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约处罚规定
在本工程总包范围内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及违约金处罚规定》,适用于本工程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按照该制度及违约金处罚规定严格实施。
安全违约处罚规定
一般规定
(1)乙方对甲方对现场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甲方发放的局部停工令、隐患整改通知、违约金处罚单。对拒收或对安全隐患不采取处理措施或整改不及时的,将对其处以1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2)乙方在进行每道工序之前要对班组及工人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其内容要具体详细,具有针对性,严禁代签名现象,否则,每次对乙方处以100元/份的违约金处罚,甲方安全部门有权拒收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资料。
(3)乙方配备的专兼职安全员,需应定时地对本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并作好巡视记录。对本范围内施工隐患要做到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及定整改复查人进行监督整改,否则将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10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或其它形式的处罚。
(4)对新进场施工从业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乙方不得安排工作,违者,对乙方按照5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无操作证的人员,对乙方处以10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并勒令其换岗。
(6)现场施工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不清楚操作规程上岗的,对分包处以5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
(7)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按照要求戴好安全帽的、人员形象不符合ci要求(胸卡、标识、编号、着装)、高空作业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安全带及穿硬底鞋、电工作业、电焊动火作业不按照要求穿戴防护用品,对乙方每人次100元违约金处罚,若超过3人以上5人以下对分包处以20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若超过6人以上对分包处以40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
(8)乙方不遵守施工现场各种规章制度及在明显挂有禁止、严禁等警示标志区域内违章者违约金处罚200元/次;
文明施工处罚规定
(1)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违者将处以50-1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2)对进入施工现场衣衫不整、赤膊、赤脚或穿拖鞋的施工从业人员,对乙方处以5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
(3)建立保卫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对工作中脱岗或工作不负责的人员,如经发现,将处以5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4)作业班组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材料(钢材、木枋、模板等)以及半成品使用后必须分类堆放,堆码整齐,违者,对分包50元/处违约金处罚。
(5)要注意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对随意堆放以及对成品、半成品造成损坏者,将处以5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并对损坏的成品半成品要根据价值加倍赔偿。
(6)在施工现场内不准随地大小便,违者,对分包违约金处罚100元/次;
(7)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语、ci设计标牌以及其它安全警示标志有损坏和未经允许擅自移动的,违约金处罚50元/次。
(8) 在施工区域内严禁打闹嬉戏,违者将对分包其处以50元/次违约金处罚。
(9) 泥浆、污物、垃圾等严禁直接排入排水沟,违者一经发现,将违约金处罚200元/次。
(12)材料堆码高度不得超过1.6米,每发现一处对分包违约金处罚50元。
(13)严禁损坏消防器材,一经发现,将处以50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并对损坏的消防器材加倍赔偿。
(14)在施工现场乱写乱画者,给予乙方5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
(15)每天施工完必须工完场清,未做到工完场清每检查发现一次50元~100元违约金处罚。
(16)严禁从高处往下抛物或倒垃圾,违者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处罚。
(17)凡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者,视情节轻重给与乙方500元~5000元违约金处罚,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临电管理处罚规定
(1)线路架设应规范,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应当匹配,否则,对乙方将处以100--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2)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门、一锁”制,箱内配电应有明确的标识。电箱必须标明用途、责任人、编号、每日巡视表及线路图,对违反此规定乙方,将处以1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
(3)施工机具应作接地保护,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应符合相应的规范标准,线路破损时,应及时包扎。否则,将对乙方每处100元的违约金处罚。
(4)、潮湿处作业人员照明必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电箱使用15ma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对违反这一规定的乙方将处以200~500元的违约金处罚。
(5)非专业人员擅自接线的乙方,每次违约金处罚200元。
(6)非专业人员擅自使用电动工具或操作时违反操作规程的乙方,将处以违约金处罚100元/次。
(7)擅自乱接电源或将电线直接接插座者,给予乙方10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
(8)圆盘锯无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或锯片有裂纹,无防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等装置,仍继续使用的,对乙方处以100元/处违约金处罚。
(9)钢筋加工机械应有保护接零,冷拉作业区和对焊作业区应设防护措施,否则,对乙方处以500元的违约金处罚。
(10)钢筋机械操作时,严禁在危险区域(如对焊机前方,张拉区前方,切断机前方,切割机前方等)严禁站人,一经发现,将对乙方处以1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11)电焊机使用需专业人员进行,应有保护接零接地装置,并设立漏电保护器、二次降压保护器,露天作业时要设立防雨罩(棚)。否则,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同时勒令停止作业。
(12)潜水泵必须有保护接零、接地、使用15ma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否则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13)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根据国家及地区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将对乙方处以200元/次违约金处罚。
(14)氧气、乙炔瓶应由氧焊工领取,领取后应由氧焊工负责妥善保管。气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分开使用和存放,并配置灭火器,作业时办理动火证,专人监护,如若违反,一经发现,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15)电焊作业必须进行动火申请、配备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临边作业焊花必须用专用料斗接住,不得任其散落,以免造成火灾事故,对违反规定并造成后果的将进行严惩。如若违反,一经发现,将对乙方处以500元违约金处罚,酿成后果造成损失的,按照损失金额双倍违约金处罚。
(16)严禁使用地拖板和不符合要求的电线、电缆,违者,对乙方的电线、电缆没收,并处以100元/次违约金处罚。
外架安全处罚规定
(1)外脚手架搭设后要求及时办理验收手续,未经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一起验收合格,乙方班组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凡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的,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2)脚手架立杆应垂直稳放在坚固的基础上,并加设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垫块。立杆禁止采用搭接,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应设置小横杆,横杆接头应按规范要求相应错开,并拧紧扣件螺栓,栏杆间应按规定设置剪刀撑。以上各条,违反其中任何一条,将对乙方处以2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
(3)施工层应设1.2米高防护栏杆和20㎝高的挡脚板,脚手架外侧应用密式安全网进行防护,脚手板材质应符合要求。铺设时应进行满铺,不允许出现探头板。搭设卸料平台时,平台支撑系统不允许与外脚手架连接,如不按要求搭设将对对乙方处以200元/处违约金处罚。
(4)外架上不准有活动的钢管、木枋等材料,每发现一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元。
(5)外架钢管里面不准插有钢筋等物,防止拆架时发生坠物伤人,每发现一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元。
(6)脚手架拆除时,拆除的钢管、扣件等材料禁止往下抛掷,一经发现,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000元。
(7)卸料平台的每次拆卸安装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拆卸安装,未经安全技术交底,擅自安装,将每次给予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
(8)卸料平台必须与外脚手架断开分离,不能落于外脚手架上,出现违章擅自使用者,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
(9)卸料平台使用必须挂设限载标牌,周边搭设1.2米高防护栏杆,安装20㎝的挡脚板,封闭严密,经验收后方可使用。否则每次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
(10)卸料平台转层安装时,必须保证平台上无材料、杂物等,防止高空坠物,出现一次高空坠物行为,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
高空坠物安全处罚规定
(1)高空坠落物体,但未造成安全事故者,给予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次。
(2)高空作业故意抛物,造成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将责任人移交当地刑事主管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高空作业不是故意抛物造成的伤害,视伤害程度给予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000-10000元。
临边、洞口防护安全处罚规定
(1)临边、洞口处作业应进行防护,上下垂直作业应有隔离防护措施,对未设立防护或防护不到位的,将对乙方2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
(2)凡临边、洞口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或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每人次200元。
(3)楼梯口、电梯井口均应设置防护栏杆,预留洞口、坑井应进行防护处理,出入通道口应设置安全防护棚,阳台临边设置防护栏杆,安全防护与工程施工同步及时设置,对未进行设置的,对乙方1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并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者将加重处罚。
(4)对擅自拆除或损坏防护设施者,对乙方1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防护设施时,须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允许,服从甲方施工员、安全员安排,并及时恢复原状,否则,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00元/处。对外脚手架连墙杆私自拆除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00元/处。
(5)作业面的电梯井口未进行水平封闭或封闭不严密的,每发现一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0元;电梯井道内未按照要求每二层不超过10米设置一道水平安全兜网的,每发现一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000元。
支撑架体安全处罚规定
(1)模板支设时,严禁在支模架上堆放过重物品及散料,违者,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0元/处。
(2)基准面2米以上高处作业应有可靠立足点,对未设立足点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0元/处。
(3)模板拆除时,应在该层挂设水平兜网进行防护,并应在拆除区域设置警戒线,挂设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对违反此规定,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0元/处。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违约金直接从乙方进场向总包交的安全保证金内扣除,余额不足的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附件1-1-2
安全管理人员名单表
序号
责任性质
姓 名
职 务
说明
1
乙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企业负责人
乙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乙方项目经理
