理干部的离、退休手续。
4.10.2 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考试、考核、评审、申报等工作。
5检查与考核
5.1 干部管理工作由市公司人事部负责检查并对下达的指标进行考核。
5.2 干部管理日常工作由党委书记负责检查考核。
5.3 本标准执行情况按公司业绩考核办法进行奖罚。
第11篇 海龙供电公司劳动管理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我公司劳动组织、劳动定额、定员、职工考勤、劳动合同、用工的管理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的劳动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修订,适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劳动法》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
《劳动保险文件汇编》
3 管理职能
3.1 劳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改进劳动组合,合理使用劳动力,保障职工的健康与安全,不断提高劳动效率,保证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全面完成,并使职工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逐步增加收入。
3.2 我公司劳动管理实行公司、部室、班组三级管理。多种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层次。
3.2.1 人事部职责
3.2.1.1 人事部是全公司劳动管理的职能部门。
3.2.1.2 负责编制和贯彻劳动计划,进行劳动统计和分析,不断完善劳动管理的标准和制度。
3.2.1.3 负责劳动定编、定员和劳动定额的制定和管理。
3.2.1.4 负责改进劳动组织,合理调配劳动力。针对劳动管理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职工出勤率、工时利用率和工作效率。
3.2.1.5 经常进行劳动纪律教育,维护劳动纪律,执行劳动纪律考核与奖惩。
3.2.1.6 负责劳动保护标准的正确执行,并检查合理使用的情况。
3.2.1.7 组织职工的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工作。
3.2.1.8 办理职工请假、退休以及劳动保护等项工作。
3.2.2 部室职责
3.2.2.1 部室是劳动管理的组织实施单位,应按照公司规定做好本单位的劳动管理。
3.2.2.2 认真执行公司下达的劳动计划,按定编、定员、定额组织生产,并检查、考核所属班组的执行情况。
3.2.2.3 负责提出本部室劳动组合的改进意见,在部室范围内合理调配劳动力,不断提高职工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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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工时利用率和工作效率。
3.2.2.4 加强劳动纪律教育和管理,严格进行检查与考核,使职工自觉遵守工时纪律、生产纪律和组织纪律。
3.2.2.5 按照教育培训计划,抓好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术考核。
3.2.2.6 建立健全劳动管理台帐,做好基础资料的统计管理。
3.2.2.7 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3.2.3 班组职责
3.2.3.1 班组是企业劳动管理的最基层单位,是企业做好劳动管理的基础。
3.2.3.2 负责贯彻执行劳动定额,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3.2.3.3 加强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工时纪律、工艺纪律和组织纪律,保证班组出勤率。
3.2.3.4 加强技术培训,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高职工技术素质。
3.2.3.5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安全作业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3.2.3.6 做好劳动管理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工作。
3.2.3.7 正确执行劳动考核与奖惩规定。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劳动组织
4.1.1 根据合理分工与协作的原则,我公司劳动组织为公司、部室、班组三级管理形式。
4.1.2 公司一级是我公司最高权力管理机构,由公司领导、副总师以及职能部室组成,以公司为中心,对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统一指挥和管理。各职能部室按职责分工,为公司领导起参谋职能作用,对部室起业务指导作用。
4.1.3 部室是我公司二级机构,实行生产区域管理,是我公司组织生产的基本单位,由部室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组成生产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指挥生产车间、生产工地的生产活动。
4.1.4 班组是我公司内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层组织,是部室的组成部分,由班长和班组民主管理员组成管理机构,组织、指挥班组人员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任务。班内人员应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可根据生产需要,划分作业小组,合理组织生产。
4.1.5 按国家规定,我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组织生产以八小时为一个工作班次,运行等岗位实行轮班制度。全公司职工应遵守工作制度。
4.1.6 每个岗位人员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技术,熟悉专业知识,达到一专多能,一工多艺,不断提高技术素质,适应生产技术发展的需要。
4.2 劳动定额
4.2.1 劳动定额是我公司编制定员,合理组织劳动、核算劳动成果的重要依据。我公司的劳动定额是依据历史先进水平和当前实际耗用工时情况,按照“经验估计法”和“统计分析法”制定。
4.2.2 劳动定额的修订和实施按qg-jdj-16.001-89《定额管理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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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劳动定员
4.3.1 劳动定员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做好编制定员工作对于提高企业素质,深化企业改革,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具有重要意义,各部室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
4.3.2 我公司编制定员方案,是依据原劳动部、电力部颁发的劳部发[1994]488号《关于发布〈供电劳动定员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按集团公司有关编制定员方面的具体规定,结合我公司生产规模、生产任务和生产条件制定。
4.3.3 编制定员方案由人事部负责拟定初步方案,经公司研究确定、报市公司人事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4.3.4 定员方案经核定下达,要严格执行,各部室可在不突破编制定员总数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内部生产岗位定员。对管理岗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定员方案,不得擅自设岗增人。
4.3.5 部室内部机构编制的调整,由部室提出意见,报人事部审查,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4.3.6 公司编制定员方案,每年修订一次。各部室要根据生产规模及生产条件变化情况,将专业岗位变化情况及时汇总报人事部,以便修订定员方案。
4.3.7 编制定员方案的贯彻实施与经营责任制挂钩,并严格组织考核。各部室要明确职责范围,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4.3.8 各单位超定员标准的富余人员,要从原岗位上分流出来,除由公司统一安置充实其他的生产岗位外,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可通过开辟新的经营项目等手段,妥善安置富余人员。
4.4 职工考勤、请假管理。
4.4.1 公司职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先请假,在工作时间内不干私活、不办私事、不脱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各单位应对本单位职工严格考勤,借调人员由借入单位负责考勤。发现违反劳动纪律情况者,每人次扣罚100元,单位主要负责人联责扣罚100元;年内无故迟到、早退3次或旷工满一天者,按照下岗规定执行,其所在单位按公司业绩考核办法联责考核。
4.4.2 各单位应设立兼职考勤员。考勤员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表报送人事部,考勤表要由负责人签字,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填写考勤表。发现考勤表弄虚作假的每人次扣该单位业绩考核分5分,不按时交考勤表的每次扣该单位业绩考核分1分。
4.4.3 请假手续
