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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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适应当前执法工作需要,根据局党组安排,**市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队高度重视,迅速决定在全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进一步整风肃纪,从严管理,规范干部行为,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
执法队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从8月5日开始,至9月2日结束。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动员学习、自查自纠、剖析批评、整改提高。从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廉洁意识、底线意识、责任意识等五个方面对执法队全体干部职工做出了规范,并邀请局机关纪委对这次整顿进行全程监督。
具体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召开全体动员大会,加强组织领导
8月5日下午,召开执法队纪律作风整顿动员大会,会议对此次活动的开展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会议宣读了《**市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邀请市局总工程师毛宏才主持会议,局机关纪委主任杨锋参会,并代表市局对执法队做出三点要求,即思想认识要统一,整顿措施要落实,组织领导要到位。
二、自查自纠,对照纪律作风清单,坚持问题导向
执法队按照整顿方案制定了16条纪律作风问题清单对照承诺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一对应,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并签名承诺整改。根据统计,在思想僵化、按部就班、缺乏创新精神,遇事怕担风险、怕得罪人,工作畏首畏尾、缩手缩脚,上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专业知识匮乏等方面存在问题比较集中,其他问题零落分布。针对这些问题,执法队全体队员都进行了深刻剖析,找出原因,并做出整改方案,对于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需要时间学习和思考的分阶段整改。
三、明确方向,开展一对一主题座谈,突出剖析引导
在剖析批评阶段,执法队由队领导带头与队员们开展一对一座谈,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将心比心,深入剖析引导,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引起全体队员思想重视,切实把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摆上突出位置,着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执法队队领导已经对每位队员进行谈话,并形成谈话记录。
四、开门纳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鼓励企业信访
结合市政府开展的百日安全生产执法交叉检查工作和执法计划检查工作,凡执法队员下企业检查,必须携带信访回执表格,并配套邮票和信封,鼓励企业对执法人员的执法举止标准、用语标准、程序标准、作风标准等方面进行监督,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直接反映到队长处。随着配合百日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工作稳步推进,执法队检查人员向企业下发信访回执表格60余份。目前,已回收40余份信访回执表,没有接到一例投诉举报。
五、保质保量,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原则,贯穿活动始终在作风整顿的每一个阶段,我们都做到思想动员到位,教育部署到位,检查指导到位,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抓好落实,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跟踪问效。为保证时间、人员、效果三落实,在整个整顿过程中,严格落实了“四项制度”,即考勤制度、交流制度、汇报制度、检查讲评制度,并规定无特殊状况不得休假,有效地保证了整顿效果。
目前,执法队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已经结束,经过这次大力整顿,执法队整体精神面貌得到了有效提升,在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有了极大改善,执法行为标准得到了规范。在今后,执法队还将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严肃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能力,有力推进执法队队伍建设和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将从强化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将学习教育培训始终贯穿于党的建设和执法工作中,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教育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形成齐心协力抓落实,共同筹划促发展的整体合力。
二是把纪律作风活动当做常态化工作来抓,把违反作风纪律的行为纳入个人年度考核标准、企业信访回访、检查前廉政提醒等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将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贯穿于执法队中心工作方方面面,形成制度和规章,结合局机关纪委的监督,形成外部监督和内部自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全力解决执法队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确保整顿活动收到实效。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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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相继有11个区、县级市安监局挂牌独立,新增了一批人员,充实了安全监察行政执法队伍。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广州市行政执法监察员培训班,主要目的是使各区、县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录用的人员能尽快进入角色、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同时,也将为2006年我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首先,我代表市安监局向在座各位新加入安监战线的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本次学习培训班及今后我市安监系统行政执法监察员队伍建设提出四点要求: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切实有效的改进和加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总体呈下降趋势:2004年,我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0445起,比2003年下降19.65%,死亡2041人,比2003年下降4.8%。今年1-11月,我市共发生各类事故8413起,死亡1733人,受伤9579人、直接经济损失5787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2.14%、4.83%、12.15%、35.25%。整体上看,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部分领域、行业和地区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工矿企业(含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呈上升趋势。今年1-11月,全市工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实际死亡12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33%,已经达到全年控制指标的91.85%。二是工业制造业和建筑行业事故多发。今年以来,全市工业制造业共发生事故72起、死亡64人,分别占工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58.06%和51.61%;建筑行业发生事故32起、死亡44人,分别占工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25.81%和35.48%。11月3日下午17时左右,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广州地铁四号线大学城专线新造—市桥区间发生一起死亡3人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三是部分地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严重超标。根据统计分析可以看出,11月份,发生工矿事故的区域主要集中在白云区(3人)、番禺区(3人)和增城市(3人)。目前,工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已经超过全年控制指标的有白云区(57.14%)、增城市(45.45%)、番禺区(40.91%)和海珠区(11.11%)。
在这样一种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如何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执法队伍,既显得至关重要,又深感迫在眉睫,全体安监人员都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检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减少和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着力提高监管能力,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好转作出贡献。
二、充分认识安监系统行政执法监察人员培训的重要意义,努力培养高素质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
人的素质决定工作质量。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和工作效能,是我们一项长期的任务,特别是我们机构新、人员新,各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加强对行政执法监察人员的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专业理论、新知识、新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建立一支过硬的安全生产监察队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当务之急。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人员的培训,是建立这样一支队伍的主要方法和有效途径。
首先,搞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员培训是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的需要。《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法律,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体法,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这部法律实施几年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安全生产形势总的来说还是向好的方向发展。我们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人员,要牢牢把握《安全生产法》的内涵和精神实质,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其次,搞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员培训是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察队伍素质的需要。行政执法监察员素质的高低,不但影响行政执法的质量,也影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形象,新的形势对行政执法监察人员应该具有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认为,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一要有全新的工作理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已经发生了转变,我们安全生产的工作方式、方法必须转变,即要从过去靠单一的行政手段抓安全生产向现代管理方法的转变。因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必须主动适应这些转变、更新观念,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二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安全生产工作专业性很强,涉及的知识面也很广。