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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安全管理考核奖励规定
1.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 “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的安全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全面实现2022年安全工作目标。
经__厂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实行安全承包、风险抵押奖励。结合__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2. 适用范围
2.1. 本方案规定了安全生产承包目标、安全管理奖惩及伤亡事故考核办法做了具体规定。本方案的依据是《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2.2. 本方案适用于__厂各作业区、科室。
2.3.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管理职能
3.1. 安全科是安全生产承包方案实施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承包方案的制定及检查标准的执行情况。
3.2. 安全生产指标由安全科负责考核。
3.3. 综合办负责职工安全生产承包方案实施落实的归口主管部门,根据安全科提供的安全生产承包方案执行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奖惩资金。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__厂2022年安全承包责任目标
4.1.1. 工亡事故为零(含相关方);
4.1.2. 重伤事故为零(伤残1~4级);
4.1.3. 新增职业病为零;
4.1.4. 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4.1.5. 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4.1.6. 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4.1.7. 年千人负伤率控制在1.8以下。
4.2. __厂2022年安全工作具体控制目标
4.2.1. 全面完成4.1.规定目标;
4.2.2. 安全责任落实目标
履行安全责任确保厂级安全风险评估率100%;
重点隐患治理监控率100%;
危险源点有效监控率达到100%。
4.2.3.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
__厂通过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
4.2.4. 职业危害防治目标
杜绝职业危害事故,安全防护设施达标率、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率达到100%,岗位粉尘合格率达到80%。
4.2.5. 安全培训目标
全员安全培训和岗位安全必知必会率到100%;
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新工人、转岗工人安全教育执行率100%。
4.2.6. 应急体系建设目标
应急预案覆盖率100%;
应急计划演练率100%;
应急处置方案达标率100%;
空气呼吸器和co报警器定期检验率100%。
4.2.7. 班组安全建设目标
班组、岗位岗前宣誓率达100%;
班组安全管理台账建设率100%;
班组交接班标准覆盖率100%。
4.3. 安全责任分档
4.3.1. 一档部门:__作业区。
4.3.2. 二档部门:__作业区。
4.3.3. 三档部门:__作业区及职能科室。
4.4. 安全考核事故分类
4.4.1. 违章:包括责任部门及相关方的“三违”行为。
4.4.2. 险肇事故:包括轻微伤事故
4.4.3. 轻伤事故: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4.4.4. 重伤事故:指损失工作日超过105日的及伤残1~10级的失能伤害
4. 4.5. 工亡事故
4.5. 事故考核
4.5.1. 违章考核
4.5.1.1. 凡发生1次违章,将视性质严重情况,扣罚当事人200~500元;连带停发责任班组长和工段长及值班(工)长当月全部安全奖励金;停发作业区正、副作业长及安全员当月50%安全奖励金。
4.5.1.2. 凡当月发生2次违章,在执行4.5.1.1.项情况下,停发作业区正、副作业长及安全员当月全部安全奖励金。
4.5.1.3. 凡发生违章,将视性质严重情况,责令当事人待岗安全学习1~3个月。
4.5.1.4. 凡公司查出__厂有违章情况,则连带考核职能科室及安全管理人员每人每次100~200元。
4.5.2. 险肇事故考核
4.5.2.1. 凡发生一人次险肇事故,停发责任班组长当月安全奖励金,同时停发事故部门正、副作业长及安全员当月安全奖励金。
4.5.2.2. 凡发生险肇事故,停发事故部门班组长以上所有安全责任人3个月安全风励金。
4.5.3. 轻伤事故考核
4.5.3.1. 凡发生轻伤事故,停发事故部门所有安全责任人六个月安全奖励金;停发__厂安全职能管理部门当月安全奖励金。
4.5.3.2. 凡发生轻伤事故,参照公司考核标准,加重对事故部门进行考核:
4.5.4. 重伤事故考核
4.5.4.1. 凡发生重伤事故,停发事故部门所有安全责任人九个月安全奖励金;停发__厂安全职能管理部门2个月安全奖励金。
4.5.4.2. 凡发生重伤事故,参照公司考核标准,加重对事故部门进行考核:
4.5.5. 工亡事故考核
4.5.5.1. 凡发生工亡事故,停发事故部门所有安全责任人十二个月奖励金;停发__厂安全职能管理部门3个月安全奖励金。
4.5.5.2. 按公司考核标准(或金额总数),加重对事故部门进行考核:
4.5.5.3. 凡安排有禁忌症职工从事禁忌岗位作业,发生病亡工伤事故的,参照公司考核标准,加重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考核;
4.5.5.4. 所扣金额超过个人工资额的50%以上的应予分期扣款。
4.5.6. 凡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爆炸、交通或治安案件视情节程度,停发事故部门1~3个月奖励金。
4.5.8. 事故管理考核
4.5.8.1. 发生事故后,凡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拖延不报等情节,要对责任部门从严考核,同时考核部门负责人2000~5000元,直至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4.5.8.2. 发生事故后,凡未按照“四不放过”制度进行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教育广大职工和落实责任的,考核责任部门2000~3000元,并按部门考核金额的20%,考核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
4.5.9. 本年凡发生三起轻伤或两起重伤或一起工亡事故,取消责任部门一年安全奖励金并严肃考核。
4.5.10. 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含险肇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各种安全评比资格。
4.6. 新增职业病考核
4.6.1. 凡出现新增职业病病人,参照公司考核标准,加重对事故部门进行考核。
4.7.基础管理考核
4.7.1. 各作业区、科室要认真完成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文件及会议精神,按体系认证与标准化要求填写责任制手册、班组活动记录、隐患整改台帐、四不放过台帐、月报表、月总结和相关记录,有遗漏的每项考核责任人200元,累计计算。
4.7.2. 凡无故不参加__厂安全例会,考核责任人200元/次,累计计算。
4.7.3. 凡不定期召开部门安全会议或安全会议记录不全的,考核部门责任人200元/次,累计计算。
4.8. 安全检查考核
4.8.1. 凡是公司、分厂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设备设施安全隐患问题,考核责任部门1000~2000元,并按部门考核金额的20%,考核部门相关责任人;未按期及时整改的或未按照“四不放过”制度进行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教育广大职工和落实责任的,参照公司考核标准,加重对事故部门进行考核。
4.8.2. 对接到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的部门,没按要求签收、整改、回复的,考核责任部门领导当月奖金200~500元,累计计算。
4.8.3. 检查发现职工无故不参加班组安全学习活动的,考核责任人200元/次,累计计算。
4.9. 防火安全考核
4.9.1. 重点防火部位未实行消防安全制度、管理档案及措施不健全,未落实禁烟、禁火制度和门禁制度的,考核部门1000~3000元,并按部门考核金额的20%,考核部门相关责任人。
4.9.2对配有消防自动报警装置的,未按规定填写记录的,岗位职工不能熟练操作报警设施的,或不知道如何联系维保单位的,考核部门1000元,并按部门考核金额的20%,考核部门相关责任人。
4.9.3. 凡对配备的消防器材未按规定建立或更新台帐,未按规定摆放,消防器材未设定专人负责检查、保养和记录的,或对过期失效的消防器材未及时更换的。考核部门1000~2000元,并按部门考核金额的20%,考核部门相关责任人。
5. 安全奖励
5.1. 享受安全生产奖励的部门按4.3项执行分档。
5.2. 安全奖励金由安全科安全部门按实际情况负责发放,各部门、作业区无权进行二次分配,如需调整须上报安全科进行调整。
5.3. 奖励办法:
5.3.1. 凡实现安全既定目标,且未发生违章、险肇或工伤(亡)事故的部门,当月将根据分档及基数全额发放安全奖励金。
5.3.2. __厂享受安全奖励金的部门,每月将根据分档及基数按下表兑现奖励。
表一安全奖励金分配表单位:元
项目
一档
二档
三档
1
作业长全额安全奖励金
2
部门副职全额安全奖励金
3
安全员全额安全奖励金
4
值班长全额安全奖励金
5
班组长全额安全奖励金
6
安全责任主管全额安全奖励金
7
生产及设备副科长和办公室主任全额安全奖励金
8
安全科安全管理全额安全奖励金
5.4. 奖励金按月考核,按月奖励。
6. 考核奖励领导小组
组长:厂 长
副 组 长:各位副厂长及厂长助理
成员部门:安全管理科、生产技术科、综合办公室、设备管理科、各作业区。
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每月在奖金考评会之前提供奖罚名细进行考核,报请领导小组审批后,作为计奖依据。
7. 要求和说明
7.1. __厂与各部门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后,各部门应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报安全科备案。
7.2. 各部门应制定相关考核办法。
7.3. 作业长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四班值班长(工长)为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8. 实施与解释
8.1. 本方案自公告布之日起实施;
8.2. 本方案解释权属__厂安全科。
第2篇 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规定
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局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____”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促进全局事业的发展,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机关党组织开展“双争”目标管理活动的实施意见》(市机工委[2003]6号)的精神,结合我局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局党总支成立目标管理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___ __ ___ 。由__同志任组长。
二、考核内容
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为6个方面的工作(共计100分):
(一)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好;
(二)活动正常,制度保障好;
(三)围绕中心,服务意识好;
(四)干净干事,工作作风好;
(五)群众信任,党员队伍好;
(六)领导重视,党建环境好。
三、考核办法
(一)党总支负责对各党支部的考核工作,每季考核一次,考核得分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主要依据。各党支部负责对所辖党小组的考核,并报党总支备案。各党小组负责对党员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比优秀党员的依据之一。
(二)对考核内容中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较大问题向党总支书记汇报,并已主动采取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可从轻扣分或不予扣分。考核中对加分项目应提出具体事例,加分部分不计入等级考核分,但可作年终评比先进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四、考核程序
(一)各党支部每季度应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打分,并对加分和扣分项目进行说明,在下季度第一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及对所辖党小组的本季考核结果书面报党总支组织委员。
(二)党总支组织委员对考核材料整理、汇总后交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根据检查结果对照考核内容对各支部进行逐项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
(三)考核意见经党总支书记或总支委员会审核后,确定各党支部的考核结果。
(四)党总支考核小组在下季度第一月中旬前对各支部考核完毕,并将考核结果反馈到各党支部。
五、考核依据
(一)各党支部、党小组日常工作的各种记录。
(二)局领导反馈的情况。
(三)党总支委员反馈的情况。
(四)考核小组成员检查的情况
(五)机关党工委反馈的情况
(六)其他情况反馈
六、考核等级及公布
各党支部的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总分(不含加分)97分以上为优秀,90一96分为合格,86―89分为基本合格,8 5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按季在党团活动室及局域网“党团园地”栏目中予以公布。
七、奖惩措施
(一)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支部,对该支部书记及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当季按以下规定予以扣奖:
1、支部书记
扣奖总额=行政考核基数奖金×l.3×[1-支部考核分(不含加分)/90分]×5o%