4.4.3.1 准假权限:职工请假三天以内由单位负责人审批,连续请假三天以上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提出意见,人事部审批。中层干部休假、外出学习、培训,到人事部填写《龙海市供电公司干部外出申请单》,各单位正职由公司经理审批,副职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职工请假外出三天以内的,需填写《龙海市供电公司职工请假单》,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单由各单位留存备查。请假连续三天以上的,填写《龙海市供电公司职工请假单》,由各单位提出意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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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部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单由人事部留存。职工因公外出应填写《人员外出工作安排表》,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工作完成后,应及时返回单位上班,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女职工有未满一周岁婴儿者,每天上、下午各有一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不含路程时间),多胞胎婴儿每多一胎每次多三十分钟,超出时间按迟到、早退处理。职工要按公司规定的休班时间休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休班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4.3.2 病假。职工患病需要休息的,需取得乡(镇)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办理请假手续。病假期间,工资按日计发,奖金按公司业绩考核规定执行。
4.4.3.3 事假。职工请事假,办理请假手续。事假期间,工资按日计发,奖金按公司业绩考核规定执行。
4.4.3.4 产假。女职工休产假,办理请假手续。产假五个月。工资照发,奖金按公司业绩考核规定执行。
4.4.3.5 婚假:职工结婚,办理请假手续。假期三天,男女双方晚婚的,增加婚假十四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另给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公司业绩考核规定执行。
4.4.3.6护理假:男职工的配偶晚育的,给予护理假七天,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奖金照发。
4.4.3.7 丧假:职工直系供养亲属丧亡需本人料理者,办理请假手续,假期三天,工资奖金照发。
其他假期,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4.4 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因工作需要安排上班者应进行考勤,无故不到者按旷工处理。
4.4.5 职工进行补休时,一天以内要取得班长同意,一天以上的要取得部室负责人同意,否则按旷工论处。
4.5 转正定级。新进人员见习期结束后,由人事部进行考试考核,双考合格者,由所在单位填写转正定级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对于双考不合格的,要延期转正。
4.6 劳动合同管理
4.6.1 劳动合同的签订
4.6.1.1 劳动者在同一时期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与招用的再就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检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6.1.2 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由本人签字,他人代签一律无效。
4.6.1.3 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劳动合同生效时间。
4.6.1.4 由市公司任命的现职领导干部,均与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6.2 合同签订期限。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6.3 约定试用期。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
4.6.4 劳动合同变更
4.6.4.1用人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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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2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给劳动者
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6.4.3 调整了企业法人代表时,应及时办理换发《授权委托书》。
4.7.2 退休、退职条件
4.7.2.1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4.7.2.2 从事线路工作或其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者,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工人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
4.7.2.3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工人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4.7.2.4 因工致残,由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4.7.2.5 虽不具备退休条件,但有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退职手续,并按规定发放生活费。
5 考核与奖惩
5.1人事部为本标准考核的职能部门,企划部为综合考核管理部门。
5.2 本标准执行情况按公司业绩考核办法进行奖罚。
第12篇 a物业公司环境管理类标准
物业公司环境管理类标准
1.目的
建立物业统一的环境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各地区物业公司住宅项目的环境管理。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物业商业和住宅项目。
3.管理标准
分项内容服务标准
乔木养护:
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水分充足,无枯死
保持植物生长特性的树形,无明显徒长枝和过密的内膛枝;整形修剪效果要与周围环境协调
通风良好,主侧枝分布均匀;无违背生长特性以外的枯枝、黄叶片
建立乔木台帐,大型乔木悬挂铭牌,铭牌内容含有乔木名称、产地、属性、科目等
非观果类乔木不挂果
当年生枝条开花的乔木越冬重剪,保留部分主侧枝
有防暴风雨措施,受外力影响歪倒乔木在外力结束后,现场应放置提示标识,及时扶正,最长不超过一周
每年施有机肥一次,施肥深度不少于30厘米
灌木养护:
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水分充足,无枯死
无枯枝枯叶,无缺苗死苗,无黄土裸露,超长15厘米即修剪
预留观花的灌木,保障开花繁茂,枝条不过于杂乱
越冬重剪不得防碍观瞻,保留部分主侧枝
草坪养护:
生长旺盛,叶色浓绿,总体平整
草坪覆盖率达到98%以上,无明显黄土裸露
抽查的草坪范围杂草率低于3%,纯度97%以上
被外力破坏,因情况而定修复时间,现场应放置提示标识,最长不超过一周
总体高度10厘米以下,草边切除整齐,不入路牙、花丛,总体平整
根据草坪生长习性及当地气候情况,施肥采取少量多次进行
草花养护:
无残花黄叶,无高出花面的杂草
花盆摆放整齐,盆内无杂物,最外一圈盆面整洁美观,整个花坛待换花不超过1/2
地栽草花生长良好无杂草秃斑,边界分明
无明显病虫害
无缺水干旱现象
病虫害防治:
乔木病虫危害率不超过8%,单株受害率不超过8%
草花病虫危害率每百平方米不超过5%
灌木病虫危害率不超过5%,单株受害率不超过5%
草坪病虫危害率每百平方米不超过3%
消杀:
按消杀计划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并有评估记录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部分无白蚁害
物业公司应每年制定消杀计划,并执行
无明显的鼠洞、鼠粪、鼠路
投放消杀药品的场所必须设置醒目、符合消杀工作要求的警示牌,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
楼层清洁:
擦地时,须放置“小心地滑”等提醒警示牌,直至地面干燥
地面洁净无污渍、烟头、水渍、纸屑
3米以下墙面无污迹、灰尘,无乱贴乱画
消防设施设备表面无灰尘、污渍
采光窗定期清洁,明亮无污迹
楼梯扶手干净无明显脏污
天花无蛛网、积尘,贴脚线无积尘;无卫生死角
水景清洁:
目视水池清澈见底,水面无杂物
采用石材铺装的池底无沉淀物,池壁无污迹
公共区域清洁:
道路无明显垃圾杂物,无积水
各种装饰物、标识牌表面无污迹、积尘、蛛网
各地下管井、管道通畅无堵塞,无异味外溢
外露的管道表面无积尘、蛛网;园区垃圾桶内垃圾量不超过3/4,旁边无堆放垃圾,桶身洁净无污迹,桶内无异味
游乐设施每日清洁,每周2-3次消毒,设施表面光亮无污渍、锈迹,游乐场内无垃圾
路灯灯柱表面无污迹,无蛛网
天台、雨棚表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青苔
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
公区内无卫生死角
北方地区,雪后需及时清理积雪,确保下雪及雪后业主的出行方便,并在相应场所设置“小心路滑”提醒标识牌;同时根据需要,在单元入口设置防滑垫;及时清除出入口和路径上方的积雪和冰凌或有其它防止雪块滑落伤人的措施
室内公共区域门窗玻璃、石材墙壁、扶手等白布或白色纸巾擦拭50公分内不变色
设施表面无灰尘、污渍,无乱画乱贴,无锈迹
垃圾清运:
垃圾房垃圾每日清运,地面干净无污渍,无异味
垃圾收倒过程不干扰用户正常工作、生活
垃圾房每日进行四害消杀
办公环境:
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地面洁净光亮无垃圾、污渍
垃圾桶日产日清,无污渍、异味
门窗洁净明亮无灰尘、污渍
办公设施设备及附属设施洁净无灰尘、污渍
标识牌表面无灰尘、污渍
卫生间干净整洁无异味,台面无水迹
内务管理:
保洁、绿化工具、设备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统一存放于指定的干燥场地,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标识清楚,存放不能有碍观瞻
机械性工具应做到定期维护保养,或与厂家签订维保合同,实施监控并记录。确保连接部位无异常、机油不发黑且无明显浑浊现象、动作无异音、操作灵敏,机身清洁
休息房间应保持干净、整齐、无异味、无乱挂乱放乱贴等现象
农药、清洁剂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存放位置符合消防要求
机具所需的机油、汽油应隔离存放,周边有禁烟标识及禁火标识,并有危险品的标识
外立面清洗:
外立面根据物业服务合约约定提供外墙清洗服务,结合外立面材质、气候情况定期清洗,同时所选用的清洗单位具有高空外墙资质且作业人员购买保险等手续