乙方安全管理负
责人(监督责任)
安全组长
(或安全监理员)
视工程情况配置组长职位
乙方安全管理人员
(监督责任)
监理员
总承包人(盖章): 分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总承包方项目经理: 分承包方现场负责人:
第2篇 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规定
1.目的
规定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办理范围、填报内容、审批程序、监护人职责及相关要求,保证安全施工作业票在施工中的正确性、可行性和指导性,确保安全施工。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工作。
3.职责
3.1项目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
3.2项目部技术管理、安监等部门专工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核。
3.3项目部总工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批准。
3.4项目安监部负责监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
3.5重大施工项目,由项目总工程师及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在现场监督指导施工。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在已编制并经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础上,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在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4.1.1 各类起重机满负荷起吊或吊运物体积庞大、施工环境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吊运作业。
4.1.2 二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4.1.3 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附近作业。
4.1.4 大型起重机械(指起吊能力在30t及以上的)的组装、拆除作业。
4.1.5 起重机械的试吊作业。
4.1.6 超载、超宽、超高、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如主变、发电机定子、凝汽器、汽包、除氧器水箱)的装卸及运输。
4.1.7 起吊危险品。
4.1.8 变压器吊罩、吊芯,发电机穿转子。
4.1.9 特殊高处脚手架及大型脚手架的搭拆。
4.1.10 金属升降塔及施工电梯的装拆。
4.1.11 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如氧气站、乙炔站、油库、油区、煤粉仓、制氢站等)。
4.1.12 土石方爆破作业,导地线爆压作业。
4.1.13 高压带电作业和临近高压带电作业。
4.1.14 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及封闭管道内进行电、火焊、防腐、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
4.1.15 锅炉及其它压力容器的水压试验、酸洗,电气蓄电池室配酸作业,制氢、制氧设备投运作业。
4.1.16 石棉瓦屋面作业。
4.1.17 在发电、受电运行区作业。
4.1.18 烟囱工程平台试压、扒杆试吊、外平台安装、操作平台及井架拆除作业。
4.1.19 其它危险作业。
第3篇 a小区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小区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单位必须是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建筑、装修单位,工程部与其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即时通知安全秩序部。
二、安全秩序部根据施工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为施工人员办理入园施工手续。
三、施工人员在办理入园施工手续时,必须证照齐全并持有效证件的原本,每人交两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及五元工本费、十元押金。
四、外来施工人员须将消防专业机关认可的建筑材料耐火等级证明交安全部门备案。施工现场应自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五、电工、电焊工、高空作业工人必须持有经国家专业部门颁发的电工本、电焊本和高空作业证明书方可入园施工。
六、施工现场要设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制度,并接受安全部门专职消防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应立即解决。
七、施工人员在入园施工期间必须佩戴安全部门核发的施工证件,严格按照指定的路线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在非施工场所闲逛。
八、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小区的安全制度和规定,如有违反将按安全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4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应强化六个基本意识
在建筑安装、矿山开采等生产企业中,无论大会小会,只要有领导讲话,有形无形之中都会强调注意安全,而在强调讲安全时大多要讲提高意识之类的话,笔者管了几年的安全,也是如此。现在细细回味过去关于安全的讲话、发言、哪怕是平时的聊天,对安全意识的说法问题产生了一些疑问。过去讲安全意识总是没怎么讲清楚,没怎么细细归类,大多是泛泛而谈,概念比较模糊,如是就想总结一下,将安全意识简单归类,与大家交流交流,希望能够产生一丝共鸣。
一、责任意识
强化“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讲安全就是讲政治的高度的责任意识。“安全工作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每位员工应尽的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安全,它关系到社会稳定、企业生存发展、员工的安危。安全工作也是关系到各级管理人员前途命运的问题,有多少同志因安全管理责任没有尽到位而断了送大好前程。因此,各级领导、全体员工都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如坐针毡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人人都应把安全工作当作自己的第一责任,首先做到自己不违法,不违章,不制造、不传递安全隐患,才能带领大家去实现平安月,平安年的安全管理目标。
二、教培意识
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管理的最基础的功夫。如果淡化教育、培训,认为教育、培训是一种形式,是走过场,不在这个方面下足够的功夫,那么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就会事倍功半。作业人员不知道规章、规范,不熟悉安全技术,不了解自控技能,不掌握预防知识,不会识别安全隐患,不会采取控制措施。这样的混乱状况,就是因为从主管到层层的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意识淡泊,怕花钱怕费事小家子气而造成的。教育、培训意识淡泊本身就是极大的安全隐患。岗前教育培训、过程中教育培训、季节性教育培训、针对具体情况的教育培训、首件施工的教育培训等等,都必须认认真真的进行,从实际需要出发,要做到干什么培训什么,培训什么会什么的原则,千万要摒弃假大空的形式主义。同时,应将安全管理人员的培养、使用纳入制度管理,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责任心强的专职安全管理队伍,使之安全管理队伍朝着专业化、职业化放心迈进。
三、投入意识
俗话说,没有投入就没有产出;安全是最大的效益。等等。这些说法是非常有论理的。安全事故,轻者损失几十万元,重者损失几百万、几千万甚至更多,这难道不是效益流失因此说,安全既是投入工程也是效益工程。
要想平平安安,就必须从人力、物力、财力上进行必要的投入,使其满足安全生产管控的需要,保持施工生产与安全管控的平衡,一旦打破了这种平衡,该投入时不投入,或者投入不足,就会出现漏洞和隐患,隐患叠加到一定程度,就必然发生偏移,导致事故的发生,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国家规定安全生产措施费投入比例一版在1.0—2.0%不等,是根据行业危险程度而定的。在抓成本控制上,安全措施费千万不要打折扣,需要多少就投入多少,按比例提取的费用不够时,应毫不犹豫的增加,绝对不能靠节约安全措施费来获取效益。谁要是在安全投入方面中扣扣唧唧,谁就不配当领导,就等于是置员工的生命于不故的大害虫。
四、信誉意识
强化安全是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的信誉意识。出了安全事故,将损害企业信誉、砸企业的牌子,破坏企业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铁道部实行的信用评价管理,将等级安全事故作为一票否决,给施工企业在招投标工作中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安全事故导致某单位招投标“停牌”的消息不时的见诸报端,其教训应该尤为深刻。
五、幸福意识
强化“无危为安,无损为全,平安是福”的幸福意识。安全管理莫懈怠,一出事故坑三代。这句话并非危言耸听。凡事故者,非死即伤,既害自己也害家人,既害同事也害朋友,还会对企业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无论是重伤还是人亡事故,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痛苦和灾难,是难以用金钱来弥补的。没有安全何谈人生幸福没有安全何谈家庭完美无危即安,无损为全。大家熟知的“7.23”动车事故,剥夺了多少人的生命又有多少完美的家庭被破坏得悲惨不堪
六、管控意识
管控意识是前四个意识的具体体现。强化“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天候”的安全管控,是需要全员行动,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方能达到理想效果。在管控意识上,一把手起着关键作用,人力、物力、财力能否正常满足安全管理需要,就看一把手是否明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苦恼往往就在一把手的不明智上,要人没有,要钱不给, 出事即罚,有功不奖的一把手不是没有。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全方位辨识安全隐患,分析安全风险,制定管控细则及责任制,将安全工作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从小事抓起,防微杜渐,尽职尽责,锱铢必较,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卡控措施,做好预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把安全预控的力度放到现场,落实到人头,坚决消灭低级性、重复性、责任性事故。
第5篇 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和要求
1、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
(1)杜绝重大伤害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2)无重大责任事故;
(3)无重大安全隐患;
(4)人员因施工负伤率小于3‰,重伤率小于0.5‰(施工单位职工、民工);
(5)不得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
(6)无刑事案件发生。
2、施工安全管理的要求
(1)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管理是生产管理 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领导的主要责任;
(2) 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控制不安全的因素,把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活动及人的安全和健康;
(3) 坚持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全方位控制的管理原则;
(4) 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与失误,加强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 加强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做好机械设备的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完好率,注重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包括爆破、振动、粉尘、噪音、有害物质等,引起的不利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因素。
第6篇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安全管理
引言
现代建筑电气工程是以电能、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技术为主体的综合性应用项目,在保证可靠供电的前提下,要充分利用自动化检测、监控手段,对通风空调系统、变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运输系统、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实行最佳化控制,以确保电气工程施工的安全可靠。随着电气工程在建筑总投资中所占比例的不断增大,其在建筑施工中的重要性日益显著,电气施工质量及其安全保证成为实现建筑使用功能质量标志的至关重要环节。
电气工程中的质量控制,按工程实体形成过程的3个时间阶段,可分为施工前控制,施工时控制和施工后控制,三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并互相影响。
施工前控制
即在施工前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指在电气工程正式施工前,对影响质量的各个因素和各有关方面进行的质量控制。在这期间必须做到:
认真了解施工合同,审查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及施工预算,确认施工人员资质、施工材料、施工机具、施工方法、施工进度等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对施工图纸及其说明进行认真研读,熟悉、掌握图纸中的错漏要及时提请设计单位予以修改,并形成会议纪要。
将图纸及图纸的会审记录、施工方案等对施工队伍进行技术交底。
在对电气图纸进行审核的过程中,重点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检查图纸是否有设计单位正式签署的出图章,无出图章的图纸不能用于施工。
审核电气平面图与系统图中管、线、槽的标志是否一致,配管及配槽的大小及走向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在实际施工中是否可行。如电缆在桥架上敷设时,转弯处能否满足其弯曲半径的要求等。
检查和确认建筑图中电气设备的基础、电缆沟、电缆竖井等是否满足电气安装要求。
检查和确认应急照明的灯具型号、敷线方式、供电电源以及排烟风机、消防水泵等的敷线方式和供电电源是否满足建筑防火规范中对消防电气的要求。
