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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管理办法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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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管理办法

第1篇 330kv线路运行站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办法

1. 总则

1.1本细则适用于站内培训及内务工作考核。

1.2本细则资金来源:本站站费。

2. 业务技术知识培训考试(基本分50分)。

2.1培训内容包括《安规》、《运规》、《全站各岗位安全责任制》、省公司2002年5月1日起颁发并执行的五本(白皮书)内容、专责设备的全部情况和全站设备的基本情况等。

2.2每周一由站内向生技组报周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周五由生技组出题进行考试,按百分制评出考试成绩。

2.3考试的当日在那一个月的,该周培训放到那一个月进行考核。

2.4考试时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归来后另行出题补考。

2.5实得分值计算:

实得分值=月内全部周内考试平均成绩

100

3. 字体练习(基本分10分)

3.1每周每人进行500字的仿宋体练习,周五下午交生技组实行百分制评分。

3.2交卷当日在那一月,该周成绩放那一月进行考核。

3.3由于特殊情况周内不能完成的下一周利用业余时间补交。

3.4实得分值计算:

实得分值=月内全部周内平均成绩

100

4. 内务工作完成(基本分20分)

4.1每月分配总得任务,每周分配周工作任务,每天对特殊情况的工作任务进行调整分配。

4.2周内无工作任务人员该项不得分,周内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或完成质量不佳的酌情扣分。

4.3每周五上午由生技组、站长对每人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任务量大小,对每个人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百分制评分。

4.4.周五在那一个月的该周放到那个月考评。

4.5定得分值计算;

定得分值=20×月内全部周得分平均分

100

5. 设备巡视质量(基本分20分)

5.1设备巡视质量主要检查现场记录,缺陷术语和地面性缺陷消除情况。

5.2未参加巡视工作的人员该项不得分。

5.3实得分值计算:

实得分值=20-(月巡线天数×未发现未消除缺陷

月巡线天数

6. 总分值诸:

前四项定得分值相加值就是该人在本月的全部得分。

7. 资金分配:

个人=奖金总额/全站总得分×个人月得分

8、奖惩考核办法:

8、 1早上迟到及早退交罚金5元。

8、2安全生产方面有为规行为给于惩罚(罚金根据当时情况而定)

8、3个人任务未完成及完成情况不好给于考核惩罚(罚金根据当时情况而定)

8、4每月能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表现良好给予奖励(奖金根据当时情况而定)

第2篇 输电线路运行班经济责任考核管理办法

1、考核原则

1)、考评委由班委会“五大员”组成,每月底开考评会,以班组考勤情况、班组成员本月工作表现为依据。

2)、此考核办法以局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为原则,如有未能涉及者,参照部门经济责任考核办法视情节轻重进行考核,并逐步完善本考核办法。

2、考核内容:

2.1)、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脱岗,不请霸王假。上班时间不干私活、不串岗、闲谈,不得随意外出,上班不准看与专业无关的书籍,不得玩游戏。发现违反以上一人次扣责任个人当月奖金50元。

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发生迟到、早退、中缺、干私活、睡觉、带小孩上班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奖金50元。

2.2)、请假要履行正规请假程序,无请假条视为请霸王假,发现一人次扣责任个人当月奖金200元。

2.3)、按时参加局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会议、业务培训等集体活动,并做笔记,无故不参加或迟到一人次扣责任个人当月奖金50元。

2.4)、团结协作,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发生吵架、打架等现象,扣责任个人当月奖金300元。不听劝阻或蓄意惹是生非者,上报部门处理。

2.5)、无组织纪律,工作不服从分配、指挥的,无理取闹者,扣发当月考核奖300元。工作不认真负责,不汇报工作情况,未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作或造成失误者,扣责任个人当月奖金200元--500元。

2.6)、不做有损于部门、班组形象的事,不说有损于部门形象的话, 不因酗酒影响工作, 严格遵守局、部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发现违反者扣责任个人当月奖金100元。

2.7)、时刻保持办公室及各自办公桌整洁,保持负责卫生间的清洁卫生,发现不符合要求者,扣责任个人当月奖金50元。

2.9)、根据“综合员”对班组清洁检查结果,凡是“综合员”检查不合格者,每次扣当月奖金50元。

2.10)、个人安全用具凡因保管不善,造成遗失或故意损坏者,安全帽、安全带罚款100元,;

2.11)、每月应正确填写运行日志,及时认真填写每月、季、年度及相关各种报表及总结,发生迟报、漏报、虚报扣责任个人当月奖金100元。

2.12)、班委会负责对部门对运行班组的考核,在班组内部分清主要责任人、领导责任人后实施班组考核。

第3篇 输电线路运行班考勤管理办法

班组人员应准时上、下班。正常班上下班时间按局现行上下班时间执行。

1.2)、迟到、早退、旷工的管理

比上班时间延迟5~15分钟上班的为迟到,未到规定时间15分钟以内提前下班的为早退。凡无故迟到、早退及中途溜班在15~30分钟的,计旷工半天。无故迟到、早退及中途溜班30分钟以上的,计旷工1天。

1.3)、外出工作说明

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班长申明外出原因,并得到班长的批准,否则视离开班组的时间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上班时间未经请假而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若外出工作,需使用部门车辆时,不论路程长短均需填写“派车单”。

1.4)、考勤统计

1.4.1)、部门考勤,每月26日前(节假日顺延)由班组“综合员”,将班组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考勤情况汇总至部门。对于班组人员确实因公事而影响正常上、下班,应及时向班长、综合员说明原因。

1.4.2)、考勤记录要公开,考勤记录与请假单要相符。

1.4.3)、考勤记录要如实反映员工出勤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考勤登记表不得随意改动,如需改动,更改人必须经“班长”确认,并简要说明其情况。

2、请假管理

2.1)、请假核准权限

请假一般须事先填写《请假表》,若情况紧急,应征得班长及部门领导的口头批准,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有关手续。未经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视为旷工。请假归来,应到部门考勤人员处办理销假手续。

班长无权以理由、任何形式批准超过2小时的事假。

2.2)、公假

参加经领导批准的因公活动,无须填写《请假表》,不扣发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单需列入考勤汇总表。

2.3)、班组人员请假(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公假、公休假等)应说明理由,填写好请假单,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请假需按部门或局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列入考勤汇总表。

2.4)、请假期满,回班组上班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对于逾期不能返回者,需提前办理续假手续,逾期不办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第4篇 线路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输电线路作为电网的重要环节,由于距离长、地域广,受自然环境与人为因素影响的机会比较多,因此,保证线路安全的运行存在许多困难。

输电线路能否做到安全、可靠、优质、经济运行,依赖于科学管理。科学管理内容包括:输电线路的运行标准化的制定、运行工作岗位职责、运行值班制度、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和检修管理制度、基建工程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运行分析与故障统计制度的制定、技术培训、安全管理。

1 运行值班制度

巡视与检查制度:电气设备在运行中的巡视,可分为定期巡视、特殊巡、登杆检查。

2 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线路运行维护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电力行业标准dl/t74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和dl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搞好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即做好巡视、检修及反事故措施的实施工作。

运行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其所属(包括代管)的每条线路都应有专人负责运行维护。

每条线路必须明确其所属的线路运行单位,并明确划分运行维护界限。

一条线路属两个及以上线路运行单位维护时,应有明确的运行分界点,不得出现空白。

对于重污秽区、多雷区、重冰区、洪水冲刷区、不良地质区等特殊区段和大跨越的线路,线路运行单位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貌和气候变化等具体情况及时加强巡视和检修,并做好预防事故的准备工作。

3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在线路运行维护工作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汇报,并根据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和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对于近期内不会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一般设备缺陷,应列入正常的年度、季度检修计划中安排处理。

对于在一定时期内仍然可以维持线路运行,但情况较严重并使得线路处于不安全运行状况的重大设备缺陷,应在短期内消除,消除前要加强巡视。

对于已使得线路处于严重不安全运行状况、随时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紧急设备缺陷,必须尽快消除或采用临时安全技术措施后尽快处理。

4 设备的检修管理制度

4.1 检修原则

①运行单位必须认真抓好设备检修工作,加强设备检修管理,使线路设备经常处于健康完好状态,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

②线路设备检修,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并逐步过渡到状态检修。

③线路设备检修,应采取停电与带电作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逐渐减少停电检修的次数。

④线路设备检修,要尽量采用先进工艺方法和检修机具,提高检修质量,缩短检修工期,确保检修工作安全。

4.2 计划管理

①运行单位应根据线路设备健康状况、巡视检测结果、设备检修周期和反事故措施的要求,确定下一年度线路设备的计划检修项目。

②运行单位应在每年九月份根据线路运行工区申报的计划检修项目,编制下一年度的检修计划,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③运行单位应根据上级审批的年度检修计划内容和实际情况,编制季度、月度检修计划。

