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7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七)
为使业主生活在一个舒适安宁的环境里,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持星园统一景观,维持物业保值增值,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报批程序
1、已办理入住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2、装修施工队同业主到物业公司详细如实地填写装修申请表申报装修方案。
3、交纳装修保证押金。
4、装修施工队带好身份证、暂住证、资料证明,每人两张一寸照片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人员
临时出入证。
5、签订装修履约书。
6、经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二条 装修项目及要求
业主装修如涉及结构问题的,需提出改动方案及图纸,必须经北京公司地产公司设计部、星园管理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一、室内结构主体
1、严禁在承重墙体,楼板、地面、梁柱上开洞,大面积剔凿;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以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允许对住宅楼地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表面装修。楼面不得凿除原水泥找平层,不得在找平层上打孔,以避免破坏地下管道;不得破坏防水层。二层以上(含二层)楼面装修石材不得超过15毫米,装修楼面材料荷载应小于每平方米40千克,墙面不得使用石材。
3、装修施工队在对有防水要求的部位进行装修时,注意保护原有防水层,并有必要性补做防水。经24小时闭水试验无渗漏后再进行装修,装修完毕再次做闭水试验,确保无渗漏。如果发生渗漏现象由施工队或业主赔偿其他业主全部损失并负责修复。
4、不准改变户门形状和开启方向及颜色材质,进户门外不允许加装门。
5、为保护业主装修质量,业主应要求装修队对室内原始的墙面、顶面进行基层清理,如因施工队对基层未清理而进行装修施工所产生的后期装修质量问题,应由业主及施工队自行解决。
二、电
1、每户用电总负荷:额定功率8kw/建筑面积≤150平方米户,
12kw/建筑面积≤150平方米户。请业主合理安排用电设备。
2、现室内电源线路、插座、灯位的布置已按使用要求合理设计,如业主装修过程中需增加或改动原线路及位置,不得剔凿室内墙面、顶面,如因剔凿造成的室内墙面、顶面抹灰找平层开裂、空鼓、脱落及导致结构损坏,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业主及装修队自行负责。
3、室内电视天线及面板根据使用要求按设计规定已安装到位,严禁擅自改动,否则造成对其他业主电视信号的影响,一经发现,改动方应无条 件予以复位,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拆改,恢复费用由改动方全部承担,业主如需改动天线位置或更换面板,请务必通知星园管理部部给予技术支持。
三、水暖、煤气
1、本区住宅为地板辐射式采暖。装修施工中严禁在地面找增层中打孔、剔凿或进行其它破坏性施工,否则因装修中施工不当造成设施损坏,如暖气漏水等造成其他住户损失的,由责任业主负责全部赔偿。
2、管井检查口不准封闭及缩小尺寸。否则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应由业主自行承担。
3、为保证用气安全,装修队或业主不准拆改煤气管道及煤气设施,不得私自加装燃气热水器(煤气公司专业人员除外)。
四、室外、阳台、露台、门窗
1、室外的公共部分及所有外墙外立面,不得随意改动,户门外部位不准封闭,不得有破坏外立面整体美观的剔凿、涂刷、镶贴、加装、改变形状尺寸、安装广告牌或其它等行为。
2、封闭阳台、露台及在门窗内侧安装防盗网,须按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规格、部位、款式、颜色材料安装。
3、不准封闭封堵楼道。不准封闭、改变室外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
4、不得扩大或缩小原有门窗尺寸,不得改变户门窗材质、颜色,不得另建门窗或封闭门窗。
5、住户安装空调,应按物业统一指定的位置安装,固定架必须牢固,并用不生锈调架及防锈螺栓,否则以后因此所产生的外墙污染,应由该业主负责清洁或复原。机底须加装引水胶管,不得留于室外,将滴水引入本户排水管或水桶内。安装窗式空调严禁在外墙上打洞。
6、不准在阳台上加装用水管线及用水设备,不准将生活污水排入雨落管内。
第三条 施工过程
一、装修施工时间:
1、周一至周五:8:30至12:00 14:00至19:00
周六至周日:9:30至12:00 14:00至19:00
节假日 :9:30至12:00 14:00至19:00
不得擅自加班加点,节假日不准使用燥音很大的电动工具及进行发出其它很大噪音的作业。
2、装修期限:60天以内。如超过装修期限,必须申请延期手续,交延期费,每天50元。
二、装修材料进场和装修垃圾清运
1、不得将装修材料堆于户外任何地方及楼道内,装修废料,必须以袋装化按指定地点堆放,由物业公司安排清运。
2、运送材料时不得将大物、重物携入电梯内;不得损坏电梯轿箱设备、设施;服从电梯司机的指令。
3、砂子、石子等散性材料必须在区外先袋装化,才可以进入小区,否则警卫将不予以放行。
4、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撒装修垃圾,严禁将垃圾、水泥浆、油漆、涂料等交结性建筑材料流入管道及地漏。一经发现予以处罚,如引起下水道堵塞,全部损失由施工队承担。
三、装修施工人员出入
1、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小区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物业公司装修管理工作人员及警卫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出入证和身份证,不得拒绝,如发现持有无效证件,证件立即没收,无出入证不准进出小区。
2、携物出入小区必须到星园管理部开据携物出门条 。携物出
区只在早 9:00到晚5:30之间时间段,其余时间不得出入,施工队要注意安排。
3、装修人员不准在小区及楼道内闲逛,不准在其他楼层侵扰其他业主,禁止一切非法活动,如需装修人员过夜留守的应在办理装修申请时提出,经同意后方可停留,规定晚8:00至次日6:30之间不得在星园内活动。
4、装修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施工人员行为规范》,否则将给予必要的处罚。
四、装修责任
1、施工期间,物业管理公司配合业主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卫生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各种违章行为有权进行纠正和处罚。
2、施工用电不能超过该户的用电负荷或物业公司临时对施工队提供的用电负荷,不得擅自搭接公用水、电。
3、装修用电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在插座或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取暖。如有违反,由施工人员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4、装修施工人员在装修过程中如因用电不当而造成线路毁坏,或触电,以及其它事故,由装修施工队自行负责,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装修人员不准拆卸、破坏、污染各种公共设施及装饰。必须保持装修场地内的公共场所,包括楼梯、墙壁的清洁,若有同一座楼内两户以上同时装修造成楼道损坏、污染,而不能分清责任的各装修住户要共同负责修缮或赔偿。
6、业主在安装卫生洁具前,一定要先查验地漏,下水是否通畅,是否有装修垃圾进入,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业主自行负责。
7、不得改变卫生间、厨房间的使用功能,不得改变上下水管道、接口。装修时有必要补做防水层。对装修过的厨房、卫生间,开发公司不再承担防水的保修责任。
8、因装修施工影响毗邻业主正常生活而发生矛盾时,应由装修业主主动与相关人员协商解决,如矛盾激化,影响管理秩序,物业管理公司可根据双方协议限令该业主停工,直到矛盾解决方可复工。
9、如业主提出有违反《公司星园装修管理规定》的装修要求,施工队有权拒绝施工,与业主协商方案,否则一切责任与后果由施工队承担。
10、在本星园进行装修业务的施工队必须保证其工人的劳动安全。不得出现 违反劳动安全条 例的现象发生。
五、验收
1、装修完毕后,业主及施工队应及时通知物业公司进行查验,经有关人员检查签验后,退还出入证,并办理必要手续。
2、装修完成半年后,由业主或施工队通知物业公司进行二次复验,复验合格后,办理装修结算手续。
第四条费用收取
1、承担室内装修的工程队,在办理装修申请时,须预交装修保证押金:每户5000元。
2、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每人需交50元押金, 办证工本费每人10元。装修完毕退还出入证后押金退还,如证件丢失则押金不予退还。
3、装修人员进入住户装修期间,须向物业公司交纳每日15元的管理配合费。
4、承担业主装修的工程队进入住户施工时,必须在明显位置摆放有效灭火器,如没有灭火器,可向物业公司租赁,租金每日两元。
5、为贯彻执行《北京城市环境卫生条 例》,为及时清运施工垃圾,物业公司对施工垃圾采取统一消纳的方法。收取施工垃圾消纳费:500元/户。
6、管理配合费、灭火器租金、施工垃圾消纳费三项收费由装修保证押金中扣除。
7、装修完成半年后,二次复验时,如未发生渗漏等对业主生活造成影响的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违反物业公司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没有对他人财产或公共场地、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害的。扣除收取费用后,保证金余款退回(不计息)。
8、在装修施工中有违反装修规定之行为的,物业公司有权进行处罚,罚款采取当即处罚或由押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装修施工队、装修户另行交付。
第四条 违约处理
1、施工队在装修过程中,如乱堆,乱倒垃圾,不按规定时间施工,未经同意在公共部位施工等现象,由物业公司进行罚款处理。
2、如在施工过程中引起下水道堵塞,打穿楼板,打断电线,渗漏水、损坏公用设备设施等,由施工队或业主承担全部损失并负责修复。
3、如施工队在装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施工队自行负责。
4、如施工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由警卫队处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装修履约书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
丙方(施工队):
乙、丙两方已经收到由甲方发给的《装修管理规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城镇居民住宅装修装饰发行管理的通知》和《临时施工人员行为规范》,并已认真阅读。同意按照管理规定之内容执行,遵守装修规定中各项条 款,并自愿积极配合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乙、丙双方在装修中如有与装修规定相冲突之处,乙、丙双方自愿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处罚。
以上为甲、乙、丙三方达成共识,三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第2篇 z庭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华庭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保证'***华庭住宅小区'的高雅性和统一性及领先于同档次物业的特殊性,特制定严格的装修管理规定。
(1)设立装修管理领导小组
以管理处经理为总负责人,管理处经理助理、保安主管、保洁主管和设备主管为组员,负责协调装修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2)装修管理流程
业户向管理处装修管理小组提出装潢申请,携带装修图纸、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到管理处填写《住宅装修申请表》与《施工人员登记表》,签署《安全责任书》、《装修协议书》,经管理处审批合格后,并办妥以上手续后,接待人员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方可施工。
