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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考勤管理规定办法
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出勤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车间员工周一至周六:
白班: 07:30 ---- 12:00 13:00 ---- 16:00
晚班: 19:00 ---- 23:00 24:00 ---- 03:30 (跨日)
车间员工每两周倒班一次;
(二)办公室员工周一至周五:
08:30 ---- 12:0013:00 ---- 17:00
办公室员工周六实行长短周制,长周休息,短周出勤时间为:
08:30 ---- 12:00;
(三)每周休息一天;
(四)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节假日。
第二条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四次)。严禁请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三条未刷考勤卡处理办法:
(一)因公务未刷卡者,应填写出差单,人事部根据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的出差单作公差处理;
(二)因ic卡或考勤机出现故障而未刷卡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由人事部确认后作签卡处理;
(三)因旷工而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每月允许有两次忘带卡或漏刷卡作签卡处理的机会。之后忘带卡的,扣除当月勤工奖。之后漏刷卡的,参照第5款处理;
(五)当月两次签卡机会用完后出现的漏刷卡,作如下处理:
1.第三次漏刷卡:从勤工奖中扣除因漏打卡而产生的缺勤工时工资的相应金额;
2.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奖;
3.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为者,从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时的三倍计罚。
(六)漏刷卡缺勤工时的计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统自动扣除该时段二分之一工时;
(七)忘带卡者必须于当日上下班时向所属部门主管报到,各部门主管应于当日向人事部说明情况;
(八)员工漏刷卡需填写《员工漏刷情况说明表》,确认工时后,由人事部作相应处理。
第四条员工应妥善保管ic卡,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补办新卡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五条病假
员工病休,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医疗期内,按规定享受病假工资。医疗期外,病假无薪。
第六条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所属部门主管/经理、厂长、总经理签名批准后方为有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本人应于当日十时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休假,并于返工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无薪。
第七条婚假
(一)在职期间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增加10天;
(二)需往异地办理结婚手续者,可酌情给予路程假,以夫妇双方身份证所示较远的一方为标准,广东省内1天,广东省外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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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规定
(三)婚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假期在领取结婚证后的六个月内有效;
(四)假满返工三个工作日内,需将结婚证交人事部确认。
婚假及路程假为有薪假期。
第八条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丧假。需往异地料理丧事的,可
酌情给予路程假,标准为广东省内1天,广东省外2天。
丧假及路程假为有薪假期。
第九条产假
(一)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生育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二)小孩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方可享受10天看护假,假期在小孩出生前后30天内有效。要求提供小孩《出生证》及《独生子女优待证》确认假期性质。
产假及看护假为有薪假期。
第十条哺乳假
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年假
员工连续工作一年后,每年可享受带薪年假。年假标准为:
(一)技工、生产车间文员、保安、清洁工、学徒等每年七天;
(二)主管、组长、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办公室文员每年九天;
(三)经理级以上员工每年十二天。
员工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每年可增加一天年假,上限为:
(一)技工、生产车间文员、保安、清洁工、学徒等不超过10天;
(二)主管、组长、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办公室文员不超过12天;
(三)经理级以上员工不超过15天;
年假不可预支,一般于次年春节期间使用,若此段时间未休完,可将剩余年假安排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
(五)离职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六)当年请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及公司安排的无薪假除外)超过三十天的(含三十天),以十五天为计算单位按比例扣除当年年假。
第十二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离职守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旷工工时以三倍计罚。
第十四条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五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五条迟到截止时间为正常上班后一小时,超过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部分或全部扣除勤工奖:
(一)当月请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及公司安排的无薪假除外)半天的扣除勤工奖20%;请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含一天)扣除勤工奖60%;请一天以上的扣除全月勤工奖;
(二)当月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含三次)或累计迟到、早退时间20分钟以上(含20分钟)扣除全月勤工奖;
(三)有旷工行为者扣发全月勤工奖;
第十七条员工加班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必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及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未经批准的加班工时不予记录。
第十八条员工临时调班应提前填写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及厂长批准后方可生效。私自调班的工时不予记录。
