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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治办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3-26 08:19:02 查看人数:83

乡镇综治办工作计划

乡镇综治办工作计划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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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市委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目标要求,以“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为工作总体取向,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强执行力建设,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构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二是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的原则;三是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并重的原则;四是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五是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

二、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行政管理体制

(一)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乡镇政府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工作重点从直接抓生产经营等具体事务转移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政策宣传、示范引导、提供服务、营造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上来。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农业税及其附加免征后的实际,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五项职能:一是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二是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三是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五是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调整乡镇事业单位职能。乡镇事业单位原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统一由县(区)业务主管部门行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职能交由乡镇人民政府承担。要合理划分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实行分类管理。要强化公益功能,不断探索公益性职能的有效实现形式,确保公益性事业投入不减少,其经费主要由财政保障。农村经营管理系统不再列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要促进经营组织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行市场化运行。

乡镇事业单位承担的公益性职能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和药具发放;农林牧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森林防火、动物(含野生)重大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林业资源、草地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牧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渔业资源保护、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源安全监测;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制订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三)依法界定县(区)乡镇事权和职能。进一步明确县(区)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的事权和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县(区)政府部门特别是直接与乡镇工作联系密切的业务部门要转变职能、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探索建立与乡镇政府职能相适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克服“上收财权、下放事权”和举办各种脱离实际的“升级达标”活动等不良倾向,为乡镇党委、政府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营造环境;要加大对乡镇公益性事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参与对乡镇事业单位和人员的考核,不断提高乡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乡镇要支持县(区)级业务主管部门派驻基层事业单位的工作,协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配合对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综合设置行政机构,精简乡镇行政编制

(一)综合设置行政机构。乡镇(含城区街道办事处,下同)领导机构只设党委、人大、政府机构。乡镇设立人民武装部,为乡镇党委的军事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接受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区)人民武装部的双重领导。全市143个乡镇中(不含通江县49个乡镇,通江县乡镇机构改革按川编发〔20*〕21号文件执行并完善,畜牧机构事业编制按川编发〔20*〕113号文件执行,下同),综合指数在200以上的47个乡镇(含人口2万人以上)设综合办事机构5个:即党政和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保障办公室、财政所(挂会计核算中心牌子,下同);综合指数在200以下的96个乡镇(含人口2万人以下)设综合办事机构4个:即党政和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保障办公室、财政所。乡镇人大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日常工作由有关综合办事机构或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

(二)重新核定乡镇行政编制。全市乡镇行政编制严格按省编办核定的精简指标14.18%执行,即由原定的4738名行政编制调整为4*6名(含街道办事处85名),另加乡镇周转编制49名,计4115名。乡镇机关工勤人员按不超过行政编制10%比例核定。全市乡镇核定工勤控制数为396名。上述两种编制的具体分解,在县(区)报送改革方案后予以批复。

(三)按规定配备乡镇领导职数。乡镇领导职数均按不超过7名配备,其中正职2名,副职3至5名。乡镇党委书记(可兼任人大主席或乡镇长)1名、乡镇长或人大主席1名为乡镇领导正职,副书记1名(兼任纪委书记),副乡镇长、人大专职副主席、人武部部长(兼任副乡镇长)等乡镇领导副职根据工作需要在职数限额内设置。不设专职副乡级党委委员。

四、综合设置事业机构,优化事业单位运行机制

(一)规范事业机构设置。乡镇(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共设公益性综合服务中心3个: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实行总量控制。机构名称统一为××乡镇××服务中心,按职能归并相关业务站所。其中: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改革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11号)精神执行。畜牧兽医机构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合理设置。乡镇公益中心要将其它涉及的各种服务职能分别归并在内。乡镇一律不再新设立经费自筹性质事业单位。

撤销乡镇农经站、资产办,其职能交乡镇政府履行,并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业务上接受县(区)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原有人员转移到需加强的服务部门或参加缺编公务员招考;已撤并的乡镇原中小学校、卫生院机构建制和管理体制不变,只作名称调整;县(区)与乡镇之间原设置的片区工作机构、各类督导(查)室等中间层次机构一律撤销,按其人员编制划归县(区)主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属业务部门派驻履行督导(查)职责的,均不得在乡镇挂牌。

(二)精简事业单位编制。按照“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只减不增且不得超过本县(区)乡镇行政编制总数”的规定,以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单位总编制80%比例”的原则,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置的公益性事业机构综合服务中心,共核定巴州、平昌、南江三县(区)乡镇直属机构公益性定额(定项)补助事业编制3056名,比原有事业编制精简15*名,精简33.01%。核定县级主管部门派驻乡镇事业机构编制1244名。上述两种编制的具体分解,在县(区)报送改革方案后予以批复。

(三)转换事业单位运行机制。乡镇公益主要由乡镇事业单位承担,也可以由政府委托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组织承担。要建立公益监督考评体系,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区)主管部门要通过与乡镇事业单位签订责任书、合同书,明确公益的项目和内容、考核标准和办法、资金投入和双方责任义务,以“养事”项目定支出,以考核结果定报酬,以服务质量定奖惩。

(四)明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认真执行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公开考录规定,全面推行乡镇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聘任制和人员聘用制,实行岗位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实行从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应从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中聘任(用)。改革后,乡镇事业单位要在编制、岗位限额内,首先在乡镇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中择优聘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聘用原乡镇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跨单位竞聘,但分流人员未妥善安置前,一律不得新进人员。公益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不得与经营人员混岗混编。

五、按编竞岗合理分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按编制竞聘上岗。各县(区)必须严格按照重新核定的行政和事业编制总数“以责定编、以编定岗、以岗定人”,不得超编配人,也不得搞轮流上岗,更不得在未完全落实已有在编人员岗位情况下补齐所有空缺编制人员。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用,竞争(聘)上岗,合理分流,实行“实名制”管理。

(二)分流人员的保障措施。乡镇机关公务员通过提前退休、辞去公职、离职退养、调剂交流、解除人事关系后到村(社)任职等多种途径进行分流安置。符合《公务员法》规定条件,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提前退休的乡镇公务员,按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时国家规定的工资项目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工作年限计发退休费。乡镇公务员辞去公职的,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生活补贴。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乡镇超编配备的公务员,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后也可实行离职退养,离职退养期间按本人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的,可以不占行政编制。离职退养期间计算连续工龄,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可按规定调整档案工资。

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未能竞聘上岗的,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2〕40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分流安置意见的通知》(川人发〔2003〕22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分流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2〕3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分流人员已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由个人按规定接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待本人达到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聘用制干部参照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时,按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计发养老金。分流人员未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可由原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补缴从当地政府规定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起至分流前止的工作年限(此前的工作年限视为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其中由财政定额或定项补助的事业单位应承担的部分,由当地财政部门拨付。分流后由个人按规定接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待本人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时,按有关规定计发养老金。当地未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的,分流人员的养老保险可按上述原则通过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进行解决。分流人员重新就业的,随所在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原已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按规定进行转移。

改革分流中所需资金由县(区)统筹自身财力和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解决。

六、组织实施

按照省编委的统一部署,我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具体实施从2008年4月起开始,今年底前结束。实施中要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严密组织。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的要求,科学制定方案,确保顺利实施。

(二)严肃纪律,强化监管。要坚决执行上级批复方案,按方案组织实施,不得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严肃纪律,确保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的规定》,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人员妥善安置,工作正常运行。并要通过严格的检查验收,防止走过场,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乡镇综治办工作计划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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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文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73号)文件精神,根据*年5月11日昭通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要求,为切实加快我县农村综合改革步伐,结合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乡镇机构设置、编制管理和人员分流提出以下意见:

一、乡镇机构设置

(一)乡镇行政机构设置

乡镇是农村基层政权组织,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落脚点,其主要职能集中在“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巩固基层政权,维护农村稳定”上。但具体事务管得太多,职能越位、错位、缺位,干预农民和经济组织生产经营自,职能庞杂,是造成乡镇机构臃肿的主要原因。理顺政府职能、合理设置机构,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基层政权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行政管理和发展公益事业,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环节。