2、总支书记、副书记
扣奖总额=各支部书记扣奖额之和/支部总数
其中总支书记承担扣奖总额的60%,副书记承担总额的40%。
(二)在每季目标考核的基础上,每年采取各支部自评、互评和考核组考评、党总支综合评定的方法评选1个先进党支部、2~3个先进党小组。凡当年因党员有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言行、党风廉政建设发生严重问题、违法违纪受处分、触犯刑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取消先进党支部和先进党小组的评比资格。
(三)凡被评为先进党支部或先进党小组的,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附件:《__局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__局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类别
考核内容
基本
分
加分、扣分标准
(一)
组织
健全
班子
建设
好12
分
l、支部班子健全,配备合理,能按期换届,并做到随缺随补。
2
支部班子配备不全、配备不合理扣2分;换届、补选不及时扣2分。(基本分扣完为止,下同)
2、支委分工明确,设有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检委员,职责落实。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敬业奉献,凝聚力、战斗力强,富有开拓进取精神。
2
支委未进行明确分工或职责不落实扣2 分:班子成员不团结协作或敬业精神差扣2分。
3、班子成员熟悉、热爱党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维护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
2
每项未做到扣1分。
4、组织支部和党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有关任务。
4
未完成任务扣3-4分,组织不力或完成不好扣2分。
5、积极支持工、青、妇组织开展工作,帮助解决有关困难。
2
党员不积极支持和参加工、青、妇组织举办的有关活动的每人次扣1分。
(二)
活动
正常
制度
保障
好36
分
6、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制度,党员大会全年不少于2次、支委会全年不少于4次、党课不少于4次、支部(党小组)组织活动每季不少于1次并每半年不少于3次、民主生活会全年不少于2次。
6
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党课和组织活动少一次扣2分;各项会议、活动记录不规范、不健全每次扣1分。
7、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参加集中教育,坚持落实周三晚上的固定学习日制度。
3
集中教育每缺一人扣1分;没有坚持周三晚上理论学习的每次扣2分;分组学习组织不得力,每缺一人扣1分;学习质量差扣1分,无学习记录或记录不规范扣1-2分。
8、及时制订和上报本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学习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和“凝聚力”工程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及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
4
各类工作计划、总结每缺一项扣2分;各类计划、总结、资料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每次扣1分;计划中的各项工作未按时落实每项扣1分。
9、认真开展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每季按时对本支部及所属党小组工作自查考核一次,并于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党总支组织委员。
3
没有开展自查考核的扣3分;开展考核未及时上报的扣2分。
10、支部党建工作按照《党建手册》运行,认真落实《党建手册》有关规定。
5
内审发现观察项一个扣1分,不符合项一个扣2分,严重不符合项一个扣5分。
11、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积极开展“一帮一”活动。支部党员发展有计划,有过程,及时掌握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状况,按规定的要求做好考察培养工作。
3
没有开展“一帮一”活动的扣2分;没有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的扣2分:发展手续不齐全或材料不齐全的扣2分;未按规定办理党员转正手续的扣1分。
类别
考核内容
基本分
加分、扣分标准
12、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坚持每半年分析一次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认真落实党员谈心制度。支部书记每季度向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汇报一次支部党员及群众思想、工作、廉政情况。
3
没有分析党员、干部和职工思想状况的每次扣2分;没有按要求开展谈心活动的每次扣1分;没有向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汇报的扣2分。
13、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并于每月10日前上交总支组织委员,按月在《党费证》上登记签字。
3
没有及时、足额收缴党费的每次扣2分;党费收缴没有按月登记签字的每次扣1分。
14、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现代经济、
政治、科技、法律、管理以及与本单位岗位职责相关的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会议、理论辅导讲座和各种培训、竞赛等活动。
3
没有按照局党总支规定的要求参加各种会议、培训、知识竞赛的每少一人次扣1分。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种活动受通报表扬或取得好成绩的,视情加1―3分。
15、重要活动开展后要有信息上报;每季上报一篇以上党建工作信息。
3
党建工作信息每少上报一篇扣2分;开展重要活动未上报信息材料每次扣2分。党建信息或论文在《机关党建》及其他党刊发表的,加2-3分。
(三)
围绕
中心
服务
意识
好18
分
16、协助各部门行政领导完成局年度岗位目标制定的各项任务;党员带头做好本职工作。
6
所属部门未完成任务或发生严重质量差错扣2-4分;党员带头作用不好扣2分。完成任务出色受通报表扬的,加1-2分。
17、协助部门领导抓好“文明单位”、“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
4
党员在创建工作中不积极或有不良反映的扣2分;发生违反《治安条例》的每人次扣2-4分;有违反计划生育的,扣4分。
18、自觉实践“____”要求,积极做好扶贫帮困工作,经常与结对户保持联系;活动记录完整,全年走访慰问不少于4次,帮扶资金不低于规定标准。
4
扶贫活动记录不完整扣1分;走访每少一次扣1分;帮扶资金不足的扣1分。
19、紧紧围绕所在部门的中心工作,每年以支部为单位,认真开展一项有意义的活动。
4
支部没有活动计划的扣2分;没有开展活动的扣4分;活动质量不高的扣1-2分。
(四)
干净
干事
工作
作风好12
分
20、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党员党风廉政教育和一次党员干部廉政建设情况分析,并做好记录。
3
未做到每项扣2分。
类别
考核内容
基本分
加分、扣分标准
2l、党员无违反廉政规定,对违纪党员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认真处理。
3
党员在廉政建设中发生问题扣3分;对违纪党员隐瞒不报扣3分;未按规定认真处理扣2分。党员在廉政建设中表现突出,受局以上通报表扬或书面表扬的加1-2分。
22、党员带头遵守局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按要求穿着制服,仪表端庄。
3
违反劳动纪律、着装规定的每人次扣1分。
23、党员干部带头推行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规范用权行为;文明待人接物,全年没有发生因作风问题造成工作上的失误,没有发生因越权、渎职引起企业或群众投诉、举报现象。
3
因用权行为、服务用语不规范、暗箱操作等作风问题造成工作失误、引起企业或群众投诉、举报,每项扣2分。
(五)
群众
信任
党员
队伍
好12
分
24、党员年终民主评议均在合格以上;所在部门人员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3
民主评议党员有基本合格的扣1分,有不合格的扣3分;部门考核有基本称职的扣1分,有不称职的扣2分。
25、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坚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不搞小团体。党员队伍中没有发生参加_组织、迷信活动和嫖娼、赌博活动等现象。
4
有理想信念不坚定、闹不团结、欺骗党组织的行为每例扣2-4分;有搞迷信活动、参与赌博等行为的每人次扣2分;有参与嫖娼或_组织的扣4分。
26、党员富有奉献精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支部党员测评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
3
党员作用不明显,群众有不良反映的每次扣1分;党员测评基本满意率达不到90%的扣3分。
27、党员在工作时间外严格自律,积极参加社区有关党组织活动,遵守社区(住宅区)有关管理规定。
2
社区(住宅区)、群众对党员有不良反映扣2分。
(六)
领导
重视
党建
环境
好l0
分
28、党支部负责人由中层或相当于中层以上的党员干部担任。
2
未做到的扣2分。
29、党支部书记把党务工作作为实质性工作来抓,对支部年度工作、重大活动做到亲自部署、亲自组织、亲自检查。
4
查有关记录,未做到每例扣1分。
30、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支持、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的各项活动。认真落实和督促局党组成员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2
局党组成员无故缺席本党小组活动的每次扣1分;没有参加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每次扣2分。
31、主动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对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积极向上级组织推荐优秀人才。
2
未做好每例扣1分。
第3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规定
(一)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建筑施工安全的科学管理,提高防护水平,杜绝和减少工伤事故,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达标的目标,特制定相应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以供考核执行。
(二)考核内容:考核将通过工伤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等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间:
①公司对项目经理部将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执行和落实情况,年终组织考评。
②项目经理部对管理人员及班组,将在每月三十日对各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对各班组及个人考核评分一次。
(四)考核办法:
①公司对项目部的年终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公司年度评优,表彰及奖惩的依据。
②公司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由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
③项目部对各班组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评比结果,将与
④项目部对各班组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由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第4篇 抄核收工作管理考核办法规定
清水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抄、核、收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按照一流县级供电企业和供电所规范化管理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公司的抄核收工作,提高抄核收工作质量,保证各项经营指标的完成,结合我公司的工作特点,特制定如下抄核收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一、抄表工作
1、各供电所及大用户管理所、输电管理所(负责台区抄表)要按照公司规定的统一抄表时间到公司营销部核算中心领取抄表卡,具体领取时间如下:
(1)各供电所在每月17日早9时;
(2)输电管理所在每月18日早9时;
(3)大用户管理所在每月月末前二天早9时;
在领取抄表卡时,抄表人员要与稽核人员办理抄表卡交接手续,明确交接人姓名、时间、供电所名、线路编号、抄表卡本数、页数。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抄表卡,晚领一天罚抄表责任人20元;未办理抄表卡交接手续,经检查每发现一次罚抄表责任人及稽核人员各10元。
2、抄表人员必须在公司规定时间内抄完表,并及时交回抄表卡以便稽核人员核算统计。凡晚交一天抄表卡的抄表单位扣罚100元(因气候原因造成的抄表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回,经向营销部长及分管领导提出申请者不予考核),对各抄表单位交回抄表卡的时间规定如下:城关供电所抄完一本,交回一本;喇嘛湾供电所、王桂夭供电所、杨家夭供电所每月23日上午10时交回抄表卡;毛台供电所、阳湾供电所、韭菜庄供电所每月24日上午10时交回抄表卡;输电管理所每月23日上午10时交回抄表卡;大用户管理所每月月末上午10时交回抄表卡。各抄表单位在交回抄表卡时也要办理交接手续,考核办法同上。
3、抄表卡统一放在核算中心,稽核人员要将责任范围内所稽核的卡片妥善保管。如抄表单位需要借阅卡片,需经营销部长审批后方可外借,否则每发现一次罚稽核人员10元。抄表人员带抄表卡到现场抄表填写抄表卡指示数时,字迹要清晰、准确,台区总表和户表只抄整数,不抄小数,专变要抄小数。抄表卡严禁涂改或随意更改抄表卡顺序,如发现有填写不准确或涂改现象以及更改抄表卡顺序,每一张抄表卡罚抄表责任人10元。