为此,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员要通过学习和工作实践,掌握相应的理论和业务知识,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家能手。三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较高的执法水平。具体体现在全面掌握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准确地应用,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去执行法律。四要有勤政高效、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再次,搞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员培训是规范我市执法监察人员管理工作的需要。省安监局和市法制办对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和方式,证书的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尤其强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发给《广东省行政执法证》《广东省安全生产监察员证》。这两证是安全生产监察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的有效执法证件。由此可见,安全生产监察人员持证上岗是规范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此次培训就是我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员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加强廉洁自律,确保依法行政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兴衰成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进一步抓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则进一步从法制角度促进国家公务人员廉洁从政。我们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人员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必须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在思想上行动上牢固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执法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员是代表国家的执法人员。因此,在执法监管工作中,包括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处理,日常监督检查等执法工作中,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的同时,必须防止和杜绝一切的行为。一方面要抓好他律,全市各级安监部门要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把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另一方面要抓好自律,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员要自省自警自律,真正做到廉洁从政。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更不允许,不该要的坚决不要,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严格要求,争当廉洁从政的模范,确保依法行政。
四、明确学习任务,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努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搞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基层行政执法监察员是关键。只要我们行政执法监察员自身素质提高了,监管执法水平提高了,工作尽心尽力了,就会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希望参加培训的同志要充分认识我们举办培训班的意义,不仅是持证上岗的需要,也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我们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高度自觉,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同志们一定要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希望大家按照市局的要求和安排,端正态度,争取有较大的收获。一要认清自己的责任和任务。通过培训,提高执法监察的能力和水平,为今后做好安全监管工作打下基础。二是要通过学习,基本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掌握开展安全监管的基本技能。三是要有紧迫感,努力提高学习效率。
为了保证学习效果,我再讲几点要求。
第一、要集中精力,认真学习。这次培训班的学习内容很多,任务很重,省安监局和市法制办的有关领导在百忙中抽出时间给我们上课,市安监局的同志也结合我市的工作情况给大家讲课,希望大家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排除干扰、不搞应酬,集中精力、认真听课、潜心学习、深入思考,要认真领会和掌握行政执法的基本内涵,认真领会和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认真领会和掌握安全监管基本知识,认真领会和掌握安全监管执法的基本程序和原则,提高执法的自觉性,把握执法的准确性,注重执法的时效性,不断提高自身执法素质,为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第二、要开动脑筋,积极探索。我们在座的各位同志,大部分刚刚接触安全生产工作,对于这次培训班的各项内容,有的还没有接触过,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存在许多未知领域,还有许多问题有待我们进一步研究和探讨。我希望大家在学习中,要结合工作实际,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对一些拿不准、吃不透的问题,在课堂内外,可以提出来共同探讨。同时,我也希望同志们在学习讨论中,对涉及市安监局的一些工作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利于市安监局改进相关方面的工作。
第三、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理论的价值就在于指导实际,学习的目的就在于应用。这次培训班是否取得实效,既要看通过学习,大家的理论水平是否提高了,更要看实际行动,看实际效果,看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运用所学的知识,看大家如何理论联系实际,准确把握和贯彻落实中央、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看大家能否找准本区、县级市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把经过学习得到的知识,转化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动力。
第四、要不断学习,不断提高。真正搞好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掌握的知识很多,这次培训班的内容是一个行政执法监察员所需要掌握的一些非常基本、必备的知识,大家回去后,还要不断地进行消化,不断学习,不断总结,不断提高。
第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能无故旷课、迟到、早退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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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
5.关闭;
6.吊销有关证照;
7.行政拘留。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
1.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2.吊销有关证照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证照的相关部门决定;
3.给予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决定;
4.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5.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执法的程序规定
一、调查取证
(一)现场检查
1.必须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
2.执法人员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
3.应当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一一记录,并由当事人(被检查单位或现场负责人)逐页签名;负责人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签字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情况,请在场人签字。检查人员和记录人应当分别签名。现场有见证人的,应当请见证人在笔录上签字证明情况。
对现场进行多次检查的,每次均应制作笔录;有多处现场的,分别制作笔录。
(二)询问证人或相关人员
1.询问时,必须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场。
2.执法人员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
3.应当制作询问笔录。当事人为单位的,应当写明被询问人与单位之间的关系。询问之前,应要求被询问人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身份证)。被询问人无法提供的,应当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确认。
询问结束后,应当交被询问人校阅笔录。被询问人发现记录有误,可以要求修改笔录。在每一处修改的地方,应让被询问人一一签名,予以确认。修改时,不能遮盖原来记录的内容。被询问人要求作较大修改且修改内容与记录的原文有重大出入的,可以要求被询问人在笔录后另外书写,并签名确认。
笔录制作完成后,被询问人应当逐页签名,并在文书末尾(紧接正文的最后一行)书写“以上笔录情况属实”,并签名、注明日期。询问人和记录人应当分别签名。
(三)听取当事人陈述
1.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时,必须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场。
2.执法人员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
3.应当制作陈述笔录。当事人为单位的,应当写明陈述人与单位之间的关系。询问之前,应要求陈述人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身份证)。陈述人无法提供的,应当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确认。
陈述人陈述完毕后,应当交陈述人校阅笔录。陈述人发现记录有误,可以要求修改笔录。在每一处修改的地方,应让陈述人一一签名,予以确认。修改时,不能遮盖原来记录的内容。陈述人要求作较大修改且修改内容与记录的原文有重大出入的,可以要求陈述人在笔录后另外书写,并签名确认。执法人员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陈述人自行书写陈述、申辩的内容。
笔录制作完成后,陈述人应当逐页签名,并在文书末尾(紧接正文的最后一行)书写“以上笔录情况属实”,并签名、注明日期。询问人和记录人应当分别签名。
如当事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案件处理报批表、结案审批表中注明情况。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独立法人和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实体(如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负责安全生产的行政正职。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执法人员应当制作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的陈述笔录,核实其是否履行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由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的陈述笔录将作为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之一。
(四)先行登记保存
1.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先行登记保存。
2.进行先行登记保存时,必须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场。
3.执法人员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
4.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紧急情况下,可以先予以保存登记,然后补办批准手续。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6.应当制作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填写登记保存物品清单。被登记保存单位(人)或者物品所有(持有)人、执法人员应当分别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拒签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文书上注明情况,并请在场的见证人签名。
