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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5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1篇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 上班职工进入车间必须戴好工作帽,头发长过肩的职工必须将过长的头发盘入帽内;操作旋转机床或设备时,严禁戴手套或敞开衣袖(襟)作业,不准穿拖鞋、凉鞋、不准赤脚、打赤膊或系围巾等作业;

2 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防护,信号连接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设备应定人定岗操作,对本工种以外设备,需经车间领导同意,有人指导,掌握要领或技术后方可作业;

3 凡运转的设备不准跨越或横跨运转部分传递物品,不准触及运转部位,不准站在旋转工作或可能爆飞裂飞的物件、碎屑部位正前方进行操作;

4 移动、调整、检查、清扫设备、装卸、测量工作或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机,不准无罩或敞开防护罩开机;

5 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必须在电源开关外挂上'正在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设人监护或采取防止意外接通的技术措施,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非工作人员禁止摘牌合闸;电源开关合闸前应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后方可合闸;

6 新安装的设备,新作业场所及经过大修或改造的设备,需经安全验收后方准进行生产作业;

7 严格交接班制度,重大隐患必须纳入值班记录;末班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清理工作场地;

8 在厂区内道路行走应及时避让运货车辆,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9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部门;

10 全体员工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遵守车间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11 爱护公共财物,机床设备按照设备保养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加油;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减少或避免机械故障发生;

12 做好生产安全卫生,保持厂区、车间、库房的安全,通道畅通。现场物资堆放要整齐有序,稳妥不超高,及时清除工作场地散落的铝、铁屑粉末、废料等;

13 禁止任何人无故动用灭火器。 确有险情可以使用灭火器,由班长报备保卫科做好空瓶调换或充装工作;

14 对不清楚灭火器使用原因或丢失的,由该车间使用范围的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15 车间班长、主任或部门领导必须做好车间员工的思想工作,杜绝麻痹思想,督促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6 所有从事熔化炉、空压机、电工、起重机、焊、车、铣、磨、切割、钳工、或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后才能独立上岗操作;

17 各种设备和检测仪器不得超负荷或带病运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或老化设备,应及时更新或改良;

18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装置,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19 对有喷涂粉尘的车间,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场地,应配备防爆式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20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附加部件应符合我国安全要求;

21办公区、车间、库房及各通道作业现场安全出口,必须配有安全器材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2篇 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 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是某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责任组织机构,对某工厂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9]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以及上级工作指示,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某工厂安全管理重要议事日程;

3负责制定和建立某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并负责监督、检查与落实执行情况;

4负责指导和落实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和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召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听取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组织制定、颁发某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定、职业病防治方案及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

6在新、改、扩建项目中,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规定,负责审定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技术措施,职业健康安全资金的投入纳入建设项目资金概算;

7确保职业健康、职业病防治和作业场所环境改善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尘毒检测仪器设备购置费、检测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等)应列入年度安全或职业健康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3篇 某工厂安委会办公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 坚持贯彻、落实安全“五同时”的原则,组织制定、修订或完善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职业健康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编制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

2 在事业部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在事业部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工作指导下,全面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当地政府安监及卫生行政部门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3定期召开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动态,及时解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及时组织对新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在岗期间要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提高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及防护能力;

5做好职业危害因素岗位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安排好新老员工工种分配和调整工作;负责对从事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做岗前身体检查,在岗员工按照专业检查机构要求,每2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

6定期组织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完好状况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与控制措施有效;

7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台帐,定期更新健全接触职业危害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8如实报告职业病事故,并做好调查处理及工伤认定工作;

9组织落实接触职业危害员工岗前、岗中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

10负责制定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和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的管控内容;

12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负责对公司范围内一般职业病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重大职业病事故的统计和上报。

13本单位工会、人事行政部、生产部、技术部和设备部、储运部、供应部、酸奶部等职能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履行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协助安委会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第4篇 工厂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工厂现场安全管理的标准

1、厂区交通通道标准要求:

(1)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井盖、下水道盖等必须保持完好,发现损坏的及时修复。

(2)公司区域内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溶媒库、危险品库以及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地段,必须设有交通信号或明显标志。

(3)公司区域内交通道路两侧路灯必须保持完好,有足够照明。

(4)利用通道一边停置车辆的应有划线(白色)标志,但不得超过通道中心线。

(5)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6)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一至二米,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高度不得低于五米。

2、厂区内车辆管理标准要求:

(1)不得在转弯处及公司主干道上停置车辆。

(2)自行车、摩托车按规定存放在车棚内或指定位置,禁止在厂区内骑车。

(3)轿车、吉普车、面包车等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严禁出租车进入厂区。

(4)厂区内各种车辆执行限速5公里/小时的规定,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3公里/小时。

(5)一切运载车辆应注意安全行驶,不允许乱停乱放,需停置的车辆必须停靠在定置线内,严禁违章搭载和野蛮行车。

(6)手推车载货时,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一米,左右不准超过二十厘米,全长不准超过三米,载重量不准超过五百公斤,不许两车共载一物。

(7)机动车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四米,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二米。

3、车间内安全通道标准要求:

(1)安全通道标记应醒目、清晰,通道平坦,无台阶、坑、沟或斜坡,双线平行、笔直。

(2)车行道宽1.8m,人行道宽1m。

(3)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工位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道。

(4)安全通道应有醒目标志,“安全出口”等安全标志牌应有夜光效果,高度不得超过1米。

4、生产区域地面状态标准要求:

(1)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无积水、无油脂、无绊脚物等。

(2)在生产区域内所设置的坑、壕、池应加盖或有护栏。

坑:指深0.5m、凡脚能踩入坑内的均称坑,无规定面积的要求。

壕:深≥0.2m,宽≥0.1m。

池:指深0.8m或地上边沿高0.8m,存放液体的。

凡在厂房内搭建平顶房,并利用平顶作堆场的,或者利用厂房屋顶作工场的,应有足够的承重强度或防护栏杆。

(3)及时清除工业垃圾、废溶媒、废水及废物等。

5、生产区域内物品、设施管理标准要求:

(1)摆放整齐,平稳可靠,摆放不得妨碍操作;

(2)生产岗位办公桌上不得放水杯。

(3)生产工作场所应悬挂职业健康安全警识标识,张贴应不得低于1.5米,过时的、破旧的应及时清除或更换。

(4)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5)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采用的贮存方式应与其性质相适应,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6)危险品和普通物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7)遇水燃烧、易燃、易爆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得在露天地贮存。

(8)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暂存库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3日量,生产现场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2日量,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9)危险化学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禁止野蛮装卸,运输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止发生晃动或滑动的安全措施。

(10)废油漆、油料、纸箱、泡沫等由环保中心回收处理;油漆等易燃品应统一存放在车间库房内。

(11)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更换管理。

(12)灭火器箱、消防箱前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消防箱内必须配备f扳手,水带应采用双头卷。

(13)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要经安保部审定,原则为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的箱内,有明显标志,严禁悬挂于墙上。

(14)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乱扔乱放,应单独存放,并在工作期间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要求:

(1)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3)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4)施工中动火现场必须清除易燃物品,将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等予以封闭,用坚固不燃的隔板或者阻燃毡布与周围隔开,防止火花飞溅。

(5)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夏季不得放在日光下曝晒,且气瓶上严禁放置电焊地线。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7)焊机要采取防晒、防雨或防接触蒸汽和水进入的措施,其电源和控制箱也应防雨,并保持清洁,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5米,控制箱应上锁。

(8)电焊作业现场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

(9)施焊、割作业场所半径10米内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且在动火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动火证后,才能施焊、割作业。在更换焊条时,严禁乱扔焊条头。

(10)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且不得任意拆除。

(11)临时线需用绝缘良好的电缆线,其截面应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悬空架设或沿墙放设,室内离地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禁止在树上、脚手架或金属栏杆上挂线,穿越门窗(尤其是金属门窗)使用时要加装固定防护套。

(12)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应距0.3米以上,在道路交叉处应高于4.5米。

(13)临时线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雪设施。

(14)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v以下的电压。

第5篇 液化天然气工厂安全管理规范

一、lng液化工厂的潜在危险性

1、lng的定义及其特性

lng的定义:天然气在常压下,当冷却至约-162℃时,则由气态变成液态,称为液化天然气(英文 liquefied natural gas, 简称lng)。液化天然气的体积约为同量气态天然气体积的1/625,大大方便存储和运输。

基本特性有:主要成份为甲烷,还有少量的乙烷、丙烷以及氮等其他成份组成。沸点为-162.5℃,熔点为-182℃,着火点为650℃。爆炸范围:上限为15%,下限为5%。

2、lng潜在的危险性

lng虽是在低温状态下储存、气化,但和管输天然气一样,均为常温气态应用,这就决定了lng潜在的危险性:

(1)低温的危险性:由于lng泄漏时的温度很低,其周围大气中的水蒸气被冷凝成“雾团”, lng的低温危险性能使相关设备脆性断裂和遇冷收缩,从而损坏设备和低温灼伤操作者。

(2)bog的危险性:外界传入的能量能引起lng的蒸发,这就是bog(蒸发气体)。故要求lng储罐有一个极低的日蒸发率,要求储罐本身设有合理的安全系统放空。否则,bog将大大增加,严重者使罐内温度、压力上升过快,直至储罐破裂。

(3)火灾的危险性:天然气在空气中百分含量在 5%-15%(体积%),遇明火可产生爆燃。因此,必须防止可燃物、点火源、氧化剂(空气)这三个因素同时存在。

(4)翻滚的危险性:储罐内的 lng长期静止将形成两上稳定的液相层,下层密度大于上层密度。当外界热量传入罐内时,两个液相层睚发传质和传热并相互混合,液层表面也开始蒸发,下层由于吸收了上层的热量,而处于“过热”状态。当二液相层密度接近时,可在短时间内产生大量气体,使罐内压力急剧上升,这主是翻滚现象.