④线路运行工区在检修计划下达后,应认真做好各项检修准备工作,严格按计划执行。

4.3 施工及质量管理

①检修施工中应健全完善检修岗位、施工质量和安全工作等责任制度,要认真执行工作票和工作监护制度,并做好检修施工记录和带电作业统计工作。

②重大检修项目和大型更改工程要按正常审批程序,完成施工设计,编制施工技术、安全、组织措施,明确工艺方法及质量标准,并认真组织实施。

③参加带电作业、焊接、爆压等技术项目的检修施工人员,必须经专门技术考试并持有合格证明方能上岗操作。

④检修施工所用器材及更换零部件必须选用经鉴定合格、性能符合要求的产品。

⑤检修施工的外包工程项目必须签订正式合同或协议,并认真做好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

5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5.1 设计审查

①运行单位应参与新建(或改建)线路工程的规划及设计审查工作,并参与设备选型及招标工作,根据本地区的特点、运行经验及反事故措施,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建议。

②运行单位应参与线路工程终勘定线、定位、断面地质勘测工作。

5.2 设备验收管理

①运行单位应选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常驻施工现场的质检员,负责施工质量检查和中间、隐蔽项目验收工作,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施工中采用未经设计、运行单位认可的代用设备、材料时,质检员应拒绝签字验收。

②运行单位应严格执行部颁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110kv及以上送变电基建工程启动验收规程》的规定,全面做好工程工作。对不符合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安全运行要求验收的不合格工程,线路运行单位应拒绝接收运行。

③在新线路投运后的一年试运行期间,线路运行单位应加强巡视、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应协同设计、施工单位认真分析,各负其责,积极处理。

5.3 生产准备

①运行单位应搞好新工程投运前的生产准备工作。

②运行单位在新工程投运前,应根据有关标准和定额指标,配齐经过培训的运行维护人员和专用交通工具、通讯设施、仪器仪表、备品配件等生产、生活设施装备。

6 技术专档管理制度

①运行单位应按照其运行管理范围,分别存立或建立线路设备技术专档,专档形式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并逐渐实现微机存档和管理。

②线路新设备投运或旧设备更新后,运行单位应及时建立或更新技术专档,保证资料与现场相符。

7 运行分析与故障统计制度

①运行单位应加强线路运行分析工作。对线路运行状况、设备存在缺陷以及所发生的线路典型障碍、跳闸、事故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分析,并协助安监部门搞好事故调查。

②运行单位应及时分析设备故障原因。搞好线路故障调查统计、掌握事故规律、积累运行经验,提高送电专业生产管理水平。

8 输电线路运行人员的技术培训

开展技术培训和方法、手段可采用多种多样形式,如定期技术问答、现场考问讲评、短期培训班、主题技术讲座、反事故演习、实际操作和基本功演习等等。

9 输电线路的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是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

9.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输电线路工区内部形成主任与班组长、班组长与班员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各级管理网络。

安全责任制包括:输电线路工区主任的安全责任制、班长的安全责任制、安全员的安全责任制、班员安全责任制。

9.2 开展安全活动

班(组)应开展经常性、多样化的安全学习、宣传教育和岗位练兵活动,使职工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及安全作业标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安全活动包括:①安全日活动;②安全生产的自查、互查和抽查;③安全分析;④安全例会;⑤定期反事故演习;⑥班前会和班后会;⑦开展事故调查活动;⑧安全培训。

第5篇 供电公司农网配电线路运行维护管理考核办法

为保证农村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全面提升线路、设备健康运行水平,切实做好农村配电线路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努力遏制10kv线路速动、过流跳闸频繁,低压线路停电随意性大、无计划等不良现象,规范农网设备运行管理行为,不断提升公司农电系统优质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市公司〈关于印发“盐城供电公司农电系统优质服务常态运行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盐城供电公司配(农)电事故考核处理办法〉和公司领导要求,制定《建湖县供电公司农网配电线路运行维护管理考核办法》。

1. 本考核办法适用范围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农村供电所责任区域内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设备的运行巡视、维护检修、停电施工作业计划的制定、审批、执行及完成情况的考核管理,农网配电事故率考核周期为两个月,年终纳入综合业绩考核。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属建湖县供电公司农电管理所。

2  农网配电线路运行维护管理考核项目及细则

2.1  配电线路设备的运行巡视及检修

2.1.1  配电线路设备巡视是为了经常掌握线路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线路设备缺陷,并为线路健康运行、维护提供完整的技术数据和资料。

2.1.2  巡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建湖县供电公司《10kv及以下农村配电线路及设备现场运行检修规程》等有关规定,必须全面做好配电线路设备的巡视维护检修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做法,不断总结、提高、积累经验,保证线路、设备可靠运行;

2.1.3  各供电所必须建立健全配电线路设备巡视维护岗位责任制,完善线路定期巡视制度,落实专人定岗定期(每月一次)进行巡视检查,经常分析运行中出现的速动、过流跳闸及其他异常情况,及时采取预防障碍发生的措施和办法;

2.1.3  各供电所、设备主人除每月对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设备巡视一次外,应根据季节变换用电负荷变化特点及法定假日、重大社会活动等特殊情况,组织线路特巡,定期组织农电职工对责任区域内的配电线路缺陷、隐患进行闭环整改。

2.1.4  各供电所应根据配电线路巡视情况对运行缺陷按季进行分类汇总,根据缺陷性质(一类缺陷除外),制定停电检修月度计划和“两措计划”,定期上报农电管理所审批。

2.1.5  农电管理所负责对各供电所上报的缺陷整改计划及“两措计划”的审核,根据缺陷类型和性质,合理编制缺陷整改材料预算,及时下达配电线路停电检修作业计划。

2.2  停电计划的制定、申请、审批及执行

2.2.1  各供电所必须根据配电线路缺陷情况,合理制定月度停电检修工作计划,压缩停电时间,缩小停电范围。同时按公司规定,定期上报月度停电检修计划,由农电管理所统一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低压停电作业由农电管理所审批);

2.2.2  根据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月度停电检修计划,各供电所必须提前一周上报停电检修计划和停电申请,经批准后提前七天向社会公告并通知重要客户,及时筹措整改材料,制定现场“施工三措”,组织施工。检修计划一经批准,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改或取消,保证停电计划执行率达100%。

2.2.3  无特殊原因不得进行临时停电,对发生的一类缺陷、障碍、配合停电、不可抗力或外力破坏导致的线路设备事故及其他重要原因造成的临时停电另行考虑,但临检率必须严格控制在8%及以下。

2.2.4  配电线路检修施工单位应在计划工作前10分钟赶到工作现场,不得拖延工作时间,保证停电工作“零时差”,努力兑现“十项”服务承诺标准。

2.2.5  经营业扩工程应结合线路检修项目制定停电施工计划,按配电线路停电检修申请流程办理,无特殊原因按“2.2.3”条标准考核。

3  考核标准

3.1  配电线路设备巡视维护责任考核

3.1.1  配电线路设备巡视、检修应有详细的巡视检修记录,详细记载线路隐患发现日期、处理日期及遗留问题等相关内容,切实做好配电线路运行维护工作。农电管理所组织安全工作例行检查时一并纳入安全考核范围,无记录或记录内容不完整的扣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工资的2%;未正常开展线路巡视或巡视不全面,查实一次扣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工资的2%;每增加一次加扣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工资的1%。

3.1.2   除计划停电检修外,10kv配电线路出现速动、过流跳闸重合不成且超出指标的(不可抗力、外力破坏、变电设备事故、跳闸重合成功因素除外)。每超一次扣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工资的2%;超出两次及以上每发生一次加扣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工资的1%。

3.1.3  配电线路通道区域内障碍物(树木、杂物或违章建筑等),在一次性赔偿后达到永久性清除的目的。对应清理障碍点赔偿到位并签订相关协议,达到防护区清障要求的情况下,由于失职造成障碍物再生而影响电力线路设备安全运行的,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责任单位应自费清除,造成后果的扣除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工资的2%。因防护区外树木修剪不及时造成线路停电的,按“3.1.2”条进行考核;导致电力线路设备受损严重或因停电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工资的2~4%;后果严重的视其情节加重处罚。

3.1.4  因巡视或消缺不到位发生事故导致用电客户停电,经查实后,每发生一次扣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工资的2%。

3.1.5  巡视不到位,巡视周期内未能发现上级设置的巡视督查牌 ,扣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工资的2%。

