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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19)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十九)
车辆停放是社区文明的重要体现,小区管理处应向业主(住户)做好宣传工作,共同劝阻、制止乱停放现象的发生。自觉到指定停车泊位停车。
一、机动车管理
1.对居住小区的业主(住户)和单位的车辆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建立车辆档案(车辆型号、车牌号码、颜色),对已登记备案的车辆发给小区出入通行证。
2.为业主临时停车提供方便,小区设地面停车场,并采取按月收费办法。
3.长期使用停车泊位的业主(住户)和单位,可到管理处办理停车泊位租赁手续。
4.对业主(住户)所有的或已租赁的泊位,小区负责做出相应标志,阻止其它车辆占用此车位,确保车主停车方便。
5.各种车辆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关好车门、车窗,治安巡逻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应及时通知车主,防止车内物品丢失。
7.停车场只提供场地(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停车场不负责赔偿。
8.车辆进入小区应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小区限速标志的规定,出入大门时遇对面行来车辆,应做到先出后进。
9.小区内道路及停车场不准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试车和随意鸣喇叭。
10.小区驶出的非业主车辆,携较贵重或大量物品时,小区大门岗有权检查车辆并要求其做出说明。
11.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应做好询问、登记工作,在必要时,应和业主(住户)取得联系,获得业主(住户)同意后,方可放行,并引导停放在临时泊位。
12.对进入小区的出租车同样实行计时卡出入,夜间22:00以后,谢绝出租车进入小区。
13.对外来人员乘坐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
14.对进入小区的车辆应维持一定的清洁度,保证不污染道路,5吨以上大型机动车未经小区管理处许可,不得进入小区。车辆停放必须服从保安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绿化带上。
15.对在地下车库的私家车入库时必须停在私家泊位或库房内,不得占用他人泊位,不得停在车库门口或通道上。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进入小区,应停在规定场地装卸材料,不得影响小区交通,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驶离小区还需出示业主的书面证明,方可驶离,保安员应记录该车的驶离时间。
16.对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都应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门岗需在卡上写清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码及门岗保安的姓名或工号,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外来车辆的登记工作。
17.各小区应妥善保管好在使用中的车辆出入卡,必须保证有量可查,不能有流失现象发生。
二、摩托车、自行车管理
1.小区如设有停车棚,应作好明显标记。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必须按规定有序地停放车辆。
2.自行车出入小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3.外来人员的摩托车和自行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一律停放在小区外规定的位置。
4.小区治安巡逻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5.业主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单元楼道内,或非机动车库的过道上。
第2篇 新城小区车辆管理及停放规定
某新城小区车辆管理及停放规定
依照国际惯例,为了确保车主/使用人及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相互利益,明确双方的责任及义务,本车主/使用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承诺遵守以下关于____新城业管辖区域内车辆管理及停放的有关规定:
一、车辆进入辖区内,必须自觉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
二、车辆进入辖区内,应按规定路正常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道上行驶,不得高速行驶,不得鸣号,进出停车场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三、车辆进入停车场后必须按指定地进行停放,不得超越车位或跨位。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严禁停车。任何违章停放的车辆不须经过车主/使用人同意,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委托相关部门将车拖移,车主/使用人领取车辆时须另行交纳拖车费。
四、车主/使用人应按规定自觉交纳物业管理费或停车费。
1、私家车位:按照广州市物价局穗价涵____号文《关于天河____新城物业管理费标准的批复》中的相关规定,私家车位(即室内已售停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为150元/月(含水电费),物业管理公司将于车位业主办理车位收取手续当日预收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管理费开始计收日期原则上按销售发出的《通知》上通知车位业主可收取车位之日期开始计算。车位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方式为按季度收取,即每次预收三个月。
如车主/使用人延迟交纳车位物业管理费达十五天(含十五天)以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委托相关部门将车拖移,车主/使用人领取车辆时须另行交纳拖车费并交齐有关费用,同时所欠管理费应按规定缴纳滞纳金,按1‰物业管理费/天计算。
2、临时车位:又称次租车位,参照《广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表》,次租车位(即h室内停车位)只限停放中、小型车(中、小型车指额定载量为2吨以下(含2吨)人货两用车,19座以下旅行车、各类型面包车、的士车),收费标准为10元/次(12小时为1次)。
五、私家车位的业主必须在办理车位收取手续时自觉留取有关资料及证照复印件,以便办理立户手续,同时领取《停车证》并固定放于车辆挡风玻璃左下放,车辆必须凭证出入,对号进行停放。《停车证》如有遗失,车主/使用人应即刻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注销并补办新证。