二、行政处罚
(一)事前告知程序
1.执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陈述或者申辩而加重处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3.在同一案件中改变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或处理结果的,应当重新履行事先告知程序。
(二)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适用:①警告;②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1.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填写统一制作的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并交付当事人。
2.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后应当及时报告,最迟在3日内报所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一般程序
适用:①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上、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罚款(均不含本数);②没收违法所得;③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④吊销有关证照。
除依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予以立案,填写统一的立案审批表,并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1.进行立案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名,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2.执法人员可以填写提交材料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保证调查取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应当回避:
①本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当事人的近亲属;
②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③与本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执法人员的回避,由派出进行调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派出进行调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回避,由该部门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回避决定作出之前,具体承办案件的执法人员不得擅自停止对案件的调查。
4.调查取证阶段结束后,应当制作案件处理报批表,写明案由、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地址、案件基本事实、争议要点和主要证据,以及承办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的意见。争议要点中应当写明当事人与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在定性、定量方面的分歧点,当事人对自己的观点提供的主要理由、证据;证据一栏中应当列出主要证据的名称;在涉及自由裁量权的处罚案件中,承办人员应当在拟办意见中作出说明。
5.对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6.事故调查报告中应当包括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
7.生产安全事故中涉及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的,应当根据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分别进行处罚。死亡事故中,对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最低罚款数额不得低于3万元。
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加重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安全事故后,有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在事故处理中,视作情节严重;重伤事故中,按照《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计算,损失工作日3000天以上的,视作造成严重后果。
适用《行政处罚法》第27条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死亡事故最低罚款数额不得低于3万元,且应当在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重伤事故最低罚款数额不得低于5000元。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印章。
1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送达形式主要有:
①直接送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交给当事人;当事人不在的,可以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交给有关人员签收。
②邮寄送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一般采用双挂号的形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寄出,挂号收据作为邮寄送达的凭证,挂号回执上的收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③留置送达。在当事人拒绝签收的情况下,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理由和日期,送达人、见证人必须签名或者盖章。
④公告送达。在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以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11.伤亡事故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需进一步延长的,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至180日。其他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一般应当在30日内办理完毕;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延长至90日。
(四)听证程序
适用:①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②吊销有关证照;③较大数额罚款(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3万元以上的罚款)。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并不得向当事人收取听证费用。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作听证告知书的,可以不再另行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送达听证告知书的同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2.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3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要求延期的,经组织听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期一次;当事人未按期参加听证,并且未事先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
3.听证参加人由听证主持人、听证员、案件调查人员、书记员、当事人或者委托人组成。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应当由组织听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指定的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
4.听证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听证书记员宣布听证会场纪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听证主持人宣布案由,核实听证参加人名单,宣布听证开始;
(2)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出示证据,说明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内容及法律依据;
(3)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等进行陈述和申辩,可以向听证会提交新的证据;
(4)听证主持人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向当事人、案件调查人员、证人询问;
(5)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或其委托人相互辩论;
(6)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作最后陈述;
(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5.应当制作听证笔录,由当事人校阅无误后逐页签名或者盖章,并在文书末尾(紧接正文的最后一行)书写“以上笔录情况属实”;听证会参加人也应当分别签名。
6.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据听证情况,制作听证会报告书,提出处理意见并附听证笔录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查。
(五)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决定前,可以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受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有违法行为的,由行政执法人员出具由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盖章的责令改正通知书。
责令改正通知书应当写明违法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以及违反的法律规定和责令改正的法律依据等。
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既可适用于简易程序,又可适用于一般程序。
(六)安全生产监察指令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意见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事故隐患或者其他安全问题的,应当出具安全生产监察指令书。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监督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安全问题的,应当出具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意见书。
(七)安全生产复查意见书
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停产停业整顿、停止建设后,生产经营单位经整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生产经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复查后,对整改完毕的,应当出具安全生产复查意见书。
三、执行程序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一)催缴罚款
适用:当事人受到罚款处罚后不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作罚款催缴通知书,也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形式催缴。
(二)强制执行
适用:当事人既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申请。
(三)案件移送
适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立案或者查处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的职权、级别、地域管辖范围,或者违法事实同时适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移送给有权处理的其他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
1.在案件移送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接受移送的机关做好沟通工作。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作案件移送审批表,写明违法事实、移送的具体原因及法律依据等。
3.案件移送时,应当制作案件移送函,写明违法事实、移送的具体原因及法律依据,移送财物及有关材料的名称应当一一写明。
