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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探放水操作规程
探放水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旨在预防和控制矿井水灾,确保矿工生命安全和生产顺利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地质调查与分析:对矿井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详细研究,确定可能的水源和积水区域。
2. 探测设备准备:选用合适的钻探设备,如钻机、钻杆、钻头等,并确保设备完好。
3. 设定探水线:根据地质资料,制定合理的探水线和探水孔位置。
4. 钻孔施工:按照设计的探水线进行钻孔作业,确保钻孔深度、方向和角度准确。
5. 水样采集与分析:在钻孔过程中,定期采集水样,进行化学成分和水质分析。
6. 压力监测:安装压力计,监测钻孔内的水压变化,预判涌水量和可能的突水风险。
7. 防水措施:如遇涌水,立即停止钻进,采取堵水、排水等应急措施。
8. 数据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探放水过程中的各项数据,编制探放水报告,供后续决策参考。
目的和意义
探放水操作规程的实施旨在实现以下目标:
1. 预防矿井水灾:通过探放水,及时发现潜在的水源,防止积水引发的矿井事故。
2. 保障矿工安全:降低矿工因水灾受困或伤亡的风险,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
3. 提高生产效率:有效管理地下水,避免因水害导致的生产中断,提升采矿效率。
4. 环境保护:合理排放矿井水,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注意事项
在执行探放水操作规程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 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作业人员需穿戴防护装备,确保操作安全。
2. 实时监测:钻孔过程中要密切关注钻孔内的水情变化,随时调整作业方案。
3. 准确记录:所有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或篡改。
4. 应急预案:提前制定涌水应急响应计划,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迅速应对。
5. 定期维护设备:保持设备良好状态,防止因设备故障影响探放水效果。
6. 专业培训: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地质和水文知识,提高操作技能。
以上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操作框架,具体实施时应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和专业判断进行调整。在实际工作中,务必注重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灵活应对各种复杂情况,以确保探放水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探放水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探放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探放水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许上岗操作。
(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知识培训,熟知预防灾害的措施和井下避灾路线。一台探放水钻机组现场人员配置不得少于3人。
(3)探放水施工前,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探放水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时严格按工程技术人员标定的探眼位置及施工措施中规定的角度、方位、孔深及孔径等进行施工,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4)探放水作业地点要保证风量充足。施钻过程严禁停风、停电、停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查次数及时间间隔检查瓦斯和有害气体含量。
(5)探放水作业地点必须设专用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必须配备灭火器材。施工人员应熟悉一般灭火知识,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具。
二、探放水设备安装
(1)设备安装前必须检查钻场及其周围的安全状况及有害气体含量。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不得进行工作。
(2)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①钻机安装前要清除浮煤、矸石,整平底板,选择适当位置安放钻机。
②钻机主轴中心线对准钻孔位置,摆正钻机架,机座使用地锚或专用支撑柱固定。
③垂向钻孔钻机立轴角度必须与钻孔设计一致。
(3)井下钻场应保持整洁,钻具码放整齐。
(4)井下钻场必须具备的安全措施条件如下:
①在掘进工作面或独立巷道探水时,应有安全躲避硐室及安全撤离措施。
②井下钻场应设专用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③工作人员进入钻场必须首先检查钻场周围巷道顶板、两帮等安全情况是否良好,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工作。
④探放水人员必须配戴矿灯和自救器,衣襟、袖口、裤脚必须束紧。