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要做到“两还”、“一剥离”、“四加强”(即:从催种催收中退出来,还农民经营自;从直接管理村级事务中退出来,还村民自治权;将适合于市场运作的事务从政府工作中剥离出来,交给企业和社会组织;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引导,帮助农民拓宽生财之道;逐步加强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积极扶持弱势群体;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农村稳定)的要求,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昭政发〔*〕43号)文件精神及昭通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16个乡镇实际,白鹤滩镇、老店镇设立“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和“社会事务办公室”3个内设机构;药山镇、大寨镇、小河镇、马树镇、新店乡、崇溪乡设立“党政综合办公室”和“经济发展办公室”2个内设机构;其余各乡只设立“党政综合办公室”1个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相关助理员;乡镇不设政协机构;根据《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基层维稳中心(站)的通知》(市办通〔*〕68号)文件精神,将乡镇综治办、维稳办、矛盾调处中心合并,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中心(简称综治维稳中心),属党委职能。

(二)乡镇事业机构设置

按照政事分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围绕强化为“三农”服务功能、减轻农民负担这个总体目标。通过进一步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精简人员、充实一线、创新服务的措施,建立起分工协作、服务到位、高效多能、充满活力的事业单位运行机制,逐步变“养人办事”为“办事养人”。根据工作需要,保留原乡镇财政所、国土资源管理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劳动保障事务所、卫生院和中小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林业站、水利管理站(根据中共巧家县委、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巧发〔*〕10号)文件规范后的全称)。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7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85号)文件精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转到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村经济管理上来,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畜禽疾病防治职能剥离出来,成立乡镇兽医站,为县农业局垂直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畜禽疾病防治职能。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为便于县级主管部门整合县乡技术力量,加大对优势特色产业的培植,确保重大农业、林业、水利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将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兽医站收归县农业局垂直管理,乡镇林业站收归县林业局垂直管理,乡镇水管站收归县水利局垂直管理。将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仍属乡镇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

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为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和业务经费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人员调配管理由乡镇党委、政府提出意见,报县委政府审批后,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调配管理;业务开展、工作考评、年终考核由乡镇管理。

乡镇财政所、国土资源管理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劳动保障事务所、卫生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兽医站、林业站、水管站和中小学校为县直部门垂直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人员和业务经费由县直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人员调配管理由县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调配管理;业务开展以县直部门为主,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指导进行;年终考核(含派出所、司法所),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并按干管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

重新规范名称和管理权限后,各乡镇、县直各主管部门要按要求及时完善公章、牌子更换并办理相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二、乡镇人员编制管理

(一)重新核定乡镇机关编制领导职数

根据昭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昭市编〔*〕21号)文件精神,在市编委核定给我县各乡镇行政总编制的范围内,由编委重新核定各乡镇行政机关编制。根据市委的要求: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严格控制在7名左右,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尽量交叉任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实行一人多岗,一人兼管多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2万人以内的乡镇核定领导职数7名,2至4万人的乡镇核定领导职数8名,4万人以上的乡镇核定领导职数9名。

(二)重新核定乡镇事业单位编制

根据昭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昭市编〔*〕21号)文件精神,在市编委核定给我县各乡镇事业单位编制总额的范围内,由编委对各乡镇事业单位的编制进行重新核定。

(三)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号)规定,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按程序报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政府审批。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按照省对乡镇行政事业编制的总量进行控制、管理的要求,编制重新核定后,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得在编制之外聘用和借用人员顶岗,变相扩大人员编制。满编、超编单位一律不准进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缺编需要进人时,必须由县直主管部门或乡镇党委政府提出申请,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审核,经县委、政府同意,报市人事和编制部门审批后,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招聘)、择优录用的程序办理。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数配备人员,确保实现中央提出的乡镇机构编制五年内只减不增的目标。

重新理顺机构设置和核定编制后,各乡镇必须及时草拟出“三定”方案,送县机构编制办公室审核把关后,报县委办公室行文审批。

三、人员分流

人员分流工作是乡镇机构改革的重中之重,是确保乡镇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也是乡镇机构改革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矛盾较为突出。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细致,精心组织,把精简分流人员同落实科教兴巧的战略结合起来,同经济建设第一线结合起来,与推动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严格在编委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定岗定职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竞争上岗;对超编单位人员,按照对口专业和对应机构性质进行分流;借用人员必须按时返回原单位参加竞争上岗;未竞争到岗位且不服从组织安排上岗的人员,列为待岗,待岗期为3年,第一年发给工资总额70%的生活费,第二年发给工资总额50%的生活费,第三年发给工资总额30%的生活费,三年期满仍未上岗的予以正式辞退或解聘;大力清退临时用工。各乡镇、县直各主管部门,要在不增加财政开支、不将分流人员简单推向社会的前提下,顾全大局、统筹兼顾,认真研究制定人员分流的具体途径和办法,报县委、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在人员分流工作中既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家认清改革的重大意义;又要千方百计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每位干部职工都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爱护,做到留得安心、走得愉快,确保社会稳定。

四、工作步骤

根据县委、政府农村综合改革的总体实施意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9月1日至*年9月15日)

各乡镇、县直各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县的改革精神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文件、会议精神。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和正面引导,大力宣传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对待和积极参与改革,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同时,要根据县的总体方案,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要体现出较强的政策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细化每个步骤,落实每项责任,为顺利推进机构改革奠定基础。

(二)实施阶段(*年9月16日至*年10月25日)

1.机构上划及拟定“三定”方案(9月16日至9月30日)。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及时将要上划的站所的人员、财物等整体上划县直主管部门。上划后,县直各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要在2002年“三定”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要求,由一把手负起总责,遵循可操作性、针对性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拟定“三定”方案(上划站、所由主管部门拟定,未上划站、所和乡镇内设机构由乡镇负责拟定),并于9月30日前送县编办审核后,报县委审批。

2.重新规范乡镇事业单位名称和核定编制(10月1日至10月4日)。乡镇行政机关“三定”方案批准后,由县编委对各乡镇站、所、中心名称进行重新规范并核定编制。

3.竞争上岗(10月1日至10月13日)。各乡镇、县直各行政主管部门清退临时人员后,要在县编委核定的编制范围内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各在职职工要在本站、所、中心设置的岗位中申报岗位,通过竞争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后,择优上岗。

4.人员分流(10月14日至10月25日)。竞争上岗后,所有未定岗人员列入分流对象。按照“带职分流,定向培训,加强企业,优化结构”的原则,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本《实施意见》中“人员分流”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人员分流工作。

5.完善公章、牌子的更换及法人登记(10月26日至10月28日)。人员分流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县直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完善公章、牌子更换工作,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相关手续。

(三)总结完善阶段(*年10月28日以后)

所有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县直各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对此次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并认真做好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准备迎接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组的验收,并思考进一步的完善工作。

乡镇综治办工作计划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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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壮大县域经济发展规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明确目标,量化指标,严格考核,扬先策后,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全面发展。

二、考核原则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注重工作效果;2.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方式,力求立项简明、目标明确、数据量化、操作简便;3.在单项考核的基础上,搞好综合评定;4.以平时台账为准,未经考核办立项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各立项部门不得擅自组团到乡镇考核,确需现场考核的,必须履行审批程序,由县考核办统一组织;5.需抽查的工作以县考核办抽查结果为准;6.除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考核外,各部门原则上不再组织单项业务工作考核评比。对各自业务块的工作确需考核评比的,一律只准颁发证书,不发奖牌和奖金。

三、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内容为经济社会发展、综治维稳、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四块工作。其中经济社会发展包括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含招商引资、新型工业化、国省投资和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优化项目环境)、财税工作、城镇建设管理等内容共66分,综治维稳占10分、计划生育和队伍建设各占12分(具体见《考核评分标准》)。各项目扣分不超过基准分。