综合参照土建、给排水、通风空调、装饰装修等各专业的施工图,了解建筑物层高、防火等级、内外装修及吊顶形式,检查和确认电气安装的配电柜(配电箱)、电缆桥架(金属线槽)、线管等的安装位置及走向与排水管、通风管等的安全距离、隔热间距及防水措施是否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检查灯具的位置是否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检查灯具的位置是否与烟感器、扬声器、喷淋头等的安装位置相冲突以及与装修留位是否吻合。
施工时控制
对施工过程中所有的与工程质量有关的环节进行控制,包括设备与材料的进场检验、验收,施工工艺、方法、工序质量监督,隐蔽工程质量检验,电气系统空载投入,电气系统带负载试运行等内容。
对进场的主要材料和设备进行检验验收,材料和设备验收时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设备装箱单和保修证明书等,凡标识不清、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已有外观损坏的电工材料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出口指示灯、疏散方向指示灯、应急照明灯等消防灯具,还应有消防主管部门的测试报告。
配合土建工程做好预留预埋,在建筑施工时预留安装用孔洞、预埋安装用构件及暗敷线路用导管。买入楼板内的线管要埋在底筋与面筋之间;埋入墙体的线管,其埋入深度应不小于15mm;金属线管口套丝要整齐,不得有毛刺;线管弯曲半径要适当,不得有扁、凹、裂的现象;硬塑料线管接口要严密,与塑料线盒接口处必须使用锁扣接头,以防止渗漏,煨弯处要防止扃裂。所有的预埋工程在隐蔽前要进行认真的检查,并报监理和业主验收后方能隐
蔽,同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检查并确认电气设备的基础、电缆的竖井等是否具备电气安装的条件,同时判断日后土建工程扫尾工作是否会影响已安装的电气工程的质量。
(4)将配电箱、配电柜等设备就位并固定,对柜内电气接线进行检查。
(5)敷设桥架、线槽、线管等,使其达到各电气设备或器具间贯通,同时做好金属桥架、金属线槽和金属线管等的接地。
(6)对明敷的消防电气线管、线槽以及应急照明箱的箱体等,应刷防火漆进行防火处理;电缆桥架或线槽穿越防火分区、防烟分区、楼层时,在安装完成后应使用防火材料填充堵死。
(7)进行电线穿管和电缆敷设。穿线前应先检查管口护口是否齐全、不脱落,配电箱(柜)内的导线应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留有适当的余量;插座应接漏电开关,注意n线和pe线不要接错;吊灯、吊扇等采用多股软铜线时,要注意涮锡、盘圈、压接牢固;电缆、电线等敷设完毕,所有的套管要做好封堵。
(8)使用兆欧表等对线路进行绝缘强度试验,检验合格后,在空载状态下操作各类控制开关进行带电无负荷运行,对照明工程可带负荷检查灯具照明是否正常。
(9)与其他专业工程如通风空调、电梯安装、水泵安装等联合进行试运行,正常后进行交工验收。
(10)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与图纸修改要进行认真的审查,取得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后方能施工。
施工后控制
对已完工的电气工程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要重点抓好电气设备的试运行,认真阅读设备的产品
说明书,熟悉设备规格型号、适用范围、安全性能、使用功能等技术指标,检查其是否符合设计规定;了解设备的操作规程,设备对环境(温度、湿度、防潮、防尘、防爆、防水、防火等)、电源质量(频率、电流、功率、功率因素等)的要求必须在允许的范围内;接地(保护、防静电、等电位、防雷接地等)电阻值应符合国家标准。对低压配电柜等重要的送电设备要进行全面检查,要求柜体固定且接地可靠,柜内所装电气元件安装位置正确、连接可靠、标志齐全、绝缘符合要求;柜及电缆管道安装并做好封堵后,方可进行空载运行,按程序逐一送电,并观察电压、电流空载指示情况,发现异常声响或局部发热等异常应停电处理;经空载运行后,可加载至全负荷进行试运行,若24 h无故障,即可投入正常运行。另外,要认真做好竣工图的绘制和竣工资料的编制,对实际施工中发生的所有更改都必须在竣工图上标示出来,同时将隐蔽工程记录、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绝缘电阻遥测记录、设备及材料的合格证书等装订成册,进行移交和归档,以便于日后的维护维修工作。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在建筑电气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现场的安全管理与质量控制息息相关,是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
因此,要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根据施工现场用电设备负荷的大小,选用合适的绝缘导线。
(2)在施工现场设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总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均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一一一般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 s,并有合适的分级配合。
(3)配电箱、开关箱等均应可靠接地,照明配电系统宜与动力配电分别设置,避免因动力停电或电气故障而影响照明。
(4)由开关箱管理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制,开关箱与所控制的用电设备的距离应≯3 m。
(5)施工现场的灯具安装高度,室外距地面应《3 m,室内距地面应《2.4 m。在施工现场,除了要注意防止触电事故之外,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要系好安全带,禁止穿拖鞋或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及酒后操作;凡3 m以上的操作均须采取防护措施,使用高凳或梯子时单梯只准上1人进行操作,支设角度以60。~70。为宜,并采取防滑措施;电工在高处作业时,不准向下抛投任何物料,防止发生伤人事故。
第7篇 浅谈施工安全精细管理
目前,高速公路大、中修时期,施工面广、改道路段多、施工周期长,施工安全管理难度明显增大。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车辆通行安全,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推行精细管理势在必行。
施工安全推行精细管理要把握三个方面:
一、施工前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要精细。
培训对象:施工单位所有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培训内容:高速公路施工作业环境的特点、违章施工作业的危害性、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1999)的有关规定、典型案例讲解等。通过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达到四个目的:(1)让施工作业人员了解施工环境存在的危险因素;(2)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3)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提高安全意识。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和发放资料自学。
二、路政部门在审批施工单位提供的安全施工方案时要精细。
路政部门在审批施工单位提供的安全施工方案时,不能走过场,应按照精细管理的要求,从源头把关,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是否配备了充足的经过安全知识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向路政部门提供了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内所有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得力。
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精细。
在施工过程中,路政部门和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树立精细管理观念,全天候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日常安全管理:查看施工单位是否按国标规定在施工现场摆放施工安全标牌和安全设施;施工人员是否着反光标志服、戴标志帽、是否随意穿行;施工车辆是否设置明显施工标志和安装黄色示警灯、是否随意在中央带调头、逆行和违章停车;安全员是否在岗并履行职责;施工机械、材料是否有乱堆乱放现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
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安全管理:路政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加大巡逻密度,防止安全标志和安全设施倾倒、移位、撞坏,对于倾倒、移位的标志或安全设施应及时扶正、还原,对于被撞坏的标志和安全设施应及时更换。
施工改道路段故障车现场和交通事故现场的安全管理:启动交通管制紧急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协助交警快速牵引排障、蔬导交通。
结合实际创新管理:落实日常安全管理监理制,与施工单位安全员一起巡查;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掌握天气信息,风、雨、雾天气加大控管力度;标志牌、标志筒压砂袋防止倾倒;标志筒之间用彩条线连接防止超车;增设禁止使用远光标志避免影响夜间行车视线;增设限速标志防止追尾等等。这些措施国标上没有明确要求,采取这些措施,是管理实践中的创新,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按照精细管理的思路,从源头把关到过程控制,方方面面都考虑周到,不留死角,安全管理目标才可能实现。
第8篇 市场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严禁使用劣质电器。
2、装修材料必须使用防火材料或须经防火处理,严禁使用易燃材料装修。
3、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胶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作业要有良好的通风和安全防范措施。
4、施工现场使用明火,须事先向福田市场分公司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操作焊割、安装电气人员,须持证上岗,操作现场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实行监督施工。
5、工程施工如有影响原有消防设施使用功能的,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同意,并做好相应防范措施,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和灭火功能不受影响,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6、施工材料和垃圾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施工垃圾必须当天清理。
7、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施工中对违反市场管理该不听劝阻的,公司保卫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市场内施工。
8、对未经审批擅自进行装修的或装修施工不符合其审批内容,市场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违章施工或暂扣工具,按规定办理手续达到要求后方可施工。
第9篇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其施工行为,防止各种事故发生,维护基地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确保基地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 凡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基地范围内从事明火、火花作业,进行土建、设备安装、调试与维修,线体改造等作业,均适用本规定。
二、 人员管理:
1、 外来施工单位在基地内作业超过五天以上的,须凭相关业务部门证明,持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1寸红底免冠照片到保安部办理临时出入证,凭证在指定区域活动,如跨区域活动,对当事人罚款20元-100元。作业5天以内的提供人员名单并由相关部门确认到保安部备案,凭身份证经保安核对后方可进入施工场所;
2、 如需在基地宿舍住宿,凭业务部门证明,到后勤服务部办理住宿手续,并将住宿名单、宿舍房间号报保安部备案。在宿舍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违者将依据《住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3、 施工人员不得在基地内从事'黄、赌、毒、打架、斗殴'等违法活动,违者视其情节予以罚款50元-300元,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4、 施工单位须将本单位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告知安委办,以备工作联系之需要;
5、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视其违反事由和情节,依据规定予以处罚。
三、 施工管理:
1、 施工单位作业前,必须到安委办签订《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且到施工所在地的部门填写《生产基地施工单》,指定现场监护人员,经施工所在地的部门同意报安委办审批后方可施工。
2、 施工单位从事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驾驶、设备安装、测试与维修,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违者,将责令停工,并对施工单位罚款人民币300元,对当事人罚款100元,直至改正,方可继续施工。
3、 非紧急情况严禁动用消防设施,不得用消防水冲洗施工场所,浸泡砖块或搅和泥浆、沙浆等,违者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500元,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如有损坏,由施工单位承担维修费用。
4、 严禁在生产区内任何场所吸烟,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危险源进入生产区,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0元-200元。
5、 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及施工内容,制定安全施工管理措施,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每日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 施工单位必须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及时清理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杂物等。土建工程确因施工场所条件限制,需将施工所产生的垃圾废物堆放在室外的,不得影响交通及环境,并应当天清理。不自行清理经通知后拒不整改的,并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200元,责令停工。
7、 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地面设置安全标志,清理地面可燃物,疏散地面人群并指定专人在地面负责安全工作。违者,责令停工。
