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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辆管理规定【16篇】

发布时间:2023-12-03 15:30:09 查看人数:50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第1篇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小区公共管理制度:车辆管理规定

●为维护园区的交通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交通法规和结合本园区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合各类车辆。

●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园区,车辆不整洁和畜力车不准进入园区。

●进入园区车辆需遵守交通标志低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以上。

●严禁在人行道上行驶和停放车辆。

●进入园区的车辆必须按物业公司指定的车位停放,停车计费标准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凡业主要求长期停放车辆,可向本公司申办月卡或年度卡,申办月卡的业主必须于指定时间内亲临管理处办理下月月卡。

●本公司提供停放场地,收取车辆停车费,并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因小区存在的特殊性,故车辆出入小区,本公司采取认卡放行制度,凡一切由于车主车卡遗失或因自己的过失造成车辆丢失、损坏或在车内存放的物品丢失,本公司概不负责。

●车辆不准在园区内鸣喇叭。

●不准擅自在园区内洗车、修车和清扫车上的杂物于地面。

●严禁在园区内任何场所试车、练车。

●凡进入园区的车辆要自觉维护园区的道路、绿化草坪、花树及公共配套设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禁止运载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车辆进入本园区,有特殊原因需征得公司允许方可进入。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2篇 新城小区车辆交通管理规定

新星城小区车辆交通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新星城小区交通秩序,保持小区静、整洁和道路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一、实行物业管理与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小区/内的车辆停放管理工作,严禁乱停乱放,防止车辆丢失或损坏。

二、建立机动车通行证制度,禁止无关车辆通行,业主车辆需在车窗前张贴小区通行证。外来车辆进出小区实行换证登记、放行制度。

三、服从现场管理员的现场管理和指挥,车主需严格遵守道路安全法规,按规定地点依次有序的停放车辆。

四、小区/内行驶车辆应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得鸣号和超速超车,车辆交会时应相互避让,注意行驶安全。

五、小区设有固定、临时停车位,业主需在固定车位停放车辆。外来车辆进入小区时应按规定停放在临时停车位内,并缴纳停车费用。

六、小区停放车辆实行有偿服务,物业公司收取相应车位停车管理服务费用。

七、非停车位禁止停放任何车辆(自行车、摩托车),因违章乱停乱放造成事故或失窃的,由车辆使用人自行负责;因违章停车,造成车辆堵塞及其它责任的,物业公司有权报请并协助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八、车主在停放车辆后,应及时锁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得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对违反规定造成失窃的,物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小区实行人车分流管理,业主、家属及来访者不得在主干道练车、玩耍和做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保证小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

十、除装修、搬家外,禁止货运车辆进入小区。

第3篇 物业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物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1】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房)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经理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车管安防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安防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安防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安防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由车库岗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安防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办法【2】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和<浦东新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金桥湾清水苑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

物业公司对车辆的管理是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行驶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小区车位实行有偿使用,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费。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停车费收入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应有专人进行停车费管理,公开账目,并定期结算与公示收支情况。根据维修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停车费收入在扣除车辆管理成本和业主大会授权使用的费用后的结余部分纳入小区维修基金账户,每年一次分摊到业主账户。欠缴或侵占停车费是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将小区业主共有的停车位供车辆使用人停车的行为关系,不含有对车辆保管的义务与责任。提供良好的停车条件,营造有序的活动场所是小区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标。

车辆进出管理

第五条小区安装停车场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小区车辆管理制度。所有车辆进出小区必须持清水苑小区车辆ic卡(以下简称:ic卡)刷卡通行。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卡。

第六条ic卡分为月卡、充值卡和临时卡三种。实行一车一卡制。ic卡不得转让或一卡多车。车卡不一致的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第七条月卡仅限小区居民及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申办车位登记手续时领取,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八条实行来访车辆登记制度。来访车辆应登记后领取临时卡,刷卡进入。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验卡后交卡付费。小区居民和单位也可以选择使用充值卡,以免每次现金缴费验卡和进入登记的麻烦。固定车位车主不得使用充值卡。来访车辆当天再次进出小区凭缴费收据免缴费。

第九条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等车辆后出入小区可免缴费。

第十条领取月卡和充值卡需缴押金20元,无卡或ic卡遗失、超期和损坏的车辆无法进出小区,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ic卡遗失、损坏应支付损失费30元。

第十一条非小区居民接送幼儿园入托幼儿的车辆不能进入小区。各类大中型车辆,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不经允许禁止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小区车位满位,车管员应及时告示并拒绝其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

车辆行驶管理

第十三条小区主干道实行单向行驶。长岛路北大门为进口,只进不出;台儿庄路西大门为出口,只出不进。司机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不得逆向而行。

第十四条为了保持小区的安宁,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第十五条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六条车位的设置。停车位分为固定车位与临时车位二种,统一编号。固定车位标有车牌号,供小区居民和单位工作人员停车。临时车位无车牌号标志,主要供外来车辆停车。

第十七条车辆的停放。小区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未经车管员同意,来访车辆不得占用固定车位。车位内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条车位的申请。无欠费记录的车辆使有人,小区居民可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等到物业公司办理固定车位申请登记手续;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办理固定车位申请登记手续。

按登记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原则安排车位。每套住宅居民只能拥有一个固定车位。对确需第二个固定车位的居民户,经批准后可以申请登记,按第二个固定车位的停车费标准缴费。但无车位居民应优先考虑。

第十九条车位的登记。车位申请确认后,车位使用人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车辆停放协议,缴费,领取停车证(置于车辆挡风玻璃右侧内)与ic卡。手续办理不完备不能领取停车证与ic卡,也不得使用固定车位。