第十九条因临时工作安排涉及考勤异常时,应及时通知人事部。
第二十条出勤工时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
第二十一条每次请假时间不得少于半天。
第二十二条遇强台风(以深圳市气象台发出的3号及3号以上风球的台风预警信号为准),员工可视天气情况推迟上班或休假。一旦狂风暴雨停止,交通恢复,若离放工时间仍超过4小时,所有员工应赶回公司上班。但公司要求员工必须视人身安全为第一因素。因台风确实无法到岗者,应打电话通知公司。所缺工时以年假冲减,无年假的按无薪假处理,不影响当月勤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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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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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公务员考勤管理规定办法
机关公务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到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办事须通知办公室方可。
四、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请假1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内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长审批;超过3天必须向局长请假。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五、实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来抵冲。
六、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七、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休假延续。
八、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务员考勤考核制度【2】
第一条 凡局属各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及工勤人员均适应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第三条 公务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撤离职守办理私事,不得串岗、溜号,不得干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电话、电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
第四条 局办公室、监察室每月对每人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考勤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公务员因病、因事不能到岗工作,应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 公务员请事假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凡不按规定办理的按缺勤处理并进行通报。所在科室、单位的干部职工请假,1天之内由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各单位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局领导审批,2天以上报局长审批。分管局领导请假,由局长审批。请假1天内可口头申请;1天以上(不含1天)需书面申请。
第七条 公务员因病休假,必须凭医院诊断结论和休假建议证明,办理休病假手续,突发病情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病休手续的,先行口头报告,事后补办手续。不按规定擅自休病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公务员请休公休假,须到办公室(人事处)办理登记手续,办公室(人事处)凭各单位和局领导批示,开具请、休假批复。请、休假结束后,须到办公室(人事处)销假。
第九条 公务员脱产学习一周以上或业余学习(需占一定的工作时间),到办公室(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公务员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按时上班的;不服从组织调动,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工作分配,不上班的;均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 公务员旷工2天以内的,由个人写出书面检讨,报局办公室(人事处);连续旷工3天以上5天以下的,个人写出公开检讨,扣发年终奖并取消年度考核等级和评选资格;连续旷工6天以上14天以下者,按照《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条例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旷工累计达15(含15天)以上者,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报请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程序予以辞退。
第十二条 公务员半年以上不在工作岗位,不给当年年度考核等次。公务员全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10年工龄以下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10年以上20年以下请病假的累计超过3个月、20年以下请病假超过4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年度公休假。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公务员组织纪律教育,对遵守纪律表现突出的要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3篇 酒店考勤管理规定范本
为了更好的加强酒店员工出勤规范,为员工创造一个更公平合理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请大家阅读企业管理网整理的酒店考勤管理规定,请阅读下文,仅供参阅。
迟到:以分钟计算迟到一分钟扣一分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
早退:以分钟计算早退每分钟扣2分,根据时间依此扣分
旷工: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并扣除100分
考勤要求:
每月每人公休2天,两天公休均为带薪假期
员工病假需开具相关证明,病假无工资
事假需提前申请,事假无工资并每日扣罚30元误工损失费
丧假,婚假、产假特殊假期根据实际情况由经理临时规定
员工每月出勤由22天满勤考核,当月出勤不满22天者由基本工资中扣减三百元满勤奖
相关阅读: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4篇 (工厂)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公司(工厂)考勤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人事考勤管理,使员工养成遵纪守时之习惯,勤于职务,勉于工作,提高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刷卡规定
第一款 上班应准时打卡,并严守秩序。
第二款 正常考勤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考勤时间为19:00,下班时间不得超21:00。
第三款 刷卡有效时间为上班前或下班后半小时,不得提前或逾时刷卡,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1)上下班,由保安看守刷卡情况,须亲自刷卡,严禁代人刷卡。
