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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6篇】

发布时间:2023-12-18 13:51:12 查看人数:89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1篇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邮电通信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通信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引发火灾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市劳动局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第三十一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市劳动局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在本市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市劳动局验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市劳动局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二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造成的负伤或死亡。4.职业性疾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规定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标105日的失能伤害。3.死亡。

第五十五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5.对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6.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二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2.驾驶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均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o计)为限。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二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十一、附则

第六十一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2篇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安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决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标准。

2、拟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研究解决本项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3、对本项目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依法对本项目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和年度安全生产的考核与信誉评价。

4、受理本项目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行为实施处罚。

5、组织事故救援,制定本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和规范本项目应急预案体系。

6、按事故发生报告程序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协助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3篇 某供电公司其他管理的安全职责

(一)营销管理单位的安全职责

1、负责电力市场营销工作安全管理,在报装、营业、计量、用电检查等营销业务中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规定。

2、组织供用电合同签订,明确供用电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3、组织用电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发出整改通知,督促用户整改落实,严防用户电气事故危及电网安全。

4、 组织编制并实施涉及重要用户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5、组织或参加与用户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督促用户实施反事故技术措施。

(二) 管理电力设施单位的安全职责

1、 宣传贯彻《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制定电力设施保护的工作规定和制度,提出工作重点和计划,并组织执行。

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防止电力设施被盗、受外力破坏的各项措施,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

3、组织加强重要输电线路、厂站等设施的巡视检查,发现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时,向当事人(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当事人(单位)逾期未整改的,及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并配合处理。对造成重大损失的,配合法律部门,提出民事诉讼。

4、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4篇 某某制药公司班后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生产部各单位在班后的安全状态,排查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定。生产部各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具体内容:

1、 公司各单位必须每天指定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水、电、汽及其他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班后安全检查记录”;

2、 安全负责人若在检查中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处理,无法处理时应立即通知当班值班运行人员或班组长处理并解决,无异常后方可离开。如实填写记录;

3、 公司定期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列如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

第5篇 机车车辆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内蒙古呼铁机车车辆集团有限公司是呼和浩特铁路局下属的一家专业化公司,主要从事机车租赁业务,配套的机车、乘务员以及运用安全管理办法全部按照机务系统要求统一配置、规范管理,在本质上有别于合资、地方、专用铁路。

根据呼铁监管办【2022】1号文件关于《加强合资、地方、专用铁路机务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内蒙古呼铁机车车辆集团有限公司结合自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机务安全强化措施:

一、机车回送

1、租赁机务段的机车回送。按照机务段小、辅修计划安排,机务段技术室人员提前三天向相关站、段、局机调、行调发送回送电报。局机调、行调统一组织、指挥调度。

2、公司自有机车的回送。公司向相关部门和承修机务段下达一个季度的小、辅修计划。承修机务段按照公司计划,安排机车检修台位,并组织技术室人员提前三天向相关站、段、局机调、行调发送回送电报。局机调、行调统一组织、指挥调度。

3、机车回送时,必须由作业点负责人随车同行,严把机车出入库和路途中的回送关。

4、回送的机车在出入机务段时,对不熟悉的站场、线路,要求向机务段地整车间提出申请,由带道司机引领、指导出入。

5、回送机车必须附挂,严禁单机运行。

6、严禁关闭监控器运行。机车出入段时,监控器设定为调车模式;机车附挂回送时,监控器设定为补机模式。

二、运用安全

1、铁路局所属机车租赁合同及协议的签订。租赁机车由机辆公司向机务处提出申请,与机务段签定机车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机车的使用地点、单位、专用线名称及行车安全管理等事项。

2、公司自有机车租赁合同及协议的签订。机辆公司与使用单位签订机车牵引技术服务合同和安全协议时,需明确机车型号及台数、合同期限、机车使用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安全管理责任等事项。

3、租赁机车管理部门。呼铁机辆公司设置安全部、机车运营部、机车运管部及所属的集宁、包头、乌海三个项目部,负责对租赁机车进行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同时,局安全部门、机务处、多元中心等部门实行安全监管。对安全监管办下发的《安全监察通知书》中通报的内容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按期向路局安监室和机务处反馈落实整改情况。

4、安全管理标准。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机车操作规程》等规程的规定,对照机车乘务员一次标准化作业程序,定期开展对规达标检查和验收工作。