对发生涉农恶性案件或、出现严重违纪和严重腐败现象、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市年度考核中排为“三类”或对全县保类造成重大影响的乡镇,对其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四、组织机构

成立乡镇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兼任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县委办分管副主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任副主任,日常工作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承担。

五、考核方法

由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考核,县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方法步骤为:1.年初,考核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把任务分解到乡镇,制订考核方案(包括考核项目、目标、评分标准),报县委、县政府审查后,连同县委、县政府关于对乡镇目标管理考核的意见一并下发,并与各乡镇签好责任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2.涉及考核的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乡镇完成目标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建好台账,每季度开展一次评估,并报县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3.年底,各乡镇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和自我评估;县考核办组织各立项部门对乡镇完成本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4.县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评估结果进行审查,审查后向县委常委会报告。5.县委常委会集体听取考核汇报,确定考核结果。

六、奖惩办法

根据考核评估结果,依得分多少依次排名,得分低于80分的为“目标管理综合考评未达标乡镇”,高于80分(含80分)的为“目标管理综合考评达标乡镇”,在“目标管理综合考评达标乡镇”中评定8个“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先进乡镇”。

1.对“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先进乡镇”,各发奖金5000元,确定该乡镇年度考核人员评优比例为15%,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嘉奖。

2.对“目标管理综合考评达标乡镇”,确定该乡镇年度考核人员评优比例为10%,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评先评优。

3.对“目标管理综合考评未达标乡镇”,确定该乡镇年度考核人员评优比例为5%,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4.设立进步奖。对当年未评为“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先进乡镇”,但综合排名在上年基础上前进5位(含5位)以上者,评为“目标管理综合考评进步乡镇”,奖金各2000元。

乡镇综治办工作计划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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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义和任务

综合整治土地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综合生产条件,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增加耕地面积,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以建设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科学发展。按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重点整治空心村、砖瓦窑、工矿废弃地、滩涂地、荒草地和通过改良为基本农田的一般耕地,计划五年时间全县综合整治土地面积8万亩(基本农田4.5万亩,未利用地3.5万亩),其中:20*年综合整治1.9万亩(基本农田0.9万亩,未利用地1.0万亩)。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安排综合整治任务(详见附表)。

二、整治工作的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整治范围包括:全县行政辖区内的“空心村”、拆除后的砖瓦窑场和工矿废弃地、滩涂、可通过改良为基本农田的一般耕地。

(二)对象。

整治对象包括:1、违法占地开办的砖瓦窑场和拆除后的砖瓦窑场;2、用地期限已届满的工业和采矿用地;3、因经济效益低或其他原因,停产的工业和采矿用地;4、村内和周边长期不用的空闲地;5、已另外选址建新房的农户原有的宅基地;6、长期不用的宅基地;7、需整治的打谷场用地;8、农村其他依法应整治的土地;9、大广高速公路占补平衡整治用地;10、滩涂、丘陵地;11、灾后重建后已搬迁的村庄;12、已拆除的砖瓦窑场不能转产的土地;13、可通过改良为基本农田的一般耕地。

三、方法和步骤

(一)调查摸底。根据各乡镇初步调查统计,全县可以开发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丰富,潜力巨大。各乡镇要在4月30日以前完成调查摸底、实地核查工作,进一步澄清底子,逐块逐类进行统计,上图上簿进行台帐管理。

(二)科学规划。综合整治土地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民工程,搞好前期规划设计意义十分重大。在项目规划设计和选址上,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按照集中连片、先易后难、稳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搞好与新农村建设、基本农田整治、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结合与衔接,做到科学规划、合理选址。

(三)严格管理。综合整治土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度、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公告制度、合同制度等五项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立项申报、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公开招标、签定合同、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和申请终验制度。要完善档案管理,加强后期管护,注重项目实施质量,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四)成果利用。占补平衡项目的新增耕地验收合格后按程序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管理,作为规划调整指标和占补平衡使用。验收合格的新增基本农田可按程序作为规划调整、规划指标和建设用地补划基本农田使用。

四、土地整治任务分配原则

1、土地整治要依据就高不就低,就远不就近,就大不就小的原则,科学规划,认真实施。2、以各乡镇土地详查数和耕地后备耕资源调查数为基础,确定各乡镇每年应整治的任务。3、土地整治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灾后重建、拆除砖瓦窑场、本乡镇发展经济的需要、小集镇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适度安排。4、土地整治要体现先易后难,先整治先利用的原则。5、土地整治要体现有利于全县建设项目安排使用为前提,长期规划,分年度逐步实施。

五、验收的条件和标准

(一)条件。

各乡镇对符合整治要求的项目,在图、表和实地相统一的前提下,以乡镇人民政府为单位书面申请县政府验收,县政府上报市政府核准验收。

(二)标准。综合整治的耕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质量达到一般耕地或基本农田标准。

六、措施和要求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副县长蒋文俊同志任组长,县政府法制室主任钱长鹏同志、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申军同志任副组长,县发改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电业局、县交通局、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国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保证综合整治土地的顺利实施。

(二)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贯彻财政部调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20*〕85号)、《*省财政厅、物价局、土地局关于印发〈*省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外字〔*〕4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调控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政办〔20*〕3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额用于整治土地。县政府安排土地出让金总价款的5%用于综合整治土地和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项目由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核立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总价款5%由县财政部门安排当年预算,资金下拨到项目承担单位,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县财政和审计部门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采取多元投融资渠道,运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单位和个人资金,本着“谁整治、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群众自发组织实施综合整治土地。

(三)奖惩措施。

1、综合整治土地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采取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对整治的面积、质量、效果进行量化,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县政府对综合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优先安排年度用地指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2、对超额完成土地综合整治任务的乡镇,县政府授予土地整治先进单位,乡镇长、分管领导和国土资源所长授予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奖励。

3、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进行综合整治,经验收达到一般耕地标准的,给予投资者500元/亩的补助,并使投资者在土地承包期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受益权。