2)考勤卡每人一张,卡号和工号相对应,不得损坏或转借他人。
3)干员遗失或损坏考勤卡,须知会部门助理,重新申领卡须交成本费。
4)刷卡时,将考勤贴近刷卡钟,听到'滴滴'声即完成刷卡,如未有反应,请检查刷卡方式或考勤卡是否损坏。
第四款 干员离厂时应将考勤卡交回人事。
第五款 考勤卡必须妥善保管。
第六款 特殊情况单位临时加班,应及时将加班申请表上报,获准后方可加班,于当日21:30前送到保卫室,食堂值班人员每日在22:00从保卫室知悉加班就餐人数以便操作。
第七款 工作时间未获批准,擅离工作岗位或请假未获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及无故不出勤者,视为旷工处理。
第二条 请假
第一款 员工请假先填写请假单,逐级干部签核同意后,由部门助理报送人事处。
第二款 请假获准后,请假人将厂证,考勤卡交给人事,到期上班时凭请假单到人事处取回厂证。
第三款 工伤假
1)因公受伤者,视其实际情况,凡符合劳动法规定方可享受公伤待遇皆给予公伤假。
2)凡故意自残或违反规定所造成的伤害事故,皆不享受公伤假。
3)受工伤的员工,工伤假期间,工厂按其底薪支付工资。
第四款 事假
1)请假须于1天前申请,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处,连续十五天旷工或年旷工屡计达三十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论处,请事假不得事后补请假手续。
第五款 病假
1)有公司医务室的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证明,超过一天以上者须附一定等级的医院证明方予请假。
2)病假者必须在宿舍内静休,不得在公司内四处走动。
3)有传染疾病的病假者,应隔离病休。
第六款 产假
1)产假的女士应提前二十天申请,并经各级主管签字核准后方可享有九十天的产假。
2)对于属多胎的女工,每多一胎可在九十天的产假基础上多享有十五天的产假。
第七款 婚丧假
1)适龄男女青年均可请婚假,婚姻假时间为往返7天时间加上婚假三天。
2)男青年满25周岁或女青年满23周岁者属晚婚,婚假时间为往返时间及晚婚假13天。
3)丧假时间为往返时间及丧假三天。
第八款 年休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以上五年以下干部,可享有三天的带薪年休假。
2)在工厂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干部,可享有五天的带薪年假。
3)年休期间,工厂按该干部当年至休假日期之底薪支付工资。
第5篇 公司考勤管理规定(16)
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十六)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0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 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150元。
第6篇 物业服务公司考勤管理规定-9
物业服务公司考勤管理规定(九)
一、目的:
为使公司员工出勤规定有所遵循,根据国家《劳动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凡公司所属员工及受聘员工均适用之。
三、作业程序:
1、实施原则:
公司全体员工均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2、工作时间:
(1)配合公司实际状况之需要
a、公司行政人员(含物业助理、收费员、部门主管以上员工)每周工作39个小时,每天工作7小时。上班时间为早上:8:00---12:00,下午:14:30---15:30,每周轮休一天。
b、公司操作层人员(含维修技工、秩序维护班领班、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绿化工)每月休息4天。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各部门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工作时间安排表》,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2)、打卡
a、员工考勤实行个人指纹打卡,每位员工入职第一天由行政人事部行政助理办理个人指纹录入工作。
b、考勤数据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收集、核实、统计和保管,并作为记发工资的依据。
c、考勤数据一律不得擅自修改、违者第一次扣罚当月30%的绩效工资,第二次作开除处理。并由行政人事部将违纪事实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d、上班提前1小时,下班拖延1小时打卡,为无效打卡。
e、因公外出无法打卡或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先到行政人事部领取《未打卡证明》,填妥未打卡原因等内容,在24小时内交权限负责人批准后,统一由行政人事部收集保管。否则每次以旷工一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f、如因工作安排不能打考勤卡者: 一般员工由部门经理在相应时间签字认可,部门经理由公司领导签字认可。
如考勤打卡机出现故障或损坏而不能正常进行考勤打卡,期间的考勤办法为:一般员工由部门经理在相应时间签字认可,部门经理由公司领导签字认可。
(3)、迟到、早退
a、未按规定时间上班者,即视为迟到,迟到5分钟以内做书面警告处理,迟到5分钟到20分钟扣罚10元,迟到20分钟以上扣除当日的基本工资,月累计迟到五次作旷工一天论处,月累计迟到五次以上作旷工三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b、未至规定时间提前下班者,即视为早退,早退5分钟以内扣罚10元、早退5分钟到20分钟扣罚20元、早退20分钟以上扣除当日的基本工资,月累计早退五次作旷工一天论处,月累计早退五次以上作旷工三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4)、旷工
无故不上班者或未经正常程序请假或假期满未经续假而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旷工半天扣除当天的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20%,当月累计旷工二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30%,当月累计旷工三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50%,当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公司给予辞退处理。当月连续旷工两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50%,当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5)、轮值
公司的二十四小时保安值班监控值班室及所有需轮值排班的部门,必须于每月月底前2天(逢节假日提前)将值班表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6)调班
公司调班应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发布公告,各部门及员工个人调班,则写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核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四、行政人事部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公司员工考勤统计情况报公司财务部核发工资。
五、实施与修改:
本制度经公司领导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7篇 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办法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
1.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考勤规定