3、lng厂区内可能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烫伤伤害;噪声伤害;触电伤害;机械伤害;碰伤伤害;坠落伤害

三、 lng工厂的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在技术上保障设备和系统的可靠运行,配备先进的检查设备和监测设备,能够有效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工艺安全设计和相关标准

lng生产工艺安全是保证lng工厂设施安全运行的重要前提,因此,必须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安全设计,常用的国外标准主要有美国国家标准《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卸标准》、日本部颁标准《一般高压瓦斯保安法则》等,国内标准主要有《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

2、分布控制系统(distribute control system,dcs)

dos系统用于显示和控制lng装置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转速等数据参数,监控报警信息,能够实现远程数据显示,数据传输,生产控制等功能,确保生产安全顺利运行。

3、紧急关闭系统(emergency shut down,esd)

esd系统在lng装置发生紧急状况时开启,用于隔离和关断lng或其它设备,并关闭那些如果继续运行可能维持或增加灾情的设备。

4、 火灾和泄漏探测报警系统

可能发生可燃气体聚集、lng或可燃制冷剂溢流的地方和封闭的建筑物应设置火灾和泄漏监控设备。在天然气生产设备和储罐附近要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当气体浓度达到爆炸下限的10-25%时,即发出声光警报,以便迅速采取紧急措施。

5、消防水系统

消防给水系统由消防泵房、消防水罐、消防管道及消火拴、消防水炮等组成,用于消防,冷却储灌、设备和管道,控制未燃烧的泄漏或溢流危险物。消防水供应和分配系统的设计,应满足所有固定消防系统的同时使用需要。

6、 干粉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移动式灭火器材

天然气泄漏量较少时着火,可以用干粉、二氧化碳、卤代烷灭火剂扑灭,但灭火后应立即切断气体来源,阻止气体溢出,否则可能引起复燃,甚至爆炸。 采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覆盖储罐区、管道、卸车台泄漏及事故集液池内的lng,使其安全气化,避免产生危险。在lng设备和汽车槽车的关键位置属于严重危险级别场所,应设置便携式或车轮式灭火器,能够扑灭发生的火灾。控制室、变配电室内配置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以保证迅速有效的扑灭初期火灾。

7、在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严格按照gb 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等规范规定配置相应的电气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以防止电气火灾和雷电火灾。

四、lng液化工厂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的设置

lng工厂应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安全管理,建立安全委员会,设置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划清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管理制度

lng工厂的安全管理制度分为二个部分: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工厂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工厂安全管理制度又可分为:政策性制度和专项管理制度。

a、 涉及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安全生产法》、《刑法》、《消防法》、《劳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b:lng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1)、政策性制度主要有:《安全管理委员会章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等。

2)、专项管理制度根据lng工厂的实际需要,主要有:《隐患整改制度》、 《检维修管理制度》、《岗位巡检制度》、《交接班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等。

3、 安全检查及其落实

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与考核,以此规范操作行为,对于重点的生产工艺、消防和报警器等设备,应建立日常或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做到奖惩分明。杜绝违章生产作业,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带来的安全隐患。

五、 lng液化工厂事故应急管理

针对lng的事故特点,建立lng 工厂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制定事故处理预案。其目的是为了在发生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应急预案主要包含:危险目标;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报警、通迅联络方式;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应急救援保障一一内部保障、外部救援;预案分级响应条件;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应急培训计划;演练计划等。

六、 结束语

lng工厂发展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国内尚未颁布关于lng站设计和施工的行业规范,设计和工程建设中都可能因为各种因素,留下未来运行的安全隐患。作为燃气工作者,完善安全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职工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才能够确保了lng工厂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第6篇 工厂安全管理检查表

说明

1) 本表用于检查工厂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潜在危险性,涉及面广,是一种综合性的安全检查表,必要时还应参照相关的标准和有关检查表。

2) 表中分四类内容,第一类:基础安全管理,是依据具有法规效力的指令、文件、通知和长期以来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经验方法提出,供企业参考;第二类:特种危险安全管理;第三、四类:操作安全管理和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一、 基础安全管理

1. 安全组织

1.1 成立以厂长(经理)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车间部门设安全领导小组,班组设安全员、企业按规模及生产管理特点配备安技人员。

1.2 根据年度工厂方针,编制企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具体有四大内容:安全教育计划:安全活动计划;安全检查及重大不安全因素整改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3 企业每季在厂长领导下,召开一次安委会。要有文字记载或会议记录。厂级生产调度会,要有安全生产具体内容,并有记录。

每月可根据企业情况由安技部门召开安全例会,要有记录。

2. 安全教育

2.1 新职工入厂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做到不积压、不延迟、不补课、不遗漏,教育内容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料归档。

2.2 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应熟悉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接受主管、行业局(公司)、企业组织的安全知识考核。

2.3 厂领导应布置教育,设备、安技部门每年对班组长进行一定形式的、有针对性的班组安全知识及安全管理的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加强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2.4 特殊工种操作者必须持有主管部门、专业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按规定参加复训考核。

一般机械等操作工人,应由企业职能部门考核,每年考核不少于一次。发证并凭证操作。

2.5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厂区内要有固定的安全宣传阵地和定期的宣传形式(黑板报、安全简报、电影、电视、展览、图片、宣传专栏等)。

2.6 职工调岗应由调入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调岗教育手续

职工长期休假在三个月以上,复工时应由使用部门进行复工前的安全教育。

2.7 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部门必须对从事生产的工人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

3. 安全检查

3.1 企业每季必须由主管厂长组织安全大检查;车间组织月检查;班组组织周检查。各级检查必须认真记录,作出整改计划。

3.2 企业在定期检查时还应安排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检查、事故性检查,由有关部门参加制定计划,并落实整改。认真对待上级的检查,整改及时并按时上报。

重点企业要坚持中层以上干部值班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巡回检查,并记录。做到有人上班就有安全值班。

4. 安全管理制度

4.1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制度有:①企业职工安全守则;②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③各种安全操作规程;④安全生产教育制度;⑤工伤事故报告制度;⑥特殊工种管理制度;⑦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⑧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⑩干部值班制度;⑾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⑿防火、防爆、剧毒、化学物品、要害部门等安全管理制度;⒀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⒁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4.2 安全生产必须做到“五同时”并有记录和资料

各类安全管理资料齐全,包括计划、总结、试验报告、报表、图表和档案建立完善,内容准确,无差错,无漏项,记载及时。

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1 企业应列出年度安措项目,在10月份订出下年度安措计划,汇总于全厂下年度计划内。

5.2 企业应在设备更新改造资金中,每年提取10%~20%用于安措开支

5.3 安措计划应做到设计、资金、材料、施工四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做到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6. 事故统计报告及处理

6.1 要按规定保护工伤事故现场,定性准确,做到“四不放过”,并对每件事故都有分级处理结案意见

6.2 工伤事故按分类要求填报准确、及时、无漏报,资料建档,全年有分析汇总

6.3 轻伤事故由车间会同有关部门报告;重伤事故及时上报上及管理机关。

7. 经济承包中的安全生产

7.1 各类经济承包合同都应有承包安全的内容和具体安全措施。经济承包责任人应是安全责任人

7.2 承包期间应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7.3 有承包安全生产的考核办法

8. 防暑降温

8.1 企业每年应定时制订防暑计划,项目必须完善,有资料可查;

8.2 高温季节应有有效的防暑措施;

8.3 降温风扇、冷冻设备等均需有专职部门管理、保管、维修、建立台帐。

9. 工业卫生、防尘防毒职业病的管理

9.1 企业应有专职部门或专职人员管理工业卫生工作,并建立尘毒危害作业工人的健康档案和高温露天作业工人的健康档案,并组织定期体格检查。

9.2 绘制和建立全厂尘、毒作业点的分布图和资料档案,并标明达标、超标情况,建立治理项目的设备台账。

9.3 防尘毒设备有专职部门负责、专人管理,定期检修,有台账。设备运转率达90%,治理方案应经审查后列入安措计划,做到资金、材料、施工三落实。

9.4 做好女工“四期”保护,落实到人头,有据可查。企业应建立女工卫生室,有专人管理,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特别是特殊工种,要做到均衡生产,劳逸结合。

尘毒作业工人的职业病患者由专职部门和工会共同负责管理,治疗及待遇按国家规定办理,要有档案资料。

二、特种危险安全管理

1. 蒸气锅炉

1.1 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运行锅炉应有当地劳动部门批准运行执照,并有当年的年检记录,应有专人负责锅炉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建立锅炉档案;

1.2 司炉工应经当地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凭证操作,并应有安全操作规程,外来人员登记制度,运行记录、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1.3 锅炉房的建筑结构应符合要求,对各类安全附件应定期试验和校正,并登记入档。

2. 空气压缩机

按《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和《空气压缩机站及其设施的安全要求》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2.1 动力部门对压力容器,储力罐有使用、维修、试压、安全附件定期检查报告等内容的技术档案,并有专人负责;

2.2 全厂的受压管道,压力容器布局合理;

2.3 空压机房结构牢固,门窗向外开,并有消声设备和隔音操作室,操作人员坚守岗位。

3. 乙炔站和乙炔发生器

按《乙炔站设计规范》和《移动式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要求》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3.1 乙炔站的建筑设计和电器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3.2 回火防止器、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等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附件校验,有原始记录;

3.3 乙炔器岗位操作点都应有回火防止器,使用部门每周进行完好情况检查并记录,对上述点应有平面分布图;

3.4 移动式乙炔器安全附件齐全可靠,进行日保养、周检查。电石和电石渣存放合理。

4. 行车

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4.1 起重行车的各类安全装置、信号装置齐全可靠,在明显部位标明最大起重量;

4.2 起重行车应按规定要求定期组织检测。并有档案资料;

4.3 操作人员上、下梯及平台必须安全可靠,轨道固定螺帽不得松动。轨道接头应符合安装标准规定;

4.4 严禁无证操作,严格执行“十不吊”和交接班制度,重型行车设地面指挥;

4.5 钢丝绳、吊钩应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及时更换,电器及线路必须安全可靠。

5. 电气

按《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要求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5.1 企业电气设施应有专门技术人员负责,有高压系统图、低压分布图、架空线路图、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图以及电气设备的技术状况等档案资料;

5.2 企业应有严密、系统的供、用、发电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

5.3 各类电气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地)并符合规定要求;

5.4 变配电所建筑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做到“五防一通”。各种记录完整、绝缘用具、防雷装置、油质、消防器材,按规定时间试验,并有试验报告等完整资料存档。

5.5 变压器、油开关、电容器等无漏油和异声;各种保护装置(互锁、联锁、信号、仪表、警告牌、栏杆等设施)完整无缺;高压配电所内应有事故照明,并配备手电筒。

5.6 外线电杆、铁塔、避雷针应无倾斜和损伤,拉线桩完好,各级电压架空线之间,及与道路、建筑、树木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5.7 各种移动电具应有专人保管,定期三个月检查维修一次,有记录台帐。

5.8 临时线路应有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申请、安装、检查、使用、拆除的手续,严禁在刺割、腐蚀、易燃、易爆等场地敷设地面临时线。

5.9 电气试验室场,应有可靠的保护设施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6. 厂内运输起重设备

按《工厂企业内运输安全规程》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6.1 厂内起重运输设备都应确保完好,安全运行,各种安全制动、信号等齐全、完好、可靠;

6.2 厂内起重、运输设备必须有专职部门管理,建立以帐、定期检修、有记录;

6.3 建立以确保安全为重点的奖惩考核办法,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7. 易燃易爆剧毒物品

参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7.1 建筑结构应符合防爆要求,通风排气装置有效,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7.2 有完整的采购、运输、保管、使用、回收、处理等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

7.3 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合理;

7.4 防爆场所的电气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8. 油库

按《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第五章第二节检查。

9. 冲压机械及木工机械

按《冲压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和《木工刨床的安全要求》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9.1 对冲压、木刨机械、企业应列入危险设备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9.2 操作设备应有操作证,严格遵守规程,不准拆除防护装置,发生故障及时检修;