乡镇综治办工作计划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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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是我国社会的基础。乡镇机构是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组织者。乡镇机构建设和运行能否适合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是关系到我国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的大事。为了探索乡镇机构改革的途径,笔者根据多年的乡镇工作实践和对乡镇机构改革的思考,就搞好乡镇机构改革谈谈个人的看法,以期达到抛砖引玉之效。 一、现行乡镇机构存在的问题 应该肯定,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现行乡镇运行机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发挥过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毋用讳言,随着我国农村经济、政治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现行的乡镇行政运行机制与当前农村发展的政治、经济形势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其表现有: 1、养了不少不该养的人。目前乡镇机构繁多,一般乡镇各种机构都在25个左右,多的有三十多个。有的地方上面有什么机构,下面也设了什么机构,甚至有的上级部门的下属机构也在乡镇设立对应机构,有的上面一个机构,下面还设立了多个机构的问题,如农业局就在乡镇设立了五个机构,名为“农业五站”。每个机构少则3-5个人,多则3-5百人(中小学)。在人员安置方面,乡镇便成了收容所,不管你有没有编制,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派遣的人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那些有门路的人就钻这个空置,想方设法找主管人事的领导批条子向乡镇安置七大姑姨,甚至有人借此受贿敛财,搞得乡镇人满为患,严重超编。一个乡镇(包括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县、市、区财政供养人员,有关执法部门自请的靠本单位创收(有的是非法创收)发工资的临时人员)总数少的3-4百人,多则上千人。乡镇人浮于事,干部无所事事的问题在乡镇机构中普遍存在。 2、收了不少不该收的钱。由于乡镇机构人员膨胀,造成了县、乡财政不堪重负,因而普遍出现了拖欠教师、干部工资的问题,有的地方教师、干部长年拿不到工资。为了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一方面,一些地方就给在乡镇的下级部门下达经济指标,完成任务方可发工资,就连政法系统的公安、法院、检察院都不放过,交警、林业、交通等执法部门更是想尽一切办法搞钱。因而出现了越来越严重的向农民(包括被执法对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问题,加重了群众特别是农民的负担,引发了农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加剧了农村社会的不安定。另一方面,上级下达乡镇的财税任务(本应该由财政、税务部门完成的任务强压给乡镇政府)在违背经济发展规律和合理的增长率的情况下,每年以两位数的幅度增加。这样巨额的任务大大地超过了乡镇实际税(财)源和承受能力。为完成任务,乡镇政府只得照搬上级的一套,把任务分解到村一级。村里为了完成任务,就把任务分解到村小组,村小组就分解到农户。农民有意见,乡镇、村组干部强的就想方设法哄骗和强迫农民完成,农民不配合,因此就出现了牵猪、扒粮、强行扣除农民的农副产品销售款等问题,引发了不少恶性事件。软哄硬抢还是收不到的,乡镇、村组干部只好硬着头皮借债交税以完成任务,引发了乡镇、村、组债务问题,有的乡镇债务高达数百万元,村级债务高达数十万元,而且债番息,息上加债,形成恶性循环。 3、做了不少不该做甚至违法的事。一是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而沿用过去惯用的那套行政命令的做法,直接插手企业和农民的生产经营具体事务,干涉企业和农民的生产经营自,要企业或农民做这做那。有的领导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形象工程。如某某地方左一个亩工程,右一个万头工程,劳民伤财,加重了乡镇、村的财政和农民的负担,搞得干部群众怨声载道。二是承担了很多由专门执法部门担当的工作。如在财税工作上不是主要发挥财税部门专门人员的作用,而把乡镇干部当成了财税征收的骨干力量。因而出现了无执法权的非财税乡镇干部收税的违法问题。不仅“乡官当税官”,乡官还要当交警,在没有任何执法权的情况下管理集镇的交通;当警官在没有任何执法权的情况下管治安;而且在不少工作中还要书记挂帅、一把手负总责,违法的事干起来还头头是道。由于乡镇干部自己底气不硬的违法干多了,与群众发生矛盾的概率大大增加,群众因此把矛头对准乡镇政府和乡镇干部,直接造成了群众与政府的对立。 4、该做的农民群众需要帮助的事又无能为力。目前乡镇的运行机制说是条块管理,有的条管的范围多一点,有的则少一点,但实际上关键部门和经济状况较好的部门则基本上是条管。由于这些部门人事、财政、财产权均不在乡镇,他们根本不听乡镇政府的。乡镇政府有什么工作要他们配合,不是凭工作,而是凭关系,因而出现了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反拍乡镇部门负责人马屁的怪现象。由于乡镇对这些部门缺乏控制能力,这些部门有什么问题,乡镇政府拿他们基本没有办法,如供销社卖假化肥,学校、医院、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工商部门乱收费,派出所、交警队、林业检查部门乱罚款,农民群众找政府,乡镇政府除了做点解释工作外根本无能为力。群众看见乡镇政府只知道收农民群众的钱,不能为农民群众办事,因而逐步产生了对乡镇政府的怨恨情绪。只要有什么事件一带动,他们就敢冲击乡镇政府机关,有的还酿成了重大的。 说实在的,农民有困难找你政府是没有错的,政府理应帮助解决,但乡镇政府又没有这方面的职能,更不能罚款、抓人、打人、关人,只能用繁琐的党纪处分,甚至大一点的处分还要上级纪委说了算,力量显然非常苍白。所以在群众眼里,乡镇一级政府显得无能至极。由于现在的乡镇大部分机构都是向农村群众伸手“要钱、要粮、要命(计划生育)”的,那些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如学校、医院也多是变着法子掏农民群众的腰包,为农村群众办的实事寥寥无几,因此农民群众眼中,乡镇机构只有索取,没有付出。乡镇政府更是无权又无钱,不能为群众解决任何实际问题。时间一长,群众厌气转向了基层政府,加上乡镇政府本身事实存在的问题,人们对乡镇一级政府逐渐失去了信心,并且这种情绪正在朝迁怒上级政府甚至中央政府转化。为了表达自己的厌气甚至愤怒,他们正在通过各种合法甚至非法的形式向政府发难。如长期、大量组织群众集体越级上访;组织大面积抗粮、抗税、不履行计划生育等正当义务;组织农村宗族房股势力甚至黑、恶势力对抗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任意践踏村镇建设规划等国家和政府在农村基层实行的法律法规;公然组织群众打砸政府机关或执法部门,殴打政府工作人员,故意堵塞交通,扩大事态影响等,向政府发难的程度还有日益升级的趋向,造成了非常不良的政治影响甚至国际政治影响,有的还引发了局部的社会动荡。