5、调车作业要求。担当调车工作时,必须认真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关于调车工作“九固定”和调车司机在作业中的有关规定;调车司机必须熟悉作业区域(物流园区)线路情况和相关车站的站细规定;必须执行电气化安全措施,不得攀登机车顶部或到机车外走廊处。机车停留在警冲标内方,长时间停留必须做好防溜措施。

6、安全防范措施。必须执行《车列防溜措施》、《乘务防火措施》、《防动轮迟缓措施》、《防钢轨擦伤措施》、《防冒进信号措施》、《防人身伤害措施》和《调车作业安全措施》。

7、安全装备的配置。担当牵引任务的机车必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127条的规定,装设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机车信号,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等安全装备,并按规定进行检测、维修,确保使用可靠。另外,机车必须按照规定配置机车必备的防火用品,火炬、响墩、灭火器交接班进行检查、安全部定期检查,确保有效良好。

8、作业点的台账、资料的配备。各作业点必须配备必要的专业书籍和安全协议等资料。作业点负责人和机车乘务员熟知担当作业区段的站场、园区线路情况及调小区间线路纵断面情况;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9、安全装备的监控分析。严格执行《列车运行监控器(lkj)使用维护规则》、《安全联控实施细则》(呼铁监函[2008]239号)文件和呼机辆[2022]25号《关于规范机车监控器使用、分析、考核的通知》和呼机辆[2022]54号《关于机车监控器使用考核的补充规定》文件精神,规范标准化作业程序。

10、密切协作关系。要加强与铁路局安全监管办的联系,密切配合,建立日常安全信息汇报制度,定期汇报安全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联防联控,确保出租机车的安全。

三、人员培训及资质认证

1、机车乘务员的资质。公司自己培养的乘务员队伍所持司机驾驶证和学习司机证必须为铁道部核发的证件;劳务外聘集宁、包西机务段的机车乘务员首选为刚退休人员,而且必须具备良好身体素质、较强业务技能和责任心的、年龄不超58岁四项条件。这些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体检、面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签订用工合同和人身安全协议。

2、日常教育培训。机车运管部按照公司人劳部年度培训计划,具体下达月度培训内容并组织实施培训。培训内容为《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机车操作规程》、《机车乘务员通用知识》和《东风内燃机型乘务员手册》。

3、“两证”年鉴培训。在机务处安教科的统一协调组织下进行脱产培训。经机务处安教科考试合格后方给予“两证”鉴定。

四、机车检修

1、机车检修计划。严格按照铁路局机车检修周期规定下达检修计划。对于质量方面存在问题的机车,抢修难以解决时,要提前安排小、辅计划,及早消除隐患。

2、机车检修工艺及范围。机车检修由铁路局管内的包西、集宁两机务段负责。检修范围和检修工艺统一按照铁路局检修范围和标准进行。

3、机车安全装备的检修。机车小、辅修时,必须对安全装备进行检测,并对监控数据进行更新。

4、机车检修的过程盯控。机车小、辅修时,项目部经理和作业点负责人必须参加机车质量盯控。

5、机车检修后的交验。 验收由机辆验收处驻段验收员负责验收。

五、机车检查和日常保养

1、呼铁机辆公司机车检查项目和标准。包括3项内容。

(1)园区交接班时,机车检查项目和标准。

(2)园区作业机班日常检查项目和标准。

(3)机车检查作业注意事项。

2、实行各作业点每半月进行一次机车质量整治活动。时间定在月初和月中旬。

3、按照公司要求,从安全、质量、清洁文明等方面开展机车组评比活动,提高乘务员自检自修水平和机车清洁水平,跑、消除冒、滴、漏现象,消灭安全隐患。机车评比办法,按照内蒙古呼铁机车车辆集团公司(2022)19号《机车质量评比办法》执行。

内蒙古呼铁机车车辆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第6篇 物业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职责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物业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职责

1.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人负全面责任。

1.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技术人员编制。

1.3 审定、批准、颁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1.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按国家规定撮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有计划地解决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

1.5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1.6组织各级领导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有关部门对职工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1.7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对本公司无力解决的,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1.8认真贯彻执行安全主任制度,按规定配备并聘任具有较高技术素质、责任心强的安全主任授予先例安全指导的权力,并支持其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有效管理。

第7篇 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安全管理责任制

1、项目部经理是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与建设单位订立工程安全合同与安全申报工作。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施工现场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争创施工现场标准化合格工地和文明了地。关心职工生活,搞好卫生和文明施工。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排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记录入册,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杜绝违章指挥,不准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3、坚决贯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组织班组、职工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作业进行坚决阻止,对阻止不听者,有权责令停工并执行制度加以处理,根据工地实际,完善制订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劳动纪律,并贯彻实施。

