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办公会议的基本内容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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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有序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促进司法行政系统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我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支部组织协调,其他科室各负其责,全体司法干警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局机关各科室。
(二)评议内容。
1、依法履职方面:是否履行法定职责,是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管理;对省、市各项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2、服务质量方面:为经济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不强,服务质量是否提高;办事程序设置是否科学、合理、便民;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是否达标;是否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3、工作效率方面:是否加强效能建设,努力提高办事效率;是否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有无、形式主义和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纪律散漫等不正之风。
4、办事公开方面:是否按照政务公开和法律服务行业办事公开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将工作内容、工作职责、服务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政策依据、人员身份、廉政纪律、监督保障措施等向服务对象公开;是否按要求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办事行为公开、公正、透明;是否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5、党风廉政方面:是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职业道德和廉洁从政从业教育;在行政审批、行政复议、法律服务等方面有无行为;在资金使用、工程建设、大宗物质采购等方面有无商业贿赂和不廉洁行为。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一)评议方法。采取自主评议与问卷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评议范围。局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的评议在服务对象代表、评议代表和各司法所中进行;对区属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评议由业务主管科室组织实施;街道司法所在本级服务对象代表、评议代表中进行。按照要求,其中参与评议的街道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机构数量要达到90%。
(三)评议步骤。民主评议分为动员部署、自主评议、整改落实、巩固提高四个阶段。 本阶段主要抓好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选聘评议代表三个环节。
(1)建立工作机构。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见附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工科,负责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司法所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确保评议工作落实到位。
(2)制定实施方案。局机关制定指导全区司行政系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各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出的实施方案。
(3)选聘评议代表。根据要求,局机关将会同纠风办,聘请6-9名政风行风监督员,组成政风行风评议小组。各司法所要分别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组成评议小组,政风行风监督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监督部门、新闻媒体、服务对象中产生。各司法所要认真负责地向评议小组介绍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工作特点、有关政策规定及队伍建设情况,为评议代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议创造条件。
(4)开展学习动员。各司法所要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提高对政风行风建设和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同时要向社会作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公开承诺(便民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本阶段采取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开展内部评议与邀请社会和界群众开展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其他工作进行。
(1)内部评议。根据评议内容制定《评议表》,按照有序、集中、保密的原则,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采取无记名填写《评议表》与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收集汇总评议情况和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
(2)外部评议。局机关将组织评议代表深入到相关评议部门及其服务对象、采取实地察看、问卷调查、接受投诉、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在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政务公开、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全面、客观地收集意见建议,并在认真梳理和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评议报告。
3、整改落实阶段(2012年4月-8月)
各司法所要认真组织召开好自评会议,分析和研究评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整改措施,要及时全面地将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向评议代表、有关部门和服务对象反馈。并于8月底前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司法局政工科。
4、总结提升阶段(2012年9月-11日)
各司法所要及时对全年的民主评议工作进行总结,重点是评议的做法、成效、发现和纠正的主要问题以及评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打算。同时,还要针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对群众满意度低、排名靠后的司法所,区司法局将根据情况,对其司法所所长进行诫勉谈话。对于社会反映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
到有效治理,或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拒不整改、甚至边评边犯的司法所,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司法所所长责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切实增强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政风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司法局将成立分片检查组,对评议工作的全程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评议对象认真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促进辖区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得到明显提高。
2、广泛宣传,创新方法。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在全区范围彰显我局抓政风行风建设的决心、力度和诚意,扩大司法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的社会影响和效果,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同时,各参评对象要结合各自实际,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努力创新“自选动作”,确保评议活动不图形式,不走过场。
3、突出重点,相互结合。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社会关注程度高、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群众反响较大、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工作环节,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和创建法治城市等活动紧密结合,真正达到改进作风、促进工作、树立形象的目的。
附件:1、xx区司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行政办公会议的基本内容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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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行政管理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民主监督”的方针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在对前阶段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认真开展整改工作,促使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进一步转变;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更新;工作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进一步改进;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进一步规范;真正把民政部门建成一个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行风严谨,充满生机活力的政府机关,真正树立起民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新形象,确保社会测评综合满意率达80%以上,力争高分通过行风评议。
三、有关意见建议和整改内容
在前阶段工作中,我们通过向基层民政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上门走访调研、设立投诉电话、电子信箱、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共征得意见和建议20条,其中表扬4条,建议和意见16条。对于这些建议和意见,我们都认真进行了梳理、归类和分析,主要反映在以下七个方面:一是认为全市民政系统能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深化为民服务理念,重视解决民生问题,充分发挥了“维护民利、保障民权、落实民生”职能作用,切实抓好了全市“民生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了保障民生的各项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二是认为全市民政系统能够紧密结合业务工作深入基层,帮助基层出谋划策,能够深入实际,贴近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构建和谐平安萍乡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建议全市民政工作者要更全面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倾听更多更深层次的农村基层群众的意见。三是反映全市民政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县区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打不开局面,管理不够规范。四是指出民政干部队伍年龄普遍偏大,知识老化,少数同志思想观念陈旧,个别同志责任感不强,动力不足。五是为群众服务水平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六是建议全市民政系统要继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继续完善救灾救济工作,完善城乡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要重点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督导。要不断丰富双拥优抚安置各项工作内容,拓宽领域,注重实效。继续加强基层民政所长和农村敬老院院长的培训工作,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有计划、有步骤地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七是针对当前农村基层民政工作者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建议市民政局多为他们争取一些政治和经济上的待遇,更好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稳定农村基层民政队伍。
针对以上意见和建议,全市民政系统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查摆,认真抓好以下整改内容:
一是要重点加强对城乡低保、大病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深入基层,掌握情况,切实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二是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社团,按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采取有力措施,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三是要树立创新意识。要实现民政事业的持续发展,要在全省民政工作中争先创优,更需要的是要有新思路、新方法。要学习新知识,总结新经验,树立新观念,研究新思路,开展新实践,创造新业绩。四是要充实基层力量。民政工作任务重,资金多,而且都要在基层落实。各县区要在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内部管理等方面争取重视,努力争取乡镇调剂人员充实基层民政队伍,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力争年底全部达到省厅要求。五是要健全监督机制。民政资金是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活命钱,是善款,是“高压线”。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增加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打造“阳光民政”,接受社会监督。要规范办事程序,加强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要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真正把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怀体现到各项民政工作中去。六是要加大基层民政所长、敬老院院长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整体素质,提高民政工作领域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七是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对外窗口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服务要求,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定期审批制和“一站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妥善解决群众办事“两头跑”问题。八是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规范行为,严格执行“八个严禁”,严格按标准收费,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收人情费、“搭车收费”现象,严禁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擅离岗位、买卖股票、玩各类游戏、上网聊天等现象发生。九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树立民政部门是服务部门,所有岗位都是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都是基层服务员的观念,变管理为服务,变被动为主动,超前思考,主动服务,尤其是要针对当前民政工作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要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加快基层请示件办理速度。凡是基层请示的事情,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或作出答复,不推卸责任,不上交矛盾,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切实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十是继续加强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把政风行风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执政理念和群众观念的教育,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政风行风整改的主要内容,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成效作为评价政风行风整改的主要标准,增强服务意识和维护群众利益的自觉性;要组织学习有关法律和法规。全市民政系统要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萍乡市民政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等法规和文件,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建立规章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干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过学习,增强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规范行政行为和行业行为。
