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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安全教育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外来施工人员。
第三条 职责
1. 安全部负责安全培训的计划、实施和考核工作。
2. 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安全部进行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和控制。
3. 各单位负责按培训计划完成本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四条 控制过程
1. 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原则,要讲究针对性、科学性,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
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级安全教育、外来人员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安全教育等。
培训范围: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2.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1)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内容
①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②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③ 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④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⑤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⑥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⑦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内容
①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②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③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④ 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⑤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⑥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⑦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 新工人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员工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1)厂级安全教育(一级),新员工入厂后,在分配到工作单位之前,首先进行厂级教育,厂级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全部协助实施,时间为32学时。内容主要有:
① 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②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③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④ 有关事故案例等;
⑤ 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有关内容。
厂级教育结束后,应进行考试,成绩合格后分配到工作单位。考试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
(2)车间级安全教育(二级),应由车间(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组织。时间为24学时。内容主要有:
①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②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③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④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⑤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⑥ 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⑦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⑧ 有关事故案例;
⑨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级(三级)教育,由班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时间为16学时。主要内容有:
①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②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③ 有关事故案例;
④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教育结束后,还要组织新员工进行讨论,提高其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4. 新入厂员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应按规定填写本人安全教育档案。
5.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分配及接收其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6. 新入厂员工要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培训学习,经过一段时期实际工作后,再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安全部对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方可独立顶岗。
7. 凡属民工、外包工和参观人员,进厂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1)对民工、外包工、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招收和使用单位负责委托安全部进行不少于8小时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本公司生产特点、入厂安全须知、从事工作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有关安全制度等。考核合格,经施工所属区域责任单位同意后,方能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2)进入厂区办事、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单位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太多。教育内容:本厂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8. 日常安全教育
(1)公司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员安全教育,举办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宣传画、黑板报、安全专栏、安全讲话、报刊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活动。时间不少于20学时。
(2)公司各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① 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公司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车间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② 职能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
③ 安全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至少1次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
④ 安全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3)安全活动主要内容有:
① 传达上级近期指示,通报和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
② 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③ 分析事故,查明原因、接受教训,制订防范措施;
④ 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的知识教育;
⑤ 交流推广安全操作先进经验,进行技术表演;
⑥ 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竞赛;
⑦ 发展群众提合理化建议,讨论解决安全生产缺陷;
⑧ 表彰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判各种错误倾向。
(4)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5)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部进行安全教育。
(6)适时组织“安全生产月”、“百日竞赛”、“消防宣传日”活动,及季节性的安全教育。
(7)中层领导干部和班组长,在进行公司管理轮训时,必须有安全管理的内容,新聘任的领导干部由安全部进行一次重点安全教育。
(8)公司内岗位调整(包括车间内岗位变动)及脱岗一年以上的员工,必须对其再进行车间和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9. 安全考核
安全部每年要组织1次全体员工安全知识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员工个人的安全教育档案上,并作为晋级和评比的依据之一。
(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2)其它干部的安全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和安全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①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② 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③ 本公司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④ 本公司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⑤ 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⑥ 生产装置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⑦ 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⑧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3)员工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部门)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内容包括:
①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② 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③ 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④ 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⑤ 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⑥ 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⑦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第五条 本规定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2篇 安全环保培训管理规定
1目的与范围
为规范安全环保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环保素质、意识、技能,防止各类事故及职业危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与华北石油局、华北分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及进入生产厂区或施工作业区的临时用工、施工实习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参观人员等进行hse培训、硫化氢防护培训、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用火监护人培训、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承包商安全培训、其他及外来人员安全培训以及日常安全培训的管理。
2术语与定义
2.1特种作业人员
从事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
2.2“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有技术岗位的农民外用工等)上岗前进行的公司(厂)、基层队、班组(站)级安全教育。
3职责
3.1人事处职责
负责将年度安全环保培训计划列入总体培训计划,并对培训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3.2安全环保处职责
3.2.1负责审核培训中心上报的年度安全环保培训安排,编制年度安全环保培训计划,报人事处。
3.2.2负责hse培训、硫化氢防护培训、用火监护人培训的监督考核、发证签章工作。3.2.3负责组织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用火监护人培训。
3.2.4负责监督培训中心阅卷、发证工作。
3.3培训中心职责
3.3.1负责根据安全环保培训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年度安全环保培训安排,报安全环保处审核。
3.3.2负责组织hse培训、硫化氢防护培训、用火监护人培训和阅卷工作。
3.3.3负责为hse培训、硫化氢防护培训、用火监护人培训、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合格人员办理发放证书,并建立安全环保培训档案,做好发证统计归档工作,及时报安全环保处备案。
3.4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职责
3.4.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环保培训工作负责。
3.4.2各单位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环保培训制度,开展经常性安全环保培训工作,宣传普及安全环保知识。
3.4.3各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环保培训大纲、教材和班组(站)安全环保学习材料。
3.4.4各单位负责将本单位安全环保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并保证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3.3.5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3.4.6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
3.4.7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承包商及其他人员安全培训、员工日常安全培训。
3.4.8各单位负责向培训中心报名参加有关安全环保培训。
3.4.9各单位负责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岗位安全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3.4.10各单位负责建立本单位安全环保培训档案。
4管理内容
4.1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hse培训、硫化氢防护培训、用火监护人培训、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应实行脱产培训。
4.2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hse培训、硫化氢防护培训、用火监护人培训、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属于岗前培训,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任职和作业。
4.3局、分公司及在局、分公司进行施工的相关方从业人员应参加局、分公司指定的具有中石化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经局、分公司安全环保处考核合格后方可发证。证书使用集团公司统一编码,同时加盖培训机构和安全环保处印章为有效。
4.4 hse培训、硫化氢防护培训地点以局培训中心本部为主。为了便于各单位组织人员就近参加培训,培训中心分别在新疆工区、鄂北工区、镇泾工区设三个培训点集中培训。
4.5hse培训
4.5.1局、分公司及在局、分公司进行施工的相关方所有从业人员应接受hse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具备与岗位职责和工作活动相适应的hse知识和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及应急处理的能力,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
4.5.2每年12月前,培训中心拟定下年度举办hse培训班情况并通知各单位,各单位向培训中心报名参培。
4.5.3每年12月10日前,培训中心负责根据各单位报名参加hse培训情况,向安全环保处报年度hse培训安排。
4.5.4培训中心负责根据局、分公司批复的年度培训计划,按时组织hse培训工作。
4.5.5培训中心为外部单位组织hse培训,应向安全环保处报hse培训计划,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培训。
4.5.6培训中心负责按单位、专业、培训对象分别建立电子版hse培训考试题库。
4.5.7按照“培训与考核分离”的原则,安全环保处负责hse培训的监督考核。在hse培训考试题库中抽取相应试题,对hse培训实施考核,派员或委托有关人员进行监考,hse监考人数不得少于2人。
4.5.8培训中心应在每期hse培训班考试结束后7日内,完成阅卷工作,为考试合格人员办理发放证书,并建立安全环保培训档案,做好发证统计归档工作,及时报安全环保处备案。
4.5.9安全环保处不定期对培训中心阅卷、发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5.10hse培训合格证有效期四年,到期重新培训办证。
4.5.11hse培训合格证由从业人员所在单位保存,副本由从业人员本人保存备查。
4.5.12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须重新进行hse培训。
4.5.13培训中心聘请的hse培训教师必须参加并通过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组织的考核,持有教师培训合格证。
4.5.14hse培训内容
(1)基本内容
a)国家、集团公司和局、分公司有关hse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b)hse职责、hse文化和管理知识;
c)典型事故案例及应急措施等。
(2)科级干部、基层队领导、专兼职hse监督管理员hse培训内容除以上基本内容外,应包括防火防爆等专业hse技术知识。
(3)一般管理人员、技术员hse培训内容除以上基本内容外,应包括hse管理技术和相关知识。
(4)班组(站)长hse培训内容除以上基本内容外,应包括本班(站)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hse技术知识、技能。
(5)岗位操作及服务人员hse培训内容除以上基本内容外,应包括《基层队hse工作导则》、岗位危害识别与风险控制、现场应急处置技术。
4.5.15培训学时
不得少于24个学时。
4.6硫化氢防护培训
4.6.1局、分公司及在局、分公司进行施工的相关方从事钻井、固井、测井、录井、压裂、测试、试油(气)、采输、储运等油气作业和生产管理的人员应接受硫化氢防护培训,并取得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
4.6.2每年12月前,培训中心拟定下年度举办硫化氢防护培训班情况并通知各单位,各单位向培训中心报名参培。
4.6.3每年12月10日前,培训中心负责根据各单位报名参加硫化氢防护培训情况,向安全环保处报年度硫化氢防护培训安排。
4.6.4培训中心负责根据局、分公司批复的年度培训计划,按时组织硫化氢防护培训工作。
4.6.5培训中心为外部单位组织硫化氢防护培训,应向安全环保处报硫化氢防护培训计划,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培训。
4.6.6培训中心负责按专业分别建立电子版硫化氢防护培训考试题库。
4.6.7按照“培训与考核分离”的原则,安全环保处负责硫化氢防护培训的监督考核。在硫化氢培训考试题库中抽取相应试题,对每期硫化氢防护培训实施考核,派员或委托有关人员进行监考,每期硫化氢防护培训班监考人数不得少于2人。
4.6.8培训中心应在每期硫化氢防护培训班考试结束后7日内,完成阅卷工作,为考试合格人员办理发放证书,并建立安全环保培训档案,做好发证统计归档工作,及时报安全环保处备案。
4.6.9安全环保处不定期对培训中心阅卷、发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6.10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两年,到期复训,重新办证。
4.6.11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由从业人员所在单位保存,副本由从业人员本人保存备查。
4.6.12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须重新进行硫化氢防护培训。
4.6.13培训中心聘请硫化氢防护培训教师必须参加并通过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组织的考核,持有教师培训合格证。
4.6.14硫化氢防护培训内容
(1) 硫化氢形成的机理;
(2) 硫化氢物理化学特性以及与硫化氢有关的基本知识;
(3) 硫化氢的防护;
(4) 硫化氢监测仪的性能、使用和维护方法;
(5) 含硫化氢安全作业方法;
(6) 应急预案及演练。
4.6.15培训学时
首次培训不得少于15个学时。复训不得少于6个学时。
4.7领导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安全培训
4.7.1局、分公司及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副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及基层单位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生产副职、专兼职hse监督管理员应参加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并取得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
