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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什么内容
1. 服务中心概述
2. 岗位职责
3. 服务流程
4. 客户沟通
5. 故障处理
6. 服务质量监控
7. 文件记录与归档
8. 员工培训与发展
9. 紧急情况应对
编制指南
1. 服务中心概述:明确服务中心的职能,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客户、解决技术问题、提供咨询服务等。
2. 岗位职责:详细列出每个岗位(如客服代表、技术支持工程师等)的工作内容、责任范围及期望成果。
3. 服务流程:制定标准化的服务流程,包括客户接洽、问题识别、解决方案提供、服务跟踪等步骤。
4. 客户沟通:强调礼貌、耐心和专业的沟通技巧,确保有效理解客户需求并提供满意答复。
5. 故障处理:设定故障等级与优先级,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和时限,确保高效解决问题。
6. 服务质量监控: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投诉分析等方式,定期评估服务质量并提出改进措施。
7. 文件记录与归档:规定服务记录的格式、保存期限和访问权限,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8. 员工培训与发展:定期进行技能提升和业务知识培训,鼓励员工持续发展。
9. 紧急情况应对: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突发故障、系统中断等情况的处理流程,确保快速响应。
复审规定
1. 年度复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规程复审,以适应业务变化和技术更新。
2. 半年调整:每半年评估规程执行效果,针对不足之处进行微调优化。
3. 实时反馈:鼓励员工提交规程改进建议,及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 专家评审:邀请行业专家或内部高级管理层参与规程修订,确保专业性和适用性。
5. 记录复审:每次复审后,更新规程文档并记录修改内容,以便追踪和追溯。
请注意,本规程旨在提供指导,具体操作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应用。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应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咨询。
服务中心作业规程范文
第1篇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2)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二)
1.0目的
规范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值班
4.1.1公共事务部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公共事务部管理员依据《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
4.1.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17:30-次日8:30,节假日24小时值班。
4.1.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
受理住户的求助;
负责住户服务中心的安全;
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时效管理的原则;
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管理员值班的纪律:
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
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公共事务部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公共事务部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及时报告;
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公共事务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公共事务部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4.1.6值班时的权利:
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4.2交接班
4.2.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瓶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要求交接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记录;
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接班人员作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交接:交接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卓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证据;
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加班人员交待清楚;
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一班情况下,交接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在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3公共事务部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4本规程作为公共事务部员工绩效考评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
5.2《值班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第2篇 物业服务中心前台接待业主作业规程(15)
物业服务中心前台接待业主作业规程(十五)
1目的
统一接待业主的流程,规范操作步骤,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从而完善面向客户的沟通渠道,提高处理客户服务需求的能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服务)中心前台接待人员。
3职责
3.1前台接待员
3.1.1负责接待业主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服务意见或需求。
3.1.2负责对接待业主的情况进行记录。
3.1.3负责直接处理或转交责任部门处理业主意见或需求。
3.1.4负责跟踪处理业主意见或需求的完成情况。
3.2客服主管
3.2.1负责监督控制客户接待员处理接待业主情况的工作。
3.2.2负责对2天内未处理完毕的业主意见或需求进行跟踪处理。
3.3经理
3.3.1负责监督控制管理(服务)中心整体处理接待业主情况的工作。
3.3.2负责对1周内未处理完毕的业主意见或需求进行跟踪处理。
3.3.3负责对无法处理的事项进行关闭。
3.4其它责任部门
3.4.1负责处理相关责任范围内的业主意见或需求。
4作业流程
4.1客户接待员负责接待业主通过上门、致电或网上反映等各种渠道向管理部提出的服务意见或需求。
4.2客户接待员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填写接待日期、业主姓名/联系电话、房号、事由;如有其它岗位接待业主后,须及时将接待业主情况告知客户接待员,由其填写《接待业主情况记录》。
4.3客服主管每天须对《接待业主情况纪录》上记录的情况进行审核。
4.4投诉类接待业主情况,按投诉处理作业规程操作。
4.5非投诉类接待业主情况,如果可以直接处理的,由客户接待员负责落实处理完毕,并将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
4.6如果无法直接处理的,由客户接待员转相关责任部门处理,并由客户接待员负责跟踪处理情况。如果在2天内处理完毕的,由客户接待员将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
4.7如果在2天内未能处理完毕的情况,转由客服主管负责处理。如果能在1周内处理完毕的,由客服主管将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
4.8如果在1周内未能处理完毕的情况,转由经理负责处理。处理完毕后,由经理将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如果无法处理的,由经理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说明原因。
4.9经理每周一须对上周本部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进行审核。
5相关记录
_《接待业主情况记录》
第3篇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
(二)
1.0目的规范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 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 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 0程序要点
4.1 值班
4.1.1 公共事务部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公共事务部管理员依据《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
4.1.2 正常的值班时间为:17:30-次日8:30,节假日24小时值班。
4.1.3 值班时的主要工作: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受理住户的求助;负责住户服务中心的安全;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 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时效管理的原则;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 管理员值班的纪律: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公共事务部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公共事务部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公共事务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公共事务部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4.1.6 值班时的权利: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 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 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4.2 交接班
4.2.1 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瓶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要求交接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记录;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接班人员作出解释,并做好记录;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 交接:交接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卓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证据;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加班人员交待清楚;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一班情况下,交接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在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3 公共事务部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4 本规程作为公共事务部员工绩效考评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 0记录
5.1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
5.2 《值班记录》
6.