第13篇 大唐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班组建设和管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较高的班组群体,提高班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基层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班组是指“为了完成某项工作任务,实现共同的工作目标,按照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原则,由一定数量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集体”。
第四条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各项工作的基础和落脚点,是三个文明(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第一线,加强班组标准化管理是集团公司系统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到安全管理规范化,生产管理精细化,综合管理简易化,职工培养个性化,业绩考核指标化,全面推行标准化作业,努力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实现社会、企业、员工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 班组标准化管理目标
(一)遵纪守法:遵守党纪、国法和厂纪、厂规,无职工受到刑事拘留及以上处罚和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无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
(二)安全生产:职工控制差错,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人身轻伤和障碍,建设无违章班组。
(三)标准化作业: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本企业发布的企业标准、“两票”(工作票和操作票)、“三制”(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定期试验切换制度)和设备缺陷管理等规章制度,两票合格率100%,班组所辖一类设备完好率和消缺率100%。
(四)定置管理:班组台帐、记录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文件资料分类管理;桌椅物品、工器具、备品备件摆放整齐,放置有序,实行定置管理;现场检修实行定置管理。
(五)清洁生产:班组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进入生产现场正确规范地佩戴安全帽;作业环境符合职业健康卫生要求,推行清洁生产,现场和维护室等环境清洁;出勤率达95%以上,全面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六)职工培训:全员岗位培训率100%,各工种持证上岗率100%,年度安规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建设学习型班组;
(七)人才开发:建立班组梯队建设,充分调动班组长和员工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提供锻炼的舞台,为班组建设提供良好的氛围。
(八)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关心员工职业压力和身心健康,实行民主管理,建设文明班组。
第二章 机构与管理职责
第七条 集团公司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借鉴“三标一体化”(iso9000/14000和ohsas18000)等现代化管理理念,指导系统各企业班组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八条 分支机构、子公司负责督促、指导、检查、考核所管理企业班组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九条 基层企业负责制定本企业班组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班组管理激励和约束机制,组织开展班组综合评比。
第十条 车间(或部门,下同)按照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和本企业对班组建设的各项要求,负责制定班组管理细则、工作定额、质量标准和业绩目标,组织班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检查、指导班组管理工作,督促班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互查和整改,组织班组管理经验交流、业绩考核和奖惩。
第十一条 班组负责执行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和本企业制订的管理制度和企业标准,以及本车间的各类管理办法。落实岗位职责,规范过程控制,强化目标考核,全面推行标准化作业。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
第三章 班组长职责
第十二条 根据发展战略和管理制度,按照有利于组织生产、方便专业化管理的原则,系统各企业负责本企业班组的总体设置,确定班组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根据本企业班组的总体设置要求,车间负责班组的组建和管理。成立以班组长为首,包括副班组长或技术负责人、党小组长、工会小组长、团小组长为成员的班组管理集体。班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兼职的“六大员”:标准化管理员、安全员、培训员、材料员、考勤员和政治宣传员。“六大员”的产生由班委会提名,班组成员讨论通过,也可直接由群众选举产生,共同参与班组的管理。
第十四条 班组长任职条件
(一)三个能力。一是现场指挥能力,能带动班组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班组始终保持昂扬的战斗力。二是组织管理能力,使班组成为以人为本、具有较强凝聚力的集体。三是创新能力,学习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具,不断提高班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
(二)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办事公道;
(三)具有3-5年工作经验,熟悉本班组相关专业和所管辖的设备系统,具备中级工以上水平或初级以上职称,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
第十五条 班组长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和本企业管理制度和企业标准,组织制定、落实本班组管理办法、操作细则和工作计划;
(二)在车间的领导下,负责班组的生产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班组生产任务的实际需要,负责班组人员工作安排和生产中工器具的调配使用,全面完成班组生产、经营、管理目标;
(三)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岗位练兵、安全分析、事故预想、缺陷管理、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节能降耗、成本核算等活动,加强班组团队精神和文化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班组经济效益;
(四)负责班组安全管理和生产管理,主持班前会和班后会,杜绝和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实施文明生产和标准化作业;
(五)负责班组的定置管理。所有物品摆放有序,标识清楚显眼;
(六)实施班组民主管理,按照班组内部考核规定,搞好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金分配,做到公正、公平、合理、公开。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本企业和本车间“两措”(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下同)计划及安全性评价整改计划,班组安全工作做到“六同时”(计划、部署、实施、检查、改进、考核生产工作时有安全内容),对安全生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确保班组无违章行为。
第十七条 加强人性化安全教育。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做到人人事事保安全。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的转变, 尽快做到“我会安全”。
第十八条 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班组人员要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对危险点(源)进行辩识,建立班组较大危险源(危险点)库,对安全隐患和习惯性违章现象进行分析和监控,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实施系统预防,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夯实班组安全基础。
第十九条 班组安全、起重工器具(电气绝缘工器具、手持电动工具、安全带、安全帽、手动葫芦、千斤顶、钢丝绳扣、u型环等)、仪器、仪表按规定正确使用,保存完好,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要有检验合格证且放醒目处。电气作业、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焊接作业、机械作业、特种作业、水上和水下作业、泄洪和溢流等特殊作业规程规范齐全并严格遵照执行。特殊作业人员应接受严格的职业培训,并具有相应的有效资格证书。
第二十条 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运行班组每个轮值进行一次安全活动),传达、学习有关法规、制度、规程、标准等,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讲评本班组近期安全工作情况,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部署近期安全工作计划;其内容还可以安排检查安全工器具、作业环境,收编危险点,评价个人差错控制情况,采取安全知识现场抽问、演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内容。车间及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活动要联系实际,注重实效。
