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工作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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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和谐殡葬,深化殡葬改革,方便群众,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以“阳光殡葬”、“绿色、文明殡葬”为落脚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努力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殡仪服务质量和水平。全市广大殡葬行业工作者要牢记“亲民躬政,播撒爱心”的服务理念,切实做到“真情慰亲属,道义送故人”,努力打造“爱心飞扬.情系故人”服务品牌,时时、事事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以热情的态度、端庄的仪表、周到的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创建和谐殡仪,树立殡葬行业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新形象。
(二)巩固提高火化率水平。完善遗体土葬举报渠道,采取措施,杜绝土葬现象,切实做到遗体火化率达到100%。
(三)从源头上整顿殡葬服务市场。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在为群众办理丧事的同时,倡导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尚。做到不为群众采购封建迷信丧葬用品,不使用棺材,不使用吹鼓手,并劝导群众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镇、街道办事处殡葬服务站要充分发挥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作用,积极指导村(居)红白理事会的工作,使其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对大操大办、使用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及沦为盈利组织的村(居)红白理事会,要坚决予以取缔,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四)稳步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要继续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林业局、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管理的意见》要求,本着“宜墓则墓、宜堂则堂”的原则,稳步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积极倡导不保留骨灰的海葬和植树葬。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巩固提高、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4日—8月30日)
镇、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方案,认真召开会议进行发动,并充分利用宣传栏、明白纸及各种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使群众了解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形成支持殡葬改革和拥护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殡葬行业工作人员通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明白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自觉履行工作职责。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9月15日)
集中整治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1、整治殡葬行业服务质量不高和工作不规范的问题。镇、街道办事处殡葬专用车要认真为丧属提供优质服务,按规定标准收费,严格禁止乱收费行为,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村(居)红白理事会要本着文明、节俭的原则为群众办理丧事,严禁大操大办和使用封建迷信用品。
2、治理火化率达不到100%的现象。进一步加强对村(居)火化率的考核,完善群众对土葬的举报渠道,确保镇、街道办事处火化率达到100%。
3、整顿村(居)红白理事会的违规现象。村(居)红白理事会作为城乡群众红白事服务组织,要倡导文明、节俭的丧葬方式,制止丧事中的大操大办和封建迷信活动,要积极指导村(居)红白理事会的工作,杜绝红白理事会的违规行为。
4、改变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进度不一致的现象。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管理的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逐步平除大坟,解决乱埋乱葬问题。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6日—9月25日)
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机制和措施,做到殡葬管理正规化、制度化。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时间表,在年内逐项加以解决。市殡葬管理专项治理小组将深入各单位督查,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26日—9月30日)
镇、街道办事处组织自查自纠,对治理成果进行总结,提交书面报告,于9月28日前报市民政局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殡葬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市民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殡葬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任副组长,市殡葬管理处主任、公墓管理处主任为成员的殡葬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殡葬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督查、实施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对村(居)红白理事会工作的督促检查。殡葬管理最基本的工作在基层,要切实加强对村(居)红白理事会工作的督促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使村(居)红白理事会切实发挥在殡葬管理和殡仪服务中的作用,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节俭办丧事,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
管理工作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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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区的要求,决定成立街道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具体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城市管理工作。各社区(村)也要成立城市管理工作小组,由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村(居)委会主任为副组长,两委委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二、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广泛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要采取会议、宣传车、标语、专栏、板报、明白纸、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参与,迅速掀起城市管理工作热潮。在城市管理工作活动中,要求每个社区(村)和辖区单位挂标语1幅,办专栏每周1期,报送城市管理工作中的新闻信息3篇。城乡环境综合工作要实行“三查三问三挂钩”,即:查思想、查现状、查问题;问原因、问效能、问责任;综合整治工作要与“面子”、“票子”、“位子”挂钩,“面子”曝光,“票子”奖惩,“位子”挪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紧急行动起来,下功夫把城市管理工作及城乡结合部工作抓好抓实。
三、全面排查,突出重点
为了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不放空档,不留死角,从元月1日起至12日止,以社区(村)为单位,由党组织书记牵头,驻社区(村)人员、社区(村)干部参加,对辖区的环境卫生开展拉网式的排查,并做好登记。各单位要把排查的重点放在车站、码头、市场、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整个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突击整治阶段(1月1日—3月30日)。广泛开展“大清洁行动”,突击治理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摆乱卖、乱停乱放、乱搭乱建行为;
(二)强化整治阶段(4月1日—6月30日)。在城市重点开展整治“四乱四差”行动,集中解决乱倒垃圾、乱扔纸屑、乱吐口痰、乱贴广告和绿化带差、社区卫生差、门前四包落实差、城乡结合部环境差的问题;在农村重点开展“三清”行动,集中清理污水沟、污染源和卫生死角。
(三)专项行动阶段(7月1日—12月30日)。在辖区集中开展“十大专项行动”,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努力营造优美环境。
四、划分区域,落实责任
为了扎实抓好城市管理工作工作,街道城市管理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街道城市管理工作区域及责任分解表》并下发到各社区(村),将辖区各地段、区域的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村(社区)干部、村(居)民组长和责任人头上,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奖惩。各社区(村)要认真按照《广安市广安区城市管理暂行办法》,切实抓好街道、背街小巷、楼院和农村院落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认真落实“门前五包”。城市要创“七好”:即垃圾解决好、污水处理好、环境绿化好、广告管理好、车辆停放规范好、经营秩序管理好和卫生习惯培养好;农村要创“四好”:即垃圾解决好、污水处理好、环境绿化好和卫生习惯培养好。如果哪个区域、哪个地段、哪个地方出了问题,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力整治,务求实效