四、整改措施
(一)细化和分解责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分工包项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织实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风行风评议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1、重点抓好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发[20*]17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优抚资金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排查,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因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上访。
责任领导:周敏伟责任科室:优抚安置科责任人:*
2、坚持救灾款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全面开展对救灾款的检查和自查,重点抽查部分乡镇的救灾款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民政所人员业务知识和财务知识教育培训力度,规范操作。
责任领导:郝建国责任科室:救灾救济科责任人:*
3、加大对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民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提高民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民政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责任领导:郝建国责任科室: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责任人:*
4、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指导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调解涉及基层民主政治权利的矛盾纠纷;加强培训,提高婚姻登记员的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杜绝婚姻登记搭车乱收费现象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责任领导:郭雪荣责任科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责任人:*
5、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努力争取乡镇调剂人员充实基层民政队伍;建设一支本土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重点抓好“三院”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责任领导:郭雪荣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责任人:*
6、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良性循环机制,继续完善申请、审核程序,加大核查的工作力度,基本上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漏保、不错保;农村低保坚决克服层层分指标和一户保一人的错误做法,明确保障对象;增加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病种,用足用活医疗救助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为先、看病及时介入、住院主动救助、病后一次核算”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医疗救助的时效性和社会效益。
责任领导:袁支乾责任科室:市社会救助管理局责任人:*
(二)加强整改监督检查。
一是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工作纳入下阶段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定期分析、定期督查,对热点、难点问题要专题研究,下功夫治理,确保政风行风评议整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坚持“限期整改”制度,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科室),要组织专门力量帮助整改;四是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做到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决不手软。
(三)建立和完善监管长效机制。
建立和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监管长效机制,构筑“制度”防线。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廉政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法制约束惩治机制;积极探索制度良性运作机制,建立制度决策、执行与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跟踪问效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加强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制度执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建立科学的制度效果考核评价和反馈机制,努力消除政策、制度和管理上的缺陷及漏洞。
(四)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点测评,总结经验。
市民政局组织六个评议组开展对各县区群众满意度调查点测评,检查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自查自纠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组将对各县区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议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并对数据统计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形成评议结果报告。评议报告由各评议组组长审核签字后及时反馈到被评单位,同时报送同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民政部门和局属单位要认真总结整改活动的具体做法、工作经验、工作效果和存在的问题。要通过总结,发扬优点,克服不足,努力提升民政工作水平。
五、整改步骤
7月25日至8月25日为整改阶段,全市民政系统的政风行风评议整改工作按以下步骤分段实施:
(一)8月5日前,各县区民政局,萍乡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社区管理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针对自查出的问题、问卷调查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专题分析、研究,查找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报市局评议办。要结合实际及时召开整改动员大会,层层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
(二)8月6日至8月15日,进行认真整改,狠抓落实。各单位、各科室要突出整改重点,对整改内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中长期整改内容要制定计划,落实责任,继续实施整改。市局评议办将组织力量对各单位、各科室的政风行风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三)8月16日至8月25日,完成建章立制,自查总结。
1、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边整边改,边纠边建,制定出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2、及时总结整改情况,对近期整改内容和中长期整改内容的完成情况要进行认真的自查,实事求是地做好政风行风评议整改阶段工作小结。
六、整改考核标准
1、各级民政部门要达到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政务管理,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的目的。基层单位、基层民政服务对象对民政部门的满意度达80%以上,机关单位参与政风行风评议受教育面达100%。
2、全市民政系统要按照省厅、市局“20*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对照自查、整改,确保高分通过此次政风行风评议。
3、各级民政部门执法单位继续坚持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整改,使民政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对执法机构的综合满意度达80%以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落实责任,认真实施。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内容,认真解决,切实整改,不留隐患。
(二)认真做好政风行风问题举报投诉的接待办理工作。继续采取问卷调查、公开接待、设置举报电话和意见箱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分析本系统行风状况,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及时解决、及时答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办公会议的基本内容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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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摩天轮里的爱”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政务公开自查整改情况汇报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近期政务公开第三方检测情况,现将区人社局政务公开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接到区政府办公室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有关人员会议,安排部署此次政务公开自查整改工作任务。会议要求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涉及股室认真对待、密切配合,逐条梳理、认真整改。
二、及时整改。按照市区两级第三方测评反馈情况,我局重点整改了以下八个内容:
(一)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
问题:未向社会征集意见
整改:“ 关于近期区人社局意见征集栏目的情况说明”,近期,区人社局未相关文件,暂无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的信息,同时无重大决策征集的内容,故未有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的意见征集情况,特此说明。
(二)建议提案办理-办理制度和总体情况
问题:未公开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制度;?责任分解;?办理情况年度报告;?未公开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制度;?责任分解;?办理情况年度报告。
整改:埇桥区人社局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埇桥区人社局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责任分解、埇桥区人社局2020年政协委员提案责任分解、埇桥区人社局2019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年度报告、埇桥区人社局2019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年度报告。
(三)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
问题:未开设人事信息栏目;未公开2020年本机关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录用结果。?
整改:因区人社局公务员招考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相关信息已转组织部负责,不属我局负责范畴,故无相关信息公开,特此情况说明。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事业单位考试录用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待结果出来后第一时间公布录用结果。
(四)重点民生领域-就业创业
问题:未公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指南; 未公开求职信息登记指南; 本年度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情况说明; 未公开职业介绍指南; 未公开职业指导指南; 未公开创业开业指导指南; 未公开创业补贴申领指南;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指南内容要素公开不全(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未公开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结果; 未公开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指南;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内容公开不全(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未公开本年度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结果;
整改:求职信息登记指南、本年度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情况说明、 职业介绍和指导指南、创业开业指导和补贴申领指南、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补充完善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指南内容。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结果和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指南、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补充完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内容。本年度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结果;等相关信息。
?