第二十一条 班组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运行和检修班组要结合本地区季节特点和事故发生规律,开展春、秋等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查思想、查《规程》、查习惯性违章、查隐患、查标准化作业的薄弱环节,认真落实安全性评价、经济性评价整改要求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整改要求。
第二十二条 开展安全性评价。定期对班组作业环境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条件、工器具性能、人员精神状态等潜在因素进行分析、排查,并积极整改,使安全状况始终做到可控、在控。
第二十三条 严格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器材、设施齐全,设计、安装、保管、试验、维护符合有关标准要求。重点部位(汽机油系统、燃油系统、电缆沟、氢气系统、锅炉制粉系统、电气设备、蓄电池室、氧气、乙炔、化学药品存放场地、煤场及输煤系统、集控室、计算机房、通信系统、档案室等)防火措施完善,并具有相应的功能和容量,处于正常备用状态。班组成员要全部学会并掌握使用消防器材,义务消防队员按要求定期参加消防演习和训练。
第二十四条 重视职业健康卫生和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卫生和劳动保护是班组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要积极做好职业健康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以防尘肺病、防噪声、防触电、防高温中暑、防射线伤害等为重点,严格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管理,按规定为职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完善各类防护措施,做好职业病的群防群治工作,保护职工身心健康。
第二十五条 班组新入厂人员(学校毕业生、复退军人、调入职工、新工人、代培生、实习生等)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实习,新上岗和换岗人员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外包工程人员同样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两票”管理规定。企业和车间应明确工作票签发资格和操作票批准权限,明确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和工作人的安全责任,明确操作票批准人、监护人、操作人的安全责任。班组要坚决杜绝无票作业、有票不遵、违规操作和习惯性违章行为。
第二十七条 认真执行“三制”管理规定。运行班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对设备巡回检查,做到设备缺陷从发现到登录直至消除及验证的闭环管理。交接班前,各岗位值班人员应对所管辖的设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交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情况。要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和轮换,做好事故预想,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第五章 现场“5s”管理
第二十八条 班组生产现场推行“5s”管理(整理、整顿、清理、清洁、素养):
(一)及时把工作场所内与班组生产、管理无关的物品坚决清理掉;
(二)工作场所内所有物品保管整齐有序,并进行必要的标识,严格核算、保管、发放(借用)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集中控制室和所有值班岗位的物品、工器具、家具、文件、资料、记录实行定置摆放、定员管理;
(三)班组值班室、交接班室、维护室、休息室做到“五净”(门窗、桌椅、文件柜、地面、墙壁干净),所辖生产区域现场管理无卫生死角,无积灰、积水、积油,无烟头、痰迹、杂物,设备、仪器、工器具、材料等保持清洁的状态;
(四)发现异常设备应及时修理并恢复正常,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
(五)不断提高职工综合素养,具备过硬的岗位工作技能。
第二十九条 设备检修和消缺做到“三无”(无油迹、无水、无灰)、“三齐”(拆下零部件摆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三不乱”(电线不乱拉、部件不乱放、杂物不乱丢)。检修现场每天打扫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六章 生产管理
第三十条 实行班前会、班后会制度。
(一)、运行值(班)接班前,要熟悉当值(班)的工作任务和设备运行方式。安排本值(班)操作任务时,要做好危险因素分析,安排安全防范措施。针对设备系统存在的缺陷,要加强巡视并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和危险点分析情况。检修班组在班前会上布置工作任务的同时,要交代安全防护措施和要求,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预控工作。
(二) 运行班后会要认真评价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规章制度、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检修班后会要认真总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安全、标准化作业、防护用品、工器具使用情况,以及安全保障和监督措施执行情况,查找问题和差距。班后会要对优秀作业职工进行表扬,对不安全问题和不规范作业及违章行为提出批评、整改。
第三十一条 运行班组当班出现异常以上的不安全问题,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运行分析制度的要求,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并将有关情况与接班班组交接清楚,应及时向车间汇报。
第三十二条 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班组定期做好设备保养和清洁工作,责任到人,及时发现设备缺陷,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设备缺陷,防止缺陷扩大,防范因缺陷导致的设备事故。对设备健康和缺陷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和监控。
第三十三条 建立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设备变更后,班组应及时做好记录,组织学习相关技术资料和运行人员技术交底,必要时应开展针对性培训工作。
第三十四条 加强经济性管理。车间要建立设备运行经济指标管理和考核体系,推行在线耗差分析和设备检修定额管理,逐级、逐项分解运行指标,组织班组开展小指标竞赛,切实整改经济性评价查出的问题。运行班组至少每月开展一次经济分析活动,努力降低能源消耗和发电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水平。
第三十五条 加强可靠性管理。车间要加强设备可靠性信息收集和分析,加强技术监督,研究影响机组可靠性和导致强迫停机的主要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班组要加强所辖设备运行维护和技术改造,提高设备可靠性,降低机组非计划停运次数和停运时间。
第三十六条 全面推行文明清洁生产。班组要加强所辖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达到设计出力,将污染消灭在生产过程之中,从源头抓起,保证设备清洁生产。
第三十七条 科学检修管理。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开展状态检修。在全面准确掌握设备状况的基础上,企业要积极推行“点检定修”等有效、实用、可靠检修技术。
(一)车间要对检修任务、检修准备、检修工艺和工序、检修过程、质量管理、修改调整、设备试运、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规程要求的情况和违规操作,应及时制止和纠正。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班组要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和检修工序工艺卡等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设备检修质量。
(二)检修班组要树立市场观念和效益意识,严格检修项目预、决算管理。在确保检修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核定检修作业所需工时,修旧利废,避免大拆大换,努力降低检修成本。
(三)检修工作结束后,车间应组织检修班组全面总结,评价检修质量,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检修技术和管理水平。
(四)车间要全面掌握设备原始技术资料、历史检修情况和现有健康状况,提出经济合理备品备件储备(包括轮换性备品、事故性备品等)计划。班组要协助车间编制物资储备定额,加强备品备件管理。
第三十八条 加强质量管理。班组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和本企业质量管理标准,组建qc小组,开展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积极推广适用于本班组的“零”缺陷管理等现代化管理方法。
第三十九条 车间要建立健全运行设备的事故预想,组织班组定期进行演练和考评。运行和检修班组人员应熟悉、掌握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和处置设备的异常运行状况,做到处变不惊、指挥有序、处置得法。
第四十条 运行和检修班组应配备常用救护药品和器材,班组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紧急救护和心肺复苏技术和操作方法,并经过模拟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七章 信息管理
第四十一条 文件资料记录简易化、档案化管理。班组应备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文件、资料、记录齐全,使用方便,查阅快捷。
运行和检修班组应配置以下法律、制度、标准、文件、资料: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集团公司和本企业颁发的相关管理制度、企业标准等;
(二)电力生产“两票”、“三制”等管理制度;
(三)电力运行规程;
(四)电力检修规程。
