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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公司产品要求顾客沟通管理规定
公司产品要求和顾客沟通管理规定(三)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明确顾客需求,确定并评审与产品有关的各项要求,建立与顾客沟通的渠道,以确保满足顾客的各项要求,达到并增进顾客满意,特制定本文件。
1.2本文件规定了确定并评审产
品要求,与顾客沟通的程序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与顾客有关的过程的管理。
2引用标准
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iso9000:2000)
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dtiso9001:2000)
q/shyg01.01z-2006质量手册
q/shyg02.02t-2006记录控制程序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采用gb/t19000-2000标准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销售公司负责与顾客有关的过程的归口管理,负责确定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负责对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进行评审,负责建立与顾客的沟通渠道,接受顾客反馈信息,实施售后服务。
4.2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参加确定、评审产品要求和与顾客沟通等活动。
5管理内容和方法
5.1产品要求的确定
5.1.1销售公司应开展市场营销活动,向顾客介绍本公司产品的供货范围及技术性能、并通过招标、询价、洽谈等各种渠道收集并确定顾客对本公司产品的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要求。
5.1.2应确定的产品要求包括:
a)顾客书面规定的产品要求,包括有关产品规格、型号、产品性能、产品质量要求、交付期和交付方式,及交付后的技术服务、提供配件、设备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b)顾客虽然没有做出书面规定,但产品的规定用途/已知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如重型机械设备制造行业要求、电气设备安全性能要求、重型机械设备的使用场所和环境对产品的特殊要求等;
c)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d)本公司确定的各项附加要求,如内控标准、价格水平等。
5.2产品要求的评审
5.2.1产品要求的评审应在向顾客做出承诺前进行。销售公司应在投标、接受合同或订单、接受合同或订单的更改之前,对每一份标书、合同或订单(包括口头订单、委托单)进行评审。
5.2.2在评审时,应将标书、合同或订单、报价单等连同本公司确定的其他产品要求一同实施评审。
5.2.3产品要求的评审应确保:
a)产品要求得到书面规定,合同草案的各项要求应逐项详细填写,标书、合同内容明确、无双关语和含义不清之处。标书、合同应字迹工整、清晰。
b)在顾客没有以文件的形式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如顾客通过电话或口头订货时,销售人员对顾客提出的要求应予以记录,并在接受订单前对产品能否满足顾客的使用要求进行确认;
c)在同顾客的沟通过程中,前后表述不一致的产品要求已经明确,存在的问题已得到解决;
d)本公司有能力满足规定的各项产品要求
5.2.4产品要求评审的实施
5.2.4.1授权人员评审
a)对于顾客口头订货的常规产品,销售人员应予以记录。销售人员对产品要求进行确认后,由销售公司经理进行评审,并在记录上签字。
b)对于顾客订购价格100万元以下的常规产品的合同或订单,由销售公司经理在合同上进行评审,并签字。
5.2.4.2会签评审
a)对于顾客订货数量较大、交货期和技术难度较大的常规产品的合同或订单,由销售公司填写产品要求评审单,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会签评审,并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b)对于非常规产品、顾客带图加工的产品,由销售公司填写产品要求评审单并将有关的文件资料一同送交相关部门实施会签评审,并经总经理批准。
5.2.4.3会议评审