管理处经理助理协同保安主管向业户和施工队介绍小区管理规定。
现场跟踪:保安部主管和领班必须每天到装修户施工现场跟踪视察,了解施工情况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请设备人员同往。
装修完毕后,经保安主管或设备部主管验收后,在装修申请表上填写装修验收情况,并签名。
跟踪时,如发现有违章和妨碍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必要时填写《整改通知单》,并现场拍照,以备留用与归档。
对违反装修规定者将依照有关条例采取如下措施:
a.批评、规劝 b.责令停工整改 c.报发展商、或政府有关部门。
对于材料进出、施工人员办证、施工工具的管理:业主的装修材料搬运出小区时,必须由业主亲自到管理处办理出门证,签字认可,否则任何人一律不准把材料带出小区。办理临时施工人员出入证和工具出小区手续必须由业主或施工负责人来管理处办理,其它人不得办理。
管理处经理每月不定期抽查4次装修管理情况。
(3)装修管理办法
装修申请登记程序:
--业主办完所有入伙手续并仔细阅读《装修管理办法》。
--业主携带装修图纸、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到管理处填写《住宅装修申请表》,签署《装修协议书》。施工单位填写《施工人员登记表》。
--管理处审验业主、施工单位装修资料时,如发现有不合理处,应立即告知业主、施工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直至修改合格后,方准予施工单位办理施工管理手续,开始施工,发放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负责人带好施工人员身份证或暂住证到管理处办理施工管理手续,交纳管理工本费,领取施工人员出入证。
--为避免有损政府和邻居的利益,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促进物业的保值升值,在装修过程中,请业主和施工单位在装修前仔细地阅读有关规定。
(4)装修资料管理办法
业主室内装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由管理处经理助理负责。
装修资料包括:《住宅装修申请表》、《施工人员登记表》、《装修协议书》、《安全责任书》等。
施工队伍联系地址及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每户的装修资料必须齐全,每户装修资料与入伙资料放在一起,一户一袋,作为业户资料的一个组成部分,以便将来查阅。
资料中的所有文字,按规范填写,表格和责任书需打印,更正内容需规范。
业户装修结束,设备主管或保安主管验收房屋合格后,在申请表上签字,档案由管理处经理助理整理和归档。
【相关表式及告知性文件】
『装修申报表』
『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物业有限公司
乙方:(装修业主)
为了共同维护本物业的房屋完好、环境整洁、优美,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甲、乙双方根据《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使用公约》特制订本管理合同。
一、甲方作为本物业的管理单位,有责任对业户的装修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二、乙方在实施装修过程中,愿意接受物业管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遵守《住宅使用公约》。
三、乙方应严格按照管理处审验备案的装修方案施工,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改变施工图纸,不得擅自变动户内原有的设备及设施,严禁损坏承重墙。
四、乙方装修施工期为 天,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装修施工结束。
五、乙方把装修建筑垃圾袋装后,集中堆放至小区处,并保持周边环境的整洁。
六、乙方应督促所委托装修房屋的施工队到管理处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施工人员出入证。
七、管理处的服务人员有权查验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和身份证,如发现伪造、冒用、证件过期、无证作业,甲方可向施工单位罚款100元/人次,同时停止违规者进场作业。
八、乙方装修施工时间为8:00-20:00之间,并确保20:00-次日8:00期间不发出影响他人休息的噪声;提倡使用绿色涂料,在周围业户休息或做饭时,不宜进行污染性涂料施工。
九、乙方搬运装修材料,须听从甲方的指挥,搬运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0:00~15:00,节假日不可搬运装修材料。
十、乙方装修施工时遵守下列禁止行为:
1、在外墙上开门、窗,在承重墙上凿、拆、打洞,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2、凿、挖地坪、顶面;
3、随意封闭阳台。
4、侵占公共部位、走道。
5、在指定以外的位置安装空调机、排放冷凝水。
6、在阳台、外墙、门外塔建、加建、悬挂任何建筑物及晾衣架。
7、随意改变或移动电话、电视、煤气、水管、电线管等设施。
8、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9、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十一、乙方装修施工而造成的漏水、渗水等,应立即整改修复,并作相应赔偿。
十二、乙方应督促施工队在搬运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时要注意保护楼内公共设施、设备,不损坏、污染楼梯、台阶、扶手栏杆,如有违背,甲方可作出处罚。
十三、 遵守甲方制订的电梯使用规定,甲方发现乙方在电梯中装运超重、超宽、超长物品,将从重处罚。
十四、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在业户房屋内预埋水、电暗管的走向,乙方在装修施工时严禁在这些管道20厘米范围内撞击、打孔,如不按规
定操作,造成管线损坏,责任自负。
十五、乙方须告知装修施工队,严禁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施工(木工、油漆)现场不许抽烟,需动用明火作业时要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十六、甲方应随时检查装修工作情况,发现有违章情况要及时制止。
十七、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和市制定的相关的装修管理规定。
十八、甲方有权停止违规施工人员的装修工作,因此产生的误工,由责任方自负。
十九、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施工安全,维护辖区的宁静、安全和外貌,本施工单位在为业户室内装修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认真贯彻国家、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二、负责进行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进场教育,督促施工人员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三、严格按经管理处备案的装修方案作业,自觉接受管理处对装修过程的检查。
四、装修施工期间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区域的《住宅使用公约》和各项安全、防火的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施工现场不准乱泼水、乱扔垃圾,不准乱堆物、乱接电线,管理单位可收回违反者的出入证,取消施工资格。
六、施工期间要保持楼层公共设施的清洁、完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损失,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七、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室内放有易燃物品时及木工、油漆阶段的现场不准吸烟、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在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动明火审批手续。
八、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漏电、坠落等事故,需负责修复,并视情况予以必要的赔偿。
九、在装修活动中严禁出现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修材料和设施。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本施工单位愿意接受管理处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施工单位盖章
20 年月 日
『施工人员登记表』
『临时出入证』
第3篇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3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三)
一、装修图纸一律要由管理处负责人签名确认,涉及改动外立面,房间位置;增设、修改洗手间、厨房位置;露台、花园装饰图纸要由工程部签名后,方予批准。如不按'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装修的,上报公司领导批准。
二、需进入业主房间装修现场看是否有违章装修行为的,应尽量由管理员前往。
三、'住户手册'中'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明确如下:
1、第(7)条规定,允许顶层单元可在公共天面设置'太阳能'热水器,但安装方案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报送管理处审批;必须不得堵塞道路,位置由管理处确定;外墙管道位置由管理处根据实际确定,尽量避免影响外观。
2、第(10)条规定,阳台可用铝合金或塑钢窗进行围护,材料颜色必须与原来的材料一致,厅或房与阳台相隔的内墙可拆除。
3、第(11)条,实际操作可改变落地推拉门的尺寸及位置。
4、卫生间、厨房位置修改时,需作好防水处理,并书面保证如出现渗漏事件,一切责任由业主负责,'保证'必须由业主亲自签名。
5、允许改动房间隔墙位置,但要求尽量采用'竖砖'形式砌墙,以降低荷载。
6、露台、花园装修要点:
①露台荷载不能超过150公斤/m2,覆土层厚度不得超过20cm;可设水池,但水位高不得超过20cm,并要书面保证出现渗漏,责任由业主负责,由业主签名。
②不得采用水泥或其它形式围护做成房间,不得建造水泥凉亭或水泥装饰棚架。
③可用不锈管或镀锌管作为支架,顶盖'卡富隆板'的形式作为雨蓬或通道,但须三面无围护。
④可用水泥、锻铁做成假山或装饰物、秋千,可用原木、搭建为装饰棚架。
⑤不得改变花园外的围护形式。
四、违章装修处理:
1、每日检查,随时发现问题;
2、如发现不按图施工,即时口头与装修负责人联系,叫其停工,屡次不听,发书面通知限令整改,说明要实行停水或禁止装修工进入(业主签名的住户手册明文规定)。
3、仍不听的,在实施强硬动作之前与公司领导联系,由公司领导确定。
第4篇 生活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某生活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维护小区正常的秩序,保证小区在装修期间业主房屋支付后的正常使用,公共设备和设施正常运行及维护,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列》,建设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小区《临时管理规定》和广德县房管局相关规定等,特质定本装修管理规定,请格业主,物业使用人予以理解并共同遵守。
一、装修申报业主、使用人实施装修的,应提前一周向物业管理处申报,申报登记应提交下列书面资料:1、装修方案(包括:施工范围、施工期限、施工方案住宅装修设计图);2、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企业相关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3、施工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二、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三、装修进场施工1、装修申报经物业公司审核确认;2、签署装修文件;3、交付相关费用;4、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上述手续完备之后、装修施工单位方可进场施工。