(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六)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七)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定;
(八)集团公司危急事件管理规定;
(九)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办法等。
运行和检修班组应配置以下台帐、图纸、资料:
(一)设备台帐和设备检修台帐;
(二)工器具台帐;
(三)备品备件台帐;
(四)设备系统图;
(五)检修图纸和资料;
(六)班组人员综合一览表等。
运行和检修班组要做好以下生产、管理活动记录:
(一)机组运行日志(运行班组)和班组工作日志(检修班组)(包括班前会、班后会等);
(二)班组人员考勤记录;
(三)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四)班组技术活动记录(包括技术培训、技术竞赛、技术讲课、技术交流、技术分析等);
(五)班组管理会议记录(包括班委会、民主生活会、政治学习等)。
第四十二条 加强班组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管理。集团公司建设统一、高效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班组标准化作业数据库,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定期发布重要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安全生产信息,组织网上反事故演习,组织班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交流,对系统各企业的班组建设实施集团化管理。
第四十三条 系统各企业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组织班组开展网上安全技术培训、事故分析等。“两票”、“三制”、作业指导书、操作卡等作业程序、作业标准、工作记录等,要因地制宜、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班组法律、法规、文件、标准、资料等鼓励实行计算机档案管理,方便查阅和使用,提高班组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八章 员工培养
第四十四条 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需要,提出职工分类培养目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持证上岗;组织班组技能比赛,为人尽其才、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第四十五条 根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战略,结合企业发展要求和职工个人能力、特点和意愿,积极开展职工职业生涯设计;开展职业压力管理,加强交流与沟通,融炼企业文化和团队精神;结合生产需要,加强职工岗位培训和综合素质培养,选拔技术能手,培养复合型生产、经营、管理人才,使职工每3-5年平均提高一个技术等级,为职工职业生涯发展和潜能发挥创造条件。
第四十六条 车间要加强班组长培训,不断提高班组长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督促班组长积极履行职责,鼓励开展特色班组建设。车间和班组要积极组织职工学习法律、法规、标准、技术、管理等知识,按计划完成月度、季度和年度技术培训任务。班组人员全部按要求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持证上岗,做到“四熟”(熟悉设备系统,熟悉操作方法,熟悉岗位规范制度,熟悉作业标准)和“三能”(能分析设备运行状况,能及时发现设备故障缺陷,能正确迅速处理事故),熟知并准确识别和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十七条 班组人员工作岗位变动或新职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集团公司和本企业发布新的管理制度和标准,或原管理制度和标准经过修订的,必须对班组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鼓励班组开展竞争上岗和部分岗位定期轮换,培养职工竞争意识,拓展职工的知识面和多岗位就业技能。
第九章 民主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
第四十八条 民主管理。班组每月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听取班组长工作汇报,组织政治、业务、安全学习,贯彻企业职代会有关决议,落实车间工作计划要求,完善班组管理制度和经济责任制等。
第四十九条 班务公开。班组计划安排公开,考核和奖惩公开,安全情况公开,劳动竞赛公开,好人好事公开,评比先进公开,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班组凝聚力,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五十条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班组要定期组织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企业文化教育、厂规厂纪教育,关心职工生活,用高尚的精神培育人,用正确的理论引导人,创造和谐、愉快、高效的工作氛围,将班组建设成为具有奉献精神,纪律严明,技术过硬的战斗集体。
第十章 考核和评比
第五十一条 系统各基层企业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企业班组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每年定期对班组进行考核和评比,评选本企业的先进班组,对先进班组和班组长进行适当奖励和鼓励。
第五十二条 班组的考核和评比活动,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既要与集团公司系统内外班组进行同类比较,也要注重培育本企业班组管理的特色,鼓励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
第五十三条 集团公司每年开展一次集团公司年度先进班组评选活动。连续三年被评为集团公司先进班组,集团公司将颁发奖牌,以资鼓励。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集团公司系统非生产性班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4篇 南龙供电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南市供电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龙南市供电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电力部《电力系统职工教育暂行规定》(1995年9月)
电力部《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1996年)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2005 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职工教育管理制度》(2005年)
济南市《职工教育条例》(1990年7月25日济南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3 职责
3.1 职能与分工
3.1.1 人事部是我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归口负责职工教育培训的管理。
3.1.2 人事部是干部培训的主管部门。
3.1.3 各部室、公司负责本部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
3.2 责任与权限
3.2.1 职工教育专工
3.2.1.1负责职工教育培训规划、计划的编制。
3.2.1.2负责职工教育培训管理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的制订和修改。
3.2.1.3负责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实施的全过程管理。
3.2.1.4负责全公司性技术、业务培训班与讲座的组织实施。
3.2.1.5负责全公司性技术、业务比武的组织实施;负责选拔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比武。
3.2.1.6负责本公司职工成人学历教育的管理工作。
3.2.1.7负责系统内有关学校的实习安排、考核鉴定工作。
3.2.1.8负责本公司职工教育经费和职工教育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3.2.1.9负责职工教育的统计和年报工作。
3.2.1.10负责职工教育培训的调查研究、经验交流和信息反馈。
3.2.1.11负责全公司技术工人的等级考核及发证工作。
3.2.1.12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3.2.1.13有权根据需要调整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3.2.1.14有权负责修订职工教育培训管理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办法。
3.2.1.15有权对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奖惩建议。
3.2.1.16有权对职工转正、升级、晋级、调职、送培、能否独立工作、奖惩提出意见。
3.2.1.17有权参与审查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
3.2.1.18有权对龙南地区进网作业电工培训、考核的实施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
3.2.1.19按照管理权限和业务范围负责对局级干部、中层干部、一般管理人员和工人培训提出需求预测,并制定培训计划,批准后转人事部落实。
3.2.1.20根据培训计划负责组织、落实培训人员。
3.2.1.21对上岗和转岗人员,按计划由人事部下发培训通知。
3.2.1.22根据反馈的培训考试成绩,人事部负责对所分管人员的使用及待遇的落实。
3.2.2 各单位、部室
3.2.2.1负责提供本部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和有关资料。
3.2.2.2负责本部门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
3.2.2.3负责本部门职工培训档案的管理。
3.2.2.4负责推荐本部门职工进修和承接外来人员培训。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计划编制
4.1.1 编制计划的依据
4.1.1.1党和国家有关职工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
