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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28

蓄电池规程

有哪些

一、蓄电池的种类 蓄电池在工业和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 铅酸蓄电池:广泛应用于汽车、摩托车和备用电源。

2. 锂离子电池:适用于便携式电子设备和电动汽车。

3. 镍氢电池:常见于无线电话和电动工具。

4. 碱性电池:主要用于低电流消耗的设备,如遥控器和钟表。

标准

二、蓄电池的操作和维护标准

1. 充电:遵循制造商的充电指导,防止过度充电导致电池损坏。

2. 温度控制:保持适宜的工作温度,过高或过低都会影响电池性能。

3. 定期检查:检查电池液位,必要时补充蒸馏水,防止极板暴露。

4. 存储:未使用的电池应存放在干燥、阴凉处,避免自放电。

5. 接触清洁:定期清理电池端子和连接线,确保良好的导电性。

是什么意思

三、蓄电池规程的意义 蓄电池规程的存在旨在确保电池的高效、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理解并遵守这些规程,意味着:

1. 提升效率:正确操作和维护可以最大化电池的输出能力。

2. 安全保障:避免因不当操作导致的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

3. 节约成本:通过延长电池寿命,减少更换频率,降低运营成本。

4. 环保考虑:正确处理废弃电池,减少环境污染。

蓄电池规程不仅关乎设备的正常运行,也涉及到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作为企业管理者,我们需强调规程的重要性,确保员工理解和执行,从而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和可持续性。

蓄电池规程范文

第1篇 蓄电池充电工艺规程

1.充电前检查,蓄电池是否完好无损,接线是否完好,并打开气盖。

不要打开或拨出电池上的注液液塞

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要加液

电池附近严禁吸烟、产生火花或明火

充电时电池不能同时放电

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工具

充电时不要修理蓄电池

充电时电解液温度低于55℃

2、 如是新蓄电池,将比重配为1.26的电解液冷却至30℃后注入蓄电池,注入量以高于保护板10-20毫米为妥,静待6小时,液温降至35℃以下方可开始充电。所指电解液比重均指30℃而言,不同温度时应按下列公式换算:d30℃=dt+0.007(t-30℃)

3、 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不宜超过55℃,否则应采取减小充电电流,人工降温或暂停充电等措施。

4、 蓄电池充电至饱和时,电压和电解液比重在2-3小时内基本不上升,并冒出大量气泡,电解液比重达1.26,单格电压达2.4v。

5、 当单格电压下降至1.7v,电压表电压41v(行驶加载),电解比重下降至1.18时应及时进行充电。

6、 蓄电池充电终期时,用蒸馏水或比重为1.4的稀硫酸,调整电解液比重为1.26,并保持足够的高度。蓄电池充电始末应作电压电解液比重记录。记录将有助于蓄电池的维护和保障分析。

7、 蓄电池勿近火源和热源。充电完毕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上凡士林。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

8、 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电池充电间通风设备必须良好,温度不高于40℃,可以计算空气流通量,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可以用下列公式计算:q=0.05×i×n(其中q:空气流动量,i:充电末期充电电流,n:电池单体个数),应保证充电间内空气流动量大于计算公式中的空气流动量。

9、 蓄电池的初、常充电数据可参考下表,(如蓄电池带说明书请按说明书操作)

初充电 常充电

ⅰ ⅱ ⅰ ⅱ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45 35-45 26 35-50 62 4-6 31 6-10

第ⅰ阶段充电时间可按充电特征掌握,当电池电压升到2.4v以上可改为第ⅱ阶段充电。

注:可配自动充电机,充电程序将自动对蓄电池进行充电,不会发生过充电及欠充电现象。

第2篇 蓄电池搬运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件方可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有实习证件外还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当教练。

2 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车厢不准载人行驶。

3 车辆不得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装载,滚动物品必须绑扎牢固。

4 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5 车辆起动前应检查刹车(手、脚制动机构均应齐全、完好、连接牢靠动作灵活可靠)。转向盘应完整、光滑无油污与立管和导杆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并转动灵活。车辆喇叭、转向灯、大灯、刹车灯应齐全完好。严禁车辆带病出车。

6 起步前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

7 因车内蓄电池不宜受强烈震动,故宜于平坦良好道路上行驶。在厂区内行驶速度不准超出5千米/时。进出车间大门、仓库大门、危险地段及车间、库房内不准超过3千米/时。

8 电源应采用安全电压,蓄电池应齐全、完好,外壳应无裂痕,瓶盖应盖紧,安放稳妥。在充电过程中有氢、氧气体外逸,工作人员要严禁烟火接近蓄电池组,以免发生爆炸事故。

9 电瓶车不宜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工作及停放,不宜停放在露天或潮湿的场所和有毒化学品的场所。