四、装修须知
1、在进行装修施工前,业主、使用人应对名下的单元房屋进行全面检查,建设单位不承担由于业主进行房屋装修而导致的维修责任。
2、业主、物业使用人对住宅进行装修,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应符合防火、防水、保温、隔音、卫生等有关规定及建筑功能要求。
3、住宅装饰装修禁止下列行为:(1)变动建筑主题和承重结构;(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3)狂打承重墙,外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措施,降低节能效果;(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住宅装修装饰不得有下列行为:(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开窗;(3)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地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6、改动卫生间、厨房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渗水试验。
7、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本居住小区不得擅自进行下列装修行为:(1)封闭阳台、安装防盗栅栏;(2)凿挖地坪、顶面;(3)安装晒衣架、遮阳棚(帘)、花架、悬挂广告、灯箱、招牌、条幅或其他伸出物、构筑(4)改变阳台等对外部位的颜色;(5)在制定以外的位置安装空调、排放冷凝水管道;(6)随意更换分门户;(7)在阳台、露台、屋面上擅自安装卫星接收器、太阳能热水器、热水锅炉等设备;(8)占用共用部位、走道;
10、业主、物业使用人和装修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住宅装修的规定,遵守施工作业时限,18:00至此日8:00和节假日全天,不得从事敲、凿、钻、锯等产生严重噪声及有强烈挥发气味的施工作业。
11、装修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和装修管理协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必须携带出入证,限于在指定区域内活动,并接受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的检查。
12、装修施工单位必须配备合格的持证电工、焊工负责施工用电、烧焊作业、并服从物业管理处的同意管理;
13、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严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动用明火须事先报物业管理处审核。
14、装修施工单位应有自查制度,当日施工作业结束前应检查有无关闭电源、有无遗留火种、并将可燃杂物清运出现场。
15、装修施工期间,业主、使用人和装修施工单位相关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施工作业安全和消防安全等事宜,均由业主,使用人和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16、在房屋装修中,请关闭进出门并保持公共走到的畅通,装修材料和工具只能置于业主、使用人名下的单元房内,运送装修材料应符合规定的材料、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路径。
17、单元楼装修结束后,业主需分摊缴付楼道公共部位及墙面损坏修复费。
五、装修特别提示
1、在铺设地板打地板格栅孔的过程中,请注意控制钻孔速度、深度,谨防打断楼板刚进或打穿楼板,造成相邻业主财务损坏应于赔偿。
2、户内智能化终端不得擅自移位,一面发生系统运行故障。
3、脱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务必安装在指定位置(不得另行打孔出墙)。
4、装修时对排水、排污管道口作必要的保护,防止因建筑装修垃圾和水泥砂浆进入而导致堵塞。
5、安装空调室外机时,承重装置、悬挂绳索等不得架设在阳台扶手上,避免承重失控所导致安全事故。空调机所有出墙外露的管道须进入专用管道、不得倚靠、吊挂在外墙,破坏外墙美观。
6、装修时应将管道检修孔及检查门留出,以便今后日常维护检修。
7、严格按房屋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装修和使用房屋。
第5篇 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5
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五)
前言
为加强××物业小区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的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业户的生活秩序,使各业户安居乐业,维护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装修规定。
本装修规定是为了协助业户能清楚了解有关装修的手续,请各业户仔细阅读本规定,
第6篇 景仙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仙景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保障业主自身利益,保持小区的美德、统一并保证住户的安全,住户应雇用可靠的装修公司。《装修审批表》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一并发给业主,请各业主与装修公司认真填妥后连同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装修方案报管理处,经管理处管理员及责任工程师核定装修内容等事项之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同时请各住户及住户所雇用的装修公司,在进行工作时,无论搬运材料、工具或开展工程,均应特别小心,如公共场地、设施或楼宇安全等受到损害,一切责任及修理费用概由住户及装修公司负责。
1、楼宇外墙、阳台
为保持楼宇外瞻美观,禁止一切屋外更改或加建,包括加设檐蓬、支撑、附加建筑物或伸展出屋外之广告及标志等,空调须安装在管理处统一指定的位置并需采用统一色泽的支撑架。阳台封闭、加装防盗网须遵从管理处有关规定。
2、室内装修
室内部分墙壁为钢筋结构或受力墙,绝对不能拆除或更改,否则将损坏整座楼宇结构。允许住户对房屋内墙、地面的表面装修,但楼上住户应注意地板的打凿及不宜使用大理石、花岗石铺地板,且其地砖的厚度亦不宜超过10毫米。
3、厨房、卫生间
请勿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严禁私自移接煤气管线,如确需改动,报管理处并联系管道燃气公司施工;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装修时需重新做防水处理,并进行24小时灌水实验,合格后方可铺设地砖。
4、电气方面
住户在装修中如欲电焊或加设开关插座,或更改线路,请务必先到管理处申请,经批准后请雇用有证电焊工或电工,以免发生意外。施工中应特别注意防止电焊渣掉落楼下,以免引起火灾、灼伤他人及烧坏楼下地面、外墙、物品等。装修时如需在天花板或楼板上打孔,需防打坏暗配线路。
5、装修垃圾清运
为保持本小区面貌整洁,方便管理处及时清运,请装修住户在每天下午 5:00以后将装修垃圾统一用麻袋或编织袋装好后运送到管理处指定的垃圾堆放处,并请注意楼梯及公共卫生。
6、装修时间
根据有关规定,房屋装修期限最长不宜超过90天。装修施工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9:00;在住户入住率不到30%时 ,经责任管理员同意,可作适当调整。
7、装修期间管理规定
(1)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堆于管理处指定位置,严禁从楼上抛下垃圾和任何物品。对装修过程中,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或损坏公共设施的、道路及绿化的,管理处将对装修单位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2)装修期间,每户至少配备2公斤以上干粉灭火器一支,任何人请勿私自增加电路负荷,严禁在装修期间用电炉做饭等,不点燃明火施工。
(3)装修施工用电、用水,请勿私自在户外接水、电,违者按相关部门规定处罚。因装修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户负责修复和赔偿。
(4)在楼道搬运材料时,请注意不要碰坏楼到及设施,如有损害须照价赔偿。
(5)装修公司须与管理处签定装修协议,并按规定办理好装修人员出入证和交纳相关费用。
8、装修验收
①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和施工负责人向管理处申请验收,管理处将派人进行查验,并将水电改造竣工图送交管理处以便日后维修。
②验收合格后,管理处验收负责人在《装修申请表》上验收栏内签字,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再进行验收。
③装修队违反本管理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9、违章装修处理
①管理处对违反本规定的装修队,可根据情况和后果,作如下处理:责令停工;
②责令恢复原状;
③暂扣工具;
④赔偿经济损失及为违约金;
⑤不接受处理者,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第7篇 x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6
花园小区异产毗连房屋装修协议书
附件一: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各位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楼宇的结构、设备完好,营造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根据市政府有关的住宅装修管理法规,特制定装修管理规则请照章遵守。
第一章 装修申请
1.各位业主(使用人)若需进行室内装修,应首先向物业管理公司物业部提出书面申请,程序如下:
1.1业主在与管理处办理完入住手续后(物业管理公司指定期限),如业主申请装修,管理处发放《业主(使用人)装修施工申请表》供业主填写。
1.2管理处将会介绍有关《装修管理规定》及《房屋装饰技术要求》予业主,并要求业主签订《异产毗连房屋装修协议书》。
2.业主(使用人)填写《申请表》连同装修设计方案、业主委任的装修公司的有关法律文件及双方签订的委托装修合同或协议书到物业管理公司物业部、工程部办理审核确定事宜。携带的资料包括:
2.1《装修施工申请表》中应注明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隐蔽工程验查时间,增改建项目部位等。
2.2装修设计方案中应包括:施工总平面图、天花图、配电线路图、空调、上下水布置图及增改建项目位置图。比例1:100。
2.3装修公司的法律文件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加盖红章。(外地进京企业须持进京施工许可证)
2.4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委托装修协议书或合同的复印件。
3.管理处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并按《装修施工申请表》上注明的联系电话、地址,通知业主(使用人)及装修公司。方案批准后,管理处及时通知业主(使用人)及装修公司到管理处领取装修许可证。
4.装修公司凭领取的装修许可证与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
4.1持许可证到管理处保安部签订'二次装修工程区域消防安全承诺书'并携带施工作业人员1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外地人员需暂住证、务工证)复印件,办理施工人员出入社区的出入证。
4.2施工现场负责人员与管理处商定施工材料运输时间。
第二章 一般事宜
1.为确保业主(使用人)室内装修不致损坏楼宇结构及设备,保证装修质量,谨提醒业主聘请负责、可靠、专业注册公司。管理处可向业主(使用人)推荐经过资质确认的特约装修公司。
2.业主(使用人)有义务督促装修公司遵守协议条款,并依批准的装修方案进行施工。如有违反,导致一切后果概由业主负责。
3.业主(使用人)应密切关注其雇用的装修公司的施工过程,其施工技术监理由业主(使用人)自行聘任有监理权的机构负责,同时应提醒施工人员注意下行为:
3.1施工前,请将房屋所有下水及管道地漏罩住,勿将混凝土、沙石、油漆等废弃物倒入下水管道或地漏内,以免造成堵塞。
3.2搬运装修材料时,超大、超长的材料须事先分割,切勿损坏公共地方的设施设备,如有遗散物应及时扫净。
3.3装修材料须小心放置,以免危及相邻业主(使用人)或路人。
3.4搬运装饰材料、垃圾,装修公司须按管理处指定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并及时清运。散装材料及垃圾须袋装处理,搬运材料必须按指定,并服从管理人员及保安的安排。切勿将垃圾、装修材料放置在公共部位。
3.5每日装修工作收工时,切记关闭所有的门窗、水源,切断电源。
4.因装修工程所引致结构及设施损坏,包括业主(使用人)室内公用设备管线及异产毗连房屋的结构设备,均应由造成损害的责任业主(使用人)承担责任及作出赔偿。
第三章 施工配合管理
1.业主(使用人)物业室内装修应确保在 个月期限内完成。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工应向管理处说明原因并征得同意,并续完装修管理费。
2.装修公司每日施工作业时间为早__-晚___。星期六、日及法定假期均不容许施工(一栋一户除外)。上午___-___ 。下午___ -___ 为机械作业使用时间。如遇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作业时间,须征得管理处书面同意。
3.所有出入社区的装修公司及施工人员应自觉地接受管理处保安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施工人员出入社区大门及施工现场必须挂牌,出入证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有效,过期作废。施工人员不得进入非本人工作区,留宿业主(使用人)室内。
4.施工期间由管理处人员日常巡视,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如有严重违章现象或施工人员不服管理,巡视人员有权停止其施工。
5.施工人员在作业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材料物品,出入社区、运输、使用须接受保安员及巡视人员的验证、查询管理。作业现场须配备灭火器具以备紧急时应用。
第四章竣工验收
1.装修工程完工后,由业主(使用人)通知管理处。由管理处人员人员进行验收。单项工程或隐蔽工程可在竣工前单独进行验收。管理处验收项目基本如下:
1.1装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装修施工申请表》所列施工图及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1.2是否在装修过程中损坏公共设备;
1.3是否遗留装修物料垃圾于公共部位及场所;
1.4增改建项目是否影响异产毗连物业的正常使用。
2.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在《装修施工申请表》验收栏中相应部分盖章签字。若有某项未达要求,限期更正,再进行复验,直至合格。若三次验收不合格管理处可授权特约装修公司进行施工。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3.装修公司凭装修许可证办理完工后的相关手续:
3.1到管理处保安部退还装修许可证、装修人员出入证,若有遗失,补交制作费;
3.2与管理处约定工具设备运出时间,并开具工具设备运出许可证。
第五章 保证金的返还
1.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使用人)凭加盖验收合格章的《装修施工申请表》及施工责任保证金收据与装修公司持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前往管理处财务部办理领取保证金手续。
2.若一切手续妥当,管理处悉数免息发还保证金。
3.若发生损坏公用设施设备,装修垃圾、剩余堆积占用公共部位场所,影响异产毗连物业正常使用的现象,则保证金暂被扣存。该业主(使用人)应尽快改进,工程验收合格后,发还保证金。
4.若发生业主(使用人)延期完成装修工程或后期清理与修复不及时,管理处可指定物约装修公司进行处理,并按发生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若保证金不足以抵偿费用,业主(使用人)应另行缴付款项。
5.若未按设计审批项
目范围进行施工装修部分,则由管理处视情节给予处理,违约金由责任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中扣除。
第六章 违约
违反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规定条款,由管理处及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停止施工、停业整顿的处理,并可处以收取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有权移交司法部门
1.未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资质证书而进行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
2.擅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包工程的;
3.未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
4.施工过程中严重违反管理处管理规定的;
5.拒绝接受管理处管理及验收的;
6.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
7.破坏环境、危及人身安全及发生偷盗等犯罪行为的;
8.出卖、转让、出借、涂改、复制、伪造资质证书的。
第七章 其他事项
本规定条款内容对所有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约束力。若因本规定条款致使异产毗连业主(使用人)发生争议,应首先采用协商办法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8篇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4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4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异产毗连的有关规定,请业主明白您的产权内容不是一个独立的整体,而是由内部面积、空间、公共面积、财产份额和毗连关系构成,对于您的房产的二次装修将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的管理,同时为确保您的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装修范围
业主应当严格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装修范围和要求进行室内装修、维修。
二、装修队的选择
1、业主必须选择有装修资质的施工队。
2、物业管理处将对业主选择的施工队的资质进行审查。
三、装修申请
业主在规定范围内要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并领取《装修申请表》一式二份。
四、装修审批
1、业主必须如实填报《装修申请表》各项内容,于确定的装修日期前3天携带装修设计图纸,报物业管理处,同时交纳装修管理按金(每平方米20元),管理处将在收到审批表后当天给予批复。
2、业主收到批复后应当带选定的装修施工队负责人到物业管理处办理施工队进场手续方可进场施工。
五、施工
1、施工队必须按照被审批的图纸和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有任何更改。
2、施工期间,业主进行现场监理并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规作业、文明施工。
3、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30天,较大工程为45天,最长不得超过60天。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20:00。
5、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住宅单元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按、乱拉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承担。
6、管道液化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业主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7、空调机应按管理处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空凿墙体、破坏外观。
8、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化,清运费用由业主承担。
9、不得随意改变窗户、阳台、进户门的色调,不得改变阳台的用途。
六、验收
1、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物业管理处申请查验。
2、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如未验收,管理处可拆除隐蔽部分遮挡再进行查验。
3、完工验收合格后,由物业管理处人员在《装修申请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限期改正,再进行复验,直到合格。
4、装修验收合格并在一个月后,经物业管理处复验确定工程无明显质量问题,将按金退回业主或施工队。
第9篇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9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九)
1.0遵守国家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2.0资质: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或个体。
3.0申报登记:开工前,业主或被委托人带上房产证明文件、身份证和装修方案到物业服务中心申报登记。
4.0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交保证金(业主和施工单位各壹千人民币),领取许可证,办理临时出入证。
5.0施工人员管理服务
5.1施工人员必须申领配戴小区《临时出入证》及穿小区施工黄马甲,《临时出入证》
工本费人民币10元/张,保证金50元/张,黄马甲租金10元/月,保证金50元/件。在办证时向物业服务中心财务交付。施工人员只限在施工地点范围内活动,并随时接受小区工作人员的检查。《临时出入证》用完后需退还物业服务中心,凭《临时出入证》、保证金收据等退还保证金,请保存好《临时出入证》。施工黄马甲若遗失、破损或表面有较大面积无法清洗的污渍,由施工单位按成本价50元/件赔偿。若退还时未将黄马甲清洗干净,施工单位需要交纳3元/件的清洗费;
5.2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必须遵守本小区的各项管理服务规定和协议,接受管理服务人员和秩序维护员的监管,如施工违章的,根据违章程度的不同,物业服务中心将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对装修违章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装修队在小区的装修资格,并将遵循法律途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3严禁装修施工人员在小区内住宿,所有人员必须在20:00前离开小区。
5.4施工人员不准在小区赌博、煮食或喧哗吵闹,不可将装修材料、工具、垃圾或杂物放在公共地方,不准高空抛物,不准在公共地方进行施工或搅拌水泥、涂料等。
5.5所有引起严重噪音的工程施工,如钻、锯、凿墙(地面)等须安排在装修时间内动工,并尽可能采取降噪措施。并应安排在允许的施工时间范围内进行。如影响他人休息,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要求施工人员立刻停止。
5.6施工人员自行妥善保管其财物及其工具,任何损毁或丢失,物业服务中心概不负责。
5.7所有装修工人只可使用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电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指定的线路运载装修材料、工具或杂物等。搬运工具或装修物料时务必小心,以免损坏电梯、公共墙壁及其它设施,并须保持公共环境的清洁。(适用于小高层)
