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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61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11

x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6

第1篇 x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6

花园小区异产毗连房屋装修协议书

附件一: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各位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楼宇的结构、设备完好,营造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根据市政府有关的住宅装修管理法规,特制定装修管理规则请照章遵守。

第一章 装修申请

1.各位业主(使用人)若需进行室内装修,应首先向物业管理公司物业部提出书面申请,程序如下:

1.1业主在与管理处办理完入住手续后(物业管理公司指定期限),如业主申请装修,管理处发放《业主(使用人)装修施工申请表》供业主填写。

1.2管理处将会介绍有关《装修管理规定》及《房屋装饰技术要求》予业主,并要求业主签订《异产毗连房屋装修协议书》。

2.业主(使用人)填写《申请表》连同装修设计方案、业主委任的装修公司的有关法律文件及双方签订的委托装修合同或协议书到物业管理公司物业部、工程部办理审核确定事宜。携带的资料包括:

2.1《装修施工申请表》中应注明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隐蔽工程验查时间,增改建项目部位等。

2.2装修设计方案中应包括:施工总平面图、天花图、配电线路图、空调、上下水布置图及增改建项目位置图。比例1:100。

2.3装修公司的法律文件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加盖红章。(外地进京企业须持进京施工许可证)

2.4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委托装修协议书或合同的复印件。

3.管理处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并按《装修施工申请表》上注明的联系电话、地址,通知业主(使用人)及装修公司。方案批准后,管理处及时通知业主(使用人)及装修公司到管理处领取装修许可证。

4.装修公司凭领取的装修许可证与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

4.1持许可证到管理处保安部签订'二次装修工程区域消防安全承诺书'并携带施工作业人员1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外地人员需暂住证、务工证)复印件,办理施工人员出入社区的出入证。

4.2施工现场负责人员与管理处商定施工材料运输时间。

第二章 一般事宜

1.为确保业主(使用人)室内装修不致损坏楼宇结构及设备,保证装修质量,谨提醒业主聘请负责、可靠、专业注册公司。管理处可向业主(使用人)推荐经过资质确认的特约装修公司。

2.业主(使用人)有义务督促装修公司遵守协议条款,并依批准的装修方案进行施工。如有违反,导致一切后果概由业主负责。

3.业主(使用人)应密切关注其雇用的装修公司的施工过程,其施工技术监理由业主(使用人)自行聘任有监理权的机构负责,同时应提醒施工人员注意下行为:

3.1施工前,请将房屋所有下水及管道地漏罩住,勿将混凝土、沙石、油漆等废弃物倒入下水管道或地漏内,以免造成堵塞。

3.2搬运装修材料时,超大、超长的材料须事先分割,切勿损坏公共地方的设施设备,如有遗散物应及时扫净。

3.3装修材料须小心放置,以免危及相邻业主(使用人)或路人。

3.4搬运装饰材料、垃圾,装修公司须按管理处指定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并及时清运。散装材料及垃圾须袋装处理,搬运材料必须按指定,并服从管理人员及保安的安排。切勿将垃圾、装修材料放置在公共部位。

3.5每日装修工作收工时,切记关闭所有的门窗、水源,切断电源。

4.因装修工程所引致结构及设施损坏,包括业主(使用人)室内公用设备管线及异产毗连房屋的结构设备,均应由造成损害的责任业主(使用人)承担责任及作出赔偿。

第三章 施工配合管理

1.业主(使用人)物业室内装修应确保在 个月期限内完成。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工应向管理处说明原因并征得同意,并续完装修管理费。

2.装修公司每日施工作业时间为早__-晚___。星期六、日及法定假期均不容许施工(一栋一户除外)。上午___-___ 。下午___ -___ 为机械作业使用时间。如遇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作业时间,须征得管理处书面同意。

3.所有出入社区的装修公司及施工人员应自觉地接受管理处保安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施工人员出入社区大门及施工现场必须挂牌,出入证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有效,过期作废。施工人员不得进入非本人工作区,留宿业主(使用人)室内。

4.施工期间由管理处人员日常巡视,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如有严重违章现象或施工人员不服管理,巡视人员有权停止其施工。

5.施工人员在作业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材料物品,出入社区、运输、使用须接受保安员及巡视人员的验证、查询管理。作业现场须配备灭火器具以备紧急时应用。

第四章竣工验收

1.装修工程完工后,由业主(使用人)通知管理处。由管理处人员人员进行验收。单项工程或隐蔽工程可在竣工前单独进行验收。管理处验收项目基本如下:

1.1装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装修施工申请表》所列施工图及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1.2是否在装修过程中损坏公共设备;

1.3是否遗留装修物料垃圾于公共部位及场所;

1.4增改建项目是否影响异产毗连物业的正常使用。

2.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在《装修施工申请表》验收栏中相应部分盖章签字。若有某项未达要求,限期更正,再进行复验,直至合格。若三次验收不合格管理处可授权特约装修公司进行施工。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3.装修公司凭装修许可证办理完工后的相关手续:

3.1到管理处保安部退还装修许可证、装修人员出入证,若有遗失,补交制作费;

3.2与管理处约定工具设备运出时间,并开具工具设备运出许可证。

第五章 保证金的返还

1.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使用人)凭加盖验收合格章的《装修施工申请表》及施工责任保证金收据与装修公司持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前往管理处财务部办理领取保证金手续。

2.若一切手续妥当,管理处悉数免息发还保证金。

3.若发生损坏公用设施设备,装修垃圾、剩余堆积占用公共部位场所,影响异产毗连物业正常使用的现象,则保证金暂被扣存。该业主(使用人)应尽快改进,工程验收合格后,发还保证金。

4.若发生业主(使用人)延期完成装修工程或后期清理与修复不及时,管理处可指定物约装修公司进行处理,并按发生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若保证金不足以抵偿费用,业主(使用人)应另行缴付款项。

5.若未按设计审批项

目范围进行施工装修部分,则由管理处视情节给予处理,违约金由责任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中扣除。

第六章 违约

违反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规定条款,由管理处及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停止施工、停业整顿的处理,并可处以收取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有权移交司法部门

1.未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资质证书而进行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

2.擅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包工程的;

3.未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

4.施工过程中严重违反管理处管理规定的;

5.拒绝接受管理处管理及验收的;

6.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

7.破坏环境、危及人身安全及发生偷盗等犯罪行为的;

8.出卖、转让、出借、涂改、复制、伪造资质证书的。

第七章 其他事项

本规定条款内容对所有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约束力。若因本规定条款致使异产毗连业主(使用人)发生争议,应首先采用协商办法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2篇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5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5)

为确保小区内装修工程顺利开展,配合管理处的安全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1、所有装修施工人员都必须服从安全管理员的管理。

2、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佩带统一出入证按指定通道进入,由车库进出口到负一层停车场进入各单元,由消防楼梯、乘电梯进出入装修户房间,未经许可不得进出入负二层车库、小区内院等其他的地方。

3、任何装修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内庭院、小区内围等其它地方,严禁在小区内逗遛大声喧哗。

4、任何装修施工人员都必须衣衫整洁出入本小区,不得光背、穿拖鞋、衣服脏乱,穿三角裤衩等衣衫不态之行为。

5、任何装修施工人员不得在该装修房间从事非法赌博活动以及其它非法行为,不得在房间内生明火、烧电炉做饭。

6、各装修户按每50平方米必配一瓶灭火的标准配置灭火器,放置明显处并接受安全管理员的检查。

7、任何装修施工人员都必须爱护小区的各类设施、设备及绿地等情况,禁止搞破坏、践踏等行为。

8、所有装修材料必须由负一层停车场进入各单位至房间,搬运材料时间为18:00-06:00后期间搬运、禁止在此时间外进行搬运。

9、清运垃圾时间为18:00-06:00期间清运;垃圾清运采用袋装运至负一层停车场从车场进出入口清运出;当日垃圾必须当天清理。

10、搬运装修材料使用电梯时必须注意:电梯门厅宽80公分;电梯内宽:1.3米;电梯高:2.2米电梯斜长:2.85米;

11、搬运过长、过宽的材料不能搬运的要在车库裁好尺寸或从消防楼梯搬运,并要用厚纸皮或软质厚东西垫起后搬运,禁止不垫东西搬运,搬运时必须保证不得损坏楼梯间设施、设备及楼梯间墙体。搬运完材料要及时清理现场及楼梯间、电梯及通道卫生。

12、所有建筑施工垃圾、装修材料不得堆放于通道、电梯厅、住户阳台外及单元门口,

13、装运材料、清运垃圾的超高车辆(车库限高1.8米)不得进入车库;改由手推车或三轮车运送。(1号1单元至7单元允许限高2.2米的车辆进出负一车库装运材料、垃圾)

14、待处理的装修材料,各装修户按管理处指定的位置堆放整齐,并及时安排运送。

15、装修施工人时间:每天07:00-12:00;14;00-19:00,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施工需事前申请经管理处同意后方可施工。