3.2  停电计划的申请、执行及临时停电考核

3.2.1  供电所未按规章制度规定且擅自停电,发生一次并经查实扣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工资的4%。

3.2.2  无特殊原因超临检率指标的临时停电,每次扣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工资的0.5~1%;对于人为原因尤其是施工和检修质量等引起的临时停电,经核实后,每发生一次扣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工资的2%。

3.2.3  由于同一原因导致同一条10kv线路一个月内重复停电或无特殊原因导致同一条10kv线路三个月内重复停电的,扣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工资的0.5~1%。(突发性事件引起的应急停电不予考核)

3.2.4  操作人员未及时按照调度命令进行停送电操作延误10分钟以上的每发生一次扣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工资的0.5~1%。

3.2.5  10kv线路设备部分停电工作延期半小时以上,低压400v线路设备停电工作延期一小时以上的,每发生一次扣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工资的0.5~1%;根据线路分段结构和施工地点可以缩小停电区域而扩大范围的,每发生一次扣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工资的1%。

3.2.6  施工单位未在计划工作时间前10分钟赶到工作现场,发生一次扣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工资的0.5%。

3.2.7  施工单位未正确核相导致相位错误且造成重复停电调相或经济损失的,扣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工资的1%。

3.2.8  因农电事故率超标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停电事故,扣农电管理所主要领导1000元。

3.2.9  一条线路由于同一原因,在16小时内发生多次跳闸停运或重合不成查无原因的,认定为一次事故并予以统计考核,并扣发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工资的5%。

注:配电线路设备包括10kv配电线路设备、低压配电线路设备

第6篇 线路跨越停复电施工中监理现场安全控制管理办法

2007年5月31日在500kv七厂线改造工程中发生了一起“带接地线投运”的性质恶劣的施工人员责任事故。为避免此类问题的重复发生,现制定线路跨越停复电施工中监理现场安全控制管理办法,要求各项目监理部严格按此办法执行。

一、停电前准备阶段及停电后检查

线路工程中凡施工线路需停电跨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的,项目监理部在此施工过程中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要求承包单位在停电前一个月内报项目监理部本工程的线路停电跨越计划安排,计划中应包括需停电跨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的停电施工时间、地点、被跨越线路名称、复电时间等。

2、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前,报《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见附件1)至项目监理部,并附本次停电施工的《配合基建工程停电申请》和经运行单位工作许可人批准的《线路工作第一种工作票》的复印件。

3、项目监理部接到上述文件后,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中所述的内容与《配合基建工程停电申请》、《线路工作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内容是否一致;停电范围是否一致;停复电时间是否一致;本次停电施工的安全措施是否一致;安全措施的措施计划是否可靠、合理和可行。

4、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按《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中计划的时间安排现场监理人员至施工地点,检查在停电后、正式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已严格执行完毕(具体检查内容见《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监理意见栏),在检查后填写《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监理意见栏,明确现场监理人员的意见和结论。

二、停电后复电前的正式施工阶段

进入正式施工后,现场监理人员应对跨越部分施工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在口头通知无效的情况下,必须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三、复电前阶段

1、要求承包单位在复电前提前使用《停电线路安全措施拆除检查申请单》(见附件2)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对复电前施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2、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现场监理人员按计划时间至现场对复电前的施工准备情况进行严格、认真地检查(检查内容见《停电线路安全措施拆除检查申请单》监理意见栏)。

3、监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允许承包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单位的工作许可人提出复电申请。

第7篇 某配电线路故障临时管理办法

一、配电线路管理

1、加强配电线路运行管理工作。每月27日对配电线路进行定期巡视,特殊巡视由各单位自行制定日期,并由巡视人做好巡视记录以备检查。做好配电线路通道的清障工作,保证配电线路通道符合规程要求,使配电线路运行不受树木生长干扰。

2、加强对用户安全用电检查指导。每月28日定期组织人员对客户线路进行巡视,检查客户配电设施运行状况,并由巡视人做好巡视记录以备检查。指导帮助客户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减少因个别客户配电设施故障造成的停电范围扩大,确保电网安全供电。

3、乡村电管部负责对各供电所进行例行检查,生技部、安质部负责进行抽查,对未进行定期、特殊巡视和定期检查客户配电设施或记录不完整的单位,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二、配电线路跳闸指标

配电线路事故率按不大于2次/百千米百日为目标(事故率次数来源见附表);超过指标按第三条考核办法处罚;低于指标,每降低一次,奖励500元。

三、配电线路故障考核处罚

1、配电线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跳闸或接地被迫停止线路运行的故障,每超过指标一次,对配电线路运行管理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1)变压器过负荷、渗漏油、烧坏;

2)跌落保险烧坏;

3)清障不力,由树枝碰线造成跳闸;

4)防小动物措施不力;

5)弧垂过大造成导线风舞、弧垂过紧造成导线断线、短路;

6)设备巡视、维护不到位,造成倒杆等事故;

7)检修质量不高或失修,造成设备损坏等事故;

8)客户端设备监督不力(未及时发现客户端设备安全隐患或虽发现但未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

9)其他未列入的本单位人为及管理因素。

对查线不认真,未查明真正原因的或同一条线路一个月内跳闸两次及以上,或者一个单位两条及以上线路因同类原因跳闸,对配电线路运行管理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2、配电线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跳闸或接地被迫停止线路运行的故障,对配电线路运行管理单位免予处罚:

1)雷击;

2)飓风;

3)冰凌;

4)洪水;

5)地震;

6)电力设施被盗;

7)非管理因素造成的外力破坏。

以上前5项故障的技术原因由生技部、安质部、乡村电管部联合组织人员进行确认,第6项故障的技术原因由保卫部、乡村电管部联合组织人员进行确认。

四、配电线路故障汇报

查线人员将配电线路故障原因汇报调度所,线路恢复送电后,所在单位负责人要到安质部对事故跳闸进行汇报,从巡视周期是否严格执行,巡视质量是否严格细致,运行隐患是否及时发现并汇报、整改是否及时、质量是否合格,以及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和监督、指导客户设备管理等职责是否落实等方面查找工作中做的不足和不够的地方,对所辖配电线路是否还存在其它可能引发线路故障的危险源等进行深入分析,并做好防范措施。在此基础上写出检查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使其它单位都能接受教训。

五、配电线路故障考核程序

安质部每月2日前统计汇总各单位上月配电线路发生故障情况,并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定性(责任单位如有特别说明须于2日前将书面材料报安质部),于每月5日召开安全分析例会时提出具体处罚意见,并提请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讨论,确无疑义后,将最终处罚结果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六、附则

1、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8篇 市供电公司线路停电通知管理办法

一、停电种类

1、计划停电:编入公司月度生产调度计划并提前七天在龙南日报、龙南电视台、龙南政府网站、供电公司网站、“95598”客户服务系统内公告的停电。

2、临时停电:申请停电时间提前24小时,但不足一周的停电。

3、异常停电:因系统或线路出现异常、障碍等而需紧急处理的停电。

4、违约用电停电:含窃电、欠缴电费的停电。

5、限电拉路:因负荷紧张或电网出现异常而需紧急限电的停电。

二、部门职责

1、生产技术部负责计划停电的审核汇总编制,对于城区供电线路计划停电,能通过其它环网线路带停电线路1个或多个分支线路运行的,提报计划的部门应在停电计划中说明,以便于正确通知客户。

2、调度所负责对制定的计划停电在公司停电计划管理系统内公布。并且负责将临时停电、线路跳闸情况、因负荷紧张或电网出现异常而需紧急限电的情况及时通知95598客户服务调度班。对于城区供电线路临时停电,能通过其它环网线路带停电线路1个或多个分支线路运行的,应电话告知95598客户服务调度员,以便于正确通知客户。

3、各供电所及其他相关单位因客户欠费、窃电等原因对客户停电的,在停电前需将停电时间、原因等情况通知95598客户服务调度班。

4、营销部业扩班负责将全市35千伏及以上线路、城区供电所负责收费的10千伏线路上新装客户的客户名称、所在线路名称、客户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在验收接电后两个工作日内通知95598客服调度班。

三、管理责权

㈠计划停电

1、每月生产调度会议后,由调度所下发月度计划停电信息,以公司网站“计划管理系统”内数据为准。

2、 “95598”客户服务调度班负责每月末在龙南日报、龙南电视台、龙南网站、供电公司网站、“95598”客户服务系统内进行线路计划停电公告。全市35千伏及以上线路、城区供电所负责收费的10千伏线路所带的客户由营销部95598客服调度员下达停电通知,其它线路(含各供电所所辖区域内的环网线路)由各供电所值班人员负责向客户下达停电通知。

