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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管理办法15篇

发布时间:2022-11-18 19:42:12 查看人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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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管理办法

第1篇 (工厂)公司质量管理教育训练办法

公司(工厂)质量管理教育训练办法

第一条 目的

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质量知识及质量管理技能,使员工充分了解质量管理作业内容及方法,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并使质量管理人员对质量管理理论与实施技巧有良好基础,以发挥质量管理的最大效果,以及协助协作厂商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公司所有的员工及协作厂商。

第三条 实施单位

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策划与执行,并由管理部协办。

第四条 实施要点

(一)依教育训练的内容,分为以下三类:

1.质量管理基本教育:参加对象为本公司所有员工。

2.质量管理专门教育:参加对象为质量管理人员、检查站人员、生产部及工程部的各级工程师与单位主管。

3.协作厂商质量管理:参加对象为协作厂商。

(二)依训练的方式,分为以下二种:

1.厂内训练:为本公司内部自行训练,由本公司讲授或外聘讲师至厂内讲授。

2.厂外训练:选派员工参加外界举办的质量管理讲座。

(三)由质量管理部先拟订“质量管理教育训练长期计划”,列出各阶层人员应接受的训练,经核准后,依据长期计划,拟订“质量管理教育训练年度计划”,列出各部门应受训人数,经核准后实施,并将计划送管理部转知各单位。

(四)质量管理部应建立每位员工的质量管理教育训练记录卡,记录该员已受训的课程名称、时数、日期等。

第五条 本办法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2篇 工厂采购原材料管理办法

工厂采购原材料的管理办法

1.原料选购

销售科采购人员必须根据生产的需要和采购计划单要求,按产地、品种、数量(批量)进行采购,未经总经理同意的,一录不准外购。

2.原料验收

2.1采购人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质检员原料的到货品种、时间、来货单位等,知会质检员到场检验。入又特殊情况(如晚上、深夜到货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质检员抽样检验,确保未经检验不得投入生产。

2.2要加强食品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防护和减少途中的损耗。

2.3仓库保管员凭检验报告单进行验收,凡外购原料,质量、数量、重量、包装等不符合要求的,仓管员有权拒绝进仓,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2.4原料进厂检验按照《产品检验管理制度》和《购进原料检验操作规程》执行。

2.5进厂的原料质量和安全卫生应符合其质量和卫生标准要求,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由销售科负责向供货单位提出异议或退货。

第3篇 工厂计量器具校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工厂计量器具的校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对计量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设备的测量精度和准确性,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计量设备的控制(分析天平.计量容器等)

3、职责

3.1质管科负责计量设备的控制和管理,计量设备周期检定计划的编制。

3.2检验员负责计量设备的正确使用及维护保养。

3.3 销售部负责计量设备的采购。

3.4质管科主管负责贵重的计量设备申购审核和周期检定计划的审批。

3.5总经理负责设备购置申请单的批准。

4、工作程序

4.1、计量设备的范围

用于对采购产品、半成品及最终产品检测所用的设备。

4.2、计量设备的购置

4.2.1、使用部门需增添、更新计量设备时,由采购部负责人填写《采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采购。

4.2.2、采购人员按要求进行采购,设备购入后通知质管科按照《进货验证记录》中的内容,对其进行确认。

4.2.3、在确认过程中发现与要求不符或是设备损坏、缺件时由销售部负责向供应商调换。

4.2.4、计量设备经确认后由质管科负责送检,合格后进行登记、编号,进行标识,注明编号、有效期等,并根据使用的地点、位置,写入《生产设施、设备一览表》,统一进行管理。

4.3、计量设备的周期检定

4.3.1、质管科负责制订《设施保养检修记录》,并按其内容组织实施。

4.3.2、 对需检定的设备和即将到期的设备及时送检,由质管科负责联系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并保存检定报告。

4.3.3、需自校的计量设备由质管科制订相应的自校规程,进行自校,并作好自校记录。

4.3.4、检定或校准合格的设备,进行合格标识,并标明有效期;校准不合格的,同样进行不合格标识,经修理后重新校准;对不便粘贴标签的设备,可将标签贴在包装盒上,或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4.4、计量设备的使用、搬运、维护和贮存控制

4.4.1、使用者应按使用说明书或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设备,确保设备的测量能力与要求相一致,防止发生可能使校准失效的调整,使用后要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4.4.2、在使用计量设备前应检查该设备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

4.4.3、对于重大的计量设备,搬运后应重新进行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4.4.4、对于暂时不用的计量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封存申请,质管科同意后予以封存,做好标识与记录;反之,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质管科同意,必要时送上级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并做好记录。

4.5、计量设备偏离校准时的控制

4.5.1、发现计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停止检测工作;并追查使用该设备检测的产品流向,再评价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确定需重新检测的范围并重新检测;质管科应组织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维修并重新校准,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5.2、 对无法修复的设备,经质管科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批准报废或作相应处理。

4.6 、使用的计量设备应存放在适宜的环境里,防止设备遭受雨淋、曝晒,由质管科负责监督检查。

4.7、计量设备的记录保存由质管科收集、保存直至该测量设备报废为止。

第4篇 工厂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厂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定对高压电力线路和高压电缆沟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有关厂和单位。

2、引用标准

《钢铁企业动力管理条例》。

3、职责

本规定由公司设备部组织监督有关单位贯彻实施。

4、电力线路管辖范围划分

所有来自电业局110kv配电站的10kv高压电缆由动力厂负责管理与维护,并负责公司与电业局的电费结算工作。其他电力线路由各所属单位负责管理与维护。

5、管理内容与方法

为了保证钢铁生产正常的进行和供电、输电线路有较高的可靠性和不间断性,特制订本规定。

5.1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同意严禁在线路上私自接火用电。

5.2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不准种植高种树木,凡属危及供电安全的树木必须伐除,一般树木与线路边线距离应持5米以外,如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米时除外。

5.3严禁各种车辆(特别是拖拉机和吊车)碰撞杆塔、拉线、导线和其它供电设备。

5.4禁止利用高压线路杆塔、拉线栓牲畜及绑挂各种物件(如起重吊链等)。

5.5吊车一类机械在架空线路下方围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抬杆、转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5.6不准攀登杆塔,不准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风筝,不准往高压电力线路上投任何物品。

5.7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修建房屋和堆积柴草及易燃、易爆物品。

5.8 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炮、挖沟和取土等作业,如确实需要在高压线附近进行以上作业,必须事先取得供电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5.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以任何借口拆卸、动用高压电力线路的螺丝、塔材和拉线等器材。

5.10 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允许,禁止在杆塔上架各种线路,否则运行单位检查发现时,可以随时断线拆除,并追查责任。

5.11 电缆沟上禁止堆放各种笨重物件,并不得种树,如厂容需要在沟上实行绿化时,遇有电缆检修,电缆维护部门通知绿化部门给予清除,否则因施工需要损坏绿化不负赔偿责任。