4、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井架、电器、机械等在搭设前做好交底工作,搭设完毕后做好验收工作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挂上合格牌,方准投入使用,按规定做好例检工作和完善施工设备、保险设施的添置维修工作,督促安全员做好安全资料。

5、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督促检查,并负责整改。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8篇 监理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对安全风险管理的水平和成效,依据《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及监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风险管理是指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和管控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项目部负责本部门、项目重大风险源的辨别、评估与控制措施的制定,在单位、分部或阶段性工程实施前完成安全风险的辨别、评估与控制措施制定,并定期予以更新。

第四条公司安全风险管理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原则为:“风险评估、动态监督,全面监控、分级管理,消除盲点、抓住重点”。

第二章 工作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安全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

1、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风险管理的规定、指令及会议精神。

2、组织完善公司安全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岗位职责,审定有关管理办法或制度;

3、审批公司安全风险管理方针、目标及相关制度。

4、审定各部门、项目部对安全风险控制的考核结果。

5、负责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总体协调。

第六条公司总工程师室是监理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指导各部门(项目部)开展安全风险源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公司安全风险审查、发布,及过程管控。对涉及工工程建设重大技术的安全风险,提交总工程师室,核定并发布《公司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

2、组织对各部门(项目部)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3、提出安全风险管理方针、目标,制定公司安全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应急预案。

4、监督、检查、协调、指导、考核各项目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5、组织各分管项目副总工程师协助公司新开工项目开展项目全周期的安全风险审查、形成项目全周期《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提交总工程师室审查、评估。

6、每年初,督促各项目部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和现场变化,组织项目进行年度安全风险审查。总工程师室将安全风险管理注意事项纳入年度项目负责人安全交底主要内容。

7、负责公司ⅰ级、ⅱ级安全风险的全面监控,抽查各项目iii级、iv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第七条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包括土建工程部、机电工程部、项目管理部、地铁保护部)其安全风险管理职责如下:

1、组织各分管项目对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实施管理,督促、检查项目部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的实施情况。

2、组织审查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处置措施,其中重大风险的控制方案须经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后方可实施。

3、组织分管新开工项目做好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等各阶段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工作内容详见第四章。

4、负责分管项目安全风险管理的日常检查,组织对分管项目的现场巡检,并在安全生产例会上对分管项目重大或较大风险源管理情况进行点评。

5、定期组织分管项目开展风险管理工作的沟通和交流,并对风险状况进行记录。

6、按照管理权限,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安全风险事故处理。

7、负责对分管项目部安全风险管理的绩效提出考评意见。

第八条公司各项目部是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建立安全风险排查与控制的组织体系,明确内部岗位职责,建立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项目部员工开展好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辨别、评估与控制措施的制定工作。

3、组织开展项目日常对现场安全风险的巡查,在公司安全生产例会上向公司汇报本项目ⅰ、ⅱ级安全风险的控制情况。

4、评为项目ⅰ、ⅱ级安全风险的,其中重大风险源的控制方案须经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后方可实施。项目部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组织关键节点工序验收。把注意事项纳入监理工作交底与培训。

5、每月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督促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月针对安全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点评,项目监理工程师将安全风险管理注意事项纳入月度部全员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6、每季度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和现场变化,再次进行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和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报总工师室进行全司各项目风险的更新、汇总、发布。

7、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宣传培圳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和参建各方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风险应对能力。

第九条公司其他部门的职责:

1、综合部负责公司本部办公现场防火、防盗、车辆使用安全等的安全风险的控制与管理,负责本部门人员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管理;

2、地铁保护部及项目管理部地铁保护监控项目部负责委托合同范围内地铁线路和临近工地对地铁保护的安全风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3、其他部门(经营部、财务部等)负责本部门人员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管理。

第三章 安全风险分类分级

第十条根据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按照不同专业类别分类,主要有:

1、地铁工程建设方面主要包括10类安全风险:前期风险、明挖法施工、矿山法施工、盾构法施工、高架段施工、轨行区施工、车站装修施工、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周边环境(含水文地质条件)、人为因素等。

2、房建工程建设方面主要包括6类安全风险:基坑及土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机电与装修工程、周边环境(含水文地质条件)、社会安全等。

3、地铁保护方面包括4类安全风险:临近地铁基坑开挖、地铁线路上方堆载、隧道内施工作业、地铁保护区范围内施工等.