16、任何装修户负责人在管理处办理完装修手续后,都必须对其施工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以及贯彻本小区的装修施工人员的管理规定。以上规定请各装修人员自觉遵守,我处安全管理员将不定时对其进行巡查,如发现有违章行为,将对其装修单位签发《违章通知书》。

17、管理处设立安全、维修的专人对装修进行监控管理,安全管理员

每天巡查每班次不少于一次,负责检查施工人员出入证,施工安全,有无违反《装修许可证》核定的内容,装修时间等管理;维修人员每天巡查不少于一次。

18、在装修期间如有需要管理处解决问题请与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

第3篇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3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三)

一、装修图纸一律要由管理处负责人签名确认,涉及改动外立面,房间位置;增设、修改洗手间、厨房位置;露台、花园装饰图纸要由工程部签名后,方予批准。如不按'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装修的,上报公司领导批准。

二、需进入业主房间装修现场看是否有违章装修行为的,应尽量由管理员前往。

三、'住户手册'中'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明确如下:

1、第(7)条规定,允许顶层单元可在公共天面设置'太阳能'热水器,但安装方案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报送管理处审批;必须不得堵塞道路,位置由管理处确定;外墙管道位置由管理处根据实际确定,尽量避免影响外观。

2、第(10)条规定,阳台可用铝合金或塑钢窗进行围护,材料颜色必须与原来的材料一致,厅或房与阳台相隔的内墙可拆除。

3、第(11)条,实际操作可改变落地推拉门的尺寸及位置。

4、卫生间、厨房位置修改时,需作好防水处理,并书面保证如出现渗漏事件,一切责任由业主负责,'保证'必须由业主亲自签名。

5、允许改动房间隔墙位置,但要求尽量采用'竖砖'形式砌墙,以降低荷载。

6、露台、花园装修要点:

①露台荷载不能超过150公斤/m2,覆土层厚度不得超过20cm;可设水池,但水位高不得超过20cm,并要书面保证出现渗漏,责任由业主负责,由业主签名。

②不得采用水泥或其它形式围护做成房间,不得建造水泥凉亭或水泥装饰棚架。

③可用不锈管或镀锌管作为支架,顶盖'卡富隆板'的形式作为雨蓬或通道,但须三面无围护。

④可用水泥、锻铁做成假山或装饰物、秋千,可用原木、搭建为装饰棚架。

⑤不得改变花园外的围护形式。

四、违章装修处理:

1、每日检查,随时发现问题;

2、如发现不按图施工,即时口头与装修负责人联系,叫其停工,屡次不听,发书面通知限令整改,说明要实行停水或禁止装修工进入(业主签名的住户手册明文规定)。

3、仍不听的,在实施强硬动作之前与公司领导联系,由公司领导确定。

第4篇 z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使业主顺利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为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 ]第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西安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特制定本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饰、装修程序

物业公司将严格执行建设部[ 2002 ]第 100 号令,对无《资质证书》的装修企业禁止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私自装修。

⑴装修申报

①购房有效证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

③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法人委托书等有关复印证件。

④装饰装修方案。

包括:

◆施工图纸(平、立面图)。

◆地面设计资料。

◆厨房、卫生间、洗衣房给排水系统设计图。

◆电器施工图。

⑤装修期限。

⑥增加楼面荷载,应向原设计单位提出并得到批准。

⑦详细填写装修申请表。

⑵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⑶交纳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各项费用如下:

①装修公司交纳装修保证金: 2000 元/户(平层)、3000 元/户(跃层)。

②装修公司缴纳装修监管费: 2 元/平方米。

③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本费: 5 元/证。

④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 5 元/证。

⑤住户交垃圾清运费2元/m2。

⑷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留底)。

②壹寸证件照每人壹张。

⑸业主服务中心房管部向业主办理房子交验手续。

⑹装修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房管员、保安员及工程人员随时可进入施工现场巡查,以确保按照装修规定或装修申报进行。

⑺退还装修保证金。

装修过程中无违章行为发生,向物业公司交还核发的装修许可证及临时出入证,装修施工审核符合要求的,水电等改动部分无异常问题,经业主签字认可后,六个月或供暖试压运行后可退还装修保证金。

⑻装饰装修的保修

装修完毕,装修企业应向业主出具质量保证书。主要保修内容是:住宅室内保修期最低为两年,卫生间、厨房防渗漏保修为五年。

二、装饰、装修规范:

㈠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1、任何时候不得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建筑结构,上下水管道、电路等,如确需改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公司业主服务中心房管部和物业保障中心工程部审定后批准方可施工。

2、不得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网、雨阳棚、晾衣架、太阳能、广告牌或其他伸出物。如需安装其他电子防盗设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有花园的业主不得改变围墙栏杆和花园用途。

3、不准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及外立面墙面装饰。

4、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准凿除房屋地面,以防破坏防水层结构和地辐式供暖管网,屋顶打眼不得超过6公分。

5、室内排水管、地辐式分水器,装修时不得封包死,如需包封,经书面申请允许登记后须包成活动的,以便今后检查维修。各类计量表阀门不得包封。

6、天然气属专业公司管理,为防止天然气泄漏造成不安全隐患,装修时严禁封包死和改动天然气管道、阀表,如需改动必须报天然气公司书面同意。

7、严禁改动地暖分水器、可视对讲、配电箱等。

8、根据室内地面荷载,不得用砖、大理石等超重材料进行装修。

㈡装饰、装修时间

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22:00。双休日、节假日为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20: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及安全。

㈢施工规则

1、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消防条例,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允许擅自动用或变更。

2、为确保小区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留宿。

3、装修人员携物出小区,需到安全保卫部办理《放行条》。

4、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材料搬运只能经消防通道,不得进入客运电梯。砂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及碰伤,装修公司必须负责清理或赔偿。

5、装修时不得将乳胶漆、水泥残渣等建筑垃圾及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时预留管口应采取适应的遮蔽措施,以防堵塞排水管道。

6、进入小区运送材料的车辆,应遵守《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即停、即运、即卸、即走,卸运水泥、砂石,必须铺垫彩条布等,不得直接倒在路上。

7、装修公司对装修垃圾必须做到袋装化,不得堆放楼道内,应堆放在楼下指定的地点,由服务管理中心统一运出小区。

8、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得抛垃圾。

9、空调的安装,必须按物业的统一要求指定位置,不得随

意安装。墙体打空调孔,经申请由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施工,费用业主承担。

10、装修时应认真做好卫生间及厨房的地面防水,以免对楼下造成损失。

11、装修施工现场建议安装简易马桶,并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做饭。装修公司在装修现场应备手提灭火器。如动用明火必须向管理公司申请。

㈣监理、验收

1、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有权对施工现场工作进度以及公共设施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装修施工许可证需贴示于装修物业的户门上,以便检查,一户一证。

3、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住户室内进行,装修材料需放在装修户室内,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

4、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如发现证件过期,立即没收,请其重新交款登记办理并按过期天数每天追交5元的违约金。

5、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违章施工的行为,凡多次违章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限制供应措施,并按建设部的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直至取消企业在物管区域内的装修资格,同时扣除装修保证金,造成的一切后果,违章者自负。

6、装饰、装修完毕,施工企业和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验收时,应交回《装修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如有丢失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50元/证。

7、装修完毕,从装修企业保证金中视情况扣除150-200元,用于维修装修期间造成的公共部位的损坏。

三、装饰装修责任

1、因住宅装饰装修造成相邻住宅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装修公司(业主)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2、装饰装修前发现上述问题,由物业公司或装修人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负责修复,费用由装修人承担。

3、装修发生违章行为,业主、装修公司均为第一责任者,均应独立承担责任损失和接受处理。

四、违章装修处罚办法

⑴业主、装修企业未申报或虽申报而未经同意进行装修以及委托无资质的企业进行装修的,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⑵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 1、者处扣罚装修企业1000元违约金,并恢复原状;违反2、3、4、7、8中任何一条者扣罚装修企业50―300元违约金。并责令改正、赔偿、恢复。

⑶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5条者,造成不利维修、抢修等后果,由业主承担责任。

⑷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6条,处装修企业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⑸违反施工规则第1、11条,处装修企业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⑹违反施工规则第2、9条者,扣罚违约金50-100元。

⑺违反施工规则第4、6条者,扣罚违约金50-200元。

⑻违反施工规则第5、7条者,扣罚违约金100-200元。

⑼违反施工规则第8条者,扣罚违约金100-300元。

⑽违反监理、验收第2条者,给予停水、停电处理。

⑾违反监理、验收第3条者,被视为丢弃物给予清理。

第5篇 x小区装修管理规定3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三)

为指导业主/住户的装修工作,规范装修行为,保证物业的完好和安全,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装修申报与开工

1.业主/住户(装修人,下同)的室内装修,须于装修施工队伍入日向物业管理处书面申请,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交装修方案。非业主住户进行房屋室内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2.装修人的室内装修,应聘请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

3.需改动消防设施的必须报消防部门审批。

4.装修施工队伍进场前,要将施工人员名单、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管理处。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凭临时出人证出入。