8、 施工中如有明火或带火花作业,必须清理施工场所可燃物,并自行配备应急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等。如施工单位不能自己解决,可向安委办暂借灭火器,每个押金100元。如果灭火器被损坏或使用,按实价予以补偿。
9、 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得穿拖鞋、赤背,必须戴安全帽,正确佩戴和使用与其所从事的工作所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具和用品,违者,对当事人予以20元以上的罚款。
10、 施工单位车辆须按规定停放,不得在转弯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及危险品仓等处停放。机动车驾驶员在基地内驾车行驶时速 不能超过15公里,违者按《tcl王牌惠州第二生产基地车场管理秩序及室外场所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处罚。
11、 施工单位运输散体物料'沙、石'等出入基地时,须采取措施防止散体物料撒落在地上。违者,责令清洁地面,并罚款100元。
12、 施工单位必须接受施工现场监护人、保安员、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现场监护人、保安员、安全员可视其情节进行罚款,暂扣工具,直至强令停止施工等处理。
13、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伤亡事故时,施工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扑救和救护工作,防止事态的扩大,并报告安委办实施支援。现场 救援行动结束后,应保护现场,配合安委办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不得隐瞒真相。
14、 施工单位及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作业,不得违规操作或无证作业。如属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给本基地的财产或员工造成损害的,除赔偿损失外,还可视情节罚款,责令停工整改,直至将相关责任人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5、 施工单位进行土建作业时,须提前一日告知后勤服务部、动力设备部等相关部门,等相关部门做好相应工作后方可施工。
第10篇 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房屋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避免和控制伤亡事故,确保房屋拆除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房屋拆除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拆除施工及实施对房屋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拆管、安监、建管等机构,具体行使房屋拆除施工的安全监督和队伍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拆除工程(以下简称拆房)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拆迁实施单位的资质管理。
(二)负责核发拆房施工单位的《拆房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和《拆房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
(三)负责办理拆房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四)负责对拆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拆房施工合同等进行核准、登记管理。
(五)依法查处拆房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和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 拆迁人应将房屋拆除工程委托给具有拆房资质的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实施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拆房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和《拆房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的拆房施工单位。拆管部门和拆迁人、拆迁人和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实施单位和拆房施工单位必须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 拆房施工单位从事拆房施工的基本条件:
(一)拆房施工单位必须取得《拆房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和《拆房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后,方有资格从事拆房施工。
(二)拆房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逐级责任制、明确逐级安全责任人。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体系。
(三)拆房施工单位对从事拆房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四)拆房施工单位应配备与拆房工程度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拆房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从事拆房作业,同时,拆房施工作业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对患高血压、心脏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拆房施工作业。
第七条 拆房施工作业前的安全管理:
(一)拆房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到安监部门办理拆房安监手续,同时应到建管部门办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拆房施工合同等核准登记手续。
(二)拆房施工单位应根据拆房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拆房施工组织设计或拆房方案,其组织设计或拆房方案必须经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签字,报安监部门备案。对特殊工程或采用爆破等特种作业方法拆除的项目,其施工组织设计或拆房方案等应报公安等有关部门批准。
(三)拆房施工技术负责人在施工作业前,应当向拆房施工作业人员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应当了解该项技术作业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并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四)拆房施工单位必须在工地固定场所设置下列标牌:⑴工程概况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拆房实施单位、拆房施工单位名称和施工项目经理、拆(竣)工日期、监督电话;⑵房屋拆除安全生产牌;⑶文明施工牌。
在拆除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应设施工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牌,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实行封闭施工。
第八条 拆房施工作业时的安全管理:
(一) 拆房施工作业应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拆除方案实施。拆除建(构)筑物通常应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先应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二)拆房施工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得冒险作业。
(三)拆房施工作业时严禁向下抛掷,拆卸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场所。
(四)在拆房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文物、爆炸物以及不明电线(缆)、管道等应停止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经处理后方可施工。如发现有害气体外溢、爆炸、坍塌、淹埋或人员伤亡事故,须及时向公安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第九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无锡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桩机施工安全管理技术检查控制要点
地基与基础施工机械(以下简称桩机)由于体大沉重、装配复杂等特点,多数存放于露天地点;同时,地基基础施工现场自然条件恶劣,桩机设备工作环境很差,在其施工和停放期间面临磨损、锈蚀的多种威胁。为降低机械损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避免施工中发生事故、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必须做好桩机设备保养和施工期间的综合安全管理技术检查工作。
根据各类型桩机施工方法、工艺及地基基础施工项目特点,其综合安全管理技术检查工作主要涉及到机械装配拆缷、施工操作,两个方面的安全管理侧重点各有不同也相互关联。首先应根据厂家提供的设备使用手册,对桩机进行基本管理和保养,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施工安全管理要求标准,建立桩机安全操作管理制度,配置专职安全管理技术人员;重点了解拟建项目图纸、地质勘察报告、地下管线设施、邻近建筑等资料,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应急预案,坚持施工管理与安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主动接受安全生产、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督管理。
一、桩机装配安全技术检查要点
初步了解施工现场概况,确定设备堆放位置,桩机进场后要检查进场设备配件是否齐全,做好基本准备工作后开始装配,重点对以下部分内容进行检查;
1、装配前准备工作
(1)认真研究、掌握现场基本资料;有作业区周围竖立施工围栏和相关警示牌。
(2)合理确定桩机设备的停放位置
根据现场情况,首先要远离河塘、泥浆坑、高压线、软弱土层、周围建筑物等;按施工组织设计尽量选择在第一根施工的桩位附近堆放停靠。
(3)清理装配现场障碍物、平整场地,必要时铺设垫块或枕木扩大桩机承托面积;大吨位(静力压)桩机停置场地平均地基承载力应不低于35kpa。
)检查设备配件、辅助施工设备是否齐全,如配重、导管、砼搅拌机、灰(泥)浆泵、电焊机、检测仪器等,施工前应按其相应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进行检查,其安放位置应方便施工管理。
(5)合理安排电气控制线路铺设位置和方向,尽量缩短桩机与配电(箱)柜之间的距离,减少线路功率损耗。一情况下,作业点(桩位)与电力供应点距离控制在200m内为宜,启动电压降不大于额定电压10%;夜间施工必须配置充足的、独立敷设线路的照明点位。
(6)非装配人员应远离设备装配现场。
2、机械部件装配检查
根据不同类型桩机特点,按厂家说明书要求顺序装配,注重以下几点检查事项:
(1)主要受力结构杆件及行走机构没有(焊缝)裂纹、扭曲变形、严重锈蚀等情况,如钻孔机导向槽变形影响桩身垂直度,振动类桩机立柱导轨变形影响振动锤滑行等。
(2)杆件、锤箱等各位置(高强)螺栓、法兰、销轴等紧固部(扣)件连接必须可靠紧密。
(3)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磨损严重的配件。
(4)钢丝绳没有断股、严重锈蚀磨损现象,保护油脂涂抺均匀;在吊钩、滑轮等部位应有可靠的防脱钩保险、防钢丝绳跳槽等保护装置;严格执行报废标准,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钢丝绳。
(5)电流(压)表、油压表等控制仪表工作状态良好。
(6)电机、卷扬机等传动部件安全防护罩完好无损。
(7)水油控制阀门、电气按钮开关密封良好、启动自如。
3、传动系统及油路、润滑检查
桩机的传动系统由机械、液压动系统综合组成,完成机械杆件装配后,应重点检查传动系统及其润滑、油路工作及保护状况。
(1)根据厂家使用手册要求,按时、按季、按质更换与传动部件相对应的、适应季节温度要求的机械油、齿轮油、润滑油脂等;
(2)电动机、变(减)速箱、齿轮、卷扬机、液压等传动部件磨损值不得超标且工作正常;
(3)传动部件滑轮、导向装置、转动轴转动自如,油脂涂抺均匀,如液压缸、振动(锤)箱等部位;
(4)检查油路管、接头管夹是否破损、松动、渗油、泄漏、密封件应完好;
(5)液压泵、阀等元件清洁干净、固定牢靠,液压油经过严格过滤,其油粘度、清洁度正常。
4、电气控制线路检查
(1)配置岗位培训合格的专业电工,专人管理桩机施工电气控制系统,严格执行配电安全管理技术标准,经常巡视现场用电箱拒线路和控制开关,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并修复。
(2)桩机设备、辅助施工设备配置各自专用开关配电箱,门锁齐全,实行“一机一闸”制度;
(3)供电线路应满足桩机用电功率、电压要求,电缆线截面必须与桩机用电功率匹配,如dz90振动桩机距离电力变压器100m内,变压器功率应大于200kva,电缆线截面积大于120mmsup>;2;
(4)电动机三相接线正确符合电气原理图、绝缘测试值合格(如大于0.5mω),其接线盒内端子接线正确可靠、端子没有松动脱落、绝缘良好;
(5)对电缆线进行外观和内部绝缘、导通实验检查,检查有否破损、内部芯线断裂、芯线之间绝缘测试值必须满足使用手册要求(如大于2 mω)等;
(6)电气控制线路宜架空敷设或加设钢管保护等措施,严禁重物碾压、受拉,电器主回路与机体间耐压实验合格;
(7)配电箱内安装符合标准的漏电、隔离、短路、失压、过流等保护装置,电气系统防雷、接零接地线路联接良好,电阻值符合要示(如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8)其他电气部件的绝缘、接触良好,联结牢固、线路通畅、控制电信号反映正确。
第12篇 机电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安全及文明标化施工目标
配合土建单位创建省级'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双标化工地,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
安全及文明标化管理体系
作为机电承包商在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和骨干力量,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标化的要求进行管理,建立各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
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1)三级教育制
对新进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工程项目教育、岗位(班组)教育,同时将教育内容和现场工作时间等登记入卡。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经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人应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合格。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及起重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方能持证上岗。
