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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拍卖场所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1、 有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2、 必须保持通道畅通,必须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并设置应急通道指示灯和应急照明器具。
3、 必须加强电源管理,切实执行安全用电规定,严禁乱接乱拉电源,严禁各种违章用电,严格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结临时电线。
4、 对个部委进行安全检查,出现漏洞及时整改隐患,确保安全。
5、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品或各类刀具等器具进入公共场所,贵重物品、现金、有价物劵等腰妥善保管,谨防在公共场所丢失、失窃。
6、 进入公共场所应文明礼貌,遵守公共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在公共场所哄闹、肇事、打架斗殴、赌博、酗酒及损坏公私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
7、 发生事故或案件,及时报告组织,并协助组织查处。
本制度从即日起生效!
第2篇 卖场营业设施装修改造工程管理规定
关于卖场营业设施、装修改造工程的管理规定
一、申报审批程序
1、各商品部、租赁柜台、联营专柜、形象专柜,凡需装修、改造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逐级申报。
2、报告中要注明施工位置、面积、工程内容、工艺、时间要求等,并附有平面图、立面图、施工图及效果图(包括装修及改造所涉及的水电、空调、消防等一切公用设备设施)。
3、审批程序:部门主管--主管领导(特殊的要报常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示)。经批示后,报知物业部,方可进场实施。
4、卖场内特殊位置城报常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签字。
二、费用分配形式
1、所有租赁柜台、联营专柜、形象专柜的装修费用由厂家自理。
2、也可委托物业部统一设计制作,费用由厂家自理。
3、也可租用卖场内的统一柜台、货架,费用由厂家自理。
4、商品部内部柜台、货架改造费用由商品部、公司各承担一半。
5、心对装修、改造所发生费用不详的工程,必须持常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的批示,否则不能施工。
三、装修工程的工艺要求
1、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应确保材料和施工质量的优良,装修材料必须使用阻燃材料,施工完毕后并涂刷防火涂料。
2、柜台、货架装修的色彩、造型应与卖场内总体形象相协调,以达到美观、
通透的最佳效果。
3、部分精品专柜的装修,装修材料必须使用国内外的知名品牌,设计可保留自己的造型风格,色彩,但必须符合公司物业方面的有关要求和有关规定。
4、不得拆改原房屋的墙、柱、梁等主体结构部件。
5、不得凿穿地面和房屋的墙、柱、梁等主体结构部件。
6、不得破坏原有的装饰墙面和地面。
四、柜台改造、维修管理办法
1、对商品部内部柜台、货架的改造、维修、拆除时,需填写申请报告,经部门主管、主管领导批示后,同物业部统一实施。费用由公司、商品部名承担一半。
2、联营专柜、形象专柜的装修改造费用全部由厂家承担,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由物业部统一安排实施,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装修改造期间的用电管理
1、装修改造期间凡进场施工的单位、集体必须将其使用用电设备、设施的总功率报知物业部``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施工期间凡进场施工的单位、集体必须缴纳水、电费,具体缴纳办法、数量详见《关于收缴水、电费的管理规定》。
六、广告灯箱的管理
1、所有柱子、墙面、公用空间的广告灯箱、由物业部统一设计制作,费用由用户承担。
2、广告发布费由广告部确定,财务部收取,灯箱所发生的电费由物业部收取
3、对形象专柜广告灯箱及现有的灯箱应由物业部验收合格后,按卖场统一形象、统一要求接通电源。广告灯箱使用材料必须是阻燃、防火材料,内部必须涂刷防火涂料,电线要求是阻燃线,线径不小于1.5mm2,并穿阻燃线管,使用国际电子镇流器及成套日光灯。
七、外界单位进场施工须知
1、所有外界进场施工单位必须经物业部、保卫部允许,方可进场施工。
2、进场前要填写进场施工报告单,经保卫人员检查核实后,方可进场施工。
3、卖场内的施工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4、工程完毕后,需报知保卫部、物业部经检查核实后,方可离开卖场。
5、卖场内客商如撤离卖场时,需以书面形式报知物业部,经物业部检查核实现场营业设施后,方可离开。
第3篇 拍卖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1、 有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2、 必须保持通道畅通,必须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并设置应急通道指示灯和应急照明器具。
3、 必须加强电源管理,切实执行安全用电规定,严禁乱接乱拉电源,严禁各种违章用电,严格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结临时电线。
4、 对个部委进行安全检查,出现漏洞及时整改隐患,确保安全。
5、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品或各类刀具等器具进入公共场所,贵重物品、现金、有价物劵等腰妥善保管,谨防在公共场所丢失、失窃。
6、 进入公共场所应文明礼貌,遵守公共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在公共场所哄闹、肇事、打架斗殴、赌博、酗酒及损坏公私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
7、 发生事故或案件,及时报告组织,并协助组织查处。
本制度从即日起生效!