二、撤消乡镇政府的有利条件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乡镇机构改革刻不容缓。究竟怎么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以为要从根本上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必须从撤消乡镇一级政府入手,因为社会的发展已经具备了不设乡镇一级政府的条件。反过来说就是乡镇一级政府已经没有存在的条件。其理由有: 1、村一级实行了村民自治、集镇街道居民实行居民自治和社区管理。按照有关农村村民、城镇居民管理法规的规定,农村村民委员会的事务乡镇不能干预,原来作为乡镇政府延伸的村委会现在再不是乡镇政府的下属单位了,村委会必须依法实行村民自治。集镇居民和在集镇的务工经商人员等非农人员由居民委员会依法管理,实行社区自治。 2、我国正在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农村经济必须按经济规律和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办事,乡镇机构在发展农村经济过程中过去担负的直接指挥生产的功能必须弱化,必须还农民生产自,企业经营自。 3、乡镇政府原来就不是一级完整和政府。目前乡镇一级的很多部门管理主要归属上级主管部门管理,乡镇一级缺乏很多作为一级政府必须具备的职能,是一级残缺不全的政府,因而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协调的问题。实际上这也为撤消乡镇一级政府后的政府管理提供了过渡。 4、自古以来就没有设置乡镇一级政府。中国自从秦朝设立“郡县制”以来2000多年都是“皇权不下县”,那时乡一级就是协助县级行政的地方性组织,不拥有国家权力。乡镇一级设立政府仅仅是取消制度后的事,据说当时在设立乡级政府这个问题上,中央也有过争论。后来我们所看到的乡镇一级政府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前也担负着一个乡镇的工农业生产指挥职能,实际上与一样带有一级经济组织的性质。就是现在有些地方的乡镇干部在工作方法上还 沿用过去的老办法,喜欢用行政手段干预农民和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事务。 5、推行乡镇机构改革的需要。过去也以不同的方式搞了多次乡镇机构改革,但是由于没有从根本上进行,因而出现了“精减——膨胀——再精减——再膨胀”的恶性循环。而撤消乡镇一级政府,就可以走出就个怪圈,实现真正的精兵简政,从根本上杜绝乡镇机构臃肿,人员膨胀问题。 6、农村稳定的需要。过去,引发农村一系列问题的根源在于农民负担繁重。乡镇政府撤消后乡镇机构和人员有比较大的压缩,财政负担必定会减轻许多。过去实际不存在的税源而靠向农民而完成的部分财税任务也就不需要农民来承担,同时由于过去经费不足百靠创收不实现收支平衡的部门也不用搞创收了。这些打农民荷包主意的部门少了,农民群众的负担必然会得到较大幅度的减轻。另一方面由于加强了治安的力量,农村的治安状况也就会有进一步的好转。 7、密切党群关系的需要。撤消乡镇一级政府,政府职能转移到部门,群众面对的管理者就变成了设在乡镇的各个部门,这样就在政府与群众之间形成了一个缓冲地带,可以减少群众直接与政府的对立机会。同时乡镇政府撤消后的乡镇党委和乡镇公署由于退出了具体的经济事务,而只授权承担一定的社会事务,这样既有利于改善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也可以通过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在乡镇的各部门的工作执法行为,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进一步修补与群众的关系。 三、乡镇机构设置的设想 (一)基本思路是: 1、保留乡镇设党委机构,负责本区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党务工作,强化纪检监察工作和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 乡镇党委设专职书记1名,副书记1-3名,由乡长、纪委书记、政法书记(派出所长)兼任。 2、撤消乡镇一级政府,设立乡镇公署,为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协调县(市、区)各部门在乡镇机构的关系,不参与具体的经济事务,其原有的政府职能大部分由县(市、区)政府通过各部门在乡镇的下属单位履行,受县市、区)政府委托,管理本区(社区)文化、教育、统计、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农业附加税的使用安排、民政(救灾、五保供养、婚姻登记、社会保险、军烈属优抚)、接待工作等社会事务,负责村一级的工作指导和各村之间的关系协调。 乡镇公署,设乡长1名(也可由书记兼任),由本区域选民民主推荐,县(市、区)政府任命。 3、撤消乡镇主席团,不设乡镇人大代表。县(市、区)人大适当扩大乡镇代表的名额。 (二)乡镇党委,乡镇公署内设机构有: 1、综合办公室。设主任1名,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设组织干事和宣传干事各1名,负责本区域的组织、宣传工作;设专职团委书记和妇联主席各1名,负责本区域的青、妇工作;设人大联代表络员1名,负责本乡镇范围内上级人大代表的联络;设教育督导员1 名,负责本区域教育事宜和协调工作。此外,另设文秘人员1-3名,负责机关的文书、档案工作。 2、纪检监察办,属撤消乡镇政府后的重点强化部门。设纪检书记1名,干事4-5名。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和乡镇党委双重领导,加强对在本乡镇工作的所有公职人员和村级干部以及全体党员的监督和对有关违纪人员的查处工作。 3、人武部。设部长1名,专职干事1名。负责本区域的民兵预备役和征兵工作。 三、乡镇的各部门设置 撤消乡镇一级政府后,乡镇的政府事务大部分由县(市、区)政府的各部门通过设立在乡镇的站、所来管理,乡镇各站所的人事财务关系均属上级部门管理。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重点向治安、计生、财税部门倾斜。具体的设置有: 1、综合执法办。由计生所计生行政工作人员、建设规划所、国土所、交通所、水管所、林业所、农业所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本区域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的查处;建设规划和建设用地审批和违反建设规划及用地审批的问题进行查处,农村运输车辆管理;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和破坏水利设施问题查处;植树造林规划落实、森林资源管理以及违反森林法规人员的查处;农业生产种籽、动植物检疫等管理和违规问题的查处。 综合执法办人员实行联合办公,联手行动,人事财务关系分别归所属各上级部门,联合办公经费由综合执法办各组成部门按一定比例分摊,由县(市、区)财政统一直接划拨。其执法的罚没收入也好实行正直的收支两条线。 2、派出所。属撤消乡镇政府后的重点强化部门,其工作人员职数要有所增加。设所长1名(兼本乡镇政法书记和综治办主任)。全面负责本区域的户籍管理和社会治安工作。同时负责牵头与有关部门一起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派出所。还要协助乡镇综合执法办开展工作。 3、计生所。全面负责一个乡镇的计生行政工作和计生服务工作。计生行政人员在综合执法办工作,工作人员以乡镇人口总数的0.5‰确定;计生服务工作人员设3-5名,主要负责计生对象的医务工作和本区域的计生资料管理,包括向计生行政人员提供及时、准确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的资料。 4、综合财税办。由财政所、农村经营管理站、国地税所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本区域的农业税征收和财政管理、农业税附加征收和管理、国地税征收。综合财税办人员实行联合办公,联手行动,人事财务关系归所属各上级部门,联合办公经费由各组成部门按一定比例分摊,所收得财税划分税种确定归属,这样便于人员集中调配,壮大财税征收的力量。 5、农业站(含农机站、水产站、兽医站)。性质为国家事业单位。负责本区域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农业行政人员在综合执法办工作;技术服务人员除实行科研项目经费财政补贴外,全面实行企业化管理,通过开展有偿服务,实现自收自支。 6、电视站。性质为国家事业单位。全面实行企业化管理,在国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有偿服务,实现自收自支。 7、司法所。可以不受政区设置限制。主要开展普法工作和司法调解服务工作。在国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用于普法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有偿服务,实现自收自支。 8、教育部门。乡镇中小学的全部财务、人事关系直接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管理,中学、中心小学校长由县(市、区)干部管理部门任命,其他负责人任命和教师本区域内调动由乡镇党委决定,乡镇设教育督导员1 名,在乡镇综合办公室工作。 9、撤消乡镇企业办。乡镇企业全面实行无主管部门的管理制度。企业只依照法律向工商部门、税务部门以及特殊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乡镇设企业协调员一名,在乡镇综合办工作。负责乡镇企业与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沟通。 此外,法院、工商等司法、执法部门在乡镇的机构按规定设立;金融、邮电、烟草、电力、粮食、供销、商业等带有企业性质的部门按市场经济规律要求设立。 文化机构采取民办公助的方法设立。

乡镇综治办工作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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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稳定低生育水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中心任务,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为着力点,全面提升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2010年全市人口出生率为9.12‰,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2.15%,政策外多孩率为0.89%,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78.04%,综合节育率为89.06%,一孩积存率为45.5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1.49,比上年有所下降,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责任目标。

(一)领导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常抓不懈。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常委扩大会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3次,召开全市性人口计生工作会议4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议4次。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麻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市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规范全市乡镇办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钱养事”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市千人大会,进行责任追究,维护了计生国策的严肃性。

(二)实施综合治理,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突出问题。2010年4月,联合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b超孕检、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的执法大检查,对全市23家市、乡医疗保健机构、19家计生服务机构和106家药品经营网点进行一次为期4天的拉网式专项检查,办理性别比案件共11例。加强了与民政、卫生、公安等部门联系,加大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力度。

(三)强化基层基础,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足发展。健全和稳定行政管理、执法、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四个队伍”,加强了乡镇服务中心、村、组和社区计生专(兼)职干部队伍建设。利用国家全员人口信息化的契机,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开展了“两清两整”、统计打价挤水行动。建立了与公安、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信息交流通报制度,实现人口信息共享。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进一步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取得突破。

(四)加大财政投入,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按标准落实计划生育事业费,并追加预算投入奖励优待金120万元。首次启动了农村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双女户结扎和放弃二孩生育的奖励资金的发放。奖扶、特扶配套资金到位,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逐步落实,2010年办理110人。各有关部门积极落实黄冈市及麻城市“关爱女孩”优惠政策。

(五)创新工作机制,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水平。创新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制,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条块结合,居民参与,社区服务”新体制。创新农村计划生育管理模式,将依法管理与村民自治并重,指导各地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逐步形成以乡镇政府为指导主体、以村民委员会为实施主体、以全体村民为自治主体、以村级计划生育协会为推进主体的村民自治格局,得到黄冈市人口计生委的充分肯定,并在我市召开了现场会。

2010年在人口计生工作取得进步的同时,也遇到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政策外生育反弹。新条例的微调,宣传上的滞后,计生执法缺乏一支基本队伍和必要的手段,使得部分群众误以为生育政策放松,符合政策生育率有所下降。二是性别比居高不下。尽管我们实施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但流动人口“两非”行为时有发生,性别比高位运行仍然是困扰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的一大难题。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不稳定。少数乡镇和后进村计划生育管理混乱,基础工作薄弱,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影响全市整体水平。四是奖励优待政策落实有差距。我市市大人多,财政困难,法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所需资金尚有缺口。

2010年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思路是: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决定》精神,围绕争先创优目标,坚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首要任务,以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着力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效机制,着力打造“生育服务关怀”品牌,突出流动人口、城镇社区计划生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三个重点,完善工作责任、利益导向、考核评估、部门协作等四项机制,确保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稳步提高。具体五条措施是:一是夯实基层基础,增强人口计生工作发展后劲;二是严格依法管理,促进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三是实行综合治理,逐步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四是整合社会资源,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机制建设;五是开展生育关怀,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水平。