4、抄表人员必须到位准确抄表,不得漏抄、估抄、错抄、代抄。不误乘倍率、计算错误,实抄率动力用户达100%,照明用户达98%,否则每次扣款:小户2元/户,大户10元/户。因抄表失误,造成电费差错,抄表人员承担全部差错电费额。同时引发客户投诉,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款20-100元,确因客户的原因不能到位准确抄表,可按上月电量估抄,但必须在抄表卡上注明,并及时报告所长,否则仍按估抄考核。
5、在每月抄表时,各抄表单位负责人一定要亲自参与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各抄表单位制定的《抄表周期分解表》定人、定时、定点、定线路进行统一抄表,抄表周期关系到线损完成指标的准确性,各抄表单位抄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各所的《抄表周期分解表》执行。经抽查违反抄表周期进行抄表,每发现一次,罚抄表人员40元。各抄表单位要严格制定《抄表周期分解表》并上报营销部。
6、在抄表的同时,要认真检查计量装置及封印是否完整齐全,如有电量变化超过±30%时,需询问用电情况,详细查找原因,发现用户违约、表计故障、用电异常、户名变更等情况,抄表员应及时报告领导并填报“用电异常报告单”。否则经抽查有上述情况未做出处理者,大户罚50元,小户10元。
7、为充分增加用电的透明度,每月抄表时,必须给用户送发抄表通知单,在通知单上必须注明上月及当月指示数,实用电量,综合电价和抄表员姓名,真正将三公开、四到户落到实处。如未按以上要求执行,每发现一张罚抄表员10元。
8、每月抄表时要认真核对用户名称、地址和电度表厂名、表号、容量、倍率、用电性质,如有不符应及时报告所里核对更正,否则小户每人每处罚10元,大户罚50元。对新增计量表或轮换表第一次抄表时,应在抄表现场详细核对户名、表位、表号、指示数,发现不符及时上报处理,否则按上述规定办理。
9、在抄表时发现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要认真调查,取得证据,及时上报所里进行处理,如知情不报或私自处理,每发现一次罚抄表员100元。
10、抄表人员在每月18 日开始抄表的同时将所辖范围用户上月的电费电价张榜公布表逐一进行张贴。经检查每缺一张罚抄表员10元。
二、核算工作:
1、稽核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统一时间23日至月末将各抄表单位抄表卡核算统计完成,否则每次扣罚稽核人员50元。
2、稽核人员对所稽核的所有用户的电量、电费、电价等严禁随意调整、充减、抵扣,否则每发现一次扣罚稽核人员200元,情节严重者,调离本工作岗位。
3、各供电所在客服中心未经业扩流程申报办理,未经供电管理所长、营销部长、分管经理审核签字的新装增容、变更用电、临时用电等用户表卡,一律不予稽核,否则每发现一户罚稽核人员50元。
4、稽核人员在稽核过程中发现抄表卡有更换、涂改或抄表卡未盖有营销部抄表卡审核章及其它内容与微机内容不相一致,要留有记录及时汇报营销部长及分管经理。否则每发现一张罚10元。
5、稽核人员每月5日前将各供电所张榜公布表及时打印,各供电所签字后领取。否则每晚一天罚稽核人员10元。
6、稽核人员要认真稽核,在将全部指示数输录完成后,要进行认真的复核,在复核无误后要与核算中心主任办理有关手续。严禁出现稽核错误而导致营业差错,否则有一次罚责任人200元,核算中心主任50元。
7、在核算中发现的差错,应立即更正,并登记《营业差错处理登记表》、《营业差错处理报告单》,并向核算中心主任报告;发现计量异常,应填报《内部业务工作票》转用电稽查大队落实。
8、客服中心对新增、变更、临时用电的用户表卡录入mis系统时,要认真核实用电类别、计费方案、电量类别,并严格按照局代码、所代码、线路编码、台区编码的要求正确无误地录入系统。如因录入错误而导致电费发行及线损计算不准确出现严重错误,每户罚责任人200元。
三、收费工作
祥见<<清水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费回收及营业欠费停限电管理考核办法>>。
清水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电费回收及营业欠费停限电管理考核办法
电能是商品,电费是电能实现商品交换的货币形式。按期回收电费是电力企业经营成果的货币表现,是电力企业的一项重要经济指标,是保证电力企业扩大再生产过程中补偿生产资料耗费资金的主要来源。因此加强电费回收工作是营销部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为了加强电费回收的工作力度,使电费回收达到月度、季度、年度结零,特制定如下管理考核办法。
一、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供电营业规则》
二、管理内容与考核要求:
1、我公司在供应电能时,应按照规定计收电费;用户在使用电能时应按规定时间缴纳电费。
2、对所有大用户均实行预收电费制度。(不含鸿羽德电石厂)。
3、对用户电费交纳期限规定:
(1)按规定每月二次向我公司交清电费的用户,每半月向用户发行电费并足额收取一次,其余半月发行电费在次月5日内全部交清,超过5日为逾期。
(2)按规定每月分几次向我公司交清电费的用户,自每次抄表发行日开始5日内为交费时间,超过5日为逾期。此类用户为高耗能电费数额较大的用户,在生产用电前与其签订《电费交纳协议书》,每月分六次对其收取电费。
(3)逾期不交或未交清者,即为拖欠电费。 对拖欠电费的用户,要严格按照《供用电营业规则》和《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电费违约金、违约使用电费收取管理办法》的规定收取电费违约金。即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总额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其他用户每日违约金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凡跨年度欠费,违约金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4、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至7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用户,我公司可依法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停止全部或部分供电。
三、对各供电所及大用户管理所电费回收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1、各供电所当月发行电费务必于次月15日前(城关供电所在次月20日前,喇嘛湾供电所在次月16日前)全部结零。结零以进入我公司电费专户帐为依据,届时营销部、经营部进行检查。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全部上交,按欠费总额的5%扣罚(不包括城关供电所),季度兑现。如果在季度末电费未全部结零,按欠费总额的100%扣罚。营销部、经营部每月制表考核,季度兑现。电费回收率统计报表在每月11日上午10时,16日上午10时,21日上午10时及时上报营销部长、分管经理及总经理。如在规定日期内未能上报,每次扣罚电费会计50元。如出现电费回收统计差错,每次扣罚电费会计100元,经营部长50元。
2、大用户管理所每月发行二次的大用户当月发行电费,务必于次月5前回收率达到95%,季度必须全部结零。每月分六次发行的大用户,每月分六次向用户催收电费,次月5日回收率达到95%,季度必须全部结零。季度回收率达100%,奖励分管经理2000元,营销副部长、大用户管理所长各1000元。如果在季度末回收率未达到100%,扣罚分管经理岗位工资的50%,营销部副部长、大用户管理所长岗位工资的30%。
四、陈欠电费回收考核办法:
1、成立陈欠电费结算小组,加强陈欠电费帐务清理工作。
2、对我公司历年来的陈欠电费进行认真清理认定。经核查已完全无法回收的陈欠电费报请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消帐。能够回收的陈欠电费营销部要制定详细的回收计划及奖惩办法。
3、二年期以内的陈欠电费,小户按回收电费金额的2%给予奖励,大户按回收金额的2%给予奖励。
4、三年期及以上的陈欠电费,小户按回收电费金额的3%给予奖励,大户按回收金额的3%给予奖励。
5、陈欠电费回收必须达到年初下达的任务,否则对小户陈欠电费按未完成任务的陈欠电费金额的0.5%给予处罚;对大户陈欠电费按未完成任务的陈欠电费金额的0.1%给予处罚。
五、欠费停限电审批权限:
1、对各供电所管辖的一般欠费用户的停电通知书由供电所长批准。
2、容量在100-315kva的大工业、非普工业用户停电通知书由供电所长填写,报供电管理所长及分管经理批准。
3、对大用户管理所管辖的欠费用户停电通知书由大用户管理所所长填写,营销部长、分管营销经理签注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六、欠费停限电的程序
1、用户拖欠电费后,经多次催交仍未交纳者,供电所由催费人员填写《电费催缴及欠费停电限电通知单》,大用户管理所填写《停止供电批准执行书》,按照本办法第5条规定的权限报领导审批后执行。
2、《电费催缴及欠费停电限电通知单》应加盖供电所印章;《停止供电批准执行书》应加盖电力公司营销部印章。
3、在停限电前三天至七天内,要将《电费催缴及欠费
停电限电通知单》、《停止供电批准执行书》送达用户,并让用户签字。
4、对欠费用户拒绝签收停电通知单时,要做好记录。
5、对重要用户及大用户要在停电前30分钟再用电话通知用户一次,并做好电话录音,方可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实施停限电。
6、对双电源用户及重要用户,停电前对用户情况要认真了解,充分估计停限电对用户的影响,督促用户及时调整负荷,做好停限电准备工作。
7、在下达欠费停限电通知书后,若用户交纳50%以上的欠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后,按照本办法第5条规定规定的权限报领导审批同意后可暂缓停限电。
8、停限电后,在确认用户已交清全部电费及电费违约金后,方可按停限电审批程序签发送电通知书,通知执行部门在24小时内恢复对用户的正常供电。对个别特殊情况的用户,在用户交纳50%以上电费和电费违约金,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后,可视具体情况,按照停限电审批权限经领导批准后,暂时全部或部分恢复送电。
9、对停限电过程中出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营销管理部门反映。
10、《电费催缴及欠费停电限电通知单》和《停止供电批准执行书》要注意保存备查。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5篇 采煤工作面安全管理考核规定
为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充分体现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员工的个人安全操作业务技能和积极性;推行安全管理激励机制是促进企业安全长效机制和安全生产周期延续的有力举措。现将采煤工作面安全管理考核作如下规定:
一、安全考核
1、杜绝死亡事故发生
2、以班组为考核单位,全月未发生事故的,顶板工或区域负责人,当月安全奖全领;发生工伤事故的,根据分管地段划分,发生一次工伤事故,分管地段负责人一次性扣除当月安全奖30%且负安全管理责任,处罚金200元;当班安监员负安全监管责任,处罚金200元;给予伤者处罚金200元;工伤事故由安监科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存档。
3、全月各班组“三违”人员次数不超过10列;超过1列的,扣除班组长或负责人当月安全奖的10%,以此类推。
二、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及考核
(一)管理规定及要求
1、严格考勤制度,组长或负责人必须每月如实反应所管员工的出勤。
2、严格工资结算制度,每月如实将所管员工工资反应在个人账上。
3、严格采煤困难补贴制度,补贴标准以各台工作面全月产量,吨/1元进行补贴。超过吨煤补贴标准的工作面,分管矿长要清楚并有据可查;未超过吨煤补贴标准的工作面,剩余补贴费作为现场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奖。
4、每月25日前将考勤表、工资单、补贴记录交矿长。
5、进班会要求:由组长按时组织所管员工召开进班会,纪律严明,队列整齐,总结前一班的工作,做的好的给予肯定,做的差的给予指正批评,在布置当班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布置各环节安全注意事项,其余顶板工和安监员作补充并举手宣誓,记清各自的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着装符合入井要求方可进班。
6、行走路线要求:必须按工作面所在区域的指定路线行走,不得损坏沿途的各类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到达材料堆放处,备齐自己所需的支护材料。
7、进入工作面时:认真仔细观察顶、帮、及支护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提醒工友主要安全;到达自己工作地段时,必须先检查安全和机具,处理隐患后在安全可靠的支护下作业;做好上下码口传、帮、带工作,坚持“三不伤害”原则。
8、传呼口令要求:必须按传呼口令类容进行操作,行动一致,动作规范;在传口令时,必须做到准确、清晰;不准乱传或改变口令类容。
9、放包管理:严格按照放包管理规定执行。
10、爱惜企业财产,合理使用各类材料,严禁铺张浪费。
1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由于机械等其他原因影响正常上下班时间或影响当班生产任务时,未接到矿行政下达的命令时,不得擅自脱岗。
以上条款若有违反者,按矿规矿纪或“三违人员”进行处罚。
(二)考核规定
1、槽咡单价等级划分规定
(1)出勤天数在20天(不含20天)以下的,且槽咡数在60节以下(不含60节)的,单价38元/节。
(2)出勤天数在20天以上(含20天)至25天以下(不含25天)的,且槽咡数在60节以上(含60节)至90节以下(含90节)的,单价40元/节。
(3)出勤天数在25天以上(含25天)至月大28天或月小27天以下的(含月大28天或月小27天),且槽咡数在90节以上(含90节)至120节以下(含120节)的,单价43元/节。
(4)出勤天数在月大28天或月小27天以上(不含月大28天或月小27天)的,且槽咡数在120节以上的,单价45元/节。
(5)机头、机尾工,出勤天数低于25天的(不含25天),槽咡单价40元/节;出勤天数超过25天的(含25天),槽咡单价43元/节。
2、溜子节数的统计划分规定
(1)各台面必须如实反应该工作面溜子的总节数,从机头至机尾,无虚数槽咡产生,工人每天的划分的槽咡要如实反应在个人头上。
(2)工作面槽咡未安出风巷的,2607对拉面机尾每米补贴40元;26012对拉面机尾每米补贴43元。
3、补贴规定
(1)26071机头:机窝每班补贴50元;机头补贴(机筒子和过江槽咡)每班补贴60元。26072机尾:机窝每班补贴50元,打安全出口每米元,保引风硐每班补贴10元,放炮警戒每班补贴10元。
(2)26072机头:机窝每班补贴50元;机头补贴(机筒子和过江槽咡)每班补贴40元。26071机尾:机窝每班补贴50元,打安全出口每米元,保引风硐每班补贴10元。
4、机窝规定:
第6篇 _公司基础管理考核规定
公司基础管理考核规定
基础管理考核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公司基础管理考核的力度,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规范员工工作行为,维护公司工作秩序,依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工作礼仪
