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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绩效管理办法7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5

管理绩效管理办法

第1篇 某乡干部职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乡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强化乡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确保乡党委政府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实现,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日常工作考核(20分)

(一)上班签到(4分)。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办公室进行签到登记,迟签者,每次扣0.5分;缺签者或代签者,每次扣1分;旷工者,每次扣2分。

(二)挂牌上岗(2分)。干部职工上班和下乡必须挂牌,未挂牌者,每次扣0.5分。

(三)干部职工按要求参加乡党委、政府组织的理论学习和有关会议(3分)。迟到者,每次扣0.5分;无故缺席者,每次扣1分。

(四)服从领导安排和工作调度(3分)。除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另有工作安排外,不服从安排调度的每次扣2分;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党政联席会议议定安排的工作或党政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每次扣2分。

(五)外宣工作(3分)。干部职工每年至少要在市级及以上的报刊、杂志、网站上发表2篇宣传的新闻稿件或论文、调研报告,计3分。每少一篇扣1.5分,每增加一篇加1分。

(六)干部工作纪律(5分)。在下乡和上班时间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下棋、打牌,违者每次扣2分;不得在办公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晚上娱乐不得超过12点,违者每次扣2分。

二、本职工作(20分)

按年初分工,做好本职工作(20分)。完成或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计20分。干部职工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本月工作计划,分管领导汇总后形成书面的《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本月工作计划》报办公室汇总。每缺少一次扣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1分。在市综合绩效评估中被扣分的工作,对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2000元/分的标准予以扣罚。在日常督查(检查)中,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以督查通报的形式表扬的,分管领导加2分,直接责任人加3分;如因工作不力,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以督查通报的形式批评的,扣分管领导4分、直接责任人6分;被市级以上通报表扬的,分管领导加4分,直接责任人加6分;被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扣分管领导8分、直接责任人12分。年度被重点管理或黄牌警告的分管领导及该部门工作人员此项不计分,并扣发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年度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集体的,分管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各奖励200元;被市直部门、单位评为先进集体的,分管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各奖励100元;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集体的,分管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各奖励400元;被市直部门、单位评为先进集体的,分管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各奖励200元;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集体的,分管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各奖励600元,被省市直部门、单位评为先进集体的,分管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各奖励300元。

三、驻村工作(20分)

以所驻村考核得分折算计分。

四、群众工作(15分)

(一)下乡情况(5分)。领导干部每月下村不得少于8天,驻村干部、职工不得少于10天,未驻村干部、职工不得少于6天,每少1天扣1分。

(二)民调工作(10分)。由乡办公室和群众工作站每季度对每个村随机抽10位固定电话用户进行民调。年终对每季度的民调得分进行加权平均,所得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计10分;所得分数在88分(含88分)至90分,计8分;所得分数在86分(含86分)至88分,计7分;所得分数在80分(含80分)至86分,计6分;所得分数在80分以下(含80分),此项不计分。

五、村、驻乡单位主要负责人测评(10分)

六、领导测评(15分)

七、其它事项

(一)没有驻村的干部职工按全体驻村干部职工在本考核方案中的第三大项得分的平均分记算;第一、二、四、五大项按本人的实际得分记算。

(二)本办法所有考核项的加扣分不设上限。

(三)年终考核按党政联席会议定的标准由乡财税所核发奖金。

(四)考核结果与年终评先评优及干部任用挂钩。

(五)未尽事项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六)本考核办法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第2篇 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1本考核办法是本单位对基层单位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的基层基础安全管理多项安全工作执行落实等情况检查考核。

2 考核办法实行监督与管理相结合、检查考核与指导督促相结合、教育培训与奖惩相结合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

3 检查考核内容: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履行、安全例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事故及事故隐患整改和上报,安全奖罚、操作规程执行,班组安全基础管理达标建设、安全作业票、进入有限空间安全许可、岗位员工巡回检查、现场工业动火监督管理、节假日、季节性的安全工作落实、生产岗位现场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环保基础年”活动的落实、创建“无违章、无隐患”班组活动、开展“全过程现场安全监督”活动和其它安全活动的开展等管理工作及检查考核执行落实方面。

4检查考核方法。以百分制进行日常抽查、月度总检查考核。单位检查考核持《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检查考核表》和日常抽查持《班组安全检查表》。以百分考核后,折成本单位对基层单位月度奖金总考核所占安全比例分数进行月度安全奖罚兑现。

5奖罚

5.1奖励

5.1.1本单位对基层单位月度检查考核总分达到95分以上(含95分)的为管理优秀给予月度奖金奖励500元;

5.1.2在重大险情下,积极主动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发生显见的伤害事故的人员,给予一次性月度奖金奖励400元;

5.1.3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

5.1.4对本单位工作范围内实现无事故、无违章行为、无隐患问题、无违反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能熟练掌握本工作范围内安全应知应会等回答流利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50-100元;