4.7.2局、分公司在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分别集中举办1期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各单位应统筹考虑,报名参培。
4.7.3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06年第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经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4.7.4培训中心应在每期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考试结束后,及时联系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办证、发证,并做好发证统计归档工作,及时报安全环保处备案。
4.7.5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三年有效期,每年复训一次,到期换证,未参加每年复训,证件作废。
4.7.6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内容
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7.7培训学时
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4.7.8各单位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局、分公司安全培训。培训由人事处会同安全环保处组织。
各单位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石油化工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7.9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由本单位人事教育部门会同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4.7.10单位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4.7.11班组长的安全培训由二级单位人事教育部门会同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班组长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24学时,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及局、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
(3)本班组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4.8用火监护人培训
4.8.1局、分公司及相关方从事用火作业监护的人员应接受用火监护人培训,并取得用火监护人资格证。
4.8.2各单位根据局、分公司批复的年度培训计划及有关通知,报名参培。
4.8.3培训中心负责建立电子版用火监护人培训考试题库。
4.8.4按照“培训与考核分离”的原则,安全环保处负责用火监护人培训的监督考核。在用火监护人培训考试题库中抽取相应试题,对用火监护人培训实施考核,派员或委托有关人员进行监考,用火监护人培训班监考人数不得少于2人。
4.8.5培训中心应在用火监护人培训班考试结束后7日内,完成阅卷工作,为考试合格人员办理发放证书,并建立安全环保培训档案,做好发证统计归档工作,及时报安全环保处备案。
4.8.6安全环保处不定期对培训中心阅卷、发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8.7用火监护人资格证有效期两年,到期复训,重新办证。
4.8.8用火监护人资格证由从业人员所在单位保存,副本由从业人员本人保存备查。
4.8.9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须重新进行用火监护人培训。
4.8.10培训中心应聘请与培训内容相一致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教学能力的教师,并提供必要的培训设施、设备。
4.8.11用火监护人培训内容
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集团公司和局、分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
4.8.12培训学时
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复训不得少于20学时。
4.9三级安全教育
4.9.1所有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有技术岗位的季节性农民外用工等)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9.2公司(厂)级安全教育由二级单位人事教育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公司(厂)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消防知识、安全文化知识和气体防护常识等。
(4)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5)集团公司、局(分公司)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本单位五项纪律(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6) 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4.9.3 基层队级安全教育由基层队第一安全责任人组织,时间不少于32学时。基层队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工作环境及危险有害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基层队安全状况及相关的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9.4 班组(站)级安全教育由基层队第一安全责任人组织,时间不少于16学时。班组(站)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班组(站)、岗位的安全生产概况,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2)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3)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
(4)本岗位预防事故及灾害的措施。
4.9.5 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三级安全教育卡原件由二级单位培训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存档,基层队、班组(站)留存三级安全教育卡复印件。
4.9.6从业人员在二级单位间调动工作后应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二级单位内工作调动、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12个月以上者,应当进行基层队和班组(站)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4.9.7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二级单位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4.9.8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9.9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按照《事故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防止发生类似事故。
4.10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4.10.1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并定期参加复审,成绩记入三级安全教育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明确的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9)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10.2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明确的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锅炉作业:锅炉操作、水处理作业
--压力容器作业:压力容器操作(含带压密封、罐车充装)、气瓶充装、氧舱维护
--压力管道作业:压力管道操作(含带压密封)
--电梯作业:机械安装维修、电气安装、电气维修、电梯司机
--起重机械作业:机械安装维修、电气安装、电气维修、司索、指挥、司机
--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司机、维修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承压焊、结构焊
--安全附件维修作业:安全阀维修
--特种设备管理:锅炉安全管理、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电梯安全管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
4.10.3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要求
(1) 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应参加由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相应工种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
(2)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应按国家规定参加复审。
4.11 承包商安全培训
4.11.1 承包商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在项目(工程)开工前,承包商应对所有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为:安全知识、医疗保健知识、环保知识、安全监督、求生与营救、工作标准与规程和应急知识等。所有的培训应做好纪录、存档备查。
4.11.2 业主对承包商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1) 承包商进入施工作业场所前,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的部门应组织承包商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为:本单位有关安全制度、规定,施工作业场所的主要危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施工要求。
(2) 作业前的安全培训由施工作业场所负责人组织进行,培训内容为:作业单元和作业对象的主要危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施工作业应遵守的安全规定,要害部位及防范措施,生产装置的消防、报警和救护设施,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措施等。
4.12 其他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4.12.1临时用工人员、外来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应能适应所从事的工作,实际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能按照要求独自完成安全教育答卷、签订《安全承诺书》,并有效识别现场各种警示标识。
4.12.2临时用工、外来施工和实习人员的公司(厂)级安全教育由二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教育时间不应少于8学时。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特点。