(五)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社会保险
问题:未公开本年度基金收支预算;未公开上年度基金收支决算 ;本年度年度基金收支预算 ;未公开本年度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参保统计报表及通报、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
整改:本年度基金收支预算;上年度基金收支决算 ;本年度年度基金收支预算 ;本年度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参保统计报表及通报、待遇支付情况等相关信息。
(六)政策解读-本级政策解读
问题:本年度解读形式单一; 文字解读质量较低,未深入解读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政策解读时间与文件时间间隔超过3天。
整改: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多种形式对本地政策进行解读。
(七)监督保障
问题:未公开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工;未公开“六提六促”的整改方案、 整改结果。未公开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整改:埇桥区人社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相关政务公开制度。六提六促”的整改方案、 整改结果信息。
(八)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问题:未公开新版要求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行政办公会议的基本内容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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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效能建设动
××各党委(党组、),各部、委、室、局,各分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群众团体,各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效率效能和服务水平,确保政令畅通,全力打造“高新效率、诚信服务”的服务品牌,加速推进“两个率先”,特作如下规定:
×一、及时贯彻落实区、的决策部署,提高执行效率
×区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和办公会议纪要,需要发文通报的在会后日内发出,同时也可通过高新通讯在网上公布。各类会议的议题或主要内容应事先预告参加会议的对象。对会议决定的事项,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迅速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多部门联合落实事项,排序第一部门为牵头部门。
×区、召开的工作会议结束之后,各镇(街道、开发分区)、各部门应根据会议精神统一部署,立即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和落实,并定期向区、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努力提高执行效率。执行中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克服畏难情绪和推诿拖拉作风,积极主动、按时保质完成任务。有关事项不能如期完成的,必须作出情况说明。
××二、限时办结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
×区领导的批示和批转的信件,以及其他交办的事项,除明确办理时限的以外,一般要求在天之内办结或答复;需展开调查的,应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迅速予以反馈。推行即事即办制度,努力提高办事效率。能马上办理的决不推后,暂时不能办理的要明确答复期限。一时难以办结或不能办理的,应及时作出情况说明。
××党政办负责做好区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跟踪督办工作。
××三、及时办理基层请示事项
××凡各镇(街道、开发分区)、各部门向区、请示的事项,一般应在收文之日起天内给予答复。如需提交区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和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天。
××建立下情上达绿色通道,开通“主任热线”,即时解决基层反映的问题。凡基层请示须即事即办的事项,可简化程序,减少中间环节,由区领导给予及时答复。
××区党政办建立办理基层请示事项的规范化工作制度,保证基层请示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得到及时办理。基层请示事项要遵循组织原则,不得越级和多头请示汇报,坚持逐级请示汇报,做到一事一请,一级对一级负责。
×四、推进常规工作制度化建设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推进常规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各部门都要制订常规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和具体办法,推进“首问负责制”,完善“服务承诺制”。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及办事程序在本文件发文之日起一个月内上报区、,并报区纪、监察局备案。要进一步提速提效,对职权范围内应该解决的事项,要敢于担风险,积极负责地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办理。要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思路,每年各部门要有至项创新的工作内容,将设立创新奖,并予一定的奖励。
××对于重大事项,必须做到有事必报,有报必批,有批必办,有办必果。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持小时手机联系畅通;全面推行“急件急办制度”;遇有突发事件,特别是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有关领导以及监察部门,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应急处理。
×五、切实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和提高行政许可效率
××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对现有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坚决予以取消;对依法保留的,要向社会公布,并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增强行政行为的公信力
××加强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积极构建“服务链”。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核、资料传递、批文证照发放送达等工作,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常规性行政许可事项由经办人直接审批,特殊行政许可事项可授权窗口工作人员或以领导现场办公形式办理。
×实行“限时办结制”。所有行政许可项目都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开办理时限,能提前的尽可能提前办理。对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的申办事项,能当场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告知办事时限。
×实行“部门会商制”。在行政许可过程中,遇到涉及多个部门的疑难问题,应及时进行部门协商,协商的牵头人,应为出现疑难问题的部门,如果部门间难以协商,应由区分管领导牵头协调。建立部门之间定期交流的常规平台和不定期协调的应急平台,做到多沟通、多交流,不推诿、不拖拉。
××六、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充分发挥区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作用,在现有的技术平台上加快部门网站建设,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依据、工作程序等有关内容均要在网上公开,并积极推行网上公文传递和内部流转,全面实现电子政务。
××进一步加快网上审批系统建设,不断扩大网上审批范围,到今年底,所有适合网上审批的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
××建立网上投诉处理、反馈机制,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必须及时处理,并进行网上答复。
××七、进一步扩大基层部门的办事权限
××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减少各部门的办事层次和环节,将一些可以由下设基层机构直接办理的事项,直接授权基层部门办理,办理结果报区有关部门备案。各部门下放的办事权限,由区、研究确定后统一发文公布。
××八、实行公务接待工作便餐制,严格执行禁酒令,禁止私驾公车
××凡区领导和区级机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到镇(街道、开发分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工作,以及各镇(街道、开发分区)、部门之间进行工作联系时需要就餐的,一律实行工作便餐制。各镇(街道、开发分区)、部门之间不得相互宴请。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准私驾公车的规定与禁酒令,凡违反规定的,经查实,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精简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和提高会议质量。
××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够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提倡写短文、讲短话、开短会。凡以区、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小时;一般性、专项性工作部署会议,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小时。
××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确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事先向区党政办(各条线会议向主持会议部门的办公室或综合处)请假,并必须获得批准。不得擅自逃会或中场离会。
××十、进一步强化机关作风建设
××严格按照《高行政机关改进作风和提高效能的若干规定》、《区级机关文明规范服务的基本内容》等规定,统一、规范区级机关的文明规范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外塑形象,内强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要统一佩戴胸牌,着装要整齐。如遇重大活动,应着正装或根据通知要求着装。
××以上规定,纳入年度机关效能评估。各单位、各部门行政一把手为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因工作推诿、拖延等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追究领导责任;对严重失职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行政办公会议的基本内容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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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日常工作内容有哪些
1.拟定、办理公文
拟定公文是指根据领导者意图和领导班子的决定精神起草公文或在领导者主持、指导之下,起草领导讲话稿。
拟定公文是秘书工作的传统职能。现代社会,拟定公文更成为秘书工作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日常工作。因为公文具有政令、传达意图、沟通情况、凭证记载等重要功能,因此,拟定公文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秘书人员应该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
办理公文简称办文,是围绕公文的形成、处理、管理所进行的全部工作,反映了公文在机关内部处理的全过程。
办理公文是秘书工作中一项最基本的工作内容,大致可以分为发文处理和收文处理两类。其中,发文过程包括拟制、核签、缮印、审核、签发、立卷、归档等主要环节;收文过程包括签收、分送、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注办、立卷、归档等主要环节。在日常工作的发文和收文过程中,秘书人员都要按照党和政府颁布的公文处理条例、法规和标准办理,做到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确保公文处理过程的严谨、规范、优质、高效,为公文发挥应有的效能创造条件。
2.办理组织会务
办理组织会务简称办会,是指机关秘书部门或临时设立的会议秘书机构办理与会议有关的各类具体事务,目的是为领导人开好会议做会前、会中和会后的各种综合辅助性服务。办会过程中应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会议议题的协调与安排,应与各方面协调联系,将会上讨论决定的事项预先整理形成文件形式后,再将其中已经立题的成熟文件交给主管领导,决定是否提交会议讨论;
二是会议的统筹安排,即从整体上安排好会议的各项方面事宜,如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参加人员、会场布置等;
三是会议文件材料的印发、传递、清退、立卷、归档等;
四是会议期间的各项服务;五是会议善后工作,如整理会议记录、编写简报和会议纪要、督促检查会议决策的落实等。
3.调查研究工作
调查研究工作是指围绕中心工作,针对当前领导关心和急需解决的有关问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并进行分析研究,写出调查报告呈交给领导机关或领导人。这是发挥秘书工作的参谋、助手职能,直接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
每一项调查研究均应做好调查准备、调查实施和调查总结收尾这三个阶段的工作。其中,准备阶段应根据领导工作的需求确定调查题目,拟制提纲;实施阶段要注意选准调查研究对象,采用多种方式,广泛搜集、认真整理、深入研究调查得来的材料;总结收尾阶段就是对调查研究工作进行整体分析,在以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写出调查报告。