六、停放车辆必须已在有关部门办理车辆保险手续,否则物业管理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七、车辆停放后,车主/使用人必须锁好车门、关好车窗,车内一切财物均由车主/使用人负责保管。物业管理公司仅为提供车位及与该车位相关的物业管理服务,不须对发生在停车场内的任何人士及车辆损害负有任何责任。
八、禁止漏水、漏油车辆、载有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及污染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九、物业管理公司对于损坏停车场设备设施及财物的一切人士保留追讨其赔偿的法律权利,直至损失赔偿完成为止。
十、未经物业管理公司预先批准,任何人士均不得在停车场内进行维修或清洗车辆。
十一、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实际需要修改与车辆管理及停放有关的一切规定而不须提前通知车主/使用人。
广州________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日
第3篇 安全文明小区车辆管理规定上墙制度
安全文明小区上墙制度:车辆管理规定
为保证小区内车辆的安全,各车主单位和个应自觉遵守停车场的管理规定。
一、一切车辆进出住宅小区的岗亭、门卫室,应自觉停车,接受检查和登记。违者不予进出小区。
二、凡机动车必须整齐地停放在停车场指定的位置。
三、居民住户的单车不得停放在楼梯口、走廊,必须整齐地排放在各栋门口统一单车棚里。
四、任何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的消防通道上。
五、车辆进出小区必须凭出入卡,方可放行。晚上12时后驶出小区的车辆,一定要凭出入卡和该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及居民身份证,经查验后方可放行。
凡违反以上规定,一律不予进出本小区。
第4篇 小区车辆道路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小区交通秩序安全和车行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的畅通、整洁、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本小区为业主(使用人)提供停车库(场),由物业管理公司设置专人服务(临时停车处例外),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必须服从专职管理人员指挥和安排。
二、 购有或租有车库、车位并拥有自用车辆的业主需要在物业公司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领取机动车辆“出入证”。
三、 出入小区内车辆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停放,由管理人员收取相应车位使用及场地维护费。行车车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四、 外来车辆经许可后,向安保人员领取车辆“出入证”,出小区是交还此证方可通行。
五、 物业管理公司所发的车辆“出入证”是出入小区的有效通行证件之一,领取后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勿借他人或遗失无车辆“出入证”或未缴清停车费的车辆,安保人员有权拒绝放行。
六、 出租车不得在本小区内揽客,送人完毕后必须马上离开本小区,如用户需要车,应在小区外叫车搭乘。
七、 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本小区。2.5 吨以上的货车必须经安保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
八、 驶入本小区的车辆应留意小区内的交通标识,应减速慢行,时速不超过5公里,不得鸣笛,需注意小区内的道路标识。如车辆损坏路面、公用设施,应照价赔偿。
九、 不得在小区内任何地方学习驾驶机动车;不准在小区内试车。
十、 摩托车、自行车需要在停车库(场)停放时,必须遵守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并按照规定交付停车费。
十一、业主及使用人有义乌教导子女和未成年人遵守本小区管理规定,勿在道路上嬉戏、骑车,以免发生危险。
十二、 车辆在小区外公共区域的停放,执行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但是禁止停放在小区内的非专用停车场和小区外的行人道上。
第5篇 教工小区车辆占道停车管理规定
教工生活小区车辆占道(停车)管理规定
1、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__小区。凡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一律按规定位置统一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乱放,影响正常交通。物业将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两次内进行贴条提示,预期不改者锁车、罚款100元。
2、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在人行道、绿化道路上行驶,不得高速行驶和按喇叭,小区内车辆行驶限速5公里以内。对车速过快车辆小区物业将首先进行通知提醒,预期不改者物业有限制该车辆进入小区的权利。
3、长期在本小区内停放的本校职工车辆,要在校保卫处办理车辆通行手续后,携带车辆行驶证、缴费收据在物业办公室办理车辆进出门卡。
4、长期在本小区内停放的非本校车辆,携带车辆行驶证、在物业办公室缴费,办理车辆进出门卡。
5、车辆停放后关好门窗,将防盗装置设置为静音,注意车辆和车位清洁。不准停放漏水、漏油和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污染品的车辆。
6、车辆如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
物业管理中心
第6篇 小区车辆道路管理规定-5
花园小区车辆道路管理规定(五)
为了维护小区交通秩序安全和车行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的畅通、整洁、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本小区为业主(使用人)提供停车库(场),由物业管理公司设置专人服务(临时停车处例外),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必须服从专职管理人员指挥和安排。
二、购有或租有车库、车位并拥有自用车辆的业主需要在物业公司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领取机动车辆“出入证”。
三、出入小区内车辆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停放,由管理人员收取相应车位使用及场地维护费。行车车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四、外来车辆经许可后,向安保人员领取车辆“出入证”,出小区是交还此证方可通行。
五、物业管理公司所发的车辆“出入证”是出入小区的有效通行证件之一,领取后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勿借他人或遗失无车辆“出入证”或未缴清停车费的车辆,安保人员有权拒绝放行。
