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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物业公司员工培训管理规定-7
物业公司员工培训管理规定(七)
(一)公司坚持对员工进行多种形式不同内容的教育。员工应当接受企业对其进行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二)员工教育和培训坚持公司与部门共同负责的原则,公司主要负责文化教育、国家政策法规和有较大共性的业务培训学习;各部门主要负责岗位技能培训及本部门本系统的专业技术业务培训。
(三)人事部门负责员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组织工作以及培训质量和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各部门经理负责员工教育工作。
(四)各部门根据公司发展目标或本部门工作需要,于每年十一月底前制定本部门下年度教育计划报人事部门,人事部门于当年一月二十五日前编制公司员工本年度教育计划报公司审批后下达执行。
各类教学班、培训班开班前都要制定开班计划、授课计划及培训标准报人事部门审定,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学习培训结束后,办班部门要写出总结,连同学员成绩单等基础资料一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五)各教育班应加强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无故不参加培训或不遵守规定和纪律,不服从管理又屡教不改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人事部门负责落实培训场地,负责教学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更新,并负责教学人员的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七)特殊岗位、职业须经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后方能上岗,凡由公司出资培训取得上岗证书人员按上岗证有效期确定服务年限,服务年限内调离人员需按比例赔偿,赔偿比例=1-服务时间/有效期。
(八)公派外出学习
1、公派外出学习是指根据上级公司或相关机构布置的培训通知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学习,或公司根据培训计划,由人事统一安排的学习。
2、公派外出学习由人事部统一安排,填写员工培训审批表经部门签署意见后办理报批手续。
3、外出学习连续 2个月以上或出国学习 1 个月以上视为脱产学习。
4、非脱产学习占用工作时间视为正常出勤,学习期间占用非工作时间不计加班。
5、脱产学习前需与公司签订学习协议,规定学习期间的待遇及学习期满后的服务年限等相关事宜。
a.凡公司公派进修员工,其档案、工资、行政关系均由公司保留,其原任职务自离职之日起不再保留,学习期满后由公司另行安排。
b.学习期间,享受离职前所在岗位的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
c.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培训单位要求,表现优秀,取得优秀成绩者视情况补发部分激励工资。
d.学习期满后为公司服务的年限不得少于三年。由于本人原因在服务期内离开公司的,须按比例赔偿公司在其进修、学习期间的各项费用,赔偿办法参照《劳动合同实施细则》。
6、外出学习人员,回公司后应主动向人事部门及本部门汇报学习成果,提交成绩单或毕(结)业证。实习的应提交对方单位实习鉴定意见。
(九)个人申请外出学习
1、个人申请外出学习,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人事档案已调入公司且在公司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参加脱产学习视为非连续工作)
b.所选择学习内容须与现岗位工作有直接关系且学习期不超过半年。
c.出国自费留学不在个人申请外出学习之列。
2、个人提出外出学习,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审批。
3、个人外出学习经批准后须同公司签订学习协议,规定学习期间的待遇及学习期满后的服务年限等相关事宜:
a. 外出学习期间档案、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均由公司保留。
b. 外出学习时间不足2个月者原任职务保留;外出学习时间在
2个月以上(含)者原任职务自离职之日起不再保留,学习期满后由公司另行安排;
c. 外出学习占用工作时间,按事假处理,学习期间月工资低于__ 市最低工资标准时按 __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d. 个人申请外出学习,学费一律先由个人支付,学习期满合格后公司予以报销,凡不合格者不予报销学费。
e.学习期满后为公司服务的年限不得少于三年。由于本人原因在服务期内离开公司的,须按比例赔偿公司在其进修、学习期间的各项费用,赔偿办法参照《劳动合同实施细则》。
(十)公司内部交叉培训
1、员工因工作需要到其他部门培训的,由本部门签署意见后到人事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2、员工在培训期间接受培训部门的管理,派出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中断培训,因特殊情况必须中断培训的,由派出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中断培训。
3、员工在培训期间保留原岗位工资待遇不变,激励工资由派出部门评定,培训部门负责提供其出勤、表现、态度等基本情况。
(十一)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实习
1、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参观实习,应提前一个月以组织的名义与人事部门联系。
2、人事部门与有关部门商议后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人事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工作,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入园证件、就餐卡、交纳培训费用、签订有关合同等)。
4、人事部门与来人单位商议制定实习计划,保卫部门负责参观实习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
第2篇 新入职员工培训管理规定-范本
为了对员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特别是对新入职的员工培训更为重要,下面让大家提供了一则关于新入职员工培训管理规定资料,供参考。
一、培训目的:
1.新入职员工培训是为了使新员工在入职前对公司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认识并认同公司的事业及企业文化,坚定自己的职业选择,理解并接受公司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2.使新员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尽快进入岗位角色。
二、培训期间:
新员工入职培训期1个月,包括2—3天的集中脱岗培训及后期的在岗指导培训。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培训日期。学校定于每学期开学二周内组织新一期新员工培训。
三、培训对象:
公司所有新进员工。
四、培训方式:
1、脱岗培训:由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