4.信息处理工作
秘书信息处理工作是指按照党政领导机关工作的要求,采集与处理信息,为领导正确决策和实施决策服务的一项工作。凡是领导工作中要掌握的各种动态、情况以及实际工作领域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都需要收集并及时反馈给领导部门。
开展信息处理工作首先要建立和健全信息网络,这是搞好信息处理工作的基础;其次要建立一支德才兼备、思路开阔、反应敏捷,具有较强的观察和分析问题能力的信息员队伍;最后要实现信息处理工作手段的现代化,以便快速传递和处理信息。开展信息处理工作应确保信息的收集、加工、存储、输出、反馈等基本环节的工作质量。
5.沟通协调工作
对秘书工作而言,沟通协调工作的内容极为广泛,依据协调对象划分,有对上的协调(即对领导者之间和领导机关之间的协调)、对下的协调、同级之间的协调、上下级双方的协调、同属部门的协调、业务工作的协调等,而其中最常见的是业务工作的协调,如会议协调、公文活动协调、事项协调等。
总之,凡是与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有关事项的协调,均属于秘书工作的业务范围。开展秘书协调工作时,可以利用的方式有电话协调、送文上门协调、请人进门协调、登门拜访协调、召开会议协调等。
6.信访接待工作
信访接待工作是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总称,是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秘书工作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收到群众来信,要及时拆封,认真阅读,做好摘记,准确交办,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妥善处理或转交有关部门办理。有群众来访时,要热情接待,认真听记,恰当处理。
7.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分为三个方面,即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政机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领导人批办事件承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文件和会议事项的督促办理。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做法主要包括催办检查、实地调研、日常查办、综合反馈等工作形式,其工作的最基本的方式就是向下了解情况,向上反映情况。
8.公务接洽工作
公务接洽工作是指办理领导机关、平行单位、下级组织与本机关联系公务事宜的接洽工作。这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不可缺少的一项工作,是作为机关窗口的秘书工作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承办处理各机关单位直接派人或通过电话形式来本机关商洽或联系的公文事宜,有协助联络公务,安排领导人接见,答复询问,落实承办单位,解决来访者食宿、交通等事项。
为确保公务接洽工作的顺利进行,秘书人员应做到忠于职守、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做好值班日记和电话记录。同时,还应熟悉领导者情况,与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此外,还应善于处理人际关系。
文秘日常工作内容有哪些范本
1 接听、转接电话;接待来访人员。
2 负责办公室的文秘、信息、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办公室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3 负责总经理办公室的清洁卫生。
4 做好会议纪要。
5 负责公司公文、信件、邮件、报刊杂志的分送。
6 负责传真件的收发工作。
7 负责办公室仓库的保管工作,做好物品出入库的登记。
8 做好公司宣传专栏的组稿。
9 按照公司印信管理规定,保管使用公章,并对其负责。
10 做好公司食堂费用支出、流水帐登记,并对餐费做统计及餐费的收纳、保管。
11 每月环保报表的邮寄及社保的打表。
12 管理好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建立、完善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严格借档手续。
13 社会保险的投保、申领。
14 统计每月考勤并交财务做帐,留底。
15 管理办公各种财产,合理使用并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提倡节俭。
16 接受其他临时工作。
文秘日常工作内容有哪些介绍
1.负责人事处文书、公章管理。
2.开具各种信函(包括行政介绍信、证明等)和干部(工人)调动通知。
3.负责各种文件和通知的收发和督办工作。
4.负责本部门的信访接待和日常事务工作。
5.负责人事档案和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6.协助做好人事统计报表的统计工作。
7.负责人事处网页的维护和文件、表格的录入工作。
行政办公会议的基本内容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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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度区区志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本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立机构领导小组,设立专员负责区区志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责任制。区区志办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1名干部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区区志办通过专题会议,讨论制定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度包括定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讨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内容、定时上报政府公开信息等以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等有关规定。
3.区区志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区区志办制定了完备的信息公开目录,经过信息公开专题会讨论通过了编制本单位的公开指南等内容,并由专员负责定期更新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4.区党史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党史办政府信息公开依靠区政府门户网站,基于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立,同时利用单位的展板等工具作为相应的辅助,不断完善区区志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区区志办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区区志办为推进去政府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围绕“清洁城镇乡村,建设美丽”此项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上报中心工作开展情况有关信息,共报送信息24条(次)。
三、区区志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区区志办在2014年期间,每月按时上报单位党政信息,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被政府门户网站采纳,未有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出现。
四、区区志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区区志办没有收到关于对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亦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区区志办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区区志办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减免情况。
六、区区志办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区区志办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办公会议的基本内容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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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结合纠风专项治理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以“五服务”(服务企业、群众、基层、项目和人才)为重点,以实现“三帮”(帮企业渡难关、帮基层解难题、帮群众办实事)为目标,以社会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扎实开展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民主评议活动,为我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共建和谐社会,实现新一轮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机构
在区委、区政府和区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区行评办及依法治区办的组织、指导、监督下,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单位)成立“政风行风建设及规范基层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和行业(单位)的政风行风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建立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队伍
1、区行评办、依法治区办从社会各界选聘16名人员组成区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队伍,在区行评办、依法治区办的管理和监督下,对部门、行业(单位)和所属基层站、所、院、校、服务(办事)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作风和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施民主评议。
2、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可从社会各界聘请4名以上人员组成本部门、本行业(单位)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队伍(可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成员、人民团体工作人员、企业代表、服务对象等组成,其中服务对象不少于2名),组织他们对本部门、行业(单位)和所属基层站、所、院、校、服务(办事)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作风状况、规范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暗访、评议和测评等工作,查找问题和不足,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实行一年一聘,根据需要可以续聘,在聘任期内不得兼任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的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等类似工作。监督员所在单位应对其参与评议工作给予支持。
三、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民主评议的对象包括所有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重点是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按照市行风办统一部署,从年开始,实行一年重点评议行业(单位),一年重点评议部门的制度。
1、年重点评议的行业及基层单位:区属中小学、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旅游等行业(单位)以及年拟评议部门的基层站、所、服务(办事)窗口和区行政服务中心。
2、年重点评议的部门:区建设局、区科技局、秦淮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物价局、秦淮工商分局、秦淮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秦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区环保局、区市容局(行政执法局)、区房产局、秦淮国税局、秦淮地税分局。
基层执法评议工作,按照区行风评议部署统一步骤实施,年重点评议部门的基层站、所、服务(办事)窗口及区行政服务中心。
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民主评议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常态性工作。无论是否列入年度重点评议的部门和行业(单位),每年都应按照中央纪委,国务院、省、市纠风办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以及本《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制定工作责任目标,将民主评议工作与本部门、本行业(单位)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每年都应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落实整改。
(二)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工作应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服务”和“三帮”要求,结合纠风专项治理任务与法治建设目标、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重点评议以下内容:
1、评议行业(7项):依法经营,事务公开,办事高效,便民惠民,践诺守信,廉洁从业,文明服务。
2、评议部门(8项):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政务公开,办事高效,便民惠民,践诺守信,廉洁从政,文明服务。
四、实施步骤和方法