2.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2.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2.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2.3.2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2.3.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2.3.4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2.3.5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
部门经理级:150元/次
部门主管级:100元/次
部门专员级:50元/次
部门文员级:40元/次
员工级:30元/次
2.4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2.5.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2.5.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2.5.4超过1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2.5.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2.5.6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28÷8×旷工时数×300%扣罚。年累计旷工达五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1员工因事、病、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3.3请假报批程序:
3.3.1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3.3.2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4.假期计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部门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业务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4.1.2公司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4.1.3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4.1.4员工请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4.2病假
4.2.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病休可以免附诊断证明;
4.2.2员工连续病休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三个月时,按本人日工资的70%计发病假工资,福利照发,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
4.2.4病休连续三个月以上为长期病休,长期病休须凭医院住院证明或医师病假建议请假,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4.2.5长期病休人员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
4.3年假
4.3.1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年假遇节假及公休顺延。
4.3.2年假标准: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无年假。
4.4公伤假
4.4.1员工因执行公务受伤需休息时,须持省级医院的休息证明,经公司领导同意,办理请假手续,才能休假。否则,病休一律无效;
4.4.2公伤假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5婚假
4.5.1员工请婚假必须凭本人的结婚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进入公司前已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可申请婚假,婚假需在结婚证书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4.5.2员工婚假为七天,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4.5.3员工请婚假需连续一次申请完;
4.5.4婚假期间不扣除薪资。
4.6产假
4.6.1员工本人分娩凭医院证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准假。
4.6.2员工配偶分娩凭医院证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个月以上的流产或死产,凭医院证明,按国家有关规定准假;
4.6.4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丧假
4.7.1员工直系亲属丧亡包括:父母(养、继)、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员工旁系亲属丧亡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员工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4丧假需凭相关死亡证明。
5.加班的规定:
5.1加班申请——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拟加班部门经理(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表须交考勤员汇总;
5.2加班时数——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16小时。
5.3申请调休——对于加班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安排员工调休。(调休限三个月内有效,倒休申请单上需注明冲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资:
凡员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可以按以下标准核发加班工资:
5.4.1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上的,加班工资=实际加班时数_小时工资_150%;员工小时工资=基本工资/20.92/8。
5.4.2周六、日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周六、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_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_300%
5.4.3加班工资月核发天数:全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并需以“加班申请单”和考勤卡为依据,没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计为加班。
6.附则:本规定由人资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2】
第一条 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每周6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 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时至下午5时;晚班自上午11时至晚上8时。
第四条 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
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11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六条 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 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10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 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 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