4.1.1.2上级对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指示、要求。
4.1.1.3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列入的职工教育培训任务。
4.1.1.4办学条件。
4.1.2编制计划的程序
4.1.2.1各部室11月上旬向人事部上报次年职工培训需求信息。
4.1.2.2人事部根据提供的培训需求信息,11月中旬编出次年公司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4.1.2.3分管经理审查同意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4.1.2.4公司教育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4.1.2.5公司教育培训计划上报济南供电公司教培中心,下达各单位、部室。
4.2计划实施
4.2.1基本要求
4.2.1.1突出针对性、系统性、实用性,注重能力的培养和技能训练。
4.2.1.2按照岗位规范标准的要求和生产、管理的实际需要进行,达到上岗条件。
4.2.1.3在职人员按国家规定的达标要求取得岗位证书,持证上岗。
4.2.1.4新职人员(包括转岗、晋升)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取得岗位证书后上岗。
4.2.1.5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制度”。
4.2.2 年度教育培训目标
4.2.2.1 职工教育、技术培训年、月度计划完成率95%以上。
4.2.2.2职工参学率和及格率95%以上。
4.2.2.3向上级单位各种培训班学员送培率100%。
4.2.2.4全员培训率60%以上,其中生产管理人员平均培训率60%以上(年培训率等于年累计培训
40学时及以上的人数占应培人数的百分比)。
4.2.2.5继续教育参学率不低于25%。
4.2.2.6上级下达或重新调整的教育培训目标。
4.2.3 实现计划的方法
4.2.3.1 根据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或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各项培训任务的具体要求、完成时间、负责单位、负责人和考核标准。
4.2.3.2 人事部为目标监督体系;各部室、公司组成目标保证体系,突出“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检验监督”三个管理环节,形成pdca循环,保证职工教育培训目标的实现。
4.2.3.3 人事部按月向各部室、公司下达培训任务,对全公司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每月考核一次,与公司业绩考核办法挂钩,实行奖惩。
4.2.3.4 全公司性技术、业务培训班与技术讲座管理
4.2.3.4.1人事部根据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生产需要组织技术、业务培训班与技术讲座。
4.2.3.4.2办班前十日,编制好培训班或讲座计划,报分管经理批准后下达。
4.2.3.4.3办班前七日落实培训地点、教材、讲课教师、参加培训班人员名单。
4.2.3.4.4培训班结束前按计划要求进行考试、考核。
4.2.3.4.5培训班结束后进行总结,提出奖惩意见。
4.2.3.5 全公司性技术、业务比武管理
4.2.3.5.1人事部根据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生产需要组织全公司性技术、业务比武。
4.2.3.5.2比武前一个月编制好比武计划,报总工审核、分管经理批准后下达。
4.2.3.5.3比武前十日各部室、公司经选拔确定参加公司比武人员名单,报人事部。
4.2.3.5.4比武结束后进行总结,确定比武名次,提出奖励建议和参加上级比武人员名单。
4.3 教育经费
4.3.1 人事部11月中旬编出公司次年教育经费年度计划,报公司企划部。
4.3.2 按上级成本项目规定开支范围使用教育经费。
4.3.3 对超计划和超使用范围的开支实行监督、控制。
4.3.4 对在职职工培训和技术比武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由人事部提出奖励意见,报经理批准后执行。
4.4 培训档案
4.4.1 本公司正式职工均应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并实行微机化管理,由职工所在部室、公司负责管理。
4.4.2 入档内容
4.4.2.1职工年内参加培训班40学时以上的培训内容、考试成绩。
4.4.2.2 职工年内参加各类技术、业务比武取得前三名的成绩。
4.4.2.3职工年内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岗位培训班的学习内容、考试成绩。
4.4.2.4职工进修或派出学习30学时以上的学习内容、考试成绩。
4.4.2.5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与成绩。
4.4.2.6 职工转岗、升岗、晋级考试成绩。
4.4.3 入档时间
上年度入档内容于次年1月份完成入档。
4.5 进网电工培训
4.5.1 培训
4.5.1.1人事部根据龙南市电工管理委员会提出培训电工名单,负责制订具体电工培训计划,并报龙南市电工管理委员会。
4.5.1.2办班前十日,人事部负责编制好培训班的教学计划,落实培训教材、讲课教师。
4.5.1.3培训班结束前,人事部负责按教学计划要求进行考试、考核。
4.5.1.4培训班结束后,人事部将考试、考核成绩报龙南市电工管理委员会。
4.5.2 年审
4.5.2.1龙南市电工管理委员会提出年审电工名单,通知人事部。
4.5.2.2考试前十日,人事部负责拟好试题,并印刷、密封分装。
4.5.2.3考试前五日,人事部安排好考场及监考人员。
4.5.2.4考试结束十五日内,人事部负责组织完成阅卷及登分工作。
4.5.2.5人事部将考试成绩报龙南市电工管理委员会。
4.6 信息管理与动态反馈
4.6.1 统计报表
4.6.1.1每月30日前,各班组将月度培训计划完成情况统计报表报所在单位、部室。
4.6.1.2每月3日前各部室、公司将上月月度培训情况统计表报人事部。
4.6.1.3按上级规定时间及要求,人事部填写公司年度职工教育报表及有关报表报上级主管部门。
4.6.1.4统计报表做到准确及时。
4.6.2 动态反馈
4.6.2.1每年12月5日,各单位、部室对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总结,报人事部。
4.6.2.2每年12月10日前,人事部对公司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总结,报分管经理。
4.6.2.3人事部随时收集培训动态,向分管经理汇报。分管经理批示后5日内下达贯彻。
4.6.2.4每年召开两次公司职工教育委员会会议,人事部汇报教育培训工作,公司教育委员会做出决定后5日内下达贯彻。
4.6.2.5坚持每月召开部室、公司培训员例会制度。
4.6.2.6坚持每月深入生产部室、公司进行现场常规培训检查制度。
4.6.2.7动态反馈做到准确、迅速。
4.7检查与考核
4.7.1 人事部主任负责检查考核,分管经理负责监督。
4.7.2 计划实施、教育培训目标、教育培训的实效和信息反馈处理情况,作为主要考核内容。
4.7.3 实行按月检查考核。
4.7.4 按照《龙南市供电公司业绩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15篇 园林公司食堂管理考核标准
园林绿化公司食堂管理考核标准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按罚款守则执行,注意食堂的清洁卫生,按公司标准就餐,做好就餐人员的记录,不许超标,否则扣2分。
2.非就餐时间不许外人进入食堂,外出要锁好门窗,否则扣1分。
3.非本公司或不应在公司就餐的人员,一律禁止在公司就餐,如有特殊情况在食堂就餐的,应收取就餐费,否则扣2分。
4.加强公司的菜基地管理,与植物园积极配合,做到适时耕种施肥,否则扣10分。
5.食堂所需材料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购进,否则扣10分。
6.投料标准、数量应记在公示板上,否则扣5-10分。
7.按就餐时间开闭食堂,没有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在工作时间就餐,否则扣1分。
8.不准非食堂人员自行在食堂开小灶,否则扣罚食堂管理员10-20分,扣罚当事人10-20分。
9.食堂的泔水杂物不准随意倾倒,应倒在远离食堂的指定地点,否则扣2分。
10.食堂的碗筷、刀、勺、案板等必须整洁,否则扣1分。
11.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安全,每次炊具使用后必须关好气阀、电源,否则扣2分。
12.食堂工作人员一定要杜绝浪费,严禁非正常用气、用电烧水、取暖等,否则扣2分。
注:各部门负责人违反规定按职工扣罚标准的150%进行扣罚。
第16篇 某某供电公司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管理标准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某县供电公司加强科学管理的需要而制定的。
本标准在编写格式和规则上执行《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以及《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dl/t600一996)。
本标准由某县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生产部起草。
主要起草人:陈军
审核:苏本宽
审定:陈元龙
批准:殷庆昌
本标准由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委托生产部负责解释。
某县供电公司企业标准
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管理标准
────────────────────────────────────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某县供电公司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的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85)水电生字第68号《关于颁发变电运行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1985-08-27
(80)电技字第26号《关于颁发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80-05-05
鲁电生「1994]586号《关于印发变电站无人值守集中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等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
3职责
3.1生产部、企划部、人事部、检修公司、调度所对变电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设备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实行专业管理。