对排查出来的卫生死角,迅速制定出整治方案,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保障,争取在短时期内整治完毕。在整治期间,整个工作由党工委书记唐伯龙牵头,联系片区领导和驻社区(村)人员参加,以社区(村)为单位,广泛发动市民积极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整治“五乱五差”行动、农村“三清”行动和“十大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卫生死角及“牛皮癣”进行强力整治,做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扎扎实实地将卫生死角清除干净,彻底消除脏乱差状况。
管理工作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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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对象按机构性质不同分为区属部门、街道办事处、党群机关和公安机关四大类,共50个单位。
第一类,区属部门,共25个单位,分为a、b两类。
a类是指对外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部门,b类是指主要负责机关内部有关工作的部门。两者实行有差别的满意度调查和权重设置。
a类部门,共17个单位:区经济促进局、教育局、科技创新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局、住房建设局、卫生计生局、环保水务局、城管局、安监局、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城市更新局、建筑工务局、政府采购中心和投资推广局。
b类部门,共8个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办、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发展研究中心。
第二类,街道办事处,共10个单位:__、南湖、桂园、东门、笋岗、清水河、翠竹、__、东湖和__街道办事处。
第三类,党群机关,共14个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委(政府)办、组织部(编办)、宣传部(文化体育局)、统战部(侨办)、政法委、局、社工委、党校、总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和残联。
第四类,公安机关,区公安分局。
(一)简化框架设置,优化权重配置。一是进一步简化评估指标框架
,由原来的三级指标框架调整为一级指标框架,总体框架更清晰明了。二是参照《深圳市2016年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框架》,将客观评估权重从70%提高到80%,满意度评估权重从30%降低到20%,一方面减少了主观因素影响,另一方面评估指标权重分配更均衡、更合理。(二)拓展评估内容,优化评估规则。为切实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的作用,确保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我区2016年新增了4项考核指标;拓展增加了市委督查事项、预算执行、信息安全相关考核内容;对“年度重要工作责任制完成情况”、“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重要指标增加了权重。同时,对部分指标操作规程进行了修改、完善和优化,评估规则更趋科学、合理。
(三)继续推动市考区工作任务落实。2016年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市考区绩效管理工作,落实绩效面谈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推动各单位积极主动与市数据采集单位沟通,及时掌握被评估事项的进展与不足,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预判。
(一)指标体系内容。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由客观评估、满意度评估和附加项目考核三部分组成。客观评估(80%)和满意度评估(20%)总分值为100分。附加项目考核满分为5分,分为加分和扣分两部分,其中改革创新类满分为3分,通报表扬类、荣誉称号类、投资推广类和其他类满分为2分。按照分类比较的方法计算,如年度附加项目最高得分单位原始分值大于或等于附加项目满分值,则各被评估单位该附加项目得分比对满分值换算成附加项目分值;如年度附加项目最高得分单位原始分值小于附加项目满分值,则各被评估单位均按原始得分计算附加项目分值。(详见附件2)
(二)指标体系框架。根据《深圳市2016年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框架》,结合我区实际,增设“依法规范行为”、“民生微实事项目”、“舆情应对能力”和“房屋征收项目推进情况”4项指标,对“政府信息公开”等3项指标考核内容进行了拓展,对部分指标权重进行了微调,与__年相比保持相对稳定。(详见附件3)
1、区属部门:从行政业绩、行政质量、行政效率、财政支出和满意度5个维度进行评估,a类部门下设20个评价指标;b类部门下设19个评价指标。
新增“依法规范行为”、“舆情应对能力”指标(区属a类部门),取消“志愿者先行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指标,以“预算执行进度”指标替换“行政经费节约综合考评及部门预算支出进度排名”指标,以“政府信息公开(含信息安全)”指标替换“政府信息公开”指标,提高“年度重要工作责任制完成情况”、“党政信息任务完成情况”、“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和“办文质量和效率”指标权重,降低“部门满意度调查”和“公众满意度调查”指标权重,优化各项指标的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
2、街道办事处:从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行政能力、财政支出和满意度5个维度进行评估,下设28个评价指标。
新增“依法规范行为”、“房屋征收项目推进情况”、“舆情应对能力”和“民生微实事项目”考核指标,取消“志愿者先行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指标,以“预算执行进度”指标替换“行政经费节约综合考评及部门预算支出进度排名”指标,以“政府信息公开(含信息安全)”指标替换原“政府信息公开”指标,提高“督查任务落实情况”、“政府投资项目完成情况”和“办文质量和效率”指标权重,降低“行政监察结果”、“违纪违法案件和问责发生率”、“部门满意度调查”和“公众满意度调查”指标权重,优化各项指标的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
3、党群机关:从工作目标、能力建设和满意度3个维度进行评估,下设13个评价指标。
新增“舆情应对能力”指标,取消“志愿者先行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指标,以“预算执行进度”指标替换“行政经费节约综合考评及部门预算支出进度排名”指标,以“各类专项督办工作完成情况(含市政府考核区政府绩效评估指标完成情况)”指标替换“各类专项督办工作完成情况”指标,以“信息公开(含信息安全)”指标替换原“信息公开”指标,提高“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行政监察结果(含审批与服务效能)”和“办文质量和效率”指标权重,降低“部门满意度调查”、和“违纪违法案件和问责发生率”指标权重,优化各项指标的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
4、公安机关:
区公安分局从行政业绩、行政质量、行政效率、财政支出和满意度5个维度进行评估,下设14个评价指标。
新增“依法规范行为”和“舆情应对能力”指标,取消“志愿者先行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指标,以“预算执行进度”指标替换原“行政经费节约综合考评及部门预算支出进度排名”指标,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完成情况”指标权重,降低“部门满意度调查”、“公众满意度调查”、“党政信息任务完成情况”和“违纪违法案件和问责发生率”指标权重,优化各项指标的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
(一)评估周期:分为半年评估和年度评估
(二)评估方式:
采取客观评估和满意度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客观评估权重占80%,满意度评估权重占20%。
1、客观评估:由数源单位依据绩效评估指标及其评估标准、权重系数、计算规则,采集和处理指标数据后生成评估结果。
2、满意度评估:包括区领导评价10%,服务对象评价10%(含窗口服务评价)。满意度调查由区绩效办牵头,区统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
(一)关于绩效评估等次划分规则
绩效评估结果等次评定于年度评估时进行,绩效评估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次。
1、区属a类部门、区属b类部门、街道办事处、党群机关等次评定。“a”和“b”等次的单位数量分别占同类被评估单位总数的20%和40%,其他除以下所列特定情形的“d”等次外,则均列为“c”等次。
2、区公安分局的等次评定。区公安分局的等次评定包括市公安局对区公安分局的等次评定和区绩效委对区公安分局的等次评定两部分。
(1)市公安局对区公安分局的等次评定。在市公安局年度考核处以上单位中,排名前20%或被市公安局评为“优秀”等次的,列为“a”等次;排名前60%(不含排名前20%),列为“b”等次;排名后40%,列为“c”等次;被市公安局评为“不达标”等次的,列为“d”等次。
(2)区绩效委对区公安分局的等次评定。在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中,区公安分局的年度得分大于或等于区属部门、街道办事处、党群机关年度评定为“a”、“b”、“c”等次的最低分,则分别评定为“a”、“b”、“c”等次。
(3)区公安分局最终等次评定。以市公安局对区公安分局评定的等次和区绩效委对区公安分局评定的等次为依据,取较低的等次作为区公安分局的最终等次。
3、上述各类被评估单位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列为“d”等次: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其他重要任务未按规定目标和进度完成的;
(2)出现重大、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3)发
生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环保、维稳、社会治安等重大特大案件、事件、事故,未及时处理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4)绩效状况较差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优、良、中、差”等级得分的评估规则