9.3 冲压模具应有完整的工艺,安全技术措施应列入工艺卡片。

10. 高压气瓶

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检查。

11. 手持电动工具

按《手持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检查。

12. 登高梯

按《固定式钢直梯、斜梯》检查。

三、 操作安全管理

1.按国家《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检查第4级劳动强度等级工人比率;

2.特种作业持证操作面;

3.危险作业审批面;

4.操作工人违章率;

5.操作工人安全知识考核及格率;

6.千人负伤率。

四、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1. 厂区干道和场地照明

厂区干道应符合《厂矿道路设计规范》、厂区照明应符合《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2. 厂区及场所环境

2.1 厂区道路应平坦、畅通、路灯明亮、坑壕、池应有围栏或盖坂;

2.2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整齐,不妨碍交通;

2.3 厂区保持清洁,沟渠和排水定期疏通。垃圾堆场有专人管理,定期清除;

2.4 建筑物、工棚及建筑设施,坚固安全;

2.5 公用消防设施配备齐全、有效、有专人管理、定期检修并有检修换药标签;

2.6 厂区内的指示、警告、禁令、交通标志和禁止警告牌、指令安全标志应完整准确;

2.7 工作场所的设备、工作面等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道的宽度不应小1m。所有机械、电气柜、升降口、平台均应有相当的防护装置。

2.8 各种物料、工具等堆放整齐、平稳、不超高。废料及时清理,有明显通道;

2.9 门窗完好,通风采光合理,照明安全适度。各种管道应按规定安装,色标分明。各工种操作人员按规定要求穿戴防护用品。

3. 有害作业点治理率。

4. 按国标《高温作业分级》检查第4级高温工人占全厂工人的比率。

5. 危险、易燃易爆等要害部位标志。

6. 有害因素测定达标率。

7. 按国标《职业性接融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检查接触ⅰ、ⅱ级毒物危害等级工人比率。

8. 按国标《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检查第4级生产性粉尘工人比率。

9. 防尘防毒设备合格率。

第7篇 工厂生产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

2. 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 新员工入厂需经相关安全及岗位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4. 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严禁超负荷和带病运行,杜绝不安全因素。

5. 车间生产设备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6. 各工序及维修人员在工作时须佩带适当的劳保用品。

7. 冲压人员在生产时设备有防噪声装置的要把门关好,注射、印字人员在生产时需开启通风装置。

8. 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关掉风源、水源、电源才可以进行其他操作。

9. 维修人员维修设备时,应在现场安放指示牌“维修中”。设备没有修复前,不允许非维修人员擅自使用设备。

10. 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本人操作的其他设备。

11. 起重搬运设备应由专人使用,定期保养,更换液压油及时充电。

12. 关于工位器具:塑料周转箱灰色箱堆放不允许超过五层,周转车蓝(白)箱堆放不允许超过六层,铁周转箱灰箱绿箱堆放不允许超过五层。

13. 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车间批准,由设备维修人员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14. 离厂前,班长督促员工关闭设备及照明电源,关好门窗。

15. 车间内尽可能减少酒精等易燃物品的放置,用后及时将瓶盖拧紧。

16. 生产场地严禁吸烟,吸烟者必须到指定地点吸烟。

17. 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不效,随时可用。

18. 不得随意挪动损坏消防器材, 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的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19. 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安保部报告。

20.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第8篇 工厂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厂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定对高压电力线路和高压电缆沟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有关厂和单位。

2、引用标准

《钢铁企业动力管理条例》。

3、职责

本规定由公司设备部组织监督有关单位贯彻实施。

4、电力线路管辖范围划分

所有来自电业局110kv配电站的10kv高压电缆由动力厂负责管理与维护,并负责公司与电业局的电费结算工作。其他电力线路由各所属单位负责管理与维护。

5、管理内容与方法

为了保证钢铁生产正常的进行和供电、输电线路有较高的可靠性和不间断性,特制订本规定。

5.1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同意严禁在线路上私自接火用电。

5.2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不准种植高种树木,凡属危及供电安全的树木必须伐除,一般树木与线路边线距离应持5米以外,如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米时除外。

5.3严禁各种车辆(特别是拖拉机和吊车)碰撞杆塔、拉线、导线和其它供电设备。

5.4禁止利用高压线路杆塔、拉线栓牲畜及绑挂各种物件(如起重吊链等)。

5.5吊车一类机械在架空线路下方围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抬杆、转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5.6不准攀登杆塔,不准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风筝,不准往高压电力线路上投任何物品。

5.7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修建房屋和堆积柴草及易燃、易爆物品。

5.8 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炮、挖沟和取土等作业,如确实需要在高压线附近进行以上作业,必须事先取得供电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5.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以任何借口拆卸、动用高压电力线路的螺丝、塔材和拉线等器材。

5.10 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允许,禁止在杆塔上架各种线路,否则运行单位检查发现时,可以随时断线拆除,并追查责任。

5.11 电缆沟上禁止堆放各种笨重物件,并不得种树,如厂容需要在沟上实行绿化时,遇有电缆检修,电缆维护部门通知绿化部门给予清除,否则因施工需要损坏绿化不负赔偿责任。

5.12 禁止电缆沟当排水沟使用,特别是工业废水带有酸性液体严禁排入,电缆沟最低处应设有泄水井。

5.13 严禁笨重机械如载重车、推土机、大吊车、电铲等从电缆沟上方通过,如确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事先通知供电运行单位,如压坏沟盖、沟帮,应立即负责修理和赔偿。

5.14 新敷设电缆若需利用现电缆沟时,必须经电缆沟运行单位同意后方准敷设。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沟内杂物,盖好沟盖,抹好沟缝。

5.15 施工单位遇有线路及电缆沟影响施工时,应与线路运行单位联系协商解决,如发生主要线路、电缆拆迁,应将方案报设备部审批后执行。

5.16 新架线路时,高一级电压不允许走低一级电压的电杆,必要时应提出方案报设备部审批。

5.17以上规定各厂、单位应严格执行,如有违反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损失的大小,按章赔偿全部修理费用及罚款,罚款由线路运行单位开出清单向违章单位转帐,不准拒付。

5.18外单位在本厂作业时,发生损坏情况,线路运行单位开单向委托外工作业单位转帐罚款,由委托外工单位负责结算。

第9篇 工厂安全管理检查表模板

说明

1) 本表用于检查工厂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潜在危险性,涉及面广,是一种综合性的安全检查表,必要时还应参照相关的标准和有关检查表。

2) 表中分四类内容,第一类:基础安全管理,是依据具有法规效力的指令、文件、通知和长期以来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经验方法提出,供企业参考;第二类:特种危险安全管理;第三、四类:操作安全管理和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一、 基础安全管理

1. 安全组织

1.1 成立以厂长(经理)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车间部门设安全领导小组,班组设安全员、企业按规模及生产管理特点配备安技人员。

1.2 根据年度工厂方针,编制企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具体有四大内容:安全教育计划:安全活动计划;安全检查及重大不安全因素整改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3 企业每季在厂长领导下,召开一次安委会。要有文字记载或会议记录。厂级生产调度会,要有安全生产具体内容,并有记录。

每月可根据企业情况由安技部门召开安全例会,要有记录。

2. 安全教育

2.1 新职工入厂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做到不积压、不延迟、不补课、不遗漏,教育内容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料归档。

2.2 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应熟悉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接受主管、行业局(公司)、企业组织的安全知识考核。

2.3 厂领导应布置教育,设备、安技部门每年对班组长进行一定形式的、有针对性的班组安全知识及安全管理的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加强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2.4 特殊工种操作者必须持有主管部门、专业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按规定参加复训考核。

一般机械等操作工人,应由企业职能部门考核,每年考核不少于一次。发证并凭证操作。

2.5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厂区内要有固定的安全宣传阵地和定期的宣传形式(黑板报、安全简报、电影、电视、展览、图片、宣传专栏等)。

2.6 职工调岗应由调入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调岗教育手续

职工长期休假在三个月以上,复工时应由使用部门进行复工前的安全教育。

2.7 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部门必须对从事生产的工人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

3. 安全检查

3.1 企业每季必须由主管厂长组织安全大检查;车间组织月检查;班组组织周检查。各级检查必须认真记录,作出整改计划。

3.2 企业在定期检查时还应安排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检查、事故性检查,由有关部门参加制定计划,并落实整改。认真对待上级的检查,整改及时并按时上报。

重点企业要坚持中层以上干部值班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巡回检查,并记录。做到有人上班就有安全值班。

4. 安全管理制度

4.1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制度有:①企业职工安全守则;②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③各种安全操作规程;④安全生产教育制度;⑤工伤事故报告制度;⑥特殊工种管理制度;⑦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⑧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⑩干部值班制度;⑾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⑿防火、防爆、剧毒、化学物品、要害部门等安全管理制度;⒀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⒁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4.2 安全生产必须做到“五同时”并有记录和资料

各类安全管理资料齐全,包括计划、总结、试验报告、报表、图表和档案建立完善,内容准确,无差错,无漏项,记载及时。

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1 企业应列出年度安措项目,在10月份订出下年度安措计划,汇总于全厂下年度计划内。

5.2 企业应在设备更新改造资金中,每年提取10%~20%用于安措开支

5.3 安措计划应做到设计、资金、材料、施工四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做到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6. 事故统计报告及处理

6.1 要按规定保护工伤事故现场,定性准确,做到“四不放过”,并对每件事故都有分级处理结案意见

6.2 工伤事故按分类要求填报准确、及时、无漏报,资料建档,全年有分析汇总

6.3 轻伤事故由车间会同有关部门报告;重伤事故及时上报上及管理机关。

7. 经济承包中的安全生产

7.1 各类经济承包合同都应有承包安全的内容和具体安全措施。经济承包责任人应是安全责任人

7.2 承包期间应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7.3 有承包安全生产的考核办法

8. 防暑降温

8.1 企业每年应定时制订防暑计划,项目必须完善,有资料可查;

8.2 高温季节应有有效的防暑措施;

8.3 降温风扇、冷冻设备等均需有专职部门管理、保管、维修、建立台帐。

9. 工业卫生、防尘防毒职业病的管理

9.1 企业应有专职部门或专职人员管理工业卫生工作,并建立尘毒危害作业工人的健康档案和高温露天作业工人的健康档案,并组织定期体格检查。

9.2 绘制和建立全厂尘、毒作业点的分布图和资料档案,并标明达标、超标情况,建立治理项目的设备台账。

9.3 防尘毒设备有专职部门负责、专人管理,定期检修,有台账。设备运转率达90%,治理方案应经审查后列入安措计划,做到资金、材料、施工三落实。

9.4 做好女工“四期”保护,落实到人头,有据可查。企业应建立女工卫生室,有专人管理,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特别是特殊工种,要做到均衡生产,劳逸结合。