5.12 禁止电缆沟当排水沟使用,特别是工业废水带有酸性液体严禁排入,电缆沟最低处应设有泄水井。

5.13 严禁笨重机械如载重车、推土机、大吊车、电铲等从电缆沟上方通过,如确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事先通知供电运行单位,如压坏沟盖、沟帮,应立即负责修理和赔偿。

5.14 新敷设电缆若需利用现电缆沟时,必须经电缆沟运行单位同意后方准敷设。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沟内杂物,盖好沟盖,抹好沟缝。

5.15 施工单位遇有线路及电缆沟影响施工时,应与线路运行单位联系协商解决,如发生主要线路、电缆拆迁,应将方案报设备部审批后执行。

5.16 新架线路时,高一级电压不允许走低一级电压的电杆,必要时应提出方案报设备部审批。

5.17以上规定各厂、单位应严格执行,如有违反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损失的大小,按章赔偿全部修理费用及罚款,罚款由线路运行单位开出清单向违章单位转帐,不准拒付。

5.18外单位在本厂作业时,发生损坏情况,线路运行单位开单向委托外工作业单位转帐罚款,由委托外工单位负责结算。

第5篇 化工厂三剂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催化剂、溶助剂、添加剂(以下简称“三剂”)管理工作,依据公司生产需要,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三剂”供应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公司生产运行处是全公司工艺用“三剂”主管部门。公司机动设备处是全公司水处理用剂及设备润滑油添加剂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审核“三剂”消耗预算指标,审批“三剂”使用计划,确认“三剂”技术协议,逐月控制“三剂”消耗,组织建立“三剂”技术规范,组织进行“三剂”工业应用评审,组织开展“三剂”优化应用等项工作。公司财务处负责“三剂”费用管理。公司电子商务部负责采购“三剂”、平衡库存及价格控制。公司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用剂管理。公司直属企业负责“三剂”进厂质量控制和“三剂”工业应用管理。

第四条 在生产装置(含空分、储运、油品、管网等)投用的“三剂”划归工艺用剂类;在各种水处理系统投用的划归水处理用剂类;在设备润滑油中投用的(如节能抗磨剂等)划归设备润滑油添加剂类。

第五条 在公司主管部门和企业管理部门,分别设置“三剂”管理人员,负责“三剂”具体工作。公司有关部门及直属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制定管理细则,建立管理体系和管理档案。

第三章 管理程序

第六条 预算报批

预算内指标确定,用剂企业依据公司年度排产计划、装置基础设计、装置检修、实际需要、当期公司财务核销价格等,编制提出本企业《“三剂”消耗预算指标申请》,报请公司“三剂”主管部门审核、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三剂”单耗、更换、摊销指标即被确定。(其中偏离设计、器外再生、新增品种指标的核定,先由用剂企业提出《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技术对比、效益评估、用户咨询、供方调查等,报请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公司“三剂”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列入企业《“三剂”消耗预算指标申请》中)。

预算内指标调整,企业拟增加常规用剂预算指标时,需提出压缩预算内其它用剂指标调整申请,报请公司“三剂”主管部门审批、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确认后实施。

预算外指标报批,企业拟增加使用预算外“三剂”时,需提出预算外申请,报请公司“三剂”主管部门审查、公司“三剂”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公司预算管理办公室审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总会计师)、主任(总经理)审批后才可实施。

第七条 计划报批

常规用剂使用计划报批,企业按预算内、外“三剂”消耗指标,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前(进口剂用前6个月),向公司“三剂”主管部门提出下一季度本厂“三剂”使用《申请计划》(格式见附件1),经公司“三剂”主管部门审核并转换编制成《公司“三剂”使用计划审批单》(格式见附件2),报请公司“三剂”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移交公司电子商务部采购。同时移交企业进行erp预留。

非正常用剂类(如,新品种剂、新货源剂、一年及以上长寿命固定床剂、一次置换超百万元间歇加入剂及委托器外再生催化剂等)计划报批,先由用剂企业提交使用《申请报告》,报请公司“三剂”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再由供应商提交使用《推荐报告》和《资质材料》报请公司“三剂”主管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企业提报使用《申请计划》和《技术协议》。计划转换编制、报批、并随《技术协议》移交电子商务采购、移交企业进行erp预留程序同上。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理由、申请用量、供方选择、所属预算、价格对比、用户咨询、适用分析、质量控制、风险及应对措施、污染及防治方法等。

《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推荐理由(含产品用途、性能指标、质量指标、同比优点、适用分析等)、应用原理、应用案例、操作指南、注意事项、目前生产及经营情况等。

《资质材料》除符合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具备下列专业资质材料,即《企业标准》或外商产品质量文件;《用户报告》;《安全技术说明书》和涉危“三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航鉴委发布的军用油用剂许可应用《认证目录》等。

《申请计划》格式内容,同附件1。

《技术协议》内容包括应(试)用目的、应用单元、控制单耗/装填总量、工艺条件、原料杂质限制、质量控制指标、性能保证指标、双方责任、风险承担、损失赔偿、协议有效期限等。《技术协议》是为降低“三剂”工业应用风险,由供需双方提出的特别要求,是“三剂”《采购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技术协议》由用剂企业“三剂”主管部门“三剂”管理人员组织编制,经企业“三剂”主管部门部长、主管厂长及供应商审核后,报公司“三剂”主管部门审查。《技术协议》由企业“三剂”主管厂长与供应商代表签订后经公司“三剂”主管部门处长在首页确认签字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后生效。

企业进行二阶段新品种剂、新货源剂试用前,应随二次《申请计划》同时提报首批剂试用《总结报告》。再次试用、总结达标后,纳入常规用剂管理。

项目用剂使用计划报批,企业装置改、扩建(或科研)等项目投资用剂,由企业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计划,报请公司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公司项目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直接移交公司电子商务部采购。企业项目管理部门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需要向企业“三剂”管理部门移交时,应移交下列资料-工艺基础设计(主要含设计单耗或年用量等部分内容)、项目验收报告、用剂使用总结报告、供方资质材料等。企业“三剂”管理部门接收后,先申请消耗费用预算指标。在提报使用《申请计划》(格式见附件1)时,同时提报费用预算指标公司批件及项目移交资料。公司“三剂”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常规用剂计划审批程序转换、报批、及移交采购。

“三剂”(月)消耗计划报批,企业依据公司计划主管部门提出的《(月)排产计划》及公司《“三剂”消耗预算(内、外)指标》,分解编制、提报《三剂(月)消耗计划》,经公司“三剂”主管部门审核后移交公司计划主管部门纳入生产计划。