(2)进入施工作业区应遵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所从事施工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及hse注意事项。
(4)事故教训等。
4.12.3临时用工、外来施工和实习人员的基层队级安全教育由基层队领导和专兼职hse监督管理员负责,安全教育时间不应少于4学时。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1)基层队危险部位(主要生产系统、关键设备)及安全、环保注意事项。
(2)基层队职业危害因素(包括危险化学品和各种伤害能量)的性质及防护处理注意事项。
(3)着火爆炸、泄漏中毒、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4)直接作业许可证办理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5)生产装置的安全消防、气防卫生器材及设施的位置、使用程序和使用方法。
(6)作业活动中应遵守的安全规定。
4.12.4外来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本单位接待部门负责,内容包括本单位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参观人员应有专人陪同。
4.13 日常安全教育
4.13.1基层单位应开展以班组(站)为单位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班组安全活动应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对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二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有明确规定。基层单位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二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
4.13.2班组(站)安全活动每月不应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基层队(部门)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应挪作它用。
4.13.3班组安全活动是班组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经基层单位领导批准。
4.13.4局、分公司领导每季度参加1次班组(站)安全活动,二级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每月参加1次班组(站)安全活动,基层单位领导每月参加2次班组(站)安全活动。
4.13.5基层队专兼职hse监督管理员应联系班组(站)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站)安全活动计划,做到有计划、有安排。
4.13.6班组(站)安全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1)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和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知识。
(3)结合事故通报、《班组安全》和《华北安风》等安全学习材料,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组织各种安全技术演示。
(6)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查找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
(7)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8)其它安全活动。
4.14 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各级人事教育部门安全环保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环保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
4.15 培训档案建立
4.15.1各级单位均应建立健全安全环保培训档案,并同时建立电子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4.15.2培训的组织实施单位(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环保培训档案(记录、台帐)。安全环保培训档案主要包括:
(1)安全环保培训计划;
(2)培训考核记录(包括试卷);
(3)培训考核后取得证书的记录;
(4)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5)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考核档案;
(6)特殊作业培训取证档案;
(7)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8)参观、实习、临时用工等外来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等。
4.15.3安全环保培训应有记录、有确认、可追溯;涉及对外单位和外来人员的相关要求的,应在书面合同或协议中予以明确。
4.16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在此以前下发的局、分公司有关安全环保培训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4.17 记录
安全环保培训计划
安全环保培训考核记录
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记录
安全环保培训台帐
三级安全教育卡
第3篇 安全技术培训外训管理规定
(1)外出培训是指由省煤管局、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地方政府部门、集团公司和各有关处室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或临时培训计划,外出审批程序是:省煤管局、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地方政府部门、集团公司或有关处室下达的培训计划,报矿长签署意见后,安监处、人力资源中心根据批示制定培训计划,由分管矿领导签批后,下达各培训人员单位。
(2)各工区区长是外出培训计划执行的第一责任者,专业领导监督实施。接到外出培训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安排落实培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是单位负责人未安排培训人员的,每人次罚款5元。是本人原因未参加培训的,罚本人10元。
(3)学员外出培训学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培训单位的管理,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旷课一次罚款20元。学习期间考勤由培训单位提供,综合科依据培训单位考勤向学员所在单位提供出勤证明,罚款由综合科按违反劳动纪律出具“三违”罚款单。
(4)外出培训人员结业后,必须在三天之内将学习笔记、授课计划表交安监处综合科,由综合科出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办理报销手续时,资料费、住宿费据实报销,培训往返车船费,不论时间长短只报销一次车船费(矿安排回来的除外)。
(5)外出培训人员接到培训通知后,不论哪个专业下达的计划,都必须到安监处办理外出培训登记手续。凡培训前不办理登记手续的,不予办理报销事宜。培训结束后,由安监处按照培训内容进行一次考试,考试不合格者除培训费不准报销外,由矿对其进行脱产培训,直至考试合格,培训期间矿只支付生活费。
(6)外出培训报销由安监处综合科集中办理,统一上报。
第4篇 小区物业管理处员工培训考核规定
小区物业管理处员工培训和考核
人是企业中最重要的资源,物业管理的经营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往来,企业中人力资源反映了企业竞争力的强弱,而教育和培训是提高企业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所以我们把培训人才作为实现物业管理现代化的基础环节和可靠保证。
一、培训目标
规范员工培训考核工作,使员工培训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员工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提高管理处全体员工的专业水平以及服务意识,培养爱岗敬业的精神,增强队伍的凝聚力、稳定性,为管好小区提供人力资源保证,确保管理人员合格上岗。
二、培训方式
(一)外派培训:
积极开展行业交流,每年组织一次市优、示范小区参观,引进新观念、新理论、新思维,达到实践和理论的结合;
选送业务骨干参加行业主管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班,接受新事物,学习好方法,提高业务能力。
(二)岗位培训
针对不同岗位集中授课进行岗前培训,实地跟班,以老带新进行岗中培训。
(三)会议讨论
针对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组织管理处各类人员进行讨论,提高员工实际工作能力。
三、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注重分阶段培训,分为接管前集中强化培训、日常管理培训。
培训阶段 培训对象 培训内容 目标及效果 培训时间
接管前培训 全体员工小区 概况、岗位制度、工作流程、服务质量、服务技巧、物业管理知识等 通过岗前培训,使小区各类管理人员基本具备上岗能力 接管前
日常管理培训 新进员工 管理处概况、管理处规章制度、物业管理基本知识、岗位基本技能培训等 具备上岗基本能力 进入管理处一周内
管理人员 物业管理法规文件、岗位技能技巧培训等 提高管理服务能力水平常年进行
操作层培训岗位技能技巧、服务意识、沟通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常年进行
全体员工仪容仪表、文明礼貌用语、服务行为规范建立良好的公司文化氛围常年进行
第5篇 __学院培训楼餐厅就餐管理规定
为规范培训楼内部管理,加强餐厅成本核算和厉行节约,根据省公安厅批转的《警务训练大楼管理运行方案》内容和学院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训楼餐厅包括民警警务训练大楼餐厅、北区培训楼和南区培训楼餐厅及临时安排参训学员入住公寓楼就餐于北区食堂。
二、餐厅以自助餐为主提供餐饮服务。
三、参训学员一律凭培训学员证就餐。
四、学院相关部门干部职工因工作确需在培训餐厅就餐的,一律实行实名签字登记制度。
五、参训学员的就餐费用,由总务处按照各期次培训通知要求和具体标准、实到人数结算,管理干部就餐按登记人/次结算。
六、所有就餐人员应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按量取食,杜绝浪费。原则上不得带饭菜出餐厅。
七、每期培训开餐时间为报到之日的中餐开始,至培训结束次日早餐为止。
八、若有集体餐,请报标准并提前6小时与餐饮部联系。
九、其他散客食用自助餐标准为:早餐每人10元,中晚餐每人每餐20元;点菜就餐参照市场价。
第6篇 保安管理员培训规定范例
保安管理员是最前线的服务人员,服务技能、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优质的管理服务,需要有一支高质素的保安服务队伍。为落实对保安管理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新聘员工入职前培训、考核
1.时间安排
新聘员工先到区域岗位熟悉区域操作,保安部根据新聘员工的人数,组织确定入职前的培训、考核。
2、受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的细则。
二、在职保安员的培训
1.由领班组织每周的消防、体能训练和理论知识培训,培训需安排在业余时间,每次不少于1小时。
2.各区域可以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培训计划,自行组织落实。
3.老员工要准时按照公司或本部门制订的培训计划参加培训和学习,严格遵守培训纪律。
4.保安部负责对各区的培训教员进行集体培训,提供统一规范培训的标准。
5.为检测培训的效果,应定期进行考核,每次培训及考核结果记录于《培训记录表》