第二条工作态度及待人接物和蔼谦逊,不强词夺理,不与人争执。
第三条讲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不打骂他人。
第四条上班注意仪容仪表,着装整齐大方,禁止穿着怪异或暴露,禁止穿无领上衣、短裤、沙滩鞋、拖鞋等。
第五条不留怪异发型,不染发。
第六条保持工作区域及公共区域卫生。
第七条不在工作间内吸烟。
第八条爱护公司设备设施。
第九条凡违反上述2―8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情节轻微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罚款30元。
第三章工作纪律
第十条严格遵守考勤、休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按规定休假。
第十一条工作时间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与他人闲聊,不到其他部室逗留、聊天。
第十二条 工作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或浏览不健康网页,或利用网络传播不利公司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论、文章等。
第十三条工作时间内不得酗酒,工作区域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无业务需要不得长时间打电话。
第十四条违反上述第10―13条,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根据集团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章工作管理
第十五条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十六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随时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相互推诿扯皮。
第十八条按时报送各类计划、报表、资料,保证内容数据真实详细。
第十九条按时参加公司或部门召集的各类培训、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或集体活动的,按程序请假。
第二十条违反上述14―18条,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根据集团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对于部门违纪由部门经理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凡部门员工一般违纪部门经理未能及时、有效地作出处理,致使该现象累计出现三次以上五次以下,扣罚部门经理当月岗位工资的10%,严重违纪累计三次以上扣罚部门经理当月岗位工资的50%。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二○○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具体实施办法同《公司考核实施细则》之规定。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考核小组。
第7篇 现场安全管理考核规定
1.在炼钢厂所辖区域内戴安全帽必须系带,不系带处罚20元。
2.进入工作现场作业,劳保用品必须穿戴齐全,少一件处罚50元。(注:公司统一配发后执行)
3.检修设备的操作控制处未挂检修牌,处罚50元。检修完毕不摘牌,处罚责任人50元。(谁挂牌、谁摘牌)
4.高空作业能系安全带的必须系安全带,不能系者,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后再进行作业,违者处罚100元。
5.使用磨光机操作时不带保护镜的,处罚50元。
6.工作时光膀、赤膊、敞胸露怀的,处罚20元。
7.检修各类气体管道必须报告厂安全管理部门,动火作业需办理动火作业票,并要有检测、有安全措施,违者处罚100元。
8.严禁带负荷拉刀闸,违者处罚50元。
9.严格遵守停送电操作制,违者处罚50元。
10.操作砂轮、台钻等旋转设备时戴手套的处罚20元。
11.任何情况下不准走天车轨道,违者处罚100元。
12.上下天车不走安全通道的处罚50元。
13.正确使用工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工器具,违者处罚50元。
14.严禁用氧气或氮气吹扫人身及工作现场的灰尘,发现一次处罚50元。
15.不准用漏气的气带作业,发现一次处罚20元。
16.坐靠在安全护栏上或攀、坐不安全位置的处罚20元。
17.严禁赤手更换焊条,用焊条点烟,违者处罚20元。
18.天车桥梁梁端上不准站人,违者处罚50元。
19.戴手套打大锤或打锤时站位不正确的处罚20元。
20.切割片严禁侧面磨削,谁使用、谁检查、谁负责,切割片存在安全问题的,立即更换,违者处罚50元。
21.职工有责任阻止无本厂人员陪同的外来人员进厂,发现后应及时制止。
22.使用黄油、机油、柴油、汽油等润滑油脂时,应严禁烟火,违者处罚20元。
23.切割气带不能和焊把线缠绕在一起使用,违者处罚20元。
24.不准在配电柜、箱内放棉丝、纸片等易燃物品,违者处罚20元。
25.维修工在用完氧气、乙炔、丙烷等气体后必须关闭所有开关,发现一次未关,处罚20元。
26.氧气与乙炔瓶、燃气瓶存放距离小于5米,乙炔瓶距明火小于10米,处罚20元。
27.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同车运输,违者处罚30元。
28.工作中拆卸、移动安全防护设施的,在作业完成后,必须予以恢复,违者一次处罚30元。
29.安全管理人员发出的正确指挥命令或口头整改意见要立即执行,有违者处罚20元,有特殊情况的或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当面说明理由。
30.电焊机上不得摆放任何物品,违者处罚50元。
31.电器操作台、配电箱上不得放水杯、杂物,违者处罚30元。
32.氧气瓶无禁油、瓶帽、防震圈,乙炔瓶不按规定安装回火器、防震圈、未设防倾倒装置的处罚20元。
33.电焊机二次线不得有裸漏之处,破口接头绝缘包扎不得大于2处,一次线距可靠断电开关不得大于2米,地线必须结实牢固,违者处罚20元。
34.停电检修时,一定要做到停电确认,未确认而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加倍处罚。
35.进入容器(密闭沟、坑、池)内部作业时,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必须事前(至少20分钟)进行自然或强制通风,现场设监护人,并在作业前告知安全环保科,违者处罚50元。
36.工完场地不清者,处罚20元。
37.凡是使用电葫芦吊物,事先要派专人进行近距离检查,在确保设备安全灵敏可靠时才使用,如因检查不到位造成事故(未遂)的,按有关规定加倍处罚。
38.本规定自厂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布生效。
39.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炼钢厂所有。
第8篇 某公司基础管理考核规定
公司基础管理考核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公司基础管理考核的力度,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规范员工工作行为,维护公司工作秩序,依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工作礼仪
第二条工作态度及待人接物和蔼谦逊,不强词夺理,不与人争执。
第三条讲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不打骂他人。
第四条上班注意仪容仪表,着装整齐大方,禁止穿着怪异或暴露,禁止穿无领上衣、短裤、沙滩鞋、拖鞋等。
第五条不留怪异发型,不染发。
第六条保持工作区域及公共区域卫生。
第七条不在工作间内吸烟。
第八条爱护公司设备设施。
第九条凡违反上述2―8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情节轻微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罚款30元。
第三章工作纪律
第十条严格遵守考勤、休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按规定休假。
第十一条工作时间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与他人闲聊,不到其他部室逗留、聊天。
第十二条 工作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或浏览不健康网页,或利用网络传播不利公司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论、文章等。
第十三条工作时间内不得酗酒,工作区域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无业务需要不得长时间打电话。
第十四条违反上述第10―13条,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根据集团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章工作管理
第十五条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十六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随时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相互推诿扯皮。
第十八条按时报送各类计划、报表、资料,保证内容数据真实详细。
第十九条按时参加公司或部门召集的各类培训、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或集体活动的,按程序请假。
第二十条违反上述14―18条,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根据集团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对于部门违纪由部门经理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凡部门员工一般违纪部门经理未能及时、有效地作出处理,致使该现象累计出现三次以上五次以下,扣罚部门经理当月岗位工资的10%,严重违纪累计三次以上扣罚部门经理当月岗位工资的50%。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二○○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具体实施办法同《公司考核实施细则》之规定。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考核小组。
第9篇 锚杆支护质量管理考核规定
一、工作职责
1、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锚杆支护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把现场施工质量关。
2、监理单位要经常检查工程使用的支护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确保每天有人下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作出相关处理。
3、生产部对锚杆支护质量负全责,确保每天有人下井检查,避免出现大面积不合格,以便应对变化,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4、安全部要确保现场监管到位,跟踪到位,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安全员做到班班在现场跟踪检查,遇到变化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5、调度室根据现场变化汇报情况,及时通知生产部、安全部、地测部及相关领导,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关记录,做到现场情况时时处于受控状态。
6、地测部要及时做好巷道岩性写实,遇到顶板变化,及时提出支护意见。
7、生产部每月邀请天地科技公司开采设计事业部,来矿到井下现场进行巡察指导两次,及时处理顶板支护方面的疑难问题。
二、技术要求
1、支护材料
(1)锚杆使用φ20mm×2400mm的左旋无纵筋螺纹钢筋,钢号为335号,尾螺纹为m22。
(2)锚杆托盘规格为120mm×120mm×8mm的高强度托盘,配合球型垫和减阻尼龙垫圈,托盘高度大于36mm,承载能力不低于153kn。
(3)锚索使用φ18.9mm×6300mm的1×7股高强度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
(4)锚索托盘规格300mm×300mm×16mm高强度可调心托盘,托盘高度大于60mm,承载能力大于400kn。
(5)锚固剂:msck2335、msk2360两种。
(6)金属网:规格2000mm×1000mm,钢筋直径6.5mm,网孔为100mm×100mm。
(7)联网丝:16#铁丝。
2、施工设备及工具
矿斧、手镐、风镐、卷尺、大锤、穿钎、铁锹、锚索张拉器2个、力矩扳手2个、风刨、单体风动锚杆机、气腿帮锚杆机(或风煤钻)、锚杆机钻杆b19、锚杆机钻头φ28mm双翼、麻花钻杆φ26mm、麻花钻头φ28mm双翼等工具准备齐全。
三、施工工艺
1、锚杆施工工艺流程:
(1)顶锚杆施工工艺:安全检查(敲帮问顶后)→铺钢筋网→临时支护→钻顶板中部锚杆孔→清孔→安装树脂锚固剂和锚杆→用锚杆机搅拌树脂锚固剂至规定时间(20-40s)→停止搅拌后等待1分钟左右→拧紧螺母至300nm,禁止超过500nm→从中向外依次安装其它顶板锚杆。
(2)帮锚杆施工工艺:挂钢筋网 钻孔、清孔安装树脂锚固剂和锚杆搅拌树脂锚固剂等待1分钟左右拧紧螺母至300nm,禁止超过500nm 安装其它帮锚杆。
2、锚索施工工艺流程:
锚索应紧跟掘进迎头及时支护,安全检查(敲帮问顶后)→画眼位→用单体风动锚杆机钻孔(保证钻孔角度、深度)→清孔→上树脂锚固剂(先放一支msck2335锚固剂,再放两支msk2360锚固剂)并插入锚索将树脂锚固剂推至孔底→锚索下端用专用搅拌器与锚杆钻机相连→开机搅拌先慢后快,待锚索全部插入钻孔后,采用全速旋转搅拌10~15s(总搅拌时间控制在20-40s)→停止搅拌后等待1分钟→收缩锚杆机,卸下搅拌器,搅拌后锚索外露长度应控制在200-300mm→15分钟后→安装托板与锁具→用张拉千斤顶张拉锚索到设计预紧力(230kn)→卸下千斤顶→放炮震动后,锚索应进行补张拉。
3、严禁在空顶下作业,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临时支护。永久支护距工作面迎头的距离:最大控顶距≯1200mm,当顶板比较破碎时,应适当缩小空顶范围,最小空顶距≯300mm,严禁留较大的空顶交给下一班。
4、帮锚杆应紧跟掘进迎头,及时支护,空帮距≯2000mm。
5、遇到顶板破碎、顶板淋水等条件时要及时补打锚索,遇到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或大的地质构造时需及时汇报,以调整支护方案,加强支护设计。
四、质量验收
1、验收标准:工程质量严格按gb50213-201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山西省煤矿(井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2022年7月)、《潞安矿区煤巷锚杆支护技术规范》(2022年修订版)和潞矿生安字【2022】138号文《关于整合矿井使用锚杆支护的若干规定》执行。