5.2处罚

5.2.1本单位对基层单位月度检查考核总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的管理不合格给予处罚400元;

5.2.2对各班组长、岗位员工违反劳动法规、标准、规定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作业文件和岗位作业指导书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人给予月度奖金处罚100-300元,并例入所在的基层单位月度检查考核管理不严扣2分处理;

5.2.2.1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有章不循者;

5.2.2.2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离岗、串岗或酒后上岗者;

5.2.2.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不持证上岗操作者;

5.2.2.4不履行班组长、员工安全生产职责者;

5.2.2.5记录弄虚作假的;

5.2.2.6发现事故隐患或险情不采取防护事故措施或不及时报告者;

5.2.2.7对批评或制止“三违”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

5.2.2.8不按规定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

5.2.2.9在严禁烟火的区域内吸烟或违章动火者;

5.2.2.10用轻质油、汽油在室内擦洗衣物、设备、工具和房间地点及禁止烟火区域内有烟火的;

5.2.2.11不按时检查或检查不负责者;

5.2.2.12不按安全作业票执行或没下发安全作业票(有限空间安全许可证)者。

5.2.2.13现场工业动火(外来施工作业现场)生产岗位派驻安全监督不到位或现场监督不严;及动火措施不到位没有制止的。

5.3 基层单位安排有危险性生产工作没有派监护人,无现场安全监督措施的或措施不到位的处罚100元。

5.4 基层单位所管辖的班组岗位现场存在隐患没有安排立即整改或对整改不了而又没有临时防范措施的和不报告基层单位干部或安全员结予处罚200-500元,存在重大隐患每处罚200元。

5.5 现场违反工业动火各项规定或超期使用动火报告的现象,没有制止的基层单位一次处罚100-300元。

5.6 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后,预期不整改的基层单位一次处罚500元。

5.7 凡新入厂或转岗人员未经基层单位第三级安全入厂教育(包括教育内容不全、学时不够、没有考试)安排上岗操作的一人次处罚100元,发生事故另行处理。

5.8 其他违反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办法等按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检查表》执行打分考核处理。

5.9 本单位在上级安全部门现场监督检查和考核中受到处罚或扣分项影响的基层单位给予承担处罚金额或扣分数的80%比例进行处罚和扣分。单位承担20%的管理不严责任。

6 基层单位严格执行对所分管班组的日常抽查、月度检查考核,按照班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考核办法》和《班组安全检查表》严格执行自查自改。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的日常抽查监督管理,每周开展自查自改;自查必须对照班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考核和奖罚兑现等情况的落实。

7基层单位干部严格执行岗位作业指导书和履行好安全职责并落实到位。基层单位主要干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每月一次对班组(自然站)长或副职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奖罚、总结讲评,并通报考核情况。

8 基层单位主要干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及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由本单位主管安全领导或安全监督员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每月一次考核奖罚总结讲评,并通报考核情况。

9 各班组长(自然站)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每月一次对本班组员工履行安全职责及各项工作中的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奖罚、总结讲评,并向基层单位主要干部报告本班组对员工考核结果,并列入月度员工奖金奖罚兑现。

第3篇 交通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例会制度

1 中队(车班)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例会,会议时间为每月上旬。会议由车队长组织,参加人员为:大队承包领导、队长、指导员、副队长、兼职交通安全员。

2 月度例会内容: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要求;总结上月交通安全工作,部署下月交通安全工作;针对季节、节日部署安排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季节、节日、道路和人员情况,开展事故预测及制定防范措施;对驾驶员进行“abc”分类,实行动态管理;月度路检夜查情况及通报等。

3 中队(车班)在每周安全会要及时传达上级文件和安全指示精神等,并按照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具体实际开展安全行车教育工作。

4 安全例会记录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

员 工 奖 惩

1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对当事人罚款50元,月度中队考核中一次扣2分。

1.1 车辆设备存在下列隐患的:

1.1.1 灯光不全(刹车灯、大小灯、尾灯、转向灯、倒车灯);

1.1.2 雨刷器缺或不好用;

1.1.3 扩大号、牌照号不清或缺牌照;

1.1.4 倒车镜不全;

1.1.5 车辆防腐不合格;

1.1.6 灭火器配备不全或者失效;

1.2 没按要求在风档玻璃处粘贴年检、车船使用税等标志;

1.3 无故不参加大队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

2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对当事人罚款100元,月度中队考核中一次扣3分。

2.1 对存在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汇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

2.2 不配合上级开展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2.3 不正确使用灯光,雾天行车不开防雾灯等;

2.4 驾驶室超员,车辆超载或副驾驶部位携带儿童;

2.5行车时司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2.6客货混装;

2.7车辆乱停乱放;