⑤放水前要事先疏通挖好的排水沟,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5)设备拆卸与运输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①钻机在车辆上必须捆绑结实,不准超高或超长。拆下的螺丝等零件,要用有盖的箱子装好。易于丢失的零件,由钻工自带,不得装车。
②在拆卸搬运时,设备的气孔、油眼必须堵严,各连接螺栓、螺母、轴座、销子等应装回原处。装卸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锤直接敲打。
③人工搬运设备时,设备要捆绑牢固,并轻抬轻放,要由有经验的专人统一指挥,起落行动一致。
④用专用车辆搬运设备时,设备下发及周围严禁人员停留。
三、探放水设备的操作
(1)钻机开工前,必须由跟班区(队)长或技术员亲自检查立轴的方位,倾角是否与设计相符,检查钻机各部件安装是否稳固,并进行试运转。
(2)正式开钻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操作系统各手把、按钮、仪表是否齐全、灵活可靠。
②液压系统的油量和各油管接头控制阀密封是否完好,油压系统要调整到“0”位。
③制动装置、摩擦离合器、锁闭装置是否正常,必要时进行调整。
④排水水泵转动是否正常,排水量应达到要求。
(3)探放水钻进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禁止用手和脚直接制动机械的运转部件。
②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脚踏绝缘垫。
③在探放水钻机后面和前面的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准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具顶出伤人或给进手把翻起打伤人。
④操作人员应穿戴整齐,扎紧袖口,防止被转动部件铰伤。
(4)钻进过程中,记录员必须在现场边施工边用笔逐项填写记录。
(5)每竣工一个探放水钻孔,都必须核实该孔的方位、孔斜角度,并重新丈量钻杆长度,核实钻孔实际深度。撤钻时,应在原孔所在的帮或顶位置打上明显标记。
(6)在钻进中,若发现孔内涌水,应测定水位(压)和耗水、涌水量。
(7)钻孔内水量、水压过大时,应立即停钻,但不拔出钻杆,需继续钻进时,必须采取反压和防喷措施。
(8)若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但不拔出钻杆。立即报告调度室。
(9)疏通钻孔时,操作人员不准直对钻杆站立操作。
(10)放水地点值班人员要认真监测钻孔水量和有害气体变化情况,做好记录,遇有异常变化时,应立即报告调度室。
(11)采用胶塞或水泥止水时,应先按设计要求试压,达到预定抗水压力,并保持30min后,套管不松动、不漏水,再安装止水阀门。止水套管的接头必须用胶圈密封,防止漏水。
(12)当从探水线开始探水,掩护巷道掘进时,每打完一个探水孔,均要由探放水总负责进行验收。每打完一组探水孔应有探放水总负责人和技术部门共同确定下一步巷道掘进长度。
(13) 探放采空区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只准用专用钻机探放水。
②放水孔必须打中采空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实放水量,直到采空区水放完为止。
③透采空区后,如孔内无水流出,经瓦斯检查工检查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用木塞或黄泥封闭。
四、收尾工作
探放水结束后清理钻机等设备,将清点后的钻机工具及配套设备等整理后摆放整齐,不得丢失任何器件。
第2篇 探放水作业技术操作指导规程
一、在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进行探放水时,必须根据标志的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措施固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进行施工,不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二、在采掘工作面探放水时,遇到下列情况,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经技术人员确定的探放水线进行探放水操作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3、打开隔水媒柱放水时。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连通的断裂构造带时。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
7、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三、煤系底层有强承压水层并有突水危险的工作面,在开采前进行探放水,必须严格按编制的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措施施工。
四、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加强钻场前、后10m范围内的巷道支护,并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栏板。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3、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4、测量和排放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放水空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量。
五、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前,安设探放水钻孔孔口管及其固定的方法必须符合设计的要求。
六、操作钻机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打开立轴箱时,横、立轴齿轮应加防护罩。合立轴时,应待齿轮停止转动后进行。