10 不得停放在纵向坡度大于5%的道路上,停放时应拉紧手制动杆,切断电路。驾驶员应随身携带本车电锁钥匙,禁止交他人保管。

11 应按章定期保养和检修车辆。

第3篇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 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供电系统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掌握有关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和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按本规程要求进行充电作业,并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由经过专业培

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第4条 配制硫酸电解液必须用纯水或蒸馏水。

第5条 配制电解液时必须穿戴胶靴、橡胶围裙、橡胶手套、护目眼镜和口罩等防护用品。

第6条 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第7条 配制酸性电解液,遇有电解液烫伤时,应先用5%的硫酸纳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第8条 配制碱性电解液,如果皮肤沾有碱液时,应先用3%的硼酸水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第9条 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及螺帽等。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第10条 碱性蓄电池使用300~350个循环,酸性蓄电池使用6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第11条 每组电瓶使用达30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均衡充电一次。

第12条 每周应测量一次泄漏电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第13条 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

第14条 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第15条 在井下蓄电池充电室内测定电压时,可使用普通型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分钟后进行。

第16条 妥善保管好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17条 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18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作准备

第19条 认真检查电压表、点温计、比重计及温度计等检测仪表,确保其灵敏可靠。

第20条 充电前必须先进行整体检查:

1. 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

2. 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

第21条 换电瓶箱时,必须把电机车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第22条 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机车上的四个固定串销,再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

第23条 用吊车换电瓶时,应先检查吊车起重钩环、钢丝绳、制动闸与电动按钮,确认无误再行起吊。吊车升起后,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行走或站立。

第24条 充电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准确后再行送电。

第25条 擦净电池箱盖上的灰尘、积水后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第26条 每次充电前都应对电源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7条 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第28条 充电机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

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负极)。

第29条 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

得用其它物品代用。

第30条 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脏物,打开全部电池旋塞。

四、正常操作

第31条 充电前应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启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第32条 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比重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有异常情

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第33条 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该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执行。

第34条 在有80%的单体电池电压升至2.4伏时,方可改用第二阶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汽泡,而且达到2.5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第35条 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为1.26±0.01,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0时)或比重为1.300的稀硫酸(当小于1.250时)调整;碱性为1.17~1.220。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20毫米,碱性为15~30毫米。

第36条 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苛性纳电解液35℃;硫酸电解液45℃。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少于3块电池。

第37条 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现象。

第38条 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

第39条 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

待处理后再充电。

第40条 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第41条 充电完毕必须停止1~1.5小时,待冷却后方可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用清水冲刷后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栓。

五、收尾工作

第42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打扫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和仪表后,方可交接班。

第4篇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1.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2.配制硫酸电解液必须用纯水或蒸馏水。

3.配制电解液时必须穿戴胶靴、橡胶围裙、橡胶手套、护目眼镜和口罩等防护用品。

4.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5.配制酸性电解液,遇有电解液烫伤时,应先用5 %的硫酸钠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6.配制碱性电解液,如果皮肤沾有碱液时,应先用3 %的硼酸水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7.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及螺帽等。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8.碱性蓄电池使用300 ~350 个循环、酸性蓄电池使用6 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9.每组电瓶使用达30 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均衡充电一次。

10.每周应测量一次泄漏电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11.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密度。

12.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13.在井行蓄电池充电室内测定电压时,可使用普通型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 分钟后进行。

14.妥善保管好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15.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16.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17.认真检查电压表、点温计、密度计及温度计等检测仪表,确保其灵敏可靠。

18.充电前必须先进行整体检查:

(1) 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

(2) 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

19.换电瓶箱时,必须把电机车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20.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机车上的4 个固定串销,再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

21.用吊车换电瓶时,应先检查吊车起重钩环、钢丝绳、制动闸与电动按钮,确认无误后再进行起吊。吊车升起后,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行走或站立。

22.充电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准确后再进行送电。

23.擦净电池箱盖上的灰尘、积水后,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24.每次充电前都应对电源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5.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26.充电机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负极)。

27.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他物品代用。

28.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脏物,打开全部电池旋塞。

29.充电前应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启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30.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密度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31.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该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执行。

32.在有80 %的单体电池电压升至2.4 伏时,方可改用第二阶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气泡,而且达到2.5 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 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33.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为1.26 ±0.01 ,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0 时) 或比重为1.300 的稀硫酸(当小于1.250 时) 调整;碱性为1.17 ~1.220 。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 ~20 毫米,碱性为15 ~30 毫米。

34.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 ℃;苛性钠电解液35 ℃;硫酸电解液45 ℃。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少于3 块电池。

35.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现象。

36.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

37.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

38.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39.充电完毕必须停止1 ~1.5 小时,待冷却后方可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用清水冲刷后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栓。

40.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打扫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和仪表后,方可交接班。

第5篇 可控硅充电设备及牵引用铅酸蓄电池操作规程

1. 操作者必须认真阅读说明书,了解本机床的结构,工作原理,主要零部件的作用.掌握有关操作规程.严禁超性能使用.