3、已列入计划的停电,必须按计划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需新增或取消停电线路,须提前三天经分管经理批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生产技术部,并由生产技术部提前48小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各相关部门;因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停电、送电,停电申请部门必须至少提前2小时通知公司县调调度员、生产技术部和分管经理,并由县调调度员及时通知95598客户服务调度员和各相关责任部门。如果变更停电线路是35千伏及以上线路、城区供电所收费的10千伏线路,由95598客户服务调度员通知客户;其余的变更停电线路由供电所值班人员通知客户。

4、供电所管理的“四到户”的电力客户,由供电所值班人员通知重要客户,并建立重要客户档案信息。

㈡临时停电

1、县调调度员负责将分管经理批准的临时停电线路名称、停电起止时间以电话形式通知相关责任部门和95598客户服务调度班。对于城区线路停电,还应将能通过环网供电的情况告知95598客户服务调度班。

2、95598客服调度员接到县调调度员的通知后,35千伏及以上线路、城区供电所负责收费的线路所带的客户由95598客服调度员负责通知客户;其余的线路由供电所值班人员负责通知客户。

3、分管经理批准的临时停电,如线路上的用户有需要书面通知的,由调度所起草盖章后设备运行单位送达。

㈢异常停电

异常停电由县调调度员电话通知检修部门和95598客户服务调度员,以便客户服务调度员随时掌握停电信息,随时解答客户的电话咨询查询。待公司县调调度员安排人员将故障查清后,县调调度员应及时通知95598客户服务调度员线路故障发生的原因、预计恢复供电的时间等信息。

㈣违约用电停电

如因客户违约用电停电,各有关部门在停电执行前30分钟,电话通知95598客户服务调度员。

㈤限电

1、县调调度员提前接到地调调度员限电预告的指令时。

拟对35千伏及以上线路、城区供电所收费的10千伏线路限电的,县调调度员应将限电线路名称电话通知95598客户服务调度员,客户服务调度员在接到县调调度员通知后,立即电话通知需要限电客户。

拟对其它10千伏线路限电的,县调调度员直接通知到相关供电所,由供电所通知需要限电客户。

2、在遇到电网负荷紧张,没有提前接到限电预告而需立即限电的,县调调度员接到地调调度员限电命令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并将限电情况电话通知95598客户服务调度员,以便于解答客户的咨询。

㈥其他

各类检修工作确实需要延时的,工作负责人要及时向县调调度员办理延期手续,县调调度员要及时通知95598客户服务调度员。35千伏及以上电力客户、城区供电所负责收费的10千伏线路所带客户由营销部95598客户服务调度员负责通知。其它的线路由所在区域的供电所值班员通知客户。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9篇 工厂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厂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定对高压电力线路和高压电缆沟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有关厂和单位。

2、引用标准

《钢铁企业动力管理条例》。

3、职责

本规定由公司设备部组织监督有关单位贯彻实施。

4、电力线路管辖范围划分

所有来自电业局110kv配电站的10kv高压电缆由动力厂负责管理与维护,并负责公司与电业局的电费结算工作。其他电力线路由各所属单位负责管理与维护。

5、管理内容与方法

为了保证钢铁生产正常的进行和供电、输电线路有较高的可靠性和不间断性,特制订本规定。

5.1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同意严禁在线路上私自接火用电。

5.2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不准种植高种树木,凡属危及供电安全的树木必须伐除,一般树木与线路边线距离应持5米以外,如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米时除外。

5.3严禁各种车辆(特别是拖拉机和吊车)碰撞杆塔、拉线、导线和其它供电设备。

5.4禁止利用高压线路杆塔、拉线栓牲畜及绑挂各种物件(如起重吊链等)。

5.5吊车一类机械在架空线路下方围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抬杆、转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5.6不准攀登杆塔,不准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风筝,不准往高压电力线路上投任何物品。

5.7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修建房屋和堆积柴草及易燃、易爆物品。

5.8 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炮、挖沟和取土等作业,如确实需要在高压线附近进行以上作业,必须事先取得供电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5.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以任何借口拆卸、动用高压电力线路的螺丝、塔材和拉线等器材。

5.10 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允许,禁止在杆塔上架各种线路,否则运行单位检查发现时,可以随时断线拆除,并追查责任。

5.11 电缆沟上禁止堆放各种笨重物件,并不得种树,如厂容需要在沟上实行绿化时,遇有电缆检修,电缆维护部门通知绿化部门给予清除,否则因施工需要损坏绿化不负赔偿责任。

5.12 禁止电缆沟当排水沟使用,特别是工业废水带有酸性液体严禁排入,电缆沟最低处应设有泄水井。

5.13 严禁笨重机械如载重车、推土机、大吊车、电铲等从电缆沟上方通过,如确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事先通知供电运行单位,如压坏沟盖、沟帮,应立即负责修理和赔偿。

5.14 新敷设电缆若需利用现电缆沟时,必须经电缆沟运行单位同意后方准敷设。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沟内杂物,盖好沟盖,抹好沟缝。

5.15 施工单位遇有线路及电缆沟影响施工时,应与线路运行单位联系协商解决,如发生主要线路、电缆拆迁,应将方案报设备部审批后执行。

5.16 新架线路时,高一级电压不允许走低一级电压的电杆,必要时应提出方案报设备部审批。

5.17以上规定各厂、单位应严格执行,如有违反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损失的大小,按章赔偿全部修理费用及罚款,罚款由线路运行单位开出清单向违章单位转帐,不准拒付。

5.18外单位在本厂作业时,发生损坏情况,线路运行单位开单向委托外工作业单位转帐罚款,由委托外工单位负责结算。

第10篇 线路安全运行的管理办法

输电线路作为电网的重要环节,由于距离长、地域广,受自然环境与人为因素影响的机会比较多,因此,保证线路安全的运行存在许多困难。

输电线路能否做到安全、可靠、优质、经济运行,依赖于科学管理。科学管理内容包括:输电线路的运行标准化的制定、运行工作岗位职责、运行值班制度、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和检修管理制度、基建工程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运行分析与故障统计制度的制定、技术培训、安全管理。

1 运行值班制度

巡视与检查制度:电气设备在运行中的巡视,可分为定期巡视、特殊巡、登杆检查。

2 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线路运行维护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电力行业标准dl/t74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和dl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搞好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即做好巡视、检修及反事故措施的实施工作。

运行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其所属(包括代管)的每条线路都应有专人负责运行维护。

每条线路必须明确其所属的线路运行单位,并明确划分运行维护界限。

一条线路属两个及以上线路运行单位维护时,应有明确的运行分界点,不得出现空白。

对于重污秽区、多雷区、重冰区、洪水冲刷区、不良地质区等特殊区段和大跨越的线路,线路运行单位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貌和气候变化等具体情况及时加强巡视和检修,并做好预防事故的准备工作。

3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在线路运行维护工作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汇报,并根据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和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对于近期内不会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一般设备缺陷,应列入正常的年度、季度检修计划中安排处理。

对于在一定时期内仍然可以维持线路运行,但情况较严重并使得线路处于不安全运行状况的重大设备缺陷,应在短期内消除,消除前要加强巡视。

对于已使得线路处于严重不安全运行状况、随时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紧急设备缺陷,必须尽快消除或采用临时安全技术措施后尽快处理。

4 设备的检修管理制度

4.1 检修原则

①运行单位必须认真抓好设备检修工作,加强设备检修管理,使线路设备经常处于健康完好状态,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

②线路设备检修,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并逐步过渡到状态检修。

③线路设备检修,应采取停电与带电作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逐渐减少停电检修的次数。

④线路设备检修,要尽量采用先进工艺方法和检修机具,提高检修质量,缩短检修工期,确保检修工作安全。

4.2 计划管理

①运行单位应根据线路设备健康状况、巡视检测结果、设备检修周期和反事故措施的要求,确定下一年度线路设备的计划检修项目。

②运行单位应在每年九月份根据线路运行工区申报的计划检修项目,编制下一年度的检修计划,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③运行单位应根据上级审批的年度检修计划内容和实际情况,编制季度、月度检修计划。

第11篇 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

输电线路设备,是传送电能的重要通道。运行单位按有关规程对输电线路及设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视和监护,及时发现线路缺陷,并组织人员及时消除,确保我局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为了线路缺陷或隐患不致遗漏,线路巡视责任人在现场将缺陷记录下来,并进行整理分类,提供给 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查阅处理,确保电网正常运行,特制立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

