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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掘进探放水 安全措施
鹤岗市兴资煤矿开采的是原大矿开采剩余的边角、断层煤柱,属于旧区复采,为防止误透旧区,溃水事故的发生,针对掘进工作面特制定超前探放水安全措施。
一、技术规定:
1、超前探放水距离:不小于60m,钻孔直径不小于75mm。
2、探放水孔超前距离不小于40m,掘进距离不大于20m。
3、钻孔密度:掘进工作面探放水钻孔不少于6个,呈大夹角、扇型布置,夹角为10º~15º之间。
二、探放水组织机构
组 长:孙凤山
副组长:孙金山 张培忠
成 员:郑祥生 宁福江 程守义 陈敏县
吴作普 赵 振 彭 钢 曲广龙
三、探放水安全措施:
1、探放水施工时,必须由矿长现场盯岗,钻机队长亲自指挥。
2、首先由测量工提前给好钻孔方向、位置、角度,严格按设计施工。
3、探眼探完后,每前进10m,再用爬道钻补探,补探方法:在探放水钻孔缝隙处补探钻孔,补探孔深不小于20m,补探钻孔数量为每个探放水钻孔的缝隙不少于3个。
4、探放水施工时,停止其它一切与探放水无关的工作,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升井。
5、所有探放水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而造成机械事故。
6、探放水前,要加强钻机附近20m巷道支护,帮顶刹牢刹实,打齐打全筋巴力,在工作面迎头打好牢固的立柱和挡板。
7、检查并维护好排水系统,疏通水沟,以便水能顺利排出。
8、探放水工作场所必须设一部电话,与可能受到水害威胁的相邻地点设联系信号。遇有水情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升井。
9、探放水工作面必须设一名专职瓦检员经常检查瓦斯情况,发现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升井,汇报领导,加强通风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10、在水压、水量较大地点探放水时,应在距钻机点往后5~10m处掘一安全躲硐,并规定好撤人的避灾路线。
11、钻探过程中,发现煤质显著变软、片帮、来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现象时,应立即停钻,如孔内压力大时,马上将钻杆固定,严禁移动和拔出钻杆,同时指派专人监视水情和汇报领导,钻机后面严禁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杆顶出伤人。
12、钻孔必须安设放水套管,使钻杆通过套管进行打钻,探到水源后,利用套管放水。
13、凡井下所使用的电器设备防爆率必须达到100﹪,风电、瓦斯电必须连锁。
14、探放水工作地点必须供风,风筒末端距工作地点不大于5.0m,风量不小于60m³/min.
15、探放水工作面必须设一名专职瓦检员,坚持现场观测瓦斯情况,发现瓦斯超过《规程》规定,必须停止一切作业,通知井下所有人员全部升井,汇报通风主管领导,听候处理。
16、凡入井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
四、放水安全措施
1、矿井的排水系统为两段接力排水,主井正下为一段,主用排水泵型号为d46-50×5,功率为55kw,扬程为250m,流量为46m3/h。备用排水泵与主用排水泵相同。二段排水泵在+230m标高,排水泵能力和型号与主井正下一段排水泵能力、型号完全相同。
2、掘进工作面放水前,估计水量、水位标高,预计矿井的排水能力:启动一台排水泵为46m3/h,24h排水能力在1104m3/d。
3、若两台排水泵同时启动矿井的排水能力:92m3/h,24小时的排水能力为2208m3/d。完全可以满足探放水的要求。
4、探到水源后,水量不大时,可利用探水孔放水。水量大时需加打放水孔。
5、正式放水前,应进行水量、水压和煤层透水性试验,如发现管壁漏水和放水效果不好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6、放水过程中,随时注意水量变化、出水清浊和含有杂质情况,有毒有害气体涌出和特殊声响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放水,人员全部升井,汇报领导,听候处理。