尘毒作业工人的职业病患者由专职部门和工会共同负责管理,治疗及待遇按国家规定办理,要有档案资料。

二、特种危险安全管理

1. 蒸气锅炉

1.1 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运行锅炉应有当地劳动部门批准运行执照,并有当年的年检记录,应有专人负责锅炉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建立锅炉档案;

1.2 司炉工应经当地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凭证操作,并应有安全操作规程,外来人员登记制度,运行记录、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1.3 锅炉房的建筑结构应符合要求,对各类安全附件应定期试验和校正,并登记入档。

2. 空气压缩机

按《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和《空气压缩机站及其设施的安全要求》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2.1 动力部门对压力容器,储力罐有使用、维修、试压、安全附件定期检查报告等内容的技术档案,并有专人负责;

2.2 全厂的受压管道,压力容器布局合理;

2.3 空压机房结构牢固,门窗向外开,并有消声设备和隔音操作室,操作人员坚守岗位。

3. 乙炔站和乙炔发生器

按《乙炔站设计规范》和《移动式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要求》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3.1 乙炔站的建筑设计和电器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3.2 回火防止器、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等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附件校验,有原始记录;

3.3 乙炔器岗位操作点都应有回火防止器,使用部门每周进行完好情况检查并记录,对上述点应有平面分布图;

3.4 移动式乙炔器安全附件齐全可靠,进行日保养、周检查。电石和电石渣存放合理。

4. 行车

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4.1 起重行车的各类安全装置、信号装置齐全可靠,在明显部位标明最大起重量;

4.2 起重行车应按规定要求定期组织检测。并有档案资料;

4.3 操作人员上、下梯及平台必须安全可靠,轨道固定螺帽不得松动。轨道接头应符合安装标准规定;

4.4 严禁无证操作,严格执行“十不吊”和交接班制度,重型行车设地面指挥;

4.5 钢丝绳、吊钩应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及时更换,电器及线路必须安全可靠。

5. 电气

按《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要求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5.1 企业电气设施应有专门技术人员负责,有高压系统图、低压分布图、架空线路图、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图以及电气设备的技术状况等档案资料;

5.2 企业应有严密、系统的供、用、发电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

5.3 各类电气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地)并符合规定要求;

5.4 变配电所建筑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做到“五防一通”。各种记录完整、绝缘用具、防雷装置、油质、消防器材,按规定时间试验,并有试验报告等完整资料存档。

5.5 变压器、油开关、电容器等无漏油和异声;各种保护装置(互锁、联锁、信号、仪表、警告牌、栏杆等设施)完整无缺;高压配电所内应有事故照明,并配备手电筒。

5.6 外线电杆、铁塔、避雷针应无倾斜和损伤,拉线桩完好,各级电压架空线之间,及与道路、建筑、树木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5.7 各种移动电具应有专人保管,定期三个月检查维修一次,有记录台帐。

5.8 临时线路应有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申请、安装、检查、使用、拆除的手续,严禁在刺割、腐蚀、易燃、易爆等场地敷设地面临时线。

5.9 电气试验室场,应有可靠的保护设施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6. 厂内运输起重设备

按《工厂企业内运输安全规程》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6.1 厂内起重运输设备都应确保完好,安全运行,各种安全制动、信号等齐全、完好、可靠;

6.2 厂内起重、运输设备必须有专职部门管理,建立以帐、定期检修、有记录;

6.3 建立以确保安全为重点的奖惩考核办法,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7. 易燃易爆剧毒物品

参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7.1 建筑结构应符合防爆要求,通风排气装置有效,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7.2 有完整的采购、运输、保管、使用、回收、处理等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

7.3 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合理;

7.4 防爆场所的电气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8. 油库

按《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第五章第二节检查。

9. 冲压机械及木工机械

按《冲压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和《木工刨床的安全要求》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9.1 对冲压、木刨机械、企业应列入危险设备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9.2 操作设备应有操作证,严格遵守规程,不准拆除防护装置,发生故障及时检修;

9.3 冲压模具应有完整的工艺,安全技术措施应列入工艺卡片。

10. 高压气瓶

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检查。

11. 手持电动工具

按《手持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检查。

12. 登高梯

按《固定式钢直梯、斜梯》检查。

三、 操作安全管理

1.按国家《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检查第4级劳动强度等级工人比率;

2.特种作业持证操作面;

3.危险作业审批面;

4.操作工人违章率;

5.操作工人安全知识考核及格率;

6.千人负伤率。

四、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1. 厂区干道和场地照明

厂区干道应符合《厂矿道路设计规范》、厂区照明应符合《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2. 厂区及场所环境

2.1 厂区道路应平坦、畅通、路灯明亮、坑壕、池应有围栏或盖坂;

2.2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整齐,不妨碍交通;

2.3 厂区保持清洁,沟渠和排水定期疏通。垃圾堆场有专人管理,定期清除;

2.4 建筑物、工棚及建筑设施,坚固安全;

2.5 公用消防设施配备齐全、有效、有专人管理、定期检修并有检修换药标签;

2.6 厂区内的指示、警告、禁令、交通标志和禁止警告牌、指令安全标志应完整准确;

2.7 工作场所的设备、工作面等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道的宽度不应小1m。所有机械、电气柜、升降口、平台均应有相当的防护装置。

2.8 各种物料、工具等堆放整齐、平稳、不超高。废料及时清理,有明显通道;

2.9 门窗完好,通风采光合理,照明安全适度。各种管道应按规定安装,色标分明。各工种操作人员按规定要求穿戴防护用品。

3. 有害作业点治理率。

4. 按国标《高温作业分级》检查第4级高温工人占全厂工人的比率。

5. 危险、易燃易爆等要害部位标志。

6. 有害因素测定达标率。

7. 按国标《职业性接融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检查接触ⅰ、ⅱ级毒物危害等级工人比率。

8. 按国标《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检查第4级生产性粉尘工人比率。

9. 防尘防毒设备合格率。

第10篇 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评价说明

综合管理评价概述

综合管理评价是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三大组成部分之一,共14个项目,计230分。

1 综合管理评价涵义

1.1 安全管理(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下同)是以生产经营活动为中心,以保证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和不断促进生产发展为目的的计划、组织、监督、协调、控制。

也就是说,设计组织一种环境,使身在其境的每一个人都能为全体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工厂的安全有效地工作。

企业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企业各项工作都发生直接的联系,它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中,是要求企业全体人员参与的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1.2 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是通过一定的法律、法规、制度、规程、运行程序、组织机构等把企业中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机地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既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职责和权限,又能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

1.3 综合管理评价基本上以人及其活动为对象,其任务是评价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中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预防事故发生的组织措施的完善性。

评价层次涉及到企业的决策层和执行层、各类人员安全素质高低和对不安全行为的控制能力。

评价范围涉及到企业每一个部门,如生产、计划、供销、技术、设备、财务、劳资、教育、基建、保卫部门以及所有分厂、车间、班组,评价他们参与安全生产的能力和发挥的作用。

综合管理评价不是单纯评价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而是评价企业经理(厂长)领导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2 为什么把综合管理评价作为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的重要内容

2.1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安全管理为适应经济体制和增长方式“两个转变”和振兴机械工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通过综合管理评价,规范企业行为,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促进和引导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与企业深化改革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促进企业从被动的事故分析、处理转为主动的事故预防(预测)和控制;促进企业建立健全现代化安全管理体系。

2.2 发扬优势的要求

从管理角度来看,安全性评价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飞跃,是对过去安全管理工作的总结和提高,因此,必须充分吸收过去管理工作中的优点;充分吸收适合我国安全管理特点的管理方法和成功经验。

我国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在坚持发展生产和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令、标准,总结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例如:“三同时”、“五同时”、“三不放过”、“八种安全教育”等等。这些经验、办法不但不应丢掉,而且要切实抓好。

2.3 适应当前生产力发展水平要求

2.3.1 当前我国机械工业的生产力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相当落后,机械设备、设施要达到本质安全性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例如工业发达国家的冲床有多道防护,而我们生产中的冲床安全性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并且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完全解决,因此,安全管理就显得更有必要。

防止事故最有效的办法是提高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度。但当设备、设施尚达不到本质安全要求时,强调安全管理以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发生和减少物的不安全状态则是完全必要的。

2.3.2 现代生产是高速度、高能量、高节奏的生产,不但要求各工序之间高度协作配合,而且必须严格安全管理。

3 综合管理评价的原则

3.1 “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

“分级管理,分线负责”是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原则,是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责任指标的保证,是形成企业上下纵横交错的矩阵形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

在安全管理体系中,各负其责,决策层有较大的权限,也承担较大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其责任侧重于安全决策,并协调、组织企业各层次、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活动,实现安全生产。中层、基层管理者通常拥有执行权和监督权,也应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分厂厂长、车间主任、班组长等各级负责人拥有一定指挥权,也必须对管理范围内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在企业组织机构中是为实现某种功能而设立,职能部门负责人也必须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安全管理部门是企业安全管理的专职机构,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服务。

评价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建设,关键是查证是否符合“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原则的要求,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和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作用。

3.2 协调的原则

安全生产工作在责任制明确的基础上,各职能部门、分厂(车间)还必须相互配合,分工协作,才能充分发挥安全管理体系的作用。

为了保证横向协调,应使安全生产各项业务标准化、规范化,明确横向流程。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三同时“等等安全管理业务,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因此,某项业务应由哪一个部门提出,应由哪些部门执行,先做什么后做什么应做到什么程度,都应有明确的规定。

例如新工人进厂三级教育的横向流程:

劳资部门通知安技部门对新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安技部门对新工人进行厂级教育,通过三级教育卡组织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车间负责对新工人进行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和将三级卡反馈安技部门,或有关部门。

评价多部门协调的项目时,如果其中有一个部门中断,这个项目就不得分。

3.3 有效性的原则

3.3.1 计划的有效性 企业长远规划、年度计划,不但要有安全生产内容,而且要着重考核执行效果。规划、计划中安全内容不能实施,安措计划不能在人、才、物等方面给予保证,不能按期完成或效果差的,应按评价标准规定给予扣分。

3.3.2 组织的有效性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必须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并充分发挥安全管理网络的作用,制订内容齐全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而且要求规章制度有效地贯彻落实于职能部门日常管理业务之中和生产经营活动之中。

3.3.3 控制的有效性 通过有效管理和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应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通过安全资金的合理投入,使人、机、环境系统各因素达到最佳安全匹配,达到对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有效控制实行重点监控。应用事故树分析、事件树分析,提高对事故预测、预防能力,使安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对企业可能发生的事故的主要原因做到心中有数,使操作者对事故基本原因事件有所了解,能在出现中间事件时给予制止。

根据以上三个原则,以动态和静态相结合的方法和三点成一线的方法,查阅文本资料,抽查考核有关人员(抽查总数不少于职工总数10%),查证现场与执行结果,评价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在计划、组织、协调、监督、控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效性、完善性和可靠性。

第11篇 ehs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课程背景:

安全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的关键要素之一,事故的发生对企业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人员伤害、财产毁损、生产中断、工厂声誉丧失。

良好的安全业绩是取得卓越经营表现的前提!!