第八条 采购管理

公司电子商务部依据《“三剂”使用计划审批单》采购“三剂”和平�库存。

公司电子商务部平衡“三剂”库存的期限,是企业用前一周且已通过进厂质量检测验收合格。

第九条 质量控制

企业编制涵盖范围、技术要求、用途、保管注意事项等内容的《“三剂”技术规范》,并于每两年修订一次。企业按《“三剂”技术规范》或《技术协议》进行“三剂”进厂质量检验和验收。《“三剂”技术规范》通过公司“三剂”主管部门移交公司电子商务部,作为采购工艺用“三剂”依据之一。公司电子商务部采购水处理用剂时,应查验供方必须具有《石油石化用化学剂产品质量认可证书》。

公司电子商务部采购工艺“三剂”的质量,应符合《公司“三剂”使用计划审批单》中的各项要求。且包装完好、数量无缺损、标识(即货品名称、制造厂名、制造日期、净重等)清晰。公司电子商务部负责向企业提供“三剂”供方出厂质检报告、评价报告、进口商检报告等质量单据。

企业凭本企业《“三剂”进厂质量检验验收合格单》或《“三剂”进厂质量让步接收评审单》投用“三剂”。

“三剂”进厂质量检测及验收程序-公司电子商务部以每购进一批“三剂”为单位,向企业“三剂”主管部门提供待检“三剂”的检验通知单1份、加盖保管员红色印章的‘供方质量单据’复印件两份。企业“三剂”主管部门接到“三剂”委托检验通知单后,安排本企业质检部门采样、自行检测或外委检测。采样时,企业质检人员同时检查包装及标识情况。检测结束后,质检部门将“三剂”的质量检验(或验证)数据及包装、标识检查结果一并填入进厂质量检验单据,并与《“三剂”技术规范》或《技术协议》确定的质量控制项目指标一一对照后,在进厂质量检测数据单上注明“三剂”进厂质量‘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质量判定字样,质检人员确认签字并加盖质检部门公章后报企业“三剂”管理部门。企业“三剂”管理部门“三剂”管理人员在《“三剂”进厂质量单据》上注明“同意验收”字样并确认签名。公司电子商务部在企业采样72 小时(外委检测的可适当延时)后,向企业主管部门索取“三剂”进厂质量验收单据两份,其中一份由保管员在发货时移交企业领料人员,另一份存档。必要时,公司电子商务部提供采样用车。

第十条 使用管理

企业应严格按审定后的《操作规程/投用方案/试用方案》正确使用“三剂”,杜绝违规操作。企业应随时对投用“三剂”的质量、性能、数量、方法等进行监控和检查。企业应在使用现场开展“三剂”危害识别及评价工作。企业应按公司排产调整计划和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增加或终止“三剂”使用《申请计划》。

企业改变“三剂”原设计使用配方、工艺条件、注入点、注入量(含停加)等,应通过本企业“三剂”主管厂长审批。企业应严密关注装置计划(或意外)开、停车时对固定床剂的危害,以及开、停车时停加“三剂”(如阻聚剂等)对装置造成的不良影响,并适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企业卸出的催化裂化催化剂,可作为平衡剂再次利用。卸出平衡剂由企业负责包装并委托公司电子商务部临时保管(最大保管量400吨)。

企业应在试用新品种剂、新货源剂前对照《技术协议》等编制《试用方案(包括风险预测及应对措施)》,并在试用结束的一个月内,组织对照技术协议中的使用性能保证指标编制并提交《试用总结报告》。企业应在每次更换投用长寿命固定床剂初期的三个月内组织标定,并对照协议指标编制及提交初期《标定报告》。使用期限结束时,企业编制并提交长寿命固定床剂(含一次置换超百万元剂)的总体应用《总结报告》。

企业应逐月对“三剂”的应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每月2号早8点前向公司“三剂”主管部门提交电子版《“三剂”使用情况月报》。内容包括使用“三剂”基本情况,进厂质量合格率分析、重要用剂使用性能达标分析、单耗对标分析、累计费用同比分析、试用情况、固定床剂更换情况、优化应用情况、问题及记事等。

企业应建立“三剂”日常管理、消耗指标、使用计划、供方资质(专业要求部分)、质量检验、使用规程、消耗记录、应用评审、使用月报、废剂确认、新剂试用、固剂更换、项目用剂接收资料等管理档案。

公司有关部门及企业累计“三剂”出入库量、消耗量的时间界限统一确定为上月25号早8点至当月25号早8点,期间的量记为当月发生量。企业“三剂”主管部门应在每月25日早8点,组织车间盘点当月“三剂”厂内库存并记好《盘点记录》,核查《领料台帐》、确认当月实际领料与当月领料出票的一致性。企业于每月27号早8点前,编制并提交当月“三剂”领用《消耗清单》(格式见附件3),报公司“三剂”主管部门确认后,企业在月末倒数第二天内进行erp投料,公司财务处同时进行费用核销。项目用剂费用,在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

消耗量提报原则,连续加入剂(或一次消耗完毕间歇加入剂)当月消耗量=上月库存量+本月实领量-本月库存量。固定床剂(或可循环使用的液体置换剂)当月消耗量=月分摊量=更换(或置换)总量/预期寿命(月)。分摊量从更换(或置换)投用当月起逐月提报。

公司“三剂”主管部门按公司相关规定,组织企业对在用“三剂”进行年度工业应用评审(暨供应商考核)工作,并将评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增删“三剂”供货来源依据之一。必要时,公司“三剂”主管部门依据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符合实用的选择原则,采用对“三剂”供货来源的生产能力、质保体系控制状态、主要用户应用情况等进行实地调查和委托测试评价等方式,组织筛选和确认各企业使用“三剂”品种、牌号及供货来源。

公司“三剂”主管部门组织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降低主要“三剂”单耗、延长固定床剂使用寿命、采用增效剂、择优选型、国产化、废旧利用等“三剂”优化应用工作。

第十一条 废剂处理

凡列入《公司“三剂”使用计划审批单》内的所有用剂,企业用后需要报废时,由原用剂企业提出报废申请。无价的报请公司“三剂”主管部门审批后,企业上报部门移交本企业质量安全环保部处理。有价的报请公司“三剂”主管部门审批、公司“三剂”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企业移交公司电子商务部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

第四章 检查考核

第十二条 公司“三剂”主管部门,不定期组织进行全公司“三剂”管理工作检查。并依据年度消耗预算指标逐月对企业的“三剂”累计单耗、累计摊销量进行考核,同时列入企业业绩指标月考核之中。

第十三条 公司对由人为因素增加用剂品种、耗量(含降低固定床剂使用寿命)、提高采购价格等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行为,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公司对提高“三剂”进厂质量实际检验率;降低采购价格;降低主要“三剂”单耗、延长固定床剂使用寿命、采用增效剂、择优选型、国产化、废旧利用等“三剂”优化应用成绩显著者,予以嘉奖。

第6篇 某工厂废弃物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适当处理、促进废弃物的减少和再生利用,而规定有关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之废弃物的产生至处理完毕为止的管理。