a)对于需要设计和开发的新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的产品,应当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
b)销售公司负责组织会议评审,根据需要由总经理、管理者代表、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评审。
c)会议评审后,销售公司应填写产品要求评审单,记录评审内容,评审人员应签署评审意见。评审结论应经过总经理审批。
5.2.4.4产品要求评审的协调
a)在评审中出现不一致意见时,部门经理应组织协调、解决不一致意见,提出应采取的措施,达成一致。
b)在评审中提出标书、合同或订单中有不明确或无法接受的要求时,销售公司应与顾客沟通意见,修订标书、合同或订单中的要求,或拒绝接受合同或订单。
5.2.4.5产 品要求评审的记录
产品要求的评审、评审后的协调、评审所引起的后续措施、及与顾客的沟通等信息均应进行记录,并按q/shyg02.02t-2006《记录控制程序》文件规定进行控制。
5.2.5产品要求的修订
5.2.5.1当合同/订单等内容、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要求以及其他产品要求发生变更时,销售公司应
确保将变更内容通知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
5.2.5.2因产品要求的变更需要修改合同等文件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a)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b)明确修订内容并形成文件;
c)对确定的产品要求的修订内容重新进行评审。
5.2.5.3合同修订后,销售公司应将合同修订内容填写在合同修订通知单上,并及时传递给有关管理人员。
5.2.5.4有关管理人员应掌握产品要求变更的内容,确保相关的技术、采购、检验等文件得到修订。
5.3与顾客的沟通
5.3.1销售公司应采取各种有效的手段保持与顾客的接触,建立走访、通讯等相互交流信息的适当的沟通渠道,并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间,采用适当的方式实施与顾客的沟通
5.3.2销售公司应针对以下方面实施与顾客的沟通:
a)交换有关产品要求的各类信息,准确而充分地了解顾客的要求,以便确定顾客要求并予以满足;
b)在售前、售中和售后交流各类相互问询,包括有关合同或订单的处理,及对合同的修改,及时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以增进顾客满意;
c)接受顾客反馈信息,包括顾客的抱怨和投诉,准确而充分地掌握顾客对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的满意
程度有关的信息。
5.3.3销售公司应在接受顾客反馈信息(包括顾客抱怨和投诉)后,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顾客反馈信息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安排售后服务活动,处理顾客提出的意见。
5.3.4销售公司及售后服务人员在实施售后服务后,应填写售后服务报告单,记录售后服务的内容及顾客评价意见和验证的结果。
5.3.5销售公司应每月将顾客反馈信息和对信息评审、处理的情况进行汇总,并报给主管经理,并传递到相关部门。
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1标书、合同、订单
6.2口头合同记录评审单
6.3产品要求评审单
6.4产品要求修订文件
6.5合同修订通知单
6.6产品要求评审会议记录取
6.7与顾客沟通的记录
6.8顾客反馈信息处理登记表
6.9顾客反馈信息月报表
第2篇 某公司产品制程管理规定
公司产品制程管理规定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加强品质管制,使产品于制造加工过程中的品质能得到有效的掌控,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制造过程之品质管制,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定执行。
1.3权现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管制规定
2.1管制责任
2.2.1生技部
生技部对制程品质负有下列管制责任:
(1)制定合理的工艺流程、作业标准书。
(2)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文件。
(3)维护、保养设备与工装,确保正常动作。
(4)不定期对作业标准执行与设备使用进行核查。
(5)会同品管部处理品质异常问题。