六、出租车不得在本小区内揽客,送人完毕后必须马上离开本小区,如用户需要车,应在小区外叫车搭乘。
七、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本小区。2.5吨以上的货车必须经安保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
八、驶入本小区的车辆应留意小区内的交通标识,应减速慢行,时速不超过5公里,不得鸣笛,需注意小区内的道路标识。如车辆损坏路面、公用设施,应照价赔偿。
九、不得在小区内任何地方学习驾驶机动车;不准在小区内试车。
十、摩托车、自行车需要在停车库(场)停放时,必须遵守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并按照规定交付停车费。
十一、业主及使用人有义乌教导子女和未成年人遵守本小区管理规定,勿在道路上嬉戏、骑车,以免发生危险。
十二、车辆在小区外公共区域的停放,执行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但是禁止停放在小区内的非专用停车场和小区外的行人道上。
第7篇 嘉豪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嘉园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尊敬的z嘉园业主/住户:
1.目的
为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保障小区机动车辆安全,规范车库管理,保障车位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便于销售及租赁工作并维护其正常使用功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z嘉园小区
3.职责
3.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车库的验收及车位情况的审核,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检查。
3.2工程部负责对车库的各项设施维护管理。
3.3物业部负责对已购车位的手续办理、租赁管理及台帐整理的各项工作。
3.4保安保洁部经理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培训。
3.5保安员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管理内容
4.1.1对车位使用情况有详细的记录。
4.1.2每周不少于一次对车位进行巡查。
4.1.3记录巡查结果
4.1.4发现问题通过前台与相关责任部门协调解决。
4.1.5办理停车手续。
4.2已购车位的办理
4.2.1客户持购买车位的车位分配单到物业部办理车位入住手续。
4.2.2由车辆管理员与客户签订停车管理协议(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留存一份),对客户的房号、姓名、联系电话、车位号、车型、车牌号在《车库信息资料表》上进行详细的记录,要求做到一户一档。
4.2.3车辆管理员在与客户签订完协议后指引客户到收费处缴纳停车管理费用。
4.2.4 入住手续办完后车辆管理员须为客户办理车证发放手续(车证上需证明有效日期、车位号、车牌号),坚持做到一证一车一位。
4.2.5车证发放手续的办理:车辆管理员在客户缴纳停车管理费用的时候须在台帐处领取新车证并在《车证信息记录表》登记(按车证编号、车位号、房号、姓名、
使用期限、车型、车牌号、性质、旧证、经办人、收费金额、收费人、办理日期的顺序添写),要求发出新证前将旧证收回,因业主丢失的须由业主书面声明后方可发放新证。
4.2.6车辆管理员在核准客户的手续办完并缴清费用后向客户发放车位锁钥匙,要求在领用表上签字。
4.2.7车辆管理员须带客户到车位现场,明确车位位置及试用车位锁,如客户不能到现场的可按照客户要求,代为打开车位锁并电话告知。
4.2.7对于已经办理车位入住手续的客户,二次办理时按4.2.3,4.2.4和4.2.5的办法操作。
4.3租赁车位的办理
4.3.1客户根据所需情况选择欲租车位(客户到车辆管理员处提出租车位意向后,车辆管理员在核对客户的身份后通过车位图及车库的实际情况让客户确定欲租车位)。
4.3.2车辆管理员须提醒客户每次至少缴纳三月以上的车位租金及停车管理费用。
4.3.3对客户的房号、姓名、联系电话、车位号、车型、车牌号核实后在《车库信息资料表》上进行详细的记录。在登记完成后按4.2.3,4.2.4和4.2.5的办法操作。
4.3.5车辆管理员在核准客户的手续办完并缴清费用后带客户到车位现场,明确位置及开启车位锁。如客户不能到现场的可按照客户要求,代为打开车位锁并电话告知。
4.4园区车辆管理
4.4.1进出园区的车辆一律凭《车辆出入证》及车辆管理卡通行(摩托车严禁进入园区)。
4.4.2园区地面严禁停放机动车辆,如因特殊需要停放,停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4.4.3外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园区,如因特殊需要进入园区须停放在所访楼宇前,且停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及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外部车辆严禁在园区内过夜停放。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小区过夜停放的,请将车辆停放到幼儿园临时停车库内。(收费价格:每小时两元)
4.4.4出租车未经允许不得驶入园区内载客,并且不能停在小区出入口阻碍交通。
4.4.5车辆进入时,小区出入口岗要详实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并发放《车辆管理卡》后方可予以放行(有车证车辆在核对并登记后放行,无需发放《车辆管理卡》。门岗须引导访客去临时停车库,有特殊情况时做必要登记后,发放《车辆管理卡》放行)。
4.4.6小区内行驶要限速5公里/小时,不得大鸣喇叭及乱停乱放。
4.4.7园区道路两侧均有明显标识,驰入车辆必须按交通标识行驶,按照保安员要求停放。
4.4.8小区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可参见《园区交通意外事件处理预案》。
4.4.9公安,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国家机关部门到小区工作的车辆,经认真核实后可直接通行。
4.4.10小区内不得维修故障车,若因需要就地维修,维修完后应提醒车主清理周围环境,要求做到场清地清。
4.4.11停放车辆如出现漏、滴油情况,保安员应立即通知车主清理;若通知不到住户,应立即与值班室联系协助通知车主,值班室在联系中出现麻烦和资料不全时通过客服前台与车辆管理员取得联系协调解决此事。事毕后保安员告知客服前台联系保洁员进行清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当值班长汇报。
4.4.12保安员要制止在小区道路内进行试刹车或练习驾驶的行为。
4.4.13因车主原因造成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当值班长,并经维修专业人员确定损失金额后,根据损坏情况与车主明确责任,赔偿损失。
4.4.14当车辆行近出入口岗时,出入口保安员应示意车辆减速慢行,手续完善后,示意车辆驶离,并及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中登记。
4.4.15载物车辆外出应办理《物资放行登记》,经完善全部手续合格后方可离开,拒不办理的严禁放行。