2、质量保证措施
(1)加强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和质量意识,使每一位现场作业人员都必须熟练掌握锚杆支护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施工工艺,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现场交接班,做到质量问题不过班,并认真填写工程质量现场检查记录。
(2)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跟班队干、班组长必须全过程紧盯锚杆、锚索的施工工艺流程,必须保证全过程的材料使用、施工工艺、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安全员必须熟练掌握锚杆支护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施工工艺,班班进行抽查,并做好检查和汇报记录。
(4)项目部质量验收员必须班班严格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上尺上线,严把工序质量关,做到质量问题不过班,并做好相关记录。
(5)监理工程师必须做到每个工作面每天检查一次,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上尺上线,严把工序质量关,做到质量问题不过天,避免出现大面积不合格现象,并做好相关记录。
(6)生产部技术管理人员时刻掌握设计规格要求、质量标准化要求,严格全面质量和工序管理,杜绝出现大面积不合格现象,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
1、标准:(1)巷道净宽、净高:允许偏差0-+200mm;(2)中线:允许偏差0-+60mm;(3)巷道底不能出现弧角;(4)巷道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0-+50mm,无明显的错差,钢筋网紧贴煤墙,巷道感观质量整体印象良好;(5)超挖范围不得超过长1000mm,深300mm,否则要安装背板或补打锚杆加强支护。
考核:巷道净宽、净高、中线、平整度一处不符合要求,处罚100元/处;巷道成型差,平整度不符合要求,处罚100元/处。
2、标准:锚杆预紧力矩不低于300nm,禁止大于500nm;锚固力不低于105kn;要求全部合格。
考核:锚杆预紧力矩不达标,处罚1000元/根;人为因素造成的锚杆锚固力不达标,除重新补打外,处罚1000元/根。
3、标准:锚杆、锚索安装牢固,托板紧贴煤璧,如锚杆、锚索打设失效,必须在200mm范围内进行补打,对于外露超长的失效锚杆要进行处理,配套构件要进行回收。
考核:锚杆、锚索托板及槽钢等支护时,未紧贴煤璧,处罚100元/处;出现失效锚杆未按要求进行补打的,处罚1000元/根;对于外露超长的失效锚杆没有及时处理或配套构件没有回收的,处罚100元/根。
4、标准:锚杆(索)角度偏差为≤15°、锚杆外露长度:露出螺母30mm-50mm,达标率确保在90%以上。
考核:按标准进行抽查,合格率低于90%时,处罚100元。
5、标准:锚索预紧力全部达到230kn,配套检测工具必须统一仪表,表盘上必须有mpa和kn双刻度显示。
考核:锚索预紧力不达标,处罚1000元/根;检测工具不符合要求,处罚200元。
6、标准:锚索外露长度:露出锁具200mm-350mm,达标率为100%。
考核:按标准进行检查,锚索外露超长的,处罚50元/根。
7、标准:锚杆、锚索间排距符合要求,允许偏差±50mm,间排距较大的,必须在中间进行补打锚杆(索)。
考核:锚杆(索)间排距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处罚100元/处;间排距超大后,未进行补打锚杆(索)的,处罚500元/处。
8、标准:锚杆、锚索严格按照设计深度打设,不得擅自剪短锚杆(索),配套锚固剂要按要求使用安装。锚杆钻孔直径为28mm,钻孔深为2300±30mm,每孔使用msck2335、msk2360各一支。锚索钻孔直径为28mm,钻孔深为6000±30mm,每孔使用msck2335一支、msk2360二支。
考核:现场发现锚杆(索)打设深度不够,擅自剪短锚杆(索)时,处罚1000元/根;现场锚固剂未按要求使用安装的,处罚5000元/处。
9、标准:联网质量符合要求,搭接长度为100mm,用16#铁丝孔孔联接。所有连接点采用双丝双扣梳辫法孔孔相联,铁丝扭结不得小于3圈。
考核:联网不符合规定的,处罚100元/处。
10、标准:现场离层仪、位移测站或相应观测牌板要确保完好无损,定期清理,动态保持干净、清晰。顶板离层仪每隔30m在顶板上及时、标准安装,挂牌管理,填写准确、及时。在掘进期间,每天观测一次,观测离层值,掘完一周后,除非离层松动仍有明显增长的趋势,一般可停止测读具体数据,改为观察两个刻度坠的颜色,每周观察一次。由当班班长或跟班技术员负责观察,其他人员也应随时注意观察,以便及早发现异常现象,确保安全,一般如发现顶板离层仪读数超出蓝色区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以便采取措施控制顶板下沉。
考核:现场离层仪、位移测站或相应观测牌板人为损坏的,处罚200元/处;测站或牌板表面脏,读数不清晰的,处罚100元/处;未按要求安设的,处罚500元/处;观测牌板未按要求填写的,处罚100元/处。
11、现场检测工具、仪器齐全完好,一用一备,规格统一,符合规定要求。
考核:现场检测工具、仪器不齐全,处罚10000元/件;现场检测工具不完好,不能正常使用的,处罚5000元/件;现场未做到一用一备的,处罚500元/件;两套仪器不统一的,处罚100元。
12、标准:须复验的支护材料必须经我公司确定的、有资质的材料试验室进行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经生产部、监理工程师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考核:锚杆支护材质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批次材料必须有合格证、试验报告,并经生产部和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使用。违反规定,处罚10000元/次。
标准:我矿管理人员在责任范围内在规定检查地点、时间确保支护质量全部合格。
考核:检查出现支护质量不符合要求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挂钩处罚10%。
六、其它
1、本《办法》从二0一三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归生产部。
vol. 24
第10篇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考核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7号令)、《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8号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9号令)、《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1号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22〕7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22〕76号)的要求,全面推动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范发展,切实维护职工权益,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考核内容
1、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体系建立;
2、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落实;
3、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及设施落实;
二、考核对象
公司基层各科队、机关各部门。
考核周期
采取不定期与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进行抽、巡查,季度定期进行评比大检查。
四、考核内容与标准
序号
项 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责任单位
一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体系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及人员
有正式文件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危害防治的领导机构; 2、有正式文件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危害防治的管理机构或
者组织;
配备专职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应当适应开展工作的需要;5、应设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公场所。
如发现如下情况之—,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100元。
未按规定设置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管理机构,配备防治管理人员;
无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公场所。
职业危害预防管理科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有经正式文件批准的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2、计划中应当包括目的、目标、措施、保障条件等内容; 3、实施方案应当包括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术要求、
验收方法等内容。
未按规定编制《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100元。
职业危害预防管理科
职业危害防治各项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每缺少一项制度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50元,未按检查要求进行整改的加倍处罚。
职业危害预防管理科
序号
项 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责任单位
二
各项制度落实
职业危害 告知
在醒目位置公布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在醒目位置公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在签订劳动合同中,说明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待遇;
在醒目位置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
书面告知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并签字确认。
每缺一项或一处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50元,未按检查要求进行整改的加倍处罚。
职业危害预防管理科
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
采取培训班、讲座等方式进行培训,采用黑板报、橱窗、条幅、广播、宣传单、有奖问答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应与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并具备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
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培训率100%。
如发现如下情况之一,罚责任部门主管、责任人各100元。
未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活动;
培训时间不达标;
培训率不达标。
安指中心、职业危害预防管理科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
应对职业病危害监测设备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
监测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定期检定,按规定降级或报废。
按规定配备各种防护装置和报警装置。
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停用、拆除防护设施。需停用、拆除防护设施的,必须报安全监察部批准。
定期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价,及时更换或改造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施。
监测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未按规定配备各种防护装置和报警装置,按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未按规定对职业病危害监测设备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检定,按规定降级或报废,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100元;
擅自停用、拆除防护设施,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并按严重“三违”处理。
4、未定期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价,及时更换或改造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施,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500元。
职业危害预防管理科
序号
项 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责任单位
二
各项制度落实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
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规定配备;
不得使用假冒伪劣、超过使用期限和失去防护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使用说明书进行经常性检修、维护,并定期检测防护性能和效果;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使用、报废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
职业病防护设施、用品台帐、个人职业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齐全。