一、缺陷分类

输电线路设备超出设计和运行规范标准,就是输电线路的缺陷。设备缺陷分为线路本体、附属设施缺陷和外部缺陷三类,并按一般缺陷、重大缺陷、紧急缺陷三个级别进行管理。

设备本体缺陷:指组成线路本体的构件、附件、零部件,包括基础、杆塔、导地线、绝缘子、金具、接地装置等本身的缺陷。

附属设施缺陷:附加在线路本体上的各类标志牌、警告牌及各种技术监测设备出现的缺陷。

外部隐患:指外部环境变化对线路安全运行已构成某种潜在性威胁的情况(如在保护区内新建房屋、植树竹、堆物、取土、线下施工车辆作业等对线路造成的影响)。

一般缺陷:指线路虽有缺陷,但在一定期间对线路的正常运行影响不大,此类缺陷应列入年、季度检修计划中加以消除。

重大缺陷:指缺陷对线路运行有严重威胁,短期内线路尚可维持运行。此类缺陷应在短时间内消除,消除前须加强监视。

紧急缺陷:指缺陷已危及到线路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线路事故的发生。此类缺陷必须尽快消除,或临时采取可以确保安全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理,随后彻底消除。

二、缺陷的管理

(一)缺陷处理的一般要求

1、一般缺陷:一经查到,如能立即消除,可不作为缺陷对待,如发现个别螺栓松动,当即已经用拧紧。如不能立即消除,应作为缺陷将其记录下来,并应填入缺陷记录中履行正常缺陷管理程序。

2、重大缺陷:一经发现,巡视人员应立即报告班长、线路专责或生技科长,由线路专责或生技科长及时报告生产副局长审查,然后书面报告局生技部,局生技部核实后安排相关单位尽快处理消除缺陷。

3、紧急缺陷:一经发现,应立即报本单位调度部门和局生技部、安监部,经分析、鉴定确认为“紧急缺陷” ,应确定处理方案或采取临时的安全技术措施,供电局或线路维护部门应立即按所定方案进行处理。

4、对不同级别设备缺陷的处理时限,应符合如下要求:

(1)一般缺陷的处理,最迟不应超过一个检修周期。

(2)重大缺陷的处理,一般不超过一周(最多一个月)。

(3)紧急缺陷的处理,通常不应超过24h。

5、对于重大缺陷和紧急缺陷,凡具备带电作业条件的,尽量安排进行带电作业消缺。

(二)缺陷处理的流程

缺陷处理的流程是一个“发现(运行)处理(检修 )验收(运行)” 的闭环过程,并以传递“缺陷处理通知单” 、完整填写“缺陷消除记录”的过程体现。

1、巡线人员在巡线过程中发现缺陷,应立即记录到巡视记录簿上。若为重大或紧急缺陷,要立即报告输电班长。巡线完成后将巡线结果交输电班长,输电班长根据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1)重大和紧急缺陷:应立即向本车间领导(或车间专业工程师)汇报,在设备缺陷消除前,组织人员加强巡视,若缺陷严重到危及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必须停电时,应按电力事故处理规程执行。 输电班长及时填写 “重大、紧急缺陷处理通知单” ,共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生技部线路专责。

(2)一般缺陷:由运行班组每月向车间填报一次缺陷月报表,由车间主管人员到现场核实汇总,填写缺陷月报,报局生技部。

2、生技部线路专责根据缺陷的类别及情况,分为两类:

(1)属小缺陷(如个别螺栓丢失)签署意见后退回运行班,在下次巡线时进行消除;

(2)列入维修、检修计划,签署意见后转给检修单位。

3、检修单位根据接到的“缺陷处理通知单”进行缺陷记录,并根据生技部线路专责提出的意见或要求安排缺陷处理,处理后将处理结果写在 “缺陷处理通知单”上,然后返还给生技部线路专责,同时在缺陷记录本上将该缺陷注销。

4、生技部线路专责审核后再返还运行班,运行班安排有关巡线人员检查验收,若确认“合格” ,应在验收人签字处签字并交还班长,班长在缺陷记录本上注销该缺陷,并将验收签字后的“缺陷处理通知单”转交给生技部线路专责,生技部线路专责复印存档后返还一份给检修单位。至此,整个缺陷处理的闭环过程全部完成(后附:输电线路缺陷管理流程图)。 巡线人员检查验收为“不合格” ,写明情况交还班长,班长审查后签上意见交到生技部线路专责,并重新按上述程序办理,直至缺陷消除。

5、对在检修工作中发现的缺陷,由检修人员在现场将缺陷记录下来, 由检修单位统一转交给生技部线路专责,再转至运行班,并纳入缺陷处理程序。

6、“缺陷处理通知单”保存的期限,应为三年,以便出现问题时查明责任和原因。

7、供电局每个月应对缺陷进行汇总统计、分类统计及缺陷分析,并在每月末将本月缺陷的发现、消除情况和原因分析上报生技部、安监部。

8、22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的紧急缺陷应及时上报省公司生产技术部,如需即时停电处理的,在征得省公司生产技术部同意后方可办理停电申请。

(三) 特殊情况的处理

1、对于发现的“外部隐患”, 有些不是运行维护单位能够处理的可向引发外部隐患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发放“影响线路安全运行整改通知书” 以督促其及时处理。

2、对群众护线人员报告(反映)的缺陷,应由巡线人员或供电局(车间)线路专责到现场核实后,在现场进行记录,并纳入缺陷处理程序。

四、对输电线路常见临修项目停电作业时间的要求

(一)各类缺陷应坚持通过带电作业和计划检修予以消除为主的原则,临时停电消缺只适于紧急缺陷和重大缺陷。只有在不具备带电作业条件,或由于缺陷位置、周围环境使带电消缺作业具有极大安全风险时,才可申请输电线路临时停电,并按以下要求进行停电作业时间限制和考核。

(二)各生产单位在申请线路临时停电之前或申请过程中,要同时做好现场作业方案的制定(包括作业方法、现场作业人员组织、现场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制定等)和物资材料、工器具准备、现场地面布置等准备工作。在调度人员发出现场“可以开始工作”的指令后,要尽快开始实质性的消缺作业,避免停电消缺时间过长。

(三)下述“停电作业时间”是指从作业人员现场接到调度人员发出的“线路已停电,可以开始工作”的指令到现场作业人员向调度人员汇报 “现场工作结束,线路可以恢复送电”之间的时间。

(四)每条线路同一电业局运行维护范围内有多处缺陷需同时进行处理时,停电时间以其中处理时间最长的一处所需时间为准,不应累计计算。

(五)输电线路常见临修处缺停电作业时间要求:

1、绝缘子串(含金具)缺陷:

(1)直线、跳线绝缘子串: 500kv 停电作业时间h≤4小时 220kv 停电作业时间h≤3 小时

(2)耐张绝缘子串: 500kv 停电作业时间h≤6小时 220kv 停电作 业时间h≤4 小时

2、 导、地线缺陷

(1)导线不需开断重接,仅采用补修管或补修条进行修补停电作业时间

h≤3 小时

(2)单根导、地线需开断重接,但不需更换停电作业时间h≤10 小时

(3)更换单根导地线,长度在3km 以内,并对弧垂进行适度调整停电作 业时间h≤36 小时(2天1 夜)

三、缺陷评判标准

输电线路缺陷按下表进行分类和评判。

第12篇 架空输电线路评级管理办法

架空输电线路评级管理办法

架空输电线路评级工作是掌握和分析设备状况,加强设备管理,有计划地提高线路健康水平的一项有效措施。它不仅是线路技术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而且又是企业管理重要的考核指标之一。通过线路评级,可及时发现线路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治理,使之保持健康完好的状态,实现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目的。

b.1线路评级的原则

线路评级应根据设备实际运行状况,按线路评级标准的要求并结合运行经验进行。在具体评定一个设备单元的级别时,应综合衡量线路组件的运行状况,以线路单元总体的健康水平为准。

b.2线路评级的分类和单元划分

b.2.1线路评级,按其健康状况分为一、二、三级等三个级别,一、二级线路为完好线路,三级线路为不良线路。不同电压等级输电线路的完好率,指同一电压等级线路中完好线路占参评线路的百分数。

b.2.2线路评级以条为单位,支线或“t”接线路应包括在一条线路中;同杆架设的双、多回线路,以每回线路为一个单元;共用一只出线开关的所有回路,按一个单元统计。

b.2.3每个单元的构成包括:基础、杆塔、导地线,绝缘子、金具、防雷与接地装置(含线路避雷器、耦合地线、可控避雷针等)、拉线以及线路标示、安全标志牌等材料(设备)。此外,还应包括金属构件表面防腐层的实效性。