2. 充电设备的使用应注意:

- 充电设备应放置在无强烈振动及爆炸危险的环境中, 且介质中无足以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气体及导电尘埃的地方,尤其不能和蓄电池放在同一室内使用.

- 充电时, 应按照说明书要求的顺序及注意事项进行.

- 定期润滑通风机.

3. 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清洁.在充电完毕旋上液孔塞后,可用蘸有5%的氢氧化铵溶液或3%碳酸钠溶液的抹布擦去蓄电池外部溶液,再用清水冲净,然后用净布擦干.注意在清理过程中,绝不能使上述溶液侵入蓄电池内部,以免促使极板损坏.

4. 经清洁处理的蓄电池,在极柱的极柱帽的表面上,应涂以一薄层凡士林以防止松动情况下发生高热,损坏极柱及发生火花,造成氢气爆炸.

5. 蓄电池在整个使用过程中,不应过充电(电解液密度已达1.270以上时)或过放电(放电至单体蓄电池之电压降至1.70v仍继续放电).

6. 为了保持蓄电池的使用寿命,避免过放电,最好放电终止电压不低于1.80v时,即进行充电.

7. 装置或移动蓄电池时, 不可倾斜钳拎极柱,不得在地上拖移,防止蓄电池槽和封口剂破裂.

8. 蓄电池在使用期间,应经常检查液孔塞有否阻塞, 须保持气体畅通.

9. 蓄电池组在充电时,如有个别蓄电池的电压及电解液密度上升、气泡的生成等现象有较大差异时,应立即检查不正常的原因,并加以消除。必要时单独处理后,方可并入蓄电池组内使用.

10. 在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不得高于50°c,如超过50°c时应以人工冷却或减小充电电流值,如温度仍不下降时,可暂停充电,但暂停充电时间不宜过久.

11. 由于充电,电解液内水分蒸发而使液面下降,故平时只宜添加纯水以调整液面高度切不可添加硫酸溶液,以免极板引起硫酸化.

12. 在充电过程中,蓄电池内放出氢气,而空气中含有4%氢气时,就有爆炸危险.故充电室必须通风良好,室内不许吸烟或有其它明火,以防引起爆炸.

13. 在同一充电室内,禁止同时使用酸性或碱性蓄电池.

14. 不可将金属或其它物件放在蓄电池上,以防短路引起燃烧、爆炸和损坏蓄电池.并必须防止金属或其它有害物质掉入蓄电池内部.

15. 蓄电池如在寒冷地区使用,电解液密度可提高到1.28±0.01; 蓄电池在冲足电的情况下,且擦净表面酸液保存. 蓄电池放电至端电压1.85v时应立即进行充电.

16. 已经使用过并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贮存期间,每隔一个月必须用经常充电第二阶段的电流制充到冒升剧烈气泡为止,以补充蓄电池的自放电和防止极板的硫化. 在贮存达三个月时,需作一次5小时率的全放全充工作.

17. 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时需进行均衡充电:

- 正常使用的蓄电池每月一次(即约使用30次左右).

- 放电终止电压下降至1.5v或经常低于终止低于0.15v三次或以上者.

- 放电后经24h以上未充电的.

- 放电电流值大于规定值达20%时.

- 经常充电不足或发现充放电时电压和电解液密度不均衡时.

- 蓄电池内落入为害不大的杂质或极板自蓄电池内取出至负极板与空气接触发热者.

18.均衡充电、极板硫酸化以后的处理、反极的现象及其处理方法必须按说明书

要求 进行.