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民主评议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的方式。原则上每年5月启动,至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7月上旬。
1、7月10日前,召开全区—年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民主评议工作动员大会进行部署。
2、7月10日前,重点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以电子表格和纸质件向区行评办、依法治区办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1)《—年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2)政风行风建设及规范基层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人、联络员、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常用电话、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信箱)。
(3)重点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所属站、所、院、校和服务(办事)窗口单位名称及地址、主要负责人和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常用电话、通讯地址)。
(4)重点评议行业(单位)年5月之前的服务对象资料100份(重点评议部门于年报送)。报送内容包括服务对象个人(单位)名称、职业(指个人)及地(住)址、联系方式(常用电话、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信箱)。
(5)重点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应公开的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审批项目名录及其法定依据;申办条件(资质、文件材料名录及其法定依据);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压缩的办结时限;收费项目名录、标准及其法定依据,承诺取消、缓缴、减免的费用;咨询和报修、投诉(举报)电话(信箱),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压缩的办结时限,反馈方式;帮企业、基层、群众渡难关、解难题、办实事的具体措施;认为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
3、重点措施:
(1)公开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7月10日前,区行评办、依法治区办会同区政务公开办,组织各部门和行业(单位)在秦淮网站和部门、行业(单位)网站(页),公开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2)组织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联动活动。6月底前,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政务公开办启动广播电台、电视台、日报、政府网站《政风行风热线》等相关频道(栏目)联动仪式,区行评办、依法治区办将会同区有关部门积极参加该项活动,通过宣传政策、答疑解惑、热线追踪、深度报道、典型示范、媒体曝光、办理投诉等方式,推进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文明规范执法,深入扎实抓好“五服务”和“三帮”等各项工作。
(3)组织推荐“十佳”示范窗动。7月10日前,区行评办将向市行风办推荐1-2个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依法行政(经营)、政务(事务)公开、办事高效、便民惠民、践诺守信,廉洁从政(业)文明服务的窗口单位,并组织相关单位填写《市“十佳”示范窗口推荐表》(纸质件和电子版),报送市行风办。
(4)加强明查暗访。区行评办、依法治区办将加强对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的培训和指导,明确监督员的职责、工作程序、方法、管理、考核和纪律等要求,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原则上每名监督员全年开展明查暗访不少于6次,可采取征询服务对象意见、陪同企业和群众办事、模拟投诉报案、实地录音录像等明查暗访方式,了解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及其所属站、所、院、校、服务(办事)窗口履行“五服务”和“三帮”要求、“重点评议内容”、“公开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等情况;同时,要加大对民生问题明查暗访的力度。对于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由监督员逐项录入《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明查暗访登记表》,交区行评办、依法治区办统计汇总,向有关部门和行业(单位)负责人反馈,督促落实整改。
(5)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治理。
(二)自查自纠:7月中旬—8月。
重点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应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1、7月底前,组织人员对所属业务科(室)和基层站、所、院、校、服务(办事)窗口履行“五服务”和“三帮”要求、“重点评议内容”、“公开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等情况认真进行自查,确定专人将存在的问题逐项录入《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自查自纠登记表》。
2、征求社会各界意见。7月底前,采取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内部职工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和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发函征询意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等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结束后,确定专人将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逐项录入《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自查自纠登记表》。
3、开展明查暗访。自查自纠阶段组织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不少于2次(全年不少于4次)对所属业务科(室)、基层站、所、院、校和服务(办事)窗口履行“五服务”和“三帮”要求、“重点评议内容”、“公开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于发现的问题由监督员逐项录入《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明查暗访登记表》。
4、重点评议部门和行业要对自查、明查暗访、社会各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建议,认真汇总,梳理归类,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防止走过场。8月25日前,各重点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将《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自查自纠登记表》电子版报送区行评办、依法治区办;区行评办于8月底前将汇总的《区县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自查自纠登记表》报送市行风办。
(三)民主评议和全面整改:9月—11月。
1、开展集中述职评议活动。10月底前,重点评议行业(单位)召开“向服务对象述职,接受群众评议”大会(重点评议部门自行决定年是否召开述职评议大会),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服务对象代表(不少于30名)、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不少于4名)述职报告本部门和行业(单位)履行“五服务”和“三帮”要求、“重点评议内容”、“公开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以及作风建设、文明规范执法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现场接受服务对象代表、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的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2、迎接市行风办对我区推荐的“十佳”示范窗口进行评议和考核。10月底前,市行风办将组织人员对各区(县)、市各重点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推荐的服务(办事)窗口进行评议和考核,区行评办将组织被推荐单位做好有关工作。同时,区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将组织评选一批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及“基层执法(服务)示范单位”。
3、参加全市万人测评工作。配合市作风办、区效能办运用“万人评议”测评体系和方法进行满意度测评,每两年进行一次。
4、全面整改。各重点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要将自查自纠、全面整改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对在自查、明查暗访、社会各界反映、媒体监督、群众投诉和集中述职评议、群众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全面梳理归类,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需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要限期解决;暂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争取解决;对于确实无法解决的,要作出说明,取得企业和群众的理解。
5、上报总结。11月15日前,各重点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要认真总结以“五服务”和“三帮”为重点的政风行风、规范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形成有数据、有做法、有实例、有具体整改措施的年度书面总结报告,并附制定的长效管理制度,用纸质件和电子版报送区行评办、依法治区办;11月25日前,区行评办完成全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总结,并报送区委、区政府和市行风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民主评议工作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依靠人大、政协支持,纪委监察局及行评办、依法治区办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部门和行业(单位)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有序参与,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和行业(单位)要把民主评议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和规范文明执法的重要手段,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分级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扎实推动评议工作的不断深入。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依靠群众抓好评议工作
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评议的积极性;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单位)要在干部职工中广泛深入开展以“五服务”、“三帮”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纪律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扎实的工作,使干部职工在评议中被触动、受教育、强素质,自觉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取信于民。
(三)以提高部门和行业服务效能为重点,增强民主评议的成效
要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政府部门活动,积极探索加强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新举措;要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以提高服务效能为重点,积极推行办事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要结合纠风专项治理任务,从基层站所入手,不断完善评议方法,建立健全民主评议结果报告、通报等制度,提高民主评议的效果。