线路投入运行后安装的防鸟设施以及各种监测装置,不在此限。

b.3线路评级办法

线路评级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由各供电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公司(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各供电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公司(局)生产主管部门的线路专责人分别于7月5日和翌年1月5日前将线路评级表报各所属区域电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有限公司。各区域电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有限公司每年进行一次汇总,并于翌年2月底前报国家电网公司,同时抄送全国电力系统送电专业运行工作网秘书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有限公司,还应报送所属区域电网公司。

线路评级报表如附表b:

附表b线路评级报表

合计 一类 二类 三类 完好率

%

条 km 条 km 条 km 条 km 条 km

110(66)

220

330

500

±500

注:35kv线路的评级,由各运行单位自行安排,自行存档。

b.4线路评级标准

b.4.1一级线路

一级线路,指线路技术性能良好,能保证线路长期安全经济运行的线路。

b.4.1.1杆塔及基础

a) 铁塔结构完好,塔材仅有轻微锈蚀,铁塔主材无弯曲、断裂现象,塔材各部件连接牢固,螺栓齐全,塔身倾斜不超过1.0%(50米及以上高塔不超过0.5%)。铁塔基础牢固,防洪设施完好。

b) 钢筋混凝土杆钢筋无腐蚀、露筋,表面无空洞、酥松等现象,预应力杆无裂纹,非预应力杆裂纹宽度不超过0.2mm。

b.4.1.2导地线

a) 导地线无金钩、松股、烧伤缺陷,断股处理符合规程要求,接头良好,有防振措施;

b) 导地线驰度符合《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范》要求,交叉跨越及各部空气间隙符合有关规程要求。地线仅有轻微锈蚀。

b.4.1.3绝缘子和金具

a) 瓷绝缘子表面无裂纹、击穿、烧伤痕迹;铁件完好无裂纹,锌层仅轻微脱落和锈蚀;绝缘子串连接可靠,整串偏移不超过规定值,污秽区绝缘配置满足防秽等级要求。

b) 线路各部金具齐全、安装可靠、强度符合要求,防振锤安装可靠,各部销钉完好,无代用品。

b.4.1.4 防雷、接地装置和拉线

a) 防雷设施安装符合设计要求。各部空气间隙、绝缘配合、架空地线保护角、绝缘地线放电间隙均符合有关规程要求。接地装置完好,接地电阻值合格。

b)拉线装置完备,无松动、松股、断股现象。锚具、螺帽齐全,拉线和拉线棒仅有轻微锈蚀,拉线基础无下沉、塌方、缺土现象。

b.4.1.5其他。线路防护区、巡线通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要求,线路标识及各种安全标志牌齐全。巡视、测试、检修工作均能按周期进行,运行、检修、试验等资料和记录齐全,且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b.4.2二级线路

二级线路,指技术性能基本良好,个别构件、零部件虽存在一般缺陷,可以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安全经济运行的线路。

b.4.2.1杆塔及基础

a)铁塔结构完整,塔材略有锈蚀,铁塔主材无断裂、明显弯曲现象,螺栓齐全,个别螺栓可有松动现象。塔身倾斜不超过1.0%(50米及以上高塔不超过0.5%),铁塔基础牢固、完好,防洪设施完好。

b)钢筋混凝土杆线路,虽个别电杆的运行状况不完全满足《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范》要求,但尚能保证安全运行。

b.4.2.2导地线

a) 导地线无金钩、松股、烧伤等缺陷,断股已做好处理,接头无裂纹、鼓包、烧伤痕迹,有防振措施。

b) 导地线驰度基本符合《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范》要求,交叉跨越及各部空气间隙基本符合有关规程要求,不影响线路安全运行。地线可有一般锈蚀。

b.4.2.3绝缘子和金具

a)瓷绝缘子表面无裂纹、击穿,铁件完好无裂纹,仅有轻微锈蚀,绝缘子串连接可靠,整串偏移不超过规定值,污秽区绝缘配合满足防污等级要求。

个别绝缘子有烧伤破损现象,但不影响安全运行,绝缘子虽有零值,但不超过有关规程规定。

b)线路各部金具齐全,安装可靠,强度符合要求,防振锤安装可靠。

b.4.2.4防雷、接地装置和拉线

a)防雷设施齐全,基本符合设计要求。各部空气间隙、绝缘配合、架空地线保护角、绝缘地线放电间隙基本符合有关规程要求,接地装置基本完好,接地电阻值基本合格。

b)拉线装置完备,基本无松股、断股现象。锚具螺帽齐全,拉线和拉线棒虽有一般锈蚀,但强度满足要求,拉线基础无明显下沉、塌方、缺土现象。

b.4.2.5其他。线路防护区、巡线通道均符合规程要求,线路标识及安全标志牌基本齐全。巡视、测试、检修工作均能按周期进行,运行、检修、试验等主要资料齐全,且与现场实际相符。

b.4.3 三级线路

三级线路,指线路的技术性能不能达到一、二级线路标准要求,或主要设备有重大缺陷,已影响到安全经济运行的线路。

b.5线路等级评级

根据线路评级的结果,综合衡量线路组件(设备)的状况,评定线路等级。有针对性地提出线路升级方案和确定下一年度大修、技术改进项目。

第13篇 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规定

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

a.1制定线路缺陷标准

为便于线路运行、检修人员以及群众护线员及时发现线路缺陷,并对缺陷的种类及对线路安全运行造成的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判断,各输电线路运行单位应按线路的基本构成(包括基础及拉线、杆塔、导地线、绝缘子、金具、防雷与接地装置以及线路通道等),分别制订出一般缺陷、严重缺陷、危急缺陷的标准。

所形成的线路缺陷标准,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组织的评审后将作为本缺陷管理办法的补充文件,并应在缺陷管理过程中认真加以执行。

a.2各类人员的责任及分工

a.2.1巡视人员

线路巡视人员是线路缺陷的主要发现者,其主要责任是:

a)按周期或需要对线路进行巡视和检查,对发现的缺陷及时准确地进行记录;

b)将现场检查到的缺陷及时汇总形成缺陷报告并上报至运行班长;

c)对已经过检修(处理)的缺陷负责检查验收。

a.2.2线路专责人

线路专责人是线路缺陷的主要审查、分析、处理者,其主要责任是:

a)接受线路运行班(运行工区)送来的缺陷处理传递单(简称“缺陷单”)并进行审查与分析;

b)下达缺陷处理意见给检修班(检修工区);若受理到不能自行安排处理的危急、严重缺陷时,应及时向本单位生产主管领导或上级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c)对处理后的缺陷,负责通知运行班(运行工区)进行检查或验收;

d)建立和填写缺陷记录。

a.2.3检修人员

线路检修人员是线路缺陷的主要消除者。主要责任是:

a)在获得线路检修班(检修工区)下达的缺陷处理通知后,按“缺陷单”上线路专责人提出的处理意见对缺陷实施消除工作;

b)对已处理好的缺陷,应及时向检修班(检修工区)负责人报告。

a.3缺陷的分类和分级管理

输电线路的缺陷分为线路本体缺陷、附属设施缺陷和外部隐患三类,并按一般缺陷、严重缺陷、危急缺陷三个级别进行管理,具体缺陷划分的方法和定义可参照《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第十章输电线路缺陷管理”的规定办理。

对不同级别缺陷的处理时限,应符合如下要求:

a)一般缺陷的处理,最迟不应超过一个检修周期;

b)严重缺陷的处理,一般不超过一周(最多一个月);c)危急缺陷的处理,通常不应超过24小时。

a.4不同级别线路缺陷的处理

a.4.1“一般缺陷”一经查到,如能立即消除,可不作为缺陷对待,如:发现个别螺栓松动,当即已经用扳手拧紧。如不能立即消除,应作为缺陷将其记录下来,并填入“缺陷单”和缺陷记录中履行正常缺陷管理程序。

a.4.2“严重缺陷”一经发现,应于当天报告给送电(线路)工区或供电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公司(局)生产主管部门,送电(线路)工区应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鉴定,如确属“严重缺陷”应立即安排处理并报上级生产主管部门;供电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公司(局),只要认定是“严重缺陷”,应立即安排处理不必再行上报。

a.4.3“危急缺陷”一经发现,应立即报本单位生产主管部门和上级生产管理部门,经分析、鉴定确认是“危急缺陷”,应确定处理方案或采取临时安全技术措施,送电(线路)工区应立即实施并进行处理。