2.8穿拖鞋驾驶车辆,驾车时打手机、闲谈、吸烟、饮食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2.9未经大队、中队允许私自调换车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2.10进出车场超出5公里/小时;

2.11驾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

2.12不认真执行“三交一封”规定,完成当日工作任务车辆回场后,驾驶员私自将车辆驶出车场、车库的;

2.13限速路段超速行车;

2.14不认真执行车辆出(回)场检查制度;

2.15中队晚间值班干部不落实车辆晚间回场情况。晚间无故不回场的车辆;

2.16油田公司、厂季度、半年考核中,每出现一项严重不符合项的;

2.17修理队月度考核中有一项为否决项或考核分数低于85分。

3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对当事人罚款200-2000元,月度中队考核中一次扣5分。无路单行车(跑私车)、酒后驾车、非岗开车和将车交给无上岗证人员驾驶或交给外单位人员驾驶的,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油田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奖惩规定处理。无路单行车(跑私车)、酒后驾驶的处以500-2000元罚款,并做出停驾、调离司机岗位;非岗驾车和将车交给无上岗证人员驾驶或交给外单位人员驾驶的,处罚本车驾驶员2000元;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自负,月度安全考核为否决项。对于其它项每发生一项对驾驶员停驾三个月,如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1 超速驾驶车辆,时速超出限速标志50%以上;

3.2 疲劳驾驶或强超强会的;

3.4 进入交叉路口不停车了望,高速通过交叉路口;

3.5 不按路单规定路线行驶,长途车辆不办理路单或不执行长途车“三三制”制度;

3.6 拉运大件不封车及超宽超长、无标志或超长时看不见后尾灯;

3.7 在曙二干行车,前方车辆在50公里/小时禁止超车,同种车型禁止超车;

3.8 拒绝接受交通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的;

3.9 越权派车、口头派车;

3.10 违反路单审批制度,公车参与旅游,婚丧用车不执行有关制度;

3.11油田公司交警支队及质量安全环保处下发通报批评的,除上级单位处罚外,大队处罚100-200元。

4 对年度(半年)油田公司、厂交通安全管理不达标中队(车班)扣罚500-1000元,并通报批评。

5 发生交通事故隐瞒不报、谎报和不按规定时间上报的中队,一经查清核实,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同时,对当事人罚款500元;

6 不认真落实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给予中队500元罚款,对中队安全第一责任者处以200元罚款。

7 奖励

7.1 基层基础工作考核达到90分以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突出的车队(车班)奖励200元。

7.2 对交通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有下列表现之一者,进行表彰,并给予100-1000元奖励:

7.2.1 在交通安全工作、改善交通安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成绩显著的;

7.2.2 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交通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7.2.3 对维护交通秩序和运输生产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做出突出贡献者;

7.2.4 在股份公司、公司和厂举办各种专业性比赛、知识竞赛获得名次的中队或个人。

交 通 安 全 检 查

1 大队每月组织对中队(车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中队每月对驾驶员进行abc分类。

2 根据季节变化,大队对中队将不定期组织临时性交通安全检查;同时大队将在节前对中队进行节前检查。

3 大队交通安全考核小组组织者为大队安全第一责任者(大队长)。

4 大队交通安全考核小组参加人员为大队安委会人员。

教 育 培 训

1 车队(车班)每周一次常规教育,全年共计96个学时。

2 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内容: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辽河油田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厂qhse·ic体系中交通安全管理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及员工岗位作业指导书、雨雾天气和冰雪路面安全行车措施、安全驾驶技能知识、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事故救援应急预案等内容。

3 培训时间:按照大队教育培训计划实施。

4 培训组织人员:大队承包领导、大队安全员、队长、副队长、资料员。

5 参加人员:中队车管干部及全体员工。

6 中队要严格考勤制度,对未参加培训人员要及时组织补课;对无故不参加培训人员按要求进行处理。

7 中队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知识考试,按期组织书写安全保证书。

车 辆 管 理

1 车辆日常管理:

1.1 车辆回场后在车库、车场内按顺序依次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和车辆私自在外过夜,执行任务的车辆原则上在车辆所属单位或车辆使用单位停放。

1.2 在车库内禁止长时间发动车辆;发动车时将车库门打开,驾驶员在车辆发动后站在车库外面,防止发生窒息中毒事故。

1.3 厂内员工办理婚、丧事宜用车需动用公车的,应按照油田公司、厂有关规定去执行。

1.4 车队(车班)做好日常车辆出(回)场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的车辆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不了的车辆禁止上路。