行政办公会议的基本内容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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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和完善劳动保障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劳动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防止权力滥用,简化行政手续,为民多办实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全国劳动保障系统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针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窗口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标准。一、公开的内容(一)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的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地方和部门规章的名称及时间和文号;需收费的行政审批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行政审批的对象;申请审批应具备的条件,申办需提交的各类证明文件和表格;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程序、标准和时限;审批责任人和审批岗位的职责、权限;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的方式和时限。(二)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设置和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的批准证书、合法证照;服务项目和内容、服务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三)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设置和主要职责;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范围、登记程序、登记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经办机构受理时限;缴费申报时限、审核时限、需提供的资料、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查询个人帐户的方式和程序,办理转移或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程序和要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的程序、时限和计算方法;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认证办法,发放基本养老金的方式及时间;基本养老保险稽核办法和程序,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理办法;基本养老保险的主要政策和规章。(四)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设置和主要职责;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范围、登记程序、登记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经办机构受理时限;缴费申报时限、审核时限、需提供的资料、缴费时限、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失业人员办理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程序和时限;失业保险待遇的计发办法和领取期限;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方式和时间;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程序;失业保险的主要政策和规章。(五)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设置和主要职责;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范围、登记程序、登记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经办机构受理时限;缴费申报时限、审核时限、需提供的资料、缴费时限、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查询个人帐户的方式和程序;办理接续、转移的程序和要求;中止或终结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条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分布,参保单位和个人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程序,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及费用支付标准、结算程序;申请异地就医的条件、审批程序、时限要求及费用结算办法和程序;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和规章。(六)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设置和主要职责;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范围、登记程序、登记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经办机构受理时限;缴费费率,定点工伤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定点辅助器具单位名称;工伤保险医疗用药、诊疗、服务设施目录及转诊、转院的审批程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待遇项目、待遇标准和给付方式;核定和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时限及需提供的有关资料;工伤保险的主要政策和规章。(七)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设置、主要职责;参保单位、参保人员范围;登记程序及需提供的有关资料;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名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待遇项目、待遇标准及给付方式;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程序及需提供的有关资料;生育保险的主要政策和规章。(八)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主要职责、工作内容;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程序、查办案件期限、受理举报的条件;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工作纪律、检举违纪行为的方式;罚款项目和标准。(九)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范围、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的权利和义务,仲裁庭的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仲裁处理的时限、劳动争议调解书、裁决书的生效时限及法律效力,仲裁费用标准及承担;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十)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的主要职责和办事程序;国务院《条例》(国务院令第185号),《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暂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以及接待群众来访办法;《接访工作人员守则》、《来访人员须知》;劳动保障部门所在地和联系电话。二、公开的形式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项目名称、审批方法、程序和时限、审批项目的收费依据和标准,窗口单位的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合法证照、主要职责、服务项目和内容、服务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工作纪律、行为规范、检举违纪行为方法,案件受理范围和处理时限等可在办公场所上墙公示。其他公开内容要印发宣传品。有条件的单位要将公开的内容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或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电话查询等形式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内容以外的劳动争议案件要提倡公开审理,经仲裁委员会同意,新闻媒体可报道案件审理过程。三、公开的监督保障措施行政审批部门和窗口单位要建立和完善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对窗口单位的监督制度及内部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设立举报箱、公布监督机关名称和监督电话,完善举报投诉制度;要聘请特邀(义务)监督员加强对劳动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还要接受政府及人大的监督,同级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本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的监督。
行政办公会议的基本内容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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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孙瑞彬同志优化发展环境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制度,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更好地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如实公开。
(三)工作目标:要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相结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通过不懈努力,使政务公开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使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经济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实现“投资到,发展限”。
二、公开的主体
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相关的公共服务部门和单位。具体为: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非政府工作部门的其他行政机关;各级实行垂直领导和双重领导的部门;乡镇政府及基层站、所;各级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所有为社会和群众提供直接服务、履行公用事业服务职能的部门和行业,包括邮政、通讯、供电、供水、供气、供油、医院、学校、客运、房地产交易、农业技术推广、市政设施管理、商业、保险、银行等。
三、公开的主要内容
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围绕公开主体基本情况和决策、执行、结果等事项,不断拓展公开的内客。
(一)县政府应公开的主要内容
1、重大决策、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执行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情况;
2、财政预决算、部门预算、大额度资金的分配和使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政府采购等情况;
3、干部选拔任用和招聘、公务员录考、评先评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情况;
4、人大代表议案的办理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其他重要事项的处理情况。
5、政府机关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县政府工作部门应公开的主要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机构名称、机构设置(含内设机构、下属机构)、工作职能、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含投诉电话)、领导名录及分工;
2、审批许可事项。包括本单位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事项、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法律法规依据,申报表格,审批时限,受理地点,审批结果告知方式;
3、职业行为规范。包括相关法律及行业政策性法规,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廉政勤政制度规定等;
4、单位重要事项。包括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如财务收支、大额资金分配、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
5、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包括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本部门的批评意见、建议及其处理情况;
6、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非政府工作部门的其他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内容,参照政府工作部门的要求执行。
(三)乡镇政府及基层站、所应公开的主要内客
1、乡镇政府政务公开的内容
(1)乡镇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
(2)乡镇年度财政预决算情况,以及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
(3)乡镇的债权债务情况;
(4)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包括承包人、承包期、承包费用缴纳情况;
(5)乡镇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包括项目的立项、预算、筹资金额、项目建设承包方案、工程建设进展及决算情况等;
(6)计划生育情况;
(7)征用土地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使用及宅基地审批情况情况;
(8)救灾救济款物、优待优抚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助和五保户供养费发放情况;
(9)乡镇人大代表议案的办理情况及群众关心的其他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乡镇基层站、所政务公开的内客
(1)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期限、办事纪律和办事结果;
(2)执收执罚的依据、标准和收缴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3)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公用事业单位应公开的主要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工作职能、办事机构、办理事项、内设机构、下属机构、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含投诉电话)、领导名录及分工;
