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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采区轨道安全设施使用交接管理规定
为加强提升运输管理,提高运输质量标准化水平,理顺生产内部各方面关系,适应我矿生产发展的需要,针对运输存在的问题,经矿研究做出以下采区轨道和安全设施使用及交接管理规定:
1、采区轨道和挡车设施实行“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挡车设施实行挂牌管理,在每一个挡车设施上挂上责任牌版,牌版上必须明确维修负责人和使用负责人,以便及时落实责任。
2、掘进迎头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由掘进单位按提升运输技术管理规定要求负责安装、使用和维修,出现问题按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3、综采工作面上平巷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由安装工区按提升运输技术管理规定要求负责安装,经验收合格后交与综采单位,综采单位必须明确负责人负责管理,出现问题按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4、采区轨道上下山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的管理,由矿领导平�,凡是多家单位使用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由机电机运队安岗位工的)由机电机运队负责管理、维修,凡是一家单位使用的由机电机运队按提升运输技术管理规定要求负责整改,经验收合格后交与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使用和维修,出现问题按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5、综采工作面在正常推进中其轨道和挡车设施由本单位自己拆除,机电机运队负责运送上交,双方办好交接,如有丢失或损坏对责任单位按原值的20%—100%罚款。
6、当掘进单位施工完毕后,其轨道和挡车设施不得私自撤走,必须经矿领导平�后方可撤除或与综采队进行交接,否则每撤除一处轨道和挡车设施罚款1000元,不合格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在工作面交接时与其他设备一起交与综采单位,不合格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如在安装期间损坏轨道和挡车设施由安装单位负责整改,否则按上述规定委托其它单位处理。
第2篇 采区小机车运输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采区小机车运输安全技术管理,改善运输环境,规范各水平小机车行车秩序,保证运输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机车的安全性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不得使用:
(1)司机室必须有坚固的顶棚,并且不得妨碍司机操作和视线。
(2)有警铃、灯,并能正常使用。
(3)制动装置灵活可靠,制动距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4)电气性能良好,符合防爆要求。
(5)机车年审合格。
2、行驶机车的轨道及设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轨道型号不得小于15kg/m,轨道质量达到合格品。
(2)道岔必须安装正规道岔,禁止使用牛尾道岔。
(3)巷道转弯处、坡度较大地段、车场、风门处、巷道口、巷道狭窄地段,应设鲜明警标并减速慢行。
(4)机车通过的风门净空尺寸高×宽≥1650×1200mm,两道门之间距离应大于一列车长度的1.5倍。
3、调车及停车秩序规定:
(1)各水平运输线路上行驶机车的台数不得超过2台;
(2)机车牵引数量为每次25个矿车;
(3)井下机车的错车地点为各水平运输巷道的车场。
(4)各水平机车的行驶区间为本水平掘进碛头至提升垅坡车场。
(5)停车地点:在机车的运行中,停车地点为本水平掘进碛头车场和提升垅坡车场。
(6)顶车极限位置:在各车场进行顶车作业时,矿车距离车场尾端的岔心不得小于三个矿车的距离(有警冲标的不能超过警冲标线)。
4、行车作业过程中,司机除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外还必须做到:
(1)严格按跟车员信号指挥开停车。
(2)除车场外,不得进行顶车作业。如因巷道条件需要顶车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3)行驶中,严禁司机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凡接近风门、道岔、急弯、行人较多地段、车场处都必须减速鸣铃。
(4)严禁司机站在车外操作机车,小机车过风门时必须有专人开风门,严禁司机又开机车又开风门,严禁用机车顶开风门。
5、行车过程中跟车员除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外还必须做到:
(1)严格按行车规定指挥机车司机开停车。
(2)负责车场调车和与装载点、错车点的联系。
(3)跟车时必须站在列车最后一辆矿车上,巷道高度受限时应蹲在矿车碰头上。
(4)顶车作业时,不得站在矿车上指挥开车。
(5)严格执行大型材料、设备运送管理制度。
(6)更换电瓶时,必须两人操作,严禁站在电瓶上拉葫芦。