4.4.16进出车辆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严禁车辆尾随进出小区和在未办理手续前将道闸打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或导致冲岗事故发生。
4.4.17车流量高峰期应增加岗位人员,加快车辆流通速度,防止大量车辆滞留,并做好标识。
4.4.18无《车辆管理卡》的车辆驶出园区时,应在询问后与相关的岗位取得联系。情况核准后要求车主出示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并进行人、车、证的核实,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车主签名后方可放行。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安保洁部或上级主管处理。
5.质量记录和表格
《车证信息记录表》
《车位档案表》
《车库信息
资料表》
此通知长期有效
z嘉园物业管理处
第8篇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规定(详细版)
__园物业管理处通字(2007)058号
尊敬的__园业主/住户:
1.目的
为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保障小区机动车辆安全,规范车库管理,保障车位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便于销售及租赁工作并维护其正常使用功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__园小区
3.职责
3.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车库的验收及车位情况的审核,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检查。
3.2工程部负责对车库的各项设施维护管理。
3.3物业部负责对已购车位的手续办理、租赁管理及台帐整理的各项工作。
3.4保安保洁部经理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培训。
3.5保安员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管理内容
4.1.1对车位使用情况有详细的记录。
4.1.2每周不少于一次对车位进行巡查。
4.1.3记录巡查结果
4.1.4发现问题通过前台与相关责任部门协调解决。
4.1.5办理停车手续。
4.2已购车位的办理
4.2.1客户持购买车位的车位分配单到物业部办理车位入住手续。
4.2.2由车辆管理员与客户签订停车管理协议(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留存一份),对客户的房号、姓名、联系电话、车位号、车型、车牌号在《车库信息资料表》上进行详细的记录,要求做到一户一档。
4.2.3车辆管理员在与客户签订完协议后指引客户到收费处缴纳停车管理费用。
4.2.4入住手续办完后车辆管理员须为客户办理车证发放手续(车证上需证明有效日期、车位号、车牌号),坚持做到一证一车一位。
4.2.5车证发放手续的办理:车辆管理员在客户缴纳停车管理费用的时候须在台帐处领取新车证并在《车证信息记录表》登记(按车证编号、车位号、房号、姓名、
使用期限、车型、车牌号、性质、旧证、经办人、收费金额、收费人、办理日期的顺序添写),要求发出新证前将旧证收回,因业主丢失的须由业主书面声明后方可
发放新证。
4.2.6车辆管理员在核准客户的手续办完并缴清费用后向客户发放车位锁钥匙,要求在领用表上签字。
4.2.7车辆管理员须带客户到车位现场,明确车位位置及试用车位锁,如客户不能到现场的可按照客户要求,代为打开车位锁并电话告知。
4.2.7对于已经办理车位入住手续的客户,二次办理时按4.2.3,4.2.4和4.2.5的办法操作。
4.3租赁车位的办理
4.3.1客户根据所需情况选择欲租车位(客户到车辆管理员处提出租车位意向后,车辆管理员在核对客户的身份后通过车位图及车库的实际情况让客户确定欲租车位)。
4.3.2车辆管理员须提醒客户每次至少缴纳三月以上的车位租金及停车管理费用。
4.3.3对客户的房号、姓名、联系电话、车位号、车型、车牌号核实后在《车库信息资料表》上进行详细的记录。在登记完成后按4.2.3,4.2.4和4.2.5的办法操作。
4.3.5车辆管理员在核准客户的手续办完并缴清费用后带客户到车位现场,明确位置及开启车位锁。如客户不能到现场的可按照客户要求,代为打开车位锁并电话告知。
4.4园区车辆管理
4.4.1进出园区的车辆一律凭《车辆出入证》及车辆管理卡通行(摩托车严禁进入园区)。
4.4.2园区地面严禁停放机动车辆,如因特殊需要停放,停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4.4.3外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园区,如因特殊需要进入园区须停放在所访楼宇前,且停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及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外部车辆严禁在园区内过夜停放。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小区过夜停放的,请将车辆停放到幼儿园临时停车库内。(收费价格:每小时两元)
4.4.4出租车未经允许不得驶入园区内载客,并且不能停在小区出入口阻碍交通。
4.4.5车辆进入时,小区出入口岗要详实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并发放《车辆管理卡》后方可予以放行(有车证车辆在核对并登记后放行,无需发放《车辆管理卡》。门岗须引导访客去临时停车库,有特殊情况时做必要登记后,发放《车辆管理卡》放行)。
4.4.6小区内行驶要限速5公里/小时,不得大鸣喇叭及乱停乱放。
4.4.7园区道路两侧均有明显标识,驰入车辆必须按交通标识行驶,按照保安员要求停放。
4.4.8小区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可参见《园区交通意外事件处理预案》。
4.4.9公安,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国家机关部门到小区工作的车辆,经认真核实后可直接通行。
4.4.10小区内不得维修故障车,若因需要就地维修,维修完后应提醒车主清理周围环境,要求做到场清地清。
4.4.11停放车辆如出现漏、滴油情况,保安员应立即通知车主清理;若通知不到住户,应立即与值班室联系协助通知车主,值班室在联系中出现麻烦和资料不全时通过客服前台与车辆管理员取得联系协调解决此事。事毕后保安员告知客服前台联系保洁员进行清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当值班长汇报。
4.4.12保安员要制止在小区道路内进行试刹车或练习驾驶的行为。
4.4.13因车主原因造成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当值班长,并经维修专业人员确定损失金额后,根据损坏情况与车主明确责任,赔偿损失。
4.4.14当车辆行近出入口岗时,出入口保安员应示意车辆减速慢行,手续完善后,示意车辆驶离,并及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中登记。
4.4.15载物车辆外出应办理《物资放行登记》,经完善全部手续合格后方可离开,拒不办理的严禁放行。
4.4.16进出车辆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严禁车辆尾随进出小区和在未办理手续前将道闸打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或导致冲岗事故发生。