第二十条车位的变更。变更固定车位使用人仅限本户居住人,经物业公司同意后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车位的退还。车位为全体业主的共有资源,业主产权转让、租赁户更变等,应及时到管理处办理退还手续,不得擅自转让车位。一旦发现,将收回原使用车位并取消双方车位申请资格。车位退还后如再次申请须另行申请登记。

第4篇 小区车辆道路停车场停车位管理规定

小区车辆、道路、停车场(位)管理规定

为维护辖区道路畅通,车辆停放、行驶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7座以上客车、1吨以上(含1吨)货车不得在辖区内停放。

二、禁止装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车辆入内,2.5吨以上货车、大型客车、农用车、拖拉机不准进入小区。

三、业主、客户拥有的车辆(人心所向轿车、7座以下客车、1吨以下货车)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

四、业主、客户自有车辆均应入库停放,未入库或没有车库的应在划定车位停放并按规定缴纳机动车车位使用费;摩托车、助动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放入储藏室内;不得在消防通道、非停车场地及他人的车库(位)前、储藏室门口停放。

五、外来临时车辆(非业主、住用人)进入辖区必须在门卫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划定车位停放,离开辖区应自觉接受检查,按规定缴纳机动车车位使用费。

六、房屋装修户运送材料的超载车辆进入辖区,须经管理处同意。

七、车辆应严格遵守辖区交通标志提示文明行驶,不鸣号、限速在10km/小时以下。

八、不得在辖区范围内洗车、学习驾车、修车、试车和清扫车上的杂物于地面。漏油、漏水的车辆不准进入辖区。

九、不得擅自挖掘辖区内道路或在道路上任意堆放物品。

十、不得在辖区主干道上玩耍、搭席乘凉、踢打球等。

十一、小区主、次大门口禁止停放车辆及堆放物件,确保小区出入口道路畅通。

第5篇 教职公寓小区车辆出入卡管理规定

学校教职公寓小区车辆出入卡管理规定

学校为加强教工公寓小区车辆安全管理,推进教工公寓物业正规化进程,保障住户出行方便,实现出入车辆刷卡登记制度,特在教工公寓小区大门安装车禁系统,现就车辆出入卡办理做如下规定:

一、在教工公寓小区常住户家用车辆,实行一车一卡制。

二、住户车主凭本人驾驶本和行车本办理出入卡。

三、校内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凭相关证件可直接领取一张车辆出入卡。

四、外来租房户有车家庭凭相关证件可领取一张车辆出入卡,并交押金200元。

五、所有住户中常住有车其他家庭成员凭相关证件可办理车辆出入卡,并每卡交工本费35元,外来租房户家庭成员每卡还需交押金200元。

六、车辆出入卡要妥善保管,遗失或损坏后补卡需交35元工本费。

七、外来租房户退租时,将卡交回(完好无损)时,退回押金。

八、要爱护车禁系统装置,车主出入小区大门要慢行,若撞坏相关设施,要照价赔偿修复。

九、10月26日――10月28日在教工公寓小区门卫室统一办理。

十、补办出入卡或新车办卡,在行政楼122办理。

后勤管理处

20**年10月20日

第6篇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范本-11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范本11

1.目的

为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保障小区机动车辆安全,规范车库管理,保障车位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便于销售及租赁工作并维护其正常使用功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ee小区

3.职责

3.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车库的验收及车位情况的审核,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检查。

3.2工程部负责对车库的各项设施维护管理。

3.3物业部负责对已购车位的手续办理、租赁管理及台帐整理的各项工作。

3.4保安保洁部经理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培训。

3.5保安员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管理内容

4.1.1对车位使用情况有详细的记录。

4.1.2每周不少于一次对车位进行巡查。

4.1.3记录巡查结果

4.1.4发现问题通过前台与相关责任部门协调解决。

4.1.5办理停车手续。

4.2已购车位的办理

4.2.1客户持购买车位的车位分配单到物业部办理车位入住手续。

4.2.2由车辆管理员与客户签订停车管理协议(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留存一份),对客户的房号、姓名、联系电话、车位号、车型、车牌号在《车库信息资料表》上进行详细的记录,要求做到一户一档。

4.2.3车辆管理员在与客户签订完协议后指引客户到收费处缴纳停车管理费用。

4.2.4 入住手续办完后车辆管理员须为客户办理车证发放手续(车证上需证明有效日期、车位号、车牌号),坚持做到一证一车一位。

4.2.5车证发放手续的办理:车辆管理员在客户缴纳停车管理费用的时候须在台帐处领取新车证并在《车证信息记录表》登记(按车证编号、车位号、房号、姓名、

使用期限、车型、车牌号、性质、旧证、经办人、收费金额、收费人、办理日期的顺序添写),要求发出新证前将旧证收回,因业主丢失的须由业主书面声明后方可

发放新证。

4.2.6车辆管理员在核准客户的手续办完并缴清费用后向客户发放车位锁钥匙,要求在领用表上签字。

4.2.7车辆管理员须带客户到车位现场,明确车位位置及试用车位锁,如客户不能到现场的可按照客户要求,代为打开车位锁并电话告知。

4.2.7对于已经办理车位入住手续的客户,二次办理时按4.2.3,4.2.4和4.2.5的办法操作。

4.3租赁车位的办理

4.3.1客户根据所需情况选择欲租车位(客户到车辆管理员处提出租车位意向后,车辆管理员在核对客户的身份后通过车位图及车库的实际情况让客户确定欲租车位)。

4.3.2车辆管理员须提醒客户每次至少缴纳三月以上的车位租金及停车管理费用。

4.3.3对客户的房号、姓名、联系电话、车位号、车型、车牌号核实后在《车库信息资料表》上进行详细的记录。在登记完成后按4.2.3,4.2.4和4.2.5的办法操作。