2、禁止用手和脚直接制动机械的运转部件。
3、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脚踏绝缘垫。
4、在探放水钻机后面和前面的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准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具顶出伤人或给进手把翻起伤人。
七、下置的孔口管,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压力,安装闸阀后,方准继续钻进。
八、钻机内水压过大时,应采取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在钻进中,一旦发现“见软”、“见空”、“见水”合编层,要立即停钻,丈量残尺并记录其深度。
九、在钻进中,若发现孔内涌水时,应测定水位(压)和耗水、涌水量。
十、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由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十一、探放老空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取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探放水。
2、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3、钻孔放水前,必要估计放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量。
4、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
5、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调度室。
十二、透老空后,如孔内无水流出,经瓦斯检查员检查有有害其体涌出时,必须立即停止掘进,用木塞黄泥封闭。
十三、疏通钻孔时,操作人员不准直对钻杆站立操作。
十四、探放老空水钻孔接近老空,预计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第3篇 探放水作业操作规程(2)
探放水操作规程(二)
1、钻探工上岗条件:
a.每台钻机操作人员不少于3人,并明确责任分工,机长(班长)为当班安全技术与操作第一责任者。
b.司机必须熟悉钻机主要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掌握一般液压传动基础知识,能熟练操作维护和维修。
c.施工前钻工必须学习本钻探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掌握施工目的、工艺和技术要求,熟悉预防灾害措施和矿井避灾路线。
2、开钻前的准备工作:
a.检查有害气体含量,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不得开钻。
b.工作人员进入钻场必须首先检查钻场及其周围的安全状况,如防水、防火通风设施等,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开钻。
c.检查机械设备安装质量及安全设施情况经试车倒霉后方可开钻。
3、钻机所使用的电器设备、液压系统的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额定值符合规定;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正确使用,电器设备失爆。
4、液压操作控制台上的压力表、换向阀、调压阀等液压组件的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规定,液压系统压力表、温度表必须齐全;关机前,必须使液压系统处于卸荷状态。
5、检查供电、供水系统及配套拉管路、阀门、开着等是否安全完好,各液压油泵的电动机旋转方向与液压油泵要求的转向是一致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检查油箱中液压油是否清洁,测量是否充足,油温指示表是否灵敏可靠。发现滤油器中脏物较多时,应及时更换其滤芯。向油箱加油时,必须经过虑网,工作时不允许打开油箱盖。
7、所需钻具及专用工具应配备齐全。
8、所有钻具和丝扣连接部位及钻杆内孔必须清理干净,并检查丝扣及两端有无损伤,碰坏部位应及时修复,有裂缝、缺口及丝扣磨损严重的严禁作用。在风外丝扣部位应涂专用矿用防锈油脂。
9、钻机度运转达到要求后,清理作业现场,将不用的工具、配件暂时装箱,钻机的油管、水管、电缆排列整齐,在人员经常通过处将其吊挂好,做到文明生产。
10、导向孔施工操作及注意事项:
a.钻进前必须先供循环水,钻进中应注意观察孔内流出的水流量变化及排出岩屑情况,发现不正常时及时处理。
b.开孔时应使用扶钎器扶正钻杆,以小压轴、慢转速将孔开出。开孔深度达0.5米后,可酌情加大轴压,钻深超过3米后,可按正常参数钻进。
e.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要求调整钻进参数值,遇到特殊地质构造时,可根据经验适当改变钻进参数。
d.装接钻杆前,必须将钻具提高距孔底0.2~0.5米高度处,充分清洗钻孔,清洗时间可根据当时钻进的深度控制。若准备停机,必须将钻具提到安全位置。
e.装接钻杆操作程序如下:
(1)关闭供水门,停止供水。
(2)用专用工具卡住钻杆方形部位,使钻具重量加在孔口盘上。
(3)将钻杆丝扣清理干净,涂上油脂,把钻杆送入钻架,加铁丝或磨皮密封垫;
(4)打开供水管路的阀门,向钻孔供水,等循环水从孔内流出后,方可继续钻进。
11、扩孔钻进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a.向扩孔钻头供高压水,观察提高了钻头喷出的水是否喷到边刀上,如时喷不到要加大水量。检查一切正常后,司机方可启动钻机扩孔。
b.扩孔开始时应以较小钻压破岩,滚刀体全部进入钻孔后,再加压正常钻进。
c.扩孔过程中所用参数应根据岩性及钻机性能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滚刀的允许压力和钻机的额定能力参数值。
d.遇到卡钻时,应立即快速止上下提钻并旋转钻具,以甩掉卡钻岩石,然后再往返钻进数次。
