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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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保健为中心”的工作方针,按照全县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及县疾控中心、妇幼院工作计划的安排,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及《龙陵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依法搞好预防保健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有效降低传染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住院分娩率,全面促进我镇农村卫生事业稳步发展。
二、组织、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健全组织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各种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
1、继续巩固“乡村一体化”取得的成果,严格按照“乡村一体化”管理的“三制、四有、七统一”要求开展工作。
2、争取政府及各部门的支持,增加对卫生事业经费的投入,以保证组织建设、师资培训等所需费用。
3、为提高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保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村民获得卫生保健服务,执行国务院颁布《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将乡村医生从业管理纳入到法制化轨道。
4、继续实施好兴边富民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的建设及检查验收工作。
三、卫生防疫工作
(一)疾病控制
1、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疫情报告管理的督导和检查,防保科每天对各科室、辖区村卫生室进行疫情报告督导、检查,并落实疫情报告奖惩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传染病、突发卫生事件的报告,一旦发现有传染病、不明原因传染病和疑似突发卫生事件时,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要求乡、村两级认真开展疫情漏报调查,建立完善疫情漏报自查制度和疫情分析制度,两项每季度进行一次。三是提高对暴发疫情和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严防疫情的扩散蔓延。
2、按照《县非典型肺炎、人间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防治方案》的要求,继续抓好非典型肺炎、人间禽流感和甲型h1n1流感等突发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早发现和控制疫情。
3、加强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加强领导,强化部门职责,争取各部门参与,采取多渠道方式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力争年内组织开展2—3期艾滋病防治知识全员培训,卫生人员累计参训率达50%以上,年底城市、农村居民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分别达90%、70%。另外,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人群的检测任务。
4、加强鼠疫、霍乱的疫情监测。继续强化鼠疫“疫情三报”,加强肠道门诊与疫情监测,坚持“零报告”制度,年内组织大面积灭鼠、灭“四害”1—2次,严防鼠疫病、霍乱病的发生及流行。
5、抓好结核病防治工作。按照《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要求,以“控制传染源,降低疫情”为目标,切实落实各项控制措施。普及结核病的防治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对结核病人进行归口管理,村医实行分片包干,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记录再走。
6、疟疾防治工作。充分利用全球基金疟疾项目,严格执行《龙陵县疟疾管理意见》,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对外出疫区务工人员,务必做到“三不漏”;保护易感人群,做好内源性病灶点的病家及四邻人群进行预防服药,对现症病人进行正规治疗,搞好冬春季休止期病人根治及疟史访问,村医实行挂钩负责制。
7、加强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积极做好计划免疫对象以内的甲、乙肝疫苗接种工作,采取综合措施,努力控制肝炎的发病水平。
8、继续做好麻风病的自然村线访工作,巩固基本消灭麻风病的成果。
9、做好高血压、糖尿病为主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二)计划免疫
1、认真落实afp病例的监测,加强对消灭脊灰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好消灭脊灰强化免疫活动,以搜索0剂次儿童为重点,做好流动人口接种工作。
2、继续巩固五苗全程接种率,以村为单位达95%以上目标,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
3、认真做好卫vii项目的后期管理与运作。
4、开展1—2种计划免疫外有苗可防疾病的预防接种。
四、妇幼保健
1、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的法律、法规,搞好“围产期保健保偿”服务,各村卫生室必须认真落实好入保工作,以村为单位入保率达100%,保偿金管理村卫生室每月做帐时上交当月收取保偿金,由防保科收取,交中医院财务室管理做账。
2、认真落实好“龙陵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工作,利用项目活动,加强村医业务培训,提高村医业务水平,巩固三级防保网底建设。
3、加强乡村医生的业务技术指导,强化村卫生室的职能作用,配合村医积极开展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童筛查,年内组织到每村各开展一次高危孕产妇和儿童筛查、管理。
4、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危急孕产妇和儿童的转诊急救运行机制。有危急孕产妇和危重症儿童村医要及时抢救护送转诊并呼吁上级帮助。
5、每月进行一次怀孕妇女的摸底排查,早孕建册检查及动员做hiv检测,筛查高危孕产妇,办理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动员孕妇住院分娩,搞好产后访视,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
6、全面开展7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提高保健覆盖率。
7、加强“三监测、四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卫vi项目的后期管理要求开展。
8、大力开展以家庭为最佳场所,以育龄妇女及其丈夫为主要对象,以“四本连环画册”为目的,形式多样的妇幼卫生健康教育活动增强目标人群自我保健意识。严格按照妇幼卫生保健教育的12个要点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等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每年防保科、各村卫生室至少开展两种以上形式健康教育宣传,板报不少于12期。
9、巩固爱婴医院取得的成果,不断完善我院产科、儿科的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乡村妇幼保健队伍的建设,半年对村医及产科、儿科医生进行妇幼保健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形成能防能治、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防治体系。
10、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做好痕迹资料的归类整理,建立健全乡村两级信息资料档案,准确上报并及时反馈信息资料,促进妇幼卫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达到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健康发展的目的。
五、社区医疗服务工作
为满足城镇居民社区卫生服务需要,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结合我镇的实际,严格按照镇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执行,对五个社区卫生室进行认真的督导检查,配合村卫生室把社区服务工作落实好,做到全面实施。
乡镇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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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充分履行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基层督导,狠抓降消项目工作存在的不足,拓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托幼机构管理,启动妇女健康行动,积极开展二级优秀保健院创建,全面完成妇幼卫生目标任务。
二、主要生命指标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三、主要服务指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农村达85%以上,城镇达95%以上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0%
3、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10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0%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0%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0%
7、妇女病普查率60%,普治率90%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100%
四、主要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是大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要度例会上通报批评。
乡镇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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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妇幼保健工作计划(一)为了切实加强我乡孕产妇保健工作,提升两个系统管理质量,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的健康水平,力争把20**年成绩再提升一节,现制定**年妇幼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两纲”和“母婴保健法”,从而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全面推动孕产妇管理工作,提升辖区孕产妇保健质量,现计划如下:
认真落实“两纲”和“母婴保健法”,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全面推动孕产妇管理工作,提升辖区孕产妇保健质量,现计划如下:
一、提升认识,增强责任感。
①院领导兼职妇幼工作成员、妇产科人员专职
②逐渐完善妇产科硬件设施;配合妇产科医生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新的网络,并保持良好的关系。