第6篇 蓄电池电机车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充电工应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当班充电工负责当班入库的蓄电池电机车的充、放电并监督检查当班机车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区队,并认真检查、填写记录,交接班要交接清充电柜使用情况及充电情况。

3、可控硅整流柜操作顺序如下:

①接通控制电源,控制开关。

②按交流接触器启动按钮,如过载时应按复合按钮,调整负荷、重新启动。

③调节控制电位器至所需电流。

④停止时按启动的相反方法进行。

⑤停送电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绝缘操作台上。

4、充电方法如下:

①充放电时各接线柱应连接牢固,不得松动,以免发生危险。

②充足电之后,电液比重为1.27±0.005g/cm3,如偏高或偏低时,则应在充电本期用蒸馏水或1.400g/cm3的稀硫酸调整比重及液面高度,使之高于保护板15mm—20mm。

5、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不许超过40℃。

6、普通充电终期,尚未停稳充电前,电压应达到2.6v以上,电解液比重应恢复到1.27±0.005g/cm3,温度30℃范围之内,即可停止充电。

7、充电工必须做好记录,标明各箱电池充电前后的电压,比重及使用情况,对违章使用电池的司机要及时汇报区队。

8、充电房内严禁存放汽油、煤油、机油、板皮、棉纱、破布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场地应清洁、整齐,并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9、工作时应穿戴好各种防护劳保用品,以免硫酸伤人。

10、在处理电池接线等故障时,必须穿好绝缘胶鞋,戴好绝缘手套,电池上不许摆放任何工具及其它物件。

11、每班应认真检查充电设施及器材、注意仪表动态,检查防火措施,并应会使用灭火器材,掌握灭火器材的性能及特点。

12、酸液的配制管理:

①选用陶瓷容器,充好蒸馏水,不得使用开水及其它水,将硫酸慢慢倒入蒸馏水中,用玻璃棒轻轻搅匀,冷却至25℃以下时,用比重计测量比重为1.27,若比重小再加硫酸,反之加蒸馏水,以调整比重。

②禁止将水倒入硫酸中,以防外溅伤人。

③配制好的硫酸液要盖好,防止杂物掉入。

④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充电工作,保证蓄电池的使用率。

13、充电电流表:

电池型号

初充电

日常充电

初充电所加电解液密度温度30℃(g/cm3)

完全充电状态下电解液密度温度30℃(g/cm3)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d330kt

35

40

18

30

46

8

23

6

1.25±0.005

1.27±0.005

第7篇 蓄电池搬运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件方可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有实习证件外还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当教练。

2 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车厢不准载人行驶。

3 车辆不得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装载,滚动物品必须绑扎牢固。

4 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5 车辆起动前应检查刹车(手、脚制动机构均应齐全、完好、连接牢靠动作灵活可靠)。转向盘应完整、光滑无油污与立管和导杆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并转动灵活。车辆喇叭、转向灯、大灯、刹车灯应齐全完好。严禁车辆带病出车。

6 起步前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

7 因车内蓄电池不宜受强烈震动,故宜于平坦良好道路上行驶。在厂区内行驶速度不准超出5千米/时。进出车间大门、仓库大门、危险地段及车间、库房内不准超过3千米/时。

8 电源应采用安全电压,蓄电池应齐全、完好,外壳应无裂痕,瓶盖应盖紧,安放稳妥。在充电过程中有氢、氧气体外逸,工作人员要严禁烟火接近蓄电池组,以免发生爆炸事故。

9 电瓶车不宜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工作及停放,不宜停放在露天或潮湿的场所和有毒化学品的场所。

10 不得停放在纵向坡度大于5%的道路上,停放时应拉紧手制动杆,切断电路。驾驶员应随身携带本车电锁钥匙,禁止交他人保管。

11 应按章定期保养和检修车辆。

第8篇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

a.蓄电池的正常运行

i.凡有浮充电设备的蓄电池在正常情况下,均需采用浮充的方式运行。浮充电流应等于直流网路负载电流与蓄电池组补充电流的和。

ⅱ.直流系统母线电压应保持±5%额定电压范围以内。

iii.每个蓄电池电压在浮充状态下,应保持在2.1~2.2v范围,放电终了的极限电压不低于1.8v。

iv.蓄电池电解液温度应保持在15~40℃范围内,最低为10℃。

v.蓄电池电解液相对密度为1.215土0.005。蓄电池电解液在充电状态下的相对密度,15℃时应为1.215,温度每升高或降低1℃,电解液的相对密度减少或增加0.0007。

vi.蓄电池的极板应浸于电解液中,当极板露出电解液面的距离为10cm及以上时,应按下列情况补充电解液:

若电解液在15℃时,相对密度大于1.215时,则应补加蒸馏水;

在15℃,电解液的相对密度小于1.215时,则应补加电解液,不得在放电或充电终期加注电解液,而应在充电前加注。

vii.电解液应每年进行一次技术化验,不合格者应作技术处理。

viii.经常保持蓄电池的清洁,经常检查蓄电池的进出气孔,保证畅通,室内通风良好。

b.蓄电池的充放电

i.蓄电池每年进行一次全容量放电,按10h放电率进行。每只蓄电池电压低于1.8v时应停止放电。

ii.在放电期间,每小时应测量记录蓄电池的电压、电解液的相对密度、温度和电流等,并计算蓄电池组放出的电量。

iii.蓄电池在定期放电完了,停止lh后,立即进行充电。充电开始应用蓄电池经常充电的第一阶段充电电流,当蓄电池有明显气泡出现1h后,应改用第二阶段充电电流,直至充电结束。