4.案件移送给有关机关后,应了解受移送机关是否收到案件移送函及附送的材料,必要时,可以当面交接。受移送机关收到材料后,应当签收或出具收据。
四、结案审批
案件处理终结时,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制作结案审批表,报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结案。在“执行情况”栏中,写明案件终结的几种情形:
1.当事人自觉履行了法定的义务;
2.当事人未履行法定义务,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完毕;
3.当事人未履行法定义务,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完毕;
4.当事人死亡或被注销、被解散、破产,经法定程序无法执行相应的义务。
其他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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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县位于安徽西北部,隶属××市,人口127.4万,面积209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20万亩,辖15个乡镇、2个办事处、1个工业园区和1个林场。2008年全县gdp总量为89亿元。安全生产涉及各行各业,生产经营单位点多面广。据统计全县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810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790家,液化气经营单位140家,城乡采石厂及砖瓦窑厂141家,建筑施工队1200多家。在岗职工人数3.6万人,机动车保有量(含农用车辆)10万辆,公路通车里程(含省道、县乡道)1418公里,境内河流4条,批准设立渡口25道,渡船27艘,渔船及农用自备船等523艘,高危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十分繁重。近几年来,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在深化专项整治,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整改消除隐患,落实安全责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安全事故在连续三年有较大幅度下降的基础上,2008年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7起,事故死亡41人,伤78人,同比分别下降38.5%、36.9%和14.2%。事故死亡人数低于市下达我县年度控制指标29.3个百分点;亿元gdp事故死亡率由0.73降至0.46;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由1.676降至1.139;万车事故死亡率由6.44降至4.1。在市政府组织的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我县被评定为优秀档次,并被国家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授予“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的光荣称号。今年1-10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44起,死亡32人,伤45人,同比分别下降35.3%、36%和35.7%。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强化监管、规范执法、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工作原则,有效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为提高我局工作人员和乡镇政府安监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严格按程序规范执法、依法行政。2008年3月份和今年5月份,我局牵头分别组织了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执法培训班,重点培训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规范使用等内容,并统一印制了安全生产检查记录、隐患整改指令书和复查意见书等执法文书,发放给乡镇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人员统一使用。同时在今年5月份组织全县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赴××参加了由省政府法制局举办的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班,通过学习,有效提高了全体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为持证执法、规范执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二)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在每年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县以此为契机,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通过设立咨询台、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力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懂法、守法,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执法环境。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全县共设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咨询台35处,发放《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法》、《电力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出动宣传车80余辆次,并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教活动,我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多次受到省、市的表彰奖励。
(三)抓日常监督检查,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我局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法定授权组织,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的行为是主要职责之一。一是扎实开展了生产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两年来共查处各类安全隐患1882处:其中安全生产领域非法生产、建设和经营行为45起,督促整改重大安全隐患16处,普查登记重大危险源25处,基本上做到了及时查找隐患,及时排除,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二是严格了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做到了持证亮证执法,不越权执法、不错位执法。三是规范了执法文书。在执法检查中,我们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程序办事,按照规定的法律文书格式,正确使用执法文书,全面、准确、规范、整齐填写执法文书,执法程序与执法文书做到了规范化,行政处罚案卷做到了一案一卷。
(四)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严把安全生产源头关。
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是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行政许可实施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行政许可领导,从源头上严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关。一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将审批项目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办理机构等向社会公示,成立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建立了规范、透明的行政审批运作机制。二是建立了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程序和相关制度。我局对行政审批项目制定了具体、科学、规范的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明确了登记、初审、审核、核准、颁发证书和批件等办理程序,并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制作了办事指南,内容包括行政审批的依据、时限、费用以及申请行政审批需提交的材料,并在局机关楼道设立了投诉箱和举报电话。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工作。
(五)及时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保证执法规范。
为切实保证我局工作人员在执法检查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局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行政执法实施程序的规定。先后出台了《××县安监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县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县安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县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县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许可受理制度》、《××县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告知制度》、《××县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安监局首问责任制度》、《安监局一次性告知制度》、《××县安监局限时办结制度》、《××县安监局服务承诺制度》、《××县安监局政务公开制度》、《××县安监局行政效能告诫制度》、《××县安监局执法内部监督制度》等相关制度,出台了《安监局行政处罚实施程序》、《安监局行政强制实施程序》、《安监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安监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暂行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件查处工作流程》等规定。对于出台的新制度、新规定我局依照法定程序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广泛征询了社会意见,保证了各项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我局还将各项制度、规定装地成册,下发给每位工作人员,要求每位执法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合理性。
(六)做好案件调查处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立案查处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为此我局制定出台了《××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县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并依法对社会公众进行了公示。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不允许有丝毫的马虎。对于做出的行政处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行,确保了我局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在实体和程序上的合法性,真正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2008年以来,我局共立案调查处理一般生产安全事故5起。
(七)严格依法办事,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诉讼事件。
几年以来,我局在事故调查处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始终严格依法办事,认真查清事实真相,掌握确凿的证据,利用正确的法律依据,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做出行政处罚。由于我局始终依法办事,截至目前无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另外,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绝不存在、、、、或打击报复相对人的现象,对上级的决定都是认真执行。