e.若发现钻进速度极慢,加大钻压后仍无提高时,应立即停止扩孔,检查是否需要更换钻头。
f.扩孔过程中严禁驱动头反转,并且注意开钻时要先供水后扩孔,停机时先停机后停水。
g.扩孔过程中,司机必须时刻注意冲洗液变化,防止烧钻、埋钻事故的发生。
12、打钻时要做到:
a.按地质技术人员所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规定的方位、角度和钻孔防斜措施施工,不经地质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b.钻探工人穿戴要整齐利落,衣襟、袖口、裤脚必须束紧。
c.启闭开着时,注意力要集中,做到手不离按钮,眼不离钻机,随时观察和听从司机命令,准确、及时、迅速地启动和关闭开关。
d.禁止用手、脚直接制动机械运转部分;禁止将工具和其它物品放在钻机、水泵、电机保护罩上。
e.扶把时,要站在立轴和手把一侧,不得紧靠钻机;钻机后面和前面的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准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具顶出伤人或给进手把翻起打伤人;给压要均匀,根据孔内情况及时调整钻法和压力。
g.采用清水钻进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水量,不准打干钻,为防止埋钻,钻具下至距孔底12米时,立即开泵送水,见返水后,才能钻进。
g.钻进过程中,一旦发现“见软”、“见空”、“见水”和变层,要立即停钻,丈量残尺并记录其深度。
j.若发现孔内涌水时,应测定水压、水量。
i.若发现煤岩松动、片帮、来压、见水或孔内水量、水压突然加大或顶钻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不得直对或任意跨越钻杆,迅速向有关部门汇报,并派人监视水情。
k.透老空后,需经瓦检员检查有无有害气体溢出,并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对钻孔进行处理。
13、安装钻杆时应凉意以下问题:
a.钻杆应不堵塞、不弯曲、丝扣未磨损,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b.接钻杆时要对准丝口,避免歪斜和漏水。
c.卸钻头时,应严防管钳夹伤硬质合金片、夹扁钻头和岩芯管。
d.装钻杆时,必须一根接一根依次安装。
14、下置孔口管:
a.套管要下在坚硬完整的岩层中,套管下置深度、固结方法及耐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b.止水套管的接头必须用棉丝、铅油严加密封,防止漏水。
c.下套管前应清除孔内岩粉,遇阻时,禁止猛墩套管。
d.套管固结后必须进行耐压试验。扫孔至孔底钻进0.5米,进行注水耐压试验,压力不低于实际水压的2倍,并持续20分钟以上,以套管不松动、周围岩层不漏水为合格,然后安装止水闸阀正常钻进。揭露水压大于1.5mpa的钻孔,还要装好防喷装置,方可钻进。
15、下钻具时要按下列要求施工:
a.提钻前,准确丈量机上余尺,认真检查升降机的制动装置、离合装置、提引装置以及拧卸工
具是否安全完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下钻前,除上述检查外,还要认真检查钻具接头、接箍、丝扣加工是否合格,钻杆有无弯曲、磨损等。凡钻杆直径单边磨损达2mm,或均匀磨损达3mm,每米弯曲超过3cm及各种具有微小裂隙,丝扣严重磨损、松动或其它明显变形时,均不得下入孔内。
b.在提、下钻具的过程中,操纵升降机人员必须与其它岗位工人紧密配合,互相关照。操作要轻而稳,不得猛刹、猛放,不得超负荷作业,不得用手脚去摸钢丝绳。其它人员要注意钻具起落,在完成摘挂作业后,必须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以外。岩芯管提出孔口后,必须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以外。岩芯管提出孔口后,应立即盖好孔口,不准用手探摸、伸头观看管内岩芯。
c.孔口人员抽插垫叉时,禁止手扶垫叉底面或脚勾垫叉。
d.升降钻具时,必须使用垫叉,禁止用管钳或链钳代替。
c.及时准确全面地记录各种数据,包括加尺、残尺、孔深、分层厚度、涌漏水情况、岩芯采取率、套管下置深度、耐压试验数据、班报表等。提出的岩芯必须清洗干净编号,按序次摆放在岩芯箱中。
16、孔口管注浆安装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a.下套管前,需扩孔口,孔径要大于套管外径15~30mm.扩孔深度应大于2米。
b.套管下入钻孔后,可用人工或用封孔注射器、泥浆泵,将按规定配制好的水泥砂浆送入套管壁外的钻孔内。
c.孔内有水封孔注浆时,首选要在孔口埋设直径16mm注浆小管,采用掺有速干剂水泥孔口密封,采取“外返浆”方式,用注浆泵注水泥浆封孔固定套管。注浆前先注水冲岩粉,使两管畅通。工作结束时要用水把泵内砂浆清洗干净。
17、封孔器封孔时,注意事项如下:
a.封孔器应完好。
b.仰角钻孔装封孔器,操作人员不得正对封孔器,以防封孔器下滑伤人。
c.安装封孔器时,一人用管钳固定封孔器外套,另一人用管钳拧紧丝扣;连接气门与支管时,必须把运管总气门关闭。
第4篇 井下探放水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探放水工必须具备钻探技术基本知识,或经专门培训,经过考核并有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下井须知,在有水与瓦斯突出威胁的矿区,必须熟知预防灾害的措施和井下避灾路线。
3、井下探放水工程施工前,必须认真了解该工程设计的目的、任务、施工方法与质量要求。一台钻机组人员的配置不得少于3人。
(二)、探放水设备安装:
1、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1)、钻机安装前要清除浮煤、矸石,整平底板,设置地梁木,选择适当位置安放钻机。
(2)、钻机主轴中心线对准钻孔位置,摆正钻机架,机座与地梁木之间用螺栓连接,固定于基台木上,打上立柱。
(3)、垂向钻孔需挑顶作钻窝,安装天轮时应设置安全挡板。
(4)、钻机立轴、天轮前缘切点与钻孔必须在一条中心线上,立轴角度必须与钻孔设计一致。
2、井下钻场应保持整洁,钻杆用木架要垫起、排放整齐。