③与村医签定责任书,保证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孕产妇系统管理。
①每月8号各村上报孕产妇及儿童(包括流动孕妇及儿童)人口信息,力争准确。
②每月8号各村医上交孕产妇资料和其它方面的妇幼资料。
③每月30号到中心医院收取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各类全部资料。
三、学习与监督。
①按时按点参加上级领导单位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和例会,并及时把与会精神和工作任务下传落实。
②医院定时对村医进行培训和工作督导,并有书面记录。
③随时支持配合上级领导单位来我院的指导和督察。
四、加大妇幼宣传。
①医院及各村及时对妇幼政策进行宣传,每村永久性宣传标语不低于2条。
②对于孕产妇的咨询,各村专干要做到科学准确不推不拖。
20xx妇幼保健工作计划(二)为了切实加强我镇孕产妇及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两个系统管理质量,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力争把20xx年成绩再提高一节。20xx年的妇幼保健工作要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全面推动孕产妇及儿童管理工作,提高辖区妇幼保健质量。
(二)具体工作指标
1.每月按时完成并上报各种月报表、季报表及年报表。
2.加强儿童保健工作,规范使用《儿童保健手册》,做好全镇0-6岁儿童保健工作,0-6岁常住儿童全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进行系统管理即0-36个月按0、3、6、8、12、18、24、30个月分别进行体格检查。3-6岁儿童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发现异常儿童及时进行指导及转诊。提高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3.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推行住院分娩,做好孕产妇系统化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4.落实妇女孕前期及早孕期的叶酸增补率,完善产前检查,减少畸胎及出生缺陷发生率。
5.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提高孕期检测率。加强对阳性病人的治疗与管理。
6.继续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契机,做好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工作。
二、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1.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2.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
3.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三、学习与监督
1.按时按点参加单位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和例会,并及时把与会精神和工作任务下传落实。
2.医院定时对村医进行培训和工作督导,并有书面记录。
3.随时支持配合上级领导单位来我院的指导和督察。
四、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1.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2.对各村乡医进行系统培训,逐步培育我镇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五、加大妇幼宣传
1.医院及各村及时对妇幼政策进行宣传。
2.通过板报、视频、讲座等方式对孕产妇及儿童进行健康教育宣传。
3.对于孕产妇的咨询,各村乡医要做到科学准确不推不拖。
乡镇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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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卫生
(一)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解决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推动我省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二)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施行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省乡村医生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做好乡医的执业注册工作。组织开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组织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人员的培训,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三)根据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的需要,抓紧制订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方案、农村卫生站的建设标准。
(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服务水平。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长管理知识、乡镇卫生院传染病主检医师和乡村医生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培训项目,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乡镇卫生院的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社区卫生
(一)制订《*省*-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和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并根据需要进行结构和功能改造。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原则与标准,对现有城镇卫生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卫生配置,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功能。针对危害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有计划地实施社区干预,建设健康社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继续通过开展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产生一批在落实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方针政策、加快健全服务网络、建立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实现基本服务功能、严格监督管理等方面具有鲜明的先进性,在社区疾病预防控制与重点人群保健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居民群众广泛认可和拥护的全国及省的示范城区的候选单位。
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妇幼进社区”、“中医药进社区”、“健康教育进社区”等特色社区卫生服务。
(三)召开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现场会。总结近年来我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验,部署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交流各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验。
(四)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推进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和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组织社区医生参加全科主治医师技术资格考试;加强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社区卫生服务骨干人员到社区服务开展较好的地区进行培训考察。
(五)加强对各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的准入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定期考核评价。
(六)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扶持力度,各级财政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帮助其配备基本设备和房屋等设施。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基本需求,制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项目和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执行药品“收支两条线”政策中用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资金,部分可用于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补助的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
(七)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理论研究。组织对卫生部政策研究课题“中小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模式研究”成果进行全面总结;开展社区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成本测算研究。
三、妇幼卫生
(一)围绕我省卫生发展规划妇幼保健目标,进一步加大贯彻实施“一法”“两纲”的力度,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现状和《*省先天性心脏病综合防治方案》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全面推动我省妇幼保健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争取出台《*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根据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修订《*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启动和做好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许可审批工作。配合卫生部研究制定母婴保健许可和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措施和要求,完善母婴保健法制建设。
探讨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新思路,争取将婚前医学检查作为执法调研内容纳入*年的工作计划,并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采取措施规范婚前医学检查服务,落实免费婚前医学咨询等婚前保健工作,提高婚前医学检查水平。