ⅳ.具备下列条件则认为蓄电池已经充足电,可停止充电:

正负极板已强烈冒出气泡;

蓄电池电压上升至2.5~2.7v,在此范围内2~3h不变;

电解液的相对密度2~3h不变,并达到规定数值。

v.蓄电池每月进行一次均衡充电。但在发生下列情况时,也必须进行均衡充电:

蓄电池在完全放电以后,由于某种原因,未能及时充电,停放时间1~2天及以上;

蓄电池停放一个月以上未使用;

蓄电池放电电压在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值以下;

长期放电电流过大。

ⅵ.个别蓄电池有下列情况时,应对其进行充电:

电池电压降低、电解液相对密度减小;

电解液有不纯物落入;

将极板取出检查,或抽出电池内的沉淀物以后。

vii.蓄电池组除每月进行一次均衡充电外,还应对调整电池每月进行一次充电,以防调整电池极板硫酸化。

c.蓄电池的故障及处理

i.极板间短路:

故障特征:充电时电压始终不升高,有时为零值;充电时电解液温度特别高,上升快;充电时电解液的相对密度不能上升或几乎无变化;放电时很快就降至极限电压以下。

发生原因:杂物落入电池内;阳极板弯曲与阴极板接触;极板的脱落物在容器底部堆积过多;铅条脱落。

处理方法:必要时拆开,并更换弯曲严重的极板或将弯曲的极板设法压平;清除造成短路的沉淀物;去除铅瘤及其他异物。

ⅱ.极板硫酸化

现象:正常负荷放电时,极板上有效物质都逐渐变成微小结晶的硫酸铅,如能及时充电,完全可以还原成原来物质;蓄电池的内部自放电,或因硫酸过浓而产生硫酸铅结晶,及时充电可还原;粗粒硫酸铅,由于放电后未及时加以充电,电解液浓度太高,相对密度太大,或长期处于充电不足状态下,使硫酸铅往往难以还原,结果有效物质充满硫酸铅,很容易造成有效物质脱落或极板弯曲。

处理办法:用均衡充电法。极板硫酸化程度较严重者,可在电解液内适当地增填蒸馏水,使液面较规定为高,然后用55a电流进行充电,待开始冒出气泡,停充半个小时,再将充电电流减少1/2继续充电,如此重复进行直至恢复正常为止。

iii.蓄电池有效物质脱落

故障特征:电解液内发生充电沉淀时,有褐色物质自下部上升;电池容量减少。

发生原因:极板质量不好;充电时电解液温度过高,极板有效物质因膨胀降低附着力而脱落;充放电过于频繁或过充电、过放电;电解液过浓或质量不好,有杂质,使极板生盐或产生局部作用;内部短路。

处理办法:沉淀物少量可以清除;沉淀物过多,须另换新极板。

iv.电解液弄脏

故障特征:充电时各个电池电压较低,但整个充电过程中,都均匀上升;自放电情况严重,充电后在搁置时间电压降落过快,产生局部作用;电解液颜色及气味不正常,并有浑浊及沉淀;充电时电压低,并在液面上产生泡沫。

处理办法:彻底清洗内部,并更换新电解液。

v.安全操作

一切有关的硫酸作业,都要两人进行。在充注、调配电解液时,应戴保护眼镜、胶皮手套,穿胶皮靴,围胶皮围裙,并准备一定数量的25%苏打水,以备硫酸溅在脸上、手上或衣服上时马上洗涤。

在配制硫酸溶液时,要将硫酸缓慢注入水中,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充电前应开启通风机。在充电时,要经常检查。充电完还应抽风一段时间。连续浮充电方式运行时,发现蓄电池由于过充电而沸腾,要开启通风机。

第9篇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操作规程

1.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2.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及供电系统.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熟练的按操作规程进行充电作业。

3.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5.充电工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劳保用品。

6.充电前必须先进行整体检查:

⑴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

⑵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

7.换电瓶箱时,必须把电机车控制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8.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车上的四个固定插销,在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

9.用吊车换电瓶时,应先检查吊车起重钩环,钢丝绳,制动闸与电动按钮,确认无误再行起吊,吊车升起后,起重物下不准站人。

10.充电工作开始前应检查充电器及充电器上的仪表,确认指示准确,在送电。

11.先擦净电池箱上的灰尘、积水后,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12.电源装置每次充电前都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14.充电器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的负极)。