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弃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二条 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节 (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条 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 嘉祥、汶上三联商场,嘉祥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5年8月1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8篇 置业公司项目考勤管理规定
地产置业公司项目考勤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劳动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科学、合理、有效地控制人力成本,为计发工资提供依据,根据《员工手册》中有关规定的基本精神,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项目全体员工之考勤管理(临时工的考勤管理另行规定)。
3、权责
3.1责任单位:人事部
3.2协助单位:各部门行政级、督导级及保安人员协助监督打卡。
4、术语
4.1正常休息:指逢公司根据不同行业、岗位的特点所制定的休息日的休息及法定假期的休息。
4.2 其他休假:指婚假、产假、恩恤假、年假、病假、工伤假、事假。
4.3轮休:指因工作需要及行业的特殊性,不能执行正常休息,而由督导级以上人员给属下的员工安排的轮流休息。
4.4超时加班:指因工作需要及特殊或突发紧急情况,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即8小时或8.5小时外)来完成工作所发生的加班。
4.5超勤加班:指因工作需要及特殊或突发紧急情况,需要用正常休息日或轮休时间来完成工作所发生的加班。
4.6补钟:指在不影响工作并征得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将超时加班时数在当月或下月的正常工作时间内给予相应时数的补偿性休息。
4.7补休:指在不影响工作并征得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将超勤加班天数在当月或下月的正常工作日内给予相应天数的补偿性休息。
4.8工资总额:即工资部分+固定加班费+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
4.9全薪(待遇):员工在享受年假、恩恤假、婚假、工伤假时其工资按全薪计算,即:
工资总额÷30天×全薪假天数。
4.10有薪(待遇):员工在享受产假、病假时其工资按有薪计算,即:
工资部分÷30天×有薪假天数。
5、工作时间
5.1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的部门:运作部、餐饮部、凯茵会所/傲云峰会所。
5.2实行每周5.5天工作制的部门/岗位:总经办、办公室、财务部、工程部、售楼部、物业管理公司(不含凯茵会所/傲云峰会所)、草坪部、市场&销售部。
5.3各部门每日作息时间表(详见附件1)
6、正常休息与休假管理规定
6.1正常休息
6.1.1正常休息制执行部门:行政办(厨房工作人员及驾驶员除外)、人事部、财务部、草坪部、物业环境绿化部。
注:以上部门正常休息可酌情安排相应人员值班。
6.1.2轮休制执行部门:正常休息制执行部门以外的其它部门。
6.1.2.1普通员工轮休:须服从部门主管领导的安排,不得随意调休。
6.1.2.2行政级、督导级人员轮休: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休息日,但须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
6.2假期种类
6.2.1法定假期。根据《劳动法》规定,下列节日为法定假期:
6.2.1.1元旦:1天(元月1日)
6.2.1.2春节:3天(农历年初一、二、三)
6.2.1.3国际劳动节:3天(5月1、2、3日)
6.2.1.4国庆节:3天(10月1、2、3日)
6.2.1.5妇女节:半天(3月8日)女员工享受
6.2.1.6青年节:半天(5月4日)三十五岁以下员工享受
6.2.1.7国务院颁布的其他全国性休假日。
注:第6.2.1.5和6.2.1.6项适逢星期六、星期日不再另补法定假。因工作需要,必须在法定假日工作的员工,可按法定假计薪办法计薪,不另补假,或按1:1补假,不另计薪金。
6.2.2婚假: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结婚的正式员工,可享受8天全薪婚假。申请婚假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将结婚证书正本及影印件交人事部门核实。婚假限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半年内休假,并须一次性休完,遇节假日不补计。
6.2.3产假:公司正式女员工,如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有薪产假90天;难产增加有薪产假15天。申请产假须在预产期前3个星期提出,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将医院证明及准生证影印本交人事部门核实。公司正式已婚女员工流产,可享受有薪流产假10天。申请流产假须主管领导批准,并将医院证明交给人事部门核实。
6.2.4恩恤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或员工配偶的父母身故,员工可享有全薪恩恤假3天。申请恩恤假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假后将亲属身故证明或当地派出所证明交人事部核实。
6.2.5年假
6.2.5.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或以上,可享受全薪年假。
6.2.5.2工作满1年享受1天,每增加1年递增1天,最高可享受7天。
6.2.5.3一般情况下,年假不得跨年度享受(注:此处以员工个人的入职日期计算年度),且必须连续一次性休完。
6.2.5.4本年度申请事假天数累计超过12天者或本年度曾有旷工记录者均不能享受年假。
6.2.6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须于病假当天向主管领导申请。假后须将药费单、镇级(含)以上医院证明交人事部核实。正式员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2天,2天以上的病假则作事假处理。若因个人不正当行为而导致不能工作者不可享受有薪病假。
6.2.7工伤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公受伤,工伤事故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由其所属部门填写,并附镇级(含)以上医院证明交人事部。经人事部门确认之工伤可按《劳动法》规定享有工伤假及全薪待遇。员工因公伤致亡,公司将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6.2.8事假:员工如有急事申请事假,须提前经主管领导批准。一般情况下,连续休事假不得超过8天(注:特殊情况,超过8天须呈项目总经理批准),且每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2天。
6.3假期申请报批手续
6.3.1休息与休假申请
6.3.1.1员工正常休息须事先填写《员工休息卡》(附件2),并经主管领导签批方可休息。8天(含)以上正常休息则须填《员工请假单》,由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人事部审批,呈总经理审批。
6.3.1.2申请其他休假(正常休息及安排轮休除外),必须填写《员工请假单》(附件3),并经过批准方能休假。若申请如下假期,则必须按相应的规定呈交证明文件:病假、产假、婚假、恩恤假、工伤假。
6.3.2审批事假权限