4.3.5车辆管理员在核准客户的手续办完并缴清费用后带客户到车位现场,明确位置及开启车位锁。如客户不能到现场的可按照客户要求,代为打开车位锁并电话告知。

4.4园区车辆管理

4.4.1进出园区的车辆一律凭《车辆出入证》及车辆管理卡通行(摩托车严禁进入园区)。

4.4.2园区地面严禁停放机动车辆,如因特殊需要停放,停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4.4.3外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园区,如因特殊需要进入园区须停放在所访楼宇前,且停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及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外部车辆严禁在园区内过夜停放。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小区过夜停放的,请将车辆停放到幼儿园临时停车库内。(收费价格:每小时两元)

4.4.4出租车未经允许不得驶入园区内载客,并且不能停在小区出入口阻碍交通。

4.4.5车辆进入时,小区出入口岗要详实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并发放《车辆管理卡》后方可予以放行(有车证车辆在核对并登记后放行,无需发放《车辆管理卡》。门岗须引导访客去临时停车库,有特殊情况时做必要登记后,发放《车辆管理卡》放行)。

4.4.6小区内行驶要限速5公里/小时,不得大鸣喇叭及乱停乱放。

4.4.7园区道路两侧均有明显标识,驰入车辆必须按交通标识行驶,按照保安员要求停放。

4.4.8小区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可参见《园区交通意外事件处理预案》。

4.4.9公安,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国家机关部门到小区工作的车辆,经认真核实后可直接通行。

4.4.10小区内不得维修故障车,若因需要就地维修,维修完后应提醒车主清理周围环境,要求做到场清地清。

4.4.11停放车辆如出现漏、滴油情况,保安员应立即通知车主清理;若通知不到住户,应立即与值班室联系协助通知车主,值班室在联系中出现麻烦和资料不全时通过客服前台与车辆管理员取得联系协调解决此事。事毕后保安员告知客服前台联系保洁员进行清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当值班长汇报。

4.4.12保安员要制止在小区道路内进行试刹车或练习驾驶的行为。

4.4.13因车主原因造成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当值班长,并经维修专业人员确定损失金额后,根据损坏情况与车主明确责任,赔偿损失。

4.4.14当车辆行近出入口岗时,出入口保安员应示意车辆减速慢行,手续完善后,示意车辆驶离,并及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中登记。

4.4.15载物车辆外出应办理《物资放行登记》,经完善全部手续合格后方可离开,拒不办理的严禁放行。

4.4.16进出车辆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严禁车辆尾随进出小区和在未办理手续前将道闸打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或导致冲岗事故发生。

4.4.17车流量高峰期应增加岗位人员,加快车辆流通速度,防止大量车辆滞留,并做好标识。

4.4.18无《车辆管理卡》的车辆驶出园区时,应在询问后与相关的岗位取得联系。情况核准后要求车主出示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并进行人、车、证的核实,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车主签名后方可放行。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安保洁部或上级主管处理。

5.质量记录和表格

crlm-hq-fw-04-f1 《车证信息记录表》

crlm-hq-fw-04-f2 《

车位档案表》

crlm-hq-fw-04-f3 《车库信息资料表》

ee物业管理处

2023年6月7日

第7篇 某某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某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为维护本住宅区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车辆停放管理,方便住户车辆保管,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交通管理和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所有车主在规定泊位内停放车辆,并交纳相应的车辆停放场地占用费。物业安保人员应做好出入车辆登记和交接班工作,严禁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执勤,认真检查,热情服务,及时指挥车辆停放,维持小区内车辆停放秩序。

二、非本小区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停放,若需要进入小区办事,超过60分钟,按每小时5元收取停车费,超过3小时按15元收取停车费。

三、大货车(2吨以上)、集装箱车等大型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四、所有车主必须在指定泊位内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地小区进出车路口。若车主不按规定随意停放,造成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五、车辆进入小区时,安保人员须登记车辆牌号、进入时间、车辆车型,以备查阅之需。

六、停车后驾驶者必须锁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物业安保人员不负责看管车内任何物品。

七、车辆带货出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户主到物业单位办理放行手续,方可出场。

八、不得在小区内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车必须清洗干净。

九、车辆进入小区不得鸣号,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不得损坏小区设施。

十、车主停车出入证遗失要立即到管理处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车主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物业安保人员执行公务。

十二、物业公司仅提供车辆停放场地及管理(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物业公司不负责赔偿。车主与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过程中,物业公司应积极配合车主,提供监控录像,车辆进出登记等相关证据,便于车主理赔手续办理。

第8篇 教工小区车辆占道停车管理规定

教工生活小区车辆占道(停车)管理规定

1、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小区。凡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一律按规定位置统一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乱放,影响正常交通。物业将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两次内进行贴条提示,预期不改者锁车、罚款100元。

2、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在人行道、绿化道路上行驶,不得高速行驶和按喇叭,小区内车辆行驶限速5公里以内。对车速过快车辆小区物业将首先进行通知提醒,预期不改者物业有限制该车辆进入小区的权利。

3、长期在本小区内停放的本校职工车辆,要在校保卫处办理车辆通行手续后,携带车辆行驶证、缴费收据在物业办公室办理车辆进出门卡。

4、长期在本小区内停放的非本校车辆,携带车辆行驶证、在物业办公室缴费,办理车辆进出门卡。

5、车辆停放后关好门窗,将防盗装置设置为静音,注意车辆和车位清洁。不准停放漏水、漏油和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污染品的车辆。