4.4.17车流量高峰期应增加岗位人员,加快车辆流通速度,防止大量车辆滞留,并做好标识。
4.4.18无《车辆管理卡》的车辆驶出园区时,应在询问后与相关的岗位取得联系。情况核准后要求车主出示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并进行人、车、证的核实,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车主签名后方可放行。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安保洁部或上级主管处理。
5.质量记录和表格
crlm-hq-fw-04-f1 《车证信息记录表》
crlm-hq-fw-04-f2 《车位档案表》
crlm-hq-fw-04-f3 《车库信息资料表》
__园物业管理处
第9篇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6
物业小区车辆管理规定6
1.进入小区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15公里),禁止鸣号,谨慎驾驶。
2.外来机动车辆(执行任务的公安、消防、救护车除外)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本小区,进入小区的车辆,须按照规定交纳有关费用。
3.禁止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和2、5吨以上货车进入小区。
4.进出小区的车辆应遵守本规定,若损坏公共设施设备、道路或他人财物,须照价赔偿,否则,管理处有权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第10篇 住宅小区车辆交通管理规定-4
住宅小区车辆、交通管理规定4
1、凡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服从护管员的管理;
2、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小区内。
3、经许可进入小区的机动车,必须凭卡出入,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并按规定缴纳车位费;
4、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须停放在指定位置,严禁停放在楼梯间或其它消防通道、交通过道。
5、机动车在小区内必须慢速行驶,不得鸣喇叭。行驶及停车时应当谨慎小心,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
6、车辆停好后,请注意检查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开时要锁好车辆门窗。
7、机动车不得在小区内洗车、学车、修车、试车;漏油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内。
8、不得在非停车区上占道停车。不得移动、损毁路牌和交通标志,不得把机动车驶入人行道和绿地。
9、小区停车只提供车位使用,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如车主有特殊保管或保险需求,可另行协商拟订收费标准,签署协议。
第11篇 花园小区车库车辆管理规定(5)
花园小区车库车辆管理规定(五)
一、目的
加强停车场管理,确保业主车辆停放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车库、露天停车场及其车辆的管理。
三、职责
1、车管员负责车库及其停放车辆的安全。
2、安保部主管负责对车库管理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指正处理,并对车管员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3、安保部主管负责车库管理工作的日常检查,对查出的违纪现象、安全隐患等及时进行处理、报告。
4、安保部主管负责组织本规定的实施和车库管理的全面监控。
四、管理规定
1、对车管员的要求
(1)车管员必须认真执行本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车库良好行车秩序。
(2)车辆入库时,应认真检查,掌握车主的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居住楼层、车型、车牌号、座号等,并作好记录。车辆进库后,应引导车主在指定位置停车。确保车辆在车库内排列整齐,不阻塞通道。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隐患,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3)在车库内停车为有偿服务,车管员严格执行收费标准,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做到钱/票相符,日清日结。
(4)如发现拟入库车辆载存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时应坚决阻止,令其离开,以免发生意外。否则,应立即报告保卫部,情节严重,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5)车管员交接必须认真交接,并详细填写车辆交接班记录表。
2、车库标识标牌管理
(1)车库安全标识标牌由所在管理处经理、保卫部经理负责监管、维护,每周对车库(道)标识标牌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标识标牌完好无损。
(2)车库进出口的停车库标识、行车路线指示、柱网警示线及车位号、禁鸣、减速标识,由车管员每日检查一次,保持标识清洁完好。如有被其他物体遮挡或埋压的标识、已坏、已脱落的标识,应作好登记,及时向管理处报告。
3、车库消防设施管理
(1)车管员每日对车库内的灭火器材、自动喷淋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消防设备设施被损坏、遮挡、埋压或有不合格时,应立即与管理处、保卫部联系处理。
(2)当工程维修人员对车库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时,楼盘保卫队应予以配合。
(3)管理处每周、保卫部每月应对车库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发现不合格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4、车辆入库操作程序
(1)车库入口值班人员对进入车库的车辆应严格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让该车辆进入车库:
a、车辆有明显损伤,未通知驾驶员或车主签字认可或车主拒绝签字;
b、无牌照,漏油、漏水、带泥;
c、载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等危险或不明物品;
d、装有货物,未逐一登记或无法清点清楚。
e、汽车超高超宽。
f、三轮车
(2)经确认可以入库的车辆,入口值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停车登记表》。
(3)车管员针对不同车辆,按照公司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向驾驶员发放《停车库车辆停车证》或停车票据,同时开启挡车器。
(4)车管员每天核对票据与金额是否相符。并于17:00时前将当天收取的停车费交给管理处。