6.3.2.1办公室、财务部、工程部、售楼部、市场&销售部的普通员工请假(直接属部门经理管理的普通员工另定),3天(含)以内由督导级人员批准,3天以上8天(含)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超过8天由项目总经理批准。
6.3.2.2外勤文员、资料员等直接属部门经理管理的普通员工请假,8天(含)以内由部门经理或其指定人员批准,超过8天由项目总经理批准。
6.3.2.3除以上部门/岗位以外的普通员工请假,6天(含)以内由督导级人员批准,超过6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6.3.2.4督导级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超过3天由项目总经理批准。
6.3.2.5行政七级、六级请假,2天或以上由项目总经理批准。
注:一年度内请事假天数不得超过12天(包括一次性请假和累计请假在内)。
6.4假期计算
6.4.1员工在一个月内,连续休有薪假及事假,若逢任何公众假期(如周六、周日、法定假期等),均不得另再享受。
6.4.2新入职/离职的员工,按以下公式计算当月的轮休日:
当月轮休天数=6天/4天÷30天×当月(入职后/离职前)的在职天数
(注:1、小数点后第一位数4及以下舍去,5及以上作半天计算;2、执行每周5.5天工作制者以6天休假为基数计算,执行每周6天工作制者以4天休假为基数计算。)
6.5法定假上班与其他休假计薪办法
6.5.1法定假上班薪金=工资部分÷30天×3倍×法定假期上班天数。
6.5.2有薪假(产假、病假)薪金=工资部分÷30天×有薪假天数。
6.5.3全薪假(年假、恩恤假、婚假、工伤假)薪金=工资总额÷30天×全薪假天数。
(注:员工工伤经人事部确认,按《劳动法》规定享有工伤假及全薪待遇;员工因公致亡,公司将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6.5.4事假扣薪=工资总额÷30天×事假天数。
7、打卡管理规定
7.1上、下班必须亲自到指定地点按时打卡,不得随意打上下班卡;不得代他人打卡或授意他人打卡,不得随身携带考勤卡。违者第1次给予警告处分;第2次记小过;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雇。如因工作需要借调到其他项目可携卡到相应点打卡,但须经人事部门批准。
7.2打卡时须自觉排队,不得拥挤或插队。
7.3打卡后,考勤卡应整齐归放原位,不得随意插放。
7.4考勤卡不得涂改或自行签署,涂改冒签一经发现,第1次给予警告处分;第2次记小过;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雇。
7.5正常工作日规定每天打四次卡的员工,上午下班卡和下午上班卡不能连打,下午上班卡须在上班前半小时内完成打卡。违者给予警告处分。
7.6未上班亦打上下班卡者,一经查实,立即解雇。
7.7一个月内,同一部门违反以上打卡管理规定3次(含/以人事部开出的罚单为准)以上的,直属上级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给予警告处分。
7.8签卡
7.8.1因公不能打卡或忘记打卡者,须在2天内填写《签卡证明》(附件4)并经直属上级主管领导审批签署后,由部门文员交人事部核实予以签卡盖单。
7.8.2因卡钟故障造成多人不能正常打卡者,无须填写《签卡证明》,于当天由部门文员统一交人事部签卡。
7.8.3人事部签卡时间定于每周一、三、五下午(卡钟故障原因造成签卡除外),由部门文员统一交人事部签卡。其他人或其它时间签卡,人事部不予受理。
7.8.4执行每周6天工作制者签卡必须注明上下班时间,否则人事部不予受理。
7.8.5签卡限3天内有效,逾期人事部不予受理。
7.8.6因迟到或早退却以忘记或其它名义按正常上下班时间交人事部签卡者,一经查实,连同签名确认的上级主管领导一并给予警告或记小过处分。
7.8.7一个月内忘记打卡,3-5次者扣10元,6-8次者给予警告处分,9次或以上记小过。
8、迟到/早退/旷工
8.1每月累计迟到在30分钟内,每分钟扣1元;累计迟到30分钟(含)以上,每分钟扣2元;累计迟到超过60分钟除按所迟到分钟扣款外,另记小过一次;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雇。单日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当日按旷工处理。
8.2上班时间不得早退,如有急事须暂时离开工作岗位,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否则视为早退。早退第1次给予警告处分;第2次给予记小过;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雇。
8.3未经请假批准,擅自缺勤视为旷工。旷工1天扣除1天全额工资,并记小过1次;旷工2天扣除2天全额工资,并记大过1次;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9、加班管理规定
9.1加班分两种情况,即超时加班和超勤加班。
9.1.1超时加班的界定及管理
9.1.1.1一次加班时间不足半小时的加班不计加班,超过半小时(含)的按实际计算;但下班半小时内的加班不计入加班时间。
9.1.1.2以下情况不属加班:接受培训/出差/出席会议(计出勤但不计超时加班)、参加员工活动(工作人员除外)、工作餐、保安训练。
9.1.1.3属日常本职工作任务不能在规定工作时间完成任务而加班加点,原则上不计加班。部分工作性质较特殊的岗位设置固定加班费,不按加班时数计算加班费。
9.1.1.4各类岗位超时加班的界定及管理原则:
部门
岗位
管 理 规 定
行政级人员
不计算超时加班。
业务部/材料采购部
采购/业务人员
(督导级、业务员)
设固定加班费,原工资总额中已包含此部 分,不另计。
办公室
秘书(总裁/董事
秘书、总经理秘书)
安全管理部
督导级人员
客运中心
督导级人员
办公室
办公室其他岗位
日常本职工作不计加班,特殊情况,根据部门月度加班计划,由人事部和部门经理统一审批。
(注:运作部、餐饮部文员超时加班按补钟执行。)
各部门
文 员
安全管理部
安全管理员
客运中心
司机
住户中心
所有岗位
物业工程部
合同预算部
所有岗位
根据实际运作情况,由部门制定月度加班计划上报人事部,由人事部和部门根据月度加班计划统一审批。
工程部
工程管理人员(督导级、技术人员)
办公室
行政司机
设定四种情况:(1)每月加班20小时以下:(2)每月加班21―30小时;(3)每月加班31―40小时;(4)每月加班40小时以上。按四种等级套计固定加班费,不包括在原工资总额内。
财务部/
仓库
所有岗位
除收银员周六、周日值班必须加班外,其他岗位日常本职工作不计加班,特殊情况,根据部门月度加班计划,由人事部和部门经理统一审批。
售楼部
所有岗位
(1)日常下班时间售楼员仍带着客人看楼不计加班。
(2)黄金周或大型促销活动和临时性突发任务,根据部门月度加班计划,由人事部和部门经理统一审批。
市场&销售部
所有岗位
(1)日常下班时间访客、陪同客人打球、参观等不计加班。
(2)各类赛事或大型促销活动和临时性突发任务,根据部门月度加班计划,由人事部和部门经理统一审批。
草坪部
所有岗位
推行量化管理,日常本职工作不计加班,特殊情况,根据部门月度加班计划,由人事部和部门经理统一审批。
环境绿化部
物业清洁部
运作部
所有岗位
以补钟方式处理,不计算超时加班。(会所维修部和会所清洁组长、清洁工超时加班另定)
餐饮部
凯茵/傲云峰会所
9.1.2超勤加班的管理
9.1.2.1所有岗位的超勤加班原则上以调休形式处理,因部门工作任务繁重确实无法安排调休,经审批方可补薪结算。
9.1.2.2所有因超勤而累计的假期,原则上一个季度内进行处理,部门负责人应与员工及时协调休假安排。运作部、餐饮部、凯茵会所/傲云峰会所所有岗位超勤加班原则上在当月调休完毕,剩余的下月不累计也不计加班费。
9.2管理与监督制度
9.2.1加班申请原则
9.2.1.1公司不鼓励加班。因个人能力或其它个人原因而导致的加班,不计加班费且不予补钟或补休。
9.2.1.2各部门须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于每月3日前制定当月加班(超时、超勤)计划,由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统一审批后呈交项目总经理,待审批后执行,并将已审批计划留人事部备案。
9.2.2加班申请及管制流程
加班人员于事前提出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单》
部门经理审批(2天内)
人事部审核
主管副总审批
总经理审批
加班申请部门执行加班
人事部
备案
注:一般情况下,加班申请需于事前提出,如遇特殊或突发性加班而不能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附件5),可先口头请示上级主管,并于发生加班后2天内补办加班申请手续,否则不予受理。
9.3相关规定及加班费计算办法
9.3.1加班应按要求打卡,如因外出加班无法打卡的,须填写《签卡证明》,经上级主管审批后,方为有效.