2.1.2制造部
制造部对制程品质负有下列管制责任:
(1)作业人员应随时自我查对,检查是否符合作业规定与品质标准,即开展自检工作。
(2)下工程(序)人员有责任对上工程(序)人员之作业品质进行查核、监督,即开展互检工作。
(3)本公司装配车间应设立全检站,由专职人员依规定之检验规范实施全检工件,确保产品的重要品质项目符合标准,并作不良记录。
(4)制造部各级干部应随时查核作业品质状况,对异常进行及时排除或协助相关部门排除。
2.1.3品管部
品管部对制程品质有下列管制责任:
(1)派员(pqc)依规定之检验频率与时机,对每一个工作站进行逐一查核、指导,纠正作业动作,即实施制程巡检。
(2)记录、分析全检站及巡检所发现之不良品,采取必要之纠正或防范措施。
(3)及时发现显在或潜在之品质异常,并追踪处理结果。
2.1.4.pqc工作程序
制程品质管制人员,也称pqc(processqualitycontrol),其工作程序规定如下:
(1)pqc人员应于下班前了解次日所负责之制造单位的生产计划状况,以提前准备相关资料。
(2)制造单位生产某一产品前,pqc人员应事先了解、查找以下相关资料:
(a)制造命令。
(b)产品用料明细表(bom)
(c)检验用技术图纸。
(d)检验规范、检验标准。
(e)工艺流程、作业标准。
(f)品质历史档案。
(g)其他相关文件。
(3)制造单位开始生产时,pqc人员应协助制造干部布线,主要协助如下工作:
(a)工艺流程查核。
(b)使用物料、工艺夹具查核。
(c)使用计量仪器点检。
(d)作业人员品质标准指导。
(e)首件产品检查。
(4)制造单位生产正常后,pqc人员应依规定定时作巡检工作。巡检时间规定如下:
(a)8:00。
(b)10:00。
(c)13:00。
(d)15:00。
(e)18:00(加班时)。
或依一定的批量(定量)进行检验。
(5)pqc巡检发现不良,应及时分析不良原因,并对作业人员之不合理动作予以纠正。
(6)pqc对全检站之不良应及时协同制造单位干部或专(兼)职修护人员进行处理,分析原因,并拟出对策。
(7)重大的品质异常,pqc未能处理时,应开具《制程异常通知书》,经其主管审核后,通知相关单位处理。
(8)重大品质异常未能及时排除,pqc有责任要求制造单位停线(机)处理,制止其继续制造不良。
(9)pqc应及时将巡检状况记录于《制程巡检记录表》,每日上交。
2.3制程不良把握
2.3.1不良区分
依不良品产生之来源区分如下:
(1)作业不良
(a)作业失误。
(b)管理不当。
(c)设备问题。
(d)其他因作业原因所致之不良。
(2)物料原不良
(a)采购物料中原有不良混入。
(b)上工程之加工不良混入。
(c)其他显见为上工程或采购物料所致之不良。
(3)设计不良
因设计不良导致作业中出现之不良。
2.3.2不良率计算方式
(1)制程不良率
制程不良率=(制程不良数/生产总数)×100%
(2)物料不良率
物料不良率=(物料不良数/物料投入总数)×100%
物料原不良率=(物料原不良数/物料投入总数)×100%
物料作业不良率=(物料作业不良数/物料投入总数)×100%
(3)抽检不良率(巡检过程)
抽检不良率=(抽检不良数/总抽检数)×100%
3.附件
[附件]ha03-1《制程巡检记录表》
[附件]ha03-2《全检站检验日报表》
[附件]ha03-3《制程异常通知书》
第3篇 公司产品贮存管理规定
公司产品贮存管理规定
(三)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对采购/外包、生产过程的产品和成品的贮存实施管理,为贮存的产品提供适宜的贮存条件,维护贮存产品的固有质量,特制订本文件。
1.2 本文件规定了采购/外包、生产过程产品和成品的贮存、入库、保管和出库过程的职责、程序和要求,适用于采购/外包、生产过程的产品和成品的贮存管理。2引用标准gb/t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iso9000: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dtiso9001: )q/shyg0
1.01z- 质量手册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采用gb/t19000- 标准的术语和定义。4职责
4.1 采购部负责产品贮存的归口管理,负责采购/外包过程产品、生产产品的入库、贮存和出库,负责对生产工段领用产品进行审批。
4.2 加工工段、装配工段、铆焊工段负责按规定领用采购/外包过程产品,负责生产产品的贮存和入库。
4.3 质量部负责各类产品的入库前检查,参加对库存产品的定期检查。5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产品的防护标识
5.1.1 在产品的贮存过程中,应注意产品包装上的防护标识。通常实施的防护标识有:“小心轻放”、“防潮”、“堆码层数”、“向上”等。
5.1.2 在产品的贮存过程中应按照产品的防护标识的要求,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产品损坏。
