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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管理规定4篇

发布时间:2022-11-12 21:36:13 查看人数:33

复工管理规定

第1篇 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

1. 为保证工程平稳有序进行,在工程开工前应督促承包商做好施工管理和现场施工条件的充分准备,避免条件不具备而仓促开工,特制订工程开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

1.1监理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开工审查纲要,交承包商。

1.2承包商应按监理要求提交开工申请,应有详尽的附件支持。支持性文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1.3监理项目部在收到开工申请后,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仔细检查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并逐条核实。

1.4经检查,各项条件已经具备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开工申请报告上签字认可。如不合格,退回承包商并限期整改合格后,再报。

1.5根据建设管理单位的授权,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令。

1.6承包商申报的资料及允许开工函等必须妥善保存、备查。

2. 为加强本工程工程管理,保证高标准施工,保障工程能够安全、优越、连续顺利地施工,确保工期按计划进行,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杜绝不安全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暂停及复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

2.1当监理或业主认为工程建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质量隐患时,符合停工条件时,监理项目部向施工单位下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备案。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权限属于总监理工程师。

2.2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施工,施工单位接到“工程暂停令”后,应按其中规定的工程部位和时间采取暂停施工措施。并应根据停工原因积极进行整改。在暂停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负有保卫、安全和维护的责任。

2.3在具备恢复施工或安装条件时,施工单位可保送复工申请表和整改报告等有关资料,保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报施工单位备案。

2.4监理单位接到复工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复工申请表,同意施工单位继续施工,并报送建设单位。

2.5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复工后,施工单位方可复工。如果认为某方面尚不具备复工条件,不同意复工,施工单位将继续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填报“复工申请表”。

2.6当重大项目或重大事件需要停工,但会影响到工程里程碑进度或关键路径的工期时,监理单位应事先与建设单位磋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发出工程暂停令。

2.7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时,监理单位应如实记录所发生实际情况,并在停工因素消除、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表。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继续施工。

2.8建设单位批准复工申请后三个月内,监理单位应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停工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问题。

第2篇 工程停工复工管理规定

1、根据监理合同和监理工作范围的规定,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中遇到威协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签发“停工通知单”的权限属于总监理工程师。

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停工通知单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按照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确定停工范围,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签发停工通知单:

2.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2在工程施工或安装中发现了威协安全和质量问题时,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而需要停工处理;

2.3工程中发生了必须暂停施工或安装的紧急条件;

2.4施工承包商未经开工申请许可擅自施工、安装,或拒绝监理单位的管理;

2.5施工承包商在工程中采用未经检验或检测的建设工程材料,或者使用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且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2.6在停工通知单下达后,签发复工申请表之前,施工承包商擅自继续施工或安装。

3、若在停工通知单发出后,签发复工申请表之前,施工承包商擅自施工或安装,监理单位发现后,应再次签发停工通知单,并要求施工承包商采取进一步措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的正常秩序。

4、当重大项目或重大事件需要停工,但会影响到工程里程碑进度或关键路径的工期时,监理单位应事先与建设单位磋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发出工程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5、由于非施工承包商原因且非2.2~2.6条原因时,监理单位应在发出停工通知单之前,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施工承包商进行协商。

6、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施工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时,监理单位应如实记录所发生实际情况,并在停工因素消除,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施工承包商报送的复工申请表,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继续施工。

7、 由于施工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在具备恢复施工或安装条件时,施工承包商可报送复工申请表、整改报告等有关材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复工申请表,同意施工承包商继续施工,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8、建设单位批准复工申请表后三个月内,监理单位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停工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问题。

第3篇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

1. 为保证工程平稳有序进行,在工程开工前应督促承包商做好施工管理和现场施工条件的充分准备,避免条件不具备而仓促开工,特制订工程开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

1.1监理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开工审查纲要,交承包商。

1.2承包商应按监理要求提交开工申请,应有详尽的附件支持。支持性文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1.3监理项目部在收到开工申请后,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仔细检查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并逐条核实。

1.4经检查,各项条件已经具备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开工申请报告上签字认可。如不合格,退回承包商并限期整改合格后,再报。

1.5根据建设管理单位的授权,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令。

1.6承包商申报的资料及允许开工函等必须妥善保存、备查。

2. 为加强本工程工程管理,保证高标准施工,保障工程能够安全、优越、连续顺利地施工,确保工期按计划进行,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杜绝不安全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暂停及复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

2.1当监理或业主认为工程建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质量隐患时,符合停工条件时,监理项目部向施工单位下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备案。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权限属于总监理工程师。

2.2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施工,施工单位接到“工程暂停令”后,应按其中规定的工程部位和时间采取暂停施工措施。并应根据停工原因积极进行整改。在暂停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负有保卫、安全和维护的责任。

2.3在具备恢复施工或安装条件时,施工单位可保送复工申请表和整改报告等有关资料,保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报施工单位备案。

2.4监理单位接到复工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复工申请表,同意施工单位继续施工,并报送建设单位。

2.5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复工后,施工单位方可复工。如果认为某方面尚不具备复工条件,不同意复工,施工单位将继续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填报“复工申请表”。

2.6当重大项目或重大事件需要停工,但会影响到工程里程碑进度或关键路径的工期时,监理单位应事先与建设单位磋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发出工程暂停令。

2.7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时,监理单位应如实记录所发生实际情况,并在停工因素消除、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表。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继续施工。

2.8建设单位批准复工申请后三个月内,监理单位应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停工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问题。

第4篇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

1、根据监理合同和监理工作范围的规定,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中遇到威协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签发“停工通知单”的权限属于总监理工程师。

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停工通知单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按照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确定停工范围,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签发停工通知单:

2.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2在工程施工或安装中发现了威协安全和质量问题时,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而需要停工处理;

2.3工程中发生了必须暂停施工或安装的紧急条件;

2.4施工承包商未经开工申请许可擅自施工、安装,或拒绝监理单位的管理;

2.5施工承包商在工程中采用未经检验或检测的建设工程材料,或者使用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且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2.6在停工通知单下达后,签发复工申请表之前,施工承包商擅自继续施工或安装。

3、若在停工通知单发出后,签发复工申请表之前,施工承包商擅自施工或安装,监理单位发现后,应再次签发停工通知单,并要求施工承包商采取进一步措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的正常秩序。

4、当重大项目或重大事件需要停工,但会影响到工程里程碑进度或关键路径的工期时,监理单位应事先与建设单位磋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发出工程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5、由于非施工承包商原因且非2.2~2.6条原因时,监理单位应在发出停工通知单之前,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施工承包商进行协商。

6、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施工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时,监理单位应如实记录所发生实际情况,并在停工因素消除,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施工承包商报送的复工申请表,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继续施工。

7、 由于施工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在具备恢复施工或安装条件时,施工承包商可报送复工申请表、整改报告等有关材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复工申请表,同意施工承包商继续施工,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8、建设单位批准复工申请表后三个月内,监理单位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停工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问题。

复工管理规定4篇

1.为保证工程平稳有序进行,在工程开工前应督促承包商做好施工管理和现场施工条件的充分准备,避免条件不具备而仓促开工,特制订工程开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1.1监理根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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