5.装修人的室内装修经物业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装修施工要求

1.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不得改变进户门窗设计。

3.小区严禁对阳台进行封闭,严禁在屋顶平台上搭设违建。

4.大件装修工具及装修材料不得进入电梯,从楼梯上下。容易跑冒滴漏的装修材料和垃圾进人电梯前必须包装好。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和垃圾的时间为上午9:00~11:o0、下午14:00~16:o0、晚上19:00~21:o0。

5.装修施工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得擅自关闭和他人共同使用的水电总开关。发出噪声的装修施工机械在晚上21:00~早上7:00和中午12:00~14:o0禁止使用。

6.装修施工工期原则上不得超过90天,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期的,装修人要向物业管理处申报。

三、装修施工管理

1.装修要严格按批准后的装修方案实施,并自觉接受物业管理处的检查和监督。

2.装修要注意人身安全和防火安全,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施工如需用动火(电焊、氧焊)要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装修材料堆放必须听从管理处统一安排(砂、水泥必须袋装存放)。不得乱堆乱放、不得占用楼梯、过道。

4.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堆放于管理处指定的位置。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和任何物品。

5.装修施工用电、用水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

四、装修保证金

为保证装修按规定进行,装修人和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向物业管理处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按×元/户收取。

五、装修工程竣工验收

装修工程完工后,装修人应书面通知管理处进行验收,管理处检查装修工程是否符合装修方案的要求,施工中有没有违反装修规定等。经验收通过,退回装修保证金。

六、违规装修责任

1.在装修施工中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管理处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部分乃至全部装修保证金的处罚。

2.装修施工中如施工单位违规操作,物业管理处有权责令其停止装修行为。

3.因装修人的室内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修施工单位装修人向装修施工企业追偿。

4.因装修施工不慎引发火灾事故的,由装修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5.因装修施工不慎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的,由装修施工单位承诺全部赔偿责任。

第6篇 s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e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保障住宅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保持住宅区内优美整洁,保证广大业主的利益,使居民安居乐业,现对住宅小区内业主装修的有关事项做如下规定:

一、住宅装修必须办理报批手续。

1、任何业主、住户装修住宅,必须将《装修方案》报物业部审核,合格后,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方可进行施工。

2、业主请选用在zz注册的专业装修公司进行施工,以确保装修质量,装饰材料应符合相关的消防管理规定。

3、为了小区的公共安全,装饰施工队必须在小区物业部门办理统一的施工出入卡,凭卡出入并接受小区物业部门的统一管理。

二、住宅装修应保证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

1、不得私自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结构、外观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装修时严禁凿除原有墙面、地面的原水泥面层,外门窗大小不得改动。

3、请按小区物业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安装防护网。顶楼复式单元的天台应按物业部门的要求进行封闭。

4、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禁止私自改变阳台功能,禁止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5、为了小区的整体美观,业主不得将排烟管、晒衣架及杂物等置与主体立面以外。

6、空调室外机应按指定位置进行安装。

7、禁止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承重墙、燃气管道、上下水主管道、进户主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等。燃气管道不得置与装饰内部。

三、装修施工管理

1、施工申请中应注明装饰工程的施工期限,如工程施工中需要延期,应到管理部门说明延期时间。

2、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00。

3、装修过程中,按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噪音施工。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或任何物品,对于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或损坏公共设施、公用管线、道路绿化的,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处罚,并责令赔偿损失。

4、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装修住宅单元的装表容量,水、电应接在住户的水、电表内,严禁私自在户外接水、电。违者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处罚。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业主负责修复和赔偿。

5、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有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6、住户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时,应由施工单位交纳装修押金,具体金额根据施工量大小而定。工程完工后,经管理部门、业主共同验收,如没有违章施工或出现渗、漏、堵、损坏、违章处理施工垃圾等情况,退回押金,如有上述情况,应从押金中扣除赔偿费用或罚款,多退少补。

四、违章装修处理

管理部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施工方及业主,根据情节和后果,作如下处理:

1、责令恢复原状;

2、扣留或没收工具;

3、采取措施禁止装修施工;

4、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6、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并处;

第7篇 z庭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华庭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保证'***华庭住宅小区'的高雅性和统一性及领先于同档次物业的特殊性,特制定严格的装修管理规定。

(1)设立装修管理领导小组

以管理处经理为总负责人,管理处经理助理、保安主管、保洁主管和设备主管为组员,负责协调装修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2)装修管理流程

业户向管理处装修管理小组提出装潢申请,携带装修图纸、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到管理处填写《住宅装修申请表》与《施工人员登记表》,签署《安全责任书》、《装修协议书》,经管理处审批合格后,并办妥以上手续后,接待人员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方可施工。

管理处经理助理协同保安主管向业户和施工队介绍小区管理规定。

现场跟踪:保安部主管和领班必须每天到装修户施工现场跟踪视察,了解施工情况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请设备人员同往。

装修完毕后,经保安主管或设备部主管验收后,在装修申请表上填写装修验收情况,并签名。

跟踪时,如发现有违章和妨碍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必要时填写《整改通知单》,并现场拍照,以备留用与归档。

对违反装修规定者将依照有关条例采取如下措施:

a.批评、规劝 b.责令停工整改 c.报发展商、或政府有关部门。

对于材料进出、施工人员办证、施工工具的管理:业主的装修材料搬运出小区时,必须由业主亲自到管理处办理出门证,签字认可,否则任何人一律不准把材料带出小区。办理临时施工人员出入证和工具出小区手续必须由业主或施工负责人来管理处办理,其它人不得办理。

管理处经理每月不定期抽查4次装修管理情况。

(3)装修管理办法

装修申请登记程序:

--业主办完所有入伙手续并仔细阅读《装修管理办法》。

--业主携带装修图纸、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到管理处填写《住宅装修申请表》,签署《装修协议书》。施工单位填写《施工人员登记表》。

--管理处审验业主、施工单位装修资料时,如发现有不合理处,应立即告知业主、施工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直至修改合格后,方准予施工单位办理施工管理手续,开始施工,发放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负责人带好施工人员身份证或暂住证到管理处办理施工管理手续,交纳管理工本费,领取施工人员出入证。

--为避免有损政府和邻居的利益,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促进物业的保值升值,在装修过程中,请业主和施工单位在装修前仔细地阅读有关规定。

(4)装修资料管理办法

业主室内装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由管理处经理助理负责。

装修资料包括:《住宅装修申请表》、《施工人员登记表》、《装修协议书》、《安全责任书》等。

施工队伍联系地址及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每户的装修资料必须齐全,每户装修资料与入伙资料放在一起,一户一袋,作为业户资料的一个组成部分,以便将来查阅。

资料中的所有文字,按规范填写,表格和责任书需打印,更正内容需规范。

业户装修结束,设备主管或保安主管验收房屋合格后,在申请表上签字,档案由管理处经理助理整理和归档。

【相关表式及告知性文件】

『装修申报表』

『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物业有限公司

乙方:(装修业主)

为了共同维护本物业的房屋完好、环境整洁、优美,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甲、乙双方根据《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使用公约》特制订本管理合同。

一、甲方作为本物业的管理单位,有责任对业户的装修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二、乙方在实施装修过程中,愿意接受物业管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遵守《住宅使用公约》。

三、乙方应严格按照管理处审验备案的装修方案施工,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改变施工图纸,不得擅自变动户内原有的设备及设施,严禁损坏承重墙。

四、乙方装修施工期为 天,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装修施工结束。

五、乙方把装修建筑垃圾袋装后,集中堆放至小区处,并保持周边环境的整洁。

六、乙方应督促所委托装修房屋的施工队到管理处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施工人员出入证。

七、管理处的服务人员有权查验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和身份证,如发现伪造、冒用、证件过期、无证作业,甲方可向施工单位罚款100元/人次,同时停止违规者进场作业。

八、乙方装修施工时间为8:00-20:00之间,并确保20:00-次日8:00期间不发出影响他人休息的噪声;提倡使用绿色涂料,在周围业户休息或做饭时,不宜进行污染性涂料施工。

九、乙方搬运装修材料,须听从甲方的指挥,搬运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0:00~15:00,节假日不可搬运装修材料。

十、乙方装修施工时遵守下列禁止行为:

1、在外墙上开门、窗,在承重墙上凿、拆、打洞,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2、凿、挖地坪、顶面;

3、随意封闭阳台。

4、侵占公共部位、走道。

5、在指定以外的位置安装空调机、排放冷凝水。

6、在阳台、外墙、门外塔建、加建、悬挂任何建筑物及晾衣架。

7、随意改变或移动电话、电视、煤气、水管、电线管等设施。

8、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9、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十一、乙方装修施工而造成的漏水、渗水等,应立即整改修复,并作相应赔偿。

十二、乙方应督促施工队在搬运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时要注意保护楼内公共设施、设备,不损坏、污染楼梯、台阶、扶手栏杆,如有违背,甲方可作出处罚。