9.3.2各部门在执行已审批的计划加班时数以内的超时加班可计加班费,对超出计划的加班时数应作详细说明,并于次月5日前连同部门当月考勤一起上交,否则人事部将对超出计划的加班时数不予计算.
9.3.3可补钟或补休的人员,当月加班时数/天数原则上需于当月休完,如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于当月休完的可申请次月补钟或补休。当月补休或补钟的须经直属主管批准并在部门备案,方可执行;申请次月补钟或补休需填写《员工请假单》,并注明补钟时数或补休天数,经直属主管领导签批,方可执行。
9.3.4超时加班以实际加班时数为依据,以半小时为单位起算,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以半小时计,以此类推。超勤加班以实际加班天数为依据,以半天(4小时)为单位起计,不足半天,按超时加班计。
9.3.5当月的加班情况需登记至《加班情况汇总表》(附件6),呈直属主管领导审核签名后于下月1号交部门文员统计。
9.3.6加班费计算公式
9.3.6.1超时加班费=工资部分×1.5倍÷30天÷8小时×超时加班总小时数
9.3.6.2超勤加班费=工资部分×2倍÷30天×超勤加班总天数
9.3.6.3新入职/离职员工当月的固定加班费=固定加班费标准÷30天×当月(入职后/离职前)的在职天数
10、考勤统计
10.1各部门文员(或部门负责人指派的人员)负责将本部门普通员工当月的考勤统计, 并输入电脑制成《员工考勤统计表》(附件7),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于次月5日前交人事部。人事部复核后呈项目总经理审批生效, 并于次月10前交财务部计发工资.因部门文员延迟交到人事部或统计错误而造成影响工资发放或错发,由部门文员负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同时,被证实错发之工资于次月补回。
10.2督导级、财务人员当月的考勤由人事部劳资管理员负责统计, 并输入电脑制成《员工考勤统计表》,经项目总经理审批后,于次月10日前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10.3行政级当月的考勤卡由人事部劳资管理员负责收集,经项目总经理签名后,于次月6日前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计。
11、附则
11.1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之前公司颁发的所有考勤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相关规定除外)同时废止。
11.2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人事部。
11.3本规定未尽事宜由项目总经理裁决。
附件:1、各部门工作时间表
2、员工休息卡
3、员工请假单
4、签卡证明
5、员工加班申请单
6、加班情况汇总表
7、员工考勤统计表
第9篇 企业考勤管理规定(一)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1】
第一条 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每周6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 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时至下午5时;晚班自上午11时至晚上8时。
第四条 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
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11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六条 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 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10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 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 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
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弃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二条 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节 (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条 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 嘉祥、汶上三联商场,嘉祥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5年8月1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①员工加班申请单;
②员工轮休、请假申请单。
公司员工考勤制度【2】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第10篇 一中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一中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全校教职员工应按学校规定时间上班、下班,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教职工有事需要请假,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半天以内,向分管主任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超过一天由校长批准。婚假、产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假条应由科室主任签字。
干部要模范执行工作纪律,有事向校长请假并告知办公室登记。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可以提前离岗的老师,要向分管领导请假,到办公室备案。享受相应的政策期满,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各部门要做好本部门人员的出勤检查,作好记录,考勤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本部门年终量化考核和评优选先。
办公室每周不定时进行出勤情况抽查,只要不在岗的人员都要实事求是进行通报。办公室每次抽查情况纳入学校对各部门、级部和中层干部的年终考核。每次办公室抽查,各部门都要提供临时请假老师名单。
各部门、科室及个人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到办公室说明。
考勤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夏季2:20―5:50)
第11篇 某公司销售人员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是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和本公司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以下提供一则公司销售人员考勤管理规定资料,望各位从中有所启发,加强员工考勤管理。
1、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地销售业务人员和区域经理要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2、各区域经理负责所辖区域销售人员的考勤工作,每月26日前(节假日顺延)将所辖区域人员的考勤签到表及所在区域人员的考勤统计表、缺勤人员相关休假凭证报送公司销售计划部,销售计划部每月27日将销售公司所有人员的考勤结果和缺勤人员情况填写考勤统计表汇总后(包括相关考勤凭证)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