3 定义

3.1 废弃物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所规定的废弃物,包括工业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3.2 危险废物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3 可回收废弃物

可再资源化的非危险废物。

3.4 不可回收废弃物

无可行的回收手段或不能再资源化的非危险废物。

4 运用方法

4.1 运作体制

4.1.1 管理体制

1) 废弃物处理业务的管理责任部门为管理部。

2) 危险废物由管理部指定专人管理。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废弃物管理责任者。

4.2 废弃物的削减

4.2.1 管理部部选定政府承认之废物回收商,与之签订废物委托处理合同并将废物委托其处理,促进废物回收再利用。

4.2.2 各部门经理选择以下适用的措施以促进排出废物数量的削减。

1) 将废弃物交回收商处理之前,优先考虑公司内回收再利用。

- 纸张的再利用

- 旧文件夹的再利用

- 打印机碳粉盒的再利用(感光硒鼓仍可利用时委托专门业者追加碳粉)

- 木托盘的复用

- 其他措施

2) 部门纳入包装方式的改善(使用周转箱、包装材最少化等)

3) 现地供应商交付物品的包装材、木栈板、不要的箱子由供应商带回再利用

4) 私人物品禁止在公司内废弃

4.3废弃物的分类、保管

4.3.1 管理部在公司内设置必要数量的临时废物回收场所(临时存放场所),并分别设置危险废物、可回收废弃物和不可回收废弃物的交委托商处理前的集中存放场所(最终存放场所),并指定管理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定其管理者。

4.3.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危险废物、可回收废物及不可回收废物进行分类整理后,放入管理部指定的临时存放场所的分类回收箱或直接送至最终存放场所。

4.3.3 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将临时存放场所的废弃物移送至最终存放场所。

4.3.4 保管场所和保管设施的管理

1) 临时存放场所必须明确标识回收废物种类、管理责任者名、回收时间等并进行妥善管理。

2) 危险废物的最终存放场所由管理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存放场所的管理,并在保管场所明确标识出废物种类和管理者姓名。

3) 管理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管理部对废物保管场所/设施进行定期点检,确保设施的完好并符合法定要求。管理责任者要对废物保管存放场所进行经常性的整理、整顿,避免老鼠、蚊子、蟑螂和其他害虫滋生。

4) 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废物的扬散、流失、渗漏、恶臭产生及火灾发生。

5) 废弃物实行分类,集中处置原则,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6)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转移,处置废弃物,特别是有害废弃物。

7) 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8) 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储存、运送和处置。

9) 产废单位、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并制定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方案。

10) 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1) 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12) 危险废物在收集、运送、贮存、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同时向事故发生地环保部门报告。

13)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不得擅自关闭、拆除或者停用;确有必要关闭、拆除或者停用的,必须在实施关闭、拆除或者停用前20日内报所在地环保部门批准。环保部门自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应当作出决定。

5危险废物运输管理

5.1运送危险废物应配专用车辆和工具,没有专运车辆的应当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

5.2设专人负责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严禁使用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运输。

5.3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装载工程土石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公分,两侧边缘低于槽帮10-20公分,其它散体物不得超过槽帮上缘。其它散体物不得超过槽帮上缘。

5.4运输车辆必须按公司管理部门批准的运输线路和时间运输,按接收单位指定的场地倾倒。

5.5 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密封、包扎、苫盖,并将车厢槽帮、车轮清洗干净,保证在运输线路中不泄漏、遗撒、带泥上路。下雨、雪后、道路泥泞时,禁止车辆进出污染道路。

6 记录保管

责任部门对相关废弃物记录予以适当保管。

记录名称

保管部门

保管期限

废弃物处理记录表

管理部

1年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管理部

1年

7 主要相关法规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gb18596-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gb/t16716-1996废弃包装物的处理与利用-通则

gb 15562.2-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8 附件

废弃物分类表

废弃物处理记录表

第7篇 化工厂“三剂”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催化剂、溶助剂、添加剂(以下简称“三剂”)管理工作,依据公司生产需要,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三剂”供应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公司生产运行处是全公司工艺用“三剂”主管部门。公司机动设备处是全公司水处理用剂及设备润滑油添加剂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审核“三剂”消耗预算指标,审批“三剂”使用计划,确认“三剂”技术协议,逐月控制“三剂”消耗,组织建立“三剂”技术规范,组织进行“三剂”工业应用评审,组织开展“三剂”优化应用等项工作。公司财务处负责“三剂”费用管理。公司电子商务部负责采购“三剂”、平衡库存及价格控制。公司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用剂管理。公司直属企业负责“三剂”进厂质量控制和“三剂”工业应用管理。

第四条  在生产装置(含空分、储运、油品、管网等)投用的“三剂”划归工艺用剂类;在各种水处理系统投用的划归水处理用剂类;在设备润滑油中投用的(如节能抗磨剂等)划归设备润滑油添加剂类。

第五条  在公司主管部门和企业管理部门,分别设置“三剂”管理人员,负责“三剂”具体工作。公司有关部门及直属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制定管理细则,建立管理体系和管理档案。

第三章  管理程序

第六条 预算报批

预算内指标确定,用剂企业依据公司年度排产计划、装置基础设计、装置检修、实际需要、当期公司财务核销价格等,编制提出本企业《“三剂”消耗预算指标申请》,报请公司“三剂”主管部门审核、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三剂”单耗、更换、摊销指标即被确定。(其中偏离设计、器外再生、新增品种指标的核定,先由用剂企业提出《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技术对比、效益评估、用户咨询、供方调查等,报请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公司“三剂”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列入企业《“三剂”消耗预算指标申请》中)。

预算内指标调整,企业拟增加常规用剂预算指标时,需提出压缩预算内其它用剂指标调整申请,报请公司“三剂”主管部门审批、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确认后实施。

预算外指标报批,企业拟增加使用预算外“三剂”时,需提出预算外申请,报请公司“三剂”主管部门审查、公司“三剂”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公司预算管理办公室审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总会计师)、主任(总经理)审批后才可实施。

第七条 计划报批

常规用剂使用计划报批,企业按预算内、外“三剂”消耗指标,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前(进口剂用前6个月),向公司“三剂”主管部门提出下一季度本厂“三剂”使用《申请计划》(格式见附件1),经公司“三剂”主管部门审核并转换编制成《公司“三剂”使用计划审批单》(格式见附件2),报请公司“三剂”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移交公司电子商务部采购。同时移交企业进行erp预留。

非正常用剂类(如,新品种剂、新货源剂、一年及以上长寿命固定床剂、一次置换超百万元间歇加入剂及委托器外再生催化剂等)计划报批,先由用剂企业提交使用《申请报告》,报请公司“三剂”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再由供应商提交使用《推荐报告》和《资质材料》报请公司“三剂”主管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企业提报使用《申请计划》和《技术协议》。计划转换编制、报批、并随《技术协议》移交电子商务采购、移交企业进行erp预留程序同上。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理由、申请用量、供方选择、所属预算、价格对比、用户咨询、适用分析、质量控制、风险及应对措施、污染及防治方法等。