3、井下钻场必须具备的安全设施及条件:
(1)、在上山工作面或独头巷道探水时,应有安全躲避硐室及安全撤离措施 。
(2)、井下钻场应设专用电话。
(3)、放水前要疏通事先挖好的水沟。
(4)、探水人员应备有自救器。
(5)、工作面人员进入钻场必须首先检查钻场周围的支架、顶板、工作面及两帮的安全情况是否良好,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工作。
4、设备拆卸与运输中必须作到:
(1)、钻机在车盘上必须捆绑结实,不准超高或超长。拆下的螺钉等零件,要用有盖的木箱或铁箱装好。易于丢失的零件,由钻工自带,不得装车。
(2)、在拆卸搬运时,设备的气孔、油眼必须堵严,各连接螺栓、螺母、轴座、销子等应装回原处。装卸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锤直接敲打。
(3)、井下人工搬运设备时,设备要用绳子系牢,并要轻台轻放,要有专人统一指挥,起落动作一致。
(三)、井下钻机运转
1、钻机开工前,必须由机(班)长亲自检查立轴的方位、倾角是否与设计相符,检查钻机各部件安装是否稳固,并进行试运转。
2、正式开钻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操作系统各手把、按钮、仪表是否齐全,灵活可靠。
(2)、液压系统的油量和各油管接头控制阀密封是否完好,油压系统要调整到“0”位。
(3)、制动装置、摩擦离合器、锁紧装置是否正常,必要时进行调整。
(4)、水泵转动是否正常,排量压力应达到要求。
(四)、探放水作业
1、安设探放水钻孔孔口管及其固定的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采用胶塞或水泥止水时,应先按设计要求试压,达到预定抗水压力,并保持30分钟后,套管不松动、不漏水,再安装止水阀门,方可钻进。
3、止水套管的接头必须用棉丝、铅油严加密封,防止漏水。
4、钻进中一旦发现“见软”、“见空”、“见水”和变层,要立即停钻,丈量残尺并记录其深度。
5、每竣工一个探放水钻孔,都必须核实该孔的方位、孔斜角度,并重新丈量钻杆长度,核实钻孔实际深度。撤钻时,应在原孔所在的帮或顶位置打上明显标记,并通知测量部门测出该标记点的坐标、标高。
6、在钻进中,若发现孔内涌水时,应测定水位(压)和耗水、涌水量。
7、钻孔内水量、水压过大时,应立即停钻,但不得拔出钻杆,需继续钻进时,必须采取反压和防喷措施。
8、为防止埋钻,钻具下至距孔底1-2米时,立即开泵送水,见返水后才能钻进。
9、正常钻进时,应保持压力均匀,要随时观察仪表,注意钻速、钻井液消耗量和回水颜色变化等。若发现孔内有异状物应及时处理。
10、每次升降钻具前,都要认真检查升降机的制动和离合装置、提引器、天平、钢丝绳等是否安全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升降钻具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钻杆和钢丝绳。操作升降机时,禁止强拉猛提钻具。
12、孔口人员抽、插垫叉时,禁止手扶垫叉底面或用脚勾垫叉。
13、升降钻具时,必须使用垫叉,禁止用牙钳、链钳代替。
14、开动升降机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用升降机拉起或放倒钻具时,钻具下面不准站人。
(2)、动升降机时,严禁将左右抱闸同时闸紧,将升降机手把和制动手把同时闸紧。
(3)、机器运转时,严禁拆卸和修理。
(4)、松紧手动卡盘时,必须把离合器开关固紧,并有专人负责。
(5)、立轴钻具提出孔口后,立即盖上孔口盖。不准用手摸或眼看管内的岩心。
15、操作钻机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打开立轴箱时,横、立轴齿轮应加防护罩。合立轴时,应待齿轮停止转动后进行,
(2)、禁止用手和脚直接制动机械的运转部件。
(3)、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脚踏绝缘垫。
(4)、在探放水钻机后面和前面的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准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具顶出伤人或给进手把翻起打伤人。
(5)、人员应穿戴整齐,扎紧袖口,防止被转动部件铰着。严禁戴手套挂皮带,皮带轮必须设有防护装置。
(五)、井下透老空及放水要求
1、透老空后,如孔内无水流出,经瓦检员检查有有害气体溢出时,应立即用木塞、黄泥封闭。
2、若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
3、疏通钻孔时,操作人员不准直对钻杆站立操作。
4、放水地点值班人员要认真监测钻孔水量和有害气体变化情况,作好记录,遇有异常变化时,应立即报告,矿总值班人员。
第5篇 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
一、概述
(一)探水的目的
探水是采掘过程中用超前勘探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顶底板、侧帮和前方的含水构造(包括陷落柱)、含水层、积水老窑等水体的具体位置、产状等。其目的是为有效的防治矿井水害做好必要的准备。
(二)探水的准备工作及操作
1、准备工作
(1)按工作安排提前维修,检查探放水的设备和工具。
(2)认真学习领会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了解施工地点的地质、水文和采掘、机、通、运情况,熟悉探放水孔的施工技术要求包括:方位、倾角、孔径、深度、数量等。
(3)将所有设备、器材安全运抵现场,准备开钻。
2、操作
(1)检查作业地点的支护是否完整,作业面围岩是否稳定,作业点的通风措施是否落实,瓦斯检查是否到位。
(2)在作业地点上标出预定的探放水孔眼位置,在巷道内标出探眼的方位示意。
(3)用钻杆慢速开孔,并注意方位角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严格按照所用钻机的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钻进过程中,做到平稳推进,正常排粉,保证方位,每次加接钻杆前,要排完孔内煤(岩)粉。