十三、 遵守甲方制订的电梯使用规定,甲方发现乙方在电梯中装运超重、超宽、超长物品,将从重处罚。

十四、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在业户房屋内预埋水、电暗管的走向,乙方在装修施工时严禁在这些管道20厘米范围内撞击、打孔,如不按规

定操作,造成管线损坏,责任自负。

十五、乙方须告知装修施工队,严禁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施工(木工、油漆)现场不许抽烟,需动用明火作业时要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十六、甲方应随时检查装修工作情况,发现有违章情况要及时制止。

十七、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和市制定的相关的装修管理规定。

十八、甲方有权停止违规施工人员的装修工作,因此产生的误工,由责任方自负。

十九、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施工安全,维护辖区的宁静、安全和外貌,本施工单位在为业户室内装修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认真贯彻国家、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二、负责进行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进场教育,督促施工人员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三、严格按经管理处备案的装修方案作业,自觉接受管理处对装修过程的检查。

四、装修施工期间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区域的《住宅使用公约》和各项安全、防火的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施工现场不准乱泼水、乱扔垃圾,不准乱堆物、乱接电线,管理单位可收回违反者的出入证,取消施工资格。

六、施工期间要保持楼层公共设施的清洁、完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损失,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七、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室内放有易燃物品时及木工、油漆阶段的现场不准吸烟、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在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动明火审批手续。

八、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漏电、坠落等事故,需负责修复,并视情况予以必要的赔偿。

九、在装修活动中严禁出现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修材料和设施。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本施工单位愿意接受管理处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施工单位盖章

20 年月 日

『施工人员登记表』

『临时出入证』

第8篇 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8

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八)

为了使广大业主顺利地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为此,嘉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

特制定本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饰、装修程序:

1)装修申报:

①购房有效证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

③施工队负责任的有关证件、复印件。

④装饰装修方案。

2)详细填写装修审批表

3)交纳装修办证费用,20元/人.证

4)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需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5)装修过程中物业公司物管员、保安员及维修部工程人员随时可进入施工现场巡查,以确保按照装修规定或整修申报进行。

6)装修过程中施工人员无违章行为发生,向物业公司交还合法的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扣除出入证工本费(5元/证)后退还其余办证费用。

二、装饰、装修规范:

(一)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1、任何时候不的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建筑结构,上下水管道、电路等,如确需改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公司维保部审定后方可施工。

2、不得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网、雨阳棚、太阳能、广告牌或其他伸出物。如需安装其他其他电子设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有花园的业主不得改变用途,可按物业公司统一样式安装花园围栏。

3、不得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及外立面墙面装饰。

4、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准凿除房屋地面,以防破坏防水层结构合地辐式供暖管网,屋顶打眼不得超过6公分。

5、室内排水管、地辐式分水器,装修时不得封包死,如确需包封,经书面申请允许登记后须包成活动的,以便今后检查维修。各类计量表阀门不得包封。

6、煤气属煤气公司专业管理。为防止煤气泄露造成不安全隐患,装修时严禁封包死和改动阀表、管道的走向及位置。

7、严禁改动地暖分水器、可视对讲、配电箱等。

(二)装饰、装修时间

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7:00至12:00,下午13:00至19:00。双休日、节假日为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及安全。(如有变动按临时通知)

(三)施工规则

1、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消防条例,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允许擅自动用或变更。

2、为确保小区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留宿。

3、装修人员携物出本小区,须到保安部登记核实。

4、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大件材料搬运只能经消防通道,不经允许不得进入电梯。砂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及碰伤,装修公司必须负责清理或赔偿。

5、装修时不得将乳胶漆、水泥残渣等建筑垃圾及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时预留管口应采取适应的遮蔽措施,以防堵塞排水管道。

6、进入小区运送材料的车辆,应遵守本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即停、即运、即卸、即走,卸运水泥、砂石时,必须铺垫彩条布等,不的直接倾倒在路上。

7、装修公司对装修垃圾必须做到袋装化,不得堆放在楼道内,应堆放在楼下指定地点,由物业公司统一云出小区。

8、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得抛扔垃圾。

9、空调的安装,必须按物业公司的统一要求,制定为止安装,不得随意安装。需调整位置时,提前报请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外墙穿孔必须使用专业凿孔设备,严禁砸墙,破坏楼体外观。

10、装修时应认真做好卫生间及厨房的地面防水,以免对楼下住户造成渗漏等损失。

11、装修施工现场建议安装简易马桶,不得在园区内随地大小便;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做饭;装修公司在装修现场应配备手提灭火器。如动用明火必须事先向物业公司申请。

(四)监理、验收:

1、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工作进度,以及公共设施维护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经物业公司批准制定的住户室内进行,装修材料需放在装修户室内,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

3、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如发现证件过期,立即没收,请其重新交款登记办理。

4、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装修公司违章施工的行为。凡多次违章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限制供应措施,并按建设部的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本办法自二

第9篇 住宅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17

1.装修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两个施工出入证(临时出入证除外),进入小区时必须在大门保安处领取出入证副证并登记,离开时必须到原处归还装修出入副证并经保安登记后方可离开,出入证副证必须在中午12:30分,下午18:30分前退还,否则扣违约金20元。

2.临时施工人员必须由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办理临时施工出入证,(必需凭临时装修施工人员有效身份证办理),其有效期为三天,超过三天者,必须到管理中心办理施工出入证方可进入园区施工。临时出入证必须在中午12:30分,下午18:30分前退还,否则没收保证金。

3.施工出入证(临时施工证)乃正龙豪园范围内个身人份证明,不得涂改及转借他人,违者将没收证件并一次扣除违约金50元。

4.严禁在装修单位吸烟、生火、电焊、切割等易发生火花的工作,施工时应做好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的装饰材料要妥善放置。违者按规定进行违约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负法律责任。

5.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物品放行规定,装修材料带出必须由施工单元负责人或业主到管理中心开具放行条,无管理中心开具的有效放行条,一律不予放行。

6、装修施工人员严禁在花园内张贴广告或派发宣传资料,一经发现扣除装修违约金200元。

7.装修材料以外的物品必须经业主同意方可进入园区。

8.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进入小区仪表要端庄,严禁赤肩裸背穿拖鞋进入园区,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的休息和正常生活,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各施工单元要将装修施工批准书张贴于施工单元门口,以便巡查。

10.施工人员严禁翻越园区围墙,爬越楼层,严禁在园区内打架、斗殴,盗窃一经发现没收装修施工证,取消装修资格,视情节严重,将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1.施工人员在装修期间,只允许在本装修单元内施工,不得擅自窜入其他物业单元,严禁在装修单元内留宿过夜,否则,园区保安有权将其逐出园区,并没收出入证,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装修负责人承担责任。

12.严禁施工人员在装修单元及物业空置房等公共区域大小便,否则一次性扣除违约金200元。

13.施工人员应爱护小区的公共设施,禁止蓄意破坏、挪用,严禁践踏花草,攀树摘花果,否则保安有权没收装修施工证。

14..装修人员每日施工完毕应关好装修单元门窗,切断电源,自行保管自己的装修材料及工具,装修人员应确保其装修单元的施工安全,施工期间所发生之一切事故均由装修公司负责。

15.装修单元的装修批准书过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该装修单元的装修人员不得进入园区内施工。

以上规定望各装修单元务必遵守,管理中心将随时派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扣除保证金或清场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由装修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中心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10篇 嘉苑小区装修管理与服务规定

丽景嘉苑小区装修管理与服务规定

为保证'丽景嘉苑'小区的高雅性和统一性,保障房屋使用的安全性,在装修环节中必需加大力管理力度,制度严格的管理规定。

1.设立装修管理领导小组

以服务处经理为总负责人,服务处客服主管、安保主管、工程主管和环境主管为组员,负责协调装修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2.装修管理流程

业主装修施工前须向服务处装修管理小组提出装修申请,携带装修图纸、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服务处填写《装修申请表》与《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签署《装修管理责任书》、《装修防火责任书》,经服务处审批合格后,方可施工;

客户服务部负责向业户和施工队介绍小区管理规定;

装修巡检:安全管理部和工程管理部负责每天到装修户施工现场跟踪视察,了解施工情况并做好记录;

装修结束后,经安保主管和工程主管验收后,在装修申请表上填写装修验收情况,并签名;

装修巡检时,如发现有违章和妨碍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填写《违章整改通知书》,并现场拍照,以备留用与归档;

对违反装修规定者将依照有关条例采取如下措施:

a.批评、规劝b.责令停工整改c.报政府有关部门;

对于材料进出、施工人员办证、施工工具的管理:业主的装修材料搬运出小区时,必须由业主亲自到服务处办理出门证,签字认可,否则任何人一律不准把材料带出小区。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和工具出小区手续必须由业主或施工负责人来服务处办理,其它人不得办理;

服务处经理每月不定期抽查3次装修管理情况。

3.装修资料管理办法

业主室内装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由客服主管负责;

装修资料包括:《装修申请表》、《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装修管理责任书》、《装修防火责任书》等;