组织全省母婴保健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执行母婴保健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情况,以及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有关制度措施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登记核查制度的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在妇幼保健机构现状调研基础上,研究制订我省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具体措施,对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分类管理。深化妇幼卫生改革,开展妇幼保健进社区的试点工作,继续做好我省妇幼保健机构对口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产儿科建设,做好基层群体妇幼保健工作。
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职能,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的补助政策。召开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总结“十五”规划实施情况,部署*年工作,研讨我省“*”妇幼保健事业发展规划。
(四)全面实施母婴安全工程,保障母亲和儿童健康。继续加强对农村贫困地区和流动人口中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破伤风的专项治理。按照*-*年度降消项目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年度降消项目培训、健康教育、专家驻县指导和项目督导等工作。积极做好降消项目*-*年度继续滚动的有关准备工作。总结推广农村住院分娩纳入合作医疗和流动人口孕产妇社区管理模式,提高住院分娩率。
认真做好爱婴医院检查评估和重新确认的有关准备工作,加强对爱婴医院的监督管理。继续组织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继续推广责任制助产的服务模式。认真做好控制艾滋病母婴传播的试点工作。加强对国际和国家妇幼卫生合作项目(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项目,妇女孕前期和孕产期人性化服务试点研究项目、中国育龄妇女营养状况调查项目、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等)的监督指导。
(五)积极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中海贫血和先天性心脏病的群体防治工作,争取有关部门将控制地中海贫血和先天性心脏病列为专项工作,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实施力度。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组织好今年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宣传周活动。开展出生缺陷群体监测的试点工作。规范和加强我省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的管理。研究制订《*省地中海贫血综合防治方案》、《*省先天性心脏病综合防治方案》和《*省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行动计划(*-2010)》。
(六)围绕两纲中期评估,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妇幼卫生信息“3+1”的上报模式,做好省级质控。加强妇幼卫生三网监测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孕产妇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制度。做好妇女儿童两个纲要中期评估的数据统计、执行报告等工作。
四、初级卫生保健
(一)把农村初保工作与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结合起来,努力实现规划目标,推进初保工作全面发展。重点加大农村卫生投资力度,合理调整和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完善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体系。
(二)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的初保工作机制,召开“*省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初保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建立督导制度,加强对初保工作的监督与指导,规范以乡镇、县为单位的初保目标审评认定办法。制定《*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评审认定办法(*-2010年)》、《*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督导制度》。
(四)全面开展以乡镇、县为单位的初保审评认定工作。制定下发以乡镇、县为单位的《*省农村*-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审评认定记录(试行)》,指导各县对乡镇初保工作的审评认定工作。举办各市、县初保办相关人员参加的审评认定工作培训班。
(五)召开全省初保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成效,部署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六)做好世界卫生组织*-*年度合作项目的前期工作,并以该项目为依据组织申请省的自然科学基金立项。
(七)加快初保工作法制化建设步伐。组织起草《*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管理条例》。
五、健康教育
(一)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健康教育方法和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进一步做好我省城乡防控非典、禽流感、流感、流脑等重大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预防知识和技能。
(二)继续积极组织实施《*省“亿万农民健康教育行动”规划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检查督促全省各地“行动”落实情况,组织一次全省“行动”试点互评活动,争取创建更多的“行动”试点,总结推广省、市“行动”试点经验,迎接*年全国“行动”终期评审工作。
(三)加大医院、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力度。与教育部门联合倡导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营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网站建设,把健康教育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制定*省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召开全省健康教育学术交流会。
(五)深入开展控烟宣传和评选无烟单位、无烟草广告城市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公众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健康相关行为的形成。
(六)积极开展项目宣传活动,组织筹办今年“第十八个世界无烟日”活动。
乡镇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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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妇幼保健服务机构与人群
扶沟县辖16个乡、镇、场,411个行政村,总人口744315人。县卫生局辖16个乡、镇、场卫生院,411个村卫生所。全县已婚育龄妇女147645人,7岁以下儿童52582人,5岁以下儿童35364人,3岁以下儿童22010人,当年出生6411人。
二、认真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围产期保健工作是妇幼保健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都给予高度重视,特别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极大地提高新法接生率和住院分娩率,孕产妇和新生婴儿的生命安全得到大力保障。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大力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县妇幼保健院增设围产期保健门诊、高危妊娠门诊及孕妇学校。当年活产数6411人,产妇总数6404人,孕产妇系统管理5503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84%;产后访视5669人,产后访视率88.43%;住院分娩6173人,住院分娩率96.29%;新法接生6351人,新法接生率达99.06%;孕产妇死亡3例,孕产妇死亡率46.79/10万。
三、扎实做好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儿童系统管理率,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儿童保健工作是妇幼保健另一项重要内容,儿童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倍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当年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46941人,儿童保健管理率达89.27%;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19350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7.92%。5岁以下儿童营养评价,实查29565人,结果显示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1.15%,说明儿童的营养状况有待改善。县妇幼保健院“六一”儿童节前夕,在县教委大力支持下,在各幼儿园教职员工积极配合下,对城镇所属的7所幼儿园集体儿童进行全面系统的体格检查,共体检2109人,检出缺点疾病630人,检出率为29.87%。对检出的轻度贫血176人,佝偻病120人,龋齿350人,腹股沟疝9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3人,在保护儿童隐私前提下,提出相应的诊疗处理意见,深得家长的好评。通过群策群力的保健措施实施,全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79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2.32‰;婴儿死亡率58例,婴儿死亡率9.05‰。
四、积极做好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改善妇女整体健康状况,保护劳动力资源
妇女是重要的劳动力资源,是经济建设的主力军,国家一直给予相应的保护政策。县、乡医疗保健、计生部门共对79443名妇女进行了妇女病普查普治,检查率为161.42%,查出妇科病35808人,妇科病率为45.07%。在县妇联大力支持下,县妇幼保健院坚持一年一度的城镇妇女病查治工作, 3—5月份共普查单位98个,普查人数870人。由于普查的项目全,有乳腺检查、妇科检查、b超检查、阴道镜检查、宫腔镜检查及阴道脱落细胞学检查,妇女患病率达80.00%,查出子宫颈癌3例,属较高水平。经过相应的规范治疗,妇女整体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五、继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杜绝计划生育手术死亡的发生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仍是妇幼保健重要内容。县妇幼保健院作为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单位,一直注重对乡级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培训,取得明显效果。当年各项节育手术总数4884例,放取节育器占49.30%,输卵管结扎占2.83%,人工流产率占10.24%,药物流产占20.07%,引产占2.52%,无一例引产死亡发生。