6、车辆如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

物业管理中心

第9篇 小区车辆道路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小区交通秩序安全和车行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的畅通、整洁、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本小区为业主(使用人)提供停车库(场),由物业管理公司设置专人服务(临时停车处例外),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必须服从专职管理人员指挥和安排。

二、 购有或租有车库、车位并拥有自用车辆的业主需要在物业公司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领取机动车辆“出入证”。

三、 出入小区内车辆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停放,由管理人员收取相应车位使用及场地维护费。行车车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四、 外来车辆经许可后,向安保人员领取车辆“出入证”,出小区是交还此证方可通行。

五、 物业管理公司所发的车辆“出入证”是出入小区的有效通行证件之一,领取后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勿借他人或遗失无车辆“出入证”或未缴清停车费的车辆,安保人员有权拒绝放行。

六、 出租车不得在本小区内揽客,送人完毕后必须马上离开本小区,如用户需要车,应在小区外叫车搭乘。

七、 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本小区。2.5 吨以上的货车必须经安保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

八、 驶入本小区的车辆应留意小区内的交通标识,应减速慢行,时速不超过5公里,不得鸣笛,需注意小区内的道路标识。如车辆损坏路面、公用设施,应照价赔偿。

九、 不得在小区内任何地方学习驾驶机动车;不准在小区内试车。

十、 摩托车、自行车需要在停车库(场)停放时,必须遵守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并按照规定交付停车费。

十一、业主及使用人有义乌教导子女和未成年人遵守本小区管理规定,勿在道路上嬉戏、骑车,以免发生危险。

十二、 车辆在小区外公共区域的停放,执行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但是禁止停放在小区内的非专用停车场和小区外的行人道上。

第10篇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19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十九)

车辆停放是社区文明的重要体现,小区管理处应向业主(住户)做好宣传工作,共同劝阻、制止乱停放现象的发生。自觉到指定停车泊位停车。

一、机动车管理

1.对居住小区的业主(住户)和单位的车辆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建立车辆档案(车辆型号、车牌号码、颜色),对已登记备案的车辆发给小区出入通行证。

2.为业主临时停车提供方便,小区设地面停车场,并采取按月收费办法。

3.长期使用停车泊位的业主(住户)和单位,可到管理处办理停车泊位租赁手续。

4.对业主(住户)所有的或已租赁的泊位,小区负责做出相应标志,阻止其它车辆占用此车位,确保车主停车方便。

5.各种车辆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关好车门、车窗,治安巡逻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应及时通知车主,防止车内物品丢失。

7.停车场只提供场地(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停车场不负责赔偿。

8.车辆进入小区应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小区限速标志的规定,出入大门时遇对面行来车辆,应做到先出后进。

9.小区内道路及停车场不准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试车和随意鸣喇叭。

10.小区驶出的非业主车辆,携较贵重或大量物品时,小区大门岗有权检查车辆并要求其做出说明。

11.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应做好询问、登记工作,在必要时,应和业主(住户)取得联系,获得业主(住户)同意后,方可放行,并引导停放在临时泊位。

12.对进入小区的出租车同样实行计时卡出入,夜间22:00以后,谢绝出租车进入小区。

13.对外来人员乘坐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

14.对进入小区的车辆应维持一定的清洁度,保证不污染道路,5吨以上大型机动车未经小区管理处许可,不得进入小区。车辆停放必须服从保安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绿化带上。

15.对在地下车库的私家车入库时必须停在私家泊位或库房内,不得占用他人泊位,不得停在车库门口或通道上。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进入小区,应停在规定场地装卸材料,不得影响小区交通,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驶离小区还需出示业主的书面证明,方可驶离,保安员应记录该车的驶离时间。

16.对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都应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门岗需在卡上写清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码及门岗保安的姓名或工号,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外来车辆的登记工作。

17.各小区应妥善保管好在使用中的车辆出入卡,必须保证有量可查,不能有流失现象发生。

二、摩托车、自行车管理

1.小区如设有停车棚,应作好明显标记。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必须按规定有序地停放车辆。

2.自行车出入小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3.外来人员的摩托车和自行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一律停放在小区外规定的位置。

4.小区治安巡逻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5.业主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单元楼道内,或非机动车库的过道上。

第11篇 嘉豪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嘉园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尊敬的z嘉园业主/住户:

1.目的

为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保障小区机动车辆安全,规范车库管理,保障车位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便于销售及租赁工作并维护其正常使用功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z嘉园小区

3.职责

3.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车库的验收及车位情况的审核,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检查。

3.2工程部负责对车库的各项设施维护管理。

3.3物业部负责对已购车位的手续办理、租赁管理及台帐整理的各项工作。

3.4保安保洁部经理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培训。

3.5保安员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管理内容

4.1.1对车位使用情况有详细的记录。

4.1.2每周不少于一次对车位进行巡查。

4.1.3记录巡查结果

4.1.4发现问题通过前台与相关责任部门协调解决。

4.1.5办理停车手续。

4.2已购车位的办理

4.2.1客户持购买车位的车位分配单到物业部办理车位入住手续。

4.2.2由车辆管理员与客户签订停车管理协议(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留存一份),对客户的房号、姓名、联系电话、车位号、车型、车牌号在《车库信息资料表》上进行详细的记录,要求做到一户一档。