1.5 车辆应配备灭火器、安全标志牌等物品。

1.6 中队晚间对晚归车辆应落实到用户,对没有执行生产任务的车辆强制召回,做好车辆晚间回场登记工作。

2 路检夜查

2.1 中队每周至少开展2次路检,每天晚间开展夜查。

2.2 检查人员:大队承包领导及中队领导班子。

2.3 路检夜查内容:各种违法、违规行车现象;夜间车辆入库停放检查;“三交一封”及签字登记检查;车辆回场情况等。

3 “三交一封”制度

3.1 “三交一封”内容:交车辆行驶证、车辆钥匙、上岗证、封存车辆。

3.2 大队所属车辆每天执行完任务后全部执行“三交一封”制度,并做好记录。

3.3 中队值班干部每天晚间对车辆“三交一封”情况进行检查。

3.4 节日期间大队对停驶的车辆一律封存、贴封条,同时要求全大队司机(包括节日正常出车的司机)在收车归队后必须将行驶证、上岗证、车钥匙交回,并在“三交一封”记录本上认真做好记录。

4 路单审批

4.1 中队无权办理出厂区路单。

4.2 中队要核对驾驶员出厂区路单办理情况。

5 长途车安全管理

5.1 中队要严格执行长途车“三三制”管理制度,做好长途车辆安全性能检查,对长途车驾驶员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5.2 中队要核对长途车路单办理程序是否齐全。

5.3 大、中客车执行长途任务时,要有车管干部带队。

5.4 中队要与执行长途任务的驾驶员进行沟通,了解长途车安全行驶状况及驾驶员的思想动态。

5.5 中队要对按期归队的长途车进行核对,对未按期归队的长途车辆落实原因,并及时向大队进行汇报。

5.6 长途车应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并做好车辆防盗工作。

6 车辆安全检查

6.1 驾驶员每天要进行车辆出(回)场检查,中队每台车每周至少抽查2次,对存在的隐患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同时还要对驾驶员行车中的安全检查进行监督。

6.2 中队(或班组)每周至少1次,持标准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6.3 中队要配合好大队开展的车辆安全性能检查工作。

6.4 遇恶劣天气时要强化车辆安全性能检查工作。

6.5 中队要根据节假日、季节、气候、道路环境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地做好车辆安全性能检查。

6.6 中队要对停驶车辆按期进行检查。

事 故 管 理

1 中队在接到事故报告时,要立即向大队进行汇报。

2 中队领导在事故现场要及时抢救伤者,做好对事故现场做好保护,配合大队开展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3 中队要事故经过形成材料及时上报大队。

4 车辆发生事故的考核办法

4.1 对中队干部的考核办法

4.1.1一般无责任事故由中队领导班子对当事人进行批评和教育,并采取监控措施。

4.1.2 一般责任事故对中队领导班子处罚300元。

4.1.3 重大责任事故,除接受上级部门行政处罚外,对中队及大队领导班子处罚500-1000元。

4.1.4 死亡2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行政正职自行辞职。

4.2 对驾驶员的考核办法

4.2.1 对轻微事故的责任人

(a)负主要责任的按事故损失的10%交纳罚金。

(b)对无责任轻微事故的当事人由中队进行安全教育。

4.2.2 对一般事故的责任人

(a)负主要责任的按事故损失的10%交纳罚金,扣除当事人安全保证金、月度奖金、本季度奖金;

(b)负同等责任的按事故损失的10%交纳罚金,扣除当事人月度奖金;

(c)负次要责任的按事故损失的责任比例进行适当的处罚;以上责任人要在中队、大队安全会上做检查;

(d)对无责任一般事故的当事人由中队进行安全教育,并采取安全监控措施。

3.2.3 对重大事故的责任人

(a)负主要责任的按事故损失的10%交纳罚金,同时扣除风险抵押金、安全保证金和月度奖金,停驾一个月。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或开除厂籍处分。

(b)负同等责任的按事故损失的10%交纳罚金,扣除风险抵押金、安全保证金和月度奖金,停驾15天,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或开除厂籍处分。

(c)负次要责任的按事故损失的1-10%交纳罚金,扣除风险抵押金、安全保证金和月度奖金。

(d)无责任事故当事人由大队进行安全教育,并采取严格的监控措施。

(e)以上重大事故责任人,要在中队、大队安全会上做检查,大队给予事故责任人行政记过或开除厂籍处分。

4.2.4 对特大事故责任人

(a)负主要责任的按事故损失的10%交纳罚金,同时扣除风险抵押金、安全保证金、月度奖金以及事故发生日到年底的全部奖金。并给予行政处分或开除厂籍处分。

(b)负同等责任的按事故的10%交纳罚金,同时扣除风险抵押金、安全保证金、月度和季度奖金。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或开除厂籍处分。

(c)负次要责任的按事故损失的1-10%交纳罚金,同时扣除风险抵押金、安全保证金和月度奖金。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或开除厂籍处分。