六、做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为全省实施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自1996年以来,我县一直是省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点。孕产妇死亡监测在全县实施,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在崔桥乡实施,出生缺陷监测在县医院和保健院实施。多年来县医院妇产科、小儿科、保健院保健科、崔桥卫生院防保站,始终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的工作作风,踏踏实实、甘干奉献,每季度向上级输送宝贵的科研资料,为全省制定切实可行的妇幼卫生工作方略,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七、实施生殖健康 /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促进我县妇幼卫生工作紧跟时展步伐
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在我县实施以来,极大地提升了全县妇幼保健工作服务能力。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的理念已深入人心。项目信息科学管理、青少年保健门诊及计划生育规范服务培训,以及项目县互访参观学习,使我们大开了眼界,把握住了妇幼卫生发展的时代脉搏。青少年保健门诊、孕妇学校、围产期保健、计划生育服务门诊的规范建立与正常运行,使我县妇幼卫生工作跟上了时展步伐,妇幼保健工作面貌一新,优质规范服务及各项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使我县妇女、儿童、男性及青少年受益非浅。
八、实施出生及出生缺陷监测项目,掌握个案信息,锻炼一批专业技术队伍,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信息质量
2010年国务院淮河流域癌症综合防治项目全面启动,实施出生及出生缺陷监测项目,各乡、县直医疗保健单位及时网络直接出生、死亡及缺陷信息,保健院保健科负责终审。自2010年6月下旬实施以来,截至到11月22日已累计上报6870例,出生缺陷17例,不但及时掌握了个案信息,拓宽妇幼保健服务内涵,而且锻炼一批专业技术队伍,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信息质量。
(1)
九、做好项目信息管理暨年报培训工作,为做好项目及常年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扶沟县是联合国人口基金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第六周期项目、淮河流域出生及出生缺陷监测项目、河南省妇幼卫生监测项目,进入9月份以来,国家、淮河流域、省、市相继举办了信息管理及年报培训,为了达到资源共享,综合利用相关信息,我们整合
各项目信息及年报内容,于2010年9月27日至29日,举办了项目信息管理暨年报培训班。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保健单位、私立接生医院、计划生育服务站的防保站长、妇幼专职、网络直报及季年报人员40人,接受了培训。为做好项目及常年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加强妇幼保健建设,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提升妇幼保健及临床医务人员服务能力
妇幼保健的工作方针是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人的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县妇幼保健院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部级督导契机,在xx年年增设孕妇学校、围产期保健门诊、青少年保健门诊、计划生育服务门诊、门诊手术室的基础上,2010年新增新生儿重症室,并配备了相应的检验、辅助检查设备,扩大服务范围,完善空调、饮水机等服务设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保健需求。制作灯箱广告牌、张贴各种宣传标牌、宣传折页和宣传报架,营造亲情服务氛围,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借保健院医疗质量管理年验收机会,加强医护质量、控制感染、急诊救护方面规范管理,病历书写体现良好医患沟通关系,突出知情选择人文关怀、优质服务理念,大大提升了保健院的临床综合服务能力,年创业务收入400万元,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十一、妇幼保健工作中面临的困难与建议
1、县、乡妇幼保健人员待遇过低,队伍难于稳定,影响工作质量
县、乡妇幼保健人员待遇都低于临床医务人员收入,新农合开展以来距离更加拉大,势必影响妇幼保健人员工作热情,借专业对口、执业需要调入临床,保健队伍难于稳定,培训知识无法进行,影响工作质量。应单列防保人员的工资,由卫生局统一拨付发放。
2、群众对自愿婚检工作认识不足,应加大宣教力度,最好政府买单婚前医学检查费用。
乡镇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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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三级服务网络是指以市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镇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居)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市级综合医疗机构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技术补充的妇幼保健三级服务网络,是做好全市妇幼保健工作的基础。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妇幼保健服务网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保健工作方针,健全服务体系,加强管理,规范服务,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不同层次的妇幼保健服务,减女儿童在不同生命周期所面临的健康隐患,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二、完善妇幼保健三级服务网络建设
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属性,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按照“市建龙头、镇强枢纽、村打基础”的总体布局,健全妇幼保健三级服务网络。
一是要加强“龙头”建设。进一步完善妇幼保健机构的内涵建设,要按《省妇幼保健机构分级管理评审办法》和《省妇幼保健机构分级管理评审标准(试行)》,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达到二级甲等标准,提高服务能力。建立全市妇幼保健指导中心,突出公共卫生性质,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部分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市妇幼保健工作的组织管理、基层指导、群体保健、健康教育、业务技术培训、检查评估、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协助卫生部门制定妇幼卫生工作措施、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是加强“枢纽”建设。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妇幼保健“枢纽”,要设立妇幼保健科,配备专职保健人员,负责辖区内妇幼保健工作。同时做好对乡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站保健人员的妇幼保健技能培训、指导,提高其服务能力。
三是加强“网底”建设。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服务网底,是做好个体、群体妇幼保健工作的基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要配备乡村医生(医生),尤其是女乡医,承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生殖健康相关服务以及妇幼卫生基础信息收集,协助镇(街)卫生院做好相关工作。
发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为社区居民以及流动人口提供妇幼保健服务。加强相应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做好孕产妇系统保健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妇幼保健机构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通过分级医疗保健和双向转诊制度建立纵向义务合作关系,实现“早孕建卡在社区、高危管理进医院、产后访视回社区”的服务模式,使群众就近、就便享受到基本妇幼保健服务。
市级综合医疗机构做为技术支撑,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加大对基层的技术指导、支持。设立高危妊娠门诊及病房、新生儿抢救间,进一步完善孕产妇、新生儿转诊急救体系建设,提高抢救能力,充分发挥绿色通道的作用。
三、明确三级妇幼保健网职责
(一)村(居)级妇幼保健网职责
承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生殖健康相关服务以及妇幼卫生基础信息收集,协助镇(街)卫生院做好相关工作。
1.专人负责妇幼卫生工作,掌握本辖区人口变动情况,填写孕产妇登记本、7岁以下儿童登记本,建立孕产妇、儿童健康档案,掌握动态变化,发生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时上报并做好登记。
2.定期参加镇(街)卫生院妇幼卫生工作例会,按规定报告妇幼(出生和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信息。
3.督促早孕妇女进行早孕检查及保健。
4.开展妇幼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工作。
4.完成上级卫生部门安排的其他指令性任务。
(二)镇级妇幼保健网职责
1.掌握辖区内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基本情况。建立孕产妇、儿童保健手册与健康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总结孕产妇、儿童管理情况,准确、及时上报妇幼卫生常规报表,完成妇幼卫生信息统计质控任务;对死亡的孕产妇和围产儿进行调查、登记、填卡上报。
2.培训、指导村级完成妇幼卫生任务,定期召开村级妇幼例会。
3.在市级指导下开展妇幼保健服务,接受市级培训、管理与监督。
4.为孕产妇提供规范的孕产期保健服务,筛查高危并加强管理。负责与市级建立网络联系,保证转诊或寻求支持的通路顺畅,所有转诊病人有转诊记录。
5.为7岁以下儿童提供规范的儿童保健服务、生长发育监测与评价。
6.开展辖区内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7.开展妇幼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工作。
(三)市级妇幼保健网职责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辖区内妇女儿童保健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妇女儿童保健业务指导管理。
2.培训、指导镇级完成妇幼卫生任务,定期召开镇级妇幼例会。
3.固定专人负责全市妇幼卫生常规报表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完成“三网监测”与信息统计质控任务。