如发现如下情况之—,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责任人各100元。
未按规定、标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假冒伪劣、超过使用期限和失去防护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未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未对劳动防护用品按使用说明书进行经常性检修、维护,并定期检测防护性能和效果;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使用、报废;
未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用品台帐、个人职业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齐全。
供应科、安全监察部、职业危害预防管理科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
有专职或兼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人员,经过培训,会操作;
每月有经通防副总工程师审定的合理的职业危害因素测点布置方案;
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
按规定开展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
检测结果及时填绘在告知牌板上;
各项检测记录齐全;
通防副总工程师及时审阅报表,发现超限问题及时处理。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人员,持证上岗,按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未按规定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100元;
未按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按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检测结果未及时填绘在告知牌板上或记录不全,罚责任人50元/次;
5、发现超限问题未及时处理,按重大隐患进行责任追究。
职业危害预防管理科
序号
项 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责任单位
二
各项制度落实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
按有关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煤矿职业危害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离岗前;
2、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煤矿职业危害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对未进行离岗时煤矿职业危害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若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人员。
对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为劳动者建立煤矿职业危害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按规定提供煤矿职业危害档案复印件。
7、上岗前、在岗、离岗前体检率要分别达到100%、95%、100%。
1、未按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煤矿职业危害检查及体检率不达标,罚劳动工资部主管、责任人、基层单位党政主管各100元;
2、未按规定安排职工上岗,每发现1人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100元;
3、未按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罚劳动工资部主管、责任人各100元;
4、未对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罚劳动工资部主管、责任人、基层单位党政主管各100元;
5、未按规定要求建立职业危害监护档案,罚劳动工资部主管、责任人、基层单位党政主管各100元。
职业危害预防管理科
职业危害
申报
1、按规定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职业危害申报,罚单位主管、责任人各100元。
职业危害预防管理科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
应当如实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提供有关或必要的煤矿职业危害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相应的医治和疗养,按规定妥
如发现如下情况之一,罚责任部门主管、责任人各100元。
1、未如实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提供有关或
职业危害预防管理科
序号
项 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责任单位
二
各项制度落实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
善安排其工作。
3、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安排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必要的煤矿职业危害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2、未按规定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相应的医治和疗养,并妥善安排其工作。
3、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未及时安排诊断、支付职工待遇、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职业危害预防管理科
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
按规定提供足额的职业危害防治经费,并制定经费保障制度和措施;
专人负责经费的使用,建立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提取、使用的明细记录;
合理编制财务预算计划使用资金,职业危害防治费满足使用要求,且应当定期进行评估所投入费用是否与生产经营规模、职业危害控制要求相适应确保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来源;
严格财务审批和验收及经费支付报销的审核工作。
如发现如下情况之一,罚责任部门主管、责任人各100元。
未保证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来源;
未安排专人负责经费的使用及建立台账;
3、未合理编制财务预算计划使用资金;
4、未按规定进行财务审批、验收及经费支付报销的审核工作。
财务科
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安排专人负责按规定进行保管;
如发现如下情况之—,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责任人各100元。
未建立职业危害防治“两档”;
档案不健全未按要求进行整改;
未按规定保管档案。
职业危害预防管理科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
有以正式文件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包括:①预案应明确责任人、指挥或组织机构、联系方式;②事故发生后的疏通路线;③应急救援设施的启动程序;④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⑤医疗救援方案;⑥其他有关内容。
组织学习预案,有学习记录;
制定演练计划,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的单位每年应进行1-2次演练,做好演练记录,并进行总结、修正、补充完善。
1、未按要求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未按规定组织学习预案,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200元;
3、未按规定制定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500元,并进行责任追究。
技术科、职业危害预防管理科
序号
项 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责任单位
二
各项制度落实
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生产矿井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生产作业场所要配置满足需要的现场救援设施,并按规定向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及时报告设施配置与管理情况。
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现场人员要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要立即向矿井调度室、矿井领导汇报,矿井调度室立即向公司调度室、安全监察部及公司值班领导汇报。
发生事故后,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措施的拟定与实施要随时向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请示汇报,并接受该部的指导,组织采取有效救治措施。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职业危害事故进行调查并形成事故分析报告。同时根据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全公司通报。
各矿井要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台账,事故调查的报告有关资料要存档保存,同时报安全监察管理部。
如发生重大职业病事故,公司要及时向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集团公司总部和集团公司新疆分公司上报重大职业病事故情况以及处理结果。
未按规定上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救援设施配置及管理情况,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200元;
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未按规定程序及要求上报的,延报、漏报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责任人各200元,不报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责任人各5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未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罚责任部门主管100元;
未按规定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台账,保管相关资料,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责任人各100元。
技术科、安全监察部、职业危害预防管理科
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管理
煤矿职业危害办公会议制度:
定期组织召开职业危害防治办公会议。
未按规定组织召开会议,罚部门主管100元。
安全监察部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
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提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初步设计,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地方
未按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治进行预评价、初步设计、实行“三同时”、竣工验收前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每缺一项罚责任单位主管、责任人各200元;
未按规定上报,罚责任单位主管100元。
职业危害预防管理科
序号
项 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责任单位
二
各项制度落实
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管理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当报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职业危害预防管理科
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排查:
基层各科队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排查制度;
按照职能公司管理部门每周、矿井区队每天、班组和车间每个班的要求,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的排查;
查出的煤矿职业危害等危险源,必须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列出处理计划,同时,要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整改责任人,并严格进行考核。
未按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危害排查制度,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100元;
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每缺一次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50元;
对查出的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100元;
职能部门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罚部门主管100元。
安全监察部 职业危害预防管理科
作业场所环境监测与评价:
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分析评价;
监测分析报告应向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在从业人员经常能看见的地点公布监测结果;
按评价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
未组织年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分析评价,罚责任部门主管100元;
未按规定将监测分析报告向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罚责任部门主管100元;
未按要求公布监测结果,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100元;
未按评价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100元。
安全监察部 职业危害预防管理科
序号
项 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责任单位
三
作业场所防治措施
粉尘危害 防治
粉尘日常监测
应配备足够的粉尘监测仪器。
监测仪器应定期校准及检定。
应定期监测工作地点及个体全尘、呼尘、游离sio2含量、粉尘分散度。
防尘供水系统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掘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管路。
综合防尘措施及设施
矿井对产生煤(岩)尘的地点应采取防尘措施。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净化水幕;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运输机转载点和卸载点,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掘进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巷帮、使用水泡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符合有关规定除外);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采掘机械及破碎机作业的防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及时清除运输巷道中的浮煤,冲洗沉积煤尘、清扫刷白巷道。
按安全管理及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各科队
序号
项 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办法
责任单位
三
作业场所防治措施
防尘技术资料
矿井应有反映实际情况的防尘系统图,防尘牌板、煤层注水台帐、测尘台帐、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台帐、防尘工程设施施工及管路验收检查记录、冲洗巷道记录等防尘管理技术资料。
按安全管理及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各科队
噪声危害防治
1、机械噪声大的机电设备操作间应设置噪声防护设施;
2、噪声较大的作业场所人员应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3、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安设消声装置。
按安全管理及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各科队
高低温危害防治
1、高温采掘工作面应采取降温措施;
2、井口应有保温供暖设施;
3、机电硐室温度应符合规定要求,超过规定要采取降温措施;
4、高温作业地点人员应采取降温防护措施。
按安全管理及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各科队
有毒有害气体防治
1、通风系统应合理完善、作业场所应风量充足;
2、监测仪器、个体防护用品装备数量符合要求、监测仪器定期校验;
3、定期对测点进行监测。
4、采空区应及时予以封闭、设立警示标志,定期检查有毒有害气体。
5、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应建立气体分析室,并配备气相色谱仪。
按安全管理及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各科队
第11篇 设备点检管理考核规定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顺达公司设备点检管理工作,促进和推广设备点检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激发各作业区的领导意识和重视程度,发挥基层点检责任员的聪明才智和主观能动性,增强广大职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避免和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综合运转率,真正做到有责任、有落实、有奖罚。同时,根据上级主管领导、部门和本厂的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顺达公司所属维检中心各作业区设备点检管理。
三、职责
1、设备科具有对本办法落实和考核的职能。
2、本办法主要针对各作业区点检作业长和责任员制定。
四、考核内容和办法
1、各作业区点检工作不贯彻、不落实、不执行,按月扣罚设备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20分。
2、各作业区点检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无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按月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10分。
3、各作业区对点检站及专业人员的检查、考核不支持、不配合,故意刁难予以拒绝,视情节轻重,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20分。
4、各作业区对点检站下发的通知单项目不能及时完成,不按时进行信息反馈,或反馈信息不真实,一项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5、各作业区不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向点检站上报旬点检实绩报告,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10分。
6、各作业区不按时参加点检工作例会,迟到、早退,不遵守会议纪律,不请假,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7、各作业区不认真组织、不按时参加点检工作业务培训,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当事人5分。
8、各作业区不按规程和时间进行点检,不记录,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9、各作业区对重点和关键设备不检或漏检,不记录,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2分。
10、各作业区点检记录不健全、不认真或不记、漏记,点检记录保管不当,乱写、乱画、污损、缺页,填写与点检无关的内容,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0.5-1分。
11、各作业区点检发现隐患、故障,不汇报和及时处理,又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故障扩大,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造成事故,按相关规定处罚。
12、各作业区接到点检故障处理通知,组织不得力,整改不及时、不得当,不汇报,无正当理由,导致故障扩大,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造成事故,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各作业区离线设备及备品实行专人挂牌负责制,无责任人和不挂牌,不按规定存放,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0.5-1分,造成丢失和损坏,按损失额加倍处罚。
14、各生产作业区在线使用设备实行专人专机挂牌负责制,无责任人和不挂牌,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0.5-1分。
15、各作业区设备和现场卫生不达标,区域划分不明,责任不清,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2分。
16、各作业区不能定期召开设备例会(每月至少一次,可与生产例会同步),无记录,按月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17、各作业区因点检工作不认真、不彻底、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和设备事故,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0-50分,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18、各作业区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和已失效,不检查、不整改、不恢复,又不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10分。
19、各作业区隐瞒事故,不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不记录,或因点检记录不真实,导致对设备事故调查原因不清、责任不明、措施不力,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20、在点检作业中发现重大安全及设备隐患和避免重大安全及设备事故,根据情况奖励当事人300-1000元,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00-500元。
21、隐瞒事实真相,夸大问题性质,虚报检查结果,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00-300元。
五、附则
1、本考核办法与厂其它有关考核制度有抵触时,按厂相关考核制度执行。
2、本考核办法解释权顺达公司设备科。
第12篇 新公司基础管理考核规定
公司基础管理考核规定
基础管理考核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公司基础管理考核的力度,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规范员工工作行为,维护公司工作秩序,依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工作礼仪
第二条工作态度及待人接物和蔼谦逊,不强词夺理,不与人争执。
第三条讲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不打骂他人。
第四条上班注意仪容仪表,着装整齐大方,禁止穿着怪异或暴露,禁止穿无领上衣、短裤、沙滩鞋、拖鞋等。
第五条不留怪异发型,不染发。
第六条保持工作区域及公共区域卫生。
第七条不在工作间内吸烟。
第八条爱护公司设备设施。
第九条凡违反上述2―8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情节轻微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罚款30元。
第三章工作纪律
第十条严格遵守考勤、休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按规定休假。
第十一条工作时间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与他人闲聊,不到其他部室逗留、聊天。
第十二条 工作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或浏览不健康网页,或利用网络传播不利公司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论、文章等。
第十三条工作时间内不得酗酒,工作区域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无业务需要不得长时间打电话。
第十四条违反上述第10―13条,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根据集团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章工作管理
第十五条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十六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随时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相互推诿扯皮。
第十八条按时报送各类计划、报表、资料,保证内容数据真实详细。
第十九条按时参加公司或部门召集的各类培训、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或集体活动的,按程序请假。
第二十条违反上述14―18条,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根据集团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对于部门违纪由部门经理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凡部门员工一般违纪部门经理未能及时、有效地作出处理,致使该现象累计出现三次以上五次以下,扣罚部门经理当月岗位工资的10%,严重违纪累计三次以上扣罚部门经理当月岗位工资的50%。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二○○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具体实施办法同《公司考核实施细则》之规定。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考核小组。
第13篇 车间安全管理考核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车间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提高各级各类人员执行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力,切实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坚决杜绝车间各类事故的发生,车间决定加大对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力度。经车间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制度以保证工段、班组、工位安全生产的控制。