《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推荐理由(含产品用途、性能指标、质量指标、同比优点、适用分析等)、应用原理、应用案例、操作指南、注意事项、目前生产及经营情况等。

《资质材料》除符合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具备下列专业资质材料,即《企业标准》或外商产品质量文件;《用户报告》;《安全技术说明书》和涉危“三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航鉴委发布的军用油用剂许可应用《认证目录》等。

《申请计划》格式内容,同附件1。

《技术协议》内容包括应(试)用目的、应用单元、控制单耗/装填总量、工艺条件、原料杂质限制、质量控制指标、性能保证指标、双方责任、风险承担、损失赔偿、协议有效期限等。《技术协议》是为降低“三剂”工业应用风险,由供需双方提出的特别要求,是“三剂”《采购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技术协议》由用剂企业“三剂”主管部门“三剂”管理人员组织编制,经企业“三剂”主管部门部长、主管厂长及供应商审核后,报公司“三剂”主管部门审查。《技术协议》由企业“三剂”主管厂长与供应商代表签订后经公司“三剂”主管部门处长在首页确认签字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后生效。

企业进行二阶段新品种剂、新货源剂试用前,应随二次《申请计划》同时提报首批剂试用《总结报告》。再次试用、总结达标后,纳入常规用剂管理。

项目用剂使用计划报批,企业装置改、扩建(或科研)等项目投资用剂,由企业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计划,报请公司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公司项目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直接移交公司电子商务部采购。企业项目管理部门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需要向企业“三剂”管理部门移交时,应移交下列资料-工艺基础设计(主要含设计单耗或年用量等部分内容)、项目验收报告、用剂使用总结报告、供方资质材料等。企业“三剂”管理部门接收后,先申请消耗费用预算指标。在提报使用《申请计划》(格式见附件1)时,同时提报费用预算指标公司批件及项目移交资料。公司“三剂”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常规用剂计划审批程序转换、报批、及移交采购。

第8篇 工厂生产过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工厂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

1、目的

对与生产过程有关的各项因素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各生产过程按规定的要求和方法在受控状态下进行,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以保证我厂产品质量长期稳定,鼓励创优质名牌产品理念,经厂长办公室研究批准,特设定产品质量奖惩条例。考核办法和质量奖持钩,由生产、质监部具体考核,月统计、季兑现。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常规产品、定型产品生产过程的控制。

3、职责

3.1生产科(车间)是过程控制的主管部门,负责过程控制的策划,制定生产作业计划,组织实施过程控制,提供工艺配方,技术标准及相关的工艺操作文件,对关键工序过程进行策划,负责生产设备及维修保障,能源供应及生产环境控制.

3.2、质管科负责产品过程的监督。

3.3、供销科负责按规定要求提供生产过程所需的原材料及物品。

3.4、质管科负责对质量有影响的生产人员的培训。

3.5、各生产车间依据工艺文件技术文件规定组织实施生产过程的控制。

4、工作程序

4.1、生产科(车间)负责确定产品加工,包装等生产过程,并对过程控制进行合理策划、制定生产作业计划,对生产过程中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人、机、料、法、环、测、时间、信息八大因素进行控制,使其处于受控状态。

4.2、人员控制

4.2.1、生产科(车间)负责确定生产车间,各工序人员需求及能力配备要求。

4.2.2、质管科负责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使之胜任本岗位工作。对从事检验及特殊岗位,重要岗位的人员还必须进行资格认可,持证上岗。

4.2.2、具体按《人事管理制度》进行。

4.3设备的控制

4.3.1生产科(车间)负责设备,设施的配备,负责水、电、气能源供应保障,负责生产设备及水、电、气设施的检修和保养。

4.3.2、资产负责人应建立“生产设备台帐”和设备档案,主要设备完好率应达到98%以上。

4.3.3各生产车间操作人员遵守设备操作过程,不违章操作,对日常设备设施,爱护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检修。

4.4、原材料控制

4.4.1供销科负责组织提供经验或验证合格的原辅材料、包装及其它物品投入使用加工。

4.4.2、在加工过程中,发现原辅材料、包装的质量问题,就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检验部门鉴定处置。

4.4.3、具体以《采购控制程序》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5、生产操作控制

4.5.1、生产车间按照技术标准,生产技术配方,操作规定等作业文件组织生产,遵守工艺纪律,保持文明生产秩序。

4.5.2、生产车间在生产过程中执行“三检”制即自检、互检、巡检结合,上道工序的产品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保证生产出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

4.6、生产环境控制

4.6.1生产科(车间)负责依据相关的生产现场管理要求,对生产现场工作环境进行规划,控制和考核。

4.6.2各生产车间按《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和企业的相关规定,做好生产环境管理、设备工具及人员整洁和卫生,保持适宜的工作环境,搞好现场生产管理。

4.7过程质量监测

质管科负责对进厂原材料,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及入库成品实施过程监督和检验控制,对关键/重要工序进行重点监控,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4.8关键/特殊工序

生产科(车间)负责对关键/特殊工序的确定和策划,设立关键/特殊工序控制点,生产车间具体管理和实施。本厂配料设立关键/特殊工序控制点,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a.事关键/特殊工序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上岗;

b.操作人员根据关键/特殊工序要求,严格进行操作和工序质量控制;

c.质管科对工序质量进行重点监控,对工序能力和设备能力定期进行鉴定,并保存鉴定记录。

4.9考核办法

4.9.1生产过程中产品合格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奖励当月奖金总额的20%,连续一个季度达到100%奖励季度奖金总额50%。

4.9.2生产过程中产品合格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罚当月全额奖金。出现严重质量事故,除追究经济处罚外,给予降职、降薪、调离工作岗位、直至辞退。

4.9.3生产过程中每道工序不合格品超过计划质量指标10%,除扣除责任人全月奖金外,该部门负责人及所在部门其他人只能拿当月奖金额的50%。

4.9.4生产过程中每道工序不合格品超过计划质量指标50%,除扣除责任人和部门责任人外,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也全额扣罚当月全额奖金。

4.9.5对产品质量生产工艺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产生经济效益,按效益额10%奖励本人。

第9篇 工厂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某工厂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1、为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突出对优秀员工的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促进工作绩效改进,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2、创建规范的考核平台,进一步规范、统一、完善工厂考评体系,更好地指引各部门开展考评工作;

第二条 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部工厂各科室人员及各分厂、车间办公室人员。

第二章 考核体系

第四条 考核内容

1、工作业绩(占80%):分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两大项。专项工作是指员工月度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包含临时增加的计划外工作),专项工作考核根据员工月度工作计划完成的进度和质量进行评价。日常工作是指每月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据日常工作完成的质量、进度及相关指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如考核采购员的及时供货率、考核质量主管的质量指标达成情况等)。由于各部门、各岗位工作性质的差异,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所占的比重由各部门自行调节,但比例一旦确定后应在半年内保持比例的稳定性。