单项指标评分结果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对于不是以百分制表示的原始评估结果,应折算为百分值。单项指标“优、良、中、差”相应得分区间原则上不低于以下标准:优:指标得分≥90分;良:80分≤指标得分<90分;中:60分≤指标得分<80分;差:指标得分<60分。
(三)关于默认得分的规则
被评估单位某项指标在评估周期内若无相关事项或数据,则该项指标为默认得分。一般情况下,默认分取该项指标其他被评估单位实际得分的中位分,以相对公平和动态地体现被评估单位得分;如果中位分低于80分,则默认分是80分,避免相关评估单位在没有评估事项的情况下出现不合理的指标预警。特殊情况,按照单项指标操作规程规定进行评分。
(四)关于市、区绩效考核结果联动的规则
对单项指标考核得分全市后5名的责任单位(得分“优”除外)扣除等值分数,对负有连带责任的单位按被扣分值的一半扣分。对因主观原因导致单项指标考核得分全市后2名的责任单位(得分“优”除外),由区督查室提请区政府审定后发批评书。
(一)各数源单位、被评估单位按照《__区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五章“评估方法与数据采集”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二)数源单位通过区权力运行在线监督平台定期报送指标评估结果,同时以书面形式报区绩效办备案。半年指标评估结果在7月25日前报送;年度指标评估结果在次年1月25日前报送。特殊情况按指标考评标准操作规程确定的时间报送。
(三)申诉与核查程序。数源单位须将单项指标评估结果征求被评估单位意见,被评估单位如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数源单位提出书面核查申请。数源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书面回复被评估单位。
被评估单位对数源单位的核查结果仍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数源单位核查结果2个工作日内向区绩效办提出书面察访核验申请。区绩效办察访核验后将情况书面报区绩效委领导审定,并将结果反馈被评估单位和数源单位。
(一)加强领导,保证工作质量。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实行绩效管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一把手”是绩效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熟悉考核规则,明确工作任务,抓部署,抓落实。要按照考核要求和标准,逐项对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要加强人员配备,保持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如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务必做好绩效工作交接,保证绩效管理工作的连续性,若出现问题将进行责任追究。
(二)定期分析,加强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加强绩效评估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及时解决工作落实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持续改进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抓好市考区绩效评估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高度关注各项指标任务的进展情况,主动进行分析和预判,查找不足,及时分析,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管理工作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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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水清沟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工作,改善本辖区面貌,提升辖区形象,迎接2008年奥帆赛,落实区委、区政府决定**年集中开展“城区建设管理年”活动。结合本管区实际,制定《水清沟街道**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的总体目标,以**市迎办2008年奥帆赛为契机,优化发展秩序,提升城区品位,增强辖区综合竞争力,实现街道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要求
(一)深化城管理念。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规划城管、法制城管、信息城管、精细城管、人本城管”的管理理念,推进“大城管”工作进程,全面落实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二)突出整治重点。集中力量切实抓好示范社区的建设与管理;深入开展创建城管示范达标路活动;继续做好修车点、洗车点、废品收购点“三点”整治及亭体清理工作;重点抓好铁路沿线及两侧、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综合整治。
(三)强化依法执法。严格落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按照人本生态的原则,实行高标准的人性化管理,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
(四)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不断加强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积极探索法规建管、社会化共建共管、专业执法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建立“结构合理、运转高效、监管有力、公众参与、和谐有序”的大城管格局,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市容环境治理
1、环境卫生整治
(1)加大对道路保洁、垃圾收集与运输、公厕保洁工作的管理力度,提高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覆盖率,将环境卫生管理延伸到社区、楼院,建立楼院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
(2)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切实抓好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加大环卫日常巡查督导力度,协调环卫公司,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园林绿化整治
(3)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大力推进城区绿地管理。重点抓好道路绿化、庭院绿化等绿化工作,努力提升城区绿化档次。
(4)抓好行道树枯枝死株的园林修剪管护工作,避免出现遮挡交通标志、信号灯等现象;落实小区、庭院专业管护,解决行道树缺株、死株及小区庭院病死树木问题;搞好病虫害防治,杜绝病虫害尤其是国际防疫性病虫害的大面积发生和蔓延,提高生物防治率。
(5)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制,重点抓好辖区内孤山、东山等山林防火为重点的防火安全工作,做到预防为主。
3、养犬治理
(6)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清理违法养犬专项查处行动,重点查处无证养(繁育)犬、无证售犬、养犬扰民、养犬破坏市容环境等违法行为。
(二)道路交通治理
4、市政道路整治
(7)落实道路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5、交通秩序整治
(8)按照停车场建设计划,加快辖区新建停车场建设步伐。
(9)对有条件的人行道进行改造,缓解停车难问题。
(10)积极开展“我做文明行路人”和“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活动;清理占用盲道设置亭体、摆摊经营等行为,确保盲道畅通;实施科学交通管制,合理调配停车资源,加强占道停车治理,严厉查处车行道、消防车通道乱停车行为。
(三)景观灯饰亮化治理
6、户外广告整治
(11)设置小区公众信息栏,进一步规范小区户外广告设置。
(12)协调城管中队,开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治理活动,逐步清理拆除违法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对户外广告、招牌标识、门头牌匾缺字、掉字、锈字等现象进行普查整治,拆除低档次的户外广告和残损、停用、废弃的霓虹灯,规范达标路户外广告、招牌标识、门头牌匾的设置,清理窗花。
(13)落实户外广告设施安检制度,推广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形式设置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霓虹灯。
7、街道景观整治
(14)继续开展创建城管示范达标路活动。
(四)重点区域综合治理
8、窗口单位周边区域整治
(15)做好宾馆及其周边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打造窗口及周边区域的良好形象。
9、社区环境整治
(16)继续清理整治居民楼院内的违法建筑和乱堆乱放问题,搞好楼院的绿化、美化、硬化,进一步完善楼院的公共设施,改善居住环境,年内创建3个“两无三化”楼院。
(17)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督促检查。大力推进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
(18)加强社区建设,按照**市和谐社区评价标准,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
(19)推行每个社区建立一支城市管理综合服务队伍的模式,加强日常的环境保洁,及时发现存在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实现全覆盖无缝隙管理。
10、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20)依法取缔校园周边非法个体摊点、游商浮贩、各类亭体;大力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严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
(21)开展中小学生拒买、拒吃学校周边摊点销售的煎炸小食品活动;教育学生积极配合,共同维持好学校周边秩序。
11、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
(22)加强辖区内大华市场、开平路等农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重点解决经营设施不完善、卫生脏乱差、排水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市场冒市等问题。
12、城乡结合部整治