而安全主管在创造和维持一个安全的工作场所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对于安全主管来说:如何建立起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将所有的危险与事故防患于未然如何管理好危险化学品如果做好现场岗位安全管理如何拓展员工知识,做好安全培训并改进员工安全工作态度等等都是我们安全主管所头痛的问题。

本课程的主讲老师曾在跨国公司里负责过近10年的安全管理工作,她从近10年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总结出系统的安全管理方法,并帮助企业将安全管理整合到经营管理体系中。通过此课程的培训,让我们安全主管更职业,让您的安全管理更系统!

培训目标:

了解ehs框架与体系,学习国际跨国公司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理念;

了解ehs主管的职责与重要工作内容,明确各级主管在安全与环境管理的责任;

了解事故产生的原因,掌握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方法;

掌握危害和风险辨识、评估与控制方法,有效分析和评估工厂中的潜在危险;

学习内部安全与健康检查体系的设计方法,建立和完善内部安全报告体系;

了解各种许可证制度的内容,学习健立健全安全防护制度和培训体系。

课程大纲:

安全健康环保管理体系概述

安全健康环保管理体系的策划,建立,实施和整合

安全健康环保管理体系的文件结构

法律法规的要求

年度安全健康环保改进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事故与事件的调查与分析

了解事故调查与分析的目的

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的间接方法

分析事故的方法

控制危险及预防事故的措施

危害与风险的辨识、评估与控制

工作场所危险因素的识别,评估及控制方法

内部检查与安全隐患报告系统

内部安全健康环保检查体系方法

安全与健康检查表的设计

审核计划的制订及落实

整改措施的跟踪

安全隐患报告体系

工作许可证制度和更改控制

工作许可证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上锁挂牌程序

动火许可证制度

进入有限空间工作许可证制度

其它许可证管理制度

更改的控制

防火防爆及其安全保障制度

消防及安全目标

火灾的起因与消防原理及实务

防火防爆的安全保障体系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管理

消防安全检查

职业健康和卫生

职业健康和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

职业健康和卫生评估和实施

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和使用

人机工程学

安全与健康培训管理

培训需求的调查与确认(管理者,员工,合同工,访客)

年度培训计划的制订

培训的实施与效果的考核

应急相应计划

应急相应计划的制订

应急计划的演习

应对媒体的基本方法

讲师介绍:joy.jiang

高级培训师,医科大学硕士,曾接受杜邦的安全管理系统培训,以及ici本部的安全管理培训。

讲师经历与专长:

姜老师曾任美资johnson &johnson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经理,卜内门太古漆油公司(ici)中国区安全健康环保经理, 阿克苏诺贝尔亚太区安全负责人、企业内部安全培训师等职务,姜老师具有15年以上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方面经验,曾多次被派往国外学习、考察,对欧美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十分熟悉,并长期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企业内部安全培训与咨询,具有丰富的行业背景经验,姜老师擅长的有:工厂安全管理、ehs体系、职业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和管理、事故调查和根本原因分析、上锁挂牌和断管作业、人机工程学等工厂安全系列课程。

培训客户与培训风格:

姜老师结合自身多年的培训和实践经验,设计的课程实践性强,讲授部分占50%,讨论占10%;案例、经验故事、测试练习等占20%;实战体验,录相教学占20%;课程中会引导学员抓住事务本质,在个人分析事务的视角和能力有实质性的提高,能够举一反三,在日后工作中能够有所不同;真诚欢迎学员提问,直面学员各种问题,真切交流及互动,并提出方案,深得学员和企业管理者的一致好评!姜老师曾培训过的客户涉及到各行各业,其中有:德国威乐泵、佐敦涂料(张家港)、丹佛斯、安斯泰来、山特维克、江苏双良空调、北京通美晶体技术、拉法基水泥、西门子、爱立信、博格华纳、中山诺尔达、天诚同创电气、维蒙特、北京现代、红塔仁恒纸业、丘比克、佳施加德士塑料、三菱重工、卜内门太古漆油、伊顿工业离合制动器、威世通用半导体、奥的斯电梯、eaton汽车、太古可口可乐、高乐高食品、北大维信、纳贝斯克、通广集团、一汽丰田、邦迪等知名企业。

第12篇 某工厂安全管理程序

目的:对突发或潜在的安全事件能够迅速报告和处理,以预防安全隐患的发生或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范围:适用于全厂所有职员工的安全及财产安全的保护措施。

反恐怖的安全措施

员工进入厂区或宿舍必须佩戴厂证,否则不准进入,并由保安检查个人所带物品,以防止带入未经许可的物品;

有外来人员来访时,必须先通报被访人员确认后,发放访客证,填写好(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表),由保安带领至被访部门/人员,来访人员进入厂区后应随时佩戴访客证,并由被访部门派员工全程陪同;

本部门主管人员有权制止外来人员及与本部门工作无关的员工进入;

未经允许人员一律不准进入仓库、油房、电房、装/卸货区域,如有人擅自进入者或有行踪可疑人物时,立即报告行政部或打厂长电话(7330286),由行政部追究其责任;

当宿舍发现有不安全事件发生时(如发生打斗、盗窃、着火、员工病重等)或有行踪可疑人物时,应立即按警报器,以便保安能做出相应的措施;

工厂各车间下班后由门卫队长进行检查上锁,开工前由队长开锁;

装车人员在装车过程中应查看包装有无压坏、破损、包装箱有无改装过(如规格度尺寸、重量等有无异常),以防止不法分子从中装有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装车,拆箱检查无误后继续装车,检查出现问题,应立即停止出货,并及时通报行政部处理;

当有员工或装卸工怀疑这批货物有存在安全问题时,应立即报告行政部,如果此批货物已经装车出厂,行政部应立即打电话联络公安机关和海关作出处理;

货物在在运输过程中,如报关员发现封条有被人改动过,报关员应立即联络行政部和联络公安机关检查和调查,

如货物到海关发现封条有被人改动过时,报关员应立即联络海关和公安机关进行检查及调查。

生产与消防的安全措施

当员工发现以下的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

在宿舍或厂区私拉电源、电线时;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不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违障操作时;

发现机器故障会出现安全隐患时;

在禁烟区进行吸烟时;

发现火种或火源时;

油漆和天那水管理不力导致渗漏或渗出时;

火警事故的安全措施

白天发生时,应立即按警铃并迅速通知厂长,由广播员通知疏散组人员指导员工向安全地区有组织地疏散,并用广播呼叫消防委员会成员集合,发挥消防编组功能,按平时演练的方法进行,厂长依火势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19报警;

晚上或假日发生时,应迅速通知值班保安,值班保安立即电话联络厂长及有关人员到场,同时应迅速拿灭火器将其熄灭,当支援人员到场若灭火器仍无法将火熄灭,火速拨打火警电话119;

通知派出所协助治安管制事宜;

警戒人员高度警惕,严防趁火打劫者;

火势熄灭后应清查人员及物品损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现场,以供警方或保险公司处理;

台风来袭的安全措施

根据台风预报级数,若员工停止上班,则留下防护小组人员;

保安应巡查厂区,关闭漏关的门窗和照明电源;

将散置于室内外容易被风吹走或被吹坏的物品移到室内;

注意接听员工电话,传达本厂规定的事宜;

须支援时,立即向防护小组成员通报;

打架斗殴的安全措施

迅速通知值班保安进行制止,将当事人交保安队长送行政部处理,如当事人不听制止者,保安要合力予以制止;

有多人围观起哄时,将肇事双方带到其它地方处理,并疏散围观起哄人员;

事态严重,保安合力都制止不住时,应立即拨打110报警;

保安处理事件时应立场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或加入其中一方;

若外来人员来厂滋事时,应管制员工不提与其对打;

关闭大门及所有出入口,并通知所有保安人员集合,以防万一;

尽量劝说对方,以理服人;

认清对方面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刀枪,车牌号码及滋事原因;

若事态难以控制,应立即报警;

打劫、盗窃的安全措施

发现可疑人物,应与保安人员联系并监视;

发现厂区物品被盗,及时通知保安,并保留被盗现场,由上级决定是否报案。

员工急病或工伤的安全措施

上班时如果是工伤急救员要做简单的包扎,同时要立即通知行政部派车送往医院或拨打120,

上班时如果是急病应立即通知行政部派车送往医院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下班后出现员工急病应立即通知值班保安拨打120急救电话。

第13篇 工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某工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强化车间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奖惩力度,健全安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按照“四不放过”,“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车间制定事故管理规定,以促进车间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及职责:

1.组织机构:车间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2.编制及成员:

3.**车间安委会工作职责

3.1对**车间发生“三违”现象、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各类事故,包括生产事故、设备事故、工艺事故、交通事故、安全事故及未遂事故,进行认真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性质和经济损失情况。查明车间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规章制度的缺陷。

3.2确定事故责任者,包括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并从中确立主要责任者。

3.3对事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包括加强管理工作和修改完善各项管理存在的缺陷。

3.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或事故通报,报告内容清晰、准确、明了、公正。

3.5每月安委会举行一次车间安全会议,对本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安排。

3.6对班组发现的违章行为及人的不安全行为,车间不进行考核,由班组内部考核,考核在本班考核中体现。违章及人的不安全行为上报到车间门户主页,每月统计一次。车间利用每月安委会进行讲评,做到资源共享,并且对上报好的班组进行奖励。一次奖励400元。

3.7各班安全负责人及值班长必须组织班组学习《**车间不安全行为》,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补充充实。

3.8对于严重违章和车间级事故,由车间确定,制定考核意见。车间划分车间违章与不安全行为,车间对车间发现的违章现象严肃考核,对人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以教育为主,不进行考核,但对一些屡教不改者,按违章考核。

3.9对于发生违章或事故的(包括未遂)班组及人的不安全行为,首先值班长必须做到不包庇、不掩饰,对班组发生的事故违章现象及人的不安全行为,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总结,交到安全委员会,由车间界定事故/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调查与划分,违章报告程序按车间管理规定执行。

3.10技术主任、设备主任、安全工程师及生产主任,实行走动式管理,每日至少巡检一次,技术员认真巡检、检查,严格按照工艺、设备、安全日检规定执行,每周必须按照车间规定进行周检。对于一些特殊的操作及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下发到值班,各值班按操作规定严格执行,如果值班没有按规章操作而导致事故及违章,直接责任者在值班,如果对于一些操作不下书面规定,值班在操作期间发生事故或违章,直接责任人在管理人员。

3.11.车间及值班建立建全违章、事故及不安全行为台帐,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违章、事故及人的不安全行为记录。对于施工单位实行实行有票作业,对于施工项目要求具有应急预案。