第4篇 某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三、职责
1、 服务中心副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2、 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四、程序要点
1、值班
(1)经理助理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服务中心副主管依据《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组织及实施工作。
(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晚6:00-10:00;
(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a、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
b、受理住户的求助;
c、协高、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a、时效管理的原则;
b、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c、及时汇报的原则。
(5)管理员值班时的纪律:
a、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守岗位,不得擅离;
b、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服务中心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服务中心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即时报告;
c、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d、有事不能值班,须向服务中心副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服务中心副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e、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6)值班时的权力:
a、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b、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7) 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服务中心正副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8) 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2、交接班
(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a、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b、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班人员做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c、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2)交班:交班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桌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a、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b、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c、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d、一般情况下,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再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3、服务中心副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副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本规程作为服务中心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五、记录
1、《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
2、《值班记录》
第5篇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3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规范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客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值班。
4.1.1客户服务中心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依据《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
4.1.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8:30~次日8:30,24小时值班。
4.1.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a)接待客户的有关咨询;
b)受理客户的求助;
c)负责客户服务中心的安全;
d)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a)时效管理的原则;
b)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c)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管理员值班时的纪律:
a)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
b)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客户服务中心主管决定处理施,重大问题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即时报告;
c)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d)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客户服务中心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e)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4.1.6值班时的权力:
a)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b)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客户服务中心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4.2交接班。
4.2.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a)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要求交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记录;
b)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c)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班人员做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d)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交班。交班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桌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a)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b)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c)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d)一般情况下,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再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3客户服务中心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4本规程作为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客户中心值班安排表》。
5.2《交接班记录》。
5.3《保洁员值班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第6篇 物业服务中心前台接待业主作业规程
物业服务中心前台接待业主作业规程(十五)1目的统一接待业主的流程,规范操作步骤,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从而完善面向客户的沟通渠道,提高处理客户服务需求的能力。
2适用范围适用于管理(服务)中心前台接待人员。
3职责3.1前台接待员3.
1.1负责接待业主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服务意见或需求。
3.1.2负责对接待业主的情况进行记录。
3.1.3负责直接处理或转交责任部门处理业主意见或需求。
3.1.4负责跟踪处理业主意见或需求的完成情况。
3. 2客服主管
3.2.1 负责监督控制客户接待员处理接待业主情况的工作。
3.2.2 负责对2天内未处理完毕的业主意见或需求进行跟踪处理。
3. 3经理
3.3.1 负责监督控制管理(服务)中心整体处理接待业主情况的工作。
3.3.2 负责对1周内未处理完毕的业主意见或需求进行跟踪处理。
3.3.3 负责对无法处理的事项进行 。
3. 4其它责任部门
3.4.1 负责处理相关责任范围内的业主意见或需求。
4作业流程
4.1客户接待员负责接待业主通过上门、致电或网上反映等各种渠道向管理部提出的服务意见或需求。
4.2客户接待员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填写接待日期、业主姓名/联系电话、房号、事由;
如有其它岗位接待业主后,须及时将接待业主情况告知客户接待员,由其填写《接待业主情况记录》。
4.3客服主管每天须对《接待业主情况纪录》上记录的情况进行审核。
4.4投诉类接待业主情况,按投诉处理作业规程操作。
4.5非投诉类接待业主情况,如果可以直接处理的,由客户接待员负责落实处理完毕,并将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
4.6如果无法直接处理的,由客户接待员转相关责任部门处理,并由客户接待员负责跟踪处理情况。
如果在2天内处理完毕的,由客户接待员将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
4.7如果在2天内未能处理完毕的情况,转由客服主管负责处理。
如果能在1周内处理完毕的,由客服主管将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
4.8如果在1周内未能处理完毕的情况,转由经理负责处理。
处理完毕后,由经理将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
如果无法处理的,由经理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上说明原因。
4.9经理每周一须对上周本部门《接待业主情况记录》进行审核。
5相关记录《接待业主情况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