2、工作能力和态度考核:考核员工为达到工作目标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以及员工的敬业精神、团队协作精神、执行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等,各分项的考核权重由各部门自行制订;

3、加分项:考核员工创新、自主学习和特殊贡献等方面。

考核内容 权重 综合考核得分

工作业绩 专项工作 80分

两项比例由各部门灵活掌握,但总和为80分不变。

得分=专项工作+日常工作+工作能力和态度+加分项

日常工作

工作能力和态度20分 加分项 3分

第五条 考核方式

采用逐项打分、三级考核的方式,先由员工自主考核,后由直接主管评分,最后由部门主管考核,员工自主考核作为参考,以部门主管考核评分作为最终考核结果。

第六条 考核细则

由于各部门工作性质与工作内容存在差异性,工厂不制定统一的考核细则,只规范考核的主要内容及各部分内容所占的比重,考核细则由各部门自行制定,报管理部会审后执行。

第七条 考核周期

每月考核一次。各部门于每月3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管理部。

第八条 考核流程

下发考核表――员工自主考核――直接主管考核、签名――部门主管考核、签名――员工签名确认。

第九条 考核档案管理

各部门考核结果由本部门自行存档,并将副本上报管理部,由管理部将考核结果汇总、分析后存档。考核档案的保存期为两年。

第三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十条 考核结果等级分布

等级 a b c

参考分数段 95以上 80―95 80以下

意义 优 中 差

分布比例 2 7 1

分值pi 1.5 1.0 0

注:考评结果分a、b、c三个等级,分数段仅供评级参考。

1、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2、为表扬先进,激励后进,考核结果应拉开一定的档次,各部门的考核结果a:b:c的比例应控制在2:7:1范围内,建议在计算各级别人数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

3、为提高员工绩效考核的透明度,要求各部门于每月10日前在部门内部

公布考核结果。

第十一条 绩效提升

1、员工应根据自身考核情况,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绩效改进计划,并采取培训或自主学习的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工作绩效。

2、对考核成绩为c者,须填写《员工绩效改进计划表》(附表三)制定书面改进计划。《员工绩效改进计划表》由所在部门保留,必要时管理部抽查。

第十二条 未位淘汰

员工绩效考核的评定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或岗位轮换的重要参考依据,连续两个月考核结果为c或半年内3次c的员工将被淘汰。

第十三条 员工绩效工资

某员工绩效工资=部门绩效工资总额_分配比例

分配比例=(mi_ pi)/∑(mi_ pi)

mi=某员工绩效工资标准额度(基本工资的20%)

pi=考核结果对应分值

第十四条 提薪与升职

1―12月考核结果有六次以上(含六次)为a,且一年中未出现过c者,工资提升一级,9次以上(含9次)为a,且一年中未出现过c者,则工资提升二级。另外,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升职的重要参考依据,一年内月度绩效考核出现过两次c者,本年度内不能晋升。

第四章考核面谈

第十五条 考核面谈必须及时进行,并贯穿于考核的全过程。通过面谈达到让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优、缺点,并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六条 考核面谈主要由直接主管进行。直接主管每月必须所有属下员工进行面谈;部门主管必须每月与a及c级员工面谈。

第十七条 部门主管应指导绩效考核结果为c的员工编制绩效改进计划,并监督执行;

第五章考核申诉

第十八条 如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直接主管提出,若不能达成共识,可向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主管应从公平、公正、科学的角度,在三天内给予合理的答复。

第十九条 若员工对部门主管的答复仍有异议,则可向管理部提出申诉,管理部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一周内给予答复。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 考核结果上报和公布的及时性、比例分布的合理性、考核档案管理及面谈等将列入基础管理对所在部门进行考核,每出现一项不符合扣基础管理考核分5分,对有时间要求的项目每延期1天扣5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本部工厂管理部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三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附表:

1、员工月度工作计划表

2、员工月度考核表

3、员工绩效改进计划表

第10篇 工厂部门工作绩效管理办法

×厂部门工作绩效管理办法

1.目的:

采用数据、量化来定期考核评估各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成效,为绩效奖金的发放提供依据,使个人薪资保持合理水平。

2.适应范围:

适用于各生产部门及品检课的管理工作考核。

3.职责

3.1办公室生管负责统计各部门月生产总产量、生产计划达成率、制造不良率。

3.2 生产部负责呈报部门月生产总工时。

3.3物料组(&财务部)负责各部门物料损耗数据的呈报。

3.4品保部(&生产专员)负责各项考核数据的统计汇总。.

3.5经理负责按本办法对各部门进行考核评估。

4.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4.1生产效率30分

4.1.1生产效率计算公式如下:

生产效率=

当月部门总产量

×考核指标× 100%

当月部门总生产工时

4.1.2考核指标各部门分别设定。

4.1.3当月生产效率高于设定值则得满分。每降低1%扣1分。

4.2生产计划达成率20分

4.2.1该项考核内容为各部门派工单、《客户订单一览表》完成情况。

4.2.2生产计划达成以产品最终交付下一工程日期为准。

4.2.3无材料及突发性因素而影响生产计划延期二天内,由经理核定后可视为按期完成。

4.2.4生产计划达成率未满50%,考核为零分。

4.2.5 50%以上每增加5%得二分。

4.3生产品质状况30分

4.3.1该项考核分三个方面:交验(制造)不良率10分、报费重工费用10分、品质投诉退货频次10分。

4.3.2交验(制造)不合格率以品检课检验报表记录为准。允许标准为不良率为2%,凡超过2%每批次扣一分,如属重大损失之不良或不良率超过5%以上则追究责任。扣扣完为止。

4.3.3报废重工费用以《报废申请表》、《重工记录表》为指标,每增加50元则扣一分。

4.3.4品质投诉之相关之责任部门,及被后工程投诉每次扣一分。

4.4物料损耗率20分

4.4.1该项考核以每个自然月发生之刀具、凸轮、圆棒、刀片、手套、洗衣粉等消耗品费用为指标。

4.4.2计算公式:

物料损耗率=

当月部门耗用金额

×考核指标× 100%

当月部门总产量

4.5安全生产与纪律10分

4.5.1以工伤事故记录和厂规厂纪为依据

4.5.2凡无相应违规记录则可评满分。

4.6 5s评比10分

4.6.1以5s每月稽核结果为依据。

4.6.2每月5s稽核80分以下则每低一分扣5分。扣完为止。

4.6.3 5s稽核80分

1.1部门评分100分为及格,员工发基本奖金100元,班长、技术员每分发放200元,课长300元。

2 100分以下者,以上每高2分加1分。

5.5.奖金发放办法员工每1分加发放绩效奖3元、班长、技术员发放6元,课长发9元

5.3得分100分以上者:员工每2分加发放绩效奖5元、班长、技术员发放10元,课长发15元

5.4得满分者则该部门发特别奖金1000元。并由经理授绵旗一面。

第11篇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 上班职工进入车间必须戴好工作帽,头发长过肩的职工必须将过长的头发盘入帽内;操作旋转机床或设备时,严禁戴手套或敞开衣袖(襟)作业,不准穿拖鞋、凉鞋、不准赤脚、打赤膊或系围巾等作业;