4、其他方面包括3类风险:交通运输安全风险、消防安全风险、吊装作业安全风险等。

第十一条公司安全风险从安全风险事件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s)和可能性(l)进行分级认定评估,评估出风险程度r(风险程度r=事件后果严重程度(s)*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

根据《安全风险评估基准表》(详见附件3),按风险程度r的数值,由高到低将安全风险分为四级:ⅰ级:极其危险(特别重大风险);ⅱ级高度危险(重大风险);iii级:中度危险(较大风险);iv级:一般危险(一般风险)。

风险程度等级划分表(r=l×s)

风险分级

风险程度r

危险程度

处理措施

ι级(特别重大)

>320

极其危险

1.不能继续作业;

2.暂停相关部份的运作,制定改进目标及措施;

3.对改进的措施进行评估,降低风险度。

ⅱ级(重大)

101~320

高度危险

1.建立目标及控制措施;

2.建立运作控制程序;

3.定期检查、测量、评估;

4.降低风险级别;

5.风险没有得到降低前,应有应急措施;

6.限期降低风险级别。

ⅲ级(较大)

42~100

中度危险

1.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并建立操作规程;

2.加强员工的培训工作;

3.建立专项档案,加强监测、检查。

ⅳ级(一般)

0~41

一般危险

1.完善操作规程;

2.在考虑现有技术、财务方面要求,认为该类风险目前无法降低时,要维持现有的风险控制水平,避免风险值升高;

3.维持和完善现有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章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

第十二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工作应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第十三条对辨识、评估出的安全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与控制,重点加强对评估为ⅰ、ⅱ级安全风险管理,主要有以下10个方面的管理措施:

1、开工前实施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公司各项目部在进场开工前,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全体员工要对本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形成项目全周期《安全风险辨别与评估表》及《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总工室审核。

实施单位:项目部

审核部门:生产管理部门

完成时间:人员进场后工程开工前

提交成果:项目全周期《安全风险辨别与评估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

2、监理规划要增加安全风险管理的内容。要求各项目在编制监理规划要增加安全风险管理专篇内容,把辨识的本项目安全风险成果加入其中。

实施单位:项目部

审核部门:生产管理部门

提交成果:《项目监理规划》。

3、编制专项安全风险源监理实施细则。对评定为ⅰ、ⅱ级重大风险源,要求项目部必须制定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对本项目ⅰ、ⅱ级重大风险源监理控制措施和办法,经过项目总监批准后实施。

实施单位:项目部

审 核 人:项目总监

提交成果:《项目各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实施对安全风险源的内部交底与培训制度。项目部要针对辨识与评估的本项目《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进行内部交底和培训,在办公室进行公示,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内部交底培训,要让每位员工都要熟悉本项目存在的ⅰ、ⅱ级风险源及应对措施,并把对风险源的预控落实到现场的日常工作中。

实施单位:项目部

实 施 人:项目总监、总代

实施时间:开工前或重点安全风险实施前

提交成果:《项目内部监理工作交底(培训)记录》。

5、落实对重大风险源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制度。项目部要对列为ⅰ、ⅱ级风险源的施工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在实施前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提交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人员开展对方案的审核,由项目总监审批。对安全风险源较大、自身技术能力不足的项目部要及时向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方案提出审核意见。

实施单位:项目部

审 批 人:项目总监

实施时间:开工前或重点安全风险实施前

提交成果:项目各类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意见单。

6、开展对安全风险源的巡视与检查制度。项目部要建立对安全风险源的日常巡查制度,现场监理人员要每天对本项目安全风险源进行一次全面的巡查,对ⅰ、ⅱ级安全风险还要加密巡查频率,每次巡查后都要在巡查记录、监理日志等做好记录。项目部要把本项目安全风险源作为安全周检、月检的必查内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对存在问题要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商整改到位。

实施单位:项目部

实 施 人:项目部人员

实施时间:施工期间的每天安全巡查,周或月安全检查检时。

提交成果:监理日志、安全监理日记、现场安全巡查记录、安全周月检记录。

7、落实对安全风险管理情况的会议点评制度。结合现场巡视与检查要求各项目部在工地监理例会中要开展对本项目风险(尤其是ⅰ、ⅱ级风险源)管理情况进行点评,并对下阶段安全风险源控制情况进行安排布置。