2、在岗培训: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已有的技能与工作岗位所要求的技能进行比较评估,找出差距,以确定该员工培训方向,并指定专人实施培训指导,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跟踪监控。可采用日常工作指导及一对一辅导形式。
五、培训教材:
《员工培训手册》、部门《岗位指导手册》等。
六、培训内容:
1.企业概况:公司创业历史、企业现状以及在行业中的地位、学校品牌与经营理念、学校企业文化、学校未来前景、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人员结构、薪资福利政策、培训制度、历年重大人事变动或奖惩情况介绍、学校团队精神介绍、沟通技能训练及新员工关心的各类问题解答等;
2.员工守则:企业规章制度、奖惩条例、行为规范等;
3.入职须知:入职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4.财务制度:费用报销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以及办公设备的申领使用;
5.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设备安全知识及紧急事件处理等;
6.沟通渠道:员工投诉及合理化建议渠道介绍;
7.实地参观:参观企业各部门以及工作娱乐等公共场所;
8.介绍交流:介绍公司高层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骨干与新员工认识并交流恳谈;
9.在岗培训:服务意识、岗位职责、业务知识与技能、业务流程、部门业务周边关系等;
10.学校教学模式及教学课题研究。
七、培训考核:
培训期考核分书面考核和应用考核两部分,脱岗培训以书面考核为主,在岗培训以应用考核为主,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书面考核考题由各位授课教师提供,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统一印制考卷;应用考核通过观察测试等手段考查受训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或技巧的应用及业绩行为的改善,由其所在部门的领导、同事及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共同鉴定。
八、效果评估:
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通过与学员、教师、部门培训负责人直接交流,并制定一系列书面调查表进行培训后的跟踪了解,逐步减少培训方向和内容的偏差,改进培训方式,以使培训更加富有成效并达到预期目标。
九、培训工作流程:
1.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统筹进人指标及进人时间,根据新入职员工的规模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并拟定培训具体方案;并填写《新员工脱岗培训计划书》报送人力资源中心及相关部门;
2.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协调,作好培训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经费申请、人员协调组织、场地的安排布置、课程的调整及进度推进、培训质量的监控保证以及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估等;
3.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负责在每期培训结束当日对学员进行反馈调查,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反馈意见表》,并根据学员意见七日内给出对该课程及授课教师的改进参考意见汇总学员反馈表送授课教师参阅;
4.授课教师在七日内拿出改进方案并填写《教师反馈信息表》交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审议;
5.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在新员工集中脱产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提交该期培训的总结分析报告,报总裁审阅;
6.新员工集中脱产培训结束后,分配至相关部门岗位接受上岗指导培训(在岗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指导教师实施培训并于培训结束时填写《新员工在岗培训记录表》报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
7.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在新员工接受上岗引导培训期间,应不定期派专人实施跟踪指导和监控,并通过一系列的观察测试手段考查受训者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和技巧的运用以及行为的改善情况,综合、统计、分析培训为企业业务成长带来的影响和回报的大小,以评估培训结果,调整培训策略和培训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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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新员工。
第二条 公司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
第三条 培训目的:新员工培训是指企业为新员工介绍有关公司的基本背景情况,使员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的基本内容与方法,帮助员工明确自己工作的职责、程序、标准,并使他们初步了解企业及其部门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
第四条 培训的主要内容:新员工通识训练、部门内工作引导和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二章 培训管理
第五条 新员工培训是该员工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共同责任,最迟不应超过报到后一个月内执行。
第六条 凡公司正式报到的员工试用期满,但由于个人原因尚未参加新员工培训,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七条 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如遇临时状况需请假者,请按《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执行。并在试用期内补修请假之课程,否则,仍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应为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员工开具培训证明
第九条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获得结业证明;不合格者,重新培训。
第十条 未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参加其他训练(如岗位技能培训)。
第三章 通识训练
第十一条 通识训练是指对员工进行有关工作认识、观念方面的训练,以及培养员工掌握基本的工作技巧。
第十二条 新员工通识训练由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行政人员共同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向每位正式报到的新员工发放《员工手册》。