4.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进行产前筛查;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
5.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延伸服务。
6.承担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
(四)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职责
1.确定专职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员,负责出生缺陷、新生儿疾病筛查、孕产妇死亡、出生、活产、孕产妇保健服务等数据的统计工作,定期上报。
2.组织院内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讨论,做好本院孕产妇死因评审,并及时向同级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将死亡报告卡送妇幼保健机构。急诊科、儿科、病案室等有关科室应积极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完成每年度的年报质控工作。
3.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全市业务培训、技术指导。设孕产妇保健门诊,提供规范的孕期保健服务,认真填写保健手册,实施系统保健。
4.畅通绿色通道。畅通全市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市级医疗保健机构设高危妊娠门诊及病房,成立危重孕产妇及危重儿童抢救中心,承担高危孕产妇及难产、高危儿的会诊、转诊、抢救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房屋、设备配备:按卫生部《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235号)、《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卫妇社发〔2011〕56号)以及《省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鲁卫妇社发〔2011〕11号)文件中关于房屋、设备的配备要求,配备业务用房和基本的设备、设施。
(二)人员配备。各医疗保健机构要明确专职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本辖区妇幼保健、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人员要相对固定,确需调整的,需报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三)落实妇幼保健人员补助待遇。为保持妇幼保健队伍的稳定,对从事群体妇幼保健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任务与绩效考核结果给予补助。可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岗位津贴应高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津贴平均水平。
乡镇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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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目标,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根据《××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2009年)》及《××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管理方案(试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长期目标
到2015年,全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8%以上,到2020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7%以上,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8%以上。全镇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在《××县妇女发展规划》和《××县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规定的目标内。
(二)2009年度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低于2008年的79.74/10万;
2.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控制在1‰以下;
3.婴幼儿死亡率低于2008年的5.58‰;
(三)年度支持性目标
1.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在97.00%的基础上有所上升;
2.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百分之95%以上;
3.孕产妇糸统管理率达百分之90%以上;
4.县乡医疗机构产科工作人员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80%。
二、项目管理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降消项目在我镇顺利实施,经镇人民政府研究,成立××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领导小组。由施燕丽副镇长任组长,鲁朝丽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抽调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院,由鲁朝丽任办公室主任。
项目技术指导由××卫生院鲁朝丽、妇幼专干普学芳负责。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审定降消项目实施计划,领导协调和督促项目工作实施;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把项目工作指标纳入社会发展规划统筹管理。
2.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拟定项目实施计划;负责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组织督促项目业务工作实施,定期向县项目领导小组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项目技术指导组的工作计划,布置工作任务;协调、联糸有关部门配合实施项目工作;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实施扶贫救助;收集分析项目执行情况的资料和信息,及时总结推广项目经验,召开项目工作会议。
3.技术指导工作职责:结合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制定项目技术指导计划并报送项目办审定;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导要求,做好项目业务技术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负责项目宣传和指导各村组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协调各级妇联组织、广播电视部门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制定项目培训计划,帮助指导和督促基层开展项目培训工作;负责项目业务管理、监督指导、推广住院分娩、完善高危孕产妇的转诊和抢救机制。
4.卫生院工作职责: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监督指导、扶贫救助;配合、协调妇联、计生、民政、广播站等做好相关工作。
5.镇妇联的工作职责:做好乡村群众性健康教育工作,围绕母亲安全、儿童优先、安全分娩等内容,宣传、组织、发动群众参与项目活动。村妇女干部要协助乡村妇幼医生做好孕产期保健工作,村妇代小组长要随时了解本组妇女的健康状况,孕产妇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乡村医生或妇女主任、乡村妇联组织每月向妇幼保健部门通报一次孕产妇调查情况。
6.镇计生服务站工作职责:做好群众性的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减少计划外怀孕和非婚生育。乡、村、组计生工作人员要发挥宣传工作的优势,积极动员育龄妇女参与保健,配合乡村妇幼医生共同做好孕产期保健工作。每月向妇幼保健机构通报一次孕产妇调查情况。
三、项目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省、市、县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尽快启动,全面实施,加强项目领导,严格经费管理;强化妇幼卫生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加强人员进修和培训;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和“绿色通道”;组织专家驻乡蹲点帮扶;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工作;做好降消项目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工作;项目监督指导与评估。
(一)加强项目领导,严格经费管理
1.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并将项目实施纳入各相关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2.定期检查或审计项目资金的管理和合理使用情况,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3.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提供助产服务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告。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对于举报线索,要认真调查处理,坚决禁止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二)强化镇卫生院妇幼卫生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
1.加强我镇妇幼保健人员孕产妇保健技术指导的职能和作用,提高孕产期保健服务能力及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以医疗、保健为支撑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为孕产妇享有规范、安全的孕产期保健及住院分娩服务提供保健。
2.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规范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服务。
3.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服务资质的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助产机构、技术和人员的准入,严肃查处不具备接生资格的机构和人员,坚决取缔非法接生。
4.强化产科质量管理。
(1)根据省卫生厅制定的县、乡产科建设标准,加强产科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完善产科服务。
(2)助产机构要认真使用省级下发的《云南省产科病历基本格式》,规范产科文书管理。
(3)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产科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技术规范,定期开展质量评估活动,不断改进产科服务质量。
(4)定期开展产科危急重症及死亡孕产妇的分析和评审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不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