6.为严肃培训纪律,对无故不参加培训者缺席一次扣罚50元,缺席两次扣罚100元,缺席三次当旷工一天处理。迟到、早退每次扣罚20元。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请假,交保安部备案,每人每月请假不能超过一天。
7.员工培训考核成绩存入《员工档案》作为保安员工作绩效评定的组成部分。对于连续2次考核成绩不合格,将要考虑调整岗位、降职、降薪,直至辞退。
三、选派并鼓励学习深造
1.对于工作表现突出、培训考核成绩优秀的人员,公司将选派参加岗位培训学习,学习前要求签订《员工培训学习合同书》并按合同规定履行。
2.鼓励员工参加专业学习、进修深造,具体按公司《关于建立鼓励员工参加专业学习进修深造制度的通知》执行。
第7篇 教职工在职培训进修管理规定范本
教职工在职培训进修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职工队伍管理,有计划地做好教职工在职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骨干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学校相关做法,特制定我院教职工在职培训进修暂行规定。
一、培训进修的审批和管理
凡需要在职培训进修的教职工,培训进修报名前,应先办理相关手续:教师系列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系(部)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核汇总,呈报学院审批;非教师系列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处室签署意见报由人事处审核汇总,呈报学院审批。
二、培训进修的类别
(一)学历教育。学历教育是指通过在职进修培训,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主要包括博士学历学位、硕士学历学位(报读专业应为学校开设的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学位、专科学历等。
(二)岗位培训。岗位培训是指为适应工作岗位需要,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而进行的非学历教育。主要包括第二职称培训、转岗培训、课程进修、短期进修、职工技术等级培训考试、紧缺专业人才培训、技能鉴定培训、校本培训(包括继续教育培训)、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以老带新等。
三、培训进修的原则
(一)教职工申请培训进修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本职工作,尽职尽责,遵纪守法,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岗位培训必须纳入学院统一的师资培训规划。各系(部)、处室应根据工作需要,在确保本部门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
(二)培训进修坚持在职业余、就近培训为主,在职脱产、异地培训为辅的原则;坚持进修内容与所从事工作紧密联系,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原则。
(三)教师进修以中青年教师为主。通过培训进修使青年教师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并创造条件及时选拔与重点培养在教学科研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骨干教师。
四、培训进修的管理
(一)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课程进修、短期进修、职工技术等级培训考试、紧缺专业人才培训、技能鉴定培训、校本培训(包括继续教育培训)等按财务规定报销。
(二)以老带新
“以老带新”活动是指各系(部)为每一位见习期教师选派一名老教师(中级职称以上)作为指导教师,进行“传帮带”以提高新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活动。“以老带新”活动时间一般为一年。指导教师要根据所带新教师的特点制定具体指导计划,并建立新教师培养档案,认真做好带新的听课、评课记录(每学期不少于8次),每学期做一次小结。新教师每学期写一份学习总结,并开设一堂教学研讨课。每学期由考评小组对新教师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存入新教师业务档案。指导教师完成规定工作并提交相应材料,每学期可计算教学工作量20课时。
(三)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
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是指专任教师在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根据教学或工作需要,相对集中一段时间或利用寒暑假到企业挂职锻炼的活动。挂职锻炼实行工作周记制度和企业评价制度,并在挂职工作结束后撰写工作总结。挂职天数在一个月及以上的,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工作成果。挂职锻炼的工作量按实际下企业天数每天折算1个标准课时,每学期不超过25课时。挂职锻炼折算的标准课时不得计算超课时津贴。对于弄虚作假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下个月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1.初级职称青年教师属于专业课教师的,每年要利用寒暑假或课余时间到企业挂职锻炼一个月以上,同时参加与本专业相适应的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
2.中级职称教师属于专业课教师的,每年要利用寒暑假或课余时间到企业挂职锻炼十五天以上,同时参加与本专业相适应的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
3.高级职称教师属于专业课教师的,每年要利用寒暑假或课余时间到企业挂职锻炼十天以上,同时参加与本专业相适应的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
4.鼓励“双肩挑”人员参加与所担任课程相适应的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
5.专业课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的经历做为职称评聘的条件之一。
五、培训进修的服务年限和赔偿
教职工进修(含在职进修)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完成学业后,服务工作期限为六年。未达服务年限离开学院的,应全额退回所报销的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六、其他
1.本规定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2022年9月1日之前已审批而正在进修培训者,按原有规定执行。
附件:
第8篇 管理办法培训规定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布
( )劳培字第____号
1.培训目标
为提高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全体员工对公司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企业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2.培训计划与管理
2.1 综合部是公司员工培训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协助。
2.2 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培训要纳入公司发展计划。每年12月底前各部门要提报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并填写培训登记表(附件一)报总公司综合部。
3.培训方式
3.1 公司员工培训分为定期和不定期培训两种方式;
3.2 全体员工每年至少安排一个星期的脱产培训学习;
3.3 财务、合同、质量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不少于10日,重点是新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
4.定期培训
定期培训要事先拟定计划,安排经费,做好教学安排,安排课程表(附件二)。每期授课结束后要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发给合格证(附件三)。考试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之一。
5.不定期培训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在全体员工中开展不定期的业务培训。不定期培训由综合部按照专题提前安排,报公司经理会议讨论决定。不定期培训可以采取专题形式,针对热点问题安排学习的内容。
6.培训教材
6.1 公司全体员工的培训教材由综合部根据培训内容选择,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购买。教材费用每人每年________元;
6.2 各部门培训的教材由部门经理决定,经费控制在________元以内。
7.部门培训
各部室根据自身业务的需要,也可以结合本职工作安排学习内容。各部室的培训计划应当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8.奖励
8.1 公司培训考试成绩优秀者,公司给予一次奖励________元;特别优秀的,可安排到外地考察或者实习。
8.2 考试不合格的,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扣发________%的年终奖。
9.培训纪律
参加公司培训的人员,除因重大疾病或者经公司领导批准外,不得请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综合部门报到。
10.附则
10.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0.2 本办法修改需经公司董事会决定。
附件一
员工培训登记表
培训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讲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附件二
_________培训班课程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时间
讲课内容
主讲人
主持人
附件三
________培训结业证
结
业
证
________同志:
参加________业务培训,考试合格,特此证明。
公司培训部:___(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培训企业员工、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是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企业应当把对员工的培训作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好。目前,各公司都十分重视对员工的培训,努力从提高公司员工的素质入手,提升公司的整体素质,发展企业文化,使之适应日益复杂的市场竞争的要求。要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就有必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员工培训强调实用、有效,通过培训教育真正能使员工的业务素质、道德品质有所提高。因此,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培训的目的、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计划、培训组织、培训内容、培训教材等。
制定该办法,一是要注意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规定学习的方式和时间安排;二是明确培训主管部门,既可以是人力资源部门主管,也可以是企业的综合管理部门主管;三是对培训的效果要有量的考核,主要是通过考试的办法来考核学习的状况。
第9篇 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规定范文