5.2 产品的贮存
5.2.1 对采购/外包过程的各种原材料、零部件、配套件等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在制品、成品、顾客提供的产品等,应控制其贮存过程。
5.2.2 各类产品的贮存应使用合适的库房或场地,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5.2.3 产品的贮存方法应适当、标识明显、按规定摆放,适当隔离。
5.2.4 生产部应会同质量部定期对贮存产品的质量状况进行检查,防止产品损坏、超过保存期或变质。
5.3 采购/外包过程产品的入库
5.3.1 采购部采购/外包过程的产品到货后,应填写入库单并签字,然后与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一同提交质量部进行进货检验/验证。
5.3.2 质量部进行进货检验/验证后,对合格产品应在入库单上盖章,对不合格品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置。
5.3.3 保管员应按入库单接收采购/外包过程产品,清点产品数量、检查产品外观、复核产品标识,并在入库单上签字。
5.3.4 保管员应及时按入库单对入库产品登记上帐,并将采购/外包过程产品入库单交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5.4 生产产品的入库
5.4.1 生产部在产品生产完成,经过质量部检验和试验合格后,生产部应持产品合格证,填写入库单,向成品库办理入库手续。
5.4.2 仓库保管员应在接收产品时,验证产品的合格证,清点数量,目测产品的外观质量,并在入库单上签字。
5.4.3 仓库保管员应及时按入库单对入库产品登记上帐,并将贮存产品入库单交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5.5 产品的库存保管
5.5.1 库存的原材料、零部件、配套件、成品等应贮存在指定的库房内,大宗钢材、毛坯以及成品部件等可以放置在露天场地上。
5.5.2 贮存产品的库房应具备防火、防潮、防变质、防锈蚀等适宜的贮存条件。露天贮存场地应平整,不积水,并设置垫木、型钢等以避免产品直接放置在地面上。
5.5.3 库存产品应有清晰的标识,需要时填写材料保管卡片,按产品的入、出库情况及时更改产品数量,做到帐、物、卡“三一致”。
5.5.4 产品贮存期间,应分类存放、间隔适当、摆放整齐、标识清晰,产品堆放不得过高,标识方向应向外。
5.5 .5小型的产品贮存时应尽量放置在货架上。货架应牢固、稳定。产品摆放应上轻下重,分区、分类摆放。
5.5 .6对于贮存的产品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库存产品的损坏、丢失。需要时应对产品采取涂油、防锈等措施。
5.5 .7保管员应定期清点库存产品的数量,检查库存产品的质量状况。发现产品锈蚀、变质、损坏、超过保质期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5.6 贮存产品的发放
5.6 .1由于生产需要领取库存产品时,装配人员应填写领料单,经过装配工段长、生产调度审批后,交保管员办理出库手续。
5.6 .2成品出库时,销售人员应填写发货通知书,经过销售经理审批后,交保管员办理出库手续。
5.6 .3保管员在发放产品时 应核对产品标识,防止错发、误用。对于有贮存期限要求的产品,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产品,防止产品超期贮存而变质。
5.6 .4对于不能整个包装领用的产品,拆开包装后,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产品的锈蚀和变质,并保持产品标识。
5.6 .5保管员应按领料单、发货通知书及时将产品发出情况登记、上帐。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1 入库单
6.2 保管帐
6.3
第4篇 公司产品贮存管理规定(3)
公司产品贮存管理规定(三)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对采购/外包、生产过程的产品和成品的贮存实施管理,为贮存的产品提供适宜的贮存条件,维护贮存产品的固有质量,特制订本文件。
1.2本文件规定了采购/外包、生产过程产品和成品的贮存、入库
、保管和出库过程的职责、程序和要求,适用于采购/外包、生产过程的产品和成品的贮存管理。
2引用标准
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iso9000:2000)
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dtiso9001:2000)