二、省、黄冈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

乡镇综治办工作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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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得的成效

(一)乡镇机构改革稳步推进

1.转变职能,明确职责。对人事关系在乡镇(街道)管理的党政机构及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办)党委(党工委)、政府(行政)主要履行领导和管理的职责,县政府工作部门履行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职责;对人事关系在县政府工作部门并设在乡镇(街道办)的延伸机构或派驻机构,实行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街道办)双重领导、双重管理的体制,县政府工作部门履行对相关延伸机构或派驻机构人员的人事管理和业务工作的部署、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职责,乡镇(街道办)履行日常工作的管理、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考核的职责。各类人员职责明确,对于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2.推进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抓组织建设和制度完善,加强对村民自治活动的指导。坚持把村民自治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各乡镇(街道办)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所辖村结合实际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建立和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干部述职评议”等配套制度,村民自治活动基本按制度开展。帮助建设村民自治活动场所、完善村务公开阵地、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强化档案管理,并及时解决村民自治阶段性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所需。

3.整合乡镇(街道办)机构,完善和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对乡镇(街道)所属事业站所进行整合,人事关系在乡镇(街道办)的事业站所设置为四个:农业服务中心、科技教育文化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财政所,人事关系在县政府工作部门管理的延伸机构有:中小学校、卫生院。撤销了乡镇的乡镇企业管理站、统计站、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扶贫工作站、劳动保障事务所和街道的乡镇企业管理站、统计站、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街道管理办公室、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城管中队等机构,其职能划入相关机构。为保证乡镇机构改革后,农村教育、科学、文化等工作力度不减弱,在各乡镇(街道办)设立科技教育文化服务中心,为县直部门与乡镇(街道办)建立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提供了保障。

4.妥善分流安置超配干部。对超配的乡镇(街道办)领导干部主要采取五项措施:一是对年龄较大、身体不适应工作岗位的,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改任;二是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被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实行改任;三是对在乡镇(街道办)工作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交流到区直机关单位任职;四是对工作能力较弱,不适宜在乡镇(街道办)任职,又达不到改任年龄的领导干部保留原级别,三年之内逐步安排岗位;五是对自愿提出辞职的,同意其辞去职务。对乡级非领导干部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妥善安排。

(二)农村义务教育体制逐步完善

1.认真落实“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后,教师的工资、奖金统一由县财政拨给教育局发给全体教师,教育经费统一由县教育局管理拨付。预算拨款关系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程序及单位会计管理分为三级:财务管理分主管会计单位(县教育局)与同级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经费领拨关系,预算外资金审批关系,财务收支计划与会计决算审批关系;各直属学校,各乡镇(街道办)中心校为二级会计单位,与主管会计单位发生经费领拨关系,财务收支计划和会计决算审批关系;三级会计单位与二级会计单位直接发生经费领拨关系,实行单据报帐制度,作为报帐单位管理。

2.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一是教师结构趋于合理。全县初中教师xxx人、小学教师xxxx人中,大专以上学历、中高级职称比例上升,年龄下降,基本达到了知识化年轻化要求。二是严把教师入口关。每年由县人事部门牵头,陆续招考教师,并全部分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同时推进中小学继教,提高教师水平,教师潜力得到激发,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三是完善管理制度。统一全县教师管理、流转。对连续五年以上在农村(点)校任教,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可以优先考虑调入中心校或其它学校工作。

3.调整中小学布局。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撤消xx学校,新选址建校x所,扩建学校xx所,学校数量从以前的xx所调整为xx所,基本实现初中、小学能相对集中就近入学。

(三)财政管理体制基本理顺

1.组织实施有力。县财政局增设“乡财股”,负责“乡财县管乡用”具体工作。乡镇(街道办)财政继续设置总预算会计,负责办理体制算账、预算编制、会计核算等具体事宜,使乡镇(街道办)在财务核算中保持独立主体地位。

2.清理工作细致。对乡镇(街道办)资产、财产、票据、财政供养人员和债权债务“五项清理”,逐一登记造册,摸清乡镇(街道办)家底。同时,围绕实施方案制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实现收入的源头控管,并严格支出程序,严控资金流向,规范支出行为。

3.农民补贴到位。综合直补和种粮直补两项补贴共涉及xxxx户xx万多人,都已补贴到位。

(四)乡村债权债务清理核定

1.清理核定乡村债权债务。该项工作基本完成,掌握债权债务情况。

2.提出了化解办法。一是建立健全有效的决策机制,加强监督,增强民主决策的透明度,从源头上杜绝不良债务产生,不准再发生新的债务。二是认真分析原因,积极与银行部门协商债务解决和处理方法。三是大力扶持乡镇(街道办)发展经济,壮大经济总量,强化税收征管,开源节流,加强预算管理,约束支出行为,逐步化解乡镇(街道办)债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力度不够。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迫切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涉及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领域,关系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深刻变革,应当大张旗鼓地宣传贯彻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让广大群众都知道都参与。但实际操作中,除机关和乡镇(街道办)人员外,知晓的不多,农村群众更少。

(二)教育经费缺口大。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以后,虽然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力度加大,但由于县级财政十分紧张,主要用于发放工资和基本建设,生均公用经费不足。近几年来,民办教育发展迅速,但各级政府引导扶持不够,办学校条件受制约。民办教育水平不高。

(三)乡镇债务化解困难。从目前清理的情况看,全县乡镇(街道办)累计负债xxxx万元,主要是因兴办企业、发展公益事业和种养殖业等贷款,而乡镇经济发展缓慢,靠自身财力逐步化解,需要很长的时间。再是乡镇支出随意性大,预算约束力不强,年度支出安排不尽合理。

四、对策建议

(一)要高度重视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加强领导和协调,统筹规划和部署,精心组织和实施,认真探索和创新,做到操作有序,富有成效,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二)要尽快成立和充实办事机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很强,县必须成立精干务实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政治坚定、熟悉政策规定、业务能力强、各方面素质好的工作人员组成和充实,并明确要求,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抓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总结既符合本地的实际,又有创新性的好的做法和经验,互相交流,互相促进,使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统一协调推进。

乡镇综治办工作计划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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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改革的基本情况

地处市南郊,距市区23公里,土地总面积97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26700亩,其中,水浇地22000亩。全镇现辖13个行政村,67个村民小组,共有6484户28455人,是最大的乡镇。2010年底,全镇生产总值完成6.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788元。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精神,我镇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特点,围绕“减少机构、整合资源、综合设置、提高效率”的原则,逐步精简内设机构,整合规范事业单位,科学设置工作岗位,进一步推进了机构改革工作。目前,全镇共有工作人员104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其中党委、人大、政府在岗领导职数8名,另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2名。事业编制46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3名,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9名,农村文化服务中心3名,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含服务所〉16名,村镇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中心5名)。政策性安置33名(三支一扶6名;事业单位招考5名;进村进社5名;纯农户零就业家庭10名;大学生村官12名)。

在机构设置上,我镇将镇机构具体划分为“四室五中心”,镇内设职能机构4个,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人民武装部牌子)。调整事业单位5个,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挂重坪管理委员会牌子)、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加挂民政保障管理服务所、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农村文化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目前,各项改革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