(23)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查处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行为;督促完善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制度,建立适合城乡结合部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13、铁路沿线及两侧区域整治
(24)加强铁路沿线及两侧区域整治力度,组织人力、物力,集中清理整治铁路两侧(铁路管辖范围以外)环境卫生。
(五)城管执法专项
14、城管执法专项治理
(25)落实亭体规划定点,组织招、投标和日常管理,及时清理拆除非法亭体。
(26)严格落实修车点、洗车点和废品收购点定点规划制度,加大对非法修车点、洗车点、废品收购点的查处,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已整治的废品点、修车点和洗车点,继续做好规范管理工作;对新增设的废品点、修车点和洗车点,严格审查其合法经营证件,并做好法规和整治宣传;对无证经营或证件不全的废品点、修车点和洗车点,予以坚决取缔。
(27)依法加大违章建筑拆除力度,年内完成辖区5000平方米违章建筑的拆除任务;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新生违法建筑的产生。进一步建立健全违法建筑清理拆除工作机制。
(28)严厉查处非法早夜市、摊点群、游商浮贩以及临街设置遮阳篷帐妨碍行人通行等行为。
(29)严厉查处沿街焚烧垃圾、废弃物以及非法挖掘道路、运输撒漏、破坏绿地、露天烧烤、室外噪声扰民等行为。
(30)严格按照《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及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对乱倒建筑垃圾的查处力度。
(31)大力开展治理“三乱”(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和婚庆礼花影响市容环境等问题,突出抓好“三个规范”(牌匾橱窗设置、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停放规范)。
(32)严肃查处人行道乱停车行为。
(六)制度建设
15、法规制度建设
(33)全面落实《**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告知制度和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反馈制度。
16、规划城管
(34)树立城市管理和执法应有规划的“规划城管”理念,加快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亭体、洗车点、修车点、废品收购点等专项规划的编制步伐,依据规划开展和深化城市管理专项整治。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3月中旬)。街道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印发《水清沟街道办事处**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宣传科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城市管理工作方案及各专项治理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中旬至11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期间要集中时间、人员、设备,按照本方案要求和责任分工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责任单位每个月要向街道城市管理工作办公室报送责任目标进展情况,及时查找问题进行整改,做到边整治、边巩固,全面落实本方案的各项任务。
(三)督查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全面落实城市管理工作方案的各项任务,确保取得显著成效。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和责任分工进行自查,认真组织回头看,对一些回潮问题,要限时整改。街道办事处将统一组织检查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对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向区推荐进行表彰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更好的开展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成立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科,由潘维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城管科负责。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做好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高效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单位要强化属地管理,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分析形势,调配力量,查摆问题,全面整治。同时,要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在推进工作过程中,要切实搞好部门、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的合力。
管理工作方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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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快县城发展。有序推进旧城改造。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商洛市中心城市旧城改造管理暂行办法》县旧城改造建设规划》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旧城改造。对基础设施相对落后、配套功能亟待完善、住房安全及使用性能明显下降的片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进行集中连片改造、开发、建设的行为。指依据旧城改造建设规划及功能区域划分。
本办法适用于城区规划范围内应改造的区域。
第三条旧城改造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实施、企业参与、民主决策、社会监督、程序公开的原则。旧城改造项目实行一次规划。统一管理。分步实施。
第四条县人民政府负责旧城改造征收与补偿工作。
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兑付拆迁补偿费用,县旧城改造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旧改办)负责全县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组织实施。管理改造资金。检查、督促、指导旧城改造工作。
第五条县住建部门根据县城总体规划研究确定旧城改造片区范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编制旧城改造建设性详细规划。
县发改、财政、国土、税务、工商、公安等部门及乾佑镇人民政府。协同做好旧城改造相关工作。按照各自职责。
第二章实施与管理
第六条县人民政府依据《县旧城改造建设规划》征收决定。
第七条县旧改办根据旧城改造片区范围选择改造项目。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对旧城改造片区的现状进行项目前期调查。估算改造项目总成本。主要包括旧城改造项目的土地使用、住户分布、房屋用途、结构、面积、城市基础设施等。
如实申报。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改造项目总成本由改造项目前期总成本和土地取得、报批费构成。前期总成本由安置房建设资金、被征收人的征收补偿费、项目前期调查费、委托评估费、地面构筑物附着物清除费等前期必须发生的费用构成。
第八条参与旧城改造投标的开发商应向县旧改办缴纳诚信保证金。不计利息。未中标的只退还本金。
诚信保证金不低于改造项目总成本。
第九条县旧改办按照招标程序确定片区改造项目受让人。并签定项目开发合同。
经县旧改办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片区改造项目受让人必须严格依据旧城改造总体规划编制片区建设性规划设计。
第十条地面构筑物附着物清除由县旧改办组织项目受让人实施。费用从诚信保证金中支付。
第十一条施工前片区改造项目受让人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地震灾害评估意见书、人防审查意见书及各专业对设计图纸的审查意见书等报批和报建手续。
第十二条片区改造项目需建安置房的由县旧改办监督片区改造项目受让人建设。建设工期不得超过30个月。建设资金按建设进度从诚信保证金中返还项目受让人。
第十三条参与旧城改造的开发商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
二)具有与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开发建设相匹配的自有合法资金;
三)具有良好的信誉等级。近3年无违法、违规及其他不良记录。无不良债务。
第十四条片区改造项目受让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规划。保证工程质量。接受县旧改办和住建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征收与补偿安置
第十五条县旧改办根据征收决定。拟定片区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天。经多数以上的被征收人同意后,全面征求公众意见。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对多数被征收人认为片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听证会。
第十六条县旧改办与被征收人在片区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县旧改办报请县人民政府按照片区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第十七条自征收公告之日起。征收拆迁范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及改变房屋用途。对违反规定增加的费用不予补偿。相关部门不得办理手续、核发证照。
第十八条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九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不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对临时构筑物、附着物只进行货币补偿不安置。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一)房屋征收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含装修费)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含装修费)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县旧改办组织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2搬迁费以被征收房屋面积计算。货币补偿每平方米5元。不足500元的补足500元;房屋产权调换(含回迁)每平方米10元,据实计算。据实计算,不足1000元的补足1000元。