3)安全技术交底制
工程开前,应编制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隐蔽较大的施工如:垂直运输、管井施工、设备吊装、电气调试,洞口临边、临时用电、施工防火,安全防护等进行重点交底。每道工序施工前也应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并组织认识学习,生产中要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执行。
4)专题方案制
大型设备运输、安装编制专题方案,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说明班组的施工任务、施工部位、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定期不定期抽查,并制订奖罚制度报业主、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5)安全例会巡查制
项目经理每周六(或在业主、监理例会同一天)主持工地安全例会,对整个施工现场及职工生活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对例会和巡查均写出书面会议纪要和巡查报告和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安全负责人按时参加业主组织的安全例会,
6)完善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
建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组,负责日常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安全监督检查组坚持每天一次的安全巡视及一般障碍物的排除。督促施工人员使用好'三宝'和纠正违章操作,夜间施工的路灯照明管理,'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检查,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置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告示文,安全操作牌。高空作业人员应作定期检查,随时系好安全带。检查使用土建脚手架柱情况并及时与业主联系。
7)现场安全用电制
现场照明一般场所采用220v 电压。危险、潮湿场所以及手持照明灯具,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胶质线。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一般应离地4m 以上,机动车道为6m 以上。配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电箱内应设置合适的漏电保护器及合适的总熔线、分熔丝、分开关。金属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支线绝缘良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积大于48m ㎡,入土深度2m,接地电阻符合规范要求。电杆转角杆,终端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非电工不得私自接电线,电工应持证上岗。
防火消防措施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增强防火意识,按规定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和标牌,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坚持施工动火证审批手续。现场配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强化安全检查制度,查出事故隐患,要定人、定措施,限期解决。
进入现场施工区域内严禁吸烟和随便使用明火。现场动火要经生产负责人批准,办理动火手续,持动火证方可使用明火。电、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严禁使用非生产电热器和明火器具。用电设备和导线严禁超负荷运转。消防器材不得随便挪作它用,并保持其周围道路畅通。严格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和'消防条例'。
施工现场必须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工具和消防通道。并在办公室、生活区、易燃物品周围、库房等设置消防器材。
电气防火根据本施工现场需要,需配备干粉灭火器。配电室放六瓶。
严格实行动火证审批制度,在烧焊、气割操作时必须派专人监护,并配备灭火器材。项目部安排一些责任心较强的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公司负责对义务消防队的每个成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使其了解基本的消防知识。
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严格按发展商整体规划要求实行管理。
2)坚持例会制,定期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建立并执行文明施工工作检查制度。
3)加强现场材料管理
施工现场内各类种料具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的指定位置存放,并分规格码放整齐、牢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界限清楚,不得混杂。合理制定用料计划,按计划进料。合理安排材料进场,随用随进,不得在场外堆放施工材料,种种材料不得长期占用场地,各种废料必须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剩余料具要及时回收,并袋装至总承包商指定地点,以便及时清理。
钢材、管材等材料合理使用,长料不得短用,优材不劣用。节约用水用电,消灭长流水和长明灯。
4)加强现场人员文明施工管理
进场施工的人员穿戴应符合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劳动用品要配戴齐全。班组必须做好'工完料尽场地清',做到随用随清,物尽其用。现场废、污水应按业主要求排放。
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我公司将依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要求,建立现场环境保护监督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和协调本机电安装工程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加强与发展商联系,共同维护整个施工现场的环境,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降低施工噪音。
1)防止大气污染的管理
施工垃圾清运采用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运输或采用容器吊运或袋装,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适量洒水,减少污染。
2)防止对水污染的管理
确保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使用,严禁将非雨水类的其它水体排进市政雨水管网。加强对现场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管理,对存入油品和化学品的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在储存和使用中,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3)粉尘控制
施工现场路面定期洒水,以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保温材料的废料用纸袋装存后单独处理;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
4)噪音控制
除特殊情况外,在每天晚22 时至次日早6 时,所有工作量尽量安排在白天作业,严格控制强噪声作业,对切割机等强噪音设备,以防隔音棚或隔音罩封闭、遮挡,实现降噪。使用电锤开槽、凿眼时,应使用合格的电锤,及时在钻头上注油或水。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扰民。施工中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如噪音可能超过建筑施工施工现场的噪音限值时,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方能施工。
5)减少扰民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加强学习和法制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素质。合理规范施工场地,不准占用或临时占用附近街道或人行道。协调与工地周围各部门、各单位的关系。
第13篇 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标准
1 目的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公司对现场安全管理的有效控控制,切实解决目前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有关现场安全施工的标准、规程、规定、制度等制定本管理要点,规范*******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安全管理,争创国内电力工程建设一流安全施工工地,特制订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承担*******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包括建设、设计、施工、设备厂家、调试运行、监理公司等单位)的安全管理。
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的各级领导在坚决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安全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的同时,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企业经营理念,不断完善安全、卫生条件,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在确保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施工,并接受*******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但不代替各施工单位的正常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根据各自承担的工程,在开工前编制完成各项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各单位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亦应在各自主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责,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引用标准
3.1.1 《中国*******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3.1.2 《中国*******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技术及管理要点》;
3.1.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 dl 5009.1-2002;
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3.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1.7 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相关子系统
3.2.1 安健环管理;
3.2.2 监理管理;
3.2.3 档案管理;
3.2.4 基建与生产接口管理;
3.2.5 评估及改进管理;
4 专业术语定义(略)
5 职责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协助负责人,监督检查*******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
6 执行标准
安全目标
*******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的同时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合约。本工程实现以下安全目标。
6.1.1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6.1.2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6.1.3 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及设备损坏事故。
6.1.4 不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交通、运输事故。
6.1.5 不发生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
6.1.6 不发生重大垮(坍)塌事故。
6.1.7 不发生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
6.1.8 不发生同一现场重复相同性质的事故。
6.1.9 严格控制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率不超过1‰,负伤率不超过2‰。
6.1.10 实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投产工程。
6.1.11 创全国电力行业一流的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及*******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安全监督
6.2.1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确保本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成立以*******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为主任的,监理公司和各主要施工单位行政正职参加的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委员会。成立以*******热电有限公司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为组长的,监理公司和各施工单位主管工程的副职、安监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
安全委员会成员与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应在安委会统一布置、统一指挥下开展安全施工检查活动和安全监察工作。
6.2.2 安全委员会职责:
6.2.2.1 全面负责整个工程全过程的安全施工组织与各个阶段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其组成成员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各单位应重点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施工,明确目标和责任责任,建立健全各单位的安全监察机构和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措施和管理标准,并负责监督执行。
6.2.2.2 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负全面的监督和管理责任。