实施单位:项目部

实施时间:工地例会开会时

提交成果:工地例会会议纪要。

8、落实对安全风险关键节点工序验收制度。对评估为本项目ⅰ、ⅱ级风险,同时又是公司《地铁工程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制度》范围内的重要工序,项目部要严格按照条件验收制度的有关要求组织节点工序验收,必要时由项目部提出申请,由公司领导或生产部门负责人参加验收会议。

实施单位:项目部

实施时间:关键节点工序实施前

提交成果:节点工序验收会议纪要与验收记录、重要工序验收记录。

9、实行安全风险定期汇报与点评制度。各项目部在公司安全生产例会汇报材料中要专项汇报本项目现阶段列为ⅰ、ⅱ级风险管理情况及下阶段ⅰ、ⅱ级风险管理实施计划,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要对现阶段所管辖项目ⅰ、ⅱ级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点评,并对下阶段的风险管理提出要求。

实施单位:项目部提交、生产管理部门点评

实施时间:公司双周安全生产例会开会时

提交成果:公司双周安全生产例会汇报材料与会议纪要。

10、实施对安全风险的动态管理。公司及项目部需定期开展对项目的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及时更新。

每月度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和现场变化,对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和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发布项目部月度《安全风险辨别与评估表》和《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

每季度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和现场变化,再次进行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和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报总工师室进行全司各项目风险的更新、汇总、发布。

每年初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和现场变化,组织项目进行年度安全风险审查,在每年1月5日前提交公司总工程师室组织审查、评估后发布实施。

实施单位:项目部

审 核 人:项目总监

实施时间:每月5日前/季度末月25日前/每年1月5日前。

提交成果:每月度、季度、年度更新的《安全风险辨别与评估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应重点抓好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工作。施工准备阶段又根据各地区风险管理要求,又分为广州地铁项目和外地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安全风险管理流程。

(一)施工准备阶段

广州地铁项目:

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施工单位编制完成的《建(构)筑物调查报告(含房屋鉴定报告)》、《周边及沿线管线调查报告、地质情况调查报告》等,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定管控措施,形成工点《工程建设重难点及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告主要内容要求详见附件7)。

项目部根据发布〈工程建设重难点及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编制项目全周期《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表》和《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总工室组织分管项目副总工程师对项目全周期的《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进行审查后,发布实施。

驻地监理部根据审查发布实施的风险控制表,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专项实施细则,施工准备阶段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4。

外地地区项目(除广州外):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单位在开工前编制完成《建(构)筑物调查报告(含房屋鉴定报告)》、《周边及沿线管线调查报告、地质情况调查报告》等,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各标段及工点《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表》和《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

公司总工室组织分管项目副总工程师对项目全周期《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表》和《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进行审查后,发布实施。

驻地监理部根据审查发布实施的风险控制表,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专项实施细则,施工准备阶段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5。

(二)施工阶段

1.项目部应根据本年度《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每个风险点的责任人,编制项目下一年度《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详见附件2)。

ⅰ级、ⅱ级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由各项目部制定、在每年1月5日前提交公司总工程师室组织审查、评估后发布实施。

项目部将审查确认后的《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上传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风险进行动态管控。

2. 每季度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和现场变化,再次进行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和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报总工师室进行全司各项目风险的更新、汇总、发布。总监理工程师将安全风险管理注意事项纳入季度项目部全员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3.每月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对重大风险组织专项检查,实施全过程动态监控;督促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月针对安全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点评。总监理工程师将安全风险管理注意事项纳入月度项目部全员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4.每周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制定整改计划,消除隐患。

5.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和施工过程监理旁站。

施工阶段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6。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各单位发现安全隐患后,应及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整改,同时做好跟踪抽查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

施工阶段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流程如附件7。

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六条公司实行对安全风险管理的巡查制度。公司生产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对项目部列为ⅰ、ⅱ级安全风险进行现场检查与指导。

第十七条公司将把各项目部开展安全风险管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根据日常检查情况给予考核评分,对工作扎实、落实到位、表现优异的项目部给予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风险控制不力、问题较多的项目部给予批评。

第十八条公司将通过安全会议、安全检查等形式不定期通报各项目安全风险管理情况。

第十九条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未履行管控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总工程师室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惩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总工程师室负责解释。

第9篇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公司的安全专职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实现的具体实施者,是公司安全生产的“正规军”,因此,也是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的主要决定性因素。具有一定的专业学历,掌握安全的专业知识和科学技术,又有生产的经验和懂得生产的技术,是一个安全专职人员的基本素质。要建设好安全专职人员的安全文化,需要企业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也需要专职人员的本身的努力。