3临时安置补偿费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准。过渡期限自被征收人腾房交付之日起至公告交房日后延6个月止。按同期市场价格确定。
4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征收前的有效凭证。由县旧改办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综合营业收入、停产停业等因素。
二)房屋产权调换。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地段确定具体的调换比例。
1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最低不少于1:1比例、最高不超过1:1.3比例进行调换。安置房的公摊面积不超过18%安置房面积大于被征收人应安置面积。10%以上的按市场价支付给项目受让人。安置房面积不足被征收人应安置面积,10%以内(含10%由被征收人按照成本价支付给项目受让人。不足部分由项目受让人按现行市场价补偿给被征收人。
2临街一楼现有商业用房。按现行市场价补差。按1:1比例进行调换。不足或超出部分。
3安置房水、电、气、电视、通讯等设施入户由片区改造项目受让人统一办理。新增设施入户费用由被征收人承担。被征收人原有设施入户费用由片区改造项目受让人承担。
第四章优惠政策
第二十一条市政用地、安置房用地继续以划拨方式供给。商品房用地以招拍挂方式供给。安置用房部分分摊的土地出让金可返回给项目受让人。招拍挂程序依规定执行。安置用房与商品房无法分割共用一宗土地的招拍挂出让后。
项目前期总成本超出项目土地评估价格的原则上以征收安置补偿费抵顶土地出让金。
第二十二条县旧改办确定改造地块的安置房、商品房建筑面积及用地面积后。由县国土部门依照招拍挂的方式制定土地利用方案按程序供给。
第二十三条房屋产权调换的免征同等建筑面积的契税。免收县本级政策性收费。超出部分按规定缴纳。旧城改造项目。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县旧改办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规定的职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第二十五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管理工作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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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随着海上重点工程施工区域不断扩大,使我区可捕鳗苗的海域逐年减少,虽然年鳗苗产量下降幅度较大,为了挽回年经济亏损,沿海各镇渔农民对鳗苗捕捞的积极性继续高涨,有的继续盲目购置捕苗船只、有的超航区作业;对此,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在区政府和区农委的统一领导下,与公安、边防、渔监、海事、物价、水务、气象等管理部门及沿海各镇人民政府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把鳗苗捕捞生产作为解决我区沿海有条件捕捞渔民生活出路和确保社会稳定工作来抓;同时将鳗苗捕捞整治工作作为维护国际大都市形象,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总之,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巩固多年来鳗苗捕捞管理在我区所取得的成果,特别要防止渔场秩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及确保海上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确保重点项目,实施禁捕管理
鳗苗捕捞必须按规定作业地点捕捞,不得进入市管一类管理区和本区禁捕区域捕捞;不得影响航道畅通;不得损坏海堤和防汛设施及海底电缆和天然气管道;不得妨碍海上重点工程建设和损坏东海大桥设施;另外,为配合芦潮港水闸外移施工需要,所有出海捕苗船只在确保不影响施工前提下选择安全停泊点,确保船只和捕苗者自身安全。
本区在下列范围内禁止捕捞鳗苗:
(1)本区海域已划分为一类管理区的海域和航道。
(2)芦潮港外电力电缆、天然气管道自登陆点向外沿路由两侧各500米内。
(3)芦潮港车客渡码头向西至与奉贤交界(东西)长8000米,新大堤向外(南)2500米。
(4)南至浦东机场南排水闸,北至浦东新区交界,向东至南支航道的滩涂及海域。
(5)本区潘洪岸标与南支灯浮及长江口灯船联线以北水域。
三、控制捕捞强度,严格许可制度
按照《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的要求,为了保护、合理利用鳗苗资源,控制捕捞强度,结合我区鳗苗可捕海域实际情况:
1、年鳗苗捕捞许可证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年鳗苗捕捞许可证发放数量将严格控制在年总发证数内,并实行年审制,原则上不再受理新增船只捕苗许可。
2、按照《安全生产法》,凡参加年度鳗苗捕捞渔民,均须到其所在镇农办或农业服务中心登记,并签订船主安全责任书,渔政部门方可受理捕苗许可。
3、年鳗苗捕捞生产继续实行“本区渔民优先安排”的管理要求,优先安排区域为:北纬30°49′000″至南支航道,东经122°07′000″往东至南支航道西侧(灯标西侧500米);申请进入该海域捕捞本地渔船须具备“三证齐全的本区常年捕捞船只”;捕捞证每证捕捞桁基(区域):长不超过2海里,宽不超过100个卫导尾数。
4、季节性捕苗船只,要严格按照船检部门认定距岸区域内进行捕苗生产,具体作业区域设定为船长8米以下(含8米)的作业区域为1.5海里内,船长为8米以上的作业区域为3海里内。
5、年本区鳗苗捕捞期为1月1日至4月15日,启东嘴与嘴连线以西长江本区段水域为1月1日至3月25日,禁止提前或逾期捕捞鳗苗。
6、鳗苗捕捞许可证仅限于申请人使用,不得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者必须严格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生产。
7、鳗苗捕捞实行签发人制度。申请捕捞、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填写好申请书,并提供有关材料,向区渔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在核发许可证时,应一次纳鳗苗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鳗苗资源增殖保护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规范收取和上缴,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8、经批准领取《市鳗苗收购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收购许可证规定的地点、时间、范围和期限持证收购。持流动收购证的人员仅限于为派出单位现场收购鳗苗,不得独立经营鳗苗,《市鳗苗收购许可证》、《市鳗苗准运许可证》不得出租、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不得伪造、涂改,违者依照《市鳗苗资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另外,在收购鳗苗时,收购人员必须如实登记交售者姓名、捕捞证证号,以及交售的数量和价格,不得强买强卖。
四、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合力监管
1、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针对渔场范围逐渐缩小,妥善处理好维护渔民权益和确保航道畅通、水上重点工程顺利实施的关系,切实贯彻落实市鳗苗捕捞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所制定的管理目标。必须做到三个确保:确保航道畅通和沿江、沿海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确保水上重点工程顺利施工;确保渔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
2、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港口、码头,广泛宣传有关措施和规定。同时要突出服务意识,克服办证任务重、繁琐的畏难情绪,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渔民能够及时办理捕捞许可证,不耽误正常渔业生产。
3、各部门要按照指定管辖的要求,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具体管理措施,做到政令畅通,管理到位,守土有责。
4、在鳗苗汛管理期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三个时间段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切实抓好各项管理任务:①3月25日,线内鳗苗捕捞结束,做好渔场清场工作,为长江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凤鲚有序生产奠定良好基础;②4月15日,所有鳗苗捕捞活动结束,加强渔场巡航检查,严厉查处逾期捕捞行为;③4月20日,鳗苗收购活动结束,做好收购证回收工作,重点查处逾期收购行为,从源头上遏制逾期捕捞鳗苗行为。
5、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逾期捕捞、违反禁捕区以及超越规定的作业区域等各类违规作业,维护渔场正常生产秩序,确保各类作业有序开展。
6、加强与海事、渔监、公安、边防、水务、工商、气象等部门的协同合作,抓好鳗苗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切实抓好鳗苗清场任务,严格查处逾期收购现象,有效控制鳗苗逾期捕捞,确保长江禁渔期制度的顺利实施。
7、对领取捕捞许可证的船只和渔民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并要求出海渔民必须配备好救生设备,临水作业时须穿戴好救生衣进行捕捞生产,出海渔民应配备好手机和收音机,以便随时接收气象信息;港口两分站和中国渔政31003船要随时通报气象信息,并加强做好港口海上安全监管工作;沿海各镇渔政协管员要配合区渔政站做好本辖区内出海捕苗船只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同时在捕苗期间要加强值班。
8、对现场收购点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日常监督,开具准运证要落实专人,规范操作。同时会同工商部门加强对道口、港口、客轮码头等鳗苗流通领域的监管,要制定方案和措施,布置力量,严厉查处无证收购、无证运输、超量运输,提高准运率,严格逾期收购鳗苗。