4.2.3车辆管理员在与客户签订完协议后指引客户到收费处缴纳停车管理费用。

4.2.4 入住手续办完后车辆管理员须为客户办理车证发放手续(车证上需证明有效日期、车位号、车牌号),坚持做到一证一车一位。

4.2.5车证发放手续的办理:车辆管理员在客户缴纳停车管理费用的时候须在台帐处领取新车证并在《车证信息记录表》登记(按车证编号、车位号、房号、姓名、

使用期限、车型、车牌号、性质、旧证、经办人、收费金额、收费人、办理日期的顺序添写),要求发出新证前将旧证收回,因业主丢失的须由业主书面声明后方可发放新证。

4.2.6车辆管理员在核准客户的手续办完并缴清费用后向客户发放车位锁钥匙,要求在领用表上签字。

4.2.7车辆管理员须带客户到车位现场,明确车位位置及试用车位锁,如客户不能到现场的可按照客户要求,代为打开车位锁并电话告知。

4.2.7对于已经办理车位入住手续的客户,二次办理时按4.2.3,4.2.4和4.2.5的办法操作。

4.3租赁车位的办理

4.3.1客户根据所需情况选择欲租车位(客户到车辆管理员处提出租车位意向后,车辆管理员在核对客户的身份后通过车位图及车库的实际情况让客户确定欲租车位)。

4.3.2车辆管理员须提醒客户每次至少缴纳三月以上的车位租金及停车管理费用。

4.3.3对客户的房号、姓名、联系电话、车位号、车型、车牌号核实后在《车库信息资料表》上进行详细的记录。在登记完成后按4.2.3,4.2.4和4.2.5的办法操作。

4.3.5车辆管理员在核准客户的手续办完并缴清费用后带客户到车位现场,明确位置及开启车位锁。如客户不能到现场的可按照客户要求,代为打开车位锁并电话告知。

4.4园区车辆管理

4.4.1进出园区的车辆一律凭《车辆出入证》及车辆管理卡通行(摩托车严禁进入园区)。

4.4.2园区地面严禁停放机动车辆,如因特殊需要停放,停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4.4.3外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园区,如因特殊需要进入园区须停放在所访楼宇前,且停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及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外部车辆严禁在园区内过夜停放。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小区过夜停放的,请将车辆停放到幼儿园临时停车库内。(收费价格:每小时两元)

4.4.4出租车未经允许不得驶入园区内载客,并且不能停在小区出入口阻碍交通。

4.4.5车辆进入时,小区出入口岗要详实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并发放《车辆管理卡》后方可予以放行(有车证车辆在核对并登记后放行,无需发放《车辆管理卡》。门岗须引导访客去临时停车库,有特殊情况时做必要登记后,发放《车辆管理卡》放行)。

4.4.6小区内行驶要限速5公里/小时,不得大鸣喇叭及乱停乱放。

4.4.7园区道路两侧均有明显标识,驰入车辆必须按交通标识行驶,按照保安员要求停放。

4.4.8小区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可参见《园区交通意外事件处理预案》。

4.4.9公安,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国家机关部门到小区工作的车辆,经认真核实后可直接通行。

4.4.10小区内不得维修故障车,若因需要就地维修,维修完后应提醒车主清理周围环境,要求做到场清地清。

4.4.11停放车辆如出现漏、滴油情况,保安员应立即通知车主清理;若通知不到住户,应立即与值班室联系协助通知车主,值班室在联系中出现麻烦和资料不全时通过客服前台与车辆管理员取得联系协调解决此事。事毕后保安员告知客服前台联系保洁员进行清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当值班长汇报。

4.4.12保安员要制止在小区道路内进行试刹车或练习驾驶的行为。

4.4.13因车主原因造成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当值班长,并经维修专业人员确定损失金额后,根据损坏情况与车主明确责任,赔偿损失。

4.4.14当车辆行近出入口岗时,出入口保安员应示意车辆减速慢行,手续完善后,示意车辆驶离,并及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中登记。

4.4.15载物车辆外出应办理《物资放行登记》,经完善全部手续合格后方可离开,拒不办理的严禁放行。

4.4.16进出车辆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严禁车辆尾随进出小区和在未办理手续前将道闸打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或导致冲岗事故发生。

4.4.17车流量高峰期应增加岗位人员,加快车辆流通速度,防止大量车辆滞留,并做好标识。

4.4.18无《车辆管理卡》的车辆驶出园区时,应在询问后与相关的岗位取得联系。情况核准后要求车主出示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并进行人、车、证的核实,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车主签名后方可放行。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安保洁部或上级主管处理。

5.质量记录和表格

《车证信息记录表》

《车位档案表》

《车库信息

资料表》

此通知长期有效

z嘉园物业管理处

第12篇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规定(详细版)

**园物业管理处通字(2007)058号

尊敬的**园业主/住户:

1.目的

为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保障小区机动车辆安全,规范车库管理,保障车位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便于销售及租赁工作并维护其正常使用功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小区

3.职责

3.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车库的验收及车位情况的审核,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检查。

3.2工程部负责对车库的各项设施维护管理。

3.3物业部负责对已购车位的手续办理、租赁管理及台帐整理的各项工作。

3.4保安保洁部经理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培训。

3.5保安员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管理内容

4.1.1对车位使用情况有详细的记录。

4.1.2每周不少于一次对车位进行巡查。

4.1.3记录巡查结果

4.1.4发现问题通过前台与相关责任部门协调解决。

4.1.5办理停车手续。

4.2已购车位的办理

4.2.1客户持购买车位的车位分配单到物业部办理车位入住手续。

4.2.2由车辆管理员与客户签订停车管理协议(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留存一份),对客户的房号、姓名、联系电话、车位号、车型、车牌号在《车库信息资料表》上进行详细的记录,要求做到一户一档。