第十四条 培训内容:公司历程、规模和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公司理念、组织结构、相关制度和政策及职业道德教育等。
第四章 部门内工作引导
第十五条 部门内工作引导应该在新员工通识训练结束后进行,其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
第十六条 部门负责人代表部门对新员工表示欢迎,介绍新员工认识部门其他人员,并协助其较快地进入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 部门内工作引导主要包括:介绍部门结构、部门职责、公司管理规范及福利待遇、培训基本专业知识技能、讲授工作程序与方法、介绍关键工作指标等。
第五章 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十八条 对新员工进行部门间交叉训练是公司所有部门负责人的共同责任。
第十九条 根据工作::与其他部门的相关性,新员工应到各相关部门接受交叉培训。
第二十条 部门交叉引导主要包括:该部门人员介绍;部门主要职责;本部门与该部门联系事项;未来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要求等。
第六章 新员工培训评估
第二十一条 通识训练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测验和座谈,不合格者应参加补充训练。
第二十二条 部门主管负责就部门内工作引导对新员工进行测验。不合格者需有针对性的重修,一个月内如果不能完成培训,则该员工不予转正。
第二十三条 新员工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培训记录归档。
第二十四条 新员工培训合格者,进入上岗试用期。
第4篇 员工培训计划管理规定
一、培训计划的依据:
根据单位上年底作出员工培训需求目录清单,结合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方针要求,制定下年员工培训计划。
二、培训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1、培训目标
2、培训大纲
3、培训时间
4、培训内容
5、培训方式
6、培训教材
7、考核方式
三、培训内容规定:
1、管理层培训内容:事故调查分析技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技术;沟通技巧;检查、审核技术;法律依从性管理;应急管理;职业卫生管理;文化管理。
2、员工培训内容主要根据本单位员工培训需求内容为主。
3、重点岗位员工培训内容:工作中潜在的风险;事故预防及应急响应中的职责;依从标准化系统的重要性;偏离制度可能的后果;操作程序、工作说明。
4、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各种特殊工种培训内容由有资质的培训单位以专业教材为主。
四、培训效果评估:
各单位要以工会主席为组长,由综合办、生技科、车间主任、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培训评估小组。每年对本年度安全培训效果进行一次评估,采用员工问卷调查、培训过程监测、考核成绩分析等办法进行评估。对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培训机构要加以改进完善,逐步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培训方式、使培训能达到预期效果。
第5篇 港务公司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
__港务有限公司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广东__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员工培训出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 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填写培训学员请假单,并呈请相关主管核准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查,否则以旷工对待。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必需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条 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并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迟到、早退达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迟到、早退达三次以上六次以下者,以旷工一天论。若缺勤时数超过课程总时数1/3者,需重新补修全部课程。
第五条 自学员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学员凡遇公务或私事与上课发生冲突者,一律需办理培训请假手续,凡违反规定的人员,旷课时数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 员工参加培训,必须在员工培训签到表上亲笔签名以示出勤,严禁其他学员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学员和被代签学员均按旷课处理。
培训单位以签到及课上点名为依据,将参训学员的上课记录登记在员工培训记录上,并由人力资源部归入员工培训档案中保存。
第6篇 电气车间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一、概述
为提高车间全体员工业务技术水平,达到具备熟练驾驭整个装置电气设备的目的,确保我公司系统长周期、安全、稳定、效益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员工培训的原则
1.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培训原则编制培训计划。
2.培训工作立足于本岗位,目的是锻炼岗位能手,技术能手与能工巧匠,使员工做到岗位成才。
3.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工作有效结合,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培训。车间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全员安全业务培训计划。
三、电气车间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1.为使电气车间全体员工适应目前的工作需要,具备驾驭所辖区域内电气设备的能力,全体员工必须自觉加强业务学习,并自觉接受学习任务(授课与听课)。
2.各班组在进行业务教育的同时,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安全培训应充分利用每日的班前、班后会时间。
3.所有的授课人应严格按照车间排定的培训内容进行备课。
4.各班组的培训、考核由班长组织,车间全员的安全业务培训由车间分管主任组织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授课要有签到表,考核要有试卷与成绩单。
5.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笔记是考核的一部分。
6.对于员工培训工作的考核。
(1)无故不组织授课的,对不组织的责任人处以50元的罚款;
(2)对于没有备课的授课人处以50元罚款;
(3)无故不参加业务学习的一人次罚款50元;
(4)考试不及格者,罚款100元;
(5)违反课堂纪律,处以50元罚款,有故意破坏课堂纪律者处以100元罚款;