2 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防护,信号连接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设备应定人定岗操作,对本工种以外设备,需经车间领导同意,有人指导,掌握要领或技术后方可作业;

3 凡运转的设备不准跨越或横跨运转部分传递物品,不准触及运转部位,不准站在旋转工作或可能爆飞裂飞的物件、碎屑部位正前方进行操作;

4 移动、调整、检查、清扫设备、装卸、测量工作或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机,不准无罩或敞开防护罩开机;

5 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必须在电源开关外挂上'正在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设人监护或采取防止意外接通的技术措施,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非工作人员禁止摘牌合闸;电源开关合闸前应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后方可合闸;

6 新安装的设备,新作业场所及经过大修或改造的设备,需经安全验收后方准进行生产作业;

7 严格交接班制度,重大隐患必须纳入值班记录;末班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清理工作场地;

8 在厂区内道路行走应及时避让运货车辆,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9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部门;

10 全体员工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遵守车间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11 爱护公共财物,机床设备按照设备保养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加油;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减少或避免机械故障发生;

12 做好生产安全卫生,保持厂区、车间、库房的安全,通道畅通。现场物资堆放要整齐有序,稳妥不超高,及时清除工作场地散落的铝、铁屑粉末、废料等;

13 禁止任何人无故动用灭火器。 确有险情可以使用灭火器,由班长报备保卫科做好空瓶调换或充装工作;

14 对不清楚灭火器使用原因或丢失的,由该车间使用范围的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15 车间班长、主任或部门领导必须做好车间员工的思想工作,杜绝麻痹思想,督促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6 所有从事熔化炉、空压机、电工、起重机、焊、车、铣、磨、切割、钳工、或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后才能独立上岗操作;

17 各种设备和检测仪器不得超负荷或带病运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或老化设备,应及时更新或改良;

18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装置,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19 对有喷涂粉尘的车间,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场地,应配备防爆式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20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附加部件应符合我国安全要求;

21办公区、车间、库房及各通道作业现场安全出口,必须配有安全器材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12篇 某某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员工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达到有效利用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某工厂安委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全过程。

3、工作职责

3.1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与员工健康监护档案标准表格,同时监督、指导各部门正确使用;

3.2各部门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与员工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填写与保存,最终上报安委办确认存档。

4、工作内容

4.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的建立

4.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是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安监、卫生行政执法中的重要参考依据,某工厂安委会与各部门需按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

4.1.2本单位应建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内容包括:

4.1.2.1 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有关文件;

4.1.2.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计划、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4.1.2.3 职业健康专(兼)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职能及人员分工;

4.1.2.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4.1.2.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提供保存清单,注明保存地点)包括:

4.1.2.5.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

4.1.2.5.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4.1.2.5.3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资料;

4.1.2.5.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4.1.2.5.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4.1.2.5.6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

4.1.2.5.7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4.1.2.5.8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4.1.2.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清单;

4.1.2.7 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清单,包括种类、量、使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对策;

4.1.2.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委托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与评价报告;

4.1.2.9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4.1.2.9.1工艺改造技术措施档案;

4.1.2.9.2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

4.1.2.10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的清单,实配备的清单,使用情况等;

4.1.2.11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

4.1.2.12各种监督文书;

4.1.2.13各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4.1.2.14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4.1.2.15各种汇总资料,包括:

4.1.2.15.1单位职业健康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有毒、有害因素分布;

4.1.2.15.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4.1.2.15.3职业有害因素接触情况汇总表;

4.1.2.15.4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

4.2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4.2.1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记录员工职业健康变化与职业危害因素关系的客观材料,按国家规定永久妥善保存。

4.2.2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内容包括:

4.2.2.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4.2.2.2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4.2.2.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4.2.2.4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情况;

4.2.2.5个体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2.2.5.1 员工基本情况;

4.2.2.5.2员工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4.2.2.5.3相应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4.2.2.5.4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评价报告;

4.2.2.5.5职业病报告卡;

4.2.2.5.6单位对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症者处理和安置记录;

4.2.2.5.7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的其它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5、工作记录

5.1《某工厂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

5.1.1《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台帐》

5.1.1.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5.1.1.2年度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5.1.1.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5.1.1.4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情况;

5.1.1.5员工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6、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6.1《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09]第23号);

6.2《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2002]第23号);

6.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09]第27号)。

第13篇 (公司工厂)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工厂)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为加强本单位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采购管理的计划性和透明度,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设备采购小组,对本单位设备采购实行如下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常年使用的采编播设备、器材和大宗办公设备的采购管理。

二、申购程序和采购管理办法

1、制订计划

设备器材采购应有计划,避免盲目性和零敲碎打。每年底,各有关部门应将第二年拟采购的设备器材的计划报设备采购小组;年中需添置的设备器材,有关部门也应预先拟定计划报设备采购小组。

2、申购计划单应写清以下主要内容:

1)仪器名称(包括附件、备件);

2)型号、规格、数量、预计单价;

3)生产厂商及其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

4)申请购置理由;

5)技术质量标准程度;

6)本单位有否此仪器设备;

3、审查批准

1)申购计划由设备采购小组汇总并签注意见,大宗设备需党组研究决定后由采购小组采购并报办公室备案。

2)凡属国家专控的仪器设备,经党组研究批准后由设备采购小组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

三、采购管理

1、设备采购小组根据经批准的申购计划,确定专人,以单位各义尽快与厂商取得联系,采取“货比三家”,原则进行供方评定,在技术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付款方式、送货方式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确定购买商家后报主管领导同意,再签订购货合同,办理财务手续。各部门不得自行签订购货合同,否则财务将拒付款。

2、验收与入库管理

收到提货通知单后,由设备采购小组安排提货,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的内容包括:1)包装有效性;2)整机完整性;3)配套材料;4)零配件数量;5)使用说明书、图纸、有关资料及产品合格证书,并详细填写验收单,根据发票办理财务报销、入库手续和财产登记入册。设备器材入库必须由有关职能部门确定专人接收保管,明确保管责任。

3、退货

设备器材在验收和安装调试中发现质量问题、残缺零件及资料不全等由设备采购小组负责与生产厂家、外商、商检等有关部门办理退货、索赔或追补等事宜。

本办法由本单位办公室督查。

附:设备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第14篇 某工厂基础管理考核办法

__工厂基础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为了在工厂内部形成重视企业细节、重视基础管理的风气和机制,引导各部门检讨工作作风,抓细节、抓执行、抓落实,建立规范化和持续化发展模式,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各部门制度流程、计划体系、信息系统、团队建设、改善活动、人力资源、行为规范。