(5)保证产科急救设备和设施处于功能完好状态,努力保障产科质量,维护孕产妇生命安全。
(三)加强人员进修和培训。
1.乡镇卫生院助产人员培训:中心卫生院的助产人员重点培训产科急救基本知识、技能和技术规范,以提高产科急救能力;一般乡镇卫生院的助产人员重点培训正常产处理、常见产科急救基本技能及转诊过程中基本急救技能。要求乡镇卫生院助产人员原则上要轮训一遍,方法可通过理论学习、见习和到县级临床进修等方式进行。
2.乡村医生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乡村医生筛查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童的业务能力,能处理一般妇女儿童常见病和多发病。
(四)建立完善高危孕产妇应急抢救机制
卫生院要健全和完善应急抢救组织,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到急救人员、设备、药品、交通工具配齐到位,保证抢救组织运转正常。各医疗单位要公布急救电话,保证急救系统功能状态良好,联系方式畅通无阻,接到急救信号能及时出诊,不得相互推委扯皮。危急孕产妇的抢救实行院长负责制和首诊医生负责制、出诊抢救制、会诊制及转院转诊制,确保危急孕产妇得到及时救治。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承担一级转诊,对当地发生的高危孕产妇及时护送到县级医疗保健单位救治。
(五)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工作
要把健康教育同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有机结合起来,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宣传和孕产妇保健的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为孕产妇住院分娩菅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积极协调妇联组织和广播电视等部门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菅造全社会关心妇女儿童健康的良好环境。
1.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对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针对贫困地区农村妇女文化程度低、旧的风俗习惯影响等问题,举办“孕妇学校”、“家长学校”进行健康知识的传播。
3.在每个村委会醒目位置刷写1—2条“住院分娩,母婴安全”、“住院分娩,国家补助”等标语,以及县、乡危急孕产妇呼救电话。
4.乡村医生要督促每位孕产妇将危急孕产妇呼救电话写在家中醒目位置。
(六)加强流动人群管理,落实保健措施
卫生、公安、计生、民政部门要紧密配合,对在本镇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员,要互相沟通情况,互相配合管理。户口所在地的妇幼卫生机构要及时向育龄人群流入地的妇幼卫生机构通报信息,流入地的乡、村妇幼保健人员要对人群中孕产妇进行建册管理。全镇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建立孕产妇首诊责任制,不论哪一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发现孕妇就诊,只要是孕妇都要追问孕产妇围产期保健手册情况,对无围产期保健手册的孕妇一律给予建册,并登记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协调各院跟踪管理,确保本镇范围内无一例高危孕产妇因漏查漏管而死亡。
(七)强化乡、村两级保健管理负责制
乡镇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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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切实把妇幼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以妇女儿童为中心,加强“两个系统”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妇幼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服务指标
1.新法接生率≥95%。
2.住院分娩率≥75%。
3.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8%。
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8%。
5.0-6岁儿童保健覆盖率≥75%。
6.0-2岁儿童系统管理率≥80%。
7.高危孕产妇筛查率≥15%。
8.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
9.孕产妇住院分娩减免政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等保健知识宣传率达100%。
10.孕产妇hiv检测率≥90%。
11.结婚人群hiv检测率≥90%。
(二)健康指标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23‰以下。
3.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8‰以下。
4.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死亡率控制在0.5‰以下。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妇女保健工作
1.积极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确保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8%以上。
2.严格按照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要求,对孕妇开展孕期hiv检测和产前检查,使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8%以上。
3.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工作,使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15%以上,高危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
4.积极动员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使住院分娩率达75%以上;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加强产妇产后访视工作,提高产妇产后健康水平,预防产褥期各种疾病,使产妇产后访视率达85%以上。
6.结合实际,开展以生殖健康为主的妇女保健服务,提供妇女疾病普查、治疗工作。
(二)儿童保健工作
1.按照新生儿访视工作要求,加强新生儿访视工作,正常新生儿必须访视3次以上,高危儿童必须增加访视次数,使新生儿访视率达88%以上。指导产妇及家属新生儿喂养及护理技术,指导观察新生儿常见生理现象,掌握新生儿发生危急情况时呼救转诊程序。
2.对满月访视结束后的儿童建立健康体检手册,按照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要求,开展4:2:1体格检查服务,及时对体检儿童进行营养评价。掌握辖区6个月内婴儿的喂养情况,使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集镇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100%)。
3.定期
组织散居儿童体格检查工作,每季度对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调查汇总,使儿童保健覆盖率达75%以上(城镇所在地儿童保健覆盖率达100%)。
4.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证儿童身心健康,各级应加强托幼机构儿童监测工作,使新入托(园)儿童体检率达98%以上。指导托幼机构提供合理营养,确保膳食平衡。对3岁以下儿童开展生长发育监测,并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5.加强高危儿童的筛查、管理、随访工作,及时建立高危儿管理个案登记台账,根据高危儿童结案标准进行规范管理。
(三)“降消”项目工作
1.建立各种组织,为项目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各级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项目领导组,以医疗业务技术骨干为组长的项目技术指导组、危急孕产妇和危急儿童抢救组、转诊组和健康教育技术指导组五个组织。并按照各种组织成员职责开展工作。如果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对组织成员进行调整。
2.加强产、儿科建设,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加强产、儿科建设,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强化产科人员技能培训,规范急救程序,提高急救成功率。
3.村级要落实边远地区孕产妇、高危孕产妇的管理监护责任,宣传动员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达100%。
(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1.按照《云南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省、市业务培训要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做好孕产妇hiv检测工作,使孕产妇孕期hiv检测率达90%以上。为避免hiv检测试剂不必要的浪费,各级应充分了解检测对象的检测史,按要求开展检测前及检测后咨询工作,广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
2.与县民政局密切配合,加大结婚人群hiv检测力度,使结婚人群hiv检测率达90%以上。达到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关口前移的目的,进一步遏制艾滋病病毒的扩散和蔓延。
(五)两个死亡监测工作 2.调整豆沙镇、庙坝乡、柿子乡、中和乡、牛寨乡为20xx年的儿童死亡监测乡,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死因调查,寻找引起我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提出干预措施,努力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23‰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8‰以下,新生儿破伤风死亡率控制在0.5‰以下。
3.按照上级要求,凡是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应提供死亡儿童病历复印件,为分析讨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死亡儿童的死因提供依据。
(六)健康教育工作
1.各级保健人员要积极争取各级妇联组织支持,利用妇联组织搭建平台,各级保健机构每年至少开展2-3次健康教育宣传讲座,重点宣传住院分娩救助政策、孕产期保健知识、儿童保健知识、儿童意外伤害防范等内容,努力提高农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每季度出一期专栏,重点宣传影响当地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和妇幼卫生知识;书写永久性标语2-3条;村级及
社区孕产妇健康处方发放率100%。
3.县级保健机构利用“母亲健康快车”下乡开展工作督导,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广泛的孕产期保健知识、艾滋病防治知识、儿童保健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各级开展保健服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七)人员培训工作
1.县级医疗保健机构积极选送产、儿科业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
2.已经开展产、儿科服务项目的乡(镇)卫生院,对产、儿科业务人员要进行短期轮换培训,不断更新理论知识,提高业务技能。