7.电气车间各班组应按照培训计划的要求进行培训,车间培训按公司相关文件进行组织。
8.考试成绩前三名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后三名各罚100元、80元、60元。
第7篇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规定(13)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规定(十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实施的宗旨与目的:
(一)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素质。
(二)激发员工求知欲、创造心,奠定公司人才基础。
(三)合格的管理者必须是合格的培训者。
第二条 公司所属员工均应接受本规定所规定的培训,不得故意规避。
第三条 公司所属员工经培训后,由公司行政部造册备案。
第四条 公司行政部主抓公司培训工作,各部门制订专业培训计划和课程。
第五条 凡员工调换工作岗位,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后才能上岗。
第六条 培训课程设置法纪教育、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教育、安全生产与质量意识教育的公共课和专业课,专业课根据各部门和各工种而设置。
第七条 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员工思想品德和岗位技能进行教育考核,每年至少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存档。
第八条 本规定所指培训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在本公司内实施。
第九条 凡受训期间,不给其他津贴。
第二章新进人员培训
第十条 本规定所指新进人员系指临时职员、试用人员、临时雇用人员及其他认为应接受培训的员工而言。
第十一条 新进人员培训的宗旨与目的:
(一)了解公司组织概况及翱翔管理模式。
(二)统一思想、规范行为,使新员工尽快达到上岗条件的要求。
第十二条 新招入公司的员工都要进行培训和入公司教育。
第十三条 新招收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培训(公司、部门、班组)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培训内容包括公共课和员工手册、公司管理模式、岗位安全教育、专业技术、操作技能和质量保证教育及企业文化教育等。
第十四条 从事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及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员工培训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新进人员经培训后,视其能力给予调派适当部门服务。
第十六条 培训讲授人员以部门经理为主体,行政部协助。
第十七条 根据新进人员报到人数的多寡合理排订培训时间。
第十八条 培训课程的编排及时间,由行政部依实际需要另行制订。
第三章 在职人员培训
第十九条 在职人员培训包括业务知识培训、新技术培训和公共课培训,其目的是提高员工处理业务能力和提高思想水平。
第二十条 在职人员培训由部门负责人拟定培训计划,会同行政部安排日程并邀请公司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或聘请专家协助讲课,以期达到效果。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班、机组)实施培训的成果列为平时业绩考核纪录,以作年终考绩的资料。
第二十二条 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共课程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经济理论、财务、税务知识,以及先进的管理经验。
第二十三条 培训方法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
在公司机关,每月由行政部组织,安排学习有关公共课以及了解现行的法规、政策、同行业、相关企业的先进经验等。
在工地,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采取不定期的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原则上每个工地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培训。
第二十四条 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质量方面的法规、规定、文件以及产品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等,使用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国内外先进企业安全质量管理的经验和方法,国内外先进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
第二十五条 培训时间: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四小时,必要时可安排人员到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班学习培训。
第二十六条 经营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产品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标书与合同编制及要求、合同评审原则及方法、谈判技巧与注意事项、产品的规格型号及使用范围,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关内容,经营管理规定、经营方面专业知识和工程合同知识(包括工程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管理等)。同时组织经营人员相互交流经营方面的经验,反馈用户提供的信息,同类工程产品市场行情,工程价格等。
第二十七条 培训时间:每两周一次,每次不少于二小时。
第二十八条 采购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所用原材料的种类,质量标准及对原材料包装的要求、原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及合同管理的有关内容、交流原材料采购的经验,反馈原材料生产厂家有关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培训时间: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二小时。
第三十条 工程技术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内外先进生产工艺、桩基新技术、测量、仪器设备的运用,工程管理和工艺设计方面的专业知识、研讨生产工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第三十一条 培训时间:每两周一次,每次二小时以上。
第三十二条 设备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保养维修和操作方法,设备管理和安全、卫生管理,能源管理的有关内容。
第三十三条 培训时间:每两周一次,每次二小时以上。
第三十四条 生产工人培训:生产工人和操作工人采用平时业务学习和每月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培训内容包括除了公共课程以外,还应结合本岗位工作,重点培训桩机操作基础知识和管桩生产工艺基础知识、企业的各种规定和制度、岗位操作规程、设备的操作规定制度,设备的操作方法及维护保养、安全生产和环保卫生知识,产品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全面质量管理等有关内容。