(d)无责任事故当事人由大队安全进行安全教育并采取严格的监控措施。

(e)以上责任人要在中队、大队安全会上做检查。并处以停驾学习7-30天,停驾期间只发生活费。

4.3 上述事故处理不含人员伤亡,如发生人员伤亡,在接受上级部门处理的同时,大队将结合油田公司、厂《工业生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管理办法》及《辽河油田分公司工业生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交通责任事故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4篇 供水企业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供水公司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1、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绩效考核制度改革,全面调动各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高职工工作业绩,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机关各部室及生产部门、收费部门、维修服务部门、稽查、安全保卫、安装公司、水表检测等基层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内容及要求。

3、职责

企管部是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汇总,各专业部室负责对项专业技术指标的考核。

4、考核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实效,程序简捷、结果客观公正。

5、考核依据

5.1对机关部室的考核:以《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责》《公司值班管理制度》、《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公司病事假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

5.2对营销单位的考核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市自来水公司目标责任状》及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

5.3对生产、维修、水质监测、稽查、安全保卫、安装公司、水表检测等单位的考核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

6、考核程序

6.1对机关各部室的考评程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及工作态度由主管副总进行客观评价;每月25日由办公室对各部室的出勤、环境卫生、值班值宿综合情况进行评价;企管部汇总上报。

6.2对生产、营销、维修等基层单位的考核程序:由企管部组织各专业部室对各类报表、计算机记录及对各基层单位当月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审核,并深入现场实地考核(或择机抽查),再由企管部对考核结果进行整理、汇总,报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兑现奖罚,最后由企管部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意见。

6.3对特殊情况的考核程序:当有严重影响到被考核者达成定量考核指标的单位或个人时,被考核者须及时主动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受影响程度阐述清楚,并由主管领导与影响考核指标实现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沟通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总经理判定结果并确认。否则,视为被考核者之责任。

6.3.1生产、维修部门在汛期和桃花水及紧急事故处理、节假日期间对出厂水质、电耗、费用等考核指标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研究后确定。

6.3.2如遇计划调整时,以调整后的计划为准。

7、考核方式

7.1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中考核、年终考核等四种考核方式。

7.1.1月度考核时以各类报表、计算机提供的数据为重点,采取择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

7.1.2季度、年中、年终的考核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深入到各基层单位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

8、奖罚标准

8.1奖励标准

8.1.1各单位(部室)能够按计划完成生产经营指标及各项重点工作,且没有违规违章现象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

8.1.2在义务劳动中表现突出的,可根据其具体表现给予个人50.00元-100.00元的奖励。

8.1.3生产、维修单位在一年的工作中,没有发生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等责任事故,给予单位500.00元-1000.00元的奖励。

8.1.4对节能降耗、小改小革及合理化建议等工作的奖励,由总工办组织评定,视情况给予奖励。

8.1.5对在完成临时性、突发性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视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8.2处罚标准

8.2.1机关员工有违规违纪现象,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100.00元,累计三次以上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8.2.2对各基层单位的考核,采取百分制。经考核,达到95(含本数)分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低于95分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罚单位200.00元绩效工资。

8.2.3水厂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生产部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依据。

8.2.4维修公司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维修公司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依据。

8.2.5水质监测中心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水质监测中心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依据。

8.2.6水表检测中心以《二

第5篇 物业管理绩效管理体系办法

物业管理绩效管理体系是物业管理公司公司内部管理的润滑系统。

绩效管理体系作为一个完整的管理系统,组织、管理层和员工都将全部参与进来,通过和员工沟通的方式,将物业管理的计划目标、工作标准、管理方式和手段以及员工的绩效目标等管理的基本内容确定下来,在持续不断沟通的前提下,帮助员工清除工作过程中的障碍,提供必要的支持、指导和帮助,与员工一起共同完成绩效目标,达到组织目标实现和员工职业生涯计划共同实现的双赢的目的。

绩效管理体系分三个层次实施:

1、绩效考核(评),分业绩考核和素质考评两个方面。业绩考核是对企业目标计划与完成情况对照过程,也是对员工业绩完成情况的认定过程,其结果直接与工资奖金挂钩;素质考评是实现企业育人的主要途径,其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淘汰的依据之一。

2、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就是针对业绩考核和素质考评中发现的不足,分析原因找出问题。

3、绩效提高。绩效提高就是依据绩效评价所发现问题和存在的原因,帮助员工制定纠正措施,达到公司的工作要求。

一、业绩考核要素的确定

业绩考核是公司对部门和员工工作业绩考核认定的途径和手段。关键考核要素分“绩”、“勤”两个方面,其结果:一是实行“双挂”,即工资挂钩、与年终奖励挂钩;二是作为绩效评价和绩效提高的依据(参照附件一:《物业管理公司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1、业绩考核要素

物业管理公司业绩考核要素分为两类:即工共考核要素(占20%)和工作考核要素(占80%)。其中工作考核要素又分为主要工作要素和日常工作要素(见下表)。

公共考核要素主要考核部门和员工共有性质的要素。

工作考核要素主要是对部门和员工工作结果的考核,制定工作考核内容的要素有七个方面:

一是公司制度规范

二是主要工作流程;

三是专业操作规范、操作指南和工作要求;

四是国家建设部《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考评标准》和《国家物业管理协会服务等级标准》;

五是职业道德规范;

六是岗位职责要求;

七是行业所提出的特殊要求(如特种设备)。

公共考核由行政管理部门和职能管理部门共同实施考核;

工作考核分两个操作层次:公司对部门的考核和部门对员工共的考核,由职能管理部门实施。(实施方案参照附件一:《物业管理公司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公共考核

考核要素:分劳动纪律(占25%)、仪容仪表(占25%)、文明礼貌用语(占25%)、遵守公司制度(占25%)四个方面。

劳动纪律:分值为5分,内容包括是否迟到、早退、脱岗、睡岗;有事是否办理请假手续;在岗是否有说闲话、吃零食现象;是否有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现象等等。

仪容仪表:分值为5分,内容包括是否按规定着装且干净整洁、佩戴工牌;发型、指甲、化妆、首饰是否符合要求;服务中是否表情自然、行为端庄、举止文明等。

文明礼貌用语:分值为5分,内容包括是否按规定运用文明礼貌规范用语等。

●工作考核

工作考核占绩效考核的80%,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考核。员工工作考核分两个考核要素、两个考核形式、两个考核层次。

“两个考核要素”就是分关键工作考核要素和日常工作考核要素两个方面。关键要素考核是结合公司全年工作目标、工作计划进行逐月分解,统一下达,对其结果进行考核的要素。

关键考核要素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质量性的要求,是完全量化的指标,占工作考核分值的40分(50%)。日常工作考核要素是部门日常化的工作要素,以其部门工作职责确定,占工作考核分值的40分(50%)。

两个考核形式”就是分月考核和全年考核两种形式。

“两个考核层次”就是分公司对部门的考核和部门对员工的考核。

(二)业绩考核的方法

“业绩考核”用的是考核制度与计划管理紧密结合的方法

计划管理用“一定质量要求下”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为指标,把企业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转换成可以用比较精确的数字来加以衡量的东西。计划管理并不是一个单一的计划,而是有着多维精确刻度的一个计划体系、一个计划网络,它使整个企业的工作,从长期、中期到短期,从整个公司、各个部门到每个个人,从生产经营到各方面工作,都成为可以把握、可以衡量的东西。以这样的计划体系为基础,无论是业务人员的考核,还是非业务人员的考核,都可以避免流于空泛、模糊、形式主义和主观主义。

(三)业绩考核结果的运用

业绩考核作为员工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的考核,其结果:

一是实行双挂,即于当月奖金挂钩,与全年年终奖金挂钩;

二是作为评选优秀的参考依据之一;

三是作为晋升提拔的依据之一。

1、月奖金的发放

月奖金发放分两个层次考核核算。

第一层次为公司对部门的考核核算,公司对部门实行总额考核核算,不对个人。考核结果是部门每个员工的均值。

部门月绩效奖金总额=部门考核分值×员工奖金总额×100%

第二层次为部门对员工的考核核算。部门依据公司当月奖金总额和员工考核分值进行二级分配。

2、优秀员工的评选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司季度、半年、全年优秀员工评选的主要指标,即依据员工考核结果、受到客户表扬次数、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结果等进行评选。

素质考评

一、素质考评要素的确定

素质考评是公司育人的手段和途径,关键要素主要是“德”、“能”、“识”三个方面

二、素质考评的方法

“素质考评”用的是综合各方面评议的方法

评议的方法多种多样,各有利弊,需善加取舍、取长补短、综合使用。大体说来,直接上级的考评,比较细致和准确,但容易失之过宽;间接上级的考评,比较客观公正,但准确性较差;自我评估有利于上级深入了解员工的具体情况,调动员工自我管理的积极性,但也容易失之过宽;下级的评分,虽说比较准确,但一般也有过宽的弊病;同级和协作部门的考评,会造成激烈竞争的局面,从而有助于了解到其他形式的考评所不能提供的情况,但又容易失之过严;外聘权威评价部门的考评,不言而喻,客观公正性虽说较好,然不免会有隔帘问诊、隔靴搔痒之弊:总之,没有任何一种考评形式是十全十美的,只能通过它们之间的一定比例的互相牵制才能使总的评价尽可能地做到客观、公正和准确。

§1-3“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区别与应用

一、“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的价值导向

“业绩考核”引导人们重实效、重实绩,积极有为;“素质考评”则引导人们注重个人的全面发展和团体协作:二者均有其积极意义。但是任何一方面的过分强调,都会造成一系列弊病。