6.2.2.3 负责制定工程建设的安全施工规划和经济制约措施。
6.2.2.4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研究对安全施工严重失控的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停工整顿或清退出场等处理。
6.2.2.5 安全委员会成员在现场,均能行使监督权,经济处罚指令权。
6.2.2.6 参加施工现场的死亡事故调查分析,及时了解各单位发生事故情况,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制定措施,改进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6.2.3 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6.2.3.1 日常的安全施工管理,由*******项目公司安监部牵头,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安监部参加进行工作,*******项目公司安监部参加协调小组的工作和一些较大的协调工作会议等。定期向安全委员会报告本工程建设的安全情况。
6.2.3.2 负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
6.2.3.3 负责监督对施工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人身安全防护设施状况的检查,监督各单位工器具、起重机具及运输设备的管理和定期检查工作。
6.2.3.4 具体组织安全大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6.2.3.5 参加或协助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6.2.3.6 负责监督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的落实。
6.2.3.7 定期或不定期总结分析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安全施工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事故隐患、危险点,做到超前预防。
6.2.3.8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安全施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6.2.3.9 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问题。
及时应用通报、快报、简报等形式进行事故反馈,配合有关部门采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6.2.4 职权
6.2.4.1 *******项目公司、监理单位的安全委员会成员、安全施工协调领导小组长、付组长和*******项目公司安监专职、监理单位安监专职有权对违章现象与整改工程随时下发罚款通知单和整改通知单。。
6.2.4.2 安全委员会与协调领导小组的奖罚只对各单位,对具体人员的处罚由各单位进行落实,安全委员会与协调领导小组有权随时过问对违章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6.2.4.3 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单位写出奖励工程及有关情况,报工程建设*******项目公司安监部,确认后核定奖励金额,经安全委员会批准,给予奖励。
6.2.4.4 安全委员会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对违章、违纪及影响安全施工的各种现象,有权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6.2.4.5 安全委员会在本工程建设和试运行过程中具有“安全一票否决权”。根据工程建设和试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集体研究,可分别进行批评、通报、经济处罚、扣留工程进度款或停工整顿、终止施工合同等。
6.2.4.6 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决算时,必须经*******项目公司安监部会签后,才能支付尾款。
6.2.4.7 享有《电力安全监察规定》中赋予各级安全监察机构与人员的职权。
6.2.5 监理单位设立安全组,原则上不得少于6人并兼顾各专业。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现场施工安全的监管人。
6.2.6 施工单位设立安全监察科(或相应机构,人数不少于5人),工地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外协队伍设专职安全员,施工单位配备的专职安全员数量不低于职工总数的3%。设计单位和设计监理单位设置兼职安全人员。
安全管理
6.3.1 工程建设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严格遵循电力建设的客观规律,按施工管理程序办事。
6.3.2 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安全文明施工为基础,实现快速、优质、低耗、达标投产。
6.3.3 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安全监督制约,安全教育激励”三项机制。
6.3.4 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进行分解落实,负责制订实现本工程安全目标的具体措施、办法和考核细则,加强安全管理并贯彻落实。
6.3.5 企业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工程如:爆破、起重吊装、深基础、地下洞室、高边坡、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拆装、建筑物(或构筑物)拆以及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有图纸、计算书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专项审查和审批,并应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管理。
6.3.6 严格目标管理与控制,加强危险点的预测,严格控制危险点,消除危险源,密切注意危险因素,坚决杜绝危险事件的发生。在组织施工中树立“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通过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积极抓好预测预控,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6.3.7 安全工作采取行政、法律和经济的手段进行综合管理,要有严、细、实、稳的工作作风。
6.3.8 抓好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的到位和落实,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在施工中认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自明确在安全方面哪些范围要自己负责,负什么样的责,对谁负责,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施工单位必须将安全文明施工,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使安全管理工作日常化。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月”及“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
6.3.9 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的的安全、健康、环保管理标准和台帐,认真填报帐、表、册、卡,作到记录及时准确,有据可查。
6.3.10 在整个工程建设中,形成以工程*******项目公司为中心,以*******项目公司总经理为首的行政指挥体系;以书记为首的政治思想保证体系;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工程技术保证体系;以安监部为首的安全监察体系。做到各尽其责,共同负责。
6.3.11 认真落实四个到位,即“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6.3.12 认真抓好劳动者的思想和技术业务素质的全员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必须培训合格,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和安全施工意识,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能力,这是搞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并引进激励机制,加强员工岗位专业安全素质的培训,把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结合起来,不断充实全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内容,还要利用事故通报,快报,安全简报等对员工进行典型事故实例教育。特殊工种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6.3.13 加强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应有施工组织安全方案,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要到位,不留任何死角,漏洞,做到一严、二细、三实(严格要求;细心检查;细心操作;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制度)。结合施工生产任务,认真制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所有施工工程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对大型工程、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工程,*******项目公司安监部和监理部必须监督施工单位编制专门的安全施工措施,严把措施的编、审、交底和签字关,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实施;对进入或涉及发电生产区域的施工作业,必须到发电运行单位办理工作票、操作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对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所有施工单位都应按有关文件规定,必须在施工企业的施工管理费中预扣总价的1%作安全施工保证金。
6.3.14 对民工、临时工及包工队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按《安全生产法》和《中国*******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到同正式职工一样对待,一样培训,一样严格要求,一样管理,严把三关:资质审查关(包括身体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关;考试合格审查关。并签订正式合同明确民工和临时工,包工队的安全职责,各单位在*******项目公司安监部指导下建立含民工、临时工在内的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档案,按安全管理三项机制的实施细则归口*******项目公司安监部统一管理,并严格按照“调规”规定履行手续,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和以“罚”代管,杜绝民工和临时工的伤亡事故,切实实现整个工程建设全过程全员的安全零目标。
6.3.15 加强对高空作业和交叉作业的立体安全多层次防护措施的编制指导和管理,并监督检查,从而不断发展安全防护技术,提高安全科技水平。
6.3.16 坚持安全例会标准,定期召开安委会、安全工作会和安全专业例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施工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布置安全工作。
6.3.17 加强班组和安监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所有施工单位都必须组建独立的安监机构,且业务素质,人员数量符合工程建设的需要。认真加强班组安全管理,规范班组安全建设,严格执行班组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和“三交” (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 (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标准。
6.3.18 加强对现场“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力度,严格控制习惯性违章,以违章零目标确保事故零目标的实现。
6.3.19 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现场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升降电梯及大中型施工机械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符合劳动与安监部的规定,将其台帐报*******项目公司与监理公司,随时接受查验;各种吊装机械、钢筋加工机械、卷扬机、搅拌机、木工机械的各种防护装置应齐全、灵活、可靠,并定期进行检查。
6.3.20 加强工程的开工管理。对施工单位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的安全知识考试成绩审查合格,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现场标示符合要求,施工人员配戴上岗证,安全帽应按单位统一编号,并对安全帽颜色作统一规定。所有工程开工报告须经中国*******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会签。否则,工程不能开工。
6.3.21 加强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配电箱必须设可靠漏电保护装置。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必须由有证电工操作;加强对施工用电的安全检查,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6.3.22 认真落实*******公司《火电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的要求,为施工人员创造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
6.3.23 企业应该建立验收确认制度,对脚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和其他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外购的设备、设施和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6.3.24 企业应对参加施的职工,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会其正确使用。
6.3.25 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体检合格,并符合相应工种身体条件要求。
6.3.26 工地在开工前应铺设整齐和足够宽度的硬化道路,不积水、不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
6.3.27 行人、车辆等交通繁忙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在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
