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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1. 通讯设备分类
- 无线通信设备:包括移动电话、无线电对讲机、卫星电话等。
- 有线通信设备:如电话交换机、光纤收发器、网络路由器等。
- 数据传输设备:涵盖调制解调器、集线器、交换机、网桥等。
- 应急通信设备:如应急广播系统、应急电话等。
2. 设备组件
- 主机单元:包含核心处理器和内存。
- 输入输出设备:如键盘、显示器、打印机等。
- 信号转换装置:用于信号的编码、解码和调制。
- 电源供应部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电力。
标准
1. 操作前准备
- 确保设备清洁无尘,避免干扰信号。
- 检查电源线连接稳定,防止电压不稳定导致设备损坏。
- 遵循设备使用手册,正确安装所有配件。
2. 操作流程
- 启动设备时,按照指示逐步进行,避免瞬间大电流冲击。
- 在操作过程中,保持通讯清晰,避免背景噪音干扰。
- 数据传输时,确认接收方已就绪,防止数据丢失。
3. 维护保养
- 定期检查设备性能,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 对于无线设备,定期更新软件,增强信号稳定性和安全性。
- 关闭设备时,务必完成所有当前任务,避免数据丢失。
4. 安全规定
- 不得私自拆卸设备,以免破坏内部构造。
- 避免在易燃易爆环境下使用,遵守防爆规定。
- 保护个人信息,不得非法窃取他人通讯内容。
是什么意思
1. 设备分类的意义 明确设备类型有助于使用者根据需求选择合适的通信工具,确保信息传递的高效性和安全性。
2. 操作标准的重要性 标准化的操作流程能降低设备故障率,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保障用户安全。
3. 设备维护与安全规定的目的 周期性的保养和严格的使用规定可以延长设备寿命,减少意外风险,维护良好的通讯环境。
以上规程旨在为操作人员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南,确保通讯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通讯质量,并保护用户隐私。请每位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我们的通信设施。
通讯设备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通讯施工室内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9.1电缆井及引入通道进行电缆引入和固定施工时,电缆井内作业人员必须做好防护措施。室内外作业人员应加强联系,协调作业。电缆的安装、固定以及预留量的盘绕方式应符合规定。
4.9.2电源屏引入电源时,电源屏的开关必须断开,并应设置“禁止合闸”明示牌。
4.9.3室内施工临时用电的电源插座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施工人员撤离时应及时断电。
4.9.4室内各机柜(架、盘)、控制台、电源屏等应安装平稳、连接牢固。继电器、变压器、leu等设备应插接牢固。
4.9.5室内配线作业必须在机柜(架、盘)连接牢固后进行,作业人员严禁在机柜(架)上部设置的走线架上停留休息。
4.9.6室内各种配线应使用阻燃线且不得有中间接头和绝缘破损现象。
4.9.7室内焊线时电烙铁应放在支架上,不得任意放置,防止烫伤手脚和电线;不用烙铁时切断电源,冷却后收起,防止火灾;焊线时焊锡不应向下滴落,防止烫伤电线或落在两焊点之间造成短路;
4.9.8梯凳承重能力应符合作业要求,并应摆放平稳,防止跌伤。室内电缆引入口、沟、槽应设盖板防护,防止人员跌伤。
4.9.9室内设备器材应堆放在规定位置,并摆放整齐有序。
4.9.10在室内施工时必须制定防火措施,并配备灭火装置。
4.9.11在既有机械室内施工时,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过渡施工或更换设备时应办理要点申请手续,经车站值班员同意,并在设备运行维护人员的配合下方可施工。施工前应向设备运行维护人员交底。
2施工单位进入机械室前应向设备管理单位值班人员递交当日工作单,明确责任人、施工范围、施工时间。
3进入既有机械室施工后,应遵守设备管理单位相关规定,并对既有设备进行可靠防护。
4应在设备管理人员的配合下,确认新设备与既有设备结合部位的实物与图纸相符。新增配线及拆除线均应标识清楚。
5施工人员查线时,不得影响既有设备使用。
6室内施工用电和新设备导通试验严禁使用既有设备电源。
7施工完毕必须对更换后的设备进行试验,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合格后交付使用。
8改造施工中,室内拆除废弃设备和配线时,应在施工点内进行,并做好防护措施。
4.9.12室内设备施工应按表4.9.12进行安全作业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当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时,应按表2.2.4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第2篇 通讯机房、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安全通则
第一条作业前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条新职工、转岗职工及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条严禁酒后作业。
二、通信机房环境安全管理规程
(一)机房环境安全
第一条保障机房环境温度、相对湿度、洁净度、静电干扰、噪声、强电电磁干扰等要素符合该机房内通信设备的要求,保证通信设备的性能稳定、运行可靠、生产安全。保证全程全网通信畅通。