第三十五条 培训时间:平时业务学习每周一次,每次一小时以上。集中培训由行政部制订培训计划,安排培训时间,也可安排各部门自己培训或参观学习。培训期间要严格考勤,其结果存入档案。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8篇 _物业公司员工培训室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员工培训室管理规定
员工培训室是员工培训开会学习场所,为了创造一个整洁、文明、舒适的良好环境,便于统一管理特做出以下规定:
1、爱护室内的公共物品,人为损坏者照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和班组责任人责任;
2、员工用餐定于培训室;
3、餐具统一进行清洗,并放置于消毒柜消毒;
4、严禁在培训室内乱倒饭菜或乱丢残渣物、严禁吸烟、喝酒、会客等;
5、离开座位时,椅子要归位放好;
6、严禁着装不整(穿拖鞋、背心、短裤等)进入培训室上课;
7、节约用水,做到人走灯灭,并关好所有通电设备;
8、在培训室看电视时,不得有胡乱调频现象发生,未经行政后勤负责人员的许可,不得擅自动用dvd、音响等设备;
9、培训室开放时间:
午餐时间 11:30-13:30
晚餐时间 17:30-17:00
自由活动、看电视 19:00-23:00
10、各班组临时需要使用培训室时,要提前通知行政后勤负责人;
11、培训室责任人为行政后勤负责人,负责培训室设备完好无损,对违反本规定员工予以制止,各班组负责人监督本班组人员,爱护培训室设备。
第9篇 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员工培训出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 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填写培训学员请假单,并呈请相关主管核准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查,否则以旷工对待。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必需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条 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并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迟到、早退达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迟到、早退达三次以上六次以下者,以旷工一天论。若缺勤时数超过课程总时数1/3者,需重新补修全部课程。
第五条 自学员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上课学员凡遇公务或私事与上课发生冲突者,一律需办理培训::请假手续,凡违反规定的人员,旷课时数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 员工参加培训,必须在员工培训签到表上亲笔签名以示出勤,严禁其他学员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学员和被代签学员均按旷课处理。
第七条 培训单位以签到及课上点名为依据,将参训学员的上课记录登记在员工培训记录上,并由人力资源部归入员工培训档案中保存。
第10篇 华大物业公司员工培训费用管理规定
大华物业公司员工培训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搞好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员工的素质,规范有关培训费用方面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已纳入《培训计划》中的培训,所发生的外送培训费用,在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取得证明或证书,并将证件原件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后,准予报销全部培训费用。
二、凡与现岗位有直接关系,员工本人基本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的培训,应由本人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经批准者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在培训结束取得证明或证书,并将证明、证书原件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后,其培训费亦可报销。
三、员工为了获得学历或高层次培训,且与现岗位要求并不直接,其培训费用应自理,并只允许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影响正常的工作。
四、员工离职时,应按以下规定,退回培训费用:
1、凡在公司任职不满一年的,本人应退回全部培训费用后。
2、凡在公司任职满一年不满二年的,本人应退回全部培训费用的50%。
3、凡在公司任职满二年不满三年的,本人应退回全部培训费用的30%。
4、凡在公司任职满三年以上的,本人不退培训费用。
5、培训费用按规定退回后,有关的培训证明、证件退回本人。
五、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小区管理处员工培训方案员工考核奖惩机制规定
小区管理处员工培训方案、员工考核与奖惩机制
员工培训:
为了提高管理水平,采取平时自学为主和定期培训为辅的方法,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做到全员培训合格。
1、新招聘人员实行一个月业务学习,考试合格者留用。
2、保安员每日进行常规训练,增强安全责任心。
3、每周安排一定时间学习有关业务文件、报刊、书籍,兴行管理经验座谈会。
4、每季举行一次全员消防训练,学习有关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本小区消防设施分布状况以及学习有关救生方法,并举行消防演习,要求人人达标。
5、定期培训员工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熟练掌握在发生火警,治安案件等情况下应急处理方法,并举行消防演习,要求从从达标。
6、每年组织现市内外的先进单位参观学习
7、有计划的安排维修,绿化等各工种员工分批进行培训学习和深造,以确保员工的整体文化素质。
8、定期进行电脑培训和智能化管理的培训,引进现代高科技管理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培训目标:
1、确保员工年度培训在150课时以上;
2、新员工培训率100%,培训合格率100%;
3、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5、员工年度培训率100%,培训合格率100%。
培训方式:
自学;自办培训班;外派学习培训;理论研讨或专题讨论;参观学习;岗位轮训。除上述培训项目外,我们还将针对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对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员工进行下述紧急事件处理培训:
火警应变;电力故障,上、下水管道爆破;雷暴和台风;百法聚集滋事,处理可服物体与恐吓电话;处理本小区客户投诉;违例或遗弃车辆;收获财物。
员工考核与奖惩:
1、录用与考核