(5)钻进中发现有来水征兆时,应放慢速度观察推进,若来水增大,应停止推进,在探放现场指挥员的指导下,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才能对已经来水的钻孔继续钻进,但恢复钻进前,要检查设备设施、器材和安全退路是否满足安全需求。否则,不得钻进。
(6)经允许对已经来水的探眼继续钻进时,速度要尽量放慢,并注意来水变化情况。若钻杆已经穿入老空区,应停止钻进,但不能取出钻杆,应立即在孔口位置加入木楔,增大钻杆在孔中的摩擦力。此时,若来水压力不大,可取下钻机,撤出人员、设备、器材,观察来水变化情况,若来水压力很大,应暂时放弃钻具,迅速撤出人员到安全地带。
(7)已经钻穿老空区,并有来水的作业地点,应停止探水作业,立即报告调度室,除水势平稳,排水设备确有富余能力的情况下,允许其他区域从事正常采掘活动。否则,应暂时停止井下采掘活动,但矿井通风和排水工作不能停止。
(8)在确认积水已排尽及现场支护完整,通风良好的情况下,才能制定最后掘老空的方案。
(9)正常钻进达到设计深度,而未见来水的钻孔,应在排尽煤粉(岩粉)后停止钻进,并把实际方位、倾角和终孔深度报告调度室。
(10)在正常钻进过程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钻进情况和异常情况,应向接班负责人交待清楚。
(11)探放水工作结束后,要把设备、器材、工具全部进行清理和维修保养。
(二)探水的原则
采掘工作中必须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因而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探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窑或小窑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含水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或通过它们之前。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前。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或裂隙发育带时。
(5)接近可能涌(突)水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
(7)采动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或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隔水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8)接近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采掘工作涌(突)水预兆或情况不明时。
(9)采掘工程接近其它可能涌(突)水地段时。
1、探放老空水
矿井采掘的废巷老空积水,其几何形状极不规则,积水量大者可达数百万立方米,一旦采掘工作面接近或揭露它们时,常常造成突水淹井及人身伤亡事故,故必须预先进行探放老空水。
探放老空水除了要遵循上述的探放水原则外,还应遵循下述探放老空水的具体原则。
(1)积极探放。当老空区不在河沟或重要建筑物下面、排放老空区内积水不会过分加重矿井排水负担、且积水区之下又有大量的煤炭资源急待开采时,这部分积水应千方百计地放出来,以彻底解除水患。
(2)先隔离后探放。与地表水有密切水力联系且雨季可能接受大量补充的老空水;老空的积水量较大,水质不好(酸性大),为避免负担长期排水费用,对这种积水区应先设法隔断或减少其补给水量,然后再进行探水,若隔断水源有困难无法进行有效的探放,则应留设煤柱与生产区隔开。待到矿井生产后期再进行处理。
(3)先降压后探放。对水量大、水压高的积水区,应先从顶、底板岩层打穿层放水孔,把水压降下来,然后再沿煤层打探水钻孔。
(4)先堵后探放。当老空区为强含水层水或其它大小水源水所淹没,出水点有很大的补给量时,一般应先封堵出水点,而后再探放水。
2、探放断层水
凡遇下列情况必须探水:
(1)采掘工作面前方或附近有含(导)水断层存在,在具体位置不清或控制不够严密时。
(2)采掘工作面前方或附近预测有断层存在,但其位置和含(导)水性不清,可能突水时。
(3)采掘工作面底板隔水层厚度与实际承受的水压处于临界状态(即等于安全隔水层厚度和安全水压的临界值),在掘进工作面 、采面影响范围内,是否有断层情况不清,一旦遭遇很可能发生突水时。
(4)断层已为巷道揭露或穿过,暂时没有出水迹象,但由于水层厚度和实际水压已接近临界状态,在采动影响下,有可能引起老空水、需要探明其深部是否已和强含水层连通,或有底板水的导升高度时。
(5)井巷工程接近或计划穿过的断层浅部不含(穿)水,但在深部有可能突水时。
(6)采掘工作面距已含水断层60m时。
(7)采掘工作面接近推断含水断层100m时。
(8)采区内小断层使煤层与强含水层的距离缩短时。
(9)采区内构造不明,含水层水压又大于2~3mpa时。
3、探放含水层水
由于基岩裂隙水的埋藏、分布和水动力条件等都具有明显的不均匀性,煤层顶、底板砂岩水、岩溶水等在某些(或某一)地段对采掘工作面没有任何影响,而在另一些地段却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必须探清含水层的水量、水压和水源等,才能予以治理。
防治煤层顶、底板含水层的水害,既要从整体上查明水文地质条件,采取疏干降压或截源堵水等防治措施,又要重视井下采区的探查。井下探查往往是疏干降压或截源、堵水等措施的先行步骤和重要依据。如无水或补给量很小,通过探查孔放水即能达到降压或疏干的目的;若补给水源丰富,水量大,需要通过井下“大流量、深降深”的放水试验和物、化探方法的配合,查明条件后才能采取相应的防治方法。因此,井下探放含水层水是矿井防治水的基本工作内容之一。
第6篇 井下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
一、概述
(一)探水的目的
深水是采掘过程中用超前勘探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顶底板、侧帮和前方的含水构造(包括陷落柱)、含水层、积水老窑等水体的具体位置、产状等。其目的是为有效的防治矿井水害做好必要的准备。
(二)探水的原则