第二条空调排水要畅通,若空调器采用下送风、上回风,其活动地板下面离地应有40-50cm的空间,在活动地板下面布放电缆时,应防止堵塞空调的送风通道和不影响其他探测设备。
第三条由电池放出的有害气体不得渗入通信机房,应排出室外。
第四条通信机房的门窗应严密,墙壁、地板、顶棚等凡与室内空气接触的表面必需做到不起尘。出入机房应随手关门,进入机房人员应更衣换鞋。
(二)机房防静电
第一条机房对静电要求较严格,机房内地板、工作台,通信设备、操作人员等静电电压(对地)绝对值应小于200v。
第二条地面防静电要求:
1.当通信机房敷设静电活动地板时,防静电地板应符合gb6650-86规定的技术要求。其中表面电阻和系统电阻(地板表面至大地的电阻称为系统电阻)值均为1╳105ω至1╳109ω。
2.静电保护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三)设备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设备运到现场后,需待机房防静电设施完善后才能开箱验收。
第二条机架(或印制电路板组件)上套的静电防护罩,待机架安装在固定位置连接好静电地线后,方可拆除。
第三条必须使用防静电工具。
第四条在机架上插拔印制电路板组件或连接电缆线时,应戴防静电手腕皮带。手腕带接地端插入机架上防静电塞孔内,腕带和皮肤应可靠接触。腕带的泄漏电阻值应该在1╳105ω至1╳107ω范围内。
第五条备用印刷电路板组件和维护用的元器件必须在机架上或防静电屏蔽柜(袋)内存放。
第六条需要运回厂家或维护中心的待修印刷电路板组件,必须装入防静电屏蔽袋(箱)内,再加上外包装,并有防静电标注,才能运回。
第七条机房内的图纸、文件、资料、书籍必须存放在防静电屏蔽柜(袋)内,使用时,需远离静电敏感器件。
第八条外来人员(包括外来参观人员和管理人员)进入机房在未经允许或未戴防静电腕表的情况下,不得触摸和插拔印制电路板组件,也不得触摸其它元器件、备板备件等。
(四)防强电与接地
第一条通信办公楼和天线应有性能良好的避雷装置,避雷装置的地线与设备、电源的地线按联合接地的要求进行联接。
第二条每年雷雨季节之前应对接地电阻及地线的引线进行检查,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
第三条为防止外来高电压(强电)损坏局内设备,不论是用户线或中继互引入局内时均应经过保安器与局内设备连接,保安器应可靠接地。
第四条对通信机房防强电入侵的保安器要经常测试与检修,保安器受到损坏的,动作迟缓的要及时更换。
第五条通信机房的接地系统应采取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合一的接地方式,其接地电阻应符合机房接地规定。
通信局站名称 | 接地电阻(ω) |
程控交换机房 | <3 |
微波中继站、光缆中继站 | <10 |
无线通信机房 | <10 |
第六条数字通信设备架(柜)保护接地,应从接地总汇集线或机房内分接地汇集线引入。
(五)机房防火安全规程
第一条吊顶、隔墙、空调通风管道、门帘、窗帘等均采用阻燃烧材料制作。
第二条通信机房不准使用易燃材料装修。
第三条禁止携带食品进入机房,并定期灭鼠。
第四条空调通风管道穿越机房隔墙、楼底时、与垂直总风管交接的水平管道上应设防火阀门。通风管道的隔热材料,应使用硅酸铝、矿渣棉等阻燃材料。
第五条楼内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的楼板处用阻燃材料(耐火等级不低于1.5小时)作防火分隔,凡近期不使用的孔洞宜用阻燃材料封堵。
第六条电缆通过楼板或墙体时,电缆与楼板间、电缆与墙体的缝隙均采用阻燃材料(例如防火泥)封隔。
第七条机房内严禁使用各种炉具、电热器具。禁止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用汽油等擦地板。
第八条严格明火管理。明火作业(如电、气焊接、喷灯等)要经过主管部门批准、核发《动火证》,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六)电气防火
第一条通信机房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拖地的临时线要采用双护套线。
第二条电源线与信号线应分别敷设,如必须并行敷设时,电源线应穿金属管或采用铠甲线,电源线、信号线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调通风管道。
第三条通信机房的各类电源保险丝必须使用符号规定的保险丝,严禁使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第四条通信机房严禁使用碘钨灯等高热灯具,灯具与易燃物距离应大于0.5米;有镇流器灯具不能安装在易燃材料上,灯线的连接要采用固定的分路连接器。
第五条电池室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安装排风设备,电源开关应设在室外。
第六条长期使用的ups不间断电源,应对其发热情况进行检查,避免发生火灾并落实防火措施。
第七条通信机房内使用的电力电缆,应是阻燃电缆。
(七)无人值守机房环境安全要求
第一条无人值守机房包括无人值守机房的远端 局和模块局交换机房、(包括传输机房、空调、电力室、电池室、油机室及设备)。
第二条无人值守机房,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应定期或不定期巡回检查。
第三条无人值守机房应具有良好的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应具有抗雷击、防强电入侵、防火、防水、防小动物入侵等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第3篇 通讯机房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安全通则
第一条作业前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条新职工、转岗职工及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条严禁酒后作业。