三、主要做法及经验

㈠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方案。自机构改革开始以来,我镇就把此次机构改革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由书记、镇长任组长,班子其他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乡镇机构改革的相关工作。积极召开专题会议,对改革的有关政策和办法以及镇机关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反复斟酌,切实做到符合实际、改革明显、人员调配合理。同时,将上级各项规定和镇情实际相结合,研究制定了《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对改革内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定岗方法及人员分流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确保了机关稳定和改革中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㈡加强宣传发动,做好思想工作。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变化和人员进退去留,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我镇以稳定人心和保证机构改革顺利推行为出发点,及时开展疏通思想、释疑解惑的思想政治工作。首先,认真进行了前期动员。组织召开了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就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遵循方针原则、实施步骤等给机关工作人员做了介绍,引导他们认真对待改革。其次,对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按类别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特别是对干部职工作思想动态进行了摸底分析,对机关工作人员能否适应转岗后的工作需要,特别是对可能退休及分流人员的心理状态等一系问题,实行了认真研究,在此基础上采取了分流、谈心等形式,打消了许多同志的思想顾虑,切实为做好此次机构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㈢规范站所结构,科学设置岗位。紧紧围绕上级有关机构改革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设置同党政机构设置统筹考虑、综合设置,防止和避免交叉重复的要求,对我镇机构进行了科学设置。一是在内设机构上,采取综合设置,严格控制机构限额的办法进行整合重组,镇内设机构统一为“四室”: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治理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二是紧紧围绕服务“三农”这一核心职能,对乡镇事业站所打破行业和部门界限,积极组建成立为“三农”服务的综合机构。将事业单位调整为“五中心”①撤销农业服务中心,组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并将市重坪管理委员会划归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加挂重坪管理委员会牌子)。②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组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将民政保障管理服务所、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的各项职能整合划入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加挂民政保障管理服务所、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③积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撤销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组建农村文化服务中心。④保留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含服务所)。⑤将村镇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所更名为村镇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通过改革,进一步理顺了机关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职责范围和权限,其中各站所事业编制均按20%精减。

㈣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全员聘用。坚持将机构改革与人事改革相结合,使二者同步进行。在具体工作中,我镇除按有关章程选举、任命的干部外,其余在编干部一律按新设置职数和岗位实行竞争上岗。镇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单位法人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同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妥善制定了分流人员安置政策,采取国家政策内提前退休、转换岗位、统筹调剂等途径有效减小编制压力。

㈤实行定岗到人,合理

进行分配。对于政策性安置的33名新进人员,我镇结合各事业单位需求和新进人员专业与特长,客观合理的进行了人力资源整合,最大程度的优化了各事业单位的人员配置,如将农学专业的分配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城镇建设与规划专业的分配至村镇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等,初步做到了“定岗到人”,为新进人员更好的发挥能力与作用提供了平台,也为下一步“定编到人”、进一步完善编制“实名制”打好了基础。同时,我镇在机构改革之中,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在全镇领导干部中实行包村包社制,全镇在编的71名干部都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了片区,具体协调指导处理村中事务,在此基础上,全镇的各项工作都有了明显提高。

五、存在的问题

1、我镇属于最大的乡镇,各项工作任务较兄弟乡镇繁多,但是近年来,由于我镇工作人员频繁被上级单位借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镇各部门工作的开展。

2、按照区上的编制的分配方式,乡镇一级均采用的是“一刀切”的做法,然而我镇人口密集,工作任务重,但在乡镇编制数上却与一些人口较少的乡镇基本相同,人员紧缺的状况尤为严重。

六、意见和建议

乡镇综治办工作计划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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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级各部门(站所)负责人、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镇“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

镇党委、政府通过召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专题研讨会,印发了《小湾镇规划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小湾镇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小湾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小湾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及17个子方案》、《小湾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两违”建筑专项整治方案》、《关于成立小湾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执法队伍的通知》、《小湾镇提升人居环境“六增”实施方案》《小湾镇“茶王森林公园”一期建设实施方案》《小湾镇路长街长园长湖长山长“五长制”实施方案》《小湾镇河长制工作方案》《小湾镇公路沿线综合整治方案》等等文件,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计划,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氛围

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中,小湾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小湾实际,层层压实主体责任,通过镇村组联动,聚全民之力,采取一项活动“促”、三个结合“推”、五个机制“引”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135模式”,扎实推进“四治三改一拆六增”和“七改三清”行动,得到了县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并在全县印发学习。同时结合小湾实际,编制了印发《狠抓七改三清提升人居环境之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小湾提升人居环境七字歌》等1000余份宣传单,制作宣传横幅20条,永久性标语20条,大型中型宣传栏1块,小型标识牌若干。全镇上下比学赶超的氛围初步形成,环境建设对群众素质的正向激励效果明显。

三、全面统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七改三清”工作情况

我镇以锦秀茶王自然村作为“七改三清”示范点,由示范点带动全镇铺开“七改三清”工作。

1.改造农村道路。加快推进村组公路建设,逐步实施全镇124条181公里村组公路硬化工程,争取新建3条53公里村组连接路面。争取提质改造7条48.2公里的沙石路面,争取祥临铁路隧道口站点与全镇公路网互联互通,服务好澜沧江沿江公路建设。目前为止全镇建成通畅工程硬板路134公里。村组公路开挖183条258公里。进村入户水泥路面45公里,产业通道80公里,全镇主干道公路硬化达100%。

2.改造农村民房。围绕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三年行动工作,加快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任务为919户,截至目前全镇已经全部启动。

3.改造农村饮水。截至目前,已完成梅竹、三水、华峰、春光、小湾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饮水工程建设,投资138万元;完成3个贫困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解决了2500人的人饮困难问题,投资90万元。为满足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供水需求,我镇计划对自来水厂进行扩建,目前,正准备进行项目的踏勘、测量、设计等工作,并将在近期引进一家有资质的机构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撰工作。

4.改造农村用电。截至目前,我镇11个村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已基本完成,争取启动漩涡塘电站项目建设,加快开发光伏发电、风能发电等能源项目,大力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5.改造农村牲畜养殖圈舍。按照“人畜合理分离”的要求,改进畜禽饲养方式。今年我镇改造旧圈舍40多户,新建危房改造户全部实现人畜分离。

6.改造农村厕所。逐步取消普通旱厕,建设卫生厕所,全镇范围内水冲式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70%以上,新建房农户水冲式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100%。

7.改造农村炉灶。加大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积极推进“以电代柴”、“以气代柴”。

8.清洁水源。我镇累计建成人饮工程20件;完成农田水利冬春修工程40多件,治理水土流失4平方公里,完成库塘蓄水2000多万立方米,改善灌溉面积6000亩。

9.清洁田园。我镇以清除田间地头农业生产废弃物为重点,对农业生产全过程进行清洁化控制,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农膜综合利用、粪污无害化处理、不可降解农地膜等安全回收处置。

10.清洁家园。我镇大力宣传,组织群众开展清洁家园工作,在清洁家园的同时,实行群众“门前五包”责任制,涌现出了一批以三水村干海自然村为代表的“清洁家园、美丽家园”自然村。我镇12个行政村都建立了保洁机制,组建环保志愿服务队伍12支。

(二)四治三改工作情况

1.治污。依法取缔集镇区过境河流非法采沙、采石、取土、矿采选活动,清理河岸垃圾,清除河道障碍物,严禁直排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以及倾倒废弃物,恢复生态环境,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到各村宣传达6次,整治乱排乱放现象共20次。

2.治脏。12个行政村已全部建立环卫保洁机制,分别自发组织辖区内街道卫生整治36次,使我镇集镇建成区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安装率达100%,完好率达100%,垃圾综合处理率达60%以上;村庄建成垃圾池配置率达60%以上,垃圾综合处理率达5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0%以上。

3.治乱。以“万里公路绿化长廊建设”和“通畅工程”为抓手,实现公路路域环境整洁、美观、舒适。深入开展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治理公路两侧乱堆、乱倒、乱摆行为,加强管养保洁。我镇在工程建设领域严格执行清洁施工“六个百分百和六不准”要求,加大对施工单位监管和日常管理,规范施工现场排污和垃圾清运,重点工程建设区采取封闭施工,切实治理工程车辆带泥上路、拉土拉沙车辆未加盖篷布、不按规范地点堆放建筑垃圾和弃土等问题,做到境内清洁施工。集中整治新镇农贸市场、三水平掌街街场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摊点乱摆、违法违规广告、消防安全隐患等,保持市场整洁有序。2018年来,共治理违章占道经营行为20次,治理线网乱接行为15次,治理粪土乱堆行为50次,治理垃圾乱倒行为30次,治理棚舍乱搭行为15次,治理农具乱摆行为30次,污水乱排行为20次,治理畜禽乱跑行为35次。其中3月份,我镇用时15天,对镇内大干线、桂花线近50 公里路域周边进行综合整治。清理路肩常年堆放的垃圾和弃土5000多立方米,清理侧沟20多公里,清理公路沿线小广告300余处,平整路肩3.1万平方米。