(1)录用:根据我公司的人员编制、用工条件,经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联合考核、面试择优录用。录用后经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培训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和业务考核,试用3个月。
(2)考核:考核检验工作成效、业绩以及培训效果的重要手段,我公司制订了一系列的考核制度和实施办法:
a、签订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整体目标完成情况。
b、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岗位考核,根据考核业绩实施奖惩。考核率100%,年淘汰率5%,岗位轮换率10%。
c、对新员工在录用前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和面试,经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率100%。
d、培训项目结束后,对培训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e、对物业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每年进行两次民主评议,根据评议及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和调换。
2、淘汰机制
在实施小区物业管理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我公司的员工考核和淘汰机制程序运作,结合小区实际情况,贯彻实施淘汰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第12篇 物业公司员工培训费用及培训证书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员工培训费用及培训证书的管理
1.0培训费用的收取范围和标准:
1.1所有公司外派培训,例如物业上岗证培训(市住宅局)、iso9000、iso14000、 ohsas18000内审员培训(市质量认证中心)、 电工进网操作许可证培训(市供电局)、消防上岗证(市公安消防局)等;培训费按举办单位的标准收取。
1.2各部门(各管理处、各子公司)请教育培训部专业教师上门培训,培训费每专题(3课时左右)800元/专题。
2.0培训费用的报销范围及标准
2.1到职三年以上者,物业上岗证培训、内审员培训、电工进网操作许可证培训报销100%;到职三年以内者,报销50%,个人承担50%。
2.2培训成绩不合格者,费用自理。
2.3公司组织的集中强化培训和救生员、消防上岗证培训费用由本单位全额承担。
3.0培训证书的管理:
3.1为便于上级行政机关检查和公司统一管理,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外派培训所获得的培训证书均由公司教育培训部暂为保管。
3.2员工正常离职, 可带走所获得的培训证书,但必须按其接受培训后在公司内工作的年限补缴培训费。计算比例为:接受培训后工作不满一年离职的,个人补缴公司所承担的培训费的50%;满一年不满两年离职的,个人补缴公司所承担的培训费的30%;满两年不满三年离职的,个人补缴公司所承担的培训费的20%;满三年离职的免缴。
被辞退、除名的员工外派培训所获得的培训
第13篇 新入职员工培训管理规定范本
为了对员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特别是对新入职的员工培训更为重要,下面让大家提供了一则关于新入职员工培训管理规定资料,供参考。
一、培训目的:
1.新入职员工培训是为了使新员工在入职前对公司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认识并认同公司的事业及企业文化,坚定自己的职业选择,理解并接受公司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2.使新员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尽快进入岗位角色。
二、培训期间:
新员工入职培训期1个月,包括2—3天的集中脱岗培训及后期的在岗指导培训。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培训日期。学校定于每学期开学二周内组织新一期新员工培训。
三、培训对象:
公司所有新进员工。
四、培训方式:
1、脱岗培训:由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
2、在岗培训: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已有的技能与工作岗位所要求的技能进行比较评估,找出差距,以确定该员工培训方向,并指定专人实施培训指导,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跟踪监控。可采用日常工作指导及一对一辅导形式。
五、培训教材:
《员工培训手册》、部门《岗位指导手册》等。
六、培训内容:
1.企业概况:公司创业历史、企业现状以及在行业中的地位、学校品牌与经营理念、学校企业文化、学校未来前景、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人员结构、薪资福利政策、培训制度、历年重大人事变动或奖惩情况介绍、学校团队精神介绍、沟通技能训练及新员工关心的各类问题解答等;
2.员工守则:企业规章制度、奖惩条例、行为规范等;
3.入职须知:入职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4.财务制度:费用报销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以及办公设备的申领使用;
5.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设备安全知识及紧急事件处理等;
6.沟通渠道:员工投诉及合理化建议渠道介绍;
7.实地参观:参观企业各部门以及工作娱乐等公共场所;
8.介绍交流:介绍公司高层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骨干与新员工认识并交流恳谈;
9.在岗培训:服务意识、岗位职责、业务知识与技能、业务流程、部门业务周边关系等;
10.学校教学模式及教学课题研究。
七、培训考核:
培训期考核分书面考核和应用考核两部分,脱岗培训以书面考核为主,在岗培训以应用考核为主,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书面考核考题由各位授课教师提供,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统一印制考卷;应用考核通过观察测试等手段考查受训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或技巧的应用及业绩行为的改善,由其所在部门的领导、同事及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共同鉴定。
八、效果评估:
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通过与学员、教师、部门培训负责人直接交流,并制定一系列书面调查表进行培训后的跟踪了解,逐步减少培训方向和内容的偏差,改进培训方式,以使培训更加富有成效并达到预期目标。
九、培训工作流程:
1.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统筹进人指标及进人时间,根据新入职员工的规模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并拟定培训具体方案;并填写《新员工脱岗培训计划书》报送人力资源中心及相关部门;
2.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协调,作好培训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经费申请、人员协调组织、场地的安排布置、课程的调整及进度推进、培训质量的监控保证以及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估等;