装修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每户的装修资料必须齐全,每户装修资料与入住资料放在一起,一户一袋,作为业主资料的一个组成部分,以便将来查阅;

资料中的所有文字,按规范填写,表格和责任书需打印,更正内容需规范;

业主装修结束,安保主管和工程主管验收房屋合格后,在申请表上签字,档案由客服主管整理和归档。

第11篇 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八)为了使广大业主顺利地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

为此,嘉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22]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特制定本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饰、装修程序:

1)装修申报:

①购房有效证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

③施工队负责任的有关证件、复印件。

④装饰装修方案。

2)详细填写装修审批表 3.)交纳装修办证费用,20元/人.证

4)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需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5)装修过程中物业公司物管员、保安员及维修部工程人员随时可进入施工现场巡查,以确保按照装修规定或整修申报进行。

6)装修过程中施工人员无违章行为发生,向物业公司交还合法的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扣除出入证工本费(5元/证)后退还其余办证费用。

二、装饰、装修规范:

(一)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1、任何时候不的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建筑结构,上下水管道、电路等,如确需改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公司维保部审定后方可施工。

2、不得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网、雨阳棚、太阳能、广告牌或其他伸出物。

如需安装其他其他电子设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有花园的业主不得改变用途,可按物业公司统一样式安装花园围栏。

3、不得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及外立面墙面装饰。

4、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不准凿除房屋地面,以防破坏防水层结构合地辐式供暖管网,屋顶打眼不得超过6公分。

5、室内排水管、地辐式分水器,装修时不得封包死,如确需包封,经书面申请允许登记后须包成活动的,以便今后检查维修。

各类计量表阀门不得包封。

6、煤气属煤气公司专业管理。

为防止煤气泄露造成不安全隐患,装修时严禁封包死和改动阀表、管道的走向及位置。

7、严禁改动地暖分水器、可视对讲、配电箱等。

(二)装饰、装修时间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7:00至12:00,下午13:00至19:00。

双休日、节假日为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及安全。

(如有变动按临时通知)

(三)施工规则

1、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消防条例,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允许擅自动用或变更。

2、为确保小区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留宿。

3、装修人员携物出本小区,须到保安部登记核实。

4、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

大件材料搬运只能经消防通道,不经允许不得进入电梯。

砂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

如有污染及碰伤,装修公司必须负责清理或赔偿。

5、装修时不得将乳胶漆、水泥残渣等建筑垃圾及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时预留管口应采取适应的遮蔽措施,以防堵塞排水管道。

6、进入小区运送材料的车辆,应遵守本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即停、即运、即卸、即走,卸运水泥、砂石时,必须铺垫彩条布等,不的直接倾倒在路上。

7、装修公司对装修垃圾必须做到袋装化,不得堆放在楼道内,应堆放在楼下指定地点,由物业公司统一云出小区。

8、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得抛扔垃圾。

9、空调的安装,必须按物业公司的统一要求,制定为止安装,不得随意安装。

需调整位置时,提前报请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

外墙穿孔必须使用专业凿孔设备,严禁砸墙,破坏楼体外观。

10、装修时应认真做好卫生间及厨房的地面防水,以免对楼下住户造成渗漏等损失。

11、装修施工现场建议安装简易马桶,不得在园区内随地大小便;

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做饭;

装修公司在装修现场应配备手提灭火器。

如动用明火必须事先向物业公司申请。

(四)监理、验收:

1、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工作进度,以及公共设施维护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经物业公司批准制定的住户室内进行,装修材料需放在装修户室内,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

3、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

如发现证件过期,立即没收,请其重新交款登记办理。

4、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装修公司违章施工的行为。

凡多次违章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限制供应措施,并按建设部的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12篇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6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六)

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为指引业户的装修工作,规范装修行为,保证物业结构及各类设施设备不被损坏,使其长久地发挥正常的使用功能,为业户带来超值的效益,特制订本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1.0装修范围:

室内装修,只限于房屋本体单元内的自用部位(门窗框以内)。

2.0装修时间

2.1装修时间:自开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2.2作业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9:00;

2.3拆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得拆打);

2.4重大节假日不得施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

如需超时加班工作,必须到管理处填写《装修加班申请表》,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加班。如未经管理处批准擅自加班,管理处有权对其进行停工、停电、停水处理。管理处有权停止一切产生噪音、震荡、强烈气味或对其他业主户造成滋扰的工程。如有此类工程需在管理处指定时间进行。

3.0装修申请与施工

3.1开工申报:须办装修申请手续,自觉接受管理处及其它有关部门对工程的监管。

3.2施工必须办理如下手续:

3.2.1办理装修许可证;

3.2.2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

3.2.3办理材料出入放行证;

3.2.4施工人员工必须挂出入卡施工,接受施工现场管理;

3.2.5垃圾及时清运,否则代理清运,费用由用户或施工队承担;

3.2.6装修期控制在三个月内完成;

3.2.7办理动火作业申请与临时用电申请

4.0装修押金:

4.1业户和施工单位办理开工申报登记时,应分别向物业管理单位交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

4.2装修工程完工后,经物业管理处验收,如有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按责任照价赔偿。赔偿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如无违章装修行为,即在装修验收后十日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5.0纳税(根据各地政府规定执行):

按委托代征装修税,税率按各地税务局统一标准代征。

示范:(深圳经济特区)核定计税营业额的最低指导性标准

装修房屋类型核定装修面积

(m2)每平方米税营业额

(整体装修)单位:元

低档中档高档

普通房核定装修面积=

建筑面积*80%

复式房(别墅)

6.0验收:

6.1完工后及时通知管理处进行施工现场验收;

6.2交回施工卡;

6.3按照跟踪情况十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6.4根据规定施工单位负责装修工程的保修工作,保修期为一年,自装修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

7.0装修垃圾

装修垃圾及泥头等物料都应放在业户单元内。在本物业公共地方绝对不充许摆放任何物料。管理处会指定地方做装修临时垃圾站。业户安排将垃圾等物件袋装并按管理处指定的路线、时间清运到装修临时垃圾站。

8.0装修用电

8.1如需动用户外电源,请业户、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8.2如需动用户外电源时,请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8.3施工前,装修施工单位或业户根据施工项目和用电量大小,向管理处申报《临时用电申请表》。

8.4《临时用电申请表》中,应列明所使用电动设备的名称、功率和数量。

8.5管理处派专业人员对其机械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核实。

8.6申请人或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操作人员每人一证,填报无证操作人员,管理处一律不予批准申请。

8.7凡施工单位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及电源线等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规定和安全要求。

8.8临时用电申请获得批准后,须在管理处专业人员指定的地点接线,并安装漏电保护并关、电度表、施工配电盘(箱)。

8.9电动工具、临时照明线路应使用合格插头插座。

9.0装修守则

9.1装修期间,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常驻装修单元内负责工程进度及联络事宜。

9.2所有装修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工作时,必须佩戴'出入证'(无证将禁止进入本小区),并服从管理处人员的检查、指挥。

9.3装修人员进出、搬运货物必须按管理处指定之线路、电梯及时间进行。

9.4保持公共地方、公共设施清洁及完好,如有弄脏及损坏者,装修队须负责修复/赔偿。

9.5严格执行消防规定,小心防火,如需动火需到管理处办理《动火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9.6每日工作完毕,请关好装修单元的门窗、水电、煤气等开关方可离开。

9.7违约责任。

9.7.1禁止将杂物等废料倒入厕渠或水渠内,如造成任何堵塞或损坏,装修队负责修复/赔偿。

9.7.2不得在本物业区域内赌博、游荡、滋扰他人或彻夜逗留。

9.7.3管理人员有权进装修单元进行检查。

9.7.4所有装修材料须是非燃性或阻燃性。

9.7.5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照明灯具须远离放置易燃品的地方。

9.7.6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10.0装修实施细则

10.1在装修过程当中,严禁下列行为:

10.1.1严禁改变房屋承重结构。

10.1.2严禁在承重墙上空洞,拆除连接阳台的墙面、门窗。

10.1.3严禁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10.1.4严禁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10.1.5严禁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10.1.6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10.1.7外门窗不得随意改动。

10.1.8空调安装应到管理处申报,并按入伙时发放的《空调安装管理规定》安装。

10.1.9禁止改变小区外貌及在室外加建任何物体。

10.1.10不得随意改移安保对讲及公共天线插座位置或干扰其系统,若需改动位置时,须先得到管理处同意。

10.1.11商业招牌或标识安装应首先得到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报管理处审批,在不影响业户的正常生活并得到管理处同意的前提下才可安装。

10.1.12私自改动或损坏上下水(气)主管道、消防设施(含进户防火门)、电视通讯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管线、对讲设备、开关箱(含开关箱)以外的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

10.1.13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确需改动的,应提前一个周向供气单位提出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10.1.14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

10.1.15装修施工应当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禁止野蛮施工;

10.1.16其它违章装修活动。

10.2改造超范围的:

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明显加大负荷的,业户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设计审批部门审批。以确保结构与使用安全。

10.3室内及其统一要求:

10.3.1楼地面:除凿毛外,不得凿除楼板原水泥面层,地面装修材料不得超过10毫米;楼面均不得铺设大理石等重型材料。仅入户门处楼地面可以铺设1.2平米,其它部位不得铺设。楼地面不得暗敷管道。

10.3.2厨房、洗手间楼地面的改造:不得改动原设计下水位,楼、地面重新做整体防水(防水层沿墙面四周上翻200毫米),并做24小时过水试验。

10.3.3墙面:不得铺设大理石重型材料,非承重墙的拆、移需经专业人员审批,方可实施;新砌隔墙必须采用轻质材料(如泰柏板、石膏板、木板等),除特殊要求外,不得用红砖进行砌筑。管径大于1.2厘米里,不得在承重墙内暗敷。不得扩大原预留的抽油烟机、排(换)气扇管孔(窗)。

10.3.4顶面:凡有管道穿过的顶面,需留出适当大小的检查口,方便上部管道的即时检修。

10.3.5线路:允许在容量限度内适当增设电气线路,但不得私自扩容。增设部分需提供相应图纸留存管理处备查。暗敷管线时不得损伤墙体。严格按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10.4公共及外观统一要求:

10.4.1楼顶、外墙、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及其他装修活动必须符合深圳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的技术标准,保证建筑物外观协调统一。

10.4.2天面雨蓬:天面不得私自搭建,自架设雨蓬。不得对天台花园进行封闭,加建围栏。

10.4.3搭建花架统一要求:只能采用不锈钢或白色铝合金,木材等轻质材料,不得封顶;高度自天面地面起不超过2.2米。与地面的固定需做好防渗漏工作。

10.4.4种植草坪统一要求:覆土厚度不得超过10厘米,并预先做好防水处理及对浇灌水做好过滤处理后,方可接入排水管。

10.4.5前阳台防盗拉闸门的统一要求:前阳台不能安装防盗网,防盗拉闸门统一安装在阳台门的外侧,材料为不锈钢。且不超出门框厚度。

10.4.6窗扇防盗窗花的统一要求:窗扇可在窗扇内侧安装防盗窗花,材料为不锈钢,款式由管理处统一指定。

10.4.7安窗纱的统一要求:均需安装在门窗内侧,阳台窗纱安装在阳台拉闸门内侧。

10.4.8用户进户防盗门:一般情况下不得拆除原配置的防盗门,如确需更换,请按各管理处统一要求进行。保证其材料、格式、颜色、开启方式一致。防火门不得更换。

10.4.9门窗更改的统一要求:多层允许更改原钢窗为铝合金窗,但颜色及格式、玻璃颜色等均需按小区内各栋的统一要求进行。高层的室外门窗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更换的,需与原设计的形式、开启方式、框架颜色、玻璃颜色、分格方式均一致,以保证大厦的完整统一。

10.4.10高层外门窗栏杆的防雷问题:原则上不得拆除原设计的外门窗和栏杆,如确需要更换上述设施,需业户按相关部门指定的构造要求进行现场施工,并由施工单位将隐蔽情况记录交管理处存档,装修业户在隐蔽情况记录上确认并签字。无签字的,由指定的监理公司按原设计要求进行恢复,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业户承担。

10.4.11阳台栏杆的统一要求:多层一般情况下允许对阳台栏杆进行除锈刷漆维护,其颜色需与栏杆原色一致,不得随意拆除栏杆;对有更换需求的阳台栏杆,需按各管理处统一进行,保证颜色一致,材料一致,格式一致;高层阳台栏杆除除锈刷漆维护外,按第26条要求进行。

10.4.12高层后阳台封闭的统一要求:自阳台栏板顶起做银白色铝合金窗,栏杆高度以下为铝合金百页窗,栏杆以上为双扇推拉窗。玻璃颜色根据各栋整体情况定。其厨房至阳台门,及阳台的栏杆经确定与防雷设施连接的。需按技术要求进行防雷连接的处理,同第26条。但原设计灶台在厨房内的。灶台不能移入后阳台。如未满足上述条件,则由物业负责请指定的监理队伍按原设计要求进行恢复,但所发生的费用由该业户全部承担。

10.4.13墙洞的封闭:所有对外的墙洞(如空调管洞、排风排气口等)的封闭,均需保证外观的整洁美观,用与墙面同色、同材进行封闭,确保封闭后的材料外端面与周边外墙面同颜色(可预先刷涂),再内填材料。多层阳台留空处的封闭按管理处制定的各栋统一方案执行。

10.4.14封窗:在满足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如对非主要立面的窗进行封闭的,则不得拆动该窗,首先关闭好此窗,在窗内侧贴上不透明同玻璃颜色相近的胶纸,再行填充。

10.5空调机安装

10.5.1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位置需严格按原设计指定位置安装。如有冲突,则按管理处统一指定位置安装。

10.5.2已预留空调位的房间:安装窗式空调的,只限于利用原空调机位置进行安装,不得在其它处安装,也不得更换空调机架;安装分体式空调的,室外机安装在空调架内或上方,冷凝水管只限通过预留孔引进室内,冷凝水按各管理处统一要求进行排放。

10.5.3无预留空调位的房间:只允许安装分体式空调机,室外机按各管理处指定的位置进行安装,冷凝水管经预留孔引入室内,冷凝水按各管理处统一要求进行排放。

10.5.4阳台上空调室外机的设置:应安装在阳台侧边的预留位置上,冷凝水管从预留孔引

至统一指定部位。原则上室外机不得超出阳台栏板面。

10.5.5分体空调室外机支架的统一要求:不锈钢材料,所采用的膨胀螺栓均为一锈钢材质。

10.6排气、换气扇、抽油烟机安装

10.6.1对已预留安装孔的,只限利用该孔安装。原则上不另行开洞。

10.6.2抽油烟机排气管、排气扇只限向外伸出外墙面20

厘米。

10.7装修材料管理

10.7.1对容易散落污染小区的材料,如砂、碎石等,必须经妥善包装后方可进入小区。

10.7.2进入小区的装修材料,不得在户外堆、存放。

10.7.3进入小区的装修材料,如大理石、花岗岩、铝合金材料、防盗窗花、防盗网、空调机、红砖、水泥、钢筋、型钢、超长超宽材料、电焊机、热水器、燃气炉、蹲式便器等需持有管理处《物品放行条》,方可进入小区。

10.7.4装修材料的放行条根据装修审批意见进行签签署。超出装修审批范围的材料不得入内。

10.7.5搬运装修材料,需小心维护公共设施,包括电梯、走廊、走道门窗、地面及其它设施。

10.7.6进入小区的材料运输车辆不能污染小区环境,对容易污染小区的车辆必须经过清洗后方可进入小区。

10.8装修垃圾的管理

10.8.1装修垃圾必须使用垃圾袋包装处理。

10.8.2装修垃圾必须在管理处指定的位置、时间、方式进行堆放和清运。

10.8.3装修垃圾必须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堆放。

10.8.4装修垃圾无及时清运、堆放的,管理处负责及时处理,但其清运费由施工队或用户承担。

10.9施工单位及现场管理

10.9.1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每人交黑白免冠照片一寸二张,用以存档及制作施工卡,交身份证、暂住证(或边防证)复印件一份,并交验原件。施工队需交纳施工卡工本费。

10.9.2施工需按装修审批意见进行施工,超出审批范围施工为违章施工。

10.9.3业户可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活动进行监督,并按约定支付费用。

10.9.4施工需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施工。

10.9.5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要熟知《装修管理规定》及管理处有关规定,并严格遵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工程队负责。

10.9.6装修施工必须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作业人员及周围住户和财产的安全。

10.9.7加强消防管理工作,施工单位至少配备二个灭火器材(大面积的按每50平方米设一个)。做好用电、用火的安全防范措施。

10.9.8如需进行电焊或其它明火作业须事先向管理处申请,经同意并持有操作证方能施工。

10.9.9要求文明施工,关门作业,不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不准在其它门前和楼道位置逗留、休息及堆放物品,杜绝周围住户投诉事件发生。

10.9.10施工人员不准在装修单元内过夜,需少数人员留守的,每人加交押金500元,三天以上者,须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并且仅限于装修单元内活动,不得在物业区域内其它范围活动。

10.9.11施工人员不准擅自上天台,也不允许在大厦的任何公共地方加工操作。

10.9.12施工人员不允许在住宅内争吵、打架斗殴、及从事赌博、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

10.9.13施工过程中,工程队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治安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及危险苗头,须及时处理并报告管理处。

10.9.14施工现场不得吸烟。

10.9.15不得接驳户外水、电进行施工。

10.9.16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物料、垃圾倒入下水道。

10.9.17施工单位不得破坏公物、绿化及卫生环境。

10.9.18施工单位不得有其它破坏小区公共秩序、妨碍小区管理的行为。

10.9.19施工单位不得散发广告条。

10.10保修和维修

10.10.1家庭装修工程的保修期按规定计算,自工程完工之日起计算。

10.10.2保修期内,施工队负责免费维修,但使用人故意造成的问题除外。

10.10.3住宅房屋本体的自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责任人为业主。

10.10.4房屋本体共(公)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责任为房屋本体内的全体业主。