5.8一般情况下禁止在户外吊运装修材料,确有大件物品需吊装的,要提前通知物业服务中心,由业主本人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吊装手续。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可施工。
5.9所有涉及动火作业的施工(如氧焊作业等),需到物业服务中心备案,交验操作人员的特种行业操作证,且在物业服务中心秩序维护人员的监管下进行。
5.10不得接驳户外水、电进行施工。
5.11不得将工程物料、垃圾倒入坐厕、浴缸、洗菜盆或其他下水道(口)。
5.12所有施工人员应在本作业范围内活动,不得在住宅区内闲逛、随地坐卧、在公共场地聚堆闲聊,秩序维护员发现后有权制止,不听制止的秩序维护员有权将其驱逐出小区。
6.0安全管理
6.1施工场地的安全管理:不能私自使用明火,不能乱接电源;现场必须配备两个以上的灭火器。
6.2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不得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如高空作业,吊装作业,电气焊等危险作业)。确需进行此类危险作业的应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在落实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7.0装修材料管理
7.1禁止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材料、物品,禁止使用超楼板负荷的材料和物品。
7.2对容易散落污染小区的材料,如砂、碎石等,必须经妥善包装处理后方可进入小区。
7.3进入小区的装修材料,不得在户外堆、存放。
7.4运输材料的车辆
7.4.1运输车辆出入小区必须接受检查。
7.4.2进入小区的运输材料车辆不能污染小区环境。
7.4.3对容易污染小区的车辆必须经过清洗后方可进入小区。
7.5装修材料的进、出场,安管人员有权检查,材料出场须有业主签发的放行条。
8.0装修时间
每户装修时间为三个月,装修施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每天施工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周六、日及节假日,以及噪音作业如涉及钻、锯、凿墙(地面)等,施工时间应安排在9:00-11:30, 15:00-18:00。当入住户数达到三分之一起,节假日不允许施工。
9.0高层楼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9.1装修期间,需使用电梯运送材料或家具的,须按指定电梯在规定时间内进出。
9.2一次性装载货物在1000kg以上的,应在2小时以前到物业服务中心登记,由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9.3货物将按用户登记的顺序,并采取先上后下的原则,避免上下货物集中于通道口造成阻塞。
9.4装载货物必须包装牢靠、采用箱装、袋装等措施确保无渗漏、无污染;电梯使用完毕后,应自行将电梯及楼道清洁干净。
9.5电梯轿箱内摆放货物时,应摆放均匀,严禁出现偏载现象。
9.6严禁以下违章使用电梯行为:
9.6.1非消防状态下敲击消防按钮呼梯;
9.6.2用锲块锲入电梯门厅或用货物阻止电梯门关闭;
9.6.3擅自开启电梯内操纵箱面板操纵电梯。
9.7因使用不当造成电梯损坏的,除须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10.0装修垃圾的清运
10.1装修产生的垃圾必须装袋才能运出室外;严禁直接拖行,以免损坏地面;外运时间15:00-17:00;必须运送到指定地点堆放。
10.2装修垃圾可自己清运,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中心清运,清运费按建筑面积计算,人民币5元/平方米。
11.0装修过程监督和验收管理
11.1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权检查装修情况,装修人员应自觉接受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指导。
11.2装修工程完毕后,业主或委托人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竣工验收,物业服务中心将派人进行查验。
11.3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服务中心装修负责人在《装修申报表》上验收栏内签署验收合格,否则,限期整改,再行复验。验收合格后,业主凭装修保证金收据退回保证金,施工单位交回临时出入证、装修许可证、装修巡查表和保证金收据退回保证金。
12.0其他
装修规定
12.1改造与加建
12.1.1文明施工,打墙、改造窗台时禁止使用大铁锤敲砸。业主只能根据房屋原设计方案及出售(租)合同中规定的用途使用所购(租)房产,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使用性质及外观;
12.1.2在装饰、装修及使用物业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设备设施的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破坏建筑物屋面、墙面、厨、卫等的防水措施;
12.1.3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未经服务中心书面允许,不得私自改变,截断室内的水、电、气、电话等管线;
12.1.4不得占用或损坏、移装房屋共用部位(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车库、自行车房)、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等;
12.1.5不得在共用部位如楼梯间、走廊、道路、邻近空房、绿地等地方堆放或留置箱物、家具、车辆、垃圾等物及妨碍整体环境或阻碍这些地方的通行。如不听劝告,服务中心有权将其清走,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费用;
12.1.6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部位、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1.7不得在庭院、平台、屋顶以及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擅自搭建任何形式的建筑物、构筑物;
12.1.8不得在其住宅专有空间外设置凉衣架、影响楼宇观瞻或他人生活;
12.1.9不得践踏、占用绿化地(带)及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12.1.10不得在建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刻画,乱挂、设立广告牌等;
12.1.11必须在服务中心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机,排水胶管必须按规定统一置于冷凝水管内;
12.1.12不得在楼宇的外墙上安装遮阳廉、蓬、花架等其它构筑物;
12.1.13不得在本物业范围内架设或安装独立天线;
12.2空调机安装
12.2.1业主不准安装中央空调;
12.2.2空调室外机的安装支架不容许采用膨胀螺栓固定于外墙上的做法,这样做将直接破坏墙体防水层,如确有需要,请务必事先与物业服务中心联系,并请在施工中做好螺栓孔的防水处理,空调支架及膨胀螺丝必须采用不锈钢材质,否则,装修住户要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及其它损害后果(如雨后铁锈污染外墙、空调坠落等)。
13.2.3空调机的安装须严格按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指定位置进行安装,冷气机管只限通过预留孔引进室内,所安装的空调机冷凝水管自行接入室内预留好的冷凝水排水管口,不得向室外排放。
12.3排气扇、抽油烟机的安装
12.3.1抽油烟机排气管和排(换)气扇安装只能排向预留的管(孔)。
12.3.2排(换)气扇只限向外伸出距离外墙面不大于20厘米的长度,颜色为铝管本色(不得为其他颜色)。
12.4水电改造
12.4.1装修改造所采用的给排水材料、线路材料须购买符合国标合格材料。
第10篇 某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范本7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范本(七)
1装修施工队和装修方案的选择
a.为了更好地对二次装修的进行管理,从业主利益出发,建议业主装修尽量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装修企业。
b.业主选择的装修方案应符合规定,不出现违章装修项目,项目管理中心将对装修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查。
2装修申报
a.住户装修,必须提前七天向项目管理中心申报,公共事务助理对业主或使用人的资格进行确认,并提供装修手册。
b.业主领取《装修审批表》、《装修人员登记表》等,如实填报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施工图纸、施工队伍等。
3装修审批
a.业主必须如实填报装修内容,并向项目管理中心提交装修设计图纸和消防部门装修审批材料批文(涉及消防规定的应先向消防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b.在接业主(住户)递交的装修方案一周内,事务助理会同工程服务部、安防部对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核,保证不出现违章装修方案。
c.业主(住户)收到批复后,交纳装修管理押金,带领选定的装修队负责人到项目管
理中心办理施工人员登记手续。签订《装修施工队伍责任书》,领取装修许可证。
4施工管理
a.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处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有任何更改。如实际情况需要更改,必须报项目管理中心审批,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b.施工时间,业主进行现场监理,并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遵守市政府的有关装修规定,按规作业,文明施工。
c.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15天,较大工程为20天,最长不越过3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要到项目管理中心办理延期手续。
d.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00。
e.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越过该装修住宅单元的装修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在管理处协商后,在项目管理中心的监督下,由管理人员指定位置处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住户)负责。
f.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装、装修、拆移、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上报相关单位审批,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g.装修施工,严禁打拆任何墙体,打拆墙体除责令恢复原状外,按30%-50%装修押金扣除违约金。
h.空调应按安装在项目管理中心统一规划的位置,空调架由项目管理中心设计,统一式样安装。
i.严禁封闭阳台,不得改变阳台的用途,防盗窗花由项目管理中心设计统一式样。
j.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清运,每天垃圾应按指定地方放置并当天清运,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和整洁。
5验收
a.装修工程完毕后,业主(住户)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项目管理中心申请竣工验收,管理处将派人进行查验。
b.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如未验收,项目管理中心可安排拆除隐蔽部分遮挡,再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住户)自己负责。