3.县级保健院利用妇幼专干季度例会时间,由本院临床副院长组织开展产、儿科常见危急症状的研讨会议,以此推进全县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工作质量的提高。
4.采取多种形式对村卫生室保健人员进行培训,使村级保健人员“三基”掌握率达85%以上。 (2)各乡镇卫生院采取至少每两个月一次的集中短期培训方式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每次针对一个问题进行彻底的讲解,争取每次解决一个问题,一年搞懂六个问题。
(3)县、乡两级深入村级指导工作时,对村级保健人员开展现场业务培训。
(八)信息统计及质量控制工作
1.村级保健人员做到及时准确登记妇幼卫生村级台账,每月3日前向乡妇幼专干报上个月数据及各种表卡。
2.各乡镇妇幼专干每季度开展一次分析汇总,按时、准确上报县保健院。
3.县乡两级定期加强儿童出生、5岁以下儿童死亡、育龄妇女死亡漏报调查,抽查各项保健服务措施执行情况,加强保健服务指标及健康指标质量控制,确保各项妇幼卫生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为上级部门及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5.县、乡级医疗保健机构每月3日前将上个月本机构孕产妇hiv监测报表ⅰ-ⅱ上报县保健院统计室,各乡镇每月3日前将本辖区上个月分娩产妇hiv监测报表ⅰ-ⅲ上报县保健院统计室;县保健院统计室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全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层层分解指标,落实目标责任制
1.由县保健院根据市级下达的年度工作指标,结合本县工作实际,逐一分解并及时落实到相关单位。县卫生局委托县保健院与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签订20xx年妇幼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
2.各乡镇卫生院将县级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村和院内相关人员,并与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和院内相关人员签订20xx年妇幼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强化督导,促进各项工作指标顺利达标
1.县保健院和各乡镇卫生院制定有效的、操作性强的20xx年督导工作计划。
2.各级保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做到县到乡每季度一次,乡到村双月一次,要求建立县到乡、乡到村双向督导记录备查制度。
3.各乡镇卫生院要定期检查督促妇幼专干履行乡级妇幼保健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4.县卫生局每半年组织一次妇幼卫生工作综合目标执行情况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20xx年卫生工作综合目标考核。
乡镇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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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切实把妇幼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以妇女儿童为中心,加强“两个系统”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妇幼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服务指标
1.新法接生率≥95%。
2.住院分娩率≥75%。
3.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8%。
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8%。
5.0-6岁儿童保健覆盖率≥75%。
6.0-2岁儿童系统管理率≥80%。
7.高危孕产妇筛查率≥15%。
8.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
9.孕产妇住院分娩减免政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等保健知识宣传率达100%。
10.孕产妇hiv检测率≥90%。
11.结婚人群hiv检测率≥90%。
(二)健康指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60/10万以下,全县控制在2例以内。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23‰以下。
3.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8‰以下。
4.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死亡率控制在0.5‰以下。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妇女保健工作
1.积极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确保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8%以上。
2.严格按照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要求,对孕妇开展孕期hiv检测和产前检查,使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8%以上。
3.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工作,使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15%以上,高危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
4.积极动员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使住院分娩率达75%以上;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加强产妇产后访视工作,提高产妇产后健康水平,预防产褥期各种疾病,使产妇产后访视率达85%以上。
6.结合实际,开展以生殖健康为主的妇女保健服务,提供妇女疾病普查、治疗工作。
(二)儿童保健工作
1.按照新生儿访视工作要求,加强新生儿访视工作,正常新生儿必须访视3次以上,高危儿童必须增加访视次数,使新生儿访视率达88%以上。指导产妇及家属新生儿喂养及护理技术,指导观察新生儿常见生理现象,掌握新生儿发生危急情况时呼救转诊程序。
2.对满月访视结束后的儿童建立健康体检手册,按照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要求,开展4:2:1体格检查服务,及时对体检儿童进行营养评价。掌握辖区6个月内婴儿的喂养情况,使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集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100%)。
3.定期组织散居儿童体格检查工作,每季度对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调查汇总,使儿童保健覆盖率达75%以上(城镇所在地儿童保健覆盖率达100%)。
4.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证儿童身心健康,各级应加强托幼机构儿童监测工作,使新入托(园)儿童体检率达98%以上。指导托幼机构提供合理营养,确保膳食平衡。对3岁以下儿童开展生长发育监测,并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5.加强高危儿童的筛查、管理、随访工作,及时建立高危儿管理个案登记台账,根据高危儿童结案标准进行规范管理。
(三)“降消”项目工作
1.建立各种组织,为项目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各级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项目领导组,以医疗业务技术骨干为组长的项目技术指导组、危急孕产妇和危急儿童抢救组、转诊组和健康教育技术指导组五个组织。并按照各种组织成员职责开展工作。如果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对组织成员进行调整。
2.加强产、儿科建设,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加强产、儿科建设,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强化产科人员技能培训,规范急救程序,提高急救成功率。
3.村级要落实边远地区孕产妇、高危孕产妇的管理监护责任,宣传动员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达100%。
(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1.按照《云南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省、市业务培训要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做好孕产妇hiv检测工作,使孕产妇孕期hiv检测率达90%以上。为避免hiv检测试剂不必要的浪费,各级应充分了解检测对象的检测史,按要求开展检测前及检测后咨询工作,广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
2.与县民政局密切配合,加大结婚人群hiv检测力度,使结婚人群hiv检测率达90%以上。达到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关口前移的目的,进一步遏制艾滋病病毒的扩散和蔓延。
(五)两个死亡监测工作
1.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积极提出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干预措施,使我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60/10万以内。村级发生孕产妇死亡,应在24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乡级最迟应在3日内核实情况后报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2.调整豆沙镇、庙坝乡、柿子乡、中和乡、牛寨乡为2009年的儿童死亡监测乡,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死因调查,寻找引起我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提出干预措施,努力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23‰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8‰以下,新生儿破伤风死亡率控制在0.5‰以下。
3.按照上级要求,凡是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应提供死亡儿童病历复印件,为分析讨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死亡儿童的死因提供依据。
(六)健康教育工作
1.各级保健人员要积极争取各级妇联组织支持,利用妇联组织搭建平台,各级保健机构每年至少开展2-3次健康教育宣传讲座,重点宣传住院分娩救助政策、孕产期保健知识、儿童保健知识、儿童意外伤害防范等内容,努力提高农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每季度出一期专栏,重点宣传影响当地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和妇幼卫生知识;书写永久性标语2-3条;村级及社区孕产妇健康处方发放率100%。
3.县级保健机构利用“母亲健康快车”下乡开展工作督导,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广泛的孕产期保健知识、艾滋病防治知识、儿童保健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各级开展保健服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七)人员培训工作