在考核问题上往往存在两种倾向:一是重素质,二是重业绩。二者其实不可偏废,因为我们不但要“成事”,而且要“育人”;不但要抓企业业绩,而且要抓企业文化--象任何一个组织体一样,这两方面的均衡发展和相互促进,才有利于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过于重“素质”,会使人束手束脚,过分重视个人修养和人际关系,不讲实效;而且妨碍人的个性、创造力的发挥,使人们但求明哲保身,不思进取;最终是不利于组织体和社会的发展。这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人员评价传统的最大弊病,它使考核的价值取向趋于消极。过于重“业绩”,又易于鼓励人的侥幸心理,令人投机取巧、走捷径、急功近利、不择手段;这就是西方文化经常暴露出来的弊病,它从另一个角度使考核的价值取向趋于消极。

二、“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的客观性、准确性

1、“业绩考核”用的是“田径标准”

对于企业人员的'业绩',即其在一定时间内、在一定质量要求下完成的任务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我们一般能够做到相当客观、准确的评价,就象体育比赛中的田径项目一样。

2、“素质考评”用的是“体操标准”

对于企业人员的“素质”,即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德”、“能”、“识”,就很难有一个统一、明确的标准,就需要综合来自各方的评议,就象体操比赛要由各方面人士组成的评委来打分一样。

三、妥善设计好个人考核总分中“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所占比重

一套好的考核标准,必须在“业绩”和“素质”之间安排好恰当的比例。从实际经验来看,考核制度应在较大地(七成以上)突出业绩考核的前提下,兼顾对素质的要求。为了使考核的价值取向趋于积极,引导员工成为积极有为的开拓者而不是谨小慎微的谦谦君子,企业必须侧重于业绩方面的考核;由于业绩考核比较客观、准确,而素质考评比较主观、模糊,因而考核侧重于业绩也有利于提高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性。

同时,在“素质”考核内容中,也应有意强调积极的价值导向,不要搞面面俱到、求全责备。要突出抓住少数几个体现企业积极的价值导向的“关键指标”。比如对企业管理者,应当侧重考察其管理素质,即主要从其计划、组织、用人、协调、指挥和控制等方面的能力来考察;其中,特别要重视其'能否通过自己的创新能力而对企业经济效益、企业文化和社会形象做出较大贡献',作为对管理者的最高要求。

四、“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的“先分后合”

1、“业绩”应该是短线考察项目,“一月事一月毕”;年终再来笼统考察一次,有不少弊病:

1.1干部员工每月的工作情况事过境迁,工作表现逐月不同,到年底笼统打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打分者当时的主观印象;

1.2如果中途发生主管人变更,年终的评分就很容易脱离干部员工一年来的工作实际;

1.3干部员工每月的得分与年终的得分容易发生冲突,同时评分者也很为难:年终重新给下属打一次分呢,还是按照各月的平均分打分按照前者,每月的评分就被否定了;按照后者,则使年终评分成为毫无意义的多此一举“素质”本应是长线考察项目,往往要数月甚至数年才能做出评判,却把它放到每月去考察,让人如何能说得清楚

2、“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混于一处,使被考核者无法了解自己得分、失分于何处,从而不利于其改进工作、改正缺点。

业绩是短线考察项目,素质是长线考察项目,应该明确分工、先分后合。应当每月察业绩,年终评素质,最后综合形成干部员工的全年得分。

还有一种往往存在于实际操作中的情况是,当下属完全完成甚至超标完成了工作任务后,主管在进行业绩评分时又加进对下属综合素质或主观印象的评议,挑出员工非业绩方面实际存在或想象中的缺点扣分,使下属有苦难言;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在考核制度中将业绩考核与素质考核严格分开;而且要求所有主管和领导在具体评分时将被考核者的“做事”与“为人”二者严格分开,避免使被评议者遭受不公正待遇,积极性遭到挫伤。这一点至为重要。

最后一点要指出的是,业绩考核主要与工资、奖金挂钩,即与利益分配挂钩;比如每月进行的业绩考核应当与浮动工资、月奖金、季度奖挂钩,年终考绩与年终奖、工资调整相联系等;在同样职位上,广义的“业绩”应是决定分配的唯一标准。而素质考评主要与人员任用、干部提拔挂钩;人员任用、干部提拔不但要看有关人员的“业绩”,而且要以素质考评为依据,而不能以业绩为唯一依据;正如军队中不以战功为选拔将领的唯一依据、业务员不因其业绩好就能当经理一样。从这一点来说,“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也宜明确区分、先分后合为好。

第6篇 市供水公司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某市供水公司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1 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绩效考核制度改革,全面调动各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高职工工作业绩,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机关各部室及生产部门、收费部门、维修服务部门、稽查、安全保卫、安装公司、水表检测等基层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内容及要求。

3 职责

企管部是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汇总,各专业部室负责对项专业技术指标的考核。

4 考核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实效,程序简捷、结果客观公正。

5 考核依据

5.1对机关部室的考核:以《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责》《公司值班管理制度》、《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公司病事假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