3.12.车间要建立健全种类事故应急预案,以计算机网络的形式下发到值班,使车间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

3.13.车间安全委员会的人员对全年生产工作作安全风险抵押,抵押金为1000元/年,值班长500元/年,保证全车间不发生一起生产、安全、设备及工艺事故。由于人为原因,没有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生产管理规定导致装置发生一起报厂级、车间级事故,否决其风险抵押,如果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报厂级、车间级事故,车间给以300%的返还。

4.权限范围

4.1车间主任、书记:全面负责车间安全生产、各类事故的调查和裁决权。

4.2生产主任:

4.2.1负责装置安全生产、协调各工段间生产管理及与外界的联系。

4.2.2安排每周每月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协调好工艺与设备的控制与维修。

4.2.3积极参预与车间发生事故调查,严格生产管理,对威胁到安全的任何因素,有权进行制止,同时有权协调技术与设备部门,制定好严格的规程并讨论实施,确保安全生产。

4.2.4按照车间规定做好每周的安全检查,协调好各值班的安全生产。

4.2.5严格各项管理规定,对于值班发生的任何事情,督促值班写书面材料交于安委会。

4.2.6与车间安全工程师总监每月组织一次安委会,对本月发生的各类事故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发现的各类隐患进行讨论并上网通报结果。

4.3.设备主任:

4.3.1严格车间的设备管理制度,杜绝发生由于人为原因而导致的设备事故。

4.3.2合理安排静、动设备检修和抢修,尤其设备抢修计划,包括时间要求、安全规定,严格按照设备检修规定执行票证管理,杜绝无票作业,保证检修安全。

4.3.3做好三大机组及关键运行设备的特护活动,做好特护记录,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帐。对于导致装置停工(主要是指**停止外采)的各种因素,要求各值班及技术人员作为重点检查项目并做好记录,同时要求技术组对这些影响因素要有规定及指标,并且要有处理方案。

4.3.4严格现场区域管理,坚持日检制度,杜绝现场跑、冒、滴、漏,安排好各值班的付班管理。

4.3.5每月做好静动设备的检修计划。

4.3.6监督管理好技术员的日检工作。

4.4.工艺主任

4.4.1严格工艺管理,杜绝发生由于人为原因导致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

4.4.2实施计算机管理工艺指标,取消操作记录,全面实现工艺管理自动化。

4.4.3抓好车间职工培训,按照车间培训计划及管理制度,组织好培训工作,做好班组人员轮岗培训安排。

4.4.4组织技术组人员搞好工艺指标管理,坚持日检制度,严肃工艺纪律,对关键操作必须有书面规定,做到任何操作都有章可循。

4.4.5组织好技术组人员、设备组人员搞好培训以及教材修改和充实工作,进一步完善车间技术资料,对于导致装置停工(主要是指**停采)各种因素必须要求各值班及技术人员作为重点检查项目并做好记录,同时车间要求技术组对这些影响因素要有规定及指标,并且要有处理方案。

4.5.安全工程师

4.5.1组织车间做好每周工艺、设备、安全大检查,坚持日检制度,对全装置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4.5.2按规定(每周)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保证消防设施100%完好。

4.5.3与生产主任一起负责组织安委会成员对每周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总结,并按时(每周)下发事故及违章通报,一月组织一次安委会对本月发生的各类事故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发现的各类隐患进行讨论并上网通报结果,严格按

照事故违章考核规定执行。

4.5.4组织好各值班长的安全工作,定期检查班组安全台帐,定期开展车间及值班应急演练。

4.5.5做好每天各种类票证的监督管理工作,杜绝无票作业的现象,严格按照认证标准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做好现场动火项目的安全的检查,确认工作,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车间违章的划分与考核

车间对于各类违章事故的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行杜邦安全理念。

1.违章的划分与考核

原则:对于发生任何违反**厂、**车间管理、工艺、设备及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

2.违章的内容

2.1.劳动纪律:

2.1.1上班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15分)。半小时到一小时(-30分)。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2.1.2工作时间内脱岗、串岗。(-30分)

2.1.3上班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含自考、成人)。(-15分)

2.1.4上班期间利用电脑玩游戏、聊天等非工作性质的事件。(-15分)

2.1.5员工上班考勤表不签到或晚签。(-5分)

2.1.6对车间利用车间网络发布各项工作安排、通知、工艺指令,因未及时浏览、安排,而耽误工作、会议的现象。(-10分)

2.1.7不按时按车间要求巡检挂牌(签字)、巡检牌(记录本)不全(-30分)

2.1.8不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15分)

2.1.9工器具、各类记录、台帐、餐具、安全帽、通讯器材等不执行定置定位制度。(-15分)

2.1.10违反各种考试纪律的行为。

2.2.生产管理:

2.2.1虚报生产数据。。

2.2.2车间事故发生后10分钟内不汇报事故情况.,瞒报事故真相。

2.2.3违章指挥,擅自操作公用工程系统界区头道阀。

2.2.4不听从车间工作安排,造成系统波动。

2.2.5违反车间火炬排放管理规定。

2.2.6违反车间节能管理规定。

2.2.7车间交代工作任务没有客观原因未及时完成,车间每周安全检查存在的问题无客观原因没有按时整改。

2.2.8拒绝接受和执行正当合理的各类指令。

2.3.设备管理:

2.3.1对用电票审核不严、未签字确认就使用临时电。

2.3.2检修作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不全,《检修作业票》的签发不符合有关规定。

2.3.3设备运行期间,安全阀的前后手阀必须保持全开。

2.3.4管线、设备超温、超压运行。

2.3.5联锁票填写不全、审批不全。(-15分)

2.3.6未按规定做好仪表联锁的管理,联锁的摘除和恢复未按规定执行。(-15分)

2.3.7机泵润滑台帐、加换油纪录不齐全、完整。(-15分)

2.3.8润滑器具未齐全、完好、清洁,专油未专用。

2.3.9未严格按润滑管理制度执行“五定”、“三过滤”。

2.3.10未按要求进行加换油,冬夏用油要及时更换。

2.3.11班组现场机泵的润滑管理,油视窗、油杯不能保持清洁,油位不符合要求。

2.3.12润滑油的储存保管不符合车间规定。(-15分)

2.3.13装置区域内废料、剩余料等各种杂物堆积。(-15分)

2.3.14班组未经车间同意,拆除机泵联轴器护罩。(-15分)

2.3.15未按车间设备管理规定,备用设备没有备用,油杯缺油。

2.3.16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

2.3.17由于巡检不到位,设备缺油造成设备损坏。

2.3.18由于巡检、操作不到位,造成设备冻坏。

2.4.安全环保管理

2.4.1违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2.4.2车间现场监护人没有落实现场安全措施就允许作业的行为。

2.4.3操作人员及其他人员进入装置现场劳保穿戴不合格的行为。

2.4.4没有接到生产指令,外操乱动正在生产的阀门、仪表、电源开关、闸刀、消防设施的行为。

2.4.5危险化学品的存贮、装卸、运输、发放、使用以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没有执行公司程序文件规定。

2.4.6违犯《安全生产禁令管理规定》的行为。

2.4.7违反《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2.4.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或氮封作业未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2.4.9未按车间消防气防管理规定,私自打开气防柜。

2.4.10装置异常排污未及时申报,没有按照规定,在装置内乱排乱放。

2.4.11废渣排放未填报废渣排放申报单。

2.4.12违反车间票证管理,无票作业。

2.5.现场工艺操作

2.5.1未按照车间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造成生产波动。

2.5.2没有严格执行工艺卡片的指标,对关键参数没有及时监控调节。

2.5.3裂解炉火嘴未调好,火焰扑炉管,造成炉管局部热强度过高,氧含量为零,炉膛正压,裂解炉烟囱冒黑烟。

2.5.4现场操作使用非防爆工具。

2.5.5现场操作将油气现场排放。

2.5.6现场操作监火人擅自离开动火部位。

2.5.7现场操作流程确认不清楚,操作错误。

2.5.8现场操作系统置换不彻底,造成物料泄漏。

2.5.9dcs操作时未按时巡检,不观察画面,计算机出现屏保画面。

2.5.10未经车间领导同意,在未作预案情况下,违章指挥,系统测爆不合格,强行打/抽盲板,有机物含量不合格时进行作业。

2.5.11违反机泵加油管理规定。

2.5.12现场作业没有配戴防护用品或者防护用具失效。

2.5.13巡检质量差,没有进行盘车和润滑等检查。

2.3.违章的考核

2.3.1对于违章现象,经车间确认,考核当事人月奖30%,同时纳入班组劳动竞赛管理规定考核。

.3.2对于值班,重复发生类似违章,当事人加倍考核,同时班长20%,值长30%。

2.3.3对于每个值班,当月不发生一起违章,车间对值班嘉奖1000元。一季度不发生一起违章,车间对值班追加嘉奖1000元。对于各值班,如果一个季度不发生三大机组停机事故(包括各种原因),一次性嘉奖1000元。

2.3.4对于每个值班,如果当月发生一起违章,按照车间劳动竞赛管理规定考核。

2.3.5对于发生任何违章的现象,值班长必须按车间事故/违章上报程序,以书面形式上交到安全委员会。对于值班发现的违章现象,值班上网公布,每月一次,车间不考核,值班内部考核,在班组奖金考核中体现。如班组隐瞒,取消当月班组劳动竞赛资格,按车间级事故处理。

三、车间事故划分与考核

1.车间级事故

事故划分:

车间级事故分为内部车间级事故和报分厂级车间级事故。

定义:

内部车间级事故:由于违章及没有按照车间工艺、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整个系统波动、造成安全阀启跳、物料反窜及设备损坏等,包括已给车间生产造成影响的未遂事故,

报分厂级车间事故:车间发生的事故给车间安全生产造成影响,并且有**厂定性,下发事故通报,进行处理的事故。

2.事故内容

2.1车间级事故内容

2.1.1油罐、水罐切水作业及地罐、火炬罐,油罐装车时现场离人,造成物料泄漏。

2.1.2现场排放1千克以上物料(在未经许可情况下)。

2.1.3进入容器、下水井等密闭危险场所未办特殊作业票或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者。

2.1.4现场进车未办通行证,动火未办火票,高空作业未办作业票者等造成事故发生或事故未遂。

2.1.5工艺物料线拆、卸盲板、换垫子末置换、测爆者。

2.1.6因人为因素导致物料跑损、安全阀启跳不回座等,对装置造成影响。

2.1.7由于操作原因引起下游停产,主要是**、丙烯污染、外送系统调节不当。

2.1.8因操作原因,污染产品。主要是**、丙烯、加氢汽油三种产品,包括**塔、丙烯塔污染。

2.1.9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

备注:对于关键设备,如果带病工作,必须由车间上报有关处室及领导同意,并由相关维修单位共同监护才能带病工作,当班监护。对于一般有备用设备的设备,如果出现异常,设备员必须切换,对故障设备坚持维修,不许让值班监护运行。设备出问题,设备员负主要责任。