7、首先规定探放水人员撤退路线,使在现场工作的人员熟知避灾路线。
五、探放水及现场人员避灾路线:
按当时作业场所规定的避灾路线撤离
第2篇 掘进探放水安全措施
鹤岗市兴资煤矿开采的是原大矿开采剩余的边角、断层煤柱,属于旧区复采,为防止误透旧区,溃水事故的发生,针对掘进工作面特制定超前探放水安全措施。
一、技术规定:
1、超前探放水距离:不小于60m,钻孔直径不小于75mm。
2、探放水孔超前距离不小于40m,掘进距离不大于20m。
3、钻孔密度:掘进工作面探放水钻孔不少于6个,呈大夹角、扇型布置,夹角为10º~15º之间。
二、探放水组织机构
组 长:孙凤山
副组长:孙金山 张培忠
成 员:郑祥生 宁福江 程守义 陈敏县
吴作普 赵 振 彭 钢 曲广龙
三、探放水安全措施:
1、探放水施工时,必须由矿长现场盯岗,钻机队长亲自指挥。
2、首先由测量工提前给好钻孔方向、位置、角度,严格按设计施工。
3、探眼探完后,每前进10m,再用爬道钻补探,补探方法:在探放水钻孔缝隙处补探钻孔,补探孔深不小于20m,补探钻孔数量为每个探放水钻孔的缝隙不少于3个。
4、探放水施工时,停止其它一切与探放水无关的工作,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升井。
5、所有探放水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而造成机械事故。
6、探放水前,要加强钻机附近20m巷道支护,帮顶刹牢刹实,打齐打全筋巴力,在工作面迎头打好牢固的立柱和挡板。
7、检查并维护好排水系统,疏通水沟,以便水能顺利排出。
8、探放水工作场所必须设一部电话,与可能受到水害威胁的相邻地点设联系信号。遇有水情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升井。
9、探放水工作面必须设一名专职瓦检员经常检查瓦斯情况,发现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升井,汇报领导,加强通风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10、在水压、水量较大地点探放水时,应在距钻机点往后5~10m处掘一安全躲硐,并规定好撤人的避灾路线。
11、钻探过程中,发现煤质显著变软、片帮、来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现象时,应立即停钻,如孔内压力大时,马上将钻杆固定,严禁移动和拔出钻杆,同时指派专人监视水情和汇报领导,钻机后面严禁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杆顶出伤人。
12、钻孔必须安设放水套管,使钻杆通过套管进行打钻,探到水源后,利用套管放水。
13、凡井下所使用的电器设备防爆率必须达到100﹪,风电、瓦斯电必须连锁。
14、探放水工作地点必须供风,风筒末端距工作地点不大于5.0m,风量不小于60m³/min.
15、探放水工作面必须设一名专职瓦检员,坚持现场观测瓦斯情况,发现瓦斯超过《规程》规定,必须停止一切作业,通知井下所有人员全部升井,汇报通风主管领导,听候处理。
16、凡入井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
四、放水安全措施
1、矿井的排水系统为两段接力排水,主井正下为一段,主用排水泵型号为d46-50×5,功率为55kw,扬程为250m,流量为46m3/h。备用排水泵与主用排水泵相同。二段排水泵在+230m标高,排水泵能力和型号与主井正下一段排水泵能力、型号完全相同。
2、掘进工作面放水前,估计水量、水位标高,预计矿井的排水能力:启动一台排水泵为46m3/h,24h排水能力在1104m3/d。
3、若两台排水泵同时启动矿井的排水能力:92m3/h,24小时的排水能力为2208m3/d。完全可以满足探放水的要求。
4、探到水源后,水量不大时,可利用探水孔放水。水量大时需加打放水孔。
5、正式放水前,应进行水量、水压和煤层透水性试验,如发现管壁漏水和放水效果不好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6、放水过程中,随时注意水量变化、出水清浊和含有杂质情况,有毒有害气体涌出和特殊声响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放水,人员全部升井,汇报领导,听候处理。
7、首先规定探放水人员撤退路线,使在现场工作的人员熟知避灾路线。
五、探放水及现场人员避灾路线:
按当时作业场所规定的避灾路线撤离