管理工作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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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通过健全单位化、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建立区、街道、社区的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单位化管理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重要平台,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社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网格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二、基本原则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在社区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格,构建“纵横交错、分片包干、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的长效管理体系,建立一岗多职,一专多能的监管网络,以及权职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运转灵活的工作机制。
三、划分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
按照“地理布局、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要求,依据社区实际情况,将社区划分为两种类型7个单位体,
两种类型为自管型和单位型,其中自管型为(原六道湾村一队、五队自建房片区)由社区单元组长,社区民警负责网格内各项工作的开展。单位型为(龙润锦城、卧龙a、b区、丽云小区、君悦大厦),由单位组长和社区民警牵头,联络各小区物业及单位负责人,通过由物业提供服务,社区辅助的方式为居民提供各项服务。
四、总体目标
通过创新社区管理机制和实践,建立科学的分工协作机
制,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的监督考核机制,实现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扁平化、精神化、信息化、全覆盖化和全天候零距离的服务。
五、人员力量配备
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社区书记张宏国为组长,社区主任为副组长,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社区单位化、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网格管理的总体协调和系统管理工作,总体实施及各网格综合事务的调处。构建了“书记(主任)——片区组长——包户干部——、楼栋巷道长”四级管理机制。在科学合理的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为了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辖区的稳定,x六道湾建立健全了网格化模式管理制度并细化网格化管理模式,让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开展,根据辖区特点,社区对划分的七个单元分管组长和片区民警共同负责片区的工作开展。每个小组分配多名工作人员,统一归组长调度,由组长安排每日的工作,即“小组组员向组长负责、组长向社区书记负责”从而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无缝隙、全覆盖。
六、各级职责任务
根据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配备及划分,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 书记职责
社区书记负责各职能职责,制定维稳工作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社区分管组长及包户干部传达街道相关文件,向分管组长安排相关具体实施方法,召开研判分析会,听取各包户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网格组长职责
网格组长为网格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社区书记工作安排,协助书记开展各项工作,依据维稳工作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分别对各包户片区进行管理,对包户干部反馈的问题及辖区情况及时解决,解决不了,及时上报社区书记研究解决。
管理工作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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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工作目标:巩固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一)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以实施流转合同制、登记备案制为重点,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探索在乡镇一级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二)切实抓好延包后续完善和土地承包规范管理工作。巩固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指导开展农村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到户;指导做好调整和转让承包地农户承包经营权证变更和补发工作。加强土地承包档案规范管理。全面推进土地承包与流转信息化管理项目实施,在有条件的区县、乡镇推广应用。
(三)探索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继续推进奉贤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在有条件的地方扩大试点。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指导。做好农业部土地承包纠纷上访与调处情况月报制度工作。
(四)深化《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围绕农村改革**周年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5周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规政策宣传培训,进一步营造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社会氛围,提高各级农经部门和基层干部土地承包政策法规水平和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二、扎实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基本权利,提高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水平
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市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市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暂行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努力提高本市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夯实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基础,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机制;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年,本市三分之一以上行政村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
(一)扎实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深化实施本市第二批92个村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加强本市第一批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村动态管理和跟踪检查。筹备召开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交流会。总结推广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主理财小组作用,全面提高财务公开质量。完善推行“村帐镇管”会计委托制度。全面实行农村会计电算化管理。
(二)认真贯彻农村集体会计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培训,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规范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先行试点。
(三)加强以集体经济相对困难村为重点的村级组织财务运行情况动态监测。会同市统计部门,规范完善村级组织可支配收入调查口径,联合开展村级组织可支配收入调查工作。组织开展以集体经济相对困难村为重点的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动态监测,加强扶持政策绩效评估。试行村级组织财务运行情况报告分析制度。探索村级财务网络化管理新机制。
(四)加强农村财会人员培训。指导开展农村财会人员会计实务知识、“三农”政策法规和农经管理业务培训,推行农村财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培训,提高民主理财能力。
三、努力提高农经统计工作质量,发挥基础性参谋作用
工作目标:深化实施农户收入抽样调查与负担监测工作,加强农民收入预测分析,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统计制度,努力提高农经统计质量,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决策参考。
(一)加强农民家庭收入预测分析。完善农民收入抽样调查和负担监测工作方案,健全工作体系,根据要求,做好本市和农业部安排的农民家庭收入半年度、年度预测分析工作。
(二)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统计工作。健全完善、组织实施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统计年报工作。
(三)加强统计工作业务培训。提高统计队伍政策法规水平和分析、研究、预测能力,提升农经统计队伍整体素质。
四、不断深化农经工作调研和信息工作,努力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工作目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发挥农经工作参谋作用,提升农经工作水平,突出重点,开展调研。全年完成调研报告5篇以上,组编《**农经信息》36期以上。