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公司会对其进行一系列的培训,需要了解公司的发展历史及文化,当然还有对其岗位的培训,对于员工的培训公司也有其管理规定,下面企业管理网整理了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规定,请阅读下文。
一、培训目的:
1.使新员工在入职前对公司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认识并认同公司的事业及企业文化,坚定自己的职业选择,理解并接受公司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2.使新员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尽快进入岗位角色。
二、培训期间:
新员工入职培训期1个月,包括2—3天的集中脱岗培训及后期的在岗指导培训。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培训日期。学校定于每学期开学二周内组织新一期新员工培训。
三、培训对象:
公司所有新进员工。
四、培训方式:
1.脱岗培训:由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
2.在岗培训: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已有的技能与工作岗位所要求的技能进行比较评估,找出差距,以确定该员工培训方向,并指定专人实施培训指导,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跟踪监控。可采用日常工作指导及一对一辅导形式。
五、培训教材:
《员工手册》、部门《岗位指导手册》等。
六、培训内容:
1.企业概况:公司创业历史、企业现状以及在行业中的地位、学校品牌与经营理念、学校企业文化、学校未来前景、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人员结构、薪资福利政策、培训制度、历年重大人事变动或奖惩情况介绍、学校团队精神介绍、沟通技能训练及新员工关心的各类问题解答等;
2.员工守则:企业规章制度、奖惩条例、行为规范等;
3.入职须知:入职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4.财务制度:费用报销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以及办公设备的申领使用;
5.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设备安全知识及紧急事件处理等;
6.沟通渠道:员工投诉及合理化建议渠道介绍;
7.实地参观:参观企业各部门以及工作娱乐等公共场所;
8.介绍交流:介绍公司高层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骨干与新员工认识并交流恳谈;
9.在岗培训:服务意识、岗位职责、业务知识与技能、业务流程、部门业务周边关系等;
10.学校教学模式及教学课题研究。
七、培训考核:
培训期考核分书面考核和应用考核两部分,脱岗培训以书面考核为主,在岗培训以应用考核为主,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书面考核考题由各位授课教师提供,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统一印制考卷;应用考核通过观察测试等手段考查受训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或技巧的应用及业绩行为的改善,由其所在部门的领导、同事及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共同鉴定。
八、效果评估:
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通过与学员、教师、部门培训负责人直接交流,并制定一系列书面调查表进行培训后的跟踪了解,逐步减少培训方向和内容的偏差,改进培训方式,以使培训更加富有成效并达到预期目标。
九、培训工作流程:
1.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统筹进人指标及进人时间,根据新入职员工的规模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并拟定培训具体方案;并填写《新员工脱岗培训计划书》报送人力资源中心及相关部门;
2.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协调,作好培训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经费申请、人员协调组织、场地的安排布置、课程的调整及进度推进、培训质量的监控保证以及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估等;
3.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负责在每期培训结束当日对学员进行反馈调查,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反馈意见表》,并根据学员意见七日内给出对该课程及授课教师的改进参考意见汇总学员反馈表送授课教师参阅;
4.授课教师在七日内拿出改进方案并填写《教师反馈信息表》交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审议;
5.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在新员工集中脱产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提交该期培训的总结分析报告,报总裁审阅;
6.新员工集中脱产培训结束后,分配至相关部门岗位接受上岗指导培训(在岗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指导教师实施培训并于培训结束时填写《新员工在岗培训记录表》报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
7.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在新员工接受上岗引导培训期间,应不定期派专人实施跟踪指导和监控,并通过一系列的观察测试手段考查受训者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和技巧的运用以及行为的改善情况,综合、统计、分析培训为企业业务成长带来的影响和回报的大小,以评估培训结果,调整培训策略和培训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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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物业公司员工培训管理规定-7
物业公司员工培训管理规定(七)
(一)公司坚持对员工进行多种形式不同内容的教育。员工应当接受企业对其进行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二)员工教育和培训坚持公司与部门共同负责的原则,公司主要负责文化教育、国家政策法规和有较大共性的业务培训学习;各部门主要负责岗位技能培训及本部门本系统的专业技术业务培训。
(三)人事部门负责员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组织工作以及培训质量和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各部门经理负责员工教育工作。
(四)各部门根据公司发展目标或本部门工作需要,于每年十一月底前制定本部门下年度教育计划报人事部门,人事部门于当年一月二十五日前编制公司员工本年度教育计划报公司审批后下达执行。
各类教学班、培训班开班前都要制定开班计划、授课计划及培训标准报人事部门审定,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学习培训结束后,办班部门要写出总结,连同学员成绩单等基础资料一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五)各教育班应加强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无故不参加培训或不遵守规定和纪律,不服从管理又屡教不改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人事部门负责落实培训场地,负责教学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更新,并负责教学人员的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七)特殊岗位、职业须经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后方能上岗,凡由公司出资培训取得上岗证书人员按上岗证有效期确定服务年限,服务年限内调离人员需按比例赔偿,赔偿比例=1-服务时间/有效期。
(八)公派外出学习
1、公派外出学习是指根据上级公司或相关机构布置的培训通知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学习,或公司根据培训计划,由人事统一安排的学习。
2、公派外出学习由人事部统一安排,填写员工培训审批表经部门签署意见后办理报批手续。
3、外出学习连续 2个月以上或出国学习 1 个月以上视为脱产学习。
4、非脱产学习占用工作时间视为正常出勤,学习期间占用非工作时间不计加班。
5、脱产学习前需与公司签订学习协议,规定学习期间的待遇及学习期满后的服务年限等相关事宜。
a.凡公司公派进修员工,其档案、工资、行政关系均由公司保留,其原任职务自离职之日起不再保留,学习期满后由公司另行安排。
b.学习期间,享受离职前所在岗位的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
c.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培训单位要求,表现优秀,取得优秀成绩者视情况补发部分激励工资。
d.学习期满后为公司服务的年限不得少于三年。由于本人原因在服务期内离开公司的,须按比例赔偿公司在其进修、学习期间的各项费用,赔偿办法参照《劳动合同实施细则》。
6、外出学习人员,回公司后应主动向人事部门及本部门汇报学习成果,提交成绩单或毕(结)业证。实习的应提交对方单位实习鉴定意见。
(九)个人申请外出学习
1、个人申请外出学习,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人事档案已调入公司且在公司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参加脱产学习视为非连续工作)
b.所选择学习内容须与现岗位工作有直接关系且学习期不超过半年。
c.出国自费留学不在个人申请外出学习之列。
2、个人提出外出学习,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审批。
3、个人外出学习经批准后须同公司签订学习协议,规定学习期间的待遇及学习期满后的服务年限等相关事宜:
a. 外出学习期间档案、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均由公司保留。
b. 外出学习时间不足2个月者原任职务保留;外出学习时间在
2个月以上(含)者原任职务自离职之日起不再保留,学习期满后由公司另行安排;
c. 外出学习占用工作时间,按事假处理,学习期间月工资低于__ 市最低工资标准时按 __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d. 个人申请外出学习,学费一律先由个人支付,学习期满合格后公司予以报销,凡不合格者不予报销学费。
e.学习期满后为公司服务的年限不得少于三年。由于本人原因在服务期内离开公司的,须按比例赔偿公司在其进修、学习期间的各项费用,赔偿办法参照《劳动合同实施细则》。
(十)公司内部交叉培训
1、员工因工作需要到其他部门培训的,由本部门签署意见后到人事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2、员工在培训期间接受培训部门的管理,派出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中断培训,因特殊情况必须中断培训的,由派出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中断培训。
3、员工在培训期间保留原岗位工资待遇不变,激励工资由派出部门评定,培训部门负责提供其出勤、表现、态度等基本情况。
(十一)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实习
1、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参观实习,应提前一个月以组织的名义与人事部门联系。