1.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体系

(1)安全科学(即安全学):这是安全学科的基础科学。它包括:安全设备学、安全管理学、安全系统学、安全人机学、安全法学。

(2)安全工程学:这是技术科学。包括安全设备工程学、卫生设备工程学、安全管理工程学、安全信息论、安全运筹学、安全控制论、安全人机工程学、安全生理学、安全心理学。

(3)安全工程:这是工程技术。包括安全设备工程、卫生设备工程、安全管理工程、安全系统工程、安全人机工程。

(4)专业安全知识:各行业不同,具体的专业要求也不一样。总体来讲,大概包括:矿山安全,机电安全,防火防爆等。

(5)计算机方面的知识:随着社会的发展,计算机在生产、管理方面的应用越来越普及,在安全管理方面也逐步得到利用,所以安全管理人员要掌握一般的计算机使用常识。

2.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目标

通过对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除了具有安全知识的一系列知识体系外,还应该具备如下条件:一要有广博的知识。二要有敬业精神。企业强烈的呼唤“复合型”的安全员。

3.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方法

对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一是通过学校的学历教育;另一方面对在职安全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讲授法、研讨法、读书指导法等进行安全教育,不断获取新的安全知识。

提高安全专业管理人员的素质,适应21世纪安全管理的需求。为此,就需要对安全管理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培训:(1)充实安全队伍,将年富力强的人员安排到安全队伍中。(2)抓培训学习、充实基本功。(3)勇于实践、善于总结,使新科技为安全工作服务。(4)多开展交流活动。经常性的经验交流活动,是搞好工作的有效方法之一。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使安全队伍开阔视野、丰富见识,进而取长补短。

第10篇 矿业公司安全监管重点单位排查管理规定

为切实增强安全监管重点单位排查的科学性、针对性,进一步规范排查程序,多措并举加强重点单位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就安全监管重点单位排查和管理制定如下规定。

一、安全监管重点单位排查程序

安全监管重点单位采取安全管理部排查、安全副经理初审、公司安全办公会审核认定的方法,每月组织一次。其基本程序为:

1、每月底,安全管理部以部务会形式,依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提出拟列入安全监管的重点单位,报安全副经理初审。

2、将初审后的安全监管重点单位提交公司安全办公会研究讨论,审核认定具体单位并确定对口包保公司领导,研究制定包保方案。

3、由对口包保公司领导或由公司领导指定专人约谈安全监管重点单位党政正职,通报相关情况,找准管理短板和薄弱环节,帮助制定具体措施。

二、安全风险评估办法及风险指数计算

(一)安全风险评估办法

安全风险评估以上一月份基层单位安全管理过程及结果为基本依据,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项目及风险指数为:

1、安全管理结果。风险指数为:重伤一人次30分;轻伤一人次20分;二级以上非伤或重大未遂事故每起25分;一般非伤事故每起5分。累计计算。

2、员工行为管控。风险指数为:“三违”每人次2分;严重“三违”每人次5分。累计计算。

3、质量标准化工作。风险指数为:80分≤质量、系列检查结果<85分,10分;75≤质量、系列检查结果<80分,15分;低于75分的,20分。

4、“五定表”落实及“一警两书”。风险指数为:“五定表”问题整改落实率低于90%的5分,低于80%的10分,低于70%的15分。被公司及以上级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0分;蓝、黄牌警告15分;停产整顿通知书20分。累计计算。

5、基础资料管理。风险指数为:基础资料联查成绩低于85分的3分,低于80分的5分。

6、疲劳和经验指数。风险指数为:按不同劳动组织方式正规循环作业时间计算。平均作业时间增幅低于0.5小时为0分;超过0.5小时,3分;超过1小时5分。新工或调入员工人数占全员比率低于5%,风险指数为0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风险指数增加1分。

7、现场隐患及危险源。风险指数为:列入b级管理的,每个工作面5分。累计计算。

8、整体安全意识。重点对各单位党政班子“安全第一”工作摆位、安全基础工作、员工行为规范、整体安全意识进行分析评估,通过安全问题及现象,追溯管理因素。定性分析结果分为一般、较差、差三个档次,风险指数分别为10分、20分、30分。