(5)车辆通过入口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放下挡车器。
(6)车库不准乘客进入,并谢绝参观。
5、车辆停放、管理
(1)车库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入库停好后,应请车主关好车窗、调好警备状态,并将车内贵重物品必须带走,不得在车上过夜。
(3)严禁在场加放燃油、保养或清洗车辆,如必要时,须经车管员同意,并加强安全措施。
(4)车管员应每小时巡查一次,密切注意库内车辆的安全和停车、行车秩序,防止其乱停乱放、超速行驶或撞坏公司财物。对不按指定车位停放的车辆应劝其立即改正。并在《车库值班记录表》上作好巡逻记录。
(5)禁止在车库内学车、修车、洗车。
(6)车管员遇车主不配合时经过耐心劝解无效或因不予配合造成责任事故,可采取适当措施对车辆驾驶员进行控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等待来人处理。
6、车辆出库操作程序
(1)车库出口值班人员检查出库车辆驾驶员或车主交回的停车证,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放行,并立即通知所在保卫部。
a、无停车证;
b、交回的停车证与停车证存根号码不一致;
c、交回的停车证与该车辆不相符;
d、驾车入库的驾驶员出库时,如换开另一辆车出库,无正当理由;
e、载货车辆所载货物与该车辆的进场登记情况不致;
f、车库内车辆原驾驶员另派他人前来取车时,无车辆行车证和原停车证,或拒不出示取车人《身份证》进行详细登记者;
g、不按收费标准交纳停车费。
(2)检查核对无误后,开启挡车器放行。
(3)车管员等发现有偷车嫌疑时,对嫌疑人可采取以下措施;
a、立即通知所在人安保部主管,情节严惩时应通知警方。
b、记下被盗车辆车牌号、颜色及车型。
c、记下偷车嫌疑人人数、相貌、服饰及是否持有凶器、车辆行驶方向。
d、安保人员赶到现场后,应立即控制局面,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阻止,经初步确认后将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e、安保部作好相应治安案件记录。
(4)车辆驶出后,车库出口值班人员庆立即放下挡车器,并将驶出车辆车号和驶出时间记载于《停车登记表》上。
7、车辆被盗、被损事件的处理
(1)当车管员发现训内的车辆被盗或损坏时,应立即通知车主或其驾驶员,并报告保卫部经理。
(2)如停车、出车时发生车损事故,车管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受损车主或其驾驶员。
(3)如因车库内建筑物或施工方抛物砸坏车辆,车管员应立即制止,保护好现场。并通知责任方及相关人员,对造成的车辆被损情况进行确认、赔偿。
(4)车库内各种车车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实效或损坏时,车管员均应认真填写《车库值班记录表》,如实写明车辆进入时间,车位号,发生事故的经过、时间、责任人及其联系电话等。
(5)车辆被盗
,经保卫部确认后,协同车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6)车辆被盗被损事故发生后,应提醒被保险人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7)保卫队配合所在管理处撰写事故报告。组织事故原因分析、调查,拟定处理方案和纠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操作程序:
a、收集事故记录,通知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到场处理。对车辆事故、纠纷的原因进行调查。
b、根据职责权限对发生的车辆事故纠纷进行妥善处理、调解,并撰写《事故报告》。
第12篇 s住宅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1】
为了物业管理区的宁静与安全,规范辖区内的车辆停放,为业主提供高效而且安全的服务,保障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避免车辆丢失事故的发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本中心负责辖区内交通管制和机动车辆及单车的停放管理工作。所有车主在物业管理区内均要按照中心规定的有关场地、路线和时间行驶以及停放,并缴纳相应的停放费用。车场管理员要具备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纪律观念,尽职尽责,做好巡视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禁擅自离岗;文明执勤,认真检查,热情服务,及时指挥车辆停放,维持场内秩序。
2、机动车辆停放场地将采用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严格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
3、停放场内保持清洁卫生,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入。不得在场内摆买、会客、喝酒、睡觉或喧哗、吵闹和长时间聊天等。禁止装截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4、车辆进入停放场,必须服从管理员的指挥和安排,征得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车辆进出要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距离,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场管理员应认真核查车型、车牌号和车辆有无上锁或外部破损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车主并作好登记。
5、所有在停放场固定车位存放的机动车辆都必须向中心提供保险公司保险证明(如全车盗抢险、无过失责任险等)和行驶证等有关证件(交复印件),填写《车位租用登记表》,否则一切责任有车主承担。
6、 固定车位的机动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专用车位停放,临时车辆按管理员指定位置停放。车主要带走车上所放置的物品,并锁好车锁、车门和车窗,否则责任自负。
7、进入车场时严禁携带或装载易燃物品和危险品(如烟花、爆竹、汽油、酒精、香蕉水、炸药、等),禁止在车场内吸烟,以确保车场安全。
8、车主要爱护停放场内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一切专用设备和公用设施。不慎损坏时需按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9、车主要严格按照中心规定的停放费标准,按时缴交。凭统一规定的收费票据发放出b入卡,凭卡进出,否则车辆不予进入停放场,超过 月欠缴停放费者将取消原固定车位,临时停车者由车场管理员指引停放位置,发放临时出入卡,并根据停车时间按规定缴交停放费。
10、若车主不慎丢失出入卡,应立即通知停放场管理员,车主应提供有关资料经核实后缴交成本费由中心补发出入卡。
11、 若机车车辆在停放场内停放后被损坏者,原则上由损坏双方协商解决,严重者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当班管理员与物业管理中心共同协助调查处理。
1 2 、所有停放车辆必须在当日23时30分之前进入停车场。停放在大门之外产生的一切后果有车主承担。
住宅小区机动车管理规定【2】