3.2操作队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管理,在行政和业务上调度所的领导;在运行操作事故及异常的处理上受当值调度员统一指挥。
3.3变电运行操作队各级人员的责任与权限
3.3.1操作队队长
3.3.1.1队长是操作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全队的安全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在调度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操作队的全面管理工作并对调度主任负责。
3.3.1.2领导全队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所管辖变电站的安全、经济运行。
3.3.1.3领导全队人员完成现场培训计划,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全队人员技术素质。
3.3.1.4领导全队搞好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搞好团结、遵纪守法。
3.3.1.5负责大型停送电等复杂操作的组织落实及准备工作,并到现场亲自监督,确保操作正确无误。
3.3.1.6负责组织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事故及异常的处理,必要时应亲自到现场。
3.3.1.7负责组织本队事故调查、分析、上报工作,并负责对本队发生的事故制定出防范措施。
3.3.1.8有权单独巡视所管辖的变电站设备。
3.3.1.9有权检查监督全队人员的工作,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
3.3.1.10有权根据值班方式的要求编制操作队人员值班轮值表,并根据工作需要调配备值人员。
3.3.1.11有权召集非当值人员参加操作和事故处理。
3.3.1.12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向全队人员布置工作。
3.3.1.13有权参加设备检修、基建、更改工程的验收工作。
3.3.2操作队副队长
3.3.2.1在队长的领导下,认真负责地做好分管的工作,对队长负责。
3.3.2.2协助队长抓好全队的安全管理、运行管理、设备维护。
3.3.2.3协助队长组织好倒闸操作和事故及异常的处理。
3.3.2.4协助队长处理好全队的日常工作。
3.3.2.5协助队长组织政治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搞好队内团结。
3.3.2.6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职责,值班时,履行值班负责人职责。
3.3.2.7有权单独巡视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2.8有权根据分管的工作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考核意见。
3.3.2.9有权根据调度命令操作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2.10有权受理所管辖变电站的变电检修工作票。
3.3.2.11有权召集非当值人员参加操作和事故处理。
3.3.2.12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向全队人员布置工作。
3.3.2.13有权参加设备检修、基建、更改工程的验收工作。
3.3.3操作队技术员
3.3.1.1技术员是全队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全队的技术培训和所管辖变电站的技术管理工作。
3.3.3.2监督检查现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较大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监督、组织处理现场发现的技术问题。
3.3.3.3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技术资料记录、图纸的填写、审查分析、保持正确、完整、符合实际。
3.3.3.4负责编制、修改现场运行规程。
3.3.3.5按培训计划,完成全队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3.3.3.6新设备投运前,负责组织人员培训和考试。
3.3.3.7有权单独巡视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3.8有权对本队人员在运行维护、倒闸操作、事故处理等方面存在的技术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3.3.9有权检查各值的记录,并监督其填写正规,完整,对不符合要求者责令其纠正。
3.3.3.10有权检查全队人员现场培训完成情况,并向队长提出考核意见。
3.3.3.11有权根据调度命令操作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3.12有权受理管辖变电站的变电检修工作票。
3.3.3.13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职责,值班时,履行值班负责人职责。
3.3.4操作队值班负责人
3.3.4.1带领本值人员严格执行“安规”和各项规程制度。确保本值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3.3.4.2领导本值按调度命令,正确、迅速地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及异常的处理。
3.3.4.3领导本值及时发现或消除缺陷,做好设备维护工作。
3.3.4.4管理和审查本值操作票、工作票,并参加验收工作。
3.3.4.5审查本值记录,确保正确、完整、填写正规。
3.3.4.6带领本值人员完成培训计划。
3.3.4.7对本值运行管理、倒闸操作、事故及异常的处理,等各项工作负主要责任。
3.3.4.8有权单独巡视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4.9有权根据调度命令操作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4.10有权受理所管辖变电站的变电检修工作票。
3.3.4.11有权按有关规程规定和值班工作内容及要求向本值人员发布工作指令。
3.3.4.12有权拒绝执行明显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
3.3.4.13交接班发生疑问时有权向交班者提出,必要时向队长汇报。
3.3.5操作队值班员
3.3.5.1在值班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运行维护、倒闸操作、事故处理。
3.3.5.2负责按时巡视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3.5.3负责填写各种记录。
3.3.5.4负责检查、保管工具、仪表、钥匙、备件,发现丢失、损耗及时汇报并补充,确保充足好用
3.3.5.5有权单独巡视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5.6有权按规定和调度调度员的命令操作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5.7有权拒绝执行明显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
3.3.6操作队兼职司机
3.3.6.1负责值班车辆的驾驶和维护,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3.3.6.2按工作需要及时将工作人员运送至工作地点。
3.3.6.3有权驾驶领导指定的车辆。
3.3.6.4有权对车辆的管理、维护提出改进意见。
3.3.6.5有权拒绝执行明显违反安全规定的出车命令。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管理内容
4.1.1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维护管理和技术管理。
4.1.2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倒闸操作和事故及异常的处理,
4.1.3负责受理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检修工作票。
4.1.4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安全文明生产实施和管辖工作。
4.2值班方式
4.2.1操作队分3个值,每值为3人,分别为甲值、乙值、丙值轮流值班,每值工作24小时,休息24小时。其他各值均上白班,负责设备的巡视和维护,当值期间,负责监听电话,接受调度命令,进行临时的倒闸操作,处理事故及异常情况。处理操作队的日常工作,负责设备特巡。
4.2.2操作队值班轮值表由队长编制,报工区批准并备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4.3工作制度
4.3.1值班工作制度。
4.3.1.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经队长批准可找人代职,履行并接手续后方可离岗。
4.3.1.2必须保证通讯,并通工具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如发生障碍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不得随意关闭通讯工具,不得将值班车辆调做他用。
4.3.1.3值班期间、工作人员应衣着整洁、穿工作服。不准穿背心、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女同志留长辫应将其盘拉在头上。
4.3.1.4严禁乱拆设备进行试验。
4.3.1.5值班期间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在班上打闹或唱歌,不准用电话聊天。
4.3.1.6严禁酒后上班或在班上饮酒。
4.3.1.7夜间或星期天,如发生较大事故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队长或副队长。
4.3.1.8当值人员应保持值班室整洁,每日交班前应将值班室清扫擦洗干净。
4.3.2交接班制度。
4.3.2.1每日交接班,操作队全体人员均应参加,随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运行方式,运行
状况等各方面情况。
4.3.2.2操作队全体人员应在每日交班前15分钟进入值班室,听取交班人员的交待。
4.3.2.3操作队交接班实行模拟系统与值班记录簿交接。当日工作人员如发现现场情况与交班者交待不符时,应立即汇报队长。
4.3.2.4正在事故处理和倒闸操作,不得交接班。
4.3.2.5交接班时如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负责人的指挥下协助处理。
4.3.2.6交班者应交等下列内容:
a、运行方式;