15.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他代用。

16.打开全部电池旋塞,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脏物。

17.充电作业:

(1)充电前应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起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2)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比重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3)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执行。

(4)在有80%的单位电池电压升至2.4伏时,才可改用第二阶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气泡,而且达到一个新的水平2.5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5)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为1.26±0.01,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时)或比重为1.3的稀硫酸(当小于1.25时)调整。碱性为1.17~1.22,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20毫米,碱性15~30毫米。

(6)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苛性钠电解液35℃;硫酸电解液45℃,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小于3块电池。

(7)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

(8)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

(9)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

(10)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及螺帽等,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11)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18.充电室设施:

(1)充电室必须设置水源,以备洗蓄电池之用。

(2)必须设置电压表、点温计、比重计及温度计、检测仪表。

(3)必须设置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

(4)必须设置充电架及推移电瓶的设备或起吊设备,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5)必须放置有护目眼镜、橡胶手套、胶靴及橡皮围裙等,以备配制电解液时使用。

(6)盛电解液的容器必须坚固耐酸,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7)配制酸性电解液时,充电室内必须备有中和电解液的5%碳酸钠溶液,遇有电解液烫伤应先用其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8)配制碱性电解液时,事先准备好足够3%的硼酸水和清水,以备皮肤沾有碱液时,立即用以冲洗。

19.其他规定:

(1)每周测量一次漏泄电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2)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

(3)碱性蓄电池使用300~350个循环,酸性蓄电池使用6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4)每组电瓶使用达30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均衡充电一次。

(5)配制硫酸电解液必须用纯水或蒸馏水。

20.充电完毕必须停止工作1~1.5小时,待冷却后,才准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拴,待用。

21.工作结束后,打扫好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仪表,填好当班工作日记及交接班记录,再行交班。

第10篇 ctl—12型蓄电池电机车跟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tl—12型蓄电池电机车跟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1、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我队ctl—12型蓄电池电机车跟车工作业。

二、上岗条件

1、跟车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跟车工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蓄电池电机车的一般构造、

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并能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熟悉运输路线(弯道、坡道、交叉点、车场等),通讯、信号情况。

3、跟车工应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1、上班前及班中严禁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运送大型设备、材料,必须执行专门的安全措施。

3、跟车工应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跟车工必须按规定的操作顺序进行操作,与电车司机配合好,做好互联保工作。

(2)行车时,跟车工可乘坐副驾驶室,但不得随意动任何操作手柄,按钮;行走时应行走在轨道两侧安全地点。

(3)摘挂链时,电机车司机等机车停稳后,刹紧闸,拔下电源正负极插销。跟车工将车辆用斜木茬支掩牢固,防止溜车。跟车工站在轨道的安全一侧,双脚与轨道保持150mm以上距离,面对碰头摘挂链销。如果车辆间距不合适,可以和司机联系,稍微动一下车,进行调整,同时挂链人员撤到安全地点。机车与车辆间的连接必须使用完好的专用连接链环的连接插销。

(4)行车过程中,注意力集中,随时注意轨道、车辆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并停车处理。

(5)车辆过道岔时,要正确扳启道岔。(若行车时跟车工乘坐电机车,电车司机应提前停车,待跟车工打道岔。)

(6) 机车或列车通过道岔、交叉口、弯道以及视线有障碍地段时,必须提前10米处减速(车速控制在1.0米/秒),做好停车准备,并发出示警信号。同时跟车工提前到路口、弯道处警戒,通过供应科路口、主洗西侧路口、综采一队路口时,跟车工必须使用挡车栏杆和自动门将来往车辆、行人截停后,向电车司机发通行信号,方可通行。

四、操作准备

1、作业前应进行下列各项检查:

(1)接班后检查车辆的各部件、连接装置是否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2)物料、设备必须与车辆捆绑牢固,捆绑位置要适宜。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得运送,并向运输调度汇报。

(3)行车前对车辆的连接进行一次详细检查。

五、操作顺序

1、跟车工按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作业前例行检查车辆、物料完好----支掩车辆----连接车辆----车辆运行----到达地点摘开连接车辆

六、正常操作

1、运行操作:

(1)电车司机将电机车停稳后,刹紧闸。跟车工先检查车辆完好及物料装车情况,支掩好车辆,防止摘挂链时溜车。

(2)站在轨道的安全一侧,双脚与轨道保持150mm以上距离进行挂链。跟车工检查车辆连接无误后,向电车司机发出准确开车信号。

(3)列车运行中注意了望,过弯道、交叉点、进入车场、路口提前通知电车司机慢速行驶。

(4)列车过道岔时,跟车工要正确扳启道岔,应站在所扳道岔扳杆的反方向将扳杆扳

动。

(5)运行途中要注意车辆运行以及轨道状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电车司机停车处理。