2、人事部门与有关部门商议后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人事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工作,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入园证件、就餐卡、交纳培训费用、签订有关合同等)。
4、人事部门与来人单位商议制定实习计划,保卫部门负责参观实习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
第11篇 物业保洁员培训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保洁员培训管理规定
1. 目的:通过培训,使员工了解、熟悉本职岗位职责,掌握各技术操作,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适用范围:各服务中心新入职及在职保洁员培训。
3. 职责
3.1保洁领班负责保洁实际操作的培训。
3.2环境主管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保洁培训工作。
4. 内容:
4.1上岗培训:
4.1.1公司简介、职业道德,服务意识。
4.1.2岗位职责,工作纪律,操作规程,标准。
4.2岗位培训:
4.2.1程序文件中之职责、纪律、工作程序、标准。
4.2.2多项清洁操作规程、实际操作。
4.2.3多类清洁剂、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
4.2.4其它。
4.3培训安排与考核:
4.3.1新员工上岗培训由领班指导其利用3天时间自学,然后进行口答与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3.2培训时间由每个部门自行拟定,由环境主管组织进行集中岗位培训、采取讲解与实操相结合,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延长一星期作班后加班培训,延长后经考核仍不合格者,作辞退处理。
5. 记录:《每月培训计划表》由服务中心保存1年。
6. 附件:无
第12篇 z物管公司培训工作管理规定
物管公司培训工作管理规定
为持续有效地贯彻公司质量体系中的培训程序,使各项培训计划顺利展开,特制订以下培训工作管理规定。
1.0建立培训专用基金
1.1培训专用基金的来源:
管理处人员按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从各管理处的收入中划出,公司部、室人员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从公司收入中划出,作为培训专用基金的来源。
1.2培训专用基金的用途:
1.2.1用于授课人员的讲课费;
1.2.1.1 聘请本公司员工(专职培训人员除外),利用上班时间授课,每小时讲课费80元;
1.2.1.2 聘请本公司员工(专职培训人员除外),利用业余时间授课,每小时讲课费100元;
1.2.1.3 聘请专业人员授课,每小时讲课费控制在150~400元之间,具体操作时按实际情况定。
1.2.2用于添置教学工具和购买教学用品,如参考书、幻灯机、照相机、制用教材等费用。
1.2.3用于员工外送培训所需的经费,对于有必要外送培训(不含自修)的项目,由策划部联系培训单位,确定培训人员,经总经理审批后进行落实。
1.2.4用于每次考核,对前三名学员的奖励。
1.2.5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包括观看具有启发思维和智力的演讲等)所必需的费用(仅限市内)。
1.2.6用于每次培训时能够提供给学员的茶水,如原矿泉水等。
1.3培训专用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1.3.1培训专用基金由公司财务部单独立账,专职培训人员需掌握基金的收支状况,以便合理使用,量入为出,每年培训专用基金如有剩余,则划入第二年继续使用。
1.3.2一次性支出项目在1000元以上的,须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支出,一次性支出项目在1000元以内,由策划部经理批准即可。
2.0整理培训有关资料
为使培训工作规范化,对培训的教材、考题作以下规定:
2.1健全培训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补充,按公共知识培训、管理干部培训、管理员培训、班组长培训、操作层员工培训五个类型制订目录,并根据目录将相应的教材健全起来,设立专柜,妥善保管。当公司体系文等需修改,或物业管理规定需补充或修订时,有关的教材也将作修改、补充或删除,确保教材的准确性。
2.2建立考题库。
为方便组织培训考试,全面掌握和分析员工在理论方面的薄弱环节,特建立考题库,考题库分别为公共知识考试题、办公室人员考试题、物业口管理人员考试题、各专业人员考试题。当培训教材有改动时,考题库的有关考题或考题标准也应作相应的改动。
2.3广泛收集物业管理信息,对于有价值的物业管理经验或新方法、将进行复印,发放给有关人员参考。
3.0加强培训的统筹安排
3.1培训计划将根据基金的数额状况,统筹安排,把培训支出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3.2确定授课人员的标准:
3.2.1 内聘本公司授课人员的标准;
3.2.1.1 对所讲授的内容能准确、熟练地掌握;
3.2.1.2 表达能力强,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声音洪亮。
3.2.2 外聘授课人员的标准;
3.2.2.1 有授课经验;
3.2.2.2 表达能力强,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声音洪亮;
3.2.2.3 有长期从事所讲课题的经历;
3.2.2.4 取得与所讲课题相关的资格。
聘请以上人员讲课时,公司专职培训人员应做好组织工作,参加听课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授课人,还应对授课人的讲课质量进行监督。
3.3加强与办公室的联系,公司人员变动,如聘用、辞退、调动等,办公室应通知策划部,使策划部准确地掌握员工情况,便于安排培训活动、策划每次组织外送培训划考核,也应将培训或考核结果提供给办公室存档。
3.4广泛联系外送培训单位,如市劳动局培训部门、房地产培训中心,市质量认证中心等,确保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及时通过复审,确保新聘用的物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确保物业口的员工得到充分的培训机会。
3.5按时制定培训计划,做好培训记录,每次培训前做好充分准备,如统计人数安排教室、通知培训人员、根据需要准备好签到表、教材、教具、饮料等。
4.0关于培训的奖惩制度
4.1严格培训考勤,因事或因病请假的,要递交有管理处主任签名的请假条,对于无故缺席的,将名单反馈给所在部门,作为其个人的一次不合格。
4.2每次由策划部组织的,全公司范围的年度理论考核中不及格的干部或员工,将按《质量管理日常工作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5.0相关文件:员工培训程序
第13篇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培训制度规定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之培训制度
6.培训制度
为陶冶员工品德和情操,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建立学习型组织,使员工在知识、技能、理念等方面能够适应及配合公司业务的高速成长,最终实现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从而使员工个人与组织共同进步,公司为员工提供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参加培训的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6.1.培训分类
6.1.1 岗前培训
新进人员实施上岗前培训,由人事行政部统筹办理,内容为:
1)公司简介、发展历史及发展前景;
2)企业精神、企业文化及企业理念;
3)公务礼仪、行为准则及员工守则;
4)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人事管理制度的讲解;
5)特殊岗位的人员进行业务特性、机器性能、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的说明;
6)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7)职业生涯规划及职业生涯设计;
8)其它培训内容。
6.1.2 在职培训
在职培训又分层级培训和职能培训:
6.1.2.1 层级培训分:
1)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目的:
提高从全局观点对公司的战略、目标、方针及发展进行创造性的规划、决策、控制的能力,提高组织的活力和绩效。
方式:
侧重于观念、理念的培训,主要采用高级研习班、研讨会、报告会、企业间交流、热点案例研究讨论等形式,也可以进行在职高等学历教育和mba教育,或有计划地选送出外考察、业务进修等。
内容:
a、公司内部自身环境和国内、国际形势的介绍;
b、经营理念的探讨;
c、公司发展战略研究;
d、对策研究;
e、组织设计与组织发展研究;
f、人力资源规划与控制;
g、控制和影响;
h、公司现代管理技术;
i、个人能力和修养的提升;
j、公司社会责任探讨;
k、资本运营。
2)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目的:
开发本职工作能力,使其具备善于公司形势的认识和发展观点,提高他们善于业务的决策能力、计划能力,使他们深刻理解现代经营管理的体系和经营活动中人的行为,提高他们对人的判断和评价能力,以及与人的沟通交流能力。
方式:
采用中高级管理培训班、研讨会、在职高等学历教育和mba教育。
内容:
a、目标设定、政策制定、进程编排、程序制定、预算编排、组织结构体系的健全;
b、有效授权、领导、激励、指导和培养下属现代综合管理技术;
c、可行性研究、全面质量管理、个人职业生涯规划、项目和政策管理、组织绩效、测量;
d、工作绩效突破和改善、人际关系和公共关系学、如何从团队中获得意见和建议管理不同类型的下属;
e、工作协调和部门间协作、有效的冲突管理、领导方式、危机处理。
3)初级人员培训
目的: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工作能力,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方式:安排专业技能培训、计算机操作培训、公文写作培训、法律法规培训等。
内容:
a、工作标准化;
b、人际关系和工作方法;
c、业务知识与工作技能;
d、团队合作精神的发挥;
e、敬业乐业教育;
f、工作目标的设定;
g、专业技术培训。
6.1.2.2 职能培训分:
人事行政人员培训、物业管理人员培训、财务人员培训。
1)人事行政人员培训:人力资源、行政、财务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如人力资源培训:招聘、薪酬福利管理、绩效评估培训、劳动争议处理、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分析与职位描述等。
2)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物业法规条例的熟知、物业的接管验收、装修管理、房屋的日常养护、房屋附属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物业区域的清洁管理、物业环境的绿化养护及管理、物业治安管理、物业的消防管理、物业区域的车辆道路管理、物业区域的邮电通信服务。
3)财务人员培训:财务方面法律、法规的熟知、税收知识、工作流程、如何合理避税而不逃税、企业成本的财务控制。
6.2.培训协议
公司选送参加学历深造、培训或考察等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以保障公司培养员工所付出的代价。
第14篇 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规定范本
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暂行规定范本
第一条,目的。为了充分利用公司的人力资源,积极培养和建设公司兼职培训师队伍,建立内部整体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内部培训师在培训体系中的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由内部培训师授课的各类培训。
第三条,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是培训师的管理部门,负责培训师的聘任、考评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培训师工作职责。