3、区域经理请假须经销售计划部部长审核,分管副总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审;
4、由于销售工作的流动性及分散性,销售的区域经理及业务人员在区域公司工作时按所在驻地的上、下班时间在签到表上各签到一次,不得委托他人签到、代人签到或提前签到,否则双方均以旷工处理。
5、区域销售业务员出外联系业务必须经区域经理批准并汇报日程,销售计划部随机抽查。发现私自外出做与工作无关的业务,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回者,视为旷工。
第12篇 指纹考勤管理规定办法
考勤管理制度【1】
第一条
请销假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1-10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的30%发放;10天以上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
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
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婚假时间: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
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6、女职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
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
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
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 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
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公司考勤管理规章制度【2】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
第13篇 华盛物业考勤管理规定
盛华物业考勤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8:30-17:30(12:00-2:30为用膳时间)(某些岗位因工作及业务情况可另定工作时间,但需报公司人事部备查)。
二、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确因工作关系不能签到者,由部门领导签字认可,任何员工不能代替别人打卡,一经发现,扣发当天工资。
三、员工外勤必须高效率办事,不得无故逗留,闲游在外,确因工作耽误须用电话向部门负责人告之。
四、迟到/早退5分钟内口头警告;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每分钟扣款1元,累计计算;多次迟到/早退经教育不改,给予解聘。
五、员工因病(凭医生证明)、因事需要请假,需经部门经理批准,权限两天;5天以上需公司人事部批准。
六、当月旷工一天记小过处分;旷工两天记大过处分;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七、各部每月25日将考勤情况上报给公司人事部。
第14篇 物业公司员工工资发放考勤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员工工资发放及考勤管理补充规定
为准确发放员工工资、规范公司考勤管理,结合《员工手册》及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1、员工工资结构及标准统一依据公司工资结构及发放标准执行,行政部于员工入职时需告知其本人工资结构及发放标准、试用期等事项。各部门经理可征询人事部相关规定予以解释,原则上进入公司员工需经过三个月试用期,特殊岗位以及人才引进,部门于该员工入职时予以定岗、定试用期及相关工资标准申请说明,报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予以执行工资发放。员工在试用期结束时,由行政部下发该员工职务变动考评表,部门上报转正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调发正式员工工资。
2、关于绩效工资发放:根据员工工资结构,绩效工资分为与绩效挂钩和与工效挂钩两部分,两者各占50%,其中与工效挂钩部分根据公司整体和各部门工效挂钩细化方案予以核发;与绩效挂钩部分根据绩效考核得分予以核发,绩效得分在40分至50分按100%全额发放;得分在30至39.8分按80%发放;得分在20至29.8分按60%发放;得分在20分以下则扣除与绩效挂钩部分工资,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凡绩效得分在45分以上者将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评选优秀员工的依据。
3、关于全勤及全勤奖的发放:员工当月全勤的核定标准为:无特殊情况,当月无迟到、旷工、早退、请假等缺勤,以部门二级考勤和考勤卡刷卡记录相结合做为依据;员工全勤当月发放相应标准的全勤奖,如有缺勤将全额扣发全勤奖。
4、若新进员工工作未满一月,则按全勤标准及全勤天数比例发放全勤奖,误餐补贴和绩效工资按出勤天数予以核发。
5、各部门员工需严格按考勤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打卡,并严格执行部门二级考勤规定,各部门由部门经理指派专人监督考勤,并负责每月21日将部门上月度考勤汇总表和下月度排班表上交,考勤表需予以公示无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行政部审核予以核发工资,部门考勤员如有虚报考勤将从重处罚。
签署人: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15篇 酒店重申考勤管理规定
酒店关于重声考勤管理的规定
针对近期内出现未打卡、打卡外出、换打卡、代打卡现象严重,为规范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结合《员工手册》和考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严格按考勤管理制度规定,上下班按时刷卡,对于二月份未按规定刷卡的管理人员已作出处罚,员工违纪将予以通报。从三月份所有员工(含管理人员及员工)开始对未按规定刷卡者实行处罚。统计发现未打卡者,每次处罚5元。
二、人资部将严格监督、随时抽查在岗考勤,一经发现离岗、虚报将严肃处理。
三、对于代打卡、换打卡、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将根据刷卡机记录,按《员工手册》严格处罚。
四、请假的有关规定:
1、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四天以上七天以内由人资部批准;请假七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未按规定报批请假将视为旷工,并照章处罚。
2、部门主管请假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员工离开本市时,须上报总经理同意方可。
3、所有请假(含外出办公)都需以《假期申请表》报人资部存为依据。加班需填写《超时/加班工作登记表》,没有书面依据一律不予确认。
五、按规定组织参加的培训、会议不得迟到、缺席,各部门聚会、活动安排需及时报批总办。
六、对于入店、离职、离店所需办理的手续,需严格按要求及时在一天内办理,否则,后果自负。
七、本规定即日生效。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zz大酒店办公室
二o__年_月_日
二月份未按规定打卡的管理人员已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罚,其余员工将做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