c.竣工验收后,由项目管理中心验收人员在《装修申请审批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时,限期改正,再行复验,直到合格。经过3次验收不合格者,项目管理中心可另行指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住户)承担。
d.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个月后,经项目管理中心复验确定工程无明显质量问题,将押金退回业主(住户)。
第11篇 x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
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的有效管理,做到依法办事,违章必纠,保证小区业主有一个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诚望广大业主配合监督,各装修施工人员遵照执行。
一、小区内装修一律采用专栋专户专证专用,任一出入证不通用的原则,以便控制装修人员随意串栋、串户流动,干扰和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如有违反将吊销其证件,直至取消施工资格。
二、申请办理装修出入证要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出面办理,且须出具申办人员的有效证件,并交近照两张。办证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三、进出各栋楼宇的装修人员必须把出入证佩戴在胸前,以备管理人员随时查验,对不遵守规定:不佩戴证件、涂改或转借出入证的人员一经查出,将处以罚款和没收证件,直至取消装修资格。
四、装修人员在楼内不得从事与装修不相符的工作内容,如:张贴广告宣传、派发各种传单、买卖物品或其他违法行为, 一经发现立即扭送公安机关查办。
五、支持公平竞争承接工程,对欺行霸市、用敲窄、勒索等不法手段承揽装修工程,扰乱小区公共秩序的不法人员,管理处将配合公安机关予以严惩。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管理处。
甲方:管理处
乙方:
第12篇 某世家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世家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异产毗连关系的有关规定,须使业主明白其产权内容不是个独立的整体,而是由内部面积、财产份额的毗连关系所构成。所以对于业主的物业装修,为确保全体业主的根本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 物业装修的申请
1、在业主进行物业装修前,到客服中心领取《房屋装修申请书》、《装修委托书》。
2、将业主填写完毕的《房屋装修申请书》、《装修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及装修施工单位的相关资料(如:施工单位资质、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证书原件、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交于客户服务部。
3、如业主委托代理人办理物业装修手续,还须递交委托书、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承租人及其他用人申请物业装修,除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业主房屋租赁契约,及业主同意其进行装修的承诺书。
(二) 物业装修的审批
1、业主装修需报物业公司审批的装修项目:
①土建方面:地面打凿、隔墙改动;
②电线路改造用电负荷加大;
③非设计指定位置的空调安装;
④管道系统的改造,包括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等;
⑤弱电线路的改造;
2、需按小区整体设计风格统一款式制作的项目:防盗门、防护窗花、拉闸门、标识牌等。
3、不能改动的项目:
①承重墙、外墙、梁、柱、天花等打凿;
②进户门、外窗、公共通道等;
4、业主装修项目经物业公司审核、批准后,由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分别与物业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5、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6、缴纳完相关费用后,向业主发放《室内装修许可证》和《装修图纸审核意见》,并由装修施工单位办理《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
7、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凭《室内装修许可证》、《装修图纸审核意见》进行施工;施工人员凭《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进出施工现场。
(三) 物业装修施工现场注意事项
1、如装修施工过程须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申请手续。
2、如防水部位改动后,需按标准作存水试验,经工程维护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3、为不影响邻近业主和整个小区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装修施工单位需按照管理处规定的施工时间进行施工。
4、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放置在装修所属单元内,并按物业公司指定时间、路线和位置堆放。
5、物业公司依法对物业装修施工项目实施全过程现场管理,对不符合装修审批范围的项目有权责令停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按规定行处罚。
(四)物业装修验收
1、装修项目完工后,物业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填写《房屋装修验收表》。
2、符合验收标准的,收回《室内装修许可证》、《装修人员出入证》等相关证件;装修保证金的返还在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予以退还。
3、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由装修施工单位按《违章装修整改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为止。
(五)装修施工人员的管理
1、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装修施工场地必须佩带《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
2、装修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物业公司治安消防等相关管理规定,不准在装修施工现场做饭、酗酒、打麻将及赌博。
(六)违规处罚
遵守小区的装修有关规定。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向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发出《装修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和处理,视情节采取停电、没收工具等处理。
1、自行动火作业,导致发生火警,则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业主或施工单位承担;
2、因物业装修引起的漏水造成他人受损,除及时修复外,承担一切后果;
3、凿打不能改动的项目及末按装修审批范围进行装修施工等;
4、在规定的施工时间之外进行噪音施工;
5、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和位置堆放装修垃圾;
6、未向物业公司申报或不符合规定条件自行开工的物业装修,由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承担装修过程中引起的任何后果;
7、擅自占用公共通道等;
8、未按统一款式制作的项目;
9、如违规情节严重的,物业公司将移送至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七) 其他事宜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物业公司负责与业主及装修施工单位进行解释。
第13篇 住宅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小区内部治安安全管理,保证内部工作正常运行及各施工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如下:
1.在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包括短期、临时装修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日常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施工单位进场时须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并交纳相应的押金,退场时需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退还出入证及出示出门物品清单。
3.装修施工申请进场,需交纳1000元施工押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公共设施(楼道)恢复粉刷费(按 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待施工队完工清场、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剩余押金。
4. 施工人员出入小区或在施工区内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及出入证,违者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元,经常未带者从重处理或清除出场。
5. 施工人员施工不准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物)进入楼层,特殊情况经安全部同意后可少量带进,做到一日一清,并必须设专人管理。违者赔偿150元,屡教不改者送交公安部门从重处理。
6. 施工人员之间纠纷引起打架斗殴损坏公共财物者,除加倍赔偿外,肇事者双方需支付赔偿金200元,对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7. 施工人员工作中不准饮酒,发现醉酒状态中有威胁他人安全的本物业公司有权将其约束到酒醒以后,并赔偿150元;施工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赤背、着短裤、穿拖鞋在小区公共区域行走。
8. 凡违反《 》者,本公司有权将其送至公安部门处理。
9. 对于施工的楼层部位,存在不安全隐患和不卫生状况,经小区安全管理人员书面通知后,不按期整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令该施工单位(施工队)主管领导或负责人赔偿200元。
10. 所有施工人员不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批准,任何人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包括留宿其他人),发现一次赔偿50元,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理。经批准可在现场留宿的人员,
第14篇 z园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荔园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商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及客户的正常工作秩序,使住户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方便的工作环境。凡客户进行装修时,应当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符合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燃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并需遵守我处对房屋装修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装修流程说明