(八)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我局建立了完善的《××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于每年年末对全局的执法情况进行系统统计,对相关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局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头坚持,廉洁自律,杜绝了吃拿卡要行为,,截至目前,我局已持续多年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举报。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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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严格治理事故隐患,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实现“三个零增长”为总体目标,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改善。到20*年底,全市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力争同比下降10%,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整改率达85%以上;全员安全培训继续深化,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安全培训率达95%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5%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率达100%,行政处罚结案率达95%以上,行政复议、诉讼维持率达85%以上。
三、工作步骤
㈠、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完成)。镇政府成立以陈万钦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山*分局*等12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订镇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通过多种渠道,深入开展宣传,悬挂横幅宣传标语12条。
㈡、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11月30日)。采取日常执法检查和开展集中行政执法相结合,综合监管和专项执法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全镇联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周”活动。镇安监中队定期对全镇企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及时通报检查和整治情况。
㈢、自查总结阶段(12月)。镇经济发展办、安监中队分别于7月份、11月份专门组织力量对镇各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建档成册,并以书面形式写成镇“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工作总结,在12月10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
四、工作重点
执法工作重点是: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不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待业未经许可进行生产经营等行为,特别突出对c、d类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五、工作措施
㈠、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曝光制度。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镇企业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报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
㈡、实行死亡事故单位挂牌和停产整改措施。对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实行停产停业整顿,悬挂“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牌”,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㈢、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网络等渠道,完善有奖举报措施,建立“有报必查”的工作机制,发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
㈣、开展强制性安全教育培训。在去年实施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程的基础上,抓质量、抓深化、抓查漏补缺和再培训工作,圆满完成市府下达1350人次的培训目标任务。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从严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不执行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的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㈠、周密部署,加强领导。“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效监管机制,是20*年全市安全生产的一项中心工作,列入本年度镇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领导与组织协调,镇政府建立以镇长陈万钦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镇有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等12人为成员的*镇“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高度关注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科室分头落实。
㈡、健全机构,落实责任。镇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28号)精神,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尽快使安监队伍能正常开展工作。要依法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做到落实责任,目标定人、责任到人;*、交通、规划、教育、卫生、国土资源所、房管、工商、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联合执法机制。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相应的安全生产执法活动。通过发挥执法的强大功能,推进事故隐患治理、全员安全培训、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三大工程”,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㈢、加强培训,规范行为。一是要加强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开展广泛的法律知识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着力提高执法水平。二要完善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实施对执法资格的管理,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三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对所有的案件,在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拟定行政处罚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操作规范,切实做到程序全法。四要坚持文明执法。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单位要坚持公开执法、公平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都要使用文明用语,告知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救济途径,做到行政处罚与法制教育相结合,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与从轻处罚相结合,树立安全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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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法制办:
根据新政办发[2005]76号文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局于6月10日以来,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自检自查。现将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今年以来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情况
截止目前,共对100个生产经营单位或场所进行了安全生产监督监察201次,监督监察覆盖率为25.25%,监督监察复查率达101.00%,查出342条(处)安全隐患,签发主要行政执法文书169份,其中《整改指令书》92份,现场检查记录17份,整改情况复查意见书25份,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1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8份,行政处罚送达回执8份,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责令92户企业限期整改,责令3户企业停产停业整顿,责令1个危险作业场所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所有人员和设备,落实事故隐患整改214条,整改率为62.57%;共调查处理死亡事故12起,结案2起,事故结案率为16.67%。在监督监察和事故调查处理中,共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49次,行政处罚罚款金额累计为20.46万元。
(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今年以来,共对15户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进行了初审,其中6户非煤矿山已取得了省市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户非煤矿山正在申办中。共对15户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办证进行了初审,其中4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11户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正在申办中。
二、今年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做法
为确保我局行政执法质量,认真落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主要加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的通知》(云政发[1998]85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的通知》(玉政发[2003]88号)及《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的通知》(新政发[2004]2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实施办法》和《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书》,并由局长与两个行政执法科室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做到了执法职责、权限清楚,执法责任明确,走上了制度化管理轨道,确保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落实。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全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我局根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需要,把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四五”普法内容,主要学习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各种法律法规。学习中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法律法规与学习业务知识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集体讨论与中心发言相结合。同时积极选派有关人员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种行政执法培训班,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练内功,强素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为依法行政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全体工作人员全部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件。