4.治堵。我镇制定印发了《小湾镇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整治实施方案》,着力整治我镇道路交通拥堵,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加强车辆分流和交通疏导,综合治理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对电动摩托车、老年代步车等无证照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加强停车场设施规划建设,科学制定车位配建标准,盘活单位、小区、道路、公共区域等可利用的停车资源。

(三)两违拆除情况

我镇“两违”拆除工作主要对集镇、村庄规划区内县乡道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及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风景名胜区、及景点周边区域内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整治,我镇共调查出16处违法违规建筑。计划于2016年至2020年全面整改完成。其中2016年计划拆除镇域规划区0.0192万平方米;2017年计划拆除镇域规划区0.0185万平方米,拆除建成区0.003万平方米;2018年计划拆除镇域规划区0.018万平方米;2019年计划拆除镇域建成区计划拆除0.022万平方米;2020年计划拆除镇域建成区0.019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共拆除“两违”建筑 11处 0.1019 万平方米,完成总量的63.3%。

(四)增花增绿情况

1.增花。根据《凤庆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组织实施鲜花盛开的村庄(街道)建设的通知》(凤人居组办发〔2018〕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镇“鲜花盛开的村庄(街道)”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小湾镇鲜花盛开的村庄(街道)规划方案》。结合我镇植被资源丰富、花卉植物种类繁多的优越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对主干道进行特色化改造,充分发挥花卉植物的特点,以三角梅为主打造“鲜花盛开的村庄和街道”。

投资10万元,在锦秀村打造“鲜花盛开的村庄”,道路两侧裸露的边坡上铺设草坪330平方米,播撒草籽110平方米,沿路种植樱花15株,三角梅20株,野花组合210平方米,新建围栏90米,移栽黄冠菊、月季花、美人蕉等240平方米,新增木栏杆50米。工程计划总投资10万元。投资22万元,华峰村周围种植草坪475平方米,野花组合2300平方米,新建围栏155米,种植樱花55株,种植三角梅127株,红枫60株,花班65株,种植爬山虎85株。

投资13.5万元,在三水村打造“鲜花盛开的村庄”,在建筑周围和路边铺设草坪180平方米,播撒草籽410平方米,沿路种植樱花175株,三角梅180株,野花组合160平方米,新建围栏25米。

投资40万元打造“鲜花盛开的街道”,在小湾加油站至镇区路段从加油站岔口上来,道路两侧主要以蓝花楹、三角梅、黄金叶为主题,打造整体性和视觉层次感。在岔口上左侧:种植三角梅36株,桂花17株,槟榔树4株,樱花6株,黄金叶86株,黄金榕球13株,香蕉5株,播撒草籽3327平方米,新建绿色铁丝围栏479米,以达到入口形象引导。

在岔口上右侧:种植35株,黄金叶42株,灯台树6株,樱花5株,黄金榕球2株,白塔树1株,桂花8株,蓝花楹42株,播撒草籽1664平方米,新建绿色铁丝围栏291米。

信用社上方至回头弯:砖砌花台94米,种植土回填224立方米,播撒草籽558平方米,种植三角梅14株,黄金叶20株,蓝花楹2株,桂花3株,冬青树球26株,红花油茶4株。

(五)“一水两污”、建制村公厕及自然村垃圾池建设情况

根据《凤庆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室关于加速推进乡镇“一水两污”公厕及村庄垃圾治理建设近期工作的通知》(凤人居组办发〔2017〕26号)文件安排部署,凤庆县小湾镇“一水两污”公厕及村庄垃圾治理建设内容及规模:集镇污水管网1km,污水处理设施1台,集镇垃圾中转站场平1个,新建集镇公厕2座,建制村公厕7座(其中新建4座,改造3座),自然村垃圾池24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94万元,现已完成134万元,占计划任务的69%,其中:集镇污水管网项目已完成900米,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安装。集镇垃圾中转站场平工程已完工。集镇公厕项目2座、建制村公厕7座已完工,自然村垃圾池项目24个已完工。

(六)自然村垃圾池、污水、公厕“三个一百”项目建设情况

我镇“三个一百”项目中的8个自然村公厕项目全部已完成建设;14个自然村垃圾池已全部完工;污水处理设施中,小湾村江边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蕨菜村蕨菜自然村、阿莫山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入招标阶段。

四、下步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镇将继续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为行动指南,继续狠抓提升人居环境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的同时,不断完善提升我镇提升人居环境工作。

乡镇综治办工作计划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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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创建活动在我市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综治委、综治办精心部署、指导,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创建工作特别是创建安全文明乡镇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得到了上级部门和领导的赞誉。为此,***市在***召开了全市创建平安城现场会,推广我市的经验和做法。现场会后,正值全国上下学习贯彻xx大精神。我们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按照xx大提出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思想上不骄不躁,行动上不迟不缓,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创建力度,使我市创建安全文明乡镇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保持了农村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今年1至10月份,全市农村刑事综合发案136起,其中大案50起,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1.8%和56.3%,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预计今年农业总产值将实现10亿元,农民人均收入将达3,300元, 比上年增长17.6%和10.5%,有力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力度。现场会后,各乡镇党政领导认真领会会议精神,结合学习xx大,切实用邓--理论指导创建工作,一改过去重经济、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面上工作,轻基础建设的旧观念。树立起创建安全文明乡镇工作是落实xx大精神的实际步骤,是创造稳定、促进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的新观念。从而,解决了抓经济、抓创建“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为夯实创建工作基础,各乡镇相继加大投入力度,在人、财、物上给予大量倾斜。仅锦山镇、大榆树乡就先后投资10万元以上,用于维修、新建派出所、购置摩托车、对讲机等交通、通讯器材。两个月来,各乡镇共投资60多万元,全年累计投资已达140 余万元,为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物资基础。

二、进一步对照典型,加大整顿力度。我们始终坚持以点带面,发挥典型辐射、示范作用的原则,先后树立了。。。乡两个乡镇典型。现场会后,各乡镇纷纷走出去,将典型的先进经验和好的作法请进来,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了整改措施,并狠抓落实,力争在短期内赶上或超过先进乡镇。。。镇的党政领导,亲自带领一班人深入。。。镇进行实地考查、学习,并邀请有关同志到本乡镇“坐镇”指导,使这两个乡镇在短短的两个月间,创建工作有了长足进展,实现了由后进变先进的根本转变。目前,全市18个乡镇已形成“乡乡搞创建、镇镇争第一”的良好创建氛围,极大地带动了全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联系实际,加大指导检查力度。市综治委、综治办根据各乡镇创建工作的实际,制定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分类指导,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目前,东片乡镇创建工作启动慢,个别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存在等待、观望的心理,致使创建工作很沉。我们抓住这些乡镇综合治理基础较好,基层政法组织也很得力的特点,一个乡镇一个乡镇地研究,一个乡镇一个乡镇地制定指导计划,并由市综治办牵头,抽调公检法得力干部组成专门指导组,迅速进驻这些乡镇,逐个进行以软、硬件建设为主的创建工作指导,极大地调动了这些乡镇的创建积极性,并使其工作很快赶了上来。同时,结合年终综治大检查,有重点地对乡镇的创建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帮助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了乡镇的创建工作,达到了创建工作均衡发展的目的。目前,已有8 个乡镇达到了我市的安全文明乡镇标准。

乡镇综治办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市委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目标要求,以“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为工作总体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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