1.客户本人或其委托人到管理处办公室领取《装修开工申请表》、《装修承诺书》、《防火责任书》及相关装修管理规定,并按表中要求逐项详细填写。 2.客户本人确定装修方案,选定装修施工单位,并由施工单位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 3.客户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到管理处办理申报批手续: (1)填好装修申请表、装修登记表; (2)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装修项目明细表; (4)房屋装修施工图(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图等); (5)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2张,负责人3张; 4.管理处主管装修查验申报材料齐全,受理装修申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 (1)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 (2)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建筑立面; (3)确定用电负荷; (4)装修方案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5.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持《房屋装修缴费通知单》到管理处财务室缴清各项装修管理费用。 6.装修单位负责人持《装修登记表》、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寸照片2张和盖过财务章的《房屋装修缴费通知单》及财务收款单据到管理处办公室办理装修进场手续,包括办理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 7.装修人员进场施工过程中,管理处有权进行检查,纠正违章,对违反装修规定者,管理处将酌情对施工单位或有关人员给予处罚。高空抛物者从重处罚。 8.若在装修过程中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本人来管理处填表缴费,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它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9.装修竣工后,由客户(或其授权委托人)通知管理处安排初次验收。初次验收通过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带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和办证押金收据到管理处办理退证手续、领取《装修出入证》押金。 10.自初次验收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安排复验,复验合格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会同客户凭押金收据和管理处批示到管理处财务室办理退装修押金手续。
三、装修规则
1.每天的装修施工时间为7:00---12:00,14:00---19:00;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施工人员的行为:各装修单位必须将管理处发出的《装修施工许可证》张贴在施工现场,装修单位必须对所属装修人员的行为负责,装修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必须衣着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严禁随地吐痰、喧哗、打闹、赌博饮酒等,管理处严禁工人在辖区内随意留宿或生火。 工人在进入小区时必须配带《装修出入证》。但管理处有最终决定权批准进入与否。装修人员严禁串栋、串户,违者酌情给予处罚。
3.垃圾/杂物清理区
装修垃圾由管理处委托清运公司集中统一清运。各施工单位将装修垃圾装袋后,按管理处指定的方式和时间堆放到小区装修垃圾中转站内。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及马路上),违者给予处罚。严禁高空抛物。违者将重罚(500―1000元),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4.防火责任
(1)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灭火设备,如手提灭火器。要求每50m2建筑面积设2kg灭火器二个,每一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四个灭火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3)各施工单位要对现场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4)如发生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雇请施工的客户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5)施工过程中如需要动火作业,必须到管理处申请,领取《动火许可证》并做好防火准备后,方可动火作业。
5.安全
(1)各施工单位必须聘请有合格证的电工、焊工,方可进行作业。 (2)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市用电防火管理条例和规程。 (3)施工动火,一律参照执行市关于重点部分临时动火审批制度,到管理处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 (4)未经批准,工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电热水棒等电热设施。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照明灯泡瓦数一般限制在100w以下,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钨灯的,应先征得管理处的书面同意,并要做好安全措施,人离灯灭。装修工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采用适当绝缘电线。临时接驳电线须保证一机一闸一个漏电开关,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
6.违章处理
管理处每天将不定时派专人对装修现场进行巡查,监督装修情况,对违规现象轻者现场即予纠正。重者管理处有权作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经济损失。 (6)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并处。
7.改/还原工程
管理处保留权利要求客户对所有装修工程(如该工程影响楼宇设施、结构,或严重影响外观)进行更改或还原,即使该工程在管理处批准下已完成。管理处发出更改通知单给客户,客户须在一个月内完成该工程,并负责一切费用。如客户未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管理处有权安排施工力量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费用将全部由客户承担。
第15篇 xx湾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长青湾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业主/用户委托装修施工单位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
*业主/用户与装修施工单位应当签订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消防系统、供电系统、保安对讲系统及燃气管道的施工单位或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或要求;
*涉及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涉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交批准文件;
*涉及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的,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并提交批准文件;
*涉及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并提交批准文件;
*涉及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涉及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商铺装修还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消防、环保等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装修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业主/用户及装修施工单位在装修期间,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业主/用户及装修施工单位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二)、装修范围限定:
只限于所购房屋的自用部位(门窗框以内)室内装修。
(三)、装修期限:
根据《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确实需要延期,须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延期申请。
(四)、施工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8:00。
*本小区正式入伙之日起三个月内,周六、周日可按正常时间施工,之后为不影响已入住业户的正常休息,节假日不得施工。
(五)、装修垃圾:
*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由指定电梯或楼梯自行运至统一设置的专用装修垃圾站;
*装修垃圾搬出室内后应立即运送至专用装修垃圾站,请勿堆放在公共区域;
*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住宅垃圾道、楼道或者其他地方。
*装修垃圾未及时清运或占用公共区域堆放的,【kd长青湾】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及时处理,但其清运费由装修施工队或业主/用户承担。
(六)、装修材料管理:
*进入【kd长青湾】区域的运送材料的车辆不能污染【kd长青湾】的区域环境,对容易污染的车辆必须经过清洗后方可进入【kd长青湾】区域。
*容易散落、污染的材料,如砂、碎石等,须经妥善包装。
*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必须使用指定电梯运输;
*请勿使用电梯运输超长超宽超重材料,应通过消防楼梯运送。
*搬运装修材料,需小心维护公共设施,包括电梯、走廊、走道门窗、地面及其它设施。
*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必须放置在所属单元内,请勿放置在公共走廊或其它公共区域。
(七)、技术管理要求:
1、公共及外观统一要求:
*楼顶、外墙、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其它装修活动必须符合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的技术标准,保证建筑物外观协调统一。
*用户防火、防盗门:一般情况下不应拆除原配置的防盗门,如确需更换,应尽量保证其材料、格式、颜色、开启方式一致性。防火门不得更换。
*门、窗更改的统一要求:室外门窗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更换的,需与原设计的形式、开启方式、框架颜色、玻璃颜色、分格方式均一致,以保证【kd长青湾】的完整统一。
*阳台栏杆的统一要求:不得随意拆除阳台栏杆,允许对阳台栏杆进行除锈刷漆维护,其颜色需与栏杆原色一致;对有更换需求的阳台栏杆,须保证与原有阳台栏杆颜色一致,材料一致,格式一致。
*墙洞的封闭:所有对外的墙洞(如空调管洞、排风排气口等)的封闭,均需保证外观的整洁美观,用与墙面同色、同材进行封闭,确保封闭后的材料外墙面与周边外墙面同颜色。
*天面、阳台、窗台:不得私自搭建,私自架设雨蓬。
*防雷:阳台的栏杆经确定与防雷设施连接的,如需更改,需按技术要求进行防雷连接处理,费用由该业主/用户全部承担。
2、墙体:
*室内装修时,严禁打、凿结构墙体、梁、柱、板等部位;
*请勿在外墙装设防盗网、雨蓬、悬挂招牌广告等设施;