10.10.5房屋毗连部位及设施的维修责任人为毗连业主。

10.10.6住宅区公用设施、设备、公共场所的维修责任人为业主委员会。

10.10.7若管理处因维修保养或其它物业管理需要,不论是否在保修期内,对业户户内公用及毗连部位设施进行巡视检查或施工时,业户应主动提供方便,移开妨碍检修的装饰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挠,具体巡视检查或施工方式由管理处提前通知。

10.11违章处罚

10.11.1凡违反上列规定与细则的行为均属于装修违章。

10.11.2若发生装修违章,施工单位为第一责任人,装修户为第二责任人,两者对装修违章负有共同责任。

10.11.3管理处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业主公约、装修管理规定者报给相关行政主管机关,由政府主管机关处于以下处罚:

10.11.3.1责令停工

----对装修违章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装修队在小区的装修资格,并将循法律途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0.11.3.2停水、停电

----采取停水停电的方式责令停工,赔偿(公共管理利益)经济损失。

10.11.3.3责令恢复原状

----责成限期修复、纠正。

10.11.3.4赔偿经济损失

10.11.3.5罚款

----对采取罚款方式的,违章罚款将首先从施工队交纳的装修保证金中扣缴,不足部分再从装修户主交纳的工程保证金中扣缴,如仍然不足,则由装修违章责任方一方再承担。

10.11.4装修违章行为的具体处罚标准详见国家及各地区主管部门的相应规定

第13篇 住宅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小区内部治安安全管理,保证内部工作正常运行及各施工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如下:

1.在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包括短期、临时装修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日常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施工单位进场时须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并交纳相应的押金,退场时需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退还出入证及出示出门物品清单。

3.装修施工申请进场,需交纳1000元施工押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公共设施(楼道)恢复粉刷费(按 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待施工队完工清场、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剩余押金。

4. 施工人员出入小区或在施工区内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及出入证,违者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元,经常未带者从重处理或清除出场。

5. 施工人员施工不准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物)进入楼层,特殊情况经安全部同意后可少量带进,做到一日一清,并必须设专人管理。违者赔偿150元,屡教不改者送交公安部门从重处理。

6. 施工人员之间纠纷引起打架斗殴损坏公共财物者,除加倍赔偿外,肇事者双方需支付赔偿金200元,对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7. 施工人员工作中不准饮酒,发现醉酒状态中有威胁他人安全的本物业公司有权将其约束到酒醒以后,并赔偿150元;施工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赤背、着短裤、穿拖鞋在小区公共区域行走。

8. 凡违反《 》者,本公司有权将其送至公安部门处理。

9. 对于施工的楼层部位,存在不安全隐患和不卫生状况,经小区安全管理人员书面通知后,不按期整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令该施工单位(施工队)主管领导或负责人赔偿200元。

10. 所有施工人员不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批准,任何人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包括留宿其他人),发现一次赔偿50元,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理。经批准可在现场留宿的人员,

第14篇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安全管理部分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之安全管理部分

1.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出入必须办理《装修工人出入证》,并接受保安员和管理人员的检查。装修工人办证需填写《业主装修工人出入证申请表》(并有业主/负责人的签名确实),办证人员每人需带两张彩照及身份证正本,再到保安部按手指印(按后申请表上必须有保安员签名确实),办理好以上手续后,业主/负责人带同已核实的申请表和办证人员的一张彩照及身份证正本到管理处办理出入证。(注:凡办证及退证必须由业主或施工负责人办理,其他施工人员绝不受理);

2.施工期间,必须将《装修施工进场证》正本挂在本单位的门口处,施工完成后交回管理处(遗失施工进场证要罚款100元)。每天的施工时间为上午八时至晚上七时(夏季),或上午八时至晚上六时(以冬季入黑时间为准),节假日、早上九点前及中午休息期间,施工不能产生噪音,施工过程不得占用公共场所(或其他单位)。并为了住户安全着想,施工人员晚上七时后不得在单位内停留或住宿。因违反规定而发生的任何事故,业主及施工负责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同时管理处有权责令违规的施工队伍立即停工并撤出区外;

3.装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定,注意防火安全,装修单位内必须至少配备一支家庭装灭火器;

4.为维护小区内良好的治安环境,保障小区内业主和住户利益,凡所有在小区内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不准在施工单位内吸烟或随地大小便;

(2)在施工单位内煮食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严禁生火、电炉煮食,一经发现,管理处将立即没收;

(3)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以免滋生蚊虫,影响区内环境卫生;

(4)不准在施工单位内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的必要的事故,一经发现递送公安机关处理;

(5)严禁在施工单位内进行赌博及其他违法活动;造成的必要的事故,一经发现递送公安机关处理;

(6)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定,如因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造成伤亡,一切的责任和后果自负;

(7)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行走,切勿跨越围栏,并严格遵守管理处的有关部门规定,佩戴好出入证,并自觉接受管理人员或保安人员的检查;

(8)所有装修工人不准在所属单位外走动,穿着要整齐;

(9)严禁采摘小区内花果及损坏绿化环境;

(10)严禁在小区内向业主或客人散发商业性广告,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其宣传资料,并处以罚款;

(11)若同属一间装修公司或同一施工负责人的单位,可到管理处办理《同时进入申请》,但在没办理该项手续前,施工期间,未经管理处同意(或开具放行条)而越区工作者,立即没收其入证,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2)不准在区内骑自行车搭人;

(13)凡进区一切车辆要按照区内指定停车位停车,不得乱停乱放(如楼梯口、公园等),一经发现,罚款50元,若多次违反者,我处有权交由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15篇 某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范本7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范本(七)

1装修施工队和装修方案的选择

a.为了更好地对二次装修的进行管理,从业主利益出发,建议业主装修尽量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装修企业。

b.业主选择的装修方案应符合规定,不出现违章装修项目,项目管理中心将对装修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查。

2装修申报

a.住户装修,必须提前七天向项目管理中心申报,公共事务助理对业主或使用人的资格进行确认,并提供装修手册。

b.业主领取《装修审批表》、《装修人员登记表》等,如实填报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施工图纸、施工队伍等。

3装修审批

a.业主必须如实填报装修内容,并向项目管理中心提交装修设计图纸和消防部门装修审批材料批文(涉及消防规定的应先向消防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b.在接业主(住户)递交的装修方案一周内,事务助理会同工程服务部、安防部对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核,保证不出现违章装修方案。

c.业主(住户)收到批复后,交纳装修管理押金,带领选定的装修队负责人到项目管

理中心办理施工人员登记手续。签订《装修施工队伍责任书》,领取装修许可证。

4施工管理

a.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处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有任何更改。如实际情况需要更改,必须报项目管理中心审批,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b.施工时间,业主进行现场监理,并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遵守市政府的有关装修规定,按规作业,文明施工。

c.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15天,较大工程为20天,最长不越过3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要到项目管理中心办理延期手续。

d.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00。

e.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越过该装修住宅单元的装修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在管理处协商后,在项目管理中心的监督下,由管理人员指定位置处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住户)负责。

f.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装、装修、拆移、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上报相关单位审批,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g.装修施工,严禁打拆任何墙体,打拆墙体除责令恢复原状外,按30%-50%装修押金扣除违约金。

h.空调应按安装在项目管理中心统一规划的位置,空调架由项目管理中心设计,统一式样安装。

i.严禁封闭阳台,不得改变阳台的用途,防盗窗花由项目管理中心设计统一式样。

j.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清运,每天垃圾应按指定地方放置并当天清运,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和整洁。

5验收

a.装修工程完毕后,业主(住户)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项目管理中心申请竣工验收,管理处将派人进行查验。

b.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如未验收,项目管理中心可安排拆除隐蔽部分遮挡,再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住户)自己负责。

c.竣工验收后,由项目管理中心验收人员在《装修申请审批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时,限期改正,再行复验,直到合格。经过3次验收不合格者,项目管理中心可另行指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住户)承担。

d.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个月后,经项目管理中心复验确定工程无明显质量问题,将押金退回业主(住户)。

第16篇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7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七)

为使业主生活在一个舒适安宁的环境里,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持星园统一景观,维持物业保值增值,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报批程序

1、已办理入住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2、装修施工队同业主到物业公司详细如实地填写装修申请表申报装修方案。

3、交纳装修保证押金。

4、装修施工队带好身份证、暂住证、资料证明,每人两张一寸照片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人员

临时出入证。

5、签订装修履约书。

6、经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二条 装修项目及要求

业主装修如涉及结构问题的,需提出改动方案及图纸,必须经北京公司地产公司设计部、星园管理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一、室内结构主体