4.2.3车辆管理员在与客户签订完协议后指引客户到收费处缴纳停车管理费用。

4.2.4入住手续办完后车辆管理员须为客户办理车证发放手续(车证上需证明有效日期、车位号、车牌号),坚持做到一证一车一位。

4.2.5车证发放手续的办理:车辆管理员在客户缴纳停车管理费用的时候须在台帐处领取新车证并在《车证信息记录表》登记(按车证编号、车位号、房号、姓名、

使用期限、车型、车牌号、性质、旧证、经办人、收费金额、收费人、办理日期的顺序添写),要求发出新证前将旧证收回,因业主丢失的须由业主书面声明后方可

发放新证。

4.2.6车辆管理员在核准客户的手续办完并缴清费用后向客户发放车位锁钥匙,要求在领用表上签字。

4.2.7车辆管理员须带客户到车位现场,明确车位位置及试用车位锁,如客户不能到现场的可按照客户要求,代为打开车位锁并电话告知。

4.2.7对于已经办理车位入住手续的客户,二次办理时按4.2.3,4.2.4和4.2.5的办法操作。

4.3租赁车位的办理

4.3.1客户根据所需情况选择欲租车位(客户到车辆管理员处提出租车位意向后,车辆管理员在核对客户的身份后通过车位图及车库的实际情况让客户确定欲租车位)。

4.3.2车辆管理员须提醒客户每次至少缴纳三月以上的车位租金及停车管理费用。

4.3.3对客户的房号、姓名、联系电话、车位号、车型、车牌号核实后在《车库信息资料表》上进行详细的记录。在登记完成后按4.2.3,4.2.4和4.2.5的办法操作。

4.3.5车辆管理员在核准客户的手续办完并缴清费用后带客户到车位现场,明确位置及开启车位锁。如客户不能到现场的可按照客户要求,代为打开车位锁并电话告知。

4.4园区车辆管理

4.4.1进出园区的车辆一律凭《车辆出入证》及车辆管理卡通行(摩托车严禁进入园区)。

4.4.2园区地面严禁停放机动车辆,如因特殊需要停放,停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4.4.3外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园区,如因特殊需要进入园区须停放在所访楼宇前,且停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及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外部车辆严禁在园区内过夜停放。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小区过夜停放的,请将车辆停放到幼儿园临时停车库内。(收费价格:每小时两元)

4.4.4出租车未经允许不得驶入园区内载客,并且不能停在小区出入口阻碍交通。

4.4.5车辆进入时,小区出入口岗要详实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并发放《车辆管理卡》后方可予以放行(有车证车辆在核对并登记后放行,无需发放《车辆管理卡》。门岗须引导访客去临时停车库,有特殊情况时做必要登记后,发放《车辆管理卡》放行)。

4.4.6小区内行驶要限速5公里/小时,不得大鸣喇叭及乱停乱放。

4.4.7园区道路两侧均有明显标识,驰入车辆必须按交通标识行驶,按照保安员要求停放。

4.4.8小区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可参见《园区交通意外事件处理预案》。

4.4.9公安,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国家机关部门到小区工作的车辆,经认真核实后可直接通行。

4.4.10小区内不得维修故障车,若因需要就地维修,维修完后应提醒车主清理周围环境,要求做到场清地清。

4.4.11停放车辆如出现漏、滴油情况,保安员应立即通知车主清理;若通知不到住户,应立即与值班室联系协助通知车主,值班室在联系中出现麻烦和资料不全时通过客服前台与车辆管理员取得联系协调解决此事。事毕后保安员告知客服前台联系保洁员进行清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当值班长汇报。

4.4.12保安员要制止在小区道路内进行试刹车或练习驾驶的行为。

4.4.13因车主原因造成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当值班长,并经维修专业人员确定损失金额后,根据损坏情况与车主明确责任,赔偿损失。

4.4.14当车辆行近出入口岗时,出入口保安员应示意车辆减速慢行,手续完善后,示意车辆驶离,并及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中登记。

4.4.15载物车辆外出应办理《物资放行登记》,经完善全部手续合格后方可离开,拒不办理的严禁放行。

4.4.16进出车辆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严禁车辆尾随进出小区和在未办理手续前将道闸打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或导致冲岗事故发生。

4.4.17车流量高峰期应增加岗位人员,加快车辆流通速度,防止大量车辆滞留,并做好标识。

4.4.18无《车辆管理卡》的车辆驶出园区时,应在询问后与相关的岗位取得联系。情况核准后要求车主出示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并进行人、车、证的核实,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车主签名后方可放行。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安保洁部或上级主管处理。

5.质量记录和表格

crlm-hq-fw-04-f1 《车证信息记录表》

crlm-hq-fw-04-f2 《车位档案表》

crlm-hq-fw-04-f3 《车库信息资料表》

**园物业管理处

第13篇 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规定(暂行)

为了小区的宁静与安全,规范小区内的车辆停放,为业主提供高效而且安全的服务,保障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避免车辆丢失事故的发生,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停车场使用范围:

1.小区内设有停车场,供住户购买使用;

2.装修工程车辆指定停放;

3.小区住户机动车指定停放;

二、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本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辖区内交通管制和机动车辆的停放管理工作。所有车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均要按照规定的有关场地、路线和时间行驶、停放,并缴纳相应的停放费用。

1、小区内所有机动车停车位仅供车辆固定停放,管理者不负责保管,所收取的费用均为场地占用费和场地物业管理费用;

2、如停车区域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小区住户需按车位编号停放到指定停车位;

4、各业主、住户应无条件配合物业公司建立车籍管理资料。所有在停放场固定车位存放的机动车辆,都必须向物业公司提供保险公司保险证明(如全车盗抢险、无过失责任险等)和行驶证等有关证件(交复印件),填写《车位使用登记表》,否则出现问题,一切责任由车主承担;