三是根据《新平县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行政许可项目进一步作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行政许可项目12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定点生产证书审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认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证,危险化学品登记,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生产和经营审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证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人员资格认证),摸清行政许可项目的底数,未查出越权、擅自设立行政许可项目。
四是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2000年以来,我局没有出台过规范性文件。
五是坚持依法行政,从严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我局始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不得少于2人,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先限期整改,若到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处予经济处罚,若仍拒不整改,则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提请县人民政府关闭的程序,严格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
三、自检自查情况
从这次自检自查情况看,由于我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具体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上能够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行政管理职责,依法办理各类行政案件,执法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法律手续完备,没有发现执法人员违法乱纪、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的执法行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出现了四个明显好转,即:安全生产法制基础工作有明显好转,能基本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需要;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有明显好转,以言代法,执人情法等问题基本杜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弱化问题有明显好转,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情况有明显好转,有效地遏制了伤亡事故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程序不到位,执法文书填制不规范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难度大,对经济困难企业的处罚难以执行,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五、下一步打算
(一)以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核心,坚持'一把手'总负责,与科室签订责任书,把行政执法责任制列入年度综合考核目标,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并将此作为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加大'四五'普法工作力度,在鼓励执法人员提高文化素质的同时,落实相关经费,强化执法业务培训,解决行政执法中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在行政处罚中要解决对相对人的处罚时,权利告知内容不全,案件证据收集意识不强、法律文书制作不齐全、不规范等问题。
(三)加大'硬件'资金投入,为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工具。
(四)加强执法基础工作,建立台帐制度,统一执法文书填制格式和案卷归档管理。
2005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法律法规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以当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楔机,以“四五”普法为突破口,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准则,依法行政,全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切实维护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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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行政执法服务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坚持打防结合原则,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创新安全监管机制,依法查处非法生产、蓄意瞒报事故、不顾职工生命安全盲目生产的违法案件,全面提升全系统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开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三、执法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对象为:
1、无证和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许可证过期仍然生产经营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或群众举报和上级督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3、瞒报事故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2008年以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列为挂牌整治的;
8、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工作步骤
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时间为2009年4月20日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启动阶段(4月22日—4月30日)。市安监局制订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动员。
2、执法检查阶段(5月1日-10月30日)。市局统一组织、统一部署,集中时间,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重点专项监察,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尤其是生产经营单位瞒报事故的、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要从严从重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镇、区、环本农场在平时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市安监局报告,并配合市安监局展开行政执法活动。
3、总结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市安监局撰写2009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南通市安监局。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全市各镇、区、环本农场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要把这次行动作为深入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要载体,积极主动搞好配合,确保行动有序顺利推进。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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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改革行动,确保应急执法改革横向到广、纵向到深,江山市坚决扛起改革大旗,三个加法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执法监管效能,筑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基础,截至目前,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累计立案办理69起,累计处罚金额89.7万元,切实保障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是“执法+宣传”营造浓厚执法氛围。江山市充分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老毛说应急、小惠讲安全、才艺比赛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五进”活动,通过拉横幅、投放电子屏、发放宣传折单、张贴海报等形势,全面提高民众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参与度,逐步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的热度,营造浓厚的执法氛围。
二是“执法+培训”提升人员执法水准。江山市充分结合应急管理体系行政执法特性,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执法检查重点难点的教育培训,结合本市执法实际案例和全国典型案例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行解读培训,全面增强全局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准。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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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基础建设,保障执法工作开展。
建立健全机构,落实好人员经费,配备好装备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基础。一是健全机构。2007年9月县编委批准成立了县安全监管执法大队,核定全额拨款编制4名,现已满编运行。在健全县级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基础上,针对烟花爆竹这一高危中的高危行业,我县今年着重健全了乡镇安全监管队伍,5个烟花爆竹产区乡镇,增设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全部高配为副科级,加强了对烟花爆竹的监管执法工作。二是充实人员。县安监局将年富力强人员充实到执法大队,加强执法工作,每个乡镇安监站配备了2-3名专职监管执法人员,重点乡镇配备3-5名专职监管执法人员。三是完善装备。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配备了1辆执法车及安全监管专用车,一部摄像机,一台测温仪,一台测距仪,每名执法人员配备了一部照相机、一台专用电脑及有关执法辅助设备。每个乡镇安监站配备了专门电脑,照相机,烟花爆竹产区还配备了摄像机,主产区陈坊积乡还配备了一部执法监管专用车辆。四是落实经费。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人员工资、津贴全部由县财政负担,办公、办案经费由县安监局据实报销,乡镇安监站执法人员、福利全部由乡镇负担,并每站有专门办公、办案经费2-5万元。
二、强化培训教育,提高执法工作。
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是掌握标准,规范执法的前提,也是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今年以来,我县从“三个加强”方面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提高执法能力。一是加强执法人员自身学习,坚持每周一上午为集中学习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并组织讨论,要求每个执法监管人员必须加强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年终进行检查。二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县安监局14名安全执法监管人员已全部经过省安全执法培训,并取得了执法资格证。同时,我县始终把加强乡镇基层安监人员执法技能培训作为首要任务。一方面积极组织乡镇安监人员到省、市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学习,另一方面举办专题培训班。今年我县举办了两期乡镇安监人员培训班,由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综合监管业务人员进行授课,主要讲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如何开展执法检查、检法文书规范填写,执法资料整理,共计培训86人次。为了指导基层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县安监局执法人员自编了通俗易懂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读本》、《非煤矿山安全知识读本》、《烟花爆竹安全知识读本》,印发给每个执法人员。三是加强执法经验交流。县安监局将执法人员分到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综合监管业务口进行执法监管。每年召开2-3次执法交流会探讨,交流各口有关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案件查处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总结执法经验,还不定期组织每个业务口执法人员讲授本业务口的执法监管知识业务,使全局人员对各行业知识有了更深层次了解,缩小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盲区,提高了全方位执法能力,同时改变了念法律、读标准老习惯的被动学习方法,使学习效果更加明显。