(6)紧急情况处理后,按运行前检查一样,认真检查运输车辆,重新启动开车。

(7)到达停车地点后,向电车司机发停车信号,电机车停稳后,将运输车辆支稳,摘开机头处连接装置。

七、特殊操作

1、运送大型设备、超长、超高、超重设备时操作:

(1)运载大型设备、材料时必须执行专门的安全措施进行操作。

(2)运载大型设备、材料(液压支架、采煤机组等),必须用专门平板车运载。运送液压支架,采煤机组时,固定在平板车上要牢靠,检查无误后,方可开车。

(3)运送大型设备时,对车辆、轨道认真检查,严禁重载车在轨面不平、轨底不实的情况下运行,严禁使用不合格车辆装载大型设备,严格按平板车承载重量装载,不准超载运输。

八、收尾工作

1、做好当班运行记录和工作日志。

2、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跟车工及值班领导交待清楚。

第11篇 蓄电池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前检查:

(1)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车辆各部技术状况,使之处十完好状态。

(2)行车前应检查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严禁缺证、少证、无证驾车。

行驶:

(3)厂内叉车司机在行驶时必须严格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4)起步前应观察叉车四周情况,(气压或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确认安全后鸣笛起步。

(5)厂内叉车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毫米,门架须后倾。

(6)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叉腿上严禁站人。

(7)厂内插车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过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禁止急刹车和急转弯。

(8)厂内叉车工作时,起落必须平稳,如有必要须用绳子、索链封牢固。必须严格按本车载荷曲线图所规定的数值叉运货物,严禁超载。

(9)厂内叉车载物行驶在超过7°和用高于一档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脚制动器。

(10)厂内叉车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起重架后行驶。

(11)厂内叉车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插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

(12)在进行物品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如果用吊车装卸工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

(13)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14)在厂区和施工现场,时速不准超过十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和施工现场时,时速不准超过3公里。叉车行驶时注意观察,防止刮撞,伤人。

(15)厂内插车在货叉升降时,起重架应与地面前倾,不得使起重架前倾。

(16)厂内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在近处禁止有人。

(17)严禁用货叉等属具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禁止单叉作业或用货叉顶物、拉物,禁止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物品,禁止用货叉挑翻货盘的方法卸货。禁止高速叉取物品。

(18)不准在码头岸边直接叉装船上的物品和不准在火车车厢边缘直接叉装物品。

(19)叉车中途停止发动机怠速运转时,应使门架后倾。当发动机熄火停车时,应将起重滑架落下,使货叉水平置于地面上。

(20厂在厂内,车间内和施工现场停放车辆时,司机不准离车,如需暂时离开时,必须把钥匙拔下,电闸拉下。

收车后保养:

(21)检修车辆时,应将变速杆置于空档,采取制动、掩轮以及支顶担重滑架等防护措施。

(22)清洁叉车及起重滑架;紧固螺丝;检查补充燃油、润滑油等。

蓄电池叉车除应遵守上述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应遵守蓄电池车的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2篇 充电机和蓄电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只有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才能安装、使用和维护本设备。

2.蓄电池应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

3.蓄电池充电前应首先检查以下内容:

1)蓄电池组的连接板和极柱有无断裂。

2)橡胶绝缘套有无损坏,极柱和带电部分有无裸露。

3)蓄电池组有无短路现象。

4)蓄电池槽和盖有无损坏、漏酸现象。

5)每周检查一次漏电电流。

6)电源插销连接是否完好。

4.在检查蓄电池或加水时,操作人员应防护眼镜、穿防酸手套。

5.蓄电池上不准放置工具、金属物体和其他杂物。

6.严禁使用金属物体接触蓄电池接线端子和蓄电池上的连接器。

7.人在蓄电池上连接和拆除充电电缆时,必须断开充电机开关。

8.严禁带电检修充电机。

9.不充电时,充电机开关必须断开,严禁充电机空载运行。

10.蓄电池严禁过放电和过充电,必须保证使用8小时。充电8小时,冷却8小时。

11.蓄电池放电结束后,应立即充电;充电时,一定要将盖板打开并支撑到位。

12.充电机和蓄电池连接时,必须保证极性连接正确。

13.必须将蓄电池通气帽拧紧,只有在检修或测取溶液比重、温度时才可拧开。

14.必须保证通气帽上的通气孔畅通。

15.应定期冲洗蓄电池,冲洗时要将通气孔拧紧。

16.每周应检查一次电解液比重和位置,如需加水,加到位即可,不可过多;加水要在充电前进行,每次都应做好记录。

17.严禁逆时针转动充电机定时开关。

18.不可使用闭锁螺钉使蓄电池的开关断电。

19.充电硐室必须配置两个灭火器。

二、注意事项

1.充电时,连接插头必须拧紧,连接前,充电机的开关必须在断开位置。

2.将充电机定时器拧到所需时间刻度上,日常充电时间为8小时。每周进行一次平衡充电,充电时间一般为12小时。

3.当充电时间结束后,定时器开关自动断开。

4.蓄电池充电后冷却8小时,方可使用。

第13篇 蓄电池室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充电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②充电时应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