*未经许可,严禁拆除室内隔墙或自行做室内隔墙;
*经备案同意自行做室内隔墙的,墙体的材料必须采用轻质材料(如空心砖、防火夹板、轻钢石膏板等),如果采用木质架或板墙,则须涂刷防火漆。
*业户进行凸窗窗台装修时,请勿打凿窗台,以避免破坏防水层。安装凸窗窗台时,须经客户服务中心工程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封板,否则因装修不当造成的窗台渗水等问题,由业户自行承担责任。
3、地面及楼面:
*不得凿除室内地面、楼面原结构和水泥面层或开沟铺设管线。地面铺设装饰材料不得超过10毫米;
*卫生间、厨房地面装修时,必须事先进行防水处理及48小时灌水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才能铺设地砖。
*在室内装设吊顶时,应在水管闸阀、电源箱或其它重要设备等位置预留检修口。
4、电气:
*设计中已充分考虑动力用电,如您须特别的动力用电,须向【kd长青湾】客户服务中心申请,经批准并按供电局收费标准缴付超出部分的增容费后方可增容;
*楼宇内所有电气线路均已暗埋并配齐合适的管线,如需重新布置电气线路,必须考虑每个配电箱的电容量,并按规范要求施工;
*所有弱电系统均已调试到最佳状态,请勿擅自移位或修改对讲机系统、安防系统线路及设备;
*室内弱电箱容量设计已满足房间功能要求,请勿擅自改动;
*楼宇内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地方,均有足够照明设备,请勿加装任何灯
饰及饰物;
*装修时如需在天花楼板、外墙体上凿孔、打洞,须由【kd长青湾】客户服务中心批准。
5、空调安装:
*空调主机须按指定的位置进行安装;
*空调机冷凝水不可经外墙直接排放,必须经设计排水管排放。
*空调室外机支架应采用不锈钢材料,所采用的膨胀螺栓均为不锈钢材质。
6、管道系统:
*室内给排水系统均已调试安装完毕,给水系统已暗埋,装修时切勿随意改动,
*以免造成渗漏,如确需改动,必须报经客户服务中心备案;
*明确洗衣机具体安放位置,排水不得接入雨水管道;
*改动给水管路的,应在完成改造后进行测压试验;
*排水主管检查口请勿封闭。
7、燃气管线、系统:
*严禁擅自改动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
*需移动燃气管道、煤气报警系统等,应提前向燃气公司、【kd长青湾】客户服务中心申报获准后,由燃气公司负责施工。
(八)、严禁行为及注意事项:
*请勿改变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请勿改变和损坏房屋外观及公共设施
*请勿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等结构;
*请勿改变阳台形状和样式,请勿封闭阳台或改变使用功能;请勿在阳台和天台上栽种高度超过1米的植物,请勿在阳台搭建假山、石等较大型景观;
*严禁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严禁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大理石地板等。
*严禁钻、创、凿楼地面、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以及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严禁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卫生间的地面防水层;
*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私自改动或损坏上下水(气)主管道、消防设施(含进户防火防盗门)、电视通讯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管线、对讲设备、开关箱(含开关箱)以外的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
*禁止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
*禁止野蛮施工。
第16篇 丽水庭园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广州市丽水庭园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一、 前言
遵照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丽水庭园的实际情况,维护业主/住户的利益,有利于丽水庭园(下简称小区)房屋本体的维护保养和外立面整齐合一,特制定丽水庭园装修管理规定。请各业主/住户严格遵守。业主/住户在小区的物业装修是由广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助进行的。本公司指派丽水庭园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现场对业主的装修进行管理,具体工作由丽水庭园客户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负责。
二、 装修程序概述
1.填写提交《室内装修申请书》;
2.根据装修项目,提交以下装修资料给管理处:
3.图则要求:
三、 装修费用
1.装修按金:为保证装修过程不损坏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根据广州市物价局(粤价[1998]73号)文件规定,由装修施工单位在进场施工前预交1500元/户的装修按金。装修工程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如无任何工程隐患,退还装修按金。
2.装修垃圾余泥清运费,根据广州市物价局(粤价[1998]73号)文件规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每户按 元计收(复式按二套计算)。由管理处组织专业搬运队负责将垃圾余泥运至本小区指定的地点堆放,再由管理处负责安排清运。
3.施工证费用:每证按金20元,工本费5元,出入证按金撤场时退还。
四、 审批装修方案
业主/住户按装修申请要求提交齐全资料后,管理处将根据小区装修要求进行审批,并在收到装修方案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不合规范或资料不全的,业主/住户按要求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批。业主/住户、装修施工单位签订《装修施工安全及责任承诺书》装修施工单位缴交有关装修费用后,管理处发放《施工许可证》同意施工单位入场施工。
五、 装修管理
所有在本小区施工的人员,须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业主/住户领取《施工许可证》后,装修施工单位须向管理处提交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作为进场施工的证件,装修施工和施工过程必须遵守小区人员出入管理规定及本规定第七条装修守则全部条款。
六、 装修材料搬运
其宗旨是为避免外来流散搬运人员混进小区及派别争斗,为保障小区业主施工队安全,管理处决定组建专业搬运队。凡笨重装修材料(包括超长夹板)一律由专业队搬运,其价格统一按市场价计收,决不提高单价坑害业主,并欢迎业主及装修施工队监督
七、装修守则
业主/住户的室内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图纸及说明完成;
施工期间,房外必须张贴管理处发出的施工许可证,以便管理处人员检查;
允许在窗户安装不锈钢防盗窗花,但必须安装在窗户内侧,不得封闭阳台及改变其使用功能;
空调机的室外安装,必须提前申报客户服务中心,由该中心监督安装并按楼宇原设计的位置进行安装;
排油烟管道出口应按原设计位置安装,不得随意伸出室外排放;
不得设任何遮篷、铁笼、骨架天线或其他固定装置于小区外墙;
除小区所提供的招牌灯箱位置外,其他位置未得到管理处的同意不得设置标牌、招牌、灯箱等;
所有装修不能影响建筑物外观,不得拆改单元大门和窗户。所有业主/住户皆不得拆迁、更改或干扰小区外墙及公共地方之设施或改装任何排水及给水管道。地面装修基本完工后向客户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开通地漏,由该中心派人到现场负责解开封盖,并监督其完善地漏口。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装规范,天花板内或入墙的电线,必须使用合规范的套管;
若改动房间的间隔,不能影响房屋结构,并要符合小区楼板的荷载要求;
未获客户服务中心的书面批准,不得挖槽、切割、砍凿结构楼面及与邻房共用的间墙;
为了避免施工期间堵塞下水管,室内所有地漏交楼时已临时封闭,在施工期间严禁打开,如需排水必须向客户服务中心申请领取特别漏斗,并交50元押金,使用完后交回退还30元,20元作为折旧费。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并佩带于左前胸,凭证出入和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
无证人员拒绝进入。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从地下室出入小区,不得乘坐观光梯,否则,管理处将处以100元的罚款,此罚款在业主装修押金中扣收。业主/住户需对所聘请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本小区不允许施工工人在工场居住、煮食,如需居住必须向客户服务中心申请统一安排工棚并每人收取5元/天的综合费用(包括管理费、暂住证费、卫生费、生活水电费及住宿费等);
施工人员除工作场所和所经通道外,不得在小区其它地方到处留连;
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大小便,只准在每栋楼天面的卫生间或到居住地大小便.运载材料之货车应取道指定之货物起卸区工作;
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必须限制在房间内,不得阻塞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
砂、石、水泥、地砖,磁片等建筑材料从地地下室的电梯运上各户室内,夹板和木枋等长件材料从东面的施工通道上至三楼再从楼梯搬上各层;
所有装修余泥、垃圾等废料杂物必须用完好尼龙袋装运,不得散落公共通道,运到指定收集地点,由管理处统一清运;
不得将混凝土、沙石、瓦砾、油漆等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管道,如施工造成管道堵塞,由施工单位负责清理及疏通;装修用砂、水泥由发展商无偿提供,数量由发展商按各户面积不同及相关定额核算,如发展商发现有浪费材料现象,则一切发生的费用由住户负责。装修过程不得占用公共通道,阻挡消防设施设备;
非火灾不得动用消防设施设备;业主/住户在施工期内应对房内的安全负责;
施工场地需做好防火措施,每户必须保证至少配备1个手提灭火筒;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抽烟及动用明火;
施工需要动火或烧焊时,必须事先到管理处办理《动火证》,并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
当天施工结束前,施工人员应关闭电源、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场。所有发生噪音、震动或难闻气味的工程、材料的运送或废物的运出,必须按管理处安排的时间进行,不得扰及小区其他业主;
施工时须尽量提供足够防御措施以减少装修期间内引致之尘埃及噪音,避免扰及其它业主。装修期间,单元住户应负责修复,渗漏造成楼下住户损失,应负责赔偿。如发现装修未依审批图纸施工或未能符合小区规定及存在消防隐患等,管理处将发出《整改通知》并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进行停工整改;
装修施工造成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任何损坏,不论意外与否,修理的费用将由业主/住
户负责支付或从装修按金中扣除;
施工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对公众利益造成损害时,管理处有权采取暂扣或收缴施工出入证,没收施工工具,扣罚装修按金等手段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施工资格,或采取停电措施。首期未入住期间施工时间: 上午8:00-晚上22:00业主入住期间施工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20.00如需超时工作或在规定时间外工作,事先必须获得管理处书面同意。
八、 竣工验收
1.业主/住户装修完毕后,填写《竣工验收表》
2.业主/住户交申请表2个工作日内,管理处派出代表汇合业主/住户、施工单位进行三方参与的竣工验收,并分别在《竣工验收表》上签字;
3.业主认可装修施工质量;
4.管理处认可装修符合小区装修规范,不符合要求的装修工程,业主/住户需负责进行整改,整改后进行二次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