采掘工作中必须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因而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探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窑或小窑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含水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或通过它们之前。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前。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或裂隙发育带时。
(5)接近可能涌(突)水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
(7)采动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或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隔水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8)接近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采掘工作涌(突)水预兆或情况不明时。
(9)采掘工程接近其它可能涌(突)水地段时。
二、探放老空水
矿井采掘的废巷老空积水,其几何形状极不规则,积水量大者可达数百万立方米,一旦采掘工作面接近或揭露它们时,常常造成突水淹井及人身伤亡事故,故必须预先进行探放老空水。
三、探放老空水的原则
探放老空水除了要遵循上述的探放水原则外,还应遵循下述探放老空水的具体原则。
(1)积极探放。当老空区不在河沟或重要建筑物下面、排放老空区内积水不会过分加重矿井排水负担、且积水区之下又有大量的煤炭资源急待开采时,这部分积水应千方百计地放出来,以彻底解除水患。
(2)先隔离后探放。与地表水有密切水力联系且雨季可能接受大量补充的老空水;老空的积水量较大,水质不好(酸性大),为避免负担长期排水费用,对这种积水区应先设法隔断或减少其补给水量,然后再进行探水,若隔断水源有困难无法进行有效的探放,则应留设岩柱与生产区隔开。待到矿井生产后期再进行处理。
(3)先降压后探放。对水量大、水压高的积水区,应先从顶、底板岩层打穿层放水孔,把水压降下来,然后再沿煤层打探水钻孔。
(4)先堵后探放。当老空区为强含水层水或其它大小水源水所淹没,出水点有很大的补给量时,一般应先封堵出水点,而后再探放水。
四、探放断层水
凡遇下列情况必须探水:
(1)采掘工作面前方或附近有含(导)水断层存在,在具体位置不清或控制不够严密时。
(2)采掘工作面前方或附近预测有断层存在,但其位置和含(导)水性不清,可能突水时。
(3)采掘工作面底板隔水层厚度与实际承受的水压处于临界状态(即等于安全隔水层厚度和安全水压的临界值),在掘进工作面 、采面影响范围内,是否有断层情况不清,一旦遭遇很可能发生突水时。
(4)断层已为巷道揭露或穿过,暂时没有出水迹象,但由于水层厚度和实际水压已接近临界状态,在采动影响下,有可能引起老空水、需要探明其深部是否已和强含水层连通,或有底板水的导升高度时。
(5)井巷工程接近或计划穿过的断层浅部不含(穿)水,但在深部有可能突水时。
(6)根据井巷工程和自设断层防水煤柱等的特殊要求, 断层时。
(7)采掘工作面距已含水断层60m时。
(8)采掘工作面接近推断含水断层100m时。
(9)采区内小断层使煤层与强含水层的距离缩短时。
(10)采区内构造不明,含水层水压又大于2~3mpa时。
五、探放含水层水
由于基岩裂隙水的埋藏、分布和水动力条件等都具有明显的不均匀性,煤层顶、底板砂岩水、岩溶水等在某些(或某一)地段对采掘工作面没有任何影响,而在另一些地段却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必须探清含水层的水量、水压和水源等,才能予以治理。
防治煤层顶、底板含水层的水害,既要从整体上查明水文地质条件,采取疏干降压或截源堵水等防治措施,又要重视井下采区的探查。井下探查往往是疏干降压或截源、堵水等措施的先行步骤和重要依据。如无水或补给量很小,通过探查孔放水即能达到降压或疏干的目的;若补给水源丰富,水量大,需要通过井下“大流量、深降深”的放水试验和物、化探方法的配合,查明条件后才能采取相应的防治方法。因此,井下探放含水层水是矿井防治水的基本工作内容之一。
第7篇 探放水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探放水工必须具备钻探技术基本知识,或经专门培训,经过考核并有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下井须知,在有水与瓦斯突出威胁的矿区,必须熟知预防灾害的措施和井下避灾路线。
3、井下探放水工程施工前,必须认真了解该工程设计的目的、任务、施工方法与质量要求。一台钻机组人员的配置不得少于3人。
二、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
1、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1)、钻机安装前要清除浮煤、矸石,整平底板,设置地梁木,选择适当位置安放钻机。
(2)、钻机主轴中心线对准钻孔位置,摆正钻机架,机座与地梁木之间用螺栓连接,固定于基台木上,打上立柱。
(3)、垂向钻孔需挑顶作钻窝,安装天轮时应设置安全挡板。
(4)、钻机立轴、天轮前缘切点与钻孔必须在一条中心线上,立轴角度必须与钻孔设计一致。
2、井下钻场应保持整洁,钻杆用木架要垫起、排放整齐,无油污、杂物,工具、钻具的摆放必须做到整体合理、安全、有序,坚决杜绝使用过程中随意乱用乱放现象。
3、井下钻场必须具备的安全设施及条件:
(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栏板;
(2)、井下钻场应设专用电话。
(3)、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4)、探水人员应备有自救器。
(5)、工作面人员进入钻场必须首先检查钻场周围的支架、顶板、工作面及两帮的安全情况是否良好,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工作。