2.1.10由于误操作导致下游装置停工及对全厂水系统造成波动。

2.1.11没有按照车间要求及操作规程进行违章作业而造成人员受伤。

2.1.12由于人为原因,导致系统波动而放火炬,包括人为原因造成关键设备停机。

2.1.13没有按照车间要求及操作规程进行违章作业而导致物料互窜,影响平稳运行。

2.1.14没有按照车间要求对所承包的区域进行防冻工作,导致管线及设备(包括伴热)冻裂或冻坏。

2.1.15车间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班组违章及事故。

2.1.16班组发生的违章操作未及时汇报,谎报隐瞒事实真相。

2.1.17对于**厂劳动纪律检查查出的各类问题。

2.1.18车间劳动纪律检查发现的睡岗、脱岗等严重违纪现象。

2.2报分厂级车间事故

由**厂界定的车间级事故。

2.2.1单位发生员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损失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2.2.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事故。

2.2.3一次事故造成跑损物料在1吨以下(含本数)的事故。

2.2.4―次事故造成1套生产装置停产且影响日产量50%以下。

2.2.5因操作原因,造成冲击污水场或生化处理系统停运的事故。

3.车间级事故考核

发生一起内部车间级事故,经车间安委会讨论后,当事人100%月奖,班长50%月奖,值班长40%月奖,技术员40%月奖,主管领导30%月奖,主任、书记100元。

发生一起报分厂级车间级事故,经车间安委会讨论后,当事人300%月奖,班长200%,值长150%,技术员100%,主管领导100%,主任、书记300元。

班组发生一起报分厂级车间级事故,取消值班全年评先资格。如果发生两起车间级事故,取消值班及值班个人全年评先资格。

对于**厂劳动纪律检查查出的各类问题,严重影响车间形象,车间将按照一起报分厂级事故处理。

四、分厂级事故

由上级部门界定。

1.事故内容

1.1职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的1~2人轻伤事故。

1.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含本数)的事故。

1.3―次事故造成跑损物料在1吨~5吨(含本数)的事故。

1.4―次事故造成1套生产装置停产:且影响日产量50%(含本数)以上的事故。

1.5造成下游2套(含两套)以上装置停工的事故。

1.6由于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且万元以下(不含万元)或污水场受到冲击造成生化处理系统停运3天以内的事故。

2.考核办法

公司下达处理决定后,除上级处理意见,经车间安委会讨论,当事人待岗,半年不得奖,班长、值长、技术员3个月不得奖,主管领导2个月不得奖,主任书记由公司处理决定处理。

五、公司级事故

由上级部门界定。

1.事故内容

1.1一次事故造成轻伤3~10人或重伤1~2人的事故。

1.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30万元(含本数)的事故。

1.3一次事故造成跑损油料在5吨~10吨(含本数)的事故。

1.4―次事故造成2―3套(含3套)生产装置停产且影响日产量50%以上的事故。

1.5由于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且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或污水场受到冲击,造成生化处理系统停运3天以上,且总排废水排放不合格的事故。

2.考核办法

公司下达处理决定后,除上级处理意见,经车间安委会确定,当事人、技

术员、值班长、班长下岗一年,不得奖,主管领导半年不得奖,主任书记由公司处理。

六.报股份公司事故

由上级部门界定、处理。

1.重大事故

1.1―次事故造成轻伤11人以上(含11人)的事故。

1.2一次事故造成重伤3人~10人(含10人)的事故。

1.3―次事故造成伤亡1人~2人的事故。

1.4―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的事故。

1.5一次事故造成3套以上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的50%(含本数)以上的事故。

1.6―次事故造成跑损物料10吨至50吨(含50吨)的事故。

1.7一次事故造成泄漏危险化学品10吨至50吨(含50吨)的事故。

2.特大事故

2.1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1人以上(含11人)的事故。

2.2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2.3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以上的事故。

2.4一次事故造成漏油50吨(不含本数)以上的事故。

2.5一次事故造成泄漏危险化学品50吨(不含本数)以上的事故。

3.考核办法

第14篇 工厂消防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第15篇 公司工厂车间生产线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一、 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电气线路使用中的基本要求

⑴使用电气线路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应定期检查。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要及时更换。

⑵不准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到作为保护线用。

⑶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

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严禁将插头(座)内保护接地给予工作中性线连接一起。

*用电设备基本安全要求

⑴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

⑵电器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⑶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应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电缆或护套软线做电源线,同装设漏电保护器。

*电器火灾的预防

⑴正常使用时会残生飞溅火花、灼热飞肖或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用电设备,如电砂轮、电锯、电热炉等应远离易燃物质或采取相应的密封、隔离措施。

⑵当发生电器火灾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使用相应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⑶用电设备应安装合理容保险装置,禁止用捅死或铁丝代替保险丝。

二、 电气设备使用和维保安全

*对电器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

⑴电器作业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⑵电器作业人员作业时,应正确穿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⑶非电工禁止从事电器作业。

*带电作业安全要求

⑴带电作业,拆线时,先拆相线后拆零线;接线时,先接零先后接相线。带电作业段街道显示,不许带负荷操作。

⑵不得再有导电粉尘、易燃、易爆、高温、特潮湿环境下带电操作。

⑶断接导线应用绝缘布包好。

*按要求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

⑴在变电所(室)内、送电的开关、隔离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有电危险”等警示牌。

⑵再用电设备的控制柜、控制线路开关的操作手柄上,根据使用内容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小心有电”等标示牌。

⑶在变(配)电所外悬挂“配电重地,闲人免进”的标志牌。

*长期不使用的电器设备,使用时的安全要求

⑴长期停用的电器设备重新使用时,应进行电器安全检查。用500v摇表进行绝缘检查,如绝缘电阻小于规定值,应修理合格后,方可使用。

⑵使用前,应做空载试验,听声音是否正常,又无异常发热部位和气味,转动是否正常,正常后再使用。

三、 电动工具及照明设备安全

*携带式、移动式用电设备的安全要求

⑴携带式、移动式用电设备,适用前必须进行外观和电器绝缘检查,保证完好。

⑵用电设备应有连接接地保护的插头、插座。如单相三孔和三项四孔插头、插座,其一孔为保护接地用,禁止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⑶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启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爆炸、火灾危险场所照明设备安装要求

应作防腐处理。

⑶照明灯具按章高度:室内距地面不能低于2m,室外2.5 m,厂房内2.5 m

⑷存放易燃、可燃物品竖直上方、不能安装照明灯具

四、照明器具安装使用的安全要求

⑴.照明器具必须设专用保护零线并接到熔断器前面的零线上。

⑵照明器具外壳的保护接零线应单独与中性线相连。不能够将多个照明电器具的外壳保护接零线串联后与中性线相连。

⑶行灯、机床、工作台等局部照明应使用36v安全电压;在特别危险场所,如在金属容器内或超市场所照明应采用12v安全电压。(单位内)

4.触电急救的方法

*将触电电人脱离电源时的注意事项

⑴.救护人不得直接用手或金属及潮湿得的物件作为救护工具。

⑵防治触电人脱离电源后,发生二次伤害事故。

⑶如事故发生夜间,应迅速决临时照明问题。

⑷迅速将触电人脱离危险区,抬至通风干燥处立即进行抢救,并及时通知医护人员。(是120中心么请火速过来抢救这又一个触电的伤员!)

*使触电人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

⑴迅速断开开关火拔掉插头,切断电源。

⑵用绝缘钳或干燥的木柄斧子等切断电线,断开电源。

⑶用绝缘 物品使触电人脱离电源。

*根据触电人的具体情况,迅速采用心肺复苏对证施救。

⑴当触电人呼吸停止时,应采用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

⑵当触电人心脏停止时,应采用胸外心脏技压法。

电器设备的安全防护

*电器设备遮拦和阻挡物的种类

⑴固定式防

护。配电装置设遮拦、导闸等开关设罩盖,母线设护栏等。

⑵临时性防护。电器设备检修工作是应设临时性防护这栏等装置。

⑶移动是防护。天车设移动的天车滑线防护装置。

⑷户外变电装置应装设围墙,高度应大于2.5 m。

⑸凡用金属材料制成的屏护装置,为防止意外造成触电,必须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

*电器设施、防护遮拦和阻挡物的安全要求

⑴防护装置不能直接与带电体接触,应有足够的强度。

⑵防护装置应设板状屏护或网眼屏护。

⑶室外地上变压器,以及安装在车间或公共场所便配电装置、均设遮拦或栅栏做防护。

1. 易燃易爆场所用电安全

*电器设备的安全要求

⑴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暴、防潮仿腐的要求。

⑵电器设备的外壳,应采取保护接地措施。

⑶易燃易爆场所应设导除静电的装置。

*电气线路的安全要求

⑴导线和电缆芯线的电器连接都应可靠压接。

⑵易燃易爆场所的电器导线应穿镀锌铁管保护。

⑶根据用电设备的负荷,合理选用导线,随时检查线路负荷情况,适当减少线路中的负荷。

⑷电缆导线通过的墙空洞应密封良好。(要经常地进行检查、电缆线过墙眼的密封情况不能有泄漏。)

*变配电室的安全要求

⑴易燃易爆场所不应设置变配电室,如需要设置必须为正压室。

⑵变电室的门应向外开,门、窗、必须通向非易燃易爆场所,并保证室内通风良好。

⑶变配电室的门、窗应设防小动物钻入的措施,门设门坎,墙应无孔洞,窗户应安装铁丝网,门、窗应有预防雨水侵入的措施。

⑷配电室内的照明应完好,并配备应急照明设施。

⑸变配电室内的电缆沟踏板应齐全无破损

⑹通入易燃易爆场所的电缆沟应添沙,防止易燃易爆气体侵入造成火灾或爆炸。

⑺配电柜前应配备和各绝缘胶垫,保证绝缘良好。

第16篇 棉花加工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棉花加工厂(以下简称棉厂)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国务院批准颁发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结合棉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棉厂安全消防工作必须依靠群众,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当地消防部门的监督。

第三条 公安消防部门要将棉厂作为消防保卫的重点,督促落实消防措施。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供销商业系统的棉花加工厂(轧花厂、絮棉厂)、棉花仓库,棉花露天货场,棉花转运站,棉花收购站国营农垦、兵团系统的棉厂;同时适用于乡镇、农民个体或联营的棉厂。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棉麻公司和棉厂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做到及时研究、布置和检查,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和奖惩。

第六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和棉麻公司必须有一名领导分管棉花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了解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棉厂要组成以厂长为首的安全委员会(或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安全消防工作,其中有一名分工安全工作的厂长参加专门管理,检查日常安全工作,消除不安全因素。厂长及消防人员必须熟悉安全业务知识,学会消防指挥技术。