3.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负责在每期培训结束当日对学员进行反馈调查,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反馈意见表》,并根据学员意见七日内给出对该课程及授课教师的改进参考意见汇总学员反馈表送授课教师参阅;
4.授课教师在七日内拿出改进方案并填写《教师反馈信息表》交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审议;
5.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在新员工集中脱产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提交该期培训的总结分析报告,报总裁审阅;
6.新员工集中脱产培训结束后,分配至相关部门岗位接受上岗指导培训(在岗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指导教师实施培训并于培训结束时填写《新员工在岗培训记录表》报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
7.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在新员工接受上岗引导培训期间,应不定期派专人实施跟踪指导和监控,并通过一系列的观察测试手段考查受训者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和技巧的运用以及行为的改善情况,综合、统计、分析培训为企业业务成长带来的影响和回报的大小,以评估培训结果,调整培训策略和培训方法。
第14篇 港务集团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
港务公司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广东__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员工培训出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 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填写培训学员请假单,并呈请相关主管核准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查,否则以旷工对待。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必需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条 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并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迟到、早退达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迟到、早退达三次以上六次以下者,以旷工一天论。若缺勤时数超过课程总时数1/3者,需重新补修全部课程。
第五条 自学员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学员凡遇公务或私事与上课发生冲突者,一律需办理培训请假手续,凡违反规定的人员,旷课时数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 员工参加培训,必须在员工培训签到表上亲笔签名以示出勤,严禁其他学员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学员和被代签学员均按旷课处理。
培训单位以签到及课上点名为依据,将参训学员的上课记录登记在员工培训记录上,并由人力资源部归入员工培训档案中保存。
第15篇 员工培训管理试行规定
《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员工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亦有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员工培训是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企业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手段,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涵,也是企业薪酬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要求,不断规范员工培训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训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培训与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以提高员工职业能力为导向,按照“需要至上、实用为主、梯队发展、够用为度”的理念,突出应用能力培训,兼顾理论素质培训。
(二)坚持思想素质教育与业务素质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的共同提高;通过对员工的培训教育,贯彻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管理的理念。
(三)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原则。培训要与职业技能鉴定和资质考核复审相结合,企业出资培训与员工履行约定的服务期限相统一。
(四)坚持以培养复合型人才为主导,以培养专业型人才为支撑的原则,
员工岗位培养与专门培训有机结合。
二、培训的基本形式
员工培训的基本形式有:单位自培、委培和自学及参加考试(考核)认证,必要时,控制采用外向型跨境培训、对外交流的方式。
三、培训职责与管理
(一)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和支持员工培训工作,明确专人分管或兼管员工培训,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机制。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年度培训计划等日常工作,明确专人按人力资源控制程序文件相关要求,完善基础工作。
(三)各单位、部门、项目部应从工作实际需要和企业全局与长远发展需要出发,提出培训需求,并配合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实施培训计划,妥善解决好工学矛盾;人力资源部对培训需求进行识别、确认,据此拟订培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下达;计划外培训应当由人力资源部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四)各单位、部门、项目部对公司下达的员工开发、培养计划与任务,要确保有落实,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
四、员工培训目标
(一)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使员工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更好地适应企业和市场的要求。
(二)年度员工受训率达在岗员工的40%以上。