(二)安全风险指数计算

将评估项目中各单位对应的风险指数累加,即为每个单位综合风险指数。综合风险指数最高的单位,拟定为安全管理重点单位,提交公司安全办公会审核认定。

三、安全监管重点单位管理

对安全监管重点单位实行公司领导专人包保、安管部门重点督导、单位内部分工落实的管理方式,做到多措并举、上下结合、重点监管。

1、对口包保公司领导参加重点监管单位安全办公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指出安全管理的倾向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安全管理重点,帮助单位多层次、多角度分析管理因素,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督导落实。同时征求单位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2、安管部主管主任组织单位党政正职和安全、技术副职对工作现场进行全方位、全系统隐患排查,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现场管理等多层面,提出隐患问题,解决方案和时间、质量要求,下达“五定表”或限期整改通知单,并持续跟进落实。

3、重点监管单位根据公司领导要求,以现场隐患排查结果为整改重点,举一反三,研究制定强化现场管理、加强行为管控、控制伤工非伤事故、提升基础工作和质量标准化水平的具体措施,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相关落实情况每周向安管部作专门汇报,由安管部对责任人实施专项考核。

第11篇 水利水电建设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技术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规范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指为了防止安全事故、职业危害、环境污染,针对生活工作环境、施工过程中已知的或潜在的危险因素采取的方法。

第三条 各单位总工程师是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人,工程技术部门为安全技术管理的责任单位,项目工程技术部门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单位。

第二章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原则

第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施工环境资料、设计文件、安全防护设施标准、施工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

第五条 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是在危险因素辨识清楚的基础上,运用技术方法对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确定施工方法、程序和资源配置。

第六条 合法合规性原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为前提。

第七条 可行性原则:在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充分结合现有的施工能力、设备、人员素质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条 可操作性原则:安全技术措施应做到对象明确、目的清楚、简单明了、易于操作。

第九条 先进性原则: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设备、工艺、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第三章 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及编制方法

第十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介:简要介绍安全技术措施要解决的对象;

(二)编制依据:技术文件、标准、合同;

(三)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方法、工作流程和资源配置。

(四)注意事项: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五)检查标准。

第十一条 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

(一)土石方明挖工程、地下工程、斜井工程、竖井工程;

(二)爆破工程;

(三)大型排架和高栈桥工程;

(四)水上水下工程施工;

(五)高处临空、临水施工工程,高边坡施工工程;

(六)两层以上交叉和系统性电气作业、起重吊装作业;

(七)大型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运输、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与拆除工程;

(八)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使用;

(九)预防自然灾害(防泥石流、防台风、防雷击、防地震、防暑降温、防冻、防寒、防滑等)的措施;

(十)其它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程项目。

第四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程序

第十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流程(见下图)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流程图

第十三条 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一)收集施工项目所处的施工环境资料、工程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等,并开展查勘现场。

(二)收集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工艺、同类技术文件。

(三)开展危险因素辨识、确定评价资料。

第十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一)根据工程情况、工期要求、现场环境开展平面规划。对具有危险性的临时设施按有关规定进行布置并明确标识。

(二)现场勘察,确定影响作业安全的环境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危险因素。

(三)根据设计文件、工期要求、施工环境、作业流程,分析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分析工艺流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五)根据施工设备状况和使用条件(使用时间较长、工作环境特殊),制定防止超负荷运行、安装安全保护装置的措施。

(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特点,规定作业程序,规范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

(七)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按照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验-修订完善的模式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执行

第十五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项目经理批准,并报监理批准后执行。

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当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安全技术措施应由编制部门进行修订。

第十七条 工程开工前,应向参加施工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第十八条 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流程组织实施,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并记录。

第12篇 选煤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选煤厂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终端责任。集团公司选煤分公司保卫科对各选煤厂消 防安全工作负指导、监督、检查、协调、考核、服务的责任。 第二条 各选煤厂自主管理消防安全工作,并明确一名副厂级领导分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同时确定专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可兼职)。

第三条 各选煤厂应强化消防安全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保障体系,结合实际落实制度和各级终端责任 。

第四条 根据集团公司“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选煤厂负有监督管理集团公司派驻单位以及外委工程承包和经营承包单位,生产施工经营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各驻厂单位以及外委工程承包和经营承包单位,生产施工经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选煤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条 望峰岗选煤厂负责分公司行政办公楼、综合服务楼、单身公寓楼应急照明疏散系统、工广消防管网、消防水泵房、消防设施等系统日常维护保养工作,选煤分公司保卫科负责检查督促指导。

第六条 选煤分公司保卫科负责分公司行政办公楼、综合服务楼、单身公寓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消防设施等日常检查管理工作。