(一)开展农经工作专题调研。根据市农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抽调骨干力量,重点开展或参与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以及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两大专题调研。组织开展规范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核算办法、农村审计情况、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和集体资产统计年报制度以及推进本市农经信息化建设和农村财务网络化监管等专题调研。
(二)加强农经信息工作。健全农经信息工作体系,提升《**农经信息》平台作用。加强农经工作宣传。协助办好《**农村经济(农经专栏)》和《东方城乡报(农经专版)》。
五、切实抓好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机构履职能力
工作目标: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农经队伍整体素质,推进落实农经机构政府职责,努力构筑一支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要求的农经管理机构和队伍。
(一)切实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努力建设学习型组织;强化工作调查研究,推进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营造干部成长成才的工作氛围;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改善队伍整体结构,全力提高队伍整体思想理论水平、政策法规水平和农经知识水平,增强农经干部调研分析能力、工作执行能力、组织表达能力和协调协作能力。
管理工作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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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宣传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指示精神。
2、学习宣传省、市、县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以及各单位、村屯因地制宜、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开展“社会服务管理”、“科技创安”、“农村火灾自救”,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的好办法、好经验。
3、继续抓好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民转刑”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强化正面引导、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舆论氛围、全力做好“六五”普法宣传和“民转刑”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工作,增强群众法律意识,预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4、强化反警示宣传教育,开展崇尚科学反对活动,宣传“”“全能神”等组织反科学、反人类的邪恶本质,增强全镇群众崇尚科学、抵制的能力,维护全镇政治安定。
5、重点宣传各地结合实际,开展“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加强群防群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农村火灾自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流动人口,特殊人员服务管理等方面采取的有效措施及典型事例。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
二、工作措施
综治宣传工作是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全面落实的前提和保证。因此全镇各部门、单位、村屯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配备专门力量,精心组织开展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础知识、平安建设知识。提高群众参与宣传学习的积极性。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其职能,选准其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切入点,集中宣传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安全知识、防范知识。宣传工作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既形成氛围,又深入具体,既喜闻乐见,又富有特色,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本村屯工作实际开展宣传活动。
1、要发挥农民文化活动室、职工活动室的作用,通过组织召开学习会、讨论会、座谈会等形式。培训宣传骨干,扩大宣传队伍。
2、要充分发挥“平安之声”有线广播、标语、条幅、板报等大众媒介的作用,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和覆盖面。
3、要发挥“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组织中子网格网格长的宣传骨干作用,组织群众参加学习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活动效果。
4、各学校要发挥学生的传、帮、带的作用,在组织全校师生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学生上街宣传喊口号,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觉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三、工作要求
1、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扎实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宣传工作。
2、强化宣传队伍、宣传阵地建设,发挥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整合力量、整合资源功能,调动全镇各部门、单位、村(社区)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宣传的积极性,壮大宣传队伍,确保全镇综治维稳宣传工作常抓不懈。各村(社区)要要充分发挥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站的作用,强化“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组织建设,发挥村、组网格宣传功能作用,不断巩固和发展宣传阵地,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充实骨干力量,抓好骨干培训,借宣传月的东风,把宣传工作贯穿全年工作的始终,
管理工作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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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的总体目标,以**市迎办2008年奥帆赛为契机,优化发展秩序,提升城区品位,增强城区综合竞争力,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要求
(一)深化城管理念。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规划城管、法制城管、信息城管、精细城管、人本城管”的管理理念,推进“大城管”工作进程,全面落实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二)突出整治重点。集中力量切实抓好特色街区、示范社区的建设与管理;深入开展创建10条城管示范达标路活动;继续做好修车点、洗车点、废品收购点“三点”整治及亭体清理工作;重点抓好铁路沿线及两侧、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综合整治。
(三)强化依法执法。严格落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政治合格、业务过硬、执法为民、服务热情”的工作理念,按照人本生态的原则,实行高标准的人性化管理,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
(四)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不断加强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积极探索法规建管、社会化共建共管、专业执法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建立“结构合理、运转高效、监管有力、公众参与、和谐有序”的大城管格局,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市容环境治理
1、环境卫生整治
(1)加大对道路保洁、垃圾收集与运输、公厕保洁工作的管理力度,提高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覆盖率,将环境卫生管理延伸到社区、楼院,建立楼院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
(2)切实抓好环卫设施的建设及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加大环卫日常巡查督导力度,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园林绿化整治
(3)大力推进城区绿地建设和管理,构筑分布合理、植被多样、景观优美、文化内涵丰富的高水准、高品位的绿地系统。重点抓好道路绿化、垂直绿化、山头整治、庭院绿化等绿化工作,努力提升城区绿化档次。
(4)完善道路行道树建设,新植、更换大规格优良树种,形成特色景观道路;抓好行道树枯枝死株的园林修剪管护工作,避免出现遮挡交通标志、信号灯等现象;落实小区、庭院专业管护,解决行道树缺株、死株及小区庭院病死树木问题;搞好病虫害防治,杜绝病虫害尤其是国际防疫性病虫害的大面积发生和蔓延,提高生物防治率。
(5)抓好山林防火基础设施和专业管护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制,加强以山林防火为重点的防火安全工作,做到预防为主。
3、城市水系和大气治理
(6)加大河道治理力度,实施李村河截污工程和郑州路河下游等河道整治工程。
(7)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做好烟尘控制区管理工作,建成区内烟控区覆盖率达到100%。
(8)加强扬尘、噪音、油烟污染控制,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切实加强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全年保持在330天以上。加大噪音、油烟扰民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或虽经环保部门审批但仍存在噪声、油烟扰民的行为。