第二章管理思路

(一)制度流程:强调以流程为核心,岗位为支点,部门为主体。制度流程体系的重点在于制度的执行力,工厂通过进行持续的制度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主动的梳理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执行力,为更高层次的流程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计划体系:严格监控经营责任制和计划体系的运行,是达成工厂经营目标及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逐步建立目标体系和日清体系,同时培养大家关注左右、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

(三)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分流建立信息平台和互动平台,其中信息平台以经营数据库为主体,建立规范化、表格化、模块化的信息系统;互动平台以信息交流为主,强调对差异信息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善。

(四)团队建设:培养各部门竞争中合作的精神,通过对其市场压力、经营压力的有效传递,致力于团队素质的整体提高。

(五)改善活动:工厂推行改善活动,关键在于建立一种秩序、一种自主管理氛围,培养员工的参与意识、改善意识和卓越意识,使每个环节均能高效运作、以期达到无为而治的境界。

(六)人力资源:核心是建立积极的员工激励考核机制,构建合理的人才阶梯,倡导组织性的学习和教育,包括职业道德教育、员工行为规范和岗位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实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学习型组织。

(七)行为规范:以空调事业部干部管理及自律规范纲要为准则,通过6sk等活动的开展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从而带动基础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第三章考核办法

(一)管理部负责工厂各职能部基础管理考核标准的制定,各部门根据业务流程相互监督执行,考核结果占部门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分10分。

(二)鉴于本部工厂各科室(分厂)职能的差异性,因此对各科室(分厂)的考核采取差异性的控制方式,分科室和分厂两大模块,在工厂基础管理思路的基础上细化考评标准,以期提升本部工厂基础管理的整体水平。

(三)科室或职能组基础管理考核标准的制定及执行由各职能部负责,每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管理部;分厂基础管理考核标准的制定及执行由制造部负责,每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管理部;

(四)科室和分厂分别设基础管理红、黄旗进行及时激励。分厂基础管理红、黄旗直接根据制造部考核结果确定;科室基础管理红、黄旗先根据职能部基础考核结果确定职能部红、黄旗得主,相应的职能部再根据其部门内科室或职能组基础考核结果确定基础管理红、黄旗最终得主。

(五)红旗每月奖科室(分厂)500元。红、黄旗要求挂在科室(分厂)固定位置,擅自取下相关负责人罚款200元。

第四章 附 则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__本部字[2001]063号文同时作废。

附表:本部工厂基础管理考核细则

第15篇 af化工厂节能检查管理办法

1.总则

为实现公司“最低成本”的管理理念,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节约成本,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各种能源消耗控制。

公司节能考核种类:

2.1电力(生产用电,办公用电,施工用电)

2.2冷/热、循环水(生产用水,生活用水)

2.3蒸汽(生产用汽,取暖用汽)

2.4压缩空气

2.5煤气

2.6生产过程中的跑料、冒料

3.节能检查的目标

无泄漏、无长明灯、无人空调、电扇 、无空载设备、长流水、无跑料、冒料。

4.机构及职责

4.1技术部为公司能源管理考核执行部门。

4.2负责组织对公司能源利用状况(水、电、汽、气)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3各单位职责

4.3.1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节能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下设节能员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能源使用状况。对能源浪费及违反能源管理制度的现象及时进行纠正整改处理。

4.3.2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能源管理技术措施”,上报技术部备案。

4.3.3各单位节能员负责本单位能源消耗统计,并按旬度对本单位色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分析,对超常情况要拿出详细整改处理方案。

5.节能管理要求

5.1各单位在制定“能源管理技术措施”时应结合实际认真编写,便于操作。

5.2 加强岗位操作,杜绝跑冒滴漏。

5.3加强节能培训,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

5.4各单位建立系统详尽的激励机制,通过组织节能活动、节能意识培训和能源绩效考核等形式,纠正员工不规范的操作行为,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将节能工作落实到生产管理和日常操作中。

5.5提高员工意识在能源控制中的意义:

空调( 制热/ 制冷, 通风)

照明(公共设施办公室及车间,电力照明的管理应由责任单位安排责任到人。杜绝长明灯。)

合理用水(热水/ 冷水/循环水)

合理使用公用工程(除盐水,低温水,压缩空气,蒸汽等)

坚持按工艺指导操作,消除流程中的跑料、冒料现象。

5.5各单位节能员应不定时对跑、冒、滴、漏现象进行检查,并拿出处罚整改防范措施。

5.6开展节约能源合理化建议活动。

6.节能检查的要求

6.1合理用电:

6.1.1 电力是生产的主要能源,各单位要做到合理用电、节约用电。

6.1.2凡使用电炉的地方要经安环部同意,否则一律没收。

6.1.3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拉电闸,做到“四不点”即光线好不点,大灯泡不点,无人灯不点,长明灯不点。

6.1.4禁止无故空开设备。

6.1.4厂区照明按国家照明标准,尽量采用新光源。办公室单灯照明60w以下,车间严禁使用500w以上的白炽灯泡。

6.1.5电气值班员要控制用电负荷,在允许范围内使用,遇有超负荷情况有权采取措施,保证变压器安全,并及时向总调报告。

6.1.6施工单位用电要申报机动部,加装电度表。

6.1.7不得未经电气车间许可,私拉电源使用。

6.2合理用水

6.2.1对施工用水要装水表考核,发现浪费行为立即制止。

6.2.2车间要勤查漏水地点,杜绝长流水现象。

6.2.3防止机封水等循环用水漏水,禁止非生产用水进流程。

6.2.4未经总调许可,不得在生产管道、消防水管道上私自开口接管。

6.2.5禁止向地面、路面及非生产区域地坪上直接排水。

6.3合理用蒸汽

6.3.1杜绝漏气现象。

6.3.2施工单位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用气。

6.3.3未经总调许可不得私自用气。

6.3.4蒸汽的疏放水不得直接排入地面。

6.4合理使用压缩空气

6.4.1无漏风现象。

6.4.2未经许可不得私用风。

6.4.3压缩空气气包排水,不得直接排入地面。

6.4.4仪表风不得用于非仪表专业。

6.4.5用气须向总调申请,同时上报将用气时间及用气量。

6.5合理使用煤气

煤气要按要求进行疏水,疏水不得排入地面。

6.6杜绝流程中的跑料冒料现象

7.奖励与处罚

7.1技术部和相关部门实行月检查对综合能耗节约的单位以及工作突出的个人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在200元-500元。

7.2对在节能方面开展小改小革合理化建议取得成效的个人,公司按合理化建议规定给予奖励。

7.3节能检查的处罚按节能检查扣发暂行规定执行。

8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9本办法解释权归技术部。

工厂管理办法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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