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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k公司移动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移动通讯费用管理,本着“必需、合理、节约”和“一线从宽,二线从紧”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1.集团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
2.成员企业助理(包括财务主管)以上干部。
二、报销定额标准
1.集团公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每月500元;部门(含本级的业务部门)助理以上中层干部每月200―300元;一般员工根据工作性质及需要,每月50―150元。
2.成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月250―500元,其他人员补贴标准由企业自定。
三、报销办法
1.移动通讯费用每月按定额标准以现金形式发放。
2.原采用银行托收方式由集团公司统一支付移动通讯费用的,自2022年1月起取消托收,以自费方式支付。
四、其他有关规定
1.各部门、成员企业应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单位下年享受补贴人员的补贴定额列表报集团公司资产行政部,集团公司资产行政部负责对补贴定额进行审核,经集团公司核准后执行。如确因工作需要,定额标准超支过大需要追加定额的,经集团公司核准同意后可适当增加定额补贴。
2.各成员企业应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对本企业人员的移动通讯费用补贴作出规定,按有关政策做好通讯费用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管理办法须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备案。
3.享受补贴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手机号码并开机使用,以不影响工作。
4.本办法自2022年8月1 日起施行,凡集团公司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5.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资产行政部负责解释和完善。
第2篇 物业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电话通讯费用管理,节约费用开支,现规定如下:
一、办公电话
各科室配备的办公电话,严格按经营管理责任书费用指标考核,超出部分自行负责。
二、职务电话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200元/月,超出部分自理。
三、移动电话
1、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公司配备移动电话,其他人员由个人配备。
2、总经理每月报销400元,副经理每月报销300元。
3、办公室主任、经营科科长、房地产科科长、员工食堂经理、山庄经理及工会主席每月报销150元。
4、其余各科的科长、副科长每月报销100元。
5、各科主管每月报销70元。
四、传呼机
1、总经理、副总经理、科长、副科长、主管等管理人员的传呼机均由物业公司配备,传呼费用由物业公司缴纳。
2、凡由物业公司配备移动电话和传呼机的人员只享有使用权,一旦职务调整或工作调离,其使用的移动电话和传呼机必须退还给公司。
五、管理考核
1、各科室办公电话如有拨打声讯台的,按产生声讯电话费的二倍罚款,并在电话所在科室人员工资总额中扣除。
2、凡由公司报销费用的移动电话和传呼机必须本人使用,并保证通讯工具通畅,连续两次不回传呼者(15分钟以内),罚款50元,并在工资中扣除。
3、通讯费用必经本人凭付款单据在办公室登记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在财务室报销。
六、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3篇 _物业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电话通讯费用管理,节约费用开支,现规定如下:
一、办公电话
各科室配备的办公电话,严格按经营管理责任书费用指标考核,超出部分自行负责。
二、职务电话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200元/月,超出部分自理。
三、移动电话
1、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公司配备移动电话,其他人员由个人配备。
2、总经理每月报销400元,副经理每月报销300元。
3、办公室主任、经营科科长、房地产科科长、员工食堂经理、__山庄经理及工会主席每月报销150元。
4、其余各科的科长、副科长每月报销100元。
5、各科主管每月报销70元。
四、传呼机
1、总经理、副总经理、科长、副科长、主管等管理人员的传呼机均由物业公司配备,传呼费用由物业公司缴纳。
2、凡由物业公司配备移动电话和传呼机的人员只享有使用权,一旦职务调整或工作调离,其使用的移动电话和传呼机必须退还给公司。
五、管理考核
1、各科室办公电话如有拨打声讯台的,按产生声讯电话费的二倍罚款,并在电话所在科室人员工资总额中扣除。
2、凡由公司报销费用的移动电话和传呼机必须本人使用,并保证通讯工具通畅,连续两次不回传呼者(15分钟以内),罚款50元,并在工资中扣除。
3、通讯费用必经本人凭付款单据在办公室登记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在财务室报销。
六、本办法自2001年3月1日起执行,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