第八条 棉厂要有健全的义务消防组织。凡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职工都要编入义务消防组织,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各种专业消防组。义务消防队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消防规章制度,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器材,扑灭初起火灾。由消防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小组,专管消防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和使用。并负责义务消防队的技术训练。

第九条 棉厂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厂、班组、岗位三级负责制。

一、棉厂负责人和分管防火安全负责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消防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指示。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4.划分防火责任区、责任车间、仓库、堆垛、指定区域、车间、库、垛防火负责人。

5.及时指导对消防器材设备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

6.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并做好对新职工、临时工和外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7.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8.领导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的工作,加强管理教育,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和演习。

9.组织和带领职工、警卫、消防人员进行护厂值班和夜间巡逻。

10.组织制订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追查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11.负责对消防有功和失职人员实施奖惩。

二、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

2.组织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及时制止违章行为,落实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火险隐患情况。

4.具体安排值班、巡逻工作。

三、岗位防火负责人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或向领导提出改进意见。

2.做好交接班过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组织本岗位职工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检查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彻底清扫落地棉、飞绒、尘杂、垃圾等易燃物,保持工作场所清洁。

3.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定期组织本岗位职工维修保养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

4.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并参加扑救,保护好火灾现场,如实地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的情况。

第三章 宣传教育

第十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棉麻公司和棉厂要把对职工、群众的防火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并主动同当地居民搞好联防。

第十一条 要充分利用壁报、黑板报、有线广播、训练班、大字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主要内容是:

一、国家和公安消防部门制订的有关消防法规。

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条例、规定、制度等。

三、棉花消防业务和养护知识。

四、消防安全和棉花养护的经验及典型事故案例。

第十二条 对生产旺季招收的季节工,要严格按照《棉花加工厂用工办法暂行规定》的要求,择优录用。进厂前必须进行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挑选责任心强、纪律性强、体力能适应棉厂工作的青壮年入厂。开工前要组织职工特别是季节(临时)工人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安全和法制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学习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结合分配的工种边操作、边表演、边讲解,并经过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位。

第十三条 安全教育要制度化。棉厂每月要确定一至两天为“安全活动日”,分析安全情况,学习有关规定、文件和消防知识,解决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消防工作的重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义务消防队在开工前和加工中期要进行消防演习。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考核。

第十四条 要向外来人员宣传防火安全知识和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

第十五条 发生火灾后,要适时召开现场会,进行现场教育。

第四章 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和棉麻公司要对棉厂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省(市、自治区)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地市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县至少每季检查一次,要实行棉厂月检查,班组日检查,消防安全员随时检查的制度。

第十七条 每次消防安全检查都要有记录,并明确整改的措施、期限和负责人,整改后要作整改记录。对暂时无力整改的重大火险隐患,要制订临时安全措施,列入整改计划。公安消防部门对棉厂的检查情况要记入重点单位的防火档案。

第八条 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要根据实际需要,对重大火险隐患,向棉厂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第五章 建筑管理

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棉厂厂房、仓库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乡村和农民的棉花仓库(以下简称棉库)必须符合《农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条 棉厂的生活区应与生产区、储存区分开,各区之间设墙分隔。

第二十一条 棉库不得作为它用。露天货场内不得搭建其他房屋。

第二十二条 电瓶车充电室、机动车库和油库,必须建在储存区外的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仓库、货场的设置。

一、储存区宜设在厂内加工旺季季风的上风方向,以尽量避免烟囱等火星随风飘落。

二、仓库建筑应该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但屋顶承重构件和外墙均为非燃烧体时,可不受此限。

三、每幢仓库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单层库为6,000平方米,每1,500平方米要设防火墙。

四、每露天货场总贮量,如超过5,000吨宜分设堆场,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为30米。

五、露天货场每个棉垛的占地面积不应超过150平方米。

六、露天货场堆垛必须分组。每组不应超过8个棉垛,垛与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4米。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七、露天、半露天堆场的棉垛与其他堆场、建筑、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八、棉库区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第二十四条 棉库、露天货场周围要经常清除垃圾、杂草、落叶等物,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物。储存区下水道必须保证畅通。

第二十五条 棉厂内必须装置避雷设备。

第六章 车间生产

第二十六条 棉厂必须采用能够清除特殊杂质的工艺和设备,要利用气力输送落杂、磁铁、清花机、人工挑拣等多项技术及管理措施,保证将易产生火星的特殊杂质、火柴、石子、砖头、瓦片、铁丝、铁片等在进入轧花机工作厢前排出。

第二十七条 要健全加工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使用的制度。按照标准检修机器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机器运转中摩擦起火。

第二十八条 机器设备的传动、转动部分必须设置安全罩、安全架,并尽量做到密封。地沟盖板必须配齐,安全牢固。车间要设工具箱,工具不得乱放,并保持整洁。防止落棉、尘杂缠绕转动部位引起升温和工具等硬质物件掉入地沟碰撞和摩擦起火。

第二十九条 在生产过程中,打包车间应边生产边运棉花,存放皮棉不得超过200市斤。下班后打包车间不准存棉也不得有落棉及其他物件。

第三十条 进入车间的工人身上不准围、披裹包皮布,不准戴手套,不准穿高跟鞋、拖鞋、钉铁掌的鞋。女工的发辫不得露在外面,不准蒙头巾、戴围巾,必须戴工作帽,以防人身事故和铁掌碰擦引起火星。

第三十一条 当班工人上班前必须认真检查主机及传动设备。生产中做到勤听、闻、看、摸,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下班后必须彻底清理轧花机,剥绒机的工作厢,清除厢内的一切特殊杂质,彻底打扫工作现场,搞好交接班。对不使用的车间(包括下班后不接着开工的车间)、仓库必须认真检查后切断电源,关好窗,锁好门。

第七章 储存保管

第三十二条 棉花实行专仓堆存,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棉厂储存区应划分籽棉货区、皮棉货区、棉籽货区、棉库区。

第三十三条 成包皮棉入库前,必须在收、发货区观察二十四小时以上,并派专职或义务消防人员监护。

第三十四条 棉花入库前要进行认真检查,如发现火种、水湿霉烂、变质、油渍、包装破损等异状,要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 堆垛要垫好垫基,露天货垛要堆人字顶,并封盖严密。垛底必须通风,以防潮湿霉烂。

第三十六条 堆垛时包要放平,一般不得竖放,上下层应交叉压缝。露天堆垛,垛高不得超过8米,库内堆垛,垛高距房梁不小于1米。

第三十七条 库内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其他通道不小于1.5米,垛距墙不小于0.5米,距柱不小于0.2米。

第三十八条 储存区及库内通道上禁止存放任何物品。装卸、搬运工作的现场和通道要保持整洁、平坦。

第三十九条 装卸、堆垛、卸垛作业结束后,要对储存区和站台进行彻底检查,排除异常情况。新堆的垛,在二十四小时内要加强巡回检查。

第四十条 棉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非保管人员随便进入,如确需设办公室时,必须用防火墙隔开,防火墙上不得设门窗。

第四十一条 要加强棉花养护工作。堆垛要及时封顶,要定期测温,下雨前后必须查库。要根据天气变化对棉花温、湿度的影响,适时采取通风或倒垛措施,防止霉烂变质。皮棉、籽棉、棉籽垛的温度超过38℃或籽棉水分超过12%时要及时处理。

第八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二条 棉厂除生活区及指定的吸烟室外,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信号弹。

第四十三条 严格门卫登记制度,收留一切进入生产区和货区人员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四条 运输棉花的车、船上严禁烟火,在厂外运输时必须用蓬布封盖严密,并配备灭火器材。车辆进入厂区前,棉厂要有专人检查,严防将火种带入厂区。

第四十五条 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装置防火帽(或熄火),并不准进入棉库。

第四十六条 进入厂区的蒸气机车必须装置防火罩,并要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厂区停留或清炉。

第四十七条 进入棉库的电瓶车、铲车、叉车及上垛用的吊车,必须有防止打出火花的安全装置。

第四十八条 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棉花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棉花。任何车辆都不得在货区和棉库内停放和修理。

第四十九条 原则上不准在生产车间、货区、仓库及附近烧电焊。在生产车间、离储存区30米以内需要临时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保卫部门审查,报告厂部研究批准,将作业场所附近的机器设备、地沟等处的油污、棉绒及飞绒清扫干净,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派专人在场监护。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得落下火种。有风(五级以上)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第五十条 在棉厂的维修工房安装和使用火炉,必须符合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经防火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领导批准,指定专人看管,备足灭火器材,做到人离火灭,对厂内各种用火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

第五十一条 不准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炉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炉内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火炉烟筒不准顺向货区安装。

第九章 电源管理

第五十二条 棉厂生产区、储存区与生活区的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按照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和维修。

第五十三条 棉厂用电线路应采用地下电缆。车间、货场的电线,一律改用暗线,不用明线。老化的和安装不合要求的电线,必须更换。

第五十四条 车间照明必须用有防护罩的灯具和壁开关,不得使用无防护罩的灯具和拉线开关。露天货场的照明灯杆距棉垛不应小于杆高的1.5倍。电灯应有防雨措施。货场使用吊车后必须加接地线,以防雷击。

第五十五条 棉库内禁止安装电器设备,如需临时照明作业,应采用橡皮电缆工作灯、工作灯要加防护罩,插座必须设在库房外,用完后及时拆除。

第五十六条 棉库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储存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领导批准。使用后应及时拆除。

第五十七条 储存区的电源应当设总闸和分闸,每个库房应当单独安装开关箱,开关箱应当设在库房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五十八条 在储存区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撞击、碰砸和车轮辗压。

第五十九条 打包机、上垛机等设备,不得使用倒顺开关,必须改用离合器或电磁开关。车间及货区原则上不得装设熔断器、闸刀开关及插座,如确需装设,必须加有防火密封装置。储存区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六十条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车间的保险丝装置要有防护罩。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第六十一条 对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应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对避雷装置也必须经常检测,维修。

第十章 消防设施

第六十二条 棉厂,棉花仓库,露天货场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消防给水的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供水。

其中棉厂应设置应急用的消防蓄水池和水塔,容积不小于下表的要求:

工厂规模消防蓄水池-容积立方米数量水塔-容积立方米数量

1台型厂402301

2台型厂502301

3台型厂602401

4台型厂802501

第六十三条 固定抽水泵要安装双套设备,一套通向水塔,一套通向管网;同时安装两套动力(电机和内燃机)。棉厂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机动泵。要做到消防泵天天发动,周围出水。

第六十四条 车间、货场、库房要配置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安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严禁移作它用。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棉花短绒及其他物品。

第六十五条 消防车、泵及其它消防器材设备要建立档案。明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缸、消防栓、消防管网、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第六十六条 棉厂应安装消防通讯和信号报警设备。

第十一章 扑救与奖惩

第六十七条 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组织扑救。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六十八条 发生火灾事故后,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十九条 对发生火灾事故。要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消防监督机关又已通知要其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由主管部门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规范、规定执行。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

第七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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