③严格执行“蓄电池运行规程

④在主充电或浮充电时,交流电源发生故障或临时停电,必须对配电板和整流器进行停机操作,待来电后再开机运行。交流电源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电工修理,不得自行处理。

⑤倒换电源时,必须先将备用电池组放置于放电位置,然后再把原放电电池组拉开,不准先将放电电池组拉开,以免造成停电停讯事故。

第14篇 机车蓄电池充电工操作规程(2)

机车蓄电池充电工操作规程(二)

1.充电前的检查:

1.1检查电瓶联结线是否连接牢固并保持双回路,液面高度是否在规定位置(高出极板15-20mm)。

1.2检查电瓶上有无金属物及工具,清除电瓶上的杂物后再旋开透气胶盖。

1.3检查插销插座是否完好,正负极是否接对,负荷电缆有无破裂。

1.4检查整流设备是否完好,调压电位器是否在最小位置,各表指示是否在零位。

2.操作程序

2.1插上防爆插销,这时候直流电压表所指示电压为电瓶电压。

2.2合上配电屏上所充整流器开关,再合上整流器上的空气开关。

2.3将转换开关搬至“常规”或“快充”位置,按下直流接触器的启动按钮,此时直流主回路接通。

2.4将调节电位器顺时针旋转,此时电流由零逐渐上升,当电流达到需充值时,应停止调节。

2.5充电过程中应每隔两小时检查一次整流器电流,电压表读数是否正常。检查每组电池的温度和电池中反应状况,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处理。

2.6充电结束后,应先将电位器反时针旋至零位,按下直流接触器停止按钮,再将转换开关搬至零位。

2.7拉掉整流器空气开关,再拉掉配电屏上的开关。

3.安全注意事项:

3.1电瓶室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以免引起氢气爆炸。

3.2室内严禁吃食物,以免引起铅中毒。

3.3搬运硫酸不准用肩扛、背,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抬运。

3.4电瓶液面高度不合规定或电瓶内是干的未作处理前严禁充电,以免损坏电瓶。

3.5在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450c,如超过此值应采取降温措施或降低充电电流。必要时停止充电两小时等温度降至30-350c后,方可再正常充电。

3.6配制电解液时,不准将蒸溜水倒入硫酸内,只能将硫酸慢慢地倒入蒸溜水内。

3.7电瓶必须经常保持充足电状态,不准使用未充足电的电瓶。放电后的电瓶要及时充电,放置时间不准超过二十小时。

3.8注液孔上的胶盖必须拎紧,以免机车运行时由于颠簸使电解液溅出。胶盖上的透气孔必须畅通,否则电池内气体压力增高可能使电瓶壳破裂。

3.9每周应检查一次电解液的比重,每口电瓶的比重必须保持在1.25-1.26之间,对不合标准的电瓶应进行调整。

3.10装配电瓶时,搬运要小心,放置电瓶不准倒立,倒放或剧烈碰撞,以免

第15篇 酸性蓄电池操作规程

1、蓄电池的使用和检查工作由电机员或指定电工和机匠负责操作。

2、酸性蓄电池中所用的电解液是由硫酸制成,硫酸的吸水能力很强,氧化性能非常剧烈必须注意不要使硫酸泼出,尤其不可使它接触皮肤或溅入眼中。

3、在混合硫酸和水时,必须注意只可将硫酸倒入水中,切不可将水倒入硫酸中。

4、在配制电解液时,必须用纯硫酸和蒸馏水。

5、电解液溅在蓄电池上面如有溅出应及时擦干净,避免电解液的导电作用而引起蓄电池自行放电。

6、禁止在蓄电池上方吸烟及使用无遮蔽的明火取亮,以防止爆炸的危险。

7、必须保持蓄电池盖上气体导出孔的畅通。

8、蓄电池必须每星期定期检查电解液高度、比重情况,必要时添加蒸馏水,检查接线及充放电系统并作好记录。

9、电池的正负接线桩必须定期上凡士林脂。

10、蓄电池的每项工作必须记入电工记录本。

蓄电池规程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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