2、具有执收执罚资格的事业单位的收费、罚款项目名称、政策法规依据、收罚范围、对象、标准、交费时间及方式;
3、公用事业单位办事的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监督办法、考核奖惩制度等;
4、群众和单位职工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五)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核心,是深化政务公开的关键。依照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继续做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把规范行政权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深化政务公开的突破口来抓。一要根据《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依法清理审核行政权力,编制职权目录,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对各级行政机关实施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等法律规范进行全面清理,列出执法依据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等执法事项,汇编执法依据目录并予以公布。根据执法依据目录,按照行政权力的类别,逐项列明权力名称、法律依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承办机构、承办人员、联系电话等编制好行政权力目录并予以公布。对应权力目录,结合职责分解,按照权力类别制作“流程图”。流程图应载明:行使权力的条件,即主动行使职权或根据当事人申请行使职权的法律和事实依据;承办岗位,即行使行政职权各个环节的内设机构及分管领导;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即工作流程及流程中与相关岗位的衔接点;办理时限,即完成某一事项的法定时间、承诺时间和各步骤环节的时间限制;内部监督制约环节,即内部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相对人的权利,即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要求说明理由、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外部制约监督方式,即行政管理相对人表达诉求、申请救济的渠道和方法等。流程图发生变更时,应在20个工作日内修订并公布变更的流程图。二要抓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细化。按照同等情况同等对待、过罚相当的原则,严格设定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针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执法行为,开展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清理,根据不同执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分类、分档制订本部门执行的裁量基准并编制目录。三要抓好行政执法执罚结果公开。这是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重点环节,建立权力运行记录,如实记载权力行使过程中决策、执行、结果等各环节的情况,通过社会调查、咨询、公示、听证和公开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公开权力运行结果。行政执法、执罚的结果要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或报刊等载体每月汇总后进行公开,便于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执法公平公正。
四、公开的主要形式
各单位应结合不同主体的特点和实际,本着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便民利民的原则,应当采取相对固定的、便于公众获取的公开栏、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以下其他形式可以做为补充和完善。
(一)政府公报或者其他公开发行的政府信息专刊;
(二)通过公开板、宣传资料和《办事指南》公开;
(三)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四)通过新闻会、民主评议会、征求意见会、质询听证会公开;
(五)运用电子屏幕、触摸屏公开;
(六)通过政务公开中心、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等形式公开;
(七)利用适合行业和工作特点、群众喜闻乐见的其他形式公开。
五、公开的时间和程序
(一)公开的时间。政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按照“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和多个层次予以公开。凡定期公开的,应于每月10日(或每季度、每年第一个月的10日)以前公开上个月(季度、年度)的情况,不能定期公开的事项应在该事项办结后10日内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
(二)公开的程序。凡需由政府统一公开的重大事项,政府相关部门按要求提供公开内容资料,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开。各部门、各单位的公开事项报所在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开,并对公开事项立卷归档,同时,以电子文档形式报政务公开办备案。
六、公开的规章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使公开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结合行业和部门实际,建立公开目录,编制公开指南,规范公开内容。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二)预审制度。公开事项的提出和确定,由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和机构预审,重点是限制不公开事项。要正确处理好实行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既要将应公开的内容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内容对外公开。
(三)听证制度。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事项,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采取听证的形式,把改革的意义、目的、方案以及可能造成的短期不利影响等向人民群众解释清楚,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充分采纳群众建议。
(四)评议制度。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公开工作水平。
(五)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公开投诉机构,明确投诉处理的职责要求,力求人民群众的投诉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让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开工作中真正发挥作用。
(六)重大事项公开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法定程序公开。
(七)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把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与责任分解、责任考核结合起来,加强监督检查。对推动工作不力,群众意见较大,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建立示范点,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入住行政服务大厅的24个部门列入示范点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制度,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探索政务公开的新途径,通过发挥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在完善电子收费罚款台账的基础上,在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环保、国土等6个部门先行一步,试行执行结果公开,每月将收费、罚款情况汇总后,报政务公开办,经审核后,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突出载体建设,完善工作机制。1、全面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成为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电子政务、信息、行政投诉受理为一体的综合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首问首办负责、岗位目标责任、ab角、一次告知制、并联审批制、限时办结制和统一收费制等制度,推行效能积分预警机制,健全绩效考评办法,完善绩效考评方式。按照应进必进、充分授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基本要求,逐步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到中心,并加强对部门进驻、项目进驻、部门授权、业务受理、事项审批、电子监控和服务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平台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进入行政审批大厅的24个部门,要充分利用中心这一平台将应公开的事项按要求及程序进行公开。2、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各单位要抓好门户网站和局域网建设,做为公开的主阵地,进一步完善功能,扩大应用范围,提高应用水平,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相关信息的统一管理,逐步推行全程电子化运行。以动态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电子监察为重点,加快实施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网上公开和网上监督进程。3、推动政务公开管理标准化建设。在信息来源上,建立相对固定的渠道,各单位按要求每月10日前向政务公开办报送相关公开内容;在公开载体上,建立相对统一规范的模式,各单位要完善公开栏等载体的建设;在公开内容上,突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特点和要求,使公开的事项更加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严格落实公开内容更新维护责任制,抓好公开信息的动态更新,充分发挥好公开载体的功能作用,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同时,各单位要将公开的事项立卷归档,使政务公开更加制度化、常态化。
行政办公会议的基本内容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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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使市交通局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市交通局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则。
二、市交通局组成人员在行政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县(市)交通局、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作用,保证政令畅通。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忠于职守,敬业爱民;服从命令,讲究效率;开拓进取,勤奋工作;清正廉洁,无私奉献。
三、市交通局各职能部门、处室要认真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要精简会议、公文和事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局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
局长、副局长的职责
四、市交通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市交通局的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局长不在时,委托副局长主持市交通局工作。
五、局长召集和主持市交通局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市交通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市交通局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讨论决定。日常工作分工负责处理。
六、副局长按照各自分工或受局长委托,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对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局长报告。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提交局长办公会议或者局务会议讨论决定。
七、局长与副局长以及副局长之间要经常沟通情况,密切配合。
会议制度
八、市交通局行政会议分为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县(市)交通局长例会、业务工作会议(例会)、学习会及其它临时性会议。
九、局长办公会议是市交通局最高行政决策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不在时,委托由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决定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局长、副局长及分管行政工作的其它领导,办公室正副主任及秘书为当然列席代表;根据会议内容,可决定有关处室或下属单位领导列席。会议主要内容为:
1、落实局党委会作出的有关决定;
2、行政全面性工作;
3、行政资金使用情况(5万元以上);