供电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公司(局)的生产主管部门,除安排“危急缺陷”处理的同时,亦应报所属区域电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并接受其指示。

a.5缺陷处理的程序

缺陷处理的程序是一个“(运行)发现-(检修)处理-(运行)验收”的闭环运作过程,并以传递“缺陷单”、完整填写“缺陷记录本(缺陷处理台帐)”的过程实现的。

注:本缺陷管理过程,是以典型的供电公司所属送电工区制定的,其他体制的单位可参照办理。

a.5.1巡视人员在巡线中发现缺陷,应首先记录到巡线手册上(或输入到智能巡检仪中)。若为严重或危急缺陷,应立即上报有关生产管理部门或领导。一条线路巡线完成后,应将形成缺陷报告并交付运行班长,运行班长经审查整理后将缺陷填写到“缺陷单”中。“缺陷单”共一式两份,一份留运行班,一份报送电工区线路专责人。运行班长同时还应将缺陷登录到缺陷记录本上。

a.5.2工区线路专责人根据缺陷的类别及情况,分两种方式对待:

a)较小缺陷(如个别螺栓丢失),签署意见后退回运行班,令其下次巡线时消除;

b)必须列入维护、检修计划的缺陷,签署意见后转给检修班。

a.5.3检修班根据接到的“缺陷单”进行缺陷记录,并按工区线路专责人提出的意见或要求安排缺陷处理,处理后将处理结果写在“缺陷单”上,然后返还给线路专责人,同时在缺陷记录本上将该缺陷注销。

a.5.4线路专责人审核后再将“缺陷单”返还运行班,这时运行班可安排相应线路巡视人员(或班组人员)检查验收,若确认“合格”,应在验收人签字处签字并交还班长,班长在缺陷记录本上注销该缺陷。至此,整个缺陷处理的闭环过程全部完成。

如果检查验收为“不合格”,也要写明情况交付班长,班长审查后签上意见交到送电工区线路专责人,并重新按程序办理,直至缺陷消除。

a.5.5对检修人员在线路检修工作过程中发现的缺陷,由维修人员在现场将缺陷记录下来,由检修班统一转交给工区线路专责人,再转至运行班,并纳入缺陷处理程序。

a.5.6“缺陷单”保存的期限,可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自定,但最少应保存2~3年,以便出现问题时查明责任和原因。

a.5.7送电工区每月均应对线路缺陷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发现缺陷处理没有按期完成,应认真查找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6特殊情况的处理

a.6.1对于线路通道内发生的“外部隐患”,有些不是线路运行单位能够处理的,可向引发外部隐患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发放“影响线路安全运行整改通知书”敦促其处理。处理期限不受上述缺陷处理时间的限制,不计入缺陷记录本,不进行处理率考核,但须另列账册专门予以记录。

a.6.2群众护线员及人民群众报告(反映)的缺陷,应由责任巡视人员或工区线路专责人到现场核实,如果属实应立即进行现场记录,并纳入缺陷处理程序。< p>

第14篇 某输电部线路运行班班组安全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该办法适用于输电部运行班。

班组是直接从事生产的基本单位,同时也是安全事故最可能发生的地方,企业要想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从班组入手,班组安全管理的好坏,不但影响到班组的安全生产,而且影响到整个企业的安全状况,为此特设定本管理制度。

1、安全职责

1)、班长、班组技术员、安全员严格执行按“工作标准”中各自的安全职责条款。

2)、认真执行本人签订的《安全承诺》

2、班组安全检查制

1)、按照“班组安全自查项目表”(见附表1)内容逐条,由班长、安全员组织每月开展一次的安全检查,进行认真检查,做好记录并报部门安全员处。

2)、安全检查坚持“三不放过”原则,把防范事故关口前移。

3)、对查出的问题分层次进行整改,明确班组上整改了那些,那些需要部门解决,那些需要局层面解决。

4)、向部门安全员上报自查报告和“班组安全检查整改内容表”(见附表2)。

5)、班组要把自查自纠经常化,对安全工作随时做到心中有数。

3、班组安全学习教育制

1)、班长、安全员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事故通报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制度,并做记录。

2)、班组安全员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正常开展周安全学习,并做好记录。

3)、对新进厂人员做好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4)、对工伤、病假、事假人员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5)、班组特种作业人员要送人力资源部按规定进行培训教育,做到持证上岗。

6)、积极参加电网公司、本局、本部门组织的各种宣传、竞赛活动。

第15篇 架空线路现场带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架空输电线路带电作业的现场组织机构、职责、作业基本要求、安全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电力公司110kv及以上架空输电线路带电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00.51-1998 电工术语 架空线路

gb/t 14286-2002 带电作业工具设备术语

gb/t 2900.55-2002 电工术语 带电作业

能源部电供[1991]31号 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制度

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华东电管局[84]华东电生字590号 华东电网带电作业安全工作规程(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286-2002《带电作业工具设备术语》、gb/t 2900.55-2002《电工术语 带电作业》、gb/t 2900.51-1998《电工术语 架空线路》规定的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4 带电作业现场组织机构和职责

4.1 带电作业现场组织机构

带电作业现场应明确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技术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材料、工器具、资料管理工作。

4.2 职责

4.2.1 工作负责人职责(持票人)

a) 根据工作票,全面负责本次工作的现场安全、质量和环境符合有关要求,督促线路带电作业规程、作业指导书得到严格执行,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b) 负责核对工作票及作业指导书所列的安全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及是否满足实际工作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c) 出工前检查安全用具是否齐备,人员着装是否规范,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d) 带头遵守现场各项安全规定,不违章指挥;对全体作业人员认真进行监护,及时制止违反安规行为,监督、检查现场危险点预控措施的执行;

e) 认真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每天开工前,组织召开现场班前会,工作负责人应按照工作票内容做好“二交一查”,待全体作业人员清楚并签名后,方可下令开始工作;

f) 工作负责人对高杆塔及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g) 工作结束后,应检查线路作业地段的状况,确认在杆塔上、导线上、绝缘子串上及其他辅助设备上没有遗留的工具、材料等,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从杆塔上撤下后,再向调度汇报工作结束,然后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4.2.2 专责监护人职责

a) 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b) 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c) 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d)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4.2.3 现场技术负责人职责

a) 现场技术负责人是带电作业现场的技术指导,协调解决施工工艺、技术、质量难题;

b) 负责编写现场作业指导书,督促检查带电作业有关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正确执行;

c) 负责布置、检查、指导班组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班组按规定填写工作任务单。

4.2.4 工作班成员职责

a) 遵守《安规》及有关规定,不违章作业,互相关心,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做到“四不伤害”,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b) 作业前,认真参加班前会,接受安全、质量、环境要求和工作任务、作业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的交底,并提出自己的意见。明确当天带电作业范围、工艺要求、环境要求、危险点及防范措施后,在班前会记录上亲笔签名;

c) 检查个人工器具、安全工器具是否符合作业要求并正确使用;

d) 严格执行线路带电作业有关规程和作业指导书;

e) 作业中不得变更所做的安全措施,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向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报告,对无安全措施、未经安全交底和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工作;上杆塔作业前必须正确核对线路双重命名、杆塔号;

f) 遵守文明生产有关规定。

4.2.5 现场材料、工具管理员职责

a) 现场材料管理员对现场施工设备材料、工器具的管理负责;

b) 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准备好工器具、材料;

c) 对使用的设备材料、工器具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使用情况。

4.2.6 现场资料管理员职责

a)现场资料管理员对现场施工资料管理负责;

b) 负责带电作业资料的收集、填写和上报工作;

c) 工作结束检查资料的完整性。

5 带电作业人员要求

5.1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应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经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批准。

5.2带电作业的工作负责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熟悉《安规》、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并经工区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担任;专责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

5.3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业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带电作业合格证并经企业书面批准后,方可参加工作。

5.4带电作业人员应熟悉工器具使用方法、使用范围以及最大允许工作荷重,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中有关规定。

5.5带电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适应高空作业;具有一定的电气知识和检修技术;掌握触电急救法和紧急救护法。

6 带电作业基本要求

6.1“三要”

6.1.1 要有良好气象条件并停用重合闸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电、雪雹、雨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在恶劣天气下进行带电作业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编制必要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带电作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

严禁约时停电或恢复重合闸。

6.1.2 要有合格的带电作业专用工作票

现场合格的带电作业专用工作票是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关键,各级经批准的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应把好现场作业的安全关。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若一张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每个小组应指定工作负责(监护)人,并使用工作任务单。

6.1.3 要有带电作业方案和作业指导书

对危险性、复杂性、困难程度较大的线路带电作业项目和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必要时,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并要有经过严格的编、审、批手续的带电作业方案,使现场作业有各项严密的组织、安全、技术措施。每项带电作业必须有作业指导书。

6.2“六禁”