4、养犬治理
(9)组织清理违法养犬专项查处行动,重点查处无证养(繁育)犬、无证售犬、养犬扰民、养犬破坏市容环境等违法行为。
(二)道路交通治理
5、市政道路整治
(10)积极推进辖区超期服役道路改造步伐。
(11)加强道路检查井的日常管理维护,落实道路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6、交通秩序整治
(12)按照停车场建设计划,加快辖区新建停车场建设步伐。
(13)对有条件的人行道进行改造,缓解停车难问题;加强已建停车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的行为。
(14)积极开展“我做文明行路人”和“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活动;清理占用盲道设置亭体、摆摊经营等行为,确保盲道畅通;实施科学交通管制,合理调配停车资源,加强占道停车治理,严厉查处车行道、消防车通道乱停车行为。
(三)景观灯饰亮化治理
7、户外广告整治
(15)编制完成辖区户外广告总体规划,规范建设工地及其他场所的围挡广告设置。
(16)设置小区公众信息栏,进一步规范小区户外广告设置。
(17)开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治理活动,逐步清理拆除违法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对户外广告、招牌标识、门头牌匾缺字、掉字、锈字等现象进行普查整治,拆除低档次的户外广告和残损、停用、废弃的霓虹灯,规范达标路户外广告、招牌标识、门头牌匾的设置,清理窗花。
(18)落实户外广告设施安检制度,推广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形式设置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霓虹灯。
8、街道景观整治
(19)继续开展创建城管示范达标路活动。年内完成10条城管示范达标路的创建工作。
(四)重点区域综合治理
9、窗口单位周边区域整治
(20)做好火车站、汽车站、星级宾馆及其周边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打造窗口及周边区域的良好形象。
10、社区环境整治
(21)清理整治居民楼院内的违法建筑和乱堆乱放问题,搞好楼院的绿化、美化、硬化,进一步完善楼院的公共设施,改善居住环境,年内创建20个“两无三化”楼院。
(22)加强小区物业管理。严格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开展创建品牌物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竞赛等活动,大力推进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
(23)加强社区建设,按照**市和谐社区评价标准,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
(24)推行每个社区(村庄)建立一支城市管理综合服务队伍的模式,加强日常的环境保洁,及时发现存在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实现全覆盖无缝隙管理。
11、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25)严厉打击抢劫、伤害、敲诈勒索等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教唆、引诱学生违法犯罪的不法分子;依法取缔校园周边非法个体摊点、游商浮贩、各类亭体;大力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严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
(26)加强学生文明素质和安全教育,开展中小学生拒买、拒吃学校周边摊点销售的煎炸小食品活动;教育学生积极配合,共同维持好学校周边秩序。
12、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
(27)加强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推进区内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步伐。重点解决经营设施不完善、卫生脏乱差、排水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市场冒市等问题。
(28)推行“四位一体网格化”市场监管模式,落实市场开办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严肃查处无照经营、证件过期继续经营等行为,逐步建立适应群众消费需求和经营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
13、建设工地整治
(29)规范市政建设施工现场,工地围挡规范、整洁;工地各类散状杂料堆放必须覆盖,渣土清运车辆必须覆盖。
(30)加强驻区单位、部队建设工地及周边监管力度,确保各类工程项目严格按国家和**市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治理。
(31)做好建设工程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纠正和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14、城乡结合部整治
(32)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查处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行为;完善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制度,建立适合城乡结合部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15、铁路沿线及两侧区域整治
(33)加强铁路沿线及两侧区域整治力度,组织人力、物力,集中清理整治铁路两侧(铁路管辖范围以外)环境卫生。
16、公路沿线及两侧区域整治
(34)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切实做好辖区路段两侧可视范围的环境治理工作。
(35)及时清理公路两侧的垃圾和卫生死角,加大日常保洁力度。
(五)城管执法专项
17、城管执法专项治理
(36)落实亭体规划定点,组织招、投标和日常管理,及时清理拆除非法亭体。
(37)严格落实修车点、洗车点和废品收购点定点规划制度,加大对非法修车点、洗车点、废品收购点的查处,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已整治的废品点、修车点和洗车点,继续做好规范管理工作;对新增设的废品点、修车点和洗车点,严格审查其合法经营证件,并做好法规和整治宣传;对无证经营或证件不全的废品点、修车点和洗车点,予以坚决取缔。
(38)依法加大违章建筑拆除力度,年内完成全区5万平方米违章建筑的拆除任务;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新生违法建筑的产生。进一步建立健全违法建筑清理拆除工作机制。
(39)严厉查处非法早夜市、摊点群、游商浮贩以及临街设置遮阳篷帐妨碍行人通行等行为。
(40)严厉查处沿街焚烧垃圾、废弃物以及非法挖掘道路、运输撒漏、破坏绿地、露天烧烤、室外噪声扰民等行为。
(41)严格按照《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及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对乱倒建筑垃圾的查处力度。
(42)大力开展治理“三乱”(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和婚庆礼花影响市容环境等问题,突出抓好“三个规范”(牌匾橱窗设置、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停放规范)。
(43)严肃查处人行道乱停车行为。
(六)制度建设
18、法规制度建设
(44)全面落实《**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告知制度和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反馈制度。
19、规划城管
(45)树立城市管理和执法应有规划的“规划城管”理念,加快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亭体、洗车点、修车点、废品收购点等专项规划的编制步伐,依据规划开展和深化城市管理专项整治。
(七)公众参与
20、社会救助
(46)积极开展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告知、劝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的职能;适时开展集中救助行动。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1月至2月)。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区**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城市管理工作方案及各专项治理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至11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期间要集中时间、人员、设备,按照本方案要求和责任分工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责任单位每个月要向区城市管理工作办公室报送责任目标进展情况,及时查找问题进行整改,做到边整治、边巩固,全面落实本方案的各项任务。
(三)督查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全面落实城市管理工作方案的各项任务,确保取得显著成效。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和责任分工进行自查,认真组织回头看,对一些回潮问题,要限时整改。区政府将统一组织检查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召开全区会议,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更好的开展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成立区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管局,由建管局局长王可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区建管局负责。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做好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高效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单位要强化属地管理,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分析形势,调配力量,查摆问题,全面整治。同时,要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在推进工作过程中,要切实搞好部门、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