6.3.28 各种料具应按照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标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应随完工随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应码放整齐。
6.3.29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场地、通道及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处,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6.3.30 工程现场应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
6.3.31 工程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预案)、动火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应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
6.3.32 工程现场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当工程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配备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
6.3.33 工地应设置吸烟室,吸烟人员必须到吸烟室吸烟。
6.3.34 各种气瓶应单独存放,库房应通风良好,各种设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溅引燃其它可燃物。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合理布置干粉式灭火机、1211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机、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并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使之始终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6.3.35 工程应该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3.36 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傍山的施工现场做好防滑坡塌方的工作和做好临时设施及脚手架等的防强风措施。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现场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雷击伤害。
6.3.37 冬季施工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
6.3.38 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6.3.39 加强对现场的监督检查,坚持“安全一票否决权”和“重奖重罚”的原则,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伤害、坍塌、触电和职业卫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6.3.40 严格事故统计报告标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6.3.41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6.3.42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6.3.43 严格执行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检查表”和“火电工程施工现场专业安全检查表”,强化对现场的安全检查,搞好经常性、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
6.3.27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符合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
施工总平面划分及管理规定
6.4.1 划分原则
6.4.1.1 按施工合同范围划分,凡是合同范围内的,其区域的安全施工管理由合同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材料的堆放、施工机具布置严格按*******项目公司批准的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安排。
6.4.1.2 按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图划分、施工生活区由各自施工单位负责。
6.4.1.3土建与安装按交安时间范围划分。交安前由土建单位负责,交安后由安装单位负责。
6.4.2 管理办法
6.4.2.1区域总负责制,谁的责任区由谁总负责。
6.4.2.2 施工单位进入另一个施工单位的责任区内施工,必须服从责任区单位的管理,并办理进出场手续。
6.4.2.3 进出场手续由进入单位填报施工内容、施工区域、场地情况、材料、机具的堆放布置和退场恢复情况等。责任区单位签字同意后报*******项目公司工程部和安监部,未办理手续,责任区单位有权报*******项目公司的工程和安监部不承认其工程量,直到责任区单位同意为止。
6.4.2.4 土建交安时,必须填报交安范围区域,由安装单位签字认可,交安区域移交给安装单位负责。
6.4.3 施工阶段现场管理
6.4.3.1 各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挂置安全施工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与安全员的标牌。
6.4.3.2 施工机械、设备完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熟悉机械设备性能和工作条件。
6.4.3.3 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得当,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有关职责、制度、规定上墙。
6.4.3.4 施工道路应设置明显的路标,不应在路边堆放设备、材料等物品。因工程需要切断道路时,必须经*******项目公司工程部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实施,以保证正常交通,尤其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主要安装施工单位还应布置必要的消防管道。施工单位必备需要的消防器材。
6.4.3.5 开挖区和施工区必须设有围栏只允许留一个进出口,执行封闭式管理。
6.4.3.6 建筑、安装工程应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防止高空落物坠落的措施。
6.4.3.7 厂区道路、组合场,施工作业区要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配备维护人员保证正常使用。
6.4.3.8 沟道、孔洞、平台、扶梯等处要有安全可靠的栏杆或盖板,临时性栏杆和栏绳应是红、白相间隔的标示,并挂有安全警示牌。
6.4.3.9 经常开展各级安全活动,有实效,内容充实,有详细齐全的活动记录。
6.4.4 启动阶段的安全管理
6.4.4.1 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启动验收委员会主任对整套启动期间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6.4.4.2 启动试运大纲通过审查,各项启动试运措施编制完毕,得到批准。启动试运措施要对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启动调试过程中认真执行。启动试运前必须由*******项目公司安监部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报启委会,审查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未达到启动试运必备的安全条件不许启动。
6.4.4.3 主厂房和燃油区等重点防火区域永久消防系统己能正常投入使用,各岗位有专人值班。
6.4.4.4 参加启动调试人员着装要符合要求,各类人员分别佩戴相应的标志,各自坚守工作岗位。
安全施工措施管理规定
6.5.1 参加本工程建设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安全施工措施。
6.5.2 一般施工工程的安全措施,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特殊工程的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会审,经批准后报*******项目公司安监部和监理单位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
6.5.3 重要的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等施工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单位技术、安监等部门会审,总工程师批准后,先送监理单位审查,再报*******项目公司工程、安监等部门备案,并接受*******项目公司工程、安监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6.5.4 安全施工措施的交底
6.5.4.1 所有施工活动如无安全措施,无安全措施交底,严禁布置施工,否则,视为违章施工。
6.5.4.2 一般施工工程的安全措施交底,由班组技术员进行全面交底,其余工程的安全措施全部由专职工程师进行交底。
6.5.4.3 所有的安全措施交底,要求做到100%交底和100%掌握,必须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
6.5.5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施工工程的主要危险点,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6.5.5.1 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6.5.5.2 针对施工所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保护。
6.5.5.3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6.5.6 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审批人同意的,任何人无权更改。
6.5.7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后果的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5.8 对相同施工工程的重复施工,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措施交底。
6.5.9 坚持班前安全会,布置本班作业须注意的安全事项,危险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有专人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班后总结本班中的安全情况,表扬好的做法,批评违章的人和事,并提醒下次注意事项和必须整改的内容。
安全例会
6.6.1 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6.6.2 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6.6.2.1 及时传达上级及*******项目公司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法规、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
6.6.2.2 了解各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检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解决安全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6.6.2.3 查找各施
第14篇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正确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规范爆破施工和管理工作,确保爆破施工安全,依据国家标准并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爆破施工范围包括:路基土石方爆破(浅眼、深孔、药壶、裸露药包爆破等)、桥涵基坑开挖爆破等一般岩土爆破。大爆破、硐室爆破、拆除爆破等执行相应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既有线路基土石方爆破按《铁路行车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铁十七局集团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项目部二分部所属各架子队、施工班组及其所使用的劳务队。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四条 爆破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火工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发放等规章制度,建立相应机构和配置相应人员,对火工品管理的全过程进行认真监督检查,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第五条 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六条 开始爆破作业前应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火工品购置、运输、使用等手续。
第七条 火工品运输、库房设置和管理按《爆破安全规程》要求办理。
第三章 露天爆破
第八条 严禁利用胶管内的高压风直接吹散尘埃和石屑。
第九条 爆破用品使用前应根据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每炮使用的引线长度,应根据燃烧速度决定;燃烧速度应分批分卷进行试验。引线与雷管的联接,应根据当时所需数量在加工房或指定地点进行;联结时必须使用雷管钳,严禁用牙咬。
第十条 雷管必须经过检查试爆,电雷管还须检查电阻,生铜锈的雷管严禁使用。
第十一条 起爆药包必须在装药时制作,严禁事先作好放在一边,制作时,严禁直接用雷管插入起爆药包,必须用与雷管直径相同的木条或竹钎先在药包一端插一个深为1.5倍雷管长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孔口。进行爆破器材加工作业时,严禁穿摩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第十二条 药包量必须经过计算,浅孔小炮必须采用松动爆破,不得采用抛掷爆破。采用裸露药包爆破(工地上亦称裸炮或扒炮)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队长或领工员)的许可,严禁任意施放。
第十三条 裸露药包爆破,必须保证先爆的药包不致破坏其他药包,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只准用齐发起爆。禁止用石块覆盖药包。
第十四条 一般情况下不宜将药包插入石缝中进行爆破,特殊情况下可以例外,但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第十五条 装药工作必须由施工负责人(队长或领工员)指定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爆破工执行。装炮区内,严禁吸烟点火,非装炮人员在装炮开始前,必须撤出装炮地点。装炮完毕必须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以便起爆后核对有无瞎炮,并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装起爆药包时必须用木、竹棍轻轻送入,不得挤压导火索。严寒地区冬季严禁使用胶质炸药。