q/shyg01.01z-2006质量手册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采用gb/t19000-2000标准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采购部负责产品贮存的归口管理,负责采购/外包过程产品、生产产品的入库、贮存和出库,负责对生产工段领用产品进行审批。
4.2加工工段、装配工段、铆焊工段负责按规定领用采购/外包过程产品,负责生产产品的贮存和入库。
4.3质量部负责各类产品的入库前检查,参加对库存产品的定期检查。
5管理内容和方法
5.1产品的防护标识
5.1.1在产品的贮存过程中,应注意产品包装上的防护标识。通常实施的防护标识有:“小心轻放”、“防潮”、“堆码层数”、“向上”等。
5.1.2在产品的贮存过程中应按照产品的防护标识的要求,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产品损坏。
5.2产品的贮存
5.2.1对采购/外包过程的各种原材料、零部件、配套件等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在制品、成品、顾客提供的产品等,应控制其贮存过程。
5.2.2各类产品的贮存应使用合适的库房或场地,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5.2.3产品的贮存方法应适当、标识明显、按规定摆放,适当隔离。
5.2.4生产部应会同质量部定期对贮存产品的质量状况进行检查,防止产品损坏、超过保存期或变质。
5.3采购/外包过程产品的入库
5.3.1采购部采购/外包过程的产品到货后,应填写入库单并签字,然后与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一同提交质量部进行进货检验/验证。
5.3.2质量部进行进货检验/验证后,对合格产品应在入库单上盖章,对不合格品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置。
5.3.3保管员应按入库单接收采购/外包过程产品,清点产品数量、检查产品外观、复核产品标识,并在入库单上签字。
5.3.4保管员应及时按入库单对入库产品登记上帐,并将采购/外包过程产品入库单交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5.4生产产品的入库
5.4.1生产部在产品生产完成,经过质量部检验和试验合格后,生产部应持产品合格证,填写入库单,向成品库办理入库手续。
5.4.2仓库保管员应在接收产品时,验证产品的合格证,清点数量,目测产品的外观质量,并在入库单上签字。
5.4.3仓库保管员应及时按入库单对入库产品登记上帐,并将贮存产品入库单交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5.5产品的库存保管
5.5.1库存的原材料、零部件、配套件、成品等应贮存在指定的库房内,大宗钢材、毛坯以及成品部件等可以放置在露天场地上。
5.5.2贮存产品的库房应具备防火、防潮、防变质、防锈蚀等适宜的贮存条件。露天贮存场地应平整,不积水,并设置垫木、型钢等以避免产品直接放置在地面上。
5.5.3库存产品应有清晰的标识,需要时填写材料保管卡片,按产品的入、出库情况及时更改产品数量,做到帐、物、卡“三一致”。
5.5.4产品贮存期间,应分类存放、间隔适当、摆放整齐、标识清晰,产品堆放不得过高,标识方向应向外。
5.5.5小型的产品贮存时应尽量放置在货架上。货架应牢固、稳定。产品摆放应上轻下重,分区、分类摆放。
5.5.6对于贮存的产品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库存产品的损坏、丢失。需要时应对产品采取涂油、防锈等措施。
5.5.7保管员应定期清点库存产品的数量,检查库存产品的质量状况。发现产品锈蚀、变质、损坏、超过保质期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5.6贮存产品的发放
5.6.1由于生产需要领取库存产品时,装配人员应填写领料单,经过装配工段长、生产调度审批后,交保管员办理出库手续。
5.6.2成品出库时,销售人员应填写发货通知书,经过销售经理审批后,交保管员办理出库手续。
5.6.3保管员在发放产品时 应核对产品标识,防止错发、误用。对于有贮存期限要求的产品,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产品,防止产品超期贮存而变质。
5.6.4对于不能整个包装领用的产品,拆开包装后,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产品的锈蚀和变质,并保持产品标识。
5.6.5保管员应按领料单、发货通知书及时将产品发出情况登记、上帐。
6形成
的文件和记录
6.1入库单
6.2保管帐
6.3领料单
6.4发货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