二、通信机房环境安全管理规程
(一)机房环境安全
第一条保障机房环境温度、相对湿度、洁净度、静电干扰、噪声、强电电磁干扰等要素符合该机房内通信设备的要求,保证通信设备的性能稳定、运行可靠、生产安全。保证全程全网通信畅通。
第二条空调排水要畅通,若空调器采用下送风、上回风,其活动地板下面离地应有40-50cm的空间,在活动地板下面布放电缆时,应防止堵塞空调的送风通道和不影响其他探测设备。
第三条由电池放出的有害气体不得渗入通信机房,应排出室外。
第四条通信机房的门窗应严密,墙壁、地板、顶棚等凡与室内空气接触的表面必需做到不起尘。出入机房应随手关门,进入机房人员应更衣换鞋。
(二)机房防静电
第一条机房对静电要求较严格,机房内地板、工作台,通信设备、操作人员等静电电压(对地)绝对值应小于200v。
第二条地面防静电要求:
1.当通信机房敷设静电活动地板时,防静电地板应符合gb6650-86规定的技术要求。其中表面电阻和系统电阻(地板表面至大地的电阻称为系统电阻)值均为1╳105ω至1╳109ω。
2.静电保护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三)设备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设备运到现场后,需待机房防静电设施完善后才能开箱验收。
第二条机架(或印制电路板组件)上套的静电防护罩,待机架安装在固定位置连接好静电地线后,方可拆除。
第三条必须使用防静电工具。
第四条在机架上插拔印制电路板组件或连接电缆线时,应戴防静电手腕皮带。手腕带接地端插入机架上防静电塞孔内,腕带和皮肤应可靠接触。腕带的泄漏电阻值应该在1╳105ω至1╳107ω范围内。
第五条备用印刷电路板组件和维护用的元器件必须在机架上或防静电屏蔽柜(袋)内存放。
第六条需要运回厂家或维护中心的待修印刷电路板组件,必须装入防静电屏蔽袋(箱)内,再加上外包装,并有防静电标注,才能运回。
第七条机房内的图纸、文件、资料、书籍必须存放在防静电屏蔽柜(袋)内,使用时,需远离静电敏感器件。
第八条外来人员(包括外来参观人员和管理人员)进入机房在未经允许或未戴防静电腕表的情况下,不得触摸和插拔印制电路板组件,也不得触摸其它元器件、备板备件等。
(四)防强电与接地
第一条通信办公楼和天线应有性能良好的避雷装置,避雷装置的地线与设备、电源的地线按联合接地的要求进行联接。
第二条每年雷雨季节之前应对接地电阻及地线的引线进行检查,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
第三条为防止外来高电压(强电)损坏局内设备,不论是用户线或中继互引入局内时均应经过保安器与局内设备连接,保安器应可靠接地。
第四条对通信机房防强电入侵的保安器要经常测试与检修,保安器受到损坏的,动作迟缓的要及时更换。
第五条通信机房的接地系统应采取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合一的接地方式,其接地电阻应符合机房接地规定。
通信局站名称
接地电阻(ω)
程控交换机房
<3
微波中继站、光缆中继站
<10
无线通信机房
<10
第六条数字通信设备架(柜)保护接地,应从接地总汇集线或机房内分接地汇集线引入。
(五)机房防火安全规程
第一条吊顶、隔墙、空调通风管道、门帘、窗帘等均采用阻燃烧材料制作。
第二条通信机房不准使用易燃材料装修。
第三条禁止携带食品进入机房,并定期灭鼠。
第四条空调通风管道穿越机房隔墙、楼底时、与垂直总风管交接的水平管道上应设防火阀门。通风管道的隔热材料,应使用硅酸铝、矿渣棉等阻燃材料。
第五条楼内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的楼板处用阻燃材料(耐火等级不低于1.5小时)作防火分隔,凡近期不使用的孔洞宜用阻燃材料封堵。
第六条电缆通过楼板或墙体时,电缆与楼板间、电缆与墙体的缝隙均采用阻燃材料(例如防火泥)封隔。
第七条机房内严禁使用各种炉具、电热器具。禁止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用汽油等擦地板。
第八条严格明火管理。明火作业(如电、气焊接、喷灯等)要经过主管部门批准、核发《动火证》,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六)电气防火
第一条通信机房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拖地的临时线要采用双护套线。
第二条电源线与信号线应分别敷设,如必须并行敷设时,电源线应穿金属管或采用铠甲线,电源线、信号线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调通风管道。
第三条通信机房的各类电源保险丝必须使用符号规定的保险丝,严禁使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第四条通信机房严禁使用碘钨灯等高热灯具,灯具与易燃物距离应大于0.5米;有镇流器灯具不能安装在易燃材料上,灯线的连接要采用固定的分路连接器。
第五条电池室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安装排风设备,电源开关应设在室外。
第六条长期使用的ups不间断电源,应对其发热情况进行检查,避免发生火灾并落实防火措施。
第七条通信机房内使用的电力电缆,应是阻燃电缆。
(七)无人值守机房环境安全要求
第一条无人值守机房包括无人值守机房的远端 局和模块局交换机房、(包括传输机房、空调、电力室、电池室、油机室及设备)。
第二条无人值守机房,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应定期或不定期巡回检查。
第三条无人值守机房应具有良好的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应具有抗雷击、防强电入侵、防火、防水、防小动物入侵等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