第3篇 掘进探放水安全措施模版
鹤岗市兴资煤矿开采的是原大矿开采剩余的边角、断层煤柱,属于旧区复采,为防止误透旧区,溃水事故的发生,针对掘进工作面特制定超前探放水安全措施。
一、技术规定:
1、超前探放水距离:不小于60m,钻孔直径不小于75mm。
2、探放水孔超前距离不小于40m,掘进距离不大于20m。
3、钻孔密度:掘进工作面探放水钻孔不少于6个,呈大夹角、扇型布置,夹角为10º~15º之间。
二、探放水组织机构
组 长:孙凤山
副组长:孙金山 张培忠
成 员:郑祥生 宁福江 程守义 陈敏县
吴作普 赵 振 彭 钢 曲广龙
三、探放水安全措施:
1、探放水施工时,必须由矿长现场盯岗,钻机队长亲自指挥。
2、首先由测量工提前给好钻孔方向、位置、角度,严格按设计施工。
3、探眼探完后,每前进10m,再用爬道钻补探,补探方法:在探放水钻孔缝隙处补探钻孔,补探孔深不小于20m,补探钻孔数量为每个探放水钻孔的缝隙不少于3个。
4、探放水施工时,停止其它一切与探放水无关的工作,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升井。
5、所有探放水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而造成机械事故。
6、探放水前,要加强钻机附近20m巷道支护,帮顶刹牢刹实,打齐打全筋巴力,在工作面迎头打好牢固的立柱和挡板。
7、检查并维护好排水系统,疏通水沟,以便水能顺利排出。
8、探放水工作场所必须设一部电话,与可能受到水害威胁的相邻地点设联系信号。遇有水情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升井。
9、探放水工作面必须设一名专职瓦检员经常检查瓦斯情况,发现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升井,汇报领导,加强通风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10、在水压、水量较大地点探放水时,应在距钻机点往后5~10m处掘一安全躲硐,并规定好撤人的避灾路线。
11、钻探过程中,发现煤质显著变软、片帮、来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现象时,应立即停钻,如孔内压力大时,马上将钻杆固定,严禁移动和拔出钻杆,同时指派专人监视水情和汇报领导,钻机后面严禁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杆顶出伤人。
12、钻孔必须安设放水套管,使钻杆通过套管进行打钻,探到水源后,利用套管放水。
13、凡井下所使用的电器设备防爆率必须达到100﹪,风电、瓦斯电必须连锁。
14、探放水工作地点必须供风,风筒末端距工作地点不大于5.0m,风量不小于60m³/min.
15、探放水工作面必须设一名专职瓦检员,坚持现场观测瓦斯情况,发现瓦斯超过《规程》规定,必须停止一切作业,通知井下所有人员全部升井,汇报通风主管领导,听候处理。
16、凡入井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
四、放水安全措施
1、矿井的排水系统为两段接力排水,主井正下为一段,主用排水泵型号为d46-50×5,功率为55kw,扬程为250m,流量为46m3/h。备用排水泵与主用排水泵相同。二段排水泵在+230m标高,排水泵能力和型号与主井正下一段排水泵能力、型号完全相同。
2、掘进工作面放水前,估计水量、水位标高,预计矿井的排水能力:启动一台排水泵为46m3/h,24h排水能力在1104m3/d。
3、若两台排水泵同时启动矿井的排水能力:92m3/h,24小时的排水能力为2208m3/d。完全可以满足探放水的要求。
4、探到水源后,水量不大时,可利用探水孔放水。水量大时需加打放水孔。
5、正式放水前,应进行水量、水压和煤层透水性试验,如发现管壁漏水和放水效果不好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6、放水过程中,随时注意水量变化、出水清浊和含有杂质情况,有毒有害气体涌出和特殊声响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放水,人员全部升井,汇报领导,听候处理。
7、首先规定探放水人员撤退路线,使在现场工作的人员熟知避灾路线。
五、探放水及现场人员避灾路线:
按当时作业场所规定的避灾路线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