第4篇 某建材城卖场价格管理规定
建材城卖场价格管理规定
一、价格体系
在卖场经营的商户必须使用市场统一印制的价签,价格根据促销力度不同分为议价、促销价、特价、惊爆价四种,商户议价产品的标价,统一执行最底折销售的价格约定,非促销时间,促销价、特价标签比例分别不得超过单品总量的30%和20% 。
二、整体价格配合:
市场为经营的需要,制作和发行的团购卡、贵宾卡等优惠凭证、进行整体的降价、营销策略和促销活动时,乙方应配合甲方的上述经营活动,商品的折扣,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
三、 新进商户上样、新品上样标价流程:
在卖场经营的商户须向卖场管理处提供商品报价明细表
卖场管理处按规定审批商户商品报价明细
商户凭审批过的商品报价明细到客服前台领取价签
商户上样上价完毕,管理部派专人核对价签
核对完毕商品样品明细、价格明细管理部录入电脑备案
商品报价明细表
品牌名称日期
商品类别商品型号规格单位议价促销价特价样品数量备注
生效日期:从年月日起执行
此申请表一式三联商户、管理部、客服各一联
卖场签字(盖章):
商户签字(盖章):
四、商品变价流程;
商户商品价格调整,应提前5天书面形式申请价格调整;若商户违背上述规定,未经申请许可擅自调整价格。
商户须向卖场管理处填写价格变更申请
卖场管理处按规定审批商户商品变价明细
商户凭审批过的商品变价明细到客服前台领取相应数量的价签
商户上样上价完毕,管理部派专人核对价签
核对完毕管理部根据变价明细修改电脑备案资料
商品变价明细表
品牌名称日期
商品类别商品型号规格单位原价价签类型变价变价原因备注
变动生效日期:从年 月 日起执行
此申请表一式三联商户、管理部、客服各一联
卖场签字(盖章):商户签字(盖章):
五)、价格商业信誉保证:
1、订单价格保证周期
1)价格保证周期指顾客在签订单交首期定金时间起至顾客交尾款这一时间周期。
2)正价产品的价格保证周期为三个月,顾客在超过购买周期三个月还未交全款或提货的则订单所标明的价格自动失效,顾客在需继续购物时则按当时最新卖价购买商品。
3)特价促销品的价格保证周期为一个月,顾客在超过购买周期一个月还未交全款的则订单所标明的价格自动失效,顾客在需继续购物时则按当时最新卖价购买商品。
2、价差承诺;
1)公司承诺卖场所有促销信息、特价信息的信誉,因促销信息、特价信息欺诈导致顾客消费价格高于其他卖场价格,公司给予300%的价格补差,公司对商户处于差价10倍但不低于1000元的处罚;
2)乙方如在同城的其他营业场所进行打折或特卖活动,也应在本卖场同期举行。商户必须保证在卖场销售的促销价、特价、惊爆价商品同一时期内,本地区各商场、市场、超市的同一商品同一渠道的价格不低于我商场的价格;否则、市场将对商户所有销售产品价格虚高(参照此次价格虚高比率)10倍的罚款,并参照此次价格虚高的比率对贵方的价格下调,并保留追究因贵方违约给卖场形象、商誉带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