5、固定车位的机动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专用车位停放,临时车辆按管理人员指定的位置停放。车主请带走车上所放置的物品,并锁好车锁、车门和车窗,否则丢失责任自负。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停车场仅为停车管理,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6、车辆进入小区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并请将《小区停车证》放在车内以备查验;

7、小区内除救护车、公安消防车、环卫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车辆外,其它机动车辆进入小区,都要严格遵守本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车辆进入小区停车场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除规定区域内小区内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禁止车辆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

8、车辆停放以一车一位为限,如一家拥有两部(或以上)车辆要轮流停放,住户须在物业公司登记后可轮流停放,若违规同时停放两辆车辆,物业公司将按相关罚则处理;

9、为避免住户停车位遭他人占用、误停,物业公司将各停车位地面(或指定位置)漆上车位编号,如有变更,请住户立即通知物业公司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10、为维护住户专用车位的权益,车辆应停放于自属车位或指定车位,如有违规被占用,经查获或举报,物业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约定,对违规停车的车辆进行处罚;

11、车位所有人不得私自变更车位之原状及用途,如设置固定或非固定物,装设栅栏、铁链等,亦不得放置任何危险或脏乱物品,以维护停车场地的通畅、安全及卫生;停放场内保持清洁卫生,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入。不得在场内摆卖、会客、喝酒、睡觉或喧哗、吵闹等。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12、车位只能做停车使用,不得改作其他用途。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不得在墙、柱上及天花板打孔,或在其空间张贴或悬挂任何物品;

13、车位所有权人(或产权拥有人)如将车位转让或出租(限小区住户)时,应亲自到物业公司公司办理变更手续,承购(租)户须凭相关权证、租赁或购买合同,原磁卡须换新卡,以便纳入正常管理;

14、停车场内禁止冲洗车辆,可采用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5、机动车辆停放场地采用24小时巡更制度并做好记录。严格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合器材。车主要爱护停车场内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一切专用设备和公用设施。不慎损坏时需按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机动车进入小区内,如损坏路面、绿化花木、房屋及公共设施,应予照价赔偿;

16、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如需检修,车主应先通知物业公司,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小区,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回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三、安全管理规定:

1、小区停车规定行车最大限速为每小时10公里。车辆进入停车场时,需注意各入口的限高规定,尤其在出入口、转弯、斜坡及停车区内等,请减速慢行;

2、停车场内行驶车辆一律开启近光灯,保持行车距离,确保安全;

3、机动车辆进入小区,禁止鸣喇叭。车辆停放时,请及时关闭发动机;

4、搬家货运车辆或在中2吨以上的车辆,需按物业公司指定路线行驶和停放,司机不得离车,并做到货卸车离;

5、如有婚礼、庆典等特殊情况,车辆需临时进入小区,请提前与物业公司联系,以便安装车辆引导;

6、请勿在停车场内抽烟,车内垃圾及烟蒂应丢弃在垃圾桶内,不得随意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7、停车时,请车头朝向车道,以求整齐,同时可避免倒车时,因视线不佳发生事故;

8、为维护停车场的安全,十二周岁以下儿童不得单独进入,如为驾驶人之亲属,请妥善看管,以免发生危险。

1、小区停车规定行车最大限速为每小时10公里。车辆进入停车场时,需注意各入口的限高规定,尤其在出入口、转弯、斜坡及停车区内等,请减速慢行;

2、停车场内行驶车辆一律开启近光灯,保持行车距离,确保安全;

3、机动车辆进入小区,禁止鸣喇叭。车辆停放时,请及时关闭发动机;

4、搬家货运车辆或在中2吨以上的车辆,需按物业公司指定路线行驶和停放,司机不得离车,并做到货卸车离;

5、如有婚礼、庆典等特殊情况,车辆需临时进入小区,请提前与物业公司联系,以便安装车辆引导;

6、请勿在停车场内抽烟,车内垃圾及烟蒂应丢弃在垃圾桶内,不得随意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7、停车时,请车头朝向车道,以求整齐,同时可避免倒车时,因视线不佳发生事故;

8、为维护停车场的安全,十二周岁以下儿童不得单独进入,如为驾驶人之亲属,请妥善看管,以免发生危险。

第14篇 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为了物业管理区的宁静与安全,规范辖区内的车辆停放,为业主提供高效而且安全的服务,保障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避免车辆丢失事故的发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 本中心负责辖区内交通管制和机动车辆及单车的停放管理工作。所有车主在物业管理区内均要按照中心规定的有关场地、路线和时间行驶以及停放,并缴纳相应的停放费用。车场管理员要具备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纪律观念,尽职尽责,做好巡视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禁擅自离岗;文明执勤,认真检查,热情服务,及时指挥车辆停放,维持场内秩序。

2 机动车辆停放场地将采用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严格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

3 停放场内保持清洁卫生,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入。不得在场内摆买、会客、喝酒、睡觉或喧哗、吵闹和长时间聊天等。禁止装截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4 车辆进入停放场,必须服从管理员的指挥和安排,征得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车辆进出要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距离,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场管理员应认真核查车型、车牌号和车辆有无上锁或外部破损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车主并作好登记。

5 所有在停放场固定车位存放的机动车辆都必须向中心提供保险公司保险证明(如全车盗抢险、无过失责任险等)和行驶证等有关证件(交复印件),填写《车位租用登记表》,否则一切责任有车主承担。

6 固定车位的机动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专用车位停放,临时车辆按管理员指定位置停放。车主要带走车上所放置的物品,并锁好车锁、车门和车窗,否则责任自负。