(一)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管辖区域内。
(二)外来车接送管辖区域内用户可以进入,但落客后必须马上驶离,不得停留。
(三)进场,领取车辆出入卡,车辆出场交回出入卡,并核对放行,如长期在管辖区域停放的车辆,可到服务中心办理月卡和年卡。
(四)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同时认人放行,若非车主驾驶,必须由车主陪同驾驶者前来车场治安岗讲明,并交亲笔委托书,方可出场。
(五)驾驶者必须关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有效证件及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载货出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凭《搬出放行条》出场。
(七)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上下行道、草坪等。
(八)不准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车、停放车辆如有滴漏机油等,车主必须清洁干净。
(九)在住宅区的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不得鸣号,如车辆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应按价赔偿。
(十)凡运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枪、火药及其他不安全物资的车辆及2.5吨以上货车,不得驶入住宅区内。
(十一)按时交纳停车费,不得拖欠。
(十二)不准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安管员执行公务。
(十三)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事故的,追究交接班双方责任。
第13篇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范本-11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范本11
1.目的
为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保障小区机动车辆安全,规范车库管理,保障车位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便于销售及租赁工作并维护其正常使用功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ee小区
3.职责
3.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车库的验收及车位情况的审核,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检查。
3.2工程部负责对车库的各项设施维护管理。
3.3物业部负责对已购车位的手续办理、租赁管理及台帐整理的各项工作。
3.4保安保洁部经理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培训。
3.5保安员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管理内容
4.1.1对车位使用情况有详细的记录。
4.1.2每周不少于一次对车位进行巡查。
4.1.3记录巡查结果
4.1.4发现问题通过前台与相关责任部门协调解决。
4.1.5办理停车手续。
4.2已购车位的办理
4.2.1客户持购买车位的车位分配单到物业部办理车位入住手续。
4.2.2由车辆管理员与客户签订停车管理协议(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留存一份),对客户的房号、姓名、联系电话、车位号、车型、车牌号在《车库信息资料表》上进行详细的记录,要求做到一户一档。
4.2.3车辆管理员在与客户签订完协议后指引客户到收费处缴纳停车管理费用。
4.2.4 入住手续办完后车辆管理员须为客户办理车证发放手续(车证上需证明有效日期、车位号、车牌号),坚持做到一证一车一位。
4.2.5车证发放手续的办理:车辆管理员在客户缴纳停车管理费用的时候须在台帐处领取新车证并在《车证信息记录表》登记(按车证编号、车位号、房号、姓名、
使用期限、车型、车牌号、性质、旧证、经办人、收费金额、收费人、办理日期的顺序添写),要求发出新证前将旧证收回,因业主丢失的须由业主书面声明后方可
发放新证。
4.2.6车辆管理员在核准客户的手续办完并缴清费用后向客户发放车位锁钥匙,要求在领用表上签字。
4.2.7车辆管理员须带客户到车位现场,明确车位位置及试用车位锁,如客户不能到现场的可按照客户要求,代为打开车位锁并电话告知。
4.2.7对于已经办理车位入住手续的客户,二次办理时按4.2.3,4.2.4和4.2.5的办法操作。
4.3租赁车位的办理
4.3.1客户根据所需情况选择欲租车位(客户到车辆管理员处提出租车位意向后,车辆管理员在核对客户的身份后通过车位图及车库的实际情况让客户确定欲租车位)。
4.3.2车辆管理员须提醒客户每次至少缴纳三月以上的车位租金及停车管理费用。
4.3.3对客户的房号、姓名、联系电话、车位号、车型、车牌号核实后在《车库信息资料表》上进行详细的记录。在登记完成后按4.2.3,4.2.4和4.2.5的办法操作。
4.3.5车辆管理员在核准客户的手续办完并缴清费用后带客户到车位现场,明确位置及开启车位锁。如客户不能到现场的可按照客户要求,代为打开车位锁并电话告知。
4.4园区车辆管理
4.4.1进出园区的车辆一律凭《车辆出入证》及车辆管理卡通行(摩托车严禁进入园区)。
4.4.2园区地面严禁停放机动车辆,如因特殊需要停放,停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4.4.3外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园区,如因特殊需要进入园区须停放在所访楼宇前,且停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及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外部车辆严禁在园区内过夜停放。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小区过夜停放的,请将车辆停放到幼儿园临时停车库内。(收费价格:每小时两元)
4.4.4出租车未经允许不得驶入园区内载客,并且不能停在小区出入口阻碍交通。
4.4.5车辆进入时,小区出入口岗要详实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并发放《车辆管理卡》后方可予以放行(有车证车辆在核对并登记后放行,无需发放《车辆管理卡》。门岗须引导访客去临时停车库,有特殊情况时做必要登记后,发放《车辆管理卡》放行)。
4.4.6小区内行驶要限速5公里/小时,不得大鸣喇叭及乱停乱放。
4.4.7园区道路两侧均有明显标识,驰入车辆必须按交通标识行驶,按照保安员要求停放。
4.4.8小区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可参见《园区交通意外事件处理预案》。
4.4.9公安,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国家机关部门到小区工作的车辆,经认真核实后可直接通行。
4.4.10小区内不得维修故障车,若因需要就地维修,维修完后应提醒车主清理周围环境,要求做到场清地清。