(6、)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
(7)、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套关口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掌握;
(8)、钻孔内水压大于1.5mpa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4、设备拆卸与运输中必须作到:
(1)、钻机在车盘上必须捆绑结实,不准超高或超长。拆下的螺钉等零件,要用有盖的木箱或铁箱装好。易于丢失的零件,由钻工自带,不得装车。
(2)、在拆卸搬运时,设备的气孔、油眼必须堵严,各连接螺栓、螺母、轴座、销子等应装回原处。装卸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锤直接敲打。
(3)、井下人工搬运设备时,设备要用绳子系牢,并要轻抬轻放,要有专人统一指挥,起落动作一致。
三、井下钻机运转
1、钻机开工前,必须由机(班)长亲自检查立轴的方位、倾角是否与设计相符,检查钻机各部件安装是否稳固,并进行试运转。
2、正式开钻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操作系统各手把、按钮、仪表是否齐全,灵活可靠。
(2)、液压系统的油量和各油管接头控制阀密封是否完好,油压系统要调整到“0”位。
(3)、制动装置、摩擦离合器、锁紧装置是否正常,必要时进行调整。
(4)、水泵转动是否正常,排量压力应达到要求。
四、探放水作业
1、安设探放水钻孔孔口管及其固定的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采用胶塞或水泥止水时,应先按设计要求试压,达到预定抗水压力,并保持30分钟后,套管不松动、不漏水,再安装止水阀门,方可钻进。
3、止水套管的接头必须用棉丝、铅油严加密封,防止漏水。
4、钻进中一旦发现“见软”、“见空”、“见水”和变层,要立即停钻,丈量残尺并记录其深度。
5、每竣工一个探放水钻孔,都必须核实该孔的方位、孔斜角度,并重新丈量钻杆长度,核实钻孔实际深度。撤钻时,应在原孔所在的帮或顶位置打上明显标记,并通知测量部门测出该标记点的坐标、标高。
6、在钻进中,若发现孔内涌水时,应测定水位(压)、耗水和涌水量。
7、钻孔内水量、水压过大时,应立即停钻,但不得拔出钻杆,需继续钻进时,必须采取反压和防喷措施。
8、为防止埋钻,钻具下至距孔底1-2米时,立即开泵送水,见返水后才能钻进。
9、正常钻进时,应保持压力均匀,要随时观察仪表,注意钻速、钻井液消耗量和回水颜色变化等。若发现孔内有异状物应及时处理。
10、每次升降钻具前,都要认真检查升降机的制动和离合装置、提引器、天平、钢丝绳等是否安全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升降钻具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钻杆和钢丝绳。操作升降机时,禁止强拉猛提钻具。
12、孔口人员抽、插垫叉时,禁止手扶垫叉底面或用脚勾垫叉。
13、升降钻具时,必须使用垫叉,禁止用牙钳、链钳代替。
14、开动升降机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用升降机拉起或放倒钻具时,钻具下面不准站人。
(2)、动升降机时,严禁将左右抱闸同时闸紧,将升降机手把和制动手把同时闸紧。
(3)、机器运转时,严禁拆卸和修理。
(4)、松紧手动卡盘时,必须把离合器开关固紧,并有专人负责。
(5)、立轴钻具提出孔口后,立即盖上孔口盖。不准用手摸或眼看管内的岩心。
15、操作钻机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打开立轴箱时,横、立轴齿轮应加防护罩。合立轴时,应待齿轮停止转动后进行,
(2)、禁止用手和脚直接制动机械的运转部件。
(3)、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脚踏绝缘垫。
(4)、在探放水钻机后面和前面的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准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具顶出伤人或给进手把翻起打伤人。
(5)、人员应穿戴整齐,扎紧袖口,防止被转动部件铰着。严禁戴手套挂皮带,皮带轮必须设有防护装置。
五、井下透老空及放水要求
1、透老空后,如孔内无水流出,经瓦检员检查有有害气体溢出时,应立即用木塞、黄泥封闭。
2、若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
3、疏通钻孔时,操作人员不准直对钻杆站立操作。
4、放水地点值班人员要认真监测钻孔水量和有害气体变化情况,作好记录,遇有异常变化时,应立即报告,矿总值班人员。
5、探放老空水的超前距,根据水压、煤(岩)层厚度和强度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确定,但最小水平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
6、在探水钻进时,发现煤岩层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预兆时,应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当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7、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位置,积水量和水压。探放水孔应当钻入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当钻孔接近老空时,预计可能发生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涌出的,应当设有瓦斯检查员或者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8、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应当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