(7)小机车只能在规定的区域内拉车:
1、2520n在52#车场接车,385水平在底部车场接车,435水平在0#底部车场接车。
2、+515主、副井上部在井口外部车场,下部在副井底部车场接车,一、二中巷在一、二中巷底部车场。
3、5t电机车进、出运输大巷必须用8t电机车牵引。
以前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措施执行,本措施未尽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3篇 采区接车工接车管理规定
(一)接车工的职责
1、负责拉、合接煤台区段的架线分区开关。
2、负责用口哨指挥电机车司机向前拉车及在规定车场内倒车。
3、负责摘、挂车及对车辆打专用车别子。
4、负责移动和设置“十字”挡车器,铁挡车器。
5、负责检查所接矿车的连接情况,以及矿车、连接装置的完好情况,有问题时,必须通知司机对连接装置进行更换,对坏车进行处理。
(二)工作流程
1、接车工移开轨道上的“十字”挡车器及铁挡车器,移开前,确认运行线路上没有车辆运行。
2、拉、合架线闸前,首先用口哨发出停车信号,确认车辆停稳后,方可拉、合架线闸。
3、接车工合闸前,要认真检查受控地段内的直流架线,确保没有接地现象;通知装卸人员躲离直流架线;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可合架线分段开关。
4、接车工负责合上该区段的架线分区开关(拉、合闸时,必须带绝缘手套,使用专用的绝缘用具)。
5、合闸后,合闸人员要确认声光报警装置是开启状态。
6、当架线电接通后,用口哨电机车司机进行倒车或拉车。
7、在规定的车场倒车,接车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倒车时,倒车工要先检查倒车线路,确保倒车线路畅通并且轨道两侧1米范围内不得有人。
(2)倒车或接车时,必须用口哨指挥电机车司机,口哨规定为:一声停车,二声拉车,三声倒车,严禁用喊话等其它方式代替。
(3)倒车工在吹哨让司机启动前,井下倒车工要站在车场另外一条轨道中心,地面倒车工要与车辆保持1米以上距离。司机在启车前,要观察倒车工及周围线路,确保倒车工站在要求地点及周围无其他人员后,先鸣笛再启动电机车。
(4)接车工必须在车辆完全停稳后,方可摘、挂销子,打、撤专用车别子。
(5)摘车前,倒车工必须先打好专用车别子,以防矿车滑动。在矿车下行方向必须打“十字木”。
(6)倒车完毕后,接车工必须先在尾车上挂好红尾灯,站到与车辆保持1米的安全地点后,方可吹哨让司机启动电机车。
8、发生下列情况时,接车工必须立刻用口哨发出停车信号:
(1)发现车落道或有危险预兆。
(2)车场或接车台有人。
(3)道岔不严或方向有误。
(4)道心或轨面有杂物。
(5)绳钩、别子忘记摘取。
9、电机车离开接煤台或装卸线后,即尾部矿车驶出所管辖的架线区域后,接车工要及时拉断架线分段开关,切断直流电源,使受控地段的架线无电。并把停电警示牌挂在架线分段开关上。
10、当送车或倒车完毕后,由接车工负责将空车或料车用调度绞车运到指定地点。并在指定地点设置“十字”挡车器及铁挡车器。
第4篇 采区轨道安全设施使用及交接管理规定
为加强提升运输管理,提高运输质量标准化水平,理顺生产内部各方面关系,适应我矿生产发展的需要,针对运输存在的问题,经矿研究做出以下采区轨道和安全设施使用及交接管理规定:
1、采区轨道和挡车设施实行“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挡车设施实行挂牌管理,在每一个挡车设施上挂上责任牌版,牌版上必须明确维修负责人和使用负责人,以便及时落实责任。
2、掘进迎头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由掘进单位按提升运输技术管理规定要求负责安装、使用和维修,出现问题按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3、综采工作面上平巷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由安装工区按提升运输技术管理规定要求负责安装,经验收合格后交与综采单位,综采单位必须明确负责人负责管理,出现问题按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4、采区轨道上下山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的管理,由矿领导平衡,凡是多家单位使用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由机电机运队安岗位工的)由机电机运队负责管理、维修,凡是一家单位使用的由机电机运队按提升运输技术管理规定要求负责整改,经验收合格后交与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使用和维修,出现问题按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5、综采工作面在正常推进中其轨道和挡车设施由本单位自己拆除,机电机运队负责运送上交,双方办好交接,如有丢失或损坏对责任单位按原值的20%—100%罚款。
6、当掘进单位施工完毕后,其轨道和挡车设施不得私自撤走,必须经矿领导平衡后方可撤除或与综采队进行交接,否则每撤除一处轨道和挡车设施罚款1000元,不合格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在工作面交接时与其他设备一起交与综采单位,不合格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如在安装期间损坏轨道和挡车设施由安装单位负责整改,否则按上述规定委托其它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