三、突出执法重点,有序开展执法行动。
突出执法重点,有序开展执法行动。一是制定执法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了监管执法工作的标准、执法范围、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执法检查时间安排、执法工作要求,确保了执法工作有序开展。二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特殊季节等重点时段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三是严厉查处高危行业违规生产作业行为。高危行业是安全生产重中之重,只有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建设、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才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一年来,我县重点查处了烟花爆竹“三超一改”、“三违”以及违规使用氯酸钾、使用童工、超量储存等现象,查处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行为;查处了露天矿山“一面墙”式开采以及边坡角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了地下矿山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和无安全出口的企业;查处了危险化学品新、改、扩项目未落实“三同时”和生产、经营、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促使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1-11月份,共检查各类企业累计256家,下达整改指令105伤,下达现场强制停产措施一份,查出各种隐患1399条,整改1331条,整改率95.2%,其余的正在整改之中,对13家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落实行政处罚10.42万元,取缔了一家烟花爆竹无证经营点。四是开展联合执法,针对涉取面广,单个部门执法难度大的行业开展联合执法。使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地遏制。
四、建立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切实保证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是加强了安全生产执法的制度建设。县安监局建立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并在局政务公开栏中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了执法行为。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做到持证亮证执法,不越权执法,不错位执法,使安全生产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三是规范了执法文书。在执法检查中,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按照规定的法律文书格式,正确使用执法文书,全面、准确、规范、整齐填写执法文书,执法程序与执法文书做到了规范化,行政处罚案卷做到了一案一卷。一年来,没有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问题:
1.企业主安全意识不强,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尽管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但收效甚微,“三违”现象仍时有发生。
2.安全投入不足,如一些公共安全隐患,无相应的专项整改资金,难以整改到位。
3.安全生产执法难。当前我县正处在大力实施招商引资跨越发展时期,在优化招商引资服务环境同时,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存在严不起来、执行不到位,尤其是县工业园区一些化工企业未执行安全“三同时、存在安全隐患等违规行为,在执行停产整改、行政处罚方面存在难度。
六、下步工作:
1.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专项县行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2.继续坚持以高危行业为执法重点,严厉查处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3.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重点是盯紧看牢烟花爆竹退出企业、严防死灰复燃,杜绝非法生产事故发生。对非法生产一经发现实行“四个一律”(一律捣毁生产工具,一律收缴成品半成品,一律给予最高限额处罚,一律拘留非法业主)。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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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枉不纵。
2、属地监管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界定市安监局、乡镇(街道)执法检查的对象,强化属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
3、全覆盖原则。在坚持分级、属地监管原则基础上,通过重点执法检查方式,把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工贸、职业健康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做到全覆盖、不缺失。
4、计划统筹原则。根据市安监局现有的执法力量、装备条件及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并结合市政府有关规定,科学统筹执法检查的对象、时间、次数和方式,制定执法检查计划。
二、市安监局当前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和工作日分析
(一)执法力量:市安监局现有综合、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和政策法规5个执法职能科室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内设二级机构,侧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具备执法资格的共18人;用于监管执法车辆5部(单位车辆3部、租用社会车辆2部)。
(二)执法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365-11-52*2)天*18人=4500
非行政执法工作日:1390
1、应急值班每人每月2天:2天*18人*12月=432
2、学习培训每人每周0。5天:0。5天*18人*52周=468
3、参加党群活动、考核、会议每人每月1天:1天*18人*12月=216
4、病假、事假每人每年3天:3天*18人=54
5、法定年休假:15天*8人+10天*10人=220
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1279
1、证件发放:每月1天,发放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许可证。1天*4人*12月=48
2、现场验收、审查:40个*1天*3人*1。5(系数)=180
3、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每季度3天。3天*4人*4季度=48
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每年4起。4起*3天*3人=36
5、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每年1起。1起*3天*4人=12
6、安全生产举报查处:每月5起。5起*1天*3人*12月=180
7、参加政府及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打非治违行动:每季度1次。4次*1天*18人=72
8、参加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每年3次。3次*1天*18人=54
9、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复查:每月4起。4起*0。5天*3人*12月=72
10、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每年12天。12天*4人=48。
11、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每月1天。1天*6人*12月=72
12、召开、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13、政府、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其他任务: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14、复产验收工作:13家非煤矿山企业、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春节和夏季停产后的复产工作。2人*2次*0。5天*13+3人*3次*0。5天*18=133
15、机动工作日: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4500-1390-1279=1831
1、综合督察(职业健康):318
①、综合督察检查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9*2天=114
②、综合督察检查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9*2天=114
③、综合督察检查15家重点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5*2天=90
④、综合督察检查11个重点监管的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3人*11*2天=66
2、非煤矿山(含3家尾矿库):130
非煤矿山企业定期检查(每年6次):2人*13家*5次=130
3、危险化学品:394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加油站)大检查:
2人*20家*4次+2人*39家*3=394
4、烟花爆竹:804
①、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2家批发经营企业定期检查:2人*18家*20次+2人*2*12次=768
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专项检查:2人*18*1天=36
三、市安监局重点执法检查的对象和责任分工(见附表)
1、综合监管重点企业11家、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综合科。
2、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13家。责任科室:矿山科。
3、职业健康重点企业15家、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职业健康科。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20家和18个乡镇(街道)零售经营单位。责任科室:危化科和执法大队。
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加油站)59家。责任科室:危化科和执法大队。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19个方面的执法检查内容,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执法计划和月度执法进度计划的要求,开展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前要编制好现场检查方案,对被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五、执法检查的方式
(一)现场检查:现场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编制好的现场检查方案进行执法检查,并逐项记录检查情况。
(二)现场处理: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下列相应现场处理措施:1、当场予以纠正;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6、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临时查封有关场所;7、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
(三)复查:对被责令限期改正、限期达到要求、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或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书。
(四)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五)安全生产督查:被督查的对象存在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不及时落实到位情况的应当填写督查意见书发给被督查单位,并将每次督查的情况上报至合肥市安监局和市委、市政府,并抄送相关单位。