4.4.11停放车辆如出现漏、滴油情况,保安员应立即通知车主清理;若通知不到住户,应立即与值班室联系协助通知车主,值班室在联系中出现麻烦和资料不全时通过客服前台与车辆管理员取得联系协调解决此事。事毕后保安员告知客服前台联系保洁员进行清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当值班长汇报。
4.4.12保安员要制止在小区道路内进行试刹车或练习驾驶的行为。
4.4.13因车主原因造成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当值班长,并经维修专业人员确定损失金额后,根据损坏情况与车主明确责任,赔偿损失。
4.4.14当车辆行近出入口岗时,出入口保安员应示意车辆减速慢行,手续完善后,示意车辆驶离,并及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中登记。
4.4.15载物车辆外出应办理《物资放行登记》,经完善全部手续合格后方可离开,拒不办理的严禁放行。
4.4.16进出车辆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严禁车辆尾随进出小区和在未办理手续前将道闸打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或导致冲岗事故发生。
4.4.17车流量高峰期应增加岗位人员,加快车辆流通速度,防止大量车辆滞留,并做好标识。
4.4.18无《车辆管理卡》的车辆驶出园区时,应在询问后与相关的岗位取得联系。情况核准后要求车主出示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并进行人、车、证的核实,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车主签名后方可放行。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安保洁部或上级主管处理。
5.质量记录和表格
crlm-hq-fw-04-f1 《车证信息记录表》
crlm-hq-fw-04-f2 《
车位档案表》
crlm-hq-fw-04-f3 《车库信息资料表》
ee物业管理处
2022年6月7日
第14篇 新城小区车辆交通管理规定
新星城小区车辆交通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新星城小区交通秩序,保持小区静、整洁和道路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一、实行物业管理与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小区/内的车辆停放管理工作,严禁乱停乱放,防止车辆丢失或损坏。
二、建立机动车通行证制度,禁止无关车辆通行,业主车辆需在车窗前张贴小区通行证。外来车辆进出小区实行换证登记、放行制度。
三、服从现场管理员的现场管理和指挥,车主需严格遵守道路安全法规,按规定地点依次有序的停放车辆。
四、小区/内行驶车辆应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得鸣号和超速超车,车辆交会时应相互避让,注意行驶安全。
五、小区设有固定、临时停车位,业主需在固定车位停放车辆。外来车辆进入小区时应按规定停放在临时停车位内,并缴纳停车费用。
六、小区停放车辆实行有偿服务,物业公司收取相应车位停车管理服务费用。
七、非停车位禁止停放任何车辆(自行车、摩托车),因违章乱停乱放造成事故或失窃的,由车辆使用人自行负责;因违章停车,造成车辆堵塞及其它责任的,物业公司有权报请并协助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八、车主在停放车辆后,应及时锁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得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对违反规定造成失窃的,物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小区实行人车分流管理,业主、家属及来访者不得在主干道练车、玩耍和做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保证小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
十、除装修、搬家外,禁止货运车辆进入小区。
第15篇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7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七)
为维护小区良好整洁的环境和秩序,保持小区安静、交通顺畅、行人安全,保护园林绿地和公共设施。小区地面临时停车位仅供访客临时停放之用,业主(使用人)车辆将全部停放于地下机动车库。业主(使用人)或访客车辆均需遵守如下规定:
1.任何机动车辆出入本小区均须凭《zz停车证》或领取《临时通行证》亮证通行,自觉遵守小区内交通秩序管理规定。车辆停放收费标准按本市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2.凡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前必须申报,超长、超宽、超高和超重的车辆非必须情况不得驶入。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拖拉机或其他尾气污染严重、发动机噪声剧烈的任何车辆进入本小区。
3.进入小区的车辆须按限定车速和交通标志指示行驶,禁止鸣号、超车、逆行,小区中心区域一般机动车限行,不得在小区内试车、练车,不得碾压草坪绿化,不要损坏公共设施。
4.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有序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不得在行车道,人行道、人行通道、消防通道及其他非允许停车地点停车。
5.车辆按规定停放后,车主须锁闭车门、车窗、天窗及前、后箱盖等,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
6.驶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须留意限速、限高标志,按规定使用车辆管理设施,任何的疏忽或故意行为,擦碰损坏他人车辆、公共设施设备、撞杆闯闸等,将由责任人全部承担相应的赔偿及可能的法律责任。
7.自觉维护道路和停车场地、库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地、库或其他公共部位洗车、修车。严禁在停车场地、库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违禁物品。禁止将停车位挪作他用。
8.非机动车不得随意停放在楼栋门口、楼层内及非机动车停放点以外的任何公共区域。请加强车辆的防盗功能,养成停车上锁习惯,停放于指定的非机动车停放点,以减少失窃风险。
9.物业公司和zz管理处并不自动承担所有停放于本小区停车场地内的车辆和附件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也不额外承担保证所有停放于本小区停车场地内的车辆和附件及车内物品不遭受恶意或非恶意的不法侵害之后果。收取停车费用及停车费的使用,均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车主对车辆停放后的保管责任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另行约定,也可以通过购买保险加以解决。
10.装载大宗、批量物品的货车、出租车出小区,须有业主陪同或书面证明,经门卫核对后给予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