第十七条 用电雷管起爆时,当电线敷设完毕后,应以经过定期检查合格的专用爆破电桥检查电路和总电阻,使其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 爆破材料的领取,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填写领药凭证到库房提取。炸药和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如干电池或手电筒等)一起携带运送,搬炸药与拿雷管的人员同行时,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爆破材料应直接送达工地,存放在指定地点随用随取。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严禁乱丢乱放;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严禁随意丢放或带入宿舍。
第十九条 在起爆前,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警戒人员必须手持红旗和喊话筒(或口笛)以便显示标志和传达信号。
第二十条 警戒范围,一般小炮应距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决定。
第二十一条 点炮人员必须有计划地依次点炮并选好安全躲炮地点,每人每次点炮超过5炮时,应以信号雷管控制点炮时间。当点炮人听到信号雷管爆炸后,必须立即停止点炮进入安全区,并将点炮情况向炮工组长详细汇报。信号雷管的引线长度应比最短的点炮引线短0.8m,但其总长不得小于1.0m。
第二十二条 火花起爆在无瞎炮的情况下,20min后,方准进入爆破区检查。点火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严禁用火柴、烟头和灯火机。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第二十三条 用电雷管起爆时,炮响后必须立刻取下爆破机的手柄,然后摘除电线,待烟尘消散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爆破机的手柄应始终由爆破组长一人携带、使用、保管。第二十四条 在近处有闪电和雷声的时候或在雨云弥漫,有可能突然发生雷电的时候,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有瓦斯地区,严禁使用普通雷管起爆。
第二十五条 爆破线路必须与带电的照明线或动力线分开。
第二十六条 瞎炮应由原装药人当场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队长、领工员)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时处理。瞎炮地点应设明显标志,其周围5m内,严禁人员通行。残眼应视作瞎炮处理。
第二十七条 处理瞎炮必须设立警戒区;处理方法视具体情况决定,可采用下列几种办法:
一、将引线或电线重行接通,再行起爆。严禁在残眼中继续打眼。
二、距瞎炮0.6m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但需注意岩层节理情况,在打眼地点不得有连通瞎炮之裂纹。
三、能安全妥善地取出堵塞物时,可重装起爆药包,进行起爆。
第二十八条 深孔扩壶时,禁止向孔内投掷起爆药包,孔深超过5m时,禁止使用导火索起爆。
第二十九条 扩药壶时,孔口的碎石、杂物必须清除干净。
第三十条 进行扩壶爆破,用硝铵类炸药时,每次爆破后,应经过15分钟才允许重新装药,使用硝化甘油类炸药时,应经过30分钟才允许重新装药。
第三十一条 人工挖孔桩爆破前必须按松动爆破进行药量计算,下放爆破器材应用木、竹、橡胶质的盛具并覆盖好防止受潮或水淋。有水时要采用防水炸药。采用电力起爆时,起爆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至少15分钟)后方可下人工作。
第三十二条 桥涵基础坑爆破应做好防护工作,防止爆破飞石伤人或损坏附近机具、民房等。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项目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15篇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
一、一般要求
1、参加施工人员需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爆破人员必须是持公安机关核发的特殊工种证上岗;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系紧下额带。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得吸烟,严禁酒后上班、不得打架斗殴、不得酒后驾车、不得麻痹大意,严禁穿高跟鞋或带钉的鞋;
4、爆破员必须经公安部门审查、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发给爆破员合格证才能担任爆破工作。爆破员必须遵守爆破的有关规定;
5、每次爆破前必须做好爆破设计并经爆破监理审核确认,现场做好围护拉设警戒线,派专人监护,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6、严格进行标孔、钻孔,保证炮孔质量达到设计要求。认真检查爆破器材,确保使用合格产品;
7、爆破人员必须持当地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火工品的领用遵照公安部门的器材领用规定,进入现场设专人保管,并建立领料台帐,防止流失;
8、每个爆破采取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即覆盖沙袋+橡胶带,基本防止飞石产生;
9、遇有雷电、暴雨天气应停止作业。全部人员撤至安全地点。严格按设计及要求施工,认真学习《爆破安全规程》;
10、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爆破作业或者接触爆破器材时,不得穿化纤服装,以防静电引起早爆事故;
11、发炮器由专人保管、控制,现场杂散电源线必须清除,防止误爆、早爆;
12、装药前校核最小抵抗线,如果有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装药量。保证填塞达到设计的程度和质量,以防冲炮;
13、施工现场严禁明火,施工人员应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现场监督人员责任心要强,监督到位;
14、根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浅孔爆破法大块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最小为300m,由于本工程处于基坑底部,并且经过多道安全防护,具体警戒范围根据每次爆破情况由各方共同研究确定。
15、施工人员应注意做好“一对一”结伴监护工作,施工过程中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相互保护,随时注意周围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做到四不伤害;
16、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爆破器材管理办法
1、一般管理
1)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由拥有爆破器材单位的主要领导人负责,应组织制定爆破器材的发放、使用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教育从业人员严格遵守。
2)各级公安机关对管辖地区内的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2、爆破器材的购买
1)爆破器材应持证购买。
2)经有关部门审查核发直供用户许可证的企业,持证直接向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购买所需的爆破器材。
3)没有取得直供用户许可证的企业,其所需爆破器材应由当地民爆器材经营机构供应与服务。
3、爆破器材的运输
1)购买爆破器材的单位,应凭有效的爆破器材供销合同和申请表,向公安机关申领“爆炸物品运输证”,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凭证在有效期间内,按指定线路运输。
2)爆破器材运达目的地后,收货单位应指派专人领取,认真检查爆破器材的包装、数量和质量,如果包装破损,数量与质量不符,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当地县(市)公安局,并在有关代表参加下编制报告书,分送有关部门。
3)不应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畜力车运输爆破器材。
4)爆破器材运输车(船)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技术要求;
--结构可靠,机械电器性能良好;
--具有防盗、防火、防热、防雨、防潮和防静电等安全性能。
5)爆破器材从生产厂运出或从总库向分库运送时,包装箱(袋)及铅封应保持完整无损。
6)装卸爆破器材,应遵守下列规定:
--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清除运输工具内一切杂物;
--有专人在场监督;
--设置普卫,无关人员不允许在场;
--爆破器材和其他货物不应混装;
--雷管等起爆器材,不应与炸药在同时同地进行装卸。
--暴风雨或雷雨时,不应装卸爆破器材;
--装卸爆破器材的地点,应远离人口稠密区,并设明显的标志,白天应悬 挂红旗和警标,夜晚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悬挂红灯;
--装卸搬运应轻拿轻放,装好、码平、卡牢、捆紧,不得摩擦、撞击、抛掷、翻滚、侧置及倒置爆破器材;
--装载爆破器材应做到不超高、不超宽、不超载;
--用起重机装卸爆破器材时,一次起吊质量不应超过设备能力的50%;
--分层装载爆破器材时,不应站在下层箱(袋)上装载另一层,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分层装载时不应超过二层;
7)在特殊情况下,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起爆器材与炸药可以同车(船)
装运,但其数量不应超过:炸药1 000 kg,雷管1 000发,导爆索2 000 m,导火索2 000 m。雷管应装在专用的保险箱里,箱子内壁应衬有软垫,箱子应紧固于运输工具的前部炸药箱(袋)不应放在装雷管的保险箱上。
8)待运雷管箱未装满雷管时,其空隙部分应用不产生静电的柔软材料塞
满。
9)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不应携带烟火和发火物品。
10)装运爆破器材的车(船),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押运人员应熟悉所运爆破器材性能;
--非押运人员不应乘坐;
--按指定路线行驶;
--车用帆布覆盖,并设明显的标志;
--不准在人员聚集的地点、交叉路口、桥梁上(下)及火源附近停留;中途停留时,应有专人看管,不准吸烟、用火,开车前应检查码放和捆绑有无异常;
--气温低于10℃时运输易冻的硝化甘油炸药或气温低于-15℃时运输难冻的硝化甘油炸药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等感度高的爆破器材时,车厢底部应铺软垫;
--车完成运输后应打扫干净,清出的药粉、药渣应运至指定地点,定期进行销毁。
11)个人不应随身携带爆破器材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允许在托运行李及邮寄包裹中夹带爆破器材。
4、爆破器材的收发与库房管理
1)库房应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杜绝鼠害。
2)进人库区不应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
3)进人库区不应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应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
4)库区的消防设备、警报装置和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查。
5)爆破器材库房的管理,应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制,宜分区分库分品种贮存,分类管理。
6)库区不应存放与管理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7)爆破器材的收发应遵守下列规定:
--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个检查包装情况;
--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账、领取和清退制度,定期核对账目,做到账物相符;
--变质的、过期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应发放使用;
三、爆破施工流程
1、爆破设计:爆破前由爆破工程师进行爆破设计,包括布孔图、爆破参数表和爆破警戒图,经监理单位现场爆破负责人同意后供施工使用。
2、测量放线:钻孔前进行现场测量,进行基坑区边界的放线,布孔首先用油漆或白灰按设计孔排距标明孔位,然后用全站仪或水准仪测量需钻孔的深度,将钻孔的孔号、深度、角度标示在纸条上放在孔位处,并把数据及时提供给钻孔队。
3、钻孔:钻孔队钻机组根据布孔图及爆破设计进行钻孔作业,开钻时工程部爆破工程师必须到位,对钻孔角度、孔排距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钻。
4、验孔:将孔口周围0.5m范围内碎石、杂物清除干净,用长竹竿标识上刻度或用重锤测孔深,过深的孔应回填到位,深度不到位的孔用气吹到设计孔深,吹不到设计孔深的应当用钻机加深或重新钻孔。验孔完按要求堵好炮孔口。
5、装药:炸药运输许可证办理好炸药才能进入施工现场,爆破设计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装药。先用竹竿插进炮孔,看是否发生堵塞,按设计的深度装入炸药,用竹竿标上刻度进行丈量,达到要求后继续下步工作,装药时严禁投掷冲击,必须每一节炸药装到位后才能开始装下一节药。
6、堵塞:在检查装药质量和起爆线路合格后,可进行堵塞。采用干细砂土或岩粉进行堵塞,轻捣密实,洞口表面宜进行覆盖。
7、连接起爆网路:按照爆破设计表进行,连接完成后,人工进行检验。网路连接时即派专人在预计安全距离四周进行警戒,清理施工现场,一切机械设备和爆破无关人员撤到安全警戒距离以外。
8、起爆:起爆必须是有经验的爆破员操作。起爆雷管必须用胶布紧连网路。起爆半小时前拉响第一次预告信号,起爆雷管连接后再次确认警戒区内人员已撤离警戒区,设备已安置好,警戒人员到岗做好安全警戒后,拉响第二次起爆信号,以倒计时的方式发出起爆命令,爆破员操纵点火装置点火。
10、爆后检查:检查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15分钟后进入爆区进行检查,检查有无盲炮、危石和其他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完毕方可拉响解除警报信号。
第16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1、纵向管理体系
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和安全科作为公司一级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领导机构,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和检查监督等工作。
施工现场成立项目部经理为主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项目部经理为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设立副经理和安全工程师以及安全员,由他们统一抓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的落实工作。
各生产班组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设立兼职安全员,配合专职安全人员的工作。
2、横向管理体系
公司的各职能部门都参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