4、重点工程决策;
5、重大项目引进、开发;
6、重大改革措施出台;
7、机关职工福利和涉及直属单位职工重大福利事项;
8、局长认为需要研究讨论的其他问题。
局长办公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正副局长参加才能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重大问题,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充分发挥意见的基础上,由局长作出决定。参加局长办公会议人员在讨论问题时,应站在全局的高度,以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发表已见;决议形成后,应认真贯彻执行,维持局整体工作的协调发展。
十、局务会议主要研究市局每月主要行政工作。由局长主持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局现职领导,局办公室正副主任、政治处、监察室主任,建管、计财、运安、科教、法制处处长,公管处、运管处、航管处、监督站、交通投资公司、嘉绍高速公路筹建处党政正职参加。每月一次,在上月末或月初召开。会议主要内容为:
1、听取各部门上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本月工作计划安排汇报;
2、协调各部门、各处室间的工作关系;
3、安排本月的主要工作任务;
4、通报、布置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各单位、各处室应将上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本月主要工作计划于每月20日前送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并拟出下月局主要工作计划及上月中心工作完成情况送主持会议的局领导,会后由办公室订出该月的工作计划,并对局务会议确定的中心工作及其他事项进行督查、反馈。
十一、县(市)交通局长例会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各县(市)交通局长、市直交通有关兼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办公室正副主任、秘书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市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及有关部门列席,每季一次。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部门的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全市性重大问题,布置有关重要工作;
3、通报市局及各县(市)局主要工作情况及工作安排;
4、研究、确定有关全市性的建设、管理计划及法规、制度;
5、协调各县(市)间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工作进程。
十二、业务工作会议(例会)一般由有关处室组织召开,需各县(市)交通局领导及市直交通有关单位领导参加的业务性会议,必须报经分管局领导同意。会议主要内容:
1、讨论、落实有关上级业务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2、提出有关业务工作的开展建议;
3、协调有关业务工作中的关系;
4、研究有关业务工作。
十三、学习会由本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每星期一晚,由局政治处负责安排及通知,学习方式主要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分为机关集中和各处室集中。学习主要内容:
1、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及其它材料;
2、学习业务知识及有关新的交通工作动态及情况;
3、学习上级部门布置需学习的一些材料。
十四、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县(市)局长例会的会议准备及有关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必要时请有关县(市)交通局和本局有关处室配合。业务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由组织会议的处室负责,较大规模的业务工作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其他有关处室配合。
十五、要严格控制会议。各种会议要做到议题明确、准备充分、真正解决问题。各种会议经费支出需在上年末提出会议经费计划,经局领导统一批准后,在会议召开前填报会议经费申请表,对未填报申请表的,一律不得支出会议经费。
十六、凡以局名义召开的全局性会议或比较重要的专业性会议,在会前应由职能处室会同办公室草拟会议方案,并向分管领导汇报;重要或大型会议,应在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向局长汇报。在草拟会议方案同时,应注明落实处室和责任人,如由几个处室联合召开的会议,应注明何处室为主、何处室协助,重要或大型会议应由处室长任责任人。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为全面掌握会议情况,安排会议各项事宜,把握会议召开时的气氛及效果。会议通知一律以市局或局办公室名义发。以市政府、省交通厅名义召开且由我局承办具体会务工作的大型会议,也应按上述规定办。
公文办理制度
十七、各种文件(包括参加会议带来的文件)应一律交办公室收文登记,在网上流转办理,并由办公室主任签批后送领导批阅。
十八、未经局领导批阅的下级单位来文,不得擅自批转文件。
十九、网上文件每人办理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天。
二十、借阅纸质文件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二十一、各类业务文件一经办完,应及时送交(网上)办公室归档,个人一律不得保留应归档的文件(包括网上、纸质)。
二十二、各类业务文件的发文,一律由各业务处室负责拟稿、核稿、校对、装封、催办、督办。
二十三、各种以局名义发的文件、传真、电报都应由办公室负责审阅、签批后送局领导签发。
二十四、各处室应严格按局长及分管副局长批示的意见办文,未经局长及分管副局长同意,不得擅自超越批示范围办理文件。各处室应及时将文件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向作批示的局领导汇报。
二十五、本局与其它市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发文,一般由主要发文部门拟稿、编号、归档。
二十六、涉及几个处室的发文应由主拟部门负责做好会签工作。
二十七、严格控制发文和发文范围,公文力求精简,请示、批复一般以千字为限。
值班制度
二十八、局机关实行长年的节假日及晚间值班和临时性的“春运”及“三防”值班制度。
二十九、节假日值班:节假日值班包括双休日值班和法定假日值班,时间为上班时间,每人每次半天,由办公室每月安排一次。
三十、晚间值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晚上,具体时间以市政府的作息时间为准,根据处室人员多少安排,由办公室每半年安排一次。
三十一、“春运”和“三防”值班,根据需要由办公室和运安处安排值班人员。
三十二、值班人员为局机关全体人员(包括长借人员,驾驶员等除外),以处室为单位,按周值班,具体人员由处室长负责安排。
三十三、值班职责:值班时间内如有情况,及时上传下达,可以处理的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与值班领导联系;同时要兼顾机关的安全。如因值班时间内无人值班而出现问题,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值班处室的责任。
三十四、值班内容:值班人员要填写值班日记,并做好交接工作。
调查研究制度
三十五、市交通局和各职能部门每年年初都要制定调查研究工作计划,每一项调研课题都要具体落实到人,及时撰写调研文章,确保调研计划的完成。
三十六、市交通局和各处室负责人每年要有一定的时间下基层调查研究,并建立基层调查研究联系点,跟踪把握工作中的发展动态。
三十七、市交通局在重大问题决策之前,通过咨询论证、协商对话、邀集座谈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无党派人士等有关方面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努力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内事活动及外事活动制度
三十八、市局领导考察、检查工作,要减少随行和陪同人员,简化接待礼仪,轻车简从,深入基层。根据工作需要,主管职能处室负责人随行,要尽量减少非有关陪同人员,基层单位不搞迎送,不准宴请。
三十九、各级干部要坚守岗位,严禁组织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考察目的的出市出省出国(境)学习考察。为保证市局领导同志集中精力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除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局统一组织安排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外,局领导一般不出席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组织召开的会议以及所安排的庆典、颁奖、剪彩等事务性活动。
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一般不要邀请市局领导出席会议和事务性活动,确有需要,应当事先报告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要从严掌握,提出意见报局长审批。
四十、市局领导不为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会议签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名。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市局领导题词、题名和签发贺信、贺电的,一般不公开发表。
四十一、市局领导内事活动的宣传报道要从严掌握。市政府、市局组织或经市政府批准的有重大影响的会议和活动,要按经审定批准的方案进行新闻报道。局领导召集的各种会议,需要新闻报道的,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局领导出席单位或地方的会议或活动,一般不作新闻报道。局领导下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需要新闻报道的,报道内容要经局领导审定。
四十二、领导干部出访考察,由局政治处拟文,报市政府审批,送市外事办审核。
四十三、局长、副局长会见来访的外国重要官方人士,由接待单位向市局提出请示,经局政治处审核,呈有关领导批准;会见外国非官方人士,由接待单位向市局提出请示,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呈有关领导同志自行决定。
离绍外出请示报告制度
四十四、局长离开本市外出开会、参观、学习等(包括“五一”、“国庆”和“春节”长假期间因私离开本市)2天(含)以上的,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请假,由局办公室提前3天将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随行人员等报告市政府办公室。
四十五、副局长离绍出差(出访)或休养,应当在事前书面或口头向局长报告,并由有关人员把离绍外出的时间、前往地点、联系及文件呈送方式等有关事项告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通报其他领导同志。
四十六、市局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县(市)交通局主要负责同志离绍外出2天及以上,应事先向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报告,同时书面上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要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向局长、副局长报告。领导干部外出10天以上的,外出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四十七、局领导、各单位党政正职出国(境)考察、学习,除按规定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外,在临出国(境)前仍要履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手续。
四十八、局长生病住院5天以上,局办公室应分别报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其他局领导、直属单位党政正职、各县(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人生病住院5天以上,由所在单位办公室报告市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及时向局长、副局长报告。
工作联系请示报告制度
四十九、工作联系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制。
五十、各位工作人员对直接领导负责,无故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五十一、对突况、重要工作及超出职权范围的处理事项应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或越权处理。
五十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作出决定前,要请示上报;结束一项工作(任务),必须及时总结汇报。
五十三、外出学习、出差、参加会议,临行有请示,归来要汇报。
五十四、各阶段的检查、分析和下阶段工作安排,在及时报送直接领导的同时,应报送局办公室。
领导干部会议(活动)请假制度
五十五、因故不能参加市委或以市委名义召开的会议、组织的活动,应向市委办公室请假。其中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市委全体会议请假,需经市委书记批准;市委专题会议和由市委领导直接召集的重要会议、牵头组织的重要活动请假,需经召集和牵头组织的市委领导批准。
五十六、因故不能参加市政府或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组织的活动,应向市政府办公室请假。其中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请假,需经市长批准;市政府专题会议和由市政府领导直接召集的重要会议、牵头组织的重要活动请假,需经召集和牵头组织的市政府领导批准。
五十七、市党代会和人代会、政协会请假,除按有关规定履行手续外,分别需提前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请假。
五十八、因故不能参加市局或以市局名义召开的会议、组织的活动,应向局办公室请假。其中各县(市)局长例会、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需经主持的局领导同意;市局召开专题会议和市局领导召集的重要会议、牵头组织的重要活动请假,需经召集和牵头组织的市局领导批准。
重要来宾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