(六)督办:对安全生产督查或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应当报告市政府,提请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发出挂牌督办文件。
(七)联合执法:对一些地区或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突出,需几个部门整合执法力量联合整治的,应当以市安办名义,召集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八)专项整治:对具体领域、具体行业或具体企业在特定时期出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需要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的应当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执法。
(九)事故调查处理:对已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进行调查处理。
六、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
执法检查结果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以及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
2、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3、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书面通报并移送相关部门;
4、应当依法提请市政府决定关闭的,应及时市政府书面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严明责任。各职能科室要严格对照此执法计划,各负其责,科室负责人要亲自抓、主动抓,系统认真开展执法工作,确保完成工作计划。
(二)加强监督。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每一起案件,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对查处的重大隐患和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整改台帐,加大整改和督促检查力度。
(三)完善机制。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确保执法检查到位。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二】为规范全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文源街道20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和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区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推动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有力地促进全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全街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以及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等严格控制在市政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概算
1.行政执法人员数量:xxxx年底文源街道安监站在岗人员2人,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人。
2.总法定工作日(500日):
全站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
=250日/人、年×2人=5oo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一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5-52×2-11=250日
其中:①全年总天数365天;
②双休日=52周×2天/周=104日:
③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天法定假日。
3.非执法工作日估算(210日):
其中含学习、培训(2人×lo日=20日);考核(2人×5日=10日)、会议(2人×20日=40日);值班补休日、公务员法定年休假、病、事假、探亲假、婚(丧)假(2人×20日=40日);参加党群活动(2人×30日=60日);科技信息、事故管理、报表统计上报、开展综合监管、应急救援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省、市、区安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2人×20日=40日)。
4.执法工作习估算(290日):其中含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查处、重大稳患排查 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各类专项整治、执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检查等。
执法检查工作日=500-210=290日
以2名执法人员1-2天检查一家(次)企业测算,290个执法检查工作日可以安排检查94家次企业左右。
四、重点监管领域和对象
20xx 年度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根据我街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确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商贸行业为重点监管对象。事故隐患挂牌治理、来信来 电举报、有限空间、涉氨、涉高温作业企业等方面为xxxx年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
按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分级检查的原则,安监站对所有高危经营企业全年至少开展6次执法检查,对商贸行业全年至少开展4次执法检查,实现高危行业、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全覆盖。
五、安全行政执法计划相关事项
(一)执法检查内容
分为组织管理检查和作业场所检查,组织管理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作业场所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童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 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点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 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
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 险源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告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 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 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讲玄己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账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落实、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容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 制定、演练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 资及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 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账、记录和督促整 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或由企业出具无租、承包的自查证明)
12、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帐户、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内容安全 费用管理制度情况,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查看工伤保险购买凭证,对照 职工花名册核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通报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阅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三自”系统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况,查看隐患排查治理迢录,查看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企业自查在有危 险品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警示标志情况;现场抽查核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或值班和进出厂登记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值班安排计划查看负责人带班、值班记录,现场作业场所检查是否有带班作业人员 等;查看职进出厂登记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6、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查看专职或兼职 职业下-摩管理人员 配备、培训情况;查看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查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资料、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资料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 案)及对工作场所进行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17、废弃物品处置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废弃危 险物品处理制度、处理登记台账、处理措施,对企业废弃危 险物品销毁地点核查核实。综合重点场所抽查查看废弃危 险物品处理情况。
18、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 等 危 险作业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动火作业、吊装、爆破等危 险作业制度,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 险作业,核实现场管理情况。
1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对生活区、办公区危 险物品排查情况证明,并通过现场场所抽查核实。
20、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评估报告、防雷检测报告、羿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等,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核实上述内容和情况,以及评价资质。评价结论情况(一般只对资质、结论、期限 等要件形式进行检查)。
21、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标志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抽查生产车间、中转间、库房内划线确定疏散通道情况;查看企业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抽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疏散门不能锁闭、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门口不能有台阶、明沟等)。
(二)执法检查方式
1、计划检查。根据本执法计划,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 对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计划执法检查。
2、专项检查。在事故易发季节、重大节会期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以及对群众举报投诉、上级交办、媒体曝光、部门移送(交)的违法行为核查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联合检查。对拒绝、阻碍安全监管行政检查或者拒不执行安全行政执法指令等需要多个有关部门共同执法的违法行为,报上级部门批准,开展联合执法。
4、机动检查。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新改扩建项目和兼并重组的、生产规模较大且危 险性较大的企业,适当增加监督检查的次数,开展机动检查。
六、组织实施和考核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市安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