第七条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1、 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6、 组织开展职工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八条 选煤分公司保卫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1、督促协助各厂制定消防规划,落实防火制度和措施;

2、经常深入各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活动,发现隐患及时督促单位限期内整改;督查各厂认真组织隐患排查、整改,做到监管有力、服务高效,实施有效的消防安全技术监管。

3、协助有关单位追查处理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制定分公司年度消防培训计划,抓好职工及管理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5、审核各厂上报的消防设施、器材计划。负责分公司机关的消防设施、器材计划。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以前发文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13篇 华兴物业公司安全管理总则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总则

一、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各管理处主任是管理处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各管理处要根据公司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对管理处讲评、考核、及评比的依据之一。

三、对新员工由安全秩序部负责进行安全知识、防范技术的培训,未经安全、消防培训不得上岗。

四、公司每季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各管理处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如遇节日及重大会议、活动,随时组织检查,对检查的各种安全隐患应立即改正。属于本职范围不能解决的应在采取临时安全措施的同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14篇 某公司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真正做到全员参与,进而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人身设备安全的管理

一、各部门要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劳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开展检查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积极寻求降低事故发生、减少损失的办法和措施。

二、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防止事故人身伤害。

三、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应将本部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有记录。

1、落实设备管理的岗位责任制,认真填写各台(处、座)设备的技术档案,建立设备台帐,制定各类设备的使用、保管、养护、校正、检定、维修等制度,并切实执行,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组织员工学习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岗位培训,逐步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设备操作维修人员,一定要达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四会”(会使用、会检测、会维修养护、会排除故障)、“三熟悉”(熟悉操作规程、熟悉维修技术标准和指标要求、熟悉测试检修调正方法)的基本要求。

3、设备检修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坚持检修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坚持“预防为主,养修并重”及“维修和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随保养、随检修、发现异常随报告,确保设备整洁、运转正常、性能可靠。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各岗位人员要恪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从而有效预防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人员事故伤害。

四、生工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事故发生车间、部门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部门报告,极积组织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安保部门现场调查。各部门不得拖延、隐瞒工伤事故,报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安保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

第二条  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驾驶员都必须时刻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不允许领导擅自长途驾车,且必须坐后排和系好安全带。

三、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车(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四、严格执行出车审批程序、完善出车审批手续,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严禁不经领导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按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进行处理,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六、出车前驾驶员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保证足够的休息。

七、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交通规章制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迅速与交警部门、公司取得联系,并极积配合交警部门处理好问题。

第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

1、各部门和干部员工都有维护公司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责任和义务。

2、建立防火档案,明确公司防火的重点部位,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确定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一支不少于8人的义务消防组织,车间、班组设2-3名义务消防安全员。

2、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达到“四懂”(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逃生知识。)、“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报警,会组织逃生)的基本要求。

3、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消防和安保部门提出的消防工作整改意见,认真组织落实。

4、对所辖生产场地、重要部位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5、禁止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堆放物资,保证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四条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1、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建立信息员制度,及时收集公司内部的各种信息,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从而消除各种不稳定的因素,维护企业团结和稳定。

2、开展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从思想意识上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通过总结“三五”普法教育的经验,吸取工作中的不足,从而制定出适合企业学习形式和学习内容的“四五普法”安排,真正把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3、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干部和青工、妇女身上,不定期的组织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严格承包方和临时工的用工管理,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企业内部与承包方的用人质量,消除隐藏的犯罪前科与隐患,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第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第15篇 公司总经理安全管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坚决遵守和维护国家有关生产、治安、防火及交通等方面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

2、作为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3、关心公司员工的职业安全和身心健康,努力改善员工工作条件。

4、按照ohsas18001标准的要求,组织建立和不断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切实贯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原则。

5、责承相关部门或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切实做到不违章操作、不冒险作业。

6、有责任劝阻他人的违章行为,发现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未找出事故原因不放过,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

7、加强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责任考核。

第16篇 电力公司基建管理部门安全施工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在管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管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责任。

2. 督促与指导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

正常的安全施工秩序,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威胁安全施工的重大问题。

3. 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

4. 协助电力公司总工程师指导与帮助施工企业的技术系统认真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

5. 在安排基建工程任务以及与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规定。

6. 必须按电力工业部电建[1994]768号文《关于在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等项费用的通知》的规定,确保电力工程安措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

7. 在组织或参加工程招投标工作及确定工程主要施工单位时,必须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8. 参加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参加基建安全大检查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互查;参加职工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 负责组织本电力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6篇】

一、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邮电通信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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