1、严禁在承重墙体,楼板、地面、梁柱上开洞,大面积剔凿;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以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允许对住宅楼地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表面装修。楼面不得凿除原水泥找平层,不得在找平层上打孔,以避免破坏地下管道;不得破坏防水层。二层以上(含二层)楼面装修石材不得超过15毫米,装修楼面材料荷载应小于每平方米40千克,墙面不得使用石材。

3、装修施工队在对有防水要求的部位进行装修时,注意保护原有防水层,并有必要性补做防水。经24小时闭水试验无渗漏后再进行装修,装修完毕再次做闭水试验,确保无渗漏。如果发生渗漏现象由施工队或业主赔偿其他业主全部损失并负责修复。

4、不准改变户门形状和开启方向及颜色材质,进户门外不允许加装门。

5、为保护业主装修质量,业主应要求装修队对室内原始的墙面、顶面进行基层清理,如因施工队对基层未清理而进行装修施工所产生的后期装修质量问题,应由业主及施工队自行解决。

二、电

1、每户用电总负荷:额定功率8kw/建筑面积≤150平方米户,

12kw/建筑面积≤150平方米户。请业主合理安排用电设备。

2、现室内电源线路、插座、灯位的布置已按使用要求合理设计,如业主装修过程中需增加或改动原线路及位置,不得剔凿室内墙面、顶面,如因剔凿造成的室内墙面、顶面抹灰找平层开裂、空鼓、脱落及导致结构损坏,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业主及装修队自行负责。

3、室内电视天线及面板根据使用要求按设计规定已安装到位,严禁擅自改动,否则造成对其他业主电视信号的影响,一经发现,改动方应无条 件予以复位,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拆改,恢复费用由改动方全部承担,业主如需改动天线位置或更换面板,请务必通知星园管理部部给予技术支持。

三、水暖、煤气

1、本区住宅为地板辐射式采暖。装修施工中严禁在地面找增层中打孔、剔凿或进行其它破坏性施工,否则因装修中施工不当造成设施损坏,如暖气漏水等造成其他住户损失的,由责任业主负责全部赔偿。

2、管井检查口不准封闭及缩小尺寸。否则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应由业主自行承担。

3、为保证用气安全,装修队或业主不准拆改煤气管道及煤气设施,不得私自加装燃气热水器(煤气公司专业人员除外)。

四、室外、阳台、露台、门窗

1、室外的公共部分及所有外墙外立面,不得随意改动,户门外部位不准封闭,不得有破坏外立面整体美观的剔凿、涂刷、镶贴、加装、改变形状尺寸、安装广告牌或其它等行为。

2、封闭阳台、露台及在门窗内侧安装防盗网,须按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规格、部位、款式、颜色材料安装。

3、不准封闭封堵楼道。不准封闭、改变室外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

4、不得扩大或缩小原有门窗尺寸,不得改变户门窗材质、颜色,不得另建门窗或封闭门窗。

5、住户安装空调,应按物业统一指定的位置安装,固定架必须牢固,并用不生锈调架及防锈螺栓,否则以后因此所产生的外墙污染,应由该业主负责清洁或复原。机底须加装引水胶管,不得留于室外,将滴水引入本户排水管或水桶内。安装窗式空调严禁在外墙上打洞。

6、不准在阳台上加装用水管线及用水设备,不准将生活污水排入雨落管内。

第三条 施工过程

一、装修施工时间:

1、周一至周五:8:30至12:00 14:00至19:00

周六至周日:9:30至12:00 14:00至19:00

节假日 :9:30至12:00 14:00至19:00

不得擅自加班加点,节假日不准使用燥音很大的电动工具及进行发出其它很大噪音的作业。

2、装修期限:60天以内。如超过装修期限,必须申请延期手续,交延期费,每天50元。

二、装修材料进场和装修垃圾清运

1、不得将装修材料堆于户外任何地方及楼道内,装修废料,必须以袋装化按指定地点堆放,由物业公司安排清运。

2、运送材料时不得将大物、重物携入电梯内;不得损坏电梯轿箱设备、设施;服从电梯司机的指令。

3、砂子、石子等散性材料必须在区外先袋装化,才可以进入小区,否则警卫将不予以放行。

4、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撒装修垃圾,严禁将垃圾、水泥浆、油漆、涂料等交结性建筑材料流入管道及地漏。一经发现予以处罚,如引起下水道堵塞,全部损失由施工队承担。

三、装修施工人员出入

1、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小区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物业公司装修管理工作人员及警卫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出入证和身份证,不得拒绝,如发现持有无效证件,证件立即没收,无出入证不准进出小区。

2、携物出入小区必须到星园管理部开据携物出门条 。携物出

区只在早 9:00到晚5:30之间时间段,其余时间不得出入,施工队要注意安排。

3、装修人员不准在小区及楼道内闲逛,不准在其他楼层侵扰其他业主,禁止一切非法活动,如需装修人员过夜留守的应在办理装修申请时提出,经同意后方可停留,规定晚8:00至次日6:30之间不得在星园内活动。

4、装修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施工人员行为规范》,否则将给予必要的处罚。

四、装修责任

1、施工期间,物业管理公司配合业主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卫生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各种违章行为有权进行纠正和处罚。

2、施工用电不能超过该户的用电负荷或物业公司临时对施工队提供的用电负荷,不得擅自搭接公用水、电。

3、装修用电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在插座或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取暖。如有违反,由施工人员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4、装修施工人员在装修过程中如因用电不当而造成线路毁坏,或触电,以及其它事故,由装修施工队自行负责,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装修人员不准拆卸、破坏、污染各种公共设施及装饰。必须保持装修场地内的公共场所,包括楼梯、墙壁的清洁,若有同一座楼内两户以上同时装修造成楼道损坏、污染,而不能分清责任的各装修住户要共同负责修缮或赔偿。

6、业主在安装卫生洁具前,一定要先查验地漏,下水是否通畅,是否有装修垃圾进入,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业主自行负责。

7、不得改变卫生间、厨房间的使用功能,不得改变上下水管道、接口。装修时有必要补做防水层。对装修过的厨房、卫生间,开发公司不再承担防水的保修责任。

8、因装修施工影响毗邻业主正常生活而发生矛盾时,应由装修业主主动与相关人员协商解决,如矛盾激化,影响管理秩序,物业管理公司可根据双方协议限令该业主停工,直到矛盾解决方可复工。

9、如业主提出有违反《公司星园装修管理规定》的装修要求,施工队有权拒绝施工,与业主协商方案,否则一切责任与后果由施工队承担。

10、在本星园进行装修业务的施工队必须保证其工人的劳动安全。不得出现 违反劳动安全条 例的现象发生。

五、验收

1、装修完毕后,业主及施工队应及时通知物业公司进行查验,经有关人员检查签验后,退还出入证,并办理必要手续。

2、装修完成半年后,由业主或施工队通知物业公司进行二次复验,复验合格后,办理装修结算手续。

第四条费用收取

1、承担室内装修的工程队,在办理装修申请时,须预交装修保证押金:每户5000元。

2、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每人需交50元押金, 办证工本费每人10元。装修完毕退还出入证后押金退还,如证件丢失则押金不予退还。

3、装修人员进入住户装修期间,须向物业公司交纳每日15元的管理配合费。

4、承担业主装修的工程队进入住户施工时,必须在明显位置摆放有效灭火器,如没有灭火器,可向物业公司租赁,租金每日两元。

5、为贯彻执行《北京城市环境卫生条 例》,为及时清运施工垃圾,物业公司对施工垃圾采取统一消纳的方法。收取施工垃圾消纳费:500元/户。

6、管理配合费、灭火器租金、施工垃圾消纳费三项收费由装修保证押金中扣除。

7、装修完成半年后,二次复验时,如未发生渗漏等对业主生活造成影响的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违反物业公司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没有对他人财产或公共场地、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害的。扣除收取费用后,保证金余款退回(不计息)。

8、在装修施工中有违反装修规定之行为的,物业公司有权进行处罚,罚款采取当即处罚或由押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装修施工队、装修户另行交付。

第四条 违约处理

1、施工队在装修过程中,如乱堆,乱倒垃圾,不按规定时间施工,未经同意在公共部位施工等现象,由物业公司进行罚款处理。

2、如在施工过程中引起下水道堵塞,打穿楼板,打断电线,渗漏水、损坏公用设备设施等,由施工队或业主承担全部损失并负责修复。

3、如施工队在装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施工队自行负责。

4、如施工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由警卫队处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装修履约书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

丙方(施工队):

乙、丙两方已经收到由甲方发给的《装修管理规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城镇居民住宅装修装饰发行管理的通知》和《临时施工人员行为规范》,并已认真阅读。同意按照管理规定之内容执行,遵守装修规定中各项条 款,并自愿积极配合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乙、丙双方在装修中如有与装修规定相冲突之处,乙、丙双方自愿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处罚。

以上为甲、乙、丙三方达成共识,三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x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616篇

花园小区异产毗连房屋装修协议书附件一:装修管理规定为了维护各位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楼宇的结构、设备完好,营造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根据市政府有关的住宅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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