6.2.1禁止无资质的人员上岗作业

带电作业人员要满足上述第5条带电作业人员基本要求中的有关规定。

6.2.2禁止工器具现场未检验作业

带电作业工器具在使用前,要仔细检查确认没有损坏、受潮、变形、失灵,否则禁止使用,并使用2500及以上兆欧表或绝缘检测仪进行分段绝缘检测,阻值应不低于700mω。

6.2.3禁止使用不合格工器具作业

带电作业工器具应按周期试验,不得使用试验不合格或试验超周期的的工器具,并应根据工作负荷校验满足规定安全系数。

6.2.4禁止未经调度许可进行作业

带电作业必须经调度许可,必要时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6.2.5禁止现场失去安全监护作业

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或高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6.2.6禁止带电作业人员酒后作业

作业人员严禁在酒后进行带电作业。

6.3“九步”

6.3.1 两交一查,落实预控

工作负责人在开工前召集工作人员召开现场班前会,具体交待工作任务、作业危险点及预控措施, 检查工器具是否完备和人员精神状况是否良好。

6.3.2 检查工具,防止受潮

带电作业工器具在使用前要外观检查合格,在运输过程中,带电作业工器具应装入特制的工具袋、工具箱,防止工具表面擦伤损坏,使用中必须戴手套防止受潮受污。

如果绝缘工具遭表面损伤或受潮,应及时进行干燥处理,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3.3 停重合闸,调度许可

带电作业必须经调度许可,必要时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6.3.4 现场交底,专人监护

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工作前要进行两交一查。

6.3.5 核对命名,流程作业

工作人员上塔工作前须核对线路的双重命名、杆塔号和相位,要按照带电作业指导书的流程进行作业。

6.3.6 作业结束,质量自查

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要对作业质量进行自查,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后结束作业。

6.3.7 工作完成,清理现场

工作完成后,要注意塔上、地面上有无遗留物,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3.8 工作终结,汇报调度

工作终结后,及时汇报调度,恢复重合闸。

6.3.9 填好记录,班后小结

做好设备台帐变更记录,填好带电作业情况统计报表,班后对作业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小结,以便改进、提高。

7施工方案的编制

7.1 现场踏勘

组织开展以下带电作业时,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前应组织现场踏勘:

——500kv带电作业;

——特殊塔型上带电作业;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对现场不熟悉的带电作业;

——现场交跨、环境复杂的带电作业;

——带电施工作业;

——新工具研制、新项目开展的带电作业;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的带电作业。

现场踏勘时,工区主管生产领导、专职安全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均应参加,必要时应有局领导、生技部门、安监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

现场勘察时,应确定施工方案和存在的的危险点,并保留相应的记录。

7.2 编制施工方案

对于开展以下带电作业时,工作票签发人应根据带电作业任务、现场踏勘结果合理编制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且须经安全、技术相关方面的审核,并经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之后方可组织实施:

——组织现场踏勘的带电作业;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的带电作业。

7.3 施工方案的审核、批准

对于开展以下带电作业,应经局生技部门、安监部门审核、局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500kv带电作业;

——现场交跨、环境复杂的带电作业;

——带电施工作业;

——新工具研制、新项目开展的带电作业;

——工区主管生产领导认为有必要的带电作业。

施工方案应包括工作线路概况、工作任务及分工、工作计划时间、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危险点预控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内容,必要时,应配有现场实物图,施工方案需在开工3天前,送交有关施工班组,施工班组应提前熟悉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果涉及多班组施工,应由生技部门召开相关班组的施工负责人会议,共同协调交底。

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作业,未经方案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擅自更改。并随时接受局生技、安监部门的检查,施工方案工区生技部门应存档。

8 应用作业指导书的注意事项:

8.1每项带电作业项目都必须编写作业指导书,实行标准化作业。

8.2作业指导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作业人员的配备;工器具的配备;作业程序单(作业过程及要求);危险点及控制措施;作业工艺标准;其它注意事项;相关的报表和记录。

8.3 在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前,要针对现场作业场地及周围环境,分析有无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带来新的危险,以便对原有的危险点及控制措施进行补充,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8.4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任何人无权擅自更改。并随时接受局生技、安监部门的检查。

9防止对地及相间放电安全控制

9.1 带电作业时各作业距离和数据要求不得小于表1的规定。

表1 带电作业时安全距离和数据要求表

序号

作业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备注

110

220

500

1

地电位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最小安全距离(m)

1

1.8

3.2

2

绝缘操作杆最小有效绝缘长度(m)

1.3

2.1

4

3

绝缘承力工具、绝缘绳索最小有效绝缘长度(m)

1

1.8

3.7

4

等电位作业人员对接地体的最小安全距离(m)

1

1.8

3.2

5

等电位作业人员对邻相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m)

1.4

2.5

5

6

等电位作业中的最小组合间隙(m)

1.2

2.1

4

7

等电位作业中转移电位时人体裸露部分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m)

0.3

0.3

0.4

8

作业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m)

0.4

9

绝缘臂的最小有效绝缘长度(m)

2

3

/

10

带电更换绝缘子或在绝缘子串上作业时必须保证的良好绝缘子片数(片)

5

9

23

11

带电检测绝缘子同一串中允许的最大零值片数(片)[整串片数/零值片数]

#####

5月13日

6月28日

12

边续档导地线上挂梯最小截面要求(mm2)

钢芯铝绞线和铝合金绞线120,钢绞线50(等同opgw光缆和配套的lgj-70/40导线)

9.2等电位工作人员必须穿合格的全套屏蔽服,并保证其连接部位接触良好,在现场使用前要测量任意两点间的阻值不得大于20ω。均压服主要起屏蔽作用,不能以均压服作为接地保护。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上工作,作业人员应穿静电感应防护服,宜穿导电鞋。

等电位人员转移电位时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许可,转移电位时,人体裸露部分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1的相应规定。

带电作业传递工器具和材料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和绝缘绳索,其最小有效绝缘长度不得小于表1的相应规定。

9.3 沿导、地线上悬挂软、硬梯或飞车进行强电场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a) 其最小截面不得小于表1要求;

b)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经验算合格,并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在孤立档的导、地线上作业;

——在有断股的导、地线和锈蚀的地线上作业;

——其最小截面小于表1第12款要求的;

——两人以上在同档同一根导、地线上的作业。

c) 作业前应先检查本档两端导、地线的紧固情况。挂梯载荷后,应保持地线及人体对下方带电导线的安全距离比表1数值大0.5m;带电导线及人体对被跨越的电力线路等交跨物的安全距离比表1数值大1.0m。

10 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控制

10.1 凡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10.2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身体,经医院鉴定,患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工作前严禁饮酒,着装规范。

10.3攀登杆塔脚钉、爬梯时,应检查脚钉、爬梯是否牢固。

10.4 在杆、塔上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在杆塔高空作业时,应使用有后备绳的双保险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构件上,应防止安全带被锋利物伤害。系安全带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扣牢。在杆塔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

10、5 杆上人员应防止落物伤人,材料应用绝缘绳索传递,不得乱扔,杆下应防止行人逗留,防止落物伤人。

11工器具使用的安全控制

11.1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工器具进行全面的检查,应使用经试验合格的并未超过试验周期的工器具,带电作业工具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站进行试验,试验记录由专人保管。电气试验周期按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中工器具试验管理规定执行。

11.2应按技术措施中要求的受力大小,选择工器具,严禁以小代大,严禁超铭牌使用。

11.3各类安全工器具应经过国家规定的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使用中的周期性试验,使用前要仔细检查确认没有损坏、受潮、变形、失灵,否则禁止使用。并使用2500v及以上兆欧表进行分段绝缘检测,阻值应不低于700 mω。

不合格的带电作业工具应及时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11.4在运输过程中,带电作业工器具应装入特制的工具袋、工具箱中,要防止工器具表面受潮和损坏。

如果绝缘工具遭表面损伤或受潮,应及时进行干燥处理,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进入作业现场应将使用的带电作业工具放置在防潮的帆布或绝缘垫上,操作绝缘工具时应戴清洁、干燥的手套,防止绝缘工具在使用中脏污和受潮。

12 现场文明生产

12.1所有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均应按规定戴安全帽,工作人员应着装规范。

12.2工作场所不要高声喧哗,对作业程序或方法有异议时,应通过工作负责人来指挥纠正。

12.3在山区、林区作业要小心火种,不得随意吸烟,乱丢烟蒂。

12.4工作过程中,应爱护农作物,尽量少损失青苗,少砍伐树木,工作结束后做好合理的青苗赔偿工作。

12.5现场工器具和材料要实行定置管理。

12.6在市区及公路附近作业工作现场要设立围栏,派专人监护,实行封闭管理,并设置安全警示牌。

12.7工作结束后,应清理现场,废旧材料应回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线路管理办法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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