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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工厂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某工厂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1、为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突出对优秀员工的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促进工作绩效改进,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2、创建规范的考核平台,进一步规范、统一、完善工厂考评体系,更好地指引各部门开展考评工作;
第二条 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部工厂各科室人员及各分厂、车间办公室人员。
第二章 考核体系
第四条 考核内容
1、工作业绩(占80%):分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两大项。专项工作是指员工月度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包含临时增加的计划外工作),专项工作考核根据员工月度工作计划完成的进度和质量进行评价。日常工作是指每月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据日常工作完成的质量、进度及相关指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如考核采购员的及时供货率、考核质量主管的质量指标达成情况等)。由于各部门、各岗位工作性质的差异,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所占的比重由各部门自行调节,但比例一旦确定后应在半年内保持比例的稳定性。
2、工作能力和态度考核:考核员工为达到工作目标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以及员工的敬业精神、团队协作精神、执行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等,各分项的考核权重由各部门自行制订;
3、加分项:考核员工创新、自主学习和特殊贡献等方面。
考核内容 权重 综合考核得分
工作业绩 专项工作 80分
两项比例由各部门灵活掌握,但总和为80分不变。
得分=专项工作+日常工作+工作能力和态度+加分项
日常工作
工作能力和态度20分 加分项 3分
第五条 考核方式
采用逐项打分、三级考核的方式,先由员工自主考核,后由直接主管评分,最后由部门主管考核,员工自主考核作为参考,以部门主管考核评分作为最终考核结果。
第六条 考核细则
由于各部门工作性质与工作内容存在差异性,工厂不制定统一的考核细则,只规范考核的主要内容及各部分内容所占的比重,考核细则由各部门自行制定,报管理部会审后执行。
第七条 考核周期
每月考核一次。各部门于每月3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管理部。
第八条 考核流程
下发考核表――员工自主考核――直接主管考核、签名――部门主管考核、签名――员工签名确认。
第九条 考核档案管理
各部门考核结果由本部门自行存档,并将副本上报管理部,由管理部将考核结果汇总、分析后存档。考核档案的保存期为两年。
第三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十条 考核结果等级分布
等级 a b c
参考分数段 95以上 80―95 80以下
意义 优 中 差
分布比例 2 7 1
分值pi 1.5 1.0 0
注:考评结果分a、b、c三个等级,分数段仅供评级参考。
1、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2、为表扬先进,激励后进,考核结果应拉开一定的档次,各部门的考核结果a:b:c的比例应控制在2:7:1范围内,建议在计算各级别人数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
3、为提高员工绩效考核的透明度,要求各部门于每月10日前在部门内部
公布考核结果。
第十一条 绩效提升
1、员工应根据自身考核情况,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绩效改进计划,并采取培训或自主学习的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工作绩效。
2、对考核成绩为c者,须填写《员工绩效改进计划表》(附表三)制定书面改进计划。《员工绩效改进计划表》由所在部门保留,必要时管理部抽查。
第十二条 未位淘汰
员工绩效考核的评定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或岗位轮换的重要参考依据,连续两个月考核结果为c或半年内3次c的员工将被淘汰。
第十三条 员工绩效工资
某员工绩效工资=部门绩效工资总额_分配比例
分配比例=(mi_ pi)/∑(mi_ pi)
mi=某员工绩效工资标准额度(基本工资的20%)
pi=考核结果对应分值
第十四条 提薪与升职
1―12月考核结果有六次以上(含六次)为a,且一年中未出现过c者,工资提升一级,9次以上(含9次)为a,且一年中未出现过c者,则工资提升二级。另外,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升职的重要参考依据,一年内月度绩效考核出现过两次c者,本年度内不能晋升。
第四章考核面谈
第十五条 考核面谈必须及时进行,并贯穿于考核的全过程。通过面谈达到让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优、缺点,并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六条 考核面谈主要由直接主管进行。直接主管每月必须所有属下员工进行面谈;部门主管必须每月与a及c级员工面谈。
第十七条 部门主管应指导绩效考核结果为c的员工编制绩效改进计划,并监督执行;
第五章考核申诉
第十八条 如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直接主管提出,若不能达成共识,可向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主管应从公平、公正、科学的角度,在三天内给予合理的答复。
第十九条 若员工对部门主管的答复仍有异议,则可向管理部提出申诉,管理部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一周内给予答复。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 考核结果上报和公布的及时性、比例分布的合理性、考核档案管理及面谈等将列入基础管理对所在部门进行考核,每出现一项不符合扣基础管理考核分5分,对有时间要求的项目每延期1天扣5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本部工厂管理部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三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附表:
1、员工月度工作计划表
2、员工月度考核表
3、员工绩效改进计划表
第2篇 工厂员工工作证使用管理办法
工厂员工工作证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工作证》的使用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1、工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他人。
2、员工不带工作证不准进厂。
3、员工因岗位调整或职务变更须交回旧证并更换新证。
4、员工不佩带胸卡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遗失本证必须补办并交补办工本费10元。
6、凡辞工或解除合同者,必须将工作证交回人力资源部。
7、本办法自20__年_月_日起执行。
第3篇 工厂员工出勤管理办法
工厂员工出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一)经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
(二)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
(三)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四)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核准者。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自8时至12时正。(主任以上主管上午上班时间为7点50分)。
下午:自14时至17时正。
上述上、下班时间各单位主管可视实际需要及各地区特殊情形呈准总经理调整,但每日实际上班时数不得少于7小时(主任以上主管上午上班时间一律提前10分钟)。住宿公司的值勤人员及负责环境清洁工作的员工,其上班时间另定。
第四条 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第五条 上班迟到在5分钟以内打卡者,为第一类迟到。上班迟到在超过5分钟以后打卡者,为第二类迟到。凡一个月内,第一类迟到三次者,视同第二类迟到一次。凡一个月内第二类迟到三次者,视同旷职半天。
第六条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二次打卡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视同第二类迟到论。
第七条 员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同第二类迟到论。
第八条 员工第一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并送呈有关单位主管,作为平时考核参考资料之一。
第九条 员工第二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除呈报有关单位主管外,每次扣其该月份薪资总额百分之一,充为福利金。
第十条 员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为早退论,上项签注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主管签注为限。
第十一条 员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该月份薪资总额百分之一,充为福利金。
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旷职一天论,并按其情节酌以惩处。
(一)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
(二)有涂改情况者。
(三)故意毁损出勤卡者。
(四)伪造出勤卡者。
如有第一项的情形发生,代打者亦以旷职一天论并同受惩处。
第十三条 员工迟到、早退时间超过一小时者,应即依请假手续办理。
第十四条 总公司、分公司比照本办法实施,若有关系企业设立时亦然。
第十五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呈报总经理核定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