1.县级医疗保健机构积极选送产、儿科业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
2.已经开展产、儿科服务项目的乡(镇)卫生院,对产、儿科业务人员要进行短期轮换培训,不断更新理论知识,提高业务技能。
3.县级保健院利用妇幼专干季度例会时间,由本院临床副院长组织开展产、儿科常见危急症状的研讨会议,以此推进全县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工作质量的提高。
4.采取多种形式对村卫生室保健人员进行培训,使村级保健人员“三基”掌握率达85%以上。
(1)由县“降消”项目办组织每年开展1-2次村级保健医生业务培训。
(2)各乡镇卫生院采取至少每两个月一次的集中短期培训方式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每次针对一个问题进行彻底的讲解,争取每次解决一个问题,一年搞懂六个问题。
(3)县、乡两级深入村级指导工作时,对村级保健人员开展现场业务培训。
(八)信息统计及质量控制工作
1.村级保健人员做到及时准确登记妇幼卫生村级台账,每月3日前向乡妇幼专干报上个月数据及各种表卡。
2.各乡镇妇幼专干每季度开展一次分析汇总,按时、准确上报县保健院。
3.县乡两级定期加强儿童出生、5岁以下儿童死亡、育龄妇女死亡漏报调查,抽查各项保健服务措施执行情况,加强保健服务指标及健康指标质量控制,确保各项妇幼卫生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为上级部门及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4.村级执行逐月补漏,即当月入户调查,补上月漏报情况;乡级执行季度补漏调查,即1月、4月、7月、10月的20前完成上季度全乡范围内各村的补漏调查,每村每次抽查6-8个社,补漏调查情况连同季度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县保健院;县保健院执行每半年一次漏报调查,即4月、10月的25日前完成全县10个乡(镇)的补漏调查工作,每乡抽查2个村,每村抽查6-8个社,并以调查报告报县卫生局、市保健院。
5.县、乡级医疗保健机构每月3日前将上个月本机构孕产妇hiv监测报表ⅰ-ⅱ上报县保健院统计室,各乡镇每月3日前将本辖区上个月分娩产妇hiv监测报表ⅰ-ⅲ上报县保健院统计室;县保健院统计室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全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
6.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卫生常规报表于1月、4月、7月、10月的20日前上报上季度相关报表,报表内容由县保健院统计室另行通知。
四、保障措施
(一)层层分解指标,落实目标责任制
1.由县保健院根据市级下达的年度工作指标,结合本县工作实际,逐一分解并及时落实到相关单位。县卫生局委托县保健院与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签订2009年妇幼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
2.各乡镇卫生院将县级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村和院内相关人员,并与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和院内相关人员签订2009年妇幼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强化督导,促进各项工作指标顺利达标
1.县保健院和各乡镇卫生院制定有效的、操作性强的2009年督导工作计划。
2.各级保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做到县到乡每季度一次,乡到村双月一次,要求建立县到乡、乡到村双向督导记录备查制度。
3.各乡镇卫生院要定期检查督促妇幼专干履行乡级妇幼保健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4.县卫生局每半年组织一次妇幼卫生工作综合目标执行情况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2009年卫生工作综合目标考核。
乡镇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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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全市妇幼保健工作以深入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为载体,“以保健为中心,以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提高工作质量,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强化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切实履行妇幼公共卫生职能,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突出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为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项妇幼卫生指标完成情况
1、上半年产妇总数3086人,活产数3112人,建卡人数2989人,建卡率96.86%,系统管理2965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28%,产后访视2965人,访视率95.28%,住院分娩活产数3112, 住院分娩率100%。
2、7岁以下儿童38303人,保健管理33707人,管理率88%, 3岁以下儿童18685人,系统管理17003人,系统管理率91%,血红蛋白检测9638人,血红蛋白检测率34.31%。
3、5岁以下儿童死亡4例,死亡率1.29‰,婴儿死亡3例,死亡率0.96‰,围产儿死亡2例,死亡率0.64‰。
4、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
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
1、免费增补叶酸工作:
上半年免费增补叶酸1499人,服用率89.44%,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在95%以上。
2、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我市的农村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和生殖健康普查工作于2018年3月23日启动,截止2018年6月18日已查完所有的乡镇,免费宫颈癌dna刷片4003人,发现疑似病例176例,73人已进行活检,其中cin1 6人、cin2 2人。
4、新生儿疾病筛查
上半年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出生活产2839人,筛查2679例,筛查率94.36%,及时递送标本,准确反馈结果,按时上报报表。ch可疑阳性例10例,召回10例,确诊1例,确诊pku 1例。听力筛查2264例,筛查率80%。
5、预防艾滋病、乙肝和梅毒母婴传播工作
上半年本市医疗机构产妇 2820人,免费艾滋病检测2820例,检测率100%, 无hiv阳性病例。乙肝检测2820例,检测率100%,阳性产妇178例,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178人;梅毒检测2820例,检测率100%,阳性病例3例,正在进行追踪随访。
6、基层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
每年举行两期全市乡级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培训班,每季度一次以会代训进行业务培训,2018年4月11日举办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培训,培训有计划、安排和小结,培训后进行了考试,成绩均理想,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拟定于2018年7月7日—9日举办一次托幼机构培训班。
三、妇幼卫生信息工作
我们严格按照各级要求开展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每一个乡镇有一名专(兼)职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员,负责辖区妇幼信息资料的搜集、汇总、上报,坚持例会制度,每季度一次,并以会代训相关妇幼卫生统计知识,利用“妇幼卫生信息简报”反馈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质量,坚持补漏调查制度,严把质量控制,使各类妇幼卫生数据真实可靠。
四、健康教育工作
制定全市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面向社会的妇幼健康教育活动,今年3月8日参加了市妇联组织的“三八关爱女性大讲堂”活动,为全市的妇女同志进行了“两癌”相关知识的讲座,3月26日开展了义诊,印制宣传册20多种,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每月15号开展“育儿课堂”,8号和26号开展“孕妇学校”,今年共举办孕妇课堂10期,育儿课堂5期,共 300余人参加听课.
五、存在问题
1、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结构不合理,业务素质偏低,给一些专业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的困难。
2、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多为妇产科医生,临床上班时间过多,乡、村妇幼人员从事妇幼保健工作的时间得不到保障,下乡天数不足,下乡指导效果不明显,导致乡镇妇幼保健工作质量提高不明显。个别乡镇卫生院领导对妇幼保健工作认识不到位,妇幼人员不固定,对卫生院防保人员无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导致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出现滑坡。
3、 部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开展妇幼保健工作无行之有效的考核、奖罚措施,乡村医生责任心不强,履职能力差,部份乡镇乡村医生素质偏低,妇幼保健适宜技术掌握不够熟练;村医报酬得不到保障,工作主动性较差,妇幼保健工作管理质量不高,全市村级业务台帐登计不及时,妇幼保健适宜技术应用效果不佳。特别是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不到位,为孕产妇死亡留下隐患。
4、 托幼机构管理待规范。由于乡镇卫生院无专业的儿保医生,导致乡镇卫生院对托幼机构的管理还不够到位,管理仅仅限于幼儿体检,且体检质量较低,对不合格幼儿不能提出指导性建议。少数幼儿园不具备办园基本条件,仍然在办,存在执法力度不足的问题。
六、以后工作的重点
1、积极争取建设项目,改善妇幼保健院的服务环境,使其能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服务需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人才培养,使必要的服务项目能够顺利开展。
2、加强各乡镇保健组长的培训。尤其是对新配备的保健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进行短期培训,定期督察和考核,提高基层保健员的服务能力。
3、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和民政、计生部门沟通,做好婚检宣传工作,提高婚检率。
4、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
5、严格按照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项目要求,规范开展服务内容,加强与计生部门协作,及时掌握服务对象信息,加强宣传,提高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覆盖率。
6、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加强产科技术人员培训,严格控制剖宫产率,降低孕产妇死亡例数,积极开展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