(三)建立一支数量足、质量高的专业技术和项目管理人才队伍,其中:一级建造师占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8%以上,二级建造师达12%以上,其它职(执)业资格人员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四)建立一支结构优化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在保证专业、年龄、文化结构合理的基础上,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占在岗工人的比例分别达到60%、15%、5%。
(五)加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高级技术和管理人员年度培训不少于60学时,中级技术和管理人员年度培训不少于40学时。
五、培训内容及实施
(一)落实“三级”教育,确保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凡新招聘员工必须参加岗前培训。一次性招收人员较多时,由人力资源部集中组织培训;零星招收人员,由相关单位或部门以其他形式实施。
各单位、部门、项目部具体负责新招聘员工的基层岗前教育和转岗员工的培训。
(三)特殊工种人员、验证人员、安全员培训由工程部组织,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由具有相关资质认可的机构发放。其中,兼职安全员培训合格后由公司发放兼职安全员上岗证。以上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应及时办理延证手续或重新培训取证。
(三)特殊过程作业人员培训由员工所在单位或项目部负责,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发证。
(四)供方人员培训。经评价,劳务人员不能完全达到标准要求的,由用人单位、项目部负责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发证。
(五)必要的职称及职(执)业资质的培训,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
(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由其主管部门会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七)学历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八)高层次学术、技术交流会(论坛)经董事长批准,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六、培训经费及激励机制
(一)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员工培训经费。
(二)员工培训费用报销补贴标准:
1、员工个人申请、经单位批准参加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学历教育,学习期间视同出勤,往返交通住宿费用按出差报销。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企业报销培训经费的70%;非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书,企业报销培训经费的30%,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学业,费用自理。
2、员工自费参加专业对口或有利于提高岗位工作能力的学历教育,取得毕业证书者,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标准为:中专1000元,大专1500元,本科2000元。
3、员工参加岗位(工作)需要、适应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认定、鉴定而举行的培训班、辅导班等学习和评审费用一般自理,其考试和集中面授时间可视同出勤。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职(执)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标准为:
研究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000元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级建造师资格3000元;
二级建造师资格2000元;
高级技师、高级放样师资格1600元;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造价、质量、安全工程师资格1500元;
技师资格1000元,高级工资格500元。
4、经单位指派,员工参加各类岗位资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资质证书)的,培训费用予以报销;未取得合格证书,由个人承担费用;自行退出培训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
5、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参加经单位批准或安排的岗位继续教育培训,其费用凭培训合格证明予以报销。
(三)员工报销各种培训费用或领取培训补贴,由个人申请、员工所在部门(或项目部)负责人签批、职能部门经办人员对照计划、规定等登记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公司分管领导核批。
七、证书管理及相关纪律规定
(一)证书保管及使用
1、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一般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登记集中保管,其他人员毕业证书原件以及职(执)业资格印章由本人保管。
2、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合格证原件,一般由工程部(或分公司)登记造册集中保管,个人持复印件,业主有出示原件要求的,项目部专人集中保管。
3、特殊过程作业人员的上岗合格证由持证人所在项目部保管。
4、确因本单位生产和经营工作需要提供上述原件核查的,须办理借用手续。
(二)相关纪律
1、接受企业出资(含享受单位培训补贴)培训的员工,应当与企业签定培训协议,接受培训或领取培训补贴后为企业服务期限不得短于:
高级工6年;
技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8 年;
高级技师、高级放样师、二级建造师10年;
一级建造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2年;
研究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5年;
上列服务期限如与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的,应相应变更劳动合同期限。
2、单位对员工所持各类资格证书进行年度审核或注册的,其有效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一般应相应变更劳动合同期限。
3、员工未完成协议明确的服务期限,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包括招聘录用费、交通费、住宿费、培训期间工资性收入、培训费、培训补贴以及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并偿付违约金。
4、员工参加各类培训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和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视同违反劳动纪律作相应处理。
八、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后,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