b、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运行和变更情况;
c、设备异常、事故及处理情况,缺陷消除情况;
d、倒闸操作及操作预告:
e、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安全措施布置,装设接地线号及地点;
f、收到工作票份数及开工份数;
g、上级命令、通知及运行有关的其他情况。
4.3.2.7接班者应检查下列内容。
a、核对模拟图与交待相符;
b、检查值班记录及“两票”与交待相符;
c、检查通讯、交通工具处于良好状态,车辆燃料充足,工具齐全;
d、检查值班室卫生清洁,各类物品完整无损;
4.3.2.8交接班负责人分别签名后,交接班结束。
4.3.3设备巡视制度
4.3.3.1变电站设备的正常巡视一般要求3天一次,特殊情况下不得少于4天一次。
4.3.3.2设备巡视路线及周期表由队长编制,报工区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漏巡,事后及时补巡。
4.3.3.3白天特巡由正、副队长安排进行,夜间和星期日特巡由当值进行,正、副队长或技术员参加。人员人足时,由队长召集预备队人员参加,特巡项目和要求按运行规程规定执行。
4.3.3.4巡视人员应将巡视时间、站别、巡视内容及发现问题记入运行值班记录。
4.3.3.5夜巡会诊检查由队长组织。每站每月最少一次。
4.3.3.6巡视中如有紧急需要,巡视人员应立即停止巡视,参加处理紧急情况。
4.3.4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4.3.4.1中央信号、闪光装置、交直流绝缘监察、电压换相、主变温度、蓄电池组每次巡视时、切换试验测记一次。
4.3.4.2同期装置、备用冷却器、备用冷却电源、线路重合闸装置每月上旬试验一次,重合闸试验前应征得调度员同意。
4.3.4.3照明、绝缘工具、登高工具、消防设施每季未检查一次。
4.3.4.4长期备用的站用变压器季未由队长负责向调度员办理申请进行充电,并接带负荷24小时,送电前应按规定测绝缘电阻。
4.3.4.5防误闭锁装置结合停电每半年检查一次。
4.3.5倒闸操作制度。
4.3.5..1操作队的倒闸操作按值班调度员的命令进行,一般操作当值监护,复杂操作队长或技术员监护。
4.3.5.2计划内的倒闸操作由队长根据人员情况安排进行。
4.3.5.3临时操作由当值人员进行,操作任务较多,人手不足时,应汇报队长召集人员协助。
4.3.5.4操作队使用的操作票正常情况下用微机打印、特殊情况可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应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4.3.5.5倒闸操作使用的安全工具正常存放在各站固定地点。
4.3.5.6倒闸操作应在现场进行模拟预演。
4.3.5.7正常情况下,无人值班变电站所有运行或备用状态的开关,必须置于“远控”位置。由当值调度员进行“远控”操作。
4.1.5.8设备停电检修时,由操作人员将需停电的设备置于“就地”操作位置,按调度命令进行就地操作。设备检修结束后,操作人应将“就地/远控”开关切换至“远控”位置。
4.1.5.9设备停电检修过程,调度员需做“远控”试验时,应通知操作队值班员将“就地/远控”开关切换至“远控”位置,试验完后立即恢复。
4.3.5.10事故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将“就地/远控”开关切至“就地”位置,按调度命令作。
4.3.5.11倒闸操作的其它规定和操作票的管理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山东省电力工业总公司“电气、热机两票执行的有关规定”和某县供电公司“变电运行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4.3.6工作票制度。
4.3.6.1操作队值班员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一般不留在现场,仍继续进行本队其他工作,检修人员如需做联动试验等需要操作队配合的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共同约定比较合理的时间进行。
4.3.6.2连续停电的检修工作项目,每日收工及次日复工,检修工作负责人均应电话通知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记入运行值班记录。
4.3.6.3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票延期,检修单位应持工作票到操作队办理相应手续。
4.3.6.4工作终结,当日工作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结束前2小时通知许可人或值班负责人验收,多日工作提前一天通知。验收后履行终结手续。
4.3.6.5工作票的其他规定和工作票的管理,仍按《电业安全规程》、山东省电力工业总公司“电气、热机两票执行的有关规定”,某县供电公司“变电运行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4.3.7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4.3.7.1巡视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应将详细情况及处理意见填入运行工作质量监督卡和设备缺陷记录簿,并报告当值负责人。当发现严重缺陷时,应立即汇报调度及工区,当值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处理。
4.3.7.2缺陷消除后,值班人员应认真验收,并及时注销。
4.3.7.3技术员应将缺陷发现及消除情况及时输入微机。
4.3.7.4设备带缺陷运行时,队长应及时组织分析,并制定跟踪措施。
4.3.8设备管理制度。
4.3.8.1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设备完好率达到100%,一类设备占90%以上。
4.3.8.2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应分工管理,确定设备运行主人,定期开展工作,一般每周1次。
4.3.8.3每季度末,操作队技术员应组织对所管辖的变电站设备进行一次评级工作。
4.3.8.4操作队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应符合某县供电公司“运行管理标准”的有关要求。
4.4安全管理制度。
4.4.1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做到有内容、有分析、有措施、有记录。
4.4.2在各变电站备齐足够的合格的消防设备,要求布置合理。站内应有消防布置图,标明消防设备的名称、数量、放置地点,值班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设备配置定额见附录a。
4.4.3在操作队值班室和各站备齐足够合格的安全用具,要求摆放有序、有编号、有记录、定期试验,并能正确熟练使用,安全用具配置定额见附录c。
4.4.4各站控制盘前应有明显的警戒线,盘上仪表应有极限红线,警告牌、标示牌设置得当、醒目。
4.4.5安全设施的布置应完善严密,遮栏绳、标示牌设置得当醒目,安全网门完整,加锁关闭。
4.4.6防潮、防小动物措施合理实用,防鼠挡板完整完损,孔洞封堵严密。
4.4.7操作队人员每年应进行《安规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离岗三个月应经安规考试及格后方可上岗。
4.5运行分析制度。
4.5.1操作队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运行分析活动,全面分析管辖变电站的运行情况。
4.5.2专题分析应根据需要随时进行。
4.5.3运行分析活动,全队人员应全部参加。
4.6技术管理制度。
4.6.1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技术资料由操作队技术管理。
4.6.2操作队规程制度按部颁“110kv及以上变电所运行管理制度”要求配备。
4.6.3操作队使用的记录簿见附录k
4.6.4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存放的记录簿见附录d
4.7培训制度。
4.7.1操作队的现场培训由技术员全部负责。
4.7.2现场培训应做到有计划、有重点、切合实际。
4.7.3现场培训的形式应机动灵活,内容由浅入深。
4.7.4每月应对现场培训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8文明生产
4.8.1无人值班站应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站内场地平整,搞好绿化、生产场地不存与运行无关的闲散器材和私人物品,特别是主控室、高压室内严禁储存粮油、食品,室内外照明充足,围栏设施完好。
4.8.2室内要做到客人明地净、设备清洁,各种记录簿和工器具摆放固定地点。
4.8.3操作队值班室的被褥定期拆洗,保持清洁。存放有序。
4.8.4随时关好大门及生活区小门。
4.9民主管理制度:
巡视操作队应重视并加强民主管理工作,设立“六大员”即:政治宣传员、安全员、材料保管员、核算员、培训员、生活管理员,共同管好操作队工作。
附录a(标准的附录)
────────────────────────────────────
无人值班变电站消防设备配置定额表
配备地点
消防器材名称
数量
主控室
4公斤(2公斤)1211型灭火器
3-5个
电缆沟
4公斤(2公斤)1211型或8公斤干粉灭火器
3-5个
主变
沙池
消防锨
40公斤以上干粉灭火器
每台一个
3-5把
一台
开关室
4公斤1211型或8公斤干粉灭火器
3-6个
附录b(标准的附录)
────────────────────────────────────
操作队值班室安全用具配置定额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1
绝缘手套
4付以上
2
安全帽
每人一顶
3
绝缘靴
4双以上
4
验电器
应满足各电压等级最大需求
附录c(标准的附录)
────────────────────────────────────
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用具配置定额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1
接地线
每段母线一组,每条母线一组(有地刀除外)
2
绝缘隔板
10k某县供电公司v配备三块
3
安全标志牌
安全措施的最大需求量
4
防护眼镜
两副以上
3
围绳
安全措施的最大需求量
4
零克棒
应满足各级电压最大需求
附录d(标准的附录)
────────────────────────────────────
操作队具备的记录簿
d1值班运行工作记录簿
d2设备缺陷记录
d3钥匙使用记录
d4安全活动及运行分析记录
d5反事故演习记录
d6培训考试记录
d7班组建设记录
d8监督性巡视记录
附录e(标准的附录)
────────────────────────────────────
无人值班站具备的记录簿
e1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工作记录簿
e2设备检修试验记录
e3蓄电池测量记录
e4设备缺陷记录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