一、安全职责
1、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应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开好班前会,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 “五同时”是指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有责任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对新进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定专人进行帮带,传授技能,保障安全。建立班组联保互保安全网络体系,以保障班组安全作业。
3、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对安全工作环境有主动监控和隐患消除的责任,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应逐级上报并协助解决。
4、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每天应对员工安全作业情况、劳保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对员工因身体或疲劳作业等原因无法进行原来的生产作业时,应给予适当的调配以保障员工作业安全。对于无法进行协调的应主动的进行上报,寻求上级帮助安排解决。
5、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有责任对本单位设备、工具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对出现的违章作业情况有权进行制止和主动予以消除,对无法进行的正常管理有主动进行上报的义务。
6、工段长对本工段安全生产情况负有监管责任,要对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对工段内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检查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领导本工段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二、安全考核项目:
工段、班组、工位每个月被公司、车间检查以下问题:
1、存在隐患未主动消除、上报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
2、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排除。
3、员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设备、工具、车辆。
4、设备、工具等安全装置不全或损坏后不及时进行维护、维修继续使用的。
5、新进员工未进行安全培训进行上岗作业的。
6、新进员工未定老员工进行监护和帮带。
7、员工劳保用品使用不当。
8、公司、车间规定的其他违章行为。
三、安全奖惩和考核
车间每年拿出部分拨款和安全考核罚款成立安全管理基金,对安全工作管理较好的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员工进行奖励。对于安全管理效果较差的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进行考核和处罚(员工的安全管理和考核由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进行)。
班组长、工段长的奖惩和考核:设立安全积分,制定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年度安全分考核制度。对年度安全分被扣完的工段长、班组长进行下岗处理。(工段长每年安全分60分,班组长、工位长每年安全分30分。)
1、对于公司、车间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每次对班组长、工位长扣除1-2分,出现安全事故的班组、工位扣除安全分3-5分。工段长连带50%的进行扣分。
2、安全分每月公布一次。对本月没有扣分的工段长每月200元安全基金奖励,扣分在3分(不含3分)以下的每月100元安全奖励。扣分超过5分(含5分)的,除扣发安全奖励另外每多扣1分进行100元经济处罚。对本月没有扣分的班组长、工位长每月100元安全基金奖励,如出现扣分则扣发当月安全奖励,扣分在3分(含3分)以上的,每多扣1分给予100元经济处罚。
3、车间安全管理实行季度评比,每3个月对安全管理较好的1个工段长,9个班组、工位长(a、b、c、f、吊装、准备、备料、试交、特改)进行季度安全奖励,每人每次300元。(本季度出现安全事故的工段、班组、工位将不得参加本项评比。)
4、对员工的安全奖励:车间积极推行员工对安全隐患的主动排查、自主消除,多提安全合理化建议的自主安全管理制度。每月20日班组对本班组内安全隐患消除和安全合理化建议搜集情况进行上报。经工段、车间对实际效果进行确认后,车间每次予以100-200元的奖励。为积极推行此项活动的展开,每三个月对此项奖励获得最多的工段车间给予500元的工段组织奖。
第14篇 某车间安全管理考核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车间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提高各级各类人员执行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力,切实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坚决杜绝车间各类事故的发生,车间决定加大对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力度。经车间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制度以保证工段、班组、工位安全生产的控制。
一、安全职责
1、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应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开好班前会,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 “五同时”是指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有责任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对新进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定专人进行帮带,传授技能,保障安全。建立班组联保互保安全网络体系,以保障班组安全作业。
3、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对安全工作环境有主动监控和隐患消除的责任,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应逐级上报并协助解决。
4、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每天应对员工安全作业情况、劳保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对员工因身体或疲劳作业等原因无法进行原来的生产作业时,应给予适当的调配以保障员工作业安全。对于无法进行协调的应主动的进行上报,寻求上级帮助安排解决。
5、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有责任对本单位设备、工具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对出现的违章作业情况有权进行制止和主动予以消除,对无法进行的正常管理有主动进行上报的义务。
6、工段长对本工段安全生产情况负有监管责任,要对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对工段内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检查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领导本工段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二、安全考核项目:
工段、班组、工位每个月被公司、车间检查以下问题:
1、存在隐患未主动消除、上报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
2、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排除。
3、员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设备、工具、车辆。
4、设备、工具等安全装置不全或损坏后不及时进行维护、维修继续使用的。
5、新进员工未进行安全培训进行上岗作业的。
6、新进员工未定老员工进行监护和帮带。
7、员工劳保用品使用不当。
8、公司、车间规定的其他违章行为。
三、安全奖惩和考核
车间每年拿出部分拨款和安全考核罚款成立安全管理基金,对安全工作管理较好的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员工进行奖励。对于安全管理效果较差的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进行考核和处罚(员工的安全管理和考核由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进行)。
班组长、工段长的奖惩和考核:设立安全积分,制定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年度安全分考核制度。对年度安全分被扣完的工段长、班组长进行下岗处理。(工段长每年安全分60分,班组长、工位长每年安全分30分。)
1、对于公司、车间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每次对班组长、工位长扣除1-2分,出现安全事故的班组、工位扣除安全分3-5分。工段长连带50%的进行扣分。
2、安全分每月公布一次。对本月没有扣分的工段长每月200元安全基金奖励,扣分在3分(不含3分)以下的每月100元安全奖励。扣分超过5分(含5分)的,除扣发安全奖励另外每多扣1分进行100元经济处罚。对本月没有扣分的班组长、工位长每月100元安全基金奖励,如出现扣分则扣发当月安全奖励,扣分在3分(含3分)以上的,每多扣1分给予100元经济处罚。
3、车间安全管理实行季度评比,每3个月对安全管理较好的1个工段长,9个班组、工位长(a、b、c、f、吊装、准备、备料、试交、特改)进行季度安全奖励,每人每次300元。(本季度出现安全事故的工段、班组、工位将不得参加本项评比。)
4、对员工的安全奖励:车间积极推行员工对安全隐患的主动排查、自主消除,多提安全合理化建议的自主安全管理制度。每月20日班组对本班组内安全隐患消除和安全合理化建议搜集情况进行上报。经工段、车间对实际效果进行确认后,车间每次予以100-200元的奖励。为积极推行此项活动的展开,每三个月对此项奖励获得最多的工段车间给予500元的工段组织奖。
第15篇 租赁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核规定
为了切实强化外来租赁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机制,做好租赁承包经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双方协商约定制定本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提出整改,而逾期未整改完成的,扣除承租或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金300--1000元:
(一)、擅自将承租或承包标的物转租(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擅自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到甲方;
(二)、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未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未及时、如实地通报生产安全事故;
(六)、未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现场安全作业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违章,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禁火区内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戴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二)、操作工的六严格
1、严格进行交接班制。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三)、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四)、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离。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背措施。
(五)、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1、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2、严禁酒后开车。
3、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
4、严禁带病行车。
5、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6、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7、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火区。
(六)、检修、安装的十一个必须
1、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确保起重设备、吊具、索具、锚点等符合要求,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检修、安装的外协企业必须有相关的资质并签定安全管理协议。
3、检修前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置换、吹扫、降温和泄压,不得违章拆卸和超标排放。
4、临时电源线,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规范架设,沟、坑、井、容器内及潮湿地方,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5、检修、安装中的“五口”(楼梯口、吊装口、坑口、井口、护栏口)必须设立明显的警戒线和警告标志,检修结束后要及时恢复。
6、检修、安装结束后,必须清点人数、工具、材料等。
7、电力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及电力检修工作票制度。
8、土石方工程施工,必须办理动土证。
9、占路施工,必须办理占道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