7 进入车场时严禁携带或装载易燃物品和危险品(如烟花、爆竹、汽油、酒精、香蕉水、炸药、雷管等),禁止在车场内吸烟,以确保车场安全。

8 车主要爱护停放场内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一切专用设备和公用设施。不慎损坏时需按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9 车主要严格按照中心规定的停放费标准,按时缴交。凭统一规定的收费票据发放出b入卡,凭卡进出,否则车辆不予进入停放场,超过 月欠缴停放费者将取消原固定车位,临时停车者由车场管理员指引停放位置,发放临时出入卡,并根据停车时间按规定缴交停放费。

10 若车主不慎丢失出入卡,应立即通知停放场管理员,车主应提供有关资料经核实后缴交成本费由中心补发出入卡。

11 若机车车辆在停放场内停放后被损坏者,原则上由损坏双方协商解决,严重者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当班管理员与物业管理中心共同协助调查处理。

12 所有停放车辆必须在当日23时30分之前进入停车场。停放在大门之外产生的一切后果有车主承担。

第15篇 新城小区车辆管理及停放规定

某新城小区车辆管理及停放规定

依照国际惯例,为了确保车主/使用人及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相互利益,明确双方的责任及义务,本车主/使用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承诺遵守以下关于****新城业管辖区域内车辆管理及停放的有关规定:

一、车辆进入辖区内,必须自觉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

二、车辆进入辖区内,应按规定路正常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道上行驶,不得高速行驶,不得鸣号,进出停车场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三、车辆进入停车场后必须按指定地进行停放,不得超越车位或跨位。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严禁停车。任何违章停放的车辆不须经过车主/使用人同意,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委托相关部门将车拖移,车主/使用人领取车辆时须另行交纳拖车费。

四、车主/使用人应按规定自觉交纳物业管理费或停车费。

1、私家车位:按照广州市物价局穗价涵****号文《关于天河****新城物业管理费标准的批复》中的相关规定,私家车位(即室内已售停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为150元/月(含水电费),物业管理公司将于车位业主办理车位收取手续当日预收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管理费开始计收日期原则上按销售发出的《通知》上通知车位业主可收取车位之日期开始计算。车位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方式为按季度收取,即每次预收三个月。

如车主/使用人延迟交纳车位物业管理费达十五天(含十五天)以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委托相关部门将车拖移,车主/使用人领取车辆时须另行交纳拖车费并交齐有关费用,同时所欠管理费应按规定缴纳滞纳金,按1‰物业管理费/天计算。

2、临时车位:又称次租车位,参照《广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表》,次租车位(即h室内停车位)只限停放中、小型车(中、小型车指额定载量为2吨以下(含2吨)人货两用车,19座以下旅行车、各类型面包车、的士车),收费标准为10元/次(12小时为1次)。

五、私家车位的业主必须在办理车位收取手续时自觉留取有关资料及证照复印件,以便办理立户手续,同时领取《停车证》并固定放于车辆挡风玻璃左下放,车辆必须凭证出入,对号进行停放。《停车证》如有遗失,车主/使用人应即刻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注销并补办新证。

六、停放车辆必须已在有关部门办理车辆保险手续,否则物业管理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七、车辆停放后,车主/使用人必须锁好车门、关好车窗,车内一切财物均由车主/使用人负责保管。物业管理公司仅为提供车位及与该车位相关的物业管理服务,不须对发生在停车场内的任何人士及车辆损害负有任何责任。

八、禁止漏水、漏油车辆、载有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及污染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九、物业管理公司对于损坏停车场设备设施及财物的一切人士保留追讨其赔偿的法律权利,直至损失赔偿完成为止。

十、未经物业管理公司预先批准,任何人士均不得在停车场内进行维修或清洗车辆。

十一、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实际需要修改与车辆管理及停放有关的一切规定而不须提前通知车主/使用人。

广州********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日

第16篇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8

物业作业指导书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1.0目的:确保车辆安全、维护小区秩序。

2.0适用范围:小区内车辆的管理。

3.0职责:护卫员负责监督执行。

4.0基本内容

4.1所有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辖区,进入小区的车辆凭证出入,不得乱停乱放。

4.2车辆在小区内行驶限速15公里/小时,按规定行驶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带上行驶,小区内禁止鸣笛。

4.3车辆停放后,关好门窗,注意车辆和车位清洁,不准停放漏水、漏油、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车辆。

4.4车辆在小区内如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照价赔偿。

4.5客户固定在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办理保险,到客户中心办理立户定位手续,领取车辆出入证。

4.6车辆出入小区时,护卫员只认可'出入证'是否与车牌号码相符,否则禁止车辆出入,请客户妥善保管好'出入证',如丢失或损坏,请速与客户中心联系确认,否则任何后果由客户自负。

4.7停放车辆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否则应主动知会管理处并进行妥善处理。对隐瞒不报、擅离现场者,一经发现、举报或其它方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罚款或禁止车辆出入该小区等处理。

4.8出入小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任何原因的冲栏,对于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以破坏和盗车嫌疑坚决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罚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对小区内违规车辆,管理处作锁车、罚款等处理。

4.9固定车位的车辆若需维修、年检或其它原因暂不能使用,需暂时以另一部车代替,而该车若需进入小区,必须先通知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必须按小时收费。

4.10小区内的车场、车位并非保管车辆及财物,只是提供停车场地,车辆若有遗失或损坏,由车主自行承担。

4.11车场、车位除指定停放车辆外,不得放置或安装任何物件(除别墅车库外)。

4.12小区仅允许限载1.5吨以下的机动车辆出入,超出此标准须经管理处同意。

4.13物业管理公司保留修改本规定的权利,如有更改,必须提前15日知会客户。

5.0支持性文件和记录:无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16篇】

小区公共管理制度:车辆管理规定●为维护园区的交通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交通法规和结合本园区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合各类车辆。●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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