5.2对营销单位的考核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市自来水公司目标责任状》及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

5.3对生产、维修、水质监测、稽查、安全保卫、安装公司、水表检测等单位的考核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

6考核程序

6.1对机关各部室的考评程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及工作态度由主管副总进行客观评价;每月25日由办公室对各部室的出勤、环境卫生、值班值宿综合情况进行评价;企管部汇总上报。

6.2对生产、营销、维修等基层单位的考核程序:由企管部组织各专业部室对各类报表、计算机记录及对各基层单位当月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审核,并深入现场实地考核(或择机抽查),再由企管部对考核结果进行整理、汇总,报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兑现奖罚,最后由企管部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意见。

6.3对特殊情况的考核程序:当有严重影响到被考核者达成定量考核指标的单位或个人时,被考核者须及时主动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受影响程度阐述清楚,并由主管领导与影响考核指标实现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沟通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总经理判定结果并确认。否则,视为被考核者之责任。

6.3.1生产、维修部门在汛期和桃花水及紧急事故处理、节假日期间对出厂水质、电耗、费用等考核指标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研究后确定。

6.3.2如遇计划调整时,以调整后的计划为准。

7 考核方式

7.1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中考核、年终考核等四种考核方式。

7.1.1月度考核时以各类报表、计算机提供的数据为重点,采取择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

7.1.2季度、年中、年终的考核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深入到各基层单位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

8 奖罚标准

8.1奖励标准

8.1.1各单位(部室)能够按计划完成生产经营指标及各项重点工作,且没有违规违章现象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

8.1.2在义务劳动中表现突出的,可根据其具体表现给予个人50.00元-100.00元的奖励。

8.1.3生产、维修单位在一年的工作中,没有发生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等责任事故,给予单位500.00元-1000.00元的奖励。

8.1.4对节能降耗、小改小革及合理化建议等工作的奖励,由总工办组织评定,视情况给予奖励。

8.1.5对在完成临时性、突发性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视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8.2处罚标准

8.2.1机关员工有违规违纪现象,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100.00元,累计三次以上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8.2.2对各基层单位的考核,采取百分制。经考核,达到95(含本数)分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低于95分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罚单位200.00元绩效工资。

8.2.3水厂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生产部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依据。

8.2.4维修公司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维修公司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依据。

8.2.5水质监测中心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水质监测中心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依据。

8.2.6水表检测中心以《二

第7篇 安全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确保全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顺利实现,激励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奋发进取,自觉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及部门的考核。

三、具体实施

考核实行记分制,总分为100分,按以下五个要素进行考核记分。被考核单位不涉及的要素(子要素)按缺项处理。

1、安全事故(50分,扣完为止)

⑴ 发生工亡事故、重伤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危化品事故、重大特种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等,扣50分;

⑵ 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⑶ 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⑷ 轻伤事故(含中毒、窒息)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2、安全基础管理(15分,扣完为止)

⑴ 劳保穿戴,满分10分。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1项不符合扣1分。

⑵ 安全教育,满分5分。二、三级安全教育,1项不符合,扣0.5分;按要求进行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培训考核,1项不符合,扣0.5分;按要求进行转岗、复工、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投产前安全培训,1项不符合,扣0.5分;

3、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10分)

⑴ 按规定的频次和项目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按要求上报,满分4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⑵ 对上级下达的隐患整改项目,落实责任制,按计划完成治理,满分3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⑶ 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制定可靠的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满分3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4、现场(作业)安全管理(15分)

⑴作业现场警示标识符合要求,配备了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满分5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⑵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安全纪律、工艺纪律。满分5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⑶严格进行检修作业前的安全条件确认及作业完成后的安全验收,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满分5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5、现场6s管理(5分)

⑴ 做好清洁文明生产,严防“跑、冒、滴、漏”,满分2分。1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⑵ 按要求(组织)清扫生产现场卫生,满分2分。1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⑶ 按要求摆放产品、工装、胎具等物品,满分1分。1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四、安全绩效考核

安全绩效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1、日常考核:通过日常安全检查,对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安全绩效进行评价,目的在于促进各部门和人员自我管理;

2、季度考核:每季度末,对各部门和人员该季度的安全绩效进行考评;

3、年度考核:每年底,对各部门和人员全年的安全绩效进行总体考评。

五、考核分数计算

在季度考核时,日常考核情况应占50%,即日常考核和季度考核总分分别折为50分,计算该季度实际得分;年度考核时,各季度考核情况各占20%,综合评定占20%,计算年度实际得分。

六、考核等级

按考核得分,将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

等 级 : 优秀 (95以上) 、 良好(90--95) 、 合格(70--80) 、 不合格(70分以下)

七、由考核组织将考核得出的结果,交主要负责人审批后,进行奖惩处理。

生产计划部

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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