一、每年度末配合所在部门提出下一年度培训草案及培训需求,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根据每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安排以及自己的责任范围,负责编制相应课程的内训教材、试题,并结合本单位的情况组织授课,由人力资源部协调完成;
三、负责参与公司年度培训效果评估、总结,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完善公司培训体系、培训计划任务达成;
四、负责所授训学员的考试、阅卷、评估;
五、负责编写、完善教材、教案(含ppt文件),并随时更新。
第五条,培训师类别。培训师分储备培训师和正式培训师两大类。
一、凡符合培训师任职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应聘或由基层单位推荐,经考评后可吸纳为公司储备培训师;
二、凡储备培训师达到正式培训师级别,均可晋升为正式培训师,并按培训师等级,即初级、中级、高级,由公司统一授予培训师资格;
三、公司各部门推荐的培训师,主要用于培训授课,需经培训课程试讲,业务系统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测评合格后方可任命;
四、公司中层以上级别的业务人员不参加培训讲师的评比,但同样承担培训教学任务。
第六条,培训师任职条件。
一、具备严谨、认真、敬业、高效的工作态度,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熟悉所在部门岗位专业知识、技能,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三、形象良好,有较强的文字表达、沟通、组织能力;
四、具备编写讲义(教材)、测试题、评卷以及独立授课的能力。
第七条,培训师数量。为保证公司建立一支精简、高效的培训师队伍,公司对储备培训师的人员数量不做限制,但是当储备培训师向正式培训师晋级时将严格考核,择优聘用,初级培训师人数控制在总培训师人数的30%,中级培训师人数控制在总培训师人数的20%,高级培训师控制在总培训师人数的10%。
第八条,讲师等级及评聘。
一、评聘标准。
为了保证培训效果并激励培训师授课水平的自我提升,储备培训师晋升正式培训师时必须进行考评,按培训师资格等级及《培训师培训调查表》评分标准进行评聘,具体标准如下:
1、公开课考察授课结果达到以下评分标准(评委包括学员和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需10人以上,取平均分)
(1),初级培训师:70-80分;
(2),中级培训师:81-90分;
(3),高级培训师:91-100分。
2、授课时数
(1),初级培训师每年须授课120学时以上;
(2),中级培训师每年须授课100学时以上;
(3),高级培训师每年须授课80学时以上。
二、讲师评聘程序:
1,各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后,由业务系统负责人签署意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并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储备培训师资格聘书;
2,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人力资源培训开发计划,有针对性的与各部门按培训计划需求安排储备培训师拟写教材并授课,为培训师搭建锻炼、提升平台;
3,各部门需要安排培训师授课的,应提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讲师、课程等安排事项,便于人力资源部对培训师的授课情况进行跟踪。跨部门聘请培训师时,人力资源部提供必要的协调。
第九条,公司鼓励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培训师的评聘与晋升,培训师的培训业绩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第十条,培训师考核
一、培训项目评估
1,每次培训项目效果评估,由受训学员、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进行考评,评估主要内容为培训项目效果、教材设计、授课风格、学员收益等,填写《培训评估反馈表》,由人力资源部整理归档,并作为培训师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
2,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协调对储备培训师的授课效果进行抽查,对连续两次抽查满意度低于60%的培训师,取消其储备培训师资格。半年后,根据公司或部门培训工作需要,可按本规定重新申请;
3,各级培训师满足晋升标准的,可申请晋升评聘。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晋升申请,人力资源部初审合格后组织晋升评聘。晋升评聘每六个月进行一次;
4,人力资源部组织对正式培训师的授课进行抽查,连续两次抽查结果得分低于标准下限分数的,应降一等级。经再次考核,得分高于本级标准上限的,方可恢复原等级。
二、年终考核
1,每年末人力资源部将对培训师进行综合评定。
2,对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者受到学员两次以上重大投诉的培训师,公司将取消其培训师资格;培训师因正常工作或个人原因不能按原计划授课时,应及时通知培训组织部门,以便另行安排。
3,公司根据考核结果,每年度从培训师队伍中评选出部分优秀培训师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十一条,培训师的福利。为了提高培训效果,凡申请担任正式培训师的人员,经审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颁发培训师资格聘书,按第十二条的标准享受津贴待遇。
第十二条,培训师津贴
1,授课与评卷津贴标准
(1),高级培训师授课50元/小时,评卷0.5元/份;
(2),中级培训师授课35元/小时,评卷0.4元/份;
(3),初级培训师授课25元/小时,评卷0.3元/份;
(4),储备培训师授课15元/小时,评卷0.2元/份,须要完成20学时的试讲任务,试讲期间授课5元/小时,评卷0.1元/份。
2,费用支付
公司所有的培训师的津贴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申请与支付,于培训完成的两个月内予以兑现,在公司的教育经费中列支。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关于各类员工培训班教职人员酬金标准的规定》停止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5篇 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范本
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企业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公司始终贯彻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坚持倡导“在学习中成长,在创新中发展”的核心理念,不断加强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批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能人才队伍,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将芜湖新兴建设成为员工教育培训制度健全;学习氛围浓厚;专业技能人才竞相涌现;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的国际一流企业。
一、培训计划的制定
每年九月份着手编制明年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的主要内容为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年度职工培训工作的具体内容、时间安排、原则要求、管理考核和费用预算等。编制本计划的目的在于合理利用公司及社会培训资源,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提高培训工作的计划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使得培训工作能够有效地配合和推动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培训计划编制的依据
◇年度公司经营目标预算和发展战略;
◇公司现有人力资源状况分析及公司对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
◇新开工项目员工岗位技能的应知应会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各单位年度培训需求计划。
三、培训工作的原则和方针
培训原则 :坚持实用性、有效性、针对性原则。
培训方针:
◇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服务于公司人力资源的培训和开发;
◇服务于公司职工素质和工作绩效的提高;
◇服务于公司整体战略的需要
◇服务于公司科技创新的需要。
四、培训工作的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为保障培训工作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有效性,公司培训工作的最高负责人为总经理,日常职能管理部门为劳动人事部。各部门明确本单位培训组织机构及人员。劳动人事部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代表公司具体推进、落实公司的各项培训管理工作。
2、制度保障
◇各单位培训组长是本单位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培训计划的执行及结果负总责;对培训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人、财、物等资源负有组织、协调的责任。
◇培训干事是各单位培训工作的组织和联络人,具体推进本单位培训计划的落实,在培训领导授权范围内可以具体协调本单位的各项资源以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对本单位考评员负有管理责任。
◇考评员及兼职教师是培训工作中的“裁判”及“教练”,是直接关系到培训质量的关键人员。考评员及兼职教师从事考评、授课期间除正常享受各项待遇外,还另外享受课酬津贴。考评员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考评工作,否则按不服从正当指挥加以考核。
◇劳动人事部对培训计划的实施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在权限范围内有权对各单位的培训工作提出考核及改进建议。
五、培训管理控制与考核
1、培训管理控制
◇公司级的培训项目作为一级受控项目,各相关单位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立培训文档记录一式二份;
◇二级培训项目作为各单位受控项目,各自组织实施,建立本部门的培训文档,劳动人事部负责监督培训实施情况,不定期抽查培训记录。
◇计划外培训是指:不在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培训项目,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急需外聘教师来公司进行培训,或选派人员外出接受培训的,需填写《部门教育培训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经劳人部备案后实施。
◇公司安排员工脱产外出学习专业技术半年以上或学历教育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协议》,若违反协议公司有权按约定予以处罚。
◇各生产单位每半年对本单位的培训工作进行小结,并将小结报劳动人事部。对没有按照计划完成培训项目的单位,按半年度给予相应的考核。劳动人事部每季度末对公司级培训项目检查考核。 ◇确保培训计划完成率95%以上;员工参培率95%以上;培训计划项目更改率低于5%。
2、培训考核
对没有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完成的单位:
一级受控项目半年度未按时完成的,每有一项,考核部门1000元,分管领导300元;
二级受控培训项目半年度未完成的,每有一项,考核部门500元,分管领导200元。